美国对进军朝鲜半岛的自我合法化在此受到双重的颠覆:第一,将朝鲜南进和国内统一战争视为“侵略”本身已经十分勉强,艾奇逊在战争初期否定战争目标为统一朝鲜,似乎暗示干预类似于国内执法中的“制止犯罪和恢复原状”;其次,越过38o线不仅打破了早先美国方面所说的有限战争的框架,而将“美国的目标变成了武力统一朝鲜并建立一个新的(民主的)政府”,即“武力征服整个国家”。如果美国将朝鲜北方的南进都视为“侵略”,美国如何界定自己突破“恢复原状”(status quo ante)的战争目标的行动?从美军突破38o线的那一刻起,美国的朝鲜战争已经以政体改变和最终胜利作为战争目标。尽管美国突破“有限战争”承诺的行动再次得到了联合国的授权,但这除了再次证明联合国已经是单方面操纵的机构外,并不能增加战争的合法性。因此,在美军突破38o线之后,中国介入朝鲜战争不仅具有反侵略的理由,而且也获得了国际法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