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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的刘学保“舍生护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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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8 11: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革中的刘学保“舍生护桥”事件


在“文化大革命”年代里,真可谓“英雄辈出”,“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
政治舞台上如走马灯似地不断转换着形形色色的各路“英雄”。常常今天是“英雄”,明天就成了“罪人”。今天是“无产阶级司令部”的座上宾,明天就成了阶下囚。但是许多人还是要争当这个“英雄”,前仆后继,乐此不疲。为什么?那时节,体现人生价值的许多正当途径都被堵死了:读书求学是“书读得越多越反动”(或者说得客气点是“读得越多越蠢”);勤劳致富是“走资本主义道路”;认真工作是“只埋头拉车不抬头看路”,“为修正主义卖命”……那时只提倡一种“斗争哲学”,一些人就到“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风口浪尖上去积极表现,拼命表演。这也算是“体现人生价值”的一种独特方式吧。
  于是,一些不可思议的怪事就应运而生了。这其中,有一件曾经震动国人的“英雄”事迹,颇有代表性。
  1968年4月24日,《解放军报》头版头条发表由《解放军报》通讯员、《解放军报》记者联合采写的长篇通讯《心中唯有红太阳,一切献给毛主席――记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英雄战士刘学保》,并配发评论员文章《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通讯是这样开头的:
  “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在夺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全面胜利的凯歌声中,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向大家介绍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保卫无产阶级专政的英雄战士刘学保的事迹。刘学保同志是八一一0部队某部三连副班长,他怀着对伟大领袖*** 的无限忠诚,怀着对阶级敌人的刻骨仇恨,只身同反革命分子英勇搏斗,冒着炸药爆炸的危险抢救大桥,创造了惊天动地的业绩,谱写出又一曲毛泽东思想新时代的壮丽凯歌。
  《解放军报》还配合发表了一幅照片和一幅插图。照片上是刘学保负伤后在医院里与前来看望他的指导员一起学习***著作。两人合捧着一本《毛泽东选集》,摆出正在读的样子,用如今的说法,就是“做秀”,做的是“学习秀”。插图画的是刘学保正抱着即将爆炸的炸药包在奔跑的情景。
  新华社,于《解放军报》发表的当天就把这篇通讯和评论员文章发给了全国各大媒体。《人民日报》次日也在头版转载了《解放军报》的通讯和评论员文章。
  刘学保出生于陕西省三原县马额公社一个贫农家庭。1966年3月入伍,到他在1967年底成为“英雄”时,入伍还不到两年。
  通讯所介绍的刘学保“英雄”事迹大致是这样的:“文化大革命”中,刘学保坚决响应号召,积极投入这场“大革命”运动。
1967年7月,刘学保奉命来到甘肃省永登县连城林场支左(即毛泽东所号召的“支持左派广大群众”的简称,当时所谓“左派”即造反派)。到林场后,刘学保就注意到了一个“曾经当过国民党宪兵副连长”的“历史反革命分子”,并按照毛泽东“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教导,同他展开了面对面的斗争。同时,他深入发动群众,帮助一些受蒙蔽的群众觉悟过来,揭发出林场“党内走资派”和那个“反革命分子”的罪行,促进了革命大联合,成立了革命委员会。
12月17日,永登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林场职工前去参加庆祝大会,刘学保留在林场执行警戒任务,他发现那个“反革命分子”偷偷闪出了大门,便立即叫上另一同志一起追出去。快到大桥的时候,刘学保断定“反革命分子”是要破坏大桥,就叫同来的那位同志回去叫人。自己一人去制止“反革命破坏活动”。“反革命分子”发现刘学保追来了,反扑过来攻击刘学保,刘学保与他搏斗,并将他打死。刘学保发现“反革命分子”用来破坏大桥的炸药包已经拉燃导火索,便“以惊人的勇敢”冲上桥墩,抱起炸药包,往远离大桥的河滩跑,边跑边高呼“***万岁!万万岁!”最后将炸药包扔出去,大桥保住了,刘学保却“失去了左手”……
报道说:刘学保原是兰州部队才当兵一年的新任副班长,正在甘肃一个山区林场参加“支左”。革命委员会光荣诞生后,他认为阶级敌人一定要作垂死挣扎,他便高度警惕和严密监视着林场内一切他认为或感到可疑的人,结果认定了其中一个为企图破坏“文革”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反革命分子。1967年底的一天,刘学保发现这个反革命分子正要爆炸一座新建的大桥时,他就一边祷念着“下定决心,不怕牺牲......”的“最高指示”,一边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向那个反革命分子猛扑过去,经过一场激烈搏斗,他终于用自己带来的短刀和斧头,将那家伙连砍带扎砸烂了他的狗头!这时他又见到大桥下的炸药包正在嗤嗤地冒着烟火,随时都会发生爆炸,就又背诵着毛主席诗词:“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喊着“毛主席万岁”的口号,冲向大桥,取下炸药包,只听“轰的一声巨响,激荡着山谷的夜空,火光映红了大地,刘学保被震倒在河滩上......”,当人们得讯赶来时,刘学保微笑着要大家“不要管我”等等,“社会主义”大桥完好无损,被刘学保砍死的阶级敌人罪有应得,刘学保立即成了体现了毛泽东思想的“巍巍高山”式的“革命英雄”。《解放军报》通讯还引用了刘学保的这样一段日记:“失去一只手算什么,还有一只手,照样可以同阶级敌人作斗争,照样可以向敌人开枪,投手榴弹!保卫毛主席,保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保卫社会主义江山!”当年5月25日出版的《解放军文艺》1968年10期中,还发表了由八一一0部队供稿、与《解放军报》那篇通讯标题相同的连环画。连环画中对刘学保负伤后还作了这样具有时代特色的描写:“手术的第二天,刘学保醒来后的第一句话是:‘祝毛主席万寿无疆!’第一个要求是:‘把《毛泽东著作选读》拿来。’第一个行动是:和医护人员一起学习毛主席语录。”

  通讯中有这样一段,写到刘学保到林场支左后,经过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开始出现了新的气象:
  “阶级斗争,一抓就灵。”林场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烈火熊熊地燃烧 起来了。掀起了革命大批判的新高潮。大字报铺天盖地而来,揭出了林场走资派大量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罪行。就是党内走资派,把这个反革命分子在劳改释放后收留在林场,并加以重用;就是党内走资派,当这个反革命分子写黑诗攻击党和社会主义时,百般庇护,还几次写报告要为他“平反”;就是党内走资派,把这个反革命分子作为重点救济对象,把职工救济费亲自送到他的家里……
  “英雄”人物除去要有惊人之举外,照例还总是要说一些“豪言壮语”的。《解放军报》通讯引用了刘学保的这样一段日记:“失去一只手算什么,还有一只手,照样可以同阶级敌人作斗争,照样可以向敌人开枪,投手榴弹!保卫***,保卫***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保卫社会主义江山!”
  在当年5月25日出版的《解放军文艺》1968年10期中,还发表了由八一一0部队供稿、与《解放军报》那篇通讯标题相同的连环画。连环画中对刘学保负伤后还作了这样具有时代特色的描写:“手术的第二天,刘学保醒来后的第一句话是:‘祝***万寿无疆!’第一个要求是:‘把《毛泽东著作选读》拿来。’第一个行动是:和医护人员一起学习***语录。”
  今天的人们读到这些记叙,是当年也极为常见的时代“风景线”。
  然而,刘学保的这一切言行都不过是在“做秀”,是在那个荒诞年月里做“革命秀”、“英雄秀”。只不过,这位农民出身的20岁士兵做秀的本领,恐怕要让今天的许多做秀“大师”自叹不如。文革中进行辩论、批判时常用这样一句“最高指示”:“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当剥去。”
刘学保的“英雄”伪装,终于也在文革结束之后被剥去了。尘埃落定,水落石出,真相终归大白于天下。原来,他不但不是什么英雄,倒是一个十分凶残的杀人犯!其实,在这个所谓“英雄事迹”发生的第二天,就已引起有关部门怀疑了。据甘肃省甘南州委党史研究室翟翔、郝德有所写《“刘学保事件”及其思考》(载《党史风华》1992年第一期)披露,当时永登县公安局勘察现场后即发现,并没
有“炸桥”的任何证据,便上报武威地区公安处军管会和省公安厅军管会,要求将该案“暂挂起来”。但在那个疯狂的年代,这种冷静的要求是很难得到赞同的。当时强调的是“革命需要”,是“大方向”,只要符合“革命需要”,符合“大方向”,就什么“枝节”都可以不予考虑。
刘学保事件发生于1967年12月17日,18日,刘所在部队便赶紧上报军区为其请功。29日,永登县革命委员会常委会议决定“慰问支左英雄刘学保”,并发动全县群众给刘学保写慰问信。
1968年1月10日(离事件发生不到一个月),兰州军区授予刘学保英雄称号。22日,永登县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号召全县广大革命人民广泛开展学习刘学保同志英雄事迹的通知》,并决定把那座被刘学保“保护”下来的池木哈大桥命名为学保大桥,组织干部、群众到大桥参观。
1968年4月25日,当时“首都红卫兵代表大会”中的“领头羊”,著名的北京大学新北大公社召开的北大首届活学活用***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还发出了《关于学习***的英雄战士刘学保同志致全校革命师生员工的倡议书》,倡议书刊登于4月29日出版的《新北大》报169、170期合刊上。可见其“英雄事迹”影响之广。
此后,刘学保又“荣立一等功”,被提拔为副教导员,荣任兰州军区党委委员、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直到文革结束后,拨乱反正,对“刘学保事件”的怀疑才又重新被提了出来。
有关方面组织了庞大的联合调查组,搜集到大量足以推翻所谓“英雄事迹”的证据材料,然后由兰州市公安局立案侦察。最后得出了结论:刘学保自述的“ 英雄事迹”完全是一出编造的闹剧,是一个精心策划的假案。
  经专家们通过反复实验论证,刘学保自述的所谓“脸盆大的炸药包”根本不存在,炸断刘学保左手几个手指头的,充其量只是一个雷管或者是由雷管引爆的不到10克的炸药。否则,刘学保早已粉身碎骨!而被刘学保诬为“反革命”的林场干部李世白,经大量证人证明,李世白在案发前并未离开过林场场部(不可能去安放炸药包;实际上,当时已处于被监督管制状态下的李世白,也根本不可能搞到炸药包),晚上李世白出去未带任何东西,行为正常。而刘学保则在案发当天曾两次外出并去过大桥。当李世白外出时,只有刘学保一人“发现”可疑,但他既不向军管会领导汇报,又不叫他人帮忙,却只把一个炊事员叫上跟他一起去跟踪。在距大桥一公里多的地方,他自称发现了“反革命阴谋”,但他明知桥北有建桥工人,身后又紧靠人员密集的八冶工地,却舍近求远,强行命令炊事员返回林场去叫人……调查结果证实,李世白是被刘学保为制造假案而骗去现场残忍地杀害的。当时李世白被刘以斧头砍、石头砸而致颅顶头皮裂开、颅骨开放骨折,尚未断气,在与刘学保一起被送往医院途中,因刘学保诬其是“反革命炸桥罪犯”,因而得不到医护人员及时救治,还不断受到“革命群众”枪托捅捣,最终含冤出决定,为李世白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同时,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学保无期徒刑。
事实真相是,1967年12月17日晚上,刘学保偶然看到李世白外出,就拿着早已准备好的刀子和斧头,悄悄跟了上去,等李世白走近一座已不通车连行人都没有的破旧废桥时,刘学保突然扑上去用斧头朝李世白当头砍去,连砍几斧后又用尖刀往要害处连扎几下,使李世白死于非命。之后刘学保跑到桥下河滩上,将自己带来的一个引爆雷管拉响,炸伤了自己的左手表面,接着大声呼叫"抓反革命啊!"待有人来后他见人就说自己是如何为"保卫大桥"与"阶级敌人"李世白激烈博斗并战胜了他,最后终于保住了大桥的"英勇事迹"。

  别说是当年知道刘学保“英雄事迹”的人们了,就是文革后出生的年轻人,得知当年为了当“英雄”竟会发生如此荒诞和卑劣的事件,也定会大大吃惊的。那年月当“英雄”,所能获得的主要是“精神奖励”,既不会得到奖金,又不会得到其他物质奖励――最多只能得到一套《毛泽东选集》。对于农村出来的士兵来说,最大的好处也许是可以因此而“入党”、“提干”,改变农民身份,转为“城市户口”。然而,为了当这个“英雄”,却不但要挖空心思,精心策划,寻找机会,制造条件,还要残忍地杀人,还要自残甚至甘冒自己的生命危险!
  不知刘学保本人后来在服刑中是否对此事有过忏悔?说过些什么?写过些 什么?

  通讯中介绍说,刘学保原是兰州部队才当兵一年的新任副班长,正在甘肃一个山区林场参加"支左"。据说他当时看到"革命形势一派大好",特别是"革命委员会光荣诞生" 了,认为"阶级敌人"一定要作"垂死挣扎",他便"高度警惕"和"严密监视"着林场内一切他认为或感到可疑的人,结果认定了其中一个为企图破坏"文革"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反革命分子"。1967年底的一天,刘学保发现这个"反革命分子"正要爆炸一座"新建"的大桥时,他就一边祷念着"下定决心,不怕牺牲......"的"最高指示",一边"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向那个"反革命分子"猛扑过去,经过一场"激烈搏斗",他终于用自己带来的短刀和斧头,将那家伙连砍带扎"砸烂了他的狗头!"这时他又见到大桥下的炸药包正在嗤嗤地冒着烟火,随时都会发生爆炸,就又背诵着毛主席诗词:"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喊着"毛主席万岁"的口号,冲向大桥,取下炸药包,只听"轰的一声巨响,激荡着山谷的夜空,火光映红了大地,刘学保被震倒在河滩上......",当人们得讯赶来时,刘学保"微笑"着要大家"不要管我"等等,结果当然是"社会主义"的大桥完好无损,被刘学保砍死的"阶级敌人"罪有应得,他立即成了体现了毛泽东思想的"巍巍高山"式的"革命英雄"。

  就"文革"中军报所宣传的"英雄人物"来看,刘学保的事迹格外富有戏剧色彩。事实上,它真的是一部纯属虚构的,由他本人自编、自导、自演的丑剧、闹剧、惨剧。刘学保是一个极其残忍的杀人凶手,一个卑鄙恶劣的政治骗子,被他"砸烂狗头"的那个"阶级敌人"李世白,是一个老实本分和勤劳的林场老工人。事实真相是,1967年12月17日晚上,刘学保偶然看到李世白外出,就拿着早已准备好的刀子和斧头,悄悄跟了上去,等李世白走近一座已不通车连行人都没有的破旧废桥时,刘学保突然扑上去用斧头朝李世白当头砍去,连砍几斧后又用尖刀往要害处连扎几下,使李世白死于非命。之后刘学保跑到桥下河滩上,将自己带来的一个引爆雷管拉响,炸伤了自己的左手表面,接着大声呼叫"抓反革命啊!"待有人来后他见人就说自己是如何为"保卫大桥"与"阶级敌人"李世白激烈博斗并战胜了他,最后终于保住了大桥的"英勇事迹"。他所属部队领导机关听说后,很快将这事报了上去,军报迅速组织了报道。此后刘学保不仅连升几级成为部队营级干部,还当上了兰州军区的党委委员,直至被"选"为"九大"代表,神气活现地到了北京,进了神圣的人民大会堂,多次"幸福地见到了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副主席"。与此相反的是,李世白一家突然成了"反革命家属",被赶出林场,儿子因喊冤被抓进监牢,老妻被迫改嫁给一个疯老头,其余孩子都流落异乡改名换姓苦度岁月。

  然而历史无情人心是镜,天网恢恢法理难容。当年人们就对刘学保的"英雄行为"产生过怀疑,许多干部群众都曾公开表示,说李世白企图炸桥没有证据,刘学保根本不像也不是所谓的"英雄",军报也收到了认为刘学保不是"英雄"、李世白也不是"反革命"的读者来信。但是在当时的政治空气下,这些怀疑者反而都受到了追查、重压和惩处。直到"文革"以后,这事才被重新提起。当地的党政机关特别是政法部门,经过了反复调查核实和技术鉴定,终于查明李世白确实是无辜的冤死者,刘学保的所谓"英雄事迹"完全是他自己编造出来的。为此,林场所在的甘肃省永登县召开了公审大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学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接着公开为李世白及其全家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及其应有权利。这些都登在上世纪80年代出版的《法律与生活》等报刊上,军报也作了相应的报道。不过并未为此表示过自责和内疚,更绝口不提刘学保的犯罪与军报之间有着什么样的因果关系。

   刘学保的当年的“事迹”,编入小学语文课本,出版了连环画。
刘学保成为“英雄”,“这是个难得的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大典型,一定要打响!”在一位将军的带领下,记者、编辑纷至沓来。从1968年2月到5月,见诸报端的新闻报道,达到200多篇。很快,“英雄”的“事迹”传到了北京。1968年4月24日《解放军报》刊登报道《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英雄战士刘学保》、长篇通讯《心中唯有红太阳,一切献给毛主席》、评论员文章《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随后《人民日报》、《甘肃日报》等报刊,纷纷在头版头条的显赫位置全文转载,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刘学保因为“舍身保大桥”,记一等功,平步青云,几个月后被选为兰州军区党委委员,常和将军们在一起研究军政大事;又过了几个月,他成了“九大”代表,有机会在人民大会堂......;又过了几个月,他在天安门城楼上受到了毛主席和林副主席接见。
而那个“阶级敌人”李世白,是场部的一名普通干部,解放前曾当过国民党军队宪兵连副连长,1949年在酒泉起义,“文革”初期成了林场唯一的“群管”对象。
1985年7月,中共甘肃省永登县委作出决定,为李世白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同时,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学保无期徒刑。

报道说:刘学保原是兰州部队才当兵一年的新任副班长,正在甘肃一个山区林场参加“支左”。革命委员会光荣诞生后,他认为阶级敌人一定要作垂死挣扎,他便高度警惕和严密监视着林场内一切他认为或感到可疑的人,结果认定了其中一个为企图破坏“文革”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反革命分子。1967年底的一天,刘学保发现这个反革命分子正要爆炸一座新建的大桥时,他就一边祷念着“下定决心,不怕牺牲......”的“最高指示”,一边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向那个反革命分子猛扑过去,经过一场激烈搏斗,他终于用自己带来的短刀和斧头,将那家伙连砍带扎砸烂了他的狗头!这时他又见到大桥下的炸药包正在嗤嗤地冒着烟火,随时都会发生爆炸,就又背诵着毛主席诗词:“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喊着“毛主席万岁”的口号,冲向大桥,取下炸药包,只听“轰的一声巨响,激荡着山谷的夜空,火光映红了大地,刘学保被震倒在河滩上......”,当人们得讯赶来时,刘学保微笑着要大家“不要管我”等等,“社会主义”大桥完好无损,被刘学保砍死的阶级敌人罪有应得,刘学保立即成了体现了毛泽东思想的“巍巍高山”式的“革命英雄”。《解放军报》通讯还引用了刘学保的这样一段日记:“失去一只手算什么,还有一只手,照样可以同阶级敌人作斗争,照样可以向敌人开枪,投手榴弹!保卫毛主席,保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保卫社会主义江山!”当年5月25日出版的《解放军文艺》1968年10期中,还发表了由八一一0部队供稿、与《解放军报》那篇通讯标题相同的连环画。连环画中对刘学保负伤后还作了这样具有时代特色的描写:“手术的第二天,刘学保醒来后的第一句话是:‘祝毛主席万寿无疆!’第一个要求是:‘把《毛泽东著作选读》拿来。’第一个行动是:和医护人员一起学习毛主席语录。”
刘学保因为舍身保大桥,记一等功,平步青云,几个月后被选为兰州军区党委委员,常和将军们在一起研究军政大事;又过了几个月他成了“九大”代表,有机会在人民大会堂的国宴上喝起了“茅台”;又过了几个月,他在天安门城楼上受到了毛主席和林副主席接见。
而那个所谓的阶级敌人李世白,是场部的一名普通干部,解放前曾当过宪兵连副连长,1949年在酒泉起义,“文革”初期确成了林场唯一的“群管”对象。事实上,刘学保用斧头砍、石头砸李世白的头颅,致颅顶头皮裂开、颅骨开放骨折,但李尚未断气,在与刘学保一起被送往医院途中,因刘学保诬其是“反革命炸桥罪犯”,因而得不到医护人员及时救治,还不断受到“革命群众”枪托捅捣,很快痛苦辞世。事件发生后,李少白一家成了“反革命家属”,被赶出林场,李的妻子被红卫兵遣送到我的家乡甘肃定西的农村,后四处流浪与一疯老头结婚;李的长子被诬陷放火烧刘学保事迹展览馆而投进监牢,李的长女不堪批斗而过着黑人黑户的生活。
刘学保的英雄事迹本来一直受到人们的质疑,但是竖立英雄模范愚弄人民的政治需要使得质疑这个案子的人也受到打击迫害。只有文革结束拨乱反正的时候,问题才被真正提出来。经过深入的调查了解,真相终于大白:刘学保为了正当英雄,竟然不惜杀死李少白,自残手臂,制造虚假爆炸案件,欺骗社会,捞取荣誉。整整18年之后,1985年7月,中共甘肃省永登县委作出决定,为李世白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同时,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学保无期徒刑。
刘学保为什么丧心病狂至此?解放军报社老记者,曾担任过《炎黄春秋》主编的卢弘在《“文革”中的“英雄”是怎样塑造出来的?》一文中说,“刘学保实际上是在包括军报在内的舆论工具的宣传蛊惑和煽动教唆下,从一个二十来岁的普通战士,变成了杀人凶犯和政治骗子的”,卢弘所举的文革英雄如王杰、刘英俊、蔡永祥、吕祥璧、李文忠、门合无不是为政治宣传的需要制造的虚假典型,而这些虚假典型对于年轻人的蛊惑毒害十分严重,终于让刘学保这样的英雄崇拜者走上前台,以杀人和自残来实现心中的英雄梦。卢弘在文章中说:“不知后来刘学保本人有所悔悟没有,我只知道对刘学保等人起过煽动教唆作用的军报的那些‘笔杆子’们,对于自己做过的事写过的文章,至今几乎从无悔意。不仅如此,他们还照常升至高位,如今有的已经离退休,正在安度晚年。而受过他们‘教育’的刘学保之类的人物,也许正在‘安度’着无期徒刑。”
1993年,笔者在《甘肃经济日报》的时候,一位在监狱工作的通讯员说起在他所在的兰州大沙坪阀门厂劳改监狱服刑的刘学保的事情。当时我俩合作写了一篇文章,关于“保桥英雄刘学保的过去和现在”,那篇文章在该报的读者范围内引起关注,因为刘学保服刑改造的情况没有任何报道。本来我们决定一起去监狱采访,但是由于办不成采访手续,我进不去监狱,就由通讯员在监狱里采访刘学保,我到图书馆查找资料,从资料上看到的报道的肉麻成都很难描述。而服刑的刘学保对于以前的事情守口如瓶,谈及不多,总之是毫无忏悔痛心之意;但因为劳动还算认真,多次减刑,不久就会出狱。现在,我想,刘学保早已出狱回到社会了吧?
“战斗英雄”刘学保 文革闹剧:杀人凶手变成英雄
  我们小时候看的连环画中,有一本叫做《战斗英雄刘学保》。说的是一位青年战士刘学保,同企图破坏一座桥梁的阶级敌人李慕白进行了殊死搏斗,并以革命的名义将其制裁(杀死),然后勇敢地拿走炸药包,保护了这座桥梁。他成为了全国少年儿童学习的楷模榜样,获得了很多荣誉,还成为九大代表。
  二十多年后,我看到一篇关于他的报道,才知道这一英雄事迹完全是他本人一手策划导演出来的。在当时的政治形势下,刘学保非常希望能够出人头地,但又没有机会,于是他把目标盯住了被管制的“阶级敌人”李慕白。为此他自制了炸药包,并命令李慕白跟自己来到一座废弃的桥梁旁。在这座桥边,他用石头杀死了李慕白,并制造出搏斗的现场假象。然后将炸药包丢开,但是天不容奸,炸药包竟将他自己炸伤,断了几根手指。
  事情披露出来,上级派人来进行调查,发现疑点很多。刘学保所保护的是一座被废弃的桥梁,旁边已经有一座新桥,阶级敌人似乎没有必要来这里进行破坏……
  就在大家发表各种不同意见时,一位领导人表态了:这就是英雄行为,还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在当时阶级斗争高于一切的政治气氛中,刘学保就此被抬上了英雄的宝座。然而后来他并未因此而一路辉煌,虽然借此事迹成了英雄,获得了眼前的荣耀,最后还是从荣耀的顶峰跌落了下去。多年来,人们始终都在背后对他议论纷纷。他自己也心不安神不宁。
  文革结束后,李慕白的家属提起上诉,政府经过严密的调查取证,终于掌握了事实真相。当公安人员进入刘学保的视线时,他只说了一句:我知道迟早会有这一天的。
  天网恢恢,国法无情。刘学保被判处无期徒刑。当年,他以别人的鲜血为自己铺就荣耀的道路,但他的一生依然没有幸福,现在更要在高墙铁网中度其馀年。为他年青时的罪恶承受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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