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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馗  文革后各省、市、自治区的揭批查(1-6,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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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6 01:3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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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后各省、市、自治区的揭批查和拨乱反正一

从理论上讲,1976年10月6日抓捕“四人帮”,宣告“文化大革命”的结束。然而,从组织上、思想上彻底清除“四人帮”的帮派体系和“左”倾错误思想的影响,拨乱反正,则经历了更为漫长的过程,本文依据《中共组织史资料》,对文革后各省、市、自治区的清查“四人帮”的帮派体系、拨乱反正的过程和人事作一客观的描述,欢迎军政网友补充、指正。

北京市 (1976年10月至1982年11月)
继谢富治之后主持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犯有一系列严重错误,粉碎‘四人帮’后又犯了捂盖子、压群众、保自己的错误,严重阻碍北京市拨乱反正的工作。1978年10月,中共中央决定,调整北京市的领导班子,免去吴德在北京市担任的职务,调林乎加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命委员会主任。
1979年2月1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为彭真同志平反的通知》。通知指出:“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在林彪、“四人帮”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干扰破坏下,强加给彭真的种种罪名和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均应予以推倒。2月、3月,中共中央先后批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为刘仁同志平反昭雪的决定》和《关于“三家村’,冤案的平反决定》。
北京市委领导班子调整后,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落实干部政策,调整领导班子,加强党的建设,医治林彪、“四人帮”破坏党、瓦解党所造成的严重创伤,以及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经过全市大规模地开展落实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彻底澄清所谓“彭刘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问题的是非,在全市范围内,公开为所谓“彭刘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这一大冤案以及因此而受到株连的所有人员和事件平反;同时为1976年4月“”中受迫害的人员平反。对“文化大革命”中被立案审查、占当时干部总数1/5的6. 5万名干部的问题,都重新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全部平反冤假错案,被迫害致死的干部得到昭雪。全市共清理21万余名干部的档案,撤出含有诬陷不实之词的材料。与此同时,为在反右派斗争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1.17万名(含外地调入的)干部作了改正,为1959年“反右倾”时受到错误批判的4500多名干部予以平反。还复查处理了“四清”和“文化大革命”前的一批历史错案。经过落实政策,为9648名党员恢复党籍,为1824名党员撤销错误处分,为大批受株连的人消除影响。
北京市第四届委员会(1976.10---1982,.11)
第一书记 吴德(1976.10一1978.10)
林乎加(1978. 10一1981. 1)
段君毅(1981. 1一1982.11)
第二书记 倪志福(1977.7一1980. 2 )
焦若愚(1981. 1--1982. 11.)
第三书记 丁国钰(1977.7-1978. 5)
贾庭三(1978. 10一1982. 11)
书记 杨俊生(1976. 10一1979. 11)
吴 忠(1976. 10一1977. 9)
黄作珍(1976.10-1978.12)
刘绍文(1976. 10-1979. 11)
丁国钰(1976. 10----1977. 7)
倪志福(1976. l0---1977. 7)
杨寿山(1977.7-1978. 5)
王 磊(1977.7--12 ; 1978- 5-1979, 3)
郑天翔(1977.7-1978. 5)
叶 林(1978. 5---1982. 11)
赵鹏飞(满族,1978. 5一1982. 11)
毛联钰(1978.5-- 1980.8)
李立功(1978.5-- 1981.5)
王 宪(1978. 5一1982. 11)
王 纯(1979.3-1982.11)
陈 鹏(1979.3-1982.11)
刘导生(1981.3-1982.11)
冯基平(1981.3-1982.11)
陈希同(1981.7-1982.11)
常务委员 吴 德(1976.10--1978.10)
杨俊生(1976.10--1978.11)
吴忠(1976.10--1978.9)
黄作珍(1976.10--1978.12)
刘绍文(1976.10--1979.11)
丁国钰(1976.10--1978.5)
倪志福(1976.10--1980.12)
刘锡昌(1976.10--1982.11)
刘传新(1976.10--1977.5)
贾 汀(1976.10--1978.5)
徐运北(1976.10--1978.)
王 磊(1976. 10一1977. 12;1978.5-1979, 4 )
杨寿山(1976. 10-1978. 5)
郑天翔(1977. 7--1978. 5)
赵鹏飞(满族,1977. 7---1982. 11)
王 宪(1977. 7-1982. 11)
毛联钰(1977. 7---1980. 8)
王笑一(1977. 7一1982.11)
刘坚夫(1977. 7--1982. 11)
刘祖春(1977. 7一1882. 11)
李立功(1978.5一1981. 5 )
叶 林(1978. 5---1982.11)
白介夫(1978. 5---1982.11)
林乎加(1978. 10---1982.11)
贾庭三(1978. 10---1982.11)
刘导生(1978. 12---1982.11)
佘涤清(1978. 12---1982.11)
王 纯(1979. 3---1982.11)
陈 鹏(1979. 3---1982.11)
叶子龙(1979.9-1982.11)
吴烈(1979. 11---I982. 11)
段君毅(1981. 1---1982.11)
焦若愚(1981. 1---1982.11)
冯基平(1981. 4--1982. I1)
安 林(1981. 4---1982. 11 )
陈希同(1981. 7--1982. 11)
汪家缪(女,1982. 1--11)
马耀骥(1982. 7---11)
张大中(1982. 7---11)

二、天津市
粉碎“四人帮”后,天津市广大党员和干部以极大的热情投入揭批和清查“四人帮”及其帮派体系的工作。但是,由于当时中共天津市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捂盖子”,阻挠和压制群众,致使全市的揭批查斗争冷冷清清。在此期间,中共中央对天津市委领导成员作了部分调整,但主要负责人和工作机构、下属组织的人员配备基本未动。因此,思想不纯和组织不纯的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阻碍了拨乱反正和各方面工作的开展。
1977年6月19日,市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参加市委扩大会议的有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及各区县局党委、市委各部委、市革委会各部委及部分基层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共I85名。会议选出天津市出席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35名。
1978年3月14日,市委召开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部门负责人共230余名。参加会议人员一致认为,“文化大革命”中造成的冤、假、错案和审干遗留问题很多,没有及时地进行平反和昭雪,使一些干部长期蒙受不白之冤,对一些定性不准、处理不当的问题也没有及时地进行纠正,主要责任在市委及主要负责人,必须加快解决审干遗留问题的速度。会议最后一天约1000多人参加大会。会上对全市影响较大的所谓“万张集团案”,所谓“深泽叛徒集团案”,所谓“献县叛徒集团案”,所谓“黑戏、黑会案”,所谓“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的总后台在天津的黑班底”等假案、错案、冤案宣布平反。
5月23日至6月6日,中共中央召集天津市委、天津警备区11名负责人在北京召开天津汇报会议。会议由李先念、汪东兴副主席主持,胡耀邦、韦国清、林乎加出席会议。李先念指出:中央本来希望天津市委自己解决天津问题,但至今没有很好解决。天津市的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驻军指战员,对于这种状况十分焦急,强烈不满,不断向中央反映情况。所以,中央决定召开这次会议,直接解决天津问题。到会人员集中揭发批判天津市委主要负责人的严重错误,检查天津揭批“四人帮”斗争的状况,讨论今后的工作。鉴于天津当时的实际情况,中共中央决定:任命林乎加为天津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委会主任,免除解学恭天津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委会主任和他在天津的党内外一切职务,继续清理问题,检查错误。
10月15日,中共中央通知,林乎加调北京工作,任命陈伟达为天津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委会主任、天津警备区第一政委。
从1978年6月开始,调整后的市委带领全市党员、干部、群众,集中精力开展揭批查斗争,审查、清理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案有关连的人和事。经过反复调查核实,查清解学恭的主要错误事实。中央两案审理领导小组认定:解学恭犯有严重错误。1987年3月,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开除解学恭的党籍。
在揭批查斗争中,对全市立案审查691人的问题,根据党纪国法,按照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处理。其中:逮捕法办的57人,劳教的4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31人。此期间,还为“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和审查的274837人(其中干部57992人)的问题,逐个地进行复查,重新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彻底平反所谓“万张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冤案,使受迫害的一大批老干部重新出来工作,从各方面清除“文化大革命”的消极后果(其中为曾任市委书记、常务委员、市长、副市长职务的15人的冤假错案,彻底平反);对1957年反右派斗争中错划的“右派分子”5410人进行改正;对“四清”运动期间处理的93o多件案件逐件地进行复查,其中的错案得到纠正。全市清理4o多万名干部的档案,撤出含有诬蔑不实之词的材料。
I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全党工作重点转移的战略决策。1979年1月,市委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确认天津已经具备党的工作重心转移的条件。天津工作由过去长期“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天津为中心。
1980年6月,中共中央调胡启立任天津市市长,市委第一书记陈伟达不再兼任行政职务。7月,中共中央批准天津市委、市政府精简后的干部任职。第一书记陈伟达,常务书记张再旺,书记李瑞环,副书记吴振、陈冰,常务委员谭绍文、郝田役、杨慧洁(女)、白桦、曹中南、赵钧,市委临时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张再旺。
1976年10月至1978年6月 调整前的领导班子:
解学恭(1976. 10一1978. 6) 第一书记
黄志刚(1977. 11一1978. 6) 第二书记
赵武成(1976. 10一1978. 6)第三书记
王一(1976. 10一1978. 6)书记
王曼恬(女,1976. 10-1977.1)书记 注1
许诚(1976. 10一1978. 6)书记
费国柱(1976. 10一1978. 6) 书记
徐信(1976.10一1977.7免)书记
邢燕子(女,1976.10---1978.6) 书记
王淑珍(女,1976.10---1977.10)书记 注2
阎达开(1976. 10-1978. 6) 书记
王中年(1976.10---1978.6) 书记
谷云亭(1977.10---1978.6) 书记
张淮三(1978. 2--6) 书记
冯勤(1976.10---1978.6) 副书记
吴振(1978. 2---6 )副书记
王珍堂(1976.10---1978.6) 常务委员
毛平(1976.10---1978.6) 常务委员
张福恒(1976.10---1978.6) 常务委员
蔡树梅(女,1976.10---1977.5)常务委员注3
胡昭衡(1978. 4--6) 常务委员

三、河北省(1976.10一1985. 5)
在“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中,由于河北省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以致在粉碎“四人帮”后的五年半内仍处于不够安定团结的状态,影响党的工作重点的顺利转移。从1976年10月至1985年5月,中共河北省第二届委员会先后进行三次调整。
1979年12月,中共中央决定将省委第一书记刘子厚调离,并委派金明主持河北省委的工作。
1982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将省委第一书记金明调离,高扬接任省委第一书记。
1983年3月,中共中央按照精干的原则和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对河北省委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原省委第一书记、常务书记、书记、副书记l0名调整为第一书记、书记5名;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原来的21名减为13名,其中具有大专文化程度(或相当大专文化程度)的5名,占38%;年龄在
55岁以下的3名,占23%
同年3月,中共河北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中共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同时,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省委为继续发挥退出第一线的老干部的作用,组建中共河北省顾问委员会筹备组,组长王铮,副组长赵一民、牛树才。
在此阶段,省委所属组织在1978年以前没有变化。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1978年3月以后,河北省行政区划陆续进行调整,省委所属组织也相应发生变化。
1978年3月,为加快省会和震后唐山市的建设,石家庄和唐山两市委由省委直属6 1983年3月,因试行市管县的领导体制,唐山地委并入唐山市委。4月,秦皇岛市委由省委直属。1884年1月,邯郸、邢台、保定、沧州、承德、张家口6市委直属省委。
县(市、市辖区)委也进行调整。县委,1982年增至140个,1983年减为137个。地属市委,1978年减为7个,1981年增至8个,1982年增至10个,1983年减为3个。市辖区委,1980年增至39个,1984年减为38个。
1985年,中共河北省委下设9个地委、9个直属市委、13?个县委、3个地属市委、38个市属区委。
在此阶段,经中共中央的具体指导和帮助,全省各级党组织逐步端正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并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到1983年冬,全省共平反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49万件,涉及102万人,其中脱产干部14万人:“文化大革命”前的错案12万件,涉及13万人;改正右派26397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河北省从1983年11月开始,采用自上而下,分期分批的方法,进行整党。经过整党,提高了广大党员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自觉性:定为“三种人”的569名中有党员495名,开除党籍或不予登记的474名,从而纯洁了党的组织;井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对40%的省直厅局、70%多的地、市、县、区、80%的厂矿企业、大专院校的党委和农村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充实,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
1976年10月至1979年12月第一次调正前领导成员:
刘子厚(1976. 10-- 1979. 12) 第一书记 调
江一真(1979. 4一12) 第二书记 新
马 辉(1976. 10一1979. 12) 书记
吕玉兰(副书记,1976.10--1977.5,书记,1977.5-1979. 12)
王金山(1976. 10一1979. 12)书记
王铮(1979. 4一12) 书记 新
尹 哲(副书记,1977.5一1978.11,书记,1979.7-12)
赵一民(1979.7-12) 书记 新
裴仰山(1979. 7一12) 书记 新
马 力(1976.10---1977.2) 副书记 调
郭 志(1976. 10--1979.12) 副书记
杨泽江〔1976. 12一1979. 12) 副书记,
刘 英(1977. 5一1979.12) 副书记
岳宗泰(1978.11一1979.12) 副书记 新
曾 美(1976. 10--1979.12) 常务委员
谷奇峰(1976. 10--1979. 7)常务委员 调
张承先(1977. 5一1978. 8) 常务委员 调
李永进〔1977. 5一1979. 12) 常务委员
王 玉(1978. 11-1979. 12)常务委员 新
邢安民(1978. 11-1979.12) 常务委员 新
徐纯性(1978. 11一1979. 12)常务委员 新
洪毅(1978. 11一1979.12)常务委员 新
兰凯民(1978. 11一1979.12) 常务委员 新
陆治国(1979. 7一12) 常务委员 新
张克让(1979. 7一12)常务委员 新
王克东(1979. 7一12) 常务委员 新

1979年12月至1982年6月第二次调正时领导成员:
金 明(1979. 12一1982. 6) 第一书记
江一真(1979. 12一1982. 6) 第二书记
王 铮(1979. 12一1982. 6) 书记
郭 志(1979. 12一1982. 6)书记
尹 哲(1979. 12一1982. 6)书记
赵一民(1979. 12一1982. 6) 书记
裴仰山(1979. 12一1982. 6) 书记
吕玉兰(女,1979. 12一1982. 6) 书记
李尔重(1980. 1一1982. 6) 书记 新
刘秉彦(1981. 12一1982. 6)书记 新
杨泽江(1979. 12一1982. 6) 副书记
刘 英(1979. 12一1982. 6) 副书记
岳宗泰(1979. 12一1982. 6) 副书记
马 辉(1979. 12一1982. 6) 原书记、现常委
王 玉(1979. 12一1982. 6) 常务委员 原
王克东(1979. 12一1982. 6) 常务委员 原
兰凯民(1979. 12一1982. 6) 常务委员 原
邢安民(1979. 12一1981. 7) 常务委员 原
李永进(1979. 12一1982. 6)常务委员 原
陆治国(1979. 12一1982. 6) 常务委员 原
张克让(1979. 12一1982. 6) 常务委员 原
洪 毅(1979. 12一1982. 6) 常务委员 原
徐纯性(1979. 12一1982. 6)常务委员 原
曾 美(1979. 12一1982. 6)常务委员 原
王东宁(1981.7-1982. 6) 常务委员 新
曹幼民(1981. 7一1982. 6)常务委员 新

1982年6月至1983年3月第三次调正时领导成员:
高 扬(1982.6---1983.3) 第一书记
张曙光(1982.7一1983. 3) 常务书记 新
刘秉彦(1982.6---1983.3)书记
王 铮(1982.6---1983.3)书记
郭 志(1982.6---1983.3) 书记
尹 哲(1982. 6--1983.3)书记
赵一民(1982. 6--1983.3) 书记
高占祥(1983. 1一3)书记 新
杨泽江(1982. 6一1983. 3) 副书记
刘 英(1982.6-1983. 3) 副书记
岳宗泰(1982. 6一1983. 3) 副书记
解 峰(1982.7一1983. 3) 副书记 新
邢崇智(1982. 7一1983. 3) 副书记 新
马 辉(1982. 6一1983. 3)常务委员
王 玉(1982. 6--7) 常务委员
王克东(1982. 6--1983.3)常务委员
兰凯民(1982. 6--1983.3)常务委员
李永进(1982. 6一1983. 3) 常务委员
陆治国(1982.6--1983. 3) 常务委员
张克让(1982. 6--1983.3)常务委员
洪 毅(1982.6一1983. 3) 常务委员
徐纯性(1982.6一1983. 3) 常务委员
王东宁(1982.6一1983. 3) 常务委员
曹幼民(1982. 6一1983. 3) 常务委员
曾 美(1982. 6---7)常务委员
李 锋(1982. 7一1983. 3) 常务委员 新

四、山西省
粉碎“四人帮”后,中共山西省委员会领导机构仍然延续“文化大革命”后期中共山西省第三届委员会的领导机构。至1978年3月中共山西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前,在清查“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罪行的背景下,省委领导成员有部分调整。
1976年12月,根据中共中央部署,山西省委成立清查领导组,在全省范围内揭发、批判、清查“四人帮”的反革命罪行。基本上查清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特别是查清“四人帮”的骨干分子张铁生来山西的活动,处理了省城1976年“八·二三”揪斗省委主要领导人以及一些地区冲击党政机关、围攻迫害老干部等重大事件。1977年3月,中共中央对山西省委的领导班子作了较大调整,免去书记1名、副书记3名、常务委员1名,同时任命书记4名、常务委员4名。截至1978年1月,山西省委及各级党委对全省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清队”、“一打三反”、“清查‘五·一六’”等几个运动中的19. 6万多起案件进行复查。1978年1月,中共山西省委为“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的原省委第一书记卫恒举行骨灰安放仪式。
1978年3月选出的第四届省委继续平反冤假错案,开始总结农业学大寨的经验教训。这一阶段由于继续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大路线,在指导思想上没有完全摆脱“左”的错误影响和“两个凡是”的束缚,致使各项工作一度徘徊。
1978年12月至1979年1月,中共山西省委连续召开以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省委常务委员(扩大)会议及四届二次全会(扩大)会议。会议认为山西省已经具备把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四个现代化上来的条件。会议对山西“一·一二”夺权、农业学大寨运动、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等几个重大历史和现实间题取得比较一致的认识。会议对山西“一·一二”夺权的性质及其处理作出如下决定:(一)“一·一二”夺权是林彪、“四人帮”直接阴谋策划的篡党夺权事件,要在《山西日报》公开宣布;(二)“一·一二”夺权以后,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的夺权,是“一·一二”篡党夺权的继续;(三)“一·一二”夺权和各级夺权时,强加给干部、群众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一律推倒,对被戴上“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以及所谓“特务”等帽子的干部和群众,一律平反,恢复名誉;(四)在刘格平等人的欺骗下,参加各级夺权的干部、群众和群众组织,是没有责任的,一律不予追究;(五)为“一·一二”夺权后被迫害致死的原中共山西省委第一书记卫恒彻底平反昭雪。
1978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对山西省委的领导成员继续作了调整。罗贵波任省委第二书记。1979年3月6日,增补任命省委书记4名;4月21日又增补任命省委书记1名。1980年10月,任命霍士廉接替王谦任省委第一书记。
粉碎“四人帮”以后,遵照中共中央的部署,山西省委认真清查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取得重大成果。但是,由于在清查中受历次政治运动中“左”的一套做法的影响,以及“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派性干扰,清查中也出现程度不同的漏查和扩大化问题。为此,1979年5月,山西省委作出《关于搞好清查善终工作的通知》。经过落实政策,解决了清查中的扩大化问题,为被清查错了的干部平了反,为被错误免职的干部重新安排了工作;但同时又发生平反面过宽的偏向,为一些不该平反的人平了反。这些问题在以后的核查“三种人”工作中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1980年12月9日至13日,省委召开中共山西省代表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309名。会议选举产生山西省出席中共十二大的代表34名、候补代表3名。
1981年1月21日,省委为原省委第一书记谢振华、原省委书记曹中南彻底平反,并对因所谓“谢曹路线”而受株连的干部一律予以平反。5月,中共中央任命李立功任省委常务书记。
在中共十二大以前,省委坚决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和中共中央对山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下大力气纠正历次政治运动中遗留下来的冤假错案,全面落实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民族政策、侨务政策、宗教政策、民主党派政策等各项政策。到1982年底,全省需要复查与解决的历史遗留案件中,属于“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案件,基本复查完毕,其中因刘少奇冤案受牵连的1086人全部平反。对1957年错划的右派全部改正。复查农村“四清”中形成的案件9. 46万件,其中纠正错案6500件,总计纠正5. 5万余名干部的冤假错案。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中,有7000多名用非所学的科技人员调整了工作岗位,给2. 8万多名专业技术人员评定技术职称,提拔7000多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骨干进入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解决4000多名中级知识分子农村家属的农转非间题。与此同时,省委努力清除林彪、“四人帮”在干部工作上“左”的影响,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管理。1979年5月,对3231名省管干部档案进行集中清理,颁发《关于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归档干部材料的处理意见(草案)》和《关于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未归档干部材料的处理意见》。1980年2月,重新制定《省委管理干部职务名称表》,对新时期党管干部的原则、干部管理的体制、范围作出明确规定。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后,山西省委按照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的要求,对各级领导班子进行进一步的调整、改革。免除一批在“文化大革命”中的武斗头头、“造反派”头头、打砸抢分子和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有抵触情绪、继续坚持错误的人的职务。在认真考察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选拔一批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既有一定的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又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的中青年干部担任县以上领导职务。据1982年底统计,全省有30万名干部先后参加党校及各类中等、高等专业院校和干校举办的各种培训班、轮训班的学习。全省确定23DD多名县级后备干部,并实行干部顾间制度和离退休制度。
1977年3月,中共中央对山西省委的领导班子作了较大调整,免去书记1名:曹中南;免去副书记3名:王大任、王庭栋、刘世洪;免去常务委员1名:李玉如;任命书记4名:王扶之、王大任、王庭栋、王金籽;任命常务委员:王扶之、王绣锦、王金籽、李布德、郭凤莲。
1977年11月免去常务委员:李顺达、张纯德、徐守恒、王银娥(女)、王 体;任命常务委员:史怀璧、贾 俊、卜虹云、王 进、赵雨亭。
1978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对山西省委的领导成员继续作了调整。罗贵波任省委第二书记。1979年3月6日,增补任命省委书记:武光汤、赵雨亭、朱卫华、阮泊生、贾 俊。1980年10月,任命霍士廉接替王谦任省委第一书记。

六、辽宁省
辽宁省在“文化大革命”中是深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四人帮”死党毛远新之害的“重灾区”,情况比较复杂。粉碎“四人帮”后,中共中央着手解决辽宁问题。1977年2月,派任仲夷、陈璞如等人到辽宁担任主要领导工作。自此,在全省范围内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死党毛远新的反革命罪行,清查同“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的斗争逐步深入。经过一段斗争,在中共辽宁省委员会领导班子内“四人帮”的追随者及犯有罪行的人被清除出去;一些犯有严重错误的人被撤职;对不称职的干部作了调整。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参加“三支两军”的军代表陆续撤回部队,一些长期受迫害和不被重用的老干部相继调回领导岗位,省委领导班子得到了很大加强和充实。
1977年2月,中共中央任命任仲夷为中共辽宁省委第二书记、陈璞如为省委书记。
从l976年12月至1977年4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先后有4名省委书记和3名省委常务委员被停职审查。
1977年9月,中共中央任命张新村为省委副书记。10月,中共中央任命黄欧东为省委第三书记,张树德为省委书记,杨大易、李治文为省委常务委员;免去胡金波省委常务委员职务。1878年3月,中共中央任命李荒为省委书记,陈一光、刘异云、王光中、朱川、张铁军为省委常务委员。9月,中共中央对辽宁省委的领导班子作进一步调整,任命任仲夷为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命委员会主任,免去曾绍山省委第一书记和省革命委员会主任职务。10月,中共中央任命黄欧东为省委第二书记、徐少甫为省委书记。12月,中共中央决定免去苏羽、张树德省委书记职务,调外地另有任用。1979年2月至6月,中共中央先后任命郭峰、张正德、沈越为省委书记。
调整充实后的中共辽宁省委,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的指示,领导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开展揭批查的斗争。对毛远新及其帮派体系的成员在全省各条战线忠实执行“四人帮”极左的反革命路线,给辽宁各项工作造成严重破坏的罪行进行揭发批判,清查全省与“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
连的人和事,一批打砸抢首恶分子被逮捕法办。1977年4月统计,清查出打砸抢罪行严重的2000多人,逮捕322人。
与此同时,开始进行对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由于毛远新为首的帮派体系的破坏,辽宁在“文化大革命”中造成了大量冤假错案,仅集团性案件达1100多起,涉及5. 1万多人。省委根据中共中央有错必纠的方针,对“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进行认真的平反。省委为毛远新一伙制造的“国民党军统沈阳情报联络站”特务集团案、“东北帮”反革命集团案、辽阳市委“反革命集团”案等 重大冤案进行平反;为原东北局和省委、省人委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被诬陷和错误处理的领导干部先后平反,恢复名誉;为因而受迫害的人彻底平反;为全部右派分子摘掉了帽子,对错划右派予以改正;并为平反的干部群众落实了政策。到1978年7月已平反集团性“三案”602起,共涉及3万多人。同时复查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这一时期,教育、文化、政法等各条战线经过拨乱反正,工作逐步走上正常。整顿了教育、科研秩序,恢复了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科研机构以及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各种学术组织开始恢复活动。
但是,由于受“文化大革命”中的“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和“两个凡是”的影响,粉碎“四人帮”以后的一段时间里,省委在工作中仍不同程度地执行了“左”的路线。在经济工作中急于求成,沿袭“左”的一些做法,如“大批资本主义”,“大批修正主义”,在生产指挥上脱离实际的搞大干快上,组织“大会战”等。加上当时中共中央一些“左”的过高要求,助长了辽宁
经济工作中形式主义、高指标、片面追求高产值、高速度的倾向。在平反冤假错案中只对“文化大革命”中抵制并批判林彪、“四人帮”的案件进行了平反,而对因否定“文化大革命”,批评毛泽东错误受到处理的冤假错案没有平反。对“文化大革命”当中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清查不够彻底,一些犯有错误的人仍在领导岗位上。由于这些原因使辽宁地区两年来的工作处于徘徊前进中。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辽宁省委全面贯彻全会精神,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这些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把全省党的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在全省展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批判“两个凡是”的错误观点,强调必须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
在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大讨论的基础上,辽宁省委在全省全面地开展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各项政策。1979年1月,省委批转省公安厅党组的报告,为被错划“五一六”分子和在“追谣打反”期间受到打击迫害的干部和群众平反。1979年2月开始,辽宁省委作出决定为所谓“城工部叛徒集团案”彻底平反;还为“文化大革命”中的“中华全国红色造反者辽宁分会”、“捍卫毛泽东思想联合委员会联络站”等被定为反动组织的案件宣布平反。对“文化大革命”前的历史遗留案件进行复查,并为在上述案件中受害人员恢复名誉。
1979年3月21日,辽宁省委发出通知,宣布:省委决定撤销1958年扩大的省委整风会议《决定》和1965年省委《复查决议》,撤销对王铮、杜者蓄、李涛、宋黎、吴铎、李均、郭洪德、蔡黎、张烈等人的错误处理结论,予以彻底平反,恢复名誉,恢复原政治、生活待遇。3月26日,辽宁省委作出决定,为张志新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党籍,恢复名誉,并追认她为革命烈士。到1985年底,全省为21.6万人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并及时纠正“文化大革命”前历史遗留案件11. 4万多件。落实党的统战政策和民族工商业者政策,肯定广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在长期革命斗争中的贡献,宣布原工商业者已经成为劳动者。对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和原工商业者中的冤假错案进行认真的平反,归还他们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的财物,恢复相应的政治待遇;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恢复各级宗教团体和组织;落实少数民族及台胞台属等一系列政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原来揭批查的基础上,省委进一步开展涉及“两案”的清查审理工作。对于犯有严重错误的700多人中,给予党纪处分的200多人,撤销或免除所任领导职务。经过几年的工作,全省清理出打砸抢首恶分子2700多人,其中受刑事处分的1400多人;犯有打砸抢错误的19000多人,都分别进行处理。
l976年12月至1977年4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先后有4名省委书记和3名省委常务委员被停职审查。
他们是:省委书记李伯秋、杨春甫、魏秉奎、刘盛田,省委常委吴玉德、刘宇洲、尹灿贞,1977年10月免去胡金波省委常委。
1971年1月至1976年10月领导班子
陈锡联(1971. 1一1973. 12) 第一书记
曾绍山(第二书记1971.1--1975. 9第一书记1975. 9--1976. 10)
李伯秋(1971. 1---1976. 10) 书记 1971.1
杨春甫(副书记1971,1一1972.12书记,1976. 10)
毛远新(副书记1971.1一1972.12书记,1976. 10)
白 潜(1971.1--1976. 10)书记 1972.12
刘盛田(1971.1--1976. 10) 书记1975. 9
杨 迪(1971. 1---1975. 9)常务委员
张海棠(1971. 1一1975. 9) 常务委员
杨 弃(1971. 1----1975. 4)常务委员
王 良(1971.1-1975. 10)常务委员
尉凤英(女,1971.1一1976. 10)常务委员
崔修范(1971. 1一1976. 9) 常务委员
黄欧东(1972. 12---1976. 10) 书记
胡亦民(1972. 12-1976. 10) 书记
仇友文(1972. 12一1976. 10) 常务委员
张树德(1972. 12一1976. 10) 常务委员
李素文(女,1972. 12-1975. 5) 常务委员
尹灿贞(1972. 12---1976. 10) 常务委员
魏秉奎(1975. 9--1976. 10) 书记
苏 羽(1975. 9一1976. 10) 书记
吴玉德(1975.9---1976.10) 常务委员
刘宇洲(1975.9---1976.10) 常务委员
胡金波(1975.9---1976.10) 常务委员
1976年10月至1979年8月 领导班子
曾绍山(1976. 10---1978. 9)第一书记
黄欧东(第三书记1976. 10-1978, 10第二书记--1979. 8)
李伯秋(1976. 10-1977.3)书记
杨春甫(1976. 10一12) 书记
白潜(1976. 10---1979. 8)书记
胡亦民(1976. 10---1979. 8)书记
魏秉奎(1976. 10---1977. 3)书记
苏羽(1976. 10---1978. 12)书记
刘盛田(1976. 10一1977. 3) 书记
仇友文(1976. 10一1979.8)
张树德(1976. 10一1978.12) 书记
王 良(1976. 10一1979. 8) 常务委员
尉凤英(1976. 10一1979. 8) 常务委员
尹灿贞(1976. 10一1977. 4)常务委员
吴玉德(1976. 10一1977. 4)常务委员
刘宇洲(1976. 10一1977. 4) 常务委员
胡金波(1976. 10一1977. 10) 常务委员
任仲夷(第二书记1977.2一1978.9第一书记,1979. 8)
陈璞如(1977. 2一1979. 8) 书记
张新村(1977. 9一1979. 8) 副书记
杨大易(1977. 10一1979. 8) 常务委员
李治文(1977. 10--1979. 8) 常务委员
李 荒(1978. 3一1979. 8) 书记
陈一光(1978. 3一1979. 8) 常务委员
刘异云(1978. 3一1979. 8) 常务委员
王光中(1978.3--1979. 8) 常务委员
朱川(满族,1978. 3-1979. 8) 常务委员
张铁军(1978. 3一1979. 8) 常务委员
徐少甫(1978.10一1979. 8)书记
郭 峰(1979. 2一8) 书记
张正德(1979. 4一8) 书记
沈 越(1979. 6一8)书记

五、内蒙古自治区
1976年l0月,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带领全区各族人民,揭发批判“四人帮”的反革命罪行,为“四人帮”及其追随者在内蒙古地区制造的“乌兰夫反党叛国集团”、“内蒙古二月逆流”、“新内人党”3个冤案平反,还为几十万受害者落实政策;为7000多名党员、干部恢复党籍、公职,纠正错误结论;给近6000名非正常死亡的干部作出结论;复查处理“文化大革命”前2万多件历史案卷。调整和整顿各级领导班子,广泛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取得政治形势和经济形势的初步好转。
1978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根据尤太忠的请求,决定免去其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职务,任命周惠为第一书记;10月19日,中共中央批准孔飞等6人为副书记。1981年以后又增补布赫等6人为副书记。1983年3月,中共中央决定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领导成员,周惠任第一书记,布赫等4人为副书记,石光华等7人为常务委员,原任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同时免职。
1983年3月,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顾问委员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1976年10月至1984年12月
尤太忠(1976. 10---1978.10) 第一书记
周 惠(第二书记 1978.7-10,第一书记1978.10--1984.12)
池必卿(1976. 10一1978. 5) 第二书记
廷 懋(蒙古族,1979, 6--1.983. 3) 第二书记
王 铎(1978. 7---1982.12)常务书记
吴 涛(蒙古族,1976. 10一1980. 1) 书记
宝日勒岱(女,蒙古族,1976. 10--1982. 8)书记
刘景平(1976. 10---1980.5) 书记
孔 飞(蒙古族,1978. 10-1983. 3) 副书记
王逸伦(1978. 10-1982. 8) 副书记
云世英(蒙古族,1978. 10一1982. 12 ) 副书记
张鹏图(1978.10--1983.3) 副书记
杰尔格勒(蒙古族,1978. 10---1982.2) 副书记
李 文(1978.7一1983. 3) 副书记
布 赫(蒙古族,1978.10-1984. 12)副书记
石生荣(1981. 12-1983. 3) 副书记
千奋勇(蒙古族,1981. 12--1984. 12)副书记
林蔚然(1982. 4一1983. 3) 副书记
巴图巴根(蒙古族,1982.8一1984. 12) 副书记
刘贵谦(1982. 8一1984. 11) 副书记
何凤山(1976. 10一1977. 9) 常务委员 免
王弼臣(1976. 10一1978. 10) 常务委员
沈新发(1976.10---1983.3)常务委员
秦淑珍(女,1976. 10---1978.10)常务委员
李树德(1976. 10---1980.1) 常务委员
黄巨俊(1978. 10-1979. 11) 常务委员
蒋 毅(1978. 10---1979. 11) 常务委员
彭梦庚(1978. 10-1983. 3) 常务委员
黄 厚(1979. 6--1982. 8)常务委员
苏和(蒙古族,1982.8-1984. 7) 常务委员
石光华(1983. 3---1984. 12) 常务委员
蔡英(1983.3一1984. 12) 常务委员
乌恩(蒙古族,1983.3一1984. 12) 常务委员
李向义(1983.3一1984. 12 ) 常务委员
许令妊(女,1983.3-1884. 12) 常务委员
田聪明(1983. 8-1984. 12 ) 常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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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6 01:3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文革后各省(市、自治区)的揭批查和拨乱反正二

吉林省

从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至中共吉林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以前,中共中央对中共吉林省第三届委员会领导班子作了几次较大的调整。1977年2月,调南京军区副政治委员王恩茂任省委第一书记,调省委第一书记王淮湘到武汉军区工作;9月,任命穆林为常务委员;10月,任命兰干亭、张士英、宋洁涵、于克为副书记,任命金明汉、陈洪、宋振庭为常务委员;11月,免去张英、药天禄、冯占武常务委员职务,崔海龙不再为“列席”常务委员。1978年1月,调高扬为省委书记。1979年3月,常务委员宋振庭调离吉林省;4月,书记阮泊生、高扬调离吉林省;7月,调王大任、于林任书记;8月,任命李砒平、于克、张士英、宋洁涵为书记,任命宋任远、赵天野、杨战韬为常务委员;11月调张根生任书记,副书记兰干亭调离吉林省。1981年10月,调强晓初任第一书记,原第一书记王恩茂调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党委工作。1982年2月,调赵修任书记;4月,刘敬之任书记;7月,霍明光任书记,赵南起、肖纯任副书记,刘云沼、史林琪、张凤岐、王先进为常务委员,免去何友发、李砒平书记职务,免去宗希云、宋任远、赵天野、金明汉常务委员职务。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原省委主要负责人及崔海龙等人,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继续煽动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极力为其帮派分子与江青反革命集团骨干分子一起向党发难的问题开脱罪责。与此同时,继续安插“双突”干部到省直机关工作,把一大批省直机关老干部撵下基层。错误批准判处

保卫刘少奇、反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青年工人、共青团员史云峰死刑。

1977年2月王恩茂任省委第一书记后,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群众运动逐步深入,清查江青反革命集团严重罪行和原省委主要负责人及崔海龙等人的资产阶级帮派体系,清理打砸抢分子,工作有较大的开展,大部分冤假错案得到复查,并予以彻底平反;开始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多数被排

挤打击的老干部重新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大部分用非所学的各类专业人员的工作得到调整,科技干部恢复专业技术职称。对各级领导班子开始进行整顿和调整,并选拔一些中青年干部进入领导班子。全省工农业生产和各项事业都有恢复和发展。

但是,由于“两个凡是”错误思想的影响,吉林省有些工作处于徘徊不前的局面。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吉林省委领导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贯彻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拨乱反正,纠正“左”的错误,抓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取得良好的成绩。

1979年1月,省委召开工作会议,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打成“叛徒”的原省委代理第一书记赵林,为被诬为“东北帮叛党投敌反革命集团重要成员”的原省委书记处书记、省长栗又文,为被诬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黑帮分子”的原省委常务委员、省委宣传部长宋振庭,公开平反,恢复名誉。

3月1日,为在“批林批孔”中遭受打击的郑季翘平反、恢复名誉。3月5日,吉林省委作出决定,并召开省直机关干部大会宣布:为李砒平、富振声等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诬为叛徒、特务、反革命的原省委常务委员和副省长以上干部平反,恢复名誉;为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含冤去世的原省委书记处候补书记雷鸣玉及原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关俊彦平反昭雪,恢复名誉。会上还为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到迫害诬蔑的原省直机关部、厅、局级干部,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对“文化大革命”中全省立案审查的84683名干部的问题,重新复查作了结论,冤假错案已全部平反,被迫害致死的干部得到平反昭雪。其中,省直机关部委厅局级、市地州级领导干部立案审查的527名,平反的505名;正副县级领导于部立案审查的3128名,平反的2869名。蒙受冤假错案的知识分子3. 053万人已平反,恢复名誉。对所谓“给林彪安窃听器反革命集团”、“资敌通敌反革命特务集团”、“王明德反革命集团”、"x x特务案”等161起集团性冤假错案所牵涉的7620名干部全部平反,恢复名誉。大批受株连的干部、群众也予以平反。据统计,全省共清理30. 773万名干部的档案,撤出诬蔑不实之词的材料。同时对“文化大革命”前的历史遗留问题也作了复查处理。为1959年反右倾时受到错误批判、处理的李树仁、李晨等12名领导干部和其他干部彻底平反;为在反右派斗争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10013名干部作了改正;对

1952年受到错批判错处理的原省级领导干部周持衡、李德仲等人的问题进行复查,并经中共中央批准,作了改正,恢复名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7年间判处徒刑的冤假错案,历次政治运动处理的案件中的全错和部分错的I.3万多件,历史遗案中全错和部分错的5643件,都作了纠正。经过落实政策,为1650人恢复党籍,为2397名党员撤销错误处分。对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台属和起义投诚人员需要落实政策的1434名,落实政策。把原本是劳动者成分的I4363人,从原资产阶级工商业者中划分出来。此外,按照中共中央的指示,还对具备“摘帽”条件的地主、富农分子及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经评审、批准,一律“摘帽”。经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正确的政策和措施,调动了各个方面建

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省委对王淮湘、崔海龙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错误和罪行进行清查、核实。1981年4月11日,省委将审查结论和处理意见上报中共中央。中共中央书记处讨论同意给予王淮湘、崔海龙开除党籍的处分。据统计,全省犯有严重打砸抢错误的14522名,定为打砸抢分子的787名。给予撤职处分的183名,给予党纪和行政处分的987名,开除党籍的181名,给予刑事处理的302名。1978年6月,省委决定,对积极追随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打砸抢首恶分子、窃据省委委员、省革委会副主任、团省委书记、东丰县委书记等职务的许肇昌,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交司法机关处理。1983年11月9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许肇昌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76年10月至1983年3月 吉林省委领导班子

第一书记 王淮湘(1976.10~1977.2)

王恩茂(1977.2~1981.10)

强晓初(1981.10~1983.3)

书记高 扬(1978.1~1979.4)

王大任(1979.7~1983.3)

张根生(1979.1l~1983.3)

何友发(1976.10~1982.7) 免

阮泊生(1976.10~1979.4)

李砥平(1979.8~1982.7) 免

赵 修(1982.2~1983.3)

-于 林(1979.7~1983.3)

于 克(副书记1977.10-1979.8书记1979.8~1983.3)

张士英(副书记1977.10-1979.8书记1979.8~1983.3)

宋洁涵(副书记1977.10-1979.8书记1979.8~1983.3)

刘敬之(1982.4~1983.3)

霍明光(1982.7~1983.3)

副书记 兰干亭(常委1976.10-1977.10副书记1977.10~1979.11)

赵南起(朝鲜族,1982.7~1983.3)

萧 纯(1982.7~1983.3)

常务委员

冯占武(1976.10~1977.11) 免

张英(1976.10~1977.11)免

周光(1976.10~1977.4)

宗希云(1976.10~1982.7) 免

药天禄(1976.10~1977.11) 免

穆林(1977.9~1983.3)

金明汉(朝鲜族,1977.10~1982.7)免

陈洪(1977.10~1983.3)

宋振庭(1977.10~1979.3)

宋任远(1979.8~1982.7) 免

赵天野(满族,1979.8~1982.7) 免

杨战韬(1979.8~1983.3)

刘云沼(1982.7~1983.3)

史林琪(女,1982.7~1983.3)

张凤岐(1982.7~1983.3)

王先进(1982.7~1983.3)

黑龙江省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以后,黑龙江省开展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和清查他们的反革命帮派体系的斗争。为了加强对这场斗争的领导,中共黑龙江省委员会分别成立领导小组、清查小组和大批判组,由省委第一书记或书记担任组长。全省立案审查的655名人员中,党员495名。这些人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的4名,开除党籍的18名,受党内处分的44名。与此同时,对“文化大革命”中的打砸抢事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全省7188名清理对象中,定为打砸抢分子的167名(判刑102名),其中党员被开除党籍99名,一些人被调离领导岗位。在此基础上,全省进行以整顿各级领导班子为重点的整顿工作,初步解决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的间题。初步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一大批冤假错案开始纠正,对那些受到打击迫害的干部、群众,尤其是对“纯属反对四人帮的人”,宣布平反,恢复名誉。陆续解放和安排一批领导干部,撤销对一些干部所作的错误结论或对他们的间题重新作出结论。

1977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参加省委常务委员会工作的军队干部袁俊、苏民、张多树、夏光亚、王文贞被免职返回部队。12月,中共中央免去刘光涛的省委第一书记职务,任命杨易辰为省委第一书记。至此,在省委、省革委会及一些部门工作的军队干部全部免去所担负的地方职务,返回部队。

1978年以后,先后在政权机关、人民群众团体和政府的工作部门中设立党组(在此以前,一些工作部门曾成立党委)。

1978年7月,黑龙江省委常务委员会议决定,成立由省委书记分别负责的宣传文教、群工、政法、工交、农业、财贸等6个领导小组,对全省工作实行分战线领导。

黑龙江省委在带领全省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讨论真理标准问题的过程中,较早地突破“两个凡是”的禁区。明确表明“两个凡是”的方针是错误的。省委常务委员在讨论中,还郑重地肯定,“文化大革命”前的中共黑龙江省委是红的而不是黑的,从而澄清被“文化大革命”严重混淆了的重大是非。

从“文化大革命”结束至黑龙江省第四次党代表大会召开,中共中央对省委领导成员进行3次调整。继1977年11月、12月免去部分常务委员和更迭第一书记之后,1978年2月,任命陈剑飞为省委书记,同时任命原省委书记李剑白、陈雷及陈烈民、王金籽为省委常务委员、书记,赵兴元为常务委员;8月,任命陈俊生、王钊、侯捷、张世军、陈元直、解云清、王振扬为省委常务委员。

1979年以后,全省党内外深入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教育。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省委直接领导下,全面地、大规模地复查处理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到1986年,全省复查“文化大革命”前历史遗留案件和“文化大革命”中立案的案件近20万件。“文化大革命”期间造成的冤假错案就达8万多起,涉及12万人。仅干部政策方面。就涉及10万余人。如对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以及非正常死亡的干部,全部平反昭雪;对定为敌我矛盾的2430名干部,平反纠正2422名;对定为死不改悔走资派、犯走资派错误、犯严重(路线性)错误的1172名,全部平反;对定为严重政治历史间题和严重政治错误的840名,都作了实事求是的复查和纠正;对以种种罪名被批斗、蹲“牛棚”、进“反省室”的98686名干部,全部平反并为其消除影响。此外,还全面清理干部档案,仅省管干部中即清除各种不实材料4万余份。复查处理“文化大革命”前反右倾、“四清”等运动中形成的案件24164件,平反纠正了15666件(其中,对反右倾运动中受纪律处分的党员纠正了266名,平反昭雪2名;对四清运动中受纪律处分的党员纠正了1480名,平反昭雪28名)。还对1957年错划为右派分子43584名进行复查纠正(其中,党员受纪律处分的纠正247D名,平反昭雪15名)。原定为中右分子的10789名和定为反社会主义分子的1529名,全部改

正。在“文化大革命”中,省委主要负责人制造的“以欧阳钦、李范五为首的里通苏修反党叛国集团”和“杨易辰、王一伦、李范五翻案集团”以及所谓“反革命复辟集团”等假案,包括本省10名书记、常务委员、副省长在内的10个省、市、自治区的负责人共180多名,受到迫害和牵连。黑龙江省委于1979年3月决定并发出通知,召开大会为前案彻底平反,恢复受迫害干部的名誉。此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处理的各类历史老案也进行复查,平反纠正107件(党员恢复党籍67人,撒销纪律处分40人)。

在复查和平反冤假错案的过程中,进一步落实了党的知识分子政策。黑龙江省委曾先后作出一系列关于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工作的决定,平反纠正知识分子队伍中的冤假错案共29049件,对于受株连的家属、子女给予适当安置。还注意逐步改善知识分子,特别是高级知识分子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解决他们的福利待遇等实际问题。各级党组织充分重视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中党员比例逐年增长,1985年达到39. 4% 。

黑龙江省第三届委员会(1971.8一1979. 11)

1971年8月一1976年 10月

第一书记汪家道(1971.8-1974. 12)

第二书记刘光涛(1971. 8-1976.10)

书记傅奎清(1971. 8-1975.12 )

于杰(1971. 8---12)

张林池(1971. 8-1976.10)

任仲夷(常委1972.7-1973. 4书记1973. 4-1976.10)

杨易辰(1973. 4----1976. 10)

于洪亮(1973. 4----1976. 10)

李力安(1973. 4----1976. 10)

王一伦(1973. 4----1976. 10)

常务委员

任茂如(1971. 8----1976.4)

袁俊(1971. 8----1976.10)

张多树(1971. 8----1976.10)

苏民(彝族,1971. 8----1976.10)

夏光亚(1971. 8----1976.10)&bsp;

王文贞(1971. 8----1976.10)

陈剑飞(1971.8---1976. 10)

关舟(1971.8---1976. 10)

张洪池(1971.8---1976. 10)

张秀芝(女,1973. 4---1976. 10)

阮永胜((1973. 4---1976. 10)

1976年10月至1979年1月

第一书记刘光涛(第二书记1976. 10-1977.2第一书记1977.2-12) 免职

杨易辰(书记1976. 10-1977.12第一书记1977.12--1979. 1)



书记张林池(1976. 10一1978. 11)

任仲夷(1976. 10一1977. 11)

于洪亮(1976. 10一1978. 11)

李力安(1976. 10---1979. 1)

王一伦(1976. 10---1979. 1)

李剑白(1978.2---1979. 1)

陈雷(1978.2---1979. 1)

陈剑飞(1978. 2一1979. 1)

陈烈民(1978.2---1979. 1)

王金籽(1978.2---1979. 1)

常务委员

袁俊(1976. 10一1977. 11)免职返回部队

张多树(1976. 10一1977. 11)免职返回部队

苏民(1976. 10一1977. 11) 免职返回部队

夏光亚(1976. 10一1977. 11)免职返回部队

王文贞(1976. 10一1977. 11) 免职返回部队

关舟(1976. 10---1978. 7)

张秀芝(女,1976. 10---1979. 1)

阮永胜(1976. 10---1979. 1)

赵兴元(1978.2一1979. 1)

陈俊生(1978.8一1979. 1)

王钊(1978.8一1979. 1)

侯捷(1978.8一1979. 1)

张世军(1978.8一1979. 1)

陈元直(1978.8一1979. 1)

解云清(1978.8一1979. 1)

王振扬(1978.8一1979. 1)

九、上海市

1976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将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事件通知各级党组织。上海广大干部、群众奋起揭批“四人帮”及其在上海党羽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等人的罪行。10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任命苏振华兼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委会主任;倪志福兼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二书记、市革委会第一副主任;彭冲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三书记、市革委会第二副主任。同时宣布撤销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在上海市党内外的一切职务。1977年1月,中共中央决定对原中共上海市委和市革委会进行改组,任命新的市委常务委员会,增加任命新的市革委会副主任,并对“四人帮”在上海的党羽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等人立案审查。

新组建的中共上海市委根据中共中央“既要解决问题,又有利于大局的稳定”的指示,开展揭发批判“四人帮”的罪行、清查与“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的斗争。市委成立揭批“四人帮”运动办公室,负责全市揭批、清查、专案方面的日常工作。全市经过审查批准列为清查对象的有5385名,其中采取组织措施审查的有1683名。清查结果定为敌我矛盾性质的52名,定为江青反革命集团在上海的重要骨干的9名,还逮捕拘留打、砸、抢分子450名。徐景贤、王秀珍、朱永嘉等30人被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马天水因患反应性精神病,依法中止审理)。对其他清查对象,均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分别作了处理。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基本上查清与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摧毁了他们在上海的帮派体系。

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时,上海市有相当一部分单位的领导班子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中共上海市委对区、县、局以上领导班子先后作3次较大的调整。通过清查和整顿,基本上纯洁和充实了各级领导班子,市和区、县、局的组织机构基本上恢复到“文化大革命”前的状况,改变了党政机构合一和“大组套小组,上下都是组”的混乱现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上海市委根据全会精神,全面地、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复查、平反冤、假、错案。市委领导全市各级党组织进行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思想教育,并明确宣布所谓“一月革命”是一场反革命风暴,为当时被公开点名批判的陈不显、曹荻秋、魏文伯、杨西光等华东局和上海市委、市人委领导干部彻底平反,恢复名誉;为在所谓“一月革命”中因反对林彪、江青一伙而遭受迫害的赤卫队等群众组织彻底平反。市委还通过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和补课,批判“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为拨乱反正扫除思想障碍;通过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增强党性、端正党风、严肃党纪的教育,提高了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中共中央保持一致的自觉性和抵制资产阶级思想侵蚀的能力。与此同时,市委加快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及其以前案件复查工作的步伐,平反大量冤、假、错案,解决许多历史遗留间题,使大批老干部恢复工作,落实党的政策。“文化大革命”中被立案审查的97703名干部,经过复查重新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平反纠正的达92%;对以“战高温”名义被赶到工厂劳动或工作的2万名机关干部、长期在五七干校劳动和在黑龙江省“插队落户”的干部,重新分配工作。对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都作了改正;对1959年反右倾运动中受到错误处理的1605人(内局级干部26人),全部复查平反;对3. 1万余件“四清”运动案件进行复查,据实纠正60%;对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及其他原因被立案审查的21584名干部,复查后平反纠正14995件。各单位还根据复查平反、落实政策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各级组织部门对干部档案中含有诬蔑不实之词的材料进行了清理。

根据1983年10月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全市从1984年到1987年开展整党工作,并结合整党核查“三种人”,进一步纯洁党的组织。在整党中,全市列为核查对象的有4829名,经过核查定为“三种人”的394名,定为严重错误的3814名。对基本不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分别情况作了处理,全市开除党籍的619名,不予登记的1134名,缓期登记的1752名,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党纪处分的3687名。受组织处理的面占参加整党党员总数的0.8%出党面占0.2%。

1971年1月至1976年10月上海市委领导班子

第一书记张春桥(1971. 1一1976. 10)撤

第二书记姚文元(1971. 1一1976. 10)撤

书记王洪文(1971. 1一1976. 10)撤

马天水(1971. 1一1976. 10) 撤

周纯麟(1971. 1一1976. 10)

徐景贤(1971. 1一1976. 10) 撤

王秀珍(女,1971. 1一1976. 10) 撤

常务委员王少庸(1971. 1一1976. 10)免

王维国(1971. 1一9)撤

冯国柱(1971. 1一1976. 10)免

张宜爱(1971. 1一1976. 10)免

张敬标(1971. 1一1976. 10)免

杨富珍(女,1971. 1一1976. 10)

金祖敏(1971. 1一1976. 10)免

高志荣(1971. 1一1976. 10)免

黄涛(1971. 1一1976. 10)免

1976年10月至1979年1月上海市委领导班子:

第一书记苏振华((1976.10一1979.1)

第二书记倪志福((1976.10一1979.1)

第三书记彭冲(1976.10一1979.1)

书记周纯麟(1977.1一1978.6)

林乎加(1977.1一1978.10)

严佑民(1977.1一1979.1)

王平〔1977. 1一1979. 1)

韩哲一(回族,1977. 11一1979, 1)

常务委员苏振华(1977.1一1979. 1)

倪志福(1977. 1一1979. 1)

彭冲(1977. 1一1979. 1)

周纯麟(1977. 1一1979. 1)

林乎加(1977. 1一1979. 1)

严佑民(1977. 1一1979. 1)

王一平(1977. 1一1979. 1)

毛联珏(1977. 1一9)

车文仪(1977. 1一1979. 1)

陈锦华(1977. 1一1979. 1)

赵行志(1977. 1一1979. 1)

杨富珍(女,1977. 1一1979. 1)

韩哲一(回族,1977. 11一1979, 1)

汪明章(1977. 11---1979. 1)

王鉴(1977. 11一1979, 1)

赵振清(1977. 11一1978. 10)

杨慧洁(女,1977. 11一1979. 1)

1979年1月至1980年3月上海市委领导班子;

第一书记彭冲(1979.1一1980. 3)

第二书记陈国栋(1980. 1-3)

书记严佑民(1979.1一1980. 3)

王一平(1979.1一1980. 3)

韩哲一(回族,1979.1一1980. 3)

钟民(1979.4一1980. 3)

赵行志(1979.4一1980.3)

夏征农(1979.4一1980.3)

副书记杨士法(1979.4一1980.3)

陈锦华(1979.4一1980.3)

陈沂(1979.5-1980. 3)

常务委员彭冲(1979.1一1980.3)

严佑民(1979.1一1980.3)

王一平(1979.1一1980.3)

韩哲一(回族,1979. 1一1980. 3)

钟民(1979.1一1980.3)

赵行志(1979.1一1980.3)

夏征农(1979.1一1980.3)

杨士法(1979.1一1980.3)

陈锦华(1979. 1一1980. 3)

陈沂(1979. 1一1980. 3)

车文仪(1979. 1一2)

杨富珍(女,1979. 1一1980. 3)

汪明章(1979. 1一1980. 3)

王鉴(1979. 1一1980. 3)

杨慧洁(女,1979. 1一11)

何以祥(1979. 1一1980. 3)

李宝奇(1979. 1一1980. 3)

杨心培(1979. 1一1980. 3)

张祺(1979.1一12)

陈宗烈(1979. 1一1980. 3)

陈国栋(1980. 1一3)

江苏省第五届委员会(1976.10-1977.12)

从粉碎“四人帮”至中共江苏省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前,中共江苏省委领导全省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揭批“四人帮”的斗争,清查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有牵连的人和事,清理华林森等造反起家的人、打砸抢分子和帮派骨干,批判资产阶级派性和无政府主义。1977年1月25日至2月24日,江苏省委召开五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会议强调要在揭批“四人帮”罪行的基础上,着手整顿被“文化大革命”搞乱了的包括组织工作在内的各条战线。在“揭、批、查”过程中,中共中央分别于1976年10月、1977年2月及5月,对江苏省委领导班子作了调整,彭冲调上海市工作,许家屯接任省委第一书记。同时陆续撤出“支左”部队干部,继续开始落实党的干部政策,重新起用一部分“文化大革命”中被“打倒”、“靠边”的久经考验的地方领导干部,积极搞好经济恢复和发展工作。

1976年10月至1977年2月:1977年12月1日至5日,中共江苏省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代表

1049名。许家屯代表五届省委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会议讨论通过《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六次代表大会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这次大会密切联系实际,回顾和总结江苏省第五次党代表大会以来的政治、经济情况,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和“两个凡是”的影响,没有能够彻底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江苏省第六届委员会,委员76名、候补委员47名;同时选出中共江苏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0名。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出省委常务委员15名、第一书记1名、书记5名。

1979年2月,中共中央任命惠浴宇、张仲良、包厚昌为省委书记。12月15日,中共中央同意由许家屯、胡宏、储江、惠浴宇、钟国楚、周泽、张仲良、包厚昌组成省委书记处,许家屯为第一书记,胡宏为常务书记。1981年7月,中共中央调韩培信任省委书记;12月,中共中央批准管文蔚任省委顾问。1982年4月,张仲良改任省委顾问。6月14日,中共中央同意储江、惠浴宇、包厚昌、辛少波、宫维祯、汪海粟退下来不再担任省委书记、常务委员职务,储江任省委顾问,许家屯仍任省委第一书记,柳林任第二书记。同月,调顾秀莲任省委书记,胡宏调福建省委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江苏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全会精神,拨乱反正,冲破“两个凡是”的禁锢,清除“左”的错误影响,扭转粉碎“四人帮”后一度出现的徘徊局面,全面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在组织上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全省大力开展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工作,认真纠正“文化大革命”以及过去政治运动中所犯的“左”的错误。至1986年底,全省共复查处理“文化大革命”中和“文化大革命”前及地下党历史遗留间题案件147583件,其中,对“文化大革命”中被立案审查的9. 5万多名干部,实事求是地作出结论和处理;对在反右派斗争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和中右分子及错定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3. 3万余名干部予以改正;对“反右倾”中被错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257名干部和错定为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5000余名干部,予以平反;给33Q0多名党员恢复党籍。经过落实政策,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因素。1979年,通过认真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加强党员教育,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根据1980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地方各级党代表大会有关选举若干间题的暂行办法》,各级党委进一步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1981年后,各市、县相继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并结合党代表大会的召开,对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1974年11月至1976年10月:

第一书记彭冲(1974. 11一1976.10)

书记吴大胜(1974.11一1976.10)

杨广立(1975. 9一1976. 10)

许家屯(1975. 9一1976. 10)

王敏生(1975. 9一1976.10)

副书记杨广立(1974. 11一1975. 9)

常务委员许家屯(1974. 11一1976. 10)

杨广立(1974. 11一1976. 10)

肖永银(1974. 11---1975. 5)

吴大胜(1974.11一1976. 10)

迟明堂(1974. 11一1976. 10)

彭冲(1974.11一1976. 10)

蒋科(1974. 11一1976. 10)

王敏生(1975. 9一1976. 10)

胡宏(1975.9一1975. 10)

韩培信(1975. 9一1976.10)

储江(1975. 9一1976. 10)

1976年10月至1977年2月

第一书记彭冲(1976.10---1977.12)

书记吴大胜(1976.10---1977.12)

杨广立(1976.10---1977.12)调

许家屯(1976.10---1977.12)

王敏生(1976.10---1977.12)

常务委员彭冲(1976.10一1977.2)

吴大胜(1976.10一1977.2)调

杨广立(1976.10一1977.2).

许家屯(1976.10一1977.2)

王敏生(1976.10一1977.2)

迟明堂(1976.10一1977.2)

蒋科(1976.10一1977.2)调

胡宏(1976.10一1977.2)

韩培信(1976.10一1977.2)

储江(1976.10一1977.2)

1977年2月至12月:

第一书记许家屯(1977. 2一12)

书记王敏生(1977. 2---12)

胡宏(1977.5-12)

韩培信(1977.5-10)

常务委许家屯(1977.2一12)

迟明堂(1977.2一12)

彭冲(1977. 2---12)

王敏生(1977.2一12)

胡宏(1977.2一12)

韩培信(1977. 2一10)

钟国楚(1977. 5一12)

周泽(1977.5一12)

丁可则(1977.5-12)

十一、浙江省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中共浙江省委带领全省人民批判他们的罪行,清查与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依法处置张永生(注1)、翁森鹤(注2)、贺贤春(注3)等反革命分子,逐步调整充实了省、地、县的领导班子。1977年2月,中共中央对中共浙江省委领导班子作了调整,第一书记谭启龙调离浙江,任命铁瑛为第一书记。1976年11月,赖可可(注4)、罗毅(注5)被停职审查。

为肃清“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浙江省委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从思想上拨乱反正。在政治上,落实各项政策,对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冤、假、错案给予平反,恢复名誉。其中平反“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78292起,对1957年错划为右派的1. 342万名进行改正。

1983年,全省县以上党政机关进行机构改革,省委按照干部队伍“四化”的要求,对各级领导班子作了调整。许多老干部主动离休、退休或退居二线,一批年富力强的优秀的中青年于部走上领导岗位。

1983年2月至1987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的部署,浙江省分期分批进行整党。参加整党的单位63509个,党员139. 49万名,占全省党员的99.6%在整党中,按照“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要求,对党员进行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做合格党员的教育,清除“文化大革命”给党内生活带来的消极影响,清理101名跟随林彪、江青一伙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简称“三种人,’);查处一批违法乱纪的党员,妥善地处理不合格党员。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计9418名,其中:开除党籍1229名,留党察看2248名,撤销党内职务222名,严重警告2284名,警告3435名。不予登记的党员2258名。

第五届委员会 (1971.1一1978. 5)

1971年1月至1976年10月浙江省委领导

第一书记南萍(1971.1一1973.5) 离职审查

书记谭启龙(1972.4一1973.5,主持工作1973.5一1976.10)

陈励耘(1971.1一9) 离职审查

熊应堂(1971.1一1972.6)离职审查

铁瑛(1972.4一1976.10)

赖可可(副书记1971.1-1975.7书记1975.7-1976.10)

张文碧(1975.7一1976.10)

副书记 谢正浩(1971.1一1975.7)

柴启琨(1971.1一1975.7)

陈伟达(1972.11一1976.10)

罗毅(1975.7一1976.10)

陈作霖(常委1972.11-1975.7副书记1975.7一1976.10)

常务委员周建人(1971.1一1972.8)

王子达(1971.1一1975.7)

沈策(1971.1一1975.7)

戴克林(1971.1一1975.7)

朱全林(1971.1一 1975.7)

孟昭玉(1971.1一1975.7 )

蒋宝娣(女,1971.1一1976. 10)

陈冰(1972.11一1976.10)

刘昂(1972.11一1975. 7)

夏琦(1972.11-1975. 7)

武世鸿(1975.7一1976. 10)

张子石(1975.7一1976. 10)

冯克(1975.7一1976. 10)

吕剑光(1975.7一1976. 10)



1976年10月至1978年5月浙江省委领导

第一书记谭启龙(1976.10---1977. 2)

铁瑛(1977.2一1978. 5)

书记铁瑛(1976.10---1977.2)

赖可可(1976.10一1978.5)离职审查

张文碧(1976.10一1978.5)

陈伟达(1977.5---1978.5)

陈作霖(1977.5---1978.5)

副书记陈伟达(1976.10一1977.5)

陈作霖(1976.10一1977.5)

罗毅(1976.10一1978.5) 离职审查

常务委员武世鸿(1976.10一1978.5)

蒋宝娣(女,1976. 10一1978.5)

张子石(1976.10一1978.5)

冯克(1976.10一1978.5)

吕剑光(1976.10---1977.9)

陈冰(1976.11---1978.5)

袁芳烈(1977.5---1978.5)

王金友(1977.5---1978.5)

王芳(1977.10---1978.5)

薛驹(1977.10---1978.5)

&bsp;张敬堂(1977.10---1978.5)

王耀亭(1977.10---1978.5)

注:1、张永生,1940年生,安徽省含山县人。196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原系浙江美术学院学生,文革组织“省联总”主要负责人。文革中曾任浙江省革委会副主任、省委委员、浙江美术学院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等职。1975年10月调离浙江下放河北农村劳动。1977年2月因反革命一案,经党中央批准,押回浙江审查。1978年8月13日依法逮捕,1979年4月因现行反革命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翁森鹤,1938年生,浙江省慈溪县人。197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原系杭州丝绸印染联合厂工人,浙江文革组织“红暴派”负责人。曾任“杭丝联”革命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总工会副主任、浙江省革命委员会常委、中共浙江省委候补委员等职。因反革命一案于1975年7月拘留审查,1976年12月23日依法逮捕,1979年8月因反革命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贺贤春,原杭州通用机器制造厂技术员,厂革委会主任,杭州市工代会主要负责人。曾任浙江省革命委员会常委。  

4、赖可可,1911年生,广东大埔人。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参加中国工农红军。曾任红1方面军团长。1934年随中央红军参加长征。后任八路军115五师政治部宣传部部长、山东军区政治部宣传部部长、滨海军区政治部主任、胶东军区副政委和政委,华东军区军政干校政委。建国后,任中共青岛市委书记、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副书记。1961年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1965年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处书记。1968年任浙江省革委会副主任。1970年任中共浙江省核心小组副组长、浙江省革委会副主任。1971年任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浙江省革委会副主任。1975年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1979年被撤销一切职务。1987年被开除党籍。1987年2月17日在杭州逝世。

5、罗毅,1916年7月出生,山西永济县人。1936年10月参加革命。193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起历任中央青年部干事,安吴青年培训班指导员、教导员,晋西南区党委青年工作委员会书记,晋西区党委青年工作委员会书记,晋西青年联合会主席,晋绥分局党委青年工作委员会书记,晋绥河曲县委书记,晋绥二地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晋绥雁门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晋绥二地委组织部长、副书记,中央西北局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书记,青年团西北工委书记,西北青年联合会主席等职。 1952年起历任青年团中央常委兼组织部长、秘书长、副书记,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常务)兼任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中央华东局委员、组织部长等职。“文化大革命”前期受迫害。1972年恢复工作,1975年7月至1976年10月任浙江省委副书记、浙江省革委会副主任。1983年离休到上海安置。是党的八大代表,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因病医治无效,于2006年8月26日5时30分在上海华东医院逝世,享年90岁。

十二、安徽省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安徽广大干部群众奋起揭批“四人帮”,清除“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但是,省委主要领导人“捂盖子、压群众,继续执行‘左’的错误理论和政策”,借口安徽“特殊”,不放手发动群众揭批“四人帮”,把广大干部、群众要求联系安徽实际揭批“四人帮”视为“阶级斗争新动向”,继续举办马鞍山市委、芜湖市委、阜阳地委、省水利局、电力局、临泉县委等领导班

子学习班,整老干部,揪“走资派”。1976年11月,省委主要领导人主持召开全省建设老中青三结合领导班子经验交流会,推广突击提干的“经验"。1977年1月,还在铜陵市主持召开全省城市基本路线教育经验交流会,推广铜陵市商业局所谓揪“走资派”的“经验”,布置在全省城市基层单位开展基本路线教育中揪“走资派”,并坚持“批邓”。直到1977年5月,在省委常务委员学习讨论中央15号文件时,还说:“邓小平给中央的信中没有写文化大革命”,并在省委给中共中央的电报中加上希望邓小平正确对待文化大革命之类的话。安徽揭批查运动搞得冷冷清清。这种状况持续了8个月,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向中共中央反映情况。中共中央派人到安徽进行调查。

1977年6月16日至20日,中共中央4次听取中共安徽省委、省军区和十二军主要负责人关于安徽省揭批“四人帮”运动和省委领导情况的汇报。中共中央鉴于安徽的情况和省委主要负责人的错误,决定调万里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派顾卓新、赵守一参加省委的领导工作。中共中央指出,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同时还决定,现仍留在地方的军队干部,原则上都调回军队工作。

6月22日、23日,安徽省委召开常务委员会议和有地、市委、省委各部门以及省军区、十二军师以上负责人参加的常务委员扩大会议。万里指出,要迅速而有步骤地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解决安徽省委领导问题的决定,放手发动群众,联系安徽实际,揭批“四人帮”,从思想上、政治上、理论上肃清“四人帮”的流毒。

省委排除干扰,放手发动群众,坚定而有步骤地揭批“四人帮”的反革命罪行。清查并严肃处理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解决“文化大革命”期间造成的许多领导班子严重不纯的问题,教育和挽救一批犯错误的干部。

1977年9月,安徽省委部署全省的整党整风和各级领导班子的整顿建设工作。经过整党整风和领导班子整顿,到1982年,全省县以上各级领导班子清理出“三种人”和犯有严重错误的干部540名,对“文化大革命”中突击提拔的不称职的干部进行适当调整和妥善安排。省直有55个局以上单位调整了第一把手;全省16个地市的领导班子都进行整顿和充实;党的于部政策得到进一步的落实。全省调整充实到县以上党委领导班子的省管干部1681名,并对长期未安排工作或安排不恰当的412名老干部作了妥善安排。在4年多时间里,全省选拔4732名中青年干部担任县处级以上的领导职务,逐步实现新老干部 的合作和交替。

与此同时,安徽省委抓紧妥善处理安徽历史上遗留的一些重要问题。从1977年底开始,全省各级党组织积极做好平反冤假错案工作。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全面复查“文化大革命”、反右派、反右倾的案件,以及建国以来的其他一些历史老案。到1981年9月,全省共平反冤假错案23. 3万多件,其中包括“文化大革命”中因刘少奇冤案受株连的1700多件,并对有关人员作了妥善安置。从1978年11月起,对被错划右派的15341人予以改正,还对4000人全部取消所戴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的“帽子”。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1978年下半年,进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这一讨论同实际工作中的拨乱反正紧密结合,同步进行,促进思想解放,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1979年1月,安徽省委召开工作会议,传达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常务委员会认为,“文化大革命”前安徽省委的工作,成绩是主要的;全省绝大多数党员和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对社会主义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会议宣布撤销“文化大革命”中对原来省委的15名常务委员和5名省级负责干部的专案审查报告,推倒强加给李葆华等省委负责人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错误结论和一切诬蔑不实之词,为他们恢复名誉。

1971年1月至1976年10月安徽省委领导班子

第一书记李德生(1971. 1一1974. 12)

宋佩璋(1975. 5一1976. 10)

书记宋佩璋(1971.1一1975. 5)

李任之(1973. 5一1976. 10)

郭宏杰(1973. 5一1976. 10)

梁辑卿(1973. 5一1976. 10)

王光宇(1973. 5一1976. 10)

副书记李任之(1971. 1一1973. 5)

梁辑卿(1971. 1一1973. 5)

郭宏杰(1971. 1一1973. 5)

常务委员李德生(1971.1一1974. 12 )

宋佩璋(1971. 1一1976. 10)

李任之(1971. 1一1976. 10)

梁辑卿(1971. 1一1976. 10)

郭宏杰(1971. 1一1976. 10)

王狮(1971. 1一1976. 3)

王光宇(1971. 1一1976. 10)

成冲霄(1971. 1一1976. 10)

陈玉(1971. 1一1976. 10)

陈作霖(1971. 1一1976. 10)

李定山(1971. 1一1976. 10)

杨效椿(1971. 1一1976. 10)

娄学政(1971. 1一1976. 10)

潘启琦(1971. 1一1976. 10)

强玉凤(女,1971. 1一1976. 10)

任质斌(1973.5--1976. 10)

王有香(女,1973. 5一1976. 10)

吴从树(1973. 5一1976. 10)

1976年10月至1977年6月安徽省委领导班子

第一书记宋佩璋(1976. 10一1977. 6)免职

书记李任之(1976. 10一1977. 6)

郭宏杰(1976. 10一1977. 6)

梁辑卿(1976. 10一1977. 2)逝世

王光宇(1976. 10一1977. 6) ?

常务委员成冲霄(1976. 10一1977. 6)调回军队

娄学政(1976. 10一1977. 6)调回军队

潘启琦(1976. 10一1977. 6)调回军队

陈玉(1976. 10一1977. 6)

任质斌(1976. 10一1977. 6)

李定山(1976. 10一1977. 6)

吴从树(1976. 10一1977. 6)

强玉凤(女,1976. 10一1977. 6)

王有香(女,1976. 10一1977. 6)

1977年6月至1983年3月 安徽省委领导班子

第一书记万里(1977.6一1980. 3)

张劲夫(1980. 3一1982. 4)

周子健(代理,1982. 4一1983. 3)

第二书记张劲夫(1979. 12--1980. 3)

顾卓新(1981.1---1982. 4)

书记李任之(1977.6---1978.11)

王光宇(1977.6一1983.3)

郭宏杰(1977.6---11) 免职

顾卓新(1977.10--1981.1)

赵守一(1977.10---1980.2 )

杨蔚屏(1978.12一1983.3)

苏羽(1978.12---1983.3)

李世农(1979.1一1982.4)

张恺帆(1979.1一1982.4)

严佑民(1981.1---1983.3)

周子健(1981.2---1983.3 )

苏桦(1982.4---1983.3)

袁振(1982.4---1983.3)

副书记兰干亭(1979.11---1983.3)

常务委员陈玉(1977.6---11) 免职

任质斌(1977.6---1979.12)

李定山(1977. 6一11). 免职

吴从树(1977.6一11) 免职

强玉凤(女,1977.6一11) 免职

王有香(女,1976.6一11) 免职

顾卓新(1977.6一1982.4)

&bsp; 赵守一(1977.6一1980.2 )

刘廉民(1977.10一1983.3)

马敬铮(1977.10---1978.6)

余光茂(1977.10---1983.3)

王文模(1977.10---1980.6)

程光华(1977.12-1983.3)

杨蔚屏(1978.6--1983.3)

胡开明(1978.6--1983.3)

袁振(1978.12一1983.3)

施春(1982.4-11)

王郁昭(1982.4一1983.3)

史钧杰(1982.4--19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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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6 01: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文革后各省(市、自治区)的揭批查和拨乱反正三

福建省

    粉碎“四人帮”后,福建省各地开展揭发批判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及其在福建的帮派骨干陈佳忠、庄志鹏、李庆霖(注)等一伙人的罪行。1979年3月,福建省委成立揭批“四人帮”办公室,清查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全省被列为审查对象的有1. 1万多名。1979年,在揭批查的基础上,对各级领导班子做较大的调整变动。在省革委会副主任、省委常务委员以上18名领导成员中(不含军队干部),调整变动8名,占44.4%;省直部委局党组(核心组)和大专院校党委成员以上313名,调整变动127名,占40.6%;地市委常务委员以上71名,调整变动42名,占59%;县(市、区)委常务委员564名,调整变动344名,占61%。这些被调整变动的干部,有属于正常调整、变动的;有在“文化大革命”中犯了错误,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有“四人帮”的帮派骨干,被清除出领导班子的。下半年,省、市、县都相继召开党代会,通过换届选举,重新安排一批老干部,选拔一批中青年干部。到年底,在“文化大革命”中被下放的机关干部,已基本得到妥善安排,其中省直机关下放的干部已有80%调回机关安排工作。

    1977年下半年,结合揭批“四人帮”罪行和打击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整顿党的基层组织,恢复一批在“文化大革命”中“暂挂”党员的组织生活,解决长期未转正的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同时对在1976年突击入党的党员党籍问题,分别情况做了妥善处理。

    1977年10月,中共中央调白治民任省委常务委员。1978年9月,增补伍洪祥、白治民为省委书记;12月18日,中共中央通知免除江礼银的省委书记职务。1879年,林一心、白治民先后调离,增补李正亭、郭超、许亚为省委书记,蔡黎为省委常务委员。

     至1980年2月,福建全省范围内揭批查林彪、“四人帮”群众运动已基本结束,福建省委决定撤销揭批查“四人帮”办公室,有关案件和遗留间题,交由省委“两案”定性处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1981年,对粉碎“四人帮”后所清查处理的案件进行复查。省委肯定对“四人帮”的清查工作是正确的、必要的,但也存在问题,主要是处理面宽了一点,处分重了一点,解脱晚了一点,还有少数搞错了的。经过复查,对错的案件做了纠正,又重新安排一批领导干部。最后定性处理的为681名,其中判刑的178名,开除党籍的86名。

    整党中,还对“三种人”进行组织处理,全省被开除党籍的有173名。

    1980年12月,中共中央调项南任省委常务书记。1981年7月,调程序任省委书记,9月,省委书记李正亭调离。1982年2月,廖志高调离,由项南任省委第一书记;7月,省委书记马兴元、金昭典、伍洪祥、郭超、许亚离任,调胡宏任省委常务书记,增补胡平为省委书记。1985年5月,调贾庆林任省委常务委员。

第一书记廖志高(I976.10-1979.12)

书记

朱绍清(1976.10-1979.12)

马兴元(1976.10-1979.12)

江礼银(1976.10-1978.12)撤职

林一心(1976.10-1979.3)

金昭典(1976.10-1979.12)

伍洪祥(1978.9-1979.12)

白治民(1978.9-1979.7)

李正亭(1979.9-12)

郭超(1979.8-12)

许亚(1979.8-12)

常务委员

李志民(1976. 10-1979. 12 )

蓝荣玉(舍族,1976.10一1979. 12)

许或青(1976. 10一1979. 12)

袁改(1976. 10一1979. 12)

伍洪祥(1976.10--1979. 12)

梁灵光(1976.10一1977. 10)

许亚(1976.10-1979.12)

王禹(1976. 10一1979. 12)

丛德滋(1977. 1一1979. 12)

白治民(1977.10一1979. 7)

何若人(1978.9-1979. 12)

蔡黎(1979. 2一12)

注:

陈佳忠,1933年生,福建将乐人。1950年在将乐县当小学教员。次年入将乐县第六区政府工作。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7年后,任福建省交通厅人事科科长,中共福建省委工交部干部教育处组长,省机电设备成套局科长、代理办公室主任。“文化大革命”中参加福建省机关革命造反总司令部,是省直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的负责人之一。1968年任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委员。1971年后任福建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秘书组负责人、省重工业局党的核心小组成员、省冶金工业局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省委工交领导小组组长。1973年在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1975年任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因“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严重错误受审查,被开除党籍,免去党内外一切职务。

庄志鹏,福建文革组织八二九派负责人,时任福建省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11月依法逮捕。

李庆霖,1936年生,福建莆田人。1952年任福建莆田县某中学校长。1957年被划为右派,受到降职降薪处分,被分配到莆田县城郊公社下林村小学任教。1972年冒险写信给毛泽东“告御状”,反映儿子李良模当知识青年“口粮不够吃,日常生活需用的购物看病没钱支付”的问题,受到毛泽东重视并亲自回信:“寄上300元,聊补无米之炊。全国此类事甚多,容当统筹解决”,成为中央高层调整知识青年政策、补助生活困难、改善供应,对迫害知青的地方干部严厉整肃的一个契机。不久被誉为反潮流英雄;后任莆田县革委会教育组副组长、莆田县“知青办”副主任,第5届全国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国务院知识青年领导小组成员。1973年在《红旗》杂志第11期上发表《谈反潮流》。1976年11月被隔离审查。1977年11月正式被捕入狱。1979年被莆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88年减为1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1994年8月提前出狱。2004年2月逝世。

江礼银,1933年5月生,福建福州人。曾用名江辉。196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被开除党籍),1956年12月参加工作,初中。1949年6月至1956年12月在原籍务农。其间:1953年3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6年12月至1966年8月为杭州铁路分局闸口机务段学徒工、司炉、副司机、司机、司机长兼青年团支部书记。1966年8月至1968年5月任福州铁路分局福州机务段司机长。1968年5月起任福州铁路分局革委会委员,9月起任福建省革委会委员。1971年4月起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委。1973年7月至1978年8月任福建省总工会主任,其间:曾任省总工会党组书记。1975年1月当选为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975年6月至1978年12月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1978年3月当选为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981年6月撤职)。1979年2月至1980年2月任中共福建省浦城县委常委、浦城县革委会副主任。1980年6月至1985年3月任襄樊铁路分局副局长。1985年1月被开除党籍。1985年3月至1986年11月任襄樊铁路分局安监室监察员。中共第九届、十届、十一届中央委员(任职至1978年12月)。1991年9月25日在福州逝世。

山东省第三届委员会(1976.10一1983. 7)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到中共山东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中共中央对中共山东省第三届委员会领导成员作多次调整。1977年1月,增补苏毅然、厉日耐、秦和珍、李振为省委书记。1979年1月,增补赵林、强晓初为省委书记;7月增补高启云、李子超、武开章、高克亭为省委书记。1980年1月,增补王金山为省委书记。1982年12月,省委第一书记白如冰离职,梁步庭任省委书记。1983年1月至3月,又先后增补李昌安、陆愚曾、姜春云为省委副书记。

    从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山东省委清查江青、张春桥在山东的罪恶历史,揭发批判“四人帮”的反革命罪行,清查与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基本摧毁他们的帮派体系,工农业生产和其他各项事业都有了发展。同时,山东省委接受“两个凡是”的错误观点,继续执行一套“左”的政策,没有抓住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重大问题的讨论,拨乱反正呈现徘徊状态。

  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到中共山东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全省工作有较大发展。山东省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拨乱反正,纠正“左”倾错误,为11D多万人落实了政策。其中,全省改正错划右派34322人,占原划右派的

98.60%。对1959年“反右倾”斗争中遗留下来尚未复议处理的8.26万多起案件进行复查,除兼有其他错误的以外,均得到纠正。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处理的5万多名党员、干部的问题进行复议纠正。同时,复议建国以来其他历史遗案1. 87万起。这个期间,还为原来的地主、富农、资本家摘掉“帽子”,为知识分子落实政策。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共查处现行违纪案件3. 77万余件,处理党员2.03万多名,其中开除党籍2600多名,撤销党内职务的5000多名。同时,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到1983年5月,全省共立案查处经济犯罪案件11815起,共涉及共产党员5523名。在此期间,清除混进领导班子的“三种人”,选拔一批青年干部,整顿和调整各级领导班子。省委把工作重点逐步转

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但是,这一段省委工作中也有不少失误,主要是较长时间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理解不深,对中共中央有些重要指示和决策的贯彻执行,表现犹豫迟疑,以致影响形势的更好更快的发展。

   1983年后,根据中共中央部署,山东省委继续认真抓了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工作。全省共复议审理历史案件13193起,其中,维持原处分的8131名,改变处分的6117名,有3398名恢复党籍。由省委复议并报中共中央审议的有重大影响的历史案件15起,共32人。还对“批林批孔”期间遗留的1740人错案进行复议纠正。

1976年10月至1983年7月山东省委领导班子

第一书记  白如冰(1976.10---1982.12)

书记      苏毅然(1977.1一1983. 7)

          厉日耐(1977.1一1979. 3)

          秦和珍(1977.1一1983. 7)

          李  振(1977.1一1983. 7)

          赵  林(1977.1一1983. 7)

          强晓初(1979. 1一1981. 10)

          高克亭(1979. 7一1983. 7)

          高启云(1979. 7一1983. 7)

          李子超(1979.7一1983. 7)

          武开章(1979. 7一1983. 7)

          王金山(1980.1一1983. 7)

          梁步庭(1982. 12一1983. 7)

副书记    苏毅然(1976. 10一1977. 1)

          李昌安(1983.1一7 )

          陆懋曾(1983.3一7 )

          姜春云(1983.3一7 )

常务委员  白如冰(1976. 10一1982. 12 )

          苏毅然(1976.10一1983. 7)

          何志远(1976.10一1983. 7)

          周水朵(1976.10一1983. 7)

          秦和珍(1976.10一1983. 7)

          穆林(1976.10一1983. 7)

          徐建春(女,1976.10一1983. 7)

          厉日耐(1977.1一1979. 3)

          李振(1977.1一1983. 7)

          王众音(1977.1一1983. 7)

          徐雷健(1977. 1一1983. 7 )

          陈德(1977.1一1983. 7)

          鹿田计(1977.1一1983. 7)

          宋庆友(1977.1一1983. 7)

          林  萍(1977.1一1983. 7)

          郝建秀(女,1977.1一1983. 7)

          高启云(1977.11一1983. 7)

          赵  峰(1978.11一1983. 7)

          高克亭(1978.12一1983. 7)

          赵  林(1979.1一1983. 7)

          强晓初(1979.1一1981. 10)

          李子超(1979. 7一1983. 7)

          武开章(1979. 7一1983. 7)

          李治文(1979. 12一1983. 7)

          王金山(1980. 1一1983. 7)

          周振兴(1982.7一1983. 7)

          梁步庭(1982.12一1983. 7)

          李昌安(1983.1一7)

          陆懋曾(1983.3一7)

          姜春云(1983.3一7)

   

厉日耐,1935年11月生,山东莒南人。曾用名厉冬寒。195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3月参加工作,初中。1954年8月至1955年10月任山东省莒南县朱芦区粮管所出纳会计。1955年10月至1956年11月任山东省莒南县朱芦区大山农业社总会计。1957年2月至1958年1月在山东农学院学习。1958年2月至1960年10月任山东省莒南县朱芦区大山农业社厉家寨管理区共青团总支书记。1960年10月起任山东省莒南县朱芦区大山公社厉家寨大队党总支部书记。1970年3月至1973年8月任山东省莒南县大山公社党委书记,其间:1971年4月至1974年3月任中共山东省临沂地委常委。1973年8月至1976年8月任山东省贫下中农协会副主任,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6年8月至1979年3月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9年3月至1984年2月任中共山东省临朐县委副书记。1984年2月至1986年3月在山东省临朐县接受组织审查。1986年3月至1995年11月为山东省临朐县工业公司、化工建材局干部。是中共第十届、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

李振,1924年生,山东省安丘县人。193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工作。1939年后在高密县做秘密工作,滨海地委党校学习,任滨海地委机关政治指导员,莒中县、高密县委宣传部长、区委书记,高密、即东县委书记,胶州地委常委、秘书长。1954年后任中共胶州地委副书记,山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政研室副主任、省委副秘书长,德州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1971年后任大众日报社革委副主任、主任、党的核心小组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书记,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研室主任、省革委办公室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1977年后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省革委副主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委副书记。1985年后任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河南省

    粉碎“四人帮”后,中共河南省第三届委员会领导全省人民开展揭批“四人帮”的斗争,开始清查与“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但是,由于受“两个凡是”错误方针的影响,加上当时省委主要领导人继续坚持“文化大革命”的“左”的错误,捂盖子,压群众,保帮派,保自己,阻挠揭批查斗争的开展,致使揭批“四人帮”斗争和拨乱反正工作进展缓慢,河南的各项工作在两年时间内处于徘徊的局面。

    1978年10月,中共中央作出解决河南问题的决定,改组省委领导班子,免去刘建勋省委第一书记职务,任命段君毅为省委第一书记,任命胡立教为省委第二书记,任命刘杰为省委常务书记。10月下旬,中共河南省委召开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揭发批判省委3名主要领导人在河南“文化大革命”中的严重

错误。这次会议之后,省委领导全省人民从政治、思想、组织、经济等方面彻底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全面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

    1979年1月,中共河南省委召开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在讨论把全省.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问题的同时,澄清河南“文化大革命”及历史上遗留的一些重大问题。会后,对于“文化大革命”中影响较大的案件,对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残酷迫害的文敏生、赵文甫、杨蔚屏等领导千部,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平反。对“文化大革命”和历次政治运动中遗留下来的50多万起冤、假、错案,进行平反纠正。同时认真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侨务政策、原工商业者政策、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给受打击、迫害的广大干部、群众、知识分子、爱国民主人士,以及受株连的家属亲友恢复名誉。对全省错划为右派分子的全部予以改正。为在I959年反右倾运动中受到批判和错误处理的干部全部平反。与此同时,大力整顿各级领导班子,坚决清理领导班子中的“三种人”。对在“文化大革命”中突击提拔的6.6万多名干部按照党的政策分别作了处理;对在“文化大革命”中突击发展的24. 5万余名党员,有9. 9万余名被取消党员资格,有1700多名被清除出党。

  按照中共中央的部署,1983年11月起,进行全面整党,到1987年4月结束。全省应参加整党的党员2479911名,其中正式党员2358521名,经过整党,准予登记的2330792名,占正式党员总数的98. 82% 。因各种间题受到处理的党员共43339名,占党员总数的1. 75%。其中受刑事处分的698名,受党纪处分的25767名,对不合格党员不予登记的8244名,缓登记的16261名,因故暂未登记的2591名。在整党的同时,发展党员83976名。整党中,共调整省直厅局领导班子45个,处级班子635个,市(地)县级领导班子1045个,乡级班子693个,村支部班子8079个,改善这些班子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建立健全党的民主生活。经过整党,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对“文化大革命”中的“三种人’,和“打砸抢”案件作进一步清理,进一步纯洁党的组织和干部队伍。

    从1981年1月到1983年3月,中共中央对河南省委领导成员有2次调整。1981年1月,省委第一书记段君毅、第二书记胡立教分别调北京市、上海市工作,任命刘杰为省委第一书记。1983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有关机构改革、精兵简政、领导班子进一步年轻化的指示,经中共中央批准,河南省委领导成员作了较大调整,有5名书记退下来,新任命3名书记。省委常务委员由原来的扮名减少到11.名,平均年龄由原来的63. 3岁降到56.1岁,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所占比例,由原来的11.8%提高到36.4%。

1976年10月至1978年10月:

第一书记  刘建勋(1976. 10一1978. 10)免

书记      纪登奎(1976.10一1978. 10)免

          耿起昌(1976.10一1978. 3)免

          张树芝(1976.10一1978. 2)免

          戴苏理(1977. 10一1978. 10)

          胡立教(1977. 10一1978. 10)

          胡尚礼(1977. 10一1978. 10)

          王  辉(1977. 10一1978. 10)

副书记    胡立教(1976. 10一1977. 10)

          王维群(1976. 10一1978. 3)免

          戴苏理(1976. 10一1977. 10)

          郑永和(1977. 10一1978. 10)

          刘鸿文(1978. 3一10)

          李庆伟(1978. 3一10)

          于一川(1978. 3一10)

常务委员  刘建勋(1976.10一1978. 10)

          纪登奎(1976.10一1978. 10)

          耿起昌(1976.10一1978. 3)

          张树芝(1976.10一1978. 2)

          王维群(1976.10一1978. 3)

          胡立教(1976.10一1978. 10)

          戴苏理(1976.10一1978. 10)

          胡尚礼(1976.10一1978. 10)

          张耀东(1976.10一1978. 10)

          申茂功(1976.10一1977. 7)免

          唐岐山(1976.10一1977. 7)免

          文香兰(女,1976.10一1978. 10)

          王大海(1976.10一1978. 10)

          董万里(1976.10一1977. 7)免

          赵俊峰(1976.10一1977. 7)免

              杨  贵(1976.10---1978.10)

              刘鸿文(1976.10---1978.10)

              李庆伟(1976.10---1978.10)

              杨德明(1976.10---1978.10)

              卢忠阳(1976.10---1978.10)

              王  辉(1977.10---1978.10)

              郑永和(1977.10---1978.10)

              赵文甫(1978.3---10)

              于一川(1978.3---10)

              王秉章(1978.3---10)

              宋玉玺(1978.6---10)

1978年10月至1981年1月:

第一书记  段君毅(1978. 10一1981. 1)

第二书记  胡立教(1978. 10---1981. 1)

常务书记  刘  杰(1978, 10一1981. 1)

书记      戴苏理(1978.10一1981.1)

          胡尚礼(1978.10一1979.6)

          王  辉(1978.10一1979.6)

          乔明甫(1978.12一1981.1)

          张树德(1978.10一1981.1)

          赵文甫(1979.2一1981.1)

          李庆伟(1979.2一1981.1)

副书记    刘鸿文(1978.10一1979.1)

          李庆伟(1978.10一1979.2)

          郑永和(1978.10一1979.1)

          于一川(1978.10一1979.1)

          王树成(1979.3一1980.10)

          李宝光(女,1979.10一1981.1)

常务委员  段君毅(1978. 10一1981.1)

          胡立教(1978. 10一1981.1)

          刘杰(1978. 10一1981.1)

          戴苏理(1978. 10一1981.1)

          赵文甫(1978. 10一1981.1)

          李庆伟(1978. 10一1981. 1)

          王  辉(1978. 10一1979.6)

          胡尚礼(1978. 10一1981.1)

          张耀东(1978. 10---1979. 8)

          王大海(1978. 10一1979. 8)

          杨  贵(1978. 10----12)

          刘鸿文(1978. 10---1979. 1)

          杨德明(1978. 10---1981. 1)

          郑永和(1978. 10一1981. 1)

          王秉章(1978. 10一1981. 1)

          宋玉玺(1978. 10一1981. 1)

          于一川(1978. 10一1981. 1)

          乔明甫(1978. 12一1981. 1)

          张树德(1978. 12一1981. 1)

          王树成(1979.3---1980. 10)

          郭  坦(1979.3---1981. 1)

          李福祥(1979.7----1981. 1)

          李宝光(女,1979. 11---1981. 1)

耿起昌,1915年7月生,山西昔阳人。又名耿启昌,曾用名耿耀荣。193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后被开除党籍),初中。1938年起任山西昔(阳)东县工人救国会常委、部长,昔东县各界救国会主席。1945年到太行区党委学习一年。1946年起任太行行署民政科科长、人事科科长,行署机关党总支部书记。1948年起任太行第四专员公署副专员。1949年3月至10月任太行第四专员公署专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至1953年任新乡专员公署副专员、专员。1953年2月至1958年3月任中共新乡地委书记,其间:1956年10月前任新乡专署专员。1956年起任中共河南省委候补委员。1958年3月至1959年9月任中共新乡地委第一书记。1962年11月起任中共新乡地委书记。“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任新乡地区革委会主任,新乡军分区第一政治委员。1968年1月至1979年3月任河南省革委会副主任,其间:1969年10月至1971年3月任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1971年3月至1978年3月任中共河南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1978年任河南省郑州市蔬菜研究所副所长。1983年10月被开除党籍。因“文化大革命”中犯有罪行,同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中共第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届、十一届中央委员(任职至1978年3月)。1991年去世。

申茂功,1940年1月生,河南浚县人。曾用名申整岁。195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被开除党籍),1957年11月参加工作,河南省第一纺织工人技校毕业。1955年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6年11月至1957年11月为河南省第一纺织工人技校学生。1957年11月至1962年7月为郑州国棉六厂工人。1962年7月至1964年4月为郑州国棉三厂工人、生产组组长。1964年4月至1968年1月为郑州国棉六厂工人。1968年1月至1969年12月任郑州国棉六厂革命委员会主任。1969年12月至1971年3月任郑州国棉六厂党委书记、革命委员会主任。1971年3月至1975年3月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国棉六厂党委第一书记、革命委员会主任。1975年3月至1979年7月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河南省总工会主任、河南省工业交通办公室副主任,郑州国棉六厂党委书记、革命委员会主任,其间:1977年7月起停职接受审查。1979年8月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厂籍。因“文化大革命”中犯有罪行,1979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991年6月减刑释放。1996年7月至2000年12月在郑州市光明电子音响公司工作。是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第十届、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任职至1979年)。

唐岐山,1931年1月生,河南开封人。曾用名唐歧山、唐玉山。195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被开除党籍),1949年12月参加工作,高小。 1949年12月至1952年6月为郑州铁路局郑州机务段司炉。1952年6月至1953年10月参加抗美援朝,任机车司炉。1953年10月至1959年12月为郑州铁路局郑州机务段副司机、司机。其间:1954年7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9年12月至1968年1月任郑州铁路局郑州机务北段司机长。1968年1月至5月任郑州铁路局郑州机务北段革委会主任。1968年5月至1971年3月任郑州铁路局革委会副主任、工代会主任,河南省工代会副主任,郑州机务北段党委书记。1971年3月至1974年1月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郑州铁路局党委书记、革委会副主任。1974年1月至1977年7月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郑州铁路局党委书记。1975年1月当选为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977年7月停职接受审查。1978年1月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因“文化大革命”中犯有罪行,1979年12月被判处无期徒刑。中共第九届、十届中央委员(任职至“文化大革命”结束)。1988年10月去世。

山东省第三届委员会(1976.10一1983. 7)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到中共山东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中共中央对中共山东省第三届委员会领导成员作多次调整。1977年1月,增补苏毅然、厉日耐、秦和珍、李振为省委书记。1979年1月,增补赵林、强晓初为省委书记;7月增补高启云、李子超、武开章、高克亭为省委书记。1980年1月,增补王金山为省委书记。1982年12月,省委第一书记白如冰离职,梁步庭任省委书记。1983年1月至3月,又先后增补李昌安、陆愚曾、姜春云为省委副书记。

    从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山东省委清查江青、张春桥在山东的罪恶历史,揭发批判“四人帮”的反革命罪行,清查与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基本摧毁他们的帮派体系,工农业生产和其他各项事业都有了发展。同时,山东省委接受“两个凡是”的错误观点,继续执行一套“左”的政策,没有抓住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重大问题的讨论,拨乱反正呈现徘徊状态。

  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到中共山东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全省工作有较大发展。山东省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拨乱反正,纠正“左”倾错误,为11D多万人落实了政策。其中,全省改正错划右派34322人,占原划右派的

98.60%。对1959年“反右倾”斗争中遗留下来尚未复议处理的8.26万多起案件进行复查,除兼有其他错误的以外,均得到纠正。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处理的5万多名党员、干部的问题进行复议纠正。同时,复议建国以来其他历史遗案1. 87万起。这个期间,还为原来的地主、富农、资本家摘掉“帽子”,为知识分子落实政策。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共查处现行违纪案件3. 77万余件,处理党员2.03万多名,其中开除党籍2600多名,撤销党内职务的5000多名。同时,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到1983年5月,全省共立案查处经济犯罪案件11815起,共涉及共产党员5523名。在此期间,清除混进领导班子的“三种人”,选拔一批青年干部,整顿和调整各级领导班子。省委把工作重点逐步转

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但是,这一段省委工作中也有不少失误,主要是较长时间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理解不深,对中共中央有些重要指示和决策的贯彻执行,表现犹豫迟疑,以致影响形势的更好更快的发展。

   1983年后,根据中共中央部署,山东省委继续认真抓了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工作。全省共复议审理历史案件13193起,其中,维持原处分的8131名,改变处分的6117名,有3398名恢复党籍。由省委复议并报中共中央审议的有重大影响的历史案件15起,共32人。还对“批林批孔”期间遗留的1740人错案进行复议纠正。

1976年10月至1983年7月山东省委领导班子

第一书记  白如冰(1976.10---1982.12)

书记      苏毅然(1977.1一1983. 7)

          厉日耐(1977.1一1979. 3)

          秦和珍(1977.1一1983. 7)

          李  振(1977.1一1983. 7)

          赵  林(1977.1一1983. 7)

          强晓初(1979. 1一1981. 10)

          高克亭(1979. 7一1983. 7)

          高启云(1979. 7一1983. 7)

          李子超(1979.7一1983. 7)

          武开章(1979. 7一1983. 7)

          王金山(1980.1一1983. 7)

          梁步庭(1982. 12一1983. 7)

副书记    苏毅然(1976. 10一1977. 1)

          李昌安(1983.1一7 )

          陆懋曾(1983.3一7 )

          姜春云(1983.3一7 )

常务委员  白如冰(1976. 10一1982. 12 )

          苏毅然(1976.10一1983. 7)

          何志远(1976.10一1983. 7)

          周水朵(1976.10一1983. 7)

          秦和珍(1976.10一1983. 7)

          穆林(1976.10一1983. 7)

          徐建春(女,1976.10一1983. 7)

          厉日耐(1977.1一1979. 3)

          李振(1977.1一1983. 7)

          王众音(1977.1一1983. 7)

          徐雷健(1977. 1一1983. 7 )

          陈德(1977.1一1983. 7)

          鹿田计(1977.1一1983. 7)

          宋庆友(1977.1一1983. 7)

          林  萍(1977.1一1983. 7)

          郝建秀(女,1977.1一1983. 7)

          高启云(1977.11一1983. 7)

          赵  峰(1978.11一1983. 7)

          高克亭(1978.12一1983. 7)

          赵  林(1979.1一1983. 7)

          强晓初(1979.1一1981. 10)

          李子超(1979. 7一1983. 7)

          武开章(1979. 7一1983. 7)

          李治文(1979. 12一1983. 7)

          王金山(1980. 1一1983. 7)

          周振兴(1982.7一1983. 7)

          梁步庭(1982.12一1983. 7)

          李昌安(1983.1一7)

          陆懋曾(1983.3一7)

          姜春云(1983.3一7)

   

厉日耐,1935年11月生,山东莒南人。曾用名厉冬寒。195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3月参加工作,初中。1954年8月至1955年10月任山东省莒南县朱芦区粮管所出纳会计。1955年10月至1956年11月任山东省莒南县朱芦区大山农业社总会计。1957年2月至1958年1月在山东农学院学习。1958年2月至1960年10月任山东省莒南县朱芦区大山农业社厉家寨管理区共青团总支书记。1960年10月起任山东省莒南县朱芦区大山公社厉家寨大队党总支部书记。1970年3月至1973年8月任山东省莒南县大山公社党委书记,其间:1971年4月至1974年3月任中共山东省临沂地委常委。1973年8月至1976年8月任山东省贫下中农协会副主任,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6年8月至1979年3月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9年3月至1984年2月任中共山东省临朐县委副书记。1984年2月至1986年3月在山东省临朐县接受组织审查。1986年3月至1995年11月为山东省临朐县工业公司、化工建材局干部。是中共第十届、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

李振,1924年生,山东省安丘县人。193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工作。1939年后在高密县做秘密工作,滨海地委党校学习,任滨海地委机关政治指导员,莒中县、高密县委宣传部长、区委书记,高密、即东县委书记,胶州地委常委、秘书长。1954年后任中共胶州地委副书记,山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政研室副主任、省委副秘书长,德州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1971年后任大众日报社革委副主任、主任、党的核心小组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书记,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研室主任、省革委办公室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1977年后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省革委副主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委副书记。1985年后任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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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6 01: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文革后各省、市、自治区的揭批查和拨乱反正四

湖北省



    在粉碎“四人帮”后的两年,湖北省开展“揭、批、查”工作,摧毁林彪、“四人帮”在湖北的帮派体系,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开始部分进行;工农业生产和党的其他工作,得到不同程度的恢复和发展。但是,由于“两个凡是”的影响,各项拨乱反正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出现“两年徘徊”的局面。1978年夏季,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召开全省理论工作会议,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学习和讨论,旗帜鲜明地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观点,促进全省党员、干部思想的解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冲破“两个凡是”的束缚,系统地进行拨乱反正工作,坚决纠正“左”的错误。

   1981年7月13日至25日,中共湖北省委召开全省党员代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出席会议代表409名,列席代表44名。会议选出湖北省出席中共十二大代表47名、候补代表5名。通过贯彻全省党员代表会议精神,继续大力克服“左”倾错误影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清除精神污染及其他各种错误思想的干扰,加速拨乱反正的进程。除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制造的包括“七,二O”事件在内的大量冤假错案进行平反昭雪外,还对在反右派斗争中错划的右派分子案件作了改正;认真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和统战政策,为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的干部、群众和各界人士恢复名誉。妥善处理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其中解决约17万名干部的冤假错案和其他历史遗留问题。“文化大革命”中,全省被立案审查的干部89689名,已全部复查完毕。除因经济问题处理结论基本正确的以外,有44911件冤、假、错案得到彻底平反昭雪,对其中非正常死亡的2317名干部,做了善后工作,被错误停发、减发工资的8504人如数补发工资。清退查抄财物26672户,复查右派分子的案件44258件,属于错划予以改正的44209件。对1959年在“反右倾”中受处理的5526名,一律平反改正。复查“四清”运动中34509件案件,改变原结论的20473件。同时,对农村基层不脱产干部的81368件案件,复查后,改变原结论的有35713件。还清理“文化大革命”前的老案9万余件,列入复查的59372件,全错全纠和部分错部分纠的33165件。对“中原突围”时复员、隐蔽和掉队的36926人的历史遗留问题,按政策作了处理。各级组织部门还对干部档案进行清理,撤出不实的材料。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中共中央对湖北省委领导成员作了多次调整。1978年8月,省委第一书记赵辛初调离后,陈不显被任命为省委第一书记。1982年8月,陈不显调中央工作,由韩宁夫主持省委工作。1983年1月,关广富等4人任省委书记,王群等2人任省委副书记。省委书记和副书记平均年龄为56.5岁,比原来下降8岁。新增补的4名书记、常务委员,有3名具有大专文化程度。

1976年10月至1983年1月湖北省委领导成员

第一书记  赵辛初(1976.10---1978.8)

          陈丕显(1978.8---1982.8)

第二书记  陈丕显(1977.7---1978.8)

          韩宁夫(1982.8---1983.1)

常务书记  王全国(1982.10---1983.1)

书记      张玉华(1976.10一1978.8)

          孔庆德(1976.10一1979.3)

          姜  一(1976.10一1977.7)

          潘振武(1976.10一1979.3)

          赵  修(1976.10一1977.4)

          韩宁夫(1976.10一1983.1)

          王克文(1976.10一1978.1)

          宋侃夫(1976.10一1977.7)

          顾大椿(1977.5一1979.6)

          李任之(1978.11一1982.7)

          黄知真(1978.11一1983.1)

          许道琦(1979.3一1982.8)

          黎  韦(1982.7一1983.1)

          沈因洛(1982.10一1983.1)

副书记    王  群(1978.1一1983.1)

          任中林(1978.1一1981.8)

          黎  韦(1979.7一1982.7)

          薛  坦(1981.3一1982.1)

常务委员  赵辛初(1976.10一1978.8)

          张玉华(1976.10一1978.8)

          孔庆德(1976.10一1979.3)

          姜  一(1976.10一1977.7)

          潘振武(1976.10一1979.3)

          赵  修(1976.10一1977.4)

          韩宁夫(1976.10一1983.1)

          王克文(1976.10一1978.1)

          宋侃夫(1976.10一1977.7)

          方  铭(1976.10一1979.3)

          张  洪(1976.10一1979.3)

          饶兴礼(1976.10一1982.8)

          马兆昆(1976.10一1979.3)

          王步青(1976.10一1978.1)

          李夫全(1976.10一1982.8)

          丁凤英(女,1976.1一1980.1)

          李衍授(1976.10一1977.9)

          阎  钧(1976.10一1978.1)

          李  飞(1976.10一1978.1)

          薛  坦(1976.10一1982.1)

          焦德秀(1976.10一1982.8)

          张进先(1976.10一1982.8)

          王利滨(1976.10一1982.8)

          马学礼(1976.10一1982.8)

          顾大椿(1977.5一1979. )

          陈丕显(1977.7一1982 8)

          张秀龙(1977.7一1981.8)

          王  群(1978.1一1983.1)

          任中林(1978.1一1981.8)

          夏世厚(1978.1一1982.8)

          刘惠农(1978.1一1982.8)

          石  川(1978.1一1982.8)

          陈  明(1978.1---1983.1)

          张兆美(1978)

          黎  韦(1978.5---1983.1)

          李任之(1978.11一1982.7)

          黄知真(1978.11一1983.1)

          许道琦(1979.3---1982.8)

          刘和赓(1979.7--1981.8)

          李  俊(1979.7一1982.8)

          田  英(1979.7一1983.1)

          褚传禹(1981.8一1983.1)

          王瑞生(1982.4一1983.1)

          李海忠(1982一1983.1)

          王全国(1982.10一1983.1)

          沈因洛(1982.10一1983.1)

1976年12月,经中央批准﹐湖北省对“四人帮”及其在湖北的骨干分子夏邦銀(“钢工”总勤务组副组长,湖北省革委会常委、中共九屆﹑十屆中央委員),朱鸿霞(武漢重型機床廠工人,工人總部一號勤務員,湖北省革委會副主任),胡厚民(武昌造船厂工人,钢工总负责人,湖北省革委会常委),张立国(华中工学院学生,紅司新华工负责人,湖北省革委会副主任)实行专案审查,1977年11月28日宣布对其逮捕,1982年7月判处张立国、夏邦银有期徒刑各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各三年;判处朱鸿霞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判处胡厚民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从理论上讲,1976年10月6日抓捕“四人帮”,宣告“文化大革命”的结束。然而,从组织上、思想上彻底清除“四人帮”的帮派体系和“左”倾错误思想的影响,拨乱反正,则经历了更为漫长的过程,本文依据《中共组织史资料》,对文革后各省、市、自治区的清查“四人帮”的帮派体系、拨乱反正的过程和人事作一客观的描述,欢迎军政网友补充、指正。

北京市 (1976年10月至1982年11月)

   继谢富治之后主持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犯有一系列严重错误,粉碎‘四人帮’后又犯了捂盖子、压群众、保自己的错误,严重阻碍北京市拨乱反正的工作。1978年10月,中共中央决定,调整北京市的领导班子,免去吴德在北京市担任的职务,调林乎加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命委员会主任。

   1979年2月1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为彭真同志平反的通知》。通知指出:“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在林彪、“四人帮”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干扰破坏下,强加给彭真的种种罪名和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均应予以推倒。2月、3月,中共中央先后批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为刘仁同志平反昭雪的决定》和《关于“三家村’,冤案的平反决定》。

    北京市委领导班子调整后,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落实干部政策,调整领导班子,加强党的建设,医治林彪、“四人帮”破坏党、瓦解党所造成的严重创伤,以及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经过全市大规模地开展落实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彻底澄清所谓“彭刘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问题的是非,在全市范围内,公开为所谓“彭刘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这一大冤案以及因此而受到株连的所有人员和事件平反;同时为1976年4月“”中受迫害的人员平反。对“文化大革命”中被立案审查、占当时干部总数1/5的6. 5万名干部的问题,都重新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全部平反冤假错案,被迫害致死的干部得到昭雪。全市共清理21万余名干部的档案,撤出含有诬陷不实之词的材料。与此同时,为在反右派斗争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1.17万名(含外地调入的)干部作了改正,为1959年“反右倾”时受到错误批判的4500多名干部予以平反。还复查处理了“四清”和“文化大革命”前的一批历史错案。经过落实政策,为9648名党员恢复党籍,为1824名党员撤销错误处分,为大批受株连的人消除影响。

北京市第四届委员会(1976.10---1982,.11)

第一书记  吴德(1976.10一1978.10)

          林乎加(1978. 10一1981. 1)

          段君毅(1981. 1一1982.11)

第二书记  倪志福(1977.7一1980. 2 )

          焦若愚(1981. 1--1982. 11.)

第三书记  丁国钰(1977.7-1978. 5)

          贾庭三(1978. 10一1982. 11)

书记      杨俊生(1976. 10一1979. 11)

          吴  忠(1976. 10一1977. 9)

          黄作珍(1976.10-1978.12)

          刘绍文(1976. 10-1979. 11)

          丁国钰(1976. 10----1977. 7)

          倪志福(1976. l0---1977. 7)

          杨寿山(1977.7-1978. 5)

          王  磊(1977.7--12 ; 1978- 5-1979, 3)

          郑天翔(1977.7-1978. 5)

          叶  林(1978. 5---1982. 11)

          赵鹏飞(满族,1978. 5一1982. 11)

          毛联钰(1978.5-- 1980.8)

          李立功(1978.5-- 1981.5)

          王  宪(1978. 5一1982. 11)

          王  纯(1979.3-1982.11)

          陈  鹏(1979.3-1982.11)

          刘导生(1981.3-1982.11)

          冯基平(1981.3-1982.11)

          陈希同(1981.7-1982.11)

常务委员  吴  德(1976.10--1978.10)

          杨俊生(1976.10--1978.11)

          吴忠(1976.10--1978.9)

          黄作珍(1976.10--1978.12)

          刘绍文(1976.10--1979.11)

          丁国钰(1976.10--1978.5)

          倪志福(1976.10--1980.12)

          刘锡昌(1976.10--1982.11)

          刘传新(1976.10--1977.5)

          贾  汀(1976.10--1978.5)

          徐运北(1976.10--1978.)

          王  磊(1976. 10一1977. 12;1978.5-1979, 4 )

          杨寿山(1976. 10-1978. 5)

          郑天翔(1977. 7--1978. 5)

          赵鹏飞(满族,1977. 7---1982. 11)

          王  宪(1977. 7-1982. 11)

          毛联钰(1977. 7---1980. 8)

          王笑一(1977. 7一1982.11)

          刘坚夫(1977. 7--1982. 11)

          刘祖春(1977. 7一1882. 11)

          李立功(1978.5一1981. 5 )

          叶  林(1978. 5---1982.11)

          白介夫(1978. 5---1982.11)

          林乎加(1978. 10---1982.11)

          贾庭三(1978. 10---1982.11)

          刘导生(1978. 12---1982.11)

          佘涤清(1978. 12---1982.11)

          王  纯(1979. 3---1982.11)

          陈  鹏(1979. 3---1982.11)

          叶子龙(1979.9-1982.11)

          吴烈(1979. 11---I982. 11)

          段君毅(1981. 1---1982.11)

          焦若愚(1981. 1---1982.11)

          冯基平(1981. 4--1982. I1)

          安  林(1981. 4---1982. 11 )

          陈希同(1981. 7--1982. 11)

          汪家缪(女,1982. 1--11)

          马耀骥(1982. 7---11)

          张大中(1982. 7---11)

二、天津市

    粉碎“四人帮”后,天津市广大党员和干部以极大的热情投入揭批和清查“四人帮”及其帮派体系的工作。但是,由于当时中共天津市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捂盖子”,阻挠和压制群众,致使全市的揭批查斗争冷冷清清。在此期间,中共中央对天津市委领导成员作了部分调整,但主要负责人和工作机构、下属组织的人员配备基本未动。因此,思想不纯和组织不纯的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阻碍了拨乱反正和各方面工作的开展。

    1977年6月19日,市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参加市委扩大会议的有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及各区县局党委、市委各部委、市革委会各部委及部分基层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共I85名。会议选出天津市出席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35名。

    1978年3月14日,市委召开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部门负责人共230余名。参加会议人员一致认为,“文化大革命”中造成的冤、假、错案和审干遗留问题很多,没有及时地进行平反和昭雪,使一些干部长期蒙受不白之冤,对一些定性不准、处理不当的问题也没有及时地进行纠正,主要责任在市委及主要负责人,必须加快解决审干遗留问题的速度。会议最后一天约1000多人参加大会。会上对全市影响较大的所谓“万张集团案”,所谓“深泽叛徒集团案”,所谓“献县叛徒集团案”,所谓“黑戏、黑会案”,所谓“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的总后台在天津的黑班底”等假案、错案、冤案宣布平反。

    5月23日至6月6日,中共中央召集天津市委、天津警备区11名负责人在北京召开天津汇报会议。会议由李先念、汪东兴副主席主持,胡耀邦、韦国清、林乎加出席会议。李先念指出:中央本来希望天津市委自己解决天津问题,但至今没有很好解决。天津市的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驻军指战员,对于这种状况十分焦急,强烈不满,不断向中央反映情况。所以,中央决定召开这次会议,直接解决天津问题。到会人员集中揭发批判天津市委主要负责人的严重错误,检查天津揭批“四人帮”斗争的状况,讨论今后的工作。鉴于天津当时的实际情况,中共中央决定:任命林乎加为天津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委会主任,免除解学恭天津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委会主任和他在天津的党内外一切职务,继续清理问题,检查错误。

    10月15日,中共中央通知,林乎加调北京工作,任命陈伟达为天津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委会主任、天津警备区第一政委。   

    从1978年6月开始,调整后的市委带领全市党员、干部、群众,集中精力开展揭批查斗争,审查、清理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案有关连的人和事。经过反复调查核实,查清解学恭的主要错误事实。中央两案审理领导小组认定:解学恭犯有严重错误。1987年3月,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开除解学恭的党籍。  

    在揭批查斗争中,对全市立案审查691人的问题,根据党纪国法,按照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处理。其中:逮捕法办的57人,劳教的4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31人。此期间,还为“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和审查的274837人(其中干部57992人)的问题,逐个地进行复查,重新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彻底平反所谓“万张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冤案,使受迫害的一大批老干部重新出来工作,从各方面清除“文化大革命”的消极后果(其中为曾任市委书记、常务委员、市长、副市长职务的15人的冤假错案,彻底平反);对1957年反右派斗争中错划的“右派分子”5410人进行改正;对“四清”运动期间处理的93o多件案件逐件地进行复查,其中的错案得到纠正。全市清理4o多万名干部的档案,撤出含有诬蔑不实之词的材料。  

    I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全党工作重点转移的战略决策。1979年1月,市委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确认天津已经具备党的工作重心转移的条件。天津工作由过去长期“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天津为中心。  

    1980年6月,中共中央调胡启立任天津市市长,市委第一书记陈伟达不再兼任行政职务。7月,中共中央批准天津市委、市政府精简后的干部任职。第一书记陈伟达,常务书记张再旺,书记李瑞环,副书记吴振、陈冰,常务委员谭绍文、郝田役、杨慧洁(女)、白桦、曹中南、赵钧,市委临时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张再旺。

1976年10月至1978年6月 调整前的领导班子:   

              解学恭(1976. 10一1978. 6) 第一书记   

              黄志刚(1977. 11一1978. 6) 第二书记

              赵武成(1976. 10一1978. 6)  第三书记

              王一(1976. 10一1978. 6)书记  

              王曼恬(女,1976. 10-1977.1)书记 注1

              许诚(1976. 10一1978. 6)书记  

              费国柱(1976. 10一1978. 6) 书记

              徐信(1976.10一1977.7免)书记  

              邢燕子(女,1976.10---1978.6) 书记

              王淑珍(女,1976.10---1977.10)书记 注2  

              阎达开(1976. 10-1978. 6) 书记

              王中年(1976.10---1978.6) 书记

              谷云亭(1977.10---1978.6) 书记

              张淮三(1978. 2--6) 书记  

              冯勤(1976.10---1978.6) 副书记

              吴振(1978. 2---6 )副书记

              王珍堂(1976.10---1978.6) 常务委员   

              毛平(1976.10---1978.6) 常务委员   

              张福恒(1976.10---1978.6) 常务委员

              蔡树梅(女,1976.10---1977.5)常务委员  注3

              胡昭衡(1978. 4--6) 常务委员  

                       

三、河北省(1976.10一1985. 5)

    在“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中,由于河北省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以致在粉碎“四人帮”后的五年半内仍处于不够安定团结的状态,影响党的工作重点的顺利转移。从1976年10月至1985年5月,中共河北省第二届委员会先后进行三次调整。

    1979年12月,中共中央决定将省委第一书记刘子厚调离,并委派金明主持河北省委的工作。

    1982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将省委第一书记金明调离,高扬接任省委第一书记。

    1983年3月,中共中央按照精干的原则和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对河北省委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原省委第一书记、常务书记、书记、副书记l0名调整为第一书记、书记5名;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原来的21名减为13名,其中具有大专文化程度(或相当大专文化程度)的5名,占38%;年龄在

55岁以下的3名,占23%

    同年3月,中共河北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中共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同时,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省委为继续发挥退出第一线的老干部的作用,组建中共河北省顾问委员会筹备组,组长王铮,副组长赵一民、牛树才。

    在此阶段,省委所属组织在1978年以前没有变化。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1978年3月以后,河北省行政区划陆续进行调整,省委所属组织也相应发生变化。

    1978年3月,为加快省会和震后唐山市的建设,石家庄和唐山两市委由省委直属6 1983年3月,因试行市管县的领导体制,唐山地委并入唐山市委。4月,秦皇岛市委由省委直属。1884年1月,邯郸、邢台、保定、沧州、承德、张家口6市委直属省委。

    县(市、市辖区)委也进行调整。县委,1982年增至140个,1983年减为137个。地属市委,1978年减为7个,1981年增至8个,1982年增至10个,1983年减为3个。市辖区委,1980年增至39个,1984年减为38个。

    1985年,中共河北省委下设9个地委、9个直属市委、13?个县委、3个地属市委、38个市属区委。

   在此阶段,经中共中央的具体指导和帮助,全省各级党组织逐步端正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并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到1983年冬,全省共平反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49万件,涉及102万人,其中脱产干部14万人:“文化大革命”前的错案12万件,涉及13万人;改正右派26397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河北省从1983年11月开始,采用自上而下,分期分批的方法,进行整党。经过整党,提高了广大党员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自觉性:定为“三种人”的569名中有党员495名,开除党籍或不予登记的474名,从而纯洁了党的组织;井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对40%的省直厅局、70%多的地、市、县、区、80%的厂矿企业、大专院校的党委和农村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充实,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

1976年10月至1979年12月第一次调正前领导成员:

刘子厚(1976. 10-- 1979. 12) 第一书记 调

江一真(1979. 4一12) 第二书记 新

马  辉(1976. 10一1979. 12) 书记

吕玉兰(副书记,1976.10--1977.5,书记,1977.5-1979. 12)

王金山(1976. 10一1979. 12)书记

王铮(1979. 4一12)  书记 新

尹  哲(副书记,1977.5一1978.11,书记,1979.7-12)

赵一民(1979.7-12)  书记 新

裴仰山(1979. 7一12)  书记 新

马  力(1976.10---1977.2) 副书记 调

郭  志(1976. 10--1979.12) 副书记

杨泽江〔1976. 12一1979. 12) 副书记,

刘  英(1977. 5一1979.12) 副书记

岳宗泰(1978.11一1979.12) 副书记  新

曾  美(1976. 10--1979.12) 常务委员

谷奇峰(1976. 10--1979. 7)常务委员  调  

张承先(1977. 5一1978. 8) 常务委员  调  

李永进〔1977. 5一1979. 12) 常务委员   

王  玉(1978. 11-1979. 12)常务委员    新

邢安民(1978. 11-1979.12) 常务委员    新

徐纯性(1978. 11一1979. 12)常务委员    新

洪毅(1978. 11一1979.12)常务委员      新

兰凯民(1978. 11一1979.12) 常务委员    新

陆治国(1979. 7一12) 常务委员   新  

张克让(1979. 7一12)常务委员     新

王克东(1979. 7一12) 常务委员   新      

            

1979年12月至1982年6月第二次调正时领导成员:

    金  明(1979. 12一1982. 6) 第一书记  

    江一真(1979. 12一1982. 6) 第二书记

    王  铮(1979. 12一1982. 6) 书记

    郭  志(1979. 12一1982. 6)书记

    尹  哲(1979. 12一1982. 6)书记

    赵一民(1979. 12一1982. 6) 书记

    裴仰山(1979. 12一1982. 6) 书记

    吕玉兰(女,1979. 12一1982. 6) 书记

    李尔重(1980. 1一1982. 6) 书记   新

    刘秉彦(1981. 12一1982. 6)书记   新

    杨泽江(1979. 12一1982. 6) 副书记

    刘  英(1979. 12一1982. 6) 副书记

    岳宗泰(1979. 12一1982. 6) 副书记

    马  辉(1979. 12一1982. 6) 原书记、现常委

    王  玉(1979. 12一1982. 6) 常务委员  原

    王克东(1979. 12一1982. 6) 常务委员 原

    兰凯民(1979. 12一1982. 6) 常务委员 原

    邢安民(1979. 12一1981. 7) 常务委员 原

    李永进(1979. 12一1982. 6)常务委员 原

    陆治国(1979. 12一1982. 6) 常务委员 原

    张克让(1979. 12一1982. 6) 常务委员 原

    洪  毅(1979. 12一1982. 6) 常务委员 原

    徐纯性(1979. 12一1982. 6)常务委员 原

    曾  美(1979. 12一1982. 6)常务委员 原

    王东宁(1981.7-1982. 6) 常务委员  新

    曹幼民(1981. 7一1982. 6)常务委员  新

           

1982年6月至1983年3月第三次调正时领导成员:   

    高  扬(1982.6---1983.3) 第一书记

    张曙光(1982.7一1983. 3) 常务书记 新

    刘秉彦(1982.6---1983.3)书记

    王  铮(1982.6---1983.3)书记

    郭  志(1982.6---1983.3) 书记

    尹  哲(1982. 6--1983.3)书记

    赵一民(1982. 6--1983.3) 书记

    高占祥(1983. 1一3)书记 新

    杨泽江(1982. 6一1983. 3) 副书记

    刘  英(1982.6-1983. 3) 副书记  

    岳宗泰(1982. 6一1983. 3) 副书记

    解  峰(1982.7一1983. 3) 副书记  新

    邢崇智(1982. 7一1983. 3) 副书记  新

    马  辉(1982. 6一1983. 3)常务委员

    王  玉(1982. 6--7)  常务委员   

    王克东(1982. 6--1983.3)常务委员   

    兰凯民(1982. 6--1983.3)常务委员  

    李永进(1982. 6一1983. 3) 常务委员  

    陆治国(1982.6--1983. 3) 常务委员

    张克让(1982. 6--1983.3)常务委员  

    洪  毅(1982.6一1983. 3) 常务委员

    徐纯性(1982.6一1983. 3) 常务委员   

    王东宁(1982.6一1983. 3) 常务委员   

    曹幼民(1982. 6一1983. 3) 常务委员

    曾  美(1982. 6---7)常务委员

    李  锋(1982. 7一1983. 3) 常务委员 新

  

四、山西省

    粉碎“四人帮”后,中共山西省委员会领导机构仍然延续“文化大革命”后期中共山西省第三届委员会的领导机构。至1978年3月中共山西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前,在清查“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罪行的背景下,省委领导成员有部分调整。

    1976年12月,根据中共中央部署,山西省委成立清查领导组,在全省范围内揭发、批判、清查“四人帮”的反革命罪行。基本上查清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特别是查清“四人帮”的骨干分子张铁生来山西的活动,处理了省城1976年“八·二三”揪斗省委主要领导人以及一些地区冲击党政机关、围攻迫害老干部等重大事件。1977年3月,中共中央对山西省委的领导班子作了较大调整,免去书记1名、副书记3名、常务委员1名,同时任命书记4名、常务委员4名。截至1978年1月,山西省委及各级党委对全省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清队”、“一打三反”、“清查‘五·一六’”等几个运动中的19. 6万多起案件进行复查。1978年1月,中共山西省委为“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的原省委第一书记卫恒举行骨灰安放仪式。

   1978年3月选出的第四届省委继续平反冤假错案,开始总结农业学大寨的经验教训。这一阶段由于继续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大路线,在指导思想上没有完全摆脱“左”的错误影响和“两个凡是”的束缚,致使各项工作一度徘徊。

    1978年12月至1979年1月,中共山西省委连续召开以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省委常务委员(扩大)会议及四届二次全会(扩大)会议。会议认为山西省已经具备把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四个现代化上来的条件。会议对山西“一·一二”夺权、农业学大寨运动、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等几个重大历史和现实间题取得比较一致的认识。会议对山西“一·一二”夺权的性质及其处理作出如下决定:(一)“一·一二”夺权是林彪、“四人帮”直接阴谋策划的篡党夺权事件,要在《山西日报》公开宣布;(二)“一·一二”夺权以后,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的夺权,是“一·一二”篡党夺权的继续;(三)“一·一二”夺权和各级夺权时,强加给干部、群众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一律推倒,对被戴上“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以及所谓“特务”等帽子的干部和群众,一律平反,恢复名誉;(四)在刘格平等人的欺骗下,参加各级夺权的干部、群众和群众组织,是没有责任的,一律不予追究;(五)为“一·一二”夺权后被迫害致死的原中共山西省委第一书记卫恒彻底平反昭雪。

      1978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对山西省委的领导成员继续作了调整。罗贵波任省委第二书记。1979年3月6日,增补任命省委书记4名;4月21日又增补任命省委书记1名。1980年10月,任命霍士廉接替王谦任省委第一书记。

    粉碎“四人帮”以后,遵照中共中央的部署,山西省委认真清查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取得重大成果。但是,由于在清查中受历次政治运动中“左”的一套做法的影响,以及“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派性干扰,清查中也出现程度不同的漏查和扩大化问题。为此,1979年5月,山西省委作出《关于搞好清查善终工作的通知》。经过落实政策,解决了清查中的扩大化问题,为被清查错了的干部平了反,为被错误免职的干部重新安排了工作;但同时又发生平反面过宽的偏向,为一些不该平反的人平了反。这些问题在以后的核查“三种人”工作中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1980年12月9日至13日,省委召开中共山西省代表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309名。会议选举产生山西省出席中共十二大的代表34名、候补代表3名。

    1981年1月21日,省委为原省委第一书记谢振华、原省委书记曹中南彻底平反,并对因所谓“谢曹路线”而受株连的干部一律予以平反。5月,中共中央任命李立功任省委常务书记。

    在中共十二大以前,省委坚决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和中共中央对山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下大力气纠正历次政治运动中遗留下来的冤假错案,全面落实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民族政策、侨务政策、宗教政策、民主党派政策等各项政策。到1982年底,全省需要复查与解决的历史遗留案件中,属于“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案件,基本复查完毕,其中因刘少奇冤案受牵连的1086人全部平反。对1957年错划的右派全部改正。复查农村“四清”中形成的案件9. 46万件,其中纠正错案6500件,总计纠正5. 5万余名干部的冤假错案。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中,有7000多名用非所学的科技人员调整了工作岗位,给2. 8万多名专业技术人员评定技术职称,提拔7000多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骨干进入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解决4000多名中级知识分子农村家属的农转非间题。与此同时,省委努力清除林彪、“四人帮”在干部工作上“左”的影响,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管理。1979年5月,对3231名省管干部档案进行集中清理,颁发《关于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归档干部材料的处理意见(草案)》和《关于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未归档干部材料的处理意见》。1980年2月,重新制定《省委管理干部职务名称表》,对新时期党管干部的原则、干部管理的体制、范围作出明确规定。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后,山西省委按照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的要求,对各级领导班子进行进一步的调整、改革。免除一批在“文化大革命”中的武斗头头、“造反派”头头、打砸抢分子和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有抵触情绪、继续坚持错误的人的职务。在认真考察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选拔一批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既有一定的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又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的中青年干部担任县以上领导职务。据1982年底统计,全省有30万名干部先后参加党校及各类中等、高等专业院校和干校举办的各种培训班、轮训班的学习。全省确定23DD多名县级后备干部,并实行干部顾间制度和离退休制度。

1977年3月,中共中央对山西省委的领导班子作了较大调整,免去书记1名:曹中南;免去副书记3名:王大任、王庭栋、刘世洪;免去常务委员1名:李玉如;任命书记4名:王扶之、王大任、王庭栋、王金籽;任命常务委员:王扶之、王绣锦、王金籽、李布德、郭凤莲。

1977年11月免去常务委员:李顺达、张纯德、徐守恒、王银娥(女)、王  体;任命常务委员:史怀璧、贾  俊、卜虹云、王  进、赵雨亭。

1978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对山西省委的领导成员继续作了调整。罗贵波任省委第二书记。1979年3月6日,增补任命省委书记:武光汤、赵雨亭、朱卫华、阮泊生、贾  俊。1980年10月,任命霍士廉接替王谦任省委第一书记。

六、辽宁省

    辽宁省在“文化大革命”中是深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四人帮”死党毛远新之害的“重灾区”,情况比较复杂。粉碎“四人帮”后,中共中央着手解决辽宁问题。1977年2月,派任仲夷、陈璞如等人到辽宁担任主要领导工作。自此,在全省范围内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死党毛远新的反革命罪行,清查同“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的斗争逐步深入。经过一段斗争,在中共辽宁省委员会领导班子内“四人帮”的追随者及犯有罪行的人被清除出去;一些犯有严重错误的人被撤职;对不称职的干部作了调整。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参加“三支两军”的军代表陆续撤回部队,一些长期受迫害和不被重用的老干部相继调回领导岗位,省委领导班子得到了很大加强和充实。

    1977年2月,中共中央任命任仲夷为中共辽宁省委第二书记、陈璞如为省委书记。

    从l976年12月至1977年4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先后有4名省委书记和3名省委常务委员被停职审查。

    1977年9月,中共中央任命张新村为省委副书记。10月,中共中央任命黄欧东为省委第三书记,张树德为省委书记,杨大易、李治文为省委常务委员;免去胡金波省委常务委员职务。1878年3月,中共中央任命李荒为省委书记,陈一光、刘异云、王光中、朱川、张铁军为省委常务委员。9月,中共中央对辽宁省委的领导班子作进一步调整,任命任仲夷为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命委员会主任,免去曾绍山省委第一书记和省革命委员会主任职务。10月,中共中央任命黄欧东为省委第二书记、徐少甫为省委书记。12月,中共中央决定免去苏羽、张树德省委书记职务,调外地另有任用。1979年2月至6月,中共中央先后任命郭峰、张正德、沈越为省委书记。

    调整充实后的中共辽宁省委,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的指示,领导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开展揭批查的斗争。对毛远新及其帮派体系的成员在全省各条战线忠实执行“四人帮”极左的反革命路线,给辽宁各项工作造成严重破坏的罪行进行揭发批判,清查全省与“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

连的人和事,一批打砸抢首恶分子被逮捕法办。1977年4月统计,清查出打砸抢罪行严重的2000多人,逮捕322人。

    与此同时,开始进行对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由于毛远新为首的帮派体系的破坏,辽宁在“文化大革命”中造成了大量冤假错案,仅集团性案件达1100多起,涉及5. 1万多人。省委根据中共中央有错必纠的方针,对“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进行认真的平反。省委为毛远新一伙制造的“国民党军统沈阳情报联络站”特务集团案、“东北帮”反革命集团案、辽阳市委“反革命集团”案等  重大冤案进行平反;为原东北局和省委、省人委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被诬陷和错误处理的领导干部先后平反,恢复名誉;为因而受迫害的人彻底平反;为全部右派分子摘掉了帽子,对错划右派予以改正;并为平反的干部群众落实了政策。到1978年7月已平反集团性“三案”602起,共涉及3万多人。同时复查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这一时期,教育、文化、政法等各条战线经过拨乱反正,工作逐步走上正常。整顿了教育、科研秩序,恢复了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科研机构以及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各种学术组织开始恢复活动。

    但是,由于受“文化大革命”中的“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和“两个凡是”的影响,粉碎“四人帮”以后的一段时间里,省委在工作中仍不同程度地执行了“左”的路线。在经济工作中急于求成,沿袭“左”的一些做法,如“大批资本主义”,“大批修正主义”,在生产指挥上脱离实际的搞大干快上,组织“大会战”等。加上当时中共中央一些“左”的过高要求,助长了辽宁

经济工作中形式主义、高指标、片面追求高产值、高速度的倾向。在平反冤假错案中只对“文化大革命”中抵制并批判林彪、“四人帮”的案件进行了平反,而对因否定“文化大革命”,批评毛泽东错误受到处理的冤假错案没有平反。对“文化大革命”当中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清查不够彻底,一些犯有错误的人仍在领导岗位上。由于这些原因使辽宁地区两年来的工作处于徘徊前进中。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辽宁省委全面贯彻全会精神,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这些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把全省党的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在全省展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批判“两个凡是”的错误观点,强调必须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

   在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大讨论的基础上,辽宁省委在全省全面地开展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各项政策。1979年1月,省委批转省公安厅党组的报告,为被错划“五一六”分子和在“追谣打反”期间受到打击迫害的干部和群众平反。1979年2月开始,辽宁省委作出决定为所谓“城工部叛徒集团案”彻底平反;还为“文化大革命”中的“中华全国红色造反者辽宁分会”、“捍卫毛泽东思想联合委员会联络站”等被定为反动组织的案件宣布平反。对“文化大革命”前的历史遗留案件进行复查,并为在上述案件中受害人员恢复名誉。

    1979年3月21日,辽宁省委发出通知,宣布:省委决定撤销1958年扩大的省委整风会议《决定》和1965年省委《复查决议》,撤销对王铮、杜者蓄、李涛、宋黎、吴铎、李均、郭洪德、蔡黎、张烈等人的错误处理结论,予以彻底平反,恢复名誉,恢复原政治、生活待遇。3月26日,辽宁省委作出决定,为张志新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党籍,恢复名誉,并追认她为革命烈士。到1985年底,全省为21.6万人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并及时纠正“文化大革命”前历史遗留案件11. 4万多件。落实党的统战政策和民族工商业者政策,肯定广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在长期革命斗争中的贡献,宣布原工商业者已经成为劳动者。对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和原工商业者中的冤假错案进行认真的平反,归还他们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的财物,恢复相应的政治待遇;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恢复各级宗教团体和组织;落实少数民族及台胞台属等一系列政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原来揭批查的基础上,省委进一步开展涉及“两案”的清查审理工作。对于犯有严重错误的700多人中,给予党纪处分的200多人,撤销或免除所任领导职务。经过几年的工作,全省清理出打砸抢首恶分子2700多人,其中受刑事处分的1400多人;犯有打砸抢错误的19000多人,都分别进行处理。

l976年12月至1977年4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先后有4名省委书记和3名省委常务委员被停职审查。

他们是:省委书记李伯秋、杨春甫、魏秉奎、刘盛田,省委常委吴玉德、刘宇洲、尹灿贞,1977年10月免去胡金波省委常委。

1971年1月至1976年10月领导班子

    陈锡联(1971. 1一1973. 12) 第一书记

    曾绍山(第二书记1971.1--1975. 9第一书记1975. 9--1976. 10)  

    李伯秋(1971. 1---1976. 10) 书记 1971.1

    杨春甫(副书记1971,1一1972.12书记,1976. 10)

    毛远新(副书记1971.1一1972.12书记,1976. 10)

    白  潜(1971.1--1976. 10)书记  1972.12

    刘盛田(1971.1--1976. 10) 书记1975. 9

    杨  迪(1971. 1---1975. 9)常务委员

    张海棠(1971. 1一1975. 9) 常务委员

    杨  弃(1971. 1----1975. 4)常务委员

    王  良(1971.1-1975. 10)常务委员

    尉凤英(女,1971.1一1976. 10)常务委员

    崔修范(1971. 1一1976. 9) 常务委员

    黄欧东(1972. 12---1976. 10) 书记

    胡亦民(1972. 12-1976. 10) 书记

    仇友文(1972. 12一1976. 10) 常务委员

    张树德(1972. 12一1976. 10) 常务委员

    李素文(女,1972. 12-1975. 5) 常务委员

    尹灿贞(1972. 12---1976. 10) 常务委员

    魏秉奎(1975. 9--1976. 10) 书记

    苏  羽(1975. 9一1976. 10) 书记

    吴玉德(1975.9---1976.10) 常务委员

    刘宇洲(1975.9---1976.10) 常务委员

    胡金波(1975.9---1976.10) 常务委员

1976年10月至1979年8月 领导班子

   曾绍山(1976. 10---1978. 9)第一书记

          黄欧东(第三书记1976. 10-1978, 10第二书记--1979. 8)  

          李伯秋(1976. 10-1977.3)书记  

          杨春甫(1976. 10一12) 书记

          白潜(1976. 10---1979. 8)书记  

          胡亦民(1976. 10---1979. 8)书记

          魏秉奎(1976. 10---1977. 3)书记

          苏羽(1976. 10---1978. 12)书记  

          刘盛田(1976. 10一1977. 3) 书记

          仇友文(1976. 10一1979.8)  

    张树德(1976. 10一1978.12) 书记  

    王  良(1976. 10一1979. 8) 常务委员

    尉凤英(1976. 10一1979. 8) 常务委员

    尹灿贞(1976. 10一1977. 4)常务委员

    吴玉德(1976. 10一1977. 4)常务委员

    刘宇洲(1976. 10一1977. 4) 常务委员

    胡金波(1976. 10一1977. 10) 常务委员

    任仲夷(第二书记1977.2一1978.9第一书记,1979. 8)  

    陈璞如(1977. 2一1979. 8) 书记  

    张新村(1977. 9一1979. 8) 副书记

    杨大易(1977. 10一1979. 8) 常务委员

    李治文(1977. 10--1979. 8) 常务委员

    李  荒(1978. 3一1979. 8) 书记

    陈一光(1978. 3一1979. 8) 常务委员

    刘异云(1978. 3一1979. 8) 常务委员

    王光中(1978.3--1979. 8) 常务委员

    朱川(满族,1978. 3-1979. 8) 常务委员

    张铁军(1978. 3一1979. 8) 常务委员

    徐少甫(1978.10一1979. 8)书记

    郭  峰(1979. 2一8) 书记

    张正德(1979. 4一8) 书记

    沈  越(1979. 6一8)书记 五、内蒙古自治区

    1976年l0月,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带领全区各族人民,揭发批判“四人帮”的反革命罪行,为“四人帮”及其追随者在内蒙古地区制造的“乌兰夫反党叛国集团”、“内蒙古二月逆流”、“新内人党”3个冤案平反,还为几十万受害者落实政策;为7000多名党员、干部恢复党籍、公职,纠正错误结论;给近6000名非正常死亡的干部作出结论;复查处理“文化大革命”前2万多件历史案卷。调整和整顿各级领导班子,广泛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取得政治形势和经济形势的初步好转。

    1978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根据尤太忠的请求,决定免去其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职务,任命周惠为第一书记;10月19日,中共中央批准孔飞等6人为副书记。1981年以后又增补布赫等6人为副书记。1983年3月,中共中央决定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领导成员,周惠任第一书记,布赫等4人为副书记,石光华等7人为常务委员,原任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同时免职。

    1983年3月,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顾问委员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1976年10月至1984年12月

尤太忠(1976. 10---1978.10) 第一书记

周  惠(第二书记 1978.7-10,第一书记1978.10--1984.12)

池必卿(1976. 10一1978. 5) 第二书记

廷  懋(蒙古族,1979, 6--1.983. 3) 第二书记

王  铎(1978. 7---1982.12)常务书记

吴  涛(蒙古族,1976. 10一1980. 1) 书记

宝日勒岱(女,蒙古族,1976. 10--1982. 8)书记

刘景平(1976. 10---1980.5) 书记

孔  飞(蒙古族,1978. 10-1983. 3) 副书记

王逸伦(1978. 10-1982. 8) 副书记

云世英(蒙古族,1978. 10一1982. 12 ) 副书记

张鹏图(1978.10--1983.3) 副书记

杰尔格勒(蒙古族,1978. 10---1982.2) 副书记

李  文(1978.7一1983. 3) 副书记

布  赫(蒙古族,1978.10-1984. 12)副书记

石生荣(1981. 12-1983. 3) 副书记

千奋勇(蒙古族,1981. 12--1984. 12)副书记

林蔚然(1982. 4一1983. 3) 副书记

巴图巴根(蒙古族,1982.8一1984. 12) 副书记

刘贵谦(1982. 8一1984. 11) 副书记

何凤山(1976. 10一1977. 9) 常务委员  免

王弼臣(1976. 10一1978. 10) 常务委员

沈新发(1976.10---1983.3)常务委员

秦淑珍(女,1976. 10---1978.10)常务委员

李树德(1976. 10---1980.1) 常务委员           

黄巨俊(1978. 10-1979. 11) 常务委员

蒋  毅(1978. 10---1979. 11) 常务委员

彭梦庚(1978. 10-1983. 3) 常务委员

黄  厚(1979. 6--1982. 8)常务委员

苏和(蒙古族,1982.8-1984. 7) 常务委员

石光华(1983. 3---1984. 12) 常务委员

蔡英(1983.3一1984. 12) 常务委员

乌恩(蒙古族,1983.3一1984. 12) 常务委员

李向义(1983.3一1984. 12 ) 常务委员

许令妊(女,1983.3-1884. 12) 常务委员

田聪明(1983. 8-1984. 12 ) 常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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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6 01: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文革后各省、市、自治区的揭批查和拨乱反正五

吉林省

    从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至中共吉林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以前,中共中央对中共吉林省第三届委员会领导班子作了几次较大的调整。1977年2月,调南京军区副政治委员王恩茂任省委第一书记,调省委第一书记王淮湘到武汉军区工作;9月,任命穆林为常务委员;10月,任命兰干亭、张士英、宋洁涵、于克为副书记,任命金明汉、陈洪、宋振庭为常务委员;11月,免去张英、药天禄、冯占武常务委员职务,崔海龙不再为“列席”常务委员。1978年1月,调高扬为省委书记。1979年3月,常务委员宋振庭调离吉林省;4月,书记阮泊生、高扬调离吉林省;7月,调王大任、于林任书记;8月,任命李砒平、于克、张士英、宋洁涵为书记,任命宋任远、赵天野、杨战韬为常务委员;11月调张根生任书记,副书记兰干亭调离吉林省。1981年10月,调强晓初任第一书记,原第一书记王恩茂调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党委工作。1982年2月,调赵修任书记;4月,刘敬之任书记;7月,霍明光任书记,赵南起、肖纯任副书记,刘云沼、史林琪、张凤岐、王先进为常务委员,免去何友发、李砒平书记职务,免去宗希云、宋任远、赵天野、金明汉常务委员职务。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原省委主要负责人及崔海龙等人,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继续煽动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极力为其帮派分子与江青反革命集团骨干分子一起向党发难的问题开脱罪责。与此同时,继续安插“双突”干部到省直机关工作,把一大批省直机关老干部撵下基层。错误批准判处

保卫刘少奇、反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青年工人、共青团员史云峰死刑。

    1977年2月王恩茂任省委第一书记后,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群众运动逐步深入,清查江青反革命集团严重罪行和原省委主要负责人及崔海龙等人的资产阶级帮派体系,清理打砸抢分子,工作有较大的开展,大部分冤假错案得到复查,并予以彻底平反;开始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多数被排

挤打击的老干部重新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大部分用非所学的各类专业人员的工作得到调整,科技干部恢复专业技术职称。对各级领导班子开始进行整顿和调整,并选拔一些中青年干部进入领导班子。全省工农业生产和各项事业都有恢复和发展。

    但是,由于“两个凡是”错误思想的影响,吉林省有些工作处于徘徊不前的局面。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吉林省委领导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贯彻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拨乱反正,纠正“左”的错误,抓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取得良好的成绩。

    1979年1月,省委召开工作会议,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打成“叛徒”的原省委代理第一书记赵林,为被诬为“东北帮叛党投敌反革命集团重要成员”的原省委书记处书记、省长栗又文,为被诬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黑帮分子”的原省委常务委员、省委宣传部长宋振庭,公开平反,恢复名誉。

    3月1日,为在“批林批孔”中遭受打击的郑季翘平反、恢复名誉。3月5日,吉林省委作出决定,并召开省直机关干部大会宣布:为李砒平、富振声等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诬为叛徒、特务、反革命的原省委常务委员和副省长以上干部平反,恢复名誉;为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含冤去世的原省委书记处候补书记雷鸣玉及原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关俊彦平反昭雪,恢复名誉。会上还为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到迫害诬蔑的原省直机关部、厅、局级干部,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对“文化大革命”中全省立案审查的84683名干部的问题,重新复查作了结论,冤假错案已全部平反,被迫害致死的干部得到平反昭雪。其中,省直机关部委厅局级、市地州级领导干部立案审查的527名,平反的505名;正副县级领导于部立案审查的3128名,平反的2869名。蒙受冤假错案的知识分子3. 053万人已平反,恢复名誉。对所谓“给林彪安窃听器反革命集团”、“资敌通敌反革命特务集团”、“王明德反革命集团”、"x x特务案”等161起集团性冤假错案所牵涉的7620名干部全部平反,恢复名誉。大批受株连的干部、群众也予以平反。据统计,全省共清理30. 773万名干部的档案,撤出诬蔑不实之词的材料。同时对“文化大革命”前的历史遗留问题也作了复查处理。为1959年反右倾时受到错误批判、处理的李树仁、李晨等12名领导干部和其他干部彻底平反;为在反右派斗争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10013名干部作了改正;对

1952年受到错批判错处理的原省级领导干部周持衡、李德仲等人的问题进行复查,并经中共中央批准,作了改正,恢复名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7年间判处徒刑的冤假错案,历次政治运动处理的案件中的全错和部分错的I.3万多件,历史遗案中全错和部分错的5643件,都作了纠正。经过落实政策,为1650人恢复党籍,为2397名党员撤销错误处分。对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台属和起义投诚人员需要落实政策的1434名,落实政策。把原本是劳动者成分的I4363人,从原资产阶级工商业者中划分出来。此外,按照中共中央的指示,还对具备“摘帽”条件的地主、富农分子及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经评审、批准,一律“摘帽”。经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正确的政策和措施,调动了各个方面建

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省委对王淮湘、崔海龙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错误和罪行进行清查、核实。1981年4月11日,省委将审查结论和处理意见上报中共中央。中共中央书记处讨论同意给予王淮湘、崔海龙开除党籍的处分。据统计,全省犯有严重打砸抢错误的14522名,定为打砸抢分子的787名。给予撤职处分的183名,给予党纪和行政处分的987名,开除党籍的181名,给予刑事处理的302名。1978年6月,省委决定,对积极追随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打砸抢首恶分子、窃据省委委员、省革委会副主任、团省委书记、东丰县委书记等职务的许肇昌,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交司法机关处理。1983年11月9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许肇昌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76年10月至1983年3月 吉林省委领导班子

第一书记 王淮湘(1976.10~1977.2)

        王恩茂(1977.2~1981.10)  

        强晓初(1981.10~1983.3)

书  记  高 扬(1978.1~1979.4)

        王大任(1979.7~1983.3)

        张根生(1979.1l~1983.3)  

        何友发(1976.10~1982.7) 免

        阮泊生(1976.10~1979.4)

        李砥平(1979.8~1982.7) 免

        赵 修(1982.2~1983.3)  

        于 林(1979.7~1983.3)  

        于 克(副书记1977.10-1979.8书记1979.8~1983.3)

        张士英(副书记1977.10-1979.8书记1979.8~1983.3)

        宋洁涵(副书记1977.10-1979.8书记1979.8~1983.3)

        刘敬之(1982.4~1983.3)

        霍明光(1982.7~1983.3)

副书记 兰干亭(常委1976.10-1977.10副书记1977.10~1979.11)

       赵南起(朝鲜族,1982.7~1983.3)

        萧 纯(1982.7~1983.3)

常务委员

        冯占武(1976.10~1977.11)     免   

        张  英(1976.10~1977.11)  免

        周  光(1976.10~1977.4)

        宗希云(1976.10~1982.7)   免

        药天禄(1976.10~1977.11)   免

        穆  林(1977.9~1983.3)  

        金明汉(朝鲜族,1977.10~1982.7)免

        陈  洪(1977.10~1983.3)

        宋振庭(1977.10~1979.3)

        宋任远(1979.8~1982.7) 免

        赵天野(满族,1979.8~1982.7) 免

        杨战韬(1979.8~1983.3)

        刘云沼(1982.7~1983.3)  

        史林琪(女,1982.7~1983.3)

        张凤岐(1982.7~1983.3)

        王先进(1982.7~1983.3)

黑龙江省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以后,黑龙江省开展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和清查他们的反革命帮派体系的斗争。为了加强对这场斗争的领导,中共黑龙江省委员会分别成立领导小组、清查小组和大批判组,由省委第一书记或书记担任组长。全省立案审查的655名人员中,党员495名。这些人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的4名,开除党籍的18名,受党内处分的44名。与此同时,对“文化大革命”中的打砸抢事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全省7188名清理对象中,定为打砸抢分子的167名(判刑102名),其中党员被开除党籍99名,一些人被调离领导岗位。在此基础上,全省进行以整顿各级领导班子为重点的整顿工作,初步解决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的间题。初步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一大批冤假错案开始纠正,对那些受到打击迫害的干部、群众,尤其是对“纯属反对四人帮的人”,宣布平反,恢复名誉。陆续解放和安排一批领导干部,撤销对一些干部所作的错误结论或对他们的间题重新作出结论。

    1977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参加省委常务委员会工作的军队干部袁俊、苏民、张多树、夏光亚、王文贞被免职返回部队。12月,中共中央免去刘光涛的省委第一书记职务,任命杨易辰为省委第一书记。至此,在省委、省革委会及一些部门工作的军队干部全部免去所担负的地方职务,返回部队。

    1978年以后,先后在政权机关、人民群众团体和政府的工作部门中设立党组(在此以前,一些工作部门曾成立党委)。

    1978年7月,黑龙江省委常务委员会议决定,成立由省委书记分别负责的宣传文教、群工、政法、工交、农业、财贸等6个领导小组,对全省工作实行分战线领导。

    黑龙江省委在带领全省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讨论真理标准问题的过程中,较早地突破“两个凡是”的禁区。明确表明“两个凡是”的方针是错误的。省委常务委员在讨论中,还郑重地肯定,“文化大革命”前的中共黑龙江省委是红的而不是黑的,从而澄清被“文化大革命”严重混淆了的重大是非。

    从“文化大革命”结束至黑龙江省第四次党代表大会召开,中共中央对省委领导成员进行3次调整。继1977年11月、12月免去部分常务委员和更迭第一书记之后,1978年2月,任命陈剑飞为省委书记,同时任命原省委书记李剑白、陈雷及陈烈民、王金籽为省委常务委员、书记,赵兴元为常务委员;8月,任命陈俊生、王钊、侯捷、张世军、陈元直、解云清、王振扬为省委常务委员。

   1979年以后,全省党内外深入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教育。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省委直接领导下,全面地、大规模地复查处理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到1986年,全省复查“文化大革命”前历史遗留案件和“文化大革命”中立案的案件近20万件。“文化大革命”期间造成的冤假错案就达8万多起,涉及12万人。仅干部政策方面。就涉及10万余人。如对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以及非正常死亡的干部,全部平反昭雪;对定为敌我矛盾的2430名干部,平反纠正2422名;对定为死不改悔走资派、犯走资派错误、犯严重(路线性)错误的1172名,全部平反;对定为严重政治历史间题和严重政治错误的840名,都作了实事求是的复查和纠正;对以种种罪名被批斗、蹲“牛棚”、进“反省室”的98686名干部,全部平反并为其消除影响。此外,还全面清理干部档案,仅省管干部中即清除各种不实材料4万余份。复查处理“文化大革命”前反右倾、“四清”等运动中形成的案件24164件,平反纠正了15666件(其中,对反右倾运动中受纪律处分的党员纠正了266名,平反昭雪2名;对四清运动中受纪律处分的党员纠正了1480名,平反昭雪28名)。还对1957年错划为右派分子43584名进行复查纠正(其中,党员受纪律处分的纠正247D名,平反昭雪15名)。原定为中右分子的10789名和定为反社会主义分子的1529名,全部改

正。在“文化大革命”中,省委主要负责人制造的“以欧阳钦、李范五为首的里通苏修反党叛国集团”和“杨易辰、王一伦、李范五翻案集团”以及所谓“反革命复辟集团”等假案,包括本省10名书记、常务委员、副省长在内的10个省、市、自治区的负责人共180多名,受到迫害和牵连。黑龙江省委于1979年3月决定并发出通知,召开大会为前案彻底平反,恢复受迫害干部的名誉。此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处理的各类历史老案也进行复查,平反纠正107件(党员恢复党籍67人,撒销纪律处分40人)。

    在复查和平反冤假错案的过程中,进一步落实了党的知识分子政策。黑龙江省委曾先后作出一系列关于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工作的决定,平反纠正知识分子队伍中的冤假错案共29049件,对于受株连的家属、子女给予适当安置。还注意逐步改善知识分子,特别是高级知识分子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解决他们的福利待遇等实际问题。各级党组织充分重视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中党员比例逐年增长,1985年达到39. 4% 。

黑龙江省第三届委员会(1971.8一1979. 11)

1971年8月一1976年 10月

第一书记  汪家道(1971.8-1974. 12)

第二书记  刘光涛(1971. 8-1976.10)

书记      傅奎清(1971. 8-1975.12 )

          于  杰(1971. 8---12)

          张林池(1971. 8-1976.10)

          任仲夷(常委1972.7-1973. 4书记1973. 4-1976.10)

          杨易辰(1973. 4----1976. 10)

          于洪亮(1973. 4----1976. 10)

          李力安(1973. 4----1976. 10)

          王一伦(1973. 4----1976. 10)

常务委员

          任茂如(1971. 8----1976.4)

          袁  俊(1971. 8----1976.10)

          张多树(1971. 8----1976.10)

          苏民(彝族,1971. 8----1976.10)  

          夏光亚(1971. 8----1976.10)&bsp;

          王文贞(1971. 8----1976.10)

          陈剑飞(1971.8---1976. 10)

          关  舟(1971.8---1976. 10)

          张洪池(1971.8---1976. 10)

          张秀芝(女,1973. 4---1976. 10)

          阮永胜((1973. 4---1976. 10)

1976年10月至1979年1月

第一书记  刘光涛(第二书记1976. 10-1977.2第一书记1977.2-12) 免职

          杨易辰(书记1976. 10-1977.12第一书记1977.12--1979. 1)



书记      张林池(1976. 10一1978. 11)

          任仲夷(1976. 10一1977. 11)

          于洪亮(1976. 10一1978. 11)

          李力安(1976. 10---1979. 1)

          王一伦(1976. 10---1979. 1)  

          李剑白(1978.2---1979. 1)

          陈  雷(1978.2---1979. 1)

          陈剑飞(1978. 2一1979. 1)

          陈烈民(1978.2---1979. 1)

          王金籽(1978.2---1979. 1)

常务委员

          袁  俊(1976. 10一1977. 11)  免职返回部队

          张多树(1976. 10一1977. 11)  免职返回部队

          苏  民(1976. 10一1977. 11) 免职返回部队

          夏光亚(1976. 10一1977. 11)  免职返回部队

          王文贞(1976. 10一1977. 11) 免职返回部队

          关  舟(1976. 10---1978. 7)

          张秀芝(女,1976. 10---1979. 1)

          阮永胜(1976. 10---1979. 1)

          赵兴元(1978.2一1979. 1)

          陈俊生(1978.8一1979. 1)

          王  钊(1978.8一1979. 1)  

          侯  捷(1978.8一1979. 1)

          张世军(1978.8一1979. 1)  

          陈元直(1978.8一1979. 1)

          解云清(1978.8一1979. 1)

          王振扬(1978.8一1979. 1)

九、上海市

    1976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将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事件通知各级党组织。上海广大干部、群众奋起揭批“四人帮”及其在上海党羽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等人的罪行。10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任命苏振华兼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委会主任;倪志福兼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二书记、市革委会第一副主任;彭冲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三书记、市革委会第二副主任。同时宣布撤销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在上海市党内外的一切职务。1977年1月,中共中央决定对原中共上海市委和市革委会进行改组,任命新的市委常务委员会,增加任命新的市革委会副主任,并对“四人帮”在上海的党羽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等人立案审查。

    新组建的中共上海市委根据中共中央“既要解决问题,又有利于大局的稳定”的指示,开展揭发批判“四人帮”的罪行、清查与“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的斗争。市委成立揭批“四人帮”运动办公室,负责全市揭批、清查、专案方面的日常工作。全市经过审查批准列为清查对象的有5385名,其中采取组织措施审查的有1683名。清查结果定为敌我矛盾性质的52名,定为江青反革命集团在上海的重要骨干的9名,还逮捕拘留打、砸、抢分子450名。徐景贤、王秀珍、朱永嘉等30人被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马天水因患反应性精神病,依法中止审理)。对其他清查对象,均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分别作了处理。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基本上查清与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摧毁了他们在上海的帮派体系。

    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时,上海市有相当一部分单位的领导班子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中共上海市委对区、县、局以上领导班子先后作3次较大的调整。通过清查和整顿,基本上纯洁和充实了各级领导班子,市和区、县、局的组织机构基本上恢复到“文化大革命”前的状况,改变了党政机构合一和“大组套小组,上下都是组”的混乱现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上海市委根据全会精神,全面地、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复查、平反冤、假、错案。市委领导全市各级党组织进行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思想教育,并明确宣布所谓“一月革命”是一场反革命风暴,为当时被公开点名批判的陈不显、曹荻秋、魏文伯、杨西光等华东局和上海市委、市人委领导干部彻底平反,恢复名誉;为在所谓“一月革命”中因反对林彪、江青一伙而遭受迫害的赤卫队等群众组织彻底平反。市委还通过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和补课,批判“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为拨乱反正扫除思想障碍;通过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增强党性、端正党风、严肃党纪的教育,提高了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中共中央保持一致的自觉性和抵制资产阶级思想侵蚀的能力。与此同时,市委加快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及其以前案件复查工作的步伐,平反大量冤、假、错案,解决许多历史遗留间题,使大批老干部恢复工作,落实党的政策。“文化大革命”中被立案审查的97703名干部,经过复查重新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平反纠正的达92%;对以“战高温”名义被赶到工厂劳动或工作的2万名机关干部、长期在五七干校劳动和在黑龙江省“插队落户”的干部,重新分配工作。对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都作了改正;对1959年反右倾运动中受到错误处理的1605人(内局级干部26人),全部复查平反;对3. 1万余件“四清”运动案件进行复查,据实纠正60%;对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及其他原因被立案审查的21584名干部,复查后平反纠正14995件。各单位还根据复查平反、落实政策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各级组织部门对干部档案中含有诬蔑不实之词的材料进行了清理。

    根据1983年10月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全市从1984年到1987年开展整党工作,并结合整党核查“三种人”,进一步纯洁党的组织。在整党中,全市列为核查对象的有4829名,经过核查定为“三种人”的394名,定为严重错误的3814名。对基本不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分别情况作了处理,全市开除党籍的619名,不予登记的1134名,缓期登记的1752名,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党纪处分的3687名。受组织处理的面占参加整党党员总数的0.8%出党面占0.2%。

1971年1月至1976年10月上海市委领导班子

第一书记  张春桥(1971. 1一1976. 10)撤

第二书记  姚文元(1971. 1一1976. 10)撤

书记      王洪文(1971. 1一1976. 10)撤

          马天水(1971. 1一1976. 10) 撤

          周纯麟(1971. 1一1976. 10)

          徐景贤(1971. 1一1976. 10) 撤

          王秀珍(女,1971. 1一1976. 10) 撤

常务委员  王少庸(1971. 1一1976. 10)免

          王维国(1971. 1一9)撤

          冯国柱(1971. 1一1976. 10)免

          张宜爱(1971. 1一1976. 10)免

          张敬标(1971. 1一1976. 10)免

          杨富珍(女,1971. 1一1976. 10)

          金祖敏(1971. 1一1976. 10)免

          高志荣(1971. 1一1976. 10)免

          黄  涛(1971. 1一1976. 10)免

1976年10月至1979年1月上海市委领导班子:

    第一书记  苏振华((1976.10一1979.1)

    第二书记  倪志福((1976.10一1979.1)

    第三书记  彭  冲(1976.10一1979.1)

    书记      周纯麟(1977.1一1978.6)

              林乎加(1977.1一1978.10)

              严佑民(1977.1一1979.1)

              王平〔1977. 1一1979. 1)

              韩哲一(回族,1977. 11一1979, 1)

常务委员  苏振华(1977.1一1979. 1)

          倪志福(1977. 1一1979. 1)

          彭  冲(1977. 1一1979. 1)

          周纯麟(1977. 1一1979. 1)

          林乎加(1977. 1一1979. 1)

          严佑民(1977. 1一1979. 1)

          王一平(1977. 1一1979. 1)

          毛联珏(1977. 1一9)

          车文仪(1977. 1一1979. 1)

          陈锦华(1977. 1一1979. 1)

          赵行志(1977. 1一1979. 1)

          杨富珍(女,1977. 1一1979. 1)

          韩哲一(回族,1977. 11一1979, 1)

          汪明章(1977. 11---1979. 1)

          王  鉴(1977. 11一1979, 1)

          赵振清(1977. 11一1978. 10)

          杨慧洁(女,1977. 11一1979. 1)

1979年1月至1980年3月上海市委领导班子;

    第一书记  彭  冲(1979.1一1980. 3)

    第二书记  陈国栋(1980. 1-3)

    书记      严佑民(1979.1一1980. 3)

              王一平(1979.1一1980. 3)

              韩哲一(回族,1979.1一1980. 3)

              钟  民(1979.4一1980. 3)

              赵行志(1979.4一1980.3)

              夏征农(1979.4一1980.3)

副书记    杨士法(1979.4一1980.3)

          陈锦华(1979.4一1980.3)

          陈  沂(1979.5-1980. 3)

常务委员  彭  冲(1979.1一1980.3)

          严佑民(1979.1一1980.3)

          王一平(1979.1一1980.3)

          韩哲一(回族,1979. 1一1980. 3)

          钟  民(1979.1一1980.3)

          赵行志(1979.1一1980.3)

          夏征农(1979.1一1980.3)

          杨士法(1979.1一1980.3)

          陈锦华(1979. 1一1980. 3)

          陈  沂(1979. 1一1980. 3)

          车文仪(1979. 1一2)

          杨富珍(女,1979. 1一1980. 3)

          汪明章(1979. 1一1980. 3)

          王  鉴(1979. 1一1980. 3)

          杨慧洁(女,1979. 1一11)

          何以祥(1979. 1一1980. 3)

          李宝奇(1979. 1一1980. 3)

          杨心培(1979. 1一1980. 3)

          张  祺(1979.1一12)

          陈宗烈(1979. 1一1980. 3)

          陈国栋(1980. 1一3)



湖南省(1976.10-1977. 10)

    粉碎“四人帮”后,中共湖南省第三届委员会召开常务委员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深入揭批“四人帮”的问题,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把揭批“四人帮”的罪行作为中心任务,全省迅速掀起揭批“四人帮”的高潮。与此同时,省委有计划地整顿和调整部分领导班子,对“四人帮”在湖南的骨干分子唐忠富(中共中央委员、省委常务委员)、胡勇、叶卫东(原省革委会副主任)等人实行隔离审查(注)。

    由于早已调中共中央工作,1977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免去湖南省委第一书记职务,任命毛致用为湖南省委第一书记。

    通过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及其在湖南的帮派体系,全省拨乱反正取得一定成效,政治经济形势有明显好转,“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也开始进行平反纠正。

   1977年10月中共湖南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后,全省广大干部和群众继续深入揭发批判“四人帮”和林彪反党集团所推行的反革命路线,联系各行各业各单位的实际,查危害,肃流毒;同时结合进行整党整风,调整和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国民经济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有所改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计划生育工作都开始走向正常并有新的发展。但是,由于长期受“左”的思想

影响和“两个凡是”的束缚,省委未能及时领导和组织全省人民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妨碍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解放和对冤假错案的平反及干部政策的落实,使湖南的工作一度徘徊不前。

    1979年1月,省委召开四届二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马克思主义路线,认识到摒弃以“阶级斗争为纲”,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意义,认识到解放思想,落实政策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全会以后,省委着重抓了工作重点的转移,加快农业发展的步伐,进行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补课,破除“两个凡是”的束缚,成立省委落实政策领导小组,狠抓落实党的各项政策,纠正由于“左”的错误所造成的大批冤假错案,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许多问题。省委作出解决“文化大革命”中凡个遗留问题的决定和历次政治运动中几个遗留问题的决定,并先后作出为原省委第一书记周小舟,原省委书记周惠和原省委第二书记、代理省委第一书记王延春彻底平反的决定。据统计,中共十一届二中全会以后,全省全面复查“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为16.9万余名干部撤销诬陷不实之词的结论性材料;改正错划右派案件3万余件;纠正反右倾中留有尾巴的案件4900余件和四清运动中的冤假错案1万余件;复查干部历史案件近5万件,纠正3万余件;并为全省3800余名干部在肃反审干中所作的限制使用的意见作出撤销、注销和解除的决定。通过落实政策,为22029名党员恢复党籍,为12747名党员撤销错误处分。此外还为大批受株连的人员消除影响。

    1981年1月底,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湖南工作座谈会,既肯定省委工作中的成绩,又指出存在的问题。1981年3月17日至27日,省委召开扩大会议,学习1980年12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文件和中共中央《关于湖南工作座谈会纪要》,系统地检查清理20多年来省委领导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左”的错误,

开展严肃认真的、实事求是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1983年11月,省委召开四届九次全体会议,部署全省的整党工作。这次整党,从1983年11月开始到1987年6月结束。参加整党的单位共12. 9万多个,党员221万多人。通过这次整党,使广大党员普遍受到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进一步清除“左”的思想影响,加深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理解,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通过这次整党,对犯有错误的党员和不合格的党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在参加整党的党员中,受到各种组织处理的有3.4万多名,占1.59%。其中,开除党籍和不予登记的8957名,占0.42%;留党察看、缓期登记的1. 5万多名,占0.73%;给予其他组织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职)的9685名,占0.45%。同时,在整党过程中还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一批员。在这次整党中,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清理“三种人”的方针政策,经过各级党组织及其核查组的艰苦努力,全省核查对象3311名,已查清结案的3282名,占99.1%。其中定为“三种人”的有424名,定为犯严重错误的1927名,开除党籍、不予登记、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500名,判刑的63名,给其他党纪政纪处分的1347名。在整党中还查处一批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和官僚主义案件。大批新生力量进入领导班子,有效地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状况和年龄、文化、专业结构,提高了党组织的战斗力。

1976年10月至1977年10月

第一书记  (1976.10一 1977. 6 )

          毛致用(1977.6一10)

第二书记  张平化(1976.10一1977.6)

书记      杨大易(1976. 10一1977. 10)

          万  达(1976. 10一1977. 10)

          于明涛(1976. 10一1977. 10)

          张立宪(1976. 10一1977. 10))

          李振军(1976. 10一1977. 10)

          毛致用(1976. 10一1977. 5)

          黄炳秀(女,1976. 10一1977. 10)

常务委员  (1976. 10一1977. 6)

          毛致用(1976. 10一1977. 10)

          张平化(1976. 10一1977. 6)

          杨大易(1976. 10一1977. 10)

          张立宪(1976. 10一1977. 10)

          万  达(1976. 10一1977. 10)

          李振军(1976. 10一1977. 10)

          黄炳秀(女,1976. 10一1977. 10)

          罗秋月(女,1976. 10一1977. 10)

          于明涛(1976. 10一1977. 10)

          孙国治(1976. 10一1977. 10)

          黄立功(1976. 10一1977. 10)

          尹子明(1976. 10一1977. 10)

          王治国(1976. 10一1977. 10)

          赵处琪(1976. 10一1977. 10)

          刘夫生(1976. 10一1977. 10)

          刘玉娥(女,1976. 10一1977. 10)

          唐忠富(1976. 10一1977. 3 )隔离审查

          刘春樵(1976. 10一1977. 10)

          石玉珍(女,苗族,1976. 10一1977. 10)

          邓有志(瑶族,1976. 10一1977. 10)

注:一九八二年五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分别将省市级别的原造反派主要头头,予以判刑:

胡勇(工人、原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5年

(出狱后,巳过55岁的他,曾也办过一段工厂实业,后也经商办过公司,小有收获后,便收山安度其晚年。)

叶卫东(教师、原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3年、

唐忠富(中共九届、十届中央委员,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任)10年。

(出狱后,他也办过一段实业工厂,1997年病故。)

张厚(中共长沙市委书记、老干部)8年。

章伯森,1984年3月,被定为“三种人”,给予开除党籍,撤销职务的处分。

经数年各种形式的关押审查后,湖南所有各级其他造反派头目与骨干分子,有一批被定为“三种人”,大部份的档案结论,则定为“犯有严重政治错误”,或“犯有政治错误”,并明令,对这些人一律不准提拔、重用,不能入党,不准进入党政机关,不能作为第三梯队人选……。

唐忠富,1934年10月生,河南汝州人。195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被开除党籍),1947年参加工作,初中。曾任中南运输公司通讯员、长沙曙光电子管厂工人。“文化大革命”期间,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湖南省革委会常委,湖南省总工会主席,长沙曙光电子管厂党委副书记。1982年被开除党籍。因“文化大革命”中犯有罪行,1982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中共第九届、十届中央委员(任职至“文化大革命”结束)。1997年8月3日在长沙去世。

胡勇,1937年生,湖南省湘潭市人。原名胡世满,初中文化,原任湖南省革筹小组成员,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省总工会副主任,中共湖南省委候补委员,中共长沙汽车电器厂党委副书记等职。1982年作为“四人帮”帮派骨干分子以阴谋颠覆政府罪被判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叶卫东,1939年1月生,湖南宁远人。别名冬初,笔名叶舟。197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湖南师范学院毕业。后在湖南大学、长沙市一中任教。“文革”中是“湘江风雷”主要负责人。1968年任湖南省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停职审查,1982年作为“‘四人帮’帮派骨干分子”被判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1987年提前释放后,任湖南图书情报学校教师,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讲师。主编有《湖南中学生优秀作文选》。

广东省

    粉碎“四人帮”后,中共广东省委员会按照中共中央的部署,放手发动群众,广泛深入地开展揭批“四人帮”的斗争,有领导有步骤地在全省开展清查工作。从1977年6月开始,经中共中央批准,帮派骨干分子梁锦棠、刘均益、刘继发、孙亦武(注)等相继被宣布停职审查。经过一年的斗争,同“四人帮”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基本查清。

    结合揭批“四人帮”斗争,广东省委在全省开展县以上党委的整风,围绕农业发展缓慢的间题,从思想、路线、干劲、作风和政策等方面,揭矛盾,找差距,总结经验教训,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定出发展农业的措施。对厂矿和社队基层领导班子普遍进行了整顿和建设。

    广东省委重视做好落实政策、解放干部的工作。大批在“文化大革命”中受错误批判的领导干部恢复名誉,重新走上领导岗位。一些过去受“四人帮”压制的老科学家、老教育家、老作家、老演员恢复声誉,重返工作岗位。

1978年3月30至4月6日召开广东省第四次代表大会。省委四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省委第一书记1名、第二书记1名、书记T名(其中常务书记1名)、常务委员21名。1978年12月底,广东省有党员1940867名。

  第四次代表大会结束后,广东省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全省人民拨乱反正,迈步跨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基本点的新时代。

    (一)清除“左”倾错误的影响,在思想路线上进行艰巨的拨乱反正工作。省委通过在全省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批判“两个凡是”的错误思想;组织广大党员学习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间题的决议》和党的中共十二大文件,带领全省党员和人民群众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清

除“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的影响,使党内党外的思想认识、精神状态都发生深刻的变化,有力地推动各个领域的改革和发展。

    (二)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关于人的各项政策。广东省委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坚决.地平反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期制造的大批冤假错案,并在纠正建国以来历次政治运动中遗留下来的错案方面做大量的工作。冤假错案得到平反昭雪,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统一战线政策进一步落实。1982年4月17日,广东省委《关于冯白驹、古大存同志的同题复查结论的请示报告》,报送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建议撤销对冯白驹、古大存的原处分决定,恢复他们的政治名誉。1983年1月27日,中纪委在向中央书记处《关于冯白驹、古大存同志的同题审理意见的报告》中提出:1957年反地方主义期间广东省委对冯白驹、古大存的处分决定是错误的,应予撤销,恢复名誉。1983年2月9日,中共中央作出决定:撤销1957年12月广东省委第八次全体会议(扩大)《关于海南地方主义反党集团和冯白驹、古大存同志的错误的决议》,撤销对冯白驹、古大存原处分的决定,恢复他们的名誉。在平反冤假错案的同时,全省完成为地富分子摘“帽子”、区别原工商业者中“三小”(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的工作。对错划为右派分子的3万多人,全部予以改正。落实这一系列政策,解决了全省约20万人的问题。

    从1983年11月开始,至1987年,全省自上而下分期分批地进行整党。这次整党把清理“三种人”作为纯洁组织的关键,在原来清理“三种人”工作的基础上,严肃认真地查清“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又清理出“三种人”471名,犯有严重错误的1333名,对犯有各种错误和严重问题以及不合格的党员进行处置。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共15426名,其中开除党籍的4996名,留党察看的4039名,撤销党内职务的515名,党内严重警告的2828名,党内警告的3048名,不予登记的9457名,缓期登记的9472名。至1987年底,全省有党员2456630名。

1976年10月至1978年4月广东省委领导

第一书记  韦国清(1976. 10一1978. 4)

书记      王首道(1976.10一1978. 4)

          林李明(1976.10一1977. 8)

          焦林义(1976.10一1978. 4)

          张根生(1976.10一1977. 9)

          郭荣昌(1976.10一1978. 4)

          雍文涛(1976.10一1977. 1)

          李坚真(女,1977. 9一1978. 4)

          刘田夫(1977.9一1978. 4)

副书记    王全国(1977.9一1978.4)

          吴南生(1977.9一1978.4)

常务委员  韦国清(1976. 10一1978. 4)

          王首道(1976. 10一1978. 4)

          林李明(1976. 10一1977. 8)

          焦林义(1976. 10一1978. 4)

          刘田夫(1976. 10一1978. 4)

          张根生(1976. 10一1977. 9)

          郭荣昌(1976. 10一1978. 4)

          雍文涛(1976. 10一1977. 1)

          梁锦棠(1976. 10一1977. 6)停职审查

          梁秀珍(女,1976. 10一1978. 4)

          张景耀(1976. 10一1978. 4)

孟宪德(1976. 10一1978.4)

肖洪达(1976. 10一1977. 9 )

李尔重(1976. 10一1977. 4)

王全国(1976. 10一1978. 4)

杨泽江(1976. 10一12)

杨应彬(1977.5一1978. 4)

吴南生(1977. 6一1978. 4)

罗  天(1977. 6一1978. 4)

梁  湘(1977. 6一1978. 4)

邹  瑜(1977. 6一1978. 4)

李坚真(女,1977.9一1978. 4)

寇庆延(1977.9一1978. 4)

薛光军(1977. 9一1978. 4)

王  宁(1977. 9一1978. 4)

注:

梁锦棠,1940年5月生,广东新会人。196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被开除党籍),1960年7月参加工作,原广州电机厂二级技工。中共第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届中央委员(任职至“文化大革命”结束)。文革中曾任广东省革委会副主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广东省总工会主任、主席、党组书记,广州电机厂革委会主任。1977年6月停职接受审查。1982年11月被开除党籍,撤销原任职务。回生产劳动岗位当工人。1984年4月在广州电机厂自动离职、待业。1989年6月起挂靠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劳动服务公司,从事有关业务。

刘均益,1943年10月生,广东梅县人。196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被开除党籍),1962年6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到广州钢材厂工作。中共第九届、十届中央委员(任职至“文化大革命”结束)。“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任广州钢材厂革委会副主任。1968年9月起任广东省革委会常委。中共广东省委委员。中共广东省广州市委常委。共青团广州市委书记、党组书记。1977年5月起停职接受审查。1982年11月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一切职务。回生产劳动岗位当工人。1983年9月起为广州柴油机厂工人、技师。1999年2月在广州逝世。

刘继发,1935年生,广东三水人。中共预备党员,原广州重型机械厂工人。文革初为红旗工人(红旗工人赤卫队广州总部)及工革联负责人,工代会负责人,旗派;文革中曾任广东省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5月起停职接受审查。1982年11月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一切职务。回生产劳动岗位当工人。孙亦武,1933年生,江苏人。工人代表。1968年2月至1977年6月任广州市革委会副主任。孙亦武因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策划抢枪,指挥武斗,进行帮派活动,于1977年6月停职审查,1982年11月15日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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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6 01: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文革后各省、市、自治区的揭批查和拨乱反正六

广西壮族自治区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届委员会领导全区人民开展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对部分冤假错案作了一些复查、处理,但“文化大革命”中的大量冤假错案未彻底平反;许多老干部未恢复或安排工作;“文化大革命”中混进各级领导班子的严重违法乱纪分子和犯严重错误的人,继续得到提拔重用。1974年8月,广西当选的6名中共十届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中,后来定为“三种人”的有2名。当时自治区党委的20名常务委员中,在“文化大革命”中造反起家、干了坏事、情节严重、被开除党籍的有3名,犯严重错误,受到其他党纪处分的2名。1977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调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区革命委员会主任、广西军区第一政委安平生去云南省工作,乔晓光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区革委会主任、广西军区第一政委。4月4日,经中共中央批准,刘重桂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二书记,郭鹏、梁华新为自治区党委常务委员。

   1977年11月15日至21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南宁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1074名,其中工农兵和其他劳动人民代表占72.98%,知识分子代表占6. 78%,干部代表占20.24%。大会通过乔晓光代表上届自治区党委作的工作报告,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落实抓纲治国八项战斗任务,力争在1978年作出显著成绩的纲要(草案)》。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届委员会委员79名、候补委员33名。11月21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7名、其中第一书记1名、第二书记1名、书记4名。

    这次代表大会总结几年来在恢复发展农业生产、科技、文教工作,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成绩和经验;提出今后经济建设计划;但仍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为指导,肯定“文化大革命”以及“批资批修总体战”、“以阶级斗争为纲”等一系列“左”的做法;在干部间题上,继续把一些在“文化大革命”中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和犯有严重错误的人提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后来在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间题中查明,这次大会选举的112名委员、候补委员中,虽增选一些久经锻炼的老干部,但仍有23名是“文化大革命”中的严重违法乱纪分子、“三种人”和犯严重错误的人。其中严重违法乱纪分子6名,“三种人”5名(内有自治区党委常务委员3名),犯严重错误的9名,另有在经济上、作风上违法乱纪的2名。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届委员会为全区25113名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干部进行改正。1979年i月,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关于批准“以陈再励为首的党内右派集团间题的复查报告”的决定》,对陈再励等6人予以平反。还为所谓中右、有右派言论而受处分的9704名干

部进行甄别平反,但在一部分人的改正与平反结论中,又留有不应有的“问题”。1982年7月,对康生1943年延安“抢救运动”中诬陷广西秘密党组织为“红旗党”、“托派”组织等错案进行平反。对“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也做了一定的甄别和平反工作。

   1981年11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作出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结论以后,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届委员会没有认真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深入进行拨乱反正,仍然坚持所谓广西在“文化大革命”中执行一条“正确路线”的错误观点。强调广西要“三个稳定”,即政治局势稳定,政策稳定,干部稳定,严重地妨碍拨乱反正和政策落实。对“文化大革命”中发生大批乱杀人的案件没有全面调查处理,大多数杀人罪犯逍遥法外;大批冤假错案,没有彻底平反昭雪;对混进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以及要害部门中的“.三种人”和严重违法乱纪分子,没有认真清理。由于拖延了拨乱反正、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的时间,严重地影响广西的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进程。

    1978年8月,中共中央决定增补周光春为自治区党委书记。1979年8月增补张序登为自治区党委常务委员。

    1980年12月,中共中央对自治区党委成员作重大调整,免除岑国荣、梁吉泉、廖炜雄、曾小平的自治区党委常务委员职务。刘重桂由第二书记改任书记;同时增加贺亦然、黄云、刘毅生、王祝光、黄荣为自治区党委常务委员。1981年12月Z2日,中共中央任命肖寒为自治区党委常务书记。

    1981年,中共中央派出调查组,到广西了解落实政策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过处理意见。“但当时自治区党委一些领导人听不进去,有抵触情绪,有些干部给中央写信,无理指责中央调查组,影响了广西‘文化大革命’遗留间题的处理。”

    1983年1月,中共中央批复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处理好广西“文化大革 命”遗留问题的请示报告》,希望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进一步以中共十一届六  中全会一致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统一自治区的全  体党员和群众的认识,大力发扬党性,坚决克服派性,抓紧平反一切冤假错案, 尽快做好落实党的政策的工作。1983年3月27日,中共中央重新任命自治区党委的领导班子,第一书记乔晓光,副书记韦纯束、周光春、黄云、金宝生、陈辉光,常务委员覃应机、张声震、王祝光、侯德彭。原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务委员职务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中共中央明确要求广西把“处遗”工作放在首位,限期完成这项历史任务,并帮助制定“处遗”的政策。4月,自治区党委调整充实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由韦纯束任组长。中共中央派来机构改革指导小组广西工作组一行40人,组长周一峰,副组长毛铎、王浩,指导帮助自治区党委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间题和调整各级领导班子。5月,自治区党委常务委员会又成立三人小组,组长韦纯束,成员黄云、金宝生。

    1983年5月13日,自治区党委向中共中央书记处上报《关于对“七三”布告重新认识及对外表态口径的请示》,认为当时中央发布“七三”布告是为了防止大规模武斗,但是布告本身确实存在错误,主要是把当时群众组织的一些严重错误行动,定为反革命事件,作为敌我矛盾对待,同时号召“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至于“七三”布告的形成,主要是根据当时广西革筹小组的报告,从现有材料看,当时“支左”工作有支一派压一派的错误,报告本身带有片面性。所以“七三”布告发表后,即为派性所利用,成为几个城市、铁路沿线和一些农村乱打乱杀人的合法依据。在组织上,成立各级革命委员会时,把一些指挥和直接乱杀人的人结合进革委会,广西“文化大革命”遗留间题的严重性与“七三”布告关系甚大。建议把“七三”布告的问题按上述认识在适当范围内讲清楚。中共中央5月21日批复,原则同意广西区党委的意见。从此广西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间题得以顺利进行。

    5月26日至6月5日,自治区党委在南宁召开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级以上党政、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1106人。会议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和六中全会的决议为指导,检查“左”的思想和派性影响的错误,从思想上拨乱反正,统一认识,为全区开展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打下了思想基础,全面部署全区“处遗”工作。各级各部门建立“处遗”上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区先后抽调十几万名干部参加“处遗”工作。这次大会以后,区党委常务委员检查受“左”的影响和存在派性问题,并提出《关于广西“文化大革命”以来若干间题的讨论提纲》,组织全区广大党员和群众学习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清除“左”的影响,增强党性,克服派性。

    1983年6月,中共中央同意区济文为自治区党委常务委员;7月,同意李新良为自区党委常务委员。自治区党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稳妥坚实,稳步前进”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按照“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宜少不宜多”的原则,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同题,彻底平反一批涉及全区的冤假错案。先后下发《关于对广西“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平反的决定》、《关于“伍修集团”案的平反决定》、《关于为一九六八年“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案平反的决定》、《关于对广西反地方主义和反地方民族主义间题的平反决定》、《关于为广西地下党遭陷害问题的平反决定》。同时,报经中共中央同意,否定了《七三布告》。全区通过立案审查,结合考核干部和整党,审查和考察了81114人,内有国家干部36752名(其中被停、免、撤职审查的干部5000名),有党员64243名。定为“三种人”的2D9名(国家干部),严重违法犯罪分子698名,严重违法乱纪分子4937名,犯有严重错误的9303名。判刑1808名(内有国家干部698名),其中民愤极大、罪大恶极的凶手10名(内有国家干部5名),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判处死刊,立即执行;17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内国家干部11名)。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24912名,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的402名,给予开除公职留用处分的1997名,给予留党察看处分的8039名,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5872名,给予撤职处分的645名。同时,对全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乱杀乱打死和被迫害死亡的人,都按有关规定,对死者进行平反,对遗属进行慰问和抚恤,全区共发放丧葬费、抚恤费、抚养费、生活困难补助费5000万元,还安置7600多名遗属就业。

   1984年1月,中共中央机构改革指导小组广西工作组撤离广西。2月,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整党工作的决定》,自治区党委成立整党领导小组,组长韦纯束,副组长金宝生、区济文。中共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向广西派出11人组成的整党联络小组,组长刘田夫,副组长刘庚。全区分期分批进行整党。2月21日,全区第一批整党开始。从此,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纳入整党工作之中。

    在定案处理后期(主要在1985年),全区复核复议6739名的处分。复议结果,维持原定性处分的4027名,占复议数的59.7%,改变原定性处分的2712名,占复议的4a.3%,其中:减轻处分的1?9i名,加重处分的74名,免予处分的847名。

    经过“处遗”,解决广西悬留10多年的历史问题,成绩是很大的。但在工作中也有缺点,主要是开始时对“处遗”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派性干扰估计不够;“处遗”中同时进行机构改革,有的地方审查干部的面宽了些,解脱千部晚了点,机构改革中调整领导班子时间长了些。这些间题在后来工作中已加以解决。此外,“处遗”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工作不够细致,有的还有“死角”,有的案件处理不够恰当。思想政治工作没有很好跟上,派性还有待进一步根除,“左”的思想影响还需进一步清理。

    1984年4月20臼,中共中央免去周光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职务,调中央分配工作。1985年1月,中共中央同意陶爱英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何友嘉、李振潜为自治区党委常务委员。

20广西

一、广西省委员会1976年10月至1977年11月

第一书记  安平生(1976.10一1997.2)

          乔晓光(1977.2一11)

第二书记  乔晓光(1976.10一1977.2)

          刘重桂(1977.4一11)

书记      刘重桂(1976.10一1977.4)

          覃应机(壮族,1976.10一1977.11)

          赵茂勋(1976. 10一1977.11)

          杜易(壮族,1976.10一1977.11)

常务委员  安平生(1976.10一1977.2)

          乔晓光(1976.10一1977.11)

          刘重桂(1976.10一1977.11)

          覃应机(壮族,1976.10一1977.11)

          赵茂勋(1976.10一1977.11)

          杜  易(壮族,1976.10一1977.11)

          赵欣然(1976.10一1977.10)

          焦红光(1976.10一1977.11)免

          陈开路(1976.10一1977.11)免

          徐其海(1976.10一1977.11)

          许圣亭(1976.10一1977.11)免

          宋治平(1976.10一1977.11)免

          梁吉泉(壮族,1976.10一1977.11)

          曾小平(女,1976.10一1977.11)

          肖  寒(1976.10一1977.11)

          廖炜雄(1976.10一1977.11)

          岑国荣(1976.10一1977.11)

          廖生东(1976.10一1977.11)

          郭  鹏(1977.4一11)

          梁华新(壮族,1977.4一11)

1977年11月至1980年12月:

第一书记  乔晓光(1977.11一1980.12)

第二书记  刘重桂〔1977.11一1980.12)

书记      覃应机(壮族,1977.11一1980.12)

          赵茂勋(1977.11一1980.12)

          杜易(壮族,1977.11一1980.12)

          肖寒(1977.11一1980.12)

          周光春(1978.8一1980.12)

常务委员  乔晓光(1977.11一1980.12)

          刘重桂(1977.11一1980.12)

          覃应机(壮族,1977.11一1980.12)

          赵茂勋((1977.11一1980.12)

          杜易(壮族,1977.11一1980.12)

          肖寒(1977.11一1980.12)

          岑国荣(1977.11一1980.12)免

          张声震(壮族,1977.11一1980.12)

          罗立斌(1977.11一1980.12)

          赵欣然(1977.11一1979.8)

          徐其海(1977.11一1980.12)

          郭鹏(1977.11一1978.8)

          梁吉泉(壮族,1977.11一1980.12)免

          梁华新(壮族,1977.11一1980.12)

          曾小平(女,1977.11一1980.12)免

          廖生东(1977.11一1980.12)

          廖炜雄(1977.11一1980.12)免

          周光春(1978.8一1980.12 )

          张序登(1978.8一1980.12 )

1980年12月至1983年3月;

第一书记  乔晓光(1980.12一1983.3)

常务书记  肖  寒(1981.12一1983.3)

书记      覃应机(壮族,1980.12一1983.3)

          赵茂勋(1980.12一1983.3)调

          杜  易(壮族,1980.12一1981.2)

          肖  寒(1980.12一1981.2)调

          周光春(1980.12一1983.3)

          刘重桂(1980.12一1983.3)

常务委员  乔晓光(1980.12一1983.3)

          肖寒(1980.12一1983.3 )调

          覃应机(壮族,1980.12一1983.3)

          赵茂勋(1980.12一1983.3)调

          杜易(壮族,1980.12一1981.2)调

          周光春(1980.12一1983.3)

          刘重桂(1980.12一1983.3)

          张声震(壮族,1980.12一1983.3 )

          罗立斌(1980.12一1982.7)调

          徐其海(1980.12一1982.11)调

          梁华新(壮族,1980.12一1983.3)调

          廖生东(1980.12一1983.3)调

          张序登(1980.12一1983.3)调

          贺亦然(1980.12一1983.3)调

          黄云(1980.12一1983.3)

          刘毅生(1980.12一1983,3)调

          王祝光(1980.12一1983.3)

          黄荣(壮族,1980.12一1983.3)调

四川省第二届委员会

    粉碎“四人帮”后,中共四川省委员会深入开展揭批林彪、“四人帮”的斗争,清理“四人帮”的残余势力,清查同“四人帮”篡党夺权有牵连的人和事,联系实际批判林彪、“四人帮”的反动思想体系。全省确定为清查对象的210D名,其中,属于打砸抢和犯有严重罪行而逮捕的1400名,属于造反起家结合进县以上领导班子的有385名,除逮捕7名外,被撤职或免职的365名。与此同时,认真落实干部政策,对“文化大革命”中立案审查的9. 7万多名干部,进行复查、平反、昭雪。

    同时,各级党委领导班子也进行调整和整顿。在18个市(地、州)委的289名常务委员中,调整出去132名(其中,“四人帮”帮派骨干和打砸抢分子2名,因犯错误免职的4名,因能力差免职的22名,在地区间交流的82名,其他22名),增补73名。在212个县(区)委的2225名常务委员中,调整出去902名(其中,帮派骨干和打砸抢分子5名,犯错误撤免职务的62名,因能力差被免职的160名,地区间交流的521名,其他154名),增补869名。

   在粉碎“四人帮”后的两年中,中共中央对第二届省委领导成员有较大的调整。1976年12月,段君毅调离。1977年3月,赵苍璧调离,增补鲁大东为书记;10月,汪友根下放工厂,不再担任领导职务;11月,增补何郝炬为常务委员;12月,谢正荣病逝。1978年7月,增补杜星垣为书记;8月,徐驰调离。

    1979年1月20日至23日,中共四川省第三次代表大会在成都召开。大会代表1500名,代表全省284. 3万多名党员。赵代表二届省委作《坚决实现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为加快四川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四川省第三届委员会,委员

125名、候补委员45名。在170名委员、候补委员中,工人农民各4名,各占2. 4%,解放军9名,占5. 3,知识分子14名,占8.2%,领导干部I39名,占81. 7%,少数民族8名,占4.7%,妇女15名,占8.8%,中青年57名,占33.5%。1月24日,省委三届一次全体会选出省委常务委员和书记,全会还选举产生中共四川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川省委继续清除“左”的思想影响,全面进行拨乱反正,继续平反和改正冤假错案。在落实各种人的政策方面,不仅彻底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而且对历史遗留间题,包括四川地下党历史遗留间题、反胡风案件、反右派、反右倾、“四清”等案件和农村基层干部政策问题等,都进行复查,该平反的彻底平反。在复查处理“中美合作所”监狱被害者遗留问题中,追认烈士64名,还受中共中央委托对川陕苏区肃反中被错杀的15447人平反昭雪。与落实干部政策的同时,对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民族政策、统战政策和各种经济政策,也都一一复查落实。 4年中,全省共提拔5000多名中青年干部到县级以上领导岗位。

    省委领导班子于1982年末进行调整。省委常务委员由23名调整为15名,平均年龄由62.6岁下降为57.5岁,大学文化程度由占17. 4%上升到40%;省委书记由原来的14名减为4名,平均年龄由63. 4岁下降为53岁,大学文化程度的比例由28.6%提高到50%。对此,中共中央在批示中指出,四川省委对党政领导班子的调整,思想上、组织上准备较早,决心下得好,步子迈得大,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年轻化方面有重大突破。

    第三届省委任期内,中共中央对主要领导成员有较大调整,1979年8月,增补刘西尧为书记;12月,谭启龙任第二书记,1980年3月,赵调离,谭启龙接任第一书记;4月,杜星垣调离;6月,常务书记鲁大东任第二书记,增补常务委员何郝炬、杨汝岱为书记;10月,李子元调离,增补天宝为书记。1981年9月,增补王谦为书记。1982年1月,省委三届六次全委会选举杨汝岱为常务书记,增选杨析综为常务委员、副书记,聂荣贵为常务委员、副书记,尤太忠、安法孝、吴希海、伍精华为常务委员。1982年末,省委班子进行调整,不设第一书记、第二书记,杨汝岱任书记,杨析综、聂荣贵、冯元蔚任副书记,常务委员I5名。

一九七六年十一月,黄廉(重庆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成了四人帮在四川的黑干将,关押审查了五年多,轮流在全市各单位批斗了四年多。一九八二年,黄廉以“阴谋颠覆政府罪、策动武装叛乱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反革命杀人伤人罪”等骇人听闻的大罪名,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

周家喻也被判刑15年。

江海云(女,原四川大学数学系学生,四川大学826战斗团政委,文革时任四川省革委会副主任、共青团四川省委书记)被清查,被撤职并开除中共党籍。在四川省科技情报所从事技术工作。担任数据中心主任及两个高科技公司董事长,省科技顾问团顾问、被誉为四川互联网之父。2006年1月18日逝世。

1976.10-1979.1中共四川省委领导

第一书记

赵(1976.10-1979.1)

书记

谢正荣(1976.10-1977.10

段君毅(1976.10-12)

徐驰(1976.10-1978.8)

赵苍璧(1976.10-I977.3)

杨超(1976.10-1979.1)

王黎之(1976.10-1979.1)

唐克碧(女,1976.10-1979.1)

汪友根(1976.10一1977.10)

许梦侠(1976.10-1979.1)

杜心源(1976. 10-1979.1)

李子元(1976.10-1979.1)

鲁大东(1977.3-1979. 1)

杜星垣(1978.8一I979.1 )

常务委员

赵(1976.10-1979.1)

谢正荣(1976.10-1977.12)

段君毅(1976.10-12)

徐驰(1976.10---1978.8)

赵苍璧(1976.10一1977.3)

杨超(1976.l0-1979.1)

王黎之(1976.10--1979.1)

唐克碧(女,1976.10-1979.1)

汪友根(197.10--1977.10)

许梦侠(1976.10一1979.1)

杜心源(1976.10-1979.1)

李子元(1976.10-1979.1)

张力行(1976.10-1979. 1)

孙洪道(1976. 19一1979. 1)

张正桃(1976.10----1979.1)

胡继成(1976.10-1979.1)

顾永武(1976.10-1979.1)

秦传厚(1976.10---1979.1)

鲁大东(1976.10--1979. 1)

王枫(女,1976.10-1979.1}

邓经纬(1976.10-1979.1)

杨万选(1976.10-1979 1)

任明道.(1976.10-1979.1)

何郝炬(1977.11一1979.1)

杜星垣(1978.8-1979.1)

1979年1月至1982年12月中共四川省委领导:

    第一书记赵(1979.1-1980. 3 )

              谭启龙(1980.3-1982. 12)

    第二书记谭启龙(1979. 12一19$0. 3)

              鲁大东(198D. 6-1982. 12 )

    常务书记鲁大东(1979.1一ls8a. })

              杨汝岱(1982. 1一12)

    书记李子元(1979.1一1980. 10)

              许梦侠(1979.1-1982. 12)

              杜星垣(1979.1一1980. 4 )

              杜心源(1979. 1.-1982. 12)

              杨超(1979.1一1982.12)

              杨万选(1979. 1一1982. 12)

              王黎之(1979. 1一1982. 12)

              刘西尧(19?9, $-1.982. 123

              杨汝岱(1980. }-1982. 1)

            何郝炬(1980. 6--1982. 12)

              天宝(藏族,1980. 10-1982. 12 )

              王谦(1981.9-1982. 1Z)

  副书记杨析综(1982. 1--12)

              聂荣贵(1982.1-12)

  常务委员赵(1979.1一1980. 3)

            鲁大东(1979.1一1982. 12)

            杨汝岱(1979. 1一1982. l.2)

            李子元(1979. 1一1980. 1Q)

            许梦侠(1979. 1一1982. 12)

杜星垣(1979.1-1980. })

杜心源< 1979. 1一1982. 12 )

杨超(1979.1-1982. 12 )

杨万选(19? 9. 1-1982. 12 )

王黎之(19?9. 1一1982. 12)

韦杰(壮族,1979.1一1982. 12)

任明道(1979.1-1982.12)

何郝炬(1979. 1一1982. 12)

张力行(19?9. 1-1982. 12 )

张正桃(1979.1-1982. 12)

胡永昌(19?9. 1-1982. 12)

唐克碧(女,1979. I一1982. 12)

秦传厚(1979.1---1982. 12 )

刘西尧(1979.8-1982.12)

谭启龙(1979.12-1982.12)

天宝(藏族,198D. 1}-I982.12)

王谦C1981.9-1982. I2)

杨析综(I982. 1一12)

聂荣贵01982. 1一12)

尤太忠(1982.1一12)

安法孝(1982. 1一12)

吴希海01982. 1一IZ)

伍精华(彝族,1982. 1一12)

贵州省

    粉碎“四人帮’,后,中共贵州省委员会领导广大干部、党员和群众积极揭批“四人帮”及其贵州的帮派体系篡党夺权的严重罪行。中共中央对中共贵州省第三届委员会领导成员作重要调整。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犯有严重错误和罪行的人被隔离审查或撤职,老干部重新走上领导岗位。1977年2月,鲁瑞林离任,马力任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委会主任。

  1978年3月27日至30日,中共贵州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大会代表914名,代表67. 5万名党员。马力代表第三届省委作《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紧跟英明领袖华主席进行新的长征》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中共贵州省第四届委员会,选出省委委员87名、候补委员29名。四届一次全体会议

选出省委常务委员18名,第一书记1名、第二书记1名、书记和副书记6名;选举产生中共贵州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纪委委员11名,选出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4名。

    贵州省委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和中共中央的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纠正“文化大革命”以及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从1979年初开始,省委陆续为1955年申云浦、刘钊案件以及因此而受到株连的所有人平反;为1959年常颂、夏德义、李庭桂案件及全省40多个“反党集团”案件作了复查,给予平反;澄清1964年贵州“四清”运动问题的是非,推翻对贵州省委、贵阳市委以及重点开展“四清”运动的地方和单位的错误评价和定性,撤销对周林、苗春亭、赵欲樵、伍嘉漠、何仁仲等原省委领导人以及受株连的干部所作的错误结论作了纠正,给予平反;(注)撤销“文化大革命”初期在《贵州日报》发表批判汪小川等人的文章,为汪小川等人平反。贵州省委还为贵州秘密党、游击队、“曙光社”和罗盘地区秘密党和党领导的群众组织的问题作了认真复查。彻底解决秦天真、徐健生历史审查案件遗留间题,推翻对秦、徐以及所有受株连的人所作的错误审查和错误结论,恢复名誉,给予平反。

    在此期间,全省复查各类案件共79717件。其中,属于“文化大革命”中的28886件,“四清”运动中的5260件,“反右倾”方面的5172件,“反右派”斗争中的13585件(其中改正错划右派分子10D82名、“中右”和“反社会主义分子”3503名),秘密党方面的3345件,历史老案23469件。按照“全错全改,部分错部分改,不错不改”的原则,对这些案件都重新作了结论,对被诬陷和错误处理

的人作了改正,为被迫害致死的干部平反昭雪。全省有30331名千部恢复公职,5883名恢复党籍。通过平反冤假错案,调动积极因素,实现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党的工作和经济建设的发展。

    历时3年半的整党,全省查处一批严重以权谋私、严重违法乱纪的案件。共查处党员违纪案件9413件,受处分的党员7609名,其中县(处)级以上党员千部128名。在此期间,省委和各级党委成立核查“三种人”小组,在过去清理打砸抢、揭、批、查和审理“林彪、江青两案”工作基础上,善始善终地进行核查工作。至1987年,全省列为核查对象1203名,记录在案对象150名。定案处理1184名,其中,定为“三种人”的141名,犯严重错误的321名,一般错误的672名,一般问题和其他情况的50名。在整党中,受到党内处理的党员14954名,占参加整党党员数的1.86%。其中,开除党籍和不予登记的7421名,出党面为0. 94%;缓期登记和留党察看的7374名,撤销党内职务的159名,共处

理7533名,处理面为0.95%。

注:申云浦、常颂案件及1964年贵州“四清”运动问题见《文革前受到批判斗争的省级领导》贵州篇。

1976.10-1978.3贵州省委领导

第一书记

鲁瑞林(1976.10一1977. 2)

马力(1977.2--1978.3)

第二书记

李葆华(1976.10一1977.12)

书记

吴向必(苗族,1976.10一1978.3)

张荣森(1976.10一1977.9 }

贾庭三(1977.8一1978.3)

副书记

贾庭三(1976.10一1977.8}

李立(I976.10-1977.4)

          何光宇(I976.10---1977. 2)

          苏钢(1977.3-1978. 3 )

          苗春亭(1977.8一1978,3)

          徐健生(1977.8---1978. 3 )

常务委员鲁瑞林C1976.10-1977. 2)

          李葆华(1976.10-1977.12)

          昊向必(苗族,1976.10-1978.3)

          张荣森(1976.10--1977. 9)

          贾庭三(1976.10-1978. 3 )

          李立(1976. 10一1977. 4)

          何光宇(1976.10--1977. 2)

          张玉环(1976.10-1978.3)

          张健民(1976.10---1978.3)

          张琦(I976.10-1978.3 )

          张明(1976.10一1977.2)

          傅爱农(1976.10-1978.3)

          陈行庚(1976.10一1978.3)

          刘兴胜(1976.10-I978.3)

        李庭桂(I976.10一I978.3)

          马力(1977.2一19?8. 3)

          苏钢(1977.3一1978.3)

          苗春亭(1977.8-1978.3)

          徐健生(I977. 8-1978. 3 )

          宋树功(1977.8一1978. 3 )

          王朝文(苗族,1977.8-1978.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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