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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 余汝信《陈伯达年谱》序:宫廷政治与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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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伯达年谱》序一:宫廷政治与意识形态

秦晖

  继《康生年谱》之后,余汝信先生又写出了一部厚重的专著《陈伯达年谱》, 我很佩服他的高产。当然还不光是高产,重要的是这项研究的价值。

  与那个时代许多激进青年一样,陈伯达基本上是以自学成才,他集美师范没毕业,在上海大学、广州中山大学都只短暂就读,除了参加中共后受党派遣在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三年外,基本没有完整学历。参加革命后早期他也只是写些诗文和革命政论。但从1933年起到进入延安之初,他却在革命活动之余连续写出了《论谭嗣同》、《老子哲学》、《墨子哲学》、《孔子哲学》等学术著述,这些早期文章和文名并非靠政治权力获取,体现了他确有相当天赋。

  三年留苏使他有了马列主义理论功底。但他却并非“国际派”,既与王明等人合不来,也未受“国际”赏识,他回国后写的上述“左派国学”文字显然也不属于国际派的“洋八股”。应该正是这一特点,使他到延安后很快被毛泽东看中,先是就《孔子哲学》出现了一段领袖与文人奇特的文字交往,随后就被毛泽东收入麾下,成为毛的政治秘书,即所谓“大秘”。〔1〕

◇ 陈伯达抨击“党国”专制

  在历任“大秘”中,陈伯达不仅任职最久,应该说也是毛泽东历来所有助手中最有理论和学术能力的一人。毛泽东不仅用他为自己起草文稿,做秘书的本职工作,还让他直接参与政事,尤其是让他以个人署名发表许多重磅作品,诸如《评〈中国之命运〉》、《窃国大盗袁世凯》、《中国四大家族》、《人民公敌蒋介石》等。这些作品虽然是“为党立言”,著述都经过高层讨论,但毕竟是以他个人名义发表,与陶希圣为蒋介石写的《中国之命运》、康生六十年代主持写的“反修”系列长文都以领袖和党的名义发表不一样,这直接使他获得了中共头号理论家的名声。而这些著述的重要性与影响也比后来的张春桥、姚文元等个人署名的“党文”分量要大得多。

  陈伯达的作品直接与国民党进行“思想战”、“理论战”,应该说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尤其是《评〈中国之命运〉》和《中国四大家族》两文,今天读起来都令人拍案叫绝。

  1943年,随着欧洲和太平洋战场盟军大举反攻,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经可以看到胜利曙光。而共产国际同年宣告解散,也使许多国家共产党的国内对手产生错觉。这时陶希圣执笔的《中国之命运》以蒋中正的名义发表,实际上宣布了国民党的战后治国纲领。它极力渲染近代以来列强侵华的国耻,打出“中华民族复兴”的旗号,鼓吹中国特殊国情和独特历史文化传统,明确拒绝“外来的”“自由主义”与“共产主义”,提出战后要以一党(国民党)、一个主义(三民主义)以及呼之欲出的一个领袖(蒋本人)实行威权治国的主张。

  《中国之命运》宣称:“自由主义与共产主义之争,则不外英美思想与苏俄思想的对立。这些学说和政治,不仅不切于中国的国计民生,违反了中国固有的文化精神,而且根本上忘记了他是一个中国人,失去了要为中国而学、亦要为中国而用的立场”。〔2〕这是说自由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不仅思想错误,甚至都不是“中国人”了,几乎等于说他们就是“汉奸”。应该说这实在是国民党和蒋介石的一大败笔。它在最需要与国际国内盟友团结协力争取抗战胜利的关键时刻,公然与以自由主义立国的英美和以共产主义立国的苏联进行意识形态论战——至少是划清界限,虽然并非直接在国家利益上冲突,但是引起两者不快是可想而知的。而在国内,这种主张不仅激怒了共产党和主张自由民主的知识界,甚至得罪了原本类似新权威主义、希望在国民党蒋介石领导下渐进地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国家主义”者闻一多等人。

  而且,由于当时共产国际解散前制定的“人民民主国家”理论和中共的“民主革命”说法,都在坚持共产主义终极目标的同时,根据马列主义的历史发展阶段论并不主张在新生国家立即搞社会主义,而是(无论真心与否)承认自由民主与资本主义经济在当前阶段的合理性。在这种背景下蒋介石同时向“自由主义”和“共产主义”开炮,客观上反“自由主义”的色彩更浓于反“共产主义”。而陈伯达当时代表共产党反驳《中国之命运》的文字,则看起来与其说是为共产主义辩护,毋宁说为自由民主辩护的色彩更浓厚。

  例如:《中国之命运》宣称:“要知道我们中国的民主制度(按:蒋介石说的“中国式民主”其实就是旧式传统政治)决不以欧美十九世纪个人主义与阶级观念的民主制度为模型。”而陈伯达则抨击道:这番话“就是说,不但不要新民主主义,并且也不要旧民主主义,而对于民众更不许其自由,则这不是法西斯主义与旧专制主义的混合——新专制主义是什么?”〔3〕

  《中国之命运》以大量篇幅极力夸张近代之前帝制下“中华民族”不同于他人的“固有之美德”,不仅是“五千年文明”延续至今的世界唯一典范,而且是经济政治伦理文化样样领先的“黄金世界”,尤其是中国“固有”的伦理:“上下,尊卑,男女,长幼之序,……实为社会生活不变的常理”,“比之世界上任何派别的哲学实有过之而无不及。”正如陈伯达嘲讽说:“海禁开放前中国的经济是发展得那末好,政治是那末好,风气伦理是那末好,一切都几乎是全世界第一。”“猗欤休哉:我们走进了一个极乐世界!”

  在《中国之命运》看来,传统中国这个“极乐世界”、“黄金世界”本来尽善尽美,怪只怪近代列强入侵造成了“五千年未有之变局”,“百年来国势的陵夷,民气的消沉,大抵以不平等条约为造因”。而陈伯达强烈驳斥这种“倒果为因的说法”。他认为,恰恰是中国长期的帝制,“在人民之间所造成的专制主义牢狱”,尤其是“万恶的满清黑暗专制政治,使得民气不得发挥,”才导致中国积贫积弱,到近代陷入被列强欺凌的窘境,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恰恰是专制的恶果,怎么能说是“造因”呢?

  显然,当时代表中共发言的陈伯达,对国民党宣传的“五千年优秀文明”,持有非常类似今天被指责为“历史虚无主义”的批判立场。

  陈伯达接着引了孙中山的的两段话:“从前衰弱,实因压抑于专制淫威所致。”“要中国强盛,便非提倡民权不可。”由此他大力抨击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封建法西斯主义,或新专制主义”,论证了战后中国应该实行民主政治——而且正是“西方先进思想”所指的那种民主,绝不是蒋介石所讲的“中国式民主”。

  《中国之命运》还提出“统一的中华民族”论,它以所谓炎黄子孙、华夏血脉为依据,声称“我们中华民族是多数宗族融和而成的”,蒙藏回苗彝等族都是“同一血统的小宗支”,而历史上的昭君出塞、文成公主入藏,也证明统一的中华民族拥有“婚姻的系属”。该书还提出,这个统一的中华民族只能由国民党代表。而陈伯达斥责这种“民族血统论”是“法西斯主义糟粕”。他驳斥道:汉族和蒙族本来是“同一血统的大小宗支”吗?汉族和藏族本来是“同一血统的大小宗义”吗?汉族和西来的回族本来是“同一血统的大小宗支”吗?汉族和苗族瑶族本来是“同一血统的大小宗支”吗,汉族和罗罗和夷人又都是“同一血统的大小宗支”吗?当然不是!至于昭君出塞、文成公主远嫁吐蕃,更是“汉民族统治者向匈奴、吐蕃民族统治者送美女去委曲求全的一段悲剧”。“难道王昭君出塞就使得匈奴变成了汉民族的‘宗支’吗?难道文成公主嫁到吐蕃就使得藏族变成了汉民族的‘宗支’吗?若然,则近代许多中国人(其中包括现在国民党的某些要人)娶了日本女人做妻子,中华民族也可以算成日本民族的‘宗支’吗?”。

  为驳斥“一个中华民族”论,陈伯达很强调“我们中国是多民族的国家”,“承认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权”,革命胜利后要组织“自由统一的(各民族自由联合的)”国家。他尤其指责国民党、蒋介石以“代表中华民族”自居,把反对他们的人都扣上“汉奸”帽子的劣习,说这些独裁者都是“盗窃‘民族’为私有,好象民族即朕,朕即民族”。而在陈伯达看来,真正的民族代表,只能从民主政治中产生。

  事实上,世纪之交有人把中共当时的自由民主言论搜集编成《历史的先声》,却很快被中共查禁。陈伯达这本《评〈中国之命运〉》若在今天再版,恐怕也难免同样命运。而蒋介石的那本《中国之命运》呢?却与今天的“主旋律”宣传不仅思想类同,连行文也近似,不仅通篇批判西方侵略中国,把一切弊病皆归咎于此,而且尤其谴责西方的自由民主思想对中国的和平演变。近年来中共把世界各地的民主变革均骂成西方煽动的“颜色革命”,曾有人嘲讽说这“颜色”是否包括“红色”?而今天重读蒋氏所言,他不就是“西方煽动红色革命”说的首创者吗?以致有人调侃说,如今在大陆只要把《中国之命运》书中的党、主义、领袖这几个名词一改,不仅可以出版,而且立即可以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大奖!

◇ 陈伯达痛骂“官僚资本”

  《评〈中国之命运〉》讲的是政治方面。陈伯达这个时期的另一本著作《中国四大家族》则是主要从经济方面抨击国民党。与书名给人的印象不同,该书的叙述重点其实并不是蒋、宋、孔、陈的家族兴衰,而是痛骂所谓的“官僚资本”。

  “官僚资本”或“官僚资本主义”,在1949年后的教科书中作为旧中国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并列的“压在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之一而臭名昭著。但有趣的是,原本并非经济名词的“帝国主义”(经济上指当时苏联以外的外资企业)、“封建主义”(经济上指地主制)二词,其经济上的所指相当清楚。而本来就是经济概念的“官僚资本”,其真正的经济含义反倒模糊不清。

  很多人都以为所谓官僚资本应该就是指“官僚”个人或其家庭拥有的私人资本。1980年代末,一位服务于权贵却“思想解放”得惊人的作者曾主张,中国如要搞市场经济,“官僚资本”应该成为“第一级火箭”。此公不满当时“反官倒”之呼声并响应“新权威”之说,鼓吹以官僚之权威把国有资产变成自己的私产,作为中国经济转轨的第一步。对此笔者曾著文反驳,把这种主张斥为“掌勺者私占大饭锅”。〔4〕而有人又反驳笔者,称国有资本变成“官僚资本”虽然有亏公正,却是“资本主义原始积累”之必要,有其进步意义。〔5〕可见,那时把“官僚资本”理解为官僚私人资本,乃至视其为国有资本的权贵私有化变革,是普遍的认识。

  但是读读陈伯达的《中国四大家族》就知道,那时中共抨击的“官僚资本”其实就是中华民国的国有资本,根本与作为经济变革的私有化(无论权贵私有化还是民主私有化)无关。恰恰相反,所谓“官僚资本”的扩张,其实就是国民党搞的国有化或“国进民退”。

  《中国四大家族》开篇就定义“本书写作目的,是在于根据一切无可争辩的事实,揭穿……四大家族如何窃盗我们中国这个国家为他们的私产,如何以‘国家’、‘政府’等名义,无情地掠夺人民的所有”。〔6〕注意:这里明明讲的是独裁者“窃国”专权,并非指贪污犯窃产为私;“官僚资本”是直接以国家、政府名义掠夺人民,并非指市场经济中(哪怕拥有特权的)私人牟利行为。

  按此逻辑,该书把中华民国时期的国有金融系统“四行两局”(中国银行、中央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战时国有经济如资源委员会、兵工总署等下属所有企业、国民政府管理下以美援为主的所有外援资金乃至一切国有国营企事业,都算作“四大家族”控制的“官僚资本”。因为按陈伯达所说,“那‘国家’是全中国人民所没有份的‘国家’,而只是蒋介石独裁朝廷的‘国家’”,因此国有资本就可以视为独裁者的私人产业,其积累“尽管是人民的膏血,但却不是任何人民或其代表得去过问或查账的。”〔7〕

  显然,这里的基本逻辑就是以政治上的非民主、独裁统治关系推论经济上的所有制关系:既然国家不是民主的,人民无法对国有经济“过问或查账”,那就不能算全民或公共资产。既然独裁者是“窃国大盗”(陈伯达另一名作《窃国大盗袁世凯》也是影射蒋介石的),那国有资本也就成为独裁者私有的“官僚资本”了。问题在于:按这种“以政治体制推经济产权”的逻辑,1949年以后的国有资本又该怎么说呢?1949年以后的中国是民主体制吗?人民可以对国有经济“过问或查账”吗?1949年以前的国民党是以党治国,党魁独裁,1949年以后不是仍然如此,甚至更甚吗?改革时期姜洪认为国有资本应该变成“官僚资本”,王家英认为从改革角度看“官僚资本”有“原始积累”之功,但按陈伯达当初论证“官僚资本”的原意,官僚资本与改革有何相干——国有资本一直不就是“官僚资本”的同义词吗?或许美国这样的民主法治国家,国有资产(美国人很少泛言“国有”,而是分为联邦所有、州所有、市所有等)与“官僚”私产可以判然有别界限分明,克林顿总统卸任时从白宫(国有的“官邸”)带走几件家具(他说是自购的)就引起媒体反复追问,我们的朝廷哪里会有这种事?其实就是西方民主化以前的朝廷也一样,“太阳王”的凡尔赛宫,那时谁说得清楚是国有还是王家私有?

  当然,古代虽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国库与皇家“内帑”还是有点区别的。现代专制国家也不是独裁者都能随意支取国库满足私欲。改革时期思想解放后,人们对陈伯达关于“四大家族”化公为私的贪腐描述多有批判。不仅说蒋家陈家为政清廉私产不多,宋孔二家从政前就富有也非以权谋私,而且指出民国时期的国有资产总量就算全部被贪污为私产,也远远不及陈伯达夸张的“至少200亿美元”(1940年代价值)之数——这一硬伤实在太过离谱。

  同时就国共两党之别而论,虽说都是“领袖”当家的“党国”,但党国不分的程度,共产党无论理论上还是实际上都远超国民党,从国民党失势后的“党产”追索情况看,其执政时期国产和“党产”还是有相当的区别,党官僚随意支配国产的能力,国民党也无法与中共相比……等等。再加上陈伯达早已失势,其“为官与为学”被全面否定,〔8〕《中国四大家族》也被贬得一钱不值。

  但是今天平心而论,如果就经济上“国进民退”的危害而论,那么陈伯达这本书的揭露可以说时间既早,又非常到位,在这两点上都不亚于任何“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甚至对今天的经济改革都有很大的启示意义!

  不是吗?通读《中国四大家族》就知道,它对国民党最严厉的斥责还不是所谓四大家族的贪腐,而是“官僚资本”对“民族资本”“民族工业”的摧残。“官僚资本”就是中华民国的国有资本已如前述,那么“民族资本”、“民族工业”又指什么?当然不是指国民政府的国有工业(按陈说,它恰恰是“民族工业”之敌),甚至也不是指当时弱小得不值一提的中共自办的红色工业,看看《中国四大家族》的文本便知:其所谓的“民族工业”,就是指当时的民间私人企业,如著名的刘鸿生、荣宗敬、范旭东、卢作孚等的事业。

  这真是一对奇葩的提法!一个号称“共产”、以消灭私有制为纲领的党,不仅把当时的国有资本骂为万恶的“官僚资本”,而且把私人资本戴上了“民族资本”、“民族工业”的桂冠——那是民族工业化的希望所在,堪称百善之首啊。就是西方的“资本主义”经济学,恐怕也没有这么褒扬私有制(捧为“民族”的希望)、抨击国有制(斥为“官僚”的恶行)的。

  我甚至都很好奇当时这些说法是怎么译成外文的?众所周知,在西方,国有的东西通常就被前缀以“民族的”(National),他们再怎么主张私有,也不会把联邦企业(美国这种企业不多,但并非没有,有之也很重要,比如NASA,比如大古力、胡佛坝等大型水电站)骂成“官僚的”;而私有的就是Private,怎么能加上“民族的(National)”头衔?多年前我曾在早稻田大学讲,按当时中共的词汇,贵校这个私立大学应该叫做National Waseda University(早稻田“民族的大学”,就像私营企业被叫做“民族企业”),而国立东京大学则应该译成Bureaucratic Tokyo University(东京“官僚大学”,国有资本就是“官僚资本”嘛)才对——这种翻译谁懂啊?

  但不管怎么翻译,也不管陈伯达关于蒋宋孔陈贪腐的说法(学界有人指出,他这些说法很多都源于侵华日军“心战”机构“登部队”搞的谣言)是否属实,如果要发展市场经济,国有经济恃强凌弱打压民营私有经济,总是严重的大弊。尤其是与专制政治紧密结合的“国进民退”更是如此。如果在民主体制下,为平衡市场竞争的一些缺陷(如可能的贫富悬殊、社会保障不足之类),国有事业在民主监督公共问责下还能够发挥正面功能——至少按左派的看法是如此。那么在专制政治操控下,完全按统治者意志运作的官营经济强势打压民营经济,任意扩张垄断权益,消灭竞争活力,那肯定不是好事,不要说自由主义者,即便是左派,也不会同意——马克思对普鲁士、列宁对沙俄“国有化”的抨击可以为证。更不用说,不受制约的权力操控经济会产生腐败了。

  而民国时期难道没有这些弊病?当然有。尤其在南京政府时期,“党国”体制下的“军政”、“训政”无论如何不能说是民主的,加上战时国家经济统制的扩张,“国进民退”是明显的趋势。特别是战后的沦陷区“接收”,不仅理所当然地没收了日本人的“敌产”,沦陷区民营公司也遭到灭顶之灾。这些公司在战时沦陷区要生存,就难免与日资或有日资背景的公司有生意往来,国民党不能保境御敌于前,却苛责陷敌民众于后,这些公司被称为“逆产”而遭国家抄没。就算“四大家族贪腐”被严重夸张,这种“劫收”也是大失民心、败坏吏治而有害经济的。据统计,1936到1947/48年经过种种折腾,中国工业资本中外资占比从57·23%下降到11·21%,民营资本从20·50%微变为24·66%;而国有资本却从22·27%飙升到64·13%,超过外资与民营而一举执工业之牛耳。〔9〕正如政治上的“党国”专政不是从中共开始,经济上的“国有化”,“资本主义(民营企业)”被打压,乃至“帝国主义(外资)夹着尾巴逃跑了”,国民党也是“居功甚伟”。中共不过是“于今为烈”而已。

  而陈伯达代表当时的中共,对这种“国进民退”大加抨击,把“党国”的国有经济骂成欺压人民的“三座大山”之一,给私营经济戴上“民族工业”的桂冠。他所讲的贪腐可能严重夸张,但他指出的国有经济对民营经济的强势排挤,如产权上的强行介入(类似中共后来的“公私合营”,当然程度远不如,以下类比亦然)、金融上的四行专营(中共后来恰恰也是四行)、外贸上的严格管制(类似中共后来的外贸垄断制)、内贸上的专卖垄断(中共后来的统购统销)、对农民的“田赋征实收归中央”(中共后来的粮食征购和剪刀差政策)等等,也都确实存在。中共后来固然是大大强化了其酷烈的程度,但“始作俑者”不能不说是国民党。《中国四大家族》作为学术作品可能严重失真有违规范,但作为争取民心的政治文献,却不能不说是极大成功,而且确实打到了国民党的痛处。

  甚至今天重读此书,都很令人感慨。我曾经指出:如果说1949年作为万恶之源的“官僚资本”在国共之间易手后,翻了个牌子就变成百善之首的“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国进民退”也从1949年前“官僚资本摧残民族资本”的邪恶行为,一翻而变为“社会主义改造资本主义”的伟大壮举。那么我们今天的市场经济改革要干什么?不就是要从“国家”的打压下解放私有(民营)企业,即所谓“国退民进”吗?而这不就是陈伯达早在1946年就大声疾呼的:要让“民族工业”摆脱“官僚资本”的摧残吗?今天改革派经济学家挖空心思的“思想解放”,不就是反对“国进民退”,主张“国退民进”吗?《中国四大家族》通篇讲的不就是这个?而其慷慨激昂的激进姿态,今天的改革派经济学恐怕都望尘莫及吧。

◇ 从陈伯达看国共斗争:意识形态,还是逐鹿问鼎?

  近年来的“民国粉”现象是对过去几十年官方“民国黑”的反弹,是后者的“镜像”,也是那个时期国共两党你死我活“楚汉相争”留下的后遗症。今天平心而论,国共两党虽然争天下打得你死我活,但其理念和实践的区别并没有过去渲染的那么大。尤其是如果把这两党和他们之外的“中间势力”、“第三方”来相比,就会发现这两党其实很相似。而两党与“第三方”的区别才是真叫大。

  确实,如果不考虑同盟会和宋教仁时期的旧国民党,仅就1924年“一大”以后的中国国民党而论,它与共产党当时都是“以俄为师”、受到苏联和第三国际强烈影响的“革命党”,以晚清关于“政党”与“会党”差异性的讨论语境看,他们都不太像“政党”。而他们在政治上的“你死我活”,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是因为他们的相似,就像斯大林与托洛茨基、毛泽东与赫鲁晓夫,或者古时参与“问鼎”、“逐鹿”的“群雄”一样,正因为他们都有类似的“大志”,反而闹得绝对不能相容。

  当然进而论之,国共之别比斯大林与托洛茨基之别还是要大些。不过那也就是国民党的“苏化”程度比共产党差了不少而已。但比那时的“民主党派”,国民党还是要苏化得多。不仅孙中山当年曾“以俄为师”,后来的蒋经国更曾是苏共党员,娶俄族女共青团员为妻,在苏联生活了十多年。回国后虽然为维护“蒋家王朝”而坚决反共,施政行事却仍有浓厚的苏俄风格。反观所谓的“民主党派”,不是罗隆基这类留学西方的知识分子,就是梁漱溟这种传统儒家“最后的士大夫”,哪里有那么多的苏俄渊源?

  不说人事渊源,就说思想政见吧,据说中共革命就是为的土改“反封建”,乃至抗战前的国共内战在中共史书中就被称为“土地革命战争”。当然共产党的暴力土改主张确实也比国民党激进,但国民党在土地问题上的主张难道是算是“保守”?从孙中山的“平均地权”到台湾的“和平土改”,国民党的土改主张激进程度在当时的中国也就仅次于共产党吧。反观那时的“中间势力”、“第三方”,除了一些人在临近中共掌权时为了附和共产党说了些土改话语,在他们能够自主的时候哪个对土地问题有过比国民党激进的主张?恰恰相反,后来成为“民主党派”的这些人主要的两个构成,一是西化的自由主义者,他们的经济观点多强调保护产权;二是儒家色彩的士大夫,他们更留恋传统的乡绅治理。前者如康奈尔大学农经博士董时进,连国民党的“和平土改”都坚决反对,是那时中国最旗帜鲜明维护乡村既有地权的人。后者如梁漱溟,曾谴责国民党不尊重乡绅和传统社会关系,而是一味倡导农民权利,导致乡村内斗,国民党被他斥为“抄袭西洋余唾。……并非领导乡民爱惜团结,而是领导乡民打架捣乱。”他们在土地问题上难道不是比国民党保守得多吗?其实如果就土地思想而言,他们与中共才是当时的对立两极,国民党反倒是“中间势力”,谁能说不是?

  但当时人们并不把国民党、而是都把董时进梁漱溟这些人称为“中间势力”,这其实并不来自“主义”或思想史的逻辑,而是仅指争夺“天下”的“楚汉之争”中他们是旁观者——当然并不全是“旁观”,有趣的是,无论董时进还是梁漱溟,都并不因为自己的土地-乡村主张离“土地革命”最远最对立而在政治上反共,反倒曾长期亲共反蒋。他们都是“民盟”的早期骨干。董时进在中共建国前夕应召到北京(当时还是北平)参加了“新政协”,在会上“反土改”惹恼毛泽东而出走香港,至此才与中共反目(但也未投奔台湾)。梁漱溟则一直与中共合作到1949年后被中共抛弃。他们当初亲共当然不是认同中共的土地主张,而是认同中共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把中共看做中国走向宪政民主的希望——读读那本收集了中共当时“反对一党专政,主张美式民主”之主张的《历史的先声》,再看看蒋介石那本与今天“主旋律”差不多的、拒斥“西方民主”、强调中国传统、宣传“一党一主义一领袖”的《中国之命运》,就知道他们为什么亲共反蒋了。

  而国民党其实也是派系林立的大杂烩(这也是其“苏化”不够之处,当然比起更加五花八门的“中间势力”,国民党还算是有点苏式“党纪”的),各派对土地问题的看法并不一致,其中有些“土改激进派”主张是与中共较近的。这些人认为国民党在土改问题上要与中共竞赛,后来并将国共斗争中本党的失败归咎于土改成就不如中共——由于中共也是这样解释,“代表农民的共产党靠土改打败代表地主的国民党”之说就显得十分可信。但是换一种思路看,两党这种类似的解释不恰恰反映了双方在土地问题上的主张差异其实并不那么大吗?

  而耐人寻味的是,国民党内这些“土改激进派”并不因为其土地主张距中共较近而“亲共”,恰恰相反,像陈立夫、萧铮这些“土改激进派”都同时是反共极端派,国民党内最早建立反共特务系统、主张不择手段灭共的就是这些党国“一党专政”的铁杆捍卫者。

  为什么土地问题主张最近似中共的陈立夫、萧铮那么极端反共,而土地主张与中共最相反的董时进、梁漱溟却相当亲共?中国人当时到底因为什么分成了两大阵营?他们究竟在争的什么?辛亥以后中国国内的“主要矛盾”是土地问题上的对立吗?人们是按“农民支持的土改派”和“地主支持的反土改派”形成分野的吗?

  说得通俗点吧,国民党是个“半共产党”。如果你不参与问鼎逐鹿,而只就思想立场论,无论从哪一边把两者作黑白之分都是无法成立的。假如你反对共产党那一套,那你对国民党那种“半共产党”式的行为就没有理由评价很高。反过来假如你认同共产党那一套,国民党那种“半共产党”式的做法你也没有理由太否定。当年他们你死我活是为了争夺“江山”,如今你既无此志向,还要非黑即白那不是烧包吗?

  而当年他们为争夺江山而进行的意识形态斗争,作为针对对方弊病的“革命”之论倒是有不少精彩之处——如果不考虑“双重标准”的话。尤其是陈伯达作为中共方面的理论家,明显比国民党方面的“文胆”如陈布雷、陶希圣等出彩;他后来的崇高地位,也不是浪得虚名。只是后来中共掌了权,他就把话反过来说了。

  而今天我们又要“改革”了,看看《评〈中国之命运〉》如何反对一党专政、主张自由民主,《中国四大家族》如何痛骂“国进民退”,主张市场经济,谁能不拍案叫绝呢?

◇ 毛泽东思想旗手、中央文革主帅如何变作阶下囚?

  当然那几篇文章也不会是纯“自由主义”作品,《评〈中国之命运〉》还是中共历史上最早提出“毛泽东思想”(“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是毛泽东的思想”)的文献。尽管那时它还是高唱自由民主、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民族工业”的。而1949年后,陈伯达自然就完全反过来说话了:国进民退不再是“官僚资本摧残民族资本”,而是社会主义战胜资本主义。自由民权不再是中国的希望,而是(如蒋介石《中国之命运》所言)有害于中国的西方毒素、“自由平等博爱的遮羞布”(据说这篇著名社论就出自陈伯达之手)。一党专政,你来干就是“封建法西斯”“专制主义”,我来干就是伟大的“无产阶级专政”——只是“粉碎四人帮”之后,“封建法西斯专政”的帽子一度又被扣在了“四人帮”(陈伯达虽然早就被清洗,仍被视为这“反党集团”要角)头上,而且在思想解放的最高潮(如“四千人大会”)中差点就被扣在了毛泽东头上——如果不是邓小平祭出“四项基本原则”加以阻挡的话。

  事实上,从1949年后直到“第二次庐山会议”他倒台前,陈伯达在各个历史阶段为毛泽东本人、为毛泽东思想立言立功,是从不含糊的。这本《年谱》对此有详细的记录。尤其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发动阶段,陈伯达不仅参与文革动员令《五一六通知》的起草,还发挥《通知》精神,主持炮制了著名的《人民日报》五篇社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触及人们灵魂的大革命》、《毛泽东思想的新胜利》、《撕掉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博爱”的遮羞布》、《做无产阶级革命派,还是做资产阶级保皇派?》,这五篇文章被印成活页文选,广为传播,成了人人必读的“学习文件”。他作为“中央文革小组”组长,一度凌驾于政治局之上,成为仅次于毛泽东、林彪、周恩来的中共第四号领袖。

  但仅仅数年之后,他就在1970年的“第二次庐山会议”上被毛泽东拿下,成为阶下囚。由于他得势时主要搞意识形态,倒台后当局就要把他打成意识形态上的异端。当时的材料曾说他鼓吹“黑四论”:唯心主义先验论,唯生产力论,阶级斗争熄灭论,地主资产阶级人性论。但这些帽子大多空洞无物,除了“称天才”被认为有“唯心论”之罪,“九大”前后附和林彪关于抓经济的主张,被指责为“唯生产力论”以外。而后者其实没什么文本依据,只是宫廷中的议论;前者在当时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大潮中本是流行语,几乎人人讲过,陈伯达既非首创,毛泽东此前也没有反对,明显是“欲加之罪”。

  那么他究竟为什么被打倒?这其实是文革中一大谜团。

  如果说刘少奇、林彪等都各有一班人,薄一波的“财经帮”、周扬的中宣部等都各管一摊事,乌兰夫、李井泉等各有一块领地,这些都可以成为主上猜忌的理由,而由毛泽东“大秘”起家的陈伯达,这些似乎都没有。作为中央文革小组的挂名组长,他本来应该与“四人帮”同列文革文人新贵集团,但正是这个集团把他清洗出局。也是这个集团在毛泽东安排下把他定为“林陈黄吴叶李邱”一党,但他与这些四野系军人毫无人事渊源,只是由于江青的排挤,使陈与他们的关系显得比其他文人新贵稍好一点而已。

  陈伯达长期在“大内”行走,1949年前没有管过任何根据地“山头”,1949年后除了跟随主上视察外,也从来不单独过问地方上的工作。唯一的例外就是文革中的1967-1969年间几次去河北、山西、内蒙等地,解决所谓“华北问题”(主要是处理38军与北京军区的矛盾及相关地方派斗)。但就这一次与“诸侯”的联系竟使主上雷霆大怒,不仅自己倒霉,还连累了李雪峰、郑维山等华北要员。甚至后来“否定文革”时,李雪峰等都得到了平反,却把“冀东大冤案”责任也全算在了陈伯达的头上,成为他具体害人的最大案例。

  而现在看来,他这次“钦差”完全是奉命而行,“由周恩来主持的中央文革碰头会集体讨论,并报请毛泽东批准的。行前有请示,归后有汇报,”〔10〕并无越轨之处。他对问题的处置也完全体现了1967年秋冬毛泽东“伟大战略部署”的转变:从七二〇事件时最后一次支持造反派,到拿下王关戚、宣布文革目标不再是“党内赫鲁晓夫”,而是1949年后残留的“国民党”,并且主要在激进造反派中抓“国民党”。陈伯达到河北正是根据这一旨意,偏向李雪峰郑维山等军政大员支持的相对“保守”派,压制38军支持的激进派。而激进派支持的唐山干部杨远等人就被他根据另一派之言随口说成了“国民党”(此即“冀东冤案”的由来)。这与同一时期各地支持造反的干部如刘格平、王效禹、伍晋南等先后垮台并无不同,只是“大内”来人近水楼台,领会圣意最先,也下手得最早而已。

  后人猜测说:“陈伯达忽视了一个重要问题,他的华北之行虽是中央的分工决定,任务只是解决省市革命委员会协调地区工业生产方面一些问题,并没有叫他插手驻军派性武斗或表态支持某一派问题(所谓冀东血案即其一)。这直接触发了毛泽东的不安和疑忌,决定就在庐山这次会上把他‘拿下来’”。〔11〕这个说法笔者难以苟同。

  首先,以陈伯达这个“第四号”党国领导几十年来第一次出“钦差”,任务却只是“协调地区工业生产方面一些问题”,未免太过奇怪。其次,陈伯达在“大内”一向谨小慎微奉主唯谨,第一次出“钦差”就大胆越权,不惜犯“内臣勾连诸侯”的秦制大忌,也有违情理。最后,一般君臣有隙可以隐忍不发,但“内臣勾连藩镇”这种大忌一旦犯下,通常都会立触君怒。就毛泽东而言,一个对比就是莫须有的“二月兵变”,毛的反应多快!而“华北事件”在1967年末发生,毛泽东将近三年一直不动声色,直到1970年才发作,也令人难以置信。

  笔者倾向于相信:当时让陈伯达处理华北问题是很好理解的。华北卧榻之侧、保定畿辅重地,“两军”(北京军区与38军)在此长期对峙,甚至各扶一派大动干戈,令主上不安,“伟大战略部署”调整后,让“大秘”首先去那里落实,才是合乎逻辑的解释。不是吗?这正体现了陈伯达当时深得圣宠。至于宠衰之后毛泽东翻云覆雨不认账,那有什么奇怪,他不是一向如此吗?

  那么,毛泽东究竟为什么要拿下他长期宠信的这位大秘?主流的看法是陈伯达背叛了文革文人新贵集团而投靠林彪军人集团,毛整陈是为了整林彪。从大局看,此说并非没有道理。但是具体就“庐山事件”而言,毛当时明显是“打陈保林”的。尽管在江青与林彪之间,毛泽东更信任江青,在江林矛盾时毛要压一压林彪,但江林矛盾当时并没有严重到你死我活,毛泽东也还没有决定清除“林彪集团”。只是在陈伯达倒台后林彪负气不检讨,毛也步步相逼,终于决心“易储”,才导致毛林走向决裂和“林陈集团”的说法形成。所以,说毛泽东在庐山就是为了整林彪才拿陈伯达开刀,也不合理。其实就是因为它不太合理,才有了陈伯达出事的主要原因是“华北事件”犯了“内臣勾连诸侯”之忌的说法。

  但笔者认为此说也不合理,已如前述。那么,陈伯达到底因为什么而垮台?其实,笔者以为这个问题也许并不复杂。小人之腹,未必要以君子之心度之。毛泽东清洗陈伯达,并非因为他是意识形态异端,也不是因为陈真敢“内臣勾连诸侯”,甚至从根本上也不是因为他与林彪的关系。其实,与其说陈伯达投靠林彪搞“集团”,不如说首先是江青把“老夫子”赶出了“集团”,毛泽东不是为了粉碎“林陈集团”,而是为了满足江青或“江张集团”,才拿下陈伯达的。

  笔者认为,陈伯达的问题其实很类似罗瑞卿。现在谁会相信有什么“彭罗陆杨反党集团”?毛泽东清洗罗瑞卿,其实就是为了满足当时深荷圣眷的林彪。罗瑞卿对毛忠心耿耿,陈伯达其实也差不多。他们根本也谈不上与毛有什么真正的思想分歧(领会圣意不够容或有之,那是连江张都难免的)。但是主上用人,如驱鹰犬,为了主上的宏韬伟略,牺牲个把鹰犬何足道哉。林彪与罗瑞卿有矛盾,毛泽东为了笼络林彪就牺牲了罗。而江青与陈伯达的嫌隙何止矛盾而已,毛江关系又比毛林关系更亲近,毛泽东为了满足江青而牺牲陈伯达,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呢?

  史实表明:陈伯达接近林彪,其实为时甚短。但是陈伯达与江青不和,几乎从中央文革成立就开始了。中央文革小组,陈伯达挂名组长,但实际当家的是张口闭口“代表主席”的江青,甚至与江青走得最近的张春桥也比陈有实权。而江青以颐指气使出名,不懂得尊重人,尤其看不起“老夫子”,陈伯达虽贵为“第四号”,对江青而言不过是夫君家奴。江对陈无礼,高层人所共知。据王力回忆:早在八届十一中全会上,陈伯达就说他不过是刘盆子(傀儡)。1967年起,陈就先后同关锋,康生,总理谈话,诉述江青逼得他活不下去了,表示要自杀,他也多次向我(王力)表示要自杀,并已查过列宁的文章,以拉法格为例,证明共产主义者可以自杀。王力并称关锋告诉他:1967年7月江青提出”文攻武卫”就是针对陈伯达,因为陈在前一天刚提出要收缴各个群众组织的武器。〔12〕

  这种情况下陈伯达向林彪靠近,有何可怪?据说陈伯达与林彪都主张九大以后要抓经济。其实即使没有这种“思想认同”,仅从人际关系讲,他与林彪的关系相对好于江青,不也合乎逻辑吗?

  有趣的是,林彪与罗瑞卿本来同出“双红一”(红一方面军、红一军团),渊源很深,但宫廷政治就是那么无情,一旦权力攸关,就会反目成仇。而陈伯达与江青同处中央文革,关系也匪浅,但同样以反目成仇告终。而毛主席对他们的态度,也同样令人心寒。这一文一武,陈组长和罗总长,真是前后脚的难兄难弟呀。至于罗早就平反而陈伯达至今负罪,其实也就是事关“站队”,与思想有何关系,实在难说。

◇ 意识形态与宫廷政治

  这就是《陈伯达年谱》、陈伯达的一生给人们的教训:宫廷政治与意识形态,真有那么多的关系吗?

  陈伯达早年与国民党论战,讲的那些话,精彩堪比《历史的先声》,激进超过今天的“海外民运”言论。如果他们真信那种“意识形态”,通过“革命”使私营经济(“民族工业”)战胜了国有经济(“官僚资本”)、自由民权战胜了“专制主义”,那中国早就跟美国一样了,还用得着搞几十年的“改革开放”,至今还摸着石头过不去河?

  如果你说,中共实际并不真信陈伯达当时说的那一套,他们真信的意识形态恰恰是崇尚“官僚资本”(国有经济)废除“民族工业”(私有企业)、拒绝“违反中国固有文化精神”的自由民主而坚持党国专政,那么当时国共的意识形态差别究竟在哪里?只是激进程度不同吗?就算如此,假如国共两党和“第三方”都严格按各自意识形态行事,共产党和“半共产党”何至于打成血海深仇,而真正相信自由主义的“第三方”反倒被视为“中间派”并当起了吃瓜群众?

  如果陈伯达真的相信他1943-1946年间说的那些话,何以1949年后马上宣传起相反的一套,而且比他当年驳斥的主张走得更远、更加酷烈得多?

  陈伯达和他所服侍的毛泽东真的是根据他们的意识形态搞文革的吗?文革的悲剧只是因为这种意识形态不可行,只是“乌托邦”?那么他们后来的关系破裂又为什么?是因为毛泽东的思想比陈伯达更乌托邦,而陈伯达的思想更为现实?现实就是可以实现的,乌托邦则是不可实现的。那么为什么可实现的陈伯达斗不过不可实现的毛泽东?毛泽东与陈伯达究竟有什么不能相容的意识形态差别?

  推而广之,毛泽东与罗瑞卿、毛泽东与刘少奇、斯大林与托洛茨基、乃至希特勒与罗姆、斯洛塞尔……等等,他们的你死我活也是因为意识形态差别吗?

  不久前在为《康生年谱》写的序中笔者写道:关于“思想史”和历史的关系,有两个相反的极端误解,就是对民主政治、公开政治中的问题,时下流行用阴谋论来解释;而对于深宫政治、“黑箱”政治中的问题,却流行用“形而上”的思想来解释。《康生年谱》有助于打破这种误解。实际上,读《陈伯达年谱》也给人以这样的感想。

  当今学界盛行一种专业知识人的“深刻性”思维,对于专制体制下的宫廷政治和“楚汉相争”,总要去追索其深奥的“理想”根源,你说是争权夺利,他就笑你肤浅。然而对盛行公开辩论和左右分歧的民主政治,又流行莫名其妙的阴谋论解读,从两百年前的“共济会阴谋”到今天的“军火商阴谋”。其实不要说被公开议论了上百年的“谋”怎么还能“阴”下去,而如此伟大善良的理想为何却要在到处是“机密”的黑箱中运作,也不要说无数的具体史实在驳斥这些无稽之谈。我们就从两个最极端的假设来开始推论吧:

  我们姑且假定:专制者最初就是一脑袋虔诚信仰只想普度众生而毫无利己之心,而民主政治的操作者原来个个心怀鬼胎只想阴谋获利而绝无公益之心——这当然是逻辑上的极端假定。但问题是,民主政治的本质是“数人头”,是说服政治。而专制政治的本质是“砍人头”,是不择手段。这两种政治的实践不消数天,两种“初心”就都会反转。

  不是吗?无论你“最初的”目标多么美好(能否实现,其实并不重要,“乌托邦”和“空想”本身并不是罪恶),只要你认为为此可以不择手段,而为了能够不择手段,你就需要绝对的权力,谋取和保持这种权力又需要不择手段,那么这种封闭的“怪圈”就会成为你最终的目标,而使五花八门的“最初目标”变得毫无意义。各种“目标”或“理想”不同的、从“极左”到“极右”的暴政,从斯大林到希特勒,从秦始皇到波尔布特,其实表现都大同小异,就是这个逻辑。

  而相反,无论你“最初”如何心怀鬼胎缺乏公益之心,只要你没有绝对权力,可选手段就是“数人头”,那么你谋求“鬼胎”也必须得到公众的认可和同意。“鬼胎”不能公开,当然就不能用来说服人,能说服人的只有“思想”,而且是公开竞争的各种“思想”,竞争胜出后你还必须实行这些思想,否则还会被其他竞争者取代。这就是另一种“怪圈”,进入这种怪圈后各种“最初的鬼胎”也会失去意义,而思想史(不仅是个人思想,而且是“社会思想史”)便具有了解释价值。这样说并不是把民主浪漫化。民众可能糊涂,民主可能犯错,民主政治下民众被某种邪恶思想操控也不是不可能。但是,思想操控毕竟不同于直接权力操控,前者确实需要思想史解释,而后者,就像奥斯维辛的犹太人无可反抗地走向毒气室,这能够用犹太人有“奴性思想”来解释吗?

  我因此主张在文革史研究中“‘手段’比‘目的’更重要”。〔13〕深入了解陈伯达、康生和那些大人物们的一生,也加深了我的这种认识,为此我非常感谢《年谱》作者和一切认真的研究者。

(秦晖,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历任北京清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日本东京大学教授。)

注释

〔1〕“政治秘书”和“大秘”其实都是俗称。《年谱》引官修《毛泽东年谱》第2卷页424-425称:1943年1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调陈伯达兼任毛泽东的学习秘书,专门研究经济问题。”其实众所周知,陈伯达管的何止“学习”,他此前和此后研究的主要也不是经济。
〔2〕蒋中正:《中国之命运》,45页。
〔3〕陈伯达:《评〈中国之命运〉》,解放社1943年版,30页。
〔4〕卞悟:《危险的“第一级火箭”:普鲁士—沙皇俄国模式不能救中国》,(香港)《二十一世纪》1993年8月号。
〔5〕王家英:《原始积累与发展模式——对〈危险的第一级火箭〉的省思》,(香港)《二十一世纪》1993年10月号。
〔6〕陈伯达:《中国四大家族》,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1页。
〔7〕陈伯达:《中国四大家族》,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18页。
〔8〕曾彦修口述,李晋西整理:《陈伯达的为官与为学》,《炎黄春秋》2012年第1期。
〔9〕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三卷):新民主主义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552页。
〔10〕钱伯城:《陈伯达之命运》,见网刊《华夏文摘增刊 文革博物馆通讯(五○○)》,2008年9月2日。
〔11〕同上。
〔12〕《陈伯达文革讲话》,1170-1171页引《王力就陈伯达问题上书中共中央(一九八一年七月五日)》。
〔13〕秦晖:《“手段”比“目的”更重要——从毛泽东发动文革的思想史研究谈起》,(香港)《二十一世纪》2016年8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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