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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蓝田四清(《蓝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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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30 04:5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蓝田县志》第二十五编 社教与文化大革命

第一节 点面社教

1963年7月,蓝田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在洩湖公社进行3个月的社教试点。同年11月,在汤峪、史家寨两个公社进行3个月的第一期社教,12月,在大寨公社进行面上社教试点。1964年春,在安村、巩村、孟村3个公社进行第二期社教。同年3月,在山区8社(葛牌、草坪、玉川、红门寺、蓝桥、辋川、灞源、张家坪)开展面上社教;8月贯彻中央5月会议精神,抽调大批干部到长安搞社教,并在县级机关进行社教补课。12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即《后十条》),蓝田县普遍开展面上社教。1965元月,中共中央下发《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提出运动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中共蓝田县委在华胥公社进行试点,11月上旬,开始在汤峪、鹿原两片开展“四清(即:清思想、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当时提出社教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在农村依靠贫下中农的阶级路线;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斗争牛鬼蛇神和各种歪风邪气;清理农村财务帐项;整顿党、团、妇女和民兵组织;改善农村经营管理制度。
从1963年7月起,先后8次抽调数百名干部和农村积极分子,组成社教工作团、分团、工作队(组),进驻农村生产队。经过宣传政策、组织动员、组建积极分子队伍、开展忆苦思甜、举办各种类型干部会、动员群众揭发检举、干部洗手洗澡(即自我检查)、批判斗争、组织处理等环节。1963年冬,汤峪,史家寨两个公社同时开展社教。社教运动着重对社员中的投机倒把、弃农经商、侵占集体耕地、赌博、盗窃进行批评帮助,对农村干部贪污私分、多吃多占、搞特殊化的人与事进行清算退赔;对不法分子的雇工剥削、放债获利、出卖、出租庄基、自留地及装神弄鬼、算命卜卦、买卖婚姻等行为展开批判斗争,乃至捕办拘留。运动期间,由于掌握政策欠妥和客观形势影响,其斗争扩大化间或有之,如本次社教工作总结所记载的:“四不清”的问题很突出,就其人数来说,从大队到生产队,从党内到党外,凡当过干部的人,几乎没有两袖清风、一尘不染的,两社共搞出贪污盗窃、瞒产的干部951人(其中现任干部677人),多吃多占干部961人,占干部总数的65.6%。这些问题经民主处理后,共应退赔现金和物资折价109478元,平均每户可得现金14.8元,粮食1767斤,现已退赔现金和物资,折价57097元。”1964年3~4月,山区8社进行为期一个月社教,在三级干部会上有2200名干部作检查,占到会人数的92.6%。1964年12月1日到1965年元月25日,历时35天的全县农村面上社教,批判斗争19人,捕办拘留53人,开千人万人说理斗争大会12次,清理有大小经济问题的大队干部和生产队干部9055人,占农村干部总数的56%,清理出贪污盗窃、多吃多占、挪用借支的粮食、粮票196738斤,现金226572元,棉花379斤,劳动日120980个,公物1161件。累计补订地富成份96户。同时在孟村公社康禾村大队和厚镇公社官道生产队进行了所谓夺权斗争。
全县两年半的点、面社教,按照中共中央有关政策规定,侧重解决干部作风和农村经济 问题,对巩固集体经济、端正干部作风起到一定作用。但由于过分强调以阶级斗争观点看待 一切,在个别地区进行所谓夺权斗争,打击迫害了一些基层干部和民主革命时期的老党员。

第二节 三期社教

一 社教始末

1965年7月,西北局兰州会议决定,冬季在蓝田城乡进行三期社教,随即成立中共陕西省委渭南地区社教工作团蓝田县团委员会(以下简称社教县团),由18人组成,常委有凌志耕,苗鹏飞、张守智、白宗信、侯忠魁、张俊远、孙宏录、史永兴、郭忠信等9人,凌志耕任团长,苗鹏飞任政委。1965年12月7日派先遣队92人,进驻蓝田县级机关,先走一步搞“四清”,盲目查找领导权不在或者不完全在无产阶级手里的单位,清理修正主义分子。运动一开始就从抓县委领导核心入手,大揭所谓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的盖子;领导骨干人人洗手洗澡,一般干部个个过关放包袱。然后集中一个月时间,重点批判县委书记孙步治和围攻县委5名常委中的4名常委。在县属8个单位搞夺权,清理出所谓地富反坏分子41人。运动的对象长期检查、交待、接受批斗,等候处理。1966年4月22日,号称“万名社教大军”(实际为9744人)进驻蓝田城乡各地,其中军队系统875人,中央文化部423人,西北局、省级机关干部918人,区县干部3223人,农村借用干部2629人,大专院校师生、剧团演员1676人。农村每个生产队平均住社教干部4.9人,机关单位平均15名职工配备1名社教干部,各中学配备5名社教干部。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六》通知后,社教与“文革”结合进行。
历时8个月的社教运动,重点整所谓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同时进行所谓民主革命和镇压反革命补课(以下简称两个补课),提出在蓝田要重新土改,重新镇反,重新建党的口号,组建成所谓以贫下中农为主的积极分子队伍,开展“对敌斗争”。在农村普遍建立贫下中农协会,名曰树立贫下中农优势,贫下中农户数占到总农户的60%,参加贫协人数占应入会人数的77%。对运动对象采取查上当、放包袱、挖思想、追根子的办法,全面进行四清,全县清出贪污盗窃、多吃多占、投机倒把牟利现金533.3万元,粮食918.57万斤。同时进行所谓民主革命补课。全县共补订地主、富农4326户,加上土改时原订的,占土改时户数的7.97%。挖出所谓反坏分子904人,党内有981人以所谓地富反坏分子、阶级异己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被清除,其中67人被戴上各种“帽子”。不少地方发生打人骂人、刑讯逼供、逼死人命事件,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

二 社教举隅

三期社教伴随着“文革”,“左”倾路线的表现是多方面的,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整“当权派”
社教运动的重点是整所谓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运动一开始,上自县委书记,下至企事业单位领导和农村生产队队长,都被视为“当权派”。工作组号召群众大搞揭发检举活动,责令“当权派”坦白交待,低头认罪,家属子女被列入另册,动员与其划清界限。运动中期,一部分人被解脱,但多数人被上挂下联而订为阶级异己分子、叛徒、特务等罪名,横遭折磨,大小会批斗,“小战斗”<注释/①>接触,刑讯逼供,长期关“牛棚”<注释/②>罚苦役, 侮辱人格,株连子女,不堪忍受者自杀。
据社教县团对全县受处分干部情况统计:
县委书记、县长6人,受处分5人。
公社书记、社长98人,受处分78人,占总数79.6%(编者注:29个公社书记,受处分26人,占总数90%)。
累计农村大队、生产队干部18601人,受处分10553人,占累计总数57%;其中农村现任干部10878人,受处分8073人,占总数80%。
农村党支部书记515人,受处分377人,占总数73%。
县委书记孙步治被当作蓝田最大的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其主要“罪状”是将个人学习毛主席著作的心得结合工作实际归纳的“五个思想”(即政治挂帅一分为二的辩证思想;抓主要矛盾,工作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的思想;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的思想;被坏人反对是好事而不是坏事的思想;防止好事里边出坏事和把坏事变好事的思想。)、“一个方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一个决心”(积极摸索规律,坚持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过度的决心),和总结蓝田社会形势的“五兴五败”(即社会主义革命正气大兴,反社会主义的歪风邪气之风大败;巩固发展集体经济之风大兴,破坏削弱集体经济之风大败;四个第一、三八作风的革命化之风大兴,反四个第一、三八作风的不革命之风大败;高举革命红旗当革命促进派之风大兴,作官当老爷、固步自封之风大败;移风易俗之风大兴,封建迷信之风大败)。被视为打着毛泽东思想红旗,反对毛泽东思想,散布阶级斗争熄灭论,与中央相对抗,被长期揪斗,监督劳动达8年之久。
副县长陈镒生,家系小土地出租,学生出身,时年36岁,柞水县人。蓝田社教工作团给其家订为地主成份,本人被订为“阶级异己分子”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遣送回原籍,蒙冤8年之久。柞水县不承认蓝田社教县团越县越权所订“地主成份”,亦不承认其人是“阶级异己分子”。后于1978年彻底平反。
辋川公社五星大队支部书记韩××,土改时订为贫农。为整这个所谓的党内走资派,将其继母土改时带来年仅4岁的小孩按长工计算剥削量,补订为地主成份,本人被戴上地主分子帽子。
玉川乡魏家村党支部书记张世恒,解放前参加游击队,解放后任乡长,1961年响应党的号召,回村任支书,领导群众造林、修地,使本村生产大发展。社教工作队进村第三天就将其撤职,关进“牛棚”,水里泡,晒太阳,几天不给吃饭,被打得遍体鳞伤,把当了5年支书的误工补贴、自留山收入以及救济款订为贪污,合计1220元,并逼供承认与18名妇女发生关系。全家6口人被扫地出门,房屋、农具、衣物、粮食全部被没收抵帐。最后亲戚给租了一间磨房,刚住进去,又被挖掉炕和锅灶。张世恒含冤上诉,省军区多次行文派人给张世恒返还房屋。后又以反攻倒算罪拘留两年零九个月,在此期间,不准孩子上学,不准妻子看病,全家8年无被子盖。

“两个补课”
社教县团认为:蓝田县位于秦岭北麓,山峦重叠, 横岭起伏,解放前是国民党西安绥靖公署主任胡宗南的重要据点。解放后,由于民主革命和镇反极不彻底,漏划、漏网了大批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阶级阵线混乱,干部队伍严重不纯,17年来蓝田的贫下中农在政治上、生活上一直没有得到翻身。基于这个认识,社教运动把整“走资派”与“两个补课”紧密联系在一起,整走资派的着眼点先看家庭成份,凡地、富家庭出身,必在打倒之列,不是地富出身,则千方百计给订上地富成份,或者以怀疑为漏划而订为阶级异己分子。对一些资历较深的老党员,则深挖历史,搜罗资料,栽赃陷害,冠以叛徒、特务、历史反革命、托派的罪名。这样一举三得:整垮走资派;进行民主革命补课;完成镇压反革命任务。原中共陕西省委第二书记、省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赵伯平,中共西北局第三书记、中共甘肃省委第一书记汪锋,中共新疆克孜勒苏自治州党委书记赵子和等早年参加革命的人,家庭都被补订为地主、富农成份,家属受批斗,刑讯逼供,有的被逮捕法办。西北局住康禾村工作组有93人(其中常驻35人),平均两户半住一个工作队员,与西北局直通专线电话,主要任务是:“重新建党”,进行“两个补课”。运动中共补订地主20户;富农7户;反动富农2户;农村商业家1户。累计地主富农30户,占总户数的12.7%。其中戴各种帽子10人,逮捕3人。在西北局领导挂帅、抓点带面的驱使下,全县各地无视政策法规,无中生有,以小划大拼凑事实,冠以罪名,无休止地大搞“补课”。
社教初期,社教县团为激发、培养群众的阶级感情,普遍开展忆苦思甜活动,在全县培养了葛牌公社大梨园大队贫农社员张山虎控诉所谓恶霸张思仁残害其全家的典型“苦苗”,在全县各地到处控诉什么恶霸张思仁杀害其父,霸占其母,强奸两个姐姐,残杀其妹,气死祖父、祖母等罪恶事实。要求与会者要以深厚的阶级感情,流着热泪听诉苦,否则,是没有阶级感情。但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假典型,真实情况是:张山虎的父亲死后,其母改嫁与张思仁结婚,是合法的夫妻关系,根本不是什么霸占;张思仁是贫农成份,解放前后并无恶迹,根本不是恶霸。张思仁与张山虎之母成婚后,产生一些家庭纠纷,关系有些激化。工作组物色培养张山虎为积级分子,鼓动张山虎揭露张思仁的罪恶,张山虎只能捏造谎言,编造事实。后被社教县团树为典型,一时轰动全县。社教县团以张山虎的假控诉为依据,认为葛牌尚未解放,社教来了,葛牌人民才获得彻底解放,故将葛牌公社改为“解放公社”;将张山虎家原中农成份下降为贫农成份,将张思仁家订为地主成份并将其逮捕法办,判处死刑,因多次上报未批,后改判3年徒刑。在审理期间,张思仁不服,多次提出上诉,并要求与张山虎其母对质。法庭在核对事实过程中,真象渐明,最后将张思仁无罪释放,张思仁不服,要求澄清事实真象,为自己恢复名誉,最后又以大闹法庭为由,认定判刑3年是应该的,将张思仁强行送回葛牌公社。
灞源公社副书记杨中文,解放前其家与别人合股做小生意,社教时给其家订为“资本家兼地主”,本人订为“资产阶级分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妻被整死,长子在边防站做翻译被下放到工厂当工人,儿媳气成精神病。
安村公社杨孔寺六队梁启轩,解放前仅有1.6亩地,社教开始是积极分子,为取得工作组信任,说谎话整人。被整干部解脱后合谋报复,借口他家有6分芋园,以打席卖钱算剥削,工作组给梁订上地主成份,虽上报未批而报复者竟公布定案,一哄而起分掉其房屋财产。
大寨公社大队李世昌,解放前家有10.5亩地,因曾任过保长,便以反革命定性其家为地主成份,房屋被分,无奈用玉米杆搭小茅庵住了数年。
九间房公社街子大队穆志贤,土改时家有10多亩地,9口人,订为中农成份。社教前担任生产队长,由于平时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得罪了一些人。社教时工作组利用这些人给其家订上地主成份,将其夫妻在附近各村游斗。社教后,本人不服上诉,被定为翻案罪,坐监两年。其大儿在宁夏工作被降职使用;二儿在西安市房地局工作被开除;三儿在西北农学院上学被遣送回家服毒自杀;穆妻忧愤而死。
九间房公社街子村王金茂,其长子王军智(又名汪锋,时任中共甘肃省委第一书记),早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期从事地下工作。家居半山地区,解放前一家人靠种地为生,土改时订为中农成份。社教中将山坡全部丈量计为耕地,以拥有土地而订为半地主式富农,其二儿王军宏在县文教局工作,运动中回家,被驻队工作组拉去戴高帽、画黑脸、系铜铃在周围各村巡回游斗。

“反右倾”
社教期间,根据中共西北局指示,社教工作团内部先后两次集中整训,主要任务是反右倾,纯洁工作队队伍。据社教团资料记载:“社教工作队员被打成反革命的77人(其中抽调的农村积极分子23人,大专院校师生24人,演员7人,教职工23人,接受大会批斗45 人,接受小会帮助120人,被开除社教工作团的115人)”。草坪公社工作队整训期间,共有97名队员,其中47名被打成“黑帮”,占参加整训队员总数的48.4%。工作队内部反右倾,目的在于追求高指标。衡量思想是否右倾的标准是:把当权派是否打成“走资派”;揪斗“牛鬼蛇神”是否态度坚决,措施得力;清理出的经济数额是否与日俱增。清查四不清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大体有三个步骤:第一,估计指标,以所谓四不清的家庭经济状况、工作职务等分别规定要搞出的钱、粮数量,内定“百字号”、“千字号”、“双千号”等。第二,下达任务,指标已定,必须完成。第三,个人交待,群众检举,小会揉够,大会批臭。并提出“大放钱粮卫星”的口号。据社教县团有关资料统计:全县有经济问题22714人,平均每20个人中就有一个四不清;共清出贪污现金533.3万元,平均每人贪污235元;共清出贪污粮食918.57万斤,平均每人贪污404.4斤,清出“千字号、万字号卫星”共计1079人,清出千斤粮以上“卫星”2546人。马楼公社韩门寨工作组,在反右倾的思想指导下,提出“突击10天,搞出10个千字号”的口号。大寨公社陶峪河大队工作组,为了给“走资派”、“不清”、“牛鬼蛇神”定案,指定人员写好证明资料,指示积极分子把全村的私人印章收了一大碗,由工作组任意在证明材料上加盖。党支部书记逼迫自尽。巩村公社大亮村工作组副组长×××因在看大字报时,对一些大字报内容有反感,自言自语地说:“我不信咱这基础都坏了”,在工作组整训时以反革命揪出,戴上高帽游村,回到住室自缢而死。这种倒行逆施的作法,导致社教团自身的混战。1966年8月24日,社教县团团长凌志耕被以三反分子(即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罪名揪出,各工作队内部也先后出现互揪互斗的局面。在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浪潮冲击下,学生纷纷起来“造反”,闹得难以收场,10月中旬以后社教县团、工作队、组陆续悄然离去。
“清经济”
社教期间,清经济与清政治同时进行。当时工作组认为:农村的主要矛盾是社员和“四不清”干部的矛盾,经济清彻底,运动才有成绩。所以一切问题的重点都在清经济上。“四不清”的对象不仅是搞财会业务的人,而且把党支部书记、大队长、队长、会计、保管员、出纳员、饲养员、记工员、副业组长等,都作为清查对象。采取清理帐目、内查外调、算帐外帐、检举揭发、背靠背交待、树立样板、现身说法、刑讯逼供等手段,片面追求经济成果,把搞出钱、粮多少,作为衡量运动成绩大小的标准。有的地方出现了给干部定案落实的贪污偷盗粮食比该队全年的总产量还多。农村干部80%被赶下台。到了经济退赔阶段,有钱的退钱,有粮的退粮,多数干部无粮食退赔则按议价折算现金,现金退赔不起,用家产抵帐,有的将房屋抵押,被扫地出门,不堪忍受者自杀。
大寨公社陶峪河大队在批斗贫农干部阎××时,给脖子上挂几十斤重的石磨盘,令其交待贪污罪行,将磨盘朝下一压,阎交待偷粮一袋,再一压,又交待一袋,如此一场批斗会逼成“万字号”的贪污罪。
大寨公社宣堡大队贫农田××,解放前讨过7年饭,给地主扛过3年长工,解放后当过1年保管员,工作组怀疑其贪污盗窃,连斗五昼夜,并以逮捕威胁,田被逼吓跳涝池自杀。死后又不许家属哭丧,还对尸体开会批斗。
马楼公社韩门寨二队,共有13名干部,工作组给定了8个“千字号”。开批斗会时组织几个年令不过10岁的小学生证明保管员韩正柱一晚上入库偷了8袋稻子。韩不服,被打得鼻青脸肿,遂被迫承认一晚上偷了10袋稻子(折1200斤)。对其他干部同样如此,一场斗争会搞出十家院一夜偷了12000斤稻子的大案。群众背后议论说:“除过社员自留地里的,韩门寨二队一料庄稼总共也打不下12000斤稻子。”

三 留下隐患
三期社教在“左”倾路线指导下,交织在“文革”造反有理的恶浪中,县、社、大队、生产队各级领导干部统统被当作“走资派”揪斗;历任会计员、保管员、出纳员以至饲养员,都被视为“四不清”。在进行“两个补课”时,追求高指标,造成大批冤假错案。据有关资料记载:全县社教中清除所谓混入党内的地富反坏右分子、阶级异已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981人;国家干部受处分的612人,占总数的29.5%;县部局和区社领导干部受处分的82人,占总数的50.3%;农村现任干部80%被赶下台。土改、合作化以来的老党员、老模范杨良才、杨志清、杨培福等人的家庭都被订为地主、富农成份,有的被戴上地富分子帽子,有的家属被逮捕法办。大批干部群众被视为牛鬼蛇神,横遭迫害。社教中致死7人,致残12人,逼死257人。社教运动利用贫下中农出身的所谓积极分子,大整贫下中农出身的干部,造成大分裂、大破坏,这种矛盾,发展成为“文革”中两大对抗派系的斗争,由棍棒相加到武斗残杀,矛盾极端激化。1967年12月6日,马楼公社发生了社教下台支书李孝经伙同李广才、李相其杀死社教运动积极分子李西明一家6口人的特大凶杀案及一系列深夜入户暗杀、会场用石头砸死活人等案件。
社教结束后,农村基层干部没人当。一是没人敢当,怕以后挨整;二是除过下台干部和地富反坏右不能当干部外,无可靠人选。此种现象在一些地方持续10年之久。普化公社任家坡27户中只剩下7户没问题,但谁也不愿当干部,只得摊派轮流。大寨公社大队没有一人愿当支书和大队长,公社只好派妇联主任兼任大队支书。厚镇公社16个大队,有10个大队没人当干部。小寨公社小寨村三队社教后,贫协主任项致华主动承担队长、会计、保管三职,因本人不识字,也就不记帐,年终无决分决算。分粮时先按每人一斗、再按每人一升、最后剩下的再按每人一碗分,分完了事。收入的现金口袋一装,需要支出时再从口袋掏出,就这样搞了一年。小寨公社牛角沟四队,22户中只有两户贫农,干部资格人不够,即用3户地富从外队兑换3户贫农来当干部。李后公社贾沟二队,社教时20户,其中18户被整,原任干部全部下台,无人再当干部,1967年选了一名女队长,因经常不能同男社员一起干活,社员只上工不出力,连续3年每人只分七八十斤口粮,劳动日值1角5分钱。地里不打粮,群众心不安。有的倒贩木料换粮,有的变卖家产买高价粮,有的买不起粮食到外地讨饭。人们整天为吃饭问题奔波,谁也无心在田间耕作,这样年复一年,形成恶性大循环。当时在蓝田普遍流传着“户口在蓝田,口粮在泾(阳)、高(陵)、三(原)”的顺口溜。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实行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后,才得到基本解决。
社教中制造了大批冤假错案,为平反“三案”,蓝田在“文革”后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抽调数百名干部和农村积极分子,集中10多年时间,花费近300万元资金,进行落实政策工作,全力挽救社教所造成的严重损失。但蓝田人民在精神上的创伤尚未愈合。

转自 西安地方志办公室网站
http://xadfz.xa.gov.cn/book/1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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