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 丁玲在其表现华北土改的长篇小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载《丁玲文集》第1卷,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中曾浓笔刻画过农民担心“变天”的心理。当时的实际情况确是如此:1946年9月,察哈尔省涿鹿县温泉屯(即小说中暖水屯的原型)土改结束。由于战事紧张,丁玲和工作队匆忙撤离。他们走后不久,温泉屯即被国民党部队占领。直到1948年才重获解放。参阅丁玲:《给曹永明同志的信》,原载《人民画报》1953年11月号,载袁良骏(编):《丁玲研究资料》,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34~137页。
③ “亏良心”一语,引自《土地改革深入阶段的思想领导与宣传鼓动工作》,载太行区党委调查研究办公室(编印):《太行土地改革资料》第3分册(1947年6月),山西省档案馆藏,第244页。类似的例子在土改史料中屡见不鲜。
(25) “权力关系”这一提法借自福柯。凭此范畴,他试图在“生产关系”(马克思主义)、“符号关系”(结构主义)之外开辟出新的重大题域。福柯这一提法蕴含了一种动态的、策略性的关系式权力观。他所谓“权力”指的是在社会行动中生成的往往带有诱导性质的互动关系,其中既有反抗的空间,也有支配的可能。参见Michel Foucault,“The Subject and Power,”(1982) in Paul Rabinow and Nikolas Rose(eds.), The Essential Foucault (EF), NY: The New Press, 2003, pp. 127-144。
(30) 费孝通先生曾将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概括为“教化权力”。它指的是在“社会继替”过程中所发生的“文化强制”,既非横暴权力(发生于社会冲突),又非同意权力(发生于社会合作)。作为“长老统治”,教化权力的能量与文化传统的稳定成正比例。参见费孝通:《乡土中国》,载《费孝通文集》第5卷,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年,第368~372页。本文所谓“教化权力”指的则是在20世纪中国乡土革命过程中生成的现代权力形式。它的核心内涵不是文化传承,而是政治领导。它的基本特征也不是强制,而是引导。此外,与费先生探讨“教化权力”的思路不同,本文不是把“教化权力”理解为规范性的社会结构,而是理解为策略性的行动关系。本文中所探究的“教化权力”,倒是与福柯在西方社会之经验基础上提炼的“牧引权力”(pastoral power)颇有神似之处。所谓“牧引权力”系从古希伯莱一基督教的教牧文化中衍生出来的一种指向个体的权力技术。参见Foucault,“The Subject and Power,”in EF,pp. 131-133;以及“‘Omnes et Singulatim’: Toward a Critique of Political Reason,”(1979) in EF, pp.180-201。借用福柯提出的概念工具,本文将“思想权力”理解为一种“个别化权力”(the individualizing power),这一点在分析“访苦”实践时将会有所讨论。
(38) “扩散性权力技术”这一概念工具借自历史社会学家迈克•曼(Michael Mann)。他在其宏观历史考察中运用了“命令性权力”(authoritative power)与“发散性权力”(diffused power)一对概念。曼氏提出,政治的、军事的权力一般属于前者,而经济的、意识形态的权力一般属于后者。同时,他也认为,最为有效的组织性权力往往是这两种权力类型的结合。参见Mann, The Sources of Social Power, Vol. I,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 pp. 8-10。笔者尝试将这对宏观分析范畴转化为微观分析工具:不妨这样来看,诉苦是命令性权力(革命政党)有意识地推广、运用的一种发散性权力技术。这一口头技术在乡土社会的广泛运用,非常有效地拓展了革命政治的延伸范围。
(49) “自我技术”这一概念工具亦借自福柯。晚期福柯非常关注西方文化中关于自我之实践与阐释的历史演化,并提出与“权力技术”(指向他人)相对应并相联系的“自我技术”(指向自身)概念。所谓“自我技术”,指个体依靠自力或在他人协助下完成一系列特定操作,对自己的身心、思想、举止及存在方式发生影响,从而改造自我,以达致某种诸如幸福、纯洁、智慧、完善或永恒的状态(Foucault, “Technologies of the Self,”[1982]in EF, p. 146)。在人们通过“自我技术”而要达致的终极状态中,福柯没有列举出“觉悟”。不过,这倒无碍于我们将诉苦理解为一种在乡土革命过程中发展出的“自我技术”。
(64) 关于诉苦的动员作用,可参见Elizabeth J. Perry(裴宜理),“Moving the Masses: Emotion Work in the Chinese Revolution,”Mobilization, Vol. 7(2002), No. 2, pp. 1111-128;张鸣:《动员结构与运动模式:华北地区土地改革运动的政治运作(1946—1949)》,载《二十一世纪》(香港)总76期(2003年4月号),第32~4l页;李里峰:《土改中的诉苦:一种民众动员技术的微观分析》,载《南京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第97~109页。
(66) 关于诉苦(以及“忆苦思甜”)在共和国政治中发挥的作用,参见Ann Anagnost(安德训),National Past- Times: Narrative, Representation, and Power in Modern China,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1997, pp. 17-44;关于散落民间的“诉苦”实践,参见方慧容:《“无事件境”与生活世界中的“真实”——西村农民土地改革时期社会生活的记忆》(初为1997年通过的硕士论文),载杨念群(主编):《空间•记忆•社会转型——“新社会史”研究论文精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67~586页。
(72) 这一提法受到葛兰西所谓“有机知识分子”(organic intellectuals)的论述启发。葛兰西并不认为农民具备有机能力,即从内部产生出自己的知识分子。参见Antonio Gramsci,Selections from the Prison Notebooks, trans. and ed. by Quintin Hoare & Geoffrey Nowell Smith, NY: 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1971, P.6。然而,中共则坚信农民大众当中能够产生自己的领袖与教化者。王元寿不是知识分子,但他与普通农民的关系则是真正“有机的”。
(85) 参见庞朴:《郢燕书说——郭店楚简中山三器心旁文字试说》,载《燕京学报》新7期(1999年11月),第145~154页。在郭店楚简现世之前,关于“心”的深入论述一般仅追溯到孟子,参见张岱年:《中国古典哲学概念范畴要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88页;一些学者强调孔、孟在“心”论上的连续,如参Benjamin schwartz(史华慈),The World of Thought in Ancient China,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5。此外,“心术”这一范畴则溯及《管子》、《荀子》,参见张岱年:《中国古典哲学概念范畴要论》,第228~230页。
(86) 中间则经过佛学(特别是禅宗)的浸染。以宋明儒重视的“心法”一词为例:唐代时,“心法”已是佛家性、相两宗都在使用(但内涵则有所不同)的一个重要范畴,见于三藏般若译《大乘本生心地观经》、玄奘译《大乘百法明门论》等汉译典籍。美国汉学家狄百瑞(Wm. Theodore de Bray)在其关于宋元“心学”的研究中提到,“心法”一词兴自宋儒,后为佛家所借鉴(de Bray, Neo- Confucian Orthodoxy and the Learning of the Mind- and- Heart,N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1, p. 70)。此论恐不确切。
(94) 这一进路由法国革命研究的修正学派代表人物孚雷(K4V103.JPG Furet)所开创,并一度成为西方的主流学术范式。其代表作品如Lynn Hunt, Politics, Culture, and Class in the French Revolution, Californi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1984。中国革命研究领域内沿此进路的作品,如John Fitzgerald(费约翰),Awakening China: Politics,Culture, and Class in the Nationalist Revolution,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Henrietta Hanison(沈艾娣),The Making of the Republican Citizen:Political Ceremonies and Symbols in China, 1911-1929,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Brian James Demare(江旷),Turning Bodies and Turning Minds: Land Reform and Chinese Political Culture, 1946-1952, Ph. D. Dissertation, UCLA.2007。
(96) 在这方面,福柯的研究与致思过程给了笔者不少启示。晚期福柯日益注重“两条腿走路”,尝试把微型权力关系分析与思想史梳理结合起来。例如,他曾提出并考察过西方社会中根深蒂固的“牧引权力”(pastoral power)的形成与运作。福柯认为,这种循循善诱的“权力技术”系从基督教的教牧文化中衍生而出。它与希腊罗马以来持续的自我实践(与中国古代的所谓“自牧”或“治己”实践有类似,但差别也很大)中生成的诸“自我技术”相交织,最终演化生成现代西方社会的所谓“政牧”(government)问题。在此基础上,福柯形成了他探索与反思西方现代性实践的核心范畴,即所谓“政牧性”(governmentality)。详参Foucault,“Governmentality,”“‘Omnes et Singulatim’,”“Technologies of the Self,”in EF, pp. 145-169, 180-201, 229-245。本文中关于思想权力的考察曾借助于福柯提出的一些概念工具(如自我技术、个别化权力等)。不过,对笔者而言,福柯与其说是一种去历史性的“理论”来源,不如说是提供了另外的历史经验及解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