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历史,诗人曾经作为普通的一员混迹于芸芸众生。鲁迅的《门外文谈》戏谑地形容过文学源头的“杭育杭育”派。的确,那个时候的诗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魔咒。《毛诗序》云:“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① ——这毋宁说更像是一种日常的抒情表述形式。按照卢卡契的想象,古希腊的史诗诞生于一个同质的世界之中。那个时候,灵魂的轮廓线与物质的轮廓线并没有什么差别,“史诗赋予内部完美的生活总体以形式”。换言之,主体、客体、内部、外部、文学或者现实之间并不存在清晰的界限。表现即是再现。文学的自律、独立以及文学形式的强制性均是后来的事情了。生活的整体和谐破裂之后,生活意义的内在性成为一个问题。这时的文学形式不得不担负起呈现生活内涵的重任 ② 。这是文学形式分离出日常话语的开始,也是分裂的现实赋予文学的职责。的确,康德规定纯粹美仅仅是一种孤芳自赏的形式;审美挣脱了现实关系的各种羁绊,艺术仿佛是现实划出的一个杜绝任何欲念插足的特殊区域。理性、道德和审美分疆而治。然而,至少在现今,马尔库塞式的观念更富于启示:自律的艺术形式不是回避现实,而是打入现实,并且以抗拒现存关系的方式成为现实的“他者”,从而开启另一种可能的维度。所以,现今人们仍然有许多理由证明,文学的存在是因为文学的自律和独立,但是,这种自律和独立包含了尖锐的意义。
如果现代社会的文学丧失了尖锐的意义从而与现实达成和解,甚至销声匿迹,这并不是表明那个古老的同质世界又重新降临。很大程度上可以说,这是文学与意识形态的默契。发达的意识形态是现代社会特征之一。人们不再生活在赤裸的、直观的世界上,而是生活在无数有关世界的解释之中。屈从于意识形态的强大功能,文学不再是一个刺眼的异数;相反,文学与意识形态的各个门类彼此呼应,协同推动一个巨大的观念体系缓缓运转。在阿尔都塞所论述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之中,文学与宗教、教育、家庭、法律、政治、工会、大众传播媒介从属于同一个结构,唇齿相依,荣辱与共 ③ 。相当长的时间里,文学史叙述学被规范为革命话语的一个分支。20世纪40年代之后,“大众”已经成为文学史叙述学之中的一个举足轻重的概念。从民粹主义的传统到大众文学的论争,一系列复杂的理论运作终于使大众成为一个不容置疑的褒义词。因此,“大众”的喜闻乐见是文学的不懈追求,投入“大众”是对一个作家的重大褒奖。这是“文学新方向”的主要内容 ④ 。然而,尽管“大众”这个概念具有特殊的分量,它的涵义仍然闪烁不定。“大众”仅仅表明了庞大的数量而不存在固定的边缘;许多时候,各种群体可以自由地出入,理所当然地分享“大众”的名义。这些群体分别从属相异的文化圈,拥有不同的价值观念体系——文学史必须信赖哪一批大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