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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曙明:广州的夺权模式被中央否定--市公安局的夺权和反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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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6 03:3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叶曙明

    1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的若干规定》,(即"公安六条")。规定指出,公安部门的任务是"加强对敌人的专政,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保障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

    但后来在运动过程中,只要给对方扣上一顶"四类分子"、国民党残渣余孽的帽子,就可以把任何人列入公安六条的打击范围了。因此,公安六条在军管以后镇压造反派,以及1968年彻底瓦解造反派组织时,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省委被夺权时,省公安厅、市公安局也被接管了。1月21日上午,负责接管公安厅权的几个群众组织,包括暨大东方红、誓死保卫毛主席工人造反团等,把主管政法工作的副省长寇庆延抓来,勒令他通知厅、局长晚上开会,然后通过政法系统内部的造反派组织"北京政法公社驻穗联络站",于当晚宣布接管,成立13人监督小组,其中本单位10人。

    市公安局的接管大致相仿,1月21日下午,由武汉三司抓到副局长王丰业,令其将所有当权派集中到省联站,晚上12 时以省联站名义口头宣布接管。局本部的造反派并未参与其事,后经政法公社说明,成立监督小组时,才吸收了四个本单位的组织代表参加。

    林李明曾经说过,对省委、省委办公厅、文革办公室的三个印是夺权,在监督下使用;对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是接管。刘田夫在回忆录中,也把夺权和接管区分开来,但不同的是,他把省人委的夺权也称为接管:"在上海'一月风暴'的影响下,广东省部分'群众组织'组成省革命造反委员会(简称'省革联'),并于1月22日,宣布夺了中共广东省委的'权',省人民政府、省公安厅也先后被'造反派'接管。" 这一细微的区别,也许不为人们所留意。

    按照一般的理解,被外单位人员夺权的,称之为"夺权";被系统内人员夺权的,则称之为"接管"。接管和夺权,其实并无实质的区别,人们也把接管视作事实上的夺权。在林李明的同一次谈话中,他对省公安厅、市公安局也使用了"夺权"这个词。

    问:中央对这次夺权(指省委夺权--笔者注)有没有表态?

    (林李明)答:对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夺权我们告诉军区,军区打电话给中央,周总理打了电话说:革命行动支持,必要时派军队维持秩序。

    公安局的问题,对广州地区的形势,有重大影响,因此有必要弄清当时公安系统内部群众组织之间的关系。

    省公安厅有四个群众组织:一、革命造反总部(简称一总部);二、革命火炬造反联络总部(简称二总部);三、革命造反联合总部(简称三总部, 因内部意见分歧,于2月16日宣告解散);四、劳改局红色造反总部(简称四总部)。前三个总部,在北京政法公社等组织支持下,参加了1月22日的夺权,四总部因成立较迟,没有参加。

    广州市公安局内,也有四个群众组织:一、毛泽东思想一二五造反联合总部(简称一总部),1966年12月30日成立,人数约2000至3000,属反对省革联的组织;二、毛泽东思想红色战斗兵团(简称二总部),1967年1月3日成立,人数约1000,属支持省革联的组织;三、誓死捍卫毛泽东思想红旗联合总部(简称三总部),1967年1月9日成立,人数约800至900,参加了省革联,但军管后宣布退出;四、广州公安战斗兵团总部(简称四总部),1967年1月27日成立,支持省革联;另外还有一个广州公安公社(五总部),2月间成立,支持省革联;广州起义公社(六总部),2月23日成立,反对省革联。但五、六总部人数很少,不起什么作用。

    市公安局被接管后,由九个单位(外单位有北航红旗、哈军工、武汉三司、北京政治公社、中大红旗、广医红旗、珠影东方红等)派出了13人,成立监督小组,其中一总部派了四名代表参加。监督小组选举北京政法学院的学生邹力志为组长。然而,当小组一开始运作时,马上就遇到问题了。由于公安局内部的大多数文件,对外都是保密的,不能让外单位的人看,而监督小组大部分是外单位的人。矛盾就出现了。

    (省军管会的调查材料称)由于盖公安局大印的一些文件,都是关于对敌斗争、国家机密的,没有让外单位的监督小组成员看,外单位的某些监督小组成员就认为这是邹力志"独断专行",从中操纵的结果。于是,在监督小组内部,以邹力志和"一总部"的四名委员为一方,以其他组织的八名成员为一方,发生了矛盾。

    1月23日,一些监督小组成员提出,把一总部代表逐出监督小组,要他们交出大印。1月25日,省革联驻市公安局的监督小组开会时,要求一总部和北京政法公社成员退场,并交出大印。双方正式决裂。据黄意坚说,军代表授意一总部实行反夺权。

    下午,一总部派人到省公安厅与政法系统各群众组织开会研究,决定成立"省政法革命造反委员会",宣布由这个组织接管广州市公安局的一切权力。下午4时,政法革命造反委员会全体代表,齐赴市公安局,宣读了《夺权通令》,要求监督小组离开公安局。这就是震动一时的市公安局"二次夺权"。

    "省革联"代表便认为是"反革命政变",随即调集了数千名不明真相的群众向市公安局冲击,铸成了"一?二五事件"。在这个事件中,有18名干警和群众被殴打、踩挤成重伤送医院。"政法革委会"被"省革联"宣布为"反革命组织",命令立即解散,几千名革命干警被打成"反革命",北京政法学院学生邹力志(共产党员,贫农出身,复员军人)被挂上黑牌、戴上高帽斗争,斗争后又在市公安局院内"游院",还扣押了邹力志和"一总部"负责人黄××、陈××、梁××等人。

    这是引自广州军区的一份关于省革联的材料。当时市内各大造反派组织都闻风而动了。中国科学院中南分院造反总部(简称中造总)--这是1月16日由中科院中南分院下属单位的10个战斗队共400多人组成的造反组织--打电话给下属各单位:"北航红旗被围了!北航红旗是江青同志肯定的,是响当当的造反派!"要求各单位立即派人增援。25日凌晨,包围公安局的群众组织愈聚愈多,包括中造总、省重工业厅革命造反联合总部、省水产厅系统驻穗单位革命造反联络站、中南林学院红卫军等等,共有上万人之多,殴斗之激烈,是广州地区文革以来,在群众组织的冲突中,前所未见的。

    广州军区司令部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迟泽厚在现场,他是最早介入广州地方文革的军队干部之一。后来他绘声绘色地描述:"我去给他们调解,调解不行,两派打起来了。我估计里里外外有万把人吧。一二五总部很多人在里面顶住,关起铁门。外面的就上去攻,人海战术,使劲往里挤、挤、挤。顶到最后像决堤一样,'哗'的就冲开了,一下子冲进去了。就把一二五总部砸垮了。"

    从那以后,一二五总部成了造反派里面的一个"修正组织"。既不是保守派,保守派也不承认它,它自己也不甘成为保守派;可是造反派又不承认它是响当当的造反派。迟泽厚说,"它变成游离于保守派和造反派之间的这么一个组织了。"

    广州军区联合办公室的观察认为:

    1月25日,广州市公安局发生了由"监督小组"内部分裂而引起的二次夺权斗争。"监督小组"中的多数派(包括北航红旗、哈尔滨军工、武汉三司、中大红旗公社、广州医学院红旗大队、珠影东方红等单位),取得这场斗争的表面胜利;少数派(北京政法公社的几名学生和公安局的"革命造反第一总部")被赶出"监督小组",并被宣布为"反革命"。

    这次夺权斗争,非但未使双方的矛盾得到缓和,反而发展得更加复杂和尖锐,而且把"监督小组"以外的许多组织也卷入这一斗争中来。

    在这次事件中,双方都对军队表示不满。两派互相指责对方犯了"路线错误",是"现行反革命",要求军队镇压。对我们力主协商调解的态度,认为是"合稀泥"、"搞折中",甚至说军区是"制造"这次事件的"幕后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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