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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看客:“文革”时爱看解放军枪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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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4 00: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布时间:2013-12-13 11:53 作者:鲍尔吉•原野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 5586次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lsjd/mjls/2013/1213_96987.html

  在1969年到1972年,赤峰街每年冬天都枪毙一批反革命。多的时候十多车,少的时候一车。如果被枪毙的人只有一车,开大会的群众不积极。枪毙的人越多,与会人越兴奋,应了那句名言——革命是群众盛大的节日。

  拉犯人的车全是军队的草绿色解放牌卡车。车的前部顶端凸出“解放”两个字,毛的草书。车厢是齐腰高的木头拦板,里面放两排长椅子,让犯人头朝车外跪着,臂缚五花大绑。犯人脖子上挂牌子。有的牌子是铸铁刷白漆,用八号铅丝或细铁丝挂犯人脖子上。我看过一个反革命把脖子伸得老长,必是细铁丝勒进了肉里。他闭眼,咬紧牙关。那表情就是盼着早点被枪毙而少遭罪。公判大会的时间大都很长,两三个小时,加上游街时间,半天左右才拉到刑场。

  军车的椅子一排跪三个犯人,两排六个。车头站一个人——大反革命。他头发被两个战士向上薅起,露出脸。那时候不给犯人剃光头,否则没头发薅。跪在两厢的小反革命比站车头的便宜,可以垂下头,不被熟人看出是谁。我现在想,那些被枪毙的反革命盼望的是不挂写姓名的牌子,不被薅起头发,早点被枪毙,免得他的家人受打骂欺凌,一辈子抬不起头来。反革命的家属想迁移外地决无可能的,没有介绍信,不卖车票,也不会有任何一个地方收留他们。

  押犯人并执行枪毙命令的都是解放军士兵,我在赤峰看到的枪毙事件皆如此。其实宣判——没有审判,只有宣判——死刑的人也是军人,法院和公安局早砸烂了,掌管法律的机构叫人民保卫组,是革命委员会下设的办事机构。当中央宣布对内蒙古实行军管之后,革委会包括人保组的主要成员都是军人,来自北京军区。在我的印象中,那些年没有徒刑,枪毙布告上除军代表的名字外,其余全用毛笔蘸红墨水打×,这是被枪毙的书法标志。几年后,恢复了法院,布告出现不打×的人名,有徒刑了。

  公判大会在红旗剧场外的广场举行,剧场现在改成演出黄色二人转的小剧场和卖女人内衣的商厦。广场大,盛两三千人,真是人山人海。人们不为听宣判,只为看怎么枪毙人。参加者有学生、工人和机关干部,列队站立。拉犯人的军用卡车停在台阶下,台阶上——剧场入门的地方是主席台——摆着学生木制课桌,坐一排戴红领章、红帽徽的军人。这三块红代表最高权力,生杀予夺均无不可,缝在绿棉布罩衣上。台上还有穿军罩衣、左臂带“红卫兵”袖标的红代会代表,有男有女,十七、八岁。袖标上“红卫兵”这三个字均为毛的草书,卫字繁体。这几个字用黄漆喷在红布上,戴久了,黄漆裂纹,但不掉颜色。

  念判决书的时间很长,多数人为等待看枪毙人,也只能耐心听。每个犯人的判决书内容都差不多,其实都一样。没有犯罪情节、时间和手段,罪名一律是“恶毒攻击毛主席、攻击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宣判书念到二十分钟左右,就有红卫兵(都是女的)以凌厉的声音喊口号,听者抬臂呼应。女口号手的声音不知是喇叭的原因还是她用了特殊的发声方法,入耳裂人心魄。口号约为:

  1、敌人不投降,就叫他灭亡!

  2、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

  3、打倒帝、修、反!

  攒底的两句是赞语:4、毛主席万岁!5、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胜利万岁!

  前面说过,主席台响起口号,台下的人必须口齿清晰跟着喊。假如——真有这样的事发生——喊错了,把“打倒”与“万岁”颠倒,那就是一个标准的“现行反革命”,立刻被揪到枪毙犯人的车上跪绑。本次枪毙不一定有他,下一回肯定跑不了。有一年公判大会上,一人喊出了“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胜利灭亡”,左右人听到,他被反剪胳膊拧到台上犯人车上。到了车上,他已吓昏了。劳动解放军战士一直薅他头发,露其脸面。台下喊:“装死!”往他脸上扔石头,这人没反应。周围拟被枪毙的人还有反应,转眼珠看这个新鲜的同伙。后来,有人说他吓没气了。

  喊口号的女红卫兵坐在解放车的驾驶楼里。此车无犯人,车头挂彩画,穿绿军装的毛泽东满面红光地站在比例显然缩小了的红旗的海洋里,下面的大字是“宣传车”。那时候,无数人向这位喊口号的女红卫兵投去崇拜的目光。她像女神——带犀利目光的女神——那样目视前方,不屑迎接委琐人等送上的敬佩眼神。她这种念口号的行腔吐字方法,好多年没听到了。这是什么方法呢?我曾想了很久,找到门道。该腔调源自京剧的剁板:敌——人,不投降,就、让、他灭亡。李默然念台词就这口风,但浑厚。字与字,隔三岔五都有REST(意大利文,休止符)。

  宣判结束,广场人群像潮水一样闪过一条道,让军车过。工人、干部和中学生围车细观这帮将要吃枪子的人们,我这个年龄、在小学混的乌合之众是军车最忠实的追随者,跟着车走。军车从红旗广场往北拐,路过五道街口、四道街和三道街,在头道街拐弯,过北大桥,奔北沙坨子。反革命分子全在北沙坨子被枪毙。

  车开得很慢,我们看到犯人有人穿单衣(麻绳露在外面),有人穿棉衣(绳勒进去了)。他们脸上并没有害怕的表情。他们没表情,像死人一样。我记得有一个犯人脸很白,像洗过。他耳朵眼和鼻孔里有黑色的血渍。我胆小,跟车走靠不到跟前。听家属院的小孩——红子、小瑞、二民、徐四、木兔子等人说,他们看到了犯人的嘴被二胡尼龙弦勒着,使之发不出声。还有人说,所有犯人下巴都被摘掉了,淌哈喇子。摘下巴是防止他们作“覆灭前的猖獗一跳”,喊反动口号。他们所喊的最反动的口号都是“毛主席万岁”,这等于讽刺了无产阶级专政。我们院的小孩说还看到过一个场景:车开到二道街时,一个年轻的犯人突然抬头看四周,旁若无人。解放军战士抡起枪托把他脑袋砸下去。我们院的小孩说把他脑袋打掉了,轱辘到车下面,这显然是胡说。枪托的用处,我在刑场上看过。车到了刑场,五花大绑的犯人自己下不了车,有的是被踹下去的,有的是被解放军士兵用枪托拍下去,让他们从车厢头朝下滚落。枪托是卸车的工具。

  我们个小,看不到枪毙的情形。有几个人抗马战看见了,说上刺刀的步枪直接顶着犯人后脑勺,一开枪,“啪”,半边脑袋没了,露出白花花的脑浆子,这叫“炸子”,专门为枪毙犯人生产的。

  家属院的红子看过这场景,他从不说。别人一提“枪毙”俩字,他就哇哇呕吐。

  我小时候的赤峰市又叫哈达街,只有两三万人口,是昭乌达盟公署的所在地。两三万人口,怎么能抓到那么多反革命呢?我一直想这个事,没明白。我没看过当年的案卷——有没有案卷都不一定——不知道反革命是怎样漏网的。

  现在回想,文革刚开始,人们最有兴趣就是发现反动标语(反标)。有人说长篇小说《欧阳海之歌》的封面对着阳光可发现草书写的“打倒×××”,这是领袖的名字。我现在也不敢把这名字跟“打倒”写在一起。《欧阳海之歌》的封面我看了无数遍,没发现这几个字。那时我已认识了二十来个字。有人又在田字格本封面的花朵里找反标,说找到了。那时老听到有反标,在公共厕所里,在一块石头的背面。我和伙伴们养成了习惯,到各处找反标。比如,坐在公园的石椅上,低头看石椅背面有没有反标。有的红卫兵把已经抓起来的走资派的棉被和棉袄撕开,看里面有没有一块卷烟纸,上面写反标。还有,把街上的标语揭下来,看反面的字是否构成反标。这不是无稽之谈,是有稽之谈。如果发现了,反标的所有人和书写人就是押往北沙坨子的被枪毙者。还有一些反革命分子是用带领袖照片的报纸入厕,有许多人去厕所检查这件事。一个人刚出厕所,就有人进去检查厕纸,证据确凿,就是反革命。有人把报纸坐在屁股底下,如报纸上有领袖像,也是反革命,但到不了被枪毙的程度。还有一些被枪毙的人是知识分子,他们在日记里写过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的言论,日记被揭发后被捕。这是被枪毙者的多数。当年在赤峰被枪毙的人中有不少南方人。南方人对我们这个地方来讲,意味着知识分子和右派,否则没有南方人来到此地。如今南方人到赤峰的很多,崩爆米花的、卖眼镜的,当年没有。

  我在赤峰二中念书时,大约在1973年,学校开过一次批斗现行反革命的大会。学生有两千多人,反革命只有一个,女的,记得她叫王巧云(或王巧瑜),戴眼镜,留着毛泽东文革译员王海容那种齐耳短发。夏天,她穿长袖白衫,衣领和袖口的扣都系着,没缚绑。批斗间,她突然高喊“毛主席万岁!“工宣队员捡起一块砖头砸她脸上。她竟然不跌倒,还喊。工人师傅四、五个人跑过去,用砖砸她嘴,拧胳膊。她还扬着头,脸和牙上沾血,还喊,这是顽抗到底的表现。一个军人有办法,踹她膝盖后面,王巧云“啪”跪地下,脸被死死按进土里,喊不出了。我站前排,看得清清楚楚。老师说她反革命的行为是反对林彪,这已够枪毙了。后来王巧云被枪毙,她当时在赤峰很有名,因为是女的。她好像是赤峰发电厂的技术员。

  有一个反革命的罪行,是他在会上说“万岁”的说法不符合自然规律。还有一个人说,“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这段著名的语录不符合马列主义。这两个人都被枪毙。

  我小时候常去军分区跟一个副司令的儿子玩。上他们家(平房)房顶呆着。一次看战士整队到篮球场,坐地下。三人走过来,前面那个低着头,一个干部从兜里掏纸念什么,两人上前扯掉前面那人领章帽徽,掏绳子绑走了。他一定也是反革命。部队比地方宽大,一般的反革命开除军籍回老家种地就算惩戒了,不一定被枪毙。

  留在现在记忆中的戒惧还有,人不能在兜里随便揣纸,也不能随便写字,几乎没有人记日记。有人记歌功颂德的日记是放箱子上让人看的。我爸在报社当编辑,后来作为黑帮到车间劳动。他见到报纸就害怕,虽然他没当拣字工人,但觉得字太可怕了,弄不好就出一条反标。

  其他的反革命还有偷听敌台的人。其中大部分人是听英语广播(知识分子,他们借此学英语),被人告发而成为反革命。也有为刘少奇、彭德怀喊冤叫屈的人。他们跟用带领袖像入厕的人比,罪行更真切确凿。因此,赤峰枪毙那么多反革命并不奇怪了。“文革”不仅仅是老一辈革命家及其遗孀遭受迫害的高层权力斗争,还有许多人稀里糊涂就没命了。

  附录一:什么是反革命罪?

  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王奇生在所著《革命与反革命:社会文化视野下的民国政治》一书(社会科学文摘出版社2010年1月)中说:

  反革命一词,源自苏俄布尔什维克的谴责性词语,五四运动之后才出现在中国人的言说中。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及第一次国共合作以后大量宣传使用,1926年7月,北伐军攻武昌城四十天而下,城内居民饿死二十万人,南军损失惨重。武昌守军将领陈嘉漠、刘玉春被活捉,对其如何处治成为全国舆论的焦点。1927年2月10日,武汉国民政府司法部为回应民众要求公审陈嘉漠、刘玉春的愿望,专门制定《反革命罪条例》获得通过,意味着中国历史上首次立法将“反革命”变为严厉的刑事罪名。鉴于武汉国民政府由国共两党联合执掌,因而可以说,“反革命罪”的出台是国共两党共同推出的。

  随着国共斗争和国民党内部分化的加剧,“反革命”成为对立各方互相攻讦的武器。在《反革命罪条例》出台前夕,名为国民党“党报”,实由中共掌控的《汉口民国日报》发表一篇文章——《甚么是反革命》,列举三十二项“反革命”行为。不久,作者再次增补,总计多达五十三项。除助长军阀、勾结帝国主义、破坏工农运动等正宗“反革命”行为外,还包括委曲求全、好逸恶劳、行动暧昧、骄傲自信、感情冲动、赌博嫖娼、不交党费、意志不坚、宗族抱团、不开会议等等均属“反革命罪”。

国共分家后,南京国民政府始称《暂行反革命治罪法》(1928),后易名《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1931),镇压对象为共产党、青年党和党内外异己分子。中共方面,惩治反革命的条例在中华苏维埃政权及肃反活动中大行其道,殃及党内同志。1949年中共执掌全国政权后,“反革命”既是一项打击和处治最严厉的法律罪名,又是一项最随意、最泛滥、最令人恐惧的政治污名。难以数计的中国人被虚虚实实、真真假假地笼罩乃至葬身于这一罪名之下。至1997年,整整沿用了七十年之久的“反革命罪”正式更名为“危害国家安全罪”。两年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反革命”一词彻底从宪法中剔除。

来源: 网易博客 | 来源日期:2013-12-12 | 责任编辑:张白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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