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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敬兰:关于卞仲耘案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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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3 12:4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卞仲耘案的凶手

冯敬兰


◇ 答复匿名留言

    最近在我的博克上出现了留言,主要的观点是“宋彬彬没有打人”。这与我为
校庆写的三篇文章并没有冲突,我在文章中甚至引用了陶洛诵2007年的文章,
来证明宋在场却没有动手。

    但是作为文革的过来人都有起码的理解力,那就是8·18那张照片是什么符
号意义,它在2007年正面摆出,意味着对文革惨祸的遗忘和无知。所以在校庆
当天,就并非只有我一人对学校抗议。

    我对宋的愤慨在于,她既然参与校庆的评选,完全可以表明她对文革的态度,
以及对8·18以及红卫兵暴力的态度。比如,她可以在那张照片下加注释:“这
是当年我曾引以为荣的照片,今天看起来,它联系着无辜人民的伤亡和国家的动乱
,我没有思考,没有拒绝,如今深以为耻。”而且,卞仲耘一案对直接凶手只有家
属在苦苦追寻,到目前还没有宋这样身份的人提供证言给予支持和帮助。她作为当
时签字的七人之首,完全有义务提供历史的见证。而且学校里被打死的还有玉华台
的小服务员,41年了,谁对这件事情说过话?她才19岁,她在化学实验室死时
是什么情景?她叫什么?还有闻佳,她关押在学校的时候谁是看守?谁把她送出去
的?知道细节的应当是当年的红卫兵,为什么至今没有人说?

    最使我痛苦的是,宋居然提供了她与她母亲的合影让校方展示,在她想到她母
亲安乐的晚年时,为什么不想到卞仲耘也是一位母亲?!她可以在这张照片下说明
:“卞仲耘如果活着,和我母亲一样年岁,但是她死于我以为是革命的暴政,死于
我们这些受鼓惑的少年法西斯,我为此愧疚。”宋对文革的残酷和卞仲耘之死是不
以为然的,对红卫兵做的事情也不知道有一份责任。在她张扬自己参加评选的时候
,我说她无耻,并不为过。

    我对学校的谴责是,他们没有很好地研究本校的历史,他们也没有良知和道德
勇气,如果他们配教育工作者的称号,在90年校庆的时候,他们完全可以为卞仲
耘、胡秀正、周学敏等人安排一个小小的仪式,表示纪念。他们完全可以对学生进
行深刻有效的人文教育。但是他们没有,王晶尧把信放在卞的像前,他们至今连一
个电话慰问都吝惜。他们怎么看待普通人的生命?!他们仍然仰视权威。他们以宋
彬彬为荣,说明什么?寡廉鲜耻。

    以上是我对我观点的重申。

◇ 为什么不说出卞仲耘案凶手的名字?

    拉拉杂杂写了几篇实验中学文革中的人和事,招来疯狂谩骂很意外,没想到以
正统文革专家自居的人们,居然不允许有不同声音,况且这声音是对他们做的事情
的补充或修正。我是不怕骂的,文革中对我的侮辱和批斗,架势和这次大同小异。
我有免疫力却没有欲望,对我的攻击完全是白费力了。

    不过,有些网友,特别是开博一年来经常浏览我文章的网友,已经成为真正的
朋友,我注意到你们的提问:既然争议双方都知道打死校长的人,为什么不说出她
们的名字?叶维丽在她的调查文章中没有提,实际她是知道的;高一校友王有琴在
写校长之死的文章中,也仅仅提到高一部分学生,她也不肯指出名字。我相信王有
琴在调查过程中或许受过恐吓,因为正是她所在的那班部分学生干的。批斗校领导
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全程目击者,也有许多“片断”场面的目击者,她们至今还记
得谁打了校长,谁最凶狠。但是,谁也不会公开说出那些名字。

    为什么?

    我先讲一个与此无关的故事。前不久,我的一个好友和我谈到校长之死的争论
时,讲了自己的亲身经历。文革时朋友正读高一,班里一个产业工人的女儿,平时
不起眼,突然成为斗争老师殴打同学的急先锋,她在对女班主任毒打之后,把一壶
开水浇到了老师的下身。严重烫伤、感染、溃烂,在66年夏天给老师带来了巨大
痛苦,并造成严重残疾。文革结束后,朋友所在的部门接到一封检举信,告发的正
是那个女生。朋友把信锁在抽屉里,内心挣扎了许久,终于决定不转给她的单位。
朋友说,如果我把信转过去,她的一生可能因此就毁掉,这将造成我终生的不安。
老师既然没有告发她,就应该给她反省的机会和时间。现在,那个女生已经退休,
她也是老师,工作干得不错。朋友说,我认为我做得对。

    朋友的故事让我沉思很久。

    2006年某天,北京有对17岁的双胞胎兄弟和各自女友,在夜晚出去找乐
,在南新华街公交车站遇到一个避雨的中年妇女,他们把她挟持到一处拆迁房里,
轮流殴打、百般折磨,一直到奄奄一息,还抢走了她的手机、钱包。那个妇女死在
现场。两天后,他们如法炮制,又拦截了一个捡垃圾的老妇,把她打伤。四人以“
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被起诉,前不久,北京市司法机关对双胞胎的哥哥判以无期
徒刑,弟弟14年。

    这个案件与文革中校长之死有相似之处,一是年龄都在17岁左右,二是故意
伤害,致人之死,三是手段残忍。文革后,卞校长家属曾经起诉高一部分学生致校
长死亡的背后怂恿者,一位教员的妻子,法院没有判处。卞校长家属同样不能指认
具体学生,一直期待的是她们能够登门有所表示。

    法律不能解决的事件,舆论的审判又能怎样?

    回头去看当年的她们,我同意叶维丽的看法,是表演革命。一是真的对“黑帮
校领导”非常愤恨,二是要表现自己最革命,三是青春期的逆反和躁动遇到了文革
这个特殊的发泄口,四是心里扭曲,有虐待狂倾向。……

    我相信那个班在发生了这个可怕的事件后,自己也受到了深刻的内伤。在实验
中学图书馆的网站,点击“校友录”进去,在高中20个班级里,唯有高一某班至
今无一人注册。据说,校庆时也看不到这个班学生的身影。

    她们当时只有17岁左右,表现常常自相矛盾,是这个年龄的特点。被目击者
确认的某某,在8月5日斗争校领导时,校领导甲留下了她蛮横暴力的印象,后来
写在文章里,而校领导乙却感谢她当天救了自己,免遭皮肉之苦。另一女生某某,
有人看见她打了校领导,可是1968年初,因为反对中央文革反对江青,她在学
校屡次被斗争,我亲眼看到她的胳膊被架到背后,头被深按下去,她不停地挣扎和
反抗,白皙的脸庞挣得通红。听说这个美丽的女孩后来精神错乱。在文革那样广泛
的动乱中,伤害别人和自己被迫害的事发生在一个人身上,不知有多少?

    不说出她们的名字,也许源于众多的理由。

    我之所以写了《请放开宋彬彬》,就是本着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原则,撇清
宋彬彬身上的口水,给她面对自己的空间。不说出高一那些学生的名字,不等于就
可以嫁祸于宋彬彬。这不是记忆的差错,而是有意诬陷。特别是在国外做文革调查
,更应该慎重负责。宋彬彬因为8·18,受到国内外瞩目,把校长之死的责任强
加在她头上,一来取悦了西方文革研究者,二来客观上掩护了那些参与暴力的同学
,这样的做法,害了宋彬彬,也害了那些同学。责任是不能转嫁的,上帝的归上帝
,恺撒的归恺撒。忏悔、道歉是个人的精神解脱,谁也代替不了,谁也强迫不了。

    昨天,我看到博客跟贴对我的谩骂,一个说我是学校的耻上加耻,另一个说我
忘了生父是怎样死的,所以是耻。说这话的人,也许是与我持不同见解的朋友或熟
人,对我的身世有所了解;也许是看过我文章的对手,自以为得到了攻击我的炮弹
。没错,我的父亲在运动中自杀,因而让我在不足六岁就结束了童年。我认为那是
时代的错误,难道我要满腔仇恨地度过一生,逮着谁咬谁吗?再说,我的话题是实
验中学的文革,就事论事,有必要把矛头指向别处吗?没错,我在文革中与红卫兵
毫无干系,而且被批斗,因此就要不分青红皂白地视“红卫兵”都有罪、都是杀人
狂吗?起初我被攻击“为红卫兵翻案”“为文革翻案”,后来对我有所了解后,就
嘲笑我是“小可怜”、“小市民”、“想巴结贵族子弟出名”、“糊涂”、“被收
买”等等。请问:小可怜就没资格说大问题吗?小市民就不能反思文革吗?这种血
统论的旧调重唱,令人惊骇之处在于,文革的遗毒已经成为某些人肌体的遗传物质
,成为内分泌,殃及几代真的说不定啊!

    假如我17岁时曾相信过那些蛊惑人心的舆论,如今我已57岁,再跟着人云
亦云,不仅荒唐可笑而且违背社会的良知。我已退出职场,按月领退休金,做家庭
妇女。写作是我的爱好,发表文章,阐述观点,抒发情怀,是我的自由。因为有了
博客,我连在报刊上发表都已经不在意,不需要名气,不指望稿酬,真正做到了无
功利写作,现在是我从事文学写作25年来感觉最好的时期。你说我被政府收买,
看见政府给我功名利禄之一种了?

    关于这个话题,到此为止。


摘自冯敬兰博客
http://www.cnd.org/CR/ZK10/cr584.g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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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3 12: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冯敬兰女士不惜造谣来为叶维丽拉垫背的

赛昆仑


    冯敬兰女士在一篇网文中说:“既然争议双方都知道打死校长的人,为什么不
说出她们的名字?叶维丽在她的调查文章中没有提,实际她是知道的;高一校友王
有琴在写校长之死的文章中,也仅仅提到高一部分学生,她也不肯指出名字。”

    王友琴说,她只看到学生把五个学校的领导,从厕所揪到了操场并把墨汁倒在
他们身上,再把黑帮们押回去劳改,“我站累了,或许是因为对一种自己不能参与
的恐怖行为也难保持长久的兴趣,就回宿舍去了。以后的情况我没看到。”--没
看见打人。

    冯文也没有断定王友琴知道打人者的姓名,却为了给叶维丽找个“伴”,把“
不肯指出名字”的帽子扣在王友琴头上。这是造谣的一种方式。

    王本人没有看到打人。所以,即使她知道打人者姓名,也是道听途说。如果公
布打人者姓名,还必须把提供情况者的姓名也公布才有说服力。

    但叶维丽等人则不同,她们以目击者的身份为宋辩护。事实上,并没有人说宋
在那天直接参与或直接命令打人,只是说她对卞案负领导责任,并对殴打林莽先生
负直接责任。

    宋彬彬、叶维丽和冯敬兰的其他不实言论还有很多,下面列三条:

    第一条,资料表明,当年宋要武女士曾署名发表了多份文件,如支持湖北省委
的信件。虽然如今的宋彬彬说“宋要武”的名字是光明日报强加给她的,但历史会
留下痕迹。

    第二条,王容芬女士有文章,说林莽先生被男生打。冯敬兰女士却根据196
8年后才有男生入校,作为林莽的话有误的证据之一。但王友琴的文章表明,19
66年曾有一大群外校男生进入女附中打人。

    第三条,胡志涛说“工作组不在了,没人管了”。叶维丽以此作为“没有‘权
力当局’”的根据。很显然,胡的意思是:“没有上级管这群由学生组成的红暴‘
权力当局’”。

    第四条,叶维丽为宋辩护,说宋只是副主席。但主席刘进和副主席宋彬彬哪个
有权势有地位是不言自明的。林立果当年虽然只是作战部副部长,但林副部长在空
军可以“指挥一切”,部长鲁珉能比?著名演员冯远征说过衙内们的规矩:“谁爸
爸官大,谁就是孩子王,谁爸爸官小,谁就是跟屁虫”。

http://www.cnd.org/CR/ZK10/cr584.g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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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3 12:44: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回忆

陶洛诵


    我在1964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女子中学高中部。我的初中是在北京女
十二中读过的。女十二中在1949年以前是个教会学校,名叫贝满女子中学。

    师大女附中在北京名气响亮,我看中它的原因是升学率百分之九十九。我们高
一(四)班全部都是从外校考入的尖子学生,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个个争强好胜。

    但整个校园里弥漫着一股潜藏的等级观念,有人喜欢有人愁。这个学校里太多
了,毕业的毛泽东的女儿,林彪的女儿不算,我在校时有刘少奇的女儿刘亭亭,邓
小平的女儿邓榕,部长的女儿大把抓。

    我们班没有太大的干部女儿。文革时,我的同桌高滨滨突然被围斗,我才知道
她是自杀了的“东北王”高岗的女儿。在高二(四)班,她应该算是最大的,尽管
已经失势。

    从一九六四年毛泽东喊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落实到女附中是“社会
主义教育运动”。文革前,政治空气就远比学习气氛浓烈。

    共产党撕破面纱露出狰狞面目,于我而言是一九六六年八月一日。那一天,我
们这些在邢台军训的学生突然被召回,一进学校,许多人目瞪口呆。“老子英雄儿
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白纸黑字的对联贴在宿舍楼门口。还有“打倒黑五类子
弟!”“打倒资产阶级狗崽子!”等等。原来在我们参加军训的十天里,形势大变
。反工作组的学生已经成为英雄。学生按出身血统分为三、六、九等,什么红卫兵
、红外围、黑五类子弟等等。红卫兵的出身必须是革命干部、革命军人、工人、贫
农、下中农才行。

    几天以后,8月5号,我亲眼看到,在学校里,三个校长,两个主任一字排开
跪在操场的高台上。红卫兵勒令他们说:“我是黑帮,我是牛鬼蛇神。”有几个女
学生提着棍子不时打他们。校长卞仲耘当晚死去。红卫兵头目第二天在学校的大喇
叭里恐吓:“任何人不许往外说,谁说出去谁负责。”

    文革前学校学生里有些人入了党,后来改名为宋要武的宋彬彬就是党员。她爸
爸是宋任穷,是东北局书记,总管东北三省。校领导和老师对家庭有势力的孩子另
眼相看。文革初期,我们学校由邓榕传达她爸爸邓小平的指示,我看见白老师(共
青团负责人)与邓榕并肩而行,邓榕滔滔地说着什么,白老师谦恭的态度就好同对
待首长一样。

    宋彬彬是红卫兵的头头之一。8月5号卞仲耘、胡志涛、刘致平校长和梅树民
、汪玉冰主任跪在操场高台上被打的时候,宋彬彬正好站在我身后。我听到她说:
“煞煞他们的威风也好。”我们学校是“红八月”打人风的始作俑者。不久后,八
一八,宋彬彬在天安门上受到毛主席的接见,她给毛主席戴上了红卫兵袖章。当时
我是在电视上看的实况转播。毛主席跟她说“要武嘛”。宋彬彬改名为“宋要武”
。她后来去了美国。她对8月5号发生的毒打和打死人,至今还没有表示过道歉。

    一场名叫“文化大革命”的暴动从这一天开始。我的另一个生活也从这时开始


2007年6月8日寄自澳洲

http://www.cnd.org/CR/ZK10/cr584.g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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