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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9 08: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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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巩固问题上进行的第三次斗争——三年经济严重困难时期,是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探索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还是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
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中国出现了严重经济困难的局面。在严重的经济困难面前,通过调查研究,党内出现了两种克服困难的方法:一种是以毛泽东为代表,主张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贯彻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措施,探索和当时农村生产力相适应的人民公社体制,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另一种是以刘少奇、陈云等人为代表,主张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以此作为克服困难,恢复农业生产的方法。这种主张一度获得了中央政治局多数常委的支持和赞同。这实际上不仅否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而且也否定了农业合作化的成果。两种主张出现了尖锐的对立。最后是由于毛泽东进行了大量的说服工作,又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才在一九六二年的中央北戴河会议及随后召开的八届十中全会上以反对“三风”为标志,终于拨正了方向,维护了农业合作化的成果,坚持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
1、经济严重困难局面的出现。
庐山会议中断了纠“左”进程,在反右倾运动的影响下,又鼓起了新的跃进浪潮,进行了大办工业、大办水利、大办交通、大办养猪、大办教育等一系列活动,使当时的经济形势又趋紧张。
一九六0年一月,上海会议批准了国家计委《关于一九六0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提出今后三年和八年的设想。会议认为,一九六0年还将是一个大跃进年,可能比一九五九年形势更好;确定一九六0年钢产量为一千八百四十万吨,粮食产量为六千亿斤。八年的总目标是,基本实现四个现代化,建立起完整的工业体系,同时要基本上完成集体所有制到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过渡。会议还要求本年内大办公共食堂,试办和推广城市人民公社。
上海一月会议,是在继续大跃进的浓厚气氛中召开的,对形势的估计和指标的确定都不切实际。会后,全国又开始大办县社工业,大办水利,大办食堂,大办养猪场等,一些原来确定减缩的基本建设项目重新上马,高指标、浮标风、命令风和“共产风”又严重地泛滥起来。这段时期,一九五九年冬与一九六0年春,是经济工作中“左”倾蛮干最厉害的一段时期。[214]
这个时候,毛泽东仍然对一平二调和“共产风”问题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不论在讲话中,还是在为中央起草的文件里,对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的一平二调和“共产风”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要求各地切实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他也提出了农业要因地制宜,综合发展的重要思想。
一九六0年三月下旬,毛泽东在天津召开了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通称天津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提出了要与会高级干部讨论的十七个问题。其中在第四个问题中,就提出了“农村人民公社的五个问题。相当严重。一平二调,不守纪律,根本不问县委,自己就平、调。县委也不管,省委更不管。”第五个问题是“农业问题。主要是粮食问题。十二个字(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是一个农业布局,有计划地进行。这是农业,还有林、牧、副、渔。种植业同畜牧业要并重。”
三月二十五日,毛泽东听取汇报。汇报到人民公社的五个问题时,毛泽东再次强调指出:这个问题很值得注意,虽然一平二调和盖礼堂之类并不是很多,但是跃跃欲试的不少。他说:“敢想、敢说、敢做,一定是同不敢想、不敢说、不敢做相对立的。如果什么都敢想、敢说、敢做,那就是不行的。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现在,敢想、敢说、敢做,没有范围了,那就是绝对的了,就不是辩证的了。”毛泽东在一九五八年提出“解放思想、破除迷信”,“敢想、敢说、敢做”的口号后,出了很多乱子。为此,他曾提出,破除迷信不能把科学也破除了。而对于“敢想、敢说、敢做”这个口号,从总体上作出这样的限制,在“敢”与“不敢”之间划个界限。
在汇报到农业问题时,毛泽东说:“有些地方不能搞粮。比如王任重同志告诉我,他们那个通山县,本来只有小部分地方种粮食,大部分地方的主业是林业,但是因为搞粮食成风,林业就不搞了,统统去搞粮食了。有些地方是搞渔业的,鱼也不打了,就搞粮食了,结果城里人没有鱼吃。这就破坏了社会原有的经济秩序。今年我们就要鉴于那个情况,不要搞得天下大乱。[215]
一九六0年三月下旬,毛泽东收到山东省六级干部会议秘书处编印的《会议情况》,这个材料反映一些县、社仍然存在着急于过渡和“一平二调”现象,存在着严重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问题。
三月二十三日,毛泽东将这个材料转发各地党委,并起草了《坚决制止重刮“共产风”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党内指示。他在指示中写道:“在一些县、社中,去年三月郑州决议忘记了,去年四月上海会议十八个问题的规定也忘记了,‘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又都刮起来了。一些公社工作人员很狂妄,毫无纪律观点,敢于不得上级批准,一平二调。另外还有三风: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又在发作,危害人民。什么叫做价值法则,等价交换,他们全不理会。所有以上这些,都是公社一级干的。范围多大,不很大,也不很小。是否有十分之一的社这样胡闹,要查清楚。中央相信,大多数公社是谨慎、公正、守纪律的,胡闹的只是少数。这个少数公社的所有工作人员,也不都是胡闹的,胡闹的只是其中一部分。对于这些人,应当分别情况,适当处理。教育为主,惩办为辅。对于那些最胡闹的,坚决撤掉,换上新人。平调方面的处理,一定要算帐,全部退还,不许不退。对于大贪污犯,一定要法办。一些县委为什么没有注意这些问题呢?他们严重地丧失了职守,以后务要注意改正。对于少数县委实在不行的,也要坚决撤掉,换上新人。”“对于犯错误而不严重,自己又愿意改正的同志,应当采用教育方法,帮助他们改正错误,照样做工作。我们主张坚决撤掉或法办的,是指那些错误极严重、民愤极大的人们。在工作能力上实在不行、无法维持下去的人们,也必须坚决撤换。”[216]
我们看到,毛泽东从山东报来的材料中发现有些县、社竟然无视中央自郑州会议以来制定的纠“左”措施,又刮起了“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进行一平二调,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也发展起来,因而要求省市区委要查清楚到底有多少公社在犯这样的错误,对于犯错误的公社也要分别情况,将胡闹的工作人员与守纪的工作人员区分开来,对胡闹的工作人员要以教育为主,惩办为辅,实在不行的坚决撤掉。毛泽东起草的这个党内指示,后来实际上没有在各地得到贯彻执行,这样郑州会议制定的纠“左”措施仍然是留于形式,难以化为全党的实际行动。
由此看来,毛泽东不论在讲话中,还是在起草的文件中虽然都讲到了要发展农业,反对一平二调,堵住“共产风”,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引起各级党委的注意,没有能够在全国各地真正贯彻执行。
由于毛泽东制定的这些方针政策没有在各地被贯彻执行,自郑州会议、武昌会议开始的纠“左”过程又被庐山会议中断,这样随着全党反右倾斗争的开展,从上到下,大讲一九六0年要持续大跃进,生产指标越提越高,工业规模扩大过快,基本建设项目上得过多,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需要提供的商品粮数量猛增,粮食征购任务一再加码,仍不能满足需要,农村和城市的缺粮状况日益严重。这些问题在一九六0年春其实已开始暴露,到四五月间局势已很紧张。计划完成的情况也很不好。这些问题是一步一步积累起来的,最初还被一些假象掩盖着,一旦发现问题严重,而且是大面积的问题,事情已很难办。到四月开人代会的时候,上海告急,纱厂停工,因为已经没有棉花可以供应了,这是新中国成立十年来所没有过的,也是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在年初没有料到的。 [217]
一九六0年已经过去半年了。这半年来,和原来的预期相反,生产计划完成得很不好。从四月以来,工业生产不断下降,农村中的“五风”和急于过渡的情况,虽有中央明文制止,但由于对问题的严重性估计不足,缺乏切实有力的具体措施,因而没有多少成效,加上一些地方严重干旱,粮食形势非常紧张。这是摆在毛泽东和中共中央面前十分紧迫而急需解决的问题。[218]
到了一九六0年十月,“共产风”和其他几股歪风,对农村生产关系和农村生产力,对农村经济以及人民正常生活造成的极大破坏和严重后果,大量地暴露出来。 [219]一九六0年刮起的“共产风”,其范围之广,危害之大,持续时间之久,都超过了一九五八年。[220]
这个时候又遇到了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那么当年的自然灾害是局部的呢,还是波及到了全国呢?当年的自然灾害到底有多么严重呢?我们看下面的史料。
一九五九年初春,在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山东、江苏、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十五省出现春荒,在河北、山东等五省出现严重缺粮情况。这一年的灾荒所影响的还是农村一部分地区,没有发展到全国规模,它的严重程度仍多少被掩盖着,容易被看作一时或局部的问题。到一九六0年,情况就大不相同,灾情比一九五九年严重得多。到这年秋后,情况就很清楚了:全国仅受旱面积共约九亿多亩,占全国十六亿亩耕地面积的一半以上。周恩来说:“这样大的灾荒那是我们开国十一年所未有的,拿我们这个年龄的人来说,二十世纪记事起,也没有听说过。”而农村应付灾荒的能力已经十分虚弱。这一年的粮食产量原计划是六千亿斤,而实际上只有二千八百亿斤,比大跃进前的一九五七年还减少百分之二十六以上。[221]
由此我们看到,庐山会议中断了纠“左”的历程,开始了反右倾运动,随后又掀起了新的跃进高潮。这个时候又出现了连续多年的遍及全国范围的自然灾害,终于酿成了严重的经济困难局面。
在困难面前,是向困难低头,还是主动采取措施战胜困难呢?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中央又是如何领导全国人民克服困难的呢?我们下面就来研究这个问题。
2、回顾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历程,从我党成立以来革命斗争的曲折历程中来分析出现困难的原因,毛泽东主动承担了责任,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出现困难后,毛泽东曾经多次回顾和反思了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历程,总结经验,汲取教训,调整政策,完善人民公社体制,探索克服困难的方法。其中一九六一年六月十二日上午在北京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更为系统地回顾了这一纠“左”进程的发展状况。我们引述如下。
毛泽东在回忆郑州会议以来的这段历史时说:“两次郑州会议开得仓促。我那时对中国社会主义如何搞还不甚懂。第一次就是搬斯大林,讲了一次他写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第二次就是分三批开会,第一批一天,最后一批一天半。这怎么能解决问题呢?那时心里想着早点散会,因为三月份春耕来了。如果要把问题搞清楚,一天两天是不行的。时间短了,只能是压服,而不是说服。那时许多同志找我谈的,我打你通,你不通。一两天,怎么能打通呢?庐山会议后,我们错在什么地方呢?错就错在不该把关于彭、黄、张、周的决议,传达到县以下。应该传达到县为止,县以下继续贯彻《郑州会议记录》、上海会议的十八条,继续反‘左’。一反右,就造成一个假象,可好了,生产大发展呀,其实不是那样。彭、黄、张、周的问题,在十几万人的小范围内传达就行了,军队不搞到连队,地方不搞到公社以下去就好了。搞下去就整出了许多‘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现在看是犯了错误,把好人、讲老实话的人整成了‘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甚至整成了‘反革命分子’。当然,郑州会议基本上是正确的,但对食堂问题、供给制问题是讲得不正确的。一九五九年四月,我在北京召集中央常委和在京参加人代会的一些同志谈了一下,就给六级干部写了那六条。那六条等于放屁,因为我们各级干部中许多人不懂得社会主义是什么东西,什么叫按劳付酬,什么叫等价交换。一九六0年春看出‘共产风’又来了。先在广州召集中南各省的同志开了三个小时的会,时间这样短。接着在杭州又召集华东、西南各省的同志开了三四天会,议题不集中,将搞小高炉、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机械化和半机械化等等一些问题都插进去了,整一平二调没有成为中心。一次会只能有一个中心,一个中心就好。一次会发很多文件,没有一个中心就不好。后来又在天津召集东北、西北、华北各省同志开了会,也不解决问题。那时候提倡几个大办:大办水利,大办县、社工业,大办养猪场,大办交通,大办文教。这五个‘大办’一来,糟糕!那不又是‘共产风’来了吗?去年七八月的北戴河会议,百分之七八十的时间是谈国际问题,只剩一下尾巴谈粮食问题、农业问题,也没有批评两个平均主义。一平二调问题的彻底解决,还是从十一月发出十二条指示开始的。十二条指示,在执行中发生了一个错误,就是只搞了三类县、社、队,其他一类、二类放过了,没有动。河南用整整半年的时间搞三类县、社、队,一、二类不去触动,‘共产风’、命令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干部特殊化风没有普遍去整。一提‘五风’,说是一、二类可以放心,现在一查,那些地方‘五风’可厉害了。所以,今年的中央文件上规定,一、二、三类县、社、队都要普遍地整‘五风’,在却者难逃。现在干部中有一些人似乎摸到了一点‘规律’,以为整‘五风’大概整个年把时间,‘风’就过去了,就没事了。我们可不能这样搞。”[222]
我们看到,毛泽东系统地总结了郑州会议以来纠“左”的基本状况。他认为庐山会议反右是正确的,但问题是扩大化了,关健是传达到了县以下,这样由纠“左”转为反右,反出了许多“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同时庐山会议后又提倡“五个大办”,这样使以“共产风”为代表的“五风” 又重新刮了起来。干部不懂得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纠“左”又受到了国际问题的干扰,因而没有将纠“左”进行下去,将发展纳入正常的轨道。这里实际上是在肯定庐山会议反右是正确的前提下,指出了反右扩大化对中断纠“左”进程的消极影响。在没有纠正“左”的错误的情况下,提倡“五个大办”,进一步助长了“左”的错误,导致“五风”又泛滥开来。这是一个严重的教训。
为了使全党能够正确地对待当前出现的困难,不断提高认识,坚定信心,以便于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毛泽东又从我党领导的革命斗争发展的曲折历程中来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
毛泽东又说道:“我们在民主革命时期教育干部也是长期进行的。陈独秀不懂得民主革命,实行的是右倾机会主义路线,使革命失败,五万党员只剩下万把人。上山打游击,打了十年。十年中间又犯了三次‘左’倾错误,万里长征教育了我们。然后是延安整风,编出了《六大以来》、《两条路线》等几本书,从一九四二年到一九四五年上半年,整了三年半。那是和风细雨的,提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口号,个人写笔记、看文件,讲自己的思想。在七大召开以前,作出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七大成为团结的大会,实现了全党思想的统一。从一九二一年建党,到一九四五年七大以前,二十四年中我们党在思想上没有完全统一过,先是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后是三次‘左’倾机会主义。学派很多,各搞各的。主要有两派:一派是主观主义即教条主义,一派是非教条主义。延安整风和七大以后,我们党在政治上、军事上、经济政策上、文化政策上、党的建设上都有了一整套统一的东西。为什么后来三年多的解放战争没发生错误呢?为什么有些东西过去反对它的人也赞成了呢?比如在军事上,过去有的人怕打烂坛坛罐罐,要御敌于国门之外,两个拳头打人,主张正规战,反对游击战,而这一时期对诱敌深入等都通了。这就是因为教育了干部,特别是延安整风教育了干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还没有搞过这样一次细致的整风。我看要从现在开始,用六十条长期教育干部,没有几十年不能教育好。
社会主义谁也没有干过,没有先学会社会主义的具体政策而后搞社会主义的。我们搞了十一年社会主义,现在要总结经验。我今天讲的就是总结经验,我下回还要讲。我们是历史主义者,给大家讲讲历史,只有讲历史才能说服人。
民主革命从建党到胜利是二十八年。社会主义才搞了十一年,我看再加十一年,二十二年行不行?我在一个小册子里讲过:民主革命开始我们也没有经验,翻过斤斗,取得了经验,最后才得到胜利;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经验的时间是不是可以缩短一点。这是一种设想。现在看起来,我们大家都觉悟了,就可以缩短时间。民主革命是二十八年,如果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搞二十二年,比民主革命减少六年,也还要十一年。是不是能够缩短?苏联的经验是苏联的经验,他们碰了钉子是他们碰了钉子,我们自己还要碰。好比人害病一样,有些病他害过就有了免疫力,我还没有害过就没有免疫力。”
“经过三月广州会议、这次北京会议,今年的形势跟过去大不相同。现在同志们解放思想了,对于社会主义的认识,对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大为深入了。为什么有这个变化呢?一个客观原因,就是一九五九年、一九六0年这两年碰了钉子。有人说‘碰得头破血流’,我看大家的头也没有流血,这无非是个比喻,吃了苦头就是了。”[223]
在这段讲话中我们看到,毛泽东认为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干部,使他们懂得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毛泽东回顾了民主革命时期的历史,我们党经过了大革命和第五次反“围剿”这两次惨痛的失败,才终于找到了一条中国革命的正确道路,又经过延安整风,全党才在思想上取得了一致,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由此看来,适合中国国情的革命理论是从我党领导的革命斗争的惨痛失败中产生并不断完善和发展的。
回顾民主革命时期的历史,就是为了使全党同志能够从中获得启迪,正确看待当前发生的困难,准确认识业已出现的错误,坚定人们克服困难的信心,提高人们克服困难的勇气,激发人们寻找克服困难的方法。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我们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严重困难,犯了不少错误,但这是前进中的困难,所犯的错误也是可以纠正的。关健是对过去的错误进行反思,只要我们总结了经验,汲取了教训,我们就会找到中国式社会主义发展的正确道路,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可能会搞得更快更好。后来在七千人大会上,毛泽东又从民主集中制和认识论的角度进一步分析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经验教训,以期引导全党同志能够尽快探索出一条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面对严重的经济困难,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出现的错误,毛泽东在领导全党进行克服困难,纠正错误,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的过程中,曾多次作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前面我们曾经列举了毛泽东在庐山会议前做的多次自我批评,现在我们把毛泽东在庐山会议后所作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若干材料引述如下。
一九六0年六月十八日,毛泽东在《十年总结》中写道:“我们过去十年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就是这样一个过程。中间经过许多错误的认识,逐步改正这些错误,以归于正确。现在就全党同志来说,他们的思想并不都是正确的,有许多人并不懂得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我们有责任帮助他们,特别是县、社、队的同志们。我本人也有过许多错误。有些是和当事人一同犯了的。例如,我在北戴河同意一九五九年完成三千万吨钢;十二月又在武昌同意了可以完成二千万吨,又在上海会议同意了一六五0万吨。例如,一九五九年三月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主张对一平二调的帐可以不算;到四月,因受浙江同志和湖北同志的启发,才坚决主张一定要算帐。如此等类。看来,错误不可能不犯。如列宁所说,不犯错误的人从来没有。郑重的党在于重视错误,找出错误的原因,分析所以犯错误的主观和客观的原因,公开改正。”[224]
一九六0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的《中央转发甘肃省委关于贯彻中央紧急指示信的第四次报告的批语》中写道:“甘肃省委在作自我批评了,看起来批评得还算切实、认真。看起来甘肃同志开始已经有了真正改正错误的决心了。毛泽东同志对这个报告看了两遍,他说还想看一遍,以便从其中吸取教训和经验。他自己说,他是同一切愿意改正错误的同志同命运、共呼吸的。他说,他自己也曾犯了错误,一定要改正。例如,错误之一,在北戴河决议中写上了公社所有制转变过程的时间,设想得过快了。在那个文件中有一段是他写的,那一段在原则上是正确的,规定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原则和条件,是马列主义的。但是那一段的开头几句规定过程的时间是太快了。那一段开头说:‘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是一个过程,有些地方可能较快,三四年内就可以完成;有些地方可能较慢,需要五六年或者更长的时间。’这种想法是不现实的。现在更正了,改为从现在起,至少(同志们注意,说的是至少)七年时间公社现行所有制不变。即使将来变的时候,也是队共社的产,而不是社共队的产。”[225]
一九六0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毛泽东在北京中央工作会议上听取汇报时说:庐山会议后,有些事情没有想到是刮“共产风”。去年几个大办,如大办水利,大办交通,大办养猪,大搞商品基地,这些都是中央提出的,谁也没有想到他要一平二调,如果想到就不会那么办了。贵州省从农村调出来一百万劳动力,这就是一平二调的“调”嘛。北京大学五百多学生去修路,苦战二十天,回来后又不休整,结果一百多人发高烧,患浮仲病,后来下命令休息,病就好了。可见不要随便搞什么不断革命。
过去一搞就是几个大办。看来大办只能有一个,大办这个就不能大办那个。过去我们大办工业,现在要大办农业,由大办工业到大办农业,工业发展速度要压低。[226]
十二月三十日,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听取汇报。当谈到“共产风”时,他再次承担了责任。在汇报中涉及省委作检讨的问题,毛泽东说:“刮‘共产风’,中央是有责任的,各省委把中央的责任担起来了。”廖鲁言说:“搞丰产田、大办水利是有关部门提的。”毛泽东说:“过去这些事情是专管部门搞的,可是我们看过的,批准的,如大办水利、大办副食品基地、养猪等。我们有责任,这样才能总结经验。”[227]
一九六一年一月十三日,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说:“建国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我们对实际情况不太摸底了,大概是官做大了。我这个人就是官做大了,我从前在江西那样的调查研究,现在就做得很少了。今年要做一点,这个会开完,我就去一个地方,做点调查研究工作。”[228]
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三日,毛泽东致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彭真及北三区会议各同志的信中写道:“我看你们对于上述两个平均主义问题,至今还是不甚了了,不是吗?我说错了吗?省、地、县、社和第一书记大都也是如此,总之是不甚了了,一知半解。其原因是忙于事务工作,不作亲身的典型调查,满足于在会议上听地、县两级的报告,满足于看地、县的书面报告,或者满足于走马观花的调查。这些毛病,中央同志一般也是同样犯了的。我希望同志们从此改正。我自己的毛病当然要坚决改正。开三天会太少了,至少五天至七天才行。”[229]
一九六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毛泽东在广州中央工作会议上在谈到调查研究时说:“这几年出现的高指标等问题,总的责任当然是我负,因为我是主席。我的责任在什么地方呢?为什么到现在才提倡调查研究呀?为什么早不提倡呢?而且我自己也没有下去,搞一个公社、一个工厂的调查。为补过起见,现在我来提倡一下。今年我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过一次,九中全会上又讲了一次,这次会议还得讲一次,不然又说我没有讲。有些问题得当面交待一下。比如这篇《关于调查工作》的文章,发下去的时候要向同志们解释一下,文章主要是讲调查研究的基本方法。民主革命阶段,要进行调查研究,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还是要进行调查研究,一万年还是要进行调查研究工作。这个方法是可取的。”[230]
一九六一年十一月,毛泽东提出召开七千人大会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向全党交代,过去几年中央犯了错误。他说:几年来中央在工作上犯了什么错误,要讲。这几年各省只讲自己错,不讲中央错,这不符合事实,要用这次大会讲清楚。表示要承担责任。[231]
一九六一年十二月二十日晚上,毛泽东在颐年堂召集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各中央局第一书记开会。在谈到过去几年走弯路的责任问题时,毛泽东说:“对于过去走弯路的看法,应该首先由中央负责,然后是省委,然后才是地委、县委。我到下边一看,省委说错误主要由他们负责,也说到中央,但总是说中央总是正确的英明领导,这不符合事实嘛。这就不能真正得到经验教训。这几年的高指标、高估产、高征购、高分配和几个大办,大办水利、大办交通、大办养猪场等,都是中央的。虽然材料是由你们来的,但是谁叫你相信呢?谁叫你购买呢?我们头脑这个加工厂,没有了解实情。四高,几个大办,供给制,食堂,这些都是错误的,做了有损于人民利益的事,为人民服了不好的务。
服务服得不好,这是一方面。还要看到,有了这些错误,这是我们的宝贵财产。人的认识总有个过程。问题是认识得慢了一点,时间长了一点。比如,‘三包一奖’,今年我才看到耿长锁的信、山东的材料、广东大荔公社一个大队的材料,开始怀疑这个办法,找胡乔木、廖鲁言谈。他们都说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好,这是中国的创造,苏联没有的。胡乔木还给我举了韶山的例子。那时,河北的同志在北京、在广州都讲了他们的主张。但是经过了大半年,我们才了解。人们对于事物的认识,就是这样子奇怪。有了这样错误的经验,我们可以不再犯了。”[232]
一九六二年一月二十九日,毛泽东在七千人大会上在谈到会议报告时说:“不从群众中来,这个报告就搞不出来。全靠大家帮助,集体的智慧,共同创造了这个文件。至于这个文件是不是有缺点错误,过一两年总可以看得出来,到时候再修改。横直是有错误就要改,谁的错误谁就改。是我的错误我要改。中央的错误,有些我要直接负责,间接的我也有责任。你当主席嘛,谁叫你当主席?你怎么官僚主义?搞了这么多文件,煤炭部下了那么一个命令,直到这次少奇同志报告搞出来我才知道。可见我的官僚主义相当可观了。总之,要解决上下通气的问题。”[233]
一九六二年一月三十日,毛泽东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去年六月十二号,在中央北京工作会议的最后一天,我讲了自己的缺点和错误。我说,请同志们传达到各省、各地方去。事后知道,许多地方没有传达。似乎我的错误就可以隐瞒,而且应当隐瞒。同志们,不能隐瞒。凡是中央犯的错误,直接的归我负责,间接的我也有份,因为我是中央主席。我不是要别人推卸责任,其他一些同志也有责任,但是第一个负责的应当是我。我们的省委书记,地委书记,县委书记,直至区委书记,企业党委书记,公社党委书记,既然作了第一书记,对于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就要担起责任。不负责任,怕负责任,不许人讲话,老虎屁股摸不得,凡是采取这种态度的人,十个就有十个要失败。人家总是要讲的,你老虎屁股真是摸不得吗?偏要摸!”[234]
“在社会主义建设上,我们还有很大的盲目性。社会主义经济,对于我们来说,还有许多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拿我来说,经济建设工作中间的许多问题,还不懂得。工业、商业,我就不大懂。对于农业,我懂得一点。但是也只是比较地懂得,还是懂得不多。要较多地懂得农业,还要懂得土壤学、植物学、作物栽培学、农业化学、农业机械,等等;还要懂得农业内部的各个分业部门,例如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等等;还有畜牧业,还有林业。我是相信苏联威廉斯土壤学的,在威廉斯的土壤著作里,主张农、林、牧三结合。我认为必须要有这种三结合,否则对于农业不利。所有这些农业生产方面的问题,我劝同志们,在工作之暇,认真研究一下,我也还想研究一点。但是到现时止,在这些方面,我的知识很少。我注意得较多的是制度方面的问题,生产关系方面的问题。至于生产力方面,我的知识很少。”[235]
在原讲话记录稿中还有称赞其他中央领导人的话:“别人比我懂,少奇同志比我懂,恩来同志比我懂,小平同志比我懂。陈云同志,特别是他,懂得较多。”(一九六六年二月中共中央将毛泽东的这个讲话印发党内领导干部阅读时,经毛泽东同意,删去了这段话。)[236]
“我们这几年工作中的缺点、错误,第一笔账,首先是中央负责,中央又是我首先负责;第二笔账,是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的;第三笔账,是地委一级的;第四笔账,是县委一级的;第五笔账,是算到企业党委、公社党委了。总之,各有各的账。”[237]
由以上我们所引用的毛泽东的若干自我批评的材料可以看到,毛泽东不论是在为中央起草的文件和自己写的文章里,还是在会议的讲话中,他曾多次对自己作了严肃的自我批评,这种自我批评是坦称的,深刻的,也是感人的,情真意切,读来催人泪下。这种不计个人得失,勇于承担责任的精神,表现了毛泽东高度的党性修养,显示出人民领袖的宽阔胸怀,展现了他时刻以党和国家利益为重的大局意识。
毛泽东始终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就是在遇到严重困难的时候,他也没有动摇过这一信念。毛泽东不论是在回顾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历程时,还是从民主革命历史的解析中来说明当前遇到的困难和出现的错误,亦或他多次进行的严肃的自我批评中,毛泽东的这些行动实际上都是建立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基础之上的。这是我们在研究过程中应该注意到的。
后来有些人指责毛泽东纠“左”不彻底,在对“左”的错误的认识上不深刻,还说毛泽东在纠“左”过程中存在个人得失的考虑,出现这些说法的根本原因就是他们认为毛泽东在纠“左”过程中没有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这些说法到底对不对呢?我们下面还要分析这个问题,此不赘述。
那么,毛泽东在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领导全党同志又采取了那些方法来克服困难呢?我们下面就来研究这个问题。
3、毛泽东号召全党并带头进行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困难的方法。
面对当前严重的困难,首先就要敢于面对困难,从中找到解决困难的方法。出现当前严重困难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党制定的具体政策的偏差造成的。因而要克服困难,就必须制定适合当前农村发展的政策。而适合当前农村发展的政策,只有通过调查研究才能制定出来。这样调查研究就成为制定适合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整人民公社体制,摆脱困境的必由之路。
在这种情况下,经过多次的讨论、酝酿和思考,毛泽东决定一九六一年要在全党开展大规模调查研究的想法逐渐形成。在一九六一年一月十三日中央工作会议最后的一天,毛泽东发表了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为主旨的讲话。
他说:“这一次中央工作会议,开得比过去几次都要好一些,大家的头脑比较清醒一些。比如关于冷热结合这个问题,过去总是冷得不够,热得多了一点,这一次结合得比过去有进步,对问题有分析,比较摸底。当然,现在有许多情况,就中央和省一级来说,还是不摸底。”“我希望同志们回去之后,要搞调查研究,把小事撇开,用一部分时间,带几个助手,去调查研究一两个生产队、一两个公社。在城市要彻底调查一两个工厂、一两个城市人民公社。”“这些年来,我们的同志调查研究工作不做了。要是不做调查研究工作,只凭想象和估计办事,我们的工作就没有基础。所以,请同志们回去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一切从实际出发,没有把握就不要下决心。”
毛泽东提出,要做到情况明,决心大,方法对。首先是要情况明。这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因此要摸清情况,要做调查研究。他说:“今年搞一个实事求是年好不好?河北省有个河间县,汉朝封了一个王叫河间献王。班固在《汉书•河间献王刘德》中说他‘实事求是’,这句话一直流传到现在。提出今年搞个实事求是年,当然不是讲我们过去根本一点也不实事求是。我们党是有实事求是传统的,就是把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但是建国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我们对实际情况不太摸底了,大概是官做大了。我这个人就是官做大了,我从前在江西那样的调查研究,现在就做得很少了。今年要做一点,这个会开完,我就去一个地方,做点调查研究工作。”
毛泽东在一九六一年一月十八日八届九中全会上再一次就调查研究发表讲话。他说:希望今年这一年,一九六一年,成为一个调查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调查,要在实际中去调查,在实践中才能认识客观事物。[238]
一九六一年一月,毛泽东忽然见到他三十年前写的一篇文章《调查工作》。这篇文章早已散失,是中国革命博物馆在一九五九年从福建龙岩地委收集到的,由田家英亲自送到他手里。毛泽东十分高兴,他对这篇文章一直念念不忘,时下正值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之际,真是来得恰逢其时。
一月二十一日,他给田家英写了一封信,全文如下。
“田家英同志:
(一)《调查工作》这篇文章,请你分送陈伯达、胡乔木各一份,注上我请他们修改的话(文字上,内容上)。
(二)已告陈、胡,和你一样,各带一个调查组,共三个组,每组组员六人,连组长共七人,组长为陈、胡、田。在今、明、后三天组成。每个人都是高级水平的,低级的不要。每人发《调查工作》(一九三0年春季的)一份,讨论一下。
(三)你去浙江,胡去湖南,陈去广东。去搞农村。六个组员分成两个小组,一人为组长,二人为组员。陈、胡、田为大组长。一个小组(三人)调查一个最坏的生产队,另一个小组调查一个最好的生产队。中间队不要搞。时间十天至十五天。然后去广东,三组同去,与我会合,向我作报告。然后,转入广州市作调查,调查工业又要有一个月,连前共两个月。都到广东过春节。
毛泽东
一月二十日下午四时
此信给三组二十一个人看并加以讨论,至要至要!!!
毛泽东又及
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广东、湖南、浙江三个调查组很快组成,分别由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率领赶到调查地点。这是毛泽东直接领导的调查组,到实践的第一线,到最底层,去作系统的历史的调查研究。重点是农村。毛泽东带头作调查,在全党起了表率作用。三个调查组向毛泽东提供了许多具体的、生动的、有重要价值的第一手材料,成为毛泽东调整农村政策的重要依据。[239]
一月下旬,毛泽东离开北京到杭州,指导三个调查组的工作。他路经天津、济南、南京时,在专列上先后听取了河北、山东、江苏三省党委负责人的工作汇报。毛泽东再三强调调查研究的重要,他说:“今年这一年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没有调查研究是相当危险的。”“水是浑的,有没有鱼不知道。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把浮夸、官僚主义、不摸底这些东西彻底克服掉。过去几年不大讲调查研究了,是损失。不根据调查研究来制定方针、政策是不可靠的,很危险。心中也无数,数字也许知道,实际情况并不知道。”“成绩、缺点要两面听,两点论嘛。成绩、缺点,正面、反面,光明面、黑暗面,已经认识了的世界和未被认识的世界等等,一万年也是这样。”
二月六日,毛泽东听了田家英的汇报后,在住地汪庄,听取浙江省委负责人江华、霍士廉、林乎加、李丰平的工作汇报。林乎加是浙江调查组的成员之一。在听取汇报时,毛泽东提出了缩小社、队规模问题,将基本核算单位是放在生产队还是生产小队的问题。
二月八日,毛泽东再次与浙江省委负责人谈话,除江华、林乎加之外,还有薛驹和田家英参加。薛驹当时任浙江省委副秘书长,自始至终参加了浙江调查。在这次谈话中田家英提出搞一个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被毛泽东采纳。
通过浙江调查,毛泽东对两个问题有了比较明确的意见,一是社、队规模要划小,生产小队的权力要扩大;二是食堂要多种多样,有的人也可以不参加食堂。
二月十日,毛泽东在江西向塘铁路支线的专列上,听江西省委负责人杨尚奎、邵士平、方志纯、刘俊秀汇报时,谈了社、队规模划小问题,食堂问题,整风整社问题。
二月十一日,毛泽东听取湖南省委负责人张平化、胡继宗、周礼和湖南调查组的胡乔木的汇报;二月十二日,又单独与张平化和胡乔木谈话。毛泽东在谈话中提出了社、队规模划小问题,基本核算单位是放在生产队还是生产小队的问题。他建议在公社划小的基础上,将生产队改为生产大队,生产小队改为生产队,确立新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三级所有制。在谈话中毛泽东虽然没有直接说出他主张将生产小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但是他的这个意向是明显的。同时,在谈到食堂问题时,他提出不要勉强要求群众吃食堂。也谈到了整风整社问题。
二月十二日晚,毛泽东与湖南省委和调查组的谈话结束后,就离开长沙,前往广州。他要在那里过春节,这一年春节(正月初一)是二月十五日。
春节一过,毛泽东即通知三个调查组组长各带一名助手去广州。二十二日,三个调查组在广州会合。
二十五日,毛泽东召集陶铸、陈伯达、胡乔木、廖鲁言、赵紫阳、田家英在鸡颈坑开会,讨论起草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问题。毛泽东在会上提出两个平均主义问题。(即社、队划小以后,小队与小队之间的平均主义和小队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这成为即将召开的广州中央工作会议的指导思想,也是制定人民公社条例的指导思想。
三月五日,毛泽东在广东省委三号楼,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周恩来、朱德、林彪、邓小平、彭真、陈伯达、胡乔木、陶铸。毛泽东着重谈了人民公社体制问题。这是他对前一个时期根据调查研究关于人民公社体制变化的一个总结。会议开始时,毛泽东讲了一段话,回顾了郑州会议以来的这一段历史,带有反思和总结性质。
三月七日,毛泽东在鸡颈坑单独与王任重谈了一次话,了解湖北农村情况。毛泽东告诉王任重:要搞一个公社工作条例,公社没有一个章程,原来有的都废掉了。“十二条”解决了一些问题,就是不具体,并没有规定生产队这一级管些什么事,生产大队这一级管些什么事,公社这一级管些什么事。”
根据毛泽东的意见,从三月十一日开始,东北、华北、西北三个地区的大区和省、市自治区负责人,中南、西南、华东三个地区的大区和省、市、自治区负责人分别开会,讨论人民公社体制问题。前者称三北会议,在北京召开,刘少奇主持。后者通称三南会议,在广州召开,毛泽东主持。
为引起大家对调查研究的重视,在三南会议的第一天,毛泽东将他的《调查工作》一文印发会议。三月十三日清晨,毛泽东给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彭真以及参加三北会议的同志写了一封信,强调要认真调查人民公社内部两个平均主义的问题。
在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三日的三南会议上,毛泽东又就两个平均主义问题和调查研究问题发表讲话。他说:“这次会议要解决两个很重要的问题:一是生产队和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一是生产队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这两个问题不解决好,就没有可能充分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然后,他着重地讲了调查研究的问题。他强调,要做系统的由历史到现状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各级党委的第一书记都要做这样的调查研究。他对三十年前写的那篇《调查工作》很有些偏爱。他说:“我对自己的文章有些也不喜欢,这一篇我是喜欢的。这篇文章是经过一番大斗争以后写出来的,是在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以后,一九三0年写的。过去到处找,找不到,像丢了小孩子一样。……文章的主题是,做领导工作的人要依靠自己亲身的调查研究去解决问题。”“过去这几年我们犯错误,首先是因为情况不明。……最近几年吃情况不明的亏很大,付出的代价很大。大家做官了,不做调查研究了。我做了一些调查研究,但大多也是浮在上面看报告。”“我们要接受教训。报表有一点也可以,统计部门搞统计需要报表,可是我们了解情况主要不靠报表,也不能靠逐级的报告,要亲自了解基层的情况。”
三月十四日,参加三北会议的四位中央常委和其他与会人员乘专机抵达广州。当天晚上,毛泽东在广东省委小岛餐厅,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有各中央局主要负责人参加。毛泽东讲了话。他说公社工作条例太长、太杂、逻辑性不强,要修改。毛泽东在会上又重申了自己在人民公社体制上的观点,他确定这次会议讨论三个问题:公社体制问题、条例问题、粮食问题。周恩来又补充了一个商业和对外贸易问题。
从十五日开始,分组讨论。各组主要围绕公社体制问题、食堂问题、供给制问题进行讨论。在这些问题上,特别是食堂、供给制问题,意见很不一致。毛泽东印发了调整社、队规模和以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几个材料,想引起与会者的注意,但议的结果,都不赞成。
三月十九日,开始修改条例第二稿,吸收了每个大区一至三人参加。当天中午,毛泽东同陈伯达、胡乔木、廖鲁言、田家英谈了一次话,主要内容是:
这个条例怎么样?没有危险吗?农业问题抓得晚了一些。这次一定决心解决问题。第二次郑州会议,问题解决得不彻底,只开了三天会,而且是一批一批地开,开会的方法也有问题。庐山会议本应继续解决郑州会议没有解决的问题,中间来了一个插曲,反右,其实应该反“左”。一九六0年上海会议对农村问题也提了一下,但主要讨论国际问题。北戴河会议也主要是解决国际问题。“十二条”起了很大作用,但是只解决了“调”的问题,没有解决“平”的问题。十二月中央工作会议,只零碎地解决了一些问题。农村问题,在一九五九年即已发生,庐山会议反右,使问题加重,一九六0年更严重。饿死人,到一九六0年夏天才反映到中央。
毛泽东可能觉得这个条例纠“左”的步子大,而且在有些问题上还存在不一致的看法,所以提出有无危险的问题。但他认为必须这样做,他十分后悔农业问题抓晚了,这次非下决心彻底解决不可。
三月二十一日,工作条例改出第三稿,印发会议。第二天,会议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这个条例共六十个条文,故称“六十条”。同日,中共中央向全国农村党支部和人民公社全体社员,发出《关于讨论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给全党同志的信》。
信中指出,在农村人民公社方面,有以下五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一,在分配上,生产队和生产队之间,社员和社员之间,都还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平均主义现象。第二,公社的规模在许多地方偏大。第三,公社对生产大队一般地管得太多太死,生产大队对生产队,也一般地管得太多太死。第四,公社各级的民主制度不够健全。第五,党委包办公社各级行政的现象相当严重。
三月二十三日,广州中央工作会议闭幕。毛泽东再次讲话,主题仍是调查研究。这是自北京中央工作会议以来,第三次讲述这个问题了。
会议闭幕的那天,通过了毛泽东修改审定的中共中央《关于认真进行调查工作问题给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的一封信》。信中要求县级以上党委的领导人员,首先是第一书记,把深入基层,亲身进行有系统的典型调查,每年一定要有几次,当作领导工作的首要任务,并且要定出制度,造成风气。信中有一个名句:“在调查的时候,不要怕听言之有物的不同意见,更不要怕实际检验推翻了已经作出的判断和决定。”这句话给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增强了人们在调查研究中解放思想的勇气和力量。此信的发出,进一步推动了全党的调查研究工作。
毛泽东十分关注群众对“六十条”的反映,而且很急切。广州会议结束后他为什么一直到三月二十九日才离开广州,就是为了等陶铸、陈伯达从番禺大石公社回来,听他们下去以后群众对“六十条”有些什么意见。毛泽东听完汇报第二天就离开广州乘专列北上,准备到长沙再听湖南省委负责人和湖南调查组反映群众对“六十条”的意见。
三月三十一日,毛泽东在停靠于长沙附近的专列上,听取张平化汇报。张平化说,在讨论“六十条”中,群众最关心、议论最多的是食堂问题、供给制问题,还有“三包一奖”问题,群众对奖励粮食很感兴趣。毛泽东谈话结束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多了。第二天(四月一日)他要在武昌会见古巴青年代表团,立即赶赴武汉。他对张平化说,他在湖北停几天,接见几个客人就回来,并嘱咐张平化“以下乡为主”。
毛泽东在武昌呆了七天。四月一日,会见外国客人。三日,同王任重谈话(食堂问题和供给制问题)。六日,同周恩来谈今年的经济计划问题。四月八日下午,毛泽东离开武汉回到长沙。
四月九日,在长沙的专列上,毛泽东先后与张平化、胡乔木谈话,从晚上七时半谈到十一点二十分。他们俩都刚从乡下调查回来,带来许多具体生动的第一手材料。毛泽东听得津津有味,偶尔插几句话。
四月十四日,胡乔木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并附有四份材料。四份材料中,最显眼的是关于公共食堂的调查报告。这是毛泽东收到的第一个主张立即解散公共食堂的正式报告。四月十五日,毛泽东把胡乔木的来信及四个附件批给张平化,请他印发湖南三级干部会议,予以讨论。十六日晚,毛泽东与刘少奇、陶铸、胡乔木、王任重开会研究这个问题。四月二十六日,邓小平根据毛泽东的意见,以中共中央名义将胡乔木的信及四个附件转发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作为研究和解决食堂问题和有关问题的参考。
毛泽东四月十八日离开长沙,经南昌到达杭州,住在刘庄。浙江调查组的全体人员也都搬到刘庄,同毛泽东住在一起。
四月二十五日,毛泽东要邓小平与田家英起草召开中央工作会议的通知。会议定于五月在北京召开。毛泽东说:“此次会议的任务是继续广州会议尚未完成的工作:收集农民和干部的意见,修改工作条例六十条和继续整‘五风’,不讨论工业和城市整风问题,或者只在会议末尾略为讨论一下,这个问题留待七月会议上去讨论。为此,到会各同志,应利用目前这一段时间,对农村中的若干关健问题(食堂问题,粮食问题,供给制问题,自留山问题,山林分级管理问题,耕牛、农具大队有好还是小队有好问题,一、二类县、社、队全面整风和坚决退赔问题,反对恩赐观点、坚决走群众路线问题,向群众请教、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问题,恢复手工业问题,恢复供销合作社问题)进行重点调查,下十天至十五天苦功夫,向群众寻求真理,以便五月会议能比较彻底地完成上述任务。”会议通知于当天晚上发出。
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区负责人收到会议通知后,按照通知的要求,纷纷到农村作调查。
五月初,毛泽东收到陈正人从四川简阳县一个公社写来的信,很高兴。他借复信的机会,再次催促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到农村去做调查。信是写给李井泉和陈正人的,其中写道:“井泉同志:你为什么不给我写信呢?我渴望你的信。你去调查了没有?中央列举了一批调查题目,是四月二十五日通知你们的。五月四日又发了一个通知,将会期推迟到五月二十号,以便有充分调查研究的时间,将那批问题搞深搞透,到北京会议时,比起广州会议来,能够大进一步。我在这里还有一个要求,要求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第一书记同志,请你们在这半个月内,下苦功夫去农村认真做一回调查研究工作,并和我随时通信。信随便写,不拘形迹。这半个月希望得到你们一封信。如果你们发善心,给我写信,我准给你们回信。”为了能够及时收到地方党委负责人的信,毛泽东在这封信后又特意注明:“你们来信,用保密电话直达我的住地及火车上,勿误为要。”[240]由此可以看到,毛泽东不仅要求而且催促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还通过通信来了解他们的调研情况,检查他们的调研工作,在吸取他们与自己所派的调查组的调研成果的基础上,来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制定适宜的政策措施。这时,毛泽东已从杭州到了上海。
五月七日,周恩来从河北邯郸打电话给毛泽东,汇报他在武安县伯延公社等地调查的情况。毛泽东立即将周恩来的电话汇报记录转发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五月八日,毛泽东收到胡乔木当天的来信,信中报告最近调查情况。五月九日晨三时,毛泽东将胡乔木来信转发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五月十三日,毛泽东转发了邓小平、彭真十日来信。邓小平和彭真直接领导的五个调查组和北京市委的工作组在北京的顺义 、怀柔作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调查。
毛泽东已陆续收到各省、市、自治区第一书记的来信。从五月十四日到十六日,连续转发了其中的四封。对张平化的来信还写了一个批语,强调调查研究。话虽不多,分量很重:“都要坚决走群众路线,一切问题都要和群众商量,然后共同决定,作为政策贯彻执行。各级党委,不许不作调查研究工作。绝对禁止党委少数人不作调查,不同群众商量,关在房子里,作出害死人的主观主义的所谓政策。”这个批语是在天津写的,不久,毛泽东回到北京,准备主持中央工作会议。
一九六一年五月二十一日至六月十二日召开北京中央工作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其中最重要的修改是取消了供给制,办不办食堂由社员讨论决定。这是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结果。
八月二十三日至九月十六日,中央工作会议在庐山召开,主要议程是:粮食问题,市场问题,两年计划和工业问题,工业企业管理问题,高等学校工作问题,干部轮训问题。毛泽东在八月二十三日的讲话中讲到,“不要迷信广州会议、北京会议搞了一套,认为彻底解决问题了”;“刚搞了一个‘六十条’,不要认为一切问题都解决了”。他又一次提出了生产队还是生产大队的基本核算单位问题。
庐山会议结束后,毛泽东离开庐山,九月二十一日到了武昌,准备在那里会见蒙哥马利元帅。毛泽东与蒙哥马利会见后,就乘专列北上。路经河北邯郸时,听取了河北省委、山东省委的汇报。毛泽东又一次提出了生产队(即原来的生产小队)的基本核算单位问题。
毛泽东回到北京后,九月二十九日就给中央政治局常委及各有关同志写了一封长信,阐明了他对农村基本核算单位的主张,并附有若干份材料。十月四日,毛泽东致信邓小平、彭真,要他们通知各中央局第一书记到北京来谈一谈,“使这个‘队为基础’的大问题,弄个明白。如大家同意进行调查,使省、地、县三级在两个月内都有所酝酿,十二月就可作出决定。”
由毛泽东主持的中央局第一书记会议,十月六日晚召开,专门讨论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问题。会前毛泽东印发了胡耀邦报送他的《二十五天三千六百里路的农村察看》报告,这个报告以自己的观感和大量生动的材料肯定和支持了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主张。
十月七日,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经过毛泽东审阅修改后发出。指示要求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地委、县委,在十月下半月和十一月上半月内,仔细地研究一下这个问题。各级党委的有关负责同志,都要亲自下乡,并且派得力的工作组下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
又一轮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工作,在全党兴起。毛泽东派田家英率调查组再次去农村调查。田家英选在山西长治地区的一个村庄,作为调查地点。这是老解放区,而且有良好的农业合作的基础。经过调查,他认为毛泽东的意见完全正确。邓子恢在福建龙岩的调查也证明了这一点。
这样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才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至少三十年不变的决定写入了《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这个指示后经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讨论通过后,于一九六二年二月十三日发出。以后以生产队为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规定,载入了一九六二年九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一九六一年,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记忆,为后人提供了许多值得借鉴的东西;毛泽东对怎样建设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241]
由此我们看到,当严重困难到来的时候,毛泽东要求全党在马列主义的指导下进行调查研究,在调研中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毛泽东不仅要求全党干部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而且他自己也与各级干部谈话讨论,派了三个调查组深入农村进行调查研究。
他对调查材料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研究,从中发现解决问题的答案。在人民公社体制变革过程中关健性的政策措施,都是他提出来的。他从调研中提出了这些政策措施,又反复征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以期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的验证。比如将基本核算地位下放到生产队,是毛泽东首先提出来的,但是却遇到了重重的阻力。毛泽东做了大量的说服工作,并且要求高级干部从调查中来认识这个问题,这样由开始多数干部不同意到最后接受并达成共识,整整经过了一年的时间,这充分显示了毛泽东的民主作风。
在社、队规模划小的基础上,以解决两个平均主义为突破口,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建立了新的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体制,取消了供给制和食堂制度。这样经过调整的人民公社体制,就适应并促进了当时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这样也就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找到了一条克服困难的正确道路。
4、克服困难的方法之一: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探索集体所有制经济实现形式的表现之一,全面落实和坚决贯彻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措施,继续进行纠“左”。
出现严重困难后,就要正视困难,找到解决困难的方法。当时出现的困难,主要是由于反右倾运动后没有真正落实自郑州会议以来制定的纠“左”政策,实际上中断了纠“左”进程,又继续跃进造成的。这样为了克服困难,就必须继续进行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进程,将以前制定的纠“左”政策落实下去。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召开会议,统一思想,降低计划指标,制定纠“左”的具体措施,并且保证这些措施能够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
(1)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充实农业,降低计划指标,缩短基本建设战线,反对“共产风”,夺取主动权,为克服困难创造条件。
一九六0年六月十日至十八日,在上海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主要讨论第二个五年计划后三年补充计划。
在六月十四日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就计划问题发表讲话,中心内容就是降低计划指标,把质量提到第一位。他说:“八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二五’计划,总理作的报告,最好的部分,就是指标订得低的那部分,现在谁说八大犯了右倾机会主义?八大有两条经验,第一,大多数项目,以钢为例,打得很低,以至给我们留下很大余地。第二,有些指标打高了,就是棉、油、糖。”他说,要按实际可能办事,还要打点回旋余地。毛泽东特别对基本建设不放心,怕失控。他说:“今年大型水利工程计划搞一百个,结果是三百六十个,搞那么大的规模,就要有那么多的人上阵,质量就不够标准,大水一冲就垮。所以要提出质量放在第一位。过去有个时期,包括我在内,想那个大数目字,比如一亿吨钢,实在有味道。多少年之后,我们有一亿吨钢,接近美国,那该多好啊!我看,现在不要着重那个东西,要着重门类样样都有,钢与钢材的规格很高,普通钢之外还有特殊钢,而特殊钢要达到世界水平。总而言之,这次会议要解决这个问题。报告指标要修改,讲质量、品种、规模,把这个提到第一位,把数量放到第二位。”
根据毛泽东压缩指标的意见,国家计委六月十七日提出一个新方案交会议讨论。
毛泽东对国家计委提出的新方案仍不满意,认为这“后三年的指标,仍然存在一个极大的危险,就是对于留余地,对于藏一手,对于实际可能性,还要打一个大大的折扣,当事人还不懂得”,他说,昨天常委和几位管经济工作的同志交换了一下意见,认为这个调整方案还得调整。周恩来说:“这次搞得彻底一点,像主席《十年总结》说的,一次把这个主动权拿过来。”毛泽东说:“就是想得点自由,不然总是捆绑手脚,自己不得翻身。我当了这么多年解放军,结果自己又没有解放。”
这次会议,指标一压再压,会议的过程成了压指标的过程,用邓小平的话说:“我们这几天都是搞的改良主义。”
上海会议在毛泽东主持下,对三年补充计划的十四项指标,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有的比第二个五年计划原定的指标还低。这次会议主要明确了两个问题。一是坚持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加快农业发展;二是强调作计划必须留有余地。这一切,都是为了从全局上改变被动局面,争取主动权。[242]
会议结束的时候,毛泽东在六月十八日写的《十年总结》中说:“一九六0年六月上海会议规定后三年的指标,仍然存在一个极大的危险,就是对于留余地,对于藏一手,对于实际可能性,还要打一个大大的折扣,当事人还不懂得。一九五六年周恩来同志主持制定的第二个五年计划,大部分指标,如钢等,替我们留了三年余地,多么好啊!农业方面则犯了错误,指标高了,以至不可能完成。要下决心改,在今年七月的党大会上一定要改过来。从此就完全主动了。同志们,主动权是一个极端重要的事情。主动权,就是‘高屋建瓴’、‘势如破竹’。这件事来自实事求是,来自客观情况对于人们头脑的真实的反映,即人们对于客观世界的辩证法的认识过程。我们过去十年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就是这样一个过程。中间经过许多错误的认识,逐步改正这些错误,以归于正确。现在就全党同志来说,他们的思想并不都是正确的,有许多人并不懂得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我们有责任帮助他们,特别是县、社、队的同志们。……我党的总路线是正确的,实际工作也是基本上做得好的。有一部分错误大概也是难以避免的。哪里有完全不犯错误、一次就完成了真理的所谓圣人呢?真理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逐步完成的。我们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者,不是形而上学的认识论者。自由是必然的认识和世界的改造。由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是在一个长期认识过程中逐步完成的。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我们已经有了十年的经验了,已经懂得了不少的东西了。但是我们对于社会主义时期的革命和建设,还有一个很大的盲目性,还有一个很大的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我们还不深刻地认识它。我们要以第二个十年时间去调查它,去研究它,从其中找出它的固有的规律,以便利用这些规律为社会主义的革命和建设服务。”[243]
从中我们看到,毛泽东从认识论的角度告诫全党,犯错误是难以完全避免的,关健是从错误中不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逐渐完成对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规律的认识。他认为造成目前困难、被动的原因,是由于丧失了主动权,丧失主动权的主要原因还是由于没有认识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规律,制定的指标过高造成的。因而要克服困难,就必须把过高的经济发展指标降下来。只有这样才能摆脱被动,争取主动权。这就要召开会议,在压缩指标方面统一认识,取得一致意见。可是我们看到,在这个问题上,当时还是遇到了不小的阻力,经过了反复讨论才将过高的指标压了下来。
七月五日至八月十日,中央工作会议在北戴河召开,会议主要讨论国际问题(中苏关系)和国内经济问题。
本来这次会议需要充分讨论和解决国内经济问题。毛泽东在会议的第一天,召集政治局委员和部分地方负责人开会的时候,就讲到:国外争论的解决,取决于国内工作。现在我们的工业、农业都未过关,必须下决心,立志气,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纠正缺点,把各项工作做好。要缩短战线,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不能百废俱兴,争取在三年到五年内把过关的任务完成。但是,由于当时中苏关系在迅速走向恶化,中苏关系问题却始终吸引着与会着(包括毛泽东在内)的主要注意力,对国内经济问题没有深入讨论。
会议的最后一天,毛泽东在讲到国内问题时,他突出强调了要抓好粮食生产。他要求搞好田间管理,搞好秋收、秋种,尽可能地多打粮食,多种粮食。民以食为天,吃饭是第一条。针对农村人民公社急于过渡和刮“共产风”的情况,他提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至少五年不变,搞一个死规定,五年以后再说。一定要有个人所有制的部分,给社员一点自留地,过去批转贵州省关于食堂办得好的地方不要自留地的那个文件,是有毛病的。“大集体、小自由”,一九五八年武昌会议决议里写了的,不要忘记这一点。他说,今天我讲的这些,不是什么发明,也不是我个人的意见,而是我们过去共同决定的,中央都有指示的,今天重复一下。
毛泽东讲到的这些政策,是在郑州会议以后的纠“左”过程中逐步制定的,对制止“共产风”、稳定农村生产秩序曾起过好的作用,但是被庐山会议的反右倾运动冲掉了。事隔一年,毛泽东又重申这些政策,预示着党的农村政策将会有一个新的调整。
会议决定,坚决缩短基本建设战线,集中力量保证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基本建设项目;认真清理劳动力,充实农业战线,首先是粮食生产战线。这一切,都是为了解决当前国民经济中最突出的问题,扭转困难局面,而规定和采取的一些具体措施和办法。[244]
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虽然由于中苏关系的影响,国内经济问题没有能够成为讨论的重点。但是我们从会议采取的政策中还是可以看到,要调配劳动力,充实农业第一线,缩短基本建设战线,保证重点项目建设,落实郑州会议以来在纠“左”过程中制定的人民公社政策,以便于克服困难,走出低谷。
十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六日,毛泽东召集华北、中南、东北、西北四个大区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开会,听取他们关于农业情况的汇报,主要是讨论如何纠正和堵塞“共产风”的问题。中央领导人刘少奇、周恩来、李富春、谭震林、李先念,以及廖鲁言、陈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还讨论了问题严重而暴露比较早的山东、河南两省的问题。河南省委主要负责人汇报了信阳事件,大家十分震惊。会议对他进行批评,指出他在政策上犯了严重的“左”倾错误。信阳事件的材料,二十六日送到了毛泽东手里。这是第二次郑州会议以后第一次集中讨论反“共产风”的会议。[245]
通过以上我们引用的上海会议、北戴河会议及其他相关会议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到,当出现困难的时候,毛泽东通过召开会议,来统一思想认识,反对“共产风”,降低计划指标,缩短基本建设战线,来夺取经济工作的主动权,为克服困难创造重要条件。
(2)充实农业第一线,制定人民公社政策“十二条”,全面落实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措施。
针对当时存在的严重困难,关健是以促进农业发展为主要目标,以全面落实郑州会议以来制定的纠“左”措施为工作的中心环节,及时制定政策,作出指示,使全党行动起来,齐抓共管,走出困境。
对农村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毛泽东认为,需要从纠正“共产风”和集中劳动力加强农业第一线下手。十月十日,毛泽东看到湖北省和福建省的两份报告,立即写信给李富春:“湖北沔阳县一平二调问题至今未解决、粮食减产、问题严重文件一件,福建闽侯县委第一书记在该县城门公社一个社即坚决压下2000多人(占劳动力45%)下去生产文件一件,以上两个文件极好。请你即令书记处某一位懂事、能文的同志日内即为中央起草一个有力的指示(要有几百字,几句话太少,不足以引起省、地、县、社的注意)。草好送我一阅为盼!”为中央起草的指示,经毛泽东审阅后十二日发出。这个指示强调指出:“纠正一平二调的‘共产风’,纠正强迫命令风、浮夸和某些干部特殊化的作风,坚持以生产队为基础的公社三级所有制,是彻底调整当前农村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关健,是公社中贯彻实现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的关健问题。”“同时,为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必须在各经济部门合理地安排劳动力,必须在农业战线上保持和配备足够的劳动力。”[246]
问题如此严重,“共产风”酿成的危机已是迫在眉睫,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加以纠正。中央委托周恩来主持起草《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的紧急指示》。毛泽东十一月二日收到指示信稿,三日早晨审改完毕,立即退还周恩来。他在写给周恩来的信中说:“作了一些修改,有几点是重要的。请你召集富春、震林、鲁言、正人、伯达谈一下,最后酌定。”“用电报发出,越快越好。”三日下午,周恩来召开会议讨论定稿后,立即发出。
毛泽东对指示信稿的修改,主要有以下一些。原稿中说,“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从一九六一年算起,至少五年不变。”“至少五年不变”,是毛泽东在八月北戴河会议上提出的,这次他将五年改为七年,并加了一句:“在一九六七年我国第三个五年计划最后完成的一年以前,坚决不变”。原稿中说,“以生产队为基础的公社三级所有制,……必须在一定时期内稳定下来”,毛泽东将“一定时期”改为“一个长时期”。原稿中说,各生产小队在分配上的差别,“对于发展生产是有利的”,毛泽东将“有利的”改为“极为有利的”。原稿中说,“社员户养猪也不可偏废”,毛泽东改为“应该鼓励”。原稿中说,“在现阶段,人民公社分配原则还是按劳分配”。毛泽东在“在现阶段”之后,加上:“在很长的时间内,至少在今后二十年内”。[247]
中共中央紧急指示信发出后,毛泽东密切关注着各地贯彻执行的情况。各地的报告陆续送来。毛泽东特地嘱咐值班秘书:“这些电报我都要看。”[248]
由此我们看到,为了迅速解决农村中出现的严重困难,中央发出了解决人民公社当前政策的紧急指示。这个指示的成效还要从各地贯彻的反映中才能得到验证。毛泽东在密切关注着这个问题。那么,中央发出的这个紧急指示信的内容是什么呢?
这个紧急指示信的内容共十二条:一、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是现阶段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二、坚决反对和彻底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三、加强生产队的基本所有制。四、坚持生产小队的小部分所有制。五、允许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小规模的家庭副业。六、少扣多分,尽力做到百分之九十的社员增加收入。七、坚持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供给部分和工资部分三七开。八、从各方面节约劳动力,加强农业第一线。九、安排好粮食,办好公共食堂。十、有领导有计划地恢复农村集市,活跃农村经济。十一、认真实行劳逸结合。十二、放手发动群众,整风整社。[249]
我们看到,这十二条措施的基本内容实际上是去年郑州会议以来纠“左”的成果,而不是在这个紧急指示信中刚刚制定的。这个指示信不过是把这些成果具体概括了一下而已。现在关健的是如何将这些纠“左”措施化为全党的实际行动,坚决落实下去。
(3)采取果断措施,贯彻人民公社政策“十二条”,使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措施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出现困难的重要原因,就是由于没有继续贯彻郑州会议以来制定的纠“左”措施造成的,因而在制定了人民公社政策“十二条”后,关健是如何才能够将“十二条” 的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毛泽东采取了多种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既派遣大批干部下乡,又及时转发各地贯彻中央紧急指示信的报告,将各地的先进经验,经过总结后,及时在全党加以推广,推动着全党的纠“左”进程。
为了促使人民公社“十二条”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基层及早摆脱困境,中央抽调万名干部到农村去帮助工作。十一月十五日晨,毛泽东看了抽调万名干部下放基层的报告,写信给周恩来。信中实际上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观点,对当前农村形势作出严峻的判断。他说:“在讲大好形势、学习政策的过程中,要有一段时间大讲三分之一地区的不好形势,坏人当权,打人死人,粮食减产,吃不饱饭,民主革命尚未完成,封建势力大大作怪,对社会主义更加仇视,破坏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农村工作极为艰苦,要有坚强意志决不怕苦的精神才能去,否则不能去。”他还对报告批注道:“全国大好形势,占三分之二地区;又有大不好形势,占三分之一的地区。五个月内,一定要把全部形势都转变过来。共产党要有这样一种本领,五个月工作的转变,一定争取1961年的农业大丰收,一切坏人坏事都改过来,邪气下降,正气上升。”[250]
由此可以看到,当时毛泽东意识到农村的形势是严峻的,他希望五个月内能够把形势转变过来,中央派大批干部到农村去,就是为了促使农村形势好转的一个重大举措。
一九六0年十一月十五日,毛泽东为中央起草了《关于彻底纠正“五风”问题》的指示:“必须在几个月内下决心彻底纠正十分错误的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和对生产瞎指挥风,而以纠正共产风为重点,带动其余四项歪风的纠正。省委自己全面彻底调查一个公社(错误严重的)使自己心中有数的方法是一个好方法。经过试点然后分批推广的方法,也是好方法。省委不明了情况是很危险的。只有情况明了,事情就好办了。一定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自己起来纠正干部的五风不正,反对恩赐观点。下决心的问题,要地、县、社三级下决心(坚强的贯彻到底的决心),首先要省委一级下决心,现在是下决心纠正错误的时候了。只要情况明,决心大,方法对,又把政策交给群众,几个月时间就可把局面转过来,湖北的经验就是明证。”[251]
毛泽东在起草的指示中,明确要求纠正以“共产风”为重点的五风,要求省委领导干部彻底调查一个问题严重的公社,在调查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走群众路线,发动群众来纠正干部的五风,他认为经过几个月的时间就可以把局面扭转过来,湖北的经验就是一个有力的说明。
一九六0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毛泽东起草的《中央转发甘肃省委关于贯彻中央紧急指示信的第四次报告的批语》中写道:“甘肃省委在作自我批评了,看起来批评得还算切实、认真。看起来甘肃同志开始已经有了真正改正错误的决心了。毛泽东同志对这个报告看了两遍,他说还想看一遍,以便从其中吸取教训和经验。……从现在起,至少(同志们注意,说的是至少)七年时间公社现行所有制不变。即使将来变的时候,也是队共社的产,而不是社共队的产。又规定从现在起至少二十年内社会主义制度(各尽所能,按劳取酬)坚决不变,二十年后是否能变,要看那时情况才能决定。所以说‘至少’二十年不变。至于人民公社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规定至少七年不变,也是这样。1967年以后是否能变,要看那时情况才能决定,也许再加七年,成为十四年后才能改变。总之,无论何时,队的产业永远归队所有或使用,永远不允许一平二调。公共积累一定不能多,公共工程也一定不能过多。不是死规定几年改变农村面貌,而是依情况一步一步地改变农村面貌。”[252]
我们看到,毛泽东主张人民公社三级所有的体制,至少七年不变,按劳分配至少二十年不变;到时即使变,也是队共社的产,而不是社共队的产;坚决不允许一平二调,在公共积累和公共工程方面要量力而行,一步一步地改变农村面貌。这些话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将锋芒直接指向了人民公社的体制和分配方式,这对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的恢复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九六0年十二月三十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听取汇报时,不断插话,这些插话表明了毛泽东在落实中央制定的人民公社“十二条”纠“左“措施上的坚定态度。他在插话中主要讲了这么几个问题:
关于退赔问题。他说:“退赔问题很重要,一定要认真退赔。大多数都要由各地自己退赔,县、社一定要拿出一部分实物来退赔,现在拿不出实物的,可以给些票子,这就叫兑现。十二条已经向农民讲了,现在农民鼓着眼睛看着我们能不能兑现,不兑现不行。在两三个月内把兑现问题解决了,农民积极性就来了。
县、社宁可把家业统统赔进去,破产也要赔。因为我们剥夺了农民,这是马列主义完全不许可的。平调农民的劳动果实,比地主、资本家剥削还厉害,资本家还要花点代价,只是不等价,平调却什么都不给。一定要坚决退赔,各部门、各行各业平调的东西都要坚决退赔。赔到什么都没有,公社只要有几个人、几间茅屋能办公就行。不要怕公社没有东西,公社原来就没有东西,它不是白手起家的,是‘黑手’起家的。所有县、社的工业,房屋,其他财产等,凡是平调来的,都要退赔,只有退赔光了,才能白手起家。县、社干部可能会不满意,但是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群众,得到农民满意,得到工农联盟。”“退赔也要有界限,在大办水利、大办交通、大办副食品基地等方面,要由国家退赔一部分。应当由国家退赔的,不能让县、社赔。退赔要让县、社两级干部思想上搞通,不通就不能改正。”[253]
这表明了毛泽东在退赔上的坚定态度。本来在一九五九年三月下旬的上海会议上,毛泽东就提出了要算帐退赔的问题。但是这个问题在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下,一九六0年春又刮起了“共产风”,不少县、社又重新进行一平二调,这样原先的旧帐还没有退赔完,又产生了新的问题。因而毛泽东要求必须要解决这个问题。
建设要按步骤走,循序渐进。毛泽东:“这几年我们有些东西搞多了,搞快了,自己挨整是必要。现在看来,建设只能逐步搞,恐怕要搞半个世纪。”[254]毛泽东认识到,建设搞快了,要受损失,因而只能一步一步搞,恐怕要搞半个世纪。
抓住五风中的重点,切实纠正五风。毛泽东说:“首先‘五风’中最普遍、危害最大的是‘共产风’和瞎指挥风。首先要把他们整掉。究竟哪些是生产瞎指挥风要搞清楚,不然就会变成无指挥、无计划。”[255]毛泽东认为,纠正五风应以纠正“共产风”和瞎指挥风为重点。在纠风过程中,他特意提醒要弄清那些属于瞎指挥风,那些是生产指挥所必须的,不要矫枉过正,造成无指挥、无计划的严重后果。
严厉追缴贪污的赃款,坚决进行反贪污斗争。毛泽东说:“贪污赃款一定要退,一年退不起,两年,三年,不行十年也一定要退。东西赔光了,要以自己的劳动来偿还,不这样贪污现象消灭不了。”[256]这表明了毛泽东在反贪污上的严厉态度。
突破在成绩和错误上的思维定势,深入实际,查清错误,弄清原因,有“左”反“左”,有右反右。毛泽东说:“现在这个时候不要讲九个指头与一个指头的问题。事实上有的地方的缺点、错误不是一个指头的问题,有的是两个指头,有的是三个指头。总之,把问题查清楚了,有多少,讲多少。有的同志提的,有右反右,有‘左’反‘左’,有什么反什么,有多少反多少,这几句话是好的。把问题弄清楚了,群众也清醒了,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关系也就明白了。”[257]
过去一说到成绩和错误的时候,往往说成绩是九个指头,错误是一个指头,毛泽东在调查中了解到,各地情况不同,特别是一些地方的问题还比较严重,到处这样套用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评价,既不符合实际情况,更无益于认清现实,纠正错误,因而就要突破这种思维定势,只有这样才便于找到纠正错误,克服困难的方法。
理清混乱思想,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毛泽东说:“这几年说人家思想混乱,首先我们自己思想混乱。一方面我们搞了十八条(指一九五九年三月下旬上海会议纪要《关于人民公社的十八个问题》—引者注),十四句话(指一九五九年三月上旬第二次郑州会议上规定的作为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的方针的十四句话。—引者注),也搞了六条指示(指一九五九年四月二十九日毛泽东关于农业问题给六级干部的信中讲的六条。—引者注),这些就是为了纠正‘共产风’,纠正瞎指挥风;另一方面,又来了几个大办,大办钢铁,大办县、社工业,大办交通,大办文教,又大刮起‘共产风’。这就是前后矛盾,对不起来。虽然我们没有叫大家去平调,但没有堵死漏洞。总结这些经验教训很重要。以后不要前后矛盾,不要一面反,一面又刮;一面反,一面又提倡。现在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庐山会议后,估计今年是好年成。一以为有了郑州会议决议,有了上海会议十八条,‘共产风’压下去了,对一个指头的问题作了解决;二以为反了右倾,鼓了干劲;三以为几个大办就解决问题了;四以为年成逢单不利逢双利。没有料到,一九六0年天灾更大了,人祸也来了。这人祸不是敌人造成的,而是我们自己造成的。今年一平二调比一九五八厉害,一九五八年只有四五个月,今年是一整年。敌人破坏也增加了,大办也不灵了,‘共产风’大刮了。问题最大、最突出的是大搞工业,县以上工业抽调了五千万劳动力。一九五七年是二千四百万,一九五八年是四千四百万,一九五九年和一九六0年又增加了六百万,合计比一九五七年增加二千六百万。当然,劳动力不完全都是从农村调来的,但是不管从哪里调来,总是影响农业生产的,比如吃粮就增加了嘛!”[258]
“有几条经验教训:一、‘共产风’必须反,不能掠夺农民,这是马列主义不许可的。二、几个大办又刮起了‘共产风’,一说老风占的多,一说新风占的多,不管那个多,总之是大刮,看起来只能中办、小办。三、抽调了大批劳动力,县以上工业就调了几千万。这三条经验教训,是主要的。要承认这些经验教训,不然就改不了。新增加的二千六百万人不回去,怎么得了?压下去是有困难的,但一定要压下去。”[259]
我们看到,毛泽东在这段谈话中对当前困境出现的原因作了非常精辟的分析。他认为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是由于庐山会议后对来年收成判断上的失误,这种判断上的失误才导致了“几个大办”的出现,才“没有堵死漏洞”。因而一九六0年的大办比一九五八年更厉害了,并用具体数字来说明大量调拨劳动力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这样一九六0年的“几个大办”就与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措施的贯彻执行出现了严重的矛盾。正是这种矛盾才助长了“共产风”和瞎指挥风,导致了一平二调的重新出现,产生了目前的经济困境。虽然县、社两级也有重要责任,但是毛泽东的这段谈话主要是从上级乃至中央指导上来分析问题的。同时,要总结经验教训,必须反对“共产风”,经济建设要量力而行,抽调劳动力要适度,动员新增加的二千六百万工人返乡,大力发展农业生产。
缩短工业战线,加强农业战线,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来渡过难关。毛泽东说:“陈云同志说的几条我都赞成。一是低标准、瓜菜代,今后几年都要注意。总之口粮标准不能高,好日子当穷日子过,有了储备,才能抗御灾害。二是人畜要休息。三是进口粮食。还要加上我刚才说的几条,把领导重点放在农业生产上,吃饭第一,市场第二,建设第三。总的说来,缩短工业战线,延长农业战线,把整风搞好,把抽调的劳动力压下去,把‘共产风’搞掉,把坏人搞掉,几个大办变成中办、小办。这样粮食多了,就可以多吃点粮了。还有,多产的要多吃一点,要有差别。”[260]
毛泽东在肯定陈云讲得低标准、瓜菜代,人畜要休养生息,进口粮食这几条措施外,还谈了要缩短工业战线,充实农业一线,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整风整社,反对“共产风”,地方发展经济要量力而行,实行按劳分配等问题。就是要通过这些措施的实行来克服困难,渡过难关。
由以上引用的史料可以看到,鉴于庐山会议后纠“左”进程中断的教训,制定人民公社政策“十二条”后,毛泽东最担心的是“十二条”能否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为此,他采取多种措施来把“十二条”规定的基本内容转化为全党的实际行动,以便及早摆脱困境,渡过难关。
从以上所引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这个时候为了克服困难而制定的政策,从总体上说并没有超过郑州会议以来纠“左”的范围,当时制定的人民公社政策“十二条”不过是为了落实以前纠 “左”措施的具体规定而已。
那么,就这些政策措施能否克服业已出现的经济困难呢?
曾经参加过广州调查组的邓力群后来回忆说:“这个时候(指一九六一年初,—引者注),中央领导同志对形势的认识还不太一致,有的同志(指邓小平、彭真等人—引者注)认为,情况在好转,有了‘十二条’就够了,还搞什么调查,还搞什么新的章程干什么?毛主席没有接受这种意见。事实上,我们到广州一调查,马上证明,后来的事实也证明,光有‘十二条’是不行的,还要进一步了解,进一步补充新的规定。”[261]
我们从邓力群的回忆中可以看到,制定“十二条”后,到底对克服困难怎么样,还要不要再进一步进行调查,调整政策措施,就是在中央领导层中也有不同意见。但是毛泽东却没有止步,仍然要求全党进行调查研究,以便制定适宜的经济发展政策,使经济早日摆脱困境。
毛泽东通过调查又制定了那些政策措施呢?这就是我们下面要研究的问题。
5、克服困难的方法之一: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探索集体所有制经济实现形式的表现之二,从当时中国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出发,来进一步完善人民公社体制,将纠“左”引向深入。
在贯彻郑州会议以来制定的纠“左”措施的过程中,通过调查研究,毛泽东进一步认识到,原来建立的人民公社,不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体制以及分配原则上,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就要求全党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立足于当时中国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从有利于发展生产,调动群众积极性出发,进一步缩小人民公社的社、队规模,探索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建立起适应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人民公社体制。
(1)要进一步缩小社、队规模。
我们知道,郑州会议以后的纠“左”措施,其中一项就是要缩小社、队规模,但是却被庐山会议反右给中断了。这次就是要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探索在当时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下,社、队到底保持多大的规模,才能更有利于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一九六0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毛泽东在北京中央工作会议期间听取汇报时说:有些地方,县合并得太大了。从有利于抓好农业生产着眼,以小县制为好。[262]
由于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小县合并成大县,实践证明这种县制不利于抓好农业生产,因而毛泽东要求还是要恢复到小县制为好。
一九六一年二月六日,毛泽东在听了田家英汇报后,在住地汪庄听取浙江省委负责人江华、霍士廉等人汇报。讲到社、队规模时,毛泽东说,县、社规模太大,大了搞不好,管不过来。几年来并县、并社,都是从上面方便着想的,不是从群众要求、从生产有利出发的。浙江有六百个公社,一分为二,一千二百个就好办了。他说:“生产队的规模也大了。我们中央有几个调查组,在你们浙江就有一个,让他们调查一个最好的生产队和一个最坏的生产队,不要只钻到一头,好就好得不得了,坏就坏得不成话,应该有好有坏,这样才能全面。关于生产队规模问题,他们反映,生产队管的小队太多。田家英同志调查的那个队就管十一个小队,有几十里宽。这里的农民不知道那里的农民在搞什么事情,这怎么行呢?我看一个生产队管不了这么多,太大了。”[263]
这里毛泽东明确讲了,划分社、队规模,要从群众要求和有利于生产出发,便于管理,利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社、队规模过大就难以做到这一点,因而要从实际出发,划小社、队规模。
二月十日,毛泽东在江西向塘铁路支线的专列上,听取江西省委负责人杨尚奎、邵式平、方志纯、刘俊秀汇报。毛泽东认为,江西的公社和生产队的规模也都太大了,一个公社可以划分为两个或者三个,以乡为单位,一乡一社。他说,现在看来,只有四川一个省按中央的政策办事,他们的公社都是以乡为单位。河南一直想搞大的,公社也想搞大的,基本核算单位也想搞大的。公社应当一律以原来的乡为单位,凡是以原来的区为单位的,给它一个不合法。[264]
这里毛泽东明确要求公社的规模应以乡为单位,指出原先公社的规模过大,要划成两个或三个。其实,以乡为单位办人民公社是一九五八年八月中央北戴河会议通过的人民公社决议中要求的,可是许多地方却热衷于办大社,远远突破了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规模的要求。因而毛泽东在人民公社的规模问题上表扬了四川按政策办事,而对江西、河南提出了批评。
二月十一日毛泽东与湖南省委负责人张平化、胡继宗、周礼和湖南调查组的胡乔木谈话。二月十二日,毛泽东单独与张平化和胡乔木谈话。在谈到人民公社的规模时,毛泽东说:“我看,你们这个社也大了,队也大了。大体上一个社划成三个社比较恰当,就是以乡为单位。”胡乔木说:“开始提的是以乡为单位,后来不断加码,撤区并乡,小乡并大乡,几乡一社。实际上,还是小队的劳动为基础,大队作经济核算,加以联合,公社恐怕只是一个联络组合的形式。”
毛泽东问:“你们有多少生产队?(这里说的生产队,有时又称生产大队,都是基本核算单位。在谈话中,生产队和生产大队往往是混用的。—引者注)”胡继宗答:“一万五千个。高级社时是五万个社,公社化后划成一万六千个大队。”毛泽东说:“你们还是大体上恢复到高级社的范围,五万个。”胡乔木说:“如果这样,对群众才说得上民主,大队干部才说得上领导管理,不然经营不了。”毛泽东说:“而且势必实行平均主义,吃饭平均,工分平均。”胡乔木说:“我去了一个好的生产队,在长沙县,叫天华大队,那个大队年年增产,一步一步地走上坡,它有一个特点,就是始终保持高级社的规模。公社的规模要缩小,它的权力也要缩小,权力跟责任都要缩小,这样,事情就好办了。过去几年湘潭的情况比较严重,我们有个组在湘潭,到一个坏的生产队,它的特点是从一九五七年下半年起,一年比一年坏,根本就是破坏。”毛泽东说:“我看兴起来也快。恢复原状,也就是原来的高级社,由若干高级社组成一个公社。”
第二天再次汇报的时候,一开头就谈体制问题。张平化说:“昨天谈了以后,我们回去商量了一下,认为对体制调整决心下得不够。如果基本核算单位就相当于原来的高级社,全省可能有五万多个大队;现有的一千一百个公社可能变成三千个公社或者多一点。春耕之前,先解决基本核算单位划小的问题,大家的意见是一致的。”毛泽东说:“我看是群众的要求。你们既然叫大队,底下就不要叫小队,就叫队。因为一讲小队,这个‘小’字就有个缺点,它职权小。其实这个小队有很多工作,有人计算有十五项工作。就叫生产队,上面叫生产大队,是基本核算单位,再上面是公社。公社、大队、队,不要这个‘小’字。”张平化说:“好,原来没有承认它是一级,现在承认它是一级,而且是很重要的一级。”毛泽东说:“是啊!是很重要的一级。所以,有人怀疑,基本核算单位究竟是小队,还是队。所谓队为基础,哪个是基础?”这时,胡乔木提出一个大胆的设想:“可以考虑把现在的公社变成区联社,恢复区委,大队变成公社。”毛泽东说:“那么小队变在生产队?”胡乔木说:“叫小队也可以,叫生产队也可以。”毛泽东立即纠正:“不要叫小队,叫生产队。”[265]
我们看到,毛泽东又一次提出要以原先的乡为单位,将社、队的规模划小,以适应管理和生产的发展要求。他提出将基本核算单位放在原先的高级社,再由若干高级社组成为一个公社。如果把原先的高级社叫生产大队,那么就将原先的生产小队改为生产队。他在这里提出了基本核算单位到底是应该放在相当于高级社的生产大队,还是放在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的问题。
三月五日,毛泽东在广东省委三号楼,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毛泽东说:“我这次出来以后,沿途和河北的同志谈了一下,和山东的同志谈了一下,和浙江的同志谈了一下,也和江西、湖南的同志谈了一下。他们所反映的问题和你们了解的情况差不多。他们普遍感到社、队大了,要求划小一点。我们搞了三个调查组,目前他们正在这里起草一个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初稿已经写出来了,准备让几个省来几个同志参加讨论修改。修改后再广泛征求意见,然后提交中央工作会议。”
毛泽东坚持公社要划小。他说:“我的家乡湘潭,原来是二十一个都。以前对那个都还嫌大,分成了上七都、下七都。如果一个都一个公社,也要二十一个公社,但现在只有十三个公社。你们看,河南只有一千二百个公社,湖北只有六百个公社,都太大了。总而言之,要适合群众的要求,要反映群众合情合理的要求。”
最后,毛泽东再次强调,公社规模要划小。他说:“这个原则是肯定的,今年不划小,明年得划小,明年不划小,后年一定得划小,横直是要划小就是了。”这是毛泽东的性格,凡是他认定的事情,非坚持到底不可,谁都难以改变。[266]
这里我们看到,毛泽东在社、队规模问题上,不仅征求了地方党委负责同志的意见,同时又派调查组到基层进行实地调查。他以自己家乡为例,进一步说明必须将社、队规模划小,以适合群众的要求,有利于生产的发展。
三月十四日晚上,毛泽东在广东省委小岛餐厅,召开中央政治局党委扩大会议。毛泽东又一次重申:公社、生产大队划小这个原则,已经肯定了,过大了对生产不利。[267]
我们看到毛泽东从有利于生产出发,又一次重申了要划小社、队规模。
这样人民公社的社、队规模就经过了这样一个变化过程。一九五八年十月底,全国共有人民公社23384个,每社平均4797户,其中不少是万户以上的大社。一九五九年春郑州会议以后,社、队数目有所增加,规模有所缩小,但一九六0年春在反“右”倾、“创造条件过渡”的思想影响下,刮起了第二次“共产风”,社、队数目又呈减少趋势,规模又呈扩大趋势。到一九六0年底,据27个省、市、自治区统计,全国农村共有人民公社25204个,生产大队483814个,生产队(原来的小队)2988168个。经过一九六一年《六十条(草案)》下发后,各地进一步缩小社、队规模,全国农村人民公社总数55682个,比调整前增加30478个;大队708912个,比调整前增加225098个;生产队4549474个,比调整前增加1561306个。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一九六二年平均每个农村人民公社有9.4个大队,每个生产大队有7.9个生产队,每个生产队有24.9户。[268]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到,从当时中国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出发,社、队到底应该保持多大的规模才会有利于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呢?是不是社、队规模越大,就越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呢?
在人民公社化运动前,还是没有人能够知道的。只有经过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试验,才会发现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分别保持在过去的乡、高级社和初级社的规模,才会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如果社、队规模过大,不论是在生产管理上,还是分配上,都会带来不少困难,造成平均主义的泛滥,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而在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反复征求意见,从有利于发展生产的需要出发,也从维护群众利益和调动群众积极性的角度考虑,毛泽东果断决定缩小社、队规模。
这是前进中的后退。因为在缩小社、队规模过程中,保留了人民公社的社级集体所有制。这样就不仅坚持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而且还预留了生产队向生产大队,并进一步向公社一级所有制过渡的通道。
(2)以解决两个平均主义问题为突破口,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相当于初级社规模的生产队,进一步完善人民公社体制,适应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本来在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措施中,就已经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将相当于高级社规模的生产队(即后来的生产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并进一步确认了生产小队(即后来的生产队)的半核算地位。但是在这种体制下,仍然存在着生产队下面生产小队之间和生产小队中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但是当时还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毛泽东是在调查研究过程中,才逐渐发现了实际存在的这两个平均主义,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予以解决的。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一九六一年二月六日,毛泽东在听了田家英汇报后,在住地汪庄听取浙江省委负责人江华、霍士廉等人汇报。毛泽东说:“田家英同志调查的那个队就管十一个小队,有几十里宽。这里的农民不知道那里的农民在搞什么事情,这怎么行呢?我看一个生产队管不了这么多,太大了。在一个基本核算单位里,有富的、中的、贫的,这就有问题,群众就不满意。小队就是过去的初级社。我看把小队改成生产队,把生产队改成大队,明升暗降。原来的小队变成生产单位和消费单位。”毛泽东要浙江省委研究一下,把核算单位(这里所说的核算单位,应当是基本核算单位)放在过去的初级社好,还是放在过去的高级社好?就是说,放在生产小队好,还是放在生产队好?
毛泽东关于调整人民公社体制时,提出以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这在当时对许多人来说,是难以接受的,因此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响应者寥寥无几。这个问题的真正解决,是在过了一年以后的一九六二年二月。[269]
我们看到,毛泽东通过调查发现由于生产队是基本核算单位,而生产队管的小队又过多,各小队之间富裕程度也不同,这样不仅影响到生产经营,而且也会助长平均主义。因而他主张在生产队划小的基础上,把生产队改为生产大队,生产小队改为生产队,并且首次提出了将基本核算单位放在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即原来的生产小队),并就这个问题征求意见。
二月十一日毛泽东与湖南省委负责人张平化、胡继宗、周礼和湖南调查组的胡乔木谈话。二月十二日,他又单独与张平化和胡乔木谈话。毛泽东再一次提出基本核算单位放在那一级的问题。他说:“究竟是队为基础好,还是下放到小队为基础好,有人提出这样的疑问。因为现在队底下管的小队多,而小队就是过去的初级社。有三种方案:一种方案就是现在的这种方案,队为基础,比较大的队平均三四百户。这种方案在一些地方是否适宜还值得研究,这么大,从东到西,从南到北,老百姓自己不清楚。小队里边又分三种情况,比较富的,比较自保的,比较穷的,统一分配,结果就是吃饭拉平,工分拉平。第二个方案,就是把现在这个队划成三个队,使经济水平大体相同的小队组成一个基本核算单位,不要肥的搭瘦的。肥瘦搭配,事实上就是搞平均主义,吃饭平均主义,工分平均主义。山区还要小,只要几十户,二三十户,三四十户一个生产队。”
从能查到的文献来看,到这时为止,还没有哪一个中共领导人,包括负责农村工作的人在内,像毛泽东这样重视生产小队(相当原来的初级社)的地位与权力。毛泽东的目光,他的注意力,总是盯在生产小队这一级,盯在农业生产的最基层。然而,从浙江也好,还是湖南也好,都没有人作出反应。[270]
由此我们看到,毛泽东是在我们党内第一个重视生产小队地位和权力,要求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小队的领导人。他为了启发干部的发言,引发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往往不说这是自己的意见,而说是有人这样提出的。
经过调查,毛泽东发现了生产队规模过大,不仅不利于生产管理,而且还会导致平均主义,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而他主张根据生产小队富裕程度的不同,将生产队规模划小,划分成几个队,将基本核算单位放在生产小队。可是,毛泽东的主张当时在党内还是难以获得响应,基本核算单位放在生产小队还面临着相当大的难度。
二月二十五日,毛泽东召集陶铸、陈伯达、胡乔木、廖鲁言等人在广州鸡颈坑开会,讨论起草人民公社条例问题。毛泽东说:“如果社、队划小以后,大队和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解决了,现在还存在两种平均主义没有解决,一个是小队和小队之间的平均主义,一个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平均主义。”
两种平均主义的提法,是对人民公社体制和分配弊端的重要概括。此前,毛泽东在二月六日杭州谈话中,继而又在二月十一日、十二日长沙谈话中,多次提出反对平均主义的问题,指出在一个基本核算单位里,生产小队有富、中、贫之分,统一分配,就是搞平均主义,群众就不满意。广东调查组得知毛泽东的谈话内容后,表示同意毛泽东关于把生产小队一律改称生产队,生产队一律改称生产大队的意见。陈伯达在二月十九日报送毛泽东的《广东农村人民公社几个生产队调查纪要》中说:“我们同意主席的意见,把现在所称的‘生产小队’,一律改称生产队。现在的基本核算单位,有的地方叫做生产大队,有的地方叫做生产队,有的地方叫做管理区,以后一律改称生产大队。”“现在有的生产大队把富村和穷村勉强地合在一起,作为一个基本核算单位,原来收入较多的社员意见很多,可以根据不同的经济条件、自然条件和群众意见,划分为不同的基本核算单位。”广东调查组调查的结果,同毛泽东的意见是完全一致的。同时,《调查纪要》还说:“公社各级的关系,在解决了自上而下的刮‘共产风’问题以后,似乎应当注意更适当地解决队与队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在分配问题上的某些平均主义。”广东调查组的这个意见,受到毛泽东的重视。他明确而完整地提出了两个平均主义的问题,这个问题成为即将召开的广州中央工作会议的指导思想,也是制定人民公社条例的指导思想。[271]
我们看到,毛泽东谈到社、队划小以后,虽然解决了生产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但是在生产小队之间,生产小队人与人之间仍然存在着平均主义,因而他明确提出要解决这两个平均主义问题。广东调查组不仅同意毛泽东将生产小队改为生产队,生产队改为生产大队的意见,而且他们的调查报告又给毛泽东解决两个平均主义问题以新的启示。
作为陈伯达领导的广东调查组成员的邓力群在谈到当年他们在广东的调查时曾经回忆道:“广州提供了什么情况呢?我们到广州时,恰好遇上广东省委召开五级干部会,检查、讨论执行‘农村十二条’的情况。大家都说,有了‘十二条’以后,情况大为好转,一致认为,只要认真贯彻‘十二条’就行了,农村的问题就解决了。只有一个公社书记,不以为然,他大会也好,小会也好,都坚持说:‘农村十二条’解决了从上而下刮‘共产风’的问题,但是没有解决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生产队内部社员与社员之间刮‘共产风’的问题。无论大家怎么批他,驳他,他都不退却。一个人,孤立啊,很有一股反潮流的精神。
我们了解了这个情况,就找他谈。陈伯达立刻把这个公社书记的意见报告了毛主席。毛主席非常重视,他说,这个书记的意见好,我们这次调查要制定的政策,就是要解决大队内部,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生产队内部,社员与社员之间的平均主义。这是一个纲。
这件事传到了胡乔木那里,也传到了田家英那里,都引起了重视。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我们对毛主席的这个指示的了解更清楚了。这时毛主席叫胡乔木、田家英也都来到了广州,起草了一个条例式的文件,核心内容是把公社各级组织的职权搞清楚。文件草出后,由乔木统改了一遍,最后陈伯达又统改了一遍。这就是‘人民公社六十条’。”“在广州的会上,毛主席把他的信发给大家,并点名批评了有了‘十二条’就不要再进行调查的同志。毛主席说:你们看,只有‘十二条’行吗?‘十二条’只解决了调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平’的问题。这样,与会人员对‘六十条’草案又进行了讨论、修改和补充。毛主席说,我们大家经过调查,有了这个草案,这还只是我们的意见,对这些意见,究竟农民、基层还有什么意见,还要返回去征求他们的意见。”[272]
从邓力群的回忆中我们看到,毛泽东认为只有“十二条”是不行的,要想进一步解决当前人民公社内部存在的问题,就必须解决两个平均主义问题。广东这位公社书记的意见与毛泽东的这个主张不谋而和,毛泽东对这位公社书记的意见给予了肯定和支持。毛泽东要将人民公社内部划分三级职权,解决两个平均主义的问题,通过条例的方式巩固下来,这就要调整和完善人民公社体制。为使这种调整更符合实际情况,毛泽东要求及时征求农民和基层的意见。
三月五日,毛泽东在广东省委三号楼,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毛泽东说:“田家英同志在浙江调查了一个生产大队,二百多户。这个大队领导了十一个生产小队,这十一个生产小队里面有富队,有中等队,也有穷队,在分配的时候统统拉平,这么一来就发生问题了。现在他们建议将这个生产大队分成三个大队,把经济基础差不多的小队分在一起。这样,分配上就不拉平了,使得经济情况都差不多。这是队与队之间的拉平问题。还有一个队里面人与人之间的拉平问题,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了,就可以调动起群众的积极性。”[273]
我们看到,毛泽东从田家英领导的调查组里面也发现了生产小队之间和生产队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这直接关系到调动群众积极性的问题。
虽然毛泽东在调查中发现了人民公社内部存在的两个平均主义问题,但是他并没有就此直接做出决定,要求全党付诸实施,而是给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参加三北会议的同志写信,希望引起他们的注意,以便在讨论的基础上来迅速解决这个问题。
三月十三日,毛泽东致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彭真及北三区会议各同志的信中写道:“大队内部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生产队(过去小队)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是两个极端严重的大问题,希望在北京会议上讨论一下,以便各人回去后,自己并指导各级第一书记认真切实调查一下。不亲身调查是不会懂得的,是不能解决这两个重大问题的(别的重大问题也一样),是不能真正地全部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的。”“我看你们对于上述两个平均主义问题,至今还是不甚了了,不是吗?我说错了吗?省、地、县、社和第一书记大都也是如此,总之是不甚了了,一知半解。其原因是忙于事务工作,不作亲身的典型调查,满足于在会议上听地、县两级的报告,满足于看地、县的书面报告,或者满足于走马观花的调查。这些毛病,中央同志一般也是同样犯了的。我希望同志们从此改正。我自己的毛病当然要坚决改正。开三天会太少了,至少五天至七天才行。”[274]
毛泽东这封信,在调查研究方面对党内干部进行严肃批评的同时,他又一次作了自我批评。鉴于当时党内高级干部没有认识到两个平均主义问题的严重性,因而毛泽东要求他们统一行动,深入实际,亲自动手,调查研究,通过调查不仅可以进一步证明解决两个平均主义的必要性,而且还可以使各级干部认识到解决两个平均主义的紧迫性,从而增强他们解决这一问题的主动性,以便及早解决这一问题。
三月十三日,毛泽东在三南会议上又就两个平均主义问题发表讲话。他说:“这次会议要解决两个很重要的问题:一是生产队和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一是生产队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这两个问题不解决好,就没有可能充分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275]
这是毛泽东又一次强调要解决两个平均主义问题。他特别说明如果这两个平均主义解决不好,是无法调动群众积极性的。
三月十四日晚上,毛泽东在广东省委小岛餐厅,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他说:“队与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队里面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从开始搞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农业集体化、搞公社化以来,就没有解决的。现在这个条例就是要解决平均主义问题。”毛泽东从农业合作化到公社化一路讲下来,说它们一直存在着平均主义而没有解决。这是一个相当深刻的反思。他说:“穷富队拉平的问题,现在已经证明,对富队不好,对穷队也不好。必须对生产大队下面的生产小队,区别对待。小队里头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也就是劳动力多的与劳动力少的社员户之间的矛盾。因为实行粮食供给制,劳动力少的户跟劳动力多的户吃粮都一样,他横直有的吃,所以就不积极。而劳动力多的户,他们想,反正吃粮都一样,我干也是白费了,所以他也不积极了。”
毛泽东举了浙江嘉兴县的例子,说明应当实行多产多吃的道理。嘉兴,是一个著名的产粮县,但是农民多产不能多吃,结果成了少产少吃了,所以粮食严重减产。毛泽东说,今后高产的地方农民一定要多吃。
关于基本核算单位究竟是生产大队还是生产小队的问题,毛泽东又提出来,说还可以研究。可见,这个问题总在毛泽东的脑子里反复思考着。
毛泽东在会议期间印发了几个材料,有一个是三北会议印发过的河北省委关于调整社、队规模的意见。河北主张生产队改为大队,生产小队改为生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毛泽东印发时,在标题下面特别注明“主张以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还有一个是陕西省委关于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利弊的材料。毛泽东印发这些材料,想引起与会者注意,但议的结果,都不赞成。[276]
我们看到,毛泽东在讲话中指出两个平均主义问题自从农业合作化以来就已存在,这是在提醒参加会议的高级干部这个问题由来已久,并非人民公社化运动时才产生的,意在引起高级干部的注意,希望他们能够认真对待,果断解决这个问题。毛泽东在讲话中用事实说明了解决两个平均主义的必要性,同时他还印发了地方关于解决两个平均主义的相关材料,可是会议讨论的结果却令毛泽东大失所望,由此可以看到毛泽东的主张在会上仍然遇到了相当大的阻力。
广州会议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这个条例共六十个条文,故称“六十条”。关于人民公社三级的名称,过去各地很不统一。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的那一级,有的叫管理区,有的叫生产大队,有的叫生产队,从“六十条”起,一律叫生产大队;过去的生产小队,一律改名为生产队。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其规模大体相当于原来的高级社。[277]
我们看到广州会议通过的人民公社“六十条”中,虽然在人民公社的三级名称方面有了统一的规范,但是生产大队(即原来的生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地位并没有变化。这说明在生产队(即原来的生产小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确定问题上党内仍然存在着激烈的争论。
毛泽东在第二次庐山会议的第二天,同各大区第一书记谈话时,就曾讲到:“不要迷信广州会议、北京会议搞了一套,认为彻底解决问题了”;“刚搞了一个‘六十条’,不要认为一切问题都解决了”。事实确是如此,至少基本核算单位问题,“六十条”就没有解决,而毛泽东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念念不忘。九月二十一日到武昌,毛泽东同王任重又谈到这个问题。据王任重九月二十六日日记记载:“二十一日主席到了武昌,下午我去看了他,除了谈灾情以外,着重谈了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问题。主席是主张生产队核算的。二十二日下午又找我去谈了这个问题。”“二十三日晚给主席送了关于生产队改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三份材料。二十四日午后,主席对我说:按照这两份材料办就很好,没有话说。主席接见了书记处书记和地委第一书记,主席表示了他的看法。”
而后,毛泽东乘专列北上。路经河北邯郸时,听取了河北省委、山东省委的汇报。
谈话一开始,毛泽东问刘子厚:“你们想扯什么问题?”
刘子厚说:“还是上次谈的大包干问题。”
一提大包干,立刻引起毛泽东的兴趣:“这是一个大问题。不以脚为基础,以腰为基础,脚去生产,腰在分配,闹平均主义。”这里所说的脚是指生产队,腰是指生产大队,是一种形象的说法。
毛泽东问山东是怎么做的,周兴介绍了山东一些地方搞大包干的情况。毛泽东说:“噢!那就是交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还有征购粮。我过济南时说,河北唐县有一个公社几年来连年增产,并不闹大队统一核算,统一分配,他们分配大包干,年年增产,生活好,也能完成征购任务,真正调动积极性靠这一条。三包一奖,算帐算不清,强迫命令定局,搞平均主义。三包一奖搞了六年之久,从来没有搞清楚这个问题。”
刘子厚说:“三包一奖太麻烦,保定有个调查,三十七道工序,四十九个百分比,一千一百二十八笔帐。”毛泽东:“这是烦琐哲学嘛。”刘子厚:“三包一奖年年吵个一塌糊涂,一年至少吵四次,一次吵多少天。”
毛泽东说:“广州会议时,河北要在全省实行小队核算。山东开了个座谈会,提出了这个问题:生产在小队,分配在大队,这不是矛盾吗?在广州开会时,我批了一个文件,让大家议一议,大家议的结果都不赞成。农村现在二十户左右的生产队,有人说规模太小。二十户不小了,山里头更小一些也可以,十来户,七八户搞一个核算单位。二十户有八九十人,三十个、四十个整半劳动力,不算少啦。生产队有四十来个劳动力,就是个大工厂嘛,再大了管不好。河北平均四十二户,有八十个到九十个整半劳动力,已经很大了,这个工厂难办,它是生产植物、动物的工厂,是活的,钢、铁是死的。”
刘子厚说:今春在北京开会讨论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时候,有人开玩笑说,你们退到初级社了;有人说对基本建设不利;第三是说征购辫子多了,头绪多了;第四是说有的队遭灾,不利于互相支援;第五是说不利于向机械化发展。毛泽东对这五个问题,逐个作了回答。他说:“整风整社,‘六十条’是根据,可是‘六十条’就是缺这一条。”
刘子厚又汇报到按劳分配问题。毛泽东觉得这是不成问题的问题,顺口说来:“按劳分配就是搞嘛。还有什么问题?还讨论了什么?”刘子厚介绍了他们准备实行的实物分配办法。所谓实物,当然主要是粮食。毛泽东说:“唐二里那个地方,口粮按劳分配部分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太少了。湖北孝感规定每人口粮三百六十斤,这不行。有了这些基本口粮,就可以不做工了。最好定一百八十斤,吃不饱就得努力。看来基本口粮高了不行。”
刘子厚说,对困难户进行补助,人们是同意的。对投机倒把的,只搞自留地小片开荒的,懒汉、盲流,人们都不同意补助。毛泽东说:“基本口粮要减少。对只搞小片开荒的,给他算算帐,有的可以不给基本口粮,懒汉、投机倒把的人不给基本口粮,盲流也不给。基本口粮定多了不好,就没有积极性了。”
第二天,毛泽东把这次谈话的内容加以整理,形成《邯郸谈话会记录》,日期署为九月二十七日。[278]
我们看到,虽然广州会议通过的“六十条”中没有像毛泽东希望的那样将基本核算单位放在生产队,但是毛泽东却没有放弃自己的意见,仍然为争取将基本核算单位放在生产队进行着调查和说服工作。在这个问题上,鲜明地体现出毛泽东的民主作风。虽然他认为自己的主张是正确的,但是却也没有利用威望和主席的职权去压服别人,而是尊重了多数人的意见,暂时没有改变生产大队的基本核算地位。
由于大包干中是将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和征购粮进行包干,其余皆归生产队,这实际上就是变相的将基本核算单位放在了生产队。因而毛泽东对此是有兴趣的。三包一奖引来一年几次大吵,其根源还是由于生产在生产队,而分配却在大队造成的。将基本核算单位放在生产队以后,这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毛泽东透过现象看到了本质。
关于生产队的规模问题,毛泽东主张二十户左右即可,山里面还可以再小一步,十来户、七八户也可以。毛泽东的这个认识是通过调查后,立足于当时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从有利于生产管理和调动农民积极性来考虑的。这实际上也就是初级社的规模,是与毛泽东将基本核算单位放在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的设想相一致的。
毛泽东主张要解决人和人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就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这就要减少基本口粮的供给(五保户、困难户除外),否则是难以调动起农民生产积极性的。
这样毛泽东经过几个月的调查与思考,认为解决生产队的基本核算单位问题迫在眉睫,于是九月二十九日,毛泽东给中央常委及有关各同志写了一封解决这个问题的信。信中写道:“送上河北深县五公公社耿长锁的一封信,山东省委一九六一年三月关于大小队矛盾问题座谈会材料一份,湖北省委九月二十五日的报告一份,另有河北的一批材料,请你们一阅,并和你们的助手研究。然后我们集会讨论一次。这些材料表明:我们对农业方面的严重平均主义的问题,至今还没有完全解决,还留下一个问题。农民说,六十条就是缺了这一条。这一条是什么呢?就是生产权在小队,分配权在大队,即所谓‘三包一奖’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农、林、牧、副、渔的大发展即仍然受束缚,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仍然要受影响。如果我们要使一九六二年的农业比较一九六一年有一个较大的增长,我们就应在今年十二月工作会议上解决这个问题。我的意见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基本核算单位是队而不是大队。所谓大队‘统一领导’要规定界限,河北同志规定了九条。如不作这种规定,队的八权有许多是空的,还是被大队抓去了。此问题,我在今年三月广州会议上,曾印发山东一个暴露这个严重问题的材料,并在这个材料上面批了几句话:可否在全国各地推行。结果没有被通过。待你们看了湖北、山东、广东、河北这些材料,并且我们一起讨论过了以后,我建议:把这些材料,并附中央一信发下去,并派有力调查研究组下去,作两三星期调查工作,同县、社、大队、队、社员代表开几次座谈会,看究竟哪样办好。由大队实际‘三包一奖’好,还是队为基础好?要调动群众对集体生产的积极性,要在明年一年及以后几年,大量增产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以及猪、马、牛、羊、鸡、鸭、鹅等类产品,我以为非走此路不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过去过了六年之久的胡涂日了(一九五六年,高级社成立时起),第七年应该醒过来了吧。”[279]
毛泽东在信中明确提出来了将基本核算单位放在生产队,并且还要限定生产大队的权力。这是关系到农村生产发展和调动群众积极性的重大问题。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他又附了若干材料,一起印发各位常委及有关同志,待他们研究后,再开会讨论一次,然而派调查组到基层就这个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真正弄清楚这个问题的利弊得失,以便尽早解决这个问题。毛泽东从历史的回顾中警醒党内同志,从高级社成立时起就过了六年糊涂日子,现在是应该清醒过来的时候了。从信中我们看到,毛泽东决心要解决这个问题了。
十月七日,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经过毛泽东审阅修改后发出。指示要求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地委、县委,在十月下半月和十一月上半月内,仔细地研究一下这个问题。各级党委的有关负责同志,都要亲自下乡,并且派得力的工作组下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
经过调查,进一步验证了毛泽东将基本核算单位放在生产队的观点。这样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全党在这个问题上最终形成了共识,于是才发出《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在这个指示中,主张基本核算单位以大体上相当于初级社的规模,就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来说,以二三十户为宜,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后至少三十年不变。这个指示后经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讨论通过后,于一九六二年二月十三日发出。以后,以生产队为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规定,载入了一九六二年九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280]
这样我们看到,经过各级党委的深入调查,最终确定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并规定至少三十年不变。至此生产队的基本核算地位才最终确立。
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毛泽东在第二次郑州会议确立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础上,通过调查发现在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即后来的生产大队)后,虽然解决了生产队(即后来的生产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但是在生产队里面的生产小队(即后来的生产队)之间,生产小队(即后来的生产队)内部的人与人之间仍然存在着平均主义。于是,他提出以解决两个平均主义为突破口,将基本核算单位放在生产小队(即后来的生产队),来进一步完善人民公社的体制问题。
但是,毛泽东的主张却遇到了重重阻力。从一九六一年二月毛泽东提出这个问题,到一九六二年二月才获得解决,前后经过了一年的时间。在不同意见面前,毛泽东既没有强制持反对态度的同志接受自己的意见,也没有因别人的反对就放弃自己的主张,而是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用事实来说服党内高级干部接受了他的意见,并最终确立了生产小队(即后来的生产队)的基本核算地位。
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小队(即后来的生产队)后,解决了生产小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但是在生产小队内部还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要解决这个平均主义,就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取消供给制。这就是我们下面要研究的问题。
(3)取消供给制。
供给制里面蕴含着共产主义因素,体现着人和人之间平等的因由。在战争年代,我们党搞的是供给制。供给制曾经显示出它的优越性,成为激励人们增强团结,艰苦奋斗,进而推动革命战争能够顺利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
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有人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无视我国处于社会主义的现实状况,没有贯彻社会主义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却照搬了战争年代供给制的分配方式,因而造成平均主义泛滥,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在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在分配方式方面,有的是完全按供给制进行分配的,有的是把按劳分配和供给制结合起来,依照不同的比例进行分配的。不论是完全按照供给制进行分配,还是按照不同的比例进行分配,都没有真正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多劳多得。这就在实践中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而要通过调查来进一步弄清这个问题,并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毛泽东在调查过程中就已经注意到供给制问题了,并将这个问题拿到一九六一年三月的广州会议上进行讨论。可是在讨论过程中,当时的意见很不一致。[281]我们党在历史上有过实行供给制的成功经验,可是为什么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就行不通呢?可以想见,当时出席广州会议的不少高级领导干部对此是不解的,也是难以接受的,因而才形成了会议上在供给制问题上的不同意见。
毛泽东还要进一步通过调查来解决这个问题。
一九六一年四月九日,在长沙专列上,毛泽东先后与张平化、胡乔木谈话。张平化汇报供给制问题时说:“现在初步地可以说,供给部分超过百分之三十,肯定不必要,过去搞那么多是错了。估计百分之十左右基本上就解决问题了。”毛泽东说:“如果只包五保户,补助困难户,百分之一、二、三就可以解决问题。百分之三十是多了,这不是真正各尽所能,按劳取酬。基本原则是两条:一个是各尽所能,按劳取酬;一个是价值法则,等价交换。将来所谓公,靠什么呢?靠积累,现在就困难了,现在公社就不要搞积累,恐怕两年、三年之内,新的公社就不要积累。新的公社老百姓又怕哩!现在划小,公社多了,它又去搞平调,这个你们要议一下,万万不能再平调。如果认为没有家底又去平调,那可不得了啦!”
胡乔林又汇报分配问题。他说:“食堂问题也跟分配问题连在一起,如果把食堂问题解决了,分配的问题也就好解决了。”毛泽东说:“现在不是顺三七的问题,也不是倒三七的问题,而是保五保户和酌量照顾困难户的问题,其他统统按劳分配。”所谓“顺三七”、“倒三七”,都是工资部分(按劳分配部分)与供给部分的比例。这样,毛泽东就从根本上否定了供给制。胡乔木紧接着说:“多数的社员跟干部都倾向于这个意见。但是还有一种办法,大队三七开,小队全部按劳分配。这样做的结果,大体上就是一九开,这样五保户有了保障,一些人口多劳力少的户,也可以过得去。”毛泽东说:“这种户可以喂猪。”意思是说,对他们不必用供给制的办法照顾,但胡乔木仍继续申述自己的理由。毛泽东问:“他们赞不赞成呢?”胡乔木答:“这个意见可以得到多数的同意。”毛泽东又说:“还有另一种照顾的方法,湖北的办法,在分配工作时给他一些便利。”从这段对话中可以看出,毛泽东总想不采取部分供给制的办法而采取其他办法,来解决困难户的困难问题,尽量体现按劳取酬的原则。他再次强调:“基本原则是这么个原则,叫做不劳动者不得食,各尽所能,按劳取酬。这里是两个方面,一个是生产,一个是分配。分配中又有交换,按照价值法则实行等价交换。”[282]
在这段文献资料中我们看到,除了在公社划小以后,毛泽东严令不得平调,两、三年之内不要积累以外,他主要谈的是公社内部的分配方式问题。从调查中发现,即使在分配方式上实行百分之三十的供给制,也会对按劳分配造成重大冲击,带来平均主义问题。毛泽东又讲了各尽所能,按劳取酬;价值法则,等价交换这两大原则。他说除了五保户和补助困难户以外,其余全部按劳分配。这实际上就否定了供给制,决定实行按劳分配制度。
五月七日,周恩来从河北邯郸打电话给毛泽东,汇报了他在武安县伯延公社等地调查的情况。在谈到供给制问题时,周恩来说:社员不赞成供给制,只赞成把五保户包下来和照顾困难户的办法。社员群众迫切要求恢复高级社时评工记分的办法。毛泽东将电话汇报记录转发各中央局,各省、地、区党委。[283]
五月十三日,毛泽东转发了邓小平、彭真十日来信。邓小平和彭真直接领导的五个调查组和北京市委的工作组在北京的顺义、怀柔作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调查。信中在谈到供给制问题时说,关于供给制,要求废除,只对五保户生活和困难户补助部分实行供给。凡是几年来年年增产的单位,多是大体上坚持实行“三包一奖”和评工记分制度。[284]
从周恩来与邓小平、彭真的调研中我们看到,他们也并不赞成供给制,要求废除供给制,主张只对五保户和困难户补助部分实行供给,恢复评工记分的方法,实行按劳分配。
这样在党内经过大量调查和反复讨论的基础上,在一九六一年五月下旬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在修正条例中,取消了供给制。 [285]
虽然供给制最终被取消了,但是有人可能要问,为什么在战争年代行之有效的供给制,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却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造成了平均主义的泛滥呢?
我们认为,这是由于战争年代的供给制并没有在农民中间进行实施,只是实行于党和政府机关以及人民军队中,而党政机关和人民军队业已经过战火的洗礼和思想改造,同时战争年代的紧张环境,严酷地生存条件,也易于推行这种供给制,使得上下一心,团结奋斗,去争取革命的胜利。而在和平年代,我国刚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下,农民的思想意识也没有得到充分改造,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制度,才能调动起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即使这种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方式,在社会主义阶段是必要的,但是在这种分配方式中体现出来的资产阶级权利仍然存在。这种资产阶级权利的存在,虽然在当时是一种必然性,但是这种权利在平等的基础上又蕴含着不平等,这种不平等仍然会给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带来消极影响。以后毛泽东还会关注这一问题。我们也还要进一步分析这个问题。
因而我们说取消了供给制,这在当时是必要的。但是并没有彻底解决问题,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了。
(4)取消公共食堂制度。
公共食堂是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的产物。公共食堂的成立,最初是为了提高人民公社的公有化程度,使社员出工协调一致。这样既有利于农业生产,又方便群众生活,同时还可以解放妇女,并使她们能够走上劳动战线。在宣传过程中,有人将食堂作为社会主义的重要阵地,还喊出了“公共食堂万岁”的口号,这就使得食堂成为是否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重要标志。
那么,在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公共食堂到底起了什么样的作用呢?公共食堂又是否是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标志呢?公共食堂对于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到底起了什么样的作用呢?这就需要通过调查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看下面的史料。
一九六一年二月六日,田家英向毛泽东汇报食堂调查情况。他说:社员对公共食堂普遍不满,不愿意在食堂吃饭,食堂实际上是个造饭工厂,不做菜,社员将饭打回去,还得再热一次。毛泽东在听了田家英汇报后,在住地汪庄听取浙江省委负责人江华、霍士廉等人汇报。在谈到食堂问题时说:“食堂划小为好,几户人家办一个,大了恐怕对生产不利。要多样化,有长期食堂,有农忙食堂,也有自己烧饭。办食堂一定要适合群众的要求。总而言之,不论办什么事一定要适合情况,适合情况了就能增产,适合情况了群众就高兴。”[286]
从田家英的汇报中我们看到,他调查的群众对食堂不满意,原因一个是食堂不做菜,社员打饭后,还得回家再热一次。这也就是说,社员自己还得开火,进行做菜、热饭。根据这个情况,毛泽东认为,可以将食堂划小,进一步将食堂分为长期食堂和农忙食堂,也可以自己开灶做饭。总之,办食堂要适合群众的要求,方便群众,这样食堂才能长久。
二月十日,毛泽东在江西向塘铁路支线的专列上,听江西省委负责人杨尚奎、邵式平、方志纯、刘俊秀汇报。关于食堂,毛泽东说:办食堂要满足三种人的要求。比如没有结婚的单身汉,或者结了婚没有孩子的,他就愿意吃常年食堂,就办常年食堂;比如有孩子的人,农忙时愿意吃食堂,农闲时愿意在家里自己做饭吃,就办农忙食堂;还有一部分人不愿意在食堂吃的,那就满足他,可以不参加食堂。[287]
这里我们看到,毛泽东主张根据不同的情况,将常年食堂、农忙食堂和在自己家里做饭结合起来,既要坚持食堂制度,又要因地制宜,使食堂形式多样化。这是他又一次阐述了对食堂的政策。
二月十一日毛泽东与湖南省委负责人张平化、胡继宗、周礼和湖南调查组的胡乔木谈话;二月十二日,又单独与张平化和胡乔木谈话。
当张平化、胡乔木汇报食堂问题的时候,毛泽东一开始就提醒说,吃食堂不能勉强,并问,你们这里是不是还勉强?胡乔木根据他们的调查,认为食堂这个制度现在还不算勉强的。他说:“我们原来很留神研究这个问题。长沙县的情况很特别,非常明了,食堂根本不可能散了,它把好多人家连到一起去了,一个食堂就是一个屋场,所谓屋场就是一个小队。”毛泽东问:“为什么弄成这个样子?”胡乔木说:“这是因为拆房子拆得多,搬房子搬得多,已经搞到这一步,再返回去就没有必要了,群众现在习惯了,他觉得这样有好处。我们问了一些贫农、下中农,他们对食堂都还是满意的。他主要是觉得痛快、干脆,不管那么多的闲事了,这个群众还是高兴的。”毛泽东又问:“这是并了的,没有并了的呢?要走那么远的路去吃饭,谁人来吃呀?”张平化接过来回答:“有这个问题。这次我专门回家看了一趟,在大山区里头。他们那个生产队原来有五个食堂,以后并成三个。这一次整社,群众要求再分成五个,还有个别较远的单家独户,允许他单独开伙。”毛泽东又问:“你们有没有农忙食堂?”张平化答:“没有。我们有个规定,冬天的时候,晚上可以回家做一顿,因为要烤火。”毛泽东特别嘱咐:“烤火问题要解决。”张平化说:“食堂办得好不好,柴火关系很大。”讲到柴火,毛泽东联想到浙江的调查,他说:“浙江同志讲,食堂实际上是一个造饭工厂,它不做菜的,社员把饭打回去吃,回去凉了,又要热一顿,结果柴火两头分散,家庭要烧柴火,食堂又要烧柴火。”张平化说:“我们也有这种情况,因为居住分散,回家他还得煮一次。”毛泽东说:“那何必呢?”胡乔木接着又谈起他们调查的情况:“我在一个小队里面,住了五六天的样子,他们那个大队食堂搞得好,食堂都有桌子,一桌一桌地坐,我们在那里和大伙一起吃饭。吃饭还是有保证,粮食、菜、油、盐这些都有保证,所有社员对这一点还是满意的。”张平化紧接着说:“食堂办得好,它是受社员欢迎的。办得好的食堂,把各家各户的特点都照顾到了。”毛泽东在湖南听到的都是对食堂肯定的话,这与浙江的调查正好相反。他进一步提问:“既然社、队有一、二、三类,难道食堂就没有三类的?”张平化说:“去年我们排了一下,办得比较好的占百分之十;办得差一点的占百分之二十。总的来说,垮食堂还没有成风。”胡乔木又补充了一句:“它遇到灾难的时候,还起到很大的作用。”
同样是食堂,同样是经过亲身调查和耳闻目睹,浙江调查组与湖南调查组反映的情况却这样不同。这里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浙江调查的是一个坏的生产队,湖南调查的是一个好的生产队。这样,对毛泽东来说就有一个比较。[288]
从上面这段文献资料中我们看到,由于胡乔木调查的是一个好的生产队,因而他通过初步调查还是对食堂持肯定态度的。在调查中他认为由于办食堂的时候,拆了许多房子,同一个小队的人集合到了一起,这样的话,食堂一般就难以散了。
张平化谈到他们虽然没有农忙食堂,但是为了方便群众,食堂就不是办得越大越好。他举了一个食堂合而又分的例子,同时还表示居住太远的社员也可以自己做饭。为了冬季取暖的需要,晚上社员还可以在家里做一顿饭。
毛泽东一再表示吃食堂不能勉强,同时还要注意冬季取暖的问题,对两头开伙提出疑问?从这里可以看出,毛泽东并没有把食堂作为社会主义的阵地和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标志。他考虑食堂问题是从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群众生活着眼的。
三月七日,毛泽东在广州鸡颈坑与王任重谈起食堂问题时说:“参加食堂也是要大家愿意。如果不愿意就搞农忙食堂,不愿意吃食堂的也可以让他在家里吃。”但他又说:“我们办食堂这个制度是肯定了的。”王任重说:“食堂不办不行,肯定还是要办,因为妇女要参加劳动,还有一部分贫农确实要吃食堂。但有一部分中农也确实不愿意吃食堂,因为不如家里吃得好。”毛泽东说:“城市里头吃食堂的人才占百分之四十,农村有百分之二十的人吃食堂就行了。”王任重说:“河南他们还是肯定吃食堂,现在就是一个烧柴问题。好多人去拾柴供应食堂,结果没有多少劳动力去搞生产。有的拆房子烧,有的拆桥烧,有的甚至把修好了的水闸拆了当柴烧。”毛泽东说:“那就非得改变不可!”[289]
从这个谈话中我们看到,毛泽东是肯定食堂制度的,他主张在自愿的基础上办食堂。如果社员不愿意就让他在家里吃,只搞农忙食堂。关于办食堂就要解决烧柴问题,有的地方破坏现有建筑设施,干一些“砸锅卖铁的事”,来解决食堂的柴火问题,毛泽东对此提出了批评,说“非得改变不可”。从这里可以看到,毛泽东既要求办食堂,又在着手纠正办食堂过程中出现的错误。
在三月十三日的三南会议上,毛泽东讲到食堂问题。他说:“有些食堂难以为继。广东有个大队总支书记说,办食堂有四大坏处:一是破坏山林,二是浪费劳力,三是没有肉吃(因为家庭不能养猪),四是不利于生产。前三条都是讲的不利于生产,第四条是个总结。这个同志提出的问题值得注意。这些问题不解决,食堂非散伙不可”。“没有柴烧把桥都拆了,还扒房子、砍树,这样的食堂是反社会主义的。看来食堂要有几种形式,一部分人可以吃常年食堂,大部分人吃农忙食堂。北方冬季食堂非散伙让大家回家吃饭不可,因为有个取暖问题。” [290]
这里毛泽东用一个基层支部书记的话,尖锐地指出了办食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说这些问题不解决,食堂就非散伙不可。鉴于这种情况,毛泽东在坚持食堂制度的同时,再一次重申了食堂的多样化,指出一部分人可以吃长期食堂,大部分人可以吃农忙食堂,北方冬天由于有个取暖问题,就要让社员回家做饭。我们看到,通过调查毛泽东对食堂制定了更为灵活的政策。
毛泽东通过调查,初步发现了创办食堂过程中存在的不少问题。他将这个问题提出来在党内进行讨论。可是在一九六一年三月的广州会议上,在讨论食堂问题时,意见却很不一致。[291]看来,要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更深入的调查,进一步在党内取得一致意见。
四月九日,在长沙专列上,毛泽东先后与张平化、胡乔木谈话。张平化反映,在讨论“六十条”时,争论比较多的一个是食堂。讲到食堂问题,张平化说:“讲食堂好的,讲得很多;讲食堂坏的,也讲得很多。我听了以后,觉得原来自己对食堂的看法有些片面,好像不喜欢食堂的就是那些富裕中农。”毛泽东说:“才不是哩!”张平化说:“现在看来不见得。”毛泽东肯定地说:“不是。愿意参加食堂的是少数人。食堂的确存在这几个问题,所说用工太多,浪费劳动力嘛!浪费柴火,破坏森林嘛!还有浪费粮食,再一个就是社员不能养猪。得两头搞,一头是搞食堂,一头是家里开伙。”
毛泽东对张平化说,湖北在群众中讨论“六十条”时,食堂也是集中讨论的问题之一,毛泽东说:“食堂也是个平均主义嘛!”
胡乔木在汇报食堂时谈到:“食堂问题在目前特别突出。干部很敏感,群众也很敏感,一谈就是食堂。原来我在长沙看到的情况,是食堂搞得好的。同时还有这么个原因,就是过去省委一贯强调这个东西,干部不敢议论这个问题,群众也不敢议论,所以就没有发现怀疑的言论了。这回‘六十条’这么一说,好些大队反映,说念这一条的时候,群众欣赏的是末了一句:‘可以不办’。我们在韶山大队为着先试探一下,找三个小队长和这三个小队的一部分社员,一起座谈‘六十条’里面的主要问题。座谈会一开始,就对食堂问题展开了非常尖锐的争论。双方都举出理由,针锋相对。”毛泽东问:“你参加了?”胡乔木答:“我参加了。我们原来都没有这个思想准备。我原来对于食堂还是比较热心的,经过几次辩论以后,觉得他们提出不办食堂的理由是有道理的,是对的,应该考虑。”胡乔木列举了一些理由,肥料减少了,山林被破坏了。毛泽东说:“还有,浪费劳动力。浪费劳动力,破坏山林,不能养猪,就是广东提得那几条。还有一条,是不是浪费粮食的问题。”胡乔木说:“他们也讲到这个问题。家里吃饭,多一点少一点,他就是量体裁衣了;而吃食堂呢,有那么多定额,反正要吃掉,吃掉了还觉得不够,吃得不好。”毛泽东又说:“还有一条,在食堂吃饭没有在家里搞得好吃。”接着又问:“现在马上散行不行呢?”胡乔木说:“农村里头有些问题了。”毛泽东说:“锅灶、柴火、粮食。”胡乔木:“主要还有房子问题。根据韶山公社五个大队的统计,八十九个食堂,已经散掉五十个,讨论‘六十条’以后,估计还要继续散。”毛泽东又问:“他要维持干什么呢?”胡乔木:“有个思想没有解放,因为省委宣传部宣传得比较久,都说食堂是社会主义阵地。”毛泽东:“河北也是这么宣传的嘛,什么社会主义食堂万岁。”胡乔木:“人民日报写过社论,也说公共食堂万岁。我觉得,第一,现在解散有利;第二,现在可以解散。”毛泽东:“要看现在有没有锅灶,有没有粮食,有没有柴火,有没有房子。”胡乔木根据实际调查的情况说:“我们倾向于快一点解决为好。虽然有些困难,分过了之后,群众还是会陆陆续续自己去解决的。”
湖南调查组在食堂问题上态度的改变,说明要了解真实情况,特别是食堂这样的敏感问题,必须做深入的调查。走马观花不行,时间短了也不行,只调查一个地方也不行。胡乔木这次对食堂问题的汇报比上一次汇报,深刻得多,具体得多了。他的汇报,把广大群众对解散食堂的迫切希望和要求,活龙活现地展示出来,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觉。所以,毛泽东听完汇报后说:“听你这一讲,我现在到韶山去,也看不出什么名堂来,还不是你讲的这一套。”[292]
由此我们看到,胡乔木的这个调查报告与他上次对食堂的那个调查报告的结论几乎相反,上次是对食堂持肯定态度,而这一次经过深入调查后,却主张解散食堂,对食堂持否定态度。张平化也认识到不愿意吃食堂的不只是富裕中农,还有更多的贫下中农也对吃食堂有意见。从他们的谈话中可以看到,毛泽东认识到了食堂的平均主义问题,这是不利于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进一步看到了食堂用工太多、浪费劳动力、浪费柴火、破坏山林、浪费粮食、不能养猪、缺少肥料这些弊端,也注意到了社员打饭后,还得回去重新热饭,冬天又不能取暖,多数人对食堂已经有了怨言,不愿意参加食堂。从谈话中毛泽东问有没有锅灶、粮食、柴火和房子来看,他已经开始考虑是否要解散食堂了。但是这还要通过进一步调查,并在党内征求意见,取得各级干部的认同和支持。
四月十四日,胡乔木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并附有四份材料。四份材料中,最显眼的是关于公共食堂的调查报告。报告说:“在韶山公社干部和社员讨论‘六十条’的时候,我们遇到的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公共食堂问题。从群众反映看来,大多数食堂目前实际上已经成了发展生产的障碍,成了党群关系中的一个疙瘩。因此,我们认为,这个问题愈早解决愈好。”报告在列举公共食堂各种问题之后说:“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食堂势在必散,而且散了并没有损失,反而对整个工作有利。”湖南调查组根据韶山一个食堂的经验证明,“群众要求散的食堂不但应该散,而且可以散得很快很好。”
这是毛泽东收到的第一个主张立即解散公共食堂的正式报告。四月十五日,毛泽东把胡乔木的来信及四个附件批给张平化,请他印发湖南三级干部会议,予以讨论。十六日晚,毛泽东召集刘少奇、陶铸、胡乔木、王任重开会。会上,“谈到食堂问题,大家都认为这是脱离群众、最不得人心的一件事。办了公共食堂妨碍了生产的发展,对于救灾非常不利。”过了十天,四月二十六日,邓小平根据毛泽东的意见,以中共中央名义将胡乔木的信及四个附件转发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作为研究和解决食堂问题和有关问题的参考。在文件标题下面加了一个副题“胡乔木同志关于公社食堂问题的调查材料”,以突出食堂问题。[293]
我们看到,胡乔木的报告认为食堂已经成为生产的障碍,党群关系的疙瘩,因而明确主张解散食堂。从毛泽东将胡乔木的报告及其附件批示给湖南三级会议来进行讨论,进而召开会议来研究食堂问题,并随后又将胡乔木的报告及其附件转发各地党委来看,毛泽东已经将是否解散食堂问题纳入了决策程序,只是在征求各地意见后,再决定是否实施。
这是在食堂问题上的真正突破。曾几何时,“公共食堂万岁”,“公共食堂是社会主义的阵地”,“必须坚持公共食堂”等口号,喊得震天响。人们都把公共食堂看作人民公社的一项基本制度。况且,“六十条”对食堂的规定,总的精神还是要办。所以,在解散食堂问题上,要全党上下达到一致的认识,还需要一段时间,并且涉及修改“六十条”的问题。但从毛泽东的态度,特别是从转发胡乔木的调查报告来看,他是想在征求意见后就解决这个问题。
五月七日,周恩来从河北邯郸打电话给毛泽东,汇报了他在武安县伯延公社等地调查的情况。在谈到食堂问题时,周恩来说:绝大部分甚至全体社员,包括妇女和单身汉在内,都愿意回家做饭。毛泽东将电话汇报记录转发各中央局,各省、地、区党委。[294]
五月八日,毛泽东收到胡乔木当天的来信,信中报告最近调查情况。在谈到食堂问题时说,韶山公社食堂已由原有的一百一十二个减为六个,其中五个不久都将不办。对于在短短的三天时间内基本解决全公社的食堂问题,群众反应热烈的程度难以想像,有的甚至说这是“第二次解放”。预计最近即可在湖南全省范围内解决。五月九日晨三时,毛泽东将胡乔木来信转发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295]
从毛泽东将周恩来的电话汇报记录和胡乔木的信件转发各地党委来看,毛泽东虽然是给各地党委决策提供参考的,是征求他们意见的,但是其解散食堂的意向是明显的。
五月十三日,毛泽东转发了邓小平、彭真十日来信。邓小平和彭真直接领导的五个调查组和北京市委的工作组在北京的顺义、怀柔作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调查。信中在谈到食堂问题时说,关于食堂问题,比较复杂,不能像供给制一样一刀两断地下决心,要走群众路线,完全根据群众自愿。[296]
从邓小平、彭真的信中可以看到,他们主张是否解散食堂要根据群众自愿,不要像供给制一样一刀两断地下决心。毛泽东也将这个意见转发全党,希望经过各级党委的酝酿和讨论,以便使解散食堂这个问题,建立在稳妥可靠的基础上。
一九六一年五月二十三日到二十六日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办不办食堂,“完全由社员讨论决定”,“实行自愿参加、自由结合、自己管理、自负开销和自由退出的原则”,实际上是取消了公共食堂制度。经过反复调查,充分酝酿,这两个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大问题,终于彻底解决。[297]
由以上所引用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到,在取削食堂制度的过程中,仍然面临着重重的阻力。食堂的利弊在哪里,公共食堂制度到底怎么样,不是谁说了算,还是要通过实地调查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毛泽东在调查过程中,一直着眼于食堂对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食堂能否存在下去的主要标准。毛泽东在开始的时候无疑是支持食堂制度的,但是在调查中发现了食堂的种种弊端,特别是食堂制度里面潜藏着浓厚的平均主义气息,已经给农民的生活带来了不便,并且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于是在大量调查的基础上,又经过充分的讨论,广泛征求意见,最后实际上取消了食堂制度。
食堂制度的取消,不仅方便了群众生活,同时也进一步解决了人民公社内部存在的平均主义问题,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创造了条件。这样就便于调动人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从而保证人民公社沿着健康的道路继续发展。这是在探索过程中取得的又一个成效。
从以上我们对文献资料的分析中可以看到,毛泽东从第二次郑州会议确立的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出发,通过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了人民公社的体制。
立足于中国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同时也为了有利于农业生产的经营管理和进一步调动群众积极性,毛泽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调整了社、队规模。人民公社一般以乡为范围,生产大队相当于过去的高级社,生产队相当于过去的初级社,初级社一般由二三十户农民组成。他以解决两个平均主义为突破口,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解决了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取消了供给制和食堂制度,进一步贯彻了按劳分配原则,解决了生产队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这样就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人民公社体制。经过调整后的人民公社体制,适应并促进了当时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后来农业的快速恢复就是证明。
在人民公社体制的变革中,确立了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这是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条件下前进中的后退。因为这不仅保留了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为以后人民公社由队有向社有过渡留下了通道,同时就是人民公社体制下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也不过是在规模上与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初级社有相似之处,而在本质上他们之间还是有着重大区别的。
人民公社体制下的生产队,虽然在规模上与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初级社都是由二三十户农民组成,但是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和分配方式上却存在着重大不同。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初级社,由于以土地和生产工具入股为特征,并没有否定私有制,在分配方式上仍然是按照入股的生产资料和按劳分配的比例来进行分配,从性质上来说是半社会主义的。而在人民公社体制下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则是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在分配方式上全部实行按劳分配,从性质上说是完全社会主义的。因而从形式上看人民公社体制下的生产队似乎是退到了初级社,但是从本质上来说还是与初级社有着重大区别的。因而我们说这是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前进中的后退。
6、克服困难的方法之二:在否定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和农业合作化成果的基础上采取的行动,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
前面我们分析了当时农村出现严重困难的时候,毛泽东不仅贯彻落实郑州会议以来制定的纠“左”措施,又进一步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了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重新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探索克服当前困难的方法。
可是在这个时候,农村中出现了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呼声和行动。包产到户是一种统称,实际上包括六十年代初在我国农村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以家庭为主要单位的生产责任制。包产到户最初出现在安徽农村,并得到省委的支持。不久,河南、广西、湖南、浙江、陕西、甘肃、贵州等省部分地区也相继出现不同形式的包产到户。 [298]
当时搞各种形式包产到户的,安徽全省达80﹪,甘肃临夏地区达74﹪,浙江新昌县、四川江北县达70﹪,广西龙胜县达42﹒3﹪,福建连城县达42﹪,贵州全省达40﹪,广东、湖南、河北和东北三省也都出现了这种形式。据估计,当时全国实行包产到户的约占20﹪。[299]
面对各地出现的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受毛泽东派遣的农村调查工作组负责人田家英,中央政治局常委陈云,在经过调查后,纷纷予以肯定和支持。他们希望把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作为克服困难的方法在全国予以推广。这种想法获得了中央政治局多数常委的同意和认可。
(1)邓子恢主张包产到户。
包产到户是怎样出现的呢?邓子恢对包产到户又是怎样的态度呢?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一九六一年,在一位老农的启发下,安徽创造了在计划、分配、大农活、用水、抗灾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即“五统一”)的“责任田”,实际上就是包产到户的形式。这年三月,安徽省委作出决定,在全省普遍实行这种生产形式。因怕被人误解成是“单干”,他们把这种形式叫做“包产到队、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的责任制。
一九六二年六月十四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王观澜致函邓子恢并转谭震林说:安徽群众“特别强烈要求的”,是“‘责任田’三年不变,人大代表李有安(劳模)甚至代表群众说话,提出三年又三年不变”。六月,李富春也致函刘少奇、邓小平并书记处诸同志,说他本月十六日途经安徽一些地方,看到农民生活好了,没有浮肿病和逃荒要饭的了。同农民谈话,农民都说:“实行包产到户好,积极性比过去高了”,“现在自己种自己收,多种就多收,多收就多吃”。六月二十九日,他还致函正在湖南农村和田家英一起做调查工作的梅行说:农业问题恐需“在政策上要活些,要以退为进”。[300]
一九六二年上半年,安徽在全省范围内纠正“责任田”。四月初,宿县符离区委书记给邓子恢写信反映群众的意见,认为“责任田”坚持“五统一”,就是坚持了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原则,方向是正确的。这封信引起了邓子恢的重视,他让中央农村工作部派工作组去安徽一些县做调查。六月中旬和七月十八日,工作组先后给他发来《当涂县责任田的情况调查》、《宿县王楼公社王楼大队实行责任田的情况》、《宿县城关区刘合大队实行包产到户责任田的情况调查》。这些材料都是肯定“责任田”的,认为是“在集体农业生产的经营管理上找到了一条出路”,群众说:“越干越有奔头,最好一辈子不要再变。”
在一九六二年五月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子恢赞成在有些地区适合搞包产到户的就让农民搞。五月九日,中央工作会议期间,邓子恢在谈农村工作问题的发言中提出:有些地区,特别是受灾地区和山区分散地区,如果适合搞包产到户,农民也有搞包产到户的积极性,那就让他们搞。自留地、饲料地、借冬闲田、自由市场等也可以适当放开或扩大。他说:“我认为,当前在一定范围之内,扩大小自由没有危险。过去我们对自发资本主义的危险,我看也有点太夸大了。因此,可以适当扩大小自由。”“我认为,适当扩大小自由,包括自留地、饲料地、借地、借冬闲田等,总不要超过总耕地的百分之二十。主要的生产关系还是集体所有制,加上百分之二十的小自由,就变资本主义呀?干部是我们的,国家主要的经济是我们的,就发展资本主义呀?把资本主义看得太厉害了。” [301]
五月二十四日,他给党中央、毛泽东写了《关于当前农村人民公社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主张给农民多一点“小自由、小私有”,强调建立生产责任制是“今后搞好集体生产、巩固集体所有制的根本环节”。五月底至七月中旬,邓子恢还先后应邀在军委总后勤部、解放军政治学院、中央高级党校等单位作过多次长篇报告。这些报告分析了在三年困难时期,粮食产量连续下降,农村元气大伤的原因是:所有制变动太大、分配上搞平均主义、瞎指挥、经营管理没有上轨道、干部中存在特殊化作风、工农业发展比例失调等。他详细比较了个体经济、集体经济的优缺点,结论是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大。但是因为经营管理没做好,优越性没有发挥出来。因而,他主张除固定所有制、做好经济工作以外,主要是搞好经营管理,也就是“必须要有严格的责任制”。他主张搞联产计酬的包产到户。他说:“农活生产责任制不和产量结合是很难办的。因此,有的地方包产到户,搞得很好,全家起早摸黑都下地了。”他认为,不能把“包产到户”说成是单干,因为“土地、生产资料是集体所有,不是个体经济”。七月二日,安徽宿县符离区党委全体同志又给邓子恢并党中央寄来《关于“责任田”问题的汇报》,列举了七条理由证明“责任田”方向是对的,列举了十个变化说明它确实好。
在这种情况下,邓子恢坚信“责任田”的办法是正确的,决心把中央农村工作部的调查材料和安徽来信都送给毛泽东看。[302]
从上面我们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邓子恢关于三年困难时期农村粮食产量下降原因的分析,关于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大,但在经营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的分析,确有合理之处。邓子恢认为由于土地和生产资料是集体所有,因而在农村搞包产到户不是搞单干的认识则是有局限性的。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土地为集体所有,但是由于当时的农业仍然是手工生产,这样生产工具就基本上归农民个人所有,这又何谈归集体所有呢?
我们知道,农业生产有计划安排和集体劳动,是农业合作社经济的重要特点。而实行包产到户后,实际上就使这两个特点荡然无存,这就给农业合作社经济的存在和发展蒙上了严重的阴影。
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基本核算单位在生产队,实际上这是以生产队作为组织农业生产和进行分配的基本组织形式。生产队的规模虽然相当于初级社,但是又与初级社有着重大区别。因为在初级社,农民的生产资料要参与分红,还是半社会主义;而生产队却是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全部按劳分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
实行包产到户后,就将以生产队为单位的基本核算权又进一步下放到了农户,由家庭取代了生产队的基本核算地位。这样不论在生产组织形式,还是在分配方式上,就改变了生产队在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体制中的基本核算地位,实质上又恢复了小农经济。
小农经济的恢复,不仅使得过去行之有效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良土壤,适度规模经营,科学种田,在推行起来会遇到严重障碍,同时也使得依靠生产队提供积累的社有经济的发展遇到很大困难。因为社有经济特别是社有工业一开始就是依靠生产队从农业方面提供的积累发展起来的,发展起来后也主要是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在小农经济下,就会使社有经济特别是社有工业的发展不论是从资金上还是从市场需求上遇到相当大的困难。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一旦实行了包产到户,那么作为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生产队的基本核算地位就发生了变化,这将会动摇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人民公社迟早也会解体。在人民公社瓦解的情况下,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是难以建立起来的。这样不仅会带来农村的两极分化,而且也难以通过社有工业的状大,来逐渐提高农村的工业化水平,这样就造成了农村发展的严重困境。同时,随着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瓦解,就不仅会使我党失去在农村执政的根基,还会使社会主义文化和思想观念失去在农村弘扬与发展的经济基础,由此造成的后果是极为严重的。因而我们说,包产到户实际上是否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从形式上又恢复了过去小农经济的发展方式。
有人可能会说,这是克服困难的权宜之计,农业生产好转了,就还可以恢复到原来的方式上啊。既然是权宜之计,那么为什么不依靠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来克服困难,还要进一步费尽周折,进行包产到户呢?在缩小社、队规模,完善人民公社体制后,到底能不能促进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呢?下面我们的研究将会进一步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看到,改革开放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包产到户)的推行,人民公社被解散,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包括后来的乡镇企业)趋于瓦解,造成了积重难返的三农问题就是明证。
(2)田家英主张分田到户。
田家英原来是反对包产到户的,那么他又是怎样转变态度,主张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呢?
一九六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毛泽东找来田家英,要他组织一个调查组,主要了解贯彻执行“六十条”的情况和问题。他指定了四个调查地点,都在湖南。一个是毛泽东的家乡湘潭韶山,一个是刘少奇的家乡炭子冲,还有湘乡唐家坨(毛泽东的外祖家)和长沙天华大队(一九六一年刘少奇蹲点的地方)。他嘱咐田家英,要向刘少奇报告一下,问他有什么指示,他那里有什么人参加调查。田家英回到北京,向刘少奇作了汇报。刘少奇表示同意,并且很关心调查组,说湖南三月份天气还很冷,可以向湖南省委借些棉大衣给大家穿。
很快,田家英组织了一个十七人的调查组。三月二十二日,毛泽东在武汉东湖招待所接见了调查组全体成员。他兴致很好,谈笑风生,并向调查组提出了几点希望:第一,要同当地干部,省、地、县、社各级干部相结合;第二,不要乱指挥;第三,头脑不要带东西下去,只带一件东西,就是马克思主义;第四,要做历史的调查,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的观点;第五,看到坏人坏事不要乱说,好的可以说;第六,参加点轻微的劳动。
三月底,田家英带领调查组分别去了韶山、炭子冲和唐家坨。天华大队一直没有去。[303]
田家英在调查中遇到一个突出而又出乎他意料的情况,就是一些地方的农民普遍要求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因而他逐渐萌生了用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渡过暂时困难的想法。
田家英在调查期间,农民强烈要求工作组“帮个全忙,把田分到户”,中央“只应当大家,莫当小家”,“小家让农民自己去当”。在这种情绪的影响下,田家英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开始赞成农村搞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304] 田家英到上海去向陈云汇报,陈云称赞他“观点鲜明”。[305]陈云的鼓励更进一步坚定了田家英的信心。
田家英于一九六二年六月底回到北京,由于毛泽东还在外地,他将分田到户的意见先向刘少奇作了汇报。七月六日,毛泽东回到北京,田家英又向毛泽东汇报了分田到户的意见。他说:现在全国各地实行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农民约占百分之三十,而且还在继续发展。与其让农民自发地搞,不如有领导地搞。将来实行的结果,包产到户和分田单干的可能达到百分之四十,百分之六十是集体和半集体。(有的文献资料上说,田家英主张百分之六十的农民搞分田到户,百分之四十的农民搞集体经济。—引者注)等到生产恢复了,再把他们重新引导到集体经济。[306]
据邓力群回忆:“七千人大会以后,事实上毛主席对农村的情况还是不放心,要田家英带一个调查组去了解农村整风整社的情况。田家英首先来到毛主席的家乡韶山。因为韶山是毛主席的故乡,韶山的老百姓讲话,也就毫无掩饰,没有什么顾忌。调查中,田家英问他们,经过‘六十条’这套办法行了没有?多数农民讲退得还不够。少数农民讲行了。他们又到湖北、安徽去调查,都是同样的意见,认为退得还不够。怎么办呢?这些农民讲:‘分田到户’。当然,他们没有讲解散人民公社。
田家英带着这些意见回到北京。当时毛主席在外地巡视还没有回来,田家英就向少奇同志讲了。少奇认为解决人民当前的严重困难,采取这样的办法是可以的。”[307]
从以上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田家英是在调查过程中,在基层农民的要求下,才逐渐赞成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
分田到户与包产到户还不一样。包产到户虽然在生产上又恢复到了过去的小农经济形式,是对集体生产和统一管理的否定,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到了农业合作化的成果,但是还没有否定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性质,从土地所有制的性质上来说还是在肯定农业合作化成果的基础上开展的行动。
分田到户则是将土地分给农民,这样不论在经营方式上,还是在土地所有制的性质上,就由集体所有制又退回到了农民个体所有制,退回到了农业合作化前。这实际上就是否定了农业合作化的成果。
实行分田到户,就说明农业合作化后依靠集体所有制是难以克服困难的,只有分田到户才能克服当前的困难。这也就宣告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失败,客观上表明了社会主义制度并没有什么优越性。
有人可能会说,这仅是权宜之计,等以后农业生产恢复了,再将农民引向集体化道路嘛!田家英当时就是这种观点。
我们认为这种设想是不错的,可惜是难以行得通的。当出现困难的时候,不是在坚持农业合作化成果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人民公社体制,采取措施来克服困难,却实行分田到户,放弃了社会主义道路,退回到新民主主义社会,想依靠这种方式来克服困难,恢复生产。这就客观上说明当时中国应当走新民主主义道路,而不是社会主义道路。
党内外有不少人认为当时中国应当搞一段时间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又刚刚进行了尝试,是因为遇到了困难才退回到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这样在已经退回到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情况下,即使农业生产恢复了,仍然会在向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上遇到强大的阻力。试想,由其如此,为什么不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通过进一步完善人民公社体制,来克服面临的困难呢?这又何必退回到新民主主义社会呢?因而我们说这种设想虽好,却是走不通的。
我们可以从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时间里,即使在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当三农问题出现的时候,包产到户这种经营形式积重难变的现实中得到答案。
(3)中央政治局常委多数人同意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
通过我们前面引用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到,邓子恢主张包产到户,田家英主张分田到户,他们的意见反映到中央后,在一线主持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对此又是什么态度呢?
这个问题首先在中央政治局常委陈云的调查中反映出来。
陈云在一九六0年秋冬赴冀、鲁、豫、皖、苏、沪考察农业问题时,就多次提出调整农业政策,以调动农民积极性,解决农业困难。
一九六一年三月广州中央工作会议期间,有些负责干部不赞成安徽搞包产到户的做法,陈云不以为然,说:“安徽搞包产到户,应当允许人家实验嘛!”这年六、七月间,陈云到家乡上海青浦县做农村调查,亲自开座谈会,亲自到农家走访,亲自到地头察看庄稼的长势,看农民养猪、养鸡,了解农民的副业、自留地等情况,围绕着调查农村政策、调动农民积极性、解决农业困难这个中心展开。他蹲在这个调查点上,用了半个月的时间。[308]
七千人大会后,陈云又提出并组织人力研究农业恢复的速度和办法,以便在这个基础上作出怎样进行工业和基本建设调整的决策。[309]
一九六二年五、六月间,陈云找姚依林、陈国栋等谈恢复农业生产问题,认为:“包产到户还不彻底,与其包产到户不如提分田到户。”因为他认为:用重新分田的办法,可以刺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以便恢复农业的产量。为此,他要姚依林帮助他算一笔帐,分田到户以后,农业生产每年能增产多少,国家能掌握多少粮食。姚依林担心地说:“这个问题,毛主席怕不会接受。”陈云说:“毛主席是实事求是的,我去讲!—先搞分田到户,这更彻底一点。集体化以后再搞!”[310]
薄一波回忆道:“1962年春夏之交,陈云同志在上海、杭州。他看了安徽‘责任田’的材料,认为是非常时期必须采取的办法。他打算向毛主席进言。”[311]
据邓力群回忆说:“陈云在上海效区也作了一些调查,结果他和田家英的意见不谋而合。陈云同志说,现在蒋介石叫嚣反攻大陆,我们把田分给农民,有利于动员农民保卫自己的土地。”[312]
由此我们看到,陈云是明确主张分田到户的。这是他在农村调查后得出的结论。他将分田到户作为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恢复发展农业生产,乃至于抵抗蒋介石反攻大陆的手段。
陈云六月二十四日回到北京后,就分田到户的问题同刘少奇、周恩来、林彪、邓小平等人交换过意见,大家的看法大体一致或者没有表示不同的意见。陈云后来回忆说:“当时主席未回北京,先与刘少奇谈,刘同意。又与林彪谈,林彪也同意。找邓小平谈,邓答分田到户是一种方式,可以用各种各样方式。再与总理谈,总理第一天听后说要考虑一下,到第三天总理说耕牛农具等已经合了,不应再散。”[313]
七月六日,陈云致信毛泽东,说:“对于农业恢复问题的办法,我想了一些意见,希望与你谈一次,估计一个小时够了。我可以走路了,可以到你处来。”
当天下午,毛泽东约见了他。陈云申述了主张实行分田到户的理由。他还说,分田到户不会产生两极分化,不会影响征购,恢复只要四年,否则需要八年。[314]
我们看到,陈云先就分田到户的问题在中央一线工作的常委之间进行酝酿,交换意见。这几位常委与他的看法大体一致或没有表示不同意见。于是陈云才向毛泽东申述实行分田到户的理由,说分田到户后,农业生产恢复只要四年,否则需要八年。这话在党内被誉为经济管理行家的陈云口里说出来,是非同凡响的。下面我们根据业已公开的文献资料进一步考证其他常委在这个问题上的意见。
首先处于一线主持中央工作的刘少奇,在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上又是什么态度呢?
一九六二年六月底,田家英结束了湖南调查,回到北京。田家英回到北京时,毛泽东还在外地,他立即向刘少奇汇报。汇报刚开了个头,刘少奇就接过去说,“现在情况已经明了”。接着他提出分田到户的意见。刘少奇对当时国内形势的估计比较严峻。他说:这样下去,无产阶级专政要垮台,我现在一天也不敢离开北京。田家英问刘少奇,他关于分田到户的意见可不可以报告主席。刘少奇说,可以。[315]
我们看到,田家英向刘少奇汇报时,提出了分田到户的意见。刘少奇当即接受,并且同意田家英将这个意见报告毛泽东。还说他现在一天也不敢离开北京,担心政权会垮台。刘少奇在判断形势,分析问题的时候,从最坏的结局出发,做好各种准备,当然是必要的。从当时及后来形势的发展来看,刘少奇的对形势的判断显然是过于严重了。
当时和田家英一起参加调查工作的逄先知,后来在谈到这次汇报时也回忆道:“汇报刚开了个头,就被刘打断了。刘说:‘现在情况已经明了了’,接着就提出关于包产到户(应为分田到户—引者注)的主张,并且详细讲了对当时形势的看法。田问:‘少奇同志这些意见可不可以报告主席?’刘说:‘可以。’刘少奇又吩咐田家英把他的意见在‘秀才’中间酝酿一下,听听反应。他为慎重起见,并且希望能够真正听到‘秀才’们的真实意见,嘱咐田不要说是他的意见。”[316]
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到,刘少奇不仅赞同分田到户,还让田家英就这个问题在“秀才”们中间征求意见,也同意田家英将他的意见向毛泽东报告。这里令我们感到有疑问的是,为什么刘少奇对在毛泽东主导下进行的人民公社体制的调整,以及这种调整对农业生产恢复的作用无动于衷,他自己也不从坚持农业合作化成果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出发,去探索农业生产恢复的机制和办法,反而却热衷于搞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呢?这不是对农村走社会主义道路失去了信心吗?
既然刘少奇同意分田到户,那么作为中央政治局常委的邓小平又是什么态度呢?
七月二日,邓小平说:“恢复农业,相当多的群众提出分田。陈云同志作了调查,讲了些道理。意见提出是好的。”还说:“不管是黄猫黑猫,在过渡时期,哪一种方法有利于恢复,就用哪一种方法。我赞成认真研究一下。分田或者包产到户,究竟存在什么问题。你说不好,总要有答复。对于分田到户要认真研究一下,群众要求,总有道理。不要一口否定,不要在否定的前提下去搞。过渡时期要多种多样。现在是退的时期,退够才能进。总之,要实事求是,不要千篇一律。这几年就是千篇一律。”[317]
七月七日,邓小平在接见共青团三届七中全会与会者时,也谈到了包产到户问题。他说:“有些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地方,现在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如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到田’、‘五统一’等等。以各种形式包产到户的恐怕不只是百分之二十,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怎么解答这个问题,中央准备在八月会议上研究一下。现在‘百家争鸣’,大家出主意,最后找出个办法来。
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么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使他合法起来。这都是些初步意见,还没有作最后决定,以后可能不算数。”[318]
邓小平提出对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要认真对待,进行研究,作出答复,这种态度是慎重的,也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他提出“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的观点则令人深思。作为党的高级领导人,在关系到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关健问题上,就应该分清是非观念,从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作群众的向导,而不能仅仅着眼于群众的眼前利益,盲目顺应群众的要求,站在群众背后,甘当群众的尾巴。他没有注意到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纠正了过去“左”的错误,调整了人民公社体制,这对形势的好转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虽然他提出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意见,还没有最后作出决定,但是从他谈话的内容看,显然他是赞成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意见的。我们可以看到,他的“猫论”以及后来关于“姓资和姓社论”的观点已经开始在这里出现。
从以上引用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到,邓小平是赞成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那么,作为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周恩来和林彪在这个问题上又是什么态度呢?
前文我们从陈云的回忆中已经看到了周恩来和林彪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现在我们依据其他的文献资料再进一步作出考证。
据邓力群回忆说:“田家英在7千人大会以后,根据毛主席的指示再到农村作调查,从湖南韶山、湖北带回了新的情况,1962年7月,提出了新的意见,这是事先没想到的。这时,陈云同志在上海,他到小蒸公社亲自做了调查。田家英向陈云同志汇报,百分之六十的农民认为退得不够,只有分田到户,才能够解决问题,陈云同志同意他的意见。田家英回到北京跟少奇同志汇报,少奇同志也同意他的意见,让他向其他的同志征求意见。小平、林彪同意,总理没表态,6个常委里有4个常委同意分田到户。那时的人民公社,办了才几年,遇到那么大的困难。陈云、田家英亲自作调查,少奇同志在湖南农村住了四十几天,对农民的苦处、思想感情,感受最痛切。”[319]
同时,前面我们引用的文献资料还可以看到,陈云六月二十四日回到北京后,就分田到户的问题同刘少奇、周恩来、林彪、邓小平等人交换过意见,大家的看法大体一致或者没有表示不同的意见。 [320]
由此我们看到,在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问题上,林彪是持赞成态度的。而周恩来则没有表示态度,也就是在这个问题上既没有表示赞成,也没有表示反对。
从以上对文献资料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在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问题上,中央政治局七位常委中的四位赞成搞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其中一位没有表态。也就是说在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问题上,中央政治局七位常委中的五位领导同志没有表示不同意见。这也就表明在这个问题上,中央政治局常委内的多数同志已经取得了一致意见。
由此看来,在克服三年经济困难,恢复发展农业生产问题上,出现了两种方法:一种是在毛泽东主导下,坚持农业合作化成果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人民公社体制,探索一条克服困难的方法;一种是在否定农业合作化成果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以此作为克服困难的方法。这种方法一度获得了中央政治局多数常委的赞成和支持。这两种克服困难的方法,直接决定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也就是中国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新民主主义道路(也就是资本主义道路)。
7、一九六一年下半年后,在经济形势和经济恢复时间的认识上出现的分歧及其原因分析。
前面我们分析了在经济出现困难的时候,我们党内产生了两种克服困难的方法。这两种方法产生的根源是由于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不同认识造成的。
(1)在经济形势认识上的分歧。
这种分歧突出地表现在一九六一年下半年以后,经济工作中最困难的时期是否已经过去了。毛泽东认为经济工作中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这个判断曾经在中央领导层内基本上取得了共识,写入了刘少奇代表中央在七千人大会上所作的书面报告。但是会后却发现,一九六二年的预算中存在着三十多亿元的财政赤字,刘少奇在中南海西楼会议和随后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又认为最困难的时期还没有过去。这样在经济形势的认识上产生了严重分歧。
① 毛泽东认为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
一九六0年十月以后,针对当时出现的严重经济困难,中央制定了人民公社政策十二条,后来在全党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缩小社、队规模,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了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纠正了“五风”,取消了食堂和供给制,制定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人民公社六十条》、《工业七十条》、《高教六十条》、《商业一百条》等一系列规定。通过这些政策措施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毛泽东认为从一九六一年下半年开始,经济工作中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
一九六一年八月二十三日至九月十六日的庐山会议上,毛泽东在谈到经济形势时认为,问题暴露出来了,将走向反面,现在是退到谷底了,形势到了今年,是一天天向上升了。达于极点,天下大乱,要转向治了。困难是暂时的,会逐步好转的。我们碰了钉子,有了经验,这是最宝贵的,现在向好的方面转化了。他说:“这次会议搞了几个好文件,如‘工业七十条’、‘高教六十条’等,证明我们的经验比较多了。”
毛泽东认为,经济形势一九六一年到了谷底,从此一天一天向上。这是他对经济形势的基本估计,并且一直坚持这个估计。后来在这个问题上党内发生过分歧。[321]
这是毛泽东关于当时经济形势的一个基本判断,那么,这个判断有什么事实依据呢?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一九六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毛泽东听取江苏省委第一书记江渭清、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等工作汇报。江渭清汇报说:今年农村粮食计划分配比去年少,但加上自留地、十边田,估计百分之七十的地方比去年好,百分之十五差不多,百分之十五有困难。江苏征购任务已完成百分之九十四,棉花超产,原定征购一百五十万担到二百万担,实际完成二百二十万担。猪、家禽、外贸、财政情况都比较好。
毛泽东听完后,当天写信给主持财贸工作的李先念和姚依林,要他们也来听一听江苏省委的经验汇报:“江苏有一些好经验,工业、农业和财贸几方面的,很值得听一听。”
在谈到形势时,毛泽东说:对形势要从积极方面去看,有困难要想办法去战胜它。缺点可以有几千条,但这是可以克服的。不可理不直、气不壮,不要灰溜溜。潜力是很大的,有困难,有办法,有希望。久卧思起,现在是起床的时候了。
关于农村基本核算单位下放问题,毛泽东说:贯彻要快一点,一传达下去可以调动积极性。有人认为这是倒退。这不是倒退,是前进。不是讲底子薄吗?主要是生产队底子薄,要使生产队由薄变厚,就要发展生产力,就要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要肥料就要养猪,要把猪养好,把牛养好,也是生产队来管。要明确大队干什么,生产队干什么,不弄清楚,生产队的积极性起不来。他特别指出一点:“包产到户这事,不可干。”
讲到一九六二年的工作时,他说:明年工、农、商、学、兵、政、党要全面走上轨道。党是领导一切的。要搞个几十条,大家遵守。明年要开会,开个大动员的会议。明年一月开中央工作会议,无论如何要抓好工作,争取主动。要识大体,顾大局,要加强纪律性。[322]
一九六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毛泽东路过天津,又听了河北省委负责人刘子厚、阎达开和天津市委负责人万晓塘等人的汇报。毛泽东着重谈了对形势的估计问题。他说:今年比去年好,形势已经在向好的方面转。农村在向好的转。工业有了七十条,也在向好的转。商业也搞出了一百条。困难不要好久就可以克服,再有一年就过去了,还是大有希望。要弄清总的形势,开会时要讲讲形势,恐怕需要。[323]
一九六一年十二月二十日晚上,毛泽东在颐年堂召集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局第一书记开会。周恩来谈到他对形势估计的四句话“形势好,成绩大,困难多,任务重”的时候,毛泽东说:“形势是好的,错误都在改正,比去年好,在向好的方面走。农业有了六十条,工业有七十条,教育有六十条,商业也将要有几十条或者一百条,这就有办法。”“这十二年,恐怕还是做对了的是主要的,占第一位,错误占第二位。我们十二年,已经有了两方面的经验,这就更强了,而不是更弱了。”[324]
一九六二年的夏收进一步验证了毛泽东对经济形势的判断。毛泽东一九六二年六月三十日离开武汉。在返回北京途中,向几个省的负责人着重了解他十分关心的夏收情况。在郑州,从刘建勋那里得知麦收不那么坏,预计秋收还要好一点。在济南,从山东省委的汇报里,了解到“情况大变”,除了德州、惠民等地遭灾外,农村形势不坏。麦收四十二亿斤,比原来估计的二十九亿斤增加了十三亿斤。而河南、山东是几年来农业减产最严重、经济最困难的两个省份。此前,六月十八日,在长沙同湘潭地委书记华国锋谈话时,了解到湘潭地区夏粮增产了十亿斤。这些情况,对毛泽东作形势估计都是很有影响的。他七月五日到了天津,听刘子厚汇报时他说:“今年河南麦收秩序空前好。湖南也很好。麦收秩序空前好,出乎干部群众的意料。” [325]
从以上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毛泽东认为当时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这不仅是基于中央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并且这些政策措施已经在实践中得到了贯彻执行,同时农业生产恢复与发展的事实也在对此作出进一步的印证。这就成为毛泽东判断形势的基本依据。
② 陈云、刘少奇认为最困难的时期还没有过去。
在对经济形势的认识上,虽然陈云、刘少奇认为最困难的时期还没有过去,但是在七千人大会期间他们对形势的认识还是有区别的。
在七千人大会上,刘少奇曾经接受了毛泽东关于形势的判断,一度认为最困难的形势已经过去了,并将这个判断写入了他在七千人大会上的书面报告。[326]而陈云则对此持有不同看法,认为最困难的形势还没有过去。这表现在七千人大会期间,毛泽东要陈云在大会上讲话时,陈云却以“没有调查完,现在还没有把握来讲”为由,拒绝了毛泽东的要求。毛泽东问他那一年可以讲,他说过半年以后。可是才过半个月,陈云就在西楼会议上就经济形势和克服困难问题发表了长篇讲话。用后来陈云自己的话说:“1962年七千人大会,毛主席要我讲话,我不讲话,主要是和稀泥这不是我陈云的性格,同时又不能给毛主席难堪。”[327]这就表明陈云当时是不同意毛泽东在七千人大会上做出的最困难的形势已经过去了的判断的。
只是后来发现了一九六二年的预算存在三十多亿元的财政赤字后,刘少奇的认识才又发生了变化,转而同意陈云的观点,认为最困难的形势还没有过去。这在中南海西楼会议和随后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明显地表现出来。
这两次会议是为了贯彻七千人大会精神,具体制定经济调整政策措施的会议。这两次会议也是在经济形势最困难的时期还未过去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的,因而对国民经济发展进行了“伤筋动骨”式的调整。
二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三日,刘少奇在中南海西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后称西楼会议)。应刘少奇的要求,陈云在二十三日的会议上就目前的财政形势和克服困难的办法发表了讲话。
陈云分析了目前财政经济方面的困难,同时提出六条克服困难的意见:(一)把十年经济规划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恢复阶段,后一阶段是发展阶段。(二)减少城市人口,精兵减政。(三)采取一切办法制止通货膨胀。(四)尽力保证城市人民的最低生活需要。(五)把一切可能的力量用于农业增产。(六)计划机关的主要注意力,应该从工业、交通方面,转移到农业增产和制止通货膨胀方面来。陈云这个讲话,成为西楼会议和随后出台的进行大幅度调整的一系列政策的基础。
刘少奇非常赞同陈云的意见。他在插话和会议的结论里指出: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对困难情况透底不够,有问题不愿揭,怕说漆黑一团!还它个本来面目,怕什么?说漆黑一团,可以让人悲观,也可以激发人们向困难作斗争的勇气!现在处于恢复时期,但与一九四九年后的三年情况不一样,是个不正常时期,带有非常时期的性质,不能用平常的办法,要用非常的办法,把调整经济的措施贯彻下去。
会议作出三项决定:第一,现在在经济上是处在非常时期,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大力恢复农业,稳定市场,争取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第二,“今后十年,分为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是调整阶段,主要是恢复,部分有发展;后一个阶段,是发展阶段,主要是发展,也还有部分的恢复。”第三,由陈云、李富春和李先念向国务院各部委党组成员传达这次会议的精神和中央的方针。[328]
在三月七日的中央财经小组会议上,陈云再次就如何恢复生产、克服困难问题讲话。他强调,必须明确认识现在是恢复阶段。对一九六二年计划要进行相当大的调整,把重点放在农业和市场上。计委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业生产和稳定市场方面。对重工业和基本建设的指标,要“伤筋动骨”。关于综合平衡,他认为,过去几年,基本上是按长线搞平衡,结果不能平衡;按短线搞平衡,才能有真正的综合平衡。
一九六二年三月八日,周恩来讲话。他说:总的形势,包括政治、经济,包括方针、政策、干部经验等等,从这些方面看,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同时他又指出:目前财政经济的困难是相当严重的,而且有些困难我们可能还没有看到,没有预计到。今年计划还需要大调整。原来还想慢慢转弯,现在看来不行,要有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如果说,过去是改良的办法,那么现在就要采取革命的办法。当然,步子一定要踩稳。关于“恢复时期”的提法问题,他说:在今后十年中要有个恢复时期,这是讲它的主要性质,而一般地仍可称它为“调整时期”。[329]
从以上我们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西楼会议从根本上改变了七千人大会上关于最困难的形势已经过去了的判断,仍然认为最困难的时期尚未过去。会议就是以此来制定调整的方针政策,将重点放在农业上,今后十年划分为恢复和发展两个阶段。在对形势的认识上,刘少奇和陈云都认为最困难的形势还没有过去,而周恩来对形势的估计却比较谨慎,在承认现在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同时,仍然坚持七千人大会上最困难的形势已经过去了的认识。
四月二十三日,刘少奇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他在会上谈了一些意见:(一)国民经济有全面失调的问题,要全面调整。(二)要有秩序地撤退。不然,搞乱了,党会失掉威信。(三)现在要讲清形势。看来,对形势还估计不足,不是过分。在经济上没有大好形势。所谓大好形势,是政治上,表现在党的团结,人民的团结。如果对形势认识不一致,就会发生不团结。但是,在讲形势时,不要讲得人心惶惶。[330]
我们看到,刘少奇认为现在不是估计过分的问题,而是对形势估计不足,因为最困难的形势仍然没有过去。当然,他也强调讲形势时要讲究策略,避免讲得人心惶惶。
为了进一步统一全党思想,进一步调整一九六二年国民经济计划,五月七日至十一日,由刘少奇主持,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
周恩来在讲话中,对形势的估计,仍然重申刘少奇在七千人大会上的书面报告所作的分析,即从全国来说,最困难的时期已经基本渡过了,但是目前还是处在一个严重困难的时期。他估计,调整的时期要相当长,一般地说,第三个五年计划恐怕就是个调整时期。[331]
周恩来对形势的判断仍然坚持在七千人大会上最困难的形势已经过去了的判断,同时又认为目前还处于一个严重困难的时期。而刘少奇则仍然坚持他在西楼会议上最困难的时期尚未过去的观点。
五月十一日,刘少奇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说:“目前的经济形势怎么样?我看,应该说是一个很困难的形势。从经济上来看,总的讲,不是大好形势,没有大好形势,而是一种困难的形势。一部分地区的经济形势比较好,但那是部分的。总的来讲,是一种困难的形势。这一点,我看要跟干部讲清楚。讲了这么多年的大好形势,现在讲没有大好形势,而是一种困难形势,这个话很难讲。我们这回切实这样讲一讲,你们回去跟省委书记讲一讲,然后大家才好讲。我们这里不开口,人家是不好讲的。
我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讲了这样一句话: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这一句话,现在大家都抓到了。最困难的时期是不是已经过去了?恐怕应该说,有些地区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但在城市里面,在工业中间,最困难的时期还没有过去。”[332]
“对于当前的困难是不是估计够了?现在我看是估计够了。但是对某些具体困难,也还可能估计不够,还可能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我们要有准备。对困难的估计,无非是这三种:估计够了,或者估计过了头,或者估计不够。我看,对困难估计过分危险性不大。我们估计有那么多困难,后来发现好一点,困难没有那么多,这好,这危险不大。但是,对困难估计不够就危险了。我们多少年都是因为估计不够而陷于被动。是估计过头了危险,还是估计不够危险?比较起来,还是估计不够危险。现在还没有那种因为把困难夸大,而使工作受损失的危险。将来可能有那种危险,但是现在的主要危险还是对困难估计不够。” [333]
从刘少奇讲话看来,他仍然认为最困难的时期还没有过去,这和中南海西楼会议他对形势的判断是一致的。
由此看来,中南海西楼会议和五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均认为在经济上最困难的时期还没有过去,当时的方针政策就是在这个判断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从这里可以看到,对形势判断的不同,就会造成制定的方针政策的差异。
当然,在估计形势时,要从最困难处着眼,把出现最坏局面作为我们制定方针政策的出发点,这也是毛泽东一贯倡导的作法,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但问题在于,在制定了以人民公社体制调整为核心的政策措施,并且已经付诸实施的情况下,形势到底有没有好转呢?刘少奇的估计到底符合不符合当时经济形势的实际情况呢?如何才能调动全党同志的积极性,万众一心来克服困难呢?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后来出现的对当时经济调整是否煞车太急了的议论[334],实际上就是对当时刘少奇等人对形势判断是否符合实际提出来的疑问。
当时中央和地方的一些领导人对此又是什么态度呢?
在七月二日的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谈到几个中央局主要负责人对这一段时间老是讲错误,讲困难,有意见。还谈到据陶铸、柯庆施讲,毛泽东表示恐怕讲错误差不多了,讲困难是否也差不多了,以后要讲克服困难。对此,彭真提出:“讲困难缺点到此为止,转为积极方面。”邓小平说:“我倾向这样。”[335]
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事例。罗瑞卿在八月十三日北戴河中心小组会议上的发言中谈到,军队一些高级干部,对于把形势讲得很坏有意见。八月十五日,谭震林在发言时批评对困难估计多了。[336]
由此看来,在对形势的判断上,党内也是有不同意见的。这种不同意见就构成了后来反对黑暗风的重要基础。
那么,毛泽东对于中南海西楼会议和五月中央工作会议关于当时经济形势的判断又是什么态度呢?
中南海西楼会议后,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三月十六日到达武汉,向毛泽东汇报十二日、十三日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情况。后来周恩来谈到这次汇报情况时说:“今年七千人的干部会议后,在西楼开会,陈云同志讲了话,少奇同志作了结论,主席也同意,就是说,调整时期要成为一个阶段。今后十年要划成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调整,主要的内容就是恢复。不仅是农业的恢复,工业也要恢复。”又说:“七千人的干部会议之后,陈云同志讲了话,少奇同志讲了话,后头到武昌向主席汇报,成立了财经小组。”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周恩来讲毛泽东同意西楼会议,只是说“调整时期要成为一个阶段”,而没有说对形势的估计问题。刘、周、邓向毛汇报时,并于形势的估计问题,毛泽东没有表态,实际上是有保留的。而到一九六二年八月北戴河会议上,在形势估计问题上的不同看法就十分清楚了。[337]
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这本来是落实七千人大会精神的必然要求,毛泽东对此并没有异议。但是在对形势的判断上以及调整的幅度上,毛泽东显然是有不同看法的。不过,毛泽东对此还是慎重的,他还需要思考,进一步进行调查研究,因而没有表态。
毛泽东的不满还表现在另一件事上。
四月十六日,刘少奇致信毛泽东,说:“最近,我要邓力群找陈云同志几年来有关经济工作的一些意见来看,他找来了,并搞了一个摘要。我只看了这个摘要。现特送上,请主席看看。此外,陈云同志在今年三月七日财经小组会议上的讲话,也提出了一些很重要的意见,很值得一看。”同时提出:“以上几个文件,已要办公厅发给中央常委、书记处和中央财经小组各同志。是否还要发给其他同志?请主席阅后酌定。再征求陈云同志意见。”毛泽东看了陈云三月七日的讲话,重要之处还画了杠杠。但对刘少奇的信没有表态。[338]
刘少奇主张将陈云的文章和讲话在党内印发,是因为在对经济形势的判断和调整的幅度上,他和陈云的意见是一致的。毛泽东没有表态,实际上表明他对此持有异议。
这种关于经济形势判断上的分歧,我们还可以从中南海西楼会议上陈云的讲话中看到。
二月二十三日,陈云在西楼会议上对当时的经济形势及克服困难的办法所作的讲话中说:“目前的处境是困难的。对于存在着困难这一点,大家的认识是一致的。但是,对于困难的程度,克服困难的快慢,在高级干部中看法并不完全一致。”他认为:“不要掩盖这种不一致。这几年处于大变动中,大家对形势自然会有这样那样的看法。取得认识的一致,需要时间,需要事实的证明。”“把各种不同的看法说出来,进行讨论,不是坏事而是好事,有利于使我们的认识趋于统一。高级干部的看法统一,非常重要。”[339]
这实际上就已经挑明了在中央领导层中对当时经济的形势及克服困难等问题上存在不同意见。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在一九六一年下半年以后,毛泽东认为在经济上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这个判断写入了刘少奇在七千人大会上的书面报告,在党内基本上达成了共识。而陈云则对此持有不同意见。
七千人大会后,由于发现了一九六二年预算中有三十多亿元的财政赤字,刘少奇改变了看法,与陈云的认识趋于一致,认为经济上最困难的时期还没有过去,通过中南海西楼会议和五月中央工作会议对国民经济进行了“伤筋动骨”式的调整。周恩来与毛泽东一样,始终保持在七千人大会上关于经济形势的判断,认为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
在出现分歧的情况下,毛泽东采取慎重的态度,没有轻率表明自己的意见,他还要通过调查研究来进一步验证自己的判断。由于中南海西楼会议和五月中央工作会议制定的政策措施,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落实七千人大会的精神,这样在形势判断和一些具体措施上,虽然毛泽东对此有不同看法,但是从大局出发,他还是批准了西楼会议和五月中央工作会议制定的经济调整的政策和措施。这对于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在经济恢复时间问题上产生的分歧。
在经济恢复时间问题上产生了什么样的分歧呢?产生这种分歧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我们认为,正是由于毛泽东与刘少奇、陈云等人在对经济形势判断上的分歧,才产生了他们在经济恢复时间上的分歧。也就是说在经济恢复时间上产生的分歧是由于他们在经济形势认识上的分歧决定的。毛泽东判断经济上最困难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就会认为经济恢复的时间比较短。刘少奇、陈云等人判断经济上最困难的时期尚未过去,就会认为经济恢复的时间比较长。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发展直接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因而经济的恢复实际上就是农业的恢复问题。这样他们在经济恢复上的分歧就集中体现在农业恢复的时间问题上。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一九六二年二月二十三日,陈云在中南海西楼会议上说:“把十年经济规划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恢复阶段,后一阶段是发展阶段。”[340]
陈云估计农业的恢复大约要三至五年;在恢复阶段,工业只能是放慢速度,进行调整。[341]
七月六日下午,陈云对毛泽东谈到农业恢复问题的办法时说,实行分田到户,农业恢复只要四年,否则需要八年。 [342]
我们看到,在一九六二年二月的西楼会议上,陈云将经济恢复作为一个发展阶段,认为农业恢复需要大约三至五年的时间。到了七月份,他又认为农业恢复需要八年时间。如果实行分田到户的话,四年时间就够了。
前面我们看到陈云在经济恢复时间上的意见,那么毛泽东在经济恢复时间上又是什么样的主张呢?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七月二十日,毛泽东同前来参加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的各中央局第一书记谈话。他说:“有人似乎认为我们和农民搞了几十年,现在好像不行了,难道我们就这样脱离群众?有人说恢复农业要八年时间,如果实行包产到户,有四年就够了,你们看怎么样?难道说恢复就那么困难?这些话都是在北京的人说的。下边的同志说还是有希望的。”[343]
从谈话中可以看到,毛泽东认为农业恢复的时间没有那么长,不点名地批评了陈云的观点。那么,毛泽东认为农业恢复需要多长时间呢?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八月十五日,在北戴河中心小组会议上,毛泽东在谈到农业恢复时间时说:“瞎指挥我们不干了,高征购改正了,农业恢复的时间会快一些,恐怕再有两年差不多了,主要是今明两年,六四年扫尾。” [344]
九月二十四日,毛泽东在八届十中全会上陈伯达发言时说:“一九六一年比较一九六0年好一些,今年又比较去年好一些,今年大概可以比去年增产二百亿斤左右的粮食。再有两年,明年、后年,整个国民经济可能走上轨道。”[345]
由上面引用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到,毛泽东认为国民经济再有两年就会得到全面恢复,走上正轨。这个估计,跟后来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到一九六四年底,中国的国民经济就全面好转了。
由此我们看到,在经济恢复的时间问题上,毛泽东和陈云是存在分歧的。陈云认为如果实行分田到户的话,农业生产可以四年得到恢复,否则需要八年时间。而毛泽东认为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再有两年时间农业生产就能够得到恢复,国民经济就可以实现好转。后来的实践表明,毛泽东的估计更符合经济恢复的实际情况。
(3)从历史文献资料中来分析毛泽东和刘少奇、陈云在经济形势和经济恢复时间上出现分歧的原因。
前面通过分析可以看到,毛泽东、周恩来与刘少奇、陈云在经济形势和经济恢复的时间上存在着重要分歧。经济恢复时间上出现的分歧,说到底还是由于经济形势认识上的分歧决定的,因而弄清经济形势认识上的分歧后,他们在经济恢复时间上的分歧也就一目了然了。
那么,他们在经济形势认识上的分歧产生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从现在公开的文献资料看,他们的分歧产生于一九六一年下半年到一九六二年八月中央北戴河工作会议之间。在七千人大会期间,刘少奇在经济形势上的认识一度与毛泽东趋于一致,认为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而陈云则持不同看法。在发现了三十多亿元的财政赤字后,刘少奇与陈云的看法才又趋于一致,认为最困难的时期没有过去。这种分歧表现在中南海西楼会议和五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而在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问题上达到了高潮。
从前面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一九六0年十月后,中央发现了农业上存在的严重问题,要求全面落实郑州会议以来制定的政策措施,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调查研究,缩小社、队规模,取消供给制和食堂制度,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调整和完善人民公社体制,随后制定了经济调整的“八字”方针、《农村六十条》、《工业七十条》、《高教六十条》、《商业一百条》,又下放城市职工两千万人,这些政策措施已经初见成效。这种成效我们可以从一九六一年十一月至十二月份,毛泽东在南方巡视期间听取江苏、安微、山东、河北等地省委负责同志关于农业生产恢复情况的汇报中看到。[346]这就初步验证了毛泽东对经济形势的判断。
由此我们看到,毛泽东是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调查研究在制定了大量适宜的政策措施,并且业已初见成效的情况下,才最终做出最困难的形势已经过去了的判断。这种对形势的判断在一九
六二年夏收中又得到了进一步的验证。[347]
这样看来,毛泽东做出形势的判断是建立在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是正确的基础之上的。他从当时中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出发,通过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这样对形势的判断,就不仅肯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同时也对制定的政策措施,调整后的人民公社体制作出了肯定性的回答。正是这种肯定性的回答,才使毛泽东做出了经济形势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的判断。因而后来毛泽东八月十一日在北戴河中心小组会议上,在谈到对经济形势和恢复时间的估计时说:“有人估计,恢复需要五年到八年。讲农业恢复,不要说需要那么多年,什么五年、八年,要有点希望。讲得那样长,就没有希望了。不要把困难不适当地夸大。如果那样讲,就是说我们的政策如‘六十条’、‘七十条’、减人两千万、改变高征购等都不灵,或者说我们的政策要长期才能见效,那就需要另搞一套。事实上已经起了作用。”[348]
由此我们得出结论,正是由于毛泽东坚信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经过调整后的人民公社体制适应了当时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也是适宜的,并且业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因而才做出了经济形势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的判断。
刘少奇和陈云认为最困难的时期还没有过去。我们知道,从一九六0年十月开始,中央不仅要求继续贯彻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措施,而且又进一步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从前面我们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这些措施已经初见成效。可是我们看到刘少奇、陈云却置这些成效于不顾,仍然认为最困难的时期还未过去,这说明他们对这些政策措施的有效性发生了怀疑。这种怀疑就成为他们寻找新的克服困难的方法的动因。
那么,在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上他们又是什么态度呢?
现已公开的文献资料显示,当时他们并没有对人民公社化运动提出否定性意见。但是没有提出否定性意见,并不表明他们从思想上认为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这突出地表现在出现困难的原因上。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刘少奇在一九六一年五月三十一日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说:“这里提出一个问题:这几年发生的问题,到底主要是由于天灾呢,还是由于我们工作中间的缺点错误呢?湖南农民有一句话,他们说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我也问了几个省委干部。我问过陶鲁笳同志:在你们山西,到底天灾是主要的,还是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是主要的?他说,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是造成目前困难的主要原因。河北、山东、河南的同志也是这样说的。其他一些省我没有问。总起来,是不是可以这样讲:从全国范围来讲,有些地方,天灾是主要原因,但这恐怕不是大多数;在大多数地方,我们工作中间的缺点错误是主要原因。”[349]
刘少奇在这里引用湖南农民“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的话,也引用山西、山东、河北、河南等省领导同志的话,旨在说明从全国范围来讲,出现经济上的严重困难,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是主要的。
一九六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刘少奇在七千人大会上说:“这种困难是怎样出现的呢?为什么没有增产,吃、穿、用没有增加,而且减少了呢?原因在哪里?原因不外乎两条:一条是天灾。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使我们的农业和工业减产了。还有一条,就是从一九五八年以来,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这两个原因,哪一个是主要的呢?到底天灾是主要原因呢?还是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是主要原因呢?各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应该根据各个地方的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向群众加以说明。有些地方的农业和工业减产,主要的原因是天灾。有些地方,减产的主要原因不是天灾,而是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去年我回到湖南一个地方去,那里也发生了很大的困难。我问农民:你们的困难是由于什么原因?有没有天灾?他们说:天灾有,但是小,产生困难的原因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后来我调查了一下。那地方有几个水塘,我问他们:一九六0年这个水塘干了没有?他们说:没有干,塘里的水没有干。塘里有水,可见那里天灾的确不是那么严重。就全国总的情况来说,我在书面报告中是这样讲的:我们所以发生相当大的困难,一方面是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的影响,另一方面,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由于我们工作上和作风上的缺点和错误所引起的。至于某一个省、某一个地区、县究竟怎么样,你们可以根据情况,讨论一下,实事求是地作出判断。”[350]
这里刘少奇在讲话中指出了出现困难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自然灾害,二是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这两个原因到底那个是主要的呢?他说有的地方天灾是主要的,有的地方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是主要的。从讲话的语气看,他显然认为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是主要原因。他引用湖南农民的话和水塘里的水是否干来说明湖南的天灾是次要的,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是主要的。他要求各地要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对出现经济困难的原因做出判断。
一月二十七日,刘少奇在七千人大会上又说道:“过去我们经常把缺点、错误和成绩,比之于一个指头和九个指头的关系。现在恐怕不能到处这样套。有一部分地区还可以这样讲。在那些地方虽然也有缺点和错误,可能只是一个指头,而成绩是九个指头。可是,全国总起来讲,缺点和成绩的关系,就不能说是一个指头和九个指头的关系,恐怕是三个指头和七个指头的关系。还有些地区,缺点和错误不止是三个指头。如果说这些地方的缺点和错误只是三个指头,成绩还有七个指头,这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是不能说服人的。我到湖南的一个地方,农民说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你不承认,人家就不服。全国有一部分地区可以说缺点和错误是主要的,成绩不是主要的。这个问题,可以由各省委、各地委、各县委,实事求是地讨论一下,作一个初步地判断。第二年还可以再讨论一下,又作出一个判断。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还可以再讨论、再判断。”[351]
在谈到成绩和错误的时候,刘少奇突破了过去讲成绩和错误时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定势,用三七开的方式来讲成绩和错误,甚至还说有些地区的缺点和错误是主要的,用了“人祸”这样的词,其实这也并非刘少奇的发明,因为早在一九六0年十二月三十日,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听取汇报就讲过这样的话。
在这次会议上,当有人说,整风过后,还要讲讲大办的成绩,还是要从“一个指头”出发。毛泽东却说:先讲“一个指头”好不好?事实上有的地方的缺点、错误不是一个指头的问题,有的是两个指头,有的是三个指头。总之,把问题查清楚了,有多少,讲多少。
一个指头与九个指头的问题,多年来已经成为估计形势的一种思维定式,一种既定的思想框框。这次毛泽东突破了这个框框。
听完汇报,毛泽东专门讲了一下总结经验的问题。他说:这几年说人家思想混乱,首先是我们自己思想混乱。一方面纠正“共产风”,纠正瞎指挥风;另一方面,又来了几个大办,助长了“共产风”,不是矛盾吗?庐山会议时以为,“共产风”已经压下去了,右倾压下去了,加上几个大办就解决问题了。原来估计一九六0年会好一些,但没有估计对。一九六0年天灾更大了,人祸也来了。这人祸不是敌人造成的,而是我们自己造成的。今年一平二调比一九五八年还厉害,突出的是大办水利,大办工业,从农业上调劳动力过多。
在这里,毛泽东把工作中的错误称为人祸,这可能是第一次。[352]
这里我们看到,毛泽东和刘少奇都主张用三七开的方式来评价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的成绩和错误,也都讲到了人祸,尽管他们在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是在不同规模的会议上讲的(毛泽东是在中央工作会议期间听取汇报时的谈话,刘少奇是在七千人大会上),但是这并非他们出现分歧的主要原因。在这个问题上产生分歧的主要原因,还是由于他们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认识上。
毛泽东明确说明了人祸是指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也就是“五风”和大办造成的,这种认识是建立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指导思想是正确的前提之上的。而刘少奇引用农民“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的话,则是说明困难主要是人祸造成的,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产生了动摇。
这里的问题是,刘少奇在报告中谈到造成困难的原因时,是针对全国的形势来讲的,他把湖南农民“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的话直接搬到大会上讲,到底符合不符合全国的形势呢?
就说“三分天灾”吧,从前面我们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这是连续三年的大规模自然灾害,不论从受灾的面积、波及的范围,还是灾害持续的时间在二十世纪都是罕见的,就连周恩来也说他这个年纪的人没有见到过这样严重的干旱。在研究的时候,我们必须从当时而不能从今天农业的抗旱能力来分析这个问题。必须看到,当时全国大部分耕地还是旱地,而大型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尚未完成,大规模的机井作业也未实现,多数地区的农民还是“靠天吃饭”,农业的抗旱能力极为薄弱。一遇到大范围的持续时间较长的干旱,就会给农业生产的发展带来灾难性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三分天灾”的判断显然是不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也难以获得文献资料上的印证。
至于说“七分人祸”,从前面刘少奇的讲话来看,这“人祸”显然是指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也就是说主要是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才造成了三年的严重经济困难,但令人惋惜的是他没有就此继续分析下去就戛然而止了。
这些缺点和错误产生的原因,或者是由于缺乏经验造成的,或者是干部的浮夸造成的。在缺乏经验方面,有些是中央指导上的失误,有些又是属于具体执行中的问题。在分析困难产生的原因,纠正缺点和错误的时候,就是要分清造成困难的原因,对干部的浮夸要坚决打击,对实践已经证明是错误的指导和作法要坚决纠正,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在探索中找到一条适合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和道路。
可是刘少奇在报告中,却没有在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作出进一步的分析,在纠正错误的过程中,探索出一条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正确道路,而是一言以蔽之,套用农民的语言,简单地用“七分人祸”来代替了对这些问题的具体分析。这样的话,既然困难主要是由人祸带来的,刘少奇在报告中又没有对人祸作出明晰的分析,这样即使刘少奇没有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也会使人们将出现的严重困难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自然地联系起来,形成正是由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才导致了当前严重困难局面的认识。这样会使人们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指导思想发生质疑,这种质疑由于现实存在的困难,更显得有理有据,发展下去就有可能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同时,“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的话,就是在逻辑上也是与对成绩和缺点三七开的评价相矛盾的。
由此我们看到,不管刘少奇主观上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态度如何,他的“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的评论在客观上则会导致人们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质疑,进而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否定。
那么,刘少奇这个时候在主观上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到底是什么样的态度呢?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一九六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刘少奇在七千人大会上说:“三面红旗,我们现在都不取消,都继续保持,继续为三面红旗而奋斗。现在,有些问题还看得不那么清楚,但是再经过五年、十年以后,我们再来总结经验,那时候就可以更进一步作出结论。”[353]
从刘少奇的这段话中我们看到,他还是认为三面红旗是正确的,表示要为三面红旗而奋斗。但从他说的现在还看得不那么清楚,过去若干年以后,再来总结经验,可以进一步作出结论来看,显然他对三面红旗缺乏信心,对三面红旗的正确性发生了怀疑。因而我们认为这个时期的刘少奇从主观上对三面红旗产生了动摇。
由此我们得出结论,不论从主观上还是客观上,刘少奇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问题上已经产生了动摇,失去了信心。
我们的这个判断还可以从另一个方面获得验证。
据邓力群回忆说:“后来我参加修改他(指刘少奇—引者注)的口头讲话时,在把大家的意见向他汇报中间,他不断插话。我的突出印象是,他感情很激动。他说:总结一次还不行,以后每年都要回过头来总结一次,总结一次,修改一次,一直搞他十年,最后做到这个总结符合实际,真正接受经验教训,不再犯‘大跃进’的错误为止。其中还讲了这样的话:历史上人相食,是要上书的。我当主席时,出了这种事情!”[354]
鉴于当时严重的困难状况,刘少奇在总结经验教训时,这种激动的心情,我们是理解的,也是感同深受的。但是遇到了严重的困难,仅仅痛惜是无济于事的,关健是要找到克服困难的方法。当时克服困难的方法只能有两种:一是在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来纠正出现的错误;二是寻找别的方法来克服困难。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的中国式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如果承认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出现的问题是经验不足或具体执行中的问题,那么就应该在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前提下,通过调查研究,纠正具体错误,探索进行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具体途径。可是我们看到,刘少奇虽然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有切齿之痛,但是在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出现的错误,特别是在探索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具体方式方面,从公开的文献资料看,刘少奇并没有提出有重大意义的观点来。
由此我们认为,既然刘少奇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造成的损失和困难痛心不已,如果他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那么就应该在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基础上,探索大跃进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实现方式,总结经验教训,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能够继续向前发展。可是他却没有这样做,这就恰恰说明他认为从这些具体问题的解决中,是克服不了困难的。要想真正克服困难,就必须寻找新的突破口,改变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
这个新的突破口是什么呢?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这就是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不仅否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而且也否定了农业合作化的成果,可是这居然得到了在一线主持中央工作的刘少奇的同意和支持,获得了中央政治局多数常委的认同。虽然当时存在经济困难的背景,但是我们从这里仍然可以鲜明地看到,刘少奇、陈云等人不仅对人民公社化运动,同时也对农业合作化作出了否定性的回答。
由以上分析我们得出结论:在经济出现严重困难的时候,在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调整了人民公社体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业已初见成效,因而毛泽东认为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而刘少奇、陈云等人却无视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基础上制定的这些政策措施及其取得的初步成效,仍然认为最困难的时期没有过去,只有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才能比较迅速地克服困难。这样就不仅否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也否定了农业合作化成果。
由此看来,他们之间分歧的焦点集中在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认识上。正是由于他们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认识的不同才导致了他们在经济形势及其恢复时间上的分歧。
8、以反对“三风”为标志,中央北戴河会议及随后召开的八届十中全会拨正了发展的方向。
在党内出现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风浪的时候,特别是在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一度获得了中央政治局多数常委支持和认可的情况下,毛泽东又是什么态度呢?在党内出现黑暗风、单干风和翻案风的情况下,毛泽东又是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来对待三风的呢?这就是我们下面要研究的问题。
(1)毛泽东反对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
面对在困难时期党内出现的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声浪,毛泽东又是什么态度呢?我们从前文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包产到户在安徽省的发展最为迅速,实行的范围也最广,毛泽东对安徽省的包产到户是什么态度呢?陈云、邓子恢、田家英倡导过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他们也向毛泽东反映过,毛泽东又是什么态度呢?
① 毛泽东在安徽省实行包产到户问题上态度淡漠,没有支持安徽省搞包产到户。
在安徽省实行包产到户问题上,毛泽东的态度是淡漠的。安徽省委书记曾希圣积极实行包产到户,在他就这个问题向毛泽东请示的时候,毛泽东始终没有表示过支持态度。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据薄一波回忆:“安徽省委书记曾希圣同志向华东局柯庆施同志汇报,柯的态度暧昧,说这个办法不要推广,可以试验。1961年2月,柯庆施同志去安徽,途经全椒县古河镇,几位老农当面提出要求实行‘责任田’,并问:‘为什么不相信我们?’3月10日,在广州中央工作会议华东组会议上,曾希圣同志介绍了这种办法,大家一般地表示‘试验可以,推广值得考虑’。
曾希圣同志于3月15、16日向毛主席汇报这个问题时,毛主席说:‘你们试验嘛!搞坏了检讨就是了。’曾立即打电话告诉省委:‘现在已经通天了,可以搞。”广州会议尚未结束,毛主席又通过柯庆施同志转告曾希圣同志说:可以在小范围内试验。3月20日,曾希圣同志又给毛主席并少奇、恩来、小平、彭真、庆施同志写信,如实分析了实行‘责任田’的好处和坏处,认为好处明显大于坏处。毛主席未表态。1961年7月,曾又赶到蚌埠向毛主席汇报,毛主席勉强说了一句:‘你们认为没有毛病就可以普遍推广。’到了这年12月份,毛主席思想上起了变化,认为农村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以后,这是最后的政策界限,不能再退了。他在无锡,把曾希圣同志找去,用商量的口气说:生产恢复了,是否把‘责任田’这个办法变过来。曾希圣同志提出:群众刚刚尝到甜头,是否让群众再搞一段时间。”[355]
从这段文献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到,薄一波说在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后,这是政策的最后界限,不能再退了,倒也确是实情。因为真理再往前走一小步就是谬误。这不仅维护了农业合作化的成果,也坚持了人民公社化的发展方向。人民公社内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与初级社相比,虽然在规模上相似,但是却有着重大不同。也就是初级社从性质上来说是半社会主义,而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则是完全社会主义。这是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前进中的后退。
尽管毛泽东对农村集体化抱有坚定信心,但由于当时处于困难时期,曾希圣又热心搞包产到户,因而毛泽东同意可以在小范围内试验。当时毛泽东的想法是,处于困难时期,既然曾希圣等人认为包产到户能够提高农业产量,不妨让他试一试:如果有了成效,可以帮助农民早一点恢复生产;如果没有成效,就可以说明包产到户无济于事,也能从反面证明集体化的优越性。这种小范围的试验,不会对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造成大的冲击,动摇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基础。后来毛泽东也讲过类似的话。[356] 这并不表明毛泽东支持包产到户。
正是通过调整人民公社体制,找到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在经济形势好转,生产开始恢复,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已经显示出来的情况下,毛泽东才要求不要再搞包产到户了。
② 毛泽东批评邓子恢主张的包产到户。
通过前文我们引用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到,邓子恢在总结了安徽包产到户的经验后,未经中央同意,就应邀到多个部门作报告,大力宣传包产到户。七月十七日,邓子恢当面向毛泽东陈述实行包产到户的意见。他说,从安徽的当涂和宿县的情况来看,“责任田”能做到五统一(即主要生产资料、生产计划、劳动力、分配、上缴任务统一于集体),不是单干。“责任田”实际是一种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有强大的生命力,广大农民不愿改变。关于这次谈话的情况,据后来毛泽东说:他(指邓子恢。—引者注)向我谈了,他也向别的同志谈了。他要保荐,认为这是唯一正确的管理方法。那个时候,我给他提出几个问题。我一提出一个问题,他就不答复,他讲他的。我又提出,他又不答复我的问题。所以,我跟他谈了一个半钟头的话,我就受了一个半钟头的训。不是什么谈话,是受他的训。因为我给他提出的问题,他不答复嘛。[357]
后来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对邓子恢,批评得非常尖锐。说邓的意见,实际上是搞单干,所谓经营管理的创造,是骗人的。”[358]
那么,毛泽东是不是一概反对在农业生产上实行责任制呢?
不是这样。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期间与华北地区负责人在谈到田间管理时说:田间管理责任制要搞好。有的地方按地段包工到组、到户、到人,这是进步的管理方法,不能说不好。[359]由此看来,毛泽东反对的是包产到户,而不是一概反对生产责任制。对于先进的管理责任制,毛泽东是赞成的。
由于邓子恢不但观点是错误的,而且未经中央批准,就在各处作报告,宣传包产到户,这在组织程序上也是错误的。因而在北戴河会议上被毛泽东点名批评,在会议上作检查。据时任经委副主任的袁宝华后来回忆说:“毛主席点名那天,我看见邓老脸色煞白呀。”[360]
③ 毛泽东批评田家英搞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
田家英在调研中发现,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是迅速恢复农业生产的好办法,因而就向毛泽东建议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
一九六二年五月初,田家英到上海向毛泽东汇报时,曾反映过农民要求包产到户的情况。毛泽东反映冷漠,对田家英说:“我们是要走群众路线的,但有时候,也不能完全听群众的,比如要搞包产到户就不能听。”毛泽东七月六日清晨回到北京,当天就在中南海游泳池召见田家英。田家英向毛泽东汇报了自己的意见。他的意见是:现在全国各地实行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农民约占百分之三十,而且还在继续发展。与其让农民自发地搞,不如有领导地搞。将来实行的结果,包产到户和分田单干的可能到百分之四十,百分之六十是集体和半集体。等到生产恢复了,再把他们重新引导到集体经济。
毛泽东静静地听着,一言不发。等到田家英讲完了,毛泽东突然提出一个问题:“你的主张是以集体经济为主,还是以个体经济为主?”一下把田家英问住了。
毛泽东接着又问:“这是你个人的意见,还是其他人的意见?”田家英回答:“是我个人的意见。”毛泽东再没有说什么。谈话就这样结束了。[361]
在七月八日召开的一次会议上,毛泽东表示了他对包产到户的反对态度,批评田家英回到北京不修改“六十条”,却热心搞什么包产到户、分田单干。他指定陈伯达为中央起草关于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362]
后来毛泽东在八月十一日的北戴河中心小组会上说:“大家谈到要修改‘六十条’,田家英不想修改。他主张百分之四十搞集体,百分之六十有领导地下放搞包产到户(当时田家英的主张是:百分之四十包产到户和分田单干,百分之六十为集体和半集体。—引者注),否则生产就要破坏。”这一次毛泽东点名批评了田家英。[363]
虽然田家英的观点是错误的,但他向毛泽东反映问题,是符合组织程序原则的。鉴于田家英对农业集体化的态度,毛泽东把他排除在起草巩固集体经济的决定之外也是正常的。从田家英的汇报及毛泽东后来的态度看,毛泽东对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是持坚决反对态度的。
④ 毛泽东批评陈云搞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
陈云在调研中认为,应该在农村搞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他就这个问题与刘少奇、周恩来、林彪、邓小平等人交换过意见,大家的看法大体一致或者没有表示不同的意见。七月六日,陈云向毛泽东申述了主张实行分田到户的理由。据陈云后来回忆说:“谈话以后,毛泽东同志很生气。”[364]
陈云的秘书周太和后来在回忆毛泽东与陈云这次谈话时说:“当时,毛泽东同志未表示意见。第二天早晨,毛泽东同志很生气,严厉批评说:‘分田单干’是瓦解农村集体经济,解散人民公社,是中国式的修正主义,是走哪一条道路的问题。问题提得如此之高,使闻者十分震惊。此消息很快传给了陈云同志,他听后态度深沉,久久沉默不语。”[365]
由此看来,毛泽东对陈云向他建议搞分田到户是坚决反对的。陈云作为具体主管经济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党的副主席,向毛泽东建议要实行分田到户。这表明他没有认识到人民公社体制调整后取得的初步成效,同时也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缺乏信心。这样做不仅否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也否定了农业合作化的成果。
毛泽东把陈云、邓子恢、田家英实际上是作为当时党内主张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三个代表人物。由于他们的身份不同,他们对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主张的表达方式也不同,因而毛泽东对他们采取了不同的对待方法。陈云,是党的副主席,他只是当面向毛泽东提出个人建议,而没有到其他场合去讲。因此,不论是大会还是中心小组会,毛泽东都没有指名批评他,只是在一些小范围的会议上,不指名地批评过。田家英,是他的秘书,也是当面向他提建议的,所以对他仅仅在中心小组会上点名批评,语气也不那么严厉。而对待邓子恢则不同。因为他在中央党校和军队系统多次作报告阐述和传播包产到户的主张。在毛泽东看来,这是违反组织纪律的,并且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因此,不仅在中心小组会议上,而且在大会上,指名批评。在各小组的讨论会上,对邓子恢也开展了批判,有的人的批判还相当猛烈。[366]
从前文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曾经一度获得了包括刘少奇在内的中央政治局多数常委的支持和同意,毛泽东七月六日回到北京后,同刘少奇谈话,对他在前一阶段在京主持工作表示不满,批评他在包产到户问题上为什么没有顶住。据邓力群回忆说:“毛主席把少奇同志找去,责备他没有顶住。还说,要是我不在世了,‘你怎么办?’”[367]
后来邓力群对中央文献研究室的研究人员说:“你们说:陈云、邓子恢、田家英具体同毛主席怎么谈的,现在没有文字记录,但你们看过安徽太湖县宣传部副部长钱让能给毛主席的信,觉得对实行包产到户很有说服力,可是毛主席没有被说服。由此认为,毛主席对包产到户是断然拒绝的,根本不予理会。我想毛主席把这个问题看得很严重,认为是走资本主义道路还是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所以毛主席在会上讲形势、阶级、矛盾,说有三股风:黑暗风、单干风、翻案风,越到上面越厉害。于是,重提阶级斗争,重提两条路线斗争。北戴河会议原本是讨论农业、粮食、商业等方面的工作,结果改为抓阶级斗争了。”[368]
鉴于在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问题上形成的严峻形势,特别是在党的高级领导层内出现的几乎一边倒的情况,毛泽东开始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七月八日,毛泽东在他的住处召开由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陈伯达、田家英等人参加的会议。会上,毛泽东介绍了河南、山东两省的夏收情况,说形势不那么坏,建议刘少奇等找河南、山东、江西的同志谈谈,了解一下农村的形势。会上指定陈伯达起草一个巩固集体经济的决定。会后的第二天、第三天(九日和十日),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先后同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刘建勋、山东省委第一书记谭启龙谈话了解情况。
这时,中央常委的同志都已经清楚毛泽东对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明确态度。七月十八日,刘少奇在对中直机关和国家机关下放干部的讲话中,讲了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问题,他说:现在相当多的集体经济发生动摇,如果搞不好有散的危险。对于这个问题,中央正在讨论,即将规定若干政策措施。你们到农村去,要抓巩固集体经济的问题。
同一天(七月十八日),中央紧急下发展《关于不要在报纸上宣传“包产到户”等问题的通知》。[369]
七月十八日下午,毛泽东在中南海游泳池约杨尚昆谈话。这次谈话的内容,据杨尚昆日记记载,毛泽东提出:“(1)是走集体经济道路呢?还是走个人经济道路?(2)对计委、商业部不满意,要反分散主义。”这次谈话使杨尚昆感觉到强烈的震撼,他在日记里写道:“我觉得事态很严重!!十分不安!”
七月十九日,毛泽东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在会上把前一天同杨尚昆谈的那两个问题,重复了一遍,但没有点名。
七月二十二日,毛泽东看了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和第二书记王任重在广西桂林专区龙胜县主持召开的关于巩固生产队集体经济问题座谈会的记录,当即批示印发即将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这个文件提出,要划清集体经济和单干的界限,并提出目前巩固集体经济的方针和必须做好的工作。为了引起与会者的重视,毛泽东写了一段批语:“这个文件所作的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分析之后所提出的意见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是否还有可议之处,请各同志研究。并且可以发给省、地两级去讨论。”
七月二十二日,毛泽东审阅了《关于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草案)》,并决定作为中央工作会议文件之一印发讨论。[370]
由以上我们引用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到,针对党内在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问题上出现的严峻态势,为了引起党内高层领导人的注意,毛泽东将其提到是走集体经济道路还是走个人经济道路的高度来认识,要求党内赞成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高层领导人,与河南、山东、江西省委的负责同志谈话,了解这些省的农业恢复情况,以期通过事实说明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是能够迅速恢复农业生产的,从而坚定他们走集体经济道路的信心。通过召开会议,批转巩固集体经济的材料,制定巩固集体经济的文件等方式,来扭转党内出现的这种倾向。
后来邓力群在谈到这个问题时回忆说:“在这种情况下,少奇同志在会上不能不做自我批评。他说:原以为在这样的困难底下,农村有30﹪的生产队会散掉,实际上真正散掉的也不过10﹪,比实际情况多估计了20﹪。承认自己对形势的估计是错误的。”[371]
刘少奇在毛泽东的批评下检讨了自己的错误,那么,刘少奇从思想上是否真正接受了毛泽东的主张呢?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据时任经委副主任的袁宝华回忆说:“合作社问题,少奇同志有不同意见,一直到1965年,在他的家里开一次会,我去参加了,他还讲,首先得机械化,然后才能集体化。没有机械化,集体化不能实现。他抱了一大摞马恩列斯的书,他说,一直到现在我还坚持我的意见。”[372]
从这个回忆中我们看到,直到一九六五年,刘少奇先机械化后集体化的观点也没有发生变化。如果我们联系到一九五一年刘少奇在山西试办合作社上的态度以及在这个问题上党内产生的争论,一九六二年出现的右倾并不是偶然的。这种状况令毛泽东十分忧虑。
这样看来,刘少奇是从组织上服从了毛泽东的意见,而没有从思想上接受毛泽东的主张。这种思想上的分歧,关系到中国社会的发展道路,对他们两人乃至党内斗争的影响是深远的,成为后来他们之间出现矛盾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2)反对三风,拨正航向。
面对当时存在的严重困难,党内出现了黑暗风、单干风和翻案风。三风的出现,说明党内在对形势和克服困难的方法上的分歧趋于激化,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的态度到底如何呢?他又是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处理三风的呢?我们下面就来研究这个问题。
① 毛泽东反对黑暗风。
通过前面我们引用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到,在如何看待形势问题上,党内是存在严重分歧的。在判断形势的时候,我们不能单纯地就形势论形势,必须要从是不是符合实际情况,是不是有利于鼓舞人们的士气,是不是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发展的角度来考虑,否则的话,孤立地看待形势和困难,是不利于我们事业发展的。
如果对形势的判断不符合实际情况,就不能制定适宜的政策措施来克服困难,解决问题。如果在判断形势的时候,不是从有利于鼓舞士气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一味强调困难,不仅难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来克服困难,反而更不利于走出困境。在中央北戴河会议上,已经有人对一味强调困难表示不满了。[373]当然实事求是地讲,我们不能说这是护短,不要人讲话。从历史的角度看,这些困难都是在探索中国式的社会主义过程中发生的,出现的错误也是可以纠正的。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后,我们是能够找到一条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在这种情况下,过份地强调困难,无疑会使人们对社会主义丧失信心。这对于刚刚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新中国来说,将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毛泽东正是从这里出发,去判断当时面临的严峻形势的。他坚信,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经过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后,经济是可以得到迅速恢复的,困难的形势是会很快过去的。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七月二十日,毛泽东同前来参加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的各中央局第一书记谈话。他说:目前的经济形势究竟是一片黑暗,还是有点光明?”[374]
毛泽东向参加北戴河会议的高级干部提出了对形势的判断问题,希望他们经过思索得出正确的结论。
一九六二年夏,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说:“1960年下半年,1961年、1962年上半年,都讲黑暗,越讲越没有前途了,这不是压我?压我两年了,难道讲一点光明都不行?”[375]
在这段话中我们看到,毛泽东对两年来老是讲黑暗表示了不满。黑暗不是不可以讲,但是讲黑暗不是目的,是为了认清形势,克服困难。一味地讲黑暗,就会使人们丧失信心,反而不利于克服困难。特别是在形势开始好转的时候,中南海西楼会议和五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仍然大讲困难,这自然就引起毛泽东的不满了。
八月二日晚,毛泽东同华北地区负责人谈话。毛泽东说:从全国看,今年的收成比去年好,去年比前年好,错误在纠正嘛。有少数人把形势看得很黑暗,也有少数人说一片光明。从整个形势看,前途一片光明,也有些问题。[376]
八月六日下午,毛泽东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上,在谈到形势问题时说:国内形势,就是谈一谈究竟这两年我们的工作怎么样。过去几年,我们有许多工作搞得不好。有些工作还是搞好了,比如我们的建设工作,还是有成绩的。这主要是讲工业方面的建设,农业方面的水利。现在有些人说,去年比前年好一些,今年又比去年好一些。这个看法对不对?这是讲农村。工业,因为主观客观的原因,今年上半年是不那么好的,那么下半年怎么样?也可以谈一谈。大体上说,有些人把过去几年看成就是一片光明,看不到黑暗。现在有一部分人,一部分同志,又似乎看成是一片黑暗了,没有什么好多光明了。这两种看法,究竟是哪一种对?或者都有不对?如果都不对,就要提出第三种看法。第三种看法是怎么样的?一片光明也不是,一片黑暗也不是,而是基本上是光明的,但是问题不少,前途光明。我倾向于不那么悲观,不那样一片黑暗。一点光明都没有,我不赞成那种看法。[377]
这里毛泽东指出了当时对形势存在三种看法,他肯定了工作中的成绩,认为农业生产在恢复,错误在纠正,表明自己不赞成前两种看法,同意前途光明,也有一些问题的看法。
八月九日的中心小组会议上,在谈到对形势的看法时,毛泽东说:应当有分析,有比较,不能是一片黑暗。过去讲一片光明,现在又说是一片黑暗。一片光明,现在没人讲了。从一九六0年下半年以来,大家只说黑暗,不讲光明,已经有两年了。现在有两种人,一种是只讲黑暗,一种是讲大部黑暗,略有光明。任务是从分析形势提出来的。既然是一片黑暗,就证明社会主义不行,因而就要全部单干。认为大部是黑暗,略有光明,采取的办法就是大部单干,小部集体。然后又必然反映到方针、措施和世界观上。
毛泽东还提出,关于矛盾问题,要再加上一条,即正确与错误的矛盾。他说:搞社会主义革命,从一九五三年算起,不过才十年。经过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中间犯过错误,如“共产风”、瞎指挥、“大办”、高征购等,本来想搞得快些,结果反而慢了。引黄灌溉是瞎指挥,没有经验,不知道还会盐碱化。这些都属于认识上的问题。所以我说要加上一条正确与错误的矛盾。[378]
毛泽东认为对形势的认识,不仅关系到采取什么样的政策措施,也关系到到底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重大问题。如果将形势看成一片黑暗,那就说明社会主义不行,只有实行单干,这就会脱离社会主义道路,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同时,社会主义刚刚建立,还没有经验,处在探索阶段,因而在发展中出现错误是难以完全避免的。在犯了错误,造成了损失以后,就应该在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放弃社会主义。
这里关健的问题是,毛泽东反对将形势说得一片黑暗,是单纯从政治上考虑的呢,还是有现实依据的呢?
我们从前面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毛泽东通过调查研究,调整了人民公社体制,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在此基础上,一九六二年河南、山东、江西农业生产恢复的事实,就可以说明毛泽东对形势的判断是有着现实依据的。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毛泽东八月十一日才在北戴河中心小组会议上说:“有人估计,恢复需要五年到八年。讲农业恢复,不要说需要那么多年,什么五年、八年,要有点希望。讲得那样长,就没有希望了。不要把困难不适当地夸大。如果那样讲,就是说我们的政策如‘六十条’、‘七十条’、减人两千万、改变高征购等都不灵,或者说我们的政策要长期才能见效,那就需要另搞一套。事实上已经起了作用。单干风越到上面越大,下面就好一些,尤其是灾区越好。”[379]
这里毛泽东明确说明了自己对形势作出判断的政策依据,不点名地批评了陈云在农业恢复上的悲观态度。
八月十三日北戴河中心小组会议上,罗瑞卿在发言时谈到,军队一些高级干部,对于把形势讲得很坏有意见。毛泽东说:“军人能看到光明,地方干部讲的是一片黑暗。华东局在上海开会,有的省委书记,如山东的周兴,都是讲一片黑暗。但同一个周兴,只过了两个月,我到了山东找他和裴孟飞谈话,他就眉飞色舞,说形势很好,估计今年山东小麦可增产八亿到十亿斤。”[380]
我们看到,周兴对形势的估计,由悲观转为乐观,毛泽东用这个例子旨在说明,山东农业生产得到了恢复与发展,形势发生了显著变化,全国的形势也在好转中。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毛泽东反对黑暗风,并不是没有认识到经济上出现的困难。他认为当前存在的困难是严重的,但是一味地强调困难,无益于克服困难,不仅会使广大干部和群众丧失战胜困难的斗志和勇气,同时也会使他们对社会主义的发展失去信心。当前存在的困难,是我们在探索中国式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出现的,他坚信在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后,这些困难在克服中,形势已经在好转。这种好转也是有现实依据的。这就是毛泽东反对黑暗风的由来。
② 毛泽东反对单干风。
毛泽东反对的单干风,就是指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就不但否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也否定了农业合作化的成果。从前文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在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问题上,一度获得了中央政治局多数常委的支持和认可,这是一种严重的动向。因而后来毛泽东多次说单干风越到上面风越大,不是没有来由的。既然中央政治局的多数常委竟然同意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这不能不引起毛泽东的高度警觉。因而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和随后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将反对单干风提上会议的议程,就是想通过对单干风的批判,使广大高级干部对此有一个清醒地认识,坚定他们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以使中国沿着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七月二十日,毛泽东同前来参加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的各中央局第一书记谈话。他批评了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意见。他说:“你们赞成社会主义,还是赞成资本主义?当然不会主张搞资本主义,但有人搞包产到户。现在有人主张在全国范围内搞包产到户,甚至分田到户。共产党来分田?对农民,要让他自愿,如果有的人非包产到户不可,也不要采取粗暴态度。问题是要分析农民的基本要求是什么,我们如何领导。有人似乎认为我们和农民搞了几十年,现在好像不行了,难道我们就这样脱离群众?有人说恢复农业要八年时间,如果实行包产到户,有四年就够了,你们看怎么样?难道说恢复就那么困难?这些话都是在北京的人说的。下边的同志说还是有希望的。”[381]
毛泽东将包产到户提高到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高度来认识,这是在提醒全党如果搞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就会脱离社会主义道路,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对于要搞包括到户的农民,毛泽东认为不要采取粗暴态度,要说服教育,分析农民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共产党就是要做这样的工作。毛泽东在这里还不点名地批评了陈云的观点。
八月五日,毛泽东找来华东的柯庆施、李葆华和中南的陶铸、王任重谈话,有邓子恢、陈伯达、陈正人、廖鲁言、王观澜参加。他说:我“周游”了全国一遍,找各大区的同志都谈了一下。昨天下午,西南区云南、贵州、四川各省的同志谈到这样的问题:一搞包产到户,一搞单干,半年的时间就看出农村阶级分化很厉害。有的人很穷,没法生活。有卖地的,有买地的。有放高利贷的,有讨小老婆的。他们说,贫困户、中间户、富裕户各占三分之一。你们有没有这种调查?
讲到分田到户,毛泽东说:有的人主张百分之六十分田到户,有的人主张全部分田到户。这就是说,基本上单干或者全部单干。也就是说,把五亿多农民都变成小资产阶级,让小资产阶级当权,让小资产阶级专政。可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事。他说:看来允许百分之几到百分之十几闹单干是可以的,还有百分之九十是集体的嘛!如果全部闹单干,或大部分闹单干,我是不赞成的。如果那样搞,党内势必分裂。
最后,他提出几个问题,要大家议一议:是搞无产阶级专政,搞资产阶级专政,还是小资产阶级专政?我们到底走什么道路?[382]
如果在全国有百分之几到百分之十几的农民进行单干还是可以的,因为这无碍大局。通过对比,到底单干能够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还是集体化能够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实践会证明这一点。但是如果要是全部或大部闹单干,毛泽东是不赞成的。他将这个问题提到党内是否分裂的高度来认识,表明了他反对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坚定态度。
虽然毛泽东在谈话中说的实行包产到户必然出现两极分化的观点,是转述云南、贵州、四川省委负责人的意见,其实这也是毛泽东的观点。他认为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后,就会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导致集体经济瓦解,使中国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因而他要求对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问题进行讨论。
八月六日下午,毛泽东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他在讲到单干问题时说:现在有一部分农民闹单干,究竟有多少?从全国来说,你们估计一下,是百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十几,还是百分之二十?不是从个别地方来说。个别地方,比如安徽,那就多了。现在这个时期,这个问题比较突出。是搞社会主义,还是搞资本主义?是搞分田到户、包产到户,还是搞集体化?农业合作化还要不要?主要就是这样一个问题。已经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现在暂时不要动,不要去强迫纠正,但是要注意做工作。我们的中心,这一次文件(指《关于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草案)》—引者注。)上表现了。为什么要搞这么一个文件,讲巩固集体经济呢?就是因为现在这股闹单干的风,越到上层风越大。
其次是阶层问题。他说:资产阶级分阶层,农民、小资产阶级也分阶层。比如现在闹单干的,是那个劳动力强的、比较富裕的阶层。有比较贫的阶层,有比较富的阶层,还有中间阶层。地主富农的残余还存在着。资产阶级跟地主富农争夺小资产阶级,他们就是要搞单干。无产阶级如果不做工作,集体化就不能巩固。[383]
毛泽东又一次提出这种闹单干的风越到上层风越大,这实际上是他对几位赞成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常委的批评。他要求与会的高级干部估计一下,全国搞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到底有多少?搞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就是要瓦解集体经济,否定农业合作化成果,这是关系到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大问题。他还说对于搞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农民,不要强迫纠正,但是要做工作,要大力巩固集体经济。他指出了在农民中闹单干的是比较富裕的阶层,这样就把单干风与阶级斗争联系到一起来了。
在八月九日的中心小组会议上,李井泉发言说,单干以后,两极分化很厉害,只要两年就很明显。这时毛泽东插话说:两年都不要,一年多就会出现阶级分化,其中有的还是共产党的支部书记,贪污多占,讨小老婆,放高利贷,买地;另一方面是贫苦农民破产,其中有四属户、五保户,这恰恰是我们的社会基础,是我们的依靠。我们要代表贫下中农,也代表一部分富裕农民,所以要按劳分配,平均分配的不能太多。他还说:集体化的巩固,必须经过几个回合。我们的集体化已经经过了考验,将来还会继续经受考验的。[384]
共产党在农村中的阶级基础主要是贫下中农。毛泽东清醒地认识到一旦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就会在农村迅速出现两极分化,这种分化会造成占农村人口多数的贫下中农的破产,这将会动摇共产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从今天的现实来看,这种认识尤为深刻。同时,他也意识到集体化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必然要经过几个回合的斗争。从集体化发展的历史来看,已经经过了考验,这一次在发展的道路上又遇到了挑战,以后也还会遇到这种挑战,他相信集体化是能够经受住考验的。
在八月十三日的中心小组会议上,罗瑞卿在发言时谈到,钱让能在信中说,不按他的办法搞包产到户,农业就不能恢复。毛泽东接着说:“为什么江西没有按他的办法,就搞得好呢?山东破坏得厉害,为什么恢复得很快呢?河南也有起色嘛。搞得好的,每个省都有。北京十个县今年就可以恢复到一九五七年。有的地方就没有恢复的问题。”[385]
钱让能是安徽省太湖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此前他给毛泽东写了一封实行包产到户可以使农业生产迅速恢复的信,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期间,毛泽东批示印发会议参考。这里毛泽东用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政策措施的调整,不少地区农业生产迅速恢复的事实,来驳斥钱让能不实行包产到户农业生产就不能快速恢复的观点。
这里我们谈一下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上对邓子恢的批判。从前文我们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在新中国成立后,一九五0年,邓子恢就倡导“四大自由”。农业合作化期间,一九五五年围绕农业合作化发展的速度问题,他与毛泽东之间发生了尖锐的争论。在浙江合作社整顿问题上,邓子恢又解散了不少不应解散的合作社,引起毛泽东的强烈不满。这次在包产到户问题上,邓子恢又未经中央同意,就到处做报告,大力宣传鼓动。将这些事情联系起来分析,尤为发人深思,因而毛泽东批评邓子恢对社会主义革命缺乏精神准备,说他站在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立场上,不是没有来由的。在会议上,毛泽东批评中央农村工作部搞资本主义,邓子恢是“资本主义农业专家”。随后,中央撤销了邓子恢任部长的中央农村工作部,调他任国家计委副主任。[386]
我们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毛泽东一九六二年八月十二日在中央的一个批示中写道:“此件(指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一九六一年八月二十四日编印的《各地贯彻执行六十条的情况和问题》材料—引者注)是一九六一年夏季庐山会议时印发的文件之一,现在重印给各同志。中央农村工作部在那时还是正确执行中央路线的(第二部分的十条措施,其中包括如何对待单干问题),对形势的看法(第一部分的十条分析)也很正确。过了一年(其实只有十个月,即一九六一年八月到一九六二年五月底为止),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同志就动摇了,对形势的看法几乎是一片黑暗,对包产到户大力提倡。这是与他在一九五五年夏季会议以前一贯不愿搞合作社;对于搞起来了的合作社,下令砍掉几十万个,毫无爱惜之心;而在这以前则竭力提倡四大自由,所谓‘好行小惠,言不及义’,是相联系的。我们欢迎子恢同志在一九六二年八月十一日核心小组会议上所作的声明。他说,他在最近几天,已经觉得自己的单干主张是不正确的了,这是值得欢迎的。但他没有联系一九五0年至一九五五年他自己还是站在一个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的立场上,因而犯了反对建立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错误(他那时,在城市,则主张依靠资产阶级,而不是依靠无产阶级),则是不够的,所以我在那会议上给他指出了这一点。”[387]
我们看到,毛泽东在这个批示中既对邓子恢的错误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又肯定了他工作中正确的方面,这个批评虽然严厉,却是属实的,也是令人信服的。如果离开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来谈农村发展和共同富裕,就是“好行小惠,言不及义”,从今天的角度看,又是多么的英明和富有远见!
在毛泽东严厉的批评下,邓子恢多次在会议上作检讨。在八月十三日的中心小组会议上,邓子恢再次作检讨。当他谈到,看了一些反映困难的材料,又听到黑龙江、四川等粮食基地垮了的时候,毛泽东说:“你记得不记得,红军长征由原来的三十万人只留下二万八千人,当时中央是怎样估计的?当时中央估计,我们不是弱了,而是强了。因为过去不巩固,方针、战略、战术不对头。后来一总结就清楚了,有了经验了。”[388]
红军长征到达陕北的时候,毛泽东对干部战士讲,虽然我们严重消弱了,但是却比过去更强了,当时别说一般的干部战士,就是不少高级干部听了,也不以为然,认为是吹牛皮,但后来的实践证明毛泽东的判断是正确的。毛泽东用这个例子来提醒邓子恢,就是要他从历史中来透射未来,在困难的时候,要坚定信心,要看到光明,在总结了经验,汲取了教训以后,方针政策对头了,会发展的更快。
在八月十三日的中心小组会议上,邓子恢再次作检讨。当他谈到,他这一次的问题,不仅表现在思想上,而且表现在行动上,讲了四次话,赞成包产到户。毛泽东接过来说:“这与你主张贫农团不是自相矛盾吗?贫农是搞集体的嘛,难道贫农团要搞单干?田家英在湖南韶山作调查,只调查了一个公社的一个队,在湘乡、宁乡也只调查了一个队,连一个公社也没有调查。大概这气候适宜于你,你敢讲了。你六月讲了,只有两个月嘛。你也多看一看嘛,看一两年再说也好嘛。”[389]
搞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主要依靠贫农团,这是有利于维护贫下中农利益的。而包产到户,会导致两极分化,从根本上损害贫下中农的利益,这就与以前的土改和农业合作化产生了矛盾。因而毛泽东批评邓子恢现在提倡包产到户是与他以前的作为自相矛盾的。
田家英倡导分田到户,但是在调查过程中,他连一个公社都没有调查完,又怎么会得出正确的结论呢?这里毛泽东指出了田家英调查的局限性。到底是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好,还是集体化经济好,毛泽东说还是看一两年让实践来说明吧。
八月二十日,毛泽东在最后一次中心小组会议上说:“问题讲清楚,不伤人。如邓老(邓子恢),你看我,我看你,究竟是单干好,还是集体好,要由历史作结论。苏联搞了四十多年,合作化也没有搞好,粮食也没有过关。”又说:“我们要和风细雨地把问题讲清楚,分清是非,广泛地联系实际,主要是解决思想问题。要说理,要讲道理,像这次会议一样。”[390]
对于党内在集体化道路上出现的分歧,毛泽东主张摆事实,讲道理,通过和风细雨的方式,在联系实际的基础上,在讨论中来解决这些问题。到底是集体经济好,还是单干好,毛泽东表示要由历史来作结论。
从建国后邓子恢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一贯表现上来看,这次他倡导包产到户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具有必然性的。因而会议对邓子恢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且责令他作检讨,以期使全党在这个问题上保持清醒地认识,继续沿着农村集体化的道路前进。
由此看来,反对单干风,就是要反对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这就不仅肯定了农业合作化的成果,而且坚持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展方向,在此基础上,通过调整政策措施,来恢复发展农业生产。
③ 毛泽东反对翻案风。
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及随后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批判了翻案风。在翻案风中,主要有两个事件:
一个是一九六二年六月中旬,彭德怀写给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一封长达八万字的信,对庐山会议问题、高饶联盟问题、“里通外国”问题、军事路线问题以及历史上的一些问题,提出申诉,要求组织专案小组对这些问题逐一审查。[391]
另一个是利用小说反党问题,认为小说《刘志丹》(上册送审样书)有严重政治问题,是在为高岗翻案。由于这个事件与我们讨论的问题关系不大,因而此处从略。
关于庐山会议上出现的彭德怀问题,前文我们已经作了分析。在出现严重困难以后,又产生了如何看待彭德怀问题的疑问。刘少奇在一九六二年一月二十七日的七千人大会上,就首先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从那封信表面来看,信中所说到的一些具体事情不少还是符合事实的,一个政治局委员向中央的主席写一封信,即使信中有些意见是不对的,也并不算犯错误。彭德怀的问题是由于长期以来在党内有一个小集团,同某些外国人在中国搞颠覆活动有关。[392]
我们看到,刘少奇在这里主要强调的是彭德怀的“里通外国”问题,而对于彭德怀信的内容及其写信方式,并没有提出什么不同意见。
八月五日,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与华东的柯庆施、李葆华和中南的陶铸、王任重谈话,有邓子恢、陈伯达、陈正人、廖鲁言、王观澜参加。毛泽东说:“一九五九的反右倾斗争,大多数是搞错了。彭德怀要翻案,要求平反。我看一九五九年反右倾运动不能一风吹。准备把彭德怀的信印发给大家看一看。” [393]
从毛泽东的话中可以看到,他认为反右倾运动大多数搞错了,既然搞错了当然就要平反。但是他不赞成反右倾运动一风吹,指出了彭德怀要翻案。这实际上是说对彭德怀问题的处理没有错。这个判断与此前毛泽东在庐山会议后谈到这个问题时的说法是一致的。[394]
值得注意的是,毛泽东在这里说的是“一九五九年反右倾运动不能一风吹”,他强调的是彭德怀的右倾错误,也就是彭德怀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上的错误认识,他认为这是翻不了案的。
从已经公开的文献资料上看,毛泽东和刘少奇在彭德怀问题上强调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毛泽东强调的是彭德怀在人民公社化问题上的右倾错误,而刘少奇强调的是彭德怀“有一个小集团”,要“里通外国”问题。
毛泽东认为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制定适宜的政策措施,是能够迅速克服困难的。而庐山会议上彭德怀等人的作为是要否定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因而这种右倾错误是无反可平的。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刘少奇实际上已经对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失去信心,发生了动摇,这鲜明地体制在他对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态度上。他认为最困难的时期还没有过去,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制定适宜的政策措施,是难以迅速摆脱困境的,因而要另辟新路,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这样刘少奇在谈到彭德怀问题时,就避开了他的右倾问题,而是侧重于谈彭德怀的“小集团”和“里通外国”问题。
由此我们看到,毛泽东和刘少奇在彭德怀问题上强调的侧重点是不同的。这种不同,反映了他们对经济形势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认识上的差异。
其实,彭德怀正是因为看了刘少奇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才给毛泽东和中央写信的。也正是彭德怀对自己申诉的信,才引发了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和随后的八届十中全会对翻案风的批判的。这种批判又是与当时的政治形势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我们也看到,会议在批判三风的同时,也对在大跃进中犯了严重错误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严肃批评。
我们知道,早在七千人大会上,毛泽东就在讲话中批评了曾希圣老虎屁股摸不得。[395]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及随后的八届十中全会上,又严厉批评了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期间犯了错误的领导干部,比如舒同、张仲良、吴芝圃等。对信阳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吴芝圃,在会议期间多次被点名批评。毛泽东一点吴芝圃的名,吴芝圃就站起来说:“毛主席:我要检讨一辈之。”[396]
我们看到,在会议上既没有因为要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就讳言这方面的错误,庇护犯了错误的领导干部,也没有因为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期间出现了错误,就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而是将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与对这个期间犯了错误的领导干部的严肃批评结合起来,其目的是要在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的基础上,继续沿着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前进。
这样看来,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和随后的八届十中全会上,对黑暗风、单干风和翻案风的批判,并不是孤立的。这三风不仅互相影响,又是与当时的政治形势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黑暗风是指对一九六0年以来形势的估计一片黑暗,看不到光明。特别是在一九六一年下半年以后,仍然认为最困难的时期没有过去。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些困难是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出现的,在坚持这个方向的基础上也是能够解决的。如果一味地强调困难不仅于事无补,反而会挫伤人们的精神和锐气,同时还会使人们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失去信心。针对当时出现的困难形势,已经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调查研究,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制定了适宜地方针政策,并已初见成效。可是有人却无视已经取得的成效,仍然认为最困难的时期没有过去。这样无疑是说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基础上,制定的这些政策措施,是难以解决目前困难的,从而引发人们对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怀疑。因而黑暗风的出现,不仅仅是对形势的判断问题,而是通过对形势的判断,反映出对人民公社化运动开始失去信心。
单干风,就是公开主张搞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这样就不仅否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也否定了农业合作化成果。这就表明对农村走社会主义道路发生了动摇。令人惊异的是,这居然获得了中央政治局多数常委的认同和支持。因而毛泽东说的单干风越到上层风就越大,不是没有来由的。如果没有对单干风的批判,如果没有毛泽东对单干风错误作法的果断纠正,中国在一九六二年就可能会退回到农业合作化前,离开社会主义道路。因而批判单干风,不仅是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也是维护农业合作化成果的必然选择。
翻案风,实际上就是在一九五九年的庐山会议上彭德怀等人是否存在右倾问题。如果不存在右倾,那么对彭德怀等人的定性就是一个冤案,当然应该平反;如果存在右倾,那就是闹翻案,不应该平反。这就涉及到他们对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认识问题。当时彭德怀等人是否存在右倾思想呢,从前文的分析中我们看到这是没有疑义的。因为如果当时不采取措施,党内在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不仅难以统一思想,还可能导致否定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在于,庐山会议期间出现的右倾思想,本来是想通过和缓的方式来解决的,但是彭德怀等人却最终被打为反党集团,随后在全党又开展了反右倾运动,其原因又是复杂的。因而,彭德怀要求平反的问题,实质上涉及到对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定性问题,也就是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到底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问题。
由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会议上对三风的批判,实际上就是是否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问题。如果认为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错误的,就必然会坚持三风,因为三风的实行从实质上就否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这将会使农村离开社会主义道路。而要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就必然要批判三风,只有这样才能坚定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使农村沿着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
这样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及随后召开的八届十中全会上,以批判三风为标志,坚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这集中体现在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这两个文件中。我们看到,在这两次会议上,经过比较和缓的党内斗争,终于拨正了航向,使中国沿着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
9、农业生产迅速恢复与发展的事实证明,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人民公社体制来克服困难的方法是正确的,毛泽东关于经济形势及其恢复时间的判断是英明的。
通过前文的分析我们看到,在出现严重经济困难的时候,产生了两种克服困难的方法:一种是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制定适宜的政策措施来克服困难;一种是在否定人民公社化运动和农业合作化成果的基础上,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
把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作为克服困难的方法,曾经一度获得了中央政治局多数常委的支持和认可,后来在毛泽东的干预下,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和随后的八届十中全会上,经过高层整风,进行思想斗争,在批判三风后,最终被否定。会议决定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完善人民公社体制,制定适宜地政策措施来克服困难,促进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鉴于一九五九年庐山会议后,将反右倾的决议传达到了基层,导致不少人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又继续掀起了新的跃进高潮,结果中断了纠“左”进程,造成了严重经济困难的教训,那么,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及八届十中全会后,在传达会议决议时,究竟如何处理调整工作与阶级斗争的关系问题呢?
八月二十日,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主持召开最后一次中心小组会议。刘少奇就会议传达问题讲了话。他说:这次会议讨论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究竟怎样传达?是传达广一些好,还是传达窄一些好?传达广一些,对干部教育有好处,但是容易联系到反右。这是个复杂的问题,闹不好在实际上可能发生反右,容易划分不清,什么都联系到阶级来分析。应该规定个传达范围。毛泽东当即表示:我赞成,要写一个决定。[397]
九月二十四日在八届十中全会上,在谈到调整工作和阶级斗争问题时,毛泽东特别提醒大家:“要分开一个工作问题,一个阶级斗争问题,我们决不要因为对付阶级斗争问题而妨碍了我们的工作。请各部门、各地方的各位同志注意。
一九五九年庐山会议,反党集团扰乱了我们,我们那个时候不觉悟。本来是搞工作的,后头来了一个风暴,就把工作丢了。这一回,可不要这样。各部门、各地方的同志们传达也要注意,要把工作放到第一位,阶级斗争跟它平行,不要放在很严重的地位。现在组织了两个审查委员会,交给他们去审查。要有确实证据,要说服人。不要让阶级斗争干扰了我们的工作,大量的时间要做工作,但是要有专人对付这个阶级斗争。” [398]
我们看到,在确定会议传达范围问题上,是刘少奇首先提出了建议,而后毛泽东当即接受的。那么,应该如何评价他们两人在确定传达范围问题上的作用呢?
我们认为刘少奇能够及时提出这样的建议,当然是应该肯定的。但是他的建议之所以能够迅速被毛泽东接受,还是因为此前毛泽东已经认识到了庐山会议后,在反右倾决议传达问题上的失误。[399]正是鉴于这种教训,毛泽东才当即接受了刘少奇的建议。我们从上面引用的文献资料中也可以看到这一点。因而我们说,正是由于毛泽东汲取了庐山会议后在反右倾决议传达上的教训,才提出了要正确处理调整工作和阶级斗争的关系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刘少奇的提议才当即被毛泽东接受,付诸于实施。因而刘少奇的提议不过是一个导火线而已,并非决定性因素。这是我们在分析问题的时候应该注意到的。
我们的这个判断还可以从毛泽东下面的一段插话中得到进一步的验证。
也就是在这一天,当陈伯达在发言中谈到一九五八年下半年起纠正错误的过程时,毛泽东说:“从一九五八年第一次郑州会议、一九五九年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海会议、北戴河会议就抓了,但是一九五九年来了一个庐山会议,扰乱了我们。阶级斗争扰乱了我们的经济建设、社会改造。庐山会议以后,又有国外修正主义的干扰,以至于一九五九的下半年、一九六0年差不多整个一年,我们的精力就是对付那方面去了。这一次,不管国内修正主义,国际修正主义,国际帝国主义,国际反动的民族主义,一切都不受它干扰,什么金门打炮也好,沿海进攻也好,U–2飞机也好,中印边界也好,新疆事件也好,东北黑龙江的事情也好,准备今年下半年要闹风潮的,我们要‘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国内也好,国际也好,只有那么大的事,没有什么好大的事。‘一个游鱼三个浪,引得懒汉去上当’,那个懒人就得意了,以为很可以捉一批鱼了,结果只有那么几条鱼。全世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或者现在已经站在我们这方面,或者将来要站在我们这方面,这是一个坚定的观点,应该相信。”[400]
在这段插话中,毛泽东谈到了由于庐山会议出现的右倾和国外修正主义的干扰,结果扰乱了经济建设,中断了纠“左”进程,造成了严重损失。这一次,一定要汲取教训,不要犯以前的错误,要坚定信心,把工作搞好。因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站在我们一边,前途是光明的。
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知道,土地改革完成后,毛泽东之所以要搞农业合作化,就是因为在现有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下,可以利用合作社内部的合理分工,较大幅度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集体化后也便于进行科学种田,机械化耕作,这将会迅速发展农业生产力。这是避免农村两极分化,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选择。因而毛泽东即使在困难时期,也没有动摇农业合作化的信念,坚决反对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主张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来恢复发展农业生产。就是在八届十中全会上,在批判三风的同时,毛泽东也念念不忘进行科学种田和机械化耕作。我们看下面的资料。
八届十中全会上,陈伯达在九月二十四日的发言时谈到,要逐步实现水利化和农业的技术改革,逐步用机械化、电气化的劳动来代替手工劳动的时候,毛泽东又插话说:“我刚才讲的两年到三年时间,是讲恢复生产,粮食增长。至于要过关,苏联四十三年了还没有过关,我们是不是四十三年还不能过关?就是要有化学肥料、拖拉机、各种农业机械、农药、种子,要搞农村运输,还有水利等各个方面。要按照科学办事。过去不重视农业科学家。……什么种子站、牲畜配种站、农业技术推广站、拖拉机站、农业试验场,这次精简农业部门把这些东西都减掉了。这些东西不应该精简呀,这些东西要保留呀,现在要恢复。商业部门也搞弱了,把供销社取消了,骨干分子调出去了,这些也要恢复。”[401]
毛泽东认为在集体化的基础上,只有通过科学种田和机械化耕作,才能够迅速提高农业生产力。这是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正是因为这样,他才对困难时期精简掉为科学种田和机械化耕作服务的机构,表示了强烈不满,并且要求现在就恢复这些机构。这样我们也就能够理解即使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及随后的八届十中全会上通过了大大小小二十多个文件,光是关于农村工作的就有十五个之多,可他最看重的,还是《关于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402]
由以上分析我们看到,一九六一年下半年后,毛泽东认为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及随后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以反对三风为标志,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基础上,通过完善人民公社体制,制定适宜的政策措施,来恢复农业生产,克服当前遇到的困难,拨正了发展的方向。在农业恢复的时间上毛泽东表示“恐怕再有两年差不多了,主要是今明两年,六四年扫尾”。
那么,毛泽东对农业恢复采取的措施、经济形势及农业生产恢复的时间判断,到底对不对呢?
我们看到,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及八届十中全会后,从一九六二年到一九六六年,粮食生产以平均每年增加二百六十亿斤的速度、棉花以平均每年增加六百万担的速度增长着。虽然这是恢复性的增产,但增产的幅度是相当大的,而且是连年增产。农业迅速地恢复和发展,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的贯彻实施,为整个国家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奠定了基础。[403]
1965年的工农业总产值已基本上恢复到历史最好水平,比上年增长20﹒4﹪,其中农业增长8﹒3﹪、工业增长26﹒4﹪。人民生活有所改善,1966年粮食人均消费量接近1958年的水平,猪肉消费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这说明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404]
这就足以说明,毛泽东对当时的经济形势、克服困难的方法及农业恢复时间上的判断是正确的,他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及随后的八届十中全会上的决策是英明的。
10、在克服三年经济困难问题上两种方法的斗争,引发了毛泽东关于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思考。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看到,在三年严重困难的时候,有人提出将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作为克服困难的方法,这不仅否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也否定了农业合作化的成果,使中国农村又退回到了一九五三年农业合作化前的状况。虽然这种作法一度获得了中央政治局多数常委的认可和支持,但在毛泽东的干预下,这个事件最终平息下去了。即使这样,也令毛泽东极为忧虑和不安,引发了他关于中国社会发展的深思,他担心一旦自己不在了,中国的社会主义是不是还能够继续走下去呢?
现在我们要进一步分析的是,为什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多数常委同意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情况下,还要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呢?他为什么对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保持着高度警觉,将这个问题看得那么严重呢?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他的这种认识到底有没有合理性的内涵呢?
要分析这个问题,我们还是先从毛泽东的一个谈话说起。
一九六五年五月,毛泽东重上井冈山,他对张平化说:“你是没有忘记专列上我的许诺吧。我为什么把包产到户看得那么严重,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所有制的基础如果一变,我国以集体经济为服务对象的工业基础就会动摇,工业产品卖给谁嘛!工业公有制有一天也会变。两极分化快得很,帝国主义从存在的第一天起,就对中国这个大市场弱肉强食,今天他们在各个领域更是有优势,内外一夹攻,到时候我们共产党怎么保护老百姓的利益,保护工人、农民的利益?!怎么保护和发展自己民族的工商业,加强国防?!中国是个大国、穷国,帝国主义会让中国真正富强吗,那别人靠什么耀武扬威?!仰人鼻息,我们这个国家就不安稳了。”[405]
从毛泽东这段谈话中我们看到,一旦实行包产到户,就会瓦解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而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如果一变,那么以集体经济为服务对象的工业基础就会动摇,工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迟早有一天也会变。如果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发生了变化,那么资本主义必然会在中国的大地上崛起,两极分化快得很。帝国主义从存在的那一天起,就对中国虎视眈眈,现在在各个领域又占着优势,如果内外夹击,共产党又如何保护工人、农民的利益,中国就不安稳了。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还能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吗?
这里毛泽东实际上揭示了这样一条线索:实行包产到户,必然会瓦解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一旦瓦解,就必然导致全民所有制的工业基础动摇。这样公有制的统治地位就会失去。随着公有制统治地位的失去,必然会出现中国资本主义的迅速崛起,产生严重的两极分化。这样在内外夹击之下,中国可能出现动荡不安的局面,历史的悲剧就会重演。
那么,到底应该如何认识毛泽东的这一预见呢?毛泽东的这一预见有没有科学性的内涵呢?中国社会的发展又是否证明了毛泽东的预见呢?
首先,包产到户会导致农业生产合作社趋于瓦解。
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初级社时,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组织。高级社后,就成为完全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了。后来人民公社体制调整的时候,基本核算单位即使退回到了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但从性质上来说仍然保持着完全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这时候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突破了过去家庭经营的方式,由二三十户农民组成,进行统一经营,生产工具归集体所有,实行按劳分配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生产费,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不断发展壮大农业生产合作组织。
实行包产到户后,从经营方式上就由过去的集体经营变为家庭经营,又退回到了小农户个体经营的时代。同时,鉴于当时在农业生产上还基本上是手工操作,这样随着包产到户的推行,农业生产工具也就由生产队集体公有转变为农民家庭私有。在基本核算方式上,也就由以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又退回到了家庭,按劳分配名存实亡了。这样不论从经营方式,还是生产工具以及基本核算方式和分配方式上,就由集体转变为家庭了。随着这种变化,农民也就从着力于集体经济转变为谋求家庭致富。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生产合作社实际上也就趋于瓦解了。
这样我们看到,实行包产到户后,不论在经营方式上,还是在生产工具的归属及分配方式上,都由以前的生产队又退回到以家庭为单位了,农业生产合作社也就是在这种变化中趋于瓦解的。
其次,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瓦解是其他农村集体经济解体的先声。
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里面,既包括农业生产合作社,也包括社办工业、供销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
鉴于农业生产合作经济在农业合作化后一个较长的时间内,在农村经济中占有主导地位,一般说来,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础,其他经济组织是在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搞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兴衰。农业合作社的发展,不仅为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经验,做出示范,而且还会产生较强的影响力,为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农业生产合作社一旦瓦解,就会对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农村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依靠农业生产合作社提供的资金和商品建立起来的。如果农业生产合作社一旦瓦解,那么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和商品的来源就会遇到相当大的困难,这将会严重影响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
我们还要看到,农业生产合作社瓦解后,随着农业个体经济的发展,也必然会在农村其他行业产生个体经济,这样就是其他行业存在集体经济组织,那么在农业和其他行业个体经济的双重包围中,其发展的道路也是坎坷的,甚至是举步维艰的,不仅难以得到发展壮大,就连其生存下来都会遇到相当大的困难。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在实行包产到户后,农业生产合作社一旦瓦解,农村其他类型的集体经济组织是难以生存下来的。这样随着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瓦解,农村其他行业的集体经济也就必然会走向解体。
再次,农村集体经济的瓦解必然会导致全民所有制工业的动摇,直至解体,两极分化应运而生。
前面我们在分析农业合作化的时候,就已经分析了毛泽东制定的工农业协调发展,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毛泽东在这次谈话中侧重阐释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之间的辩证关系。实行包产到户后,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瓦解,在个体经济下,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业电气化、机械化也难以推行,这样工业品销售的市场就必然会萎缩。随着市场的萎缩,全民所有制工业的发展就会出现缓慢、停滞,甚至倒退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全民所有制工业的性质终究也会发生变化,而中国的资本主义则会迅速崛起。随着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变化,公有制的支配地位迟早会失去。公有制的支配地位一旦失去,就必然会产生两极分化。两极分化的出现,是社会动荡的温床。没有强大的工业,那有巩固的国防。这个时候,在帝国主义的干涉和威胁下,中国的生存与发展就会面临严峻的局面,甚至还有可能退回到殖民地半殖民地的社会中去。
令我们惊讶地看到,毛泽东的这个预见,在三十年后,终于不幸地逐渐变为现实。
一九七八年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业生产合作社趋于瓦解,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走向解体。随着人民公社的解体,本来在八十年代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即原先的社队企业),进入九十年代后,出现了严重困难,乡镇企业和供销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濒于瓦解。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瓦解,九十年代中后期中国全民所有制工业出现全面亏损,陷入困境。最后打着抓大放小,破产改制,进行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旗号,开启了国企的私有化进程,公有制在国家经济中的支配地位业已失去,广大工人沦为雇佣劳动者。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又以改革攻坚,反垄断为名,挥刀指向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大型国企,将控制国家经济命脉的大型国企进一步股份化(也就是私有化)。随着公有制统治地位的丧失,中国的资本主义在迅速崛起,中国的资产阶级业已形成,又重新出现在历史舞台上。资本主义及资产阶级对政治的侵蚀成为腐败出现的重要原因。全民所有制工业的破产与农村集体经济的瓦解、三农问题的出现联系在一起,中国社会产生了严重的两极分化,基尼系数直逼国际警戒线。随着开放的进一步发展,截止到二○○五年,中国已开放的二十八个产业中,已有二十一个产业被外资控股,中国经济的殖民化程度日益严重。
我们痛心地看到,毛泽东忧虑的问题在三十年以后终于出现了。中国社会发展的严峻现实证明了毛泽东当年的忧虑决非杞人忧天,他当时竭力避免的问题正在中国社会的发展中一步一步地变为现实。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和深思。
(四)斗争意味着什么?
我们从农业合作化到人民公社化运动历程的回顾中可以看到,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巩固问题上先后经过了三次比较大的斗争。这说明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巩固问题上,产生了错综复杂的矛盾,三次斗争不过是这些矛盾激化后的外在表现形式而已。
在第一次斗争中,围绕着一九五0年东北互助合作、一九五一年山西试办合作社和一九五五年农业合作化速度又具体进行了三个回合的斗争。在这三个回合的斗争中,都是在毛泽东的干预下,才得以顺利实行的。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没有出现牲畜被大量宰杀的严重事件,粮食产量能够稳步增长,这就在实践中证明了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
第二次斗争的焦点是在农业合作化后要不要办人民公社。尽管当时在中央会议上还没有人明确提出要否定人民公社化运动,但是庐山会议前,当纠“左”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时候,彭德怀等人仍然认为反思不够,对此表示不满,要从指导思想上找原因,发展下去就必然要否定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展方向。因而我们认为庐山会议出现分歧的根本原因,从实质上说就是双方围绕要不要继续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进行的斗争。
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只有在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得到进一步巩固。如果不能得到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就有可能向后退却。而要避免向后退却,就必须在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这样建立人民公社就成为必然的选择。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不论是初级社还是高级社,主要是发展农业生产。而人民公社,不仅要搞农林牧副渔,发展大农业,促进规模化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还要工农商学兵并举,发展工业,兴办教育,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建立人民武装。这不仅坚持了城市工业化和农村工业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而且也会迅速提高农村社会生产力,缩小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因而是否创办人民公社不仅是关系到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也是关系到国家工业化乃至社会综合发展的根本大计。
第三次斗争,表现为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是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探索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还是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这次斗争虽然有三年严重困难这一特殊的背景,但是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种斗争的出现还是有其必然性的。
在出现严重困难的情况下,到底是在坚持农业合作化成果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基础上,从当时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出发,探索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还是否定农业合作化成果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这是关系到中国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大事。如果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基础上,探索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那么这显然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而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就不仅否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同时也否定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成果。这就不仅在客观上说明社会主义没有什么优越性,而且还会使中国背离社会主义道路,又返回到新民主主义社会,重走新民主主义道路。走新民主主义道路,就必然要大力发展资本主义。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不论是对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还是上层建筑都会造成严重侵蚀,这样在国内国外诸多因素的作用下,最终会蛀空社会主义大厦,使中国走上附庸式的资本主义道路。
从这三次斗争中我们看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巩固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着重重的阻挠。从其发展的历程来看,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既存在向前发展的可能性,也存在向后退却的可能性。如果向前发展,就不仅会使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得到巩固,而且还会为进一步向全民所有制经济过渡创造条件,推动社会主义自身不断前进。如果向后退却,就会不仅瓦解集体所有制的经济基础,而且还会动摇全民所有制的经济基础,进而背离社会主义道路,退回到新民主主义社会,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因而在这种情况下,资本主义复辟是随时可能出现的。
从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历程中可以看到,不论是农业合作化的开展及其迅速发展,还是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动和推广,毛泽东是这两个运动的发起者和坚定推动者。如果没有毛泽东的坚定态度,不仅这两个运动难以实行,就是发展起来也会中途夭折。从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党内有相当大的力量对这两个运动并不热心,抱着迟疑和观望态度,不过是碍于毛泽东在历史上形成的权威和声望,才不得不接受了毛泽东的主张。但是一旦有了风吹草动,遇到困难,就想走回头路,离开社会主义道路。特别是在一九六二年,当着从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出发,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已经取得实效的情况下,党内有些领导人居然无视这些成就,还要大力推广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这不仅否定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也否定了农业合作化的成果,会导致中国背离社会主义道路。令人痛心的是这种主张居然得到了中央政治局多数常委的认同。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党内出现的争论和斗争,又是如何产生的呢?仅仅是一种认识的分歧,还是带有阶级斗争的色彩呢?
我们要从对历史文献资料的解读中,来正视党内存在的这种斗争,同时还要看到这种斗争产生的原因,通过对其产生原因的分析与揭示,来准确界定这种斗争的性质。
一般来说,党内出现的分歧,还是一种认识上的分歧,可以通过正常的党内斗争,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经过社会实践的检验得以解决。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短时间内谁是谁非的争论,往往一时难以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也难以通过社会实践予以充分地检验。在这种情况下,争论的双方会趋于激烈,关系会趋于紧张,引发严重的党内斗争。
我们应该看到,党内出现的这些争论和斗争,首先是基于认识的分歧。没有认识的分歧就不会出现这些争论和斗争。但是认识的分歧,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从争论双方自己的头脑里固有的吗?当然不是。这两种不同的认识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在社会实践中两种不同性质经济之间的矛盾与斗争,反映到社会发展形态上就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这是认识分歧产生的根源。由此看来,党内出现的这些争论和斗争,是基于认识的分歧,而认识的分歧又是由于客观存在的两种不同性质的经济及其发展形态反映到人们头脑中所出现的必然结果。
那么,这种认识的分歧到底有没有阶级斗争的色彩呢?
当时中国的农村,或者走社会主义道路,或者走资本主义道路,二者必居其一。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是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经济基础,要走社会主义道路就必然要发展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因而是不是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关系到农村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大计。如果不走社会主义道路,就必然要走资本主义道路。这样不仅集体所有制经济不会得到发展壮大,甚至还会逐步趋于瓦解,而资本主义经济则会不断发展,并进一步壮大。
由于路线方针政策的差异,会对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产生不同的影响。而路线方针政策的差异,又是由于认识的分歧所致。认识的分歧又是由于社会上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经济在人们头脑中反映的必然结果。这样由于认识的分歧产生了路线方针政策的差异,而路线方针政策的差异又对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不同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这种认识的分歧又怎么会没有阶级性呢?
由此我们认为,由于认识分歧产生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差异,进而对两种性质的经济造成的不同影响,直接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关系到中国社会的走向。这种认识的分歧具有阶级性的内涵。当然,由于产生这种分歧的矛盾在一般情况下还是处于非对抗性状态,可以通过党内斗争予以解决。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也有可能转化为对抗性的矛盾。
这种斗争说明社会主义公有制虽然在国家经济中占居绝对支配地位,即使已经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也仍然是不巩固的。毛泽东清醒地认识到,如果农村集体所有制的经济一旦瓦解,那么以集体经济为服务对象的全民所有制的工业基础就会动摇,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也是难以存在下去的。这样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统治地位最终也会失去。而随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统治地位的失去,反映到上层建筑上,就必然是政权的变质,资本主义制度的复辟。为避免这种状况的出现,就必须发展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同时也要从上层建筑上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以巩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保证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正确方向。而其决定点,就必须保证党的高级领导层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如果单纯就一件事来说,或许也说明不了什么,但是如果把一九五0年以来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巩固问题上的争论进行综合分析以后,我们就不能不说这些争论不是偶然的,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存在着必然性。这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性质的经济,进而两条道路的斗争在党内的反映。毛泽东洞悉在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争论的来龙去脉,党内产生的这种斗争,以及在斗争中出现的右的倾向,使他极为忧虑,他担心如果以后自己不在了,那么社会主义道路是否还能够在中国继续走下去呢?
怎样才能够保证党的高级领导层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呢?怎样才能够使中国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发展而不致于出现资本主义复辟呢?
毛泽东认为单有一个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是不够的,也是不巩固的,同时还必须有一个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406]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党和政府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仅能够巩固社会主义改造的成果,而且也能够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那么,如何进行政治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呢?这就是我们下面要研究的问题。
(第一卷《文革溯源》上册完,二○一三年六月十五日)
文献索引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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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毛泽东传(1949—1976)》(下),逄先知、金冲及主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二○○三年十二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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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张耀祠回忆录—在毛主席身边的日子》,中共党史出版社,二○一二年一月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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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产生的背景(第一节、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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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出版,一九七七年四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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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毛泽东文集》第八卷,人民出版社出版,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一九九九年六月第一版。
[102],第81页;[143],第75页至81页;[145],第76页至77页;[146],第81页;[216],第163页至164页;[222],第273页至274页;[223],第275页至277页;[230],第261页至262页;[240],第270页至271页;[249],第221页;[253],第227页至228页;[254],第228页;[255],第228页;[256],第228页;[257],第229页;[258],第229页至230页;[259],第230页;[260],第2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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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七册,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一九九二年八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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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344至346页;[21],第346页至347页;[22],第142页至143页;[24],第362页;[25],第370页至371页;[26],第371页至372页;[31],第370页;[32],第373页至374页;[33],第374页;[34],第375页至376页;[35],第376页至377页;[36],第379页至384页;[48],第356页;[55],第347页;[62],第363页至364页;[63],第408页至410页;[64],第397页;[67],第415页。
15、《毛泽东传(1949—1976)》(下卷),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逄先知、金冲及主编,二00三年十二月第一版,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
[68],第826页至831页;[69],第835页;[70],第836页至837页;[72],第839页至840页;[75],第885页至899页;[76],第900页至909页;[77],第910页至923页;[79],第932页至952页;[82],第890页至891页;[83],第891页至892页;[84],第892页至893页;[85],第894页至895页;[86],第901页;[89],第913页;[90],第917页;[94],第918页至919页;[101],第935页;[106],第889页;[107],第892页至893页;[108],第893至894页;[109],第897页至898页;[110],第922页;[112],第913页;[117],第935页至936页;[119],第889页;[120],第893页;[121],第886页;[122],第894页;[123],第904页;[127],第953页至954页;[128],第946页;[129],第948页至949页;[130],第908页;[133],第971页,984页;[144],第966页;[147],第971页至975页;[148],第966页;[149],第977页;[150],第977页至979页;[156],第982页;[160],第971页;[161],第981页;[162],第982页至983页;[163],第983页;[165],第983页;[166],第983页至984页;[167],第985页至986页;[169],第986页;[170],第986页;[172],第984页至985页;[173],第987页至988页;[174],第988页;[177],第922页;[178],第941页;[180],第953页;[181],第954页;[182],第982页;[185],第996页至997页;[186],第1006页至1007页;[187],第1163页至1164页;[191],第981页;[197],第1134页至1135页;[198],第1163页至1164页;[204],第967页;[205],第889页;[206],第893页;[214],第1050页;[215],第1061页至1064页;[217],第1080页至1081页;[218],第1087页;[219],第1009页;[220],第1110页;[226],第1107页至1109页;[227],第1110页;[228],第1116页至1117页;[232],第1188页至1189页;[233],第1199页;[236],第1203页;[238],第1116页至1117页;[239],第1118页至1119页;[241],第1120页至1183页;[242],第1080页至1084页;[244],第1086页至1091页;[245],第1099页至1110页;[246],第1098页至1099页;[247],第1100页;[248],第1101页;[250],第1102页;[262],第1109页;[263],第1122页;[264],第1126页;[265],第1127页至1129页;[266],第1135页至1137页;[267],第1142页;[269],第1122页至1123页;[270],第1127页至1129页;[271],第1132页至1134页;[273],第1135页至1137页;[275],第1139页至1141页;[276],第1142页至1143页;[277],第1145页至1146页;[278],第1175页至1178页;[280],第1180页至1181页;[281],第1143页;[282],第1151页至1155页;[283],第1159页;[284],第1161页;[285],第1161页至1162页;[286],第1123页;[287],第1126页至1127页;[288],第1130页至1131页;[289],第1137页;[290],第1141页至1142页;[291],第1143页;[292],第1151页至1155页;[293],第1157页至1158页;[294],第1159页;[295],第1159页至1160页;[296],第1161页;[297],第1161页至1162页;[303],第1211页至1212页;[306],第1229页至1230页;[314],第1230页;[315],第1229页至1230页;[317],第1231页;[320],第1230页;[321],第1169页至1170页;[322],第1185页至1186页;[323],第1187页;[324],第1188页至1189页;[325],第1207页;[326],第1207页;[328],第1207页至1208页;[329],第1209页;[330],第1216页;[331],第1217页;[335],第1230页至1231页;[336],第1246页至1247页;[337],第1212页至1213页;[338],第1215页至1216页;[340],第1207页;[342],第1230页;[343],第1234页;[344],第1247页;[345],第1256页;[346],第1185页至1186页;[347],第1207页;[348],第1244页;[352],第1110页至1111页;[356],第1238页;[357],第1233页;[359],第1237页;[361],第1229页至1230页;[362],第1232页;[363],第1245页;[364],第1230页;[366],第1257页至1258页;[369],第1232页至1233页;[370],第1233页至1235页;[374],第1234页;[376],第1237页;[377],第1240页;[378],第1242页至1243页;[379],第1244页;[380],第1246页;[381],第1234页;[382],第1238页至1239页;[383],第1241页;[384],第1242页;[385],第1246页;[388],第1246页;[389],第1246页至1247页;[390],第1249页;[391],第1238页;[393],第1238页;[394],第1134页,1163页至1164页;[397],第1249页;[398],第1254页;[399],第1134页,1163页至1164页;[400],第1255页;[401],第1256页;[402],第1235页;[403],第1182页。
16、《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薄一波著,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二00八年一月第一版。
[5],第41页至43页;[7],第44页;[8],第163页至167页;[12],第35页;[13],第138页至141页;[14],第141页;[17],第134页;[19],第145页;[23],第145页;[27],第234页至235页;[28],第238页至239页;[30],第239页;[38],第246页至247页;[39],第283页;[46],第257页;[50],第135页;[51],第242页;[52],第283页。
17、《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薄一波著,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二00八年一月第一版。
[80],第524页;[81],第526页;[164],第605页;[176],第607页至608页;[183],第614页至616页;[184],第607页至608页;[202],第511页至512页;[203],第520页;[207],第545页;[268],第646页至647页;[299],第757页;[300],第758页至759页;[302],第760页至761页;[304],第761页;[305],第761页;[311],第762页;[339],第736页;[341],第737页;[355],第758页至759页;[373],第756页;[386],第765页;[404],第852页。
18、《变局—七千人大会始末》,张素华著,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二00七年八月北京第二版。
[231],第190页;[261],第371页至372页;[272],第371页至372页;[307],第376页;[308],第256页;[312],第376页;[327],第254页至261页;[334],第347页;[354],第373页;[358],第377页;[360],第346页;[367],第376页;[368],第377页;[371],第377页;[372],第347页;[375],第320页;[392],第157页;[395],第266页;[396],第346页。
19、《农业合作化运动始末—百名亲历者口述实录》,马社香著,当代中国出版社出版,二0一二年一月第一版。
[9],第133页;[15],第1至19页;[16],第25页至32页;[20],第46页。
20、《前奏—毛泽东1965年重上井冈山》,马社香著,当代中国出版社出版,二00六年十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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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邓小平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出版,一九九四年十月第二版。
[318],第323页。
22、《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出版,一九九三年十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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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出版,一九八五年十二月第一版。
[332],第444页至445页;[333],第445页至446页;[349],第337页;[350],第419页至420页;[351],第421页;[353],第426页。
24、《走近刘少奇》,张文和、李义凡著,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一九九八年九月第一版。
[201],第339页。
25、《刘少奇传》(下),金冲及主编,黄峥副主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一九九八年十月第一版。
[298],第906页至907页;[301],第906页至907页;[316],第908页。
26、《周恩来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金冲击主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一九九八年二月第一版。
[171],第1367页;[221],第1157页至1158页。
27、《陈云传》(下),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撰,金冲击、陈群主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二○○五年六月版。
[309],第1320页至1321页;[310],第1321页至1322页;[313],第1322页;[365],第1322页至1323页。
28、《庐山会议实录》(增订第三版),李锐著,河南人民出版社。
[132],第45页;[134],第44页;[136],第41页至42页;[138],第43页;[139],第43页;[155],第121页;[190],第112页;[192],第120页;[194],第144页;[195],第178页至180页。
29、《黄克诚自述》,人民出版社出版,二00四年十二月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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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彭德怀自述》,人民出版社出版,一九八一年十二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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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邓力群,《国史讲谈录》,关于社会主义时期阶级与阶级斗争问题的讲话(四)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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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领袖身边十三年—毛泽东卫士李家骥访谈录》,李家骥回忆,杨庆旺执笔。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二00七年一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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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胡绳文集(1979—1994)》,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一九九四年十二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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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回忆领袖与战友》,吴冷西著,新华出版社出版,二00六年八月第一版。
[74],第87页至88页;[153],第255页;[154],第257页;[179],第113页至114页。
35、《十年论战》,吴冷西著,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一九九九年五月第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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