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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步兵学校史话——北平纠察总队训练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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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3 16:3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平纠察总队训练总队

临时在这里提前增加一篇东西,我查了查老笔记写出来的。现在仍然还有活着的老同志可以作证,1949年的夏秋时节,确实有“北平纠察总队训练总队”这一个临时编制的机构曾存在过。

经查,与1947年底、1948年初存在过的“六纵随营学校”相似的情况不是没有,1949年夏秋时间也曾再次出现过。这就是被称为“临时编制”的机构。

19496月底,北平市军管会的各项接收工作均圆满完成,老北平纠察总队的进北平接收国民当宪兵十九团的任务也圆满完成。见于北平纠察总队工作的成功经验,华北军区奉中央军委的命令,准备成立新的、由吕展负责的纠察总队。而新的纠察总队的成立,奉命接收华北补训兵团下属的补训四旅为自己的主要成员。当时补训四旅的驻地在涿县、高碑店两处,每处驻扎一个团。补训四旅共计大约两千余人,编制两个团,最后实际接收1700余人。在补训四旅被补进北平纠察总队之前,华北军区军务部(全称“军务动员部”)临时设“北平纠察总队训练总队”这一机构,总队长吕展、总队政委郑旭煜、副总队长张鸿烈、总队副政委王元和,总队参谋长周自为。


也就是说,训练总队,还有以前的补训四旅,都不是作为正规的战斗部队,归作战部调遣,而是归主抓组建新部队的军务部调遣。


这五个领导人,吕展是兼职,不是全职,他的主要工作还是老北平纠察总队一大队大队长,训练总队总队长只是挂名。训练总队政委郑旭煜、总队参谋长周自为来自已经结束工作的天津纠察总队。训练总队副总队长张鸿烈、副政委王元和,来自原补训四旅的旅长和旅政委。原天津纠察总队下设的两个大队,除留下一个大队由刘福、杨国喜负责,组建天津公安总队。赵再生、郑旭煜、周自为带回的总部干部和一个大队,赵再生率总部干部回旃檀寺,各自分配具体工作。另一些干部战士临时在训练总队帮助郑旭煜、周自为搞训练工作。

新成立的北平纠察训练总队的总人数约5100人,远远高于华北步兵学校在良乡成立北平纠察总队时的3000余人。具体干部战士的来源是纠察总队和华北军区训练团四百三十名干部战士,天津警备团、察哈尔独立团、通州独立营一千六百余人,还接管了北平市警察局的保安大队一千七百余人(原补训四旅的主要成员有这些人组成),又在北平市招收了工人、学生一千三百余人。总共五千一百余人组成了公安总队的机关和三个团的建制,分别在南苑兵营和大兴兵营集训。集训按照团、营、连的编制,而不是团以下大队、中队、小队的编制。

北京市公安局十处的一个离休干部,是19496月以北平市警察局名义刚招收的北京中学生。他说当时明确跟他们这些中学生说:你们不是参军,就留在北平,当警察。于是,他们参加了三个月的训练总队的统一集训。

这一次的集训内容很广,已经不能用平常的脑子去想象“集训”,而要用特殊的脑子去想象这次的“集训”。因为这次的所谓集训,其实也是一场详尽细致的政审和清理过程,凡不合格不适合进入北平纠察总队的人都被淘汰。政审和淘汰的过程比起当年的华北步兵学校时期还要严格。我猜想李洪涛、高士全等人都出动了,而且工作异常的繁忙。具体清理出多少人,又补充进多少人,不得而知,但总之筛查是极其严格的。


集训的时间原定用三个月,实际上只有两个多月。南苑兵营集训两个团、大兴基地集训一个团。从19496月底、7月初开始,19499月初结束,正式编入新一届的纠察总队,担任开国大典的执勤任务。但此时的名称已经变了,不再是“北平纠察总队”而是“北京纠察总队”。“北京纠察总队”存在的时间也不长,大约只有两三个月。19503月以后,“北京纠察总队”改成“北京公安总队”,退出从成立以来一直隶属的华北军区的编制序列,从此编入罗瑞卿为司令兼政委的公安军的编制序列。因为各省的公安总队都是接受本省的人民政府的领导,所以北京市公安总队实际是接受北京市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
在编入罗瑞卿手下的同时,罗瑞卿是何等人物?是红军中央政治保卫局局长出身,革命警惕性之高,为数不多。后来得知,他竟然长年把老将军孙毅都当成暗藏的特务,严加防范。平心而论,罗瑞卿亲手造成的冤案,怕该难以估计吧?他在对自己手下的那些新人进行逐一清查的时候,北京市公安总队副总队长张鸿烈中箭落马。此时,如果没有罗瑞卿本人的批准,张鸿烈这个级别的人是不会被触动的。张鸿烈不是晋察冀军队系统中的老人,虽然来自冀中部队组成的三纵七旅,但不是冀中抗战部队的核心。所以上在华北军区、直至中央军委没有过硬的后台,下在华北军区各野战军形不成隶属的体系,被拿下来,并不意外。

同样在公安系统内部,解放初期是一个冤狱多发的时间。51年1月的广州市公安局局长陈泊、副局长陈坤冤案;54年的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杨堤冤案;不都是通过从某些人的诬告立案,罗瑞卿相信之后一手造成的吗?这些领导干部陈泊、陈坤、杨堤的资历、地位都远比张鸿烈要高得多,结局也更悲惨得多。而且,受这些冤案的牵连者达到上千人。仅在广州、广东,就有近上千人被卷进去。记广州市公安局三百多干部锒铛入狱,广东省公安厅七百多干部锒铛入狱。他们比张鸿烈还要冤得多。相比较起来,北京市公安总队只动张鸿烈一人,其余干部一个不动。

补训四旅这支部队加入到北平纠察总队时,张明河、张迺更、翟家骏已经不在。张明河在华北军区述职,同时在为西单的新家忙碌,准备述职完立即请假回河南老家和当年的新四军皖北根据地,接回寄养在当地老乡家的大儿子。张迺更已经到傅作义军队中担任军代表(董其武106骑兵师师政委)。翟家骏在华北军区任教导大队大队长,这是一支准备改编成空军干部的教导大队。翟家骏任务完成,自己也到了空军,在六航校任政治部主任。

补训四旅验收时,郑旭煜、周自为拉李青川、杨浩一同过去,途经曾经的驻扎地良乡,到涿县、高碑店接收补训四旅。一直到南苑兵营时期还几次到访。8-9月份,确定开国大典上进行阅兵。阅兵大队的集训也在南苑兵营进行。经杨成武推荐,1940年因一分区阅兵取得成功的李青川,被再次推上阅兵集训的领导岗位,担任南苑阅兵集训的副总指挥之一。李青川所直接训练的部队,就是开国大典上被称作“华北步兵学校”的老底子部队。

“北平纠察训练总队”这个临时编制的存在,对内解决一个短期集训和政审的问题,对外解决一个5000人三个月的给养问题。因为当时补训四旅的编制(整个华北补训兵团都不存在)已被撤销,组织系统上又没有被编进北平纠察总队,几千人的吃喝从何而来?就靠的这个华北军区的临时编制。

解放初期,华北军区所掌握的原则:存在半年以内的暂时编制,可由华北军区领导自己审批解决。超过半年时间的,要上报中央军委审批。翟家骏所掌管的“陆改空”教导大队,就是按这个原则走的。

几十年过去,我查过吕展、郑旭煜、周自为等人的个人履历,“北平纠察总队训练总队”这两三个月的历史和任职全无记载。而且是只字未有。但张鸿烈在自己的履历中,郑重其事的将这段历史和任职记录在案。

细想一下不难理解。此时的吕展、郑旭煜、周自为,已经在北平纠察总队中担任领导职务,没有必要再将“训练总队”这个临时编制的历史和任职记录在案。

1949年底,第一届北平纠察总队结束的时候,原在天安门西南侧大四眼井胡同的华北军区招待所搬家,搬到西单堂子胡同张明河家的旁边、原国民党“华北剿总”军官招待所的两层楼区(含有平房四合院若干)。大四眼井胡同改为北京市公安总队干部宿舍。杨浩同原纠察总队一大队副大队长李志远住在一起,对面相同的各自房间。

19503月,北京市纠察总队改名为北京市公安总队的时候,总队长吕展、总队政委先裘永芳、后刘福。郑旭煜、周自为由刚成立的公安军另行分配工作。原纠总大四眼井宿舍由公安总队接收,对外称“公总大四眼井宿舍”。院子里住的,大都是团干,干部们之间交流频繁。所以,杨浩、莫堤夫妇可能听说过张鸿烈事件,但不认识张鸿烈本人,因为没有过一起共事的荣幸。

一年后,杨浩科提处、团提师,另拨一独家小院全家人居住,从此搬出大四眼井,以后公总的一切事情不得而知。

我将解放初期那一年发生过的事情串起来,做一个综述,不一定正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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