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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大庆:湖南的“清查‘四人帮’”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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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31 14: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杨大庆

   “清查‘四人帮’”,全称应是“清查与‘四人帮’有关的人和事”,简称“清查”。它是“四人帮”垮台后在部分省、市开展的一场大规模政治清洗运动,曾经被视为华国锋“抓纲治国、拨乱反正”的重要战役;由于两年后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宣布再“不搞运动”,它也是中共政治运动史的落幕之作。对于发生在历史大转折前的这场运动,研究者尚缺乏足够的认识与了解,似是当代中国研究的盲点之一。但从湖南的情况看,这一运动却是十年文革的延伸,不应忽视。

                                 一

1967年元旦前后,随着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运动的节节推进,各级党组织陷入全面瘫痪。湖南以省、市委为后台的保守组织“红色政权保卫军”、“八一兵团”、“赤卫队”土崩瓦解。而在造反派内部,围绕着“夺权”各组织间也开始分化和重组,省会的大学生造反组织“高司”(长沙市高等院校红卫兵司令部)先后与“湘江风雷”、“工联”(长沙市革命造反派工人联合委员会)展开了角逐。由于“高司”阵容整齐、核心成员多为共产党员和学生干部,在某些主力院校如中南矿冶学院甚至基本是由文革前的学生会转制而来,组织成熟、体系健全,因而得到了奉命“支左”的湖南军区的支持。中央文革根据湖南军区的汇报发出“二·四”批示后,“湘江风雷”被镇压、尔后成立的“工联”受压制,“高司”成了“左派”。保守派则在大部队溃散后有少数精锐分子追随军区归附了“高司”派,与保守派处同一战线的各级干部则大多改持支持或同情“高司”的立场(1970年大学生离校后“高司”退出湖南政治舞台,日后在省级及大部分地、市、县构成“高司”派就是这两部分人)。可半年鏖战,胜出的却是“工”(工联)“湘”(湘江风雷)派:中共中央“八·十决定”承认“湘江风雷”为“革命群众组织”、封“工联”为“革命左派”,否定了湖南军区的“支左”大方向,“高司”就此垮台。
但“高司”派的失败与半年前保守派树倒猢狲散式的溃散相比却大不相同;中央虽然改组了湖南军区,却基本未触动与“高司”绑在同一辆战车上的军分区、人武部。不仅如此,这些深陷派性泥潭的军人还大多进入了“三结合”的新政权并重权在握(湖南15个地、市级革命委员会主任中9个为军人),县一级尤其如此。所以,在批判“省无联”和落实中央为实现“全国山河一片红”而针对广西、陕西乱局发出的“七·三”、“七·二四”布告时,各地掌权的军人和复出的“高司”派领导干部就按自己的意志将矛头指向了“工”“湘”派。因此,1968年夏秋之交湖南大规模派性斗争宣告结束时,虽然省、市(专区)两级获胜的是“工联”中的胡勇、唐忠富一派,但县级的“工”“湘”派却被剪除殆尽。而胡、唐也好景不长,因为在省革命委员会及后来的省委中,虽然有华国锋、罗秋月(省妇联主席、后为省委常委)、毛致用(岳阳地委副书记、后为省委第一书记并被选为中共第十一届和十二届中央委员)等亮相支持过“工联”的领导干部,但这些人的“亮相”多是为过关自保的权宜之计,内心并不认同“工”“湘”派的造反立场,一旦局势稳定便反戈相向。特别是中共“九大”前后随着干部政策的落实,万达(原省委书记处书记,后为省委第二书记、中共十一届及十二届中央委员)、孙国治(原副省长,后为省委书记、省长并被选为中共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李照民(原长沙市委副书记,后为副市委书记、市长)、苏明(原长沙市副市长、后为市委副书记)等大批“高司”派的坚定支持者进入从省市委到基层的领导班子,加之接替因调防离开的黎原(47军军长)主持湘政的广州军区副政委卜占亚极其敌视“”工”“湘”派,胡勇、唐忠富被礼送回厂“抓革命、促生产”。此后的“一打三反”、“清查‘5·16’”更使“工”“湘”派遭受灭顶之灾,而“高司”派的叶琦(长沙机床厂工人,先后任“八一兵团”及“高司”派“红工联”头头)等则被“补台”,进了革命委员会。
1972秋,卜占亚牵连林彪案去职。卜在林案中陷得有多深至今不甚了了,只知他因叶剑英是“二月逆流”中人而对其来湘时十分冷淡。但“工”“湘”派在他手里吃尽苦头却是尽人皆知。已上调中央的华国锋回湘解决问题时也单独召见了胡勇、唐忠富等人,对其进行劝慰安抚。“工”“湘”派就此抬头。
1973年的中共“十大”上,唐忠富再次当选中央委员并担任了省委常委,又被选为省总工会主席,“工”“湘”派在长沙地区也得到了省、市到基层工会的控制权;“工联”头头雷志忠(省汽车运输公司干部)、许新宝(汽车电器厂劳模),甘德桂(“工”派的农民组织“农联”头头、东屯渡农场农工)进入长沙市委任全职常委,雷为市委副书记。
此时的“工”“湘”派可谓春风得意,可更令他们兴奋的是次年春天开始的“批林批孔”给其攫取更多、更大权力开启了大门。
湖南的“批林批孔”运动规模之大、来势之猛几可与文革初期的造反风潮相比。之所以如此,原因有二:
一是思想动员有力。半年前的中共“十大”上,上海的造反派头头王洪文当选党中央副主席,“十大”的重要精神又是“反潮流”、“五不怕”,这都令造反坚决、长期受压的“工”“湘”派十分振奋。而74年春广泛流传的王洪文在中央学习班上号召“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报告更像是吹响了他们反攻的冲锋号。
    二是群众基础深厚。在“一打三反”、“清查‘5·16’”运动中,“高司”派把持的各级政权打击面宽、下手狠,结怨甚深,给自己树立了强大的对立面。
如在长沙电机厂,1967年8月的武斗高潮中一名被关押的“高司”派女工逃生时不幸坠楼身亡。公正地说,在这一不辛事件中实施关押的该厂“工联”组织是加害方,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这必须以事实为根据,方可定性作出相应处理。而以苏明为首的工作队进厂后却带着派性情绪大搞逼供讯,将此事件罗织成该女工系被“工联”成员轮奸后推下楼杀人灭口,坠楼前还宁死不屈,高呼“毛主席万岁!”致使该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工联”组织头头李诚义被脚镣手铐打进死牢达数年之久,多人被关押。
又如在长沙船舶厂,1967年6月一名护厂的“工联”成员被前来袭击的“高司|”派武斗组织“红色怒火”用长矛刺中心脏而亡。可“一打三反”时省军区副司令黄立功率领的工作队却颠倒黑白,说是“工联”有人杀死同伙后伪造现场嫁祸于“红色怒火”。“工联”的普通工人何执宽等以杀人罪被长期关押。
诸如此类的冤假错案层出不穷,而且发生在与林彪有牵连的卜占亚主持湖南工作期间,众多的“高司”派领导干部又逃不脱干系,省委很觉得理屈。更重要的是这些案子涉及面很广,不少“工”“湘”派的普通群众均受到株连,甚至档案中被塞进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材料,有可能背一辈子的黑锅,故要求平反的呼声一浪高一浪。
未了摆脱被动局面,各级领导干部在“批林批孔”初期对“工”“湘”派基本上是迎合的,不但冤假错案得以平反,还有不少人入了党、进入了基层领导班子(这即是日后所说的“突击入党、突击提干”),一时未进班子的也在影子内阁式“运动办”中呼风唤雨。
但随着1974年夏毛泽东发出加强“一元化领导”的呼声,湖南的“批林批孔”运动迅速退潮,各级“运动办”被解散,胡勇、唐忠富也再一次被礼送回原岗位。
必须指出, “批林批孔”是湖南文革中唯一一次软着陆,省委的态度和手段相对温和。“工”“湘”派虽然又一次遭到挫折,但只是“小兵回营”,而不是被捉去“办学习班”,雷志忠、许新宝、甘德桂也稳稳地坐在市委副书记、常委的交椅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1976年“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中两派斗争的态势。
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工作后开始了全面整顿。时任铁道部长的万里来到属于该部的株洲田心机车车辆厂进行以反派性为中心的整顿,矛头指向“工”“湘”派,省革命委员会委员、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周光海(该厂“工联”组织头头)被调往山西。田心厂的整顿被湖南省委总结成“田心经验”在全省推广,“工”“湘”派在“批林批孔”中得到的权力被部分收走,引起一些人的不满。当年秋“评《水浒》”、批“投降派”特别是清华大学“教育革命大辩论”开始后,张楚鞭(长沙电动风机厂技术员、原湘派“长沙工人”一号人物、省革命委员会委员)、曾应其(长沙鼓风机厂老工人、该厂“工联”组织头头,时任市冶金机械局工会主席)、罗霞凝(东风钢厂干部、该厂“工联”头头,时任该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等人即开始暗中串联、秘密集会、图谋起事。而胡勇、唐忠富、叶卫东则在后面或明或暗地施加影响。
1976年2月唐忠富自中央“打招呼会议”回来后即与胡、叶一起站到前台,而且劲头十足,其奉为尚方宝剑的则是毛泽东批邓的几次讲话。但毛这些漫谈式的讲话与文革中众多最高指示一样,不但本身就互相矛盾,而且反映出毛此时的心态已不似文革初期的豪情万丈。如他不满邓小平的“全面整顿”、否定文革,却又不愿破坏好不容易才得来的相对稳定局面、再来一次天下大乱;他担心邓的“永不翻案”靠不住,却又称其是“内部问题”;他为造反派求情,希望当权派不要“对造反派动不动就滚”,却又指出不能用堪称造反派代表人物的蒯大富、翁森鹤(浙江“红暴”头头),并明确指出不许搞“战斗队”,收走了造反派最有力的武器。更重要的是,毛此次的组织措施似乎只准备施于中央,他没有以年前的“全面整顿”中地方大员的表现重新划线站队的意思,只要求他们“转弯子”。所有这些,都使以对造反的支持而论,毛的讲话远比不上两年前的王洪文。
唐、胡、叶未必看不到这一点,但他们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这一点,而无限放大讲话中可为我所用的部分。可即令如此,以此来作思想动员,力度显然不够。而更出乎“工”“湘”派头头预料的,则是普通群众对运动的普遍冷淡。
这种情况的出现,固然与毛泽东那不温不火的讲话有关,但还有深层次的原因。
首先,要长期保持普通人的政治热情是件很困难的事情。文革十年,你方唱罢我登场,无一刻消停,老百姓难免审美疲劳,产生厌倦情绪;
其次,部分“工”“湘”派头头在基层掌权后其举措施为与老当权派并无区别,群众不认同其为自己利益的代表者;
再其次,如上文所述,1975年的“整顿”中虽曾与“工”“湘”派秋后算帐,但与“一打三反”、“清查‘5·16’”相比,尚可称温和;更关键的是,基本没有殃及群众。而胡勇、唐忠富此时又提不出能激动人心或有道德光彩的口号,只是一味要“夺权”、进领导班子;“工”“湘”派下层虽然未必对自己昔日头头不抱同情之心,但要他们在一场前景并不明朗且与自身利害无甚关联的斗争替其火中取栗,不太现实。
因此,与“批林批孔”时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相比,“批邓”只能说是惨淡。
如在“工联”重镇长沙机床厂,为了组织参加唐忠富、胡勇召开的“促张平化(时任省委第二书记、主持省委工作)‘转弯子’大会”的队伍,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梁国财(该厂“工联”组织“3·31战团”头头)一大早就在生活区拉人。好容易凑齐一卡车,可车一到市区的南门口,人就散去大半——原来这天是厂休,这些人是为了省一毛五的车钱搭便车进城的。
眼见群众运动成了“委员运动”,而且以省、市两级委员为主,唐、胡只得改变策略。他们派省总工会常委郭思廉(郭文革前是劳模、优秀民兵,文革初期是保守派,胡勇不知施何法将其收归帐下)带队去福建找陈佳忠(该省的造反派头头,时为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中央候补委员)取经,试图以召开马拉松式的革命委员会全会与当局长期纠缠,以达到“进班子”的目的。但是,唐、胡的这一计划实施并不顺利,省里的全会一直未开起来,长沙虽然市、局两级均召开了“两委”(革委、党委)扩大会,但有的虚张声势、有的要死不活,达不到预期目的。
眼见“工”“湘”派已成强弩之末,对立面开始酝酿防守反击。先是各级领导干部不再如“批林批孔”时,面对咄咄逼人的王洪文报告和受迫害群众声势浩大的“平反”呼声而对“工”“湘”派逢迎奉承。他们绝大多数采取了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死守“党的一元化领导”、“不搞战斗队”这条底线,静观其变;少数人(如长沙北区区委书记李启昌、东区区委副书记赵林耀)则针锋相对、公开对抗。而进入了各级革命委员会和工会的“高司”派头头们也一改“批林批孔”以来的守势,由叶琦领衔发出多张传单。虽然势单力薄只能算是骚扰,但其不容“工”“湘”派独吞文革果实的态度却十分坚决。
湖南,在两派斗争的形势下迎来了“四人帮”的垮台。

                           二

湖南的“清查”起于1976年10月下旬,至1977年春进入高潮,直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前,它一直是湖南的中心工作。其内容和形式都直接与文革接轨。
第一,如文革中多次子运动一样,中央此次又没有总揽全局的指导性文件,也没有明确的政策界限。什么是“与‘四人帮’有关的人和事”、什么人该“讲清楚”,全由各地、甚至各单位自行其是。于是,冲击省委固然是“人和事”,给什么级别也不够的党支部书记、车间主任贴大字报也算是“人和事”;中央委员、省委常委固然要“讲清楚”,无职无衔、非党非干的普通群众也有人要“讲清楚”。有的单位“讲清楚”会(实际是批斗会)一直开到了生产班组。
当年“四人帮”的罪行之一是“层层楸走资派、处处抓代理人”,此刻却是“层层楸‘四人帮’,处处抓人和事”,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完全一副“宁可错整三千,也不放走一个”的派头。
第二,群众运动、大哄大嗡,目无法纪、任意胡为。
由于一味强调“放手发动群众”(实际是运动群众)、强调保护并不存在的“群众积极性”,“越左越革命”、“左比右好”的极左思潮再一次大肆泛滥;原本就十分薄弱的政策意识、法制观念全被冲破。抓人抄家、楸斗游街、殴打辱骂、人格侮辱一类行径大面积发生。虽规模尚比不上文革初期,但性质更为恶劣。因文革初的无法无天是无政府状态下的群众组织所为,而此时的侵犯人权却是由党组织的默许、纵容、指使甚至组织而发生。
如从党政机关到区街小厂,层层都私设公堂,抓人关人全凭党委、支部一句话;
再如带队抄家抓人的不但有为数不少“根正苗红”的支部书记、保卫干部,还有个别受党教育多年,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均不低的老同志(如长沙的南区区委书记刘克顺);
特别令人遗憾的是,某些恶性的打人事件竟发生在的党组织、甚至市委的眼皮底下。当年长沙的“清查”对象中有两个“态度恶劣”的典型——张楚鞭、罗霞凝,二人遭受的皮肉之苦也最多。张在市委于市体育馆召开的对其实施“拘留审查”的万人大会上桀骜不驯,押送的民兵在众目睽睽之下竟用冲锋枪枪托对其猛砸。罗则在局、厂党委召开的批斗会上挨打后用脚还击(手被铐住),结果遭至更猛烈的毒打,满嘴牙齿全被打落。
第三,以派划线、厚此薄彼。同样的行为为不同的派别所为则结论完全相反。
如邵阳的“高司”派头头王安义在“批林批孔”中拉起队伍,与“工”派形成分庭抗礼之势。当年8月1日晚,“高司”派拦截邵阳市民兵指挥部副总指挥周剑波(该地“工联”头头)乘坐的汽车,周鸣枪示警,误中一朱姓“高司”派成员,造成死亡。王安义先是陈尸于地委大院,继而就地搭起灵堂强迫地委书记李哲多次跪灵并批斗,闹腾了近一年。也许是受这次斗争胜利的鼓舞,王安义1976年劲头更足。他将队伍拉到长沙寻衅闹事,杀进省委大院并在大礼堂内安营扎寨,准备长期盘踞,后因毛泽东逝世方收兵。
再如1976年10月17日,“四人帮”垮台的消息已传开,“工”“湘”派大势已去。长沙船舶厂“高司”派头头郭松元带人封省、市总工会。在省总工会,他们先是殴打刘正良(省建六公司工人、全国劳模、“工联”成员、时任省总工会副主席)、王桂生(与刘属同一单位、同一群众组织、时为省总工会写作组负责人),继而又围攻前来办事的许新宝,闹得鸡飞狗跳。恰在现场的省委常委刘玉娥却不加制止,只满面笑容地喊了一句“同志们要掌握斗争大方向啊!”便扬长而去。把个陈郁发(省总工会副主席、老干部)急得满头大汗,拽这个拉那个,一个劲的嚷嚷“大家要相信省委!要注意政策!”直到省委办公厅秘书三处处长游碧竹带省委保卫部人员匆匆赶到,直斥郭等人的行为“是错误的”,局面才得到控制,许新宝得以脱身。
此类事件若是“工”“湘”派所为,肯定是“冲击党政领导机关”;可是发生在“高司”派身上,却成了“与‘四人帮’作斗争”,真令人不可思议。
第四,虎头蛇尾、草草收兵,组织处理草率。
湖南的“清查”系何时结束,查不到确切日期。反正自八十年代初期至中期,对相关人士的处理之事时有所闻,说这场运动长达八年大概不会错。但若问如此长的一场运动战果如何,答案却十分模糊。湖南有哪些“与‘四人帮’有关的人和事”?湖南文革中特别是1974——1976年间哪些事件是在“四人帮”的直接组织、指挥或操纵下发生的?那些人与“四人帮”有组织上的联系?湖南有没有黄金海、陈阿大式的“四人帮”小兄弟?全然没有交代。而每次运动都不可避免的对人的组织处理,则大多无理无据,漏洞百出。
此次给运动对象结案时分成四类:一、“三种人”,属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二、“犯严重政治错误”、属人民内部矛盾,需作组织结论、给予相应处分;三、“犯政治错误”、亦属人民内部矛盾,只作组织结论、不给处分;四、“犯一般错误”、更是人民内部矛盾,不作结论、不给处分,本人所写交代材料退还本人、他人对其的检举材料当面销毁。
对“三种人”中央另有规定,此处不议,只说属“人民内部矛盾”的三类。
先说“犯一般错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十年文革,谁没喊过“打倒刘少奇”?谁没犯过“一般错误”/因此,犯“一般错误”实际上是没错误,纯属错整,应该甄别平反。而“不作结论”云云,不过掩耳盗铃而已,根本不能体现什么政策水平,更不是什么宽大为怀。因为这些人中不少既非党员也非干部,其行为根本不受党规、党纪约束,即使违法也只需对法律负责,你共产党凭什么给人家作结论(据说省委办公厅发过一个文件,对这些人中因被“清查”而耽误了升级、调工资的要给以补偿,但既未见传达也未见执行)。
再说“犯严重政治错误”和“犯政治错误”,其间界限也颇让人费琢磨,最明显的标志乃前者多被“拘留审查”(即被关进公安局的看守所)、而后者只是“隔离审查”(类似今日之“双规”)。但如论“错误”性质与情节,二者大多区别并不大。只不过前者有的被某大人物点过名、有的为某些领导人所痛恨、有的则“态度不好”——由于没有确定的标准,竟出过某些基层单位为把被书记看不惯的人“拘留审查”而去找公安局“开后门”的怪事——这就颇有点倒因为果的意思:因为你被“拘留审查”过,所以你“犯有严重政治错误”,真可谓“先有事实,后有概念”。而且这“拘留审查”本身也是件说不明、道不白的糊涂事。它是组织措施还是专政手段?若是组织措施,把人关进看守所依据何在?若是专政手段,为何施于人民内部?
与此相关的,是这批人的党籍处理问题。众所周知,这些人中不少在“批林批孔”中进入党内,虽“”清查”时被称为“突击入党”,但当时却是程序合法、手续健全的。而且其中绝大多数是被请进党内的。如张楚鞭,就是一位与其素不相识的上级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手持介绍信来到其所在党支部,主动要求充当他的入党介绍人。此时这些人留在党内,令不少人于心不甘且于心不安;但若将其劝退、开除,又等于承认其当时的入党为合法,于己脸上无光。于是便制造出一条在党章上没有,于党规、党纪无据的“党籍不与承认”。这在中共的组织史上不知是不是个“创举”,只可惜它没有给落实这个“创举”的人带来丝毫自信,有时甚至显得有点词穷理屈。此中某些花絮性质的小事件,就颇耐人寻味。
如长沙湘南冶炼厂的工人刘京东文革初期是“工”派的红卫兵组织“8·19”的骨干,“批林批孔”时任团市委“运动办”负责人,并因此而入党。遭“清查”后党票被收回,刘向上级党委提出申诉。可接待他的一位副书记却推得一干二净:“对你的处理是市委的意见,我们只是奉命行事;如果市委说搞错了,我们明天就给你平反。”
再看某科级企业的小头头接受处理后与有关人员的谈话,则更有意思:
“这(即党籍不与承认)算不算处分?填表(即当时尚有一定作用的《登记表》之类)时要不要如实填写?“
“不是处分,不要填写。”
“那这十来年你们年年催我交的党费总该退给我吧!”
“不退。”
“为什么?”
无言可答。
“那我自己写的入党申请书和党员登记表可不可以退?”
“不退。”
“为什么?”
“要进档案。”
“我连党都没入过,这些东西为什么要进档案?”
又无言可答。

当然,“清查”运动的战果虽不显著,但效果却很显著;那就是“高司”派成了与“四人帮”长期斗争的“正确路线代表”,一家独大。在省委,万达、孙国治势焰薰天,说话、办事分量极重;在长沙,李照民名为二把手,实际是权力中心;在基层,王安义、叶琦、王吉贤(中南矿冶学院工人、该院“高司”的工人组织“红卫队”头头)得到起用。某些单位甚至给十余年前受过冲击的“高司”派人员发起了“慰问金”、“营养费”。而因负有命案时尚在押的“红色怒火”头头曾有根,也在死于监所后倍享哀荣。
1979年春天,不少“高司”派成员冲进长沙市公安局大院,占据大礼堂为刚死的曾设灵祭奠。公安局大门洞开、任人出入,哀乐声、鞭炮声数日不绝。出殡之日,又在市中心五一广场召开追悼大会,参与者、围观者不下万人,交通为之断绝。可令人震惊的是,对如此藐视法律尊严、挑战专政机关、破坏社会安定的行为,省、市委竟不闻不问;而不少在职的领导干部则对此公开深表同情,甚至通过各种方式送花圈、致悼念,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
然而就在“高司”派风光无限、踌躇满志之际,他们却发现自己跑到了终点。从1982年秋起, “整党、清理‘三种人’”、“否定文革的教育”、机构改革相继开始。1983年春,以刘雪初为首的中央工作组前来解决湖南问题。其尚方宝剑之一便是“(‘工’‘湘’与‘高司’)两派都是造反派,都是错误的。”于是,“高司”派头上“一贯正确”的桂冠被摘除,万达退居二线、孙国治调往河北、李照民调往株洲,王安义被当作“三种人”拉下马、段远来(常德“高司 ”派头头、时任常德卷烟厂党委书记)因负有命案被处决。至此,困扰湖南政局十余年的派性问题基本解决。



湖南的“清查”运动在全国是否有代表性?是否典型?笔者因缺乏一手材料,不敢妄断,但与同期在北京、特别是在中央机关展开的相同性质运动作一比较,确有很大不同。
如原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文革中是派战激烈的单位之一。对立组织“红纵”、“红联”均有极强的活动能力、也都有通天人物,派战中也都有些伤害对方感情的不当举动,“清查”开始时也都抱有报复情绪。可运动进行了一年多院(此时已改中国为社会科学院)党委便宣布,除吴传启等六人因与王、关、戚案有牵连已在1967年由中央直接处理外,其他问题一律一风吹,不加追究。
再如1976年“批邓”时,国务院政治研究室有一位小资料员上窜下跳,不但向姚文元面送过胡乔木等人的“黑材料”,还受到江青的接见、与江“亲切握手”,以至“四人帮”垮台后纪登奎都十分关注他的情况。此人若在湖南肯定要蹲监狱——抓张楚鞭时张曾问凭什么,公安局的回答是就凭你去过“全总九大筹”(即以“四人帮”亲信金祖敏为首的全国总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筹备组)——可在北京却审查期间也未被隔离,活动自由。问题“讲清楚”后,组织处分也只是“留党查看两年”。
与上述情况相比,湖南的“清查”可谓左得过头。其所以如此,大背景固然是当时以华国锋为首的中共中央“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尚未转变,但具体根子还是湖南的派性斗争持续时间长、烈度高,领导干部卷入其中者为数甚多、程度甚深,而支左部队又激化了双方的矛盾、扩大了双方的裂痕。要进一步说明这一点,可以再回头看看上述北京两单位的情况。
在社科院,虽然派性斗争长期存在,但院领导班子却是由由外单位调来的干部组成,与派性毫无瓜葛。旁观者清,自然不难对这些无谓的纷争做出正常判断,从而采取妥当的解决措施。而国务院政研室是新成立的单位,没有派性斗争的背景。那位资料员虽然一度夺取了运动的领导权,但为时甚短,没来得及形成帮派,也没来得及展开伤害对方感情的过火斗争;所以后来主持清查的领导人也没有感情用事,客观、公正地对待了他的问题。
但在湖南,两派斗争时起时伏、长达十年之久。若在民主社会,此属政争,正常不过;但在毛泽东时代的中国,这却是阶级斗争,你死我活。于是,每一轮争斗的失败方都遭到迫害。冤冤相报、恶性循环,终成死结。
而领导干部们经历不同、思想有异,对斗争中的各派必然有所取舍。况且在官帽落地无人拾取的乱局下要重树权威,也只有依靠群众组织。为此,昔日的当权派们与那些占山为王的乱世英雄结成了不同的利益链条,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名为革命干部、实为各派派长
军队搅进派性斗争又使局面变得更糟。众所周知,军队是挟“军委八条”和“二月镇反”之威介入文革的,名为“支左”、实为支派(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因何谓“左派”没有标准)。其在两派斗争中动用武力,更使派战升级。平心而论,若没有内蒙、新疆等地的军人开枪、特别是没有青海军区副司令赵永夫下令对手无寸铁的无辜群众进行血腥屠杀一类事件对两派的刺激,派战未必会发展成腥风血雨的全面内战。更严重的是,这些赳赳武夫进入“三结合”的新政权后,由于有“全国人民学解放军”的最高指示撑腰,优越感极强,自以为是;却又绛灌无文、不谙政事,政策水平低,缺乏驾御政治运动的经验与能力。少数人甚至头脑简单、迷信暴力。如在1970年的“一打三反”运动中,时任长沙警备区第二政委的邹恒军在于东风广场召开的、号称有十万人参加的宣判大会上竟连呼六个“杀”字,扬言要“杀出一个红彤彤的毛泽东思想新世界!”如此逞匹夫之威,怎能不把早已泛滥的极左倾向推向极端?又怎能不混淆不同性质矛盾、任意扩大打击面、伤害更多的群众,从而为下一轮冤冤相报积蓄更大的能量。
可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十余年生死搏杀换来的却是一句“两派都是错误的。”这在某些人(特别是作为最后“胜利者”的“高司”派)看来也许觉得不公平,可对后代来说却未必不是庆幸——仇恨的种子终未能长成参天大树。而每一个恢复了正常理智的文革参加者在咀嚼这句话时,在品尝苦涩的同时能领悟到的却是历史的宿命:
第一,文革初期的造反派以“长期受压”为旗帜、以“反迫害”为号召,实际上代表了边缘群体、弱势群体对社会不公、制度缺陷的抗议,释放了民众中郁积已久的民主渴求,动摇着极权体制的根基;因而具有明显的道德优势和争人权、求民主的进步色彩,团结了不少群众,吸引了部分思想活跃的青年知识分子,形成了有着朦胧主张的政治派别。但在文革进入夺权阶段后,权力对人性的腐蚀作用立即显现;所有的社会问题都逐渐退出了主流造反派的视野,争权夺利日益成为运动的唯一目标。特别是1967年夏天以后,可谓是春秋无义战,包装华丽的私利(个人的或团体的)主宰了一切,广大群众在依惯性或在外力的推动下跟着滑行一段后便与自己的“领袖”拉开了距离,群众运动蜕化为“头头运动”、“委员运动”。而这样一个缺乏社会责任感、缺乏道德合法性的人群集合已称不上政治派别,对社会也不会有建设性作用,只能被历史所抛弃;
第二,在中共的执政模式中没有给非组织力量予留生存空间,这个僵硬的刚性模式也先天就不具备吸收非组织力量的功能。因此虽然文革中的各派(以湖南来说特别是“高司”派)均在党内有自己的代表人物,但它毕竟在中共的控制之外自成系统,在中共统治的基础中形成断层。为了“红色江山”的千秋万代之安,中共容不得他们的存在。

如今,文革结束已有三十年,“清查”结束也有二十年左右。时移世改、物换星移。随着社会生活重心的转移、利益的分化、社会群体的重组,派性已成历史遗迹。就是当年的两派头面人物,也有落马后大彻大悟,相逢一笑、尽泯恩仇的。但是,恩仇怨恨或许会随风飘去,但这些恩怨的制造者却应被钉上耻辱架,永远留在历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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