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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丽敏:“性别”的生产及其政治性危机—对新时期中国妇女研究的一种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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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1 11:3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opentimes.cn/bencandy.php?fid=368&aid=1710

性别的生产及其政治性危机*
——对新时期中国妇女研究的一种反思
董丽敏
【内容提要】期中国的女研究社会革与革社会的政治性参与作建构自身合法性的起点,但无传统妇联为主体的女研究的型,以学院主体的女研究的崛起,都面了自身政治性流失的危机:传统女研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由阶级革命经济,探了以市场经济来争取男女平等的空果却是从社会主义时期的实质平等蜕变为场经济时代的形式平等女研究企有性的人的概念明既回2080年代的新启蒙潮,同行反省,但其逻辑架构的内在悖,抽空了中国女运动实践/知体系原本含的政治能量。体而言,新期中国的女研究未能完成从一种有限的文化政治到可以现实的能量的化。
【关键词女研究 性 新期 政治性 危机
一、前言

  “妇女研究” ①在20世纪80年代前后以“现代”的姿态重新浮出历史地表之时,显然,是以鲜明的政治性诉求而与时代社会构成回应性关系的。正如李小江所指出的:“中国的妇女研究,在社会苦难中觉醒,它出现在十年浩劫之后——这与西方国家妇女研究高度文明的社会条件不同,中国妇女研究的萌生,是以男女平等的社会生活为起点的,这又与西方女权主义的产床不同。”②直接回应“文革”极左思潮所造就的“社会主义中国”的人道主义灾难,并且在很大程度上针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最为核心的“平等”观念/ 实践,新时期的“妇女研究”以直面现实政治运动教训作为起点,在反思与批判“传统的”妇女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全新定位,并且也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介入了新时期初期“拨乱反正”的思想解放运动与社会实践,并试图以此来重建自己存在的合法性。

  有意味的是,尽管是从这样的“社会变革和变革社会”③的政治性起点出发,然而,妇女研究其后的发展轨迹却是与其初衷大相径庭的: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改革开放大潮中,妇女群体特别是底层妇女群体作为改革的“代价”,被大量挤出薪酬较高、保障较全的正规劳动市场而被迫进入下一级的充满风险的非正规劳动力市场;④弱肉强食的市场法则迅疾建构起一整套新的不平等的性别秩序,进一步加固了人们对于既有的男尊女卑、男强女弱、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 文化的刻板印象。然而,面对妇女普遍被边缘化甚至弱势化的现实 / 文化,妇女研究却并没有提供足够的警惕和反省,也没有创造出可以与之抗衡的资源 / 力量,反倒日益沦为一种在学院/ 知识内部循环的影响有限之物,⑤也因此,“妇女研究”常常被指认为是去历史、去政治、去革命地人为叠加到当代中国社会语境中的话语游戏而饱受诟病。如果从妇女研究天然拥有的对于社会生活的参与性、实践性来说,可以说上述弊端事实上已经动摇了其存在的根基。

  这无疑是发人深省的——为什么在“拨乱反正”的历史转折时期汲取社会政治能量成长而诞生的“现代”“妇女研究”,最终却沦为学院“显学”而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对现实社会发言的能力;“妇女研究”政治能量的流失,与今天总是被怀旧地追封为“黄金时代”的20世纪80年代特定的知识生产格局之间到底又存在着怎样的关系;面对21世纪之后妇女/ 性别研究如火如荼、妇女群体却日益边缘的现实,如果想要激活“妇女研究”被压抑和被肢解的能量的话,那么,又该从80年代妇女研究的内在嬗变中汲取怎样的历史教训?

  本文试图回归到新时期“妇女研究”得以产生的历史现场,从思想史的角度来探讨上述问题。

二、从“实质平等”到“形式平等”:“传统的”妇女研究政治性的溃退

  作为中国妇女研究中最有影响力的一支,依托于当代中国最大的妇女组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妇联”)所开展的妇女研究,在中国社会急剧转型的新时期到底扮演了何种角色,发挥了何种影响,显然有必要被重新认识。作为与政党政治具有同构关系的产物,妇联系统的妇女工作/ 研究与中国革命的进程构成了密切的回应性关系,也因此,形成了一系列特点:以隶属于妇联的妇女工作者为研究主体,将“男女平等”作为妇女解放的目标,在阶级革命、社会劳动的框架中来理解和设计妇女解放的路径,等等。⑥然而,这些特点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所开创的“拨乱反正”、“思想解放”的社会思潮中,在面向“四个现代化”的社会转型中,却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1979年,康克清在全国妇联第四届常务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上提出,要“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妇联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⑦在“紧跟着党的工作着重点的转移”的立场下,提出了“四个现代化需要妇女,妇女需要四个现代化”的口号,将推动妇女参加生产作为妇联的首要工作来抓,其内容包括:提高妇女文化科技水平、发动妇女参加多种经营、调整妇女专业队、贯彻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劳动保护和妇女健康等。⑧由此出发,如何有效地推动各个层面的妇女适应“现代化”的劳动生产的要求,以实现“妇女具体利益与总体利益”有机结合,这几乎成为新时期妇女工作最重要的内容。⑨在这样的思路下,1983年,妇联提出了“四自”(“自尊、自信、自力、自强”)口号,作为新时期形塑妇女的基本要求。在妇女工作层面,则从1989年开始,在农村妇女中开展的“双学双比”活动,参加人数达到1.2亿;而1991年在城镇妇女中开展的“巾帼建功”活动,参加人数达到3776万。⑩妇联希冀通过这样的活动方式,成功地把妇女组织到经济建设主战场中去;也希望借助这样的活动,成功实现妇联关注点的转移。

  可以看到,无论是在指导思想、宏观政策还是在具体工作层面,围绕“经济建设”这一时代命题,妇联在新时期的立场、思路和工作重心日益清晰:以“现代化”为指向,推动妇女参加以“脱贫致富”为目的、以“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为载体的经济建设,成为了妇女工作/ 研究的中心任务;与这样的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形塑以个人的自主性为出发点的“四自”女性,成为妇女工作 / 研究的重要抓手。很大程度上,可以说,妇联的妇女工作/ 研究很鲜明地呈现出由前三十年的在政治革命的框架中来设计妇女解放的道路到新时期在经济建设的格局内探索妇女命运转变的变化。在这一过程中,如果说前三十年更多是以国家政策和制度保障来召唤妇女进入社会生活层面来探索妇女解放的可能性的话,那么,新时期之后,则主要以经济杠杆促使妇女提升自身的素质、通过市场对等交换法则来寻求两性平等的空间;前者强调“社会化”对于妇女解放的重要性,后者侧重妇女内在的“主体”塑造在改变妇女命运中的决定性作用。由此,尽管“男女平等”依然作为贯穿整个当代中国六十年的口号而被承袭下来,事实上,其内涵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在前三十年中,妇女问题是被当作社会问题来看待,因而“平等”更多是落在阶级革命所实现的社会主义制度层面上来解决,是通过推动妇女成为“社会人”、“单位人”而建构出“男女平等”的社会条件与空间,以公共领域淡化甚至抹杀性别差异的“实质平等”来带动私人领域的性别秩序的变革,从而来消弭两性之间的权力等级关系;而新时期之后,妇女问题实际上更多被当作是妇女自身的问题,实现“平等”的预期更多是落在妇女个体生存能力的提升上来的,因而事实上已经被替换成一种以“现代”市场所提供的“机会”为前提、以强者(实质上为男权)为普适性标准、以个人奋斗为主要方式的丛林法则式的“形式平等”。

  之所以发生这样的变化,首先当然还是与妇联的历史定位联系在一起的。作为“社会群众团体”,同时却又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11因而随着党的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建设,妇联的工作内容发生相应的调整,也就成为顺理成章之事。然而,除了这一显而易见的缘由之外,妇联自己对于前三十年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妇女工作教训带有“妇女主义”的总结更应引起注意。李静之在1999年对于妇女工作“左”的错误的三点总结颇有典型性:

不顾生产力条件和妇女实际情况,要求全体妇女参加集体劳动,损害了妇女的健康;脱离生产力水平,违背群众意愿,企图以运动的方式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和儿童以社会教养为主;夸大了妇女参加社会劳动与家务劳动社会化的成就,认为妇女已经走上了彻底解放的新阶段。12

  当妇女的“健康”、“意愿”等被处理成是和“集体劳动”、“家务劳动社会化”、“儿童社会教养”等以“社会劳动”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妇女解放实践相对立的因素的时候,研究者显然将“妇女”参加社会劳动所出现的问题与妇女群体所“天然地”拥有的一种特殊的身体/ 生存经验联系在一起,并且以妇女为本位,在很大程度上质疑了社会主义实践的合法性。在这里,“妇女”乃至“妇女主义”的复活,成为了妇联的研究者们可以反思社会主义激进历史实践的又一种理直气壮的资源。由此,一方面,质疑前三十年妇女参加“社会劳动”意义的“妇女主义”,构成了妇联在新时期的一种基本立场;另一方面,自觉配合“经济建设”这一新时期党的中心任务而发出的提高妇女生产技能和素质的呼吁这样的“非妇女主义”行动,构成了妇联在新时期实际工作的内容。两者相当奇妙的缝合,共同建构了市场经济格局中的妇联看似暧昧的形象。如何来理解这种缝合在立场上的内在分裂性,以及在分裂基础上的新的逻辑架构,就变得相当耐人寻味。

  如果引入中国革命—社会主义传统对于妇女参加生产劳动的惯常处理作为参照的话,就会发现,上述方式存在着相当明显的游离与改写的成分。尽管1922年中共二大就确立了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作为妇女工作的指导性方针:“妇女解放是要伴着劳动解放进行的,只有无产阶级获得了政权,妇女们才能得到真正解放。”13然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革命”的“劳动”需求与“妇女”的“解放”两者之间,似乎总是以某种错位的形态形成了一种有待于进一步填补的裂隙,这往往构成了革命—社会主义历史脉络中妇女运动需要有效推进的一个方向性难题。以延安时期为例,康克清在1940年总结华北妇女运动经验教训时指出:“妇女工作应当从改善妇女生活,解除妇女痛苦着手,才能把妇女的远大的目标——对国家民族问题的关心——与切身利益配合起来,而大大地提高她们的觉悟程度。”在这一思路下,她将当时巩固抗日根据地最重要的工作“发动妇女参加生产运动”放在了第二位。141943年,中共中央在“四三决定”中对这样的妇女工作思路提出了明确的批评:“没有把经济工作看为妇女最适宜的工作,没有把握动员妇女参加生产是保护妇女切身利益最中心的环节”,认为其流于“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15蔡畅代表妇女组织积极响应了这一批评,认为妇女工作之所以与边区的中心工作产生偏差,就是因为存在着“片面的‘妇女主义’”,主要是部分“知识分子出身的女干部”,“当着为解决妇女家庭纠纷时,则偏袒妻子,重责丈夫,偏袒媳妇,重责公婆,致妇女工作不能得到社会舆论的同情,陷于孤立”,而改正妇女工作错误倾向的方式,就是突出“经济工作正是今天妇女对抗战贡献最大与最适宜的工作”,因此要求“各地妇联会妇救会,应以研究组织农村妇女个体与集体的生产为首要工作”。16到了1948年,中共中央的“四八决定”尽管仍强调“目前解放区农村妇女工作的方针,仍应以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加生产视为妇女工作的基本环节”,但同时也指出,“不应以为只要妇女参加生产,在社会上存留的一些对妇女的封建束缚,就会自然而然地消除,不必再去进行什么工作了,这种自流主义,不注意妇女特殊利益的观点,也是错误的。”17可以说,由特殊的民族革命战争所促发,“妇女主义”与“中心工作”形成了彼此博弈却又必须相互依傍的关系格局,由此,延安时期摸索出了一种类似于“公私相嵌”18的妇女解放模式:通过“让渡”式地把妇女动员组织进公共生产领域,打破了妇女问题总是在“妇女主义”的意味上被孤立地、被特殊地定位成家庭内部问题的固有处理模式,使得妇女问题可以在革命政权可以掌控的“实质平等”的公共领域内敞开,真正成为革命政权可以直接介入的社会问题。这样的话,妇女从事生产劳动就不仅仅是一种在劳动力征用意义上的单纯的经济行为,而是在很大程度上翻转成了可以借助于阶级革命的政治能量来拓展自身更为合理的生存空间的富有政治性的行为。19当“公”和“私”可以在这样的边界模糊的意义上彼此流动的时候,事实上,就打开了“妇女主义”与“中心工作”原本僵化的对峙格局,而建构出了两者可以共享与共赢的交叉地带。而这正是广大底层妇女可以在艰难时世中被迅速动员组织起来,同时这种动员组织并不能被简单地看作是压抑底层主体建构而可能恰恰相反的依据所在。当然,既然妇女运动与革命政权是以彼此让渡的方式而形成了可以合作的空间,一定也会因求同存异而存在利益诉求不一致的情形,但在让渡的空间中,这种不一致显然也不能被搁置在敌对的层面上来理解,而是因为往往被看作是人民内部矛盾而充溢着相当大的协商余地的。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来再来讨论新时期妇联的妇女工作/ 研究逻辑,就会发现,尽管其所处理的似乎依然是“妇女主义”与党的“中心工作”之间的交集,但是,由于“经济建设”这一新时期“中心工作”直接指向了“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而非原先的国家所有的经济体制,因而,原先“国家在场”下的配合“中心工作”开展的社会资源(包括政治资源)分配方式,就必然会被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方式所替代,从而导致“社会转型带来社会结构调整、资源重新配置带来的性别利益分层”一系列现象的出现。20这一转化,无疑会使得妇女参加社会生产的意义发生嬗变,往往只剩下了劳动力价值交换的意义,而原本附着于其上的由国家所保障的“男女平等”政策/ 制度性安排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空间,则在此过程中悄然收缩甚至流失了,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女性参政比例的明显下降就是一种明证。21在“市场经济”这一维度强有力的介入使得“妇女主义”与“中心工作”原本已经建构起来的可以彼此支持和让渡的关系遭到破坏的历史条件下,当妇联的妇女工作/ 研究延续了惯性思维而仍然以配合党的“中心工作”为己任的时候,事实上,这种配合更多只是流于形式,其实质则会蜕化为“市场经济”体制的顺从;而作为另一端的“妇女主义”的立场,则由于其复活更多有赖于对“传统的”“国家在场”下的妇女解放政策/ 制度的批判 / 断裂,其内涵恰恰又是在很大程度上呼应了“现代化”的市场对于“去政治化”的妇女主体的呼唤的,因而其实甚至无法构成对“市场经济”体制下妇女有可能沦为弱势的边缘的劳动力应有的警惕和反省,相反,具有明显脱域倾向的“四自”话语的出现,在建构了一个看似空前强大的妇女主体的同时,由于无法得到来自于国家、社群的更多制度/ 资源的支持,有可能将未来在发展主义的“现代化”市场情境中妇女所可能遭遇到的风险都自觉地收入囊中,并将其归结为妇女群体自身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形中,甚至可以说,这一话语将有可能走向其反面,而成为弱肉强食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合谋者和支撑者之一。

三、从阶级政治到身份政治:妇女“主体”政治性重塑的危机

  作为回应20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社会变革 / 妇女生存状况的另一股力量,民间的“妇女研究”22在新时期的崛起,显然构成了一个意味深长的事件,一个与妇联的妇女工作 / 研究不无差异却又有所交集的值得进一步探究的理论进路。可以以民间的“妇女研究”最有代表性的人物李小江为例,来探讨一下这一路的理论研究又是如何来处理其与社会转型、妇女命运的关系的。

  在李小江看来,“70年代末开始的社会改革,为中国妇女研究勃兴提供了广阔的社会土壤。社会改革中,一系列妇女问题在‘男女平等’的社会条件下接踵而出。诸如:计划生育中重男轻女的意识重新抬头、企业改革中的妇女待业问题突出、‘秦香莲’问题和‘第三者’问题等等,激发了人们对妇女问题的普遍关注,也刺激了知识妇女的良知,促使当代中国妇女女性自我意识觉醒。”23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效率”逐渐取代“平等”成为社会基本价值指向,原先以妇联为主体、在“男女平等”的框架中看似已解决的一系列妇女问题,在发展“生产力”的大背景下又被催生出来,甚至还获得了新的历史存在合法性,24另一方面,具有“女性自我意识”的“知识妇女”开始崭露头角,成为关注妇女问题的主体性力量。这两个历史条件,在李小江看来,构成了民间的妇女研究之所以会在新时期脱颖而出的现实基础。

  如果将上述判断搁置在80年代初期的历史语境中来加以考察的话,就会发现,李小江对于民间的妇女研究之所以能崛起的缘由的回顾性描述,是有着明确的针对性的——那就是针对依托于当代中国最大的妇女组织——妇联所开展的妇女工作所作的妇女研究:

1977年至今,是中国妇女在社会性解放基础上女性意识主体意识觉醒的转折时期。经过20多年的探索,在走向女人、走向自主的个性化生活方面,中国妇女走出了自己的本土特色,同时也正在完成与现代化、与国际社会和国际妇女运动接轨的重要转折。25

  试图回应这样的妇女生存现实以及在本土化与国际化之间互动的知识生产的转型,对20世纪50~70年代新中国建立之后的妇女解放理论与实践进行反思,构成了新时期民间的妇女研究建构自己的理论框架的基础。李小江指出,新时期妇女研究“理论上第一个重大突破,是对传统的(或曰‘正统的’)妇女解放理论的质疑。这个问题集中在妇女和阶级的关系上。按照传统的说法,妇女与被压迫阶级同属于一个等级,被压迫阶级的解放理应是妇女的解放,因此,妇女运动不可能与阶级斗争分离,否则就是资产阶级女权主义”。26在她看来,传统妇女解放理论的弊端显然在于将妇女的解放与被压迫阶级的解放混合在一起,以被压迫阶级的解放诉求遮蔽甚至取代妇女解放的诉求,从而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妇女解放的独立内涵被消解掉了。在这样的判断下,妇女解放与阶级解放、男女平等、社会劳动等社会主义时期的妇女运动实践脱钩,就成为了势之必然。李小江因此得出了一系列构成新时期妇女研究理论逻辑起点的看法:“妇女走上社会并不等于解放”;“阶级解放不等于妇女解放”;“男女平等不等于妇女解放”。27

  而进一步追问“妇女解放”与“阶级解放”之所以能结盟的依据,就会将反思的矛头直接指向“十七年”以来形成的所谓的“政治陷阱”和“学术陷阱”,就会认为是“政治”上的限制束缚了“妇女运动的独立健康发展”,使其走向了误区。而这种思路,显然也是分享了拨乱反正时期主流知识界/ 妇联的传统妇女研究对于极“左”政治的通常的控诉逻辑。基于妇女研究需要“独立”的现实判断,李小江强调,新时期民间的妇女研究“理论上第二个重大突破,是在哲学意义上完成对妇女的抽象”,“把妇女从‘人’、‘社会’、‘科学’这些带有普遍意义的奉之如神的传统的哲学范畴中分离出来”。28将“妇女”从一般意义上的“人”、“阶级”中抽离出来,赋予其特殊性,不仅使得“妇女”成为了一种立场,而且具有了在“独立”意味上以“特殊”质疑“普遍”的方法论意义。

  从这样的特殊化的“妇女”概念出发,新时期民间的妇女研究中一个使用频率较高的重要概念“有性的人”就顺理成章地被发明了出来:

在中国,正是空前广泛的男女平等的社会实践,唤醒了人(首先是获得平等权利的女人)的的觉醒。一种实践所带来的人的觉悟胜过多少理论多少年的说教。在理论界,三十多年来,我们一直张扬着不拘性别高低贵贱的的大旗;而作为有性的人的存在,在有性差的实践和体验中,我们不得不向大一统的平等的的概念反诘。29

  作为建构“有性的人”的基本要素,生物意义上的“性”和“性别”显然得到了重视:“作为生物个体而相对独立的人,总是以其特定的性别身份存在于人类社会中”。30但伸张人的自然本性并不就是构成了“有性的人”的全部,事实上,从“有性的人”出发重新建构有关两性文化产生的知识生产流程,甚至据此反诘人类文明的合理性,构成了研究者更大的野心:

的人的视角,不能简单地同化于男人的女人的任一方面,它实则是一种包容两性的对比的视角。因而,作这个视角的考察,不单纯地服务于男权的女权的现实目的,而是有助于我们对人自身的全面认识。它也是人类在寻求自由而全面地发展的道路上不可逾越的阶段。31

  在“有性的人”的概念建构中,可以发现,对“性”的强调既是对“男女平等”的实践所导致的“无性化”后果的一种有利反驳,同时也可以看作是对“男女平等”的实践的一种自然延伸,是人们基本实现了社会化的“男女平等”之后所产生的一种新的性别想象;“有性的人”不只是为了发现有“性”的“妇女”,而更多是指向了自由而自由发展的“人”,指向了超越性别权力等级关系的新的社会秩序的建构,从而与经典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论述又形成了呼应,由此在逻辑上又与其挑战的对象构成了意味深长的妥协与和解。这种具有内在矛盾性的“有性的人”的概念,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一种悖论性地破坏/ 汲取20世纪50~70年代的妇女运动理论 / 实践成果的意味:一方面,它强调以差别化的、自然性的“性” / “性别”来质疑50~70年代以无差别的“阶级”、“平等”为价值统领的妇女运动,来显示自己与传统“妇女研究”之间的断裂;另一方面,却又通过将“性”的觉醒看作是“男女平等”的一种后果、通过将“有性的人”与更为宏大的社会发展目标发生关联,又自觉地与50~70年代的妇女运动在历史脉络上、在精神起点上、在价值归宿上保持了某种相通性。

  如何来理解这样的悖论性?尽管李小江一直强调,“我把自己研究妇女的过程看作是一个自觉走向女人、女性自我认知的过程。本来不想承认自己是女人。我的妇女研究,其实就是一个认同自己的性别身份的过程”,32但是从上述理论脉络来看,很显然,这种来自于研究主体的性别身份认同似乎并没有完整落实为其进入当时社会现实的主要理论立场,而更多体现为两者之间的一系列张力性关系:借助80年代启蒙运动建构起来的“个体”“女性”站位与50~70年代培育出来的参与时代变革的阶级意识的不自觉残留,试图从当时流行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的社会科学一般体系中挣脱出来却又时时返回去汲取养分,对社会主义时期妇女社会层面解放一定程度上的肯定、衔接与对这一时期妇女自然属性被压抑状况的清理、批判,等等。

  这些张力性关系构成的看似矛盾的“性别”主体建构,显然是与欧美经典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格局中的女性“主体”有明显差异的。正如白露(TaniBarlow)所注意到的,李小江的研究“始终指向主流理论问题似乎要多于指向特殊的当代女性主义观点……李小江的批评源于对思想的关注,这种关注不完全是女性主义或专门针对女人的”,33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一积极的女性主体,不得不在某种程度上源自极左的社会思潮和政治遗嘱。”34如果只是从历史过渡时期“性别”主体建构的不完善性作为出发点来批评李小江“女性主义”姿态的摇摆性,以及她对性别问题之外的社会问题的关注,显然还是不够的。事实上,这种看似有问题的性别立场设计,很大程度上,正是折射出了作为后发现代性国家的中国其知识生产的某种特性,因而需要在更深广的空间中来加以讨论的。

  李小江认为:“我们的社会和我们的生活中,的确有很多问题远在女性/ 性别问题之上,是全民全社会必须共同承受和分担的。包括今天,人们知道我做妇女研究,就想当然地以为我也会把‘性别’问题放在首位。不是这样的……所谓‘性别研究’,就是清醒地认识到性别因素的存在(几乎无所不在),但同时也要同样清醒地看清它的位置:它是重要的,却不是惟一重要的”。35自觉地将“性别”问题纳入到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进程中,试图给予它重要的却不是凌驾于其他问题之上的首要位置,并不以其来遮蔽、取消“全民”(人民)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这一企图在女性言说与集体诉求之间进行折中的定位成为了李小江们所致力追求的中国妇女研究与欧美的女权主义研究的分野所在,其出发点正在于中国的妇女研究更强调自己的本土历史针对性而不是理论旅行意义上的知识生产正确性:“80年代,当代中国妇女研究刚刚起步时,正当西方妇女研究转向性别研究,中国妇女学者却视而不见地依然执著于‘妇女’,唯恐性别研究在趋向‘中性’科学的同时重新遮盖了妇女研究着意张扬的‘女性人’的立场——正是这个‘妇女’研究,在抹去‘女权的’政治色彩时突出了它特有的政治性,与长期以来占主导地位的‘非性化’意识形态形成鲜明对比”。36尽管在80年代初期,还残留着因50~70年代冷战所导致的知识生产的区隔化问题,37但在李小江的回忆中,这显然并不是“遮蔽”其转向“性别研究”的主要原因。对她来说,中国的妇女研究是否需要完全与国际接轨,是否要在此意识之下引进最新的妇女研究范式,并不直接构成其研究的起点,这是因为她的问题意识始终是顽固地围绕着中国本土场域、围绕着妇女问题以及与之相关的历史教训而展开,而这种她称之为“政治性”的因素,很大程度上,蕴含着很大的历史选择的主动性在里面,使其在运用妇女研究来描述个人主体觉醒同时反思“十七年”的妇女解放运动的过程中,成为了制约其可能陷入理论“脱域”危险的一股强大的力量,也构成了可以用来抗衡跨国女权主义对其进行单向度吸纳的一种有利因素。

  这样,借助于李小江这一个案,大致可以发现,新时期民间妇女研究的政治性主要是在两个维度上矛盾性地展开的:其一,藉由研究者自身具有内在张力的“性别”主体的建构,通过从“妇女”(“女性人”)到“有性的人”的一系列概念的发明,妇女研究既呼应同时也是质疑了当时以询唤具体可感的“自然人”为理论出发点的80年代新启蒙运动大合唱,通过叠加上“女性”这一“身份”政治/ 差异政治的维度,进一步将原本在阶级政治框架内定义的“主体”还原为“自然”的多元的主体,但在精神气质上显然还残留了原先的政治主体那种积极介入社会变革的参与意识;其二,明确地想要在本土历史实践脉络内确立自己存在合理性与合法性的问题意识,使得新时期民间的妇女研究似乎并不能被简单地纳入到跨国女权主义的扩张版图中作为其“次生性”图景而被理解,相反,这种有意无意与国外女权主义保持距离的意识,恰恰又在一定程度上衔接了晚清以来作为后发现代性国家的中国基于殖民危机而产生的那种具有民族主义意味的知识抵抗传统。问题在于,在知识生产内部,当民间的妇女研究总是以对“阶级解放”、“男女平等”的质疑和颠覆作为起步的时候,却又在很大程度上,抽空了由这些概念所浓缩的中国妇女运动实践/ 知识生产体系的政治能量,从而使其对本土历史实践的衔接更多沦为了一种形式意味上的承袭,并为跨国女权主义在90年代挟带着跨国资本的力量的长驱直入制造了一种基础。

  无论是何种政治性维度,都可以发现,以李小江为代表的新时期民间妇女研究,尽管是从对当时的政治现实的反思入手来建构自己的起点的,然而,在断裂/ 衔接、革命 / 现代、集体 / 主体、中心 / 边缘等多重关系的博弈中,渐渐地蜕化成了一种文化政治,一种在形式上还保留了激进政治的形式和痕迹、实质上却与现实渐行渐远的异质性的存在。在这样的情形下,新时期民间妇女研究最后出现李小江所反思的无法“主流化”和“本土化”的问题也就顺理成章了。38很大程度上,这正是新时期民间的妇女研究丧失现实回应性与自身活力的一种前提,当然,也是一种结果。

  正如林春所总结的,在20世纪中国语境中,“两性平等不能概括妇女解放的全部内容”39。如果将“妇女解放”的目标定位在“妇女”作为重要的历史行动主体所拥有的从文化意识到实践能力的全方位地被激活、被释放、被认可的话,那么,“两性平等”显然仅仅是其中的一个目标。藉由这一目标,“妇女”可以获得在“性别主体”意义上的解放;但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一目标上,或许会遮蔽“妇女”作为阶级、族群、国家中的一员获得更具有历史/ 现实纵深度的“解放”。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如何来理解并处理“性别”的“政治性”而不是现成地挪用“性别政治”的概念,如何来恢复“妇女研究”从一种有限的文化政治到可以变革现实的能量的转化,就变成了一个就极具挑战性的命题。无论是从新时期妇联的妇女研究还是从民间的妇女研究所提供的历史经验来看,这一切应该是未完成的,但蕴含在其间的困惑、挣扎、失落等,或许在另一个面向上提供了某些重要的可能性。


  *本文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妇女、劳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NCET-11-1049)的阶段性成果,同时受上海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085”工程和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世界史”资助。
【注释】
①“传统的”妇女研究在20世纪的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作为阶级革命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运动、妇女工作催生出了“妇女研究”。新中国成立之后,“妇女研究”成为妇联的工作内容之一。作为专门的妇女研究机构,1961年,全国妇联就成立了妇女运动历史研究组,后因“文革”而中断;1978年,全国妇联又成立了妇女运动历史研究室,1989年该室撤销,另成立了妇女研究所。参见李静之:《我所了解的妇联关于妇女运动历史的研究》,载《中国妇运》2011年第2期。
②李小江:《妇女研究在中国》,载杜芳琴、王政(主编):《妇女与性别研究在中国》,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页。
③李小江:《妇女研究的缘起、发展及现状》,载《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4期。
④金一虹指出:“在我国的下岗失业浪潮中,女性首当其冲。女性比男性更容易失去工作岗位,是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根据北京等6城市劳动力市场调查,下岗人员中,女性比例高出男性13个百分点。女性下岗失业后再就业难度高于男性。据国家统计局2003年12月对全国45个城市(其中有北京、天津、重庆三个直辖市和15个省会城市)所做的一项有关城市失业家庭的调查,可以看到,所调查的人当中,在最近三年有过失业经历的女性比男性比例高17个百分点,平均失业时间比男性长2个月,目前仍然处于失业状态的比例亦比男性高20个百分点。”参见金一虹:《女性非正规就业:现状与对策》,载《河海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⑤戴锦华曾经对作为“妇女研究”重要推动者的“女性文学”做出了这样尖锐的批评:“一个不无荒诞而有趣的情形是,当新时期女作家群不断经历有惊无险的政治风浪而后开始占据社会文化的中心之时,女性群体则在这一新的社会构造过程中遭受着持续的边缘化。”参见戴锦华:《可见与不可见的女性》,载戴锦华:《涉渡之舟——新时期中国女性写作与女性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5页。
⑥杜芳琴对妇联领导下的妇女解放的逻辑进行了这样的总结:“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带来妇女的解放,而妇女走出家庭广泛参与社会生产劳动、发展生产力才能实现妇女的真正解放;妇女是宝贵的人力资源,发动妇女参与革命和生产是革命利益与妇女利益的结合点。其运作的方式是自上而下地通过各级党政、群团组织(特别是妇联)和单位广泛而深入地动员组织妇女。”参见杜芳琴:《中国妇女研究的历史语境:父权制、现代性与性别关系》,载《浙江学刊》2001年第1期。
⑦康克清:《在全国妇联第四届常务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载《四大以来妇女运动文选(1979—1983)》,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1983年版,第189页。
⑧罗琼:《全国妇联书记处向第四届常务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的工作汇报》,载《四大以来妇女运动文选(1979—1983)》,第196~199页。
⑨李静之:《新时期妇女运动的特点》,载《当代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6期。
⑩李静之:《新时期妇女运动及其特点》,载《中华女子学院学报》1997年第1期。
11《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将妇联性质规定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
12李静之:《中国妇女运动史上的三座里程碑》,载《妇女研究论丛》1999年第4期。
13《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载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运动历史研究室(编):《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0页。
14康克清:《三年来的华北妇女运动》,载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运动历史研究室(编):《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37—1945)》,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1991年版,第312~313页。
15《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各抗日根据地目前妇女工作方针的决定》,载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运动历史研究室(编):《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37—1945)》,第647页。
16蔡畅:《迎接妇女工作的新方向》,载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运动历史研究室(编):《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37—1945)》,第650~651页。
17《中共中央关于目前解放区农村妇女工作的决定》(1948年12月20日),载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运动历史研究室(编):《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45—1949)》,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1991年版,第301~303页。
18宋少鹏认为,需要用“公私相嵌型”结构才能更好地阐释“革命中国”情境中妇女家务劳动的意义。她认为:(社会主义中国)“集体主义社会同样存在公 / 私结构,但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公私二元分离的架构。在集体主义的不同时期,其结构也不同,公私界线是流动的。家庭作为‘私领域’嵌入在‘公领域’之中,成为公领域的组成部分,……在公私相嵌型结构中,私领域(个人/ 家庭)嵌入于公领域(共同体)之中,‘公’与‘私’的利益和目标并不冲突,反之是合一的,‘私’的价值体现于‘公’的价值的实现之中。”(见宋少鹏: 《从彰显到消失:集体主义时期的家庭劳动(1949—1966)》,载《江苏社会科学》2012年第1期)。本文认为,“公私相嵌型”结构同样适用于理解妇女参加公共集体劳动后所产生的反哺家庭的效应,即公共劳动有助于妇女改变其在家庭中的两性结构,从而达到改善妇女处境、提高妇女地位的作用。
19邓颖超在批评妇女工作形式主义弊端的时候,特别指出,发动妇女,不能仅仅“偏重于经济方面”,“忽略了政治以及战争方面的教育”。参见《邓颖超同志在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载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运动历史研究室(编):《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45—1949)》,第283~284页。
20金一虹:《妇联组织:挑战与未来》,载《妇女研究论丛》2000年第2期。
21从1983年机构改革到1987年干部制度改革,中国妇女参政的比例明显下降,导致《中国妇女报》在1988年专门开辟“妇女参政对话”专栏,以10期的篇幅进行讨论,其中讨论的焦点为“是优胜劣汰,还是保持比例”,其内核实际上就是“男女平等”到底是落实在“形式平等”还是“实质平等”上。见侯志明:《妇女参政理论研究状况及趋势》,载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北京妇女问题理论研究会(主编):《中国妇女理论研究十年(1981—1990)》,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1992年版,第358~377页。
22李小江将20世纪80年代学院派的妇女研究定义成是“本土的”“民间的”妇女研究:“所谓‘本土的’,是相对于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的女权主义运动而言,它主要是受中国社会改革的驱动,基于(自1949年始)30年来中国妇女社会参与的切身体验,而不是西方女权主义思潮或运动的直接结果。所谓‘民间的’,相对于1949年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扶助妇女的政策和政府行为,是妇女自发、自觉并以妇女为主体的有组织的民间行动”,参李小江:《女性/ 性别研究的困境及困境的突破》,载李小江:《女性 / 性别研究的学术问题》,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86页。
23李小江:《妇女研究的缘起、发展及现状》,载《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4期。
24李小江认为,“如果不是从社会理想原则(平等原则)而是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自身需求出发,……在落后的经济基础上推行平均主义分配原则和形式上的妇女解放,不仅制约着社会的发展,它也制约着妇女自身的发展。”参见李小江:《改革与中国妇女群体意识的觉醒》,载《社会科学战线》1988年第4期。
25李小江:《50年,我们走到了哪里?——中国妇女解放与发展历程回顾》,载《浙江学刊》2000年第1期。
26李小江:《新时期妇女研究和妇女运动之我见》,载杜芳琴、王政(主编):《妇女与性别研究在中国》,第398页。
27李小江:《改革与中国妇女群体意识的觉醒》,载《社会科学战线》1988年第4期。
28同注26,第399页。
29李静之:《我所了解的妇联关于妇女运动历史的研究》,载《中国妇运》2011年第2期,第11页。
30同上,第9页。
31同上,第10页。
32上野千鹤子、李小江:《“主义”与性别》,载《读书》2004年第8期。有关这一问题,李小江特讲述了一个戏剧性的个人故事作为佐证,即目睹父亲在“文革”遭难的政治暴力时刻成为了她通过“初潮”体认自己女性身体/ 身份的成长时刻。参见李小江:《家国女人》,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4~5页。
33[美]汤尼·白露(Tani Barlow):《中国女性主义思想史中的妇女问题》,沈齐齐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2年版,第359页。
34同上,第363页。
35上野千鹤子、李小江:《“主义”与性别》。
36李小江:《妇女研究的缘起、发展及现状》。
37戴锦华曾经详细地讨论了在中国新时期妇女研究崛起的过程中翻译路径依赖所产生的对于欧美女性主义知识 / 理论了解的盲区,参见戴锦华:《导言二:两难之间或突围可能》,载陈顺馨、戴锦华(选编):《妇女、民族与女性主义》,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
38参见李小江的《女性 / 性别研究的困境及困境的突破》和《性别研究“主流化”进程中的新探索》,载李小江:《女性 / 性别研究的学术问题》,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39林春:《国家与市场对妇女的双重作用》,载杜芳琴、王政(主编):《妇女与性别研究在中国》,第331页。


董丽敏:上海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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