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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安林《平江革命斗争史》编写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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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4 01:3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平江革命斗争史》编写事件始末

戴安林

2010年11月 炎黄春秋网刊外稿

  1962年9月,毛泽东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说:“利用小说反党,这是一大发明。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是要先制造舆论,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不久,中共湖南省委就揭发了一起震惊省内外的,利用编写《平江革命斗争史》“为彭德怀翻案的反党事件”。下面就此事件的来龙去脉作一番述评:

                               一
《平江革命斗争史》的编写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58年冬到1959年3月。
1958年冬,湖南省文化厅和省文联号召各地收集革命历史资料,编写革命回忆录,革命故事,放“文艺卫星”,向国庆十周年献礼。中共平江县委积极响应号召,认为平江是革命老根据地之一,平江革命斗争的历史和革命先烈对革命事业的贡献,许多人特别是年轻一代都不知其详,通过编写革命斗争史,可以使革命前辈的英勇事迹永垂史册,能更好地教育和鼓舞后一代,为此,批转了县委宣传部《关于组织编写<平江革命斗争史>的请示报告》,开始准备写作。同时,湖南师范学院历史系也组织了一个工作组,去该县收集革命资料,作为教学参考材料和编写湖南革命历史资料。于是,平江县委决定,将县里抽调的几名编写人员,同师院工作组的人员,以及县一中的部分教师结合起来,进行这一项工作。大家一起商议了编写提纲,组织了四个工作组去东、西、南、北四乡收集资料,并且还邀请有关人员写回忆录,提供资料。经过几个月的紧张工作,写出来《平江革命斗争史(初稿)》、《平江革命斗争文献资料汇编》和《平江革命回忆录》三个本本。
1959年3月,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召开了一次有关编写革命斗争史的座谈会(平江也派5人参加了),提出了进行这一工作很重要,但一定要遵循少而精,宁缺勿滥的原则,要慎重,讲究质量,防止急于求成,草率从事,不顾质量的现象,资料的印发要经过党委审查,同时照顾到生产、工作忙的情况,不要过多的占用人力、物力。在这一次座谈会以后,《平江革命斗争史》的编写工作即告一段落。
第二阶段:从1961年7月到1962年1月。
1961年7月,湖南省军区副司令员吴自立少将同八一电影制片厂的人员到平江拍摄电影《怒潮》。他在与县委书记张凝祥、副书记张维国、县长洪松涛,宣传部副部长陈松青的谈话中,提到他拟编写三个电影剧本,《怒潮》、《嘉义惨案》、《平江革命历史》,并提到收集有关平江革命历史资料的问题。
张凝祥说:“县里过去编写过一本《平江革命斗争简史》,今后还可以搞。”
吴自立表示赞同,积极支持,并说:“平江在过去的革命斗争中,死了20多万人,要许多可歌可泣的事情,应该记载下来,教育后一代。”
当时,中共平江县委一方面认为编写革命斗争史是一项光荣的工作,迫不及待;另一方面考虑到生产繁忙,精力有限,经费紧张,打算等经济情况好转以后,再组织力量进行编写。
1961年11月,全国政协常委,曾任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的李六如回平江省亲,吴自立也在平江,他就向李六如提出编写《平江革命斗争史》的问题,并要求李六如担任编委会主任委员。李六如赞成编写革命斗争中,但是未答应担任主任委员。吴自立就要县委书记张凝祥和宣传部副部长陈松青以县委的名义,要求李六如担任编委会主任委员,吴自立并向李六如提出:“你不负责,人家就更不好出面了。”李六如只好答应担任编委会主任委员,并一同研究确定了40多位老同志分别担任编委会的副主任委员、委员和编委会办公室正、副主任(主任张凝祥、副主任陈松青)的名单。李六如离开平江以后,吴自立又与县委、县人委有关单位的人员,对编委会的名单和编委会办公室的工作进行了具体的研究,还要求县委起草一个《关于编写平江革命斗争史的决议》,在县党代会和人代会上讨论通过。在吴自立的积极倡导下和李六如的赞同下,平江县委常委会研究了《决议》,并在县人代会上通过,同时指定县委宣传部、县文化馆等有关单位草拟编写计划和向老同志征求意见的信件。
1962年1月,经县委副书记张维国的同意,向平江在外地工作的老同志发出了征求编写《平江革命斗争史》意见的信件140封。随后,县委和县人委的有关单位开会研究调配干部和经费问题。
5月,平江县人委向省民政厅写报告,要求为编写《平江革命斗争史》拨款,并派了专人送去。当时民政厅不同意,后经吴自立与民政厅负责人联系,民政厅与财政厅于22日拨款5000元,并答应今后继续拨款。落实了编写《平江革命斗争史》的经费以后,吴自立才离开了平江。
第三阶段:从1962年7月至1962年10月。
1962年7月,吴自立到平江避暑,历时50余天,他再一次催促《平江革命斗争史》的编写工作,并亲自召集编委会办公室的人员对编写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研究。7月底,根据吴自立的意见,开始翻印1958年编写的《平江革命斗争史(初稿)》。当时,《平江革命斗争史(初稿)》仅有一份,编委会办公室的人员为了工作方便,曾考虑过抄写或者油印。后来,吴自立要求提供资料,办公室工作人员张步真、罗浩生就将它送给吴自立。
吴自立说:“这本油印稿看起来头痛。”
张步真说:“是否可以打印一下,”
吴自立说:“你还吝惜几个钱啊!铅印500份,每个老首长发一本,供他们写材料时参考。”
张步真将这一情况向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编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陈松青汇报。陈松青同意付印。一共印了360本,分发给全县的区委和部分公社党委、县委委员、县人委有关科局以及165名在外地工作的平江老同志。
与此同时,还开展了下列几项工作:
第一、增加编委名单,其中包括由吴自立提名的陈再励(原系右派,已经摘了帽子),并增加了编委会办公室6名干部。
第二、根据吴自立的意见,并经吴自立、张凝祥、洪松涛等人的审查修改后,将原来起草的《关于编写平江革命斗争史的决议》和编写计划书、聘请书发了出去。《决议》一共印了460份,发给全县公社以上党委和在外地工作的平江老同志。编写计划书发给区以上党委和一些老同志。聘请书发给编委会的委员,一共70多份。
第三、由吴自立计划安排,将《平江革命斗争史》各章节的任务分配到人。
第四、召开老同志座谈会,并派人去长沙等地收集资料。
第五,根据吴自立的意见,将原来由县民政科掌握的编写《平江革命斗争史》的经费,转给编委会办公室直接掌握使用。
《关于编写平江革命斗争史的决议》和编写计划书、聘请书发出去以后,在外地工作的老同志一共有37人写了回信。大多数表示赞同这一工作,并打算提供编写材料。只有刘志坚、喻杰、赖毅等3人提出了不同意见。他们认为这项工作要慎重,要请示中共湖南省委,要集中精力去搞好当前的实际工作。另外还有6人因为对平江革命斗争的情况不了解,不打算写材料。李六如在回信中说:“这件工作很重要,,但其中有不少问题,需要详加研究,是否可以从缓一点,或者先搞材料。”他希望中共平江县委派一党内负责人去北京,对此事详细商讨。吴自立也提出要编委会办公室派人出去,为老同志整理文稿和口授。
10月,中共湖南省委负责人指出《平江革命斗争史》的编写工作存在严重错误以后,编写工作逐告停止。


1962年9月24日至27日,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在北京举行。毛泽东在会上指出:“在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历史时期,在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条道路的斗争。被推翻的反动统治阶级不甘心于灭亡,他们总是企图复辟。同时,社会上还存在着资产阶级的影响和旧社会的习惯势力,存在着一部分小生产者的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一有机会,就企图离开社会主义道路,走资本主义道路。在这些情况下,阶级斗争是不可避免的,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早就阐明了的一条历史规律,我们千万不要忘记,这种阶级斗争是错综复杂的、曲折的、时起时伏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这种阶级斗争,不可避免地要反映到党内来。”他进一步指出:阶级斗争“我们从现在就讲起,年年讲,月月讲,开一次中央全会就讲,开一次党大会就讲,使得我们有比较清醒的马克思主义的路线。”毛泽东还在会上尖锐地批判了所谓“黑暗风”、“单干风”,和“翻案风”三风。 所谓“黑暗风”是指刘少奇等中央领导人对1960年以来我国出现的严重经济困难所作的实事求是的估计。毛泽东把它说成是只讲“黑暗”,不讲“光明”的“黑暗风”,是右倾机会主义。所谓“单干风”是指以邓子恢为代表的主张农业实行“以队包产,组包产,田间管理包到户”的农村生产责任制,并且认为“包产到户也是集体经济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但毛泽东却认为搞包产到户就是否认集体经济,走资本主义道路,并断言“搞包产到户,半年就可以看出农村阶级分化,两年都不要,农村社会出现阶级大分化”,这是一场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尖锐阶级斗争,是地主富农同无产阶级争夺农民小资产阶级的斗争。所谓“翻案风”是指两件事:一是指6月16日,彭德怀给中共中央、毛泽东写了八万言的申诉书,将本人的历史主要是参加革命斗争以来所经历的一系列重要事件的是非问题,作了系统的叙述,并且郑重声明,他自己历史上虽然犯过错误,但从未组织过什么反党集团,也无篡党野心,也没有同任何外国人在中国搞过什么“颠覆活动”。然而,毛泽东却把彭德怀的申诉书作为“翻案风”进行批判。二是指李建彤写的历史小说《刘志丹》。会上,康生首先提出这本小说有所谓严重的政治问题,捕风捉影地指责这部小说和曾经对小说提出过意见提供过材料的习仲勋、刘景范、贾拓夫等人是利用小说反党,为高岗翻案,从而制造了一起所谓“利用小说进行反党活动”的冤案。
正是在这种“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大氛围下,《平江革命斗争史》的编写演变成了一起所谓的“为彭德怀翻案的反党事件”。
1962年10月,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派出调查组去平江县调查编写革命斗争史的情况。1963年2月3日,中共湖南省委向中共中央上报了省委宣传部写的《关于平江县编写革命斗争史的调查报告》。《报告》指责《平江革命斗争史》存在着严重的错误,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夸大个人(特别是活人)的作用,降低了党对革命的领导和人民群众在革命斗争中的伟大作用。
《报告》指出:“在党的创立和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在平江的传播和平江党组织的建立两个问题上,过分地夸大李六如同志的作用。‘先有李六如,后有平江党’,‘李六如是平江党的老祖宗’的论调,成了编写这些章节的指导思想。说李六如同志1920年就在平江宣传马列主义,1921年就在平江成立了党的小组,说李六如同志编写的平民课本引导平江人民走马克思主义和俄国革命的道路。这些不但与历史事实不符,而且显然是夸大了李六如同志个人的作用。”“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平江的整个革命斗争中,过分夸大了彭德怀的个人作用,渲染彭德怀的功绩。例如平江起义,本是带着省委指示前去的滕代远同志和当时在伪独立师三团三营任营长职的黄公略同志具体领导、策划的,可是,编写者不顾历史事实,擅自将胜利的平江起义的领导者说成是彭德怀,把黄公略、贺国中等同志说成是平江起义的响应者,把滕代远同志说成是策划起义的参与者。平江起义后,红五军的建立,平江工农武装的大发展,县各级苏维埃政权的扩大与巩固,党的恢复与发展等等,件件均是彭德怀的功劳。红五军是彭德怀建立的,大革命以后,平江党的组织是依靠了红五军主力的卫护与帮助,才迅速着手建立与恢复,似乎他就是平江人民的大救星。但是,却掩盖了另一面,即在平江起义刚刚胜利后,彭德怀采取分兵与敌死斗,导致我军伤亡惨重,以及后来犯下的大烧、大杀、大劫的盲动主义和先锋主义种种严重错误。”“在抗日战争时期的平江一章中,又过分强调了傅秋涛同志的个人作用,贬低了湘鄂赣省委和平江县委的领导作用。”
(二)对于一些在错误路线指导下的历史事件和一些历史人物没有进行正确的评价。
《报告》指出:“以‘二月扑城’和红三军团攻克长沙两个历史事件为例:1928年,平江游击队和农民自卫军进行大规模的‘二月扑城’,该书认为意义极其重大,它给了敌人一沉重打击,也锻炼和教育了平江全党全民,不仅为平江的苏维埃政权奠定了基础,而且为湘鄂赣红军和苏维埃政权的建立开辟了道路,政治影响遍及全省全国。对在革命低潮时期不注意保存有生力量,冒险扑城,损伤革命力量的举动,却不加以应有的批评。该书中,对1930年7月彭德怀率领红三军团攻克长沙的史实罗列了不少,但并未揭破彭是立三“左”倾冒险路线的积极执行者,并未指出这种拼命主义的行为,显然同当时毛泽东同志反对攻打长沙的主张背道而驰。”“关于一些历史人物的肯定与否定,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一方面表现在对曾在平江革命斗争和整个湘鄂赣革命斗争中起过重大作用的余贲民、罗纳川、胡筠、涂正坤、赖汝樵、李宗白等人,没给应有的估计;而另一方面,却对革命叛徒张怀一、孔荷宠、骆奇勋及脱党分子邓兰荪等人在过去所从事的革命活动则详加记载,对他们的反革命活动和背叛革命的罪恶却没有揭露。”
(三)《平江革命斗争史》的编写工作违反了党的组织原则。
《报告》指出:“《平江革命斗争史》的编写工作,从没有向省、地委请示报告,也没有向省、地委宣传部联系备案。对省委宣传部1959年6月27日发出的《关于各地编写革命史资料,宣传资料问题的意见》,没有认真考虑。省委宣传部在此项文件中,曾针对各地当时在编写地方革命历史资料的工作中所出现的一些缺点提出了意见。要求各地对已经编写出来的或者正在编写的资料,认真地进行审查。要求保证质量,防止草率从事。不要随便印发。同时,对几个有关政治思想性和历史真实性的问题,提出了好些具体意见,强调了对于历史资料的处理,必须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提出了对人物的处理要格外慎重,防止夸大个人的作用,对史料的剪裁要严格,史实要进行核对等等,这些都没有引起主持和组织编写《平江革命斗争史》的同志注意。1961年7月以后,《平江革命斗争史》是在吴自立同的亲自组织主持下进行的,编委会名单的确立,编写工作的计划安排,内容的确定和资料的翻印,都是吴自立同志主持搞的。”“平江县委对此项工作,也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决议》(指《关于编写平江革命斗争史的决议》)没有经过县委员会研究讨论,也以县委员会的名义发出去。向全国各地工作的平江老首长发出好几个文件资料,都未请示上级党委。特别是不经过审查就轻易地同意把1958年编写的,内容上有许多错误的《平江革命斗争史(初稿)》印发,更是不应该的,错误的。”“两次编写《平江革命斗争史》的专职人员,共有13个。这些人员中,存在严重的政治不纯的情况。第一次参加编写的人,全部是非党员,其中有两个是右派分子(又是历史反革命)。参加今年编委会办公室的6名干部,有4名是非党员,其中一名是摘了右派帽子的,一名是还没有摘帽子的右派。除了上述专职的参加编写的人员以外,在编写过程中,还把叛徒和政治历史有重大问题的人邀来参加,要他们写回忆录,提供历史资料,帮助编写工作的进行。”
中共湖南省委在转发省委宣传部《关于平江县编写革命斗争史的调查报告》的批示中强调指出,“这个报告所涉及的问题是重要的,其中有关对彭德怀的态度,对某些叛徒和右派分子的态度,大是大非问题,必须认真对待,不能马虎,搜集革命历史资料工作的工作是一件重要工作,必须采取严肃的态度,保证质量。平江县委对待这件工作的态度是很不严肃的,各级党委应当引引以为戒。在这个问题上,省军区副司令员吴自立同志,出了许多环主意,做了许多不应该做的事情。”就这样,编写《平江革命斗争史》一事,就被定性为一起“为彭德怀翻案的反党事件”。


这起所谓编写《平江革命斗争史》“为彭德怀翻案的反党事件”,造成的危害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打击伤害了一批干部。
1963年1月,中共湖南省委负责人向来湘视察工作的贺龙报告了湖南省军区副司令员吴自立少将主持编写《平江革命斗争史》的情况,并错误地认定他是为彭德怀翻案。贺龙为此专门向中共中央作了报告,2月,中共湖南省委向中共中央上报了省委宣传部写的《关于平江县编写革命斗争史的调查报告》。随着阶级斗争的日益扩大化,1964年6月22日,中共中央批转了贺龙《关于吴自立反党问题的报告》,错误地定性为是“吴自立反党事件”,中共平江县委和吴自立等人受到了不应有的批判。同时印发了《平江革命斗争史》、《吴自立同志反党活动材料》、《彭德怀同志1961年回湘潭期间的反党活动材料》、《周小舟同志1959年冬至1962年春期间的反党活动材料》等附件。中共中央在批示中指出:“最近两年来,彭德怀、周小舟、吴自立又相继进行反党活动,决不是偶然的。这是国际国内阶级斗争在我们党内的反映。所有同编写《平江革命斗争史》有过联系的同志,更应该通过这次事件,认真地吸取经验教训。”8月30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南局《关于吴自立反党意见的请示报告》和《关于吴自立同志反党活动问题的决定》。决定撤销吴自立湖南省军区副司令员职务,责成周小舟交待反党活动,中共平江县委检讨接受教训,彭德怀在湘潭、平江的影响及其放过毒的地方进行消毒工作。平江县参加编写《平江革命斗争史》的人员也遭到了错误的批判处理。
(二)与彭德怀、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相关的出版物被清查处理。
受到《平江革命斗争史》编写事件的影响,中共湖南省委专门作出了《关于清查处理有关彭、黄、张、周反党分子的出版物和清除其毒素的决定》,采取五项措施:一是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团体立即组织力量,指定专人负责,对彭、黄、张、周反党分子的著作及相关出版物全面地进行一次清查,并分别情况认真严肃地加以处理。专题报告省委研究处理。二是凡彭、黄、张、周本人著作或以宣扬他们的事迹为主要内容的书刊,无论是公开或内部发行的,立即停止发行、借阅,并全部搜集起来,由省、地、市、县宣传部门监督销毁。三是凡是部分篇章宣扬吹捧彭、黄、张、周反党分子或夹有他们本人的文章、讲话、照片、题词的出版物,一律停止发行借阅。各单位可将这些出版物中有关彭、黄、张、周的部分销毁后,作为内部参考读物。如果需要再版的出版物应由出版单位或作者负责修订,经省委宣传部审查,才能再版。四是对于过去散发到干部群众中去了的有关彭、黄、张、周反党分子的出版物应尽量设法收回。凡是赠送出去的,由赠送单位负责收回,在市场上出售的,由于出售单位负责,要在当地党委领导下,动员干部群众自动交出,集中送到县级以上党委宣传部门处理。五是结合反修正主义宣传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向干部群众广泛进行一次清除彭、黄、张、周反党集团毒素的教育,向干部群众说明彭、黄、张、周反党集团是赫鲁晓夫一伙的,是现代修正主义者。据不完全统计,全省被清查处理的与彭德怀、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等人相关的出版物达到四百万册,文化艺术领域遭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摧残。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9年2月9日,中共湖南省委决定为编写《平江革命斗争史》这起所谓“为彭德怀翻案的反党事件”平反。省委指出:收集革命斗争史料,编写革命回忆录,是当时中央和省委提倡的,是正常的工作,原结论认为:利用编写革命史为彭德怀翻案,进行反党活动是错误的,经报中共中央批准,撤销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对于有关人员予以平反,恢复名誉。同月,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也批准为原湖南省军区司令员吴自立少将的冤案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该文所表述的内容为作者本人观点,与《炎黄春秋》杂志及炎黄春秋网的观点和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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