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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甫臣:建国初一场影响中国工会工作的重要论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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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9 10: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国初一场影响中国工会工作的重要论争

中国工人阶级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包括克服“三面红旗”和“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国家经济濒于崩溃边缘的困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建立了不朽的功勋。
中国工会是我们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也发挥过一些并将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中国工会运动的独特经历

回顾历史,中国工人运动和中国工会运动有自已光辉的历史和独特的经历,它不是学外国的、不是照搬人家的做法开步的。它是中国具有马克思主义认识的知识分子,在中国工人阶级走上政治舞台的时候,深入工人群众启发他们的阶级觉悟,和工人密切结合,特别是党成立后,在党领导下从实际斗争中发展起来的。
我们党的许多领导人都亲自有过踏实的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实践。我们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陈独秀,是秀才,是大学教授。他不仅是毛泽东称为的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总司令,他也是我党最早开展工人运动和工会运动的领袖,他曾深入工人群众,用最通俗的语言去启发工人的阶级觉悟。如他1920年在他创办的《劳动界》创刊号写的《两个工人的疑问》一文中说:“劳动是什么?就是做工。劳动者是什么?就是做工的人。劳动力是什么?就是人工。我们吃的粮食,住的房屋,穿的衣裳,全都是人工做出来的。所以说‘劳工神圣’”。陈独秀在《劳动界》第二期上写的《真的工人团体》中说:“工人要想改进自己的境遇,不结团体固然是不行。但是像上海的工人团体,就结一万个也都是不行的。”他教大家不要相信那些穿长衫的、不三不四的人组织的一个把总一个兵那种骗人的招牌工会。他亲自帮助工人组织起党领导的中国第一个工会,上海机器工会,并被接纳为名誉会员。他又帮助他们起草了中国第一个工会章程,《上海机器工会简章》。上海机器工会成立时到会约千人,孙中山都被邀请到会发表了两个钟头的演说。这年,他在广州同样开展了类似的工作。1920年陈独秀在各种报刊上发表了约20篇关于工人运动的文章。他当时着重宣传的是:工人的重要社会地位;宣传剩余价值学说,揭示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宣传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批判资产阶级言论;揭露招牌工会,号召工人组织自己的工会。北京大学教授李大钊、北大学生张国焘、邓中夏等人创办《劳动音》周刊和长辛店工人补习学校,全力开展工运工作,与上海《劳动界》南北呼应,也很有影响。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陈独秀于九月中回到上海,11月间就签发了《中央通告》,提出了到下一年7月前的工作计划。最主要的是发动和领导工人运动。要求上海、北京、广州、武汉、长沙各区必须有直接管理的工会一个以上;要求各地集中力量,组织全国铁道工会,使铁道工人成为全国工人运动的先锋。陇海铁劳动组合书记部分部,又在广州主持召开了全国第一次劳动大会。陈独秀、李立三和刘少奇领导过抗议日本惨杀工人顾正红的工人运动并发展成为空前的全国规模的反帝爱国的五卅运动。以后他们和周恩来更曾坐镇上海,亲自领导了上海工人的三次武装起义。
毛泽东参加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回到湖南后,在粤汉路、安源、水口山和长沙把工人运动开展得轰轰烈烈。特别是安源,毛泽东自已去开辟工人运动外,又派了李立三、刘少奇去,他们把安源的党组织、工会组织、工人武装都建成为全国最好的典型。

李立三、刘少奇在党的领导人中,更锻炼成最突出的工人运动和工会运动的领袖。他们参加领导了第二次到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第六次劳动大会选出陈云为全国总工会主席、李立三为副主席和党组书记,这次大会确定了建国后中国工会的组织原则、干部问题、工业生产问题、工会与党组织的关系和企业的关系,以及中国工会运动的方针政策。这次会后的常委扩大会上,一致推选刘少奇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名誉主席。他是党在白区工作(包括白区工会工作)正确路线的代表,他和李立三总结过多次工会工作经验,并把它写成诸多教材,在他们主持的工会干部学校亲自授课。刘少奇和陈云还同是红色瑞金根据地党执政后、建国后党执政时工会怎样开展工作的开创者。刘少奇更是安源、武汉、瑞金和华北抗日根据地多次多种工会武装的创建者。特别突出的是他无论在红色职工国际或在国内的工人运动实践中,都坚决反对各种左的错误而多次被戴上右倾机会主义帽子。他是第一个认为王明的错误是路线错误并首先在党刊上公开写文章批评的领导人。
1937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召开的中共白区工作会议的长篇发言中,说刘少奇“一生在实际工作中领导群众斗争和处理党内关系,都是基本正确的,在华北的工作也是一样。他一生很少失败,今天党内干部中像他这样有经验的人是不多的,他懂得实际工作的辩证法,他系统地指出党过去在这个问题上所害的病症。他是一针见血的医生。”1943年初,党中央书记处由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3人组成,刘少奇井担任中央军委副主席和总政治部主任。毛泽东、刘少奇同时成为党的一、二把手,这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开始走向成熟、走向稳定的最高领导班子。这以后,毛泽东、刘少奇两位领导人一直合作得很好。万分可惜,建国后,两人开始在一些问题上有了不同的看法。关于工会的地位问题,也就是工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问题,就是两人分歧之一。我说可惜,是因为这个分歧处理得不好,影响到我国建国后整个工会工作的方向。关于这次分歧的原尾,我在这些年学习党史的反思中,认为最初是从邓子恢关于国营企业行政和工会的立场是一致的,但工会应有代表工人利益的“具体立场”的论述所产生的争论折射出来的。

关于工会“具体立场”的争论

1950年7月19日,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三书记邓子恢在中南总工会筹委扩大会议上的报告,针对当时工会工作中出现了严重脱离工人群众的情况,提出公营企业中工会工作同志的立场和态度,应该与企业管理人员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基本立场基本一致,具体立场又有所不同。指出工会不能脱离“代表工人的利益”、“保护工人群众日常自身利益”的基本任务,成为厂方的“附属机关”。(7月30日《长江日报》全文刊出,8月4日《工人日报》转载)。邓子恢将这个报告,报送了毛主席和党中央。8月4日,刘少奇为中央擬稿向全国批转邓子恢的报告:“这个报告很好。望各地照子恢同志的做法,在最近三个月内认真地检讨一次工会工作并向中央作一报告。”(这个批示和邓子恢的报告经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和李立三圈阅后发出。9月4日《人民日报》转载邓子恢这个报告的全文)全总通知全国工会干部认真学习。
1950月12月22日毛泽东在西北局关于职工运动的报告上批示:“四中全会一定要讨论工会工作,并且以管好工会工作为中心来研究。因此要组织一个委员会,起草一决议案。工会工作是有成绩的,成绩很大,问题甚多。”12月30日毛泽东在批发西北局12月26日关于工会工作的报告时,又明确指出:“各地工会工作存在着严重的缺点,而各级党委一般地说来,注意得很不够,或者完全没有注意,这是不对的,必须改变这种状况。”这两次批示中都要求各地党委认真检查一次工会工作,要大规模地讨论,准备向四中全会报告。1951年1月4日,李立三根据上述指示,向毛泽东、刘少奇并中央书记处做出了大会讨论的五项准备工作计划,毛泽东于1月6日批示:“同意五项准备工作。”
高岗早在1950年7月在东北总工会执委扩大会议上就公开讲了不同意邓子恢的意见,他看到毛泽东12月这两个批示后,知道毛泽东对工会工作的不满。高岗于1951年4月主持写了《论公营工厂中行政与工会立扬的一致性》,批判邓子恢恢模糊了工人阶级的领导思想及其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地位,模糊了公营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模糊了公营企业与私营企业的本质区别。他认为公营企业中行政和工人的利益完全一致,只有分工不同,没有立场不同。4月22日高岗写信请毛泽东审阅,准备作为《东北日报》的社论发表。毛泽东秘书胡乔木看到后,从团结的立场出发,写信向毛泽东、刘少奇报告(当时党中央分工是刘少奇管工会),认为工会是有不重视工人直接福利的情况;但“具体立场不同”的提法,确有“不完满的地方”,有些工会干部由此强调与厂方对立是不对的。但《东北日报》以社论名义“用正面批驳的方法不适宜,是否发表,请斟酌”。5月10日刘少奇在胡乔木信上批示:“我意高岗同志文章暂不发表,待四中全会讨论此问题时,当面谈清楚。高文可送邓子恢同志一阅。”5月16日刘少奇又写信给高岗:“你写的文章我已看过,已送主席,可能主席尚未来得及看。我的意见以为四中全会即将召开并要讨论这个问题,子恢同志亦来,可在那时加以讨论。因此,你的文章以暂时不发表为好。”
5、6月间,刘少奇对这个问题产生了浓厚的理论兴趣,可能也为准备在四中全会上讨论的发言,写了九千字的《读邓子恢和高岗同志两篇文章的笔记》,讲了邓文不完满的地方,但基本同意邓文工会应有“具体立场”的观点,提出工会立场问题,是关系工会的性质、任务、地位、作用的根本问题。特别重要的是提出了国营企业内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应该用同志式的、和解的、团结的办法去协调。李立三和刘少奇是我国第一次提出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概念。1951年10月2日,李立三为了《关于在工会工作中发生争论的问题》向毛主席写了一个请示报告,报告有六个问题的不同意见,并说明每一个问题他自己的意见,向毛泽东请示。比如,有人认为在国营企业中公私利益是完全一致的,没有矛盾,甚至认为“公私兼顾”的政策不适用于国营企业;另一种意见认为公私利益是基本一致的,但在有关工人生活和劳动条件等问题上是存在矛盾的,性质是内部矛盾,可用协调的方法,即“公私兼顾”的方法来取得解决。报告中说:“我个人是同意后一种意见的,我觉得公私关系问题,不仅在目前国营企业中,而且在将来社会主义时期各种对内政策问题上也还是一个主要问题,否认“公私兼顾”的原则可以运用到国营企业中的意见,可能是不妥当的。”
毛泽东对刘少奇抢在他之前回答高岗对他的请示,未让高岗的文章发表可能是不满意的。今见李立三的报告,认为是跟刘少奇的。毛泽东如何回答李立三的请示,不曾看到文字材料,也未听说他找李立三去回答他所提的问题。
但是中共中央于11月,突然宣布成立全国总工会党组干事会主管工会工作,成员有刘少奇、李富春、彭真、赖若愚、李立三、刘宁一;并调山西省委书记赖若愚取代李立三全总副主席和党组书记的职务。接着在12月13至22日,召开全总党组第一次扩大会议,因刘少奇休假不在北京,由李富春主持,派了陈伯达去指导。李富春宣布会议指导思想是:“肯定成绩,纠正错误,统一思想,改进工作”。实际上却是对李立三主持全总工作以来的错误的揭发批判,对他近三年主持全总工作以来的成绩,只字不提,对他同意邓子恢观点也算错误,更莫须有给他加了许多罪状。李立三诚恳表示愿意检讨,但也实事求是地从全总工作和全国工会工作出发,对强加给他的并不存在的错误在大会上检讨时作过三次解释和申辩。在21日的会上,陈伯达根本不听李立三的解释说明,竟综合批判中的意见,给李立三定了三大罪状:说李立三是站在落后工人从分配出发的“分配中心论”,犯了经济主义的错误;说他不敢说工人阶级要接受党的领导,犯了工团主义的错误;说他认为国营企业有公私矛盾,工会有具体立场是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说他犯的是方针性错误,路线错误。李立三不得不在三次检查时每次都为自己作了有力的申瓣。他说他从来没有做也从来没有想否定工会要服从党的领导;说他只搞服利不搞生产,事实不是如此,相反的,各地工会很多关心工人不够的事情,几乎到处都是如此;他说我从来没有说公私矛盾是概括一切的矛盾,我的确没有说工会是代表私、工会只代表工人阶级的日常利益;我从来没有说过工会解决一切问题要从分配观点出发,工会工作从来就是把生产放在第一位的。他在大会上的反驳、申辩和抗争没有用,硬违反事实作了决议。他不得不在会后向刘少奇和党中央作了申诉,保留自己的意见。但最后还是不听他的,全总党组强行通过了《关于全国总工会工作的决议》。这可说是建国后第一次运用延安整风方法,第一次在工会系统开展政治运动整人。(注:因未见到任何文字上的资料,我未统计在建国后52次政治运动之内)(1981年3月3日全总党组在《关于对全总党组第一次扩大会议的复查结论向中央的报告》指出:“1951年全总党组第一次扩大会议的《结论》和《决议》认定立三同志犯了严重的工团主义、经济主义、主观主义错误,是缺乏事实根据的,圴应推倒,给李立三同志恢复名誉。”现在来看,也应该为邓子恢同志恢复在这个问题上的名誉)。

为什么要用撤职批斗的政治运动方式整李立三?

李立三本是我国安源煤矿大罢工、五卅运动、武汉收复英租界、南昌起义、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等工运中著名的党和工会的领袖,只因在全面主持党中央工作时,有三个月犯过左倾盲动主义――“立三路线”错误,去莫斯科共产国际检讨时,受王明、康生打击迫害和受苏联冤枉牢狱之苦长达15年之久,他因为在党的七大上被选为中央委员,苏联才同意他回国,才有了报效祖国的机会。他积极工作被同志们称为“坦克车”,新中国成立之初,他身负重任。他是中央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协委员,政务院委员,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全总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的全总副主席,劳动部长,全国人民防空委员会秘书长等职。他在东北军事调处执行部担任我方首席代表时,当知道他就是李立三时,曾经轰动国内外;他在担任东北人民解放军总部的代表指挥了曾泽生起义部队20万人,并在担任城工部长时,全力以付英勇保护了国民党撤退时打算炸毁的当时全国最大的小丰满水电站;他是主持第六次劳动大会和新中国工会的开创工作;他同时还是鲜为人知的我国人民防空建设史上的开拓者;他是党中央编译局的奠基人,他自己也翻译了许多重要的苏联经典著作;他又默默地协助周恩来总理做了大量的创建人民政权的工作。特别是他勇于承认错误,敢于公开进行自我批评,自然成为党员自我批评的楷模在党内外都受到特别的尊敬。但他突然遭受全总党组扩大会的批判和围攻后,蒙受了不白之冤,使他再一次威信扫地。从此,在政治上和工作上长期受冷遇,一直走下坡路,直到文化大革命时含冤死去。
毛泽东为什么会对李立三突然采用撤职批判?这可是建国后第一次对党内高级干部作这样的处理。除工会观点毛泽东不同意刘少奇、李立三、邓子恢的看法支持高岗的看法外,看来还和毛当时正扶持高岗掣肘刘少奇、周恩来有关。苏共中央派驻中国的科瓦廖夫给斯大林的秘密报告,其内容显然是从高岗那里得来。这个报告中对李立三说的坏话最多。
科瓦廖夫在报告的第4部分认为:“在党的队伍中,包括在中央委员中,有一些人过去亲美反苏,中央领导现在支持他们。例如,……李立三,劳动部长,中央人民政府委员……”
又说:“劳动部长李立三,过去以其托派活动著称,在1949年6月提议成立企业家联盟,以针对工人要求改善劳动条件的群众性行动有组织地捍卫企业家的利益。”“作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李立三是通过和在报纸上发表《劳资关系调解规定》的倡导者之一,这个《规定》是与政治协商会议的《共同纲领》背道而驰的,恶化了私营企业工人的处境。”

又说:“1949年11月,亚洲国家工会代表会议召开时,……李立三发言,反对成立亚洲国家工会组织联络局。”科瓦廖夫在报告的第12部分中有:“尽管英国和美国过去和现在都积极支持蒋介石,中共中央领导在1949年11月以前还是抱有这些国家会迅速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幻想。作为这种心态的反映,刘少奇和李立三都表示反对日本、印度和其他受人支配的国家或与英美集团有联系的国家参加亚洲国家工会代表会议,以便不引起美国和英国的强烈不满。”
毛泽东知道高岗随同刘少奇访苏时向苏提过把我国东北作为苏联第17个苏维埃共和国的事,并同意刘的意见提前招回了高;又从斯大林手中看到了科瓦廖夫的秘密报告。而毛当时并未追查高他后来都说是里通外国的这事。这就不能不很容易令人怀疑毛泽东相信了科瓦廖夫对李立三的密报,或者会以为毛本来就是这样看李立三而认为科瓦廖夫密报得正确。这就不能不使人容易想到批斗李立三也和此事有关。
从当时全国的人事形势看,高岗在延安时就提拔快得被人称为“火箭”干部,他被任命为西北局书记时就已和南方局周恩来、北方局刘少奇同等级,因此人们都说他是毛泽东特别重用的干部。建国后关于土改后山西、东北马上从互助组转合作化问题、邓子恢所提工会具体立场问题、薄一波新税制问题、是否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等存在的分歧问题,毛泽东都是同意高岗那一边的意见,更加高岗资历远远比不上别的好多地方领导同志,却被任命为国家副主席,以及成立计委高岗调京分工主管的部门比总理周恩来还管得多,更被人说成是“五马进京一马当先”等情况,高岗从他的个人野心出发,以为他的地位早已在刘、周之上,因此很想借一切机会讨好毛泽东和到处搞黑串联,以达到反对刘少奇和周恩来的目的。当然,总的说来是个极权的体制问题,是当时我们党内没有民主作风、民主制度的问题。这里面,历史证明,既有高岗“批薄射刘”的问题,是不是也有“批李射刘”的问题呢?毛泽东曾批示七届四中全会要讨论工会问题,是否因为已提前批判了李立三,便认为算是处理了工会问题没有再讨论,而把会议用来处理高、饶问题了呢?四中全会毛泽东没有参加,他委托刘少奇主持,本来是处理高饶问题,但又布置要刘少奇也作自我批评(刘在会上经毛泽东审阅批准检查了八个问题:批评山西省委把互助组织提高一步并在马列学院作报告;回答东北局处理富农党员说过不妥当的话;工会工作上李立三错误也应负一定责任;批评供销合作社分红是资本主义路线;土改中对左倾错误纠正不力;延安抢救运动自己是总学委成员之一,也要负一定责任;中央发出和平民主新阶段指示后所作报告有说得不够妥当的地方;天津批评对资产阶级的左倾情绪,有些话说得不够妥当)。这就可看出毛泽东认为李立三在工会工作中的错误,刘少奇也有份。不然刘少奇还没有直接参加工会这个问题的争论,他写的读高、邓关于“工会具体立场”争论的笔记并没有拿出来过,为什么要他在中央全会上对工会工作这个问题做检查呢?又为什么处理工会这样重要的问题不等刘少奇回京、不同刘少奇打个招呼再批判呢?为什么要把高岗和邓子恢对“工会具体立场”的争论一下就提高成路线问题要对李立三进行批判呢?现在,没有看到中央集体研究讨论的材料,没有看到毛泽东回答李立三请示的问题的材料,也没有看到毛泽东对工会的具体批评意见,但他批示了也就定了。一场十分重要的争论没有争起来就这么以批判李立三作了结论。刘少奇写的读高岗、邓子恢的文章,也因此没有发表过,到出版《刘少奇选集》时才在下卷里以《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的篇名收入。李立三回国后工作那么有成绩为什么突然要采用搞政治运动的形式一棍子打死他呢?李立三是中央委员,怎么在全总一个部门批判就为他定性了呢?全总党组批判李立三后,邓子恢也在中南局就“工会具体立场”问题作了检讨并报告了毛主席。这已可看出,当时毛主席说话已经是一言九鼎了。

后果是工会始终是党和行政的尾巴。
争论以狂风暴雨似的批斗结束了,这虽是对李立三个人的打击,给犯过“立三路线锴误”的罪名,又加上犯了“工会路线错误”的罪名,让人忘记他回国后积极努力所作的巨大贡献。但更严重的影响和后果是:经济主义、工团主义和不要党的领导这些帽子,在批判李立三运动中加给了一大批工会干部,这就把所有的工会干部批怕了,特别是全总第三次党组扩大会又错误地把早已盖棺论定了的赖若愚,从新批判他的“本队论”,认为他是社会民主主义右倾的错误。这几顶帽子就像李立三在申辩时所担心的那样,成为工会干部最大的无形压力,整整影响了工会工作几十年。建国后刘少奇、李立三的工运思想,六次劳动大会定的工会方针,虽说对全总的领导同志,也有影响,但基本没有得到贯彻和发挥。原来,一般都说党对工会的领导只是政治上思想上的领导,党通过工会中的党员,用说服群众的方法使群众自愿接受党的政治主张。工会是工人群众性的组织,它有自己独立的组织系统、组织原则和工作方法。工会这个群众团体,不是官办的,御用的工具,不能隶属于执政党、隶属于政府、在企业里不能隶属于企业行政。中国工会虽然也在组织群众、动员群众、保护职工利益方面做出很多成绩,但到批判李立三、赖若愚后,在报刊上、文件上都硬要说工会要在党的直接领导下、绝对领导下,还必须说工会组织也要在党的直接领导下。工会还要强调党的任务就是工会的任务,工会工作,长期是行政的尾巴,工会不敢为工人说话,不敢维护工人权益。因此防碍了创造更大的成绩和特点,增加了许多做工会工作的顾虑和苦恼。这不能不使工会处于严重脱离群众的地位,使工会失去了广泛的群众基础,使工会显得地位低、力量弱、腰杆不硬,未能理直气壮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不能不说是中国工会最大的心病!
回顾建国初期的工会工作,我觉得我们总结、学习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我国自有的工会工作经验不够,而几乎全部精力都“一边倒”向苏联,请苏联工会工作专家来华讲课,用苏联工会经验培养我们的工会干部,大量翻译出版苏联工会工作教材和苏联工会工作经验的图书。而对我国陈独秀、毛泽东、刘少奇、李立三等一大批工人运动和工会运动领导人的经验,他们办俱乐部、办职工夜校、办消费合作社、办工会干部学校等为工人服务,保护工人利益的经验,却长期鲜为人知。中国工会的光荣传统未能很好地继承和发扬,这不能不说是个失误,是自己丢弃宝贝,怎么说也是十分可惜的事情。
到改革开放的年代,工会本来也应该与时俱进,解放思想,甩掉沉重的包袱,配合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发扬中国工会的光荣传统美德,来一个中兴。但不得不又一次要说十分可惜,我们的工会工作和蓬蓬勃勃的经济体制改革脱节了,当然这也和政治体制改革停滞分不开,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进行工会体制改革。工会始终停滞不前,处于被老框框束缚住的状况,未能维护职工权益,密切联系群众,使工会工作大踏步前进。眼前,广大职工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的权益始终处于最低层,始终受到压抑,始终不能得到基本保障,已处于不争的弱势群体的地位。广大职工对某些国营企业强行买断工龄、强迫职工脱离企业、强制职工提前退休(或叫下岗)、威逼职工入股、甚至利用各种借口解僱职工、无限加班加点、完全忽视劳动保护、拖欠职工工资等,还是很有意见,很希望工会为他们说话,维护他们的权益。在目前外企、合资企业、民营企业大发展的时候,那里的职工更迫切需要工会帮助他们组织起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今天,要做好工会工作,必须分清历史上工会工作的是非,彻底解决长期压在工会干部头上的经济主义、工团主义和脱离党的领导的帽子,真正明确社会主义条件下工会的性质、任务和方法,把工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地位摆正,把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明确。更应向刘少奇、李立三、邓子恢、赖若愚这些建国后工会工作的先驱们坚持工会必须代表工人、必须保护工人利益的思想学习,努力探索社会主义国家怎样创造出工会工作的特色。已经是关键性的时刻了,为求社会安定和谐和国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十分需要工会为广大职工说话,为保护他们的利益做些踏踏实实的工作。这就需要工会工作者真正解放思想,丢掉历史包袱,坚决开展维护工人利益和权利的工作,甩开膀子做好工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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