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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小夏  回忆我的朋友王希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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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6 13:4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回忆我的朋友王希哲

龚小夏


  我最初见到王希哲,是在一九七四年的冬天。自一九七三年底开始,“李一哲”这个名字便越来越多地引起了我的注意。在读过了“李一哲”的一系列大字报:《广东怎么办?》,《革命死了,革命万岁!》,当然还有那篇著名的《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献给毛主席与四届人大》之后,我开始和他们有了往来。
  似乎很少有人提起七十年代初、中期的几年里中国社会,特别是青年人中非常频繁的地下或半地下的政治活动。如果要追根溯源的话,八十年代以来直至今日中国政治舞台上的活跃人物——包括民主运动和改革运动——中的大多数人从那时起(有人还要更早)便是政治活动的积极参与者甚至组织者。政治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读书,首先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书,其次是任何能找到的书,包括古典的和现代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著作,数理化、文学作品、外文等等。二是讨论时局,研究中国的前途和未来的道路。其中许多人还非常认真地为未来的“斗争”(人们普遍感觉到中国会很快有大的变化)作从思想理论到实践活动的准备。“李一哲”们——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那篇轰动全国的大字报便是这类政治活动的产物。
  在他们几个人中,我最早认识的是李正天。他祖籍安徽,文革开始时是广东美术学院油画系的学生。矮小、秃顶、热情、精力充沛、童心烁然,浑身充满了在我看来很有几分作做可笑的艺术细胞——这就是他最初给我留下的印象。由于个头和形象的关系,他总有点爱刻意模仿列宁(或者说是电影中的列宁)的举止,而且在那种人人都穿军装胶鞋的火红年代,他竟然无冬无夏著一双皮鞋,因此在文革中得了个“大皮鞋”的雅号,被朋友们当面背后称呼至今。他不是一个聪明绝顶的人,但在读书上却颇肯下工夫。他最得意的时刻,便是当人们谈及某个问题时,他不时会俨然以理论权威的身份宣告:马克思(或恩格斯,或列宁,或毛泽东)在某某地方就这个问题(或类似问题,类似现象)说过,等等等等。由于他的死记硬背工夫,在开会斗争他的时候很令他的对手们头疼,因为每每当对手们得意洋洋地批判著他说的某句话时,他会冷不丁地宣布:这是马克思(或别的“导师”们)曾经在哪里说过的!不过这是后话了。
  李正天和我们的几位年轻朋友一同组织了一个学习小组。有位热心的朋友将他的一间窄小的房间“贡献”出来供集体活动之用。每个星期我们在这间小屋中活动一、两次,讨论各种政治、社会问题。每星期都由一人来负责具体的组织讨论,这个人要预先写好一篇文章,届时作讲演,之后大家围绕著他的主题进行讨论和漫谈。我们还一同欣赏当时被严格禁止的古典和现代西方音乐(李本人是一位出色的钢琴手和歌手),互相交换各种文学、政治、历史等读物,我甚至还教人学英文,尽管我的英文也就是刚入门的水平。总之,由于这些政治性和文化性的活动,我们那批苦闷的青年人的生活刹时变得精彩和有意义起来。
  七四年秋天一个傍晚的讨论会上,李正天将王希哲带来介绍给我们。四川人王希哲,和矮小的李正天相反,个子高高,漂亮英俊。他的面貌颇有几分条顿人的特点:轮廓分明,线条如刀削一般,特别是那笔直的鼻子配上那对发黄的眼珠子,总让大家伙私下里忖度他的族谱中是不是出现过那么一、两位胡人。他的作派里带有那么几分公子哥儿的味道,漫不经心,大大咧咧。对理论问题,他不象李正天那样爱下工夫,但凭著极好的天赋,却也一贯出语惊人。他是个辩论的能手,反应特快,口才极好,但在没有道理或道理不足时却定要强词夺理。
  记得那天晚上我们讨论的是关于“特权阶层”在中国的存在问题,王希哲是主讲。当时,“李一哲大字报”中提出的中国出现了特权阶层的说法遭到了官方猛烈的抨击。他们的逻辑很简单:说中国的干部中出现了特权阶层,也就是诬蔑中国干部成了剥削、压迫人民的资产阶级,因此也就是恶毒攻击“共产党、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说这话的便是犯了“恶攻罪”,便是现行反革命。王希哲引经据典对此进行了反批判。他说,恩格斯晚年在批评英国工人阶级的时候,认为英国工人阶级中出现了工人贵族,甚至还认为英国的整个工人阶级都贵族化了。按照恩格斯的说法,首先,无产阶级中是可能出现类似于“工人贵族”这样的特权阶层的。其次,成为特权阶层并非意味著就成了资产阶级,也可以仍旧属于无产阶级嘛!只不过是无产阶级中的特权阶层就是了。
  王希哲的这番讲话虽说听上去相当的雄辩,但留给我的印象却颇为不佳。因为在我看来,李一哲大字报中关于“特权阶层”的论述正好击中了当权者的要害,向人民揭露了他们非但不是象自己宣称的什么“人民勤务员”或“人民公仆”,反而是篡夺了权力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剥削者、压迫者。将他们说成是“无产阶级”中的一个阶层,不但是替他们脸上贴了金,而且是李一哲们从自己的立场上的后退,是一种对宣传部门那些理论恶棍的示弱和让步。后来,我回家去再仔细读了王希哲提到的恩格斯的那些文章,发现那里面批评的“工人贵族”,指的是英国工会运动中那些排外型的工会,和已经掌握了国家政权的中国官僚特权阶层根本风马牛不相及。
  后来我逐渐发现,王希哲大约是“李一哲”几位中智商最高、笔头子最快、却在理论上又是最不严谨的一个。这在“李一哲大字报”的形成过程中便能反映出来。
  所谓“李一哲大字报”(《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献给毛主席与四届人大》)的基本观点在七十年代初便开始成形了。李一哲们——除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之外,还有广东人民广播电台的干部郭鸿志——文革时期同属广东“红旗派”的成员。当时,除了李正天是个颇有点小名气的人物之外,其他几位也都是活跃分子。李正天在广州美术学院,陈一阳和王希哲都是广州十七中学的高中生。李、王、郭三人在文革期间原本有些联系。一九六八年“清队”运动以后,李正天作为“坏头头”被关押进广州警备司令部的监狱,一呆就是四年,直到一九七二年才释放。陈一阳和王希哲在被作为“坏头头”审查了一段时间后,又都被当时的下乡运动刮到了农村。陈在广东北部的紫金县插队,王到了英德茶场。
  一九六八年广州地区的“清队”和“上山下乡”运动,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原来所谓“造反派”的一种惩罚。由于他们在文革中将矛头直指黄永胜和广东地区的各级大小官僚,“清队”中有许多人被整被关被斗甚至被杀。中学里的红旗派学生则多数被分配到了穷山恶水“接受再教育”去了。他们中的许多人于是开始了包括对文革、对中国的现状和历史、对中国共产党、对共产主义制度的种种反思。王希哲和陈一阳在中学时本来就是同一派的好友,到了农村之后便保持了长期的通信,讨论后来反映在《民主与法制》一文中的各种政治和社会主题。那时有志于改造中国的青年人,无论政治观点如何,多少都有几分受毛泽东的影响。将农村这个“广阔天地”作为自己政治生涯的出发点和政治训练的初级班,在那里培养并保持了对政治理论和独立政治活动的长久不衰的兴趣。
  七二年,王希哲作为独生儿子被调回广州,后来被安排到了郊区江村的广州水产制品厂工作,那工厂记得是以生产鱼肝油制品为主的。他在那里的锅炉房当了名锅炉工。
  在王希哲回城不久,偶然的机会在马路上遇到了多年不见刚从警司监狱中出来的李正天。老友相见,寒喧不多,他们讨论起了文革以来的形势,立即兴奋地发现双方的共同点竟然是如此之多。首先,几年来的经历和思索,使他们对于自己曾经如此热衷地参加过的所谓“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发生了根本性的怀疑。特别是一九七一年林彪事件的发生。然而,他们对“文革”的感情却又是矛盾的。毕竟,“文革”中的“造反”是他们人生中的第一次政治经历。参与“文革”固然出于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和对毛式共产主义的盲目信念,但是“造反”却给予了他们全然不同的人生经验。在八年以后的民主墙运动中,王希哲这样写道:“毛泽东为了打垮党内民主改革派,实现他个人专制不得不鼓动起人民群众向著他和他的小集团之外的整个官僚阶层发起了冲击,这样就带来了两种结果:一个是毛泽东实现了他个人专制的目的,一个却是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年们与中国数千年畏官的传统决裂了,他们在官僚面前再也不感到自卑了,而这正是实行民主改革的精神前提,甚至他们还敢于从制度上来考虑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了,文化大革命似乎是造成了一代敢于独立思考关心国家大事,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青年。”(王希哲:《毛泽东与文化大革命》)
  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们在那张“李一哲大字报”中写下了这样的字句:“林彪体系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达到了顶点,但这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它造成了它自己的反动,即造成了一个新兴的社会力量,……他们大多数是林彪体系的受害者,他们对林彪体系有著切齿之恨,他们要求继续革命,要求人民的革命大民主,要求恢复社会主义法制。”
  基于共同的信念,李正天和王希哲决定将他们的观点写成文章。《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的初稿就这样形成了。在写作的过程中,王希哲和他的老同学陈一阳不断地通信进行讨论,这最终使陈一阳成了“李一哲”的“一”,象他自己总是开玩笑说的那样,他是个“破折号”。
  现在回过头来重读《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我依旧为它表现出来的勇气、热情、理想和马克思式的冷静而不容怀疑的逻辑所打动。人们往往感慨说,共产党统治下四十年的中国民主运动在理论上没有多大的发展。的确,所谓八九民运中那些林林总总的口号和宣言,有哪一篇能超得过七十年代中期直到民主墙时期的民主运动的理论水平?而民主墙时期的理论与五七年或是更早的知识分子争取民主、自由的呼声相比较,又有什么样长足的进展?然而,从某种意义上,七十年代运动的理论却应该被给予更多的重视和更高的评价。因为那民主自由的呼声是由一群在窒息、高压的政治环境下出生、成长起来,对民主和自由非但没有目睹,甚至没有耳闻的青年人发出的。他们曾经是“革命”——或曰共产党专制——的狂热追随者和保卫者,他们就是被那样培养、教育大的。只是在经受了巨大的压迫、痛苦和反省之后,他们才认识到了自由、民主和人权。甚至可以说,他们几乎是独立地发现了自由、民主、人权的价值。一旦转变,他们便以当初献身“革命”的同样热情献身于民主事业。   七三年成稿的《民主与法制》在七四年被重新修改了一遍,并加上了一个几乎和正文一样长的序言。(顺便澄清一下,那篇精彩的序言主要是郭鸿志的手笔,虽然他的名字没有被列在“李一哲”三个字里。)十一月,在“批林批孔”运动的高潮中,他们将这篇文章抄成大字报贴在了广州最热闹的北京路和中山五路的交界处。
  往下的故事对于那个时代的人们来说便不陌生了:大字报被打成“反动大字报,“李一哲”们遭到批判,赵紫阳出于某种考虑,在批判会上允许李正天进行反驳,使批判会变成了一场场的滑稽剧。这就是当年广东著名的“批李运动”。最终,当赵紫阳在七五年八月被调离广东,广西的韦国清前来接任之后,将李正天和陈一阳发配到了农村和矿山。
  王希哲,由于已经有了固定的工作,没有遭到被遣送的厄运。而且,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也许是因为他在“李一哲”中相对年轻?天知道——王希哲甚至不象其他人,特别是李正天,那样被大会小会地批斗。对此,他常常表示遗憾:他那雄辩的口才可有点无用武之地了。也正因为这样,李正天在公开场合那略带呆板的表现常常令他愤怒不已。其实在我看来,书呆子气十足的李正天也许比精灵透顶的王希哲更能赢得群众,尤其是他经常为自己一些强词夺理和恶作剧孩子般地沾沾自喜,大约会让一些老实人感到不那么舒服。记得在七六年“四五”天安门事件之后,当时全国都在追查一份名为《总理遗嘱》的文件。王希哲单位的领导找到了他,问他见过这份东西没有。王一口答应道:“当然见过。”“在什么地方?”领导马上追问。“越秀山上。”“越秀山的什么地方?”“刻在碑上啊。”他说的是孙中山的《总理遗嘱》。领导自然被气坏了。王希哲为此得意了好些天。
  王希哲的妻子在个性上却是一个和他非常不相像的人。她和王希哲本是中学同学。记得他们中不知是哪一位向我描述过,他们的初恋发生在广州烈士陵园的红花岗上,那是在一九六七年,正是文化革命闹得如火如荼的时刻。当时,苏江的名字还叫做苏令仪。为了赶当时革命的时髦,王希哲要替自己的小爱人改个名字。他没有象一般人一样取些什么“卫东”“向东”之类,而是想出了个别致的花样。苏江——江青的江。这也是一处可以看见他聪明过人的地方。我还就此开过王希哲的玩笑,对他说:“你也可以改名呀!”“改什么?”他问道。“王毛。”王希哲气得直想揍我。
  苏江出身于一个医生的家庭,聪明而贤惠,具有传统中国女性最令人称道的气质——外柔内刚。人们见过她后准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无论哪个男人娶上了这样的妻子都是终生享受不尽的福气(这话也许只能由我来说了)。如果没有她,我不知道王希哲是否还能度过了这前后十四年的监狱生活。
  一九七七年一月,当中国人民还沉浸在粉碎“四人帮”后的兴奋中,一场称作“揭批查”的运动开始了。在“文革”中活跃过的人物,特别是在七十年代中期以群众运动的方式对当时的领导权威提出过挑战的人物,无论他们持的是什么观点,又一次统统受到了“专政”。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七四年没有遭到逮捕的李一哲们,这次却被作为“四人帮大乱广东的势力”被捕,他们的朋友们(所谓“李一哲集团”,包括本人在内),都被“隔离审查”起来。
  苏江的家庭在那一段时间里遭到了沉重的打击。她和王希哲在七六年初结婚,秋天生下了他们的孩子。(王希哲再次证明了他起名字的能力:儿子名王怀舟。既是“宰相肚里能撑船”,又有纪念周恩来的隐喻。)当警察来到她家——她和王希哲当时没有自己的房子——逮捕和搜查时,苏江的小妹妹受到惊吓而精神失常。记得那是一个甜甜的、苗条的小姑娘,比我大一岁(那时二十一)。两年后,当我再见到从精神病院中出来的她时,我吓了一大跳:那个可爱的小姑娘已经变成了一个臃肿而呆滞的病人。她认出了我,和我打招呼,既震惊又难过的我不知道该如何在她面前表现,匆匆聊了几句便告辞了。后来,听说她自杀了。我始终没敢向苏江询问这里面的详情。
  七八年十二月三十日,“李一哲”们被释放了。七九年二月,这个所谓“反革命集团”得到了平反。在那以后,人们便开始各奔前程。我考上了北大,去了北京。时时能接到王希哲的来信,给我寄来他办的民刊《学友通讯》。在这期间,他写下了《为实现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而努力》、《毛泽东与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后来引起了关注的论文。
  基于种种个人的或信念上的原因,原来“李一哲集团”的人们绝大部分在民主墙时期没有再介入运动。我也一心忙我的功课去了。在当时的情况下,王希哲介入新的民运的行为并没有得到大多数老朋友们的赞同和理解。人们指责他爱出风头,说话不严谨,写文章欠斟酌。当然,这些说法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但是,最主要的原因却在于多数人对安定的个人生活的向往,和对改革抱有的热切希望。他们——或许我应该说“我们”——不愿意以从事民运的方式来为政府,也为自己,添加一些麻烦。我想,这在当时是一种相当普遍的心态。这也就使得象王希哲、徐文立这些民主运动的积极组织者们显得更加孤独。
  八零年六月,王希哲和苏江来到北京,和徐文立等人一同组织“全国民刊协会”。我到火车站去接他,见面第一句话便说:“你要干什么事可别告诉我,我再不愿意去写交代啦。”他的确也尊重了我的意见,从来没有将他的活动向我透露过什么。在他住在北大的那几天里,我还介绍他和王军涛等几个人见过面。想不到,几个月后王希哲便被逮捕判刑十四年;更想不到,九年后军涛也遭到了同一命运,刑期仅比希哲少一年。我们这一代人的、整个中华民族的悲剧,就是这样一笔一笔写出来的。
  希哲是个个性极其鲜明,对万般事物都充满了几进天真的好奇心的人。对于这种人来说,牢狱生活更为难熬。的确,我们当初这些反叛的人并不同于那种起义的莽汉。我们身上都充满著对生活的精神的和物质的种种渴望。我们的自由本来就很有限,而对这有限的自由的任何一点剥夺,都会给我们带来几乎是无限的痛苦。阿Q面对枪口无动于衷实在算不得什么英雄业绩,他本来就是一个连“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都说不囫囵的糊涂虫。李逵那种只会拿著板斧“排头砍将去”的草莽,若要被杀头首先想到的肯定是一生中已经痛痛快快地“赚”了多少个。象贺龙那样揣著两把菜刀去革命,“砍头只当风吹帽”的豪杰在从事那杀人的事业之前也早已将脑袋挂到了裤腰上。生命,包括他们自己的和别人的,对于他们是没有神圣的精神价值的。因而他们在面对死亡时,除了会遗憾它所带来的物质享受的中断之外,并没有太多的痛苦。他们中许多人固然是战胜肉体痛苦的勇士,但那却往往仅仅因为他们在精神上是木纳的白痴。我常常想到瞿秋白。如果要挑选中国共产党中的第一勇士的话,我一定投他一票。
  所以,当王希哲再次被捕的消息传来时,我曾经衷心地希望他认错,希望他能争取“宽大”,希望他能借此早获自由。我特别想到了苏江,想到了他们那小名“船船”的聪明可爱的儿子。可是他没有。十二年来,他不断地抗争,不断地上诉,为此遭受了种种残酷的、不人道的惩罚,从没收书报到关小号。整整十二年之后,他终于扬著头走出了监狱。他的妻子苏江,在照顾他的年老病弱的父母、她自己年老病弱的父母、他们的已经将近十七岁的儿子和她那铁窗中的丈夫的生涯中,等待了他十二年。在这期间,她还自修了大学的课程。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工。


□ 节选于香港《百姓》半月刊一九九三年二月


刊登在 1999 华夏文摘增刊 zk991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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