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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培民、余习广  “文革”第一枪:新疆石河子“一·二六”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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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09:5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朱培民 余习广 “文革”第一枪:新疆石河子“一·二六”血案

朱培民:男,汉族,1938年5月生,江苏省金坛市人。1959年7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校教授,长期从事中共党史、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新疆近现代史教学和研究。



    这是1967年1月26日,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队对所属的造反派组织“石造联总”群众在石河子地区发生的开枪杀人事件,和此后新疆自治区、新疆军区和生产建设兵团负责人制造的大冤案。该杀人事件由两大流血事件组成:毛纺厂血案;八师“反夺权”血案。

    这是自文化大革命以来,全国第一次发生的军事部队参与武斗、大规模开枪杀人制造的流血事件。被称为军队打响的“文革第一枪”。事血案发生后,围绕该事件的责任问题,又发生了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新疆自治区“文革”形势影响深远的系列冤案。

    新疆是以少数民族为主的边疆地区,文化大革命形势错综复杂,社会矛盾更加尖锐强烈:“阶级斗争为纲”制造的各种社会矛盾;民族矛盾;军区与生产建设兵团的矛盾;“一月夺权”、“二月镇反”、“三支两军”中军队的倾向性及往往直接插手地方两派斗争引起的军民矛盾;夺权引发的群众与原党政领导矛盾及权利分配中引发的造反组织之间的矛盾等等,造成新疆的“文革”局面及各种事件的背景和影响,远较内地为复杂多端。不了解当时情况者,容易迷离于其扑朔纷纭的表象。

      石河子“一·二六”血案,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阶级斗争为纲”造成的积怨已久的矛盾,在文化大革命特定历史条件下,在“一月夺权”风暴夺权与反夺权斗争和冲突中的集中爆发。

       石河子原为一个只有几十户人家的小村庄,经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几十万军垦战士的开垦,到“文革”前夕,已成为拥有30万人、城乡结合的城市。

      石河子又是当时“反修前哨”的战略要塞。兵团司令部设在乌鲁木齐,而重要机关却大多在兵团。这里有兵团农八师、工二师、工一师(工四团)、兵团公交部所属汽车二团、八一糖厂、八一毛纺厂、兵团独立团、兵团农学院、兵团医院、兵团政干校、兵团设计院、石河子管理处等17个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隶属于新疆军区的一支准军事部队,主要由新疆和平解放时原国民党起义部队改编而来,辅之以支边人员。主要干部则由五十年代初入疆的解放军干部组成。六0年代初,新疆成为“反修前哨”,中央军委陆续抽调一批较大改变,转业到兵团各师任职。1965年后,又派丁盛任兵团副司令,裴周玉任兵团副政委,李荆山任兵团政治部主任。

     “文革”前夕,兵团内部自上而下矛盾重重。既有因转业干部歧视、压制、打击“九·二五”起义人员和支边人员,而与后两者的矛盾,以及复转军人、支边人员与压在最底层的起义人员和自流人员的矛盾,又有兵团领导人之间解放军系统与起义干部的冲突,还有奉命改造兵团的丁盛系的新干部与老干部的矛盾。

      丁盛上任前,中央领导人给他交了底:要狠抓兵团的阶级斗争。因此,丁盛一上任,就批评原兵团领导人方向上犯了原则性错误。他在大会上宣布:“兵团对国民党起义部队,只团结不教育,只使用不改造,致使其中的不少人员,特别是一些起义机关没有得到真正的改造,至今仍然坚持反动立场。” 丁盛等人执行的阶级路线和歧视政策,即伤了起义人员的心,也触犯了兵团老领导和老干部,引起了兵团原领导人张仲翰和陈实等及许多师团干部的不满。

      1966年7月,兵团在八楼召开学习毛主席“五·七指示”座谈会。此时正致全国大批“彭罗陆杨反党集团”,张仲翰大讲贯彻毛主席“屯垦戍边”的伟大意义,强调兵团如何符合“五·七指示”取得的巨大成绩,便一口咬定丁盛是罗瑞卿安插在新疆的“罗瑞卿分子”。参加座谈会的独立团团长许光途,因乱上计划外项目。受到张仲翰等批评,于是以独立团党委名义,写信给自治区党委和新疆军区党委,揭发八楼会议情况。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新疆军区司令员王恩茂接到信勃然大怒。8月底做出决定:张仲翰“离职养病”,丁盛、裴周玉主持工作。

        随即,丁盛凭借他们掌控的复员转业军人为主的兵团值班部队武装力量,开始在兵团全面夺权,自上而下改组各级领导班子。这比上海“一月夺权”要早了近半年。8月,武装部门接管政法部门的治安警卫;8月,接管看守所和看守警卫;11月,接管政法部门的武器和自卫武器。张仲翰、陶晋初、陈实、刘一村、王慎等被打成“张仲翰反党集团”。他们提出口号:“复转军人掌大权,九、六、八靠边站,自流人员滚他妈的蛋!” 九,即“九·二五”起义人员;六,即五六年支边人员;八,即五八年支边人员。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文化大革命,复转军人支持丁盛、裴玉周,成为“保皇派”;而支边人员、起义人员和自流人员,成了“立场坚定的革命造反派”。

       1967年1月1日,石河子地区成立了“八一野战军总部”(简称“八野”),下设12个方面军,两个独立师,两个独立团。后扩展到20个方面军。成立之初,即有两万多人,主要成员为兵团复转军人。总部负责人称“勤务员”,有潘苏灵、郭雄、邵定远等人。其后台为独立团团长许光途、农八师主管武装的副师长龚建楚等人。并得到兵团和军区主要领导人支持。

      “八野”的对立面为1967年1月23日成立的“石河子革命造反联络总部(简称“石造联总”),兵团农学院的红卫兵组织“革命造反团”(简称“兵农造”)为其核心组织。主要头头为彭正云。主要成员为受压制的支边人员、起义人员和自流人员,以及造反的学生红卫兵。其口号为:“打倒丁盛、裴周玉!”该派得到兵团原老领导的支持。

     上海“一月夺权风暴”刮到兵团,两派都在风风火火地筹划夺权。

     1月17日,农八师武装处副处长张俊义、副科长王世昌,操纵“八野一方面军”,接管农八师政法科,夺走公章,宣布夺权,并于次日接管农八师总机,控制通讯权。

      1月22日,八一糖厂“造反团”宣布夺权,但公章却让糖厂领导人给了“八野”的“红色造反司令部”。而且造反团”夺权,兵团公交部不予承认,糖厂“造反团”几百人宣布绝食斗争。形势顿时紧张起来。

      1月24日晚,彭正云召集“石造联总”总部和农八师分站负责人会议,分析石河子地区形势和两派力量对比,研究夺农八师的权。因“八野”手持武器的值班部队冲击石河子总场“造反团”会场,会议中断,彭正云明令孙不怕、寇万福立即率两卡车红卫兵,赶到总场支援。
(照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造反派夺权斗争)

      1月25日,八一糖厂“造反团”召开庆祝绝食斗争胜利大会,为“八野”的武装战士冲散。

     1月25日下午2点,彭正云再次召集“石造联总”总部和农八师分站负责人会议,决定当晚六点半对农八师实行夺权。夺权以八师机关“造反团”为主,离农八师师部近的单位组织全部人马去支援夺权,离汽二团“八野”总部近的单位,组织人马去二团,牵制“八野”总。

      与此同时,“八野”总部头头正在策划实行“赤色恐怖”。1月23日,经毛泽东同意,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又称“红五条”。
     
     《决定》规定:废除以前关于军队不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积极支持左派的夺权斗争;坚决镇压反对左派的反革命分子和组织,等等。

       当日,许光途看到“红五条”后说:“这下可好了,我们可以参加文化大革命了,若造反派再胡来,我就打他个王八蛋!”当日,潘苏灵找到许光途说:“我们要在石河子搞一个赤色恐怖。”马上得到许光途的同意。

      1月24日,农八师参谋邱吉荣对“八野”总部头头说:“左派、右派,我们心中有底。我们认为左派就支持,认为右派就镇压。造反团都是右派。”又说:“我们坚决支持支左五条,坚决镇压反对革命左派的反革命分子和反革命组织。”“你们什么时候需要武装部队,我们就支持,要多少,有多少!”

     1月24日,独立团单位召开会议,决定“支左”夺权。当晚,邱吉荣在农八师电影队楼上,召开石河子各单位“八野”头头开会,表示支持“八野”夺权,要坚决镇压反革命组织。

      1月25日,独立团打电话向兵团武装部请示,得到同意,调集8个武装值班连队集结待命。

     同日,邱吉荣等去兵团请示,得到兵团副参谋长的答复:“文化大革命是群众运动,符合毛泽东思想的你们就干。”

     当晚,邱吉荣等调来23团武装值班连队1连和4链、总场3连、师警卫连、基建处9连,共382名武装人员,到武器库和看守所集结待命。宣布:“必要时可以抓人,可以开枪。”并提出“四开枪”原则:“问三声不答应就开枪,叫站住不站住就开枪,捣乱会场开枪,有夺枪者就开枪!”

      许光途向“八野四方面军”军长李松林说:“我们根据中央指示,接受八一野战军的要求。经兵团党委批准,支持八一野战军的夺权斗争!” 许光途公开声称:“我要以鲜血染红石河子,不惜用生命保卫丁、裴、利,要干,干到底!”

       1月25日下午6点钟,按“石造联总”总部安排,毛纺厂、石河子中学、经管处、汽二团的造反派约两千多人,以营救1月24日被汽二团“八野”从工四团抓去的“石造联总”战友为名,团团包围了汽二团团部和“八野”总部,并同前来救援的“八野二方面军”和“八野四方面军”近千人展开大辫论。“八野”头头赶紧打电话给独立团,要求派兵救援。独立团派出三营营长李树春,率92名荷枪实弹的军人,乘3辆卡车赶到汽二团。全副武装的军人端着上了刺刀的步枪、冲锋枪冲进辩论的人群,“石造联总”派的汽二团“工人革命造反联合司令部”头头张振奇下令,先将独立团战士围住,再缴他们的枪。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夺枪混战,“石造联总”夺得步枪19支,冲锋枪7支,手榴弹64枚,子弹1307发。并将这些武器,连同扣押的三营营长李树春和两名战士,用车押往乌鲁木齐,送交巡警进取,作为“独立团镇压革命群众的罪证”。其中有3支被卸了枪栓的步枪,被毛纺厂工人带回厂里,藏进羊毛仓库。

       至25日晚10点,“石造联总”另一路人马成功夺了农八师的权。几千人将师部机关大楼团团围住,逼农八师副政委晋怀中、李光、副师长龚建部、政治部主任杨廷柱4人签字,交出农八师党政财文大权。并强行接管了总机房。

       独立团将汽二团抢枪事件上报兵团。当晚11点,兵团机要局长王宝铨跑到武装部作战室,命令值班参谋张振东:“你赶快把坦克团准备好,石河子发生暴乱了,抢了值班部队的枪。”

      新疆军区将情况报告中央,说石河子地区发生了暴乱,抢了值班部队的枪。现准备出动部队。由于中央制止,坦克团未出动。

     当晚,农八师主管军权的负责人在武器库,展开武装处参谋和农八师“八野”头头联席会议,研究向“石造联总”的“反夺权”。会议做出“四项决定”:1、支持“八野”“反夺权”;2、次日拂晓值班部队开进师部大院个,占领机关;3、部队进驻前,先由“八野”发出支援夺权的请求,后由武装处发表“支左夺权”声明;4、按拟定的名单,抓捕政法科“石造联总”人员。会议研究了兵力部署、指挥位置、人员分工和车辆准备。会后,给值班部队增发了弹药。

      1月26日凌晨1点。几十辆卡车开进毛纺厂,几千名军人和“八野”武斗人员包围了工人住宅区,封锁道路,切断电话线。独立团战士闯进工人住宅,强行搜查25日晚独立团丢失的枪支。搜查了3个多小时,一无所获。4点,独立团准备撤兵,但为“造反团”人员团团围住,非要辩论出个水落石出不可。

       “八野”见势不妙,立即组织队伍,向包围独立团战士的“造反团”发起冲击。几千密密麻麻挤成一团,互相推搡。一个矮个子的战士被人推搡,火气冲天,端起枪来,朝天就是一枪。枪声一响,全场霎时静了片刻。紧接着枪声大作,战士和军官手中的枪,有的朝天打,有的朝人群中开火。“造反团”吓得屁滚尿流,哭爹喊娘的惨叫声中,纷纷跑回家,赶紧关门。在事后的审查中,带兵的三营副营长韩玉泉供认:“四时许,部队被群众挤散,部队就打枪,开始向天开枪,群众要夺枪,不断开始向群众射击。当时我也挨了枪,是七连打的,约三五分钟,一边打一边退。”

      毛纺厂住宅区血案中,当场打死4人,伤7人,送医院后又死1人。

      1月26日晨7点,“八野”和独立团再次将毛纺厂住宅区包围,抓走“造反团”一些骨干。

       中午12点,独立团撤兵,正好在木工厂附近大路上,与“石造联总”前去声援毛纺厂的大队人马相遇,被“石造联总”人员手拉手拦住去路。这时一个战士用刺刀刺伤了“石造联总”的郑小风,“石造联总”人员立即上去夺枪。工四团的子弟卫中伙同五六个工人夺了一支枪,他拿起枪就跑,被战士开枪打死。

      而按武器库会议精神,“八野”在农八师的“反夺权斗争”,酿成了更大的血案。

       1月26日晨,农八师机关“八野第一方面军工农兵兵团”反复广播《紧急呼吁》,紧急呼吁解放军根据中央支左五条,支援我们夺回党政财文大权,粉碎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暗暗送权的罪恶阴谋,使无产阶级的权力,掌握在真正的革命派手中。得到求援,武装部队派出军队,支持“八野”反夺权。

       5点40分,“八野”大批人员冲进农八师师部,接管总机。6点,武装处调动4个连,对师部大楼实行武装占领,“石造联总”人员被赶出去。战士在大院布满岗哨,屋顶和阳台上,架起13挺轻机枪,3门六0炮。随即宣布由副师长龚建章、萧凤瑞等5人主持八师工作,有倒向“石造联总”之嫌的师政委刘丙正等领导停职检查。

      8点左右,“石造联总”总部调来几千人,后增至上万人员,将军人武装占据的各楼和总机房包围,要部队和“八野”交出权力,撤出农八师。

      武装处赶紧又调动基建处9连赶来增援,又被人群围住辩论。9连指导员高砥平命令战士上刺刀,子弹上膛。他端着手枪喝令群众让开。兵团子女一校13岁的王万东高呼:“要文斗,不要武斗!”被高砥平一枪打死。部队顿时朝人群开枪,当场打死3人,伤6人。

      霎时,愤怒的人群向防守部队冲了过去,前面的人开始夺枪。有的十几人围住一个战士,苦口婆心地宣传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劝他们放下武器,站到革命造反派一边来。“造反团”头头又组织人群继续包围和喊话要值班部队缴枪投降。值班部队全部退守于师部大院几座大楼内,架枪架炮固守,并回答:不交枪,弄火了再打!

     10点,新疆军区参谋长何家产打来电话,命令双方脱离接触,问题由双方代表协商解决。

    而“造反团”要部队交枪,惩办凶手,否则决不撤退。人群手挽手,高呼口号,一浪接一浪,继续向住上楼房的部队发起冲击。步枪、冲锋枪、机枪和楼顶的炮口杀气腾腾地对准人群。

      11点半,新疆军区派出副司令徐国贤、副参谋长马森等赶到现场。但他们明显一边倒,又根本不到现场同群众接触,失望的人群加紧了冲击,不让部队往外撤。形势很紧张。

     下午2点40分,带兵守卫办公楼的武装处副科长王世昌打电话给坐镇武器库的副处长张俊义,请示办法,张指示部队突围。10分钟后,奉徐国贤副司令命令,23团副团长高庆森打电话给武装处:值班部队立即撤出师部大院。王世昌电话通知总机房和东西楼部队,15点15分从北门强行突围,如遇包围,可鸣枪警告,驱散群众。

       15点13分,守东西楼的部队撤出,。一出楼,看到那么多人堵住去路,23团副营长李可志朝天就是一枪。顿时,部队指挥员全部开火,有的冲天打,有的朝人群射击。守卫北门的部队立即成战斗队形散开,卧倒后用步枪、机枪、冲锋枪朝密集的人群开火。大批部队朝北门、东便门和翻过土墙,朝八师武器库撤退。

      密集的人群,在密集的枪声中,像打飞的鸭子,跑的、跳的、滚的、爬的、哭的、喊的,四散逃去。直到17点,部队撤完。

       白雪皑皑,红血片片。八师大院内和北门外躺下了十几具尸体,有的中了十几枪。受枪伤的二十多人,被送往医院抢救。

     撤至八师武器库的部队,经过短暂休整和训话,并分两路,撤出石河子。一路乘车向老沙湾撤去,一路步行经总场向23团撤退。

     乘车撤退的部队杀红了眼。当路经石河子汽车站时,正好一辆客车进站,车站门口人很多。部队以为遇上了造反派,3辆卡车车顶的机枪和战士手中的冲锋枪一起开会,当场打伤9人,卡车疾驰而去。

     3 辆满载战士的卡车驶上乌伊公路,刚一转弯,迎面碰上高举红旗,手捧毛主席像的塔城地区托里县反修中学哈萨克红卫兵长征队,他们路经石河子,早晨刚去总场为职工进行“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演出”归来。车上有人大喊:“什么人?”手举红旗的帕利莎答:“红卫兵!”

     “打死你们!”第一辆车上的机枪立即开火,当场打死1人,重伤3人。据红卫兵小报称:死伤者都是十六七岁非常漂亮的哈萨克姑娘。帕利莎面部中弹,倒在雪地上,手中还握着那杆“毛泽东思想红卫兵长征队”的红旗。

      16点,工程连乘车撤退到石总场汽车连附近,停在路旁,由三分场二连的“八野”武斗人员在公路上担任解决。这时,四分场九连的汽车也向这边开来,一见公路上堵了大批人马,指挥员下令:“准备战斗!”举手就是一枪。顿时,步枪、机枪、冲锋枪一齐扫射,当场打死二连机务排长和炊事员。双方开始混战。待发现是“大水冲了龙王庙”时,已打死3人,多人受伤。

      至此,石河子“一·二六”血案才算告终。值班部队共打死26人,打伤74人,其中包括误伤“自己人”20人。

      新疆军区急电中央军委,说是石河子地区发生暴乱,一派抢解放军枪支,导致死伤,云云。

     “一·二六”血案震惊朝野。周恩来下令,曾下令解散“八一野战军”。并指示严禁开枪,不准出动坦克,停止冲突,听候查处。

      次日,根据中央指示,新疆军区派出7971、8010、8011部队进驻石河子市。驻军代表召集“八野”和“石造联总”代表协商,达成《四项条件》:一切组织所存武器弹药一律上交军队保管,如有违背,以现行反革命论处;确有证据的杀人、打人凶手,交解放军看管,一般群众立即释放;立即停止互相抓人、打人、抄家等做法;宣传以上三条。

       由于中央要稳定军队,尤其新疆地处“反修前哨”,更不能乱。对于“一·二六”血案,新疆军区和兵团电告中央,是造反组织向兵团部队夺权抢枪,引起双方武装冲突。于是,中央将其定性为“双方武装冲突”。

      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电告下降;1、立即劝阻人民内部的一切武装冲突。武装部队绝对不准开枪。如有群众夺取部队武器,首先劝阻,不听,应向天放枪警告对武装反革命分子和过境窜入的武装反革命分子,也要力求逮捕,只有敌人首先开枪时,才能自卫还击。2、新疆军区和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的武装值班部队,担负着保卫祖国边疆和文化大革命的繁重任务。新疆军区领导机关及兵团的武装、机要部门和武装部队,任何人、任何组织不准冲击夺权。3、石河子地区的武装冲突问题,待中央派人调查处理。目前在武装冲突、乌鲁木齐等地发生的乱抓人、打人的行为,应立即停止,已抓的群众,必须立即释放。

      “一·二六”血案对新疆的“文革”局势,影响深远。血案发生后,新疆自上而下都在利用死难者的鲜血大做文章。

      “一·二六”血案后,“石造联总”要为“死难烈士”报仇,“八野”声称“石造联总”制造了“反革命暴乱”。两派当即互相抓人、打人、抄家,闹得天昏地暗。

      1月29日,“石造联总”发布《第一号通令》,声称要逮捕“八野”头头、杀人凶手等十种罪犯。

      1月29日,“石造联总”在石河子管理处广场举行“一·二六”血案控诉大会,万众激愤。一些的“八野”头头和骨干被揪上台来,罚跪、揪头发、搞“喷气式”、戴高帽、挂黑牌等,会后游街示众。

      “石造联总”在石河子地区搞了几天“红色恐怖”,掀起了抓、抄、搜捕凶手高潮,不少单位私设公堂,刑讯逼供。

       “一·二六”血案,不仅给支持“石造联总”的新疆少数派组织以造反夺权的最好口实,也给全国造反派提供了“向走资派进行的这场夺权,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的有力证据。1月28日,“保武(武光)反王(恩茂)”的“新疆自治区革命夺权总指挥部”率18个群众组织发出《联合紧急通令》,指责《四项条件》“出卖原则,抹煞敌我矛盾,助长敌人气焰”。并在乌鲁木齐组织大规模示威游行,王恩茂、丁盛被当作“八野”的后台,和“一·二六”血案的黑后台,受到猛烈攻击。新疆地区的夺权斗争进入新阶段。

     而新疆军区领导人和丁盛,则要利用“一·二六”血案大做文章,既要整倒造反派,又要打击异己,制造冤案,借以巩固自身权力,进而一统新疆的大权。

       于是,新疆自治区、新疆军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人,对石河子惨案作了如下定论:

      石河子“一·二六”血案,是武光、张仲翰等人勾结社会上的牛鬼蛇神,制造的一次有计划、有组织、预谋已久的反革命事件,是他们妄图在新疆实行篡党、篡军、篡政,复辟资本主义的一个严重步骤。是“九·二五”起义人员要搞兵变。于是,他们开始了一场自上而下的大清洗。

       武光因是自治区党委书记兼人大常委副主席、新疆军区第一副政委,与王恩茂、丁盛等素有不谐,“文革”中最先出来“亮相”,表态支持造反派夺权。1月24日至25日,因处理八一糖厂工人绝食问题,去过石河子。因此,自治区、军区和兵团派出的联合调查组,硬要兵团医专学生张秋英承认,武光在会上向他授意:“夺权要有几支枪。”始终为张拒绝。但仍以次为证据,将武光打成“现行反革命”、“大叛徒”,几度关押。

       1966年12月9日,乌鲁木齐发生绝食事件,张仲翰被中央招致北京。1967年1月16日,又被揪出批斗,失去人身自由。1月22日,“八野”派的兵团机关“联总”把张仲翰从北京揪回新疆。1月29日,在乌鲁木齐人民广场召开批斗仲翰大会,会后即军区部队押管。30日即被当作“一·二六”血案的“幕后黑手”,押往北京问罪。

     兵团参谋长陈实是丁盛急于打倒的对立面。“一·二六”血案发生时,陈实为躲避两派批斗,正藏到他弟弟陈殿信家。军代表调查组按上司授意,硬把“策划者”的屎盆子往他头上扣。刑讯逼供,要陈殿信改口,结果逼死陈实两位亲人。

      1967年2月~5月,新疆先后大刮起“二月镇反”、三月军队“支左”和军管风,新疆的造反派遭到残酷镇压。自治区、新疆军区、和兵团领导人大力支持新疆的“八野”、“联总”、“工农革委会”和“红促会”等多数派组织,大规模抓人、打人、捕人,实行高压恐怖。那些在“一·二六”血案中受伤活着的受难者、当天的参与者及家属,有的被批斗,有的被关押,有的扣发工资。

      石河子总场为“八野”召开声势浩大的万众平反大会,会场周围架设轻重机枪和六0炮,31个“造反团”头头和骨干被批斗。会后,游街示众,开除公职,认罪检查。

根据军代表调查组的调查材料,新疆军区以“一·二六”“肇事者和凶手”的罪名,逮捕了46名“罪犯”,长期关押6年多。蒙冤受屈,遭受严刑拷打,百般凌辱。而真正的凶手长期逍遥法外。

      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事记》载:事后,逮捕审讯49人,逼供致死6人,1000余人受株连。 3月3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通知,将在北京的张仲瀚留京监护,隔离审查。不久改由“中央专案审查小组”第一办公室进行监护审查。

       3月28日 兵团临时文化革命委员会成立。裴周玉任主任,丁盛任第二主任,李荆山、王振东(兵团司令部副参谋长)任副主任,杨贯之(兵团司令部副参谋长)等9人为常委。随即布置在兵团进行全面夺权。 3月30日至5月8日 ,兵团临时文化革命委员会,先后作出错误的决定,呈报新疆军区,将兵团副司令员陶晋初、参谋长陈实、副参谋长曾继富、干部部副部长杨兆元、计财部部长毛乃舜、供销部代部长陈明池、石管处副政委汪培模、农一师师长林海清、工二师师长傅志华、农六师政委赵予征等10人停职反省。

      6月 ,中共中央决定:任命裴周玉为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第二政委、党委第二书记;丁盛为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司令员,党委第三书记。丁盛、裴周玉一派成为血案后的大赢家。

      直至林彪事件后,丁盛一度失势,46名“案犯”才获得释放。丁盛后因追随“四人帮”而倒台,此案重新裁定。但一切罪名,皆由丁盛个人顶缸。

     1978年12月20日,新疆自治区党委致电中共中央,提出对该案重新定性,认为:“这一事件是丁盛、裴玉周及其帮派一手策划的的武装镇压革命群众事件,死伤百人全是他们蒙蔽指挥值班部队开枪打的。这件事与张仲翰、刘丙正等同志和武光都没有关系,应予平反昭雪。”

     1979年1月12日,中共中央复电,同意该处理意见。

      1979年1月19日,新疆自治区党委做出《关于处理新疆文化大革命中和历史上遗留的一些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按上述精神,为受害者平反。

       (朱培民    余习广)  选自余习广主编:《文革重大武斗血案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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