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299|回复: 0

詹玲  论《刘志丹》——一部命运坎坷的小说

[复制链接]

0

主题

8173

回帖

13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3
发表于 2010-8-4 22: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詹玲

内容提要“十七年”时期,因西北红军与中央红军的政治地位厘定,以及西北红军30年代的两位领导人刘志丹、谢子长的地位问题的争执,最终引发了小说《刘志丹》株连甚众的“现代文字狱”。80年代,小说平反重新改写出版后,却又因历史真实性问题再次引起风波。
在当代文学史中,小说《刘志丹》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作为革命历史传记,它似乎早已超出了文学创作的意义之外,文本中大量历史人物真实姓名的出现,与革命历史事件描述的主观意愿之间产生的冲突,使艺术真实与历史真实的界限变得模糊难辨。从1962年未出版即遭否定,到1980年平反后出版,再到1986年重新被禁,这部小说的命途可谓多舛,也使得真正读到这部小说的人并不多。然而,因为此书在“文革”时期受牵连、遭迫害的人却不少,这不能不说是文坛上一大奇怪现象。

一 创作时期的重重阻碍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宣部制定了宣传包括刘志丹在内的革命英烈的计划,并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工人出版社,由工人出版社“出版烈士传记和革命回忆录,对工人进行革命传统教育”①。1956年,工人出版社找到李建彤,希望她能写刘志丹烈士传记。他们曾经看过李建彤执笔的《刘志丹太白收枪》,认为作者对刘志丹事迹比较熟悉,再加上刘志丹弟媳的特殊身份,在采访方面会有很大便利;而且,作为延安培养出来的干部,李建彤对延安的感情和认识比工人出版社的编辑要深刻得多。因此,她是写作刘志丹的理想人选。
然而,李建彤自己却不这么认为。尽管写刘志丹是一件符合中央精神的好事,也是她多年的心愿,但考虑到这部作品“题目太大,思想、艺术还都没有准备,怕拿不下来。特别是同刘志丹相连着的,是一段极其复杂的斗争历史,即令是写小说,也脱离不开那些事件。回避了那些事件,就不是写刘志丹了”②。她的丈夫刘景范也很反对写这部小说,理由很明确,即要写陕北,写刘志丹,就不能不写高岗。而1955年确定的“高饶反党集团”已经将高岗打倒了,写高岗就会牵涉到许多历史问题。如果李建彤写这本书,将会给那些因高饶事件而处境艰难的西北干部带来更大的麻烦。但是在工人出版社的不断鼓励以及采访相关人员的过程中,李建彤渐渐迷上了这个题材,从不愿意写到下决心一定要写。在后来接受记者采访时,她说出了当时决定写《刘志丹》的原因。“……陕甘宁边区人民的革命斗争事迹,刘志丹和他的战友们的英雄形象,时时激励着我。他们太可爱了、太值得尊敬了。……当时,我担心自己水平太低,写不好,但长期蕴蓄在我心里的火一样的激情和强烈的革命责任感,又促使我非写不可。写,我一定要写!我要写刘志丹和他的战友们,写陕甘宁根据地的人民群众,通过他们艰苦卓绝的斗争历程,歌颂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歌颂为中国人民指引解放道路的中国共产党。”③
李建彤决定写《刘志丹》的事情,被当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习仲勋知道后,习仲勋对李建彤加以了劝阻。他深知陕甘革命根据地有着一段错综复杂的历史,即使1942年底,中共中央西北局专门召开过高级干部会议进行讨论,做过决议,但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要给刘志丹写传记,必然会涉及到那些经历过这段历史的有关人士和未经解决的历史问题,写不好就会引起新的纠葛。而且,李建彤并不了解当时党内这种复杂的斗争状况,这就更容易出问题。考虑到这些,习仲勋便请李建彤的丈夫刘景范对她进行劝说,但此时,李建彤创作的决心已定,没有接受习仲勋的意见④。
为了写好刘志丹,李建彤花了很多精力准备材料,她和工人出版社编辑一起到处找线索,查阅相关资料。后来,又亲自去陕西采访。一两年时间里,她几乎跑遍了全国,访问了数以百计的了解刘志丹的人,其中大多数是高级将领和干部⑤。在李建彤的采访中,有一个特殊的人物,就是时任中共云南省委第一书记的阎红彦。1956年,李建彤和协助她创作的编辑何家栋一起采访了他。作为西北红军和革命根据地创建人之一,阎红彦早年参加过西北地区的清涧武装起义,从事过兵运,参与创建和领导中国工农红军晋西游击队、组建西北反帝同盟军等革命活动,是《刘志丹》中许多主要内容的重要历史见证人⑥。尽管阎红彦赞成宣传刘志丹,但同时也表示,宣传西北根据地的另一领导人——谢子长更为合适。在阎红彦看来,西北地区最早的武装起义清涧起义,是由谢子长指挥领导的,中共陕西省委也一直把谢子长而不是刘志丹看作是西北地区的最高负责人,在1930年成立的中共陕北总暴动行动委员会、1931年成立的中共队委会和1932年成立的“西北反帝同盟军”中,中共陕西省委的任职也始终是谢子长担任总指挥或书记职务,刘志丹只是副总指挥或省委委员,因而谢子长的地位,应该高于刘志丹,即使宣传刘志丹,也应该首先突出谢子长⑦。
然而,李建彤并不认为谢子长的地位应该高于刘志丹,在此后的写作中也没按阎红彦的要求突出谢子长。1958年,李建彤开始动笔,并分别于同年冬天和1959年春写出初稿和二稿。这两稿都是以传记性的纪实文学方式写成的,后经工人出版社讨论,决定将作品体裁改为小说,以便主要人物刘志丹的形象更为突出。1959年夏天,采用小说体例的《刘志丹》第三稿修改完成。工人出版社想出版,李建彤提出要先请习仲勋看看,“因为习在土地革命时期担任过陕甘苏维埃政府主席,是刘志丹同志的亲密战友,后来还担任过西北局书记,不送给他看,则是我(李建彤)的错误”⑧。出版社排出书样时已经是冬天,送给习仲勋审阅时,恰逢庐山会议召开不久,全国上下正在进行反右倾运动,政治气氛十分紧张。习仲勋很仔细地阅读了小说,感到不仅小说中涉及到的一些是非问题会在当事人中引起纠纷,而且鉴于当时敏感的政治环境,这部小说也容易引起问题。于是,他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并劝李建彤谨慎从事,最好把这部作品分成片断来写,不要写成大部头小说。李建彤接受了习仲勋关于没有把刘志丹写好、写透的意见,再次跑到陕西采访,补充不足之处,但还是坚持写成长篇,并在1961年春写出第四稿,再次送给习仲勋审阅。为了帮助李建彤修改好小说,尽量避免引起政治纷争,习仲勋先后两次召集李建彤和陕北根据地的另一早期领导人马锡五,以及工人出版社的两位编辑进行座谈,特别强调写这本书的目的主要是“教育青年的一代”、“写毛泽东思想”,“把刘志丹经历时期写成全国的缩影、毛泽东思想的缩影”,并指出:“写西北大革命,整个写这一时代。思想呢?就是毛泽东领导革命的正确思想,通过志丹具体实现。最后一段左倾冒险只留下一个陕甘苏区。二万五千里长征有个落脚点,以后又是出发点。没有这个东西,就是没有写好。当然也有许多错误,但基本路线没有大错。最后是毛主席来了,不然也完了!”⑨ 习仲勋之所以强调这些,既是要求作者在创作时严格按照史实,不要随意拔高刘志丹形象,同时,也是担心有人会利用小说抬高刘志丹的地方大做文章,制造与毛泽东思想并立之类的罪名,连累到一些无辜的同志。
1962年夏,小说的终稿第六稿完成,工人出版社准备出版,并事先印了一些样书,再次征求多方意见。当时的中宣部副部长周扬是李建彤的老师,李建彤也送了一份给他,他和夫人苏灵扬读了之后,对这部小说给予了很高评价,并告诉作者:“我们全家看了都很感动。”在之后的大连会议期间,周扬在大会上和闲谈时曾经多次把《刘志丹》作为近期出现的优秀作品向大家推荐⑩。刘志丹的老战友马锡五同样十分支持这部小说,并多次劝习仲勋转变态度,支持小说《刘志丹》,连刘景范也改变了原先的观点,对习仲勋说,“陕北的领导干部死的死,坏的坏,《刘志丹》这本书,你不支持谁支持?”于是,习仲勋放弃了不让出版的想法,表示:“你们一定要出版也可以嘛。”(11) 正是这一支持,后来为习仲勋招来主持“反党”小说的罪名,使他蒙受了多年的不白之冤。
1962年7月21日,阎红彦从昆明去北戴河参加中央工作会议,途经北京时得知一位老战友收到了《刘志丹》(上卷)样书,知道这部小说即将出版,便借来阅读。之后,又收到了作者送来的样书,征求他的意见。据黎之回忆,阎红彦在阅读了样书中的一些章节后,发现文本“没有突出谢子长,不能全面反映陕北那个时代的历史”(12),便马上打电话给一位西北老同志,要求他转告作者,小说需要修改,建议暂缓出版(13)。在7月22、23日继续阅读了文本的其他部分后,阎红彦写了一封信给李建彤,说:“写一些合乎实际、有教育意义的文章回忆刘志丹或其他同志,这是好的。你写的《刘志丹》,我抽看了几篇,这事实上是用小说形式总结了西北的革命斗争历史,这就不能不涉及许多原则问题,有些问题是需要中央做结论的,一个作者是负不了责任的,你的文章很多原则性的问题与历史不符,因此不宜发表。”(14)
而李建彤显然更乐于接受工人出版社以前提出的方案,即先在报纸上发表一点,听听群众的意见。1962年7月28日,《工人日报》率先刊登了《刘志丹》的部分内容,并加上编者按:“《刘志丹》是一部以真实事件为基础进行艺术概括的长篇传记小说。书中生动地记述了刘志丹光辉的一生。同时也反映了西北地区革命斗争特别是陕甘宁边区创建的过程。”(15) 紧接着,《中国青年》和《光明日报》也开始连载小说。可是,8月5日,《工人日报》却接到上级通知,停止刊载。从7月28日到8月5日,小说《刘志丹》与读者谋面的时间仅就一周左右。一周后,这部小说就开始了它漫长的重重审查生涯。

二 “反党小说”的定性:冤案酿成

以往的文学史研究在分析《刘志丹》冤案的发生时,大多认为,毛泽东对小说作出定性是由于八届十中全会上康生的进言。然而,细细分析毛泽东在八届十中全会上的讲话内容,却不难发现其对《刘志丹》的“反党小说”定性时间,应该早于这次全会的召开。1962年9月24日到27日,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在北京召开。9月24日上午10点,毛泽东在怀仁堂宣布会议召开。在总结了北戴河提出的阶级、形势、矛盾三个问题后,毛泽东谈党应该如何对待国内外修正主义。讲到这里,毛泽东的话锋陡转,开始谈写小说与反党活动的问题。对于毛泽东为何突然转变话题,史家的一致看法是源于康生写的“利用小说进行反党活动,是一大发明”的纸条。而康生在何时递的纸条,说法不一。有论者认为纸条是康生在毛泽东讲话时递上的(16),也有论者认为康生在会议之前就已经向毛泽东递过纸条,全会上毛泽东只是把这张纸条又念了一遍(17)。从毛泽东后面的讲话内容看,后一种说法似乎更为可信。紧接着,彭德怀、习仲勋、张闻天、黄克诚、贾拓夫就被宣布没有资格参加这次会议,并被指示这是由政治局常委决定的,而他们被取消参加会议资格的原因是他们这五个人都是被审查的主要分子。而早在9月22日,中共中央就已决定对“习(仲勋)、贾(拓夫)、刘(景范)反党集团”正式立案审查(18)。说明在开会以前,这几个人就已经被认定犯了非常重大的罪了。如果说彭德怀、张闻天和黄克诚是因为庐山会议事件而犯下难以容忍的“罪恶”的话,那么,习仲勋和贾拓夫的“罪恶”,自然就是全会上所说的“利用小说进行反党活动”了。
讲话一开始,毛泽东就明确指出,开这次会,目的并不是讨论什么问题,而是一次总结,总结的是北戴河工作会议和八届十中全会预备会议的内容:“会议不是今天开始的。这个会开了两个多月了,在北京开了一个月,到北京差不多也是一个月。”那么,北戴河会议和八届十中全会预备会议中到底讨论了什么内容,证明习仲勋、贾拓夫犯了“利用小说进行反党活动”的“罪恶”呢?问题恐怕还是要从阎红彦说起。
1962年8月3日,阎红彦来到北戴河,发现《工人日报》、《中国青年》和《光明日报》已经开始连载《刘志丹》了,深感意外之下,立即向全国总工会、团中央负责人提出停止发表的意见。8月5日,《工人日报》停止连载;8月17日,阎红彦给杨尚昆写了一封信,9月3日,又致信书记处。在信中,阎红彦把他所发现的不符合历史真实的问题和高岗联系了起来,“我觉得《刘志丹》这本书的内容,主要是利用宣传刘志丹的名义,把高岗在边区高干会及‘七大’前后的西北历史座谈会上,为了把自己说成是西北革命领袖而篡改的边区历史结论,重新加以宣传和肯定”(19)。并建议把这本书发给参加十中全会的西北老同志看看,由中宣部就这本书组织一次座谈,用三到五天时间谈清楚书中所涉及到的一些原则性问题。同时,阎红彦还根据自己的理解,采用索引式阅读法,列出了一张小说人物与历史人物的对照表,以及一些人的背景、简历,并列举材料,证明小说中的许钟就是习仲勋,罗炎就是高岗(20)。
阎红彦是怎样把小说《刘志丹》从没有突出谢子长扯到“为高岗翻案”这样一个问题上的呢?这就要提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长期悬而未决的一个问题:“西北历史问题”。中共党史上的红军长征到达陕北之前,西北地区陕甘根据地的革命成绩、领导权,以及创建人之间的功过是非等问题,在有关当事人中长期存在不同意见。1942年10月和1945年7月,党中央分别在“边区高干会”和“西北历史问题座谈会”上讨论了这一问题,不但并未得到解决,反而因领导人功过是非引起了阎红彦等人与高岗的争执,阎红彦从夸大西北党的作用、夸大陕甘游击战争和夸大高岗个人作用三个方面指责高岗夸大边区历史(21)。高岗夸大个人历史作用,这点早有定论。但谈及西北党和陕甘游击战争的历史作用,各家说法历来不一。部分西北干部认为,在开创苏区、建立革命根据地、组织红军队伍方面,他们所取得的成绩并不亚于中央红军,而且“陕北曾经救过中央”。因而,在书写边区革命历史的时候,应给予他们相应的地位。另一部分西北干部和绝大多数中央干部则认为,只有中央红军才是贡献最大,功劳最高的,其他部队都不应超越中央红军,包括西北红军在内。1935年应该是中央救了陕北,就像习仲勋说的,如果不是中央红军来了,陕北这块根据地也就完了。高岗属于前者,阎红彦属于后者。看了小说《刘志丹》后,阎红彦认为,小说犯了与高岗同样的错误,夸大了边区革命历史,进而是在为高岗1942年得出的边区历史结论翻案。而且,在刘、谢等领导人的地位高低问题上,中央还没有排出谁第一,谁第二的结论,李建彤就擅自将刘志丹抬得过高,也是在夸大边区历史。而李建彤的理解却是阎红彦在抓住1935年陕北错误肃反中的刘志丹问题没有做出结论在做文章,并加以激烈反驳,“谁说没有结论?《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不就是结论吗?毛泽东同志为刘志丹的题词‘群众领袖、民族英雄’,周恩来同志的题词:‘上下五千年,英雄万万千,人民的英雄,要数刘志丹’,不是对刘志丹同志也做出了评价吗?我就是按照这个评价去写的。我认为,不能听见什么人吹一口气,就当成十二级台风……”(22) 在中央没有做结论的历史这一问题上,阎红彦的观点和李建彤的理解之间出现了偏差。
不管怎么说,阎红彦所谓的《刘志丹》为高岗翻案,指的是1942年边区历史问题这个“案”,讨论的是文本真实与历史真实之间的关系,强调文本不能虚构重大党史史实。而这一意见到了康生手里,内在含义就全变了。康生借用阎红彦的说法,指责小说为高岗翻案。但他采用了“偷梁换柱”的手法,将阎红彦所说的边区历史问题案,换成了1954年中央在七届四中全会上给“高饶问题”定的案。同样是为高岗翻案,前者是史实问题的讨论,后者则成了反党反革命的铁证。
1962年8月24日,康生致信杨尚昆,要求书记处处理《刘志丹》“带有政治倾向性”的问题,并下令通知各报刊不准发表该作品。随后,他又写信给中央办公厅,要把这本书处理成政治案件。当时作者已经修改到第六稿,而康生却通知工人出版社赶印小说第五稿600本、第三稿300本,送中央会议审查(23)。因此,8月26日的八届十中全会预备会议上,与会人员读到的都是小说的第三、五稿,而非周扬、马锡五和习仲勋等读到的第六稿。9月8日,阎红彦在西南小组会上指出,“在当前国内国外的气候下,各路人马都借机出动闹‘翻案’,小说《刘志丹》是习仲勋同志‘主持’写的,是利用宣传刘志丹来宣传高岗”,随后康生紧接着的一句话,就使“翻案”这一本就含有政治色彩的话语更为敏感化,“现在的中心问题,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来宣传高岗?”康生的用意很明显,确定小说为高岗翻案,就可以将其定性为反党反革命,而主持写作的人,自然也是反党反革命的了。
于是,9月22日,中共中央决定对“习(仲勋)、贾(拓夫)、刘(景范)反党集团”正式立案审查,成立由20人组成的“清查习仲勋等同志反党活动的专案审查委员会”,康生任委员会主要负责人。9月24日,毛泽东在大会上宣布取消习仲勋和贾拓夫参加八届十中全会资格、参加一切重要会议的资格及上天安门的资格。从成立审查团到取消被审查人的与会资格,前后不过两天时间,难道这么短的时间就能把他们的反革命行为查清楚并加以确认了吗?而且,不管阎红彦和康生对《刘志丹》发难的各自动机如何,有一点可以肯定,即以他们二人的身份,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这样一个并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就能取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支持,将批判的大棒从一部小说直接挥到国务院副总理身上的。第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1956年9月—1969年4月)由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以及林彪七人组成,显然,批判小说《刘志丹》以及所谓的“背后主谋”习仲勋、贾拓夫,这七个人在八届十中全会之前就已知晓内情了,否则,就不会在全会第一天即宣布习仲勋、贾拓夫没有资格参加会议。而在这七个人中,起关键作用的就是毛泽东。据黎之回忆,早在7月25日,毛泽东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已经开始大抓阶级斗争,狠批“利用小说反党”了。对军队斗争的敏感,加之对文艺界修正主义的错误担心,最终导致了小说冤案的发生。
在中国工农红军的组成部分中,西北红军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作为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西北地区的重要武装力量之一,这支军队曾为新中国无产阶级政权的建立立下汗马功劳,但这并非它的特殊性,工农红军的每一支部队都是革命政权建立不可或缺的力量。它的特殊就在于,这支军队的领导人与中央领导之间产生的一而再,再而三的摩擦。1935年,毛泽东领导的红一方面军与张国焘领导的红四方面军会师后不久,即发生路线分歧,给党和红军的团结,投下了浓重的阴影。1954年高岗问题发生,而且部分西北将领在谈到中央红军与西北红军地位高低问题时的观点,也引起了一些中央领导的不满。在阶级斗争日益扩大化的形势下,批判《刘志丹》,不仅重提军队内部过去的矛盾;同时又成为射向文艺界的一发炮弹。
发动对小说《刘志丹》的批判,康生无疑就扮演了这样一个“助力”的角色。在康生的授意下,专案组从李建彤处拿走了全部创作材料,并从工人出版社拿走了习仲勋关于该书的两次谈话记录,成立了《刘志丹》稿件审查小组。1962年10月2日,康生布置了审查工作的三个步骤:第一步:“集中力量研究《刘志丹》这本书及围绕这本书的一切问题和联系”,“彻底弄清写这本书的经过情形及各方面人的政治态度”;第二步:揭发习仲勋在中宣部、文委工作时期的问题;第三步:审查西北地区党校、革命博物馆关于陕北革命史的宣传(24)。康生还一再指示专案组,要查出“为高岗翻案”的例证,“高岗是陕北王”,而习仲勋是接班人(25)。为了找到康生所想要的“阴谋”,专案组对习仲勋、刘景范等人反复批斗,一次次地逼迫李建彤交代写书的过程,却始终没有从李建彤的交代中发现任何阴谋的影子。专案审查从1962年一直持续到1966年,期间,大批西北五省的省级干部被调到北京接受审查,并被诬为反党分子。1963年5月,审查小组写出《对〈刘志丹〉一书的审查报告〈草稿〉》,在“夸大和歪曲”西北根据地的地位和作用、“为高岗翻案”的原有罪名上,又捏造了几条更为严重的罪状:“把毛泽东思想变成了刘志丹思想”、“吹捧习仲勋”。1966年5月,这份报告再次升级,不仅肯定了原先的审查结论,而且子虚乌有地加进了康生一直想找却找不到的所谓“阴谋”:“写《刘志丹》一书是习仲勋反党秘密集团蓄谋已久的。习仲勋是《刘志丹》的第一作者,刘景范是第二作者,执笔者是李建彤。”(26) 在这些审查结果的指控下,涉及这一案件的干部均未得到幸免,文艺界冤案迭起。而以总结此案为名作出的三条规定,更使得文坛文字狱大兴,影射比附之风盛行(27)。

三 “文革”昭雪后的再次被禁

1974年12月21日,毛泽东亲自批示:“此案审查已久,不必再拖了。建议宣布释放,免予追究。”但刘景范在走出牢门后依然受到追究,直到粉碎“四人帮”后,他的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1977年5月17日,中央专案组在《关于刘景范同志问题的审查结论》中还是将其定罪为:“1962年又伙同习仲勋抛出反党小说《刘志丹》,为高岗翻案。”为此,李建彤写了张便函给中央组织部部长,请求重新处理《刘志丹》一案。然而,曾因这部小说饱受迫害的习仲勋却不同意为小说平反。在赴北京开会期间,他对中组部副部长李步新、部长助理毛铎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这个案子是毛泽东在八届十中全会上亲自定的,给《刘志丹》平反,“对毛主席不好”。得知李建彤坚持要平反,他亲自到李家,试图说服她放弃这一想法。然而,李建彤还是执意要求为小说平反。1977年7月,邓小平在中共十届三中全会上批驳了“两个凡是”的观点,主张加快平反冤假错案,有错必纠。1978年12月25日,胡耀邦调任中央组织部部长,组织领导了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的大量工作。在处理小说《刘志丹》时,中组部派出了干审局副局长贾素平找李建彤谈话,并拿走了书稿,请文化部的专家对小说提意见。经过专家肯定小说在政治上没有问题后,中组部向中央作出报告,把《刘志丹》案定为一起错案,“《刘志丹》小说的创作过程是正常的,没有什么阴谋,没有根据说习仲勋等在此书创作过程中结成‘秘密反党集团’;习仲勋等同志关心这部小说的创作,对如何修改好这部小说发表过意见,是完全正当的,根本谈不上是什么反党阴谋集团活动;从案件前后经过看,所谓利用写《刘志丹》小说进行反党活动一案,是康生制造的一起大冤案。‘文化大革命’中,康生伙同林彪、‘四人帮’,更变本加厉,搞出一起株连甚广的现代文字狱。为此,凡因小说《刘志丹》案受到迫害、诬陷和株连的一切人员,都应恢复名誉,给予平反”(28)。1980年2月,中共中央批转了中组部的报告,并发出通知,为包括作者在内的所有相关人员以及为数众多的受牵连者平反。
小说平反后,1979年10月,工人出版社根据李建彤1962年写就的第六稿出版了《刘志丹》上卷。1983年,作者对第一卷做了重大修改,并接着写出二、三两卷,合成三卷本,描述了刘志丹一生的革命斗争历程,1984年12月到1985年6月由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然而,令人难以意料的是,三卷本出版后,立刻引起了社会舆论和许多老干部的强烈不满。人们发现书中存在重大与史实不符的地方,纷纷上书中央,要求按党的纪律严肃处理此事。
1986年1月3日,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主任冯文彬遵照中央书记处书记习仲勋的指示,主持召开座谈会,讨论三卷本小说《刘志丹》中涉及的党史史实问题。与会同志一致认为,中共党史把刘志丹和谢子长并称为西北革命斗争中的杰出领袖,而小说《刘志丹》的作者在塑造这两位深受人们尊敬的革命历史人物时任意褒贬,一味抬高刘志丹,贬低谢子长,违反了党的原则,同中央解决西北历史争论问题的方针相悖。尽管作者认定,“除刘志丹本人和他的老师、一些领导人之外,其他人物都是多种素材塑造而成”(29),然而,即便人物是用多种素材塑造出来的,但发生的历史事件是真实的,历史事件与历史人物的不可分性决定了历史人物的描写不可随意虚构,因为这已经跨越了艺术领域的界限,涉及到政治领域的是非问题。文本中,作者把谢子长的革命事迹放到田耕、方自强等人物身上,而又随意贬低这些人物,实质上已经是在歪曲谢子长的形象。在“三道川叛乱”一节中,作者借陇东民团军司令谭世林之口,夸赞刘志丹是“正牌黄埔毕业生,还给马鸿逵当过参谋长”(30),要求刘志丹当团长,而田耕只是当过几天营长,不如刘志丹,当不了团长。将谢子长歪曲得最厉害的是方自强这个人物。晋西游击队和南梁游击队会合后,中共陕西省委指派谢子长、高岗到南梁地区传达省委关于整顿部队、建立工农红军并向关中移动,并指示成立了由谢子长为书记,刘志丹、阎红彦等为委员的中共队委会(31),之后,又与国民党军阀陈珪璋谈判,将会合后的队伍收编为国民党暂编第13师骑兵第11旅,由谢子长任旅长。而小说中,方自强到南梁之前就已经把队伍收编到陈珪璋部,并取得了旅长的任命状。而且,方自强这个旅长也来得十分不光彩,是陈宏假借师介入和杨剑的名义写信给省委,要求方自强任旅长,还找到省委的郭老三,让他帮忙,这才让方自强当上的,文本的言外之意无疑是如果陈宏没有从中捣鬼,方自强是肯定当不上旅长的,只有刘志丹当旅长才是众望所归。在作者笔下,方自强是个凭主观臆断行事的人,因为陈宏和自己是老乡,又会为自己办事,便对其一味偏袒,不了解部队状况就随意下命令,执行省委命令时也不懂得和部队实际结合起来,是个很不得人心的人物。十亩源缴枪事件中,方自强把大部分子弹都留给自己部队,并以刘志丹部队士兵行军带婆姨为由,缴了刘志丹部队的械,将其解散。到南梁任合编部队旅长、三嘉源缴枪这些事件在现实生活中都是发生在谢子长身上的,但在文本中,作者把它们放在了方自强身上。这些历史事件不但在描述方面与史实不符,而且经历事件的人物方自强被塑造得如此不堪,大大地损害了谢子长这一历史人物的形象。此外,小说还存在美化南梁游击队,贬低晋西游击队等违背史实的地方。
除开这些与史实不符,值得争议的描写之外,小说与中央文件精神相违背之处还有一点,即西北红军与中央红军的地位问题。1981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指出:“在土地革命战争中,毛泽东、朱德同志直接领导的红军第一方面军和中央革命根据地起了最重要的作用。”(32) 在这一决议精神下,红一方面军的最高地位得以确立,任何试图将其他军队与中央红军提到同一高度甚至越过其高度的历史书写方式,都是错误的。因而,当冯文彬将1月3日座谈会上与会同志的一致意见上报给胡耀邦总书记后,胡耀邦总书记作出了这样的批示:“作家创作以党史为题材的文学作品,党允许作家在风格和艺术上的自由选择,不要干预,但在这类作品中,特别是在文学传记作品(包括小说、戏剧、电影、电视片)中,不应虚构重大的党史史实,对党的历史人物的描写,更不能歪曲。因为这不是什么艺术领域内的是非问题,而是政治领域的是非问题,也是作家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问题。对此,党员作家必须模范遵行,不能含糊。”(33) 这一批示强调了党史题材作品的特殊性,对于这类题材之后的创作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之后,中央决定立即停止发行该书,并对作者进行严肃的批评帮助和适当处理。
创作《刘志丹》的要求最初是由中宣部提出的,其目的很明显,就是要通过对刘志丹等象征无产阶级革命历史的老一辈革命家形象的重塑,以完成中国共产党带领下的无产阶级民众反抗压迫,走向辉煌胜利的民族/国家记忆的建构。这就要求作家站在当时的时代高度展开创作。尽管作者出于刘志丹弟媳的身份,创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带上了些许个人情感色彩,但总体上还是能够把握基本史实,比较忠实地表现自己认识的历史面目,与时代同步,因而曾经得到了包括周扬、习仲勋在内的诸多文艺界、政治界领导人物的认同。与阎红彦之间的冲突,很大程度上源于双方对所写历史人事爱憎、评判上存在的差异。至于“文革”时期引发的一场大冤案,究其原因,并非文本本身,而是由文本的史实纠纷被有意识地导向政治权谋运作的产物。总而言之,在分析时代这样不可逆的因素之后,我们的目光应收回到作品之中,就小说文本作出公允的是非评判。
历史的阐述是多元、开放的,历史文学作为艺术,是“作家主体与历史客体互渗交融的产物”(34),当作家主体与历史客体发生碰撞时,原生态的历史就已随作家的创作角度、观照方式发生了变化,成为作家眼中的历史。但这并不意味着,作家就可以不顾历史人物的生死、事迹等关键史实,任意捏造,颠倒美丑。历史文学,尤其是历史小说,赋予了作家阔大的想象空间,但它的拟实性也决定了作家只能“顺应史料的导引进行虚构和生发,创造的形象不仅是史书人物的具体化和具象化,更是它的扩充和放大,虽有种种差异,仍有其人的主要史实和精神特征,虚构的内容多是史实的扩展和延伸,特征的强化和升华,虚中有实,以虚扬实”(35)。革命历史小说尤为如此。担负着重构无产阶级革命历史形象的重任,历史书写的错误势必导致民族、国家新生记忆的歪曲,因而对创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者只有在秉承唯物史观的基础上,对历史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守不颠倒历史、正视和尊重历史人物的底线,才能顺乎历史的方向进行想象和虚构。《刘志丹》的作者在创作小说上卷时,基本上遵循了这一要求,在尊重史实的基础上展开合理性的想象与虚构,既呈现出人物丰富的形象内涵,又显示出历史精神与深邃的意蕴,因而尽管“文革”时期被错判反党,招致审查被禁,但“文革”结束后,仍顺利通过了党中央审查,并得以公开出版。
如果作者能以同样严肃的态度继续完成《刘志丹》下卷或三卷本,相信与读者谋面的将是一部颇有价值的革命历史小说力作。遗憾的是,作者并没有沿承实事求是的态度,而是在很多地方或有意或无意地悖逆甚至颠倒了历史事实,使小说原有的审美艺术效果大打折扣。文本叙说的这段逝去不久的革命历史,对于当时的许多读者来说并不陌生,不少人还亲身经历过。因此,当作品蒙盖了历史真实面目时,读者的反应便是受了愚弄和欺骗。纷纷上书中央的现象不仅说明读者不能容忍这种反历史的书写行为,同时也是告诫作家不能凭主观愿望随意滥造历史,人物的言行可以虚构,但须遵循史实。不顾史实,人为的拔高、编造所造成的苦果,就是《刘志丹》再次被禁的命运。

注释:

①②⑧(22)(23) 李建彤:《〈刘志丹〉前言》,《刘志丹》(上卷),工人出版社1979年版,第1页,第2页,第3页,第4页,第6页。
③(14)(18)(20) 子舒:《小说〈刘志丹〉被批判内情》,《党史纵横》2002年第4期。
④⑨ 田方:《习仲勋和刘志丹的荣荣辱辱》,《炎黄春秋》1995年第10期。
⑤ 据李建彤的女儿刘索拉回忆,为了更准确地反映这段历史,1958年夏,应李建彤的请求,曾在原红二十八军政委宋任穷的家里,专门召开了一次原红二十八军部分干部的座谈会,请大家核实有关材料。原红二十八军的参谋长唐延杰,特派员裴周玉,一团政委王再新,二团团长于占彪、政委张家吾,原葭县游击队政委张俊贤,原神府苏区红三团团长王兆祥等都参加了座谈会。
⑥(13)(19) 李原:《只唯实——阎红彦上将往事追踪》,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72页,第172页,第175页。
⑦ 黎之:《回忆与思考——大连会议·“中间人物”·〈刘志丹〉》,《新文学史料》1997年第2期。1932年,西北反帝同盟军领导层出现分歧,发生三嘉源缴枪事件后,中共同盟军队委员会决定除掉谢子长,当时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首先必须把担任警卫大队队长的阎红彦除掉,由此可见,阎红彦与谢子长关联之深。
⑩(11)(12)(25) 黎之:《回忆与思考——大连会议·“中间人物”·〈刘志丹〉》,《新文学史料》1997年第2期。
(15) 《〈刘志丹〉编者按》,《工人日报》1962年7月28日。
(16) 持这种看法的有:子舒:《小说〈刘志丹〉被批判内情》,《党史纵横》2002年第4期、方海兴《小说〈刘志丹〉冤案始末》,《时代潮》2001年第11期等。
(17) 林青山:《康生外传——一个阴谋家的发迹史》,星辰出版社1987年版,第162页。
(21) 1942年10月,党中央在“边区高干会”上讨论了这一问题,肯定了“陕甘宁根据地是刘志丹、谢子长等在极端艰苦的情况下开辟的”,“刘志丹等同志从实际情况出发,依靠山地农村,发动游击战争,建立革命根据地,实行土地革命的路线是正确的”,参见姜华宣等主编:《中国共产党会议概要》,沈阳出版社1991年版,第223页。会上,高岗作了“边区党历史问题的检讨报告”,报告中所谈到的陕北特委和郭洪涛、朱理治“左倾机会主义路线”,以及把陕北和陕甘边区说成是由高岗等人创造的等情况引起了一些与会者的不满,认为与史实不符。负责西北局工作的任弼时提出四条保留意见,对高岗所说的表示不同意。1945年7月,党中央召开“西北历史问题座谈会”,会上一度将高岗的名字列于刘志丹、谢子长之前。这些都引起了阎红彦的强烈不满。为此,他曾与高岗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从夸大西北党的作用、夸大陕甘游击战争和夸大高岗个人作用三个方面指责高岗夸大边区历史。参见李原:《只唯实——阎红彦上将往事追踪》,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76页。然而,1954年2月中旬召开的“关于高岗和饶漱石问题的座谈会”上,并没有把高岗夸大西北边区历史的行为单独列出来进行批判。所谈到的高岗问题主要是针对1953年的事情。1981年,李维汉在谈到高岗问题和边区历史时,也肯定了三点史实:“第一,一九四二年西北局高干会的路线是正确的;第二,高岗在边区党委和西北局的工作是执行中央路线的;第三,土地革命时期陕北有两位人民领袖——刘志丹和谢子长。”
(24) 魏敬民、徐林:《知情者说——历史关键人物留给后世的真相》(第二辑3),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版,第94页。
(26) 据李建彤后来回忆,康生与审查小组给小说定了五条罪状:第一,把《刘志丹》列为反党小说。其理由是“小说中的‘罗炎’就是高岗”,因为罗炎给瑞金苏区送过信,而现实中只有高岗给瑞金苏区送过信,采用这种非常牵强的手法,把罗炎定为高岗,写罗炎就是为高岗翻案,为高岗翻案就是反党;第二,认为小说“剽窃毛泽东思想”。审查小组把武装斗争、农民运动等问题都加以垄断,在毛泽东没讲这些问题之前,不允许任何人讲,谁先于毛泽东提出这些问题和理论,都是“剽窃行为”;第三,指责小说贬低中央苏区,抬高陕甘苏区;第四,“为习仲勋篡党篡国制造政治资本”;第五,小说写路线斗争,而这,也是康生的一大禁忌。参见李建彤:《〈刘志丹〉前言》,《刘志丹》(上卷),工人出版社1979年版,第6—10页。
(27) 三条规定为:一,不许写一个完整的根据地;二,不准写路线斗争;三,不许写真人真事。参见刘尚雅:《把〈刘志丹〉定为反党小说是一大冤案》,《解放军报》1979年2月1日。
(28) 方海兴:《刘志丹冤案始末》,《时代潮》2001年第11期。
(29)(30) 李建彤:《刘志丹》第一卷,文化艺术出版社1984年版,第1页,第222页。
(31) 朱根生:《西北红军的创建与发展》,军事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0页。
(32)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文件选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版,第147页。
(33) 胡耀邦:《胡耀邦关于创作党史题材文学作品的一个重要批示》,《党史通讯》1986年第3期。
(34) 吴秀明:《真实与构造——历史文学真实论》,春风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第146页。
(35) 马振方:《睁大眼睛看历史——当代历史小说五题》,《文艺报》2003年7月29日。

原载:《文学评论》2007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文革与当代史研究网

GMT+8, 2024-5-19 12:44 , Processed in 0.095859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