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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革命委员会转发呼市公安机关军管会关于对“内人党”及其变种组织登记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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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7 08:2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呼和浩特市革命委员会转发呼市公安机关军管会关于对“内人党”及其变种组织登记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报告
1968.11.30;(68)呼革字第562号

各级革委会、工宣队、各驻呼市单位:

呼和浩特市革命委员会同意呼市公安机关军管会关于对“内人党”及其变种组织登记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报告意见,现转发你 们,望结合“挖肃”斗争认真执行。
呼和浩特市革命委员会
一九六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最高指示

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
阶级斗争一抓就灵。

呼市公安机关军管会关于对“内人 党”及其变种组织登记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报告

呼和浩特市革命委员会:

目前我市正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精神,一个狠抓阶级斗争,群众性的向敌人进攻的新形势已经出现。我市的无 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毛主席一系列最新指示的光辉照跃下,形势一派大好,并且越来越好。围歼“内人党”及其变种组织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前一个时期对“内 人党”及其变种组织的登记工作中,由于遭受到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的严重干扰和敌人翻案活动的破坏,使登记工作受到很大阻力。加之有的领导同志对此项工作重视 不够,对敌斗争抓的不紧,个别单位各自为政,对上封锁消息,阻止已经挖出的“内人党”及其变种组织成员的登记,例如呼市某厂“内人党”骨干分子已于11月 8日交待,但本单位至今不让其到登记站登记;并出现两派互相控制口供现象,还有的把“挖肃”与登记对立起来,搞“多中心论”,各自为政,某歌舞团拒绝登记 办公室的同志提审“内人党”骨干分子扩大线索;内蒙级机关某些单位,对此项工作极不重视,我们认为以上种种情况虽是少数单位出现的问题,但这是阻碍对敌斗 争的极严重的右倾表现。
为把“挖肃”和围歼“内人党”及其变种组织紧密结合起来,放手发动群众,全面出击把“挖肃”斗争进行到底。现对“内人党”及其变种组织的登记工作中几个问题通知如下:
(1),坚决贯彻 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精神,狠抓阶级斗争,把大批判、清理阶级队伍为中心内容的“挖肃”斗争进行到底,必须放手发动群众,向敌人全面进攻,在围歼“内人党” 及其变种组织的工作中,各级领导同志必须亲临阶级斗争第一线,把“挖肃”斗争抓紧,各单位要组织起深挖和围歼“内人党”及其变种组织专案组或指挥机构,与 群众紧密结合起来,负责深挖、批斗、和内查外调工作,并在进行工作中与登记办公室和各登记站取得密切联系。
(2),凡挖出的“内人党”及其变种组织的成员,必须到所管辖之内的登记站进行登记,其他单位未经呼市公安机关军管会 批准不得私自设立登记站无权受理登记。任何人或任何单位均不得阻止“内人党”及其变种组织成员进行登记。
(3), 在对“内人党”及其变种组织的深挖、围歼中所获取的各种罪证(旗帜、武器、证件、纲领等)均应迅速上缴登记办公室,不得损毁、焚烧、私自隐藏,违者严加惩 处。
(4),凡已经登记的“内人党”及其变种组织成员,各单位都要与登记站取得联系,密切配合,协同作 战。对于那些登记中极不老实,继续隐瞒罪恶的,要进一步发动群众,把其批倒、批臭,把罪恶活动挖尽。
(5), 为把“内人党”及其变种组织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挖出来,发扬协同作战的作风,各单位在深挖中发现的新线索,组织活动情况等材料,要及时上报对“内人 党”登记办公室,以便转递有关单位。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单位执行。
呼市公安机关军管会
1968 年11月27日

        



来源:根据文件的原件打印


转自:宋永毅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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