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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文革录(陕西户县)第14-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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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6 13: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十四回打人成风前所未有砸钉入脑自古未闻      
    反标事件二人被查残酷殴打一双出逃

  诗云:
  拳打脚踢凶焰高,小命虽微怎不逃?
  可怜冤魂何所依,悲愤不过奈何桥!

  却说驻户县棉司工作组经过一番仔细调查,在1978年9月26日写出《关于棉司文化大革命期间打、砸、抢情况及徐纯杰同志之死的调查报告》,报告写道:
  徐自1966年底以来,先后挨打近20次,被打的地方有在室内,有在室外,有在单位内部,有在公路旁边;有在会内打,有在会外打。其中近10次都属私设公堂进行毒打的,尤其是最后5天中挨打5次,9月4日最为严重。
这个调查报告作出了徐纯杰“因多次遭受毒打而逼死”的结论。1978年12月5日兰希孝又被逮入狱中。
  1979年6月29日,中共户县委员会组织部专门作出决定:
  由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影响,在一九六八年对徐的批斗中兰希孝等人给徐纯杰同志强加了许多莫须有的罪名,多次进行毒打逼死。故经中共户县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对逼死徐的兰希孝、王某某依法捕办;
  对强加给徐纯杰同志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一律推倒;
  召开追悼会,彻底平反昭雪。
1979年5月11日,户县县委召开了隆重的追悼大会,对强加在徐纯杰身上的不实之词彻底推倒,给于了彻底的平反。并给其子徐延安安排了适当的工作。
  那兰希孝坐监直至1980年,虽因种种原因未被正式判刑,释放出狱,但他毕竟被两次入狱关押,坐闷监时间长达五六年之久,也算得到了报应。按下不提。
  却说1968年6月23日,位于现在画展街中段的户县采购经理部内人们神情紧张、围着一个躺在地上的人忙碌着,抬头的抬头,抬腿的抬腿,把人往医院送……
  这个躺在地上的人叫李兰亭,陕西省神木县人,生于1909年9月24日,1968年7月1日死亡,生年58岁,死前系户县原采购经理部干部。
  这李兰亭曾在1926年参加社会主义青年团组织,后脱离关系。为谋生先后参加过伪陕北骑兵师一团任文书,差遣、神木模范小学校长、伪甘泉县政府会计,科长、伪千阳县政府会计、甘泉县政府科长、西安中华书局交际员、陕西省兴国中学事务主任、伪财政部汉口直接税局事务股长等职。解放后1951年1月在西北贸易部财务处任科员,1954年调至西北土产出口公司,1962年8月在陕西省对外贸易局任会计,1966年调至户县采购经理部任管理员。
  李兰亭的政治历史问题,1956年陕西省土产出口公司曾进行审查,结论为:
  该李以上历史阶段之证明查对,非国民党员,历史交待与查证相符,其交待1926年10月参加
师范召集各校运动大会,加入青年团组织并发有团证,大革命失败后,反动派镇压青年运动,逮捕革命同志,由于李方向不明,在我革命受到反动派势力压力时,李即意志动摇,脱离组织。综上所述,经审干分小组讨论研究,认为李兰亭同志历史交待清楚,予以结论。

  却说这户县采购经理部虽是个小单位,却也十分复杂,1967年时也分为两派,曾经彼此为“革命”纠缠不休,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以后,这个单位一派掌权,也成立了革命委员会,6月,就开始了“清理阶级队伍”运动。
  1968年清队运动中,主要对象就是传统以上的阶级敌人—凡是在解放前给国民党政府作过一些事,有些蛛丝马迹的人都在揪出之列,那李兰亭身份复杂,自是“清理”对象。革委会怀疑该李有重大政治历史问题,并决定对李进行审查。原采经部革委会的头头在李兰亭政治历史问题已作结论且在无新的线索的情况下,无端要李承认是国民党员,曾代理过伪县长及担任过伪自卫分队长。要李交待如何背叛革命,并罗织其它罪行(攻击革命组织,反对毛泽东思想,大刮经济主义妖风等),无中生有,无限上纲。
  从1968年6月4日,革委会限制了李兰亭的人身自由,不准接见家属。每天除接受批判外强迫其从事力所不及的体力劳动,工资由65元降为34元。
  一直到6月22日长达18天的多次批判会上,对李兰亭这个“阶级敌人”采取了惨无人道的批斗,其手段之恶劣非今人所能想象,罚站、车轮战、肆意打骂,使李经常满头大汗、疲惫不堪。21日,李在被批斗时遭到连续不断的痛打,在巨大的压力下,李兰亭已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产生了自杀的念头。
  6月22日,又是连续1天的批斗,李在批斗的间隙写了遗书,准备自杀。
  遗书中写到:
  今天晚上的会战实在害怕,不能克服我的恐惧心理,怕象昨天的挨打,还是死好,免得痛苦。
  这封遗书被革委会发现后,革委会的头头们非但没有警觉,给其很好的做思想工作,反而雷霆大发,立即召集革委会扩大会议,认为李给西安发遗书是求援信,是发动亲友来采经部闹事的。会议作了有计划、有组织的安排,决定当晚召开批斗李兰亭职工大会。
  当晚,会议室灯光齐明,气氛森严,一派恐怖气氛,那个“国民党的残渣余孽”李兰亭被人搀着押上台来,在“李兰亭老实交待”、“敌人不投降,就叫他灭亡”的叫嚣声中,李兰亭已面无人色,90度弯腰,汗流浃背。会场上打手们声色俱厉,拳脚齐上,变本加厉的对李实行责打逼供。那革委会的头头又煞有介事地上纲上线,把遗书说成是求援信。说:“你李兰亭发求援信是叫西安来人搞武斗杀人:用酒放火烧国家仓库!”
  这两条罪名,十分可怕,当时正值毛主席在公安六条中关于“除杀人放火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外,一律不捕”的指示发表,这两条罪名无疑是说李想杀人放火,这样更加重了李的恐惧心理,坚定了李死的念头,加速了李死的进程。
  但是想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李兰亭的身边无时无刻守着专政他的人,当时很普遍的自杀办法跳井、上吊、触电都是不可能的,但李兰亭在自己口袋里不知什是么时候放了一枚4寸长的铁钉,他要用这枚铁钉结束自己的生命。
  6月23日下午,李兰亭借看守人员去伙房打饭之机,将这枚4寸长钉用砖头狠命砸入自己的头部,在巨大的疼痛中,他在地上翻滚。当看守人员进来后,慌了手脚,急忙叫人来看。当时李还能讲话,对看守人员及急忙奔来的革委会头头说:“我牺牲了,我头上钉了个钉子。”这时,那些十分“革命”的头头也慌了手脚,急忙七手八脚把李兰亭送到户县医院抢救。
  那李兰亭在拔钉子前还对医生讲:“我于12分钟前给自己头部打入4寸长钉一个”,“有些想不通”。说明李当时神志清楚。由于伤势严重,6月26日转至西安市中心医院,经治疗无效,于1968年7月1日死亡。
用钉子打入头部的这种自杀方法在历史上闻所未闻,令人震撼。如果没有抱着十分求死的决心,是如何也下不了这手的。李兰亭所经受的痛苦和撕心裂肺的疼痛是我们无法想象的。
  但李兰亭的死,却似死了一只蚂蚁,除了那把眼泪往肚里流的家属及对他充满同情之心而又不敢表露的同事外,户县采购经理部革委会的头头们对他的“畏罪自杀”充满了蔑视,死了一个“阶级敌人”、“叛徒”、“国民党的残渣余孽”那是活该,没有什么了不起。
  户县采购经理部突然冷寂了下来,革委会的头头们深感余兴未尽,“革命”的力量好像无处使了,他们用“阶级斗争”的眼光扫描着单位的角角落落,他们把眼光停留在一个年轻的女性身上……
  这个女职工名叫袁秀琴,当年刚满30岁,是河南省郑州市向阳区人,1953年至1966年10月在咸阳国棉三厂工作。因丈夫在户县一中学教书,她于1966年10月份文革进入高潮时调入户县采购经理部,任出纳、统计员。
  转眼到了1967年,厄运开始降临在袁秀琴身上。3月2日,在他的房子门外出现了一份反革命传单,传单上写着“打倒毛泽东!刘少奇万岁!”引起单位震动,公安机关也住在这个单位进行调查,当时有人就怀疑是袁秀琴所为,对她反复进行追问,并隔离审查。由于无有任何证据,加之当时派性正浓,“革命”的两派正在争权夺利,一时也顾不上再追查下去,半年以后,“反标”事件便搁置下来。
  李兰亭死后,阶级斗争的弦不能松下来,7月5日,户县采购经理部革委会的头头们召开会议,会上提出了要继续追查去年的“反标”事件,确定袁秀琴为重点追查对象,安排部署了追查的时间、步骤。在会上,头头们的“阶级斗争”眼光十分犀利,敏锐地感到袁秀琴身后有人,这人就是原户县采购经理部的副主任郭裕。
  郭裕,武功县城关公社五塔生产队人,家庭出身地主。1950年学校毕业后就一直在户县工作。当年36岁。上年查“反标”案件时,在发言中袒护袁秀琴。袁当时压力很大,郭裕一方面公开在会上表态不是袁做的案,一方面私下给袁秀琴做工作,两人关系日渐亲密,据说有暧昧关系。
  据户县采购经理部革委会的头头后来说:
  经理部袁秀琴房出了反单,而郭和袁秀琴经常来信,同志们在会上也好,在底下也好,都对郭有议论,并和他家联系起来。郭的父亲给郭写过一封反动的信件,本人在解放武功,第一次参加革命;第二次敌人来,郭又到敌人那边去;二次又解放武功,郭又参加革命,经武功县清理解除。郭后托熟人到咸阳,由咸阳到户县;并在西安上学参加反动组织。这都是同志们意见和揭发。到了清队时过一段,郭采购回单位,我以个人名义问郭,谈了一次话,当时谈的思想:你不要和袁一天过来过去,因袁的房发生反单,公安正在搞,不要冲断破案工作。郭说,我今后再不会犯原来的错误。我说:那好。你继续外出采购。我当时内心,叫郭出去一个月时间,那问题也逐个解决。结果郭说我贴的钱太多,我不出去。而自己想的好心无法给郭说明,自己就走了。
  郭裕并没有领这位头头的情,不但不离开,而且写了一张为自己辩解的大字报,贴了出去。这一下捅了马蜂窝,那位好心的头头很快就作出了专政郭的决定。
  7月9日,针对袁秀琴的追查“反标”会议在单位召开,会议气氛森严,杀气腾腾,那怀着孩子、挺着大肚子的袁秀琴低头立在会议室台上。会议的主持者声色俱厉的追问声使她肝胆欲裂,她反复申辩,但却被认为是“在介绍发案情节时,多次说法不一,制造混乱,影响破案工作”。
  在会上,那位头头宣布限制郭裕的自由,劳动改造。
  10日,又召开职工会议,反复让袁秀琴交代问题,那已8个月身孕的袁秀琴,汗流浃背,痛苦不堪。跌到地上,不省人事,人们紧急送往医院。那可怜的不足月的小孩,生下来身体就十分不好,被放在温箱中。
  到了晚上,户县采购经理部革委会的头头在文革会讲,袁秀芹现在要生小孩,事要推后,现在关于袁秀琴的事暂推放一边,斗争矛头要集中到郭裕身上,要对郭裕以现行反革命分子进行批斗。
  14日晚,户县采购经理部革委会的头头们开会,具体研究了如何对郭裕进行批斗。除要严格追查他和袁秀琴的关系外,要把他按现行反革命进行批斗,主要问题是:
  1、侮辱毛主席,郭将有毛主席像的报纸坐在屁股底下;
  2、反对共产党和毛主席;
  3、坚持反动立场,地主阶级的孝子贤孙;
  4、反对红色政权,7月9日在大字报中公开攻击革委会,包庇反革命分子;
  5、幕后策划破坏(反单)破案工作;
  6、反对学习“老三篇”;
  7、污蔑党的政策为反革命李兰亭喊冤叫屈,说:唉!党的政策伟大!(指不叫李兰亭的小孩去见)。
  7月15日晚,开始批斗郭裕。在所谓的揭发之后,革委会的头头宣布:
  根据同志们的揭发,和材料的证据,在大字报中过去和现在的情况,是个现行反革命。有关问题都属实。郭在文化大革命中很反动,他暴露的很好,今晚要和他拚刺刀!
  革委会的头头还运用毛泽东的文章《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书》某些段落:“你们现在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黄维兵团已在十五日晚全军覆没,李延年兵团已掉头南逃,你们想和他们靠拢是没有希望了。你们想突围吗?四面八方都是解放军,怎么突得出去呢?你们这几天试着突围,有什么结果呢?”    
  “应当体恤你们的部下和家属的心情,爱惜他们的生命,早一点替他们找一条生路,别再叫他们作无谓的牺牲了。
立即下令全军放下武器,停止抵抗,本军可以保证你们高级将领和全体官兵的生命安全。只有这样,才是你们的唯一生路。你们想一想吧!如果你们觉得这样好,就这样办。如果你们还想打一下,那就再打一下,总归你们是要被解决的。 
在狂吼声中,巴掌、拳头,不时向郭裕的身上、脸上打来。那些“革命”的头头和“革命”群众对郭裕和袁秀琴的男女关系问题特别重视,反复施加压力,进行追问。
连续9天至24日的时间里,先后召开批斗郭的职工大会12次,每次批斗会议都对郭进行体罚和毒打,毒打的狠劲和批斗的规模远远大于对李兰亭的批斗。拳打脚踢、打耳朵、拧耳朵、扭胳膊、架飞机,强扭着双膝下跪请罪。用条子把,木板、木棍、扎钢丝的麻鞭等进行毒打,常将郭裕打的来回转,大声呼喊,惊动隔壁另一单位户县木材公司很多人坐在东墙上看。一天,又将一、二十斤重的木牌用细铁丝挂在郭的脖子上,头低下,手不能动,不时有人把头往下按,把牌子往下拉,让铁丝拉入郭脖子的肉里。打的郭遍体鳞伤,一次竟用扎钢丝麻鞭将其白衬衣抽烂 ,晚上脱不下来。革委会的头头还派专人将郭一切行动严加看守。  
计划经济时代,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是不能自由出售的,都要交给国家有关部门收购,
户县采购经理部正是这样的一个部门,7月下旬,大量的西瓜已经成熟,急需收购外运,7月24日,采购经理部革委会的头头在批斗会结束后宣布要“抓革命、促生产”,集中力量收西瓜,组成了15人的收购小组,包括郭裕。要郭好好考虑问题,待西瓜结束后继续搞。郭才暂时恢复了有限的自由,在火车站收西瓜。
  
一天,天下着小雨,收西瓜暂有空闲,郭裕请假到医院去看满身的伤痛,在医院却意外地遇到正在刚生了小孩的袁秀琴。现在,我们已无法确定是谁首先提出,但可确定的是受到残殴打的郭裕和亲眼见到李兰亭之死的袁秀琴两人迅速确定了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跑!于是两人商定了具体的办法,时间、地点和要准备的东西等,就分手了。

  此后,袁秀琴准备了700多元钱和400斤粮票,88,带上他那10岁的大女儿,抱着刚生不久尚未满月的小女儿,假说回娘家,坐火车向东而去。8月的天气,酷热难耐,车上人多拥挤,使人汗流浃背。那小女儿怎受此等折磨,快到洛阳,便已奄奄待毙,袁秀琴无奈,只得含泪在洛阳下车,住进了金谷园旅社,将孩子送往洛阳医院抢救,终因孩子先天不足,又过度颠簸,病势危重,医生回天无术,离开了这个世界。袁秀琴托人把孩子裹了几块破枕席给埋了。处理完这些事,他又坐车到郑州,把大女儿安排到娘家,动身奔武昌而去。

那郭裕自医院和袁分手之后,急速准备好现金和粮票、衣物等,装上原采购出差的介绍信
3张,以作外逃证件;还带上“冬眠灵”等药物,准备必要时自杀。811,趁人不备,悄然坐车东遁,直达武昌。每天在火车站缩头缩脑地看望,等候袁秀琴的到来。
  97日,郭裕和袁秀琴终于在武昌火车站会面料,悲喜之余,二人详细地商量了行走路线,开始了漫长的外逃路程,“从此,他们便过上了资产阶级流氓、阿飞的污浊糜烂生活,竟置“八.二八” 命令于不顾,先后流窜于河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以及我沿海的舟山群岛,深圳、宁波、上海、南平、杭州一带,非法奸居长达一年零两个月之久。”

郭裕“带罪潜逃期间,竟采取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卑鄙手段为其开脱,向户县革委会挖空心思,用极其恶毒的语言,书写长达六千余字的控告信一封,谩骂单位革委会领导成员,攻击红色政权,以泄私愤。同时还给其表姐的一封信中写道:‘风云突变,我单位一小撮坏蛋,给我来了一个突然袭击,于七月份开展了对我的斗争……这一口气我是吃不下去的’,并对其地主分子父亲关怀备至,信中称:‘……儿应在父面前尽父子之情’”。

那袁秀琴“为了隐瞒事实真相,颠倒是非,在给其爱人的信中,把它的逃跑、‘自杀’及孩子的夭亡嫁祸于革命组织,说什么:‘我再无力忍受种种压力,离开了可爱的世界,我明白一些别有用心的坏蛋们,会给我加上许多帽子,捏造罪名’。唆使其爱人与组织闹事’”。同时与郭合谋,以‘遗书’的伎俩向县革委会、供销社领导小组写控告信,谩骂原采经部革委会‘和国民党一样’,‘一切权力为一小撮灭绝人性的恶霸所操纵、所掌握。他们在控制群众、在压制群众上有一套手段’,恶毒之极。“
外逃的日子决不是浪漫的,文化大革命远远看不到尽头,郭裕和袁秀琴惶惶不可终日,随着他们所带的粮票和钱越来越少,时时感到紧张和压力。尤其是作为合法证明的介绍信用完,更使他们的行动受到限制,感到害怕和紧张。19692月,郭裕无法,只得尝试用肥皂刻制“陕西省户县革命委员会“假公章,“伪造证件,到处流窜。后来眼看钱越来越少,在上海“骗索得国棉三厂女工俞某的居民户口本,寄卖衣物”。

  正是:
  一纸反单惹祸端,浪迹天涯泪轻弹。
  西望茫茫无归路,漂泊四海何时还?
欲知郭、袁二人如何拮据,且看下回。

李兰亭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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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6 13: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五回工人受批随口乱攀,无辜遭牵祸罹凶缠
残渣余孽自戕逃罪,阶级敌人历刑呼天

诗云:
逼供突出反革案,雪球翻滚大如山。
一朝阳出冰融后,泪飞如雨洒江天!

却说郭裕和袁秀琴东奔西走,茫无目的,诺大一个中国,竟无容其之地,时光荏苒,二人在外流荡,已有一年两个月之久,正不知何处是归宿,一次意外,终使外逃之路走到尽头。1969年10月22日,郭裕在杭州西湖边百无聊赖、茫无目的的走着,被杭州群众专政指挥部盘查,两人都被抓。此后被解押回户县,分别关押在户县看守所。那户县采购经理部的头头怀疑袁死去的婴儿时被他二人杀害的,还派人到洛阳调查,无功而返。郭裕和袁秀勤在监狱中并不承认自己的罪行,“百般抵赖”,后来在办案人员的“教育”下,袁秀琴终于表示和郭裕划清界限,交待和检举了和郭裕外逃时的经过。在长达近半年的关押之后,他们终于在1971年3月26日教育释放,但仍未逃脱惩罚,双双被开除公职。此时的他俩,已无缘走到一起,那郭裕回到家乡,得到妻子的宽恕,作了农民。改革开放之后,他率先利用自己长期从商的长处,办起了商店,生活得到了保障。
那袁秀琴的遭遇却是惨而又惨,被开除以后,爱人也和她离了婚。失去了工作,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孩子,就已经很悲惨了,但更悲惨的事还在后面,她已不能拥有城市户口,只能回到原籍的农村,这使她走途无路,匆忙嫁给了一个工人,以求保住户口。谁知,那个工人并不把他当人看,她的那些事情令工人恨之入骨,经常打骂,袁秀琴终于忍受不了长期的屈辱,饮下农药,离开了这个世界,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
时间到了80年代,那屈死的李兰亭终于得到了政府的平反,而那外逃的二人却因种种原因沉沦海底……他们的事情也渐渐被人们忘却了。此是后话,搁过不提。
却说文化大革命中,在所谓的“清队”运动狂潮下,在户县余下地区发生了一起耸人听闻的所谓“‘卫国救义军’反革命集团案”(包括套入此案之中的《肖魏敌台案》和《盗窃“九大”会议机密文件案》)。但这一案件却纯属假案,曾给许多无辜人民群众造成极大的伤害,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却说那户县余下,原为一个小村,上世纪五十年代,前苏联援建中国的一个大项目在此落户,惠安化工厂开始兴建,铁路还专门修到此处,形成一个小城市,从此闻名遐迩。1969年,文化大革命已到了所谓“斗批改”阶段,“清理阶级队伍”这一运动猛烈展开。三月份,国营惠安化工厂二车间一个名叫高存才的一个老“伪军工”被揪了出来,所谓的“伪军工”,是指一些解放前曾在东北敌伪军工厂干过的老工人。这些人解放后在苏联援建惠安化工厂时调来,历史早有结论,但这次又被以“历史反革命”身份被“清理”了出来。在当时弥漫全国的刑讯逼供、残酷批斗风潮的影响下,高存才多次遭到毒打,逼其招认“反革命罪行”。高受刑不过,终于招出了一个令专案人员十分震惊和欣喜的“大案”。
高存才交待说:他参加了余下以陈昆刚为首的一个反革命组织——“卫国救义军”。这个组织又叫“反共大党”,下面设了“一七五”、“七二四”、“终南”、“沙窝”、“三一五”、“敬仰”六个暴动队,原来准备在1969年春节暴动,因故未成,二次又准备在五月暴动。
惠安化工厂革委会当时的主要负责人听到这一“重大敌情”后,如临大敌,一方面部署将高存才透露出的“案嫌分子”强行关押,严厉追查;一方面紧急将此情况上报陕西省公安机关军管会,省公安机关军管会主任、独立师司令员黄传龙不分青红皂白,提笔批示叫“急办此案”。得此指示,惠安化工厂专案组织立即成立起来。
4月7日,全厂召开了对敌斗争体现政策大会,一方面由高存才在广播上交待问题,然后宣布对其从宽处理;另一方面,其供出的一些“案嫌分子”如电器车间的老“伪军工”徐得成等都被宣布“专政”,这些人被施以各种毒刑,毒打后都非常“老实”,专案组指向那里,这些人就只得供向那里,越供线索越多。接着,专案组未通知户县方面,即将余下市场隶属于户县余下零售公司合作组织的陈昆刚、董元森、王再治、徐永华、刘新学等多人抓走关押审查,户县此时并未参与。
4月下旬,省革命委员会政法组派张东森来到余下,在惠安15号楼召开了有惠安化工厂军宣队、革委会和户县公安机关军管组负责人参加的碰头会,定性此案为“反革命集团案”, 决定涉及到惠安化工厂和余下市场的嫌疑分子由惠安负责审查,涉及到户县、涝峪、草堂寺、城关等地的嫌疑分子由户县负责审查。碰头会后,惠安化工厂立即成立了工宣队,进驻余下市场,把一部分审查对象弄到原余下面粉厂,后又移至惠安化校,成立专案,办“学习班”。户县也陆续在涝峪公社、宋村公社草堂营两地办“学习班”。另外,还对涉及到城关等地的个别“案嫌分子”通知单位进行审查,共计审查三十多人。
在审查中,陈昆岗是重点人物,陈是隶属于余下零售公司牛羊肉合作组的采购员。这个合作组在1961年从余下综合服务站分开单独营业,全组共有7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在阶级斗争的大形势下,这个组就被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认为这些人大都历史复杂,如据说陈在解放前曾任过伪国防部二厅二五六组便衣特务;另一个采购员虎进忠曾给郑州市大特务头子尚志于当过便衣特务;营业员虎尊义解放前曾任过郑州伪便衣特务;出纳赵昆是国民党员,曾任过伪59师中尉连长等。还查出这个组的几个人互相勾结,在三年困难时期,倒卖牛羊肉,搞投机倒把活动的事实,“根据该组人员严重不纯,对社会主义不满,大走资本主义道路,对党进行了猖狂进攻,性质和问题是极其严重的”情况,1966年10月24日,这个组的营业执照被宣布收回,予以停业处理。这次专案,陈昆岗等人被抓走审查时,正处于无业状态。
陈昆岗是明显的“阶级敌人”,而且是反革命组织“卫国救义军”的头目,专案组对他自然不能轻饶,进行了高压审查手段,残酷殴打,轮番审讯,指供套供,严刑逼供。陈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情况下,只得胡咬乱攀,致使一些无辜群众陆续被诬攀而抓起审查,同样受到酷刑逼问,又有许多人被抓了起来,就像滚雪球一样,“案嫌分子”这个雪球越滚越大,户县扩大到99人,惠安和余下市场扩大到100多人,外省外县也扩大到100多人。
除《盗窃“九大”会议机密文件案》属惠安化工厂内部的一个假案不再赘述外,这里要说一说套入此案中的所谓《肖魏敌台案》,其中的肖指的是肖惠芳;魏指的是魏宏钧。
肖惠芳是户县牛东乡南待诏村人,1949年毕业于西安陕西省助产士学校,是新中国第一代助产士,她先后在西安、临潼、长安杜曲、斗门、牛犊镇、汤峪、户县祖庵等地基层卫生院当助产士,曾经风里来,雨里去,翻山越岭,常年奔波在农村山野村庄,为群众服务,助产看病,在他手中诞生的孩子上百上千,从未出过事故。肖惠芳的丈夫名叫李天胜,陕北绥德人,是1946年入党的老干部,曾为解放事业立过汗马功劳,1962年6月任西安市建设银行户县办事处主任,常年驻在余下,为国营惠安化工厂等企业提供资金服务。肖惠芳按理应生活、工作得很幸福,但她却因出生于大地主家庭和有“海外关系”问题,经历非常坎坷,她先是被赶出城市,频繁调动于乡间小医院,夫妻常年两地分居,5个孩子无人照顾,但她却毫无怨言,默默地为群众辛劳。但她还是在1963年被所在单位以“莫须有”的罪名,剥夺了劳动和工作的权利,只得到户县余下丈夫处当了家属。此后,出身于地主家庭的政治罪名一直压在他夫妻二人身上,李天胜受不了长期的精神负担,竟至精神失常,在1965年冬的一个大雪天,跑在大街上,大喊大叫,说他的妻子肖惠芳是特务。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这个仅有十多人的余下办事处更成了阶级斗争的战场,李天胜和其它3名干部都被打成了“反革命分子”、“特务分子”和“地主分子”。肖惠芳自然难逃此劫,她家曾买有一部上海产的“华山”牌电子管收音机,由于质量低劣,听时经常发出嘀嘀声,竟引起革命组织的极大警惕,认为肖惠芳确是特务,是在晚上偷偷向海外发电报。这事又牵涉到了魏宏钧。
魏宏钧,西安市人,当年32岁,他在1951年就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当时只有14岁),历任学员、报务员、电台台长、无线电排排长、坦克团指挥排排长等职,1964年转业在建行户县办事处任一般干部。8月份,魏宏钧表姐的一个孩子叫徐苗苗的(惠安九车间工人)到建行户县办事处玩,走时借走了魏一本“毛泽东思想胜利万岁”的油印材料,这事竟被说成是“拿走了一部特务用的电台”,加上魏的父亲曾在杨虎城部下当过少校军需(解放后曾长期担任市人民代表),被认为是有严重的历史政治背景。肖、魏两个毫无关系的人,竟被谎言和臆断联系到了一起,惠安“卫国救义军”一事被抖出以后,他们也被诬攀了进来,被认为都是这个“地下反革命组织”的重要人物。1968年12月,李天胜、肖惠芳、魏宏钧先后被惠安专案组未通知户县方面,隔行业、隔部门抓走,关押在惠安化工厂40号楼地下室,进行所谓的审查。那个“华山牌”收音机也成了重要的罪证,煞有介事的拿到兰州鉴定,还到处展览,炫耀清队“战果”。
后来,专案组把抓来的人都关押在惠安化校,这个学府早已停课,成了名副其实的法西斯集中营。肖淑芳曾被连续审问三天三夜,不准睡觉,她实在受不了了,趁专案组不防,用大头针挑破动脉自杀,血把褥子都凝结成了硬块,还死不了,又用大头钉扎进太阳穴,经急救动手术才救回一命。
专案组逼魏宏钧承认是余下反革命集团的“司令”,一个姓石的干部是他的“警卫长”,一个姓曹的干部是他手下第一纵队“司令”,一个安装公司职工的家属是他的“秘书”等等。魏宏钧年轻气盛,质问专案组证据何在?为何凭空抓人?专案负责人恼羞成怒,立即脱掉皮鞋打魏的嘴,直打得满嘴流血。他还叫一个女专案人员(这位女专案人员后来火线入党)连续用木头打魏的头部、腰部,问:嘴还硬不硬?魏喊冤枉,这位专案负责人便伙同另外三个专案人员将魏压在一个大木头上,致魏宏钧的脊柱骨被压断,至今成了残废。专案人员还觉得没有充分展示“无产阶级铁拳头”的厉害,又将魏拖到惠安化校的操场,围起用砖头在身上乱打,提起四肢在地上墩。到第二天,魏已经不能站起,要求治疗,那个专案组负责人竟恶狠狠的说:“你咋不死?你不死,我就叫你这样活下去,一直把你斗到死!”
专案组的刑法可谓无所不用其极,据魏宏钧沉痛回忆,大约有二十二种刑法:
第一种是最简单的,就是捏“案嫌分子”手指头,将人的手指向里狠捏,捏的发青、出血,疼的人浑身汗水直流,叫喊不绝。魏宏钧右手第五手指就是这样被捏断的,筋断裂,至今骨节错位,运用不便。
第二种是罚“案嫌分子”站正大弯腰,成90度,每次均弯腰长达五、六小时,凡受此刑罚的,过后至少三天之内不能直起腰走路,落下多年残疾,遇有劳动过重或天雨阴季便不能行动,走一步都非常吃力,是一种很简单而“有效”的刑法。
第三种刑法是“十天一贯制”,就是连续轮番审讯,让受刑人每昼夜只能睡个多小时,过度疲劳,神志不清,在这种情况下,才能交代“真情”。
第四种刑法是将两手背绑,吊在大梁上,用木棍周身乱打,打昏过去用凉水泼醒再打。受刑人常常臀部、背部及下身很少有好肉,血连肉,肉烂连衣,血染透衣。这真是一种酷刑。
第五种是一种艺术刑法,即是让受刑人站正,专案人员用尽全力打受刑人耳光,一打一转圈,姿势非常优美。受刑人往往是满嘴、满脸流血,痛苦不堪。其中一个专案负责人特别垂青于这一刑法,常常不惜力气,亲自动手,越是受刑人痛苦叫喊,他越是得到最大的心理满足。
第六种是用粗绳结疙瘩打受刑人,打的全身青一块、红一块、紫一块。
第七种是一种羞辱型的刑法,就是专案人员围站在一起,给受害人吐口水,还不准擦。幸好这时的受刑人早已没有多少尊严和人格了,吐的满脸口水总比一顿痛打来的舒服,所以这还是一种让一些受刑人眼红而求之不得的刑罚。
第八种无疑是种全武行,就是用木棍和砖头有意打腰部,直至打到站不起才停手,这种刑法除了让受害人永生难忘外,其艺术性就差的远了。
第九种是给木板钉铁钉子,用其打人,这倒有些创意,这样打,打烂肉,打烂衣服,看受刑人疼的在地上打滚,专案人员则得到极大的满足,哈哈大笑。
第十种是一种起名叫“苏三起解”的刑罚,其艺术性则超过了第五种,这种刑法是用铁棍夹受刑人脖子,夹的受刑人脖子又粗又肿,不能转动,这时就很容易得到“口供”了。
第十一种也有些特殊,就是用木凳放在地上,让受刑人躺下去,凳子垫腰,专案人员将其手脚、头部硬压硬踩,在这种情况下,任你是钢身铁汉也要口吐“真言”。
第十二种是不足为人道的刑罚,就是用棍子专打受刑人的残废处、伤处,让你疼不欲生。专案人员为这种刑法美名曰“治病”。
第十三种是过去从没有听说过的刑法,就是用钢丸打受刑人。专案人员四、五个人围一个圈,将受刑人推来推去,推倒谁跟前,谁就给一钢丸,直打的你神经痛十分。
第十四种则是过去经常在电影中看到的,国民党在审讯我地下共产党员时经常用的一种既简单而又往往是随手就能用的刑法,就是用香烟头去烧受刑人的脸部,或用烟锅烧受刑人的手背,直烧的你呲牙咧嘴,手上烟气直冒,方才罢手。
第十五种也是一种老刑法,就是将受刑人倒吊起来,头部充血,然后打击头部,打一下疼在心里,不怕你不“交代”。
第十六种却是紧跟“语录”而来的新刑法,就是将受刑人“打到在地,再踏上一只脚”,而实际上却是乱脚齐上,有的还穿着木拖鞋,乱踩乱踢。
第十七种也是老刑法,就是给戴上手铐,整月整月给带,小便时才给开锁,致受刑人往往手腕磨烂,痛苦不堪。有时还将你五花大绑,让你长久站立,直到站立不住,昏死过去。
第十八种是干渴法,这也是一种老刑法,就是长时间不给受刑人水喝,每次至少断水一周,直渴的受刑人嘴上起泡,唾沫都吐不出来,求死不得。
第十九种却有新意,就是让受刑人插上刑标,背上水桶,脖子上挂铁锤,在操场上不住地小跑,跑一下铁锤打一下,水如果到出,那就惨了,乱棍齐打。
第二十种是一种很“温馨”的刑法,美名曰“晒太阳”,七、八月份的太阳底下,让你一站就是几个钟头,不给水喝,让你汗水直流,头昏眼花,心跳加速,非昏倒不准结束。
第二十一种是将受刑人蒙上黑布,拉倒操场乱打,有时是专打男性的生殖器,直打的你喊爹叫娘,方才放手。
第二十二种刑法却也新颖,就是拿粗绳夹手,两边翻绞,致你手部青紫,血不流通,疼痛直到麻木。
这么多种的刑法,使专案组的革命干将们整人的发明创造达到了极致,在当时一些貌似革命的口号蛊惑下,专案组的个别头头猖狂地向他们的成员宣扬:“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我们就是武斗学校毕业的!”“咱们不是搞逼供信,是阶级敌人逼出来的。”“过去我们偷着搞武斗,现在江青同志给我们撑腰,我们要公开搞,大搞!”他无耻地对受刑人说:“我们逼了,你也招了,信不信由我们。”在专案组的各种刑法逼问下,许多善良无辜的人都受到了及其残酷的刑法。一次,专案组的“干将”们在操场打篮球,玩到兴尽时,叫肖惠芳给他们打水,却无端认为肖惠芳打的水不干净,多人竟拽住肖的头发,拉至操场就是一顿暴打,直打的他满嘴流血才住手。惠安一个名叫栗冠九的土木工程师,他的妻子祥云被诬参加了反革命组织,竟被装在麻袋中,倒吊了三天三夜。余下零售公司下属综合社的一个职工叫王再治的,在专案组的一次刑讯后,含悲离开了人世。惠安医院中药房药剂师赵克强(石井乡吊庄人),在被多次毒打下,实在受不了百般折磨,上吊自杀。化校的原党委书记关恒,在大雪天被毒打,乘人不备,翻墙跳井自杀。惠安二车间工人李文庆受不了折磨,跳楼自杀。余下零售公司下属的合作组织的那个“祸首”陈昆岗和另一个职工董元森,在酷刑之下,也相继自杀而死。由户县办的涝峪“学习班”也学到了一套刑讯逼问的本领,除整得许多人受伤外,逼死了一个无辜群众张致远,逼的女青年古艳梅跳崖自杀,成了终身残废……。
这个专案波及三省、十四县、五十多个单位,共株连了360多人,死的不说,一共打残了23人。这些受到百般折磨的无辜群众,不但自己蒙受冤屈痛苦,而且株连妻子儿女,她们大都被强行赶到农村,或者遣送回原籍,举目无亲,衣食无着。李天胜、肖惠芳夫妻在关押期间,他们的大儿子大女儿也都被关押,后强制下放农村。还有三个小儿女无人照顾,受尽苦难。17岁的女儿李亚利被强行下放农村后,曾参加修建0702工程,后在给棉花打药时不幸中毒身亡。魏宏钧母亲尚素云也因株连此案被逼含冤而死,父亲、妻子、孩子、岳父均遭牵连受审长达两年多时间。
在折腾了近一年以后,专案组得到的口供是越来越多,越来越乱,真是五花八门,案情是越来越大,但是却只有口供,并未有一点旁证,连专案组的头头都觉得这样下去没有办法结案,更没有办法交待。1970年4月11日,陕西省政法组侦破组组长吴怀孝来到户县余下,在惠安15号楼召开碰头会,指示对此案进行甄别。接着,由省政法组高志舟、咸阳地区政法组刘行中、户县政法组高忠仁三人组成甄别小组,对此案进行甄别调查。经过大量的调查、走访工作,认为这个案件最早交待问题的几个重点对象所供材料是在严重的逼供信情况下编造的,根本没有证据,属于假案。1970年10月17日,陕西省革命委员会常委谷凤鸣(21军政委)作出指示,对“卫国救义军”案予以否定。
这个指示下达后,惠安化工厂原来发端这个案件的头头们,仍然多方隐瞒上级指示,隐瞒事实真相,拒不为受冤群众平反。一些受屈者仍然被以种种借口被关押,直到1971年3月,才在群众多方反映下,在上级的多次催问下,由惠安化工厂、余下公社,户县公安局组成了“卫国救义军”一案否定后的缮后处理小组,专门处理此案,受屈者才恢复了自由。缮后处理小组对在审查中致死的王再治、董元森、陈昆岗、张致远等以及致残的古艳梅,还有隔离时间较长、后果严重的一些成员及其家属进行了抚恤和安置。但是,在当时的严峻政治形势下,没有也不可能对所有受冤的人及其家属做出公正而彻底的平反和抚恤,许多人仍然生活在“反革命集团”案的阴影之下,一些受冤人的家属子女仍然远离亲人,生活在偏僻农村,生活上的贫穷和政治上的重压,仍然逼得他们喘不过气来。

正是:
云障雾遮铸错案,多少无辜受累牵。
苍茫大地冰雪冻,却向何处呼苍天?
欲知此案到底如何,请看下回。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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