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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汝信  1973:李震之死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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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09:3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73:李震之死始末

余汝信

  一、发生在公安部大院的疑案

  1973年10月22日,星期一。

  位于北京东长安街南侧、离天安门广场仅咫尺之遥的公安部机关大院,气
氛异常。中共公安部核心小组组长、部革命委员会主任(对外称部长)李震,
被发现死于大院的地下热力管道沟内,死亡时间初步判定为21日夜间,死亡
原因不明。

  由于李震的身份十分敏感,得此噩耗,周恩来至为震惊,当即告知中共中
央副主席叶剑英、政治局委员李先念等,并即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紧急会议,
研究破案问题。随后的五天时间里,周恩来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案情
,并听取有关部门侦查情况汇报。会议研究决定:李案破案工作,委托政治局
委员华国锋负责,政治局委员纪登奎、吴德协助,重大问题报政治局解决;同
时,在公安部内进行“动员整顿工作”。23日和27日,周恩来两次致信毛
泽东,汇报李案详情及政治局会议情况。〔1〕

  虽得周恩来本人及政治局的高度重视,成立了高规格的专门班子,但在周
有生之年,一直未能查清李震的真正死因。到1977年3月即周恩来去世年
许之后,在未有任何新材料、新证据的情形下,根据新任部长赵苍壁为首的公
安部党组向中央的报告,中共中央匆匆批准了破案组关于李震自杀的结论。在
同年12月召开的第十七次全国公安会议期间,公安部向到会的各省、市、自
治区党委负责人和公安局长以及公安部全体干部,传达了中共中央批准的公安
部党组的报告,向会议宣布:李震系“畏罪自杀”。〔2〕

  李震是怎么一个人?他为什么要“畏罪自杀”?他真的是“畏罪自杀”吗


  二、沈阳军区副政委

  李震是位居中共开国将帅之列的1955年首次援衔时的解放军少将。解
放军出版社1987年第一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帅名录》,李震的资料空
缺。1992年该书发行第二版时补简历如下:李震(1914-1973)
河北省藁城县人,一九三六年在北平从事学生运动。一九三七年加入中国共产
党,同年被党组织派往山西国民革命军官教导团,任太行军区第六军分区政治
部主任,太行军区第六纵队十八旅政治委员,纵队政治部主任、政治委员。中
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重庆市总工会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副政治委员,
中国人民志愿军军政治委员、兵团政治部主任,沈阳军区政治部副主任、主任
、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公安部副部长、部长。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
衔,是中国共产党第九届中央委员。

  以上简历是中性的,没有涉及任何评价,惟其最重要的遗漏是:李震还是
1973年8月中共“十大”选出的第十届中央委员。另据有关资料,李震于
1949年2月至12月任二野三兵团十二军副政委(十二军是三兵团的主力
,军长及政委由三兵团副司令员王近山兼任)。1949年10月,十二军进
抵重庆,“担负工作队任务”,重庆市委第一书记由二野三兵团司令员陈锡联
兼任,李震任重庆市委工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书记张霖之,中共建国后的煤
炭部部长)、重庆市工会联合会党组书记、重庆市总工会筹委会主任。195
0年12月,12军奉命离川北上赴朝,李震重返12军任原职,1951年
7月,在朝鲜前线升任12军政委。〔3〕

  1954年4月,12军奉命回国,隶属华东军区建制。李震调任尚在朝
鲜的志愿军三兵团政治部主任。翌年1月,三兵团从朝鲜回国接收旅大地区的
苏军防务,李震随部返国。1956年10月,调任沈阳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1962年9月,擢任第二主任(第一主任吴保山少将),1964年8月,
擢任沈阳军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1965年5月后免兼职)。此期间,于
1958年增补为军区党委常委(1958年4月-1966年12月),军
区党的监察委员会书记(1964年3月-1966年12月)。〔4〕据《
将帅名录》简历推算,李震1936年从事学生运动时年22岁,应为大学在
校生(沈阳军区的老人记忆中李是清华学生,未能查证)。军队高级干部中,
具大学学历者寥寥可数,故此,以“七·七”事变前后加入中共的干部来说,
李震在军队中的升迁十分顺畅,他是当年大军区党委中唯一的知识分子出身、
非红军年代参加革命的常委。沈阳军区的老人回忆说,李为人聪颖灵活,但又
不失原则性,政治上有水平,能团结人,在军区大院威望甚高,深得司令员陈
锡联、政委赖传珠倚重。〔5〕

  三、公安部常务副部长

  1966年,文革潮涌,9月3日,中共中央决定,调李震任国务院公安
部常务副部长。当月14日,国务院副总理兼公安部长谢富治,向周恩来作《
关于李震到职和党组成员分工的报告》称,公安部党组成员分工是:杨奇清任
第一副部长,党组第一副书记;李震任第三副部长,党组第二书记,负责常务
。副部长的名次排列为杨奇清、汪金祥、李震、于桑。〔6〕

  文革前夕,公安部副部长的排名顺序是:徐子荣、杨奇清、汪金祥、汪东
兴、刘复之、凌云、于桑。1965年11月10日,汪东兴被毛泽东指定为
中央办公厅主任,其前任杨尚昆,不仅是中共中央委员,且是中央书记处候补
书记,地位高于正部级,故此,汪东兴升任中办主任后,仍保留副部长的名义
显然不大合适,虽然,根据现有资料,未见有汪的免职通知,我们只能依据谢
富治9月14日的报告,推断汪东兴此前已不是公安部副部长。至于在谢富治
报告中未有列名的徐子荣、刘复之、凌云三人,在李震到任前已先后被宣布“
边工作边审查”,到9月份,虽然亦没有正式的免职通知,据谢的报告来看也
已不被视为在职的副部长,文革中被打倒、靠边站而未有正式的免职、撤职通
知者,在所多有,类似情况,不足为奇。

  谢富治与李震早在中共建国前后曾共事过一年左右,谢其时任二野三兵团
政委,李震是三兵团辖下的十二军副政委,因此,后来有人猜测李震调公安部
是否谢富治推荐?不过,猜测归猜测,未有史料证实这一猜测的确切性。

  谢富治在文革前已是位高权重,1955年授上将军衔,后接替罗瑞卿任
国务院副总理兼公安部长,文革初期,更为灸手可热(至于其人的政治品质是
否如日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谢富治问题的审查报告》所指控般的
不堪,笔者则存有疑问)。1966年8月,在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上,谢富
治被增补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1967年1月,主持拟
定“公安六条”,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并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关于在无
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下发。同月,被任命为军委文
革小组副组长。3月,增补为中央军委常委。4月,任新成立的北京市革委会
主任。5月,任北京军区政委,兼北京卫戍区第一政委。此外,谢还是中央文
革小组碰头会成员,中央专案审查小组成员兼第一、第三办公室主任。虽然兼
职甚多,谢在此时期对公安部还是抓得很紧的,李震无论在部内或公开场合,
都是以谢在公安工作方面的副手、政策执行者的姿态出现,作风低调,言语不
多,且未见其有何出位的言论和表现。

  1966年下半年后,公安部原部一级的领导除谢、李外几乎全部被停职
,相当一部份局处级干部亦相继被批斗、停职审查。为使公安部的正常工作不
致停顿,唯有从军队中抽调干部填补遗缺。12月3日,谢富治向周恩来报告
,调陆军第二十一军政委施义之任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兼参加党组,周恩来同意
。在此前后,又调军队干部四十一人充实公安部。〔7〕

  1967年一月风暴后,对于公安系统是否能夺权,中央领导层曾持肯定
态度,但很快就发现问题接踵而来,难以收拾。如在北京,先是北京政法学院
“政法公社”“接管”了北京市公安局,后北京矿业学院“东方红”提出不能
由单一组织接管,引发争议,双方大打出手,各不相让。为不让对方占便宜,
又各自向中央文革提出,乾脆让军队接管算了。经谢富治请示周恩来,决定军
管,于2月11日由公安部和北京卫戍区司令部联合发出布告,称“奉国务院
、中央军委命令,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卫戍区司令部接管北京市公安局,建
立军事管制委员会,任命牟立善同志为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刘传新、王更印
两同志为副主任,并对市公安局所属机构一律派出军事代表,实行军事管制”
。〔8〕以后,各地公安机关相继实行军管。

  四、公安部领导小组成员

  公安部机关在军队干部调入成为主导力量后,本身并无实行军管。196
8年2月7日,经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公安部领导小组,成员:谢富治、汪东
兴、李震、于桑、曾威、施义之、赵登程。其中,汪东兴是以新的身份进入领
导小组,李震、曾威、施义之、赵登程均为1966年至1967年间调入的
军队干部。〔9〕

  1968年4月1日,公安部领导小组向中央领导、中央文革小组报送关
于公安部改组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一是对公安部进行彻底改组,新的机构
已组成,总数126人(以军队41名干部为骨干),其余全部人员由解放军
干部带领,已于2月7日离开机关到西郊政法干校集中学习,揭发批判;二是
深入开展大批判,截至目前止,共挖出叛徒、特务、走资派和有严重政治问题
的重点分子101人,逮捕22人,群众看管79人,其中包括7个副部长级
干部。7个副部长级干部中,徐子荣、汪金祥、凌云于1967年被逮捕,杨
奇清、严佑民于1968年3月被逮捕,刘复之、尹肇之被监督劳动;〔10
〕三是指称罗瑞卿、徐子荣、汪金祥等是“罪大恶极的反革命”,“资敌通敌
,里通外国”,“把黑手伸向无产阶级司令部”,要继续批深批透,批倒斗臭
;四是建议由军队调来的曾威(军级)等四人组成审查清理档案小组,以曾威
为组长,再从军队中选拔150人,担负审查清理档案的任务。翌年1月19
日,公安部领导小组向国务院报送《公安部运动情况简报》,称公安部机构组
织进行了初步改革,将原来的11个厅、局合并为5个办公室(即政治、行政
、侦破、治安、接待办公室),编制由1200多人减为百人左右。精简下来
的1000多名干部,春节之后赴东北佳木斯农场,走“五·七指示”的道路
。〔11〕对这两个报告,周恩来未表示异议,并转报毛泽东及中央批准。

  五、主持公安部工作

  1969年4月,中央召开“九大”,公安部领导小组7名成员中,谢富
治、汪东兴、李震3人当选中央委员。在随即召开的九届一中全会上,谢、汪
分别当选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此后,两人已甚少过问公安部的事。公
安部的工作,由李震主持。到翌年的6月22日,中共中央同意国务院当月7
日《关于国务院各部门建立党的核心小组和革命委员会的请示报告》,其中,
公安部核心小组由于桑、刘复之、李震、张其瑞、施义之、赵登程、曾威七人
组成,李震任组长,于桑、曾威任副组长,公安部革委会由27人组成,主任
李震,副主任于桑、曾威、施义之、赵登程。〔12〕从名单可以窥见,以李
震为组长的公安部核心小组,是符合当时“老中青、干军群”“两个“三结合
”要求的,原单位老干部以于桑、刘复之为代表,军队干部以李震、施义之、
赵登程、曾威为代表、群众以张其瑞(公安部原十一局一般干部)为代表。至
此,我们可以得知,李震调任公安部后,经历了常务副部长(1966年9月
-1968年2月)、部领导小组成员(1968年2月-1970年6月)
、部党的核心小组组长、革命委员会主任(1970年6月-1973年10
月)三个阶段。而在担任了公安部主要负责人的第三阶段,李震在解放干部、
重建队伍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

  1970年12月至1971年2月,主持召开文革后公安系统首次全国
性会议--第十五次全国公安会议。〔13〕

  1971年3月19日,经周恩来同意并提交中央政治局批准,由公安部
发出《关于加强秘密侦察力量和使用技术侦察手段的通知》,提出恢复文革以
来遭到严重破坏的侦察队伍和侦察工作,并强调秘密侦察力量和技术侦察手段
只准用来对付敌人,绝对禁止用于党内和人民内部。〔14〕

  1971年6月24日,根据第十五次全国公安会议的精神,部核心小组
报周恩来《关于调整编制、机构的请示报告》称:公安部的人员编制在196
8年4月干部下放时,经毛主席、党中央批准暂定为干部126人(包括调来
的军队干部41人),经过一段实践特别是全国公安会议后,随着工作的开展
就感到过去暂定的编制小了,人手紧了。根据“精兵简政”的原则和实际工作
需要,拟将行政编制调整为450人(其中干部370人,工勤人员80人)
,占公安部原有人数的33.2%,行政机构为一室六组,保留中央政法干校
,另安排编制120人。周恩来将此报告批复国务院业务组会议审议后原则同
意,但中央政法干校暂不设。9月14日、17日,部核心小组会议决定,按
国务院批准的编制执行;增设警卫组,机构改为一室七组。〔15〕

  1972年7月9日,公安部向国务院作《关于公安系统落实干部政策的
情况和意见的请示报告》称,全国在职的公安干警38万多人,其中新成份将
近一半,文革前的41万多干警只结合使用了47%,尤其是原省、市、自治
区公安厅局长级领导干部,结合到省级公安机关的不足19%,而且没有一个
担任一把手。遵照毛主席在各地巡视期间同沿途负责同志的谈话纪要,为落实
公安系统的干部政策,对于应该解放而尚未解放的干部,要抓紧工作,及时解
放,原则上安排在公安机关,尽量归口使用,发挥其业务专长,原来的领导骨
干应份配适当的领导工作,充份发挥其作用。公安机关军管已经完成了历史任
务,建议撤销。各级人民法院和民政部门应同公安机关分开。李先念副总理和
纪登奎、李德生、汪东兴等原则同意。〔16〕

  1973年1月13日,根据周恩来指示,公安部重新接管秦城监狱〔1
7〕(秦城监狱原为公安部十三局直辖,1967年9月根据周恩来本人的批
示由北京卫戍区接管,1969年6月移交给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管理,19
72年12月18日,毛泽东在原铁道部副部长刘建章的妻子刘淑清反映该监
狱存在问题的信上批示:“这种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是谁人规定的?应一律
废除”)。

  1973年1月17日,公安部向周恩来呈送关于北京市公安局与公安部
恢复和建立耳目工作的情况报告称:遵照周恩来1972年11月5日关于公
安机关要恢复耳目工作的重要指示,北京市公安局和公安部都积极行动,年内
恢复和建立了一批耳目,在对敌斗争和维护治安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为适应公
安工作的需要,将继续加强这一工作,1月18日,周恩来批示同意,并报毛
泽东及中央有关领导人审阅。1月19日,公安部向各省、市、自治区公安机
关发出通知,传达这一精神。〔18〕

  1973年2月12日至5月10日,李震主持召开长达三个月的第十六
次全国公安会议(初始称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主要议题是公安战线开展批
林整风和加强公安工作。会上,对今后的公安工作作了讨论,主要是加强对敌
斗争,贯彻毛泽东关于废除法西斯式审查方式的指示,维护治安秩序,领导班
子和队伍建设问题等。中央委托李先念、纪登奎、华国锋领导会议工作(实际
上主要由纪登奎直接领导),会议最后阶段,王洪文、叶剑英、李先念、纪登
奎、华国锋、汪东兴到会讲了话。〔19〕

  六、案情侦查经过

  现在,我们再次回到1973年10月。

  就在两个月前即8月的中共“十大”上,李震再次当选为中共中央委员,
表明了中央对他本人的高度信任。他此刻不明原由的突然死亡,确实令人疑惑
重重。政治局会议决定,在公安部内进行“动员整顿工作”,实际上表达了对
部内干部相当程度的不信任。经政治局会议同意,决定从王洪文主持的第二期
中央读书班中,选派学员去公安部参与工作,调查了解案情。

  根据粉碎“四人帮”后从参加调查的董明会处查获的一张合照及其说明,
从中央读书班中选派去共十八人,地方学员和军队学员各半数,地方学员是:
杨贵、祝家耀、张世忠、董明会、杨坡兰(女)、唐克碧(女)、周宏宝、姚
连蔚、梁锦棠;军队学员是:张英才、赵仁、李德保、王兆坤、张金华、李华
、蒋顺学、张宏轩、侯志坚。〔20〕

  杨贵、祝家耀先于其他人于11月11日到达公安部,任部核心小组成员
,参与部领导工作。〔21〕

  军队学员张宏轩,曾于粉碎四人帮后的1977年间,回忆交代了调查工
作的过程:

  1,大体经过。我是一九七三年十月三日到中央读书班参加学习的。十月
十五日读书班传达了王洪文所谓“学习与出去工作”的问题,接着军队和地方
学员混合编了若干小组,参加了四川和山西省共十五个厂矿来北京解决问题的
工作。在四川799厂的有黄炳秀(女)、岑国荣、刘安元、王洁清和我共五
人,黄炳秀为组长、岑国荣、刘安元为副组长。开始在西苑大旅社,后搬到国
务院招待所。工作大约有20天左右,于十一月上、中旬,又从军队和地方学
员中抽调十八人,由张英才、张世忠负责,读书班办公室有两个教员和总政一
个干部副处长刘彦。一天晚上突然通知坐车到公安部一个会议室里,参加人有
施义之、曾伟〔22〕、张其瑞、祝家耀、杨贵等人。记得是施义之说了李震
问题的一些情况,说中央在亲自抓这个案子,中央认为李震是他杀,对于桑、
刘夫之采取了措施,〔23〕就王洪文副主席派中央读书班同志来帮助我们工
作表示感谢等等。曾伟讲了过去同于桑、刘夫之有矛盾、有斗争,说于桑、刘
夫之看不起李震、施义之他们,说李震问题发生后,于桑等人认为是自杀的,
因此在会议室里吵过架,曾伟还拍过桌子等等。其他人也都有些插话。会议结
束已经很晚,吃夜餐后才回读书班。第二天或第三天上午在公安部另一个会议
室,公安部各部门都来了一个负责人,会议宣布了分往各部了解情况的人员名
单,姚连蔚和我被分到警卫组(原警卫局),是原来的一个孙副局长带着我们
到警卫组办公室,和组里同志见了见面,作了些介绍。以后我们便在这个组里
以座谈、参加他们学习和个别谈话等形式了解李震案件的有关线索。了解有廿
天左右(每周去三个半天)后,在公安部会议室作过一次集体汇报。这次会议
后又把我分到政工组(原政治部)去了解情况。先后在公安部工作有一个多月
时间。在离开公安部时,还召开了一次全体干部大会表示欢送,会上施义之、
张英才、张世忠讲了话。

  2,工作组在公安部的一些活动情况和了解到的一些问题。由于工作记录
本在结业时读书班已收交,就回忆起的问题有:

  ①到公安部后除在会上介绍的一些情况外,张其瑞等人带着大家看了有关
李震活动过的地方和发现尸体处的现场:在锅炉房看了地下暖气管道,从小东
门内暖气道口进去向西约30多公尺处看了是发现尸体的现场;看了办公楼环
境和李震办公室,办公室窗帘绳被剪断。据介绍说,经过技术鉴定,剪绳的剪
刀就是李震秘书剪信封常用的那把剪刀。看了现场等情况后,一次在会议室里
,有读书班的同志,有公安部的领导人,在讲到李震的工作活动情况时,我记
得是曾伟讲过,他们分工是施义之管政治工作,李震是管业务工作和总理及中
央直接交办的事。张其瑞说那天晚上有人打电话到李震家里(是谁打的电话查
不出来)要李震到会议室开会,李震要手灯未找到就出门走了,是他的女儿打
到手灯后追出来交给了李震,李到会议室去了,深夜没有回家,由于往常也有
类似情况,家属也没有问过,以后是因为总理办公室打来电话要李震讲话,到
处找没有找到,才发现失踪了。

  ②到公安部不久,曾开过一个全体干部大会,除了表示欢迎读书班的人员
外,主要是揭发批判于桑、刘夫之等领导人。有六、七人发言,主要是揭发批
判所谓翻文化大革命的案,说他们在一次公安会议上公开印发和批判经毛主席
圈阅的“砸烂公检法”的文件;说刘夫之曾拿着被抄家时拿走过的衣服、帽子
,看见被别人用旧了,就公开大骂等。

  ③姚连蔚和我到警卫组后,开始是参加他们一起学习和座谈了解些情况,
经过一段时间看座谈了解不出什么问题,就用个别谈话的方法。警卫组的同志
对李震是自杀还是他杀有不同认识,但是公安部已经公开讲过,李震不是自杀
,所以原来说过是自杀的同志思想有顾虑不敢多说话。另外有一些同志反映了
于桑和刘夫之一些情况,说刘夫之是海外华侨资本家,与侨民来往密切,关系
复杂,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斗被审查过,从农场劳动回来后,对住房子等问题不
满意、发牢骚。说于桑家是地主,是从西南公安局调来的,来时还带来了一个
侦察干部,说这个人很会吹捧奉承人,是于桑的红人。说于桑管警卫工作也管
侦察工作,很骄傲。说在文化大革命中,侦察处用车子搞追踪时,有一次跟踪
过叶副主席的车子,被叶副主席发现后,他们看叶副主席的车子停下来了,他
们就跑掉了。也讲到警卫组的孙副局长,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冲击时,从农场回
来后,思想上也还有些情绪,讲李震是自杀,他讲的最早等。

  在警卫组先后廿天左右后,办公室刘彦他们,通知要向中央领导汇报一次
情况,本来是由大组领导人汇报,可是在坐车回读书班途中,张英才就要各小
组自己汇报。我和姚连蔚互相推脱都不愿汇报,最后他答应了他汇报,但要我
帮助他搞汇报提纲。研究了三部份情况:一是警卫组人数和大体思想情绪;二
是怎样开展工作的情况;三是了解到的一些问题。我按照这几个部份把情况归
纳了一下,交给了他,他作了些修改和充实。在实际汇报时,他又把警卫组和
劳改组共同研究的,下一步学习和批判的打算作为一个内容。

  那天汇报没有中央领导人参加,只有公安部的领导人和田维新还有读书班
去的全体人员。姚连蔚在汇报讲到个别谈话时,田维新说:用个别谈话的方法
好。各组汇报后,我记得是杨贵讲了讲,下步如何深入的问题。

  ④这次汇报会议后,学习班的人员有些调整,给我分配到政工组(原政治
部)去了。政工组里有一个重点怀疑对象,分了三、四个人做他的工作。是政
工组的一个军代表负责,还有几个地方同志。据他们介绍怀疑这个副处长:说
他有这方面的思想基础,说他和于桑等人来往密切;说他在事情发生后,有反
常表现,也传播过“自杀风”;就在李震发生问题的时间里,他自己讲的活动
时间和地点和别人反映的情况不一致等等。我也参加这个小组的一些工作,一
起分析研究一些情况,一起进行思想帮助,也批评过他的态度是说:你可不要
认为你搞过侦察工作,用侦察那一套来对待同志们。可是从我到这个组,直到
离开始终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3,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和态度。(略)〔24〕

  七、经不起推敲的“结论”

  派至公安部的中央读书班学员,对侦查破案都是门外汉,从张宏轩的交代
材料来看,他们的所谓调查没有什么成效。

  今天,我们没有证据也没有意图去推翻自杀说,我们认为有问题的,是“
畏罪自杀”这一结论中的“畏罪”两字。

  据官方的“中国警察网”的说法,李震是“因追随谢富治积极参与林彪、
江青集团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在林彪问题败露后,有几件涉及到他的罪行受
到追查而畏罪自杀。”〔25〕

  由官方编写的《公安史稿》则有如下说法:“据事后查证,李震确有自杀
取死之因。他1970年在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与林彪党羽刘丰曾秘密串联
,进行反党活动。刘丰被捕审查后,他又篡改了刘丰的供词,掩盖自己的罪行
。在这之前,他还参与陈伯达、吴法宪制造‘中国共产党非常委员会’冤案,
诬陷许多中央领导人和一大批党、政、军负责干部。1973年9月,他去山
东省查破一个与该案相似的案件,知道中共中央对冤案制造者处理很严,因而
畏罪思想压力很大,同年10月,中共中央追查陈伯达交代的一份材料,他因
为这份材料被压在自己的手里感到很害怕。由于罪孽深重,他畏罪自杀不足为
奇。”〔26〕

  所谓“林彪集团”成员,在1973年8月的中共“十大”前已清理完毕
。被指称与该集团有关联的人员,根本不可能出席这次代表大会,更不用说当
选为该届中央委员。李震顺利当选为中共第十届中央委员,本身就证明了他与
“林彪集团”毫无牵连。

  李震是二野出身的干部,与所谓“林彪集团”成员没有历史渊源。建国后
在三兵团及沈阳军区时期,与林彪陈伯达等人亦没有任何直接的工作关系。到
公安部后,一直遵循多年养成的传统作风和组织原则,主持公安部工作后,每
有大事,均经上下级关系请示报告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周恩来本人,与“林彪
集团”及“江青集团”均不往来,何从去“积极参与林彪、江青集团篡党夺权
的阴谋活动”?

  至于“公安史稿”所提及“罪孽深重”的“取死之因”的几件事,语焉不
详,似是而非,是否确有其事,暂且不论,即便确有其事,大都是在当时的历
史环境下可以原谅的“错误”或仅能算为工作上的失误。试问即使是压下了一
份文件在文件堆里,没及时转出,算得上是“罪孽深重”吗?如果真是重要的
文件,都有严格的收发制度,这部份文件,秘书都会及时处理,不可能积压。
如果真有文件压下来,决不会是什么重要材料,况且,李震与陈伯达素不相识
,压下他的交代材料干什么?

  从李震主持公安部工作后对待解放干部、重建公安队伍的积极、开放态度
来看,他不仅无过且有功。仅从上文提及1971年6月部核心小组报周恩来
的报告提出重新设立中央政法干校而不获批准的事例来看,李震重建公安队伍
的积极态度不是比周恩来更可取吗?

  对于文革中的非正常死亡,人们往往只机械地分成两类--不是“受迫害
致死”,就是“畏罪自杀”,非红即黑。自然界是多姿多彩的,人类亦然,难
道除红、黑两色外,就没有白色?灰色?譬如说,因工作压力沉重引致抑郁症
而自杀?

  以笔者之愚见,李震人生悲剧的源由,在于被历史推上了一个不适合于他
本人的舞台。

  文革中,沈阳军区陆军第23军政委张午,奉派至中央广播事业局任军管
小组组长。到任后,一看局面并非自己所能驾驭,当即声称阑尾炎发作,要回
部队治疗,从此再不涉足“三支两军”工作。张午日后提为沈阳军区副政委。
李震的本性,还是知识分子气重,说听话纪律性强也好,说有一点懦弱亦可,
反正是没有张午般滑头,要说他人生的最大失策,就是没有及时抽身而退,离
开公安部这一是非之地,回到他所熟悉的军队。

  关于谢富治问题的《审查报告》,点了李震、施义之、曾威、赵登程等四
位文革期间奉派到公安部的军级以上干部的名,除李震自杀外,其他三人命途
各异。

  赵登程,在李案发生前的1972年10月已被关押审查,十一年后“两
案”审判期间的1983年11月2日,经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5年。〔27〕

  施义之,李案发生后,公安部核心小组由其牵头负责。1977年后被撤
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异地安置。21军的老人对施的评价是:勤勤
恳恳,老老实实。据说,施在晚年最大的感慨是:搞了一辈子的政治,到底还
是不知道什么是政治。〔28〕

  曾威,1975年5月,调回军队任天津警备区政委,1983年9月离
休(副兵团职),进京安置。1988年被中央军委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这就是及时离开公安部回到军队系统的好处。〔29〕

  (2003年11月)

  注释: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下卷(北京:中央文献出
版社,1997),页629。

  〔2〕据公安部《人民公安报》主办:中国警察网(www.cpd.c
om.cn),公安大事记。

  〔3〕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十二军军史》(陆军第十二军,198
1);《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组织史资料(1949-1987)》(成都:四
川人民出版社,1994)。

  〔4〕据沈阳军区政治部研究室编印:《沈阳军区大事记(1945-1
985)》等。

  〔5〕访问王淮湘、张纪之记录(2003年3月18日)。

  〔6〕、〔7〕同注〔2〕。

  〔8〕据公安部、北京卫戍区司令部布告(1967年2月11日)。牟
立善,陆军第38军副军长;刘传新,陆军第27军副政委;王更印,陆军第
55军215师政委。

  〔9〕同注〔2〕。曾威,1955年授少将衔,时任北京军区工程兵政
委;赵登程,空军第8军副军长。

  〔10〕严佑民,原公安部副部长,部党组成员,1965年7月已调任
国务院内务办公室副主任兼中央政法机关党委书记,报告中提及严,可能因严
组织关系尚在公安部;尹肇之,公安部党组成员。

  〔11〕同注〔2〕。

  〔12〕据中发〔70〕44号中共中央文件“中共中央对国务院一九七
0年六月七日报告的批示”(1970年6月22日)附件一、二。

  〔13〕、〔14〕、〔15〕、〔16〕、〔17〕、〔18〕、〔1
9〕同注〔2〕。

  〔20〕十八人中,有十人(地方学员的全部及军队学员一人)是中共中
央委员或中央候补委员,分别是:杨贵,原河南林县县委书记,中共第十届候
补中委;祝家耀,原上海5703厂工人,中共第十届中委;张世忠,北京市
总工会副主任,首都工人民兵指挥部副总指挥,中共第十届候补中委;董明会
,原武钢耐火厂工人,中共第九、十届中委;杨坡兰,原青岛国棉六厂工人,
中共第十届候补中委;唐克碧,原四川女子石油钻井队指导员,中共第十届候
中委;周宏宝,原上海钢铁厂车工,中共第十届中委;姚连蔚,原西安昆仑机
械厂工人,中共第九、十届候补中委;梁锦棠,原广州电机厂工人,中共第十
届中委;张英才,战斗英雄,陆军第13军副军长,中共第九、十届候补中委


  〔21〕同注〔2〕。

  〔22〕应为曾威,以下交代材料“曾伟”同。

  〔23〕应为刘复之,以下交待材料“刘夫之”同。所谓“采取了措施”
,应是指经中央批准,对于桑、刘复之实行“监护审查”。

  〔24〕张宏轩:“关于参加公安部了解所谓李震被杀问题的揭发交代”
(1977年11月26日,上交材料)。张宏轩,原解放军政治学院师职干
部。

  〔25〕同注〔2〕。

  〔26〕中国人民公安史稿编写小组:《中国人民公安史稿》(警官教育
出版社,1997)页343、344。

  〔27〕《历史的审判(续集)》(北京:群众出版社,1986)页9
4-115。

  〔28〕访问费龙山记录(2002年9月12日)。

  〔29〕北京军区联勤部北京第四干休所编:《岁月如歌》(2003年
),曾威简历。

http://a.1asphost.com/chinatownb ... w.asp?ArticleID=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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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2 12: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李震1973年10月21日晚自杀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这一篇是参考各种零散资料写的,但是从资料的运用到分析,没见到有相类似的文章.也许是我看的资料少了点.既然没发现,我就用了[原创].
  谈到谢富治制造的"(马列)"案,应当了解"武汉720事件".1967年6月27日经毛泽东批准,中央派出由谢富治,王力等人组成的中央代表团到云贵川解决当地问题,代表团中还有全国著名红卫兵造反组织,北京航空学院"红旗战斗队"的井岗山,胡慧娟等4人,他们乘专机先到昆明,7月14日按周恩来指示从重庆到武汉.因是中央代表团,一路上趾高气扬.当时武汉"百万雄师"群众组织占优势也基本控制局面,"工总"等组织是造反的,处于劣势.谢,王两人18日没有请示,私自到武汉水利学院造反组织总部宣布:武汉军区支左大方向错了,"百万雄师"是保守组织.激起群众和战士的义愤,再加上北航"红旗"那4个人的捣乱,逐步酿成"720事件",毛泽东转移到上海.此事传到北京,林彪等人把这个事件定为陈再道搞"兵变".谢,王两人一手挑起了"720事件",受到冲击,谢一直耿耿于怀,想利用此事大做文章. 豲a
  机会终于来了.1968年8月19日,12月6日谢富治,吴法宪等人两次接见"非委"案的负责人,吴说:还不是第二个大走资派的问题.吴的意思后台不仅是已被打倒的,还有在台上的.赵登程制定了<对反革命"非常委员会"专案在京的作战方案>,报谢,李批准.经过严厉的审问和诱供逼供,被抓的"案犯"们交代参加"中国(马列)共产党"人员的职务越来越高.到了1969年4月份"九大"召开,朱德,董必武,叶剑英,刘伯承,李先念等当选为政治局委员了,谢,李,赵还在进行秘密调查.最后形成的"案情"真是离奇了.
  "案情"的概况是:中共的众多元老们秘密成立了"中国(马列)共产党",朱德是"书记",陈毅是"副书记兼国防部长",李富春"是当总理角色".该组织常委9人是:朱德,陈毅,李富春,聂荣臻,叶剑英,徐向前,贺龙,廖承志,杨成武.委员16人是:王震,肖华,余立金,伍修权,王炳南等人.另外参加该组织的还有董必武,刘伯承,李先念,谭震林等人.1967年7月秘密召开了党代表大会,苏修,蒙修等秘密发来了贺电.代表会上成立了"领导叛乱的班子":"中国(马列)共产党起义行动委员会",具体步骤是"通过陈再道,首先夺取军事要镇武汉",朱德,陈毅,叶剑英,徐向前联名签署了给蔣介石的电报,希望蔣配合"制止危险局势的发展".当然最后结果由于毛泽东英明,武汉"兵变"没有成功,是未遂的.谢,李,赵面对这天方夜谭般的"案情",他们也心虚,没有人敢决定将此案向中央和毛泽东汇报.可是他们也没撤案,一直在观察形势,等待时机.

  "九大"前,毛泽东对全国的政策就想调整.1969年3月中苏两国在珍宝岛发生武装冲突,中国军队以劣势装备打赢了战斗,还缴获了一辆苏军最先进的T62式坦克."九大"会上毛泽东发出"要准备打仗"的指示.但是面对全国乱轰轰的局面,真要大规模打起来,确实不好办.另外"九大"召开了,也需要稳定.毛泽东决心要把造成形势不稳的几个代表人物拿下.
  首先是山东的王效禹,1968年下半年王在山东"反复旧"进行第二次夺权,搞乱了局势,影响了生产,引起周恩来等人不满.王在山东即反海军北海舰队,又反济南军区,惹恼了林彪,李作鹏等.他还插手江苏徐州地区,支持反许世友的一派,在"九大"小组会上,不占理的王效禹为徐州问题当面顶撞许司令,火冒三丈的老许动了手,吓的王效禹立刻闭了嘴.面对许和王,毛泽东倾向谁是明摆着的,王效禹的末日到了."九大"一结束,山东代表留京办学习班.1969年5月25日,中央发出中发[69]26号文件<中央对王效禹,杨得志,袁升平三同志的报告的批示>,山东开始全面揭发批判王效禹,他只是名义上的主任,杨,袁就此主持山东工作.
  五月滕海清也出问题了.他在内蒙通过刑讯逼供查出一个"新内人党",牵涉到36.4万人,迫害致死一万六千多人.5月19日,滕向中央报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内蒙当前工作指示"的几点意见>,22日毛泽东作出批示,内蒙开始了平凡冤案的工作.
  下一个是刘格平.刘在山西夺权后,挤走了先支持他,两人又分裂的省军区政委张日清,刘联合派性十足的陈永贵想把支持张日清的一派打垮,山西的这帮造反派对毛泽东的指示都敢阳奉阴违,根本就不买刘,陈的帐,两派从67年打到69年,还提出了"武装夺取政权"的口号,有刘,陈的搅和,军队制止武斗很不利.最严重的一次是12个连的加强团,因坚决执行不准开枪的命令,数千人的正规部队被人数要多几倍的造反派把武器弹药全部抢光,还伤了不少人.毛泽东决心采取强硬措施.7月23日中央发出中发[69]41号文件<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布告>,对山西部分地区的武斗采取严厉措施进行制止.刘格平走到了尽头.谢振华接替了他的职务.
  轮到李再含了,8月31日中央在北京举办贵州学习班,李也该倒霉了.
  八月的形势紧张起来.13日新疆军区塔城军分区38名官兵被苏军包围,全部牺牲.8月28日中央发出中发[69]55号文件<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命令>,要求充分做好反侵略战争的准备.到了这个时候,谢,李,赵搞的案件是不能也不敢拿出来了,他们看了4个月,一些省区的土皇帝接二连三倒下,所以谢下令将全部材料封存,撤案.他也一直不敢向中央汇报,毛泽东,周恩来等人也就不知道还有这么一个"政变"大案.当时谢富治为什么没有销毁这些材料呢?因为谢,李都已去世,就不好说了.
  九届二中全会后,陈伯达倒台,"913事件"吴法宪被抓,1972年3月谢富治去世,此案只有李,赵明白,李震是一把手.但这时候形势和1969年大不一样.毛泽东参加了陈毅的追悼会.1972年3月25日,毛泽东又对杨成武的女儿杨俊生的申诉信批示:"此案处理可能有错,当时听了林彪一面之词."经毛泽东批准,周恩来全力以赴解放和起用了一大批被打倒和被批判的老干部.1973年3月10日,中央发出中发[1973]14号文件,恢复了邓小平的组织生活和职务.随着时间的推移,李震越来越被动,压力越来越大,估计他已明白,"中国(马列)共产党"案不仅仅是案情荒唐的问题,而是背着毛泽东,周恩来和中央,秘密调查政治局和中央委员.说秘密,刚开始的案情却通知了已被逮捕的陈伯达和吴法宪,事过5年,至今不汇报.这个案子一旦被捅出来,结局如何,李震应该清楚.他想把责任推给谢富治,恐怕没那么简单.所以分析此案是李震1973年10月21日晚自杀的原因之一.当然,这个结论不是我作的.[/water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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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8 19:2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李震离奇死亡案


   1973年10月21日深夜,公安部副部长李震正在家里休息,突然来了一个电话,他接后,连忙披上大衣离家走了。他家人等到深夜,未见他归来,逐打电话问值班室(当时,公安部办公大楼和公安部家属住房都在一大院里,称公安部大院),值班的官员找了大院门口的传达室,传达室人员回答是,未见到李部长出门。因为当时李是公安部大院内的第一号人物,而部长谢富治是中央派的,同时还有不少其他工作,所以很少过问公安部具体工作,而李是从延安时期即搞保卫工作,公安工作是他的老本行,同时谢也不住在公安大院内。因而李是在大院内无人不认识的人,戒备森严的大院传达室工作人员更不可能有任何失误。既然李未出大院,李还一定在大院内,所以全大院都动员起来找李,终于在天将亮的时刻,在一大楼的地下室找到了他尸体。颈上有明显的被勒的痕迹,身上还穿着离家时披上的大衣。此案一度被认为是谋杀案,公安部作为顶级大案查办,但一直没有破案。直到案发四年后的1977年,在第十七次全国公安会议期间,大会"报请中央批准"并宣布:李震是畏罪自杀。按照当时官方的说法是:1973年10月21日深夜,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李震是在在家中自缢身亡的。
  
  

  李震简历:他于1914年出生, 抗战前参加红军四方面军.1937年8月加入中共,在秦基伟赖际发的”秦赖支队”任连指导员. 1955年,李震被授予少将军衔,任职于沈阳军区,是”三湾改编”出身的老政委赖传珠的部下.
  
  赖传珠思想开明,不墨守成规,放手培养接班人。经赖的大力提拔, 李震官运亨通,在1962年48岁时,被提为沈阳军区政治部第二主任,两年后改任主任,再后于1965年提为军区副政委. 1966年,李震又被谢富治调到北京,任公安部副部长.
  
  在文革期间,李震追随谢富治”作恶多端”.特别是在1970年的”一打三反”运动中,李震在周恩来的领导下,以国家机器的名义,定了”反革命”达27万之多,可谓积怨甚广.

作者:qujian20  回复日期:2009-02-01 23:09:29
   按照官方解释,李震自杀事出有因:他曾与林彪党羽刘丰串联,进行反党活动,同时还参与了陈伯达、谢富治,吴法宪等人制造的“中共非常委员会”冤案,陷害了许多老干部。1973年10月,中央追查陈伯达交待的一份材料,李震感到罪孽深重、十分恐惧,所以自杀.
  有人分析以上解释似乎有些牵强,理由如下:
  1. 李震死后,尸检中发现他的胃中灌满了安眠药.但所有的药片都是干的,未经胃液浸蚀,显然是在李死后被人放进胃中.. 同时,在李死亡的地下室中,发现不明来源的脚印. 所以部分办案人员认为,这是一起谋杀案.
  
  2. 李震死后,全北京戒严,查找凶手. 公安部内也反复排查.,先后有116人被怀疑与此案有牵连,经反复审讯,甚至批判斗争. 但最终没有找到有力证据.但这至少说明,”他杀”的可能性不能从现场的分析中排除. 没有抓到凶手,并不等于没有凶手.
  
  3. 从1973年到1976年,李震一案被反复提交中央,要求作出结论.” 元老派”主张定为”自杀”,以江青,王洪文等人为首的文革派则极力主张定为”被暗杀”.周恩来似不主张“自杀”说.他曾提到李震案的结论,总受到政治形势的影响而翻来复去无法定论. 因为李震是谢富治在公安部时的主要助手,元老们对李震的痛恨可想而知. 所以李震案结论的政治因素远远大于事实因素.
  
  4. 刘丰也是1955年授衔的少将.他出身于宁都起义改编的的一方面军五军团.和林彪有着不太深的历史渊源.李震出身于四方面军.抗战初期只是连级干部,虽然后来升迁极快,却只曾任职于刘邓领导的太行区和二野,与林彪从无隶属关系.刘李二人只是在陈谢兵团短期共过事,文革前,刘丰任武汉空军政委,后因7.20 事件保护王力谢富治有功,升任武汉军区第二政委,1991年9.13后即以”林彪死党”的身份被捕入狱.李震在文革初就任公安部副部长,在林彪事件中没受到任何牵连.他到1973年死前一直受重用. 从刘丰1971年被捕,到李震1973年瘁死的两年多期间,李震并没有因为和刘丰的关系问题而受到任何形式的审查. 刘丰的罪名至今也只是”林彪死党”.依常识判断,说职务毫不相干的李刘二人进行(与林彪无关的)反党活动”,除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外,难有其它解释.
  
  5. 在文革中,除了周恩来领导的”一打三反”以外,李震都是在谢富治的领导下工作的.“中国#非常委员会”一事,由陈伯达谢富治立案于1967 年,结案于1969年,九大前即有结论,73年也没人追查此案的责任.所谓陈伯达材料一事更是让人难以信服.陈伯达1970年即被关押审查,十年后也没查出该死的罪. 陈在被关押三年后写出的材料,能把谢富治的助手,身经百战的”从凶”李震吓得上了吊,真是匪咦所思.
  
  由于以上几个原因,至今多数人不相信李震是自杀的.但李震究竟为何而遭杀害呢? 很多人猜测是元老们为了争公安部的大权和报文革以及”一打三反”中受谢富治,李震迫害的一箭之仇. 李震的死,使刚刚恢复工作的公安部副部长于桑、刘复之有可能重掌大权.当时主管军队的叶剑英曾有4个子女和2个女婿被公安部抓进监狱.有类似遭遇的还有相当多的人.
  
  文革结束后,李震毕业于沈阳实验中学的女儿,曾到处游说老干部们,希望能改变其父”自杀”的结论.四处碰壁的她,最后求到了老同学,叶剑英的儿子头上.叶的秘书告诉叶公子说”这个案子就在咱们家手里,以后这件事不要再管了”.从这个态度上,大家也许可以猜出点蹊跷。但真相究竟如何,也还是个谜。




来源:天涯社区近代风云竹幕后的真相

作者:qujian20  回复日期:2009-02-01 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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