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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江琳  青海“循化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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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8 15: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李江琳
来源:共识网

1958年,中国当局的民族政策出现了一个大转折。触发这个转折的,是1958年4月发生在十世班禅喇嘛故乡、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的藏民和撒拉人暴动,史称“循化事件”。这个事件虽然只是一个地方性冲突,并且是当时诸多“反革命武装叛乱事件”中的一个,但它对后来的民族政策产生了巨大影响。



位于青海省东部的循化,是一个多民族地区,人口以信仰伊斯兰教的撒拉族为主,还有藏、回、蒙、汉、东乡、保安等民族。在当时的青海,循化是属于“基础”比较好的县,该县最早建立县级政权,早在1952年,循化的11个乡,除了4个藏民聚居乡外,就已进行了土改,1954年成立撒拉族自治县。

1955年,中南海大反“小脚女人”,青海省委书记高锋从北京返回,马上迈开大步奔向社会主义,订出一系列高指标,各县紧紧跟随,循化县高速实现了农业合作化,90%以上的农民一揽子入社。那时候,没有发生武装冲突。

1958年,“大跃进”的风潮和“反右”制造的恐惧,使得青海既不甘、也不敢落后于形势,于是提出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步并作一步走”的口号,要“在社会主义革命的同时,彻底完成民主革命的任务”。至于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的方法则不必拘泥,“哪个办法革命彻底就用哪个办法”(注1)。

1958年3月,青海省委副书记朱侠夫在中共青海省第2届委员会第5次全会作总结报告,报告在批判“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原青海省长孙作宾的同时,提出“积极广泛的开展畜牧业生产高潮”,要求“五年内完成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省各地制定出具体指标,开始在牧区推行“社会主义改造”,强办牧业合作社。为了“防叛”,根据中央的指示,青海省委通知自治州和自治县“采取开会学习等方式将民族宗教上层人士集中控制起来”(注2)。

于是,循化温都寺的加乃化仁波切等上层人士就被请到县城去办“学习班”。加乃化仁波切是一位高僧,曾担任过班禅喇嘛的老师,当时还是循化县副县长,在当地深受民众敬仰,有很高名望。把加乃化仁波切控制起来,在藏民中引起的震动,可想而知。

当时循化县的4个藏民乡里,噶楞、温都和道帏3个农业乡在1956年已经成立了高级社,以牧业为主的刚察乡就成了“牧业合作化”的主要对象。当时,刚察乡还保留部落制度和一支100多人的部落武装。1958年4月17日,刚察乡牧主奴日洪布带领民众抗拒合作化,同时要求释放加乃化仁波切,民众扣押乡党支部书记,砍断电线杆。第二天,抗议升级为武装冲突,工作组组长被打死。接着,撒拉族头人也率领撒拉族民众加入。4月24日,各族民众共4000多人在撒拉族头人韩乙奴和阿訇韩乙四夫的带领下包围县城,其间发生殴打干部,抢劫商店等暴力行为。

4月25日拂晓,解放军两个团的兵力奉命渡过黄河,围歼“叛匪”。其时,韩乙奴和阿訇韩乙四夫所率领的武装人员已经在夜里逃走,被解放军包围的基本上是要求释放加乃化仁波切的民众。解放军赶到后,不由分说立即开火。在没有遭到抵抗的情况下,“战斗”持续了几个小时。直到解放军发觉“叛匪”们并不具备反击能力,自动停火,才发觉死伤者基本上全是手无寸铁的民众。短短4小时内,“反革命武装叛乱”胜利平息,民众死伤719人,其中“击毙”了435人。

战事结束后,紧接着开展大搜捕,一个下午就“俘敌”2499人,其中包括1581名撒拉人,537名藏人,38名汉人和343名回人(注3)。

当日,加乃化仁波切得知消息,在“学习班”里悲愤自杀。他后来被认定为“循化事件”的组织者,他的死亡是“畏罪自杀”,关于他如何组织“叛乱”的详情,至今没有公布。

整个事件中,“我方”死伤17人,损失了价值90多万元人民币的财产和物资,包括粮食、油、现金等,200多间房屋受到不同程度损坏。这就是著名的“循化反革命叛乱事件”。

“循化事件”涉及循化县11个乡中的7个乡(镇),大半个县卷入了这个为期一周的事件中。这7个乡里,只有刚察是没有经过土改、原封不动保留部落制度的乡;另有两个乡虽未经土改,但已于1956年直接实现了合作化;4个乡(镇)既经过土改,又实现了合作化。在暴动过程中,“不少地主、富农和富裕中农,乘机拉牲口、拿农具、解散合作社。”显然,这个被定性为“反革命武装叛乱”的事件,不仅有宗教和民族因素,也与民众反对合作化有关,很大程度上,民众是在发泄对合作化的不满。

“循化事件”中还有一个因素:“叛区”68.4%的党员和69.5%的团员参加了“叛乱”,其中,156名党员、262团员参加了攻打县城,占参与“叛乱”党员的44.4%、团员的45.09%,有些党团员还是“骨干分子”。



1958年5月2日,青海省副省长薛克明就“循化匪乱问题”向省委提交了一份汇报,详细报告了“循化事件”的概况,死、捕、伤人数,以及对“参叛人员”的处置方案。这份“善后章程”除了将事件定为“以残余漏网的反革命分子为基础,以敌伪军官、敌伪行政人员和地主、富农分子为骨干纠合而成”,并且是“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的“武装反革命叛乱”之外,还对事件之后的处理作出11项规定。其中第2项“处理俘虏的政策和原则”中,制定了21条政策,对不同身份的人作出不同处理。处理最重的,是“寺院宗教人员”,这些人不仅“一个不放,判长期徒刑”,还要“作为活教材或画成漫画巡回展览,教育群众”。在“今后如何打击反革命”这一项中,明确提出:“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对反革命是从严的政策,不是从宽的政策。因此,要狠狠的打击几批。”而且,“这一工作不定指标,能打多少打多少。”(注4)

公开的资料里从未说明牧民为什么抗拒合作化,然而1959年5月,青海省委就牧区的各种问题发出了一连串指示。从中可以看出,1958年,牧民是“无代价”入社,即所有牲畜必须无偿交给合作社“统一管理”,无异于另一种形式的没收。合作化事实上伤害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因而遭到大多数人的抵制。这一事实青海省委并非不了解。1959年青海省委第12次扩大会议上,省委统战部长冀春光批判以省委常委书记张国声为首的“反党集团”,该“集团”的罪名之一就是“污蔑人民公社搞得群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谩骂党‘给农民三刀子’,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注5)。

另一个原因是统购统销造成的粮食短缺。“合作化”不仅是为了消灭私有制,也使政府对农牧区进行掠夺性的高征收提供了方便。以兴海县为例:1957年,兴海县粮食征购数为总产量的57.31%,油脂占总产量的88.6%,征购后人均粮食26.4公斤,人均油脂0.0018公斤;1958年,该县粮食征购量占总产量的35.94%,油脂占总产量83.5%,收购后人均粮食为78公斤,人均油脂为0.06公斤(注6),这就是一个牧民一年的口粮。理论上牧民以肉类和奶制品为主食,但是他们的牲畜入社后成了“集体财产”,严禁宰杀。因此,青海部分藏区1958年就开始出现饥荒。



1958年6月29日,“青海省委对全省镇压叛乱问题的指示”这份文件送到毛泽东案头。文件开篇就承认“青海地区的反革命武装叛乱已经蔓延成为全局性的问题。全省牧业区共6个自治州,都或多或少地先后发生了叛乱。”(注7)。此时,青海暴动涉及5个自治州、24个县(自治县)、240个部落和307座寺院,人数达10万多,也就是说,公开参加暴动的人数,占当时青海藏民总人口的1/5。

看了这份报告,毛泽东提笔作出以下批示:“青海反动派叛乱,极好,劳动人民解放的机会就到来了。青海省委的方针是完全正确的。”讽刺的是,参加“叛乱”的,恰恰就是“劳动人民”。毛泽东的这个批示,无疑给了青海省委极大的鼓励和直接的支持。

7月5日,青海省委将“循化事件”写成一份报告上报中央。这就是题为“青海省委关于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反革命武装叛乱事件的教训的报告”的文件。这份报告的重点是“总结教训”。四项“教训”之首,是“阶级矛盾仍然是过渡时期的主要矛盾,全党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警惕性,不断地克服右倾麻痹思想,与一切阶级敌人进行坚决的斗争。”而在民族地区,虽然“民族关系已经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上”,但社会主义改造与反改造的阶级矛盾当然是主要矛盾,“那些只强调民族矛盾忽视阶级斗争的资产阶级民族观点,是十分错误的,必须反对。”

报告说,“循化事件”暴露了一个严重问题,即“参加叛乱的党、团员中,有78%的人在对待宗教问题上存在着极其糊涂的观念,并且‘护教’思想十分浓厚,甚至‘舍党不舍教’,‘舍命不舍教’。”因此,“宗教问题确是少数民族党、团员共产主义化的绊脚石,也是党在少数民族地区扎根的主要思想障碍。”顺理成章,第三个教训就是“必须破除在宗教工作上的神秘思想,深入宗教寺院工作,彻底改造宗教人员的思想,插红旗、拔白旗”,并提出“广泛深入的发动群众,开展大辩论和诉苦运动”,“通过在宗教人员中进行社会主义大辩论和反右派斗争,充分揭露、批评宗教上层的反动本质,够上右派的要划右派,并选择其中最坏的分子登报揭露,占领宗教寺院阵地,把宗教旗帜掌握在宗教人员中的进步分子手里。”最后,归根结底,“必须继续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彻底镇压反革命分子”。(注8)

8月27日,中央作出批示,肯定了青海省委的这份报告,并将之批转给包括西藏工委在内的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要求“各有关地区的党委对于少数民族党员,需要经常注意加强阶级教育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点教育,在有宗教信仰的少数民族党员中,还应当加强无神论的教育,使他们划清共产主义思想和民族主义思想、有神论和无神论的界限、确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成为名副其实的共产主义者。”除此之外,批示首次提出“在阶级社会里,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观点,指示各民族地区党委“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中,应当结合当地条件,坚定不移地贯彻阶级路线,要时刻记住:在阶级社会里,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不把握阶级实质,是不能够彻底解决民族问题的。”此后,这一观点为中共在少数民族地区大开杀戒提供了理论依据。这个批示无形中也肯定了青海省委必须在寺院中“插红旗、拔白旗”的“教训”,为在接下来全面摧毁寺院的“宗教制度改革”运动提供了支持。

“循化事件”中对平民进行了一场屠杀,青海分明闯下了大祸。但是,“变坏事为好事”不仅是中共一贯的策略,也是中共体制内各级官员的生存法则。只消给被屠杀的平民贴上“反革命”的标签,把事情定为“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屠杀就被合理化,涉及事件的官员就可保官位无虞。这一方法成为一种政治行为模式,至今仍在实行。



1958年12月18日,第11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青海代表杜安华做了“关于青海省民族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发言,向大会报告说:“从(1958年)8月开始,到11月统计,全省859个喇嘛寺庙,有731个解体;54,287名宗教人员,有24,613名还俗参加生产。”(注9)这就是对外称为“反封建”的“宗教制度改革”运动。这场运动在1958年下半年席卷整个西藏周边四省藏区。甘肃省甘南州:“(1958年)10月20日,全州196座佛教寺院中,除保留拉卜楞寺院、禅定寺、黑错(即合作)寺、郎木寺外,其余192座全被废除,其僧侣均被遣返原籍还俗。”(注10)四川阿坝1958年之前有320多座寺庙,“宗改”后剩下7座。甘孜州保留了27座寺院,其余皆被关闭或摧毁。

在这场运动中被摧毁的,不仅是佛教寺院,《乐都县志》有如下记载:“(1959年)9-12月,进行宗教制度改革,没收了18座佛教寺院和5座清真寺院的财产,拍卖后的现金交县财政,逮办了宗教上层人士43名,其余320名宗教职业者遣返回乡参加农业生产。”(注11)

这场名为“改革”实为毁灭的运动,并不单纯是意识形态的冲突。1958年10月7日,汪锋在“在喇嘛教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说:“宗教制度的改革是一场极其尖锐、极其复杂的阶级斗争”,“改革的方法是放手发动群众。在打击反革命分子、反对坏人坏事、反对宗教特权剥削等口号下(可以不提改革宗教制度的口号),把寺外群众和寺内的贫苦喇嘛一齐发动起来,造成两面夹攻的声势浩大的改革宗教制度的群众运动;同时,把反革命分子和民愤大的反动上层该逮捕的逮捕,该集训的集训,坚决揭掉盖子。”(注12)

青海省委认为:“……改革宗教制度,更具有‘穷人’反对‘富人’、‘人民’反对‘贵族’、‘低等’人反对‘高等’人的阶级斗争性质。不坚决进行宗教制度改革,要彻底消灭牧主阶级,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是不可能的。”但是,在策略上“为了口号鲜明有力,群众容易接受,对外没有公开提宗教制度改革,而提出彻底肃清宗教寺院中的反革命分子,废除宗教寺院的封建剥削和特权,这样作,既策略,又达到宗教制度改革的目的,加速了社会主义革命。”(注13)

“宗改”也不仅仅是一场政治运动。除了废除寺庙的一切特权之外,还废除了房地产所有权,将寺院拥有的土地、森林、牲畜、商业资金等财产悉数没收。著名的塔尔寺在“宗改”过程中,“没收处理金银、现金、珠宝玉器、高档衣物、日用品等物资20余种,总值159.8万元(1959年退回错没收财产总值53.5万元)。”(注14)换言之,这场被称为“宗教制度改革”的运动,事实上是一场针对寺院的“打土豪分田地”运动。

至于宪法中的“宗教自由”,汪锋说:“为什么提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呢?这一条是不能丢的,这一条是我国宪法规定了的,有了这一条,就使反革命分子不能说我们消灭宗教,我们就主动……”。青海省委统战部长冀春光更加直截了当:“我们一再强调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强调加强宗教工作只是为了争取信教群众和逐步限制以至最后消灭宗教。”(注15)经过如此“改革”之后,整个藏区的寺院遭到全面摧毁。



高压之下,藏民拼死反抗,暴动此起彼伏。战事大致平息之后,各地为防止暴乱再起,随即展开大规模抓捕,许多部落的全部成年男人被关进劳改农场,或被关起来“集训”。他们的家属成为被监控的“反属”。

1958年,整个海南自治州“共处理各类人犯16272人”,其中“集训10276人,逮捕6451人”,另有455人情况不明。(注16)海南藏族自治州的同德县,全县反(叛)属、还俗僧侣、释放犯和“叛俘”的总数,高达该县总人口的36%。(注17)

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只有昂拉、当顺、加让及尖扎滩地区藏民暴动,根据官方资料,公开参加者为618人,包括中共党员25人,共青团员24人,乡干部1人,群众398人,喇嘛2人。“参叛”人员占“叛区”总人口3646中的16.90%,占全县总人口21,310中的2.90%。“平叛”以“政治争取”为主,争取到“归降”者596人。但在事后的“反叛”运动中,逮捕了2074人,占“叛区”人口的56.9%,占全县总人口的9.73%,其中包括“在职统战人士40名,撤职9名、集训117名、自杀5名。没收被捕统战人士存款38,500元。”被逮捕的人中,“在劳改中死亡的561人,占捕办人数的27%。”(注18)

果洛藏族自治州久治县:“从1958年8月至1960年底逮捕关押1050人,占当时全县总人口的9.57%。其中,1958年捕办802人,1959年捕办116人,1960年捕办132人。1962年贯彻中共中央西北局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清查捕办的1050人中,应释放的862人,截止1963年7月15日已释放258人,劳改农场通知死亡的346人,还有258人未通知。后来这项工作不了了之。”(注19)也就是说,该县总人口近10%的人被抓,其中82.1%的人是被错抓的。被抓的人中,死亡率竟高达57.5%。

达赖喇嘛的故乡青海湟中县:“1958年共逮捕判刑1479人,其中死亡414人,致残75人。”其中1207人后来宣告无罪(注20)。也就是说,81.6%的人被错捕,被捕的人中28%死亡,5%致残。

许多死者的家属从未得到通知,无数个家庭中的父亲、儿子、丈夫、兄弟就这样从人间消失。这些人中还包括许多一度是“统战对象”的“民族宗教上层人士”。在青海,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仅仅是为了“防叛”,这些在共产党建政期间曾“肝胆相照”,给予极大帮助,被委以各级政府职位的活佛和成百上千的家庭被以办学习班或者开会的名义诱捕,秘密关起来“集训”。这些神秘的“集训班”是“秘密监狱”还是“监狱中转站”,至今不为民众所知,但是有确凿的证据,曾有不少人在“集训”期间死亡,死因不明(注21)。被关进监狱的“民族宗教上层人士”中,包括“著名爱国人士”、曾任黄南藏族自治州州长、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的隆务寺七世夏日仓仁波切罗桑赤列隆朵嘉(注22)。

在这些冰冷的数字背后,是无数失去丈夫的女人,失去儿子的老人,失去父亲的孩子。1958年的幸存者,很多将成为大饥荒的饿殍。“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反对合作化”使他们成为双重意义上的“非我族裔”。在那片被“阶级斗争”魔咒镇住的土地上,遍野杀劫,生命贱如草芥,没有人注意塞外藏民的苦难。青海牧民与外界的联系比康区更少,在青海发生的大屠杀和大逮捕,外界更是一无所知。只有大山托出的“错温布”——那片青色的湖,承接了那些老人、妇女和孩子的眼泪;只有世代养育他们的草原,见证了他们的悲伤。

注释:

1.“为彻底完成青海省牧业区社会主义革命而斗争”,《民族宗教工作文件汇集》(下),1072页。

2.达杰:《果洛见闻与回忆》,112~113页。

3.详见降边嘉措:《十世班禅大师传记》,98-99页;死伤数据引自“关于循化匪乱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民族宗教工作文件汇集1949-1959》(下),1037-1039页;死亡数字引自“青海省委关于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反革命武装叛乱事件的教训的报告”,《民族宗教工作文件汇集1949-1959》(下),993~999页。

4.“关于循化匪乱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民族宗教工作文件汇集1949-1959》(下),1037~1039页。

5.“彻底肃清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张国声同志在统战工作上右倾投降主义的思想影响,坚决贯彻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民族宗教工作文件汇集》(上),428页。

6.根据《兴海县志》提供的人口数、粮食、油脂征购数的计算。原始数据见《兴海县志》“地理志”第六章;“经济志”第三节。

7.“青海省委对全省镇压叛乱问题的指示”以及毛泽东的批示,见《民族宗教工作文件汇集1949-1959》(下),989~992页。

8.“青海省委关于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反革命武装叛乱事件的教训的报告”,《民族宗教工作文件汇集1949-1959》(下),993~999页。

9.杜安华:“关于青海省民族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发言”,《民族宗教工作文件汇集1949-1959(上)》(上),468页。

10.《甘南州志》,102页。

11.《乐都县志》,19页。

12.“汪锋同志一九五八年十月七日在喇嘛教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民族宗教工作文件汇集1949-1959》(下),780-790页。

13.“为彻底完成青海省牧业区社会主义革命而斗争”,《民族宗教工作文件汇集1949-1959》(下),1070页。

14.《湟中县志》,238页。

15.“彻底肃清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张国声同志在统战工作上右倾投降主义的思想影响,坚决贯彻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民族宗教工作文件汇集》(上),432页。

16.《海南州志》,32页。

17.“关于更广泛更深入地开展政治争取工作的几点意见”,《民族宗教工作文件汇集1949-1959》(下),1002~1007页。

18.《尖扎县志》,413、520页。

19.达杰:《果洛见闻与回忆》,223页。

20.《湟中县志》,240页。另外,1958年9月对伊斯兰教的“改革”中,湟中县85座清真寺,只保留5座,其余全部关闭。

21.《果洛见闻与回忆》,第112-113页;《十世班禅大师传记》第98页。在各藏族自治州、县志的“人物传”和“纠正冤假错案”资料中,提供了不少数据和个案。

22.七世夏日仓仁波切于1958年6月16日被捕,1978年11月30日死于狱中,1980年10月4日平反。详见《黄南州志》,15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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