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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景明  个人记忆及纪录中的农村,50-70年代:读书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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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8 15: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blockquote]本文仅从近年出版的几本个人回忆录,日记,调查报告中,梳理出1950年代到70年代底,中国农村面貌之一斑。同时,也参考了当时新华社记者书写的内部报告,以及个别的乡镇志和县志,以佐证个人经验。当事人当时的记录,可视为殷实可靠的资料;事隔多年后的记忆,则可能与事实有偏差。作者并未做过专门研究,仅以一份读书摘记,为对这段历史有兴趣者提供些资料线索。

资料主要来源于以下书刊:
侯永禄,《农民日记――一个农民的生存实录》,中国青年出版社,266页,2006.
作者生于1931年,陕西省合阳县路井镇路一村。1948年合阳县简易师范学校毕业,加入共青团,1949年回乡务农。坚持写日记60年。家庭成分中农。他是农村的积极分子,先后担任互助组组长,高级社的会计,公社时期任大队党支书和大队长。

庞明模,《一路辛酸一路歌》,由子女赞助自费印刷,209页,2008,3
庞出生于1940年,他的父亲生于1894年,出身贫苦人家,有一亩地,到1949年全家省吃俭用,并乘当时的地主贱卖土地,借200余大洋钱,买下20亩地。1951年,减租减息时被评为新兴地主阶级。庞在村里积极表现,1955年获准参加高级社,加入青年突击队,1957年因‘思想反动’罪名被判十年徒刑,80年平反。

李世华,《共用的墓碑:一个中国人的家庭记事》,明镜出版社,335页,2008
作者生于1943年,父亲曾为佃农。合作化后任生产小队长。作者目睹和经历了农村五十年代以来的一系列运动,包括统购统销,合作化,反右派,大跃进,反右倾,文革等。五十年代末的大饥荒中,作者在28天内失去五位亲人,出来饿死,有不堪痛苦自杀,有被斗死。文革中,当村小校长的大哥被诬告关押,六年半后获平反放回来。

尤淇,《胡笳一拍我的记者生涯》,新华出版社,307页,2005
作者1938年赴延安,进入鲁迅艺术学院学习。1952年后,作为新华社高级记者,并担任新华社广东,浙江,安徽,江苏等分社社长,重点关注农村。

董时进,《论共产党的土地改革》,114页;《我认识了共产党》,78页;1950年,香港自由出版社。董时进1900年生于重庆垫江,1924年赴美留学,获康乃尔大学农学博士学位。著有《食料与人口》,《农村合作》,《两户人家》等书。《两户人家》基于董的家族史,详细描绘了19世纪与20世纪交接年代的四川农村。董曾任教于国立北京大学、燕京大学、交通大学等,教授农业经济;并担任过江西省农业院院长,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农利股主任、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干事,1938年创办《现代农民》杂志,1947年,创建中国农民党,任主席。

其他资料选自,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选自1949至1952年。每天出版一期的《内部参考》,刊载了新华社各地记者的采访和调查,主要放映问题,报道负面新闻,当时只送某一级以上的领导参阅。本文仅引用古城村志编撰委员会编写,《古城村志》,中华书局,1999。包含丰富史料的县志,乡镇志和村志记载了大量民情,摘录的目的同样是引起研究者对这部分资料的重视。

土改――合作化的前期准备
已经有不少研究表明,由均田走向合作是共产党既定的农村政策。从具体的史料看土改,可以看到这一步如何走过来。正如城市中如果没有镇压反革命,没有三五反,反右等政治运动形成的萧杀气氛,就不可能发动文化大革命。合作化,虽然在理论上可能符合大多数农民的利益,而要以运动的方式在全国很快开展,顺我者昌的政治大环境是先决条件。首先必须说明,对这段历史的反省,并非‘揭疮疤’或者清算何人的错误,而是通过对真相的了解来以史为鉴。可以断言,在私有财产受到保护的今天,不会以类似的方式进行社会改革或革命。
1950628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714日颁布了《农民协会组织通则》,720日颁布了《人民法庭组织通则》,7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了《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81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

一位研究土地的农业经济学家董时进,在1949年给毛主席上书,劝阻土改,今天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他的观点,很有意思。他认为:

中国的问题不是土地分配不均,而是人口太多,土地太少,农村劳力大量剩余;应当节制生育,发展其他产业,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出去。平分土地,将劳力束缚在土地上,只会阻碍中国经济发展。
中国封建制度2000多年前就结束了,早已没有封地或土地世袭制度,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土地拥有者中绝大多数是靠勤劳和善于经营起家的,如百姓所言,“富不过三代”。
地主不是一个阶级,“有恒产”的传统令工农兵学商和阶层的人购买土地出租;这和存款,买股票是同样道理。拥有土地不是犯罪,用不法手段夺取土地才是犯罪。
地主富农是农村的先进生产力,必须爱护而非打倒;他们应当受到尊重,而不是被羞辱,被残酷地斗争,掠夺他们辛苦得来的财富。中国的优秀人才,许多来自地富家庭。
佃农和自耕农的区别并非被剥削以否。租赁基于双方自愿;有拥有小块土地的农户,宁愿租出土地,自己有劳力和经营能力,另外向地主租土地耕作为生的情况普遍存在。他们刻苦勤奋,目标是成为富农或地主。
地主中有为富不仁的,有坏人,但他们只是少数,不应当用暴力手段,将所有地主的财产非法剥夺。
平分土地后,土地细化,农民在小块土地上没有致富的可能,对土地长远投资没有热忱,土地将退化;
将地主的土地,房屋,生产工具及私人物品统统没收,分给贫农和无业游民,令这些收取不义之财者获得暂时的好处,失令他们失却了良知(这是对中国传统道德的颠覆。在没有宗教信仰,缺乏法制基础的中国,传统道德规范是社会整合之基础。颠倒是非,打家劫舍的‘土改’,为后来的政治运动奠定基础)。
董时进建议政府用赎买的办法,收购大地主的土地,同时成立自耕农基金,扶持自耕农,借给有能力经营土地的农民购买土地,或向政府租赁土地。

他的论断除了基于他的专业知识,对农村的了解和切身经历,也根据当时的土地调查。民国时期土地委员会在16省,163个县,175万多户农户中举行的调查结果:
35.6%的农户拥有五亩以下耕地,24%农户拥有五至十亩,13%农户拥有十至15亩,一千亩以上的大地主只占0.02%。而当时各种政府文件和政要的讲话都引用莫须有的调查说,不到乡村人口10%的地主富农,占有约70%至80%的土地。

土地,劳力与生产资料
土改打破了农村长期以来形成的生产资料及劳动力与土地资源的契合。分到土地的贫雇农缺乏生产资料,中农和富农劳力富余。这其实是后来互助组,初级社成的主要原因。在内部参考上,对已经过土改的地区发现贫雇农普遍缺乏生产资料,地主富农生产情绪不稳,有相当多的报道(内部参考,1950,3至12月)。十分有趣的是,针对这一矛盾,在1950年7月,华东军政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讨论土改问题时,“有人提出‘组织集体农场或农业公司,由政府领导,工商界投资,贫农雇农也算一股到集体农场劳动’,这和40年后‘公司加农户’的提法何其相似。(内部参考,1950,7,25)。
新华社特派记者到河南调查后发现‘人口少劳力强的佃中农,土改后,统统吃了亏。土地虽是自己的了,但面积减少而收入也少了,劳动力确大批的剩余着’(内部参考,1950,6,7)。
按当时记者在各地的调查,土改并不像主流媒体宣传得那样解放了农民,作为农村生产力中流砥柱的富农和中农,经济上都没有从土改中收益。“过去佃中农是在业的,贫农是失业的,土改后恰恰相反,佃中农是失业的,贫农却成了在业的(同上)”。以上结论是这位记者做了大量调查得出了。新华社及各地记者在四川,江苏的调查,关于农民对土改的态度,也有类似的观察(内部参考,1950,6,8;172号,1950,7,4)。

罪与罚――专制代替法制
董时进认为,“田地的所以者,业主,即所谓地主,不是罪犯,乃是普通老百姓,其中工农商学兵各界都有,并不构成一个特殊阶级。由割据式的军阀和贪官污吏所形成的大地主,可以说是罪犯,是因为他们贪赃枉法,不是因为他们有了田地。买田购地,和出租土地,都是合法行为,不是犯罪行为。最多数人民买田地是为了求得生活的保障,即教育子女的费用。他们所有的田地,多只能维持最低的或中等的生活。”

1950到51的冬季,福建省逮捕恶霸,不法地主及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八万,处决了二万二千。(内部参考,1951,3.27)。显然都没有经过正当的法律程序。中南地区在押的犯人三十万,估计一半是地主(内部参考,1951,3,3)

湖南土改试点总结了各种问题,例如严重的平均主义,干部包办,过分没受地主财产的偏向,(‘仅留五天口粮’)(内部参考,1950,11,21)。同时,但是这些经验和教训并没有应用到后来全国的土改运动中去,因为批判‘和平土改’已经为暴力土改定下调子(内部参考,,1950,11,21)。

“工作组干部觉得发动落后麻烦,没有其他办法一直用捆绑来追逼浮财。”群众发动不起来,到1950年12月中中央下达了‘放手发动群众的指示’,批判了和平土改,于是‘各地都发生吊打地主的现象,有些地方几乎是每斗必打,最近苏南松江区三天内便打死三十七人。(内部参考,1951,1,8)。有干部说‘这下好办了,又可以随便打入了’,而大多数知识分子新干部对政策有怀疑,认为地主阶级早已低头了。记者对缃,赣土改的调查发现,‘据湖南七百多乡的统计,有六百多个乡发生吊打地主事情,最严重的乡已失去农民的同情,运动领导权落入地痞流氓之手。由于不分别丢掉地主的结果,地主逃亡的很多,如邵阳一地逃亡的地主及达三千名之多;江西地主自杀的现象不少’,‘不少地方发生侵犯中农,破坏富农经济的偏向,致使中农恐慌了,自动献田献地’(内部参考,1951.2.1)。

‘不少干部认为吊打捆是斗争地主唯一的好方法’。‘三说不如一打,不吊就拿不出东西来’,
‘有一县委委员对农民讲:土改就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51年初土改的方针是要彻底扭转‘和平分田’思想。有土改工作干部下乡工作后发现‘此地第一没霸可反,第二没租可减,第三没债可废,没什么可斗争’。这种态度被看成是工作上软弱无力。(内部参考,1951,1,13)
大量的报道讲述了土改干部不够,工作粗糙,群众难发动。对地主反抗的描述,几乎都是地主隐瞒或转移财产,不老实交代,富农则为了‘减财产’而卖牲口,杀耕牛等‘破坏’行为。中农因没好处,不积极,也担心土改最后改到自己头上,贫雇农也不是全都积极响应。
和我们从教科书,电影,小说中了解的‘翻身运动’相去甚远。土改进展的不顺利,被归咎于‘和平土改’。批判‘和平土改’和镇压反革命运动同时进行,“川北安岳地主自杀七十二个,营山七十个,仪陇七十个。其中大多是中,小地主,也有个别(协助)隐藏地主财物的农民,原因是吊打及赔罚无底的影响,有的村提出‘普遍斗,普遍罚,船破还有三千钉’”(内部参考,1951,7,16)

而‘川东合川西工作尚好,但有和平土改危险,即过分强调讲理,讲法,干部因有民主人士在那里,特别破违反政策,束手束脚。’(注:网上提出反驳,炎黄春秋所刊‘暴力土改’文章正是尤当时在川东土改的人士写的,他也许不了解他们被批判为‘有和平土改的危险’)。同一份报告中说到,“川南江安县,提出‘宁左无右’的口号,对地主刑法有十五种之多,一个月内即吊打死十余人”“叙水,犍为一个月内地主自杀者有三十余人”。(内部参考,1951,8,18)。

“据湖南土地改革委员会九月初的不完全统计,该省零陵,衡阳,邵阳,益阳,常德,滨(?)州六个专区,在土改中地主自杀人数同1,187人”“荆州专区九个县在土改和复查中地主自杀共2,626人。”(内部参考,1951,10,3)

迄今地主及他们的子女各人对土改的回忆文字十分稀少(注:海外出版的有廖亦武对云南十户地主及后人的访谈写成的《最后的地主》上下册,564+421页)当年的地主‘狗崽子’庞明模回忆道:1952年,土改工作组进村,“父母亲主动配合,并跪着举双手献上房产地契时,还是免不了挨棍棒之苦”。那年“我”12岁,父亲跪下时,民兵队长“顺过来牵者耳朵要我非跪下不可”(庞明模,17页)。这年冬天,父亲被民兵拖出去打死。父亲死后由母亲顶罪。“如开什么教育会,交代会,补充认罪会,我的陪母亲一块去”。母亲是小脚,白天下地劳动,晚上纺线,“一年说不上三句话,从我记事起,就没见母亲笑过一回”。一家三口吃不饱,将饿的皮包骨的妹妹送到舅舅家,后来母亲为了改变成分,改嫁到山区,可惜仍然是地主婆,文革时挨斗(庞明模,18-19页)。

是与非――传统价值观的颠覆
那些贫民明明知道所谓地主富农并不是什么封建的,明明知道自己的贫穷并不是由于地主富农剥削,然而政府的委员既然对他们这么说,叫他们这么做,而且他们是可以得到利益的,又何乐不为呢。于是他们只好硬把自己的良心窒杀掉,随着政府的委员(工作组)一齐去打抢。这一些贫民即使暂时得到了一点儿物质的好处,可是他们的天良完全被毁灭了。”

据川西农村调查,替地主隐藏财物的农民占40%,(还在不断增加)。除10%的地主富农外,百分之九十的农民中,比较纯洁的只占40%。(内部参考,1951,11,16)
“个别农民在被绑的地主老婆哭时也跟着哭”。(内部参考,1951,1,8)

1943年出生的李世华,父亲给是佃农。“地主被打倒后,地主家的土地,房产先被‘共’了,然后,工作队又发动群众‘斗财宝’,即‘分浮财’。”“斗财宝’的时候,父亲和叔父都没进地主家门。‘这都是人家老辈里会过日子省吃俭用攒的,父亲说。”父亲认为地主唐家待他不薄,对地主恨不起来,甚至不忍心到会场看斗地主的场面。村里斗地主用‘拉滑轮’的方式,在树上拴一个滑轮,把被斗的地主捆起来吊在滑轮上往树上拉,拉到半空中猛一松绳子,地主被重重地摔到地上。如是连续几次,被斗的地主已被摔得半死”(李世华,34页)。

“世事变得让我两都不敢相信了,就是那些分到浮财的贫下中农也不敢相信。有些人白天分到了衣物家具,晚上又悄悄地跑到东家‘物归原主’。地主老爷们一下子威风扫地,见了农会干部也只好点头哈腰”(侯永禄,50,12,25)。

征粮,统购统销――国家与农民
六十年后,李世华仍然记得父亲领到土地证时由衷的笑容。虽然合作化后,“我们早已没有了自己的土地,但父亲一直把这份土地证珍藏到他离开这个世界的那一天,甚至在他临终遗言里也没有忘记对二哥交代土地证存放的地点”(李世华,35页)。分到土地后的几年是这位勤劳精明的农民最开心的日子。一年四季有饭吃,有衣穿。1954年统购统销开始,卖粮多的,领导受上级表扬,各乡各县开始攀比。干部到各家去翻查,防止农民瞒报,藏匿粮食。“领头的吴中新手里提着一把刺刀。平时,他对父亲很尊重,但这次不认识他的‘傅先大爷’了。”一伙人将屋子死角旮旯都搜遍,用刺刀翻戳麦草堆。“父亲漠然地站着,满脸悲哀,说‘过去犯了事才抄家,这兴的是啥规矩?’。粮食交上去,“农民的生活又回到解放前,乃至解放初的状态”。春天,采槐树芽和柳树嫩叶和一点面,蒸馍或煮糊糊充饥,直到树叶老得不能吃了(李世华,39页)。

“1954年春节过后,粮食的统购工作进入强迫命令阶段。政府对群众不再进行思想教育,而是采取单纯完成卖粮任务的做法。村里不但晚上开会,白天也开会,有时一天三晌整天开会,卖余粮不再是自报,而是采取公议或民主评议的办法(侯永禄,1954.3.9)。”“我家也被搜查了,弄得人心惶惶。藏粮不卖的现象各村都有,有人藏于地窖内,有人藏于茅房里,有人藏于顶棚上。对藏粮不卖的户,一经发现,便要进行批评。东庄村牛霍来,就是因为藏粮被发现而害怕批评,便跳井自杀了(侯永禄,1954,3,15)。
在粮食实行统购工作的同时,国家也发行了建设公债,我也认购了八万元(八元)。我虽然也带头卖了余粮,但后来也卖了不是余粮的口粮,因此心里总觉得政府这种做法已引起了群众的不满,降低了共产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侯永禄,54,3,18)。
“东北村开了选举大会,东北村共有常住人口446人,选出四个人民代表,靳自荣为赴县代表(侯永禄,54,4,14)。

‘拿出来不要紧,只要不要命就好’(内部参考,,1950.8.1)土改时掀起的乡村暴力在农村征粮工作中‘有样学样’,记者在川西,川南的调查发现普遍搜查及种种强行征粮的现象,‘如曾普遍发生吊打,烟熏眼睛,酒灌鼻孔,用铁丝将欠粮者鼻孔穿起来示众等事情’。“荣县余家乡征粮干部管伯勋(军政大学学生),在催收欠粮时,竟强迫该乡欠粮乡民五女一男(两人为20余石租之小地主,余均为农民)相对裸跑,胯下各置一灯。一新婚少妇,因不胜羞愧用手将下部遮住,管竟用皮鞭毒打。该乡民再三向管请求均无效,至次日受罚者之家属贱卖家具,衣物款来赎后,才将他们释放。(内部参考,,1950,9,1)。半个多世纪后,当初和管伯勋一道参加这场征粮的另一位军政大学学生撰文回忆当年的工作,没有任何反省,也只字不提采用过暴力。

1951年秋粮上市后,“湖南九月以前仅收购粮食二亿斤距离粮食九亿斤的收购任务相去甚远”(内部参考,19511018)。1952年夏天各地的粮食收购都出现困难,例如陕西计划收购小麦五亿零六百多万斤,夏季收购进行二十天内,全省十四个大据点仅收购了87万斤。当时分析的原因主要是干部认识不足,有专区党的负责干部认为‘如果农民把粮食出售了,将来吃什么呢?’; 有干部说发动农民集体售粮‘这会违背了农民资源交易的自愿原则’(内部参考,195272)干部各出奇谋完成收购任务 “部分地区村干部假借‘检查卫生’为名,搜查农民余粮。这种现象在辽西省很普遍内部参考,1952,7,28)195281的《内部参考》头条标题为‘农产品收购价格过低,工农业产品差价扩大,华东区农民丰收获益不多引起不满’,‘工农业的剪刀差,以上海市为例,今年比之1947年(解放前)扩大了约57%。农村工作的干部说‘下乡吃粥就想到机关里的肥猪肉’(内部参考,195288)。(这一期内参引了广西横县某区委书记的预言:‘共产党现在是穷人的党,以后要变成发财党’)。

收购任务本来就脱离现实,加上层层加码,基层干部用强迫命令办法, 例如开会,‘群众不愿接受所交待数字,干部不准农民回家吃饭’,有的规定现在不卖,将来卖一斤罚十斤,有的留下粮食不够两个月,有的家中已无种子,有为妇女代表‘公粮未交,债未还清,家中口粮已无,因而上吊自杀’。“农村流传着这样的话‘小麦交公粮,大麦进银行(还贷),麦秆烧锅膛,合作社大收场,老百姓嘴巴挂屋梁’ (内部参考,1952818)。

浙江日报六月27日讯:“浙江农村干部乱打乱扣,强迫命令作风仍很严重。如:1)慈谿庄村干部擅自召集富农,中农开借贷会,一般富农,中农都不愿出借或无可借贷时,村干部即当场把几个富农,中农绑起来打,结果被迫借出12,000斤谷子;”,另外的例子包括向群众借粮不果,查封粮仓,另农妇自杀,凡是参加一贯道的村民统统逮捕,绑送县府等。(内部参考,1950. 12,27)

董时进自己办的大新农场,也遭遇到酬缴公粮的难关,身为农业经济学家,他的分析超出个人经验:

互助组到初级社
1952年他们家过上历来最丰盛的春节,割了两斤猪肉招待客人。政府号召抗美援朝捐献也好,使用新农具也好,他都带头。“我对政府的号召从来是一马当先,只有响应组织互助组的号召,我觉得最头痛。我自己的互助组,也一时扩大不起来。”(侯永禄,52,3,16)。54年9月,村里成立了初级社,他当上会计。这年11月,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去西安,参加县里组织的社干部外地农业社学习考察。

“我对政府的号召从来是一马当先,只有响应组织互助组的号召,我觉得最头痛。我自己组织的互助组,也一时扩大不起来,只有五户。而牲口只有自己和广签的两条毛驴以及子玉的一头乳牛。眼看夏收马上来临,却没有好使的驾辕牲口。我认为麦子拉不回来,这互助组必然垮台”(侯永禄,1952316日)。
为了买牛,他卖了驴又卖了六亩地,卖收时,整个夏收只打下4石小麦,还低不上一头牛的价格。‘这个经济损失确实很大’(侯永禄,195354)。
1952年连东北这样先开始合作化的地区,春耕时节组织起来的互助组有散伙的趋势,黑龙江省提出‘到弱村去,到低级组去,巩固互助’,有些县再派干部下乡。(尤淇,)
54年初级社,各家地里的庄稼归自己。他家的小麦收了十三石多,加上砸烂,棉花;另外给人干农活收入123万元。生活改善了许多。他还花了11.8元买了两双雨鞋,21万买布料,买书订报花了12.8万元。1955年9月,他参加了首届“陕西省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他第一次住进楼房,第一次听到高音喇叭。开完会,他的工作积极性更高了,年底算帐,连续四五个晚上都熬到天亮。

地主子女庞明模入社时贫如洗,没有任何带入社的生产资料,在社里参加“青年突击队”表现突出,”一年干下来,我按一个半人分配口粮,年终还分了十四元现金。这下可好,大胆添置衣服,买锄头,镰刀等农具之必需件”(庞明模,25页)。他觉得凭自己的表现,已经算是几本结束了地主崽的生涯,并梦想着参加共产主义青年团(庞明模,27页)。

这一年,他们三个相识的家庭组成合作互助组,很有成效。才两年后,村里要求大家“自愿”加入合作社。他家的耕牛就像家中一员,“自愿”交出去后,父亲天天去社里的牛棚里看,回来含着眼泪说“咱家的牛眼看着掉膘了”。父亲被选为生产小队长,早出晚归,像操心家一样操心队里的事。看到有人出工不出力,就发急,生气地说:‘这样大呼隆咋能干出活来?”。“初级社不久就合并成立高级社,一两年后又一起入了人民公社。这后两次,没有人问你自愿不自愿,也没有人动员你报名了”(李世华,43页)。
侯永禄生动地记录了初级社成立的场面。
“路井乡第一初级农业合作社成立大会胜利召开。乡政府在六世词门口的大场里搭起了戏台,。。。六世祠便成了召开社员大会的会议室。社员家家户户都打扫得干干净净,人人穿着新衣裳,挂着红布条,作为社员的标识。早饭后,全体社员都聚在一齐先照了全体像。各乡,各村,各互助组,各机关单位,送来30多面锦旗,并派代表来参加大会”。“晚上,大会请来线腔戏班和高家村的‘自乐班’表演了精彩节目,完小学生演的‘五谷丰登’很受欢迎”,
“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很高。干部们白天带头劳动,晚上又加班熬眼地讨论社里的工作。我更是忙上加忙,除白天参加本组的生产劳动外,晚上开会后,又根据会场决定安排具体工作,起草各种规章制度,计算各样表册数字”。(侯永禄,1954年,917日)
记者尤淇同样认为初级社收到农民欢迎。他在农村住了半个月后调查到以下情况(尤淇,27-28页):
一,农民真心拥护土地、耕畜不入社的初级合作社。二,中农有较强的劳动力和耕畜,只有一部份人愿意加入初级社。另一部份中农不愿意入社,他们口口声声反复申述中央讲过的一个政策:“若是有的中农不愿意入社,就不要勉强,可以让他们在社外跟合作社进行竞赛,到合作社发挥出强大优越性时,他们会自愿来参加的。”但在张家边,只让中农在社外站了几天,便要他们一律入社,引起中农很大的不满。三,初级社采用以工换工的计酬方法,深得农民欢迎。该法很简单,就是用了别人的人工,还他人工,或者算给工钱;用了别人的畜力也记工,或还人工,或给牛力钱。这样“斤斤计较”,谁都不吃亏,最能发挥互助合作的威力。张家边在1954年办合作社时,就是这样干的,大大促进了农业生产,粮食得到了空前丰收。

高级社
“1956年初,陶铸同志在广东省的干部会上,宣布了广东省合作化的‘三年计划’,第一年铺开,第二年大干,第三年扫尾。他要求第一年达到28%”。‘经过计算,今年年底达到合作化28%是最合适的,少一分就是保守,多一分就是冒进!’“可是,他讲话后不久,看到不少外省超过了广东,他急了,也要求速度一天天加快,先改第一年的比例为35%,后改50%,再改60%…..70%......以致于没有一个数字限制。到了7-8月间,正当初级化在跳跃前进时,突然一律要改办高级合作社。”作者到中山县张家边乡调查,住了半个月,了解到农民对按部就班的初级社是欢迎的,对后来越跑越快充满疑惑,‘消极的破坏现象日益严重。有的杀猪,有的宰羊,有的买牛”。作者写报道,认为合作化步伐太快,被陶铸批评为‘不懂政治’(尤淇,22-23页)。

1956年,受到农民抵制的合作化运动引起中央负责农村工作的的注意,发出整顿指示,全国停办了好几万个合作社,引起毛主席的不满,他在五月做了一个《关于合作化运动》的报告,批评主张慢慢来的人是‘小脚女人’,对他们击‘猛掌’,于是,全国掀起了合作化运动的高潮。
“在毛泽东讲话以后,张家边的有些干部就不满足于初级社那一套了,而开始办高级社,要求劳力、土地、耕牛全部入社,土地和耕牛不再计酬,劳动按强弱记工分。。这些村庄便开始出现农民杀猪、宰羊、卖牛等消极对抗情况。个别地方已办了高级社的,农民要求退回初级社去,领导不许,他们便结队抢夺耕牛和土地,造成了农村的极大混乱。(尤淇,27
对于土改后作为二等公民许多年的庞明模,初级社也好,高级社也好,他因为被光荣地批准入社,取得和村民同等的社员资格,感到欢欣鼓舞。
我从十四岁起,自己耕田种地,我这个地主的狗崽子在村里见到的是憎恨的目光,民兵队长,村长等要我交代反动思想。15岁时,我的身体还没有开始发育,“肩膀被磨肿,再被撕破,但还得咬住牙巴,硬撑着,每天从二三十斤逐步增加到四五十斤,挑七八十米远”。到1955掀起劳动大生产运动,成立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凭劳动吃饭。“我就是被集体化这抹阳光温暖着,才找到了出路与自尊――劳动平等,待遇平等。让我参加高级社劳动,吸收为社员当然很称心。当时的先决条件是?1)不属于地富死硬分子;2)在群众中没有坏印象;3)思想比较好,从未干过坏事;4)最主要是劳动好。

“成天手不停,脚不住,替别人栽红苕,插秧子,扯草,采桑叶,翻苕地,割猪草,不调皮捣蛋而最会听话,更不多说话(没有说话的权利(,甘当一只小牛犊只差调教,才让加入农业社的(其他地富家庭的确是不可能的)。”从十二岁开始,就没用过上正常人的日子,受尽羞辱,只能忍气吞声,入社后,“我能理直气壮地跟大家在一块劳动,一块享受正常人的待遇。。。多少年来我一直在生死线上挣扎,哪怕几天不见水米,我也绝对不会让自己丧失良知。”他的诚实和卖力得到队长的赞许。“我曾主动找队长借了一元五角买小猪养,队长马上答应,且当即在社员大会上说:‘若钱还不出来我给他陪起’,令他十分感动,“所以干啥我都是卖命,决不失信于任何人,用行动才能证实自己诚信善良地做人”(庞明模,页24-25)。

阶级斗争再次开始
1956到57年下半年,农村相对平静,反右运动最初对农村影响不大,但很快,无情的斗争再次展开。1957年12月7号,庞和村里的一伙年轻人连夜赶编花鼓词,快板,小调,顺口溜,宣传党的“三定”政策,在祠堂夜校班展示表演,赢来一片掌声,让这个19岁,终于摆脱了出身包袱的年轻人兴奋不已,准备好第二天在集市上表现一番。第二天,当他和小伙伴们说说笑笑来到会场,他立即被几个梭镖民兵围住。会场上挂着横幅标语“巩固土地革命清匪反霸成果,坚决打击破坏捣乱向我党猖狂进攻的阶级敌人”。会场上“口号声四起,梭镖大刀挥动,拳头盖过人头”,之后点名抓坏蛋,“双凤十八村地主崽子庞明模”被揪上台,被梭镖打在地。关押了半年之后,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判决书大意是:
出身反动地主恶霸家庭抗拒交代其反动思想,并为反动地主父亲的死辩护,本来自死硬说成批斗致死,为其翻案,借贫下中农之口,借反动富农之口,恶毒攻击“三定”政策,配合右派猖狂向我党进攻,有意歪曲攻击“三定”政策,内容极其反动,气焰十分嚣张,公然对抗审判人员等罪行,现以新生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资严惩,而警今后”(庞明模,42-43页)。

侯永禄的日记反应出同样的情况。
“当前在农村中应着重批判以下几个方面的资本主义自发思想。
一,埋怨,反对合作化,夸大农业社缺点,把天灾减产归罪于合作化,想搞垮农业社。
二,埋怨,反对统购政策,只顾自己,不顾国家,压产瞒产,集体偷粮分粮,余粮卖给黑市。
三,不好好劳动生产,专搞投机生意。
四,认为农民生活一年不如一年,‘工人生活好,农民生活苦’。
必要坚决打击不法地富的反革命行为,该法办的法办,该扣帽子的扣上。对刑事罪犯也给予有力打击。”(侯永禄,57,8,4)。高压政治在农村一直持续到文革结束。
大會宣判處理了21名犯錯誤的幹部,并法辦了4個人。大組會上,陳誠義書記宣佈了對李漢斌、侯永祿給予黨內警告的處分的決定。(侯永禄,1960422

1957年底,庞明模被送到青海的劳改农场。80年初,他向青海西充法院递交申诉。80年2月28号法院寄出回信,结论是:属年幼无知,免于刑事处分,判处无罪。“间隔22年零80天,终于理申了。短函看罢,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人像木头一样一动不东,足足有两个钟头。22年苦辣辛酸十几个自给予总结得那么彻底,这十几个字整整盼了二十二年,二十二年的血和泪能用文字表达吗?(庞明模,146)”。

李世华1957年考入县城最高学府砀山中学,同样成绩好的同班同学,他后来的妻子,却因为父亲有“历史问题”,曾经任国民党三青团区分队副队长,未被中学录取。这年末开展反右运动,学校的十多名收学生爱戴的老师都被打成右派,失去教学资格,被派去做苦力活,脏活(李世华,58-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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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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