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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道炫  洗脸:1946—1948年农村土改中的干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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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8 15: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黄道炫
来源:《历史研究》2007年第4期

  1946年,随着国共内战重起,抗战时期一度停止的土地改革重新在中共控制区域内展开。作为一个巨大的利益调整过程,土地改革在改变着农村经济秩序的同时,也在建立着一种新的社会政治秩序。本文将以土地改革区域内的中低级干部为中心,通过对他们在这一运动中几经浮沉的命运的观察,透视中共在驾驭这一历史巨变时所呈现的非同一般的控制力及面对社会政治潜流翻涌而做出的强力应对与危机处理。

  
干部问题:阳光中的阴影

  抗战以降,中共在其控制区域内通过一系列社会政治经济改革政策,建立了一个社会进步、政治清廉、经济发展的崭新社会。随着国共全面内战爆发,土地改革大潮突起,土改极大地改变着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焕发出农村社会与广大普通农民的生机,进一步树立起公平、公正、民主、进步的社会秩序,在中共走向胜利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土改是一场全方位的社会革命运动,土改大潮在撼动着旧的社会政治体系的同时,对中共抗战时期逐渐建立的基层政权组织和干部体系也构成一定冲击。虽然这一组织拥有着中国历史上空前的效率和严密度,但面对剧烈的战火和翻天覆地的社会变革,基层政权也集中暴露出一些问题,最明显体现在被斗争对象的财物(即斗争果实)再分配上。面对突然到来的大批财产,享有保管和分配权力的乡村干部出现明显分化,不少人在监督缺失的背景下栽倒在财产的诱惑面前,形成所谓“大动后村村有问题,主要也是果实问题”的局面。邓子恢曾在山东渤海激烈批评该区村干“几乎全部是贪污浪费”,虽不无求全责备之意,但问题的严重性及中共高层的警觉还是可以清晰见出。
  除果实问题外,当时引起中共各级领导高度关注的还有村款收支。抗战以来,解放区乡村政府可在农业正税之外,向农民征收一定比例的附加粮款。内战爆发后,由于战争特殊形势和需要,对村款管理松动,基层干部借机贪污浪费,村款负担普遍急剧上升。华北财办负责人南汉宸1947年指出,村款已成为农民的第二大负担,“太行区是工作较好的地区,竟占公粮负担的百分之五十,冀东区最高有超过其公粮负担的两三倍者”。
  分果实和村摊款紧张着土改以来农村的干群关系,使中共为之忧心,同时作为紧密关注群众利益的政党,当时干部严重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及强迫命令作风尤令之无法忽视。1947年8月,刘少奇在深入各基本区域作了实地调查后不无忧虑地向中共中央报告:“区、村干部多年未改选,大多是完全不对群众负责,不受群众监督,在工作中为强迫命令,其中自私贪污及多占果实者甚多……以当兵,派抗勤,出负担,订成分去打击其反对者,照顾其拥护者,选举开会完全包办。”这虽不能代表干部的全部,但干部问题的严重性还是可以见出。
  干部强迫命令、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的出现并非偶然,中共太行区党委的总结相当精到地触及问题的根由:“我们的党员干部自己翻身了,自己的革命成功了,便和历来的‘农民英雄’一样,也要坐一坐皇帝。于是乎在乡村里成了土皇帝,欺压群众、蔑视群众,结果也和历来的‘农民英雄’一样,遭受到群众的反对,和群众之间造成了深刻的矛盾。”官僚主义、强迫命令其实还反映着干部体制的问题,中共地方党组织谈到:“有一些贫雇出身的干部,在未上台之前,群众关系还不错,他也忠诚的为群众,群众也拥护他。可是一旦上台之后,也就很快地脱离群众,为群众所反对……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这些人上台,是以上级委派或支部委派的资格出台的,不是以贫雇代表的资格出台,他不是有意识的代表贫雇利益,也没有一个贫雇组织或其他群众组织监督他支持他。”在这样的干部选拔机制中,被提拔上来的干部往往会眼中“看不见老百姓”。
  除乡村干部本身因素外,干部滥用权力和当时国内特殊的政治形势也有相当关系。大规模土改是和内战逐渐展开基本同步的,内战所需的大量人力、物力资源远非此前可比,尽力应付战争需要一度成为中共压倒一切的考虑。在此状况下,基层干部作为汲取战争资源的基础一层,其作用和权威得到上级机关高度肯定。权力的集中固然增进了战争动员的效率,却也为干部滥用权力开了方便之门。任弼时指出:“大部分支部是平常的,它们一般可以完成上级党所给予的任务,但是强迫的作风相当普遍。”可以说准确反映了当时的实况。强迫命令往往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结合:“满足于不确实的数目字的罗列,满足于形式上的铺张……上边官僚主义不了解下情,下边即投上所好,把对群众有害的说成有利的,把违反群众要求的说成自愿的,闭着眼睛说谎话。”
  
党员、干部:理想与现实

  干部问题的出现和日趋严重,对中共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客观看,虽然不能止于至善,但经过近十年的改造,中共在老解放区已经建立了一套公正、有效、可靠的权力系统。但是,对旧的社会思想基础的改造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保证行政权力不被滥用,中共有两个有力的法宝:一是基层党组织的建立与运行,一是具有献身精神的党员的参与。
  就中共的政治理念而言,中共党员应该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品质,并接受严格的党内纪律的监督。中共党员及主要由优秀党员构成的干部阶层在农村的升起应该也确实相当程度上改变了中国传统政治的内涵,塑造了一批新型的政治人才。实地参与土改的柯鲁克夫妇认为:“十里店的党员,无论是就个人或集体来说,都显示出是村中最少自私,最有勇气和最有才干的人。”应该说,这不是溢美之词。不过,对于一个高度强调理想和献身精神的政党而言,农村党员干部构成及其思想、组织状况和中共的政治理想还有很大距离,体制化约束的欠缺更放大了这一距离带来的消极影响。
  中共将政权、党的支部组织延伸建到村的结果之一就是党员、干部数量的壮大。1947年山东渤海区脱离生产的人数“几乎占整个人口的百分之五”,这其中,地方干部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但是,数量并不等于质量,相当多党员、干部和中共要求的具有真正共产主义思想意识相差甚远,一些人出来参加工作并成为党员、干部,利益驱动是最直接的目标:“许多过去积极努力,是因给他们分地分粮,有利可图,今天不安心,不愿参加工作,情绪消沉者,就是因为贪图现成利益时期过去,他们对于为人民服务,牺牲奋斗的精神根本没有。”这些虽不能代表党员干部全部,但大体反映着当时一部分人的真实状况。对哈北地委党员训练班70名学员的调查显示,为个人利益入党的占了多数,达36人;有21人入党时对党完全没有认识,是被拉进党内,“不知什么叫党,到现在还不知什么叫党”;只有13人是出于对党的一定了解,因为共产党能“实行自由平等”、“实行民主”、“穷人能翻身”而入党的。农民这种谋求利益的心态在成为党员、干部后仍未得到有效纠正,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状况及相当部分党员的思想状态不容乐观。老区岢岚对党的组织状况的调查结果是:“就党员作风看:为群众所拥护者占百分之十二点七;有较大错误,为群众所不满,但尚能改造教育者占百分之二十六点五;最坏者占百分之七点七。而百分之五十以上,是处于中间状态的。”
  面对日益严重的干部问题,1947年底,中共高层果断抉择,决心诉诸群众,通过发动群众、发扬民主全面整顿干部队伍。1947年7月开始的中央土地会议将相当精力放在农村各级组织的整顿上,发扬民主、在农村建设民主政治被提到“保障和巩固土地改革彻底胜利的基本条件”的高度。8月4日,刘少奇根据会议讨论报告中共中央,提出农村基层政权的民主组织方式:建立各级农民代表会并于适当时机建立全国总农会,作为各级最高权力机关,对各级政府实行无明文规定的罢免权与选举权;每年定期解除所有村干部职务,由农民代表大会检讨其工作,并进行改选,然后依次改选区、县干部。正是在这一思路影响下,随着国内形势的变化,内战开始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整党运动逐渐在中共基本区域内展开。
  
整党:限制干部权力模式的探索

  1947年下半年,中共在前方的战略态势明显改观,随着其在战场上逐渐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后方的稳固度明显提高,整顿干部的工作可以较少顾虑地放手进行。和此前开展过的数次干部整顿运动相比,这次运动更猛烈、更彻底,目的性更强,干部不仅要求洗脸,更要求洗心,中共对民主建政体制的运用和探索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作为一个习惯于阶级分析的政党,虽然运动以民主建政为目标,但指导运动的基本思想首先是基于阶级判断的,整党的首要对象指向所谓混进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中共各级组织都强调,党内出现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党内不纯,即党内存在大批的地主、富农分子,地主、富农的剥削阶级思想在一些地方党内占了统治地位。整党展开后,几乎各解放区都明确指示:“这次中央的组织路线很干脆,所有农村支部地主富农党员一个不要,区村干部绝大部分要是雇贫农,县以上地主富农成分的干部表现不好者一律换防,斩断我党与地主富农的血缘。”
  当中共把腐败及滥用权力与阶级分析联系在一起时,清除阶级异己分子被认为既可从组织上纯洁党,又可从思想上净化党,颇有一箭双雕的意味。对于一个尚缺乏全面社会管理经验的革命政党而言,作出这样的判断其实毫不足怪。不过问题在于,贪污腐败、官僚主义并不是哪一个阶级的特产,它更多地是权力膨胀的产物,对这一社会现象作公式化的简单分析难以解决问题。而且,关子党内存在大批异己分子甚至异己分子占据统治地位的说法也站不住脚。任弼时在运动后期明确指出:“一般党员中真正的地主富农分子数量并不大。”对党内地主、富农成分的夸大估计,旨在于回应和中共政治理念不相容的腐败问题出现的事实,但这种寻根溯源的举动,其实并不一定切中了问题的要害。
  强调干部的成分因素,要求排除阶级异己分子,树立贫雇农的领导地位,表面上看,指向的是地主富农,但从其实际结果看,主要打击的还是中农。当时,党员干部成分中占据优势地位的不是贫农,而是中农,各地普遍反映老解放区,“一般支部除了少数富农和一部分贫雇外,绝大部分是新中农和老中农,他们是农村的当权派”。因此,以阶级分析为基础,强调贫雇农的领导地位,树立贫雇农纯而又纯的领导,客观上是以中农作为主要排除对象。所以中共地方党组织强调:“我乡村支部中大多是中农,贫雇农在支部中不占优势,我依靠这支部就有了问题。”在此判断下,农村中最具影响,领导能力也最强的中农出身干部在运动中一度被大规模清除。
  反对贪污浪费、纠正错误的工作作风虽然被列于清理阶级队伍之后,但作为直接引发整党的主要因素,仍然成为整党的中心内容。一方面,根据中共一贯强调的思想教育方针,各级党组织要求整党期间在党内进行广泛的思想教育,强调:“要逐渐建立一种艰苦朴素和民主的作风,才能使积极分子和基本群众血肉相关的结合起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的使他们在思想上普遍的提高一步。”另一方面,鉴于此前开展的多次干部整顿效果不明显,且整顿过后存在干部报复群众的现象,中共在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同时,进一步将整党的要求诉诸群众,希望通过充分发动群众,建立健全民主制度,更彻底地为干部洗脸。群众路线是中共的一个成功经验,对于发动群众改造干部,中共一直抱有相当的期待,民主制度建设和群众监督被当作解决腐败问题的一个法宝:“民主是保障和巩固土地改革彻底胜利的基本条件,是全体农民向我政府和干部的迫切要求”。
  中共积累的这些经验和认识弥足珍贵,其进一步落实亦为整党题中应有之义。要充分发扬民主,必须以制度化的方式方法巩固群众的基本权力,保证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权、选举权、撤换权:“为了使群众能实现自己的民主权利,自己作主,应组织经常的村乡农民大会及县区的农民代表大会,让农民大会暂时统治一切,并通过他们来改造政府和党的组织与领导机关。”应该说,中共领导层在农村建立民主政治的要求相当真切,后来受到批评的晋绥区发布的告农民书中,这种群众民主监督甚至向着由群众意志取代基层政权的方向发展:“在目前,凡是在那些不是替农民办事的人掌握政权的地方,农会就可以完全替代政权。”从民主监督、民主政治体制建设到晋绥告农民书对群众意志的高扬,发扬民主、加强民众在政治生活中发言权的意愿可谓一脉相传,不过,问题在于,民主政治和群众意志并不能简单等同。其间的出入,既反映了中共内部对民主内涵了解不尽统一,理解也有待深入;也和当时农村现实环境下,民主政治开展难以立竿见影,群众运动发动相对收效较快密切相关。
  
党的领导与群众意志

  为彻底打消旧组织、旧干部权威,消除群众的恐惧心理,整党初期基本采取将原有组织、干部统统搁置,而通过在农村中建立新的权威的方式放手发动群众。这样既排除原来在农村组织中占优势地位的中农的领导,又为运动进一步展开扫除障碍。
  初期整党的开展主要倚赖抗战以来中共实施的行之有效的派驻工作队方式完成。工作队由外来干部抽调组成,他们脱出于乡村原有权力关系网络之外,是中共加强领导和监督体制颇具用心的一环。其进驻村庄后,担负发动群众、开展整党、重组基层权力系统的任务。根据抛开旧组织展开整党的方针,工作队的干部下乡后,把注意对象集中到尚未翻身的贫农身上,组织贫农团,以贫农团作为新的领导机构。随着整党的开始,原有干部和组织遭到重大打击,干部受到的压力和打击非同一般,“普遍的形成干部害怕、发愁、着急,以至寻死服毒等现象”。和党员干部的惶惶不可终日形成对照,一部分群众在整党中确有出气和当家作主的感觉。山西涉县经过群众性的整党后,群众反映:“‘当干部真不容易,一点脏也要洗脸啦!’群众对干部的火气全消了。”宾县一位贫农更是深有感触:“我活五十来岁,不用说看见过,连听说都没有过老百姓还能管干部,这才叫真民主呢!”
  让群众出气毕竟不是整党的最终目标,扩大中共及其政权的群众基础、净化干部队伍、反对贪污和官僚主义、促进民主政治,这才是整党真正目标之所在。然而,在这些问题上,整党的实际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初期整党强调发动群众,理应扩大中共基层政权的群众基础,但由于整党首要任务是清理阶级队伍,其指向的又不仅仅是地主富农,而且包括中农,因此,中共在整党初期依靠的群众事实上相当有限。按照《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农会和贫农团应为土改中乡村合法执行机关,但整党初期,在强调贫雇农领导背景下,农会实际远未选出,乡村整党的主力是贫农团,而由于大批原来的贫农上升为新中农,贫雇农的比例在许多乡村已不到一半,另外,贫农团本身状况也不容乐观:“有的因为过去分的地坏、地远,或人口增加,经济不能发展;有的因为偶遭灾祸下降;有的是地、富还未转化;有的因为吃、喝、嫖、赌,不务正业而致贫者。”在这样背景下形成的以贫农团为核心的新领导层,既缺乏代表性,领导能力也很成问题,和整党净化组织的目标背道而驰。
  事实上,农村中最贫穷的贫雇农大量吸纳、充实进党内和干部队伍后,干部的贪污腐化甚至有变本加厉之势。仅仅一二个月过去,各地就普遍反映,新干部又在重蹈覆辙:“坏人混进贫农团及农会里来,不仅做了许多坏事,而且大吃浪喝,耗费斗争果实,集体贪污。”在此状况下,农村基层组织遭到削弱;干部队伍瘫痪,生产和社会秩序受到影响。当时材料记载:“黎城二区仁庄村在生产上是有基础的。但去冬以来,生产没一点劲。主要原因是个别流氓操纵‘贫农团’,在村上横行霸道,赌钱喝酒,不事生产。”另方面,村工作的软弱又并不意味着群众真正可以主导基层政权,我们可以看到,当有工作队干部提出“既经投票选举的干部就应该信任”时,马上即被责备为不去考虑“贫雇农发动的如何,是否形成领导核心”。
  整党过程中,农村长期积累的一些复杂的宗族、私仇及干群矛盾在群众运动旗号下被利用,导致大量冤案错案出现。据晋绥地区不完全统计,运动初期,村干与党员有317人非正常死亡,其中,“二分区死一百零三人中,有坏分子十余人”,冤死者占了绝大多数。在整党会议上,“群众会有像斗地主一样的慷慨激昂,同时会有夸大事实,捕风捉影的现象”。自认有功而遭受冤屈的党员、干部自然不像地主、富农那样甘心低头,他们或者消极抵抗,或者公开顶撞,干部和贫农团之间冲突日渐激烈。
  整党初期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使中共解决干部问题的努力面临困难。不可否认,中共发动群众开展运动的目标有指向民主的要求,但实际结果却存在距离,这既和群众运动的本身特性有关,也和中共对农村阶级关系的判断有待进一步深入难以分开。事实上,强调纯而又纯的贫苦阶层,把中共当政以后生活变好并由贫农上升为新中农的农民视作排斥对象,这并不是一种明智的做法。其实,出于自身受益程度的原因,后者对中共的感情很可能并不逊于前者:“老区就要不怕中农当道,真正的、基本的好群众在中农阶层及一部分贫农中。”抛弃占人口相对多数、且对中共抱有较深感情的中农尤其是新中农,单纯强调贫农的领导,在此基础上展开的群众运动事实上并不能真正反映普通农民的心声。
  
反思与收束

  在群众性整党问题逐渐暴露,农村局面日益复杂时,中共中央开始认真反思、检讨初期整党政策。1948年2月,毛泽东针对在干部队伍中抛弃中农的做法,严厉批评道:“在这种贫农占少数,新老中农占多数的地区去组织贫农团,硬要指挥一切,这就是冒险的命令主义。”同时,就群众运动出现的问题致函刘少奇指出:“无论作什么事,凡关涉群众的,都应有界限分明的政策。我感觉各地所犯的许多错误,主要的(坏人捣乱一项原因不是主要的)是由于领导机关所规定的政策缺乏明确性,未将许可做的事和不许可做的事公开明确地分清界限。”毛泽东的批评意味着中共将不再让运动信马由缰地继续发展下去,整党从急风暴雨阶段转入和风细雨的收束时期。
  对已经逐渐陷入贫雇农冲动的运动实行羁勒,在贫雇群众已经发动,运动呈现某种程度失控迹象后,确实更符合中共的现实需要。中共认真反思对单纯依靠贫困者进行整党的做法,强调经过十年来的经济建设,农村经济普遍提高,“极少贫人,一致的说都是不爱劳动,好抽洋烟,或遭其他不幸而破产……所谓‘重贫轻品’的观点是不妥当的”。根据这一判断,中共要求“各地群众自发的组织起来的‘贫农团’经过说服解释后,应该一律加以解散……原来的农会、村政府、武委会等一切村级组织,在生产运动中仍为合法的领导机构”。中共的组织路线重新回到原有的轨道中。
  随着运动的收束,在打击和教育两种手段上,后期整党更强调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和组织教育,即所谓教育从严,处理从宽。整党程序也由召集群众大会公开整党变为先在党内酝酿,然后物色党外积极分子,“进行个别教育,使他能够认真负责地参加党的会议,提出言无不尽的精神与治病救人的态度,以便吸收正确意见,进行教育”。对党员干部作出结论时,则“在各街分别召集贫农团小组与农会会员一起拟定对党员处分意见。同时支部也进行自拟处分,结合群众的具体意见进行了讲党、讲党纪”。党组织由被动听从群众变为运动的领导者。至于具体的组织处理,“对过去犯错误的人,只要他愿意改正,处分一般应该从轻。”
  贪污作为直接引发干部洗脸的要素,中共在运动初期下了很大决心,冀望一举涤污除垢,但经历整党初期的风波后,对问题的艰巨性、复杂性有了更多认识,处理方式明显趋于缓和。财务部门要求:“凡各种不同的贪污,应有各种不同的处理……有些干部贪污革命资产,供给个人挥霍,但对别种革命工作仍然负责,则应令其痛改前非,否则予以应得之处分。”同时,对容易诱发贪污、浪费的村款问题,加大统一管理力度,1948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后,明确规定:村款一律在地方税款内统筹分配,由县政府统一管理,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目摊派、募捐、强迫慰劳等,村干部则由政府发放津贴。
  对干部作风问题的处理,指导原则是尽可能缓和矛盾。武安九区赵庄“公安员李文科在以前一提起来群众就说:‘这人可是恶的很,吊人、打人是常事,乱戴特务帽子,至少要开除党籍’”,最后在和缓的空气下给了警告处分。对运动中造成的一些冤案,也尽量采取化解态度,郑重要求:“在某些工作做坏,死人太多、烧焦了的地区,扩大了农民内部矛盾、裂痕,加深农村某些宗族派系的斗争,影响了生产,甚至引起了农民对我党和民主政府的反感与不满。需要我们用很大力量,来改变这些村子的工作。”
  随着整党调门的降低,一些在整党初期紧张空气中人们不敢公开表达的言论也渐渐浮出水面。冀鲁豫明确指出:“组织不纯的现象固然有,但并不严重,只有个别组织的个别分子不纯。”而就是在该区,整党运动初期他们的判断是:“目前不仅有相当数量落后村的农民尚在地主富农的统治下没翻身,即使在先进村、一般村中,也仍有不少地主富农化形隐藏在党内、会内,甚至居于领导地位。”这种前后判断明显不同的状况当然不仅为该区所独有,在当时应为普遍现象。整党本以民主建政作为重要目标,上述有悖民主现象的出现,和中共地方党组织整党初期的错误指导方针有相当关系。一旦问题被提到立场的高度,就难有不同意见出现。尤其在把阶级问题和贪污腐败、强迫命令这样具有社会性质的问题纠缠在一起时,固然提高了人们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但同时又可能混淆问题的实质,使两头均不落实。因此,整党后期,随着中共对阶级判断上一些偏向的纠正,对工作作风问题的整顿事实上也不得不同时收缩;而纠正群众的过火,民主建政的目标也随之被暂时搁置。
  从初期的风暴大作到后期的和风细雨,新一轮的“洗脸”和中国共产党人为自己设定的宏大目标相比,真正成绩尚存落差。乡村的民主选举制度和民主机制尚未建立,干部的产生仍然不能完全代表群众意愿,导致干部腐败的根源也没有得到彻底消除。虽然存在不足,整党中发生的一切仍然在中共建政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迹。整党期间中共表现出的发动群众的热情、整顿干部的决心,廉洁政治的目标,制度建设的提出,对于当时社会的震撼不应低估,一批抗战以来逐渐形成的农村权贵阶层由此退出了乡村基层政权的舞台,对这此后的干部不能不是一个严重的警示。整体来看,1946—1984年的干部整改,透露出中共在当时状况下建设一个清明政治的雄心壮志。正是在这种精神指引下,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集体从事了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巨大社会政治重组工程,独立自主地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宏大的抱负作出了艰辛探索,其中包含的智慧、勇气、经验,半个多世纪后,仍然值得后人学习、尊重、总结。


  (原载《历史研究》2007年第4期,转载自《新华文摘》2007年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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