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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锋、林聿时:在历史研究中运用阶级观点和历史主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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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31 04:4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历史研究中运用阶级观点和历史主义的问题

关锋 林聿时

最近史学界对马克思主义阶级观点和历史主义的关系及其在历史研究中的运用,展开了讨论。我们认为,这一讨论是很必要的,这个问题,的确是历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几年来,史学界关于中国历史上许多重要问题的争论,几乎都同对阶级观点和历史主义的理解和运用有关。通过这一讨论,我们可以从方法论上回顾一下历史研究工作,并借此机会重温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从理论上提高一步。
关于马克思主义阶级观点和历史主义的理解问题,实际上是历史研究中早已存在的。它表现在对许多具体历史问题的争论中,例如:在曹操、武则天等历史人物评价的争论中存在着这个问题;在对于历次农民战争的分析和评论的争论上也存在着这个问题;在评价历史人物的标准和农民战争性质问题的争论中,则更直接地涉及到这个问题。这次讨论,实际上是以往许多问题讨论的继续,是把这些问题集中到方法论的问题上来,进一步地深入讨论。
对于马克思主义阶级观点和历史主义的关系,我们的看法,在《关于哲学史研究中阶级分析的几个问题》①一文中比较详细地说过。这里不再重复。
在这篇文章里,我们拟就历史人物评价和研究农民革命战争的方法论,谈谈对马克思主义阶级观点和历史主义的理解、运用问题,和史学界的同志们讨论。
关于历史人物评价的方法论问题
近几年来,史学界对我国历史上许多重要人物的评价问题,展开了研究和讨论。在讨论中表现了评价历史人物的方法论的分歧。历史人物评价的方法论问题,涉及历史唯物主义的全部范畴,可以说是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运用,而其核心则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这里,主要的就历史人物评价中关于阶级分析和历史主义的问题,发表一点个人意见。
在评价历史人物问题上,曾经出现非历史主义的倾向。有的同志针对这种倾向,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意见。有些意见是很好的;有些意见,我们认为是需要讨论的。
有的同志提出这样一种意见:评价历史人物是依据今时今地的标准呢,还是依据当时当地的标准?并且回答说,应该依据当时当地的标准。
什么是当时当地的标准呢?有几种不同的解释。
一种解释说,就是从当时当地的人民的利益出发,看他对当时生产是起促进作用还是破坏作用,对文化艺术是起提高作用还是起摧毁作用。这种看法,虽然不很确切,但基本上是正确的。不过,这里也有一个问题。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这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封建的、资产阶级的历史家实际上都不可能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对生产是起促进作用还是起破坏作用这种评价历史人物的标准,更是显然属于马克思主义的,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生产观点。这样说来,是不是不把它概括为“当时当地的标准”,而把它叫作马克思主义的标准(即用马克思主义作为评价历史人物的指南)更妥当一些呢?以我们看来,“当时当地的标准”这个概括是不确切的,很容易发生误会,事实上已经发生了误会。
对于“当时当地的标准”,还有另外一种解释,即“主要应该根据当时当地大多数人的意见”。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当时当地大多数人的意见”,总是那个时代的意见,它不可能超出自己的时代,它不可避免地有自己的阶级局限性、时代的局限性。例如中世纪某个时期的“当时当地大多数人的意见”,对他们时代的人物的看法,不可能有阶级分析,也不可能有历史主义。如果根据“当时当地大多数人的意见”评价历史人物,岂不是把我们的评论水平降低到古人的水平,岂不是既脱离了阶级观点,又脱离了历史主义。当时当地对某个历史人物的意见,单从好坏这一个简单的说法来看,有可能在今天看来还是对的。但是,当时当地的人们说张三是好人、李四是坏人,马克思主义者也说张三是好人、李四是坏人,可是在出发点上和具体分析上不可能是相同的,甚至是根本对立的。例如曹操和武则天,当时当地有许多人说他们是好人,我们也给以一定的肯定评价,但两者的出发点却是根本不同的。前者是封建观点,是历史唯心主义;后者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
而且,所谓当时当地大多数人的意见,实际上也只能是少数人的意见。因为历史上劳动人民的意见绝大多数没有记载下来,我们无从知道;而记载下来的大都是当时剥削阶级的意见。我们怎能把它作为评价历史人物的根据呢?对于记载下来的这些意见,我们是应该重视的。但是,对于这些意见,必须进行阶级分析。历史文献记载下的意见,只是我们加工的一种材料,而不是根据。
根据当时当地大多数人的意见这种说法,也许只是指的鉴别史料。例如,对某个历史人物,当时多数人予以好评,后来人们予以坏评,作为根据的应该是前者而不是后者。我们认为,这也是不对的。因为当时当地的人的意见也好,后来的人的意见也好,都是意见,都有他们的时代局限性、阶级局限性,所以都不能成为我们的根据。而且当时当地的人的意见,也未必比后来的意见具有更多的合理性。我们不能偏信当时当地人们的意见,也不能偏信后来的意见,而应该对这些意见作历史唯物主义的阶级分析。
有的同志还提出一种意见:不需要或不应该分析、批评历史人物的局限性。他们说:“在许多教科书和传记上,也往往在肯定了这个人物之后,笔锋一转,说可惜呀可惜,这个人可惜生在那个时代,为那个时代所局限,有了局限性云云。其实哪个时代的人没有局限性呢,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又何尝没有局限性呢?”“我们自己在这个工作,那个工作中,由于理论水平低,实践经验少,经常犯错误,这不是局限性?应该明确,局限性不限于古人,是任何时代人都有的,不只是我们自己有局限性,将来的人还会有,拿这个来要求、批评古人,我看并不是合于原则的。”我们不同意这种意见。
不错,不但古人有局限性,我们也有局限性,将来的人也有局限性。但这里应该加以分析。无产阶级的认识也受着当代社会实践水平的限制;这种局限性永远是会有的。正因为这样,所以无产阶级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发展自己的认识,而不认为真理有被穷尽的一天。但是,无产阶级没有阶级的局限性,因为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发展规律是完全一致的,所以越是站稳无产阶级的阶级立场就越能正确地认识客观世界。而历史上的剥削阶级以及小资产阶级、农民、手工业者,都不仅有时代的局限性(即受当时社会实践水平的限制),而且有阶级的局限性,即他们的阶级地位限制他们的认识,在剥削阶级那里,他们的阶级偏见阻碍他们认识客观事物。因此,我们决不可以把无产阶级以及将来的人们的局限性同古人的局限性同日而语。
我们认为,在评价历史人物中正确地分析和批评他们的局限性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又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正确地分析和批评历史人物的局限性,决不是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恰恰相反,它正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历史主义的具体运用。
有的同志,在批评非历史主义倾向时,常常引用列宁的这段话:“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②列宁的话,当然是完全正确的,对于非历史主义倾向,是对症良药。但是,我们决不能从列宁的话,引出否认批评历史人物的局限性及其理论上的错误的结论。列宁绝没有这样的意思。上面所引的那段话,是列宁在《评经济浪漫主义》中评价西斯蒙第学说时说的,在那里,列宁指出了西斯蒙第学说的阶级性、局限性和他在理论上的错误。就在上面引的那段话前面,列宁指出:西斯蒙第的学说,“不过是以小资产阶级的空想代替对资本主义的科学分析。决不能因为西斯蒙第没有进行这种分析而责备他”③。列宁还指出批评西斯蒙第学说的重要性,他说:“如果说西斯蒙第指出机器的资本主义使用的矛盾性,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是一个巨大的进步,那末,现在只限于这类粗浅的批评而不了解它的小资产阶级的局限性,就完全不能令人容忍了。”④
我们对历史上有贡献的人物,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而肯定他们的历史功绩,另一方面分析他们的阶级局限性,批评其学说中的错误,是完全应该的,这里没有什么非历史主义。超越历史条件去责备古人,责备他们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这是一回事(这是错误的);在肯定古人的贡献的同时,分析他们的局限性和理论上的错误,是另外一回事(这是正确的必要的)。不能把两者混同起来,一概肯定或一概否定。否认分析、批评历史人物的局限性及其理论上的错误,就把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和批判对立了起来。当着把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同批判对立起来的时候,实际上就把它变成了客观主义。
当然对于历史人物的评价,不能是千篇一律简单地给他们戴上一个局限性的帽子,而是要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为指南,结合具体环境对这个人物的理论活动和实践活动进行具体分析。我们认为,这种分析,至少要求:
(一)把要评论的历史人物,放到一定的历史环境下来考察,弄清当时的阶级分野和阶级斗争形势,分析这个历史人物的理论活动和实践活动的阶级性,看他的活动是站在当时阶级斗争的哪个方面,对于历史的发展起了什么作用。
(二)要分析当时的社会实践水平,可能使人们的认识达到什么样的程度,进而分析某个历史人物的阶级偏见对他的认识的阻碍,这种阶级偏见在他的理论活动和实践活动中起了怎样的作用,是怎样起作用的。
(三)对所要考察的历史人物的阶级偏见,从无产阶级的立场、观点给以批判。
(四)对有贡献的历史人物,和他的前辈相比较,看他作出了什么新的贡献,是在怎样的历史条件下突破了前人所不能突破的局限性而作出了新贡献;同时和他的后代相比较,研究他是何种具体的局限性限制了他不可能作出后人才能作出的贡献(这不是责备他没有达到后人才能达到的成绩)。这样,我们才能把历史人物放在历史的发展中来进行考察、评论。也只有进行这种考察和评论,才能对于把握历史的发展规律有帮助。
(五)如果要评论的历史人物是理论家,那么除了结合当时的历史发展趋势,如实地肯定他的贡献和进步意义之外,还要根据现代科学达到的水平评论其是非得失,而且还要指出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的理论观点,在今天条件下会起何种作用。我们知道,有许多在历史上具有进步意义的理论观点,在今天条件下,却只能起消极的、反动的作用。因此,我们评论古人的理论的是非得失,分析它在今天条件下所能起的作用,就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以上所说是不完备的,但是我们觉得,评论历史人物要结合具体环境,结合当时的阶级斗争形势,具体地分析他的局限性,则是可以肯定的。这种分析是阶级分析,又是历史主义的分析。
阶级局限性是一个具体的概念。历史上的不同阶级有不同的局限性;就是同一个阶级的不同阶层,其局限性也有所不同;就是同一个阶级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其局限性也有不同。对历史人物的阶级局限性进行具体分析,也就是进行阶级分析。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人物是一定的经济关系的产物,个人活动为阶级关系所决定。所以评论历史人物必须进行阶级分析。而否认分析批评历史人物的局限性,也就谈不上阶级分析。而脱离阶级分析,历史人物就会成为不可理解的。
局限性也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就是说,历史上各个阶段的人们的局限性是很不相同的,作出新的贡献也就是在某种程度上突破了前人的局限性。我们只有对一系列的历史人物的局限性,进行具体分析,才可能把握历史发展的规律,总结出对今人有益的经验教训。这种分析是历史主义的。如果认为,从古至今以及将来人们的局限性都是一样的,因此用不着分析,这种看法恰恰是忽视了历史的发展,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
在评价历史人物中,对历史人物的局限性的分析简单化、抽象化的情形是有的。对这种情形,马克思主义者应该加以具体分析,探讨产生这种毛病的原因、克服困难的方法,予以热情的帮助;而不应该把他们的缺点加以夸大、渲染、讥讽,更不应该反其道而行,来一个另外的简单化、抽象化:自古至今以及将来,人人都有局限性,因此不需要批评历史人物的局限性。
当然,局限性这个概念可能被人们变成套语。但是,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切都可能变成套语”⑤。当着有人把历史唯物主义的概念、范畴、原理变成套语的时候,需要的是坚持原则,坚持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而不是放弃原则,从另外一个极端来一个简单化、抽象化。
在批评非历史主义倾向时,还有人提出这样一种意见:在评价历史人物时,刚刚肯定,又接着否定(或者叫在肯定之后,又加以否定),这是要不得的。并且还说:有人对于统治阶级的人物帝王将相,即使要肯定他们,也得先骂他们几句,对此必须加以坚决反对。
我们不同意这种意见。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观点看来,肯定和否定并不是绝对对立的,而是互相渗透的。对于历史人物在肯定以后又加以否定,如果作得恰如其分,那就很好。对于历史上有贡献的人物,既不应该绝对否定、全盘否定,同样也不应该绝对肯定、全盘肯定;而应该是肯定和否定的统一,既有肯定,又有否定。历史上的人物都有阶级局限性,批评他们的局限性和理论上的错误,也就是否定。可以说,在马克思以前,没有一个人物是可以全盘肯定的。对于他们的评价,既有肯定,又有否定,是应该的。如果要求对他们全盘肯定,岂不是要求放下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武器。
所谓对帝王将相即使要肯定也得先骂他们几句,如果所谓骂是指的批评、批判,揭露其剥削阶级的本质等等,我们觉得这是必要的。对于所谓应该肯定的帝王将相,只能是给以一定的肯定,而不能全盘肯定,在肯定他们贡献的同时,也应该恰如其分地予以否定。例如,地主阶级的某个政治家有过积极的贡献,但是他又残酷地镇压过农民革命战争,难道对于后者不应该给以否定和批判吗?
对于剥削阶级人物的批判,同对于剥削制度的批判是相联系的。我们认为,只要是正确的批判就都是应该的,它既符合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也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
但是,有人说:“为了站稳立场,有些同志见封建就反,见地主就骂”;可是只有当地主阶级走向没落时,才是“该骂的、该反对的。如果当这个阶级、这个制度一出现于历史就反对它们,岂不是反对历史的发展”,“只有站在奴隶主的立场,才能反对新出现的封建制”。我们不同意这种意见。
有的同志已经指出了上述意见的错误所在,指出对新出现的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制度,在当时有从右的方面来的批判,有从左的方面来的批判;对于从右的方面来的批判应该反对,对于从左的方面来的批判应该给以适当的肯定。我们同意这种看法。
我们知道,在资本主义制度刚一出现的时候,空想社会主义者就对它进行了尖锐的批判,而马克思恩格斯是给他们以很高的评价的。马克思、恩格斯在肯定资本主义的历史进步性的同时,对资本主义、资产阶级进行了尖锐的、科学的批判。他们的批判也指向新出现的资本主义制度,从资产阶级的发家史中暴露资产阶级的残酷与丑恶。《资本论》的《所谓原始积累》一章,就是从资产阶级的发家史上鞭挞资产阶级的。在那里马克思指出:资本产生的历史是剥夺劳动者的历史,“这种剥夺的历史,是用血与火的文字,写在人类的编年史中的”⑥。“跟着手工制造业时期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欧洲的舆论是丧失了它的最后的廉耻心与良心。各国都不顾廉耻地,把一切当作资本积累手段的丑恶行为,引为骄傲。”⑦“资本就是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⑧
效法马克思对待新兴资本主义的榜样,我们对于历史上新出现的封建制度和新兴地主阶级,应该既肯定它们的历史进步性,又给以正确的批判。
这里要求贯彻阶级观点和历史主义的统一。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站稳无产阶级立场。马克思关于分析资本原始积累的一段话,是值得我们深思并引起警惕的:
“生产者转化为工资劳动者的历史运动,一方面就表现为生产者从封建义务和行会束缚解放出来的运动。对于我们的资产阶级历史家,只有这一方面是存在的。另一方面,这些新被解放的人,要在他们所有的一切生产资料,和旧封建制度给予他们生存上的一切保证,都被剥夺干净以后,方才会成为他们自身的出卖者。这种剥夺的历史,是用血与火的文字,写在人类的编年史中的。”⑨关于研究农民革命战争的方法论问题
中国农民战争问题,是近几年来我国史学界讨论得更为热烈的一个问题。过去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历史家,对历史上的农民起义极尽诬蔑之能事。它们的史学著作,直到今天还有影响。因此我们大力进行关于中国农民战争的研究,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为历史上的农民战争及其领袖翻案,给以正确评价和应有的历史地位,就是很自然的事。当然,我们不是为翻案而翻案,而是为了科学地说明历史,总结历史发展的规律。对于农民战争不进行大力的研究,是不能科学地说明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及其发展规律的。因为,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矛盾”,“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⑩。所以,对于史学界关于中国农民战争问题的研究,应该首先予以热情的肯定;实际上,史学界近几年对于中国农民战争的研究,成绩是很大的。
在中国农民战争问题的研究上,出现过非历史主义的倾向,过高地估计了某些农民战争领袖的觉悟性。在为农民战争翻案
(即推翻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史学家的结论)的时候,发生这种倾向是可以理解的,也是难免的。对于这种倾向应该批评,应该耐心地加以帮助,善于引导这些同志改正错误,而不应该夸大他们的错误,不应该讥笑他们。
有的同志在批评中国农民战争研究中的非历史主义倾向时,实际上是离开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他们的观点可以概括如下:
(一)历次起义农民,“只是以封建的纲纪、封建的理论来反抗封建统治”;起义农民领袖只能以“封建的思想理论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
(二)历次农民起义,只是“反对个别的王朝、个别的皇帝和个别的官吏”,“却不曾指向封建制度、地主阶级”。
(三)农民在起义中所建立的政权一开始就是“封建性政权”。
(四)农民“所追求和向往的则是发家致富,使自己也成为地主,或者通过各种途径成为大小官员,取得功名利禄”。
我们不同意这种观点,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的。
第一,说起义农民只能以封建的纲纪、理论作为行动的指南,合乎不合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
持这种看法的同志,引证经典著作,作为他们的根据。他们引《德意志意识形态》上这样一段话:“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受统治阶级支配的。”?我们认为,这段话并不能成为他们的观点的根据。
说“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言而喻,就是说还有不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也就是说被统治阶级的思想是不占统治地位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这句话,绝没有否认对立思想的存在,绝没有否认被统治阶级有自己的思想,而是恰好相反。马克思、恩格斯说:“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受统治阶级支配的”,这是说的“一般地”,是指的在一般情况下,这里并没有包括这样的意思:在剥削制度发生危机的时候,在发生反对这种制度的暴动和国内阶级战争的时候,被统治阶级的思想也受统治阶级支配。无产阶级,在接受了马克思所创立的马克思主义的时候,就从自在的阶级变成了自为的阶级。在中世纪,没有产生阐明封建制度及其必然灭亡的科学理论,农民阶级也不可能找到解放自己的真正出路。但是,在封建制度遭遇严重危机,而爆发农民战争的时候,就会有相当多的农民在很大程度上摆脱封建思想的支配,而用各种形式来表达自己的阶级要求。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在阶级社会里,必然产生压迫阶级的思想和被压迫阶级的思想,和这两种思想的斗争。列宁说:“剥削的存在,永远会在被剥削者本身和个别‘知识分子’代表中间产生一些与这一制度相反的理想。”?无疑地,列宁这段话是就整个阶级社会说的,它也适用于封建社会。在封建剥削制度下,在被剥削者农民和个别“知识分子”代表中间也必然产生与这一制度相反的思想,尽管这一思想是不科学的,不能与无产阶级思想相提并论。
持农民战争只能以封建理论为指南这种观点的同志,还说:在封建社会中“农民和地主的矛盾,农民和封建制度的矛盾,是客观存在,不是主观认识”。我们认为,这里需要区别所谓
“主观认识”是感性认识还是理性认识,是初步认识还是科学认识。封建社会里的人们,没有“阶级”、“矛盾”、“生产方式”等等科学概念,对于“农民和地主的矛盾,农民和封建制度的矛盾”也没有科学的理论的了解;但是,广大农民却有相当深刻的感性认识,他们有贫富、贵贱对立等等观念,农民起义军的某些领袖还曾经在一定程度上把这些观念集中地表现了出来;而且这种观念还随着封建社会里的阶级斗争的发展而得到了发展,尽管始终未能达到科学的认识。
否认农民有自己的思想,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反映论的,而且它会引导到否认阶级斗争。认为农民战争只能以封建的理论作指导,就很难合乎逻辑地肯定农民革命战争是农民向地主阶级进行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而这一点是应该肯定的。
第二,说历次农民起义,只是“反对个别的王朝、个别的皇帝和个别的官吏”,“却不曾指向封建制度、地主阶级”,合乎不合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和国家学说。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阶级压迫的手段,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专政的工具,绝不能把国家机器同统治阶级分开。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真理。所谓“王朝”,即封建地主阶级的国家机器,皇帝是它的代表,这个国家机器是维护封建制度、镇压农民的工具。农民战争反对当时的王朝、当时的皇帝和它的官吏,怎么不是反对封建制度、反对地主阶级呢?只有把国家机器和统治阶级分开,才能得出农民战争反对王朝、皇帝,不是反对封建制度和地主阶级的结论。而把国家机器和统治阶级分开,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的。
持这种看法的同志,还用农民战争的自发性来为自己的观点辩解,我们认为这也是不能成立的。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在它斗争的第一阶段是自发的;而他们这种斗争是攻击“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马克思主义中,自发性斗争这个概念,并不包含进行这种斗争的人们,不反对奴役他们的那种生产关系的意思,而是恰好相反。因此,我们在理论上,不能用自发性斗争这个概念来否认农民革命战争反对封建制度和地主阶级的性质。
农民革命战争反对封建制度和地主阶级的性质是不容否认的。这里,必须把两个问题分别清楚:一个是农民革命战争反对封建制度和地主阶级,这里表现了他们的革命性;一个是他们不能科学地理解封建的生产方式,不知道用什么生产方式来代替它,所以在封建社会长时期内,农民战争的最终结局,总是成为改朝换代的工具,这是它的阶级局限性。我们绝不能用后者去否定前者,当然也不能用前者否定后者。
恩格斯在《德国农民战争》中指出:“反封建的革命反对派活跃于整个中世纪。革命反对派随时代条件之不同,或者是以神秘主义的形式出现,或者是以公开的异教的形式出现,或者是以武装起义的形式出现。”?恩格斯明确地肯定了中世纪的农民革命战争是反封建的,在中国也不会例外。我们相信,我们的史学家愈是深入地发掘史料,对这些史料进行科学分析,就愈能证明恩格斯的判断的正确性。
第三,说农民在起义中所建立的政权一开始就是“封建性政权”,合乎不合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合乎不合乎阶级斗争学说。
持这种看法的同志提出了这样一个论据:在封建社会里,由于封建的经济基础,农民在经济上不占统治地位,所以农民革命从一开始就不能建立代表自己阶级利益的政权,否则就是忘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上层建筑决定于经济基础。
我们认为,这种论据是不能成立的,马克思主义的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并不能成为他们的论点的根据。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并不排斥这样一种可能:革命的阶级在没有自己的经济基础、在经济上没有成为统治阶级的条件下,可以建立与现存经济基础相对立的国家政权。不仅是可能性,而且也是历史的现实。巴黎公社就是这样的。各国无产阶级革命也都是这样的。当然,历史上农民革命战争和无产阶级革命有本质的不同。在我们讨论的这个问题上,其本质的不同就是:农民革命战争虽然建立了代表农民利益、打击地主阶级的政权,但是不可能为这个政权创立经济基础,这是因为他们不能创立新的生产方式。正因为这个政权不能为自己创立经济基础,所以它的结局总是被地主阶级消灭或者它自身转化为封建政权。这里必须把两个问题分开:一个是农民战争中建立了代表农民利益的短期的地方性政权;一个是它不能为自己创立经济基础,而终于被消灭或转化为封建政权。我们绝不能以后者来否定前者。
认为农民起义所建立的政权一开始就是封建性的这个说法,势必引向否认阶级斗争。如果农民战争所建立的政权一开始就是封建性的,那么它同地主阶级政治集团的封建割据,还有什么区别呢?这岂不是混淆了阶级界限?如果农民战争所建立的政权一开始就是封建性的,那么怎么还能说农民革命战争是农民向地主阶级进行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呢?
第四,说农民“所追求和向往的则是发家致富,使自己也成为地主,或者通过各种途径成为大小官员,取得功名利禄”,合乎不合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
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的。追求和向往发家致富,使自己成为地主等等,这根本不是劳动农民的思想,尤其不是贫农的思想,而是富农的思想。贫苦农民在饥饿线上挣扎,在他们谈不到追求和向往使自己成为地主。使自己成为地主,也不是中农的思想,他们所追求和向往的,是牢固地占有一小块土地,自己不剥削别人,也不受别人剥削,而靠自己的劳动发家致富。中农是私有者又是劳动者,应该对它进行两方面的分析。
农民所追求和向往的是发家致富、使自己也成为地主……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如果农民的阶级本性,就像他们所说的这样,那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民也就不可能同无产阶级结成联盟、接受无产阶级的领导了。
认为起义农民只能以封建的理论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农民战争并不反对封建制度和地主阶级,农民战争建立起来的政权一开始就是封建性政权,农民向往和追求的是发家致富、使自己成为地主……如此等等,实际上否认了封建社会两大敌对阶级——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之间的斗争,否认了农民革命战争是农民向地主阶级进行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也就是说,它脱离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去考察农民战争。这样,还能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吗?不能的。这种观点,抽去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的阶级内容。抽去了阶级内容的所谓历史主义,当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
总之,我们认为,在历史人物评价和中国农民革命战争问题的研究上,曾经在不同程度上出现过非历史主义倾向。在批评这种倾向的时候,有些同志提出过很好的意见。但有的同志却在反对非历史主义倾向时,不知不觉地走到另外一个极端,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因此对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也就做了错误的理解和运用。我们认为,这个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我们应该不断地重温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力求掌握革命的辩证法,应该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历史主义的统一中去掌握和运用它们。

①《哲学研究》一九六三年第六期。
②③④《列宁全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版,第一五○、一五○、一四九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书信选集》,人民出版社版,第四六五页。
⑥⑦⑧⑨《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版,第九○四、九五九、九六一、九○四页。着重点是引者加的。
⑩《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版,第六一九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版,第五二页。
?《列宁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版,第三九三至三九四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版,第四七四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七卷,人民出版社版,第四○一页。

(原载《历史研究》一九六三年第六期,经作者作了删节。)


人民日报 196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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