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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琴:打老师和打同学之间——文革中的暴力迫害研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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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11: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友琴

  原载《二十一世纪》1996年10月号

  一、题目和方法:事实描述与因果分析

  在《1966:学生打老师的革命》①一文中,我描述和分析了1966年夏天在76所学校中发生的学生对老师的暴力迫害。这场迫害普遍、残酷,而且在历史上绝无仅有。现在的人很难想象曾经发生那样的故事。于是,这篇文章引来了一个疑问:学生怎么可能作出这种大规模打老师甚至打死老师的事情?也就是说,对迫害性事实的逼近的关注,自然引起了对受迫害者和迫害人者的进一步关注。

  本文试图部分地回答这一问题。事实上,回答的方法可能有多种。本文不打算运用现有的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理论来作出解释。如同前文一样,笔者首先利用多年来和几百名文革经历者的谈话,其次,参阅当时正式或非正式发表的文字材料,查核和纪录那些未被写出的文革事件。不同于前文的是,本文不仅着重事实的描述,而且更强调事实之间的相互关系。通过这种相互关系的分析,我们可能对那一时期的总体图景有更深入全面的把握,并对为什么发生这些事件有进一步的了解。

  1966夏天,当学校发生大规模打老师事件的同时,也普遍出现了迫害同学的事情②。事实上这些学生受迫害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们自己做了什么妨碍革命的事情,而是因为他们的父母,即他们的“家庭出身”。曾被称为“红八月”的1966年夏天的文革运动,并不能笼统称为一代年轻人的运动。在某种程度上,它也是同代人迫害同代人的运动。

  本文试图回答:部分青年学生遭受歧视和迫害,究竟与当时的打老师事件有什么关系?也就是说,在两种事件之间,有什么联系?

  二、发生时间的重合

  1966年8月4日上午,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女子中学(今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初二(四)班的红卫兵在教室里召开了斗争班里“家庭出身不好”同学的斗争会。教室墙上贴了大标语:“打倒狗崽子!”在1966年夏天,“狗崽子”的意思非常明确,即这些学生的父母是“狗”,而这些学生因为是“狗”的孩子(生物性的),所以也成为“狗”(政治性的)。“狗崽子”一词未曾出现在当时的报纸上,但实际上非常流行,大量用在大字报、传单和人们的谈话中。

  这个班有40多名学生,其中10人出身于“有问题”的家庭,属于“狗崽子”;有10人来自“革命家庭”,大多为高级干部的孩子,是“红卫兵”成员;另外20多人的家庭属于“不红不黑”,当时填在表格上属于“职员”之类。开斗争会的时候,10名“红卫兵”坐在椅子上,20多名既非“红卫兵”又非“狗崽子”的学生坐在地上,10名“狗崽子”则站在教室前面挨斗。有人拿一根长绳子绕过这10个挨斗者的脖子,把她们栓成一串。有人动手打她们,往她们身上洒墨水,并强迫每个挨斗者“交代反动思想”及“父母的罪行”,“交代”完了还必须说:“我是狗崽子。我是混蛋。我该死。”

  “混蛋”一词,来自当时贴得到处都是的一副对联:“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那时初二的学生15岁。其中一位挨斗者后来说,这个斗争会对她的刺激非常大:从那一天以后,生活对她来说好像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在同一天里,不仅仅是她的班,这所学校的其他班中也发生了类似的斗争会。

  就在同一天,该校的老师也遭到了暴力“斗争”。副校长胡志涛在一篇文章中追述说:

  8月4日下午,我们几个领导干部集中在办公室“学习”。突然闯进来七、八个学生,气势汹汹地骂道:“黑帮!不许动!”有的拿棍,有的拿皮带,狠狠地抽打我们……晚上,我爱人看见我身上被抽打的伤痕说:“你们学校怎么这样乱?”

  我说:“工作组走了,没有人管,有什么办法?”③

  8月4日,这所学校的另一副校长卞仲耘被打伤后回到家中,说:“他们打死一个党员,一个教员,不过像打死一条狗。”她有预感,可是第二天早上还是不能不到学校去。结果,8月5日下午,高中一年级的一些学生发起“打黑帮”,打斗了5个校级领导人,包括卞仲耘、胡志涛、刘致平三位副校长(当时正校长缺)和两位教导主任梅树民和汪玉冰。他们被戴高帽子、挂黑牌子、游街、被带钉子的木棒打、被开水烫、被迫用手抠厕所的脏东西、被罚挑重担子……。这所学校当时有1,600多个学生,虽然参加打人的只是一部分,但是人数已经不少,而且手段十分凶狠。经过两三个小时的折磨之后,卞仲耘老师带着满身伤痕死在学校操场边的学生宿舍楼门口。其他四位也都被打成重伤。

  尽管卞仲耘老师被打死的消息马上就直接报告到高层领导人那里,但是未见他们派人或采取措施制止这种暴力杀害。相反,随着文革领导人物及报纸广播对“红卫兵”运动的大力支持和赞美,暴力迫害继续扩散升级。

  卞仲耘老师的死,对她和她的家庭是永远无法弥补的惨痛伤害,在文革历史上也应是历史学者应该关注的重要事件。卞仲耘老师是北京第一个在文革中被打死的老师,也是文革中第一个被群众暴力杀害的人。在她被打死后,北京又有一批老师被学生打死,还有一批老师在被打被侮辱后自杀,死者总数至今不详。另外,也有一些“家庭出身不好”的学生被打甚至被打死。制造、纵容、默认这些无辜者的死亡,是社会道义和良心的大丧失。按照北京市的统计,在1966年8、9两个月中,北京有1,772人被红卫兵打死。卞仲耘老师是1,772人中的第一个。

  她的死,标志了文革中一个允许用群众暴力来处死人的黑暗时期的开始。

  大规模迫害同学和打老师的事件同时发生,并从北京蔓延到全国。据现有资料,我们还没有找到一所学校是没有发生打老师也没有迫害“家庭出身不好”的学生的。当时有两首由北京学生新作的歌曲,可以分别代表或者说明这两种对象同时所受到的迫害。一首是《牛鬼蛇神歌》又称《嚎歌》④(见本刊zk9611b ),用来强迫老师长唱,强迫他们自我诅咒:“我是牛鬼蛇神,我是牛鬼蛇神。”另一首是《对联歌》⑤,宣扬对联:“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尽管当时的电台并未广播这两首“歌曲”,但是它们却流传全国,甚至在远离北京的地方也为人熟知。

  三、共同的暴力虐待性质

  1966年夏天,北京大学附属中学的常务副校长、化学教师刘美德一次又一次被打斗。数位当时的学生和老师都讲述出一致的情景:她的头发被剪掉,被逼在地上爬,被逼顶着烈日在学校操场的400米跑道上跑,被逼吃地上的脏东西,等等。而且,刘美德当时怀孕,学生也是知道的。有一天,《北京日报》摄影记者到北京大学附属中学要拍摄这所学校开展文革的照片,因为该校的学生组织“红旗战斗小组”及其负责人彭小蒙曾经直接得到由毛泽东写于8月1日的一封信⑥(见本刊zk9609a )的热烈的支持。那天,刘美德被逼爬上一张方桌跪下,一个学生站在她身后,把一只脚踏在她背上,如此摆出姿势,由记者照了下来。这一姿势是仿效毛泽东在1927年写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所说的“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记者拍完照片后,这个学生把刘美德一脚踢下桌子。后来,刘美德的孩子出生后不久就由于先天性受伤而死亡。

  数位被访者也讲述了这所学校中一些学生被打的情景。高三的男学生朱彤,父亲是“右派份子”,他因此被毒打,还被关在厕所旁边的一间小屋里。小屋里遍地是水,水上漂浮着垃圾。一些学生在窗户上嘻嘻哈哈地看他,好像围看动物园里的动物。这所学校初一(四)班的女学生万红,父亲是“右派份子”。当班里的“家庭出身好”的男同学要打她时,她躲进女厕所,并在那里哀求彭小蒙说:“你见过毛主席,你知道政策,求你告诉他们别打我。”可是万红还是被揪到教室里斗。斗她的时候,有同学用皮带抽打她。她还被命令站在一张凳子上,有同学突然把她脚下的凳子抽走,使她重重地摔到水泥地上,摔得鼻青脸肿。

  在打刘美德老师和打万红同学这两个事件中,有一个相同的细节:故意使她们从高处摔下受伤,显示这完全是一种暴力虐待。施用于教师和施用于学生的暴力虐待性质是一样的,不同的只是教师被打的比例和程度都远高于学生。在我发表的两篇文章⑦中可以看到,在调查所及的76所学校中,在1966年夏天,被打死的老师是11名,被打死的学生是1名。

  这些事件的暴力迫害的性质是如此明显,以至无法用“革命热情”和“理想主义”来解释其起因。现在有人甚至会怀疑这些事实的真实性:在处于文化中心的北京大学附属中学,学生怎么可能如此折磨怀孕的女校长呢?又怎么可能如此折磨他们的同班同学?

  这种对文革史实的不了解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当时报纸上从未报道这些暴力故事。那时,所有的人都要仔细阅读《人民日报》,但却是当作关于文革的指示而非事实报道来阅读。当时的报纸用慷慨激昂的词语支持“红卫兵小将”的行动,为他们叫好,但并不描写他们具体做了什么。

  除了报纸以外,我们还可阅读当时非正式出版的文字材料。比如,北京大学附属中学“红旗战斗小组”写过一篇《自来红们站起来了》,文中说:

  我们到这个世界上来,就是为了造资产阶级的反,接无产阶级的革命大旗,老子拿下了政权,儿子就要接过来,这叫一代一代往下传。有人污蔑我们是“自来红”,崽子们:你们的污蔑是我们的光荣!你们说对了!要问老子是哪一个,大名就叫“自来红”。

  文中的“自来红”是指“革命干部”的子女。他们自称“老子”,而把另一部份学生称作“崽子”。从这一类未在当时正式报纸上出现过的词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运用的语言的粗暴性。同时,这篇文章也表现了明确的权力意向。文章说,为了权力,要和“资产阶级的权威”以及其“王八羔子”(文中原话)斗。他们也实际这样作了,即不但斗了所谓“牛鬼蛇神”,也斗了他们的孩子。从这样的材料,可能能比从正式报纸上较多了解到一些当时的时代风尚和真实情景。但是,即使仔细阅读这篇文章,也难看出本节所描述的折磨刘美德老师和万红同学的事件。

  这些暴力虐待事件在当时未被记载。对受虐者来说,记载这样的经历如被发现,一定会招来更大的灾祸,他们只有逆来顺受,忍气吞声。对施虐者来说,他们认为这是“革命行动”,无可非议。当《北京日报》记者拍“再踏上一只脚”的照片的时候,斗人的学生还异常兴奋,说是照片马上就会见报,将此当作莫大荣誉。这张照片后来未被登载。文革结束后,施虐者不愿意提这些事情,受虐者无处诉说这些事情。甚至对历史研究者来说,也可能会回避这些事实。这不但是因为发现事实相当费功夫,而且因为写出之后还必须面对随之而来的问题:怎么解释这些暴力虐待?解释事实的难度可能会消灭发现事实的动力。于是,在文革历史被湮没、遗忘、掩盖和浪漫化的同时,文革的暴力虐待性质也在记忆的含混中模糊了。

  四、两种暴力迫害的相互助长

  1966年8月中旬,北京第六中学的红卫兵把学校的音乐教室小院改成一座监狱。他们在屋顶上搭了一个岗楼,安装上一盏彻夜长明的大功率电灯。第六中学距离天安门广场只有几百米远,和中南海只有一街之隔,它的地理位置就使其影响非同小可。当时有不少外校红卫兵前往六中参观学习。

  这座监狱存在了一百多天,有9名第六中学的老师从头到尾被关在那里。他们不但失去人身自由,而且挨打挨骂,并受到跪煤渣、跪板凳等体罚。有一位老师被打坏了骨头。有一位老师被学生拉来作练拳的活靶子打,以至引起胃出血。一位教导处副主任被关押了三个多月,放出来一个月后就死了。还有一些人时间长短不等地被关在那里。第六中学的一个老校工徐霈田,学校附近的一个房产主何汉成以及一个学生王光华被打死在这个监狱中。

  并不是每一个学生都有资格参加这种暴力虐待行动的。有一部份学生甚至像老师一样被关进这座监狱殴打折磨。监狱墙上先就用红色油漆写了“红色恐怖万岁”的标语。后来有一次这所学校高中三年级有两个“家庭出身不好”的学生被抓进监狱毒打,血流遍地。打他们的人就用毛笔蘸了他们的血,重描了“红色恐怖万岁”六个字。

  第六中学高三学生王光华,“家庭出身”是“小业主”,在文革时又被说成“资本家”。文革前王光华曾经当过班长。文革开始后他曾经批评对联“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后来,他未得到红卫兵的批准就到外地“大串连”。1966年9月27日,王光华从外地刚回到北京,就被绑架进学校的监狱。一群同学拿军训用的木枪和桌椅板凳腿毒打他,打得他失去知觉昏厥过去。当天晚上,他被关在监狱中,伤势沉重,气息奄奄。第二天早上,王光华又被毒打。9月28日晚上,王光华死了,时年19岁。

  几个被关在监狱中的老师把王光华的尸体抬出了监狱。据当年抬过王光华尸体的老师说,他们在黑夜中把尸体搬出了监狱小院,又抬着尸体走过六中的校园,一点也不觉得害怕。他们已经被关在这个监狱里一个多月,眼见身受了大量恐怖的事情,那时好像连害怕的心情都不会有了,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是,他们感觉到尸体很重,死去的人的身体似乎比活人的沉重得多。

  这些被囚禁在监狱里的老师,目击了学生如何分裂成三个等级。一个等级是所谓“家庭出身不好”的学生,他们被歧视,被侮辱,被打,甚至被打死。王光华是其中之一。另一个等级是出身于“不好也不坏”的家庭的学生,他们不被准许参加“红卫兵”组织,只可以参加一个叫“红联军”的组织。这个组织的名字的意思是作红卫兵的联合对象。到了1966年11月,“红卫兵”成员都到各地“大串连”去了,在夜里值班看守监狱就成了“红联军”成员的差使。最高等级是“红卫兵”成员。他们掌管狱中人的生杀予夺,还把被关在狱中的老师的工资拿去花掉。有一天,是毛泽东将在天安门广场又一次接见来自全国各地的红卫兵之前,一个红卫兵在监狱的院子里高声大气地说:“老子他妈的上天安门城楼都上腻了。”原来,第六中学的红卫兵是“首都红卫兵西城区纠察队”(当时简称“西纠”)的主力之一。毛泽东接见红卫兵时,“西纠”担任纠察,能上天安门城楼。这样说话方式显露出说话人的骄狂得意,也显示他们当时所享有的相对于其他学生来说巨大无比的恩宠。

  逼近观察迫害老师和迫害同学这两种同时发生的暴力迫害,可以看到二者之间实际上是互相助长的。如上文所说,8月5日,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女子中学的卞仲耘老师成为学生暴力的第一位受难者。但是打死人者并未受到任何惩罚或警告,甚至连批评也没有。当时领导文革的“首长”常到群众集会上讲话。查阅当时编印的各种“首长讲话集”,在这些首长们的讲话记录中,顶多能找到三言两语的对打人情况的极其温和并且间接的劝告,而且从未具体提到老师被打死的事。接着,在北京101中学(8月17日),北京第三女子中学(8月22日),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8月25日)等学校,老师被学生打死的事件又再发生。在第六中学,十多位老师被关进私设的监狱。9月27日,学生王光华在第六中学的监狱中被打得失去知觉之后,被关在监狱中的一位女老师上去给他做人工呼吸,也被打断了手臂。第二天王光华继续被打,终于被打死。如果打死老师的事情先受到管束,如果老师的生命当时不那样被视为草芥,那些打死王光华的人可能还不敢那么肆无忌惮。如果他们稍有收敛,王光华或许不至于被打死。对老师的暴力虐待带来了对同学施行暴力虐待的环境。打老师的残酷程度助长了打同学的残酷程度。

  另一方面,禁止一部份同学参加当时打老师打牛鬼蛇神的“革命行动”甚至把一部份学生也当作施虐对象,使得从事文革变成了同代人中一种明显而且巨大的特权。这种少数人拥有的特权具有更大的诱惑力,不但使这些人感激给予特权的人,而且刺激增长这些人的激烈和疯狂。1966年夏天在北京的中学里,红卫兵成员不过占学生的20%左右。但是这少部份学生拥有的前所未有的特权使他们控制主导了大局。我们也许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打老师的暴力行动是全体学生可以平等参加的,学生对打老师的兴趣可能不会有那么狂热,另外,学生中的一部份人也可能会成为反对派来抵制暴行。而把学生按照“家庭出身”分成三个等级的作法,全面压倒了在学生中由于思想或者道德方面的分歧而引起争论及政治观点派别的可能性。同时,严加打击“狗崽子”,也有力地发挥了“杀鸡给猴看”的效应,使得学生中没有人敢于发出制止暴力迫害的不同声音。事实上,在1966年夏天,当一个又一个老师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活活打死的时候,几乎没有人曾经站出来反对这种暴行。这是一个令人难过但是不得不承认的事实。

  就现有的材料来看,文革中出现的某些东西,比如“红卫兵”这一名称、打老师的种种手段、学生私设的监狱等等,可能不是文革的发动者事先策划的,也就是说,可能是自发地出现的。但是在一个人口如此众多的国度里,无数人可能发明无数新东西,而这些事情独独能得到文革发动者的支持而风行一时,并不是偶然的。

  上面的分析说明了打老师和打同学这两件事互相助长的功能,进而也能说明二者是相当整合的。

  五、共同后果:暴力迫害的推行与延伸

  把1966年的学生打老师以及打同学称为“暴力迫害”,是因为冲突中的双方,一方占有绝对的权力,不必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就可以关押和殴打另一方,甚至把人打死也没有关系;另一方则只能忍受侮辱和折磨,不能自我辩护,不能自卫,甚至也不能表示投降以保全生命。这样的双边关系,是典型的也是严重的“暴力迫害”范例。

  有人可能会说1967年群众组织间的武力冲突导致的死亡比1966年的还多。动用暴力确实是二者之间的共同特性,但是1967年的武力冲突在相当程度上是双方互打,可以还手也可以退出的,所以与1966年的暴力迫害有很大区别。打老师和打同学这两类事件则代表了同一个暴力迫害的原则对不同对象的施行。

  从1966年6月开始,教育工作者被当作运动的主要对象,虽然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曾经表示反对当时提出的“教育革命”。在6月和7月“工作组”领导学校文革的时候,工作组领导学生揭发批判老师,尽管在文革以前,老师并无权力来决定教育路线及体制。一些老师被工作组划入“四类”,面临撤职、下放、劳动改造的命运。一些老师不能忍受压力和羞辱而自杀。8月初工作组撤离学校后,迫害升级,变成暴力性的。游街、体罚、剃“阴阳头”、进“劳改队”、唱“嚎歌”、用铜头皮带打等等暴力手段纷纷加诸于老师们头上,尽管他们未作任何反抗。

  对于来自不同家庭的学生的大规模的迫害随着“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对联的广为传播而兴起。有人可能会争辩说,当1966年8月初这副对联开始流行时,在北京有过辩论,有过不同意见。但是实际情况是,当时提出不同意见者的人数极少,而且在中国音乐学院礼堂的“辩论会”上,提出不同意见的人在会场上就被打。另外,更重要的是尚能发表不同看法的不是那些首当其冲身受其害的“混蛋”——他们根本已经失去了发言权,除了承认自己是“混蛋”以外,什么都不能说。当受害的一方不能对“对联”做任何批评时,就意味着他们只能接受对他们的或许重一点或许轻一点的虐待,而没有别的选择。至于这种虐待的轻重,全然掌握于他人之手。

  暴力迫害并非新东西。但是,由一部份学生大规模地施用于老师和同学身上,却是前所未有的。而且,发生于1966年夏天的这一场对老师和同学的暴力迫害,在整个文革的发展过程中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

  “红卫兵”组织最早发起于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工作组”受令离开学校后,有二百多成员的“红卫兵”控制了学校,包括学校的“劳改队”。那时,校长万邦儒和副校长韩家鳌被迫在胸前佩戴一块黑布,上写“黑帮大头”和“黑帮二头”。

  他们多次遭毒打。万邦儒被打得肾出血。韩家鳌不得不不断服用专治外伤的“云南白药”。团委书记顾涵芬的眼睛被打瞎一只。化学老师刘树华被斗争后从学校的烟囱顶端跳下身死,时年26岁。

  同时,这个学校的“家庭出身不好”的学生也被斗争、被打、被强迫“劳改”。1966年8月26日深夜,当刘树华老师跳烟囱自杀时,高三学生郑光召也正因被毒打而病危。高二学生郭兰蕙的父亲是“右派”份子,她被斗后喝杀虫剂“敌敌畏”自杀身死。还有一个初二的女学生卧火车轨道自杀,未死但终身致残。

  随着红卫兵组织在各学校普遍建立,这种暴力迫害也在各学校普遍发生,而且,从学校内向学校外发展。从打老师和打同学开始,发展到了打社会上的各种“牛鬼蛇神”。抄家,把“地、富、反、坏、右”扫地出门,打人甚至打死人,到处发生。比如,作家老舍在1966年8月23日被红卫兵打斗,以后自杀。从1966年8月26日起,在北京,每天被打死的人的数目从两位数增加到三位数,并且持续到9月2日。9月2日起才降至二位数。在8月下旬到9月底的40天里,在北京一地就有一千七百多人被打死了。

  这种暴力迫害的打击对象继续扩大,延伸到越来越多的教育界以外的干部——当时称为“当权派”——头上。这时,以干部子弟为主体的红卫兵中的一些人试图保护这些人。在一份1966年8月30日由“北京师大女附中、化工学院附中红卫兵”发出的《告工农革干子弟书》⑧中,可以读到这样的句子:“革命干部的家一律不许抄,凡没经中央、新市委批准定案是黑帮、反革命份子的当权派的家也不应查抄。”“凡没经中央、新市委批准定案是黑帮、反革命的,一律不许体罚、毒打、挂牌、剃头、劳改。”

  这张传单的内在逻辑相当值得分析。这张传单反对对“革命干部”施行暴力迫害,但是仅仅是对他们而言的。对“革命干部”不应该抄家或体罚、毒打、挂牌、剃头、劳改,而对别的人并非不可以。事实上,正是红卫兵开始和实施了对很多人的抄家或体罚、毒打、挂牌、剃头、劳改。他们后来只是试图反对施用这样的迫害于某些对象,而不是反对这样的暴力迫害本身。他们也没有觉得他们自己实际上是在沦为由他们开始的大规模的群众性的暴力迫害的受害者。

  毛泽东和中央文革小组从热烈支持早期的红卫兵组织而转向另一些被称为“造反派”的群众组织。“造反派”虽曾部份地批评了红卫兵所为,但是也在相当程度上继承了他们的作法。比如,在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当“造反派”组织“井冈山”和“老红卫兵”(他们后来被冠之以“老”)各占一楼对垒时,有一天,“井冈山”组织中的学生曾用布蒙住万邦儒校长、韩家鳌副校长以及另外三位老师的眼睛,把五个人驱赶到四层楼顶,在楼顶上用皮鞋底打这五个人。据说这是因为对面楼上的“老红卫兵”骂他们“保守”,他们就以此来证明他们的“革命”性。

  这种暴力迫害的原则被贯彻及实施于随后的年月。1966年末和1967年,学生组织的主要指向是“当权派”。在1967年1月22日,煤炭工业部部长张霖之被打死。1967年7月,彭德怀元帅在学生举行的斗争会上被打断两根肋骨。

  在1966年夏天对老师的暴力迫害的高峰之后,1968年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教育工作者再次成为主要打击目标。第二次迫害高峰更为组织化、系统化,也持续了更长时间。在本文写到的四所中学的教职员工中,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女子中学有三人自杀,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北京第六中学各有一人自杀。也有学生被打成“反动学生”。比如,在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女子中学,一个“家庭出身不好”的初三学生闻佳,因无家可归以及被强暴而试图自杀,被发现后却被当作“现行反革命”送进监狱,被判刑18年。

  上述回顾,可以帮助我们看出文革中暴力迫害发展的轨迹和一些特征。

  1.这场暴力迫害兴起非常迅速而几乎未遇阻挡。1966年7月28日决定从学校撤离“工作组”,8月5日就有老师被打死。到8月下旬,发展到在北京每天有几百人被打死。9月后每天被打死的人数渐降。从功能角度分析,这种急剧增长、达到高峰后又稍降低的发展曲线,其实际效果之一是人们就此被迫接受了这一既成事实以及普遍打人所意味的暴力迫害原则。可以设想,如果暴力行为缓慢兴起,大多数人在思想上会不接受,也会有机会说出不同的声音——北京毕竟是一个有几千年文明史的城市。但是在1966年8月迅速蔓延的大恐怖中,没有人敢于反抗或者从理论上反对这种迫害。如果有人站出来反对,一定会也被打。随后暴力迫害稍减,人们庆幸生存之余,也在一定程度上习惯了。

  2.在暴力迫害中发生了超越某些施暴者的意图的情况,即当暴力迫害蔓延并扩大打击对象时,最初的施暴者最终可能变成被施暴的对象。由于这些施暴者先已帮助确立了暴力迫害原则和方式,当其身受其害时,他们也失去了保护自己的道德基础。

  3.在文革的前三年中,占据学校主导地位的势力几经变更,但是暴力迫害原则却一以贯之。这几派势力虽曾互相对立,但是有着相当多的共同思想及行为方式,其中暴力迫害是最重要的一项。在一个接一个的“运动”中,故意把一批又一批的人从社会生活中撕裂出去,“批判”他们,“斗争”他们,“审查”他们,关押他们,摧毁他们的日常生活,让他们活得越不舒服越好。这种方式在文革中不断运用。在一个封闭的大环境中,很多人似乎已经把这种持续的迫害当作生活的自然的一部份。

  对于文革中的暴力迫害,我们的了解和研究都还很不够。文革中的大规模的群众性的暴力迫害,始于1966年夏天的打老师和打同学。本文涉及的只是其一角。要对史实做出更全面的描述和更深入的分析,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努力。

  注释

  ①此文发表于《二十一世纪》(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1995年8月号。

  ②参看拙文《迫害同学:事实与分析》,《中国研究》(香港城市大学),第二期,1996年。

  ③胡志涛:《八·五祭》,写于1986年,发表于她和丁丁合作的《生活教育论》(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6年)。

  ④此歌词曲见注①文中。

  ⑤此歌词曲见注②文中。

  ⑥毛泽东的信可见于《“文化大革命”研究资料》,上册,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北京,1988.⑦见注①及注②文章。

  ⑧见美国密执安大学图书馆收藏的文革传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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