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388|回复: 0

杨玉清:关于政法学会工作的意见(1957年)

[复制链接]

1449

主题

3039

回帖

1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7601
发表于 2020-7-24 03:3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政法学会工作的意见(1957年)

作者:杨玉清

中国法律文化网按:

为了保存和流播一些重要的法制史资料,推进中国法制史研究进一步开展,中国法律文化网开辟了"历史文献"专栏,集中发表法律史文献。本次发表的是杨玉清先生在北京法学界座谈会1957年5月31日第3次会议上的发言。收录在《政法界右派分子谬论汇集》里。原题为:《共产党必须"下台下轿",文人应该起来"反现状"》。内容未做删改,以存其真。杨玉清在国务院非党人士座谈会1957年5月29日会议上的发言作为附录放在后面,以便参考。此前,本站已经发表了谢怀栻、王铁崖等先生在1957年的发言记录。希望这些资料有助于读者对新中国法制史的了解和认识。(2004年7月20日星期二)
   
    我是在政法学会做具体工作的。关于学会和政法研究的问题,我在学会谈了二个钟点,现在不谈。我应帮助党搞好整风,我认为有的人有顾虑,不是争鸣,而是哀鸣。有一位同志在发言中认为法制局机关内没有墙,但我遇到的另一位同志却谙墙太高了,弄得他"云深不知处。"八年来培养了抬轿的人,坐轿的人很舒服,甚至现在有的想下轿,可是抬的人还不肯放。有一笑话,轿子四个人抬,第一个人是扬眉吐气,第二个人是不敢放屁,第三个人是昏天黑地,第四个人是摇来摆去。前呼后拥,肃青回避。整风运动就是"下轿"运动,请党员下轿,深入群众。党有错误,这是光荣,是规律,因为多办多错,不办不错。有人认为不能说党的错误,有的人说:上级干部太好,中级干部太少,下级干部乱搞。最后一句话是对的,但是否上级干部就好了呢?不是的,一切始于北京,始于中央。我家本来是穷人,是破落户,后来我做事寄了钱回去,父亲买了田,成份算地主还是小土地出租者还需考虑。土改时我曾写信给当地领导,后来父亲在京还是被逮捕了,因为我写过信,同志们说我立场不稳,我又去信请罪,来信说我没有罪,父亲只是思想顽固的地主分子,可是派出所就算我为反革命家属找我训话,又把我妻子儿女叫去。逮捕父亲时并未明言是逮捕,仅说叫他去谈谈。在前政法委员会时我说过:"为什么要把森林砍掉,而去培养幼苗?"有位同志就问我什么是森林?我的话当然是不对的,但六亿人口大国,何在于几位书生?
    我在中央政法干校时,开政法教育会议,我们有几个人重视这个问题,在一块互相交换意见,这当然是对的。但有人对我说:"这样不好,否则就会反映给领导了。"
    后来肃反时干校领导竟说他们敌情观念不够,说干校有胡风分子集团。有某同志要我给一个人写材料,第一次写了后,又要重这与,这那里是给人写材料,这不是审查我吗?当然过去大胆怀疑是对的,但我这个意见还可供整风参考。因胡风是我的老朋友,肃反时叫我写材料,并说我是两面派,这些都显然是"有罪推定"。因此并不是地方干部不好,而首先是上级干部。北京的要下轿,有的人还要下台。政法界有一个特点,别的地方没有的,就是"司改",司改中学旧法的人杀的杀,关的关,可也有些人却在作部长、司长。当然该杀的应该杀,不当杀的就要平反,司法改革应是这次检查的重点。"以不教民战是为弃之",是谁叫他们审案的?现在牺牲的只是在前面打仗的,而不是在后面指挥的。那些在后面指挥的人却还在做官,这些人应该下台,不下台不足以平民愤。毛主席说要大家来做仁人志士,中国需要这些人。语重心长,我很感动。秉笔政的要下台,如人民日报总编辑就该下台。我认为文人的笔杆天然是反现状的,不是歌功颂德的。好的文章是反现状的。当然现在不是提倡反现状,但有错误谈一谈又何不可?现在不会有章太炎、邹容,因为没有那个气候、土壤。1950年以来,党员都是胜利者的面孔,只要歌功颂德,不听反对意见。少奇同志说现在是历史上空前未有的统一,是对的,但社会上不能说没有问题,残余特务,干部违法乱纪等。过去说三十年一小乱,六十年一大乱,乱后必有凶年。现在还是有天灾人祸。建议党应"抓住法制,抓住科学,广开言路,广开贤路"。天灾用科学征服,人祸以法制来治。党在经济、军事、文教方面都有办法,如平定物价、扫盲等,但不懂的恰是政法,恰是科学。现在缺少法律,说是从无法无天来的,说是要从实际出发,这只是自我陶醉,鸵驼鸟政策,阿Q精神。旧的法律都推翻了,迫切需要一个标准。我们学习苏联,为什么在立法方面不学习?现在缺乏标准,说什么"少杀长判",这简直是害死人!"齐放"就是广开言路,但有些人当作是一阵风,刮过去了还是我来呀!你们还是不敢讲话的。别以为这是一阵风吧!这是社会发展的规律,谁也挡不住的,不能死灰复然。大家赶快起来吧!不要让一阵风刮过去。广开贤路,就是不但要说,而且要行动,谁有条件谁来干。德才资的干部政策,实际上德者资也,放了一炮,就吃几十年饭,像辛亥革命以后一样。
    干校一领导同志说干校的培养对象是老干部和青年,因此旧知识分子大为波动,后来领导上又解释说:老干部与青年只是重点,旧知识分子也要照顾。我认为要看是否有条件,老干部也要有条件,否则就改行,老教员有条件也可培养,为人民服务又有什么不好?
    我有一感想:蒙古人进来,分人民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清朝也是满人、汉人分得很清,一个胡林翼还要放一个官文监视他。现在是一个党员,一个群众。当然这话不对,但可考虑。我曾问党员,你们怕我什么?人皆可以为尧舜,中国知识分子爱国也不后人。我认为今天开会等于请客,踊跃发言等于把菜吃光,党就是不要我们说我们也要说,我们大家要做仁人志士。
    * * *
    编者按:反右派斗争开始后,杨玉清对上面这份发言记录提出书面修正,现将其修正后的发言记录附载如下:
    我是在政法学会作具体工作的,关于学会和政法研究的问题,我曾经讲过几个钟头,现在就不讲了。
    这次整风,我觉得我们应该争鸣,说出自己心坎上的话。但很多人有顾虑,说怕报复。这简直是哀鸣,这种话的本身,就是对党的一个批评。
    我曾经遇着在法制局工作的一位同志,我问:"有人说法制局没有墙,你觉得呢?"他答:"是的,墙太高了,他被闯昏了,弄得'云深不知处'"。我说:"是的呀!一直到现在,坐轿的不肯坐,而抬轿的偏不肯放"。
    我记得过去笑话书上有这样的话,形容四人抬轿,第一个是扬眉吐气,第二个是不敢放屁,第三个是昏天黑地,第四个是摇来摆去。前面的人,就打着牌子,肃静、回避。这当然是笑话。我们的党员,有些脱离群众,很象坐在轿子里边。几乎有的党员到什么地方,人家就要肃静回避。所以我想说,这一次整风运动,就是下轿运动,希望在轿子里边的党员走下轿来。
    但光下轿还不够,还有的党员,不但坐在轿子里,甚至于还把轿子摆在台上。这种人不但应该下轿,同时还应该下台。
    有人这样说:上级干部太好,中级干部太少,下级干部乱搞。最后一句话,在地方上说,是有它的根据的。例如湖北去年因种粳稻300万亩,收成不好,农民就大有意见。说:远望一片青,近望一尺深,露头三粒谷,费了政府心。至于上级干部太好,是不是就对呢?我觉得,上级干部,特别是在北京的上级干部应该提高警惕。不要认为自己已经很好了,就忽视了整风的重要性。例如我家本是穷人,后来我做了事寄钱回去,父亲买了田。我家人口很多,成份算地主还是小土地出租者还待研究。土改时我曾写信给当地领导,说据我所知,我的父亲没有罪恶。如果有回乡的必要,只要来一封信通知就行。结果还是来北京把我的父亲逮捕回去了。因为我写过信,那时在政法委员会,同志们说我立场不稳,我于是去信请罪。来信说农民对我无意见,父亲只是思想顽固的地主。可是,派出所就把我当反革命家属,时常叫去谈话。我的妻儿,还被叫去和脚镣手铐的人在一起开会。这种情况,我想向政法委员会领导上反映,先和一位同志商量。他回答:"你不要讲了,你再讲,大家会有反感"。所以我就不反映了。又例如关于学旧法的知识分子的问题。我曾经向政法委员会一位同志说过:"为什么要把森林砍掉而去培植幼苗"?他回答:"什么人是森林"?我把学旧法的人当做森林,当然不对。不过,我总有这个想法,中国六亿人口的大国,不在乎几个书生。这种人还是应该设法用的。还有,在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时,我们有几个很关心政法教育会议的事,所以相约交换了意见。当时领导上就认为不对,说这是自由主义,脱离组织。以后肃反时听说领导上还认为他们敌观念不够,指那时谈话的几个人是有如胡风分子集团。因为这件事,在肃反中干校还要我写过某一同志的材料;一次不够,还要我写第二次。我说,这不是要我写旁人的材料,就是不相信我,就是要审查我。还有,肃反时,在政法学会,因为我和胡风是老朋友,我写了材料,还交出了很多年前胡风给我的信。有人说:"为什么你交出的都是于你有利的材料"?还说我是两面派的手法。这简直是"有罪推定"。当然,大胆怀疑,也是很必要的。我说这番话,是摆出我亲身的感受。如果说乱搞,应该说是从北京起。我们在北京的人,绝不能因为特别靠近毛主席的光辉照耀,就松懈了自己的注意力。
    我还觉得,我们政法部门在各种运动中还有一个特点,是其他部门所没有的,那就是司法改革运动。在司改中旧法人员在工作中犯了错误,杀的杀,关的关。但其中也一定有些不应杀而杀、不应关而关的。这一次应该检查,应该作政法部门检查的一个重点。同时"谁为为之,孰令致之"?"以不民战,是谓弃之"。在上面负司法工作领导的人,不能说没有责任。然而这些人也是学旧法的,却仍然可以作部长、作司长。这些人应该下台,不下台不足以平民愤。
    我听了毛主席在宣传会议上的讲话,要大家作"仁人志士",我非常的感动。我觉得这一次整风,也包括整文风。秉笔政的人要下台,人民日报的总编辑就该下台。因为人民日报多年来代表了一种文风。我觉得文人的笔杆天然是反现状的。自古以来的好文章,都是反现状的。当然,我的意思不是说,今天还要出几个章太炎、邹容来反政府。今天也绝不能有这样的人,因为无此气候、土壤。我只是说不能形成一种歌功颂德的文风,我们见了错误就得讲。党员有错误,是光荣,是规律,因为多办才多错,不办的就不会错。有了错误讲一讲又有何不可呢?
    我还想向党提出几点建议,那就是:抓住法制,抓住科学,广开言路,广开贤路。
    中国历史上,老是有天灾人祸。所谓30年一小乱,60年一大乱;还说,大乱之后,必有凶年。今天诚如少奇同志所指:我们完成了空前未有的统一,空前未有的安定。但天灾人祸,不能说我们今天就完全不成为问题。当然,我们在天灾的面前,不是束手无策的。我们一定得进一步抓住科学去消灭天灾。我们八年来消灭了最大的人祸--战争,但残余特务、流氓和违法乱纪的坏分子等等,还不是不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危害,所以也得以法制去消灭这样的人祸。我们党对军事、财经、文教等等都有办法,但法制、科学是薄弱的环节。只怕党不抓,党如果抓起来,一定会有办法。例如法制的问题,一切旧的推翻了,需要一个新的标准。苏联革命后列宁特别亲自抓这一点。为什么我们一切学苏联,只有这一点又不学苏联。过去不必说,现在已经八年了,不能还说条件不够,应该适应客观事实的需要,抓住法制工作。如果还是说条件不够,应该适应客观事实的需要,抓住法制工作。如果还是说过去的一套,我们是从无法无天来的,我们是要从实际出发要从经验中总结提高等等,那就是法制上的鸵鸟政策、阿Q精神。
    关于广开言路的问题。这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就是广开言路。但这不是一阵风,是我们长期实行的政策。如果有人以为一阵风刮过去了,自己依然可以不让人讲话,那就是错误的想法。这是社会发展的规律,谁也挡不住的。在中国过去也说:千夫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在忠经上还说:始之以顺词,中之以抗议,终之以死节。我们今天当然不必如此。但这种犯彦直谏的精神总是说不坏的。
    关于广开贤路的问题。有些人不光是说话的,也可以办事。这种人,我们应该用。现在用人的标准,是德、才、资。其实有上结地方的是德者,资也。几乎等于辛亥革命一样,放一炮就可以吃几十年。昨天我才知道一件事情:有的转业的人可以作厂长,可以作经理,还可以作总工程师。就是用人的条件,限制太严,使得某些党员,成了万能。我在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时,有一次领导同志报告,他们培养教员的对象是老干部和青年。我觉得不应该以人分,应该提出条件,谁够条件就给谁干。当教员必有一定的条件。老干部够了,老干部可以干;老干部不够,老干部也不能干。旧知识分子如果锐意改造,够了条件,也不是绝不能干。如果以人分,那就会使人联想到历史上的故事:蒙古人关分人为几等,清朝又分满汉。这话当然不对。我提出来,仅供参考。前四、五年,我曾经问过一位主管人事工作的同志:"你们为什么不用我?你们怕我的什么东西"?这当然都是过去的事。我总认为"人皆可以为尧舜",中国的知识分子还是爱国的,应该广开贤路,使他们能贡其所长。
    最后我认为今天开会等于请客,踊跃发言,等于把菜吃光。我是把菜吃光的。我的话那怕是错的,我也讲出来,供党的采择。希望大家起来争鸣,把党的整风工作搞好。我们应该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做"仁人志士"。
   
   
    附录:
   
    问题在中央而不在地方,我们要打大的、打硬的
    (杨玉清在国务院非党人士座谈会5月29日会议上的发言)
   
    我是一个新学徒,本来不应讲话,现在让我说说我的感觉吧!我认为大会也好,小型座谈会和个别交谈也好,造成气氛比一切都重要。
   
    (一)关于立法问题
   
    无论组织法和一些条例、通则、细则等的起草拟定都和国务院本身有关系,现订的法则中漏洞很大,如国务院组织法第六条说法很活动,按照工作需要设立办公室,这样活动性就很大。于是监察组织条例第十二条和其他部的组织条例都援例。这样,这条法立了等于不立。立法前,不要太严密,不要束手束脚,以便设立机构用人用钱都可以自由,这样管理国家如何得了?机构、人员、预算都不能乱用乱破。如果一个部长说不清自己的工作方向,不知道要设多少机构、要多少人,那么就不应该做这个工作。我们通过的决议常用暂行、试行等字样,这意思是说今天通过的决定过几天就要修改,它的好处是立法的减少责任,但对行法的人来说,就会使他们发生执行的困难,使他们对试行、暂行条例缺乏信仰,立法修改的太多也使下面无所适从。关于这个问题在我国历史上是有争论的:"立法贵明,行法贵恕"还是"立法贵恕,行法贵明"。依我看来今天我们立法、行法均应严格,因为这是科学,不要立了法又开路给人走,也不要说凡是实事求是就是不要像条文规定的、写在文字上的东西。因为我们批判资产阶级说他们不是法治,我们的人民民主是大多数人的民主,那么立了法,漏洞太多不是等于没有吗?
   
    (二)党政关系
   
    上次焦实斋已提出关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联合指示发的太多了,下面政党不分,我认为国务院本身就是个大本营,我们要打大的,打硬的,不能一切备下面,问题在中央而不在地方。
    党政关系历来有三种情况:
    1.党在政之上,党可以命令政府,如大革命时代湖北省委命令成立政府,这种办法可能是从苏联学来的,后国民党也沿用了,但只抄袭了形式而无内容。
    2.党在政之中,党就是政,政即是党。如意大利墨索里尼的法西斯政党虽然没有取消议会,但议员全部是党员,听党的指挥。
    3.党在政之外,如英美标榜的资产阶级民主,党不在政之中。如法前总理富尔来我国,即是以人民身份来的,我们也以人民外交学会去接待。
    我们党政是分不开的,因为我们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但是现在的作法好不好?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党应该通过党员去办事,否则就是抢事做,人和制度要分开,不要因为部长是民主人士就不去请示,这些要明确,不要马虎,时间长了,对工作不利。我们的民主集中制是集中权力而不是集中工作,这样就害了自己。
   
    (三)行政管理
   
    行政不是空洞名词,它有着丰富的内容。我们国和院是最高执行机关,按照宪法的规定保护国家利益,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民权利。我们执行得如何?现在有些事上推常委、下交各部。我感觉国务院的责任感很不够,全国各地发生了问题国务院都有责任,过去六部院还有科身无事可作之人,现在我们的事务发展了,成立了有35个部,后来又增加了许多许多,过去不管的现都要管,甚至每个人的权利都要管,但今天我们却还存在官僚主义,有人说应该对事不对人,我要说对人不对事。事是人作出来的,单位多了,人多了更难管理,现在官僚主义到什么程度呢?谁有钱谁盖房,谁可以乱用,国务院随时纠正,但也管不了,同样是部而苦乐不均,管理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现在不仅是司法要法,行政机关更须要法,因为行政法更复杂,现在法律系没有行政法,不合适,敌人的东西也有可学之处,我们现在需要行政法,有了它就象鞍钢的工人操纵新机器,只要一个人就可以使整个车间活动起来。
    这是我的一些意见,供参考。
   
(摘自国务院秘书厅纪录抄件)      

http://iolaw.cssn.cn/xjgz/200407/t20040720_4591708.s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文革与当代史研究网

GMT+8, 2024-11-25 16:27 , Processed in 0.152142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