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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奇玉:重建潇湘电影制片厂的前前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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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0 21:5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建潇湘电影制片厂的前前后后6 g( J2 D  K+ R6 _% J9 s' h3 E) a(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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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潇湘电影厂有缘. g3 T7 m- C+ X, j% @/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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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问世己逾百年,今又迎来了潇湘电影制片厂五十华诞,特写一篇回忆文章。+ o3 v+ ^/ o- S9 P8 S/ H0 p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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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经历了一个世纪的沧桑变化,随着科学的进步得到快速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以后到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电影独领风骚,在文化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1964年我从部队转业到省文化局计划财务处工作,发展电影事业是我们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后重新筹建电影厂,更是使我同潇湘电影制片厂结下了不解之缘。1968年文化大革命的“斗、批、改”阶段,原省文化局被撤销,成立了省革命委员会文化组,我被选调到这新改组的省文化主管部门,文化组的组长为军队代表王庆章,对我这个当“参谋”、“干事”的地方干部比较信赖。文化组建立后的最初几年,仅有我一人分管计划财务工作,1973年4月恢复省文化局不久,就设立了省文化局计财组、统在局办公室内,后又恢复计财处,由我牵头和任处的领导,因而有缘由我提出、也由我参与了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中期重建湖南电影制片厂的工作。我省电影厂的建设曾遭到把持全国文化工作的江青、于会泳等高层的阻挠打压,我们与之进行了坚决的斗争,湖南电影制片厂的建设经历了一波三折,重建潇湘电影厂的前前后后,有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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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 s/ @. S. F" ~8 e8 @湖南电影制片事业从无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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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电影制片厂正式诞生于1958年。但早在1957年6月,中共湖南省委曾根据政务院《关于建立电影放映网与电影工业的决定》,计划拨款140万元,由省文化局筹建“湘江电影制片厂”。省文化局指派办公室副主任文诚生负责筹备工作。因缺乏办厂经验,筹建工作进展缓慢。8月,文化部召开全国电影事业规划会议,主管电影工作的副部长夏衍在会上说:“长沙等地由于我们没有抓紧,建厂计划迟了一点,现在应该大力赶上。” 会后,湘江电影制片厂筹建的步伐加快。1958年5月下旬,文化部又召开了全国电影事业“跃进”工作会议,提出了“省有电影厂,县有电影院,乡有放映队”的口号。根据此会议精神,省文化局向省人委递交了《关于新建电影制片厂的报告》。6月8日,省人委以会办商字第554号文批复同意新建电影制片厂。省文化局随即成立以文诚生、金波和刘高林等人组成的筹建委员会负责筹建工作,并确定用“长沙电影制片厂”的厂名。在长沙市南郊东塘选定了厂址,不久,基建工程正式动土。12月30日,省委领导同意任命金波和刘高林为长沙电影制片厂副厂长,省委宣传部于1959年初以宣干字第001号和第011号发出了干部任命的文件。$ B% f% D1 L2 y'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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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1月,“长沙电影制片厂”正式更名为“湖南电影制片厂”。到1959年底,洗印楼、录音棚、置景车间、办公楼及部分职工宿舍相继竣工。湖南电影制片厂始建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拍摄新闻片、纪录片和科教片,同时,还试拍舞台艺术片。4年来,共拍摄新闻片69部69本、纪录片26部37本、科教片3部4本。1959年9月,与海燕电影制片厂联合摄制了第一部湘剧舞台艺术片《生死牌》(导演张天赐),影片完成后在全国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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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12月为贯彻中共八届九中全会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湖南电影制片厂在精简机构时停办。" y2 L: F" s) a; ~0 |& P+ v1 s+ j

- Z* J* L5 [+ s1 f8 m党的核心小组议决重建湖南电影厂4 i  Q4 }* _$ _, W2 r

& v" ]2 |  ^2 {  M1970年8月,省计划部门布置编制国民经济第四个五年计划和1971年的年度计划,这是“文革”以来第一次恢复编制计划的工作,我在拟定全省文化事业的发展计划中列有重新筹建湖南电影制片厂的项目,我把这计划草案用签呈件送交王庆章组长时,向他汇报了我省早在1958年筹建电影制片厂,1961年因国民经济进行调整下马的那段历史;也汇报了我省曾于1965年8月报经省委批准成立幻灯制片厂;于1966年初又筹建“湖南省新闻纪录电影摄影站”的事。王组长对我汇报的这些史料和提出的计划甚为满意,批了“很好,同意上报.”。因为重建电影制片厂是文化部门的大工程,必须专题报经省领导审定,因此,我另草拟了专题报告文稿,为节省投资、利用原有的专业生产厂房和加快建设速度,我在报告中提出要把被无偿调给省陆运公司的原电影厂大院调回,这文稿由王庆章签发,于1970年8月29日呈送“政工组首长并省革委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此报告先由政工组副组长马奇副政委批示同意、再经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成员、政工组组长赵广恩副政委批示同意后呈送李振军副政委、刘善福副军长和万达等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成员批示同意。万达同志第一次的批语是“应考虑”;9月2日第二次批示是“核心小组同志多数同意筹建,请黄立功、杨大易副司令员考虑,设备可在计划会议上申请,房子调整解决。” 9月13日,核心小组作出决定:“同意筹建,但要先提出电影器材预算。”(此文件存省档案馆 全宗号213 卷号290) 遵照核心小组批示,又由我起草了电影厂基建投资和器材预算等内容的第二份报告,经王庆章审签后于9月28日呈送政工组并核心小组。11月14日,核心小组批示:“由计划组审查提出意见,可由小到大,逐步安排。” 再一次同意湖南电影制片厂上马。% D* b6 S( c. j  K4 x0 l$ d6 u) Y

  ^- G# C& }9 h: F7 K2 Y湖南电影厂建设踏上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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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8 C) Y$ ?: T$ l5 b8 }依据党的核心小组作出的重建湖南电影制片厂的决定,省革委政治工作组(文化组经办)于1971年4月5日以湘政字[71]20号文,发出了《关于建立湖南电影制片厂的通知》,后组成了由王驰任组长、王庆章任副组长、安荩臣任办公室主任等成员的筹建领导小组;6月29日,又组成了有省文化组、省计划组和设计、施工,城建等11个部门参加的工程指挥组;依据党的核心小组作出的决定,省革委办事组发出文字通知,将1969年曾无偿调拨给省陆运公司的原歌舞团大院(即原电影厂大院)所有房屋设施包括新增建的房产都又无偿调给湖南电影厂;遵照省核心小组的决定,省革委生产指挥组的计划组将湖南电影制片厂工程列入全省国民经济“四、五”计划,并在5月份下达的1971年的全省基本建设计划中,批准湖南电影制片厂投资总额为300万元(按建筑造价相当现在的数亿元),其中1971年计划为95万元,省文化组于5月31日转发了这项计划;省建筑设计院和省建第六工程公司迅即组成了设计组和承接施工任务。从此,湖南电影厂的建设又踏上了新的征程。在1971年开始的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每年都安排投资进行各单项工程的建设,筹建费和调进的人员经费、试生产的各种费用都从基建投资中开支。到1975年,原审定的投资总额己调增为700万元全部拨完,工程基本建成,省文化局于5月14日发出《关于湖南电影制片厂投入生产的通知》,启用“湖南电影制片厂”印鉴,明确电影厂为省革委文化局所属预算内企业单位。此后,电影厂的人员经费、公务经费、生产费用、低值易耗品购置和固定资产折旧费等等都列入企业成本中支出,固定资产折旧费又可留作“更新基金”用于基本建设,解决了扫尾工程投资不足的问题,这样的做法很有利于电影厂的建设。电影厂纳入预算内企业后,每年都经省财政、文化两个厅局商定下达年度财务计划,最初的几年都是亏损计划,全年的亏损经审核后都由省财政弥补。从上面的叙述里可以看到,省计划、财政部门和文化主管部门对湖南电影厂的建设是非常支持和重视的。/ f1 A* E4 u& b/ B# N

; H% V! V+ F( n) n: C- ]) M5 c电影口当局指湖南厂是“黑线复辟”1 I1 U; Q4 |* @

9 n8 Q' {4 R2 q! j" c重建湖南电影制片厂的工作远非人们想像的一帆风顺,而是经历了极其尖锐的斗争才胜利建成的。在这里,我们用倒叙的手法,揭秘一些惊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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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9月,按照省文化组的指示,电影厂的领导人安荩臣和驻厂的军代表姚公仪专程去北京出差,是为了与北影、新影和八一电影制片厂联系参观学习的事宜,待征得老厂同意后就组织厂里筹建人员、省设计院和省建六公司的设计和施工管理人员去京参观学习。6 [8 E2 N; Z5 m# q# W) _' i: y9 o1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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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荩臣和姚公仪还持省文化组的介绍信,到了国务院文化组的电影口汇报,那一天的上午是由电影口的二位着军装的同志接待的,这二位军代表比较热情和认真地听了汇报后,约好第二天的上午再去听取回答。第二天上午,安、姚如约去电影口听取答复时,电影口的负责人没有露面,那接待他们的人竟突然变脸,一口官腔地回答说,你们湖南重新筹建电影制片厂“是刘少奇黑线复辟”,“非下马不可,不下马也得下马。”当安、姚再讲“我们电影厂是省委第一书记批的”,也是暗示我省重建电影制片厂,是已调任国务院业务组副组长但仍兼任湖南省委第一书记的华国锋同志批准的,接待他们的二位军人竟叫嚷,“第一书记批的,你们找第一书记去”, 安、姚听了这样的回答完全出乎意外,就讲,我们回去怎么样汇报呢?是不是可以按你们的原话汇报呢?接待他们的人回应说:“随便,你愿意怎么汇报就怎么样汇报”; 安、姚又提出请电影口给一个文字的答复;接待他们的二位军人就说:“没有” 而予以拒绝。在那“史无前例”的年代,夺了权的造反派胆子大得很,什么话都敢讲敢说,更应该是上面有把持国务院文化组的头头或有更大后台在支持,在无可奈何之下,安、姚二位极度失望地就于当晚购火车票回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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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7 N! m0 a+ q5 h2 Z- k& S我省重建电影厂已向毛主席报告  u" z- [% q; V6 c/ U: r) B5 E8 r4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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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荩臣和姚公仪从北京回长后迅即向文化组领导王庆章作了汇报,后又由王庆章同志领着向李振军副政委汇报,李副政委感到事情很出意外,便约好过些天再请几位省的领导听取汇报,要王庆章和安、姚听候通知。此后第三天的一个晚上,由卜占亚副政委主持的小范围的会议听取了汇报,当省委的几位主要领导听完汇报后都十分气愤,卜占亚同志当场拍了桌子说:“以后再也不要找他们,我们省里自己建……” 并决定对电影口关于我省重新筹建电影制片厂那一派胡言不予理会,也确定不作公开、不向厂里传达。安荩臣是亲自到电影口请示汇报碰了大钉子回来的,而省里却是要坚决建设这个电影厂,他作为筹建电影厂的基层负责人感到十分为难,便单独小声地向李振军吐露自己的矛盾心情,李副政委体谅他的处境,便把他拉到一旁向他交了底,讲了我们省重新筹建电影制片厂的事,已经在8月间毛主席来湖南巡视期间观看电视转播的文艺演出时作过汇报(恰在毛主席来湖南巡视之前的 8月19日,由卜占亚主持的常委会研究决定建设电视发射塔和增拨电影制片厂筹建经费,会议记录存省档案馆,全宗号241、目录号1、卷号44),因为这样的信息不经中央同意不得公开,我只要你自己知道,绝对不许对任何人透露。从此,安荩臣同志心中有底了,工作有信心了。这也就是为什么在长达五、六年之久的时间里,安荩臣同志能够顶住厂内外的各种传言秽语和各种不同的意见,承受各方面的压力,坚决地执行省委和省文化主管部门制定的建厂方针和布置的各项任务的背景了。6 v! y; J5 [5 r* N3 r( E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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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王庆章同志单独地对我讲,省委对建设电影厂的决心很大,又说了在8月间,华国锋陪同毛主席回湖南视察后,亲自过问了电影厂建设的工作,在回京前夕,又委托万达同志、李振军同志代表省委常委对制片厂的建设作了重要指示。王庆章还讲到华国锋在国务院业务组任副组长,是协助周总理工作的,有华书记的重视和支持,我们一定能把电影制片厂的建设搞上去…… 在实际工作中,我更是体会到卜占亚、万达、李振军等省委领导对电影制片厂建设的重视。王庆章特意地同我讲了这一席话之后,我就想到这已经是在告诉我,我省建设电影厂的事已经向毛主席汇报,华国锋或也已经向周总理汇报。我是文化组管计划、管基建、管财务和物资工作的专职干部,那些年,这个口子的工作又都只是我一个人经办,王庆章向我交底是很有必要的。我当时也想到,这样内容的谈话,王庆章同样也对安荩臣讲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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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国锋等关怀电影厂和我们对邪恶势力的抗争7 h+ E' ?- V: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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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国锋同志和省委主要领导都十分关怀和支持电影厂的建设。1971年2月毛主席亲自提名调华书记到中央参加国务院的工作,任国务院业务组副组长(因文革中多位副总理被乱批乱斗不能工作,遂成立了一个不完全公开的“国务院业务组",华国锋调任分管农业的副组长。) ,但仍兼任湖南省委的第一书记和省革委会代主任的职务,华书记和省委书记卜占亚、万达、李振军等同志都非常重视湖南电影制片厂的重建工作,华国锋同志对省电影制片厂的工作特别关注,更是使我们难以忘怀。  y" {/ N& Z8 e$ [3 a

5 I' X5 l3 f% p/ R9 n, C# n1971年8月,毛主席由汪东兴、华国锋等陪同到湖南等地视察,8月27日~31日毛主席在长沙停留期间,召来了丁盛、刘兴元、韦国清等广州军区和广东、广西的负责人及我省卜占亚等谈话。29日晚,毛主席在下榻的九所宾馆通过电视观看了我省文艺团体演出的《看卫星》、《沙家浜》、《智取威虎山》等几出戏剧和舞剧《白毛女》片断以及京剧清唱等,连续观看文艺表演达五个小时,在毛主席与陪同人员交谈时,华国锋也谈了我省己确定建设电视发射塔和电影制片厂的工作。毛主席是在8月31日离长的,华国锋于9月4日传达了毛主席观看文艺表演后要华代替他对电视台和文工团的演员、乐队的感谢,传达了毛主席关于“地方戏移植样板戏好”的指示和观看戏剧时的一些议论,华国锋更特别强调这是毛主席检查湖南的电视工作和文化工作。(华国锋9月4日传达毛主席的指示的记录稿存省档案馆,宗号213 卷号101)不久,华国锋就离长回京,在回京前夕,他又委托万达同志、李振军同志代表省委常委对电影制片厂的建设作了重要指示。4 _# X" A1 t* x, \: M3 P, o" a)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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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设计组建议勘探和开采电影制片厂厂区的地下水用作空调冷却塔用水,我即拟了一份关于请华国锋同志批转地质部在长的勘探队协助勘探地下水的签呈,经王庆章审签后又由我请华的夫人韩芝俊大姐(时任省文工团政委)呈华书记,华书记当即批示同意,后在厂区内的地下约八十米处钻探到石灰岩层地下水,地下水深井建成后,可在约四十米的深度抽取地下水,水的相对温度约为摄氏八度,经长沙市和上海市自来水公司对水样捡验,可用于空调和生产,这是长沙市城区钻探和建成的第一口深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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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1 U; d# X; H9 v9 c3 `' h1972年元月间,万达同志正在北京参加计划工作会议,安荩臣按李振军和王庆章的指示,去北京向万达同志汇报电影厂需购买电影制片器材、胶片等问题,此前,省里早已将电影口关于我省重建电影制片厂“是刘少奇黑线复辟”,“非下马不可,不下马也得下马。”等一派胡言告知了华的秘书曹万贵,并请他向华书记汇报。行前,李副政委把曹秘书的电话告诉了安荩臣,要他与曹取得联系,为的是想要知道华书记有无对电影厂建设的指示,曹、安见面后,曹秘书传达了华讲的:“情况都知道了,有困难可以找万达同志,在全国计划会议上提出来。” 此处的“情况都知道了”一语,是指知道了电影口对我省重建电影厂是“黑线复辟”等诬陷之词,“有困难可以找万达同志,在全国计划会议上提出来。”一语的意思,也就是不理会电影口的答复,决心由省里搞电影厂建设。' J/ o& }; e1 m; o

/ Q$ G, ~' S/ V4 ?* x曹秘书还向安荩臣传达了华书记要湖南厂协助广西建设电影制片厂的指示,前已叙述,1971年8月,毛主席在长沙召见丁盛、刘兴元、韦国清等人,韦国清就听说了我省已向毛主席汇报了建设电视发射塔和电影厂的事,是韦国清向华书记提出请湖南电影厂协助广西建厂的。这就是为什么广西厂的领导很多次到湖南厂参观,为什么安荩臣曾去南宁约十余次的原因,这也就是为什么广西厂是采用湖南厂摄影棚的设计图纸的原因。安荩臣每次去广西出差,王庆章都是同意和知情的。后来,湖南厂又将原设计的摄影棚增加了放映幻灯布景区的纵深才施工的。广西也在大兴土木建设制片厂,电影口当局应有所闻,我省不仅没有理会电影口的打压,竟还公然地协助广西建厂,这对那些窃取了电影口大权和诬我为黑线复辟的恶人来说,真是莫大的讽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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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2月,华书记回湖南,再次仔细询问了电影制片厂的建设情况,问我们 “厂子建设得怎样?” “摄影棚建起来了没有?” “故事片搞上去没有?” 指示我们要抓紧把厂子搞上去。7 S5 W4 G7 s. M( z/ p: w5 w; K$ V

- p! M# C1 P# q" {1973年2月华国锋从北京回省,听取了省文艺会演中评选出长沙、益阳和株洲等地区的几个地方剧种的优秀小戏的汇报后,指示由湖南电影厂把《园丁之歌》、《两张图纸》和《送货路上》三个小戏拍成电影呈送毛主席观赏。王庆章在组内传达布置,确定在省级剧团中另选演员重新排练再拍电影。当时,湖南电影厂还是处于“边建设”、“边试产”的阶段,有关电影厂的计划、基建、财务和物资工作都是分工由我主办,我就向王庆章汇报,省厂只能买得到保定胶片厂生产的“代代红”电影胶片,洗印出来的影片色彩还原效果严重失真,也只有几台苏联产的旧摄影机,购买进口彩色胶片和摄影机遇到了困难,因此,建议他请求华书记在京为我们解决进口彩色电影胶片和电影摄影器材,后由王庆章向华书记作了汇报,华书记说,他在北京没有分管文化工作,但可以找吴德同志说说这事,(吴德时任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和兼任文化组长。)后来,国务院文化组派新影厂的一个摄制组来长沙拍戏,剧团的人闻此喜讯都奔走相告,这在我们当时看来,以为是国务院文化组对华国锋和对湖南省释放的一种善意。* u" r, Y) O& r2 @

" R( i' h1 J' j6 J1973年7月26日,新影厂把三个小戏拍成的电影样片送审,审片时没有通知湖南派员参加。不料江青、张春桥和姚文元是有先入之见,他们看了样片后当即就对送审的节目发出一派胡言乱语和横加指责。对《园丁之歌》这出戏全盘予以否决,说这个戏“是否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为反革命修正主义教育路线招魂”,“是向无产阶级反攻倒算”,后在全国公开进行批判;对《两张图纸》这出戏也予以否定,笼统地说“这个戏里把年青人说得一无是处,不修改不能往外拿”;对《送货路上》这出戏,江青等则故作姿态拉一把地说:“这出戏同山东的一个小戏《半篮花生》一样不是样板也是榜样”。江青等人审片后,文化部通知我省文化局派人去听取传达,是由柯兰副局长去京听取传达的,后由省文化局艺术处的黄世敏同志按柯兰的记录打印成文,由文化局向省委领导作了汇报。我们事后才悟出:“四人帮”派新影厂到湖南拍摄这三出小戏并非善意,而是不许湖南电影厂拍片,对这三出小戏的胡评乱批,也都是用低劣的伎俩故意地利用它来进行政治斗争罢了。湖南电影厂因无缘拍摄此电影反而逃过这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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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2月,我省发掘了马王堆汉墓,这是轰动世界的重大考古新发现,省领导和省文化组指示由湖南电影厂全程拍摄为新闻纪录片。因为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没有赶上拍摄发掘工程大部份画面,国家文物口还在向周恩来总理呈送的总体报告中,列有由中央新影厂和湖南电影厂合拍这部纪录片的一条意见,这报告已经周总理批准。湖南电影厂将片子拍成以后,用《奴隶创造世界的见证》的片名剪辑为完成片提供给了中央新闻电影厂,电影拷贝是由厂里的军代表谭保宏和摄影师赵泽林专程到北京送交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的。后由新影厂加头加尾改名为《考古新发现》公开发行。由于“四人帮”是在千方百计地想整垮湖南电影制片厂,他们竟不理会是周总理同意国家文物口提出的由新影厂和湖南厂合拍此新闻片的意见,不顾及这新闻片全部是由湖南厂拍摄和提供的这一事实,不允许湖南电影厂与中央新影厂联合署名,也没有摄影赵泽林和江连茂的署名,还拒绝在片尾向湖南电影厂致谢,而是笼统地对湖南省革委会鸣谢,湖南厂拍摄的完成片就这样被电影口官方盗窃了,可说是把事情做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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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华国锋同志回湖南,亲自审看了湖南电影制片厂拍摄的影片,对反映桃源县全国劳动模范李光庆同志先进事迹的片子《稻麦三熟夺高产》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以上内容在我省报送文化部的《关于我省电影制片厂问题的请示报告》中大多作了叙述。9 h8 e/ q" o; |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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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书记卜占亚、万达、李振军等同志也非常重视湖南电影制片厂的重建工作。例如1970年8月29日,省文化组呈送给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关于重建电影厂的首份报告,就是由万达同志主持的那一次核心小组会议讨论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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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8月19日,卜占亚、李振军主持了省委常委会议,列席会议的有黄立功、孙国治、田阳光、田培文、程子久等,这次的常委会是专题研究省广播局提出的建设电视发射塔和文化组提出的增拨电影制片厂50万元筹建经费的两项议题,常委会同意了广播局和文化组所请,并要求电视塔的建筑“要朴素、大方、美观、节约;”要求电影厂的建设“要节约,要注意不要建了之后不能用……”(此次常委会议记录由省委办公厅移送省档案馆,全宗号241 卷号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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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11月,跟随万达同志去京办理进口电影制片器材的省文化物资站周澍钧经理打回电话,汇报说工作受阻,显然是因电影口及其管辖的电影器材公司在从中作梗。万达提出以省委的名义向国务院文化组、国家计委及外贸部发一份电报请求分配或批准我省进口急需的彩色电影胶片和几种关键设备,随后再由我们派干部到有关部门办理。万达同志用心良苦出此之策,是想绕开电影口力促我们的电影厂尽快尽好地进行建设。为此,文化组代省里拟了一份电报草稿,于11月18日呈政工组马奇和省委领导李振军、卜占亚书记。马、李批示同意,卜占亚11月24日批示:“人家不同意,我们再发报显然不妥当,还是设法在国内解决。”(此文件已移送省档案馆,全宗号 213 卷号290) 卜副政委的这一批示,同那次听取关于电影口指我省重建电影厂“是刘少奇黑线复辟”, “非下马不可,不下马也得下马。”的汇报时拍案而起地说:“以后再也不要找他们”的态度一样,再一次表明我省自行建厂的决心和不求人家的态度。# }- o( A, |0 \# c4 ^  c+ ]# X*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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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军同志在省委常委里是分管政治工作的书记,省文化组最初报请重建电影厂就得到他的同意,李副政委接受华国锋的托付经常关注电影厂的建设,凡文化组有关电影制片厂的请示报告,几乎都得到他的支持同意。李副政委很多次到制片厂视察,电影厂基建工地红砖供不应求影响工程进度了,李副政委就到现场办公,召来了长沙市城建局长解决红砖供应问题;因电力供应不足常拉闸停电,影响施工机械运转和夜间施工了,他又召来了电业局长到现场解决供电问题;有一次到工地视察后召开厂里的领导和中层干部开会,要求同志们抓紧建设,语重心长和不无幽默地说:“不要等我们的头发都白了才能看得到我们自已生产的故事片呵”。李副政委每次到电影厂工地察看,我都随同王庆章同志陪同在侧,听取他的指示。# h, `; i( z( y4 y" d* f2 r.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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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我省从文化部设在湖北咸宁的“五.七”干校选调了资深电影人罗茅等十多位专业干部到湖南厂工作(同一批还选调有出版和文物专业干部),后任命罗茅为厂长,我省选调和安置了这批专业干部,那时的电影口当权者当然都是知情的,湖南电影厂的基建和试产等情况也能够通过这批人员反映到北京,但电影口对湖南厂仍持否定的态度,更不曾因为这批京城来的专业干部的加盟促进湖南厂的建设,恰巧相反,电影口散布的地方厂无需生产故事片等等胡言乱语还成为一部分人在厂里拆台的依据。1974年春,厂内有人借批林批孔之机反对建设生产故事片所需的摄影棚,柯兰副局长到电影厂进行专题调查后,提供了三种可供选择的方案,一是仍按原设计方案进行建设;二是不建摄影棚;三是可缓建或只建一个小棚。5月28日,在由我承办的省文化局呈送省委的报告中,汇报了柯兰副局长的调查情况,但仍坚持电影厂应生产故事片和按原计划建设摄影棚的意见,李振军书记批示“提请常委审定”(此文件存省档案馆,全宗号 213 卷号290)。后作出了仍按原设计方案建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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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M' v! R& ]围绕湖南电影制片厂建设的是非曲直,有许多意见分岐,有许多明争暗斗的趣闻,更有“四人帮”控制的电影口关于湖南厂是黑线复辟的传闻等等。厂里的领导层和部分专业技术干部大都不知就里,产生各样的疑虑不足为奇。其中有某些小道消息来源的人,就散布电影口对我省重建电影厂的种种指责,强调地方厂不必生产故事片,说是眼下的故事片生产不是产能不足而是剧本创作的问题;又议论省委同意文化组提出的把湖南电影厂建成为小型的综合性的制片厂是搞“小而全”,省文化组当时认为,中国没有好莱坞那样的电影制片业集中的影城,省电影厂如果没有自己的录音、洗印等工序将很不方便生产。那时候我们提出的综合性制片厂是指可生产新闻片、纪录片、科教片和故事片各个片种,也建设要包括能同期录音的摄影棚和自行洗片、印片等各工序,并设置演员剧团和小型乐团,(后来只选调了少数几个演员,又拟改由省歌舞团的乐队承担电影乐团的任务,将省歌舞团的乐队由单管编制逐步扩大为双管编制。) 当然,某些工作在事后看来,原计划不一定都很周到,客观情况也难预测,比如在当时,电视刚刚引进国内,新闻和科技知识仍主要是由电影来传播,而现在都采用数码技术,很多个人或家庭都有录相设备,也无需由电影厂拍新闻片、科教片了。同当年有人认为省里办电影厂只需生产新闻片、纪录片和科教片而不必生产故事片的观点相反,我们的厂子己经是专门的故事片厂了,现在每个省、市都组建有电影制片厂和电视剧等音像制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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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初夏,文化部办公厅侯主任(军代表、师级干部)一行三人来我省调研,其中有一位女同志是首都钢厂工会的处级干部(工宣队),另一女同志是年轻的大学生,这次文化部派员来我省调研,是由周季平局长出面接待的,因那位女处长是文化部计财司临时负责人,同我分管的业务对口,周局长就派我参与接待,侯主任等三人同周局长交谈工作时我都在场,但并未涉及计财工作,去桔子洲头参观游览也是由我派车和陪同,我趁机向他们汇报了电影厂已基本建成投产,请示他们可否去电影厂视察,他们不予回答,使我非常失望。实际上,此次所谓“调研”的主要内容,是按江青和张春桥的布置,要各地创作一批反映“与走资派作斗争”的电影和戏剧(《毛泽东传》下集1772页有此内容)。文化部的人离长后,局里及时地向省委作了汇报,并决定不向电影制片厂和剧团传达调研组关于创作“与走资派作斗争”的电影和戏剧的指示。4 `! s* g- W/ \- k2 p0 x% F

% _+ X) N  S! t+ N' e1 R& a李振军同志后来调任国家武警部队政委,他在接受《毛泽东回湖南纪实》(湖南出版社1993年出版 湖南图书馆有收藏) 编写组的采访时讲,“……我们根据毛主席的指示,很快在长沙烈士公园最高处建设了电视台(发射塔)。我们还一鼓作气,把潇湘电影制片厂也建立起来了。(《毛泽东回湖南纪实》第300页)” 当我们在这本书里读到了李振军同志对这段往事回忆的叙说,就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老书记那次神秘地向安荩臣同志讲的“我省重建湖南电影制片厂已向毛主席汇报……”的情景。更能体会到我们潇湘电影制片厂的重建工程一路走来,华国锋同志和当年的省委领导卜占亚,万达、李振军、赵广恩、马奇等付出的心血和辛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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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V* p- U0 ]- _& B5 O4 N9 W“四人帮”被粉碎 湖南厂得到应有的地位6 h- o% H  X, N) i

; {8 e1 N3 R6 K" R1976年10月,“四人帮”被一举粉碎了,江青等人企图扼杀的湖南电影制片厂,必须得到合法的地位。按照王庆章局长的指示,省文化局于1977年10月10日向文化部呈送了湘文报(1977)34号《关于我省电影制片厂问题的请示报告》,我参与了这份文件的起草。在这份正式报告里,叙述了湖南电影制片厂是在怎样的背景下重新筹建的;报告的前一部分大多是按王庆章的口述拟就。包括有关华国锋同志如何关注湖南电影厂的许多指示;有关“四人帮”把持的文化组要扼杀湖南电影厂的那些一派胡言的叙述和一些具体的情节,都反映了这场政治斗争的真实情形。这报告的后一部分有我提出的一些内容,主要是湖南电影厂生产的影片由中国电影公司收购和发行问题、进口专业设备和彩色胶片供应问题等(报告中的主要内容大多已在此文中引用,此处从略),遵照王局长的指派,文化处副处长房吴生和我以及电影制片厂的王明辉三人,持这份报告去京向文化部有关领导当面请示汇报。我们到了文化部电影局以后,时任办公室主任的包同之热情地接待了我们,他仔细认真的看了我们呈送的报告,又详细听取了我们口头的汇报。此时“四人帮”垮台已经一年。揭批“四人帮”的工作已深入开展,包主任完全认同我们所谈的观点和“四人帮”打压湖南电影厂的罪行,交谈完了以后,便拿着我们的报告件去找领导汇报,没过多久,包同之回到办公室就与我们约定下午再来听取文化部的答复,并安排我们到文化部设在和平里的招待所住宿。下午,我们三人如约又来到文化部,由包主任陪同司徒慧敏副部长接见了我们。司徒部长也完全认同我们所谈的观点和“四人帮”打压湖南电影厂的罪行,同意和支持湖南办厂,明确将由文化部与有关方面研究后正式批复我省。! _& K/ {* E% ?

9 M1 Q  [& \: E; `+ m; ^1977年11月14日,文化部以(77)文影字第55号文件批复我们,省文化局收到文化部的批复件后,于11月21日将文化部的批复件分别报送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同时发送湖南电影制片厂等单位。文化部的批复件全文如下:1 |+ l. g- m; Y9 \( D

4 P8 ^5 R' a( O5 V% U复关于制片厂问题! P/ J  W; {3 L; I

5 d- w6 E3 ~8 S湖南省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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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湘文报(77)34号文关于电影制片厂问题的报告收悉。
& E+ K9 {, O* y" t. ?( y; s
$ Y) q* R4 x7 d# V7 U' X8 n2 e3 Y5 j你省电影制片厂是在英明领袖华主席关怀下建立的,我们积极支持。经我们
; [9 G6 Q. F7 \: i  x和国家计委文教组研究,同意你厂目前仍作为地方厂,以拍摄地方新闻、纪录、
* L+ N4 U: b/ P/ T: U科教片为主,待条件具备,在适当的时候拍摄故事片。所拍新闻、纪录、科教片,, d( i+ z# |9 S* G& r
适于全国发行的,经我部和有关部门审查后,可由中影公司收购,在全国发行。; k$ v" G1 a* S* h) |
该厂基建投资、制片经费,仍按目前渠道不变,由地方安排;所需胶片、制片设备" Z: K$ j4 Q6 w5 w1 b, z
等器材,按年度实际需要编报计划,由中影公司视货源情况尽力供应;十六毫米
# d3 N) l* G8 o/ v和八.七五毫米拷贝同意由珠影代为缩制,请你们和珠影具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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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部 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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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湖南电影厂的建设,我省同“四人帮”进行了尖锐的斗争,我参与和见证了这场斗争的全过程。这场政治斗争以我们的完全胜利和“四人帮”的覆灭而告终。湖南电影制片厂取得了应有的合法的地位。  F. C$ C) c: C+ l0 D; o-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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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1月27日,省文化局以湘文报(79)54号文向省委报告请求更改湖南电影制片厂的名称,并提出有“芙蓉电影制片厂”或“潇湘电影制片厂” 两个方案,省文化局在报告中建议用“潇湘电影制片厂”的方案,获省委批准。这是按著名作家周立波的建议更改的。周立波同志于1976年1月22日被任命为省文化局顾问,但未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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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电影制片厂己走过了五十个春秋,凝聚了几代人的心血和辛劳。潇湘电影厂拍摄的影片曾获得中国电影“华表奖”、“金鸡奖”和其他国内外奖项数十次。2005年,在庆祝中国电影百年华诞之际,潇湘电影厂同北影、上影、长影、西影、峨影、珠影以及八一电影制片厂一起,被列为中国电影制片的主力。& d7 f& u- T2 J: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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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原载潇湘电影厂建厂五十年纪念文集《潇影五十年》和《湘潮》2009年2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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