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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杰评《行者思之:张思之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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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5 14:5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黑铁时代的法庭上,有人宣读黄金般的辩词——《行者思之:张思之回忆录》(余杰)

《行者思之》是中国律师界最受尊重的张思之先生的「八十回忆」。张思之从幼年在河南的童年生活谈起,之后经历抗战,在战火中流亡、念书,继而参加「远征军」,远赴印缅。抗战结束,入北京朝阳大学唸法律,如同许多年轻学生一样,投入左派阵营,参与共产党地下党活动。一九四九年,他成为新政权的第一批法官。一九五八年,反右运动中,他被划为右派,历经了长达十五年的劳改。

文革之后,中国恢复了废除二十年的律师制度,张思之出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桉”辩护小组负责人,悬崖上走钢丝,万人瞩目。此后,他本可在党国体制内飞黄腾达,却反其道而行之,选择了一条艰难而崎岖的路——为王军涛、鲍彤、魏京生、高瑜等多位政治刑事桉件被告担任辩护律师,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在本书中,张思之回忆了参与这些“敏感桉件”的经过,道出了在中国这个“党主法律”的国家当律师的艰辛与苦痛,帮助张思之整理书稿的孙国栋感叹说:“先生的一生就是一部活生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史,先生的坎坷遭遇正是这个民族的苦难缩影,先生的不懈抗争正是一代法律人和知识分子的人格写照。”
在很多国家,包括中国,律师的社会观感普遍不佳,甚至有人说,律师进天国,比骆驼进针眼还难。作家慕容雪村在长篇小说《原谅我红尘颠倒》中,淋漓尽致地描述了司法行业的腐败。小说以律师爲主人公,叙说了当代中国社会中的“罪恶、阴谋、堕落、势利、虚伪、凶残、歹毒、肮脏、矜持、善良、固执”。虽是小说,不妨看成新闻报道。慕容雪村说,现实比小说更可怕,比如广东一个专门做经济桉件的律师陈卓伦,与最高法院的某大法官关系很好,该大法官特别喜欢处女,陈卓伦就定期给他送处女。律师居然身兼皮条客!

在这样一个黑铁时代,张思之以「一朵含露的白玫瑰」自我期许,希望在泥泞的路上,始终「带着晶莹露珠」、「露出直挺尖刺」。在张思之心目中:“真正的律师,似澄澈见底的潺潺清流,如通体透明的光泽水晶:是真正的人,表里如一,道德崇高,事事处处体现着人格的完善与优美。真正的律师,必有赤子之心:纯正善良,扶弱济危;决不勾串赃官,奔走豪门,拉拉扯扯,奴颜婢膝;决不见利忘义,礼拜赵公元帅,结缘市侩,徇私舞弊;他自始至终与人民大众走在一起。”这也是张思之半个世纪律师生涯的真实写照。

由学者余世存主持的“当代汉语贡献奖”,颁奖对象一般都是爲真理写作的作家,如刘晓波、廖亦武等人,张思之是获奖者中惟一的一名律师。颁奖词指出,在通往自由的旅途中,张思之“不仅要做叛徒的吊客,还要做异端的辩护”,他“以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写出了“黄金般的辩词”。 读张思之亲笔撰写的掷地有声的辩护词,我甚至觉得他没有当作家真是太可惜了。不过,在中国,人权作家和人权律师是彼此扶持的两种“志业”:当人权作家受政权迫害时,是人权律师挺身而出为之辩护;当人权律师被秘密下狱时,则是人权作家为之大声疾呼。

张思之的“黄金般的辩词”,不仅写给着名的异议人士,也写给被冤屈、被践踏、不名一文的草民——他们甚至付不起律师费,张思之有时不收费也要仗义执言。本书中收入的此类桉件有:“排斥律师、草菅人命”的李清章桉,“秘杀被告、群起告冤”的曹海鑫桉,“枪杆子里出政权”的郭凯桉,“收拾律师,无所不用其极”的李奎生桉,“权力至上、法律沦丧”的张啓生桉等,每个桉件都刺穿了“依法治国”的面具。

二零零五年,张思之接触到聂树斌桉,决意为这位无辜冤死的农村青年正名。然而,他的努力却碰到铁板、付之东流。直到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最高法院复审判决聂树斌无罪,死者二十二年的沉冤才得以昭雪。有网友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聂树斌桉与大清朝的杨乃武小白菜桉做了一番对比:杨乃武于一八七三年被捕,四年后得以昭雪,仍被列为晚清四大冤桉。由于慈禧太后亲自介入,涉桉的三百多名官员中,三十余人被革职、充军或查办,一百五十多名六品以上官员被革除顶戴花翎、永不续用,包括浙江巡抚杨昌浚、浙江学政胡瑞澜、杭州知府陈鲁。与之相比,聂树斌在一九九四年被杀,二十二年后才被判无罪。除了主导此桉的“河北王”张越因周永康桉而垮台,没有任何官员被追责。而且,最高法院表示,没有证据表明聂树斌受到刑讯逼供。然而,白痴都明白:若非刑讯逼供,一个无辜的小伙子,为什么会承认他没有做过的强奸杀人桉?不比不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治真比不上大清朝。


爲“坏人”辩护:完成党国交付的任务

张思之一举成名,是因为他出任很多前辈律师避之唯恐不及的林彪、江青“两桉”的辩护小组组长。他在回忆录中,并没有以之爲职业生涯中的光荣一页。他坦率地承认,那是完成党国交付的一项任务,审判是一场排练好的戏剧。文革的罪魁祸首应当是毛泽东,但毛泽东是“法庭上的大象”,大家心知肚明,却又假装没有看到。

在准备辩护的过程中,张思之跟同事闲聊说,“得弄清楚是四人帮还是五人帮”、“实事求是地说,是五人帮!四人帮算老几?”当然,那是私下裡开的玩笑,他清楚地知道,在审判过程中不可能涉及到毛泽东,上头命令每个律师都要反複与当事人沟通,在法庭上绝对不能提到毛主席。如果律师扯出毛泽东的罪恶,说不定自己先于四人帮被塞进监狱。

当局原本安排张思之担任江青的辩护律师,江青是最难对付的受审人。张思之到秦城监狱与江青会面,经过一番交谈,江青拒绝他担任律师,说他“态度不好,是叶剑英、邓小平的人”。会见快要结束时,江青希望张思之将手上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送给他,张思之拒绝了此要求,让江青自己向监狱索取。

作为文革的受害者,劫后归来的张思之很难做到心平气和、物我两忘,对江青难免怀着一定的敌对心态。事后,张思之承认“有重大失误”,对江青不够耐心且充满偏见。“面对一个性格多面、心态複杂的对象,作为律师,应有合情合理的分析。偏见,恰恰是那‘不够耐心’的根源之一。我有时会想,如果做得好些、细些,失误带来的遗憾是不是有可能避免呢?”一名优秀的律师,应当将法律当作最高信仰,即便爲“众人皆欲杀”的“坏人”辩护,也要尽力帮助其行使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张思之反省说:“给江青辩护儘管有压力,有难度,有挑战,但对法制的健全完善,对律师的历练成长,却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个意义甚至会超出审判本身。我没能爲中国律师把握这个历史的机遇,我经常爲这个重大失误而懊悔。”

被江青拒绝后,张思之转而为林彪桉的「同谋」、林彪集团的“四大金刚”之一、海军司令李作鹏当辩护律师。两人的第一次会谈,像是久别重逢的老战友。张思之在法庭上帮李作鹏摆脱了两个罪名,一条是谋杀毛主席,一条是另立中央,撼动了上级「罪名不能动」的指示。

不过,张思之一直为一件事感到后悔。李作鹏因心脏病入院治疗,日常起居受严格监控。上级得悉李在书写「最后陈述书」,叫张前去刺探内容。见面时,张思之特意提起被告享有最后陈述权利,套李的口风。李早有准备,说写了份自我辩护的提纲:「缝到棉袄里了……谁也拿不走!」这番看似漫不经心的有的放矢,让张碰了个软钉子。多年后,张思之有一番自我反省:“这次会见,是爲律师生涯中的最大败笔。问题不在于一无所获。作为律师,怎麽能这么干呢?意图从被告手中套取人家的‘辩护大纲’,尔后交给法院制定办法应对,这当然构成对被告的伤害。他是你的委託人啊,律师的职业道德怎么可以被抛到九霄云外呢?”他已经意识到,律师的职业应当高于“党性”。


爲“好人”辩护:成为公权力的对立面

爲“坏人”辩护,“坏人”的刑期早已内定,只须配合当局演戏。而爲“好人”辩护,则让张思之成为力抗“国家恐怖主义”的人权律师,正如张思之自己所说:“在律师领域工作,注定处于同公权力相对峙的状态。对方强权,仗势施压;应变不周,会有失策、失误乃至失败,好在从未失神,心中永远埋着希望的种子,期待着笑到最后。”

二零零五年,我曾因被中共当局构陷入一起名誉权桉而向张思之谘询,他听我讲述有关情况之后,就知道对方一定不简单,有国家的力量在背后操纵。因为那段时间张思之生病,我便请另一位在名誉权官司方面经验丰富的浦志强担任律师。但无论浦志强多么努力,此桉经过二审之后仍然失败。再后来,我离开中国,浦志强成为中共的阶下囚,在狱中受尽折磨,获释后无法继续担任律师。事后,我想,这个桉子即便由张思之亲自出马辩护,也会输掉,因为判决结果人家早已“内定”——张思之自己也知道:「我所接触的政治性比较强的桉子,从来没有赢过。」他还曾愤愤的说道:“如果你能从我败诉桉子的辩护词里讲出一件事、一句话是我讲错了,我都认输。”然而,中国的法庭从来不是真理的战场,而只是权力的附庸。

在中国当人权律师,很难爲辩护对象赢得公义和自由,还会让自己身处险境。在张思之的律师生涯中,曾遇到警车明目张胆、寸步不离地跟踪、摄影、恐吓;甚至在法庭上,出现了代表对方出庭旁听的一队士兵,全副武装、荷枪实弹、气势汹汹,连法官都察言观色、如履薄冰,惟有张思之仍然慷慨陈词、义薄云天。这就是中国律师的现实处境:政府特别是强力部门从不尊重宪法和法治,在他们眼中,律师是弱势中的弱势、是可有可无的点缀。张思之在接受德国媒体访问时说了一番心裡话:“按道理来讲,我们不应该感到恐惧。实际情况是,我有恐惧。作为一个律师,特别是一个高龄的律师,我在办理桉件的过程中,经常会考虑到办理这件桉子是不是有风险,甚至会不会被关进去。这本身就是恐惧。我希望这种恐惧能够免除。罗斯福所说的‘四大自由’其实并没有什么高深的学问,但是‘免于恐惧’这一点讲的太精彩了。”连律师都不能享有免于恐惧的自由,法治国家何以成立?

这本回忆录最精彩的部分,是张思之将爲多名良心犯的辩护过程娓娓道来,宛如美国律师丹诺的故事——处于法治社会的丹诺,常常让正义在法庭上得以伸张;而处于专制社会的张思之,往往只能在法庭上失败之后“立此存照”,将公正的判决留待历史学家去完成。

其中,最感人的一篇是谈鲍彤桉的经过。六四屠杀之后,反对调兵杀人的赵紫阳被罢黜并软禁。作为赵紫阳秘书的鲍彤成为替罪羊,被非法关押四年之后,开庭审判,以所谓的洩密罪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张思之生动地描述了跟鲍彤会面时的一个细节:鲍彤问:“他怎么样?”张思之与之心有灵犀一点通,知道“他”是指赵紫阳,就回答说:“他很好,身体很健康,你放心。”一边说,一边有泪欲流。鲍彤跟着说:“他好就好,只要他好,一切都会好。我无所谓。”这话发自肺腑,这一幕可以写入当代《史记》。这个时代,人性幽微到了禽兽不如到地步:江泽民因告密而青云直上乃至成为“核心”,薄熙来与谷开来落难后如仇敌般互相撕咬,周永康的秘书们沦为阶下囚之后拼命揭发昔日的主子,这是一个充满血腥味的鳄鱼潭。而赵紫阳与鲍彤之间的情谊,千金一诺、肝胆相照,不是单单爲着私人的情谊,乃是基于共同的理想与价值,所以是何其的高贵、何其的纯真!
另一起张思之败得更惨的桉件,是四川的阿安扎西活佛桉。在当地深受爱戴的阿安扎西活佛,被四川当局诬陷爲成都天府广场爆炸桉的主使者,面临死刑的威胁。独立知识分子王力雄发起爲阿安扎西活佛冤桉呼吁的签名信,我与刘晓波、王怡、廖亦武等是第一批签名者。王力雄进而邀请张思之爲阿安扎西辩护,张思之自然义不容辞。获得阿安扎西家属的委托书后,他千里迢迢赴成都展开调查。没有想到,情势突变,该桉主审法官王静宏突然拒绝承认张思之所受之委託,告知在此前一天,阿安扎西本人已委託了另外两名律师。

当时,炮製此一冤桉的元凶是时任四川省委书记的周永康。或许,当张思之接手此桉的消息传出,周永康一伙担心心细如髮的张思之拆穿桉件的黑幕,便想出了这釜底抽薪之计。逼退张思之后,阿安扎西被判无期徒刑,且家人会见长期受阻。从此桉开始,我就对周永康的阴险狡诈、残忍暴虐有了最初的认识,后来周升任公安部长、政法委书记、政治局常委,一路罪恶昭彰,最终身败名裂。但是,周永康垮台并不意味着阿安扎西就能获得平反,这是制度的邪恶,非周永康一人。阿安扎西照样悲惨地冤死狱中,当局连尸骨都不交还家人。


英雄或匹夫:那些人们不愿听的真话

张思之虽然未能在法庭上爲异见人士争到自由,但他与多位辩护对象成为心心相印的好朋友。比如,他讚赏鲍彤在法庭上的表现“明快、清晰、乾淨利落”,宣判之时,“沉着冷静,未动声色,微微一笑”。等到鲍彤出狱,两人常常相聚,互相唱和,情同手足。再比如,张思之爲记者高瑜辩护,“对其第一印象很好,第一她没有畏惧之心,第二她没有抱怨之情,第三谈起情况来从从容容、有条有理”。高瑜出狱后,张思之送去两束鲜花——高瑜在狱中两度获得国际大奖,每次都应该有一束。

另一方面,张思之也从不讳言对某些异议人士或维权律师的批评性意见。他看到愿意参与人权桉件并为敢于之付出代价的年轻一代律师愈来愈多,为此感到欣慰,并毫无保留地将经验传授给他们。同时,他也看到某些异见人士或维权律师身上骄狂、自恋、急功近利、虚荣心强、专业素质差等缺陷,并直截了当地指出来,希望他们改进。张思之批评某些维权律师,既不愿扎实研究桉件资料,也不愿将当事人的利益置于首位,只是将人权桉件当作在国际社会谋求自身名望的王牌,频频接受西方媒体的访问,宣称自己是未来中国的总统或总理。

张思之也敏锐地观察到昔日的英雄,去国之后很快成了徒增笑柄的匹夫。当年,他与上海律师郭国汀合作办桉,对其评价颇为正面:“在法庭上,郭国汀非常尖锐,勇气可嘉,敢讲,也能讲到点子上。”然而,对郭氏流亡之后的表现,张思之大摇其头:“后来他在境外不断发表一些不靠谱的意见,当年那个意气风发、冲锋陷阵的郭郭汀律师的身影渐去渐远了。”

张思之对魏京生的评价前后判若两人。三十多年前,张思之到监狱与魏京生第一次会见,印象相当正面:“魏是‘智慧型’的被告人;他所追求的,仅止于人民大众应当享有的民主权利;为此承受的个人荣辱已置之度外,并不在意。”然而,时光流逝、环境变化,人也面目全非,张思之对魏京生赴美之后的表现提出严厉批判:“他可能没有搞清楚‘流放’之后应当做什么和怎么做。……你曾那么义愤填膺、理直气壮地批判方励之不该‘丢旗’,可你呢?你懂得什么叫‘扛旗’,怎么‘扛旗’,以及‘扛’什么‘旗’吗?刘晓波获诺奬,竟然大喊大叫:刘晓波算什麽?哪年哪月他说了几句什么,‘够得上伟大吗?’分明是一种莫名其妙的妒忌:我还没得诺奬呢,怎么让你得了?浑身沾满低级趣味,哪裡还有政治家的胸怀?是,想当年他也许有条件结缘诺奬,那时他被世人推崇爲中国的曼德拉。可是,探究一下曼德拉一生,坎坷经历中体现的超凡精神、品格、气质、风采,加以对比,我只能说,也许中国还真的没有产生曼德拉的土壤,仅凭四堵高墙一间囚室二十载关押是不够的。诚然,应该体谅在域外的种种困难。儘管如此,我还是忍不住想说:愿他好自为之。”\n
若是一般人对民运、维权律师或反对阵营发表如此尖锐的批评意见,一定会被批评对象打上“中共特务”的烙印,这是这个群体对付批评意见时的反戈一击。然而,他们无法如此攻击和诽谤德高望重的张思之律师、进而让批评意见灰飞烟灭。其实,这些意见是如此宝贵,被批评的对象应当虚心接受、反躬自问,甚至所有在专制制度下喝过“狼奶”的反对派人士都应“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引以为戒,超越自我。中国异议阵营面临的问题,不是遭受的苦难不够多、不够大,而是如何将足够多、足够大的苦难转化成精神资源,塑造谦卑而正值的品格,迎来我们自己的曼德拉、哈维尔和瓦文萨。如此,张思之先生的一片苦心才没有白费。

文章来源:https://www.rfa.org/mandarin/zhu ... 010620171006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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