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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不尽的困惑 (2008-06-17 15:25:31)
“知无不言, 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似乎只是政客手中玩弄的十六颗佛珠,而如今,我们的网络也应该咏诵一下。
我写的文章,也就是上一段,竟然反复发将不出,总是显示“由于某种原因”,无奈我咨询了新浪的博客服务中心,答复很礼貌,也温柔:对不起,您的文章中大概有的文字被技术性地识别而无法发表------
呜呼!原来如此。我们老家出了两女一男的伟大人物,女的是武则天和刘胡兰,男的是华国锋。对华的评论,我慎之又慎,完全符合中央宣传口径。但是就是不能发表。博客对于我,刚刚新鲜,又个无奈,我只好把他老人家删除了。就象我要进京为宦,可极不情愿被阉割一样的感受!
但愿我能把这些话发表。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453b6d01009mn8.html
走路的道理 (2008-06-17 15:32:57)
一岁学步,至今走了四十多年。今天才似乎真正领悟到一点走路的道理.
事情还得从一件小事说起。去年七月,因公访问法国,在巴黎。一日上午,我们一行十几人乘车去参观凯旋门。香榭丽舍大街两旁参天的栗子树密密成行,从飞快的车内扭头看去,一片又一片浓密的双色屏障,上层墨绿,下层灰白,形迥各异的建筑和徜徉的行人映映绰绰,晃得人心痒痒的,爽爽的。凯旋门下了车,给定的滞留时间仅有半小时,好一通快节奏的流连和盘桓。在邻近凯旋门的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我发见了一件运动衫:款式,成色,还有价位,都满意。眼看集合的时间已到,便匆匆买了一件。上车后,大家兴奋地相互展示交流“战利品”,我的运动衫评价最高,满车都是钦羡的目光。此时,坐在车上的我,感觉活像徐志摩所赞美的巴黎一样:躺在一床野鸭绒的垫褥上,衬得通体舒泰,硬骨头都给薰酥了。我思忖:这唯一的遗憾是应该多买几件,好赠与亲朋共享。下午,参观完卢浮宫,领队慷慨地给了一个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看看手表,时针已迫向五点,再望望凯旋门,焦虑的心砰砰地跳,一阵阵难以抑制的冲动折磨着我。我毅然决定再去买几件运动衫,绝不愿从巴黎拖走这唯一的缺憾。紧随我的是二、三十岁的L和S。犹豫了片刻,五十出头的H,还是跟了上来。
俗话说,见山跑死马。遥望凯旋门,似乎还不很远。我们兴致十足,大步奔去。走了一会儿,根据时间和目测的距离,我们感觉到了任务的艰难。共同的信念,落在我们愈迈愈大的脚步上。时间秒秒分分的在走,我不时前顾后看,四人逐渐拉开了距离,排成了一字队型:L年轻体健,雄赳赳,冲当队首;我虽中年体臃,但不甘落后,勉随其后;那S,肥硕笨拙,连跑带窜,追得满头大汗,可怜他到国外来受这般洋罪;难为了H,毕竟上了岁数,越拉越远,最终无奈,住了步,又叫喊又摆手,不情愿的退了回去。身边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一个又一个的被我们越了过去,唯独前面走着的一个外国小姐,总是与我保持着一定距离,怎麽也追不上,好象有根绳牵着我。她一缕秀发直落双肩,一米七左右的苗条身段,特别是她那修长娇健的双腿,摆动的均匀,轻盈,有力,全身显得那麽协调,那麽洒脱。我想,这恐怕是我平生所见到的走得最美的女人了。我横下心,非追上她不可。尽管两腿的大筋抻得阵阵作痛,但凭借步行万万是追不上了。无奈,权当竞走犯规吧,终以小跑赶上了她。扭头一看:白皙的脸,长长的睫毛,一对水汪的大眼,高高的鼻子,性感的嘴唇,好个漂亮的巴黎女郎!我竭力维持与她的平行,一是把她当个参照物,以保证速度;二则不忍她去,惟恐撕扯断这短暂的愉悦。那女郎,侧眸嫣然一笑,我呢,绅士般的含颌示意,心中却涌动着一股难以言状的快感。不知何时,L在我身边,笑眯眯地看看她,看看我;S气喘吁吁,脸憋得通红,半敞衬衫,浑身是汗,大喊道:“我真受不了了------”,话没说完,呆张着嘴,眼睛浑圆,惊异地瞪着她。之后,一切不必多说,小姐自然离去,我们又回到那个专卖店,每人按需所购,六点准时而归。粗略计算了一下,我们在六十分钟的时间里,连购物在内,往返竟走了近六、七公里的路程!
自然,在巴黎,在回到北京,记不得还在哪些场所,我曾向多少人谈及这件事。但我不能忘却的是:每一次谈论,似乎都得到了完全一致的结论:外国人工作生活紧张------,所以走得快;我们中国人休闲------,所以不如人家快。这羞涩的记忆和结论,很快就淡忘了。根本原因,就是对走路,这一再普通不过的事物漫不经心的缘故。
北京的秋季,象在夹缝中生存,短的可怜,还没顾得观赏西山红叶,初冬就被北风吹来了。
我家住西城区平安里以北,工作单位在西单以西,满打满算,距离大约四公里左右。平时骑车上下班。最近,总感浑身筋骨酸痛,想必是缺乏锻炼。一日晚,睡前考虑后决定:第二天弃单车而步行。早晨,醒来一看,北京降下了二十一世纪的第一场瑞雪,气温骤降,满窗的素裹银装。临出门,换上运动鞋,爱人劝我:路滑危险,等天好了,再走着去吧。我嘴上应诺,心里想:夕定朝改,算什麽男子汉!出了胡同口,一上大路,只见平日喧嚣的街面,着实冷清了许多:公共汽车里满是黑压压的人,和其它汽车一样,少了往日的骄横,慢慢爬行;骑车人的双臂似栓在了车把上,蹬蹬停停,晃晃悠悠,嘴里还忙活着吆喝,警示旁人;行人的脚下像粘上了浸油的棉花,提臀,收气,一副走独木桥的摸样。是坐车,还是走路?我立即打碎了这闪念,甩开大步南去。人行道的雪,基本被清扫了,方块的水泥或瓷砖地很滑。我收腹提气,尽力加速,逐渐进入了匀速状态。我也不知这速度有多快,反正走得很吃力。前面的人影愈变愈大,最后都闪到了身后,而后面却没有一个超过我的。忽然,我发现:前方二十米开外有一着黑装,系一条红围巾的小姐,身影总是不变。瞬间,巴黎香榭丽舍大街的巴黎女郎的倩影,仿佛在雾里重现。我终于又追了上去。她,一米六开外,齐耳的黑发,薄薄的唇,玲珑的鼻子,小眼睛,穿一件黑色长款大衣,黑色紧身毛裤,蹬黑色半高跟皮鞋,提一黑色坤皮包,从装束上看,可能是个“白领”。说实话,她的身材,相貌,走相,与那巴黎女子是无可比拟和媲美的;可跟随她,确使我又一次体验了那和巴黎女子同行的愉悦和快感。就在此刻,我突然地对走路,对这一每个人须臾不离的问题产生了思考。
《说文,行部》云:“行,人之步趋也。”古人段玉裁注:“步,行也;趋,走也。二者一徐一疾,皆谓之行,统言之也。”一个健全人行走步趋的速度,完全取决于单位距离和时间内步伐的距离的长短与步幅频率的快慢。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一般来讲,除老人儿童,每个成年人的步距,与身高,特别是腿长而成正比的。但身矮腿短的人与正常人,正常人与身高腿长的人,其步距的差距是不大的。我测算了一下:一般人的步距都在80—90公分左右。如果像步测丈量那样,一步跨出一米,恐不是平常人走路的步距。也就是说:一个正常人平常的步距要达到一米,一般是少有的事,中国人与外国人盖不例外。所以,工作生活紧张,乃至有目的的锻炼,自然步距长,频率疾而走得快;反之,工作生活休闲,自然步距短,频率徐而走得慢。这浅而易见,童叟皆知的最简单的道理,我还在这里大惭不愧地见诸笔端。
这些日子,我刻意对西单至平安里的大街上的中国人的走路进行了认真仔细地观察和体验。无论是身穿校服的学子,青春的少男少女,还是工薪族,打工族,白领族,普通职员,人们行走的速度绝非休闲!街面上熙攘的人群,流出了一幅幅生动的不规则的画面。它不正从一个侧面展示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宏伟壮丽画卷吗?我的朋友,如果你愿意,空港,车站,大道,小巷,处处、时时你都可去留意体验。
把巴黎购物和雪后初练的思绪推开想去,我对走路的认识有了全新的感受:我们每个人在工作和生活的面前,如同行走一样,它的能力和境遇几乎是基本均等的。人的一生:可步,亦可趋;可徐,亦可疾。我想,每个人都会在人生的画板上,以自己的步距和频率,刻画着朝着成功与幸福的目标而行进的轨迹和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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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序的话 (2008-06-17 15:32:57)转载▼
我爱我的母亲。总想写一写她,又感自己没有写作的天赋,如拙拙蹩蹩地写出来,愧对弟妹,更愧对母亲。
近几年,母亲身体愈来愈差:心脏早搏,血压高,青光眼,一有点儿芝麻大小的事儿,就失眠;最明显的是走不了路,稍稍挪上一、二十米,心脏就受不了,停下来喘粗气儿,嘴唇发紫。终于做了心脏支架手术:三条通道,堵塞两支,勉强支起一根血管,只是维持生命罢了。有时静下来,我端详着母亲:灰白的短发,布满沧桑皱纹的脸,呆滞的眼神------。妈,一天天地在衰老,与我在一起的日子,一分一秒地在减少,我的心很难受。所以,再难,也要把母亲对我的爱一点一滴地挤出来。否则,将来有朝一日回想起来,难慰我愧疚的心。要珍惜这时光。终于,我拿起了笔------。
我的前半生,已过去五十有五了,。俗话说:五十而知天命。而今,我天不知,命亦不晓。逝去的春是从父母亲的只言片语中所了解;而亲身经历的生活,则在我朦胧的想象追忆中,逐渐勾勒出一幅幅零乱无章的画面。现在,我用键盘把这无序的画面和潺潺的思绪串接起来,拼凑堆积起这篇拙作。
仅以此文,献给我最挚爱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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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张篇 (2008-06-17 15:32:57
笨,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有三:一是理解和记忆能力差;二为不灵巧;三乃费力气的。据科学分析,人的左右脑,分别负责思维与动作。我之所以此称谓,盖由思维迟钝,不合适宜与肢体拙笨,有碍观瞻所引发。至于被修饰的将军二字,缘于对官本位和军人的崇尚,唯不恭的是前缀笨笨二字。
眼下时兴博客,一草民,不足道,言可微。既然来到这个世界里,总要挣扎一下,流个名声。今天,俨然成为一博客,似乎要开始新的运命了。我可以在跨越时空的网络上自由驰骋,怎么样的想,就怎么样的敲,怎么样的贴,怎么样的点着发出去------ 哼,老子不过了!
与网友不谋面,无功利的交流,袒露心声,相互欣赏,难道不是快事?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453b6d01009mnj.html
日记-2 (2008-06-18 11:11:21)
村东头,郭家是大户。家的辉煌从老爷爷开始。老爷爷郭儒元(取如愿的谐音),年轻走西口,就像《走西口》歌中唱的,年轻的老奶奶郭吕氏没少流泪,牵挂叮嘱着走大路的郎君啊。从一个庄稼人,祖辈的受苦人,终于奋斗出息了:老爷爷混成了葵花城(今呼和浩特市南的集宁)里响当当的买卖名人,主营银号和布匹,雅号“九千九”。何谓?老爷子忌讳一万(音已完),所以,一万的买卖,只收九千九。至今方圆数十里上了年纪的老年人无人不知晓。当年,我在村里插队时,一提我是“九千九”的后代,我还挺不愿意的呢:他是“黑五类”中的地主兼资本家呀。现在呢?蛮荣耀的。真个势利而虚荣的小人。老爷爷有四个妻妾,生有三子:长子有三个儿子;次子五、六岁上让狼吃了;老三就是爷爷,名守成,字子美(取成人之美),有三子六女,父亲行五。
从东头进村,抬眼可见祖上的富贵与威严:宅院,完全是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里的视觉。高高青砖围墙,大门北开,两个虎扣铜环磕开了黑漆的红松木门。迎面矗立着慈禧拓刻福字屏掩,把你从左边引入前院。院里是一排北屋,车马间和一些生活设施居东。跨过二道门,就是正院:正房分门厅和东西间,老爷爷老奶奶居用;东房是大爷爷;西房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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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3 (2008-06-18 13:45:58)
“九千九”在一九一八年死后,家中顷刻少了撑台柱,毕竟“饿死的骆驼比马大”,倒也摇晃了些年。大爷爷赌钱,还不起债,要抵房产。爷爷怎肯让这完整的院落一分为二,做后人耻笑的不肖子孙?只好出钱把房子买下。还好,大爷爷死后,他的三个儿子最终成了本分的农民,虽无大富大贵,倒也没什么大灾大祸,香火延续至今不断,我的四堂兄竟闯进了北京开了饭店。值得一提的是我的叔伯大爷郭之瀚。他虽一生务农,但恒有志向。为了让儿子读书,把房上的花拦砖都拆下卖了。村里有人耻笑;他漠然处之,我行我素。儿子益吾,小名占牛,从私塾读到县中学;考入太原的大学,成为郭家第一个大学生。占牛先后在铁道兵和铁道部的工厂局工作,官至县团级退了休。他的儿女也争气:两个儿子大学毕业,一个读博士,从事国防尖端技术;女儿也是医学博士,可惜未报国和家就嫁到了新加坡,辗转去了美利坚。
爷爷子承父业,在山西的祁县、榆次、太原和天津开起了钱庄和布店。其间经历了北伐之后的蒋(介石)阎(锡山)冯(玉祥)张(作霖)混战和日本人占领山西,战争烽火不断,民不聊生,百业凋敝,生意自然难做。呜呼!爷爷生存了,发展了,虽抵不上前辈的红火,但也算得家乡买卖人中的佼佼者了。
我们郭家,败就败在爷爷的长子,我的大爷身上。他一九一七年生人,名之藩,乳名“亥林”。他聪慧乖巧,写得一手好字,打得一手好算盘,天生象个买卖人。自然,爷爷把家业交给了作为长子的大爷,自己到天津的分号,连料理带休养去了,那时是一九四一年。爷爷一走,在这节骨眼上,大爷偏染上了“五毒”,吃喝嫖赌抽,尤以抽大烟为烈,还明着找了个小老婆。真是“情场得意,商场失意”,买卖上却叫狐朋狗友狠很地坑了一把。爷爷是生意上的场面人,宁可倾家荡产,也要保名分。只得忍痛用大量商品抵账。郭家出尽了血。从老爷爷到爷爷留下的家产,终于败落在大爷手上。爷爷一气之下,“金盆洗手”,“解甲归田”,把大爷用铁链索回了宜亭村西院的车马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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