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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钧福:解读刘丽英《往事回首》兼谈造反派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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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4 23: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解读刘丽英《往事回首》兼谈造反派定义

杜钧福

……革命与反革命,是事物发展的两极,其起承转合,往往有一个复杂、令人疲惫不堪(扼腕三叹)的过渡,正是这一过渡,成全了它们,而结果却不是想要的任何一个。
——刘苏里《评〈西班牙内战〉》,《新京报》2016年12月24日



刘丽英原来是沈阳市公安局干部,文革中经历磨难,文革后出任“两案”办公室副主任、中央纪委常委。她退休后写了一本回忆录《往事回首》(新华出版社,2009),叙述她这几十年来在公安局工作的经历,其中一大部分内容与文革有关。
这本书2009年问世后,我见到两篇有关评论文章。第一篇是陈益南先生的《文革中,刘丽英是被什么人迫害的?》(《记忆》,2010年10期)。文章主要意思是,在《往事回首》中,作者把迫害她的人一概称为“造反派”,而陈先生解释说,这些人根本不是造反派。相反,在她被非法拘禁时,企图解救她的人才是真正的造反派,就是辽宁大学的“八三一”红卫兵。
陈先生论述得很有理。但是我想,把坏人坏事乱贴“造反派”这个标签的做法,未必归于作者刘丽英女士本人。这本书2009年出版的时候,刘女士已年届77岁。我不知道她的文字功底如何,但我知道,凡是出版这样的书,出版社都指定一位编辑帮助作者理顺文字。
我猜想,这位编辑没经历过文化大革命。他对文革的印象,就是“四人帮”和造反派在那儿捣乱,所以把干坏事的人都说成造反派没什么语病。抹黑造反派已成为修辞手段。
我的这种猜想并非毫无根据,因为类似事件看得太多了。2010年4月20日的《南方周末》摘要登载了季承的书《我的父亲季羡林》片断,擅自把里面“各级党组织整了群众的黑材料”中的“各级党组织”换成“造反派”,也不顾与上下文意思衔接否。
2013年,共识网登载姚桐斌遗孀彭洁清文章《“两弹元勋”姚桐斌文革被造反派用钢棍砸死》。这篇文章是从人民网上转载来的,在人民网上该文章的题目并没有“造反派”字样,是共识网编辑加上去的。其实呢,姚桐斌本人倒可以算个造反派,是被保守派打死的。现在,编辑不经意的一改,造反派从受害者变成了施暴者。
2013年5月19日的《南方周末》还登载了诗人白桦《守望底线》一文,说“‘文革’开始,造反派从我宿舍里搜出一封家书,妻子仅仅在信中为我的处境说了两句委屈和焦虑的话。他们竟然对她实行残酷的武斗,……。”对此我也很怀疑,因为文革开始的时候还没有造反派。特别是这样的话,似乎不应该从白桦口中说出。这是因为,在文革中两派最激烈斗争的1967年夏季的武汉,白桦曾经写作和发表了许多热情洋溢的诗作支持造反派,一时广为流传。所以他不太可能把一切坏事都往造反派头上归。
我所见的第二篇评论《往事回首》的文章是王海光先生近年发表的《砸烂公检法的一个典型样本分析》(共识网,2014)。其论述主要从文革中“砸烂公检法”这个问题出发。他概括这一概念的内涵和社会影响:“但在‘文化大革命’中,公安系统却成为了被‘砸烂’的部门,从中央机关到基层单位,层层犁庭扫穴,各级领导干部被打成叛徒、特务、反革命、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大批干警遭受迫害,许多人被赶出公安队伍,多年积累起来的公安业务工作基础毁于一旦,成为‘文革’的一个重灾区。‘彻底砸烂公检法’, 搞乱了社会治安秩序,使国家本来就极不健全的法制毁坏殆尽,所鼓吹的 ‘群众专政’的‘乱法’,更是法制建设的倒退,是造成冤假错案遍地的一个重要原因。”
涉及文革期间公安部门的事有两个方面:“砸烂公检法”和公安系统内部的文革运动。王海光先生的文章在这两方面都论述到了。他认为,刘丽英的这本回忆录 “提供了基层单位‘文革’运动的一个比较完整的样本。”但是和其他公安部门的文革来说,“沈阳公安局内部的造反派出现得早”,几乎与一些文教单位同步。
这是一个公安部门内部文革运动与社会上文革运动进程比较的问题,有共同性也有区别。这区别主要来自公安部门组成和职能的特殊性,王海光先生也对此作了说明。
公安部门本身就是专政机关。在文革初期,它作为一个整体,与造反或串联的学生几成对立面。而学生娃娃那些造反因素,在公安部门内部几乎都不存在。
学生为什么造反呢?文革初期,各学校或其领导部门一般先抛出几个替罪羊供大家批判,一般是知识分子出身的领导干部。然后呢,工作组进驻,在短时期内干了三件事。一是揭发批判学校领导,二是批判斗争“反动学术权威”,三是在全体师生员工中进行摸底排队,准备或开始整群众。在进行第一项的时候,不少学生跟着跑。在进行第二项的时候,学生们有些疑惑:不是主要整党内当权派吗?在进行第三项的时候,少数学生就起来早造反了。这都是后来几年里持续斗争的前奏。
但是这些因素,在公安机关内部都不存在。这里几乎没有什么知识分子,干警们都是党团员,政治上可靠,不应该再排队。那么,后来这里为什么也分两派呢?
就沈阳市而言,它的公安局的特殊之处在于,它在文革前就已经被“掺沙子”了。刘丽英的书说,1964年,公安部长谢富治到沈阳公安局指挥“四清”,说公安队伍严重不纯,要换血,并于1965年9月从部队调了6名团级干部来沈阳市公安局任职,改变公安局的领导层。其中有一位当了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来局后就纠集一批对领导不满的人,形成一股势力,后来在文革中兴风作浪。1966年5月,他担任公安局文革办主任,后来刘丽英称之为“前文革主任”,称这股势力“是‘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首先起来的一伙造反派。”
所以,沈阳公安局文革的特殊之处,也就是王海光先生所说“沈阳公安局内部的造反派出现得早”的原因,就是这个“掺沙子”问题。刘丽英没有介绍这位“前文革主任”所拼凑班底的组成,包括多少“沙子”在内,但至少,这位在文革前调来的领导干部和原来的人员之间的矛盾是贯彻沈阳市公安局文革中主要冲突的重要原因。
除去公安系统文革的特点以外,它当然还符合社会生文革的一般规律。就社会上文革的进程角度来研究公安系统的文革,即用社会上造反/保守之间的冲突来解释,有一个什么是造反派的问题。
《往事回首》称整她的“前文革主任”一伙为造反派。对于解救她的辽宁大学“八三一”仅称之为“红卫兵”。在王海光先生的文章中,并未忌讳“八三一”这一名称,但也没说它是造反派。陈益南先生说“八三一”就是造反派。事实上,“八三一”就是典型的造反派。熟悉辽宁文革历史的人都知道这一点。
《往事回首》没说“八三一”是造反派,如果“八三一”是造反派,“前文革主任”一伙也是造反派,怎么能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己人不认得自己人呢?为了避免读者这一困惑,这书,具体说是责任编辑,就不把“八三一”说成造反派。
他们避免这样说有其原因:这事情确实要费很多口舌才能说得清楚,主要是造反派的定义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同的主张。在现在的大众媒体上,造反派这一名词已经成为文革中坏人的代名词,如同以前的地富反坏右一样。王年一先生则将文革中不同群众组织都称作造反派,只有激进和不那么激进之分,也是一种说法。我的意见是,在定义这个名词时要考虑两点。一是尽量和它在社会上流行时的本意靠近,二是要尽量符合它的字面意义。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必须把文革的进程,主要是文革初期,即1966年的进程梳理一遍。在这一时期,文革的内涵以造反为主,掀起了三波造反浪潮。第一波在6月,第二波在8月,第三波在10月以后。
6月的第一波又有前期后期之分。前期主要发生在6月上旬,后期在6月20日左右达到高潮。他们的内涵有所不同。
以本文上面所述的学校情况为例。第一波前期一般发生在工作组进驻之前或刚进驻的时候。这一时期的造反有什么特点呢?
首先,造反主体,有许多干部子女领头,例子不胜枚举。在北京师大女附中,干部子女马德秀、宋彬彬、刘进于6月2日联名贴出该校第一张大字报炮轰校领导。清华大学的刘涛、贺鹏飞在6月5日贴出《清华党委应采取积极态度领导文化大革命》,震惊了全校。
在北京航空学院,“那个时候造反最起劲的一帮人,都是高干子弟,李井泉的儿子李明清,赖际发的儿子赖锐锐,地质部长孙大光的女儿孙清林,铁道部长的儿子苏小泉,他们几个为首的炮轰党委特积极,写大字报是6月10号左右,比我们早,而且点了书记的名字,他们有内幕消息。那个时候我们还不显山露水,他们的大字报轰动了北航。” (戴维堤《逝者如斯》,乌有之乡)
在天津十六中即原来的名校耀华中学,天津警备区司令员朱彪的儿子朱强与几个部队干部子弟于6月初给学校领导贴了大字报,攻击他们压制运动。6月8日,胡昭衡市长的儿子李罗力领导成立了 “文化革命委员会”,夺了党支部的权,后来又发生了震惊全市的“十六中事件”。周荣鑫的女儿周少华在南开大学,刘子厚的女儿刘力里在河北大学也都成为造反派领袖。
在广州的华南师范学院附中,贵州省长、省委书记处书记李立之子李重明于5月27日贴出该校第一张大字报。
武汉实验中学学生王三宝(王任重之子)在6月6日贴出大字报《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矛头指向该校教师。“学校的当权派以为王三宝的大字报,就是官方关于文革运动如何开展的内部口径。” 就按照大字报的思路揪出了由他们学校三位教师组成的“高廖张三家村”。(徐海亮《东湖风云录》,银河出版社)
除去干部子女以外,造反者,特别是领头的,大多是根红苗正的党团员、学生干部。在郑州大学带头给学校领导贴大字报的学生王相海是党员、团支部书记、复员军人。内蒙古师范学院造反派领袖、教员高树华是外语系的团支部书记。著名学生领袖、西安交大工程物理系学生李世英是党员、三好学生、学生会干部。兰州大学运动初期的积极分子李贵子出身贫农,虽然只是个要求入党的学生,但直接受到省委的重视与支持。哈尔滨师范学院的造反派领袖范正美是政治教育系的党员、班干部。和他一起造反的,不是党员就是“非党积极分子”。南京大学的文革始于溧阳分校,领头造反的是调干学生、党员、学生会主席孙才基。清华大学的蒯大富只是个团员,却出身好,是新四军后代,当时在校广播台工作。
这是造反主体。造反对象呢?“文革锋芒所指,处处云奔潮涌。文教宣传单位,高教系统、文化系统、新闻出版系统,烽烟四起。以大字报为形式的内部斗争,已经全面展开了。用王任重的话说:‘文化革命是全党的事,工人、农民的事。运动打击锋芒主要是知识分子。’”(叶曙明《历史现场的黑白记忆》,网络版,2005)
一大批大学校长倒了霉,包括北京大学校长陆平、清华大学校长蒋南翔、武汉大学校长李达、南京大学校长匡亚明、兰州大学校长江隆基、西安交大校长冯康、辽宁大学校长邵凯。
所以,从造反主体和造反对象来看,虽然形式上以下犯上,但是造反者虽是普通学生、干部,但拥有雄厚的政治资源,而造反对象,虽然多贵为一校之长,但在当时政治环境下,已沦为弱势群体,特别是在毛泽东“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我们学校”著名论断之后。李达虽为“一大”代表,但早已被中南局列为批判对象。江隆基这样的老革命,也被西北局书记说成“不是我们的人”。所以这样的造反,很难符合造反一词的本来意义。
再说他们造的是什么反。他们指责批判对象的罪名主要有:
1,不积极参加甚至抵制文化大革命。6月2日,郑州大学的王相海等学生贴大字报《请问学校领导,对文化大革命究竟抱什么态度?》?(武彩霞《霜叶集》,中国文化传播出版社,2009)同日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学生游华生贴大字报批判院党委“对运动缺乏热情”。(徐海亮《东湖风雨录》,银河出版社,2005)
2,反对毛泽东思想。在清华大学,最早的反蒋南翔大字报是批评校党委在教育路线上的问题,以及“反毛泽东思想”问题。6月9日,蒯大富等学生写了张大字报,也是批评蒋南翔贬低毛泽东思想。
3,投降主义,重用资产阶级知识分子。6月10日,四川大学历史系总支书记于永志等给校长温建平贴大字报《请看温建平走的哪条路》和《校党委的投降主义错误必须批判》,被誉为“川大聂元梓”。
4,修正主义阶级路线,压制、迫害工农出身的学生。当时北大的大字报大多是这样的内容,其中一些登在《人民日报》上。武汉重型机械厂工人文学创作组的朱鸿霞,后来成为著名工人领袖,在文革初期和别人共同写了一张大字报,批判工会和党总支执行了错误的文艺路线和阶级路线“。(徐海亮,同上)
再说他们为什么造反,即造反动机,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1,部分高干子女从内部得到消息,知道这次运动非同昔比,要打倒一大批高级干部。更多干部子女从内部知道了毛泽东对王海蓉、对毛远新的谈话,因而得到鼓励,产生反叛精神。
2,大部分根红苗正的学生造反源于响应毛主席、党中央的号召,认为积极投入运动是自己的义务。
3,还有聂元梓式的造反是文革前党内斗争的继续。在这样的党内斗争中,双方的互相指责也是说对方右。
所以从造反动机来看,很少有路见社会不平、拔刀而起的人物。从造反内容和造反动机来分析,也很难说符合造反一词的本义。
但是运动最初的这种造反也蕴含一些过去运动没有的因素。
1,大字报的形式。这种形式不是首次采用,1957年右派发表言论使用的就是大字报。但是后来反击右派的也是大字报,而且铺天盖地而来,但都是奉命而为,或者是跟风,怕说自己也是右派。但是文革初期的大字报,不管其内容,有一定自发性和随机性,一般不是领导直接布置的。
2,针对本单位领导。很多学生刚参加农村四清运动后回校,对二十三条中整“党内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的斗争方向记忆犹新,也认为应当将矛盾指向本单位领导。
这是说的1966年6月初造反第一波的初期。到了6月20日高潮时期,情况有了一些变化。以学校里的工作组为例,因为他们按顺序干的上述三件事,局面有所变化,广泛发生驱赶工作组的事件。和前段比较,造反主体范围更为广泛,造反对象转为工作组。造反内容也有改变。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下列两点。
工作组(有的部门单位是党委)给全体师生员工(或全体职工)政治排队,并开始整学生。这些政治排队做法或名单泄露出去引起轩然大波。中国科学院的应地所事件的部分成因就是这个政治排队问题。1966年6月13日,武汉水利电力学院一系总支书记召开该系“左派”会议。会后,参加这次会议的一位团支部书记郭明正对这种做法有意见,泄露了会议内容,引起学生骚动。随后学校领导组织“反右”对其迫害,并且制造了一起所谓“持刀行凶”事件予以诬陷,由公安局将其逮捕。(张建成《岁月留痕——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文革亲历记》,中国文艺传播出版社,2014)此时期在河南农学院,发生“六二一事件”,“之前,工作组为了整学生的材料,曾私扣、私拆学生信件,引起少数学生的义愤,”21日,少数学生自发组织声讨大会,后被打为“匈牙利事件”,遭到镇压。(武彩霞《霜叶集》,中国文化传播出版社,2009)
一些学校的学生开始同情被整的校领导,对工作组整学校领导的做法开始怀疑和否定,如对北京地质学院的高元贵、北京航空学院原校领导武光、天津大学原校党委书记李曙森。北京地质学院家庭出身贫农的王大宾对于他所尊敬的校领导高元贵和同样尊敬的工作组之间毅然取舍,支持了高元贵,说明他对局势有理智的分析,绝对不是盲从。
在工作组迫害之下,西安咸林中学的教导主任梁老师自杀身死。“同学们缓缓地从死者身边走过,个个心里都有一股气,这气是冲着工作组,冲着派工作组下来的县委(地委省委……)来的。(陈家琪《执着和迷惘》,徐友渔编《1966,我们这一代的回忆》,中国文艺出版公司,1998)
这样的造反已符合造反一词的原来含义,确实出于义愤,也包含了更多的独立判断。这是造反派的起源时期。
再说主要发生在1966年8月的第二波造反。在这一波造反中,造反派组织开始形成,和保守派发生原则分歧。这分歧以清华大学八八、八九两派的争论最为典型。这争论就是,当前的运动主要应该批判工作组还是批判学校“黑帮”?如果继续批判“黑帮”,就是继续遵循文革开始时的斗争方向,和历次政治运动没什么原则区别。如果批判工作组,就是批判工作组将普通师生打成“反革命”的政治迫害行为,为弱势群体说话。而且,批判工作组有一种“对事不对人”的性质,造反派并没有说工作组是“黑帮’,只是叫他们检讨而已。在行动上,典型事件是北京航空学院和地质学院到上级机关静坐要求工作组回校检查的事件。从他们提出的要求和具体行动方式来说,他们的行为都没有什么可指责的。
这一波造反被红卫兵运动掩盖,互有交集,有一定局限性。
1,虽然一些单位造反派在“破四旧”运动中采取的保护文物的行动,如聂元梓在北大组织保护校园、浙江大学造反派保护灵隐寺,但是仍有不少造反派随大流参与破坏古迹或抄家,特别恶劣的是北京师范大学的谭厚兰根据中央文革的指示到山东曲阜砸孔庙的恶行。
2,未能摆脱血统论的影响。大多数造反派组织沿用运动初期红卫兵的组织形式、组织路线和行为规范,并或多或少受当时正红的血统论影响。一些出身好的造反派红卫兵,如哈军工的红色造反团,则唱着北京老红卫兵编的造反歌曲去外校煽动造反。对多数造反派来说,这一方面是认同,例如我单位工厂“硬骨头”战斗队居然将谭力夫的讲话印成传单散发。另一方面是外界压力,例如我单位造反派组织“革命造反大队”在这一时期悄悄将仅有的两名出身不好的成员劝退了。
3,两派在组织上未能完全脱离。例如著名造反派北师大“井冈山”和北航“红旗”分别和保守派混在一起成立红卫兵“一司”和“二司”。在组织原则上,他们将红卫兵的阶级属性放在第一位,而把对工作组的立场问题置于其次。
4,劳改队在这一时期继续存在或开始成立。造反派当然不能对此负责,但似乎无视或无暇顾及这样的政治迫害行为。
5,这前两波的造反运动主要发生在大中城市,或者说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在广大地县以下区域,只有在地方政权主持下对弱势群体(如四类分子和中小学教师)的迫害,而无造反事件,所以也不存在“五十天”及其后的反复。例如涪陵这样一个专区所在的县,在10月之前,只存在官办红卫兵的“破四旧”运动。
在此期间,还有大批北京学生到外地串联,煽动对地方领导造反。这其中包括在本校持各种立场的学生,甚至有一些老红卫兵。这形成一种“泛造反”概念,与造反一词的本义有很大距离,尽管此举在很大程度上鼓舞了地方上在前段运动中受到压制的群众。
1966年10月,开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运动后,启动了造反第三波,一直延续到1967年初夺权阶段。这一波持续时间长,社会动员面广,是文革初期造反的主体成分,具有前两波缺乏的特点。
1,这个运动有实质性的具体内容,就是清理、销毁整群众的“黑材料”,给运动初期打成“反革命”的群众平反。这一点,在很多有关这次运动的文章中都避而不谈,使得一些没经历过文革的读者感觉,这就是造反派“踢开党委闹革命”,平白无故地冲击各级领导的一次运动。、
前一波的造反针对的是“五十天”的问题,这一波则不限于“五十天”和工作组。例如北京被关押折磨致死的中学教师郑兆南是在工作组撤出后被红卫兵关押殴打的。正如卜伟华先生所概括的,在“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运动中“在中央的支持下,一大批被工作组打成‘反革命’的人得到了平反,许多被‘文化革命委员会’或‘筹委会’以及‘老红卫兵’打击、压制的群众也得到了平反。”(卜伟华《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作者博客)
再者,无论在中央文件中还是在陈伯达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中宣布要平反的,是运动初期被打成反革命的“革命学生”、“革命积极分子”,就是蒯大富这样的人。实际上,这些“黑材料”基本上是运动初期各级党委或工作队的排队名单,即左中右名单。名单上所列右派主要上是传统意义的阶级敌人和有各种政治历史问题的人。直到群众造反兴起以后,才将带头贴大字报的学生列入。在清理“黑材料”的时候,很难把这些人员和“革命学生”区分。在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运动中,这批人实际上搭车平了反。在这样做的时候,有些造反派是有意识的,有些是无意识的。
2,这个运动具有明确的批判血统论内容。
在这次运动开展之前,一些造反派红卫兵已开始系统批判宣扬血统论的谭力夫讲话。北京工业大学《东方红》等于9月15日联合成立“首都大专院校红卫兵捍卫毛泽东思想,捍卫‘十六条’联合委员会”,并于26日,召开批判谭力夫讲话的大会。9月16日,北京一些中学造反派成立“毛泽东思想红卫兵首都兵团”,坚持批判血统论。
10月5日,新北京市委成员雍文涛在清华大学召开第二次批判谭力夫讲话大会上讲话中表示:今天能够参加大会挺高兴,大家一起讨论,对谭立夫同学讲话的批判,是捍卫十六条,执行十六条,肃清这个错误路线在一部分同学中的影响,因此呢,我们是支持的,赞成的。
在刘丽英所在的沈阳市,血统论红卫兵称为“红后代”。1966年10月23日,在东北工学院召开造反派“思想兵”与“红后代”的辩论大会,主要辩论谭力夫讲话。辩论进行得非常激烈。这次辩论以后,“红后代”就逐渐式微,到1967年初就销声匿迹了。
也就是在“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运动背景下,出现了遇罗克《出身论》这样的批判血统论著作。
3,这次造反对象之一就是“牛鬼蛇神劳改队”。
多数劳改队成立于1966年6月初或8月,到了“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多解散。有的是被造反派有意识解散的,由的是学生们出外串联自动解散的。在沈阳,伴随“红后代”解散的是“牛鬼蛇神”的解放。例如在沈阳铁中:“在这时,我校风云一时的‘红后代’突然从学校里蒸发了,不见了踪影。黑字大军无声无息的结束了自己的历史。黑五类老师解放了,校长夏汝南解放了。”(谷茂伦《在那特定的年代里》,作者博客,2014)
4,造反内容涉及文革前的冤案。
在这一时期,造反派把“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引申到文革以前。历次政治运动中的一些冤案,例如广东的“双陈案”、一些省份的“地下党案”和“地方主义案”,都列入重新审查之内。很少数造反派开始替右派翻案。武汉的极左派鲁礼安甚至替党内“叛徒”喊冤。在很多地级以下的文革中,群众普遍揭发、控诉一些无良干部在“大跃进”及以后的饥荒中执行极左路线的罪恶行为。
1958年辽宁省委制造了一个“反党宗派集团”冤案,省委第二书记王铮、省长杜者蘅、副省长李涛等被打成“反党集团”成员,撤销一些职务,遭到严重政治迫害。在文革中,东北工学院“辽联”派红卫兵在1967年6月底,和“省委联络站”一起召开1958年问题的小型辩论会,后来又在7月9日召开这几名干部的“平反大会”。
5,造反主体所包含社会阶层空前扩泛。到了夺权时期前,广大农村中小学教师从“教师集训队”中解放出来以后,纷纷参加造反派。此时造反派的右翼边缘扩展到“摘帽右派”。前《文汇报》总编徐铸成是一典型。前清华大学党委书记袁永熙是另一典型。
以上所述“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运动内涵已经超出中央限定的范围,表现了一定的独立性。在当时的社会习惯用语中,也将在“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运动中崛起的政治派别称为造反派。这一定义也符合造反一词的本来意义。
杨继绳先生说:“批判资反路线是文革的一次重要转折。真正的造反派的崛起是和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相联系的。这里说的真正的造反派是指斗争矛头指向‘当权派’、即指向特权阶层的那一些个人和组织。这一批人在运动初期反对党委、反对工作组,在工作组的50天镇压中被打成了‘右派’、‘反革命分子’。八届十一中全会以后,他们虽然得到了自由,但还没有从阴影中走出来。直到1966年10月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以后,造反派群众组织才真正走上政治舞台。”(《天地翻覆》,电子版)我基本上同意杨的判断,但要指出从运动初期的“伪造反”到后来的“真造反”之间有个必要的过渡。



论述了造反派的定义以后,再回到刘丽英和她的书《往事回首》。
刘丽英书中所说的那个政治部副主任在1966年年5月中旬就当上了沈阳市公安局的文革办主任。聂元梓大字报发表后,“政治部的一个造反派”就贴出了大字报攻击公安局的一位领导。“接着,造反派们以同样暴露人事档案的手法,抓住家庭出身、社会关系等问题,组织指挥在各个处室张贴一批大字报,打倒一批处、科级中层干部。”
这里说的事件,应该发生在6月初以后一段时间。先是贴大字报,6月18日到20日,发展到刘丽英被批斗。如果说这样一批贴大字报的人是“造反派”,他们就是全国最早的“造反派”,正如王海光先生所说:“沈阳公安局内部的造反派出现得早”。
他在这里从形式上定义造反派,就是给单位领导贴大字报的就是造反派。这样的定义未尝不可,但是其中确包含若干矛盾之处。所谓“造反派”,后面的靠山自然是那位5月中旬就上台的文革办主任。而这位主任,是谢富治派来“掺沙子”的,背后有谢富治支持。他们既有强势的政治资源,也有权力察看公布干部们的人事档案,能完全主导公安局的运动走向。所以,他们既与蒯大富这样的造反派的地位完全不同,也异于刘涛、宋彬彬这样首先给学校领导贴大字报的学生。他们实际上是掌握沈阳市公安局命运的真正实权派。造他们的反,才符合造反这个词的本来意义。
刘丽英等干警虽根红苗正,但在当时的公安局里,相对于这些真正掌权者,属于弱势群体,和一般的造反派有共同之处。强势和弱势从来就是相对的。例如我院的复员转业军人,分配在实验室的,以自己身份高贵而傲视知识分子,大多参加保守派。而分配到附属工厂当工人的,相对于党政干部又处于挨整的地位,大多成为造反派骨干。
6月20日以后,市委派工作组进驻公安局。对于市委工作组在此期间做了什么事,刘丽英在书中语焉不详,只说停止了乱批乱斗,“使造反派们的恣意妄为受到了限制”。停止乱批乱斗,符合一般工作组的规律。他们停止群众乱批乱斗,自己组织批斗。派驻沈阳公安局这个工作组可能也整过人,因为后来叙述,也有个“黑材料”的问题。刘丽英对这个工作组有好感,原因是市委和公安局这些干部应该比较熟,和那些刚从军队派来“掺沙子”的外来户不同。
接着叙述:“不久之后,从上到下开始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派工作组被指为‘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公安局内的造反风又刮起来了。”
“但是到了八月中旬”,一位市委常委肯定了那位文革办主任,代表市委支持“市局革命派”,否定了工作组。于是,前文革办主任成为文革主任,并组织了市局临时党组、党委。“整个公安局的党政权力被以那个 ‘文革主任’为首的造反派夺权”,并开始了“第一次迫害潮”,一直持续到10月底。
这段叙述主要说的是1966年8月的事。而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运动开始于10月。这是个明显的时序颠倒,对事件的定性有严重误导。
这些人反对工作组、批判工作组,和社会上一般造反派行为类似。但是他们不但批判工作组,主要精力还放在批判、迫害局里很多干部上面。政治部“文革小组”还对政治部的干部“分类排队”,将划为“四类”的干部科副科长刘连瑞迫害致死。这种行为和运动初期许多党委和工作组迫害群众的做法极为类似。
转折发生在11月,也就是真正开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运动以后。11月10日,大东区一位干警在市局贴出一张大字报,“借用当时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打击一大片’的提法”,点名质问那位文革主任执行的是什么路线。从18日起,刘丽英接连贴了《请同志们评一评,到底是谁打击陷害谁?》等三张大字报揭发批判文革主任,并得到广大干警的支持。于是这个文革主任及其属下那帮人垮台了。说是垮台了,但根据后文,此后公安局正式形成两派。
虽然作者尽力与文革划清界限,说是“借用”文革的口号,但说明,刘丽英等人的这次反抗政治迫害的行为正是在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旗帜下进行的,和社会上其他造反派没什么区别。实际上,所有的造反派,都可以说是在“借用”中央提出的口号。
1967年1月7日,辽大“八三一”将他们学校两名对立派学生扭送沈阳公安局,说他们在京冲击中南海。次日他们来局要领回予以批斗,公安局未给,“八三一”于10日冲击并占领了市公安局。公安局刘丽英等与他们谈判后,他们方才予以启封和退出。而市公安局和刘丽英他们对立那派诬蔑刘丽英等“勾结红卫兵冲砸市公安局并乱中夺权”,于14日将他们几个人拘禁批斗。辽大“八三一”知道此事后,派了几十人到分局解救他们。此时他们已被转移到派出所。红卫兵到派出所要人,派出所民警对空开了枪。直到凌晨3时,刘丽英等才被释放。次日,“八三一”把这几个开枪的民警游了街。
2月6日,在一月革命风暴影响下,前文革主任一派在沈阳市公安局夺了权,发出第一号命令,称其对立群众组织是“在一小撮反(革命)坏分子把持下的右派组织”。这正是保守派对造反派通用的攻击语言。
2月20日,辽宁省军区队沈阳市公安局实行军管,随后表态承认“二六夺权”和他们成立的机构。之后,刘丽英等赴京上告。“这时候,一些地方已开始抓‘一小撮’”。
3月24日,市局刘丽英等6人“以‘造反派革命群众’扭送为名”被逮捕,次日在大会上被批斗,总共关押了58天,在中央117号文件颁发后被释放。
熟悉文革史的人都知道,这就是遍及全国的“二月镇反”。3月5日,辽宁大学“八三一”的十名领导人被“扭送”公安机关拘禁。沈阳农学院“八三一”派的三个头头被关进监狱,20多骨干关在学校审查。在这次“二月镇反”中,被军队逮捕的都是造反派,主要是比较激进的造反派,像四川的“八二六”、辽宁“八三一”这样的。找不出一例保守派在此期间被军管会逮捕。
刘丽英从未说明她所在群众组织在沈阳属于哪一派,当然也许哪派都没参加。但是她的丈夫李文彬肯定是“八三一”派的,很可能在组织上参加了这一派而且是骨干成员。这是因为1967年9月,中央召集辽宁三派分别组团来京谈判。一位“八三一”派的“秘书”说:“我们代表团公安代表是沈阳市刑警队队长,他的妻子经常来看他,她温柔漂亮文静(回沈不久,她爱人被革委会关押至死),她就是后来的中纪委副书记,威震全国的女包公刘丽英。”(法库老糊涂《往事烟云》,作者博客,2012)这正是李文彬后来被残酷迫害致死的根本原因。刘丽英的书中仍将此归罪于“造反派”。可是后面她又谈到,1979年1月4日中纪委在北京开会,她看到与会的多穿军装。“当时我对穿军装的解放军特别反感,因为‘文化大革命’时我接触的军管会的人都是整人的,对他们有一种厌恶。”指明了罪魁祸首是谁。
所以,刘丽英在文革中至少是辽宁造反派“八三一”的基本群众。她在文革初期被迫害,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时期翻身,并敢于奋起反抗强权、反抗政治迫害,在“二月镇反”中被逮捕,在“二月镇反”被否定后释放,然后在“清理阶级队伍”和“清查五一六集团”运动中再次遭受更残酷的迫害。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她的命运始终和社会上的造反派共进退,应该算个典型的造反派。她在这十年里的遭遇,也是整个文化大革命的缩影。
因此,我感觉,王海光先生以刘丽英为例得出“这种情况大致反映了单位‘文革’的运动特点:单位大多数干部和群众的政治倾向都是属于‘保守派’的,他们参加运动是被动介入的。”这样的结论可能值得斟酌。在运动初期的单位内,确实很少有人参加或支持造反派,所以将其称为少数派。但多数人的保守派倾向,不是出于是非的判断,而是出于利益的考量。即使他们认为党组织神圣不可侵犯,也多来自历次政治运动积累的经验,特别是反右斗争的教训。到了“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运动后期,保守派组织大多自动解散,多数群众认同当时的文革思想体系,拥护或参加造反派。这里有个变化过程。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有人说,区分一个人是否造反派有个标准,就是文革后被审查、被处理或定为“三种人”的就是造反派。可是这个刘丽英,文革后青云直上,当了中央纪委常委,她怎能是造反派呢?
这话问得有理。但是凡事都有个例外,刘丽英就是个例外。
文革后造反派遭到整肃,是在1980年以后的清理“三种人”运动中进行的。在那个年代,辽宁省是怎样的局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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