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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汝信:林彪1971年5月信稿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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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 10: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林彪1971年5月信稿辨析

余汝信


一、林彪信稿的真实性无可置疑

对于中国当代史研究者而言,因为缺乏可靠的公开材料,林彪在1970年庐山会议闭幕至“九一三”之夜长达一年的思想、活动轨迹,一直是系统研究的空白。故而,近年披露的林彪1971年5月间写给毛泽东的一封长达一千一百多字的信函,就显得格外珍贵。

鉴于《炎黄春秋》2012年第1期刊登的《吴忠谈“九一三”事件》在转述该信稿时与原文存在不少误差,笔者在《炎黄春秋》2013年第5期上,披露了经与原文(影印件)反复核对后的信稿,全文如下:

主席:

五月二十日,我找了周总理谈了谈有关党的团结和相当于中央局以上的安全问题。我要总理考虑和请示主席。现将我谈话的大意报告主席,请主席考虑并盼主席能找总理一谈,由总理采取落实的办法。我的意见如下:

经过五年来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而这个大革命是非常必要的和正确的,我们党取得了很大的胜利。现在是要巩固胜利,是要贯彻“九大”的团结路线,保证“九大”以后,特别是批陈整风以后(批陈整风是必要的和正确的。因为陈伯达是反革命分子,是大坏蛋,他利用庐山会议的机会乘机作乱,因此必须肃清他的影响)党中央和中央局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保持巩固的团结,预防思想糊涂的人和冒险家,采取意想不到的冒险行为,破坏党的团结,导致秩序的紊乱,引起国内国外的不良反映。为此,要想出具体办法。我想到了以下的办法,不知妥否,盼主席酌量。

第一,实行“四不一要”的做法。即是在暂定十年之内,对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大军区的第一把手、第二把手(经过批陈整风以后,现任中央和中央局人员,基本上应当说是可靠的)实行不逮捕、不关押、不杀、不撤职等“四不”,如果他们某个成员有错误,可经过党内思想批评来解决,他们有病,可找人代替工作,如果病故,则提升其他人接替。对于久病要求退休者,则按退休干部处理。“一要”就是遇特殊情况,要执行主席面授的机动指示。

第二,将以上规定传达到北京,以至其他必要城市担任卫戍部队的每一士兵,要他们根据这个规定,任何时候,不执行除主席以外的任何首长有关对中央和相当于中央局以上人员的捉人、关人、杀人等乱命。如果他们借口是执行命令而执行乱命,则其本人应受法律的严厉制裁。无论逃至何处,均应归案严办。而绝不可托辞是执行命令而推卸自己的责任。

第三,为保证首都安全,首都附近的三个人造山,建议由华东、华北、山东各派一个独立营来担任固守。

第四,建议将三十八军调离华北。这个部队虽然是很好的部队,但放在首都附近不甚适宜,以调往别处,换一个原二野、三野或一野的军来,接替他们的任务为宜。

我的以上想法,是看了这次批陈整风会议文件,有的同志在担心着安全问题。他们的心情是忧虑的,因而是值得重视和深思的。我想,为了防止万一发生事故起见,所以想到以上的做法,但这些方法必然是不完备或甚至是不正确的,特报告主席,请主席考虑交总理遵办。

关于第一条和第二条,甚至可以召集首都所有担任警卫部队的干部开会宣布,由他们口头上或文字上传达到每一个士兵,并且每隔两三个月重复向士兵传达一次,十年不懈。十年后再看情况,基本上也应当根据这个精神办理。首都以外的部队,可传达到师、团以上干部。

这些内容,对外都应严格保密,尽可能免除付(副)作用的发生。

我很想和主席谈谈。如主席什么时候有时间,请约我一谈。

此致

敬礼!

笔者在发表以上信稿全文的同时指出:“一、这一份已誊清的信稿,并非林彪亲笔所写,而是其他人的笔迹。二、信稿的末尾,没有署名,没有落款日期。三、在原‘林办’秘书中,目前尚未有人公开承认是该誊清稿的抄录者。换言之,该信稿形成过程是研究者目前尚未弄清楚的,包括:是否确为林彪口授?谁是林彪口授时的记录人?信稿口授、起草、誊清的日期?为什么没有署名?为什么未能发出?这一切,目前尚未有答案。”[1]

当年担任林彪办公室保密员一职的李根清,看了《吴忠谈“九一三”事件》及《“林彪信稿”的本来面目》两文,并与时任林办机要秘书的于运深共同回忆、探讨后,在《炎黄春秋》2014年第10期上发表了《林彪“散记”中对毛泽东的思考》一文,其中提及了林彪这一信稿产生的简略过程。李根清称:“过了几天[2],林彪向秘书于运深口述了一封给毛泽东的信,建议对现任政治局委员的大军区的第一把手、第二把手实行‘四不一要’的做法,即‘不逮捕、不关押、不杀、不撤职’;‘遇特殊情况,要执行主席面授的机动指示’……于运深把信稿交给我,让我誊清后送林彪签发。也许是林彪又觉得自己的想法不合时宜,难以落实,或其他什么原因,这封信始终没有再交给我通过机要渠道送达。”

二、不排除毛当时已经知道林的想法

2016年3月31日,笔者在北京见到了李根清和于运深。笔者向李、于两人展示了林彪信稿原文的影印件。

四十五年后,目睹自己年轻时书写的文字,年逾古稀的李根清万分感慨!李称,信稿是他的笔迹,毫无疑问,这份信稿是他誊清的。于运深也说,信稿是他记录的,其中“对于久病要求退休者,则按退休干部处理”这一句话,是他对照林彪口述记录稿,发现李根清的誊清稿漏了这么一小段,于是由他添写上去的。

重见自己多年前的笔迹,引发了李根清更多回忆的思绪。李称,这封信出自林彪之口无疑,思想、语言、口气都是林彪的风格,如称陈伯达“是大坏蛋”,就与他“五一八讲话”所说的“王八蛋”、“坏家伙”如出一辙;“思想糊涂的人”、“冒险”、“冒险家”,也与“五一八讲话”所说的“糊涂虫”、“他们想冒险”几乎相同。又如称大军区一级的单位为相当于“中央局”,称南京军区、北京军区、济南军区为“华东、华北、山东(军区)”,也是林彪的一种习惯用语,就像毛泽东称黄永胜“参谋总长”一样。信稿的思想也是林彪的,实行“四不一要”这样重大的建议,只有林彪才敢于提出来,步步深入的批陈整风使林彪担忧一批党政军高级干部的政治安全和人身安全。再如,“我很想和主席谈谈。如主席什么时候有时间,请约我一谈。”除了林彪,又有谁还敢向毛泽东提出这样的请求呢?
笔者十分赞同李根清以上说法。笔者更注意到了林彪信中有关“乱命”的提法[3]。林彪称,“不执行除主席以外的任何首长有关对中央和相当于中央局以上人员的捉人、关人、杀人等乱命。如果他们借口是执行命令而执行乱命,则其本人应受法律的严厉制裁。”林彪声称“除主席以外”,恐怕是语带双关的“客气话”,恐怕林内心所指,其实也隐含了毛在内。给毛本人的信函,用上“乱命”这样强烈的带刺激性的语言,在那个时候,除林之外,何人敢说?!

李根清对笔者称,2013年10月,他曾与于运深一起回忆,两人都记得,当时做了两份誊清稿。只是为什么搞了两份?个中缘由,怎么也想不起来了。现在看到了誊清稿的复印件,才豁然省悟——原来信稿誊清后,于运深发现漏了一小段,就给补上了。林彪给毛泽东的信件,是不应该有这样的修补文字的,李根清便又工工整整誊清了一份。于是,信稿就有了两份誊清件,一份可以送毛,另一份存底。

李根清回忆,林的信没有再交给他经机要渠道送出。于运深也这么说。没有送出的原因,据于说,叶群给周恩来打了电话,告诉他林彪信稿的意见,被周劝阻了。

笔者对李根清称,在毛家湾林彪住处发现的,仅有存底的这一份。那么,李、于记忆中重新誊清、可以送毛的另一份,到哪儿去了呢?李称“道不明”。
更重要的是,现在我们看到的这份誊清件,并没有林彪签名,没有署上日期。另一份信稿是不是签了名,经叶群通过另外渠道送达了呢?如果不是这样,中央专案组[4]在向毛泽东和中央报告查抄到这封信的时候,何以能认定它是5月23日写的呢?笔者再三询问李、于,当年他们被审查时,有没有人问过这封信的产生经过?他们均答,肯定没有。这样,中央专案组在认定5月23日这一日期的过程中,必定要有其他的证据。

据此,笔者大胆假设:重新誊清的另一份信稿,很有可能最终由林彪签名并署上日期送了给毛。李根清称,他没有这样的印象(收、发、办文是李的本职工作)。但他说,也不能绝对排除另一份送了给毛的可能性。

无论这封信最终是否送到了毛的手中,林彪在信中所表达的对“有关党的团结和相当于中央局以上的安全问题”的担忧是明白不过的。这封信是林彪思想的明确表达,是林、毛歧见的一份重要证明。5月20日,林彪已与周恩来谈过并要周“考虑和请示主席”,周极可能不敢隐瞒林的要求而随后报告了毛。因此,我们可以合理推断:不排除毛在当时已经知道林的这些想法,但沒有理会林的建议,反而加紧了围剿林的行动。

三、从庐山会议结束至1970年底的中央政治生态

为了弄清林彪口授这封信的背景,笔者将1970年9月庐山会议结束至1971年8月毛泽东南巡一年间相关史实重新梳理了一遍后,骤然醒悟!以前未能看清的一些问题,突然变得豁然开朗,有了头绪。

笔者认为,庐山会议之后,毛、林之间的政见分歧,渐见明显,已难愈合。分歧首先体现在对待所谓庐山会议上“犯错误”的高级干部处理问题上,毛、林意见相左。

1970年9月16日,在庐山会议结束刚好十天后,毛泽东阅批汪东兴第二次书面检查曰:“此件请汪东兴同志面交林、周、康及其他有关同志一阅,进行教育。详由东兴面谈。”9月22日,周恩来和康生到林彪处,将毛对汪书面检讨的批件给林看,“提议约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四人在一起阅读该件,在他们想通后,应给主席、林副主席写一书面检讨,揭露事实真相,与陈伯达完全决裂。这样做,对党对已都极有利。”[5]毛、周、康此(1970年“十一”林彪在天安门城楼上发表讲话,载《人民画报》1970年第12期)

举,是借汪检查而逼黄、吴、叶、李、邱检讨,当然,能逼到林,更好。但林不为所动,仅“表示同意由周恩来、康生约黄等谈”,显现出对此事十分冷淡的态度。

同年10月1日,国庆二十一周年纪念日。毛、林白天、晚上均登上天安门城楼参加庆祝活动,林循例发表了国庆讲话。不知外间是否注意到中共第四号人物陈伯达的身影已经消失,但表面上必须给予外间林还是毛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的强烈印象。

国庆日过后未及半月,10月14日,毛在吴法宪9月29日给他本人的书面检讨上作了多处严厉批示:“作为一个共产党人,为什么这样缺乏正大光明的气概。由几个人发难,企图欺骗二百多个中央委员,有党以来没有见过。”“办事组各同志(除个别同志如李德生外)忘记了九大通过的党章,林彪同志的报告,又找什么天才问题,不过是一个借口。”毛还批示称,“此件已阅。我愿意看见其他宣讲员的意见。”[6]其他宣讲员,指黄永胜、叶群、李作鹏、邱会作等人,毛再次诱导“林彪系”其他成员作出检讨。

10月15日,毛在叶群10月12日写给毛本人的检讨上,作出多处比对吴法宪检讨更为严厉的批示:“爱吹不爱批,爱听小道消息,经不起风浪。”“一个倾向掩盖着另一个倾向。九大胜利了,当上了中央委员不得了了,要上天了,把九大路线抛到九霄云外,反九大的陈伯达路线在一些同志中占了上风,请同志们研究一下是不是这样的呢?”“不提九大,不提党章。也不听我的话。陈伯达一吹就上劲了。军委办事组好些同志都是如此。党的政策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除了陈待审查外,凡上当者都适用。”[7]

叶群是林彪的妻子。由于林彪很少出头露面,叶群在外间往往给人以林彪代言人的感觉。毛对叶群在强大政治压力下的检讨作出如此毫不留情的批示,实际上是给林彪予颜色。笔者为此曾写道,“不给叶群面子,不就是不给‘接班人’林彪面子吗?!毛泽东给高级干部的检讨写如此‘细致’如此严厉的批语,从1959年那一次庐山会议批‘彭黄张周’后从未有过!林彪自此以政治上的沉默对抗之。”[8]

现在看来,林彪也并非完全沉默。在1971年5月23日这封信里,林彪针对毛“破坏党的团结、导致秩序的紊乱”的做法,明确表示了他对“有关党的团结和相当于中央局以上的安全问题”的担忧,实际上也就隐含了对毛逼人检讨的不满。

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年谱》称:10月15日,周恩来将毛批示的吴法宪检讨送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阅,在附信中说:“法宪同志的检讨信和主席批示,已送呈林副主席看过。”“主席要汪东兴告诉我和康老在请示林副主席后约有关同志一起谈谈。还有,主席对叶群同志检讨信,也有批示,待林副主席和叶群同志阅后再送你们。”随后,周恩来同康生到林彪处,同林彪商量约黄永胜等人谈话事。[9]值得注意的是,吴法宪、叶群的检讨,均是写给毛泽东一人的,检讨抬头上没有林彪的名字。故而,林彪在吴、叶的检讨上,没有只字批示,《毛泽东年谱》也没有提及林彪对吴、叶检讨的态度。

11月6日,经毛泽东审阅同意,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组织宣传组的决定》。中央组织宣传组由康生任组长,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纪登奎、李德生任组员。该小组军方只有李德生一人,被视为林彪圈子中人统统排除在外,文革极左派再次全面掌控了中央组织宣传大权。

12月16日,毛泽东对三十八军党委关于“检举揭发陈伯达反党罪行”给军委办事组并报中央的报告批示称:“林、周、康及中央、军委各同志:此件请你们讨论一次,建议北京军区党委开会讨论一次,各师要有人到会,时间要多一些,讨论为何听任陈伯达乱跑乱说,他在北京军区没有职务,中央也没有委任他解决北京军区所属的军政问题,是何原因陈伯达成了北京军区及华北地区的太上皇?林彪同志对我说,他都不便找三十八军的人谈话了。北京军区对陈伯达问题没有集中开过会,只在各省各军传达,因此没有很好打通思想,全军更好团结起来。以上建议,是否可行,请酌定。”林彪对此作了表态性批示:“完全同意主席批示。希望全军在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更好地团结起来。”毛的批示强词夺理,陈伯达参加解决华北一些省的问题是中共中央决定的,怎么能说“中央没有委托”、“乱跑乱说”?

12月18日,毛泽东会见美国“友好人士”埃德加·斯诺并与其进行了长时间的谈话。毛在谈及个人崇拜问题时称:“说我是个人崇拜。你们美国人才是个人崇拜多呢!你们的国都就叫作华盛顿。你们的华盛顿所在的那个地方就叫作哥伦比亚区。”“总要有人崇拜嘛!你斯诺没有人崇拜你,你就高兴啦?你的文章、你的书写出来没有人读你就高兴啦?总要有点个人崇拜,你也有嘛。”“你们美国每个州长、每个总统、每个部长没有一批人崇拜他怎么混得下去呢!”在谈及1966年文革发动初期情况时,毛称:“那个时候的党权、宣传工作的权,各个省的党权、各个地方的权,比如北京市委的权,我也管不了了。所以那个时候我说无所谓个人崇拜,倒是需要一点个人崇拜。现在就不同了,崇拜得过分了,搞许多形式主义。比如什么‘四个伟大’,‘Great Teacher ,Great Leader,Great Supreme Commander,Great Helmsman’(伟大导师,伟大领袖,伟大统帅,伟大舵手),讨嫌!总有一天要统统去掉,只剩下一个Teacher,就是教员。因为我历来是当教员的,现在还是当教员。其他的一概辞去。”斯诺称:“过去是不是有必要这样搞啊?”毛称:“过去这几年有必要搞点个人崇拜。现在没有必要,要降温了。”斯诺称:“我有时不知道那些搞得很过分的人是不是真心诚意。”毛称:“有三种,一种是真的,第二种是随大流,‘你们大家要叫万岁嘛’,第三种是假的。你才不要相信那一套呢。”12月25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发表了毛“最近”会见斯诺的消息,并刊登了毛、林和斯诺10月1日在天安门城楼上的合影。197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印发《毛主席会见美国友好人士埃德加·斯诺谈话纪要》至党的基层支部并口头传达至全体党员。

毛泽东在一个外国人面前,利用一个必然会对外公开的渠道,不仅表露了对“个人崇拜”十分实用主义的态度,而且表露了对林彪很不友好、很不客气甚至“讨嫌”的情绪。这对于林彪来说,不啻是一个十分不祥的信号。

12月19日,毛泽东对周恩来当日报送的中央政治局18日晚传达和讨论毛对三十八军报告的批示和召开北京军区党委扩大会(即华北会议)[10]有关事宜报告批示称:“照办。要有认真的批评,从批评达到团结的目的。建议李德生、纪登奎二同志参加会议。永胜、作鹏应同德生、登奎一道参加华北会议。这次会议在全军应起重大作用,使我军作风某些不正之处转为正规化。同时对两个包袱和骄傲自满的歪风邪气有所改正。”林彪同日批示称:“完全同意主席批示。”李德生、纪登奎奉毛指令成为华北会议的监督人,本来地位比李、纪高的黄永胜、李作鹏,反而成了配角。

四、1971年头三个月的中央政治生态

1971年1月24日,周恩来在华北会议上讲话称:会议“进一步揭发批判了反党分子陈伯达的叛变罪行,揭发批判了李雪峰、郑维山等同志的严重错误。”“李雪峰、郑维山同志紧跟反党分子陈伯达,反对党的‘九大’路线,在政治上犯了方向、路线的严重错误。”“郑维山过去紧跟杨成武搞山头主义、独立王国, 这次又紧跟反党分子陈伯达,站在错误路线一边。李雪峰过去紧跟刘、邓,同彭真、薄一波、安子文等坏人混在一起,反对毛主席的革命路线。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初期,他紧跟刘、邓、陶。主席挽救了他。他不但不改,这次又跟着陈伯达跑了。他和陈伯达在思想上有共同性,有个人野心。”“根据会议中李雪峰、郑维山的检查和大家的揭发批判以及表现出来的情绪,中央认为李、郑两同志继续留在北京军区和河北省担任原来的领导工作是有困难的,因此,中央决定:将李、郑两同志调离原职,继续进行检查学习,接受群众教育,待有成效后,再由中央另行分配工作。”

周在同一讲话中又称,“中央决定:李德生同志任北京军区司令员,谢富治同志任第一政委,纪登奎同志任第二政委;谢富治同志任北京军区党委第一书记,李德生同志任第二书记,纪登奎同志任第三书记。”

2月25日,经毛批示同意,中办以中发[1971]6号中共中央文件将周恩来在华北会议上的讲话提纲发至县、团级。同时,将《反党分子陈伯达的罪行材料》和李、郑两人的检查亦发至县、团级。

李雪峰免职后即被押送至安徽关押审查。1973年被定为“林彪集团”成员开除党籍。直至文革结束六年后,1982年中央才为其平反恢复党籍。郑维山免职后亦同样被押送安徽部队农场隔离审查,时达八年之久,直至文革结束三年后,1979年12月中央下发《关于为所谓“华北山头主义”平反的通知》时平反,1982年恢复大军区正职,任兰州军区司令员。

对李、郑的不公平处理,毛、周显然要负全部责任。林彪在李、郑处理过程中,至少直到今天为止,我们尚未见到其任何明确的表态、批示。联系林彪给毛的信,笔者认为,信中所提出的“四不一要”,极有可能就是因为其私底下对李、郑处理的不同意见而引发的。李当时为政治局候补委员,北京军区政委、党委书记,河北省革命委员会主任,郑为北京军区司令员、党委书记,李、郑为谢富治之后的军区第二、三把手,基本符合林彪所指“相当于中央局以上人员”的范畴。

2月19日,毛泽东对周恩来报送的一个请示报告批示称,“都同意。请告各地同志,开展批陈整风运动时,重点在批陈,其次才是整风。不要学军委座谈会,开了一个月,还根本不批陈。更不要学华北前期,批陈不痛不痒,如李、郑主持时期那样。”毛点名军委座谈会,再次敲打林、黄、吴、叶、李、邱。2月23日,经毛批示“照发”,周恩来以中共中央名义将毛的批示转发予各大军区党委常委,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常委或党的核心小组,中央机关、中央军委、国务院主要负责人,将毛对军委办事组及李、郑的批评传达至省、军级。林彪对毛此批示没有表态。

2月20日,毛泽东对军委办事组报送的关于学习讨论毛“重点在批陈”指示情况的报告批示称,“你们几个同志,批陈问题上为什么老是被动,不推一下,就动不起来。这个问题,应该好好想一想,采取步骤,变被动为主动。周、康阅后,退军委。”[11]与昨日(2月19日)的批示一样,毛再次借批陈问题敲打林、黄、吴、叶、李、邱。对此,林彪再次没有表态。

3月1日,毛泽东在军委办事组2月28日给毛、林、周、康的《军委办事组关于传达毛主席批示的报告》上批示:“已阅,很好。有了主动,力求贯彻。”未见林批示。报告称,这次军委座谈会,由于我们没有抓住批陈这个重点,结果会议开了一个月,还根本不批陈,这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错误。我们军委办事组有几个同志在九届二中全会上犯了方向、路线错误,本应在军委座谈会上联系自己的错误,通过批陈进行自我教育,清理思想,但没有这样做,造成被动,一错再错。

3月21日晚,在庐山会议半年之后,黄永胜在强大政治压力之下写出检讨报告,仅送毛一人。邱会作于本日、李作鹏于22日也分别向毛一人作出检讨。邱在检讨中交代,庐山会议上陈伯达与邱、吴法宪、李作鹏一起谈了话,主要谈了两个问题,一是谈了天才的问题;二是谈了张春桥的一些问题。“由于我对张春桥同志有些意见,已经被他利用了。”黄永胜在检讨中称,“办事组有的同志对张春桥同志有些意见,我是知道的。对这个问题,我没有能按‘九大’路线很好作团结工作,相反自己也有不满情绪。我这种态度,也影响他们,起了不好的作用。这个问题,总理曾经给我打过招呼说,要注意团结春桥同志,但我没有听进去。这是很错误的。”

3月22日晚,毛将黄、李、邱书面检讨送周恩来等阅,并让江青转告称,由周恩来、康生、江青先商量一下,给黄等人创造一次机会,让他们在一定范围内作检讨,不要再失去机会了。毛“不要再失去机会了”一句话,不仅是对黄、吴、李、邱的最后通牒,也是对林彪、叶群的严重警告。当天晚上,江告黄、李、邱,称毛对他们的书面检讨“比较满意”,他们表示希望能得到毛的亲笔批示。23日下午,周、康、江讨论黄等三人书面检讨,并提出召开一次批陈整风汇报会议,让黄、吴、叶、李、邱在会上检讨。周、康、江于23日将上述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毛,并将黄、李、邱的书面检讨送还毛。[12]以上商讨过程,林彪均被排除在外,并不知情。

3月24日,毛泽东在黄永胜书面检讨上批示:“黄永胜、邱会作、李作鹏三同志的检讨都看了,我认为写得都好。以后是实践这些申明的问题。”下午,毛在中南海住处同周恩来、康生、黄永胜等谈批陈整风问题。毛同意召开一次批陈整风汇报会议[13],提出吴法宪、叶群二人需重写检讨,让周恩来把黄永胜、李作鹏、邱会作的书面检讨及毛的批示送林彪阅,并要求在场的人,除康生外,乘火车到北戴河向林彪作一次汇报,时间在林看完黄、李、邱的检讨之后。[14]


3月30日,毛泽东利用阅批河北省革命委员会负责人刘子厚检查之机,再次敲打军委办事组黄、吴、叶、李、邱称,“此件留待军委办事组各同志一阅。上了陈伯达贼船,年深日久,虽有庐山以来半年的时间,经过各种批判会议,到三月十九日才讲出几句真话,真是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人一输了理(就是走错了路线),就怕揭,庐山会议上的那种猖狂进攻的勇气,不知跑到哪里去了。”5月6日,中办以中发[1971]34号中共中央文件将毛的批示和刘子厚检查印发。此文件未见印发范围,亦未见林彪批示。

3月30日、31日,周恩来、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李德生、纪登奎,在北戴河向林彪汇报批陈整风几次会议的情况,毛对批陈问题的多次批示和谈话,以及准备召开中央批陈整风汇报会的安排等。据《毛泽东年谱(1949-1976)》称,“林彪表示完全拥护毛主席自庐山会议以来的一系列指示、工作部署和今后工作方针、措施,对军委办事组几位同志的检讨很高兴,要法宪、叶群同志重新写一次书面检讨,完全同意中央召开批陈整风汇报会议,把批陈引向深入。”[15]对照5月23日林彪的信,林是否说过这样的话,颇有疑问。即便林这样说过,也是言不由衷的。

五、林彪生命中的最后五个月——毛、林关系濒临绝境

1971年4月5日,经毛同意,中共中央决定纪登奎、张才千为军委办事组成员。这是毛再次对军委办事组掺沙子。

4月9日,吴法宪、叶群分别向毛一人作第二次检讨。两天以后,4月11日,毛泽东批示称,“恩来同志:吴法宪、叶群二同志重写过的自我批评,我已看过,可以了。请连同黄、李、邱三同志的自我批评,向政治局会议报告,作适当处理。”毛将二人检讨批予周而没有批予林,林也对此没有任何表示。4月15日,中办将军委办事组2月28日报告,黄、邱、李的检讨和吴、叶第二次检讨一并在中央批陈整风汇报会议上印发。

既然已经“可以了”,又如何“作适当处理”?林写上述这封信,直接针对的,似乎就是关乎对黄、吴、叶、李、邱的处理,希望能真的像毛自己说的那样,还是让他们“以后是实践这些申明的问题”,在实践中改正,而不是像李、郑那样调离原职(其实是撤职查办),自然,这只是林的一厢情愿。笔者曾称:“其实,毛泽东在放‘可以了’、‘作适当处理’的烟幕弹同时,私下里正为给林彪作最后的政治清算作准备。”[16]

4月19日,林彪从北戴河回到北京。次日,周恩来将中央批陈整风汇报会议文件及毛有关批示送林阅,并示意林到会并讲话。林彪没有出席会议的意思。[17]

4月24日,毛泽东对周恩来报送的关于中央批陈整风汇报会议情况的报告批示称,“已阅。基本同意。”报告称,会议希望主席、林副主席能见大家一次,毛批注:“我这几天不出门。”在报告称“如主席还有新的设想,亦请批告,如能约我们一谈,更所盼望”处,毛批注:“可以不要谈了。”[18]

“可以不要谈了”也就是“没有什么可谈了”,其实,这也是毛此后对林彪总的态度,在此态度之下,林与毛已不能正常沟通。林在5月信稿提出“很想和主席谈谈。如主席什么时候有时间,请约我一谈”,只能是一厢情愿。

4月29日,周恩来在批陈整风汇报会议全体大会上,代表中央政治局作总结讲话。周称,“这次批陈整风汇报会议,从4月15日到29日,共开了十五天。前七天主要是讨论军委办事组黄永胜、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五位同志的书面检讨,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结合自我教育,并读有关文件。后八天主要是阅读和讨论陈伯达罪行第二批材料,进一步揭发和批判国民党反共分子、托派、叛徒、特务、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陈伯达的罪行,交流各地批陈整风的经验。”周又称,“军委办事组五位同志的错误,在政治上是方向路线错误,在组织上是宗派主义错误。五位同志犯这样严重的错误,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不听毛主席的话,站错了立场,走错了路线。有的同志把关于修改宪法问题的不真实情况,向上报告,向下传播,有的同志未经核实,就信了,报了,传了,更严重的是,上了陈伯达的圈套,干扰了毛主席、林副主席,干扰了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和九届二中全会。”“五位同志的检讨,是好的。各组有几点共同的看法:1.承认了,检讨了,这是好的;2.错误是严重的,自我批评不够深;3.希望今后好好改正,在实践中逐步加深认识,也就是毛主席在3月24日批示中所说的:‘以后是实践这些申明的问题。’”

同日,中办以中发[1971]32号中共中央文件印发周在批陈整风汇报会上的讲话提纲。毛批示:“同意。”林批示:“完全同意主席批示。”林的批示完全是应付式的。其实,林内心并不同意毛这样连续整人的做法——整完陈伯达,又整李、郑,再整黄、吴、叶、李、邱,最后要整到林自己头上。其时,林应已将5月23日给毛的信打好了腹稿。林所谓“有关党的团结和相当于中央局以上的安全问题”,“现任中央和中央局人员,基本上应当说是可靠的”,虽然没有明说,显然应该包括黄、吴、叶、李、邱,更包括林自己。

5月1日晚,毛、林在天安门城楼上参加“五一”庆祝晚会,这是毛、林最后一次登上天安门。有人说,与毛同坐一桌的林,入席后神情冷淡,未有与毛打招呼,不几分钟后即离席不辞而别。又有人否定以上说法,称林未见异常,神情还颇为愉悦。惟无论如何,这天晚上,毛、林之间缺乏语言交流却是千真万确。

5月20日,我们已经知道了,林彪找周恩来谈了“有关党的团结和相当于中央局以上的安全问题”。林要周考虑和请示毛。23日,林彪写了上述一封给毛的信,将林与周谈话的大意报告毛,并称“我很想和主席谈谈。如主席什么时候有时间,请约我一谈。”据目前所知,林的请求并未得到毛的回应。

6月3日,毛、林在北京会见罗马尼亚共产党总(毛、林1971年6月3日会见齐奥塞斯库,载《人民画报》1971年第7-8期合刊)书记齐奥塞斯库。据新华社称,毛、林、周、康同齐奥塞斯库等进行了“友好的谈话”。这是林最后一次见到毛。据目前所知,在这样的外事场合,毛、林之间并没有机会进行单独的交流。

7月16日,林彪夫妇离开北京抵达北戴河[19]。林彪在京期间,江青为林彪照了一张捧读毛泽东选集的照片。这张照片题为“毛主席的亲密战友林彪副主席”,作者署名“峻岭”,发表在1971年7-8月合刊的《人民画报》上。(左图)这是毛、林关系濒临绝境前的回光返照。

8月12日,毛泽东向周恩来提出在国庆节后召开四届人大。当日,周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决定由张春桥、纪登奎、李德生组成筹备小组,着手召开四届人大的各项准备工作。[20]筹备工作明显地将林彪圈子中人排除在外。

8月15日,毛泽东乘专列离京南巡。此行最终目的,是亲自发动各地诸侯,以彻底解决林彪问题。

历史的车轮,正以不可逆转之势,加速驶向“九一三”!

六、简短的结语

以当日情势而言,林彪致毛信中所表露的对“有关党的团结和相当于中央局以上的安全问题”的担忧,不无道理。依笔者之见,林在这里提出的“党的团结和相当于中央局以上的安全问题”,是因陈伯达问题无辜牵连至李雪峰、郑维山有感而发,所涉不仅包括黄、吴、叶、李、邱和林自己,还应包括陈锡联、杨得志、许世友、韩先楚等一批高级将领以及汪东兴等人。林敢于表达不同意见,敢于对“乱命”说不,诚为难能可贵。惟林此等言论,不啻是与虎谋皮。

林信中“建议将三十八军调离华北”,表面上是避嫌,其实是直接宣示了对毛的不满。三十八军是毛手上打击陈伯达、李雪峰、郑维山的有力工具,正如毛所称,“我捡了两块石头,一是三十八军的报告,砸了一家伙,这一下子与陈伯达划清了界限。这块石头,我砸出去以后,起了一些作用。……三十八军做了很好的调查研究,他(指陈伯达——原编者注)讲了几次话,文件在那里,都清清楚楚。”[21]林明知毛所好而欲要其弃之,明知事不可为而言之,以林对毛了解之深,为什么他还要这样说?笔者认为,这恰恰反映了林最后对毛的抗争心态。毛、林走到此时,裂痕不可愈合,已是必然。■

注释:

[1] 余汝信:《“林彪信稿”的本来面目》,载《炎黄春秋》2013年第5期,页64。
[2] 指1971年5月中旬周恩来到毛家湾林彪住处后几天。
[3] 乱命,悖谬的命令。典出《左传·宣公十五年》:“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又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二回:“望吾王收回乱命,庶可免亡国之殃也。”李希圣《庚子国变记》:“当伪诏命各省焚教堂杀教民,诸疆臣皆失措。李鸿章久废,居京师,方起为粤督。乃各电商鸿章,请所向。鸿章毅然覆电曰:‘此乱命也,粤不奉诏。’”蔡东藩、许廑父《民国通俗演义》第十一回:“老袁欺人太甚,既召他进京,又令他南返,不但失信芝祥,并且失信直人,这等乱命,我尚可副署么?”
[4] 审查“林—陈反党集团”问题的中央专案组,经毛批准,1971年10月3日由周恩来、康生、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纪登奎、李德生、汪东兴、吴德、吴忠十人组成。在专案组领导下,设立工作机构,由纪登奎、汪东兴负责进行日常工作。
[5]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6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12月版,页336、338。
[6] 《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6卷,页347-348,部分标点符号根据中共中央正式文件更正。
[7] 《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6卷,页348-350,部分文字和标点符号根据中共中央正式文件更正。
[8] 余汝信:《〈林立衡关于“九一三”经过写给中纪委的材料〉解读》,载《“九一三”回望——林彪事件史实与辨析》,香港:新世纪出版社,2013年5月版,页347-348。
[9] 《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6卷,页350。
[10] 北京军区党委扩大会议,又称华北会议,1970年12月22日至1971年1月24日在北京召开,参会者为北京军区及华北地区有关单位负责人共499人。从1971年1月9日起,出席军委座谈会的143人也参加会议。会议前期由李雪峰、郑维山主持,毛认为批陈不痛不痒,提出重点在批陈,其次才是整风,会议随即改组,由周恩来代表中央主持,会议结束时周代表中央作了结论性讲话。
[11] 《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6卷,页369。
[12] 《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6卷,页374。
[13] 4月15日至29日,中央批陈整风汇报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央和地方及军队的负责人共99人参加,正在参加军委座谈会的143人也参加了会议。
[14] 《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6卷,页374-375。
[15]《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6卷,页376。
[16] 《“九一三”回望——林彪事件史实与辨析》,页348。
[17] 《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6卷,页379。
[18] 《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6卷,页380-381。
[19] 林离京时间据李根清:《林彪“散记”中对毛泽东的思考》,载《炎黄春秋》2014年第10期。
[20] 《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6卷,页387。
[21] 《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6卷,页374。


原载《记忆》第166期,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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