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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克寒:刘少奇同志关怀文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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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3 03: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陈克寒:刘少奇同志关怀文化工作



  刘少奇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他把毕生精力献给了无产阶级革命事业。

  少奇同志和毛泽东、周恩来同志一起领导新闻宣传工作,具有高度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原则性,而考虑问题又周密细致,不断地对我进行耐心的谆谆教导。

  一九五二年初,我被调到出版总署工作,当时正当“三反五反”运动进行中,出版总署机关有一个工作人员,没有向党组织报告,也没有向署长报告,就擅自销毁了一批有历史资料价值的旧书,少奇同志知道了这件事,把我找去,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他说:秦始皇焚书坑儒,你们怎么也烧起书来了?这是摧残文化的行为,这是以横蛮态度对待文化事业的暴虐行为。这样的大事不向中央报告,是无组织、无纪律的。决不允许这种错误继续存在和发展下去。我们对于历史上的文化遗产,应该批判地继承。有些旧书思想政治观点是错误的,但其中有些资料,需要保存,不应该把它们毁掉。少奇同志又谈到查禁书刊问题。他说:听说,过去出版总署查禁了很多书刊,究竟查禁得对不对,要重新审查。查禁书刊是出版行政机关处理书刊的最后手段,它将决定一本书刊的存废,必须采取极端认真的负责态度,决不能漫不经心地任意采用这种办法。过去,你们查禁书刊,可能有做得对的,符合党的政策;也可能有做得不对的,违反党的政策;当然,也可能有应该查禁没有查禁的事。但是,主要的毛病是滥用查禁书刊的手段。查禁书刊,应该是用来对待那种同现实政治有关的、政治上反动的书刊,就是说,直接反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对国家和人民有重大危害的书刊,是那种反共反人民民主专政的书刊。除了政治上反动的书刊以外,一般书刊都不要查禁。少奇同志还说:你们应该把书评工作搞好。有些书,有错误观点,应该批评,而不应该查禁。要把批评和查禁两件事严格地区分开来。我们可以并且应该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批评新出版的书,但决不能查禁一切非马克思主义的书。我们不能以查禁来代替批评,也不能因为某一本书受到读者的批评就一律予以查禁。我们应该对于那些理论上政治上错误的书籍进行批评,防止和消除其错误对读者的影响,而不能用行政命令的方法将一切有错误的书籍销毁。后来,出版总署根据少奇同志的讲话精神检查了这件事,发了一个关于查禁书刊问题的指示,使得对书刊的处理问题走上正确轨道。

  一九五四年,青年团中央给党中央写了一个报告说:有些黄色书刊和武侠小说在社会上流传,散播形形色色的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反动腐朽思想和下流无耻的生活方式,对于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年、少年、儿童毒害很大。刘少奇同志和周恩来同志看了,批示要出版总署解决这个问题。出版总署立即派人到上海等地进行调查。后来出版总署合并到文化部,文化部继续调查研究这个问题,并且召集北京、天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沈阳、西安等八大城市以及几个省的文化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处理办法。文化部党组在一九五五年春向党中央写了一个关于处理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书刊的请示报告。少奇同志看了这个报告以后,谈了两点意见。他说: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书刊一定要取缔。

  现在解放不久,一部分人民群众思想政治水平还比较低,你们取缔这些书刊,同时,要加强和改进文艺作品、通俗读物和少年儿童读物的出版工作。要专门出版许多适合于水平低的读者阅读的书籍,包括有益无害或益多害少的旧小说、连环画。如果你们不积极地出版一些水平低的读者需要的书刊、连环画,那么,那些黄色书刊还会在暗地里流行。还有,你们在处理反动、淫秽、荒诞的图书的时候,要把旧书铺摊组织起来,要让他们成为流通通俗读物的据点。租书铺摊的人员,有些是老弱残废、鳏寡孤独。你们要注意对他们的生活加以妥善安排。少奇同志还说,这是一件很艰巨、很复杂的工作,要作好充分准备,然后行动。根据少奇同志的指示,文化部党组修改了自己的报告。后来,中央批发了这个报告。

  一九五五年九月十三日,少奇同志亲自主持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这个问题,十一月八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处理违法图书杂志的决定。决定中说:“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图书杂志:一、反对人民民主政权,违反政府现行政策和法律、法令的;二、煽动对民族和种族的歧视和压迫,破坏国内各民族团结的;三、妨碍邦交,反对世界和平,宣传帝国主义侵略战争的;四、泄漏国家机密的;五、宣扬盗窃、淫秽、凶杀、纵火及其他犯罪行为,危害人民身体健康,败坏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的;六、其他违反宪法和法令的,都是违法的。各级主管机关经过审查确实后,可以呈准国务院或盛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自治区自治机关,按照这些图书杂志的违法情节,分别作停止发行,停止出卖,停止出租或没收等处理。对于出卖出租上述违法图书杂志的生活困难的书商书贩,可以采取收购收换的办法处理。”

  正因为根据党中央和少奇同志的指示,我们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并且同公安部门协同工作,所以,在一年左右时间内,就比较顺利地完成了这个任务,没有发生什么波动。一九五六年春,刘少奇同志要文化部党组汇报工作。他一面听汇报,一面发表意见。现在能回想起来的,重要的有如下一些。

  少奇同志说:文化工作很重要。文艺是对人民进行思想教育的有力武器。文艺要提高人民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但是,戏剧、电影又要有娱乐性,否则,人家就不爱看。演戏、演电影,使观众得到休息,得到正当的娱乐,第二天能够精神饱满地工作,也就起了积极作用。他的这个意见,同周恩来同志所说“教育寓于其中,寓于娱乐之中”是一个思想。寓教育于娱乐,看来是一句很普通的话,但却包含深刻的意义。

  汇报中谈到民间职业剧团是否改为国营时,少奇同志说,目前不要把它们改成国营。几千个民间职业剧团改成国营,会搞掉它们的积极性,这不是促进,而是促退。同任何事情一样,没有明显的优越性,就不要去改,至少慢一点改。要让民间职业剧团再搞它两三个五年计划,让它们同国营剧团竞赛,看谁的观众多,谁最能得到人民的喜爱。要通过它们内部去进行改造,通过党员、团员和积极分子去加强领导。同时,要用物质利益去督促他们劳动,要劳动者从物质生活上去关心自己的劳动。不要因为想搞国营,就不关心劳动成果了,好象观众喜欢不喜欢都一样。劳动者关心劳动成果,这是社会主义法则。国营剧团也应当注意关心自己的劳动成果。对于演员的待遇,演得好的演员工资可高些,差一点的工资要低些。

  少奇同志还说,对于流散艺人,可以加以登记,发给执照,要他们流动演唱。要用适合他们劳动、生活的形式,加以适当组织。这些组织不要老开会,每年开一两次就可以了。开会时采取民族传统形式,谈谈玩玩,热闹一番,大家高兴。还要帮助他们组织学习,听听报告,流动到那里,都可听到报告,总之,要多做些思想政治工作。

  在谈到戏曲改革时,少奇同志说,戏曲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要很好地继承和发扬。戏曲改革必须逐步地进行,一般不要大改。有害稍改,无害不改,有些老戏很有教育意义,就不要去改。这件事一定要同艺人商量,多听听他们的意见。新文艺工作者要同老艺人合作。慢慢来,不要性急,真正做到水到渠成,瓜熟蒂落。

  瓜不熟,就要摘,是主观主义。京戏艺术水平很高,不能轻视,不能乱改。搞掉了,是不行的。不采取支持、帮助、发展的方针,而采取轻视、忽略、控制的方针是不对的。

  汇报中说到文艺批评,特别是负责同志看戏提意见问题,少奇同志说:一要鼓励批评,发展批评;二要批评力求正确、适当。批评应对人有所帮助,要看对象,对青年批评多了,会使他们丧失信心。外行提意见,应采取商量态度,不要站在作家、艺术家之上。作家、艺术家要尊重群众的意见,但不是什么都非听不可,否则会无所适从。要负责同志看戏不发表议论是不可能的,但要区别两种情况,一种是个人意见,一种是党的决定。个人意见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如果党正式做了决定,就必须执行。

  少奇同志还说,京戏,还有其它戏曲,演员唱得很好听,但是一般观众听不懂。是否可以采取打字幕的方法,把唱词在字幕上打出来。那样,观众一面看字幕,一面听唱,就听得懂了。在传达少奇同志的意见后,歌剧和各种戏曲演出,都在舞台旁把唱词打成字幕,效果很好。看来这是一件小事,但对广大观众来说,却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大好事。

  少奇同志那次谈话,既坚持党的领导,又提倡实事求是,尊重作家、艺术家,反对急躁粗暴。

  (本文是作者发表在《红旗飘飘》二十集上《怀念刘少奇同志对新闻出版文化工作的亲切教导》一文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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