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5-11-8 00: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续上), K ~* g5 L) |
+ t8 r' ?6 b3 B% ~8 { 也许有人要问,我怎么可能与老徐各行其是,站在,或者是不自觉的被推到了他的对立面上去的?很简单,我的头上没有沉沉的乌纱帽的桎梏。或者,更为主要的是我的心中没有乌纱帽的存在和欲望。人性与乌纱帽,实在是势不两立的东西啊!. z, M4 L7 M. ?
把我和老徐的分歧扩张至极端的,是1980年底,他在审判林江两个“反革命集团”特别法庭上出庭作证的有些证词。其一,他自认是1976年10月“上海反革命武装叛乱”的主要组织者和发动者。而参与者们何在?武装叛乱的现场证据何在?武装叛乱的矛头所向是什么?他都没说。唯一作为证据出示的,是他当时从工作手册上撕下来的一页纸,纸上写着请民兵指挥部集中部分兵力待命,并派人去加强对电台、报社的保卫等字样。这么严重、甚至有着国际反响的重大政治案件,就这么一页纸上写的那几个字,能作为证据的全部?能说明什么?再仔细看看,他要民兵指挥部派人去干什么?不是去“攻打”电台、报社,恰恰相反,是要他们去加强对电台、报社的“保卫”。这究竟是发动武装叛乱的手令,还是政府责任人发布的避免和防止社会动乱的应急措施?其二,他在证词中,指证姚文元为策动上海武装叛乱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指导思想。这就更加的胡说八道了。姚文元在1976年5月谈及它事而引用的恩格斯“还是暴力解决问题”的话,怎么就成了1976年10月上海武装叛乱的理论依据和指导思想了呢?
: R* z4 v, U* e& P" ^, X4 B, Y! ]* l 必须说明的是,老徐在特别法庭上的证词,内容不止于这两条,但,就是这两条与我有着最直接的关系。辩证其真伪,义不容辞,既是我应尽的责任,也是我应有的权利!# A# t/ Q) H( @. c$ z+ Q- S
先说所谓“上海武装叛乱”。1983年,上海市检察院在下达给我的免予起诉书中,有一条诉称,我在1976年10月“参加了上海的武装叛乱”。证据呢?没有。我在想,抓一小偷,尚且要人赃俱获才能将其坐实。更何况是参与反革命武装叛乱这么大的政治要案,光凭红口白牙这么一说,能站得住吗?谁参加反革命武装叛乱了?而且,在特别法庭上,自称“武装叛乱组织者”的不止老徐一个,我想问,既然都自称是发动者和组织者,那就请把被组织和被发动的建制实体以及如何行动的计划拿出来示众啊!我看这号称武装叛乱的建制实体,别说是师、团、营、连、排,只怕连一个班都子虚乌有。难道所谓的上海反革命武装叛乱,只存在于徐景贤等人的交代材料之中?这样的政治玩笑,岂不是开得大了一点?!
5 ~+ e6 F; [1 i9 K2 |. _ 再说对姚文元的指证。老徐证词上提到的有关姚引用恩格斯的那句话,是姚1976年5月在北京与我的谈话中,因说到别的事情而偶然提及。当月,我回上海以后,向朱永嘉等写作组头头转达时,老徐也在现场。退一万步说,就算姚的这些话可以被认为是五个月以后发生在上海的武装叛乱的理论依据和指导思想。那么,出来作证的也应该是我这个直接证人,在法律上才算有效。老徐只是听说。间接听说来的事也可以拿来作证的吗?居然还被特别法庭所采信,作为出庭的证词,岂非咄咄怪事?!6 K, C7 D+ B, v6 J6 [8 ?; o
本来,这些几十年前的陈芝麻烂谷子,不想再提。人,不能总是生活在阴影中。1992年,老徐因病保外就医出狱时,我们都已经是年近或年过花甲的老人了。当年的一些老同事、老朋友,偶尔相约聚聚,谈论的也都是些社会新闻、家庭琐事;吃的是素净、软烂的老人餐,想的是彼此健康长寿,好好多活上几年。特别是我,后来长辈们一个个都去世了,孩子也不在身边,家里只有老两口,每逢这样的聚会,最不爱出门的我,无不欣然前往,享受这聚会的轻松和快活。聚会时,老徐总是最活跃的一个。也许,因为他阅读的报刊杂志多,他的社会新闻也特别的多,谈笑间还颇有年轻时的风采。
- j+ B! K7 p, T" _, T0 l- L# E 直到2003年,老徐的回忆录《十年一梦》发表,我和老朋友们方始知道,他在健康状况不佳,家事诸多繁杂的情况下,勤奋努力、笔耕不已,创作完成了他的第一部回忆录。我是第一批拿到书的人,当然先睹为快。
2 V* y& `! M5 w8 d& b 可是,十分意外,在书的目录中竟又看到了老徐1980年底在特别法庭上所作的那篇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为题的证词。我对1980—1981年特别法庭对两案的审判曾经充满期望。我想知道他们被指控的篡党夺权的真凭实据。尤其为这次审判反复强调:“必须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而激动不已,仿佛看到了法制社会的曙光。可惜,当我被传召至北京,要我为上面提到的那条姚文元的莫须有的“罪行”出庭作证时,感到的是失望、和重重疑虑。及至听到、看到老徐在特别法庭上的证词时,彻底的失望了。虽自觉还不是法盲,但我并没有专门研究过法律,只觉得法律在我的心目中是那样的庄严和神圣;而司法者,就是法律的守护神。司法的过程自然不允许也不可能有点滴的疏漏。使我感到奇怪的是,特别法庭审判席上满座的法律专家们,怎么能让老徐这种证据不足、真伪难辨的证词公之于世的!且不说是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就是在当下,都觉得“大兴”得很。; K" ~+ \$ R5 f
好在,经不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大兴”不“大兴”,反正,这一页在我的生活中早就翻过去了。
$ H4 ?6 P9 ]$ ~5 W 现在,事情过去几十年了,老徐却又在回忆录里把它翻了出来。为什么?他在想什么?他又要干什么?于是,隐藏在我个性中的幼稚且固执的疯劲又上来了。为此,我又跑去天平路责问老徐,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老徐的回答,是坦率的。他说,当年是迫不得已。以为政治运动,思想批判从严,所以,上纲上线,拔高主题,一心想争取组织处理从宽。现在,还是迫不得已。内心希望能借此得到有关领导的认可,允许《十年一梦》在大陆能够出版、发行。听他这么一说,我又没词了。因为,世界上的许多事情往往就是这个样子的。谁也不能说他从来没有迫不得已的时候。谁也不能说他从未做过本不想做而迫不得已才去做的事情。问题是,社会在发展,人的思想、行为与日俱进。昨是而今非,昔日信誓旦旦,今朝南辕北辙的人和事,比比皆是。又何必守着这“迫不得已”而“死不悔改”呢!更何况这样的委曲求全,目的达到了没有?特别法庭因为你“态度端正,交代彻底”,愿意出庭作证而从轻发落了没有?送上去的《十年一梦》的书稿,有关领导因此而允许在大陆出版、发行了没有?老徐的梦,其实未醒。
8 _ h( R* O$ D 当然,这些话我都没说。不是不敢,而是不该、不忍。马克思说过,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我的社会关系的总和与老徐的社会关系的总和不能说完全不在同一圆上,毕竟是小同大异。社会关系的不同,决定了由此而总和的人的千人千面。实际上,人性的不同,行为的各异,不会都是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要求别人,我的朋友们,为人处事都和我一个样,我没有那么蠢。更何况,彼此都已是七老八十的人了,又何苦再在他的伤口上去撒把盐?
8 G' v3 [# ]" W b9 } 还是和而不同。朋友归朋友,分歧归分歧。彼此都不要勉强的好。2 q; [4 ?; _5 q' F5 ?+ ~4 R
# ^: E4 w: t2 w
那天傍晚,蕴芳带着她的孩子们参加完了遗体告别仪式回来了。我和老伴也该回自己的家了。回望墙上老徐的遗像,他那微微的笑意,是在表示赞许呢,还是在笑我依然幼稚?不管了。我想告诉他的是:我这一辈子,有一个异姓的妹妹。她才华横溢,性格张扬,浑身是刺,见谁都要戳上一枪,却有着一副菩萨心肠。她的名字叫戴厚英。此外,还有一个异姓的兄长。他曾经做过大官。在这顶乌纱帽的桎梏下,人性受到了扭曲。而他因此而受到的委屈和伤害,更甚于被他伤害和委屈的人。他也有着一副菩萨心肠。他的名字叫徐景贤。
6 f2 ^* `2 p: B2 ]% T2 d7 L' s" l3 v% X6 w 他们都已先后离我而去。我会记着他们、想着他们,直到我没有记忆,不再思想的那一天。* _; n* ]. G) K1 s1 i& ~
`$ q( Q2 ]: W0 r+ D# i* U2 e
【注】《朝霞》是“文革”期间的一份文艺刊物,中共上海市委写作组主办,分工由我主管。1974年《朝霞》月刊第一期出版发行后,当时的上海市委三位书记,根据市总工会方面的一封读者举报信,以该期刊物上发表有严重政治错误的作品为由,共同圈阅并批示《朝霞》编辑部停刊整顿,写作组已派员至《朝霞》编辑部部署整顿事宜,市总工会方面也发动和组织了对所谓有严重政治错误的作品的规模巨大的批判活动和批判会。在北京的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张春桥得悉此讯后,通过写信给上海市委和打电话给写作组组长朱永嘉,阻止了这一事态的继续发展。此,即被称之为《朝霞》事件。详情请参阅拙作《生逢其时》。
2 I4 \. Z4 z6 E! T. ~. o f! |2 d4 [7 l6 z$ O2 w3 J" K
(完)
, i6 o, X. D! h0 S( y7 G1 z, t, {8 @6 f; p7 J) Z, H" A( i6 A: W; |! ]( V
原文 发表于原文写于2009年徐景贤去世近两周年之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