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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张志新(1930——1975)年谱(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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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8 04: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博主按:一个偶然的机缘,让我关注张志新。一天,我在一个旧书摊上看到一本发黄的书——为真理而奋斗---优秀共产党员张志新的英雄事迹,就买下来了,后来上网发现张志新事件炒得很热。大家的感情都很丰富,可是对于她的经历却只知一鳞半爪。于是我花了点时间给她整理了个年谱。这是2005年12月份的事情了。
现在翻出来再看,这是一个凄惨的故事:一个漂亮的女子,有着一个不爽的老公,脑子固执了一点。敌人残酷了一点。死了也就死了。最后却变成胡耀邦打压毛远新的工具。还让诸多多年没写诗的诗人找到了激情。活着不像个人样。死了还要做人家的工具/素材。悲哀莫过如此。



张志新(1930——1975)年谱(初稿)



1930年,10月12日出生于天津市,父亲是河北省立师范学院音乐系教员,母亲郝玉芝是教师,有三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后来又有了两个妹妹张志勤和张志惠,家境甚好。

1936年,父亲被解聘,向法院控告未果,受此刺激后患上神经衰弱症以致不能工作,姐姐去世,从此家道中落。

1941年,插班天津达文小学三年级。

1943年,辍学在家,后来陆续念完小学和中学。

1947年,在冬天的一次家庭围炉夜话中,立志当一名地质勘探队员;以她为首的“张氏三姐妹”小乐队参加天津当局为蒋介石当选总统举行的庆祝活动。

1948年,初中毕业。对国民党失望,但对共产党也持观望态度。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看到一些同学积极宣传,唱解放歌,大喊口号,扭秧歌等,觉得他们太盲目。

1950年,7月,天津女一中高中毕业;夏天市郊发生水灾,参加市里为此募捐举办的音乐舞蹈会;暑假随父亲到解放军205师火线剧社半个月;然后保送到天津师范学院教育系;年底响应党的号召,报名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干部学校,

1951年,1月10日加入共青团员;1月20日,因急需俄语人才,由军委分配到中国人民大学俄语系学习,因入党问题认识时为哲学系团委书记的曾真;下半年后,整党开始。

1952年,整党结束后,提前毕业任中国人民大学俄语系资料员;11月3日申请入党。

1955年,夏,调任北京俄语学院翻译室资料员,10月1日,与曾真结婚;12月25日,加入共产党。

1956年,第一个孩子曾林林出生。

1957年,历任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干事,中共沈阳市委党校教员,中共辽宁省委文化部、宣传部文艺处干事。

1965年,第二个孩子曾彤彤出生。

1968年,11月,下到盘锦省五七干校十二连,曾真在十七连,家中只剩下孩子和保姆;12月20日,因女干部告发以“现行”问题,被送到没有行动自由的“学习班”,在此期间,她向组织写书面材料明确表示自己对林彪不信任,对江青有怀疑。此间其婚外情被大字报揭发;12月下旬的一个星期天,曾真去看望她,两人只呆了约莫二、三十分钟。两人关系已经很淡。

1969年,元旦时,曾真确知她已经出事了,但没有去看望她;1月5日晚,写信给曾真,说“几十年我对你没痛没爱,犯过的错误已结束了。彻底把我忘却,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此信被扣押没发出;1月9日,写下遗书,准备自杀,被发现后,严加监视,召开批斗会,批判她“以死向党示威对抗运动”;1月10日,在“学习班”上怀疑江青的历史,反对林彪的“顶峰论”;5月17日在学习班上与人辩论中说“我不相信会出这么多坏人”;8月11日、12日、17日、18日、25日、9月2日被专门批斗;9月24日10时,在胡家农场红旗村的一块空地上,召开了逮捕“现行反革命分子”张志新大会,然后被押送到沈阳省看守所,从此再未见过家属,除离婚前见了丈夫一面外;

10月,写万言书,说通过学习毛主席以及鲁迅的著作更加坚持自己的观点,并说“要想革命吗?你就应该是个强者”;10月10日,谱写歌曲《路》;11月,已被监视、审查的曾真被遣送建昌县农村插队落户,他带着两个孩子离开沈阳; 11月3日,被审讯;11月6日,谱写歌曲《谁之罪》;12月25日,谱写歌曲《迎新》纪念入党15周年。

1970年,1月3日,再次被审讯;2月,向省看守所抗议不给钢笔和卫生巾,抗议哨兵的凌辱以及黄馒带有煤沙子;5月14日,被盘锦地区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判处张志新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呈送沈阳市中院,中院同意后呈报高院,先是一处副处长高振忠审,后换成周某某,改判15年,呈报军代表,军代表连写6个“恶毒攻击”,结论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后呈报到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审批一致通过,但辽宁省最高负责人、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口谕:“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8月,改判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

1972年,曾真提出离婚,当法院下达的离婚判决书送到监狱时,张平静地说:“离不离婚,对我来说已没有什么意义。”

(据曾经于1979、1980年两次采访张志新事件的原《人民日报》记者刘宾雁回忆:“张与其夫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人,后者是一苟且庸碌的小官僚,前者坦率正直有主见,文革时,张怀疑江青,在家常表异议,其夫严厉制止;婚前其父母、妹妹、哥哥一致反对;来沈后夫妻关系不是很和睦,文革前夫妇本已达成离婚协议,只因争要女儿才未能办成;张对于党校一位教员(不是文艺界人)感情很深,文革前已遭批评,关系中断,但张还把那人的照片偷偷地缝到军大衣的领子中,被捕后,自责对不起丈夫,这才告知其夫取出烧掉;张入狱后其夫一直未去探监,直到她提出离婚才去见了一面,给张刺激很大;文革初期大字报揭发此事,对张冲击极大,精神已经有失常迹象”;刘最后总结说:“总之此事乃一个人的悲剧,也是一、二代人之悲剧。一、倘若中共在两性问题上不持清教徒主义,以致造成对个人的强大压力和人的自我压抑,以致张志新在离婚的问题上拖延甚久;二,倘若此事不被用作政治攻击的武器;三,倘若张仅受到政治迫害而无这一精神痛苦,则张的政治悲剧不致产生。”)

1973年,沈阳来人到北京叫家属做劝说工作;11月16日,犯人参加一次批林(彪)批孔(子)大会,当报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此时精神已失常的张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因此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被提请加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张的三哥来到沈阳监狱,但被拒之门外!

1974年,沈阳法院来人到北京对其父母姐妹进行“外调”。

1975年,2月26日,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召开扩大会议,审批张案,毛远新、魏秉奎、苏羽等17人出席,蔡文林作《关于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的案情报告》,毛远新最后说:“在服刑期间,这么嚣张,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其他人一致同意;2月27日,高院核准死刑;此后被改押在只能一人坐的"小号"里。经过多日的"小号"折磨,被逼疯,用窝窝头沾着月经血吃,在床上大小便;3月6日,监狱向上级报告张 “是否精神失常”;3月19日,上级批示:“洪××同志不考虑,她的假象,本质不变,仍按省委批示执行。”;春,沈阳法院来人到建昌把曾真及其儿女叫到县招待所办“死囚家属学习班”,以下是对话记录:

曾林林:刚听说张志新犯了反革命的罪行,我当时感觉会影响我进步的,这下可完了。但经过学习提高了认识,母女关系是有阶级性的,她虽然生了我,是我的母亲,可她是反革命,就不是母亲了,已是我的敌人了。她反党反毛主席,我们就和她斗争到底。我后来经过学校老师和家长的教育,我已认识到她反革命,我和她划清限界,并不会影响我的进步。

问:张志新实属死心塌地,罪大恶极,你们有什么想法,看法?

林林、彤彤:坚决镇压,把她处死刑,为人民除害。我们连尸体也不要,政府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们都拥护。对于张志新在监狱的还有什么财物,我们什么都不要,这有(由)政府处理。

4月4日,被切喉管,痛疼的咬烂自己的舌头。10时12分,在大洼刑场被枪决。

1976年,6月6日,沈阳再次来到北京,叫家属取遗物。

1979年,张案由原办案人王某某复审,王认为,张案是“没有什么可改的”,她“反对毛主席,事实确凿”。粉碎“四人帮”后中央下发的文件规定:反对林彪、“四人帮”的要平反。但反对毛主席的,仍定为反革命;省委让王回避,改由赵文兰复审,赵认为翻案须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看能否冲破“禁区”,即指所谓反对毛主席,另是张在狱中被逼疯;3月9日,省委召开常委会听取张案复审汇报。省委书记任仲夷绕过“禁区”,主张平反昭雪;3月26日,省委作出“关于为张志新同志彻底平反昭雪、追认她为革命烈士的决定”;3月31日,举行“张志新同志的平反昭雪大会”,省委书记徐少甫、宣传部长刘异云出席;

5月25日,人民日报转载《为真理而奋斗》一文,6月5日,光明日报全力推出张志新系列报道,从《一份血写的报告》开始,到9月12日登载《论张志新这个典型的时代意义》结束,3个多月中,共刊登长篇通讯、怀念文字、理论文章、编者按语、新旧诗词、照片、绘画、歌曲、题词以及各种报道86篇(幅),约15块整版,14万字;

陈禹山的《一份血写的报告》先交给部主任卢云审,而后由副总编殷参和总编杨西光审,最后送呈胡耀邦审阅,据杨西光传达,胡耀邦一字未改,准予发表,但要求 “把行刑前割喉管的那句话去掉”。因此见报后改成:“把她按倒在地,惨无人道地剥夺了她用语言表达真理的权利”,在被读者追问下,一个月以后的《走向永生的足迹》直言不讳写道:“1975年4月4日,枪杀她之前,她被按在地上割气管。她呼喊挣扎,她痛苦至极,咬断了自己的舌头。”

由此引起读者怒不可遏的 “娘杀孩子”讨论,引出郭罗基的“谁之罪”的全民“天问”,把悲剧根源推向体制,导致讨论被中央下令停止;

其间涌现了特别有影响力的歌曲:

1、韩瀚的《重量》:“她把带血的头颅,放在生命的天平上,让所有苟活者,都失去了重量”;

2、熊光炯的《枪口,对准了中国的良心》:“一枝无产阶级专政牌号的枪,对准了一个女共产党员的胸口!……中国的良心啊,岂能忍受这种奇耻大辱,清明雨,洗不净不清明的时候——野心取代了良心,兽性代替了人性,权力枪毙了法律,暴政绞杀了自由……”;

3、雷抒雁的《小草在歌唱》:“我们有八亿人民,我们有三千万党员,七尺汉子,伟岸得像松林一样,可是,当风暴袭来的时候,却是她,冲在前面,挺起柔嫩的肩膀,肩起民族大厦的栋梁!……”;

4、公刘的《纪念》,此乃1979年8月12日诗人踏访沈阳北郊大洼张志新被害处有感而作;

另外辽宁日报披露了很多张案的原始记载以及张的万言书;张的母亲写诗悼念:“生汝者母,教汝者党;母生汝身,党赋汝魂”,张的丈夫曾真、女儿、妹妹也相继作文怀念;

但随后张的娘家和张的丈夫曾真公开反目,中国青年报内参《青运情况》登《张志新同志的女儿对张志新宣传报道的意见》质疑报道对曾真的不公正态度。(张平反后,法院撤消了过去的离婚手续,但娘家人不承认),郝玉芝认为这份《意见》是曾真所写,而以林林的名义发表,并进行回击。

1998年,8月7日,南方周末刊登朱建国的《张志新冤案还有秘密》,陈禹山披露张不是第一例行刑前被割喉管的"罪犯",而是第三十多例、张案当初是逐步披露的、张行刑前已被逼疯、张确有婚外情以及胡耀邦批准宣传张等细节。

2000年,6月16日,南方周末发表陈少京的《张志新冤案还有新的秘密》,披露张被杀的主因是对毛主席有看法、并曾企图自杀以及死囚家属班等细节;同一天李庆西写《面对张志新的遗像》;6月26日,南方周末发表陈少京的《张志新蒙难之后》,披露张的家属近况,两个孩子都在国外、 张的遗体至今没有下落、张的娘家和张的丈夫曾真反目、任仲夷绕过“禁区”平反张案等细节。

最近,网上关于张的文章很多,其中MAI(麦子)的《说起张志新》(中山大学网络中心)、韶华的《噩梦年代里的张志新》、茉莉的《张志新的凄然清泪》(香港“开放”杂志)、李庆西的《她是名副其实的强者——纪念张志新》以及摩罗的《张志新的白骨与沈阳监狱的骄傲》对“张志新事件”进行了深刻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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