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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鼎新西方社会运动与革命理论发展之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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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5 09:3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西方社会运动与革命理论发展之述评
赵鼎新

(原题:站在中国的角度思考——西方社会运动与革命理论发展之述评)

提要:本文批判地总结了20世纪西方社会运动和革命理论的发展轨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研究社会运动和革命的三大视角:社会变迁、国家和社会的结构及结构性行为以及社会运动的话语(即变迁、结构、话语)。任何社会运动或革命的发生和发展都离不开这三个因素,但这三个因素之间却没有一成不变的逻辑关系。因此,建立一个不随时空和情境而变的社会运动和革命的系统性理论是不可行的。但是,这三个因素之间也不是没有关系。特别是对于一场大规模的社会运动或革命来说,这三大视角的核心和有机连接点,也就是说这三个因素对社会运动或革命发生和发展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

关键词:社会运动 革命 集体行为国家 社会关系 社会机制

社会运动和革命理论的研究对当前中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目前,中国正处在一个社会发生急剧变迁的时期。在短短的20年时间里,中国成功地从一个计划经济国家转变为一个市场导向国家,国民生产总值连续翻番,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普遍的、长足的提高。经济的发展,一方面提高了教育水平、法制和公民意识以及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引发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比如国有企业职工的大规模下岗、农业人口和内陆地区的相对贫困化、政府官员和其他特权阶层的腐败、环境污染、公共健康危机,等等。两方面因素的结合,使中国大地上每天都上演着大量个体性或集体性的抗争。面对这种情况,中国的一些学者发出了改革危险期的惊呼(张学斌等,1999);另一些学者则警告,中国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各阶层间的联系正在发生断裂(孙立平,2003)。

然而,尽管中国每天都发生着因社会转型而造成的社会矛盾以及由此形成的集体抗议活动,但中国社会学家对社会运动和革命的研究才刚刚起步,原因主要有二。其一可谓路径依赖。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社会学恢复重建之际,正是美国社会学中分层与组织研究如日中天的时期。当时,布劳等一流美国社会学家访问中国,对建设中国社会学的理论基础和问题意识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由于这些美国学者在中国讲授的课程以组织与分层研究为主,从而使中国社会学研究长期集中在组织与分层的问题上,而有关社会变迁的研究(集体行为、社会运动和革命的研究属于这一范围)相对而言则受到了忽视。

其二是政治因素。由于在人们的常识中,社会运动一般而言对政权有较大的颠覆性,出于政治稳定考虑,政府往往对这类研究抱有疑虑。这实在是天大的误解。首先,社会运动和革命研究者本身对社会运动和革命并不一定持有同情态度。美国早期的社会运动研究学者,直到20世纪70年代以前,都是把社会运动作为一种社会病态。甚至有一本书,题目就叫《从历史和比较的角度认识美国的暴乱:向国家暴乱起源和预防委员会报告暴乱的原因和预防手段》,旨在向政府报告如何管理和控制美国当时正在兴起的各类社会运动(Graham & Gurr,1969)。其次,从美国社会运动和革命研究的历史来看,即使一些学者对某些社会运动抱有同情态度,但只要他们在研究过程中时刻保持科学的态度,这些研究能够增进我们对社会运动一般规律的理解,那么,这些研究对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和维护社会稳定都将起到促进作用,而非破坏作用。

一、集体行为、社会运动和革命的定义

本文旨在对美国和西方的社会运动和革命理论做一个批判性介绍。在进入主题之前,有必要对社会运动、革命以及相关的集体行为的概念做一简单的定义。我们可以从很多角度来定义这三个概念,为简要起见,这里只选择其中的一种。我个人认为,所谓集体行为,就是有许多个体参加的、具有很大自发性的体制外政治行为;所谓社会运动,就是有许多个体参加的、高度组织化的、寻求或反对某些特定社会变迁的体制外政治行为;而革命,则是有大规模人群参与的、高度组织化的、旨在夺取政权并按照某种意识形态对社会进行根本改造的体制外政治行为。革命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政治革命旨在夺取政权并改变政权性质,而不对社会结构进行全面重建。而社会革命的发动者则在夺取政权以后,不但会改变现存政权的性质,亦会对整个社会结构进行彻底改造。

上述定义有一个共同点,即都强调集体行为、社会运动和革命是一种体制外政治行为,从而与选举、政府会议和官方集会等体制内政治行为相区别。不过,这一定义具有两个问题。第一,一般来说,社会上的大多数人,特别是那些较保守的人,都倾向于把发生在体制内的集体行为看作是正常行为,而把发生于体制外的集体行为看作是非正常行为。因此,这一定义有贬低社会运动和革命之嫌,因而遭到许多左派学者的排斥。

第二,即使从执政者的角度来看,这一定义也有问题。比如,在西方社会,虽然破坏性的骚乱和旨在颠覆政权的革命永远为执政者所不容,但像工会等以前处于体制外的政治组织,以及罢工、示威、静坐等以前为体制所不容的政治活动,几乎都已被合法化,或者说,被全面或部分地纳入了体制轨道。于是就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即这些被全面或部分体制化的集体性政治行为是否依然可以称为社会运动,并运用传统的社会运动理论来解释呢?对此,西方大多数学者并没有作出肯定的回答,但这似乎并没有妨碍西方学者继续在社会运动理论的指导下对其进行研究。目前,西方社会中的大多数抗议方式都被体制化(至少是部分体制化)了,社会各个阶层,从左派到右派,也越来越娴熟地运用抗议性手段为自己牟取利益,因此,有些学者把当代西方社会称为社会运动社会(Meyer & Tarrow,1998;Tarrow,1994)。有鉴于此,为了避免体制化这个概念所引起的一系列问题,西方一些学者把社会运动、抗议和革命称为对抗性政治,以区别于一般的非对抗性政治(参看McAdam et al.,2001:5)。

尽管传统定义存在不足,但我这里为集体行为、社会运动和革命下定义时仍沿用了体制化这个概念。这样做,主要是出于两个目的:一是强调集体行为、社会运动和革命在某种意义上都遵循着相似的规律,可纳入统一的框架内加以研究。更重要的是,当大多数社会运动被体制化以后,西方社会的社会运动总量大大增加了,但这些运动对社会的破坏力却变得越来越小,对政体本身的冲击力也显得越来越弱。也就是说,随着大多数社会运动纳入到体制化过程中,发生大规模骚乱,尤其是发生革命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了。由此可见,一个国家内社会运动的发展规律以及发生颠覆性革命活动的可能性,从根本上取决于这个国家将一般社会运动体制化的能力。如果一个国家对一般社会运动加以体制化的能力很强,发生极端事件的可能性就会很小。若情况相反,社会运动的参与者则有可能走向极端,从而导致整个社会的天翻地覆。从西方的经验来看,一个国家将社会运动体制化的能力主要取决于这个国家的性质以及与之相关的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中国目前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期,社会的飞速发展既创造了大量机会,也衍生出无数矛盾。中国政府反复强调中国的发展离不开稳定的环境,可谓是明智正确的论断,但我们同时也要清楚地认识到,稳定并不是指社会中不存在政治性的冲突或社会运动,而在于国家将社会冲突体制化的能力不断得到提高(这也是目前所说的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的根本要义),从而消除发生大规模的、有强烈破坏性的动乱或革命性运动的可能性。

二、社会运动理论的发展逻辑

社会学有关社会运动或革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是社会运动或革命为什么会发生,二是社会运动或革命的发展有什么规律;为什么有的社会运动或革命成功了,有的却失败了,有的则被体制化了。最近这个问题越来越受重视。参见Andrews(2001)和Giugni,McAdam & Tilly(1999)。早期的研究往往集中在第一个问题上,晚近的研究则更关注第二个问题。早期的研究比较注重探讨导致社会运动或革命的发生、发展的宏观规律,而晚近的研究则更关心其中的中观和微观机制。

为了解释社会运动的产生和发展,社会学家提出了各种宏观理论。这些理论虽然观点各异,却有共同的一点,即认为社会运动是由多种社会因素共同决定的,并且这些社会因素之间存在着较为固定的逻辑联系。比如,斯梅尔塞(Smelser,1962)认为,集体行为、社会运动和革命的产生,都是由以下六个因素共同决定的:有利于社会运动产生的结构性诱因(structural conductiveness),由社会结构衍生出来的怨恨、剥夺感或压迫感(structural strain),概化信念的产生(generalized beliefs),触发社会运动的因素或事件(precipitation factors),有效的运动动员(mobilization for action),社会控制能力的下降(operation of social control)。他认为,这六个因素都是集体行为(或社会运动和革命)发生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随着上述因素自上而下形成,发生集体行为的可能性也在逐渐增加。一旦全部具备了六个因素,集体行为就必然会发生。

斯梅尔塞把自己的理论称为加值理论(value-added model)。而梯利(Tilly,1978)则认为,一个成功的集体行为是由以下因素决定的:运动参与者的利益驱动(interest)、运动参与者的组织能力(organization)、社会运动的动员能力(mobilization)、个体加入社会运动的阻碍或推动因素(repression/facilitation)、政治机会或威胁(opportunity/threat)、社会运动群体所具有的权力(power)。他认为这些因素是通过特定的组合(见图2)而对集体行为的形成和进程产生影响的。由于该模型的核心是社会运动的动员,因此也被称作动员模型。

大体来说,迄今为止,研究社会运动的学者或多或少都有这样一种倾向,都希望找到几个固定的决定社会运动产生和发展的充分必要条件及其相互之间的逻辑联系,并以此为基础,构造一个能对任何集体行为(或社会运动和革命)进行指导性解释的模型。上面列举的两个模型,以及这里没有提及的其他宏观模型,都曾在不同时期增进了我们对集体行为(或社会运动和革命)发生和发展规律的认识。然而,从根本上说,这种对社会运动的理解方式是行不通的。其中的原因很复杂,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影响集体行为产生和发展的各个因素之间不可能存在某种非历史性的、一成不变的联系。比如,斯梅尔塞模型中的概化信念应该包括革命意识形态。这就产生了如下的问题:在许多情况下,某一人群虽然受到剥削却由于种种原因不会因此而产生很强的被剥夺感或被压迫感,而他们被剥夺感或被压迫感的产生,往往是因为受到一些本身并没有直接受到压迫的知识分子灌输一种政治理念所致。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广义的信念在时间或逻辑上均要早于剥夺感或压迫感的出现。

我们不可能把影响社会运动发生和发展的各种因素用逻辑关系贯穿起来,形成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模型,并据此对任何一种集体行为、社会运动或革命给予指导性解释,但这并不是说我们不能提出几个社会运动研究的指示性角度。我认为,影响和决定社会运动(或革命)之产生和发展的宏观结构,可以简单概括为以下三个因素:变迁、结构、话语。所谓变迁,指的是由现代化、人口变迁、自然灾害、大规模疫病流行、外来思潮入侵等原因所引起的种种社会变化。所谓结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的结构及其行为方式,二是社会结构及其社会行动者的结构性行为。国家的结构包括国家的性质(如民主的、威权的或独裁的),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如法律-选举型的、意识形态型的或绩效型的),以及国家在社会结构和政治文化共同作用下形成的特有的行为方式,等等。社会结构包括相对独立于国家之外的各类社会中层组织的发达程度及其性质(如多元化程度),以及人与人之间在经济生产中建立起来的各种关系(如资本家-工人关系、地主-佃农关系,等等)。话语则包括社会运动的意识形态、参与者的认同、口号或话语策略、行动过程中的突生规范(emergent norm),以及塑造运动话语的文化,等等。

任何集体行为、特别是社会运动或革命,其发生和发展都离不开这三个因素。但是,这三个因素之间并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逻辑关系。一场社会运动既可以肇始于一系列社会变迁,进而导致社会结构条件的变化和挑战性话语的形成;也可以发端于国家主导的改革,进而引起国家和社会的结构性变化及挑战性话语的出现。此外,每个因素的重要性也因不同的集体行为(社会运动或革命)而变化。另一方面,说这三个因素之间没有固定不变的逻辑关系,并不是说它们之间没有任何有机的联系。我将在下文指出,对大多数社会运动,特别是那些大规模社会运动和革命而言,影响或决定其发生和发展的关键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我们应如何理解这三个因素呢?我认为,每个因素都应该被看作是一种超级机制,即一种包含着许多低层机制的复合机制。比如,人口变动只是变迁因素的一个方面,但它有可能启动其他社会机制并推动社会运动或革命的发生。古德斯通(Goldstone,1991)就曾论证说,在传统社会中,人口的过度增长往往会导致或加速土地兼并、提高年轻流民数量、降低国家税收和控制能力、催生异端性宗教。这些因素(及其背后的社会机制)汇合在一起,往往会导致大规模农民起义或反抗活动。又比如,建立在生产关系基础上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只是结构因素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正如佩杰(Paige,1975)所分析的,土地所有者与耕作者之间形成的生产关系不同,它所造成的社会矛盾以及土地所有者和耕作者各自对矛盾的态度和化解能力也不相同。其中,最关键的机制是土地所有者和耕作者的经济收入来源。如果双方的收入都源自土地,那么,由于在这种生产关系(即传统农业)下土地产出的增加是有限度的,双方对农产品的竞争将是零和的。这样,土地所有者在经济上很难让步,政治上也非常强硬,而耕作者由于靠天吃饭而处于保守和分裂状态。一群思想上保守且合作能力很弱的耕作者面对强硬的土地所有者,所能采取的行动最多只能是一些没有明确目标的反叛(revolt)。相反,如果土地所有者的利润来源于投资,而耕作者的收入来源于工资,那么,土地所有者就有可能通过技术改造而增加产量,耕作者则由于不靠天吃饭及相互间的合作关系而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斗争精神。这样,就会出现激进的耕作者面对具有妥协性的土地所有者的局面,这就为改良性社会运动创造了条件。根据佩杰的分析,最为激烈的政治斗争将发生在收入来自土地的土地所有者与靠工资吃饭的耕作者之间(地主与佃农的关系就是一例)。在这种情况下,强硬的土地所有者面对的将是激进的耕作者,因而有可能发生革命。不难发现,这两个例子有一个共同点,即它们都是从上述三个因素中的一个因素出发,并逐渐引入从该因素中引申出来的其他较低层次的机制。正因如此,我认为,这三个因素中的任何一个因素都可以构成一种超级机制。

在这里,我之所以提出研究社会运动的三个角度,还有另一个目的,即希望将20世纪中叶以来在美国发展起来的以机制为中心的社会学理论,与19世纪在欧洲发展起来的以哲学为背景的宏观社会学理论联系起来。关于建立这种联系的必要性,下文将会论及。我在这里想指出的是,变迁、结构(包括国家结构和社会结构)和话语这三个因素与19世纪的社会学之间有着直接的渊源。

关于社会变迁对社会运动和革命形成的影响,其知识源泉可以追溯到涂尔干关于社会变迁对自杀率影响的分析(Durkheim,1951)。在涂尔干之前,自杀被看作是一种心理学、病理学的现象,但涂尔干却将自杀看作一种由社会变迁引起的社会学现象。涂尔干认为,自杀问题的关键是19世纪的欧洲现代化过程。这一过程打乱了人们原有的利益格局、生活方式和价值观,从而导致失范(anomie)的形成和自杀率的提高。虽然涂尔干本人并没有直接研究过社会运动或革命,但不妨想像一下,人们既然会自杀,也就会反抗,因此,涂尔干的理论对我们分析社会运动的产生和发展是很有启发的。事实上,许多后来的社会学家,甚至许多声称反对涂尔干视角的学者,在分析社会运动和革命时一般都会从由现代化所引起的社会变迁入手。

关于国家的结构、性质以及国家特有的行为方式与社会运动和革命之间的关系,可以追溯到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对法国革命的分析(Tocqueville,1955)。托克维尔认为,传统法国的国家-社会关系是一个三层结构:国家、贵族、家庭和个人。贵族在这一结构中享有许多特权,但由于他们同时管理大量地方事务,所以其特权在传统法国社会中被普遍接受。但是,路易十四在法国推行大规模的中央集权改造,把原来属于贵族的权力大部分集中到国家手中。为了降低集权过程中的阻力,路易十四赋予贵族免税等特权。从此以后,法国贵族就变成了只有特权而没有社会功能的寄生阶层,国家因免税政策而税源减少,失去了贵族领导的法国平民变得日益原子化,并在国家政策直接影响下变得日益政治化。这使法国出现了政治黑暗的局面,并推动一些只会空想和清谈的知识分子(指启蒙运动学者)制造出种种抽象的具有革命性的理论。在托克维尔的眼里,虽然法国大革命追求的是自由、平等、博爱,但革命后的法国只会更加专制。这是因为,这场革命本身就是国家集权的结果,而革命加剧了集权的程度。基于这一逻辑,托克维尔写下了他的又一名篇《论美国的民主》(Tocqueville,1972)。在这本书中,托克维尔分析了为什么民主制在美国这样一个没有贵族的国家能够取得成功。他的回答是,美国有强大而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社会中层组织,它们在功能上取代了像英国贵族那样的社会势力,从而使民主具有实质内容。在下一节中,我们将会看到,托克维尔的这一思想为后来有关社会结构与社会运动和革命的关系的研究奠定了基石。

如果我们认为社会的经济结构对社会运动和革命具有决定性影响的话,那么这一思想无疑源自马克思。马克思主义学说博大精深,很难用几句话加以总结。值得一提的是,在西方用马克思主义观点研究社会运动或革命进行的学者,其视角均可称为生产方式的马克思主义(mode of production Marxism)。他们认为,在生产资料所有者与劳动者之间结成的不同的生产关系会导致不同的社会矛盾,进而影响到社会运动或革命的产生和发展。上文提到的佩杰(Paige,1975)的分析,就是一个经典范例。

关于话语对社会运动或革命的影响,可以从任何一个19世纪社会学奠基人的工作中找到灵感。马克思对工人阶级的认同感和阶级觉悟的强调,以及他本人在建构无产阶级意识方面所作的巨大努力,都清楚地表明他对话语在社会运动和革命中的地位的重视。在托克维尔针对启蒙运动学者在法国革命中的作用所作的批判性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他对反体制话语在法国革命进程中所起的作用是何等重视。持涂尔干视角的学者认为,社会规范的崩坏是导致社会运动和革命的根本原因。如果我们把主流意识形态、对传统的认同或其他话语因素看作是社会规范的不同形态,那么涂尔干视角的核心就是话语。最后,社会运动的话语是内嵌于文化之中的,并且,许多社会运动的话语过程都是围绕国家的合法性基础而展开的。鉴于这些原因,韦伯关于新教伦理在资本主义兴起中所起的作用的分析(Weber,1958),以及他关于权威的分类和分析(Weber,1978:28;Bendix,1962:290-297)等等,均可视为话语理论的源泉。的确,目前许多关于社会运动的话语特征或文化形态的研究或多或少都受到了韦伯的影响。

一旦厘清20世纪在美国发展起来的集体行为、社会运动和革命理论与19世纪社会学理论之间的传承关系,整个社会运动和革命理论的发展逻辑就清晰了。上文强调,今天对社会运动和革命的宏观理解大多可以追溯到19世纪社会学奠基人的一些基本思想,但美国早期关于集体行为、社会运动和革命的研究却是在勒庞(LeBon,1979)的社会心理学理论的基础上起步的,而目前仍在美国占据主流的资源动员理论和政治过程理论,正是在批判传统的以社会心理学为中心的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见图3)。在下文中,我将首先对图3所示的各类理论之间的逻辑作出一个全面而扼要的阐述,然后对两种关于社会运动和革命的基本研究方法,即以机制为中心的研究方法和以国家-社会关系为理论基础的研究方法,作出简单的评价。在此文中,我所引用的关于集体行为、社会运动和革命的文献,基本上是那些以分析和解释作为出发点的论著。我有意排除了斯科特(Scott,1976)和波普金(Popkin,1979)等人以诠释(interpretation)为出发点的论著。关于这类研究方法的弊病,以及诠释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位置,请见赵鼎新(2004)。按照美国集体行为、社会运动和革命理论的发展过程,我首先从勒庞的理论开始检讨。

三、美国早期社会运动理论的发展及政治过程理论的崛起

勒庞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一位法国思想家,被公认为社会心理学的创始人。勒庞生活的年代(1841-1931)正值法国政局动荡时期。法国革命追求的是自由、平等、博爱,但革命后却政治专制,杀人如麻。勒庞童年时经历了1848年内战,又在青年时目睹了普法战争和1871年的巴黎公社革命。特别是在巴黎公社革命期间,勒庞目睹了巴黎民众在革命激情的鼓舞下焚烧图乐瑞官(the Tuileries)、卢浮图书馆、文艺复兴市政府大楼和剧院等许多在法国久负盛名的历史建筑的景象。这些破坏性的大众行为肯定在勒庞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此,正像20世纪90年代中国出现的一股告别革命的思潮一样,当时法国的许多知识分子对革命持否定态度,认为革命想得到的很多,实际得到的却很少。

勒庞整个理论的核心就是所谓的心智归一法则(the law of mental unity)。他认为,个体的人是理性的、有教养的、有文化的,但随着集群(crowd)密度增大,其中的个体思维和行为方式逐渐趋于一致,变得越来越野蛮和非理性,其行为也越来越受到脑下垂体控制。这些人同时具有双重道德,既能做出英雄般的献身之举,同时也残暴无情。他们拜倒在英雄和权威的脚下,同时在弱者的面前耀武扬威。因此,在勒庞眼中,任何集体行为(包括社会运动和革命)能够得到的肯定很少,因为它们都是非理性的产物。

20世纪初,许多美国人留学欧洲,学到了勒庞的理论并在美国加以改造。其中最为成功的当数符号互动论家布鲁默(Blumer,1946)所创造的循环反应(circular reaction)理论。布鲁默首先把一些社会学因素引入勒庞的理论。比如,他认为社会运动/集体行为起源于社会变迁所引起的不安。其次,勒庞显然认为自己的理论能够解释包括社会运动和革命在内的所有集体行为,但布鲁默却认为自己的理论只能解释集体行为。不过,布鲁默理论的核心仍是一个集群形成的社会心理学过程。他把这个机制称为循环反应。该过程分为三个步骤:集体磨合(collective milling)、集体兴奋(collective excitement)和社会感染(social contagion)。第一阶段是传递谣言的过程。逐渐地,随着不确定感增强,人与人之间相互感染并产生某种共同的感觉,这样就进入第二阶段。最后,随着人与人之间的感染力和共同感觉继续增强,循环反应就进入第三阶段:爆发集体行为。不难发现,布鲁默的模型虽然引入了社会结构,但从根本上说还是一个社会心理学模型。

到了20世纪60年代,美国学者关于集体行为和社会运动的研究视角才从社会心理学转向社会学,却依然保留了社会心理学的内核。从当时的一些代表作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一点。1970年,格尔(Gurr,1970)发表了一本题为《人们为什么要造反?》的书。此书在社会运动和革命的背景部分讨论了大量社会结构因素,包括社会变迁、政治危机、经济转型等,但其核心却是心理学的。书中,格尔提出了相对剥夺感(relative deprivation)的概念。他认为,每个人都有一种价值期望,而社会则有一种价值能力。当社会变迁导致社会的价值能力小于个人的价值期望时,人们就会产生相对剥夺感。相对剥夺感越大,人们造反的可能性就越大,破坏性也越大。他把这个过程称为挫折-反抗机制。60年代,在社会运动研究社会学化的道路上走得最远的当数斯梅尔塞(Smelser,1962)。尽管如此,他模型中的社会结构性怨恨和概化信念这两个因素却是从社会心理学理论中继承来的。特别是在关于概化信念的讨论中,斯梅尔塞基本上继承了把社会运动和革命视为非理性行为的传统观点。斯梅尔塞的概化信念的产生过程可以用这样两个词来概括:不耐心者的冲动以及一蹴而就的观念。作为帕森斯的学生,斯梅尔塞也是一位功能主义者。在他的模型中,一个正常的社会行动应有七个步骤。比如学生对老师讲课有意见,按照正常的方式,学生应该首先 向这位老师提意见,解决不了再到系里提意见,系里解决不了再到院里,院里解决不了就到学校……这样一步一步,到最后还解决不了,学生就会发现,老师的课讲得不好是因为整个教育体制有问题,在这个体制下老师只能那样讲。但是,斯梅尔塞模型中的社会运动的发动者却是极不耐心的。若仍以上面的例子为例,就是他们一旦觉得老师的课讲得不好,马上越过正常社会行动的所有步骤,直接从整个教育体制上找原因;更有甚者,社会运动的发动者一般头脑都很简单,会很天真地认为只要改造了教育体制,某个老师的课就自然讲得好了。由是观之,与勒庞一样,在斯梅尔塞的模型中,社会运动的参加者是非理性的。

20世纪60年代,美国出现了许多较大规模的社会运动,如民权运动、新左派运动、反越战运动、女权运动、同性恋运动,等等。后来,一些同情这些运动的年轻教授在研究时发现,既有的社会运动理论几乎都具有很强的保守倾向,不但过分强调社会运动的负面效应,而且把发动和参与社会运动看作是非理性行为。于是,他们开始对传统理论进行清理和批判,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发展出资源动员理论(resource mobilization theory)和至今依然在美国社会运动研究领域中占有支配地位的政治过程理论(political process model)。

他们首先批判了社会心理学视角。关于格尔的相对剥夺感理论,他们指出,在绝大多数社会中,不平等和压迫是随处可见的。如果剥夺感是导致社会运动的根本原因,我们应该每天都可以看到反抗运动。但事实上,反抗运动往往集中出现在某些特定时间和场合,并且发生的原因往往是由于社会运动的发起者和参与者手中掌握的资源(特别是资金和可支配时间)增多了(McCarthy & Zald,1973,1977;Oberschall,1973)。

传统理论一般都把社会运动看作是病态社会行为。对此,梯利提出了一个政体模型。该模型区分了两类人:政体成员和政体外成员(challengers)。政体成员包括政府和一般成员(如美国的财团和其他利益集团)。一般成员能通过常规的、低成本的渠道对政府施加影响,而政体外成员则没有此能力。因此,政体外成员要么设法进入政体,要么设法改变政体以便把自己包容进去,要么致力于打破这个政体,这就形成了社会运动或革命。所以,社会运动是政治性的而非病理性的行为。

传统理论强调运动参与者的非理性特征,新一代研究者则针锋相对地强调参与社会运动是理性行为。在描述社会运动参与者的动机时,他们抛弃了带有情感色彩的怨恨或剥夺感等字眼,转而采用利益、兴趣等带有理性选择意涵的概念。他们指出,运动参与者的非理性特征是反感社会运动的学者的主观评价而非运动参与者本身的属性。他们引入经济学的理性选择模型,甚至运用博弈论方法计算出:即使是剧院着火后观众惊慌失措、夺门而出以致相互践踏的行为,都可算是理性行为。因为对每一个个体来说,在情况不明而又无法沟通的情况下,不顾一切往外跑是最有利的行为,尽管这样做反而会造成更大的混乱,大大地降低了人群疏散的速度,从而给旁观者造成了非理性的印象(Brown,1965;Oberschall,1973)。

资源动员理论和政治过程理论的倡导者还批判了同时期存在的一些与传统社会心理学理论有一定相似之处的其他社会运动和革命理论,特别是以康豪瑟(Kornhauser,1959)为代表的大众社会理论和以亨廷顿(Huntington,1968)为代表的现代涂尔干视角(有的学者把二者统称为崩溃理论,breakdown theory)(Oberschall,1973;von Eschen et al.,1971;Useem,1980)。康豪瑟在1959年发表了《大众社会政治》。作为美国集权主义(totalitarianism)研究的一部力作,该书的主题是解释集权主义运动兴起与发展的条件和机制。此书出版时,国家理论在美国社会学界尚未发展起来,以社会为中心的功能主义理论和现代化理论正如日中天。在这种情况下,康豪瑟很自然地把托克维尔的理论进行了改造;在去掉托克维尔理论中的国家视角后,他提出,一个正常的社会结构应该是三层的:政治精英-中层组织-民众。他认为,中层组织的主要功能在于:保护民众免受政治精英的操纵和控制,防止政治精英的决策直接被大众压力所左右,对精英政治进行组织化和民主化的控制,提供交往和讨论的平台,从而使民众对现实的感知更为真切;中层组织的多样性导致利益和认同感的多样化,从而降低民众被大量地动员到一个运动中去的可能。因此,在中层组织薄弱的社会,民众有可能受到精英的直接操纵,但同时也有可能通过民粹主义直接控制精英,这就是大众社会。大众社会容易出现政局动荡甚至集权主义运动。在这种运动下所建立的政权就是集权政体(totalitarian regime)。

康豪瑟的理论遭到多方面的批判(Halebsky,1976;Oberschall,1973;Pinard,1975;Tilly,1978)。其中最主要的是,若恰如康豪瑟所说,中层组织能对社会运动起到压制作用,那么社会上频繁参加运动的人应该是那些与中层组织联系薄弱的人。批评者们为此做了许多实证研究,但得出的结论正好相反:那些在一般组织和人际网络中表现活跃的人,参加运动的可能性比其他人要高得多。据此,他们否定了康豪瑟的理论,并强调网络和组织才是社会运动动员的关键。

亨廷顿在1968年发表了《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他的整个理论可用图5来表示。图中的横轴表示社会变迁的速率,纵轴表示制度化的速率,中间斜率为45度的直线表示社会变迁与制度化的速率相等,即所有社会变迁都被适当地制度化了,因此不会产生社会运动。45度线上方的曲线说明制度化快,社会变迁慢,是一种停滞不前的社会。45度线下方的曲线表示社会变迁快而制度化跟不上。亨廷顿认为,变革中的社会就基本处于这种境况,处在这种境况下的社会最容易产生社会运动和革命。对于亨廷顿的理论,梯利(Tilly,1973)曾经著文批驳。梯利指出,在欧洲近代史上,社会变迁与社会运动之间并不存在正相关关系。相反,在1830年以后法国城市化较快的时期,却是发生集体性暴力事件较少的时期。在此基础上,梯利强调了组织力量和政治机会在社会运动和革命发起和发展中的作用。

资源动员论者与政治过程论者在观点上存在较大差异,但他们都强调,社会运动和革命是一个政治过程,运动参与者的利益和理性选择、组织和资源以及政治机会在社会运动的发起和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天,虽然美国的社会运动和革命研究已经有长足的发展,但汲取了资源动员理论部分思想的政治过程理论仍是一统天下的理论范式,当年奋起论战的青年教授也早已成了学术权威。

作为这场论战的局外人,我认为,他们当年对传统理论的批判处处存在偏颇,并且,直到今天某些偏颇依然对社会运动和革命研究产生极大的影响。比如,政治过程理论强烈反对传统理论关于运动参与者的非理性假设,甚至把剧院着火后观众惊慌奔逃之类的行为都解释成理性行为。事实上,不妨设想一下,如果身处剧院里的不是一群人,而是一群牛,我相信,失火之后它们也会惊恐万分地四散奔逃。但是,如果说牛因惊恐而奔逃也是理性选择的结果,那一定会让人笑掉大牙。理性选择理论(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博弈论)的最大问题,就是它把任何符合逻辑(不管是出于本能、情感或策略)的东西统统推理成是理性选择的结果。换句话说,为了强调运动参与者行为的理性特征,政治过程理论在批判传统理论的非理性假设的同时,把传统理论所强调的人的情感和本能的一面也一并抛弃了。最近,尽管一些学者重提了情感在社会运动中的作用(Goodwin,1997;Goodwin & Jasper,2004;Jasper,1997),但客观地说,他们的大多数工作还赶不上当年有些工作的水平。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损失。

政治过程理论对康豪瑟大众社会理论的批判也是有失偏颇的。康豪瑟认为社会中层组织越发达,就越不容易产生社会运动,而政治过程理论却强调组织/网络越发达,就越容易产生社会运动。这两个看上去是截然相反的理论其实并不矛盾,因为他们说的是两码事。康豪瑟想解释的是大规模革命运动的起源,而政治过程理论的学者所研究的大多是女权运动、学生运动、环境运动、反堕胎运动等中小规模的改良性运动。的确,正如政治过程理论方面的研究所显示的,人际网络和组织在微观的运动动员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从宏观角度来看,美国发达的高度多元化的中层组织造成了利益和认同的多样性,从而消除了革命发生的可能性,促进了政治稳定。

梯利对亨廷顿的批判也很成问题。的确,以亨廷顿为代表的所有带有涂尔干视角的学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以社会变迁为起点,指明这些变迁的某种后果以及伴随这种后果而出现的某种心理学(如格尔)或社会学机制(如康豪瑟和亨廷顿),然后从这一机制出发一步到位来解释社会运动的产生和发展。他们对从社会变迁到社会运动或革命真正发生之间的许多其他机制(像反抗者的组织能力、国家对反抗运动的镇压能力或制度化能力,等等)往往忽略了。所以,坚持涂尔干视角的学者所写的文章读起来会有大而空的感觉。目前中国的许多社会学家在分析问题时往往用的是涂尔干视角。他们对社会上出现的种种失衡、失范、危机、断裂、迷惘等现象有着很好的感觉,但其论证过程往往以偏概全,抓住一个机制而忽视了其他机制的作用。但必须指出的是,社会变迁虽然不是导致社会运动发生的惟一条件,却是一个重要的必要条件。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坚持政治过程理论的学者(Goldstone,1991;McAdam,1982;Tarrow,1998),包括梯利本人最近的著作(见McAdam et al.,2001:17),仍把社会变迁置于其模型中的重要位置的原因。问题是,为什么梯利在1973年的那篇文章中没有在欧洲近代的社会变迁与社会运动之间找出任何直接关系呢?这很好理解:社会变迁是导致社会运动或革命发生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从社会变迁到社会运动或革命之间还有许多其他因素在起作用。比如,在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强的国家,社会运动或革命就会推迟甚至避免发生。而在化解能力弱的国家,发生某种社会变迁后,社会运动或革命很可能会接踵而至。不同的国家-社会关系不但会影响社会运动发生的可能性和规模,而且会影响社会变迁与社会运动之间的间隔时间。这种种因素叠加在一起,使社会变迁与社会运动或革命之间不可能呈现出任何简单的关系。

尽管政治过程理论和资源动员理论对传统理论的批判不无偏颇之处,但毕竟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不一样。在自然科学中,偏执的批判一般只会导致错误的理论。而在社会科学中,由于研究对象高度复杂,批判的前提往往不是对既有理论的错误的全面把握,而是对复杂对象中受到忽视的方面的强调,因此,偏执的批判往往能够导出很有意义的理论模型和研究方向。正是对传统理论中关于运动参与者的非理性假设的批判,我们现在才能看到各种建立在博弈论基础上的数学方法和形式模型(formal models)在社会运动研究中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一些有意义的成果(如Lichbach,1995;Marwell et al.,1988;Olson,1965)。正是由于对康豪瑟的批判,人们才开始关注社会运动动员的微观机制,网络和组织社会学的理论也因此才能在社会运动研究中得到广泛应用(Gould,1991;Klandermans & Oegema,1987;Marwell et al.,1988;McAdam,1986;McAdam & Paulsen,1993;McCarthy,1987;Opp & Gem,1993;Snow et al.,1980;Walsh & Warland,1983)。也正是对像格尔和亨廷顿理论的批判,我们才充分认识到资源和机会在运动中的重要性。公正地说,自政治过程理论创立以来,社会运动和革命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研究方向也从早期的宏观理论拓展到对中观和微观机制的研究。但另一方面,早期政治过程理论由于其出发点的偏颇,也为研究带来了一些理论盲区。其中一部分已在别的理论的冲击下得到弥补,另一些则仍然影响着今天的社会运动研究。在下一节,我将讨论在20世纪70年代后欧洲社会运动理论传入美国,以及国家理论的兴起对政治过程理论发展的影响。

四、欧洲社会运动理论和国家理论

20世纪60年代,不仅美国发生了新左派运动、女权运动和环境运动等社会运动,西欧和日本也发生了类似的社会运动。60年代的社会运动虽然是一个世界性现象,但由于政治和学术环境的差异,各国学者对这些社会运动的理解大相径庭。从总体上看,由于有深厚的马克思主义和左派传统,欧洲的社会科学家在实证主义道路上没有像美国学者走得那么远。因此,欧洲学者在理解60年代的社会运动时,一般仍以发展于19世纪的宏观社会学视角为出发点。他们认为,欧洲60年代的社会运动反映了欧洲社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一个重要转型,即从工业社会迈向后工业社会。与这一社会变迁相伴而生的是新的社会怨恨、兴趣和价值(Inglehart,1990)。在后工业社会中,人们无需为温饱问题而斗争,相应地,新型社会问题(如环境、女权、人权和动物权)则日益受到重视。旧的认同基础(即工人阶级意识)的重要性日益削弱,新的先进阶层(如学生)(Touraine,1971)和新的认同(如学生、女性、同性恋者和环境保护者)逐渐兴起。因此,欧洲60年代以来的许多社会运动,本质上是一场原有的现代化价值与正在兴起的后现代化价值之间的冲突(Cohen,1985),是现代化或资本主义合法性危机的体现(Habermas,1975),是人们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寻找自我认同的结果(Melucci,1989),是为控制和定义主流文化而进行的斗争(Touraine,1985)。

欧洲新左派的上述理解显然是有误的。首先,西方社会虽然极其发达,但温饱问题仍然没有在全社会范围内得到解决。从经济利益出发的各类罢工和示威在西方仍然十分常见,只不过这类抗争大多已被体制化了而已。更重要的是,在当前西方社会中,资本主义和现代化仍是主流价值。和马克思所推崇的工人阶级一样,曾被图海纳(Touraine)大为推崇的学生根本就担当不起带领整个社会走向后现代的重任,而各种新社会运动,比如环境运动和女权运动,一直与各种右翼运动并存于西方社会,迄今为止,它们对资本主义主流价值的限制是有限的。当然,如果从学术渊源上看,我们不难发现,欧洲社会运动理论强调的是社会变迁、社会和阶级结构的变化,以及文化、认同感、话语和合法性在社会运动产生和发展中的作用。因此,它实际上是融汇了欧洲19世纪以来发展起来的涂尔干、马克思和韦伯三大社会学传统(见图3)。

欧洲和美国的社会运动一直是平行发展的,直到20世纪80年代,两地的社会运动研究者才开始进行学术交流。初次接触让双方都吃了一惊:同是面对60年代以来的各类社会运动,大西洋两岸的学者竟有如此不同的理解。在这种形势下,欧美学者之间,特别是由像克兰德曼斯(Klandermans & Tarrow,1988)这样的学者在两边穿针引线,开始了一个互相学习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欧洲学者越来越重视美国的实证研究方法,而美国学者则重新发现了文化、认同感、话语和意识形态在社会运动中的作用。因此,一些对社会运动的产生和发展有重要影响,但曾经被美国学者抛弃了的,或从来就不重视的因素,在交流过程中,被引入了美国社会运动研究(见图3)。

在本文中,我始终强调集体行为,特别是社会运动和革命之间的共同点,并认为它们之间虽然有重大差别,但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纳入一个统一的框架加以讨论。我的这种做法目前在美国已有一定的市场(特别是在梯利等人提出对抗性政治概念后)。但是,在20世纪70、80和90年代,美国学者往往把社会运动与革命区分开来,并用不同的理论和方法加以研究。在社会运动研究方面,70年代以后主要是政治过程理论,而在革命研究方面,最重要的理论则是在摩尔(Moore,1966)的生产方式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在托克维尔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国家理论(见图3)。在前面,我已经讨论过梯利对社会运动的定义(见图4)。在梯利的定义中,既然政体(这里主要是指国家)是社会运动的一个主要对象,那么,作为一个政治过程,社会运动的发展过程理应是一个国家与社会的互动过程。既然如此,我们也许会认为,从革命研究而来的国家理论会对社会运动理论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但事实上,由于社会运动研究和革命研究在美国80年代和90年代仍是各自为政,所以,直到今天,国家理论虽然在社会运动研究中开始受到重视(Goldstone,2003;Meyer et al.,2002;Zhao,2001),但仍没有取得应有的地位。因此,尽管政治过程理论的核心是政体或国家,却一直未得到国家理论的支持。在政治过程理论中,国家在社会运动中的作用被简化为政治机会结构(political opportunity structure)。然而,我马上就会谈到,政治机会结构这个概念在学理上是有很大问题的。在本文末尾部分,我还将进一步强调,国家以及国家-社会关系往往是决定社会运动产生和发展形式的关键。因此,在讨论90年代美国社会运动理论的发展之前,有必要简单地介绍一下国家理论在美国的发展。

国家理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德国十分盛行。原因很简单,在整个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欧洲,德国始终处于后进位置,因此德国的知识分子(就像今天中国的新权威主义者一样)一般都推崇国家力量,希望借助国家力量使德国能在短期内赶上并超过欧洲其他强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许多坚持国家中心理论的学者倒向法西斯,所以法西斯倒台以后,国家中心理论在德国乃至全世界都没落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直至20世纪70年代末期,美国学界流行的是各种以社会为中心的理论。这些理论虽然形态各异,但都把国家简单地看作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在社会中的作用仅是保证社会公平竞争的裁判(自由主义),或统治阶级的工具(马克思主义)。这种情况直到70年代末才有改观。其中原因有二,一是70年代后亚洲四小龙的经济腾飞。学者们发现,四小龙之所以能在短期内迅速腾飞,主要是得益于这些国家的政府有能力一方面把国内经济导向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又保护国内新兴工业,使之免于在成熟前即被国际市场压垮(Amsden,1989;Deyo,1987;Evens, 1995;Haggard,1990;Wade,1990;Zhao,1994;Zhao & Hall,1994)。

国家理论得以发展的第二个动力来自对社会革命的研究。1979年,摩尔的学生斯考契波(Skocpol,1979)发表了《国家与社会革命》(如今已经成为经典作品)。在此书中,斯考契波认为,导致法国、俄国和中国发生革命的最大原因是传统国家的崩溃(state breakdown)。崩溃主要源于国家在国际战争中的失败。为了弥补战争失败,国家不得不实施改革和提高税收,结果势必对传统农业社会造成破坏并激起地方势力的抵制,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即农民的组织力量较强的情况下)引发革命。斯考契波在书中忽略了领袖人物和意识形态在革命中的作用。此外,她的历史社会学解释是没有时间维度的,也就是说,她可能会用满清时的社会结构来分析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成功,从而放弃对整个历史过程的分析和考察。因此,此书发表后,她对法国、俄国和中国革命所做的具体分析,一直受到各个方面的批判(如McDaniel,1988、1991;Sewell,1985)。但是,在该书中,斯考契波明确指出国家既不完全是统治阶级的工具,也不完全是保证社会公平竞争的裁判,国家集团有着独立的利益,国家有着独立的结构和性质以及与此相应的行为方式。因此,我们必须把国家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结构来看待和研究。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从经济发展研究中成长起来的国家理论与从革命研究中发展起来的国家理论渐渐合一(Evans et al.,1985),在国家理论上升的过程中,斯考契波的著作也获得了稳固的地位。

五、美国和西方社会运动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的发展

如前所述,美国社会运动研究在欧洲理论的冲击下重新发现了文化、认同感、话语和意识形态在社会运动中的作用,但同时期在革命研究中发展起来的国家理论却未能对社会运动研究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和西方的社会运动研究在政治过程理论这个大框架下产生了四个在一定程度上互相关联的研究方向或领域,分别是:政治机会结构、运动动员结构、运动文化和运动话语的形成以及运动与新闻的关系(McAdam et al.,1996)。并不是所有的研究都集中于这些视角。在社会运动研究中,人们还关心警察行为与运动的关系(Della Porta & Reiter,1998),社会运动的周期性特征(Tarrow,1998),国际性社会运动(Castells,1997;Guidry et al.,2000;Keek & Sikkink,1998)和西方社会运动社会的出现(Meyer & Tarrow,1998)。这里的社会运动社会是指西方在80年代以来,各类抗议活动被合法化和制度化,并且社会的全体成员,从贫民到富翁和精英,都学会了运用运动方式去谋取利益,因此,社会运动在整个社会中明显增多。与此同时,研究者的兴趣也从早期对运动产生原因的研究逐渐转向对运动发展动态的研究,从宏观理论的建构转向对中观和微观机制的研究。20世纪80年代以后,美国发表的有关社会运动的绝大多数论文和相当一部分书籍,已不再针对整个社会运动进行分析和描述,而是只关注运动的某个侧面,比如新闻与运动的关系、运动的策略(或话语框架的形成)过程、运动的动员方式,等等。一个整体性的社会运动,往往被分割成不同的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分析。下面,我将对90年代以来逐渐形成的四个主要的社会运动研究视角做一批判性介绍。首先从政治机会结构理论开始。

在梯利和麦克亚当(McAdam,1982;Tilly,1978)所提出的政治过程理论中,政治机会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见图2),但政治机会在他们的模型中只是影响社会运动发生和发展的诸多因素之一。80年代中期以后,一些学者,特别是泰罗(Klandermans & Tarrow,1988;Tarrow,1998),把政治机会提升到了一个独一无二的位置。他们采用艾辛杰(Eisinger,1973)在分析美国城市抗争行为的发生频率时所提出的政治机会结构概念,强调一个社会运动能否兴起、怎样发展,既不取决于人们的愤恨,也不取决于所能利用的资源的多少,而是取决于政治机会的多寡。政治机会结构理论一提出,就在美国社会学界一炮走红。从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美国发表的关于社会运动研究的文章有相当一部分都冠以该理论(参见Costain & McFarland,1998;Eisinger,1973;Gamson & Meyer,1996;Jenkins & Klandermans,1995;Kitschelt,1986;Kriesi,1996;Kriesi et al.,1995;McAdam,1996;Meyer & Staggenborg,1996;Meyer & Tarrow,1998;Rucht,1990、1996;Tarrow,1992、1994、1996)。但是,该理论的广泛运用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政治机会结构在研究中几乎成了任何能够影响社会运动的结构性因素的代名词。由于它似乎什么都能解释,自然就失去了一个理论应有的可证伪性。于是,泰罗(Tarrow,1996)、甘姆森和迈耶等学者(Gamson & Meyer,1996;Meyer & Minkoff,2004)设法对政治机会结构概念进行更为明确的界定。但他们的努力并没有阻止人们继续滥用这一概念。

为什么他们的努力没有效果呢?主要是因为机会这个概念本身存在问题。我们知道,社会学家经常通过社会结构来解释社会行动,但社会结构往往很难界定。比如国家(state)这个概念,看起来浅显易懂,其实不然。人大、国务院属于国家范畴,这没有疑义。但街道组织、乡政府是否属于国家范畴?这就有争议了。虽然街道组织和乡政府属于国家机构,但由于街道、乡镇一级组织的官僚体制比中央机构要松散得多,其领导又受到来自家庭、邻里、朋友的更为直接的影响,因此具有很强的社会性。由此看来,国家与社会之间并没有一条清晰的界限。但是,尽管国家这一概念较难界定,但我们至少知道,某些社会结构概念,比如性别(gender)和阶级肯定不属于国家这一范畴。因此,当我们用国家理论来解释某一社会行动时,其他人就可以反驳说这一社会行动不是由国家性质而是由性别或阶级结构决定的;换句话说,国家理论本身是可以被证伪的。但政治机会结构这个概念却不具备这种性质。我们既可以说,一个国家的性质为一场社会运动的产生提供了政治机会,也可以说一个社会的阶级结构或男女权力结构为一场社会运动的产生提供了政治机会。既然任何结构性甚至非结构性因素都可贴上政治机会的标签,那么,社会学家所能做的顶多只是论证到底哪个政治机会维度才是解释某个社会运动的关键,而不能论证政治机会结构理论本身是否合理。也就是说,这一理论本身是不能被证伪的。不难想像,如果我们把任何结构因素都视为机会的话,那么社会学也就成了机会学了。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自由主义的增强,西方社会科学家对人类改造社会和自然的能力显得越来越有信心,从而越来越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对社会发展的作用。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和布迪厄的习惯理论就是这种背景下出现的。作为这一趋势的极端例子,就是这里所谓的政治机会理论以及我们经常见到的形形色色的资本理论(如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符号资本等)。这类理论的最大问题,就是把社会结构彻底主观化了。在这些理论中,社会结构就像一个工具箱,完全理性的人们在其中寻找机会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然而,社会结构对人的行为的影响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不管一个人对他所处的社会结构是否了解,社会结构同样会对其产生影响。这就是为什么六七岁的小孩无论是否想读书,父母都会把他们送到学校去的原因。不过,这些机会理论和资本理论倒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它们用起来很方便。由于任何结构因素都可以贴上机会或资本的标签,一个学者,即使对所研究的问题的性质都没有搞清楚,但把现象背后的结构逻辑贴上机会或资本的标签总是不会错的。作为懒人的温床,这类理论很有市场。我这里批评的主要是一些把各类资本作为自变量对其他现象进行解释的研究。其实,目前的大量研究实际上往往是把某一类资本(比如社会资本)在社会上的总量当作一个综合指标或者因变量,并对这一资本在社会上的总量和增减进行分析。在这类工作中,资本概念仅仅是一个指标,如果这一指标设置得好,这类工作是有其意义的。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指出,尽管政治机会理论不足取,但政治机会理论旗下的许多工作还是非常出色和有意义的(特别是一些欧洲学者的研究,比如Kitschelt,1986;Kriesi et al.,1995;Rucht,1996)。这些工作基本上集中于比较欧洲各个国家的不同结构对社会运动发生和发展的影响,实际上应该归入国家理论。正是由于国家理论在社会运动研究中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因此政治机会在这些工作中就成了国家结构和性质的代名词。

美国社会运动研究的第二个重点是围绕运动参与者是怎样被动员起来的这一问题而展开的。这个研究领域起源于对康豪瑟的大众社会理论的批判。自从斯诺及其同事们在1980年从实证角度讨论了人际网络和组织在社会运动动员中的关键作用后(Snow et al.,1980),整个80年代乃至90年代发表了大量探讨人际网络和组织在运动动员中的作用的文章(见Gould,1991;McAdam,1986;McAdam & Paulsen,1993)。随着研究的发展,组织学方法和网络研究方法也被大量地引入社会运动动员研究。学者关注的重点也从早期社会运动背后的组织和网络转移到社会运动的组织形式、动员形态以及运动组织间的联系与社会运动发展之间的关系(Polletta,2002;Rosenthal et al.,1985),这些因素后来被统称为动员结构(mobilization structure)(McCarthy,1996)。随着这一系列研究的开展,组织和人际网络是运动动员的关键几乎成了一种传统智慧。

进入90年代,这一传统智慧开始遭遇挑战。挑战首先来自古尔德对法国19世纪革命的研究(Gould,1991、1993、1995)。古尔德的研究显示,在1848年的法兰西内战中,阶级认同在巴黎群众动员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但1848年后法国政府对巴黎进行了大规模改造。改造工程打破了原来自然形成的市民集聚区;因此,在1871年巴黎公社革命时,巴黎群众动员的基础不再是阶层认同,而主要是基于邻里关系的认同。古尔德的工作清楚地表明了居住环境在社会运动动员中所起的特殊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局限:在分析中,他把居住环境看作是组织和社会网络形成的基础,因此,社会运动参与者的动员最终还是通过组织和社会网络来实现的。这一理论对西方的社会运动来说是比较贴切的,因为西方社会中层组织发达,大多数运动都是在组织的引导下进行的。但在当代许多威权国家中,独立于国家控制之外的社会中层组织发育不良,异见性网络一般也被国家控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因此,如果组织和网络真是社会运动动员的惟一关键的话,那么这些社会中几乎没有发生社会运动的可能。而事实上,这些社会中虽然发生社会运动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但一旦发生,往往就是大规模的革命性运动。因此,在解释发生于威权社会中的社会运动时,上述只重视组织和网络的理论就显得很不够了。为此,笔者对学生运动的动员方式进行了研究(Zhao,1998、2001)。在研究中发现,在组织力量很弱的情况下,以宿舍、宿舍楼、学生聚居区、校园,乃至整个行政区的学生居住和活动空间为中心而产生的一个城市的高校生态环境,在学生的动员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生态环境不但促进了以组织和网络为基础的运动动员,同样重要的是,它把大量思想和经历相似的人员聚集在同一社会运动空间下,从而为一个一哄而起的运动创造了条件。这种一哄而起的学生动员发生不能被简单地看作是一种建立在组织和网络基础上的动员方式。如果深夜一声巨雷把一个城市90%的人都吵醒了,我们不能说这90%的人是通过网络形式来获取雷声这一信息的。但是,如果有一个人睡着了没醒,第二天有人告诉他昨天晚上又打雷又下雨,那么说他是社会网络而得知打雷是成立的。学生运动往往会在校内某一特定地点开始,领头学生在此地一闹,吸引了一些学生,然后他们就围着宿舍楼、教学楼和图书馆游行,呼喊口号发出种种响动以吸引学生。大量的学生于是出来支持、围观、起哄,游行队伍因此而扩大。整个过程与雷声把人惊醒的例子是一样的。笔者进而指出,威权国家虽然有能力限制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组织和人际网络的形成,但它决无可能打破同一居住和活动空间下的人际交往。事实上,威权国家的许多政策往往会把相似的人群集中在同一空间之下,从而促进了主动的人际交往和被动的直接接触,因此,以生态环境为基础的运动动员方式往往在发生于威权国家的社会运动中起到关键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运动的动员结构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一个国家内部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决定的。

自笔者发表此文以来,美国学界越来越重视地域、空间和生态环境在社会运动动员中的作用。在2001年,苏威尔在笔者工作的基础上,比较了空间环境在中国学生运动和法国革命中对大众动员所起的作用(Sewell,2001);梯利则进一步区分了泛空间(bare space)、情境空间(textured space)和地域(place)等三个层面,并指出社会学家关于时空与运动动员之间关系的研究应将重点放在第二和第三个层面上(Tilly,2000)。此外,美国一本关于社会运动研究的专门杂志《动员》(Mobilization,2003)还就地域、空间、生态环境与社会运动动员之间的关系进行了专题讨论。

90年代美国社会运动和革命研究的第三个重点是关于话语、符号性行动和情感在社会运动中的作用。如前所述,这方面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欧洲传统的影响。但从更具体的层面来看,我们将其视为对美国主流的政治过程理论的一种补充和挑战。表面上看,运动的话语与符号性行为和情感是两类不同的现象,但如果更深入一步,我们就会发现,对一个运动的话语和符号性行为,凡认为它取决于策略性行为的学者,一般都强调理性选择在社会运动参与中的作用,凡认为它决定于文化的学者,则一般都强调情感在社会运动中的作用。因此,在这里我把这两种有所不同的研究归入一类。

这方面的研究又可细分为三大块。(1)第一块强调政治文化在塑造运动话语和符号性行为中的作用(如Furet,1981;Hunt,1984;Pye,1990;Sewell,1985)。这一传统中一些比较极端的学者甚至坚持历史即剧本(History is scripts)的观点,意谓历史就是舞台,社会行动者就是演员,而文化则是剧本(script)。社会行动者的行为和话语都是由文化文本决定的。(2)1986年,斯诺及其同事提出了框架整合(flame alignment)的概念(Snow et al.,1986),其核心思想是,一场社会运动背后的目标或意识形态由于种种原因可能会不为动员目标群体所理解或接受。为此,运动的组织者会创造出一些更容易被接受的话语以达到有效动员的目的。在斯诺等人看来,社会运动中的话语形成过程实际上是一个运动组织者为了成功地动员参与者而建立策略性框架(strategic framing)的过程。这些学者也强调文化在框架整合中的作用,但对他们来说,文化不过是一个工具包(tool kit),或是人们理性地选择最佳策略的基础(Swidler,1986)。(3)第三类工作则是旧事重提,即把传统社会运动理论所强调的、但被政治过程理论抛弃了的情感因素重新引入社会运动和革命研究(Goodwin,1997,Goodwin & Jasper,2004;Jasper,1997、1998)。

这三类工作各有其价值,也各有其弱点。关于文化理论,我想,很少有人会否定文化在社会行动中的重要性。但一旦用文化来解释某一具体社会现象,我们就会碰到一个问题:一个复杂社会的文化内容包罗万象,对于一个已然发生的社会行动,我们总能找到一些文化因素来解释这一行动背后的文化内涵。因此,真正有意义的工作不是简单地指出文化在塑造运动话语和符号性中的作用,而是要解释为什么一种特定的社会运动表现的是一种社会文化的某一部分而不是另外一部分(很少有一种社会运动的行动能够一揽无遗地体现所处文化背景的方方面面),以及体现一种社会政治文化的社会运动的行动库(repertoire of collective action)是怎样变化的(Tilly,1978、1986)。

策略框架理论没有文化理论所面临的困境。对于他们来说,一个运动之所以表现文化的某一部分而不是另一部分,是因为运动的组织者觉得那一部分比较有效,一个社会中社会运动行动库的变化来自无效文化行为的淘汰和有效行为的引入。但这种解释也面临一些问题:第一,对大多数社会学家来说,文化力量肯定会作为习惯和本能在情感和潜意识层面上发生作用,因此不能接受策略框架理论背后隐含的理性选择假设。第二,策略框架理论背后隐含的理性选择假设倾向于把一个运动中的所有话语和符号性行为都看作是组织者的策略。诚如一位策略框架理论学者所说的(Benford,1997:421、412),该领域的大部分研究要么局限于对概念的理论思辨,要么就是讲一个话语故事(如Evans,1997;Hank,1995;Ryan,1991;Snow et al.,1986,Snow & Benford,1988、1992;Williams & Williams,1995,以及Zou & Benford,1995)。在这些研究者笔下,社会运动动员仿佛不过是运动积极分子在摁一个个修辞按钮;其推理倾向于把成功的动员过程还原为运动积极分子所提供的一系列框架,并在两者之间建立起因果关系。第三,一旦把一个运动的话语过程看作是社会运动组织者的策略行为,实际上我们就已经假设该运动是在极其有组织的情况下进行的。这种假设对美国这样一个社会中层组织高度发达、大量运动已被制度化了的社会来说倒也说得过去,但对研究威权国家中的社会运动就有问题了。在威权国家中,独立于国家之外的中层组织力量薄弱,社会运动具有很强的自发性,大量竞争性的话语和符号性行为往往同时并存于一个运动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决定哪种话语最终成为主导性话语的往往是处于同情者位置的广大受众,而不是一些临时凑成的运动组织的领袖。因此,我们更应该关注的不应是运动组织者的话语或符号性行为,而是为什么受众会被某些话语或符号性行为所打动。这就需要我们把注意力从运动的组织者转移到作为动员目标的普通大众,并重点阐释普通大众之所以被或不被某些话语所打动的结构性机制。

关于最近兴起的强调情感在社会运动中的重要性的一系列研究,我认为,在当前理性选择理论大行其道的情况下,这是十分有益的。但从根本上说,以情感为基础和以理性选择为基础的理论最后都会碰到同样的问题,即,对任何一个具体的行动来说,我们根本无法搞清支配这一行动的到底是理性选择还是情感,因为它们往往是同时并存且难以分离的。在这种情况下,更有意义的是要回答,为什么有些社会运动较为理性,而另一些社会运动则受情感的左右?这也需要我们回到社会结构层面上去看问题。

对上述分析,我想通过一个例子予以说明。一个公认的事实是,一些学潮的发展往往被传统文化和大众情绪所支配。因此,有些学者以此作为文化和情感在运动中的重要性的佐证(Pye,1990;Esherick & Wasserstrom,1990)。然而,如果文化的作用真的如此具有决定性,那么,由于中国在20世纪经历了一个深刻的现代化过程,传统文化对当代学生运动中的话语和行为的影响理应比五·四和一二·九时要少(Zhao,2000、2001:ch.9)。但比较的结果显示,这个时代学生运动中学生所使用的话语和所采取的符号性行为都比那两个早期的运动更为传统。这一时期的学生使用了一些被他们的五·四前辈们猛烈抨击过的,并早已淡出中国的政治话语体系的言辞。五·四运动曾严厉批评过一些传统的美德,如忠义、孝顺、广义亲属关系等。无论在五·四运动还是一二·九运动中,都很少会出现传统意义上的政治话语。显然,文化理论在这里是不成立的。对此,我的解释是,与以前的学生运动相比,当代学生运动面对的是一个更为统一和强大的国家机器。为了降低失败的可能性,学生不得不求诸传统文化所认可的集体行动方式。此其一。其二,与早期学生运动相比,这个时期的学生运动组织介入程度很低,因此往往被参与者的情绪所左右。其三,根据社会心理学原理,社会互动双方都对对方有一个预期,当一方行为违反这一预期时,另一方会变得情绪化甚至愤慨(Garfinkel,1967;Turner & Surace,1956)。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运动中学生行为的传统性不是简单地由中国文化决定的,而是由中国这一时期的国家和社会关系决定的。由此可见,我们关于文化和情绪在运动中的作用的研究,重点应该放在解释到底是什么结构因素使一些而不是另一些文化成分在运动中得以发扬光大,又是什么结构性因素使一个运动最后被情绪或理性所驱动。简单地强调文化和情绪在运动中的重要性只会导致到底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式的争论。这种治学方法为过时的理论改头换面后卷土重来创造了机会,但对整个学科的发展益处不大。

社会运动研究的最后一个重点是对媒体在运动中的意义,以及媒体、公众舆论与社会运动之间互动关系的研究(Gamson & Wolfsfeld,1993;Koopmans & Olzak,2004;Mueller,1997;Myers,2000;Oliver & Maney,2000;Oliver & Myers,1999)。社会运动是一个公共事件。因此,媒体对运动的报道及其方式都会对运动的公共认知、大众支持度和发展产生重要影响(Kielbowicz & Scherer,1986;Koopmans & Olzak,2004;Ryan,1991)。美国的传媒和公共舆论是相对保守的。一般来说,媒体不过是复制一些记者的信息来源(Gans,1979),特别是官方意见,对社会运动则往往会视而不见、轻描淡写,甚至歪曲报道(Gitlin,1980;Molotch,1979)。美国的公众舆论一般都是跟着媒体走的(Gamson,1991;Gamson & Modigliani,1989;Lang & Lang,1981;Pride,1995),只有在亲身经历的问题上大众的看法才会呈现出多元化特征。而在许多威权国家中,运动、媒体和公共舆论之间的关系则是另一番景象。在那些国家,记者往往会以打擦边球的方式冒着风险扩大报道面,而民众在某些重大问题上往往宁愿听信谣言。

对于这种完全不同的媒体、公众舆论与社会运动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从很多角度来解释。有人认为这是因为威权国家媒体报道面太窄,导致与事实太过偏离,从而导致新闻记者的良心负担沉重、民众不得不从其他渠道获取消息。这种说法不无道理,但是不全面。比如,毛泽东时代中国媒体的报道面比改革开放后要窄得多,但当时的大多数记者并没有很大的良心负担,而百姓也对当时的大多数新闻深信不疑。此外,许多威权政体虽然会设置一些像美国等国家所没有的新闻禁区,但除去这些禁区后,威权国家中主流媒体报道社会问题的深度和广度并不一定比美国主流媒体狭窄(Zhao,2001:ch.10),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即使没有政府设置的禁区,美国媒体也很少涉及这些新闻领域。

还有一种解释认为,美国的媒体主要是由市场机制而非政治干涉所控制的,正是市场机制导致了新闻媒体的保守性。在市场条件下,利润因素使得媒体都面临着体制性的人员不足。因此,记者不但要依靠政府提供的日常新闻(Epstein,1973;Fishman,1980;Ryan,1991),还要依靠能使他们摆脱旷时耗力的调查和可能的诽谤诉讼的专家意见(Soley,1992;Tuchman,1972)。在市场条件下,媒体必须遵循主流文化和大多数人的观点,否则就会造成阅读率、订购率和广告收入上的损失。由于影响广告收入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新闻对象的购买力,所以面向富人的报纸往往会在竞争中挤垮边缘性报纸(Herman & Chomsky,1988;Curran,1978)。媒体的市场控制机制非常类似于市场自身的特征:分散性和非人格性。没有人能够创造市场,但每个人、每个机构都必须遵从市场法则。所以,一些激进的媒体和观念虽然常因受到排挤和压制而处于边缘,但不会激起它们特别针对国家的不满。与此相比,如果一个政府运用行政手段来控制媒体,那么一旦发生问题,这些问题立刻会被追究到国家头上。

这种市场导致新闻保守的理论是比较有意思的。在目前,中国媒体虽然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而产生了很多问题,但在基本运作方式上却越来越接近于西方媒体。于是,一些学者也借鉴西方的市场-媒体关系理论来对中国媒体的行为进行分析(Lee,2000;Y.Z.Zhao,1998)。我想指出的是,市场调节理论对理解目前中国媒体的行为来说是非常有用的,但市场力量并不是决定媒体特征的惟一因素。身处市场的西方媒体并非一开始就是这样顺从。在英国,直到19世纪中期娱乐性媒体兴起时,激进媒体才开始走向衰落。导致其衰落的最主要原因是中产阶级在政治上和数量上的兴起;它在政治上的兴起巩固了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在西方意识形态中的霸主地位,从而使建立一种以自由主义民主为合法性基础的国家成为可能;它在数量上的兴起则使娱乐性媒体能够以广告费作为主要收入来源,从而在经济上把激进媒体挤垮(Cranfield,1978)。因此,西方的媒体就能够在这样一种文化霸权(Gramsci,1971)下享受着经济实惠并扮演着体制内声音的角色。而中国目前的媒体则缺乏这一条件。虽然目前中国经济表现尚可,记者也从中取得实惠,但由于中国目前还缺少既能被社会中坚力量认同又能为国家提供合法性基础的基本价值观。因此,中国目前国家与媒体精英(或更广泛地说是知识精英)之间的联盟是建立在经济利益之上的,缺乏价值基础。这种联盟关系是有缺陷的。

由此可见,国家与媒体的关系是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决定媒体和公众舆论在一个运动中的行为的最重要因素仍然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一个国家赖以建立其合法性的价值观是否为广大记者和民众所接受。概括起来说,西方媒体和公众舆论之所以在社会运动面前表现出保守性,是因为西方拥有以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为基础的稳固的文化霸权。相反,在目前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已几乎垄断整个世界的情况下,威权国家几乎不可能建立一种与之不同的,能够同时为国家和社会精英所认同的,从而能够将其作为建立国家合法性基础的价值体系。这就是为什么威权国家的媒体和公众舆论在发生社会运动时往往倾向于激进。

六、社会运动和革命研究的发展方向

值此世纪之交,30年前的资源动员理论和政治过程理论的倡导者已俨然成为学术权威。但与此同时,来自各方面的挑战也使他们一直在对自己的理论进行反思(Meyer,1999;Koopmans,1999;Tilly,2002),为寻找社会运动和革命研究在新世纪的新发展方向进行了大胆的理论探索。麦克亚当、泰罗和梯利三人合著的《对抗性政治的动态》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MeAdam et al.,2001)。这本书的中心思想可以归纳为三点:第一,提倡打破社会运动研究、革命研究、民主化过程研究之间的界限,将其融入统一的对抗性政治框架下进行研究。第二,提倡在研究中引入时间,即把对抗性政治的态势看作有关各方在一定社会结构下互动的结果。第三,也是该书中最重要的一点,他们提出,研究对抗性政治应从社会机制出发并以找出社会机制为核心。事实上,该书的主要章节都在致力于展示某些社会机制是怎样在各类对抗性政治过程中发挥作用的。

我对该书中的前两个论点是赞同的。的确,许多学科分支分野完全是人为的。社会运动、革命和民主化研究的方法是相似的,所创造的理论也是可以相互借鉴的。将其放在同一框架下研究只会开阔我们的视野。另一方面,大多数社会结果都是社会行动者与社会结构之间,以及社会行动者在一定社会结构下不断互动而产生的。把时间引入研究有助于我们走出那种在社会结构和社会结果之间建立机械对应关系的研究方法。但是,该书提出的以社会机制为中心的研究方法却是有失偏颇的。下面,我将对以机制为中心的研究方法的弱点作出说明,并进而提出我认为的社会运动和革命研究应有的发展方向。

以社会机制为中心的社会学并不是麦克亚当等人的发明。自默顿(R.Merton)以来在美国发展起来的种种所谓中层理论实际上都是以机制为中心的理论。它作为社会学研究科学化运动,在美国已持续了半个世纪。如前所述,美国社会运动研究自70年代开始即已自觉地朝着这一方向发展。因此,麦克亚当、泰罗和梯利只不过将这一事实明确化和理论化了而已。

以寻找社会机制为目标的中层理论改变了欧洲19世纪以来的宏观社会学理论的大而空的特征。经过长期研究,社会学家已经了解的社会机制不胜枚举,对大量社会现象我们也因此而取得了比以前深入很多的理解。但这种研究方法也不是没有问题。首先,一个社会学的常识是,许多截然不同的社会机制往往可以导致同一个社会结果(正如前文已经指出的,连剧院失火后大家四散奔逃这样一个简单的现象都可以同时用理性选择和生物本能这两个机制来解释),此即所谓多对一难题(many-to-one problem)。因此,当我们要解释到底是什么因素导致某种具体社会现象时,关键是从经验上论证哪种机制最为合理,对一般社会机制的了解并不能帮助我们解释一个具体问题。更重要的是,一种复杂社会现象,特别是历史现象,往往是由许多社会机制的组合所决定的。找出其中的单个机制只是见了树木不见森林,更有意义的研究应该是找出不同层次的社会机制的有机组合及其社会后果。此外,同一个机制在不同社会现象中的重要性是不同的,其重要性会随其他机制的存在与否而变化,随着社会的变化,一些机制的重要性会上升而另一些机制的重要性则会下降。以社会机制为中心的研究方法并不能为我们了解这些变化提供帮助。

其实,在美国社会运动研究近30年的发展中,这种以机制为中心的研究方法已经显露出许多弊病。从我前面所总结的美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运动研究的四个重点中就可以看出,对国家与社会运动关系的研究被局限在政治机会结构上,对运动动员的研究被局限在组织和网络机制上,对话语和符号性行为的研究被局限在框架分析和文化理论上,对媒体、公共舆论与运动之间关系的研究被局限在新闻和舆论的性质、市场的作用和文化霸权等方面。这些理论和研究对我们了解社会运动中的许多微观机制不无裨益,但由于所关注的社会运动的侧面不同,所采用的理论不同,它们不仅缺乏整合,甚至会相互冲突;对一个社会运动,不是置于同一个理论框架来讨论,而是切割成很多方面来分析。因此,从这些研究中,我们很难获得对于一个具体社会运动的全面了解。

在麦克亚当、泰罗和梯利的书中,上述以机制为中心的研究策略的弱点几乎暴露无遗。比如,在分析具体个案时,他们所揭示的运动演化机制与其他一些研究所揭示的有很大的不同(多对一难题),人们不由得想问:到底哪些机制才是关键所在?另外,根据库珀曼斯(Koopmans,2003)的统计,这本书中提到的社会机制达44个之多。这些社会机制有的出现在理论分析中,有的出现在一些经验章节中,有的则出现在另外一些经验章节中。我们一点也看不出这些机制之间有什么规律性的联系。因此,就整本书而言,它所能给予我们的理论洞察力似乎比他们早期提出的政治过程理论还要少。显然,我们需要一个不同的理论,这个理论不但能指明社会机制之间所具有的某些特定关系,而且能在经验研究中帮助我们加深对各个机制之间的联系以及某个具体社会运动或革命的理解。

在上一节中,我批判性地总结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和西方社会运动研究中的四个基本方面。在分析中,我一直在强调,将社会运动的四个侧面放在国家-社会关系这个统一框架下进行考察更好。我讨论了在什么样的国家-社会关系下,社会运动发展将会主要受情绪而不是理性策略驱动;在什么样的国家-社会关系下,社会运动的话语和符号性行为将显得更为传统;在什么样的国家-社会关系下,以生态环境为基础的运动动员方式会在动员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又在什么样的国家-社会关系下媒体和公众舆论会倾向于激进。这些讨论通过国家-社会关系,把许多原本看上去互不相干的社会机制联系了起来,揭示了它们在不同国家-社会关系下所呈现的不同的性质和组合方式。在这里,我要明确指出的是,国家-社会关系理论就是一个建立在机制性解释方法基础之上的、并可以把散乱的社会机制有机地联系起来的理论。

限于篇幅,我在这里不可能展开论述,甚至不能深入讨论把国家-社会关系这一宏观框架转变为一个可操作的分析工具的基本策略(关于这一点请参见Zhao[2001])。在结束此文之前,我只能就国家-社会关系在社会运动中的重要性及其在各类社会机制中的核心地位作进一步说明。

在本文开篇,我就提出了理解社会运动和革命的三大视角(即变迁、结构和话语),并称之为三个超级社会机制。在这里,我想指出的是,这三大视角的核心和有机连接点就是国家-社会关系。首先,在最近几个世纪里,世界一直经历着现代国家建构、民族建构和资本主义发展等过程。随着这些过程的推进,国家在不断改变自己的性质,并扩张在社会中的权力和功能(Mann,1988、1993;Poggi,1990;Tilly,1975、1992)。在此进程中,税收、司法、军事和其他一些以前同时也属于地方团体的权力都逐渐收归国家,国家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影响因此日益提高,相应地,国家的权力也越来越多地引起社会的关注。从某种意义上说,近代以来的大多数社会变化都是国家主导下的变化,大多数新型社会结构的形成,背后都有国家的烙印,大多数大型意识形态(话语)也都是产生于国家宣传机器或是针对国家而产生的。因此,大多数现代社会运动都可以被看作是民众为控制日益扩大的国家权力,或利用国家权力来推进自己的局部利益所作出的努力。因此,变迁、结构和话语这三个理解社会运动视角的核心是国家-社会关系,它们在具体社会运动或革命中的关系也只有通过国家-社会关系才能获得理解。

相对于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国家以及国家-社会关系对社会运动和革命的影响就更大。从历史上看,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国家传统比发达国家要弱得多。因此,它们必须用比发达国家短得多的时间完成民族国家建构(即发展中国家社会变化的速率要更快)。而且,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通常都在本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更为积极的角色(Evans,1995;Gershenkron,1952;Migdal,1994:13;Wade,1990;Zhao & Hall,1994)。从后果上说,后发展国家政府的现代化政策都会导致社会资源在各个社会集团间的再分配,在此过程中,各个社会集团的利益和认同感本身也在急剧变化。在国家主导的现代化进程中,亨廷顿、约翰逊以及其他继承涂尔干传统的学者们所描绘的那种社会乱象,在发展中国家要比发达国家严重得多(Huntington,1968;Johnson,1982)。同样重要的是,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政府的政策常常是腐败性的,甚至是掠夺性的,从而引发弱势群体的不公感。

最后,在面对一场针对地方或中央国家政权进行挑战的运动时,不同性质的国家会有不同的承受能力,进而采取不同的对策。在同一个国家中,运动参与者对国家处理方式的反应也依其组织能力和对国家权力的认识而有很大的不同。在某些国家-社会关系中,强烈的不满可以被化解,反体制的意识形态也能够被边缘化。而在另一些国家-社会关系下,有时即使是微小的不满也会被强化,起初是改良性的运动也会被推向极端。因此,一个社会运动一旦开始,其发展方向就将由国家对政治冲突体制化的能力来决定,而这种能力则取决于国家-社会关系。

本文在定义社会运动和革命的概念时,强调了它们作为体制外政治行为这一共同点。从上面讨论中可以看出,一个国家是否会产生革命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国家对社会运动体制化的能力,而这一能力又是由国家的性质、社会的性质以及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来决定的。目前有些西方学者之所以将西方社会描述为社会运动社会,就是因为西方社会的大多数社会运动已经被体制化了。这样,西方虽然社会运动很多,但革命的可能性则趋近于零。在中国社会的发展中,建立一个能在将大多数社会运动体制化的同时将极端行为边缘化的国家-社会关系,才是实现长治久安的真谛所在。从这一点上说,亨廷顿的《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是很有洞察力的。遗憾的是,亨廷顿没能指出一个国家将社会变迁体制化的能力取决于这个国家内部的国家-社会关系。

(本文原载于《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1期。本文以笔者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做的一次学术报告的录音为基础,经过大量修改而成。占少 华先生整理了报告录音, 冯仕政先生对本文初稿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在此深表感谢。)

参考文献(略)


[赵鼎新 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本文原载:《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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