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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保贤:"文革"时期为何有两个第四版《新华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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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5 11: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商务印书馆出版《新华字典》的历史上曾出现过两个第4版,头一个的版权页上标明是第4版,后一个的版权页上并未标明,却被后来出版的新的修订本“追认”成了第4版,等于把头一个第4版排除出了《新华字典》版本序列。

被封五年“内部控制发行”

1965年1月30日,文化部和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统一汉字铅字字形的联合通知》,通知并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为6196个印刷通用汉字规定了通用字体(即宋体)的标准字形(笔画数目、笔画形状、结构方式和笔顺)。《新华字典》1965年修订重排第4版(以下简称“1965年第4版”)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出版的。

此前的《新华字典》(包括人教社出版的各版中)字头均是楷体,从这一版起采用了大号宋体字;从该版开始,字典中还多了个《新旧字形对照表》。有读者可能以为,字典中的字头采用何种字体无关紧要。不妨看一则叶圣陶先生1954年2月1日的日记:

午前愈之来谈,谓有若干文字改革方面事皆与出版有关……谈及印刷书报用楷体字,愈之与余意见相同,皆以为不若宋体字。宋体字形式方正,排植可以整齐,笔划有粗细,辨认比较方便。一般人多有成见,以为楷体字便于儿童及初识字之成人,实则说不出若干道理也。愈之谓我国刻书,相传用宋体,各国文字,印刷皆有印刷体,其中必有道理,盖合于人之心理也。(《叶圣陶出版文集》,中国书籍出版社1996年3月版,第309页)

这就是说,早在新中国建立初期,胡愈之、叶圣陶就开始反对书报印刷中使用楷体字。就在写作本文时,笔者看到《光明日报》发表的一篇综述,内容是关于我国字库行业的现状,文中介绍了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院长李少波的看法,“现在教科书用的楷体,形成于上世纪30年代,是以毛笔的审美和风格为标准的,而现在的孩子多用铅笔或钢笔;而且孩子对空间的认知能力较弱,很难有精力顾及细节,所以容易对字体产生错误的辨识。”笔者还从这篇综述中了解到,不久前落幕的第七届“方正奖”中文字体设计大赛,正是以“教科书体”为主题,而大赛一等奖作品“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特点”,因为“孩子无法像成人一样对字体进行书法的审美,如果字体过难,可能会造成负面影响”。(李苑:《字库行业:版权“富矿”为何无人采》,见2014年6月3日《光明日报》第5版)

《新华字典》1965年第4版还增加了不少单字,使所收单字(包括异体字)达到8500个左右。如前所述,人教社最初出版的《新华字典》仅收6840个字头,虽说商务前三版每次修订时,都增收了一定数量的单字,但基本规模却都是维持在8000多个,因此可以说,这次增收的单字规模是比较大的。该版还有一个明显变化,就是删去了大部分插图。

不过,在读者后来看到的商务版《新华字典》的版次序列中,并不包括1965年第4版——本应作为第5版的1971年版,在1979年版的版权页上被“追认”成了第4版。原来,1965年第4版付印时已到了1966年的五六月间,而这恰恰是“文革”开始的日子,印制好的成品被封存起来了。直到1970年夏,才按成本价“内部控制发行”,这大概就是它后来被排除在《新华字典》版次序列中的主要原因。2014年1月8日的《中华读书报》上有方厚枢先生的《1966-1976年商务印书馆的片段回忆》一文,其中对《新华字典》1965年第4版在“文革”中的遭遇,有比较详细的记载(点击底部“阅读原文”即可阅读)。

就笔者所见,1965年第4版只有北京和上海两地的印本,而且都是平装本,定价八角;其封面、书脊、扉页上的书名,用的仍然是“鲁体字”,这也是《新华字典》书名最后一次用“鲁体字”。后来“按成本内部控制发行”时,原来封底上“0.80元”的定价被改为“0.65元”(至少上海是这样)。同样根据上述方先生的文章,该版在内部发行前,统计到的印量是约70万册——就普及性的学生字典来说,这个数字显然不大,再加上它又都是平装本,不易保存,因此,现在社会上已很难见到该版字典了。

在1970年9月决定内部控制发行1965年第4版的同时,出版方便开始对其进行修订了。一个基本事实是,修订工作一开始,周恩来总理就对来自“左”的方面的指责和要求进行了坚决的抵制,使得后来公开出版的1971年修订重排本(也就是后来被“追认”为的第4版)从总体上看只是对1965年第4版的一个“略加删改”的本子——“略加删改”是1971年版《说明》中的用语。当然,1971年修订重排本毕竟是“文革”产物,打上了时代烙印。该版的“文革”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不讲传承的版本记载。“商务新1版”的版权页上,先是声明《新华字典》始于人民教育出版社1953年10月的初版,这以后的1959年重排本、1962修订重排本和1965年修订重排本(即第2至第4版),各版的版权页上,首先都是“1957年6月商务新1版”的记载,印数也都是累计印数,但是在1971年版初印本的版权页上,我们只能看到:“1971年6月修订第1版,1971年6月北京第1次印刷”。虽然读者可以从该版的《说明》中看到它与1965年第4版的继承关系,但作为版权页,这种版本记载方法是不符合出版规范的。

第二,专设《毛主席语录》插页。说到语录,笔者还想指出一个细节,我们现在看到的更多该版《新华字典》都是用红色油墨印刷语录内容的,但该版的北京初印本(1971年6月)是用黑色油墨印刷的;笔者还见过1971年后半年新疆、湖南、广西等地的印本(租型印刷)也是用黑色油墨印刷语录的。“文革”后该版字典仍然发行多年,就“附部首检字表”本来说,删去语录插页,始于1978年9月的北京第16次印本。

第三,注释和例句中的“文革”特色。仅举两例为证。(1)1965年版的“工”字头下,收有“工夫”和“功夫”两个词语,给予了同样的解释,其中一项释义是:“长期的修养,训练久了的结果。”“文革”中,“修养”一词因刘少奇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书而几乎成了贬义词。因此,在1971年版中,这一释义就被修改为:“努力实践或长期实践的成果。”(2)1965年版给出的“忠”字的释文是:“赤诚无私,诚心尽力:~于人民。~于祖国。~言逆耳。”1971年版中的释文则是:“赤诚无私,诚心尽力。在阶级社会中,忠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忠于毛主席。~于人民。~于祖国。”——释文中,不仅增加了“在阶级社会,”,在例句中,“毛主席”前的“忠于”一词,也不敢按字典本来规定的体例“~于”处理了。

第四,“评法批儒”运动后的挖改。在《新华字典》历史上,同一版次在不同时间印刷时往往都会在某些地方出现挖改,但规模较大的挖改本则是“评法批儒”的产物。这样的本子大约出现在1974年后。比如“法”字,在1974年前的版本中,是没有“法家”这一义项的,经过“评法批儒”,“法家”则成了仅次于“法律”的第二个义项,而且释义占了12行(约150字),成为《新华字典》中少有的超长篇幅的义项之一。“挖改”是铅字排版时代的常见现象,一般是有增必有删的,因此,在增加“法家”这一义项及其释文的同时,就删去了以前的两个义项及其释文。再如“儒”字,1974年前的版本中,虽有“儒家”这一义项,但释文非常简单:“我国古代一个代表剥削阶级利益的思想流派,孔子所创立。”但经过“评法批儒”,其释文则大大膨胀:“以孔丘、孟轲为头子的当年没落奴隶主阶级利益的反动学派,始于春秋战国时代。后来,儒家反动思想又成为我国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成为巩固和维护地主阶级专政的思想工具。”经过挖改后的“儒家”的释文相比于“法家”的释文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当然了,这次挖改的内容,绝不只是这两个字的释文。

第五,附录中的“文革”特色。这主要体现在《常用标点符号用法简表》中。比如逗号的例句是:“有了毛主席的革命路线,才有我们工人阶级的今天。”感叹号的例句是:“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间隔号的例句是:“《五·七指示》”。笔者发现,引号的例句中,有一句是“高举‘九大’团结胜利的旗帜奋勇前进!”——这个例句不仅在1973年的“十大”后没有修改,而且在1977的“十一大”后也没有修改,在笔者所见该版较晚的1978年9月的印本中,例句仍是“九大”。

“文革”特色是1971年版《新华字典》至今仍然受到批评的地方。那么,该版是不是一无是处?实事求是地说,该版值得肯定的地方不少。

第一,周总理叫停拼凑的“鲁体字”,书名采用宋体简化字。如前所述,初版《新华字典》(人教社1953年10月)的封面、扉页及书脊上的书名使用的都是字典主编魏建功的题签(隶书),后来在出版部首排列本时,有关方面决定书名改用集鲁迅手迹而成的“鲁体字”,“鲁体字”一直使用到1965年第4版。到1971年版出版时,编者考虑到书名也应该用简化字,于是就从鲁迅手稿中找出“化”和“十”两个字拼出了“华”字。周总理发现后认为这是“不尊重鲁迅的表现”。从此以后,字典的书名就一直采用宋体简化字了(商务印书馆为纪念创立110周年,2007年1月影印出版了1957年6月的新1版;为纪念创立115周年,2012年10月出版了第11版的纪念版;为祝贺发行五亿册,2014年5月又出版了线装本纪念版,这三种纪念版属特殊版本,均使用了“鲁体字”)。

第二,第一次另出“附四角号码检字表”本。上个世纪40年代,在读者中影响最大的汉语字典当属商务初版于1938年7月的《王云五小辞典》,这本字典采用的是王云五发明的四角号码检字法。新中国建立初期,这本字典经过较大修改后以“四角号码新词典”为名在1950年8月出版,到“文革”前,已经有了第7次修订重排本(1962年5月),累计印数近千万册。“文革”开始后,该词典无法再继续印刷和发行。在这种情况下,1972年1月,《新华字典》另出了“附四角号码检字表”的版本,极大地满足和方便了当时更多读者的需要,后来出版的各版《新华字典》的大字本中,也都附上了“四角号码检字表”。

第三,对附录内容进行了大幅调整和修改。主要有:压缩了《我国历代纪元表》并改称《我国历史朝代公元对照简表》;将《度量衡表》改称《计量单位简表》(内容略有修改);将《化学元素表》改为《化学元素周期表》(使特性相近的元素归在同一族中,更为直观地反映了每种化学元素的性质特点);恢复了标点符号用法方面的知识,新出《常用标点符号用法简表》(人教社前三版中,均附有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由于这方面的规定后来发生了一些变化,字典在转入商务后即被删去);第一次增加了《节气表》,一直保留至今。还有两个附录,在《新华字典》的历史上大概是空前绝后的,这就是《常用化肥和菌肥》以及《常用化学农药》两表。在当时全国各地尤其是农村地区普遍发生“书荒”的情况下,这两个表也许是非常实用的。

(作者为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副教授)

文载《中华读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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