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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贝  关于文革中的军队文章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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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7 01: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革中军管干部的困境


文革中军管的过程

1967年1月19日,中央决定:一切重要的粮食和物资仓库、监狱,以及其他中央规定必须保护和监视的重要单位,都要立即派出军队,实行军事管制。

1967年1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文革发出《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

1967年3月13日,周恩来在军级干部会议上的讲话时强调说:“国防工地、机要、要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仓库,实行军事管制,不进行夺权,不改组领导机构”。由粟裕大将出任军管会主任,解放军抽调上万名干部参加了对国防工业的军管。

3月19日,中共中央又做出《关于集中力量执行支左、支农、支工、军管、军训任务的决定》,后来统称“三支两军”。
1967年4月3日,中央军委常委会议决定设立军管工作办公室,作为全军军管工作的办事机构,由军委副主席叶剑英主持,吸收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及军委办公厅的负责干部参加。任务是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向中央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并办理中央交办的有关事项。同年11月,军委军管工作办公室撤销,军管的具体事宜改归军委办事组负责.。

1967年4月16日,中央军委下发《关于高等军事院校进行军事管制的决定》,对军事院校实施了军事管制。

1967年下半年至1968年,是军管和警卫、保护单位最多的时期。1967年7月初,全国实行军管和警卫、保护的单位达到10306个。1970年年底,全国实施军管的单位为7400多个,使用兵力约6.5万人。(国防大学编印,《“文化大革命”研究资料》(中册),1988年版,第193页)

“文化大革命”中,国务院工作部门共有部委机构48个,其中对43个部委宣布实行军管, 22个直属机构绝大部分实行军管。中共中央所属部门和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等也都先后实施军管。

1967年1中旬开始军管至3月上旬,主要以恢复秩序为主要目的。从1967年3月中旬至1968年9月,军管工作主要是支持“左派”掌握权力,建立“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同时维持生产生活秩序。从1968年10月全国进入“斗、批、改”运动至“文化大革命”后期军管结束。军管工作包括维持革委会的权威,组织进行正常的工作、生活,领导“斗、批、改”的各项活动。在1968年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成立时,70%以上的一把手由军区司令员、政委或军长、政委担任。

1972年8月,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做出了撤销军事管制领导机构的决定,相关的军事管制指挥机构相继撤销,军管人员陆续撤回军队到1972年底,大部分军管干部都归建,只有少部分军管干部被结合进地方领导班子。极个别的直到1975年才撤出(中宣部1975年11月才撤出)。有的军管干部被结合到地方革委会,成为地方干部。

军事管制的形式与内容

军事管制(简称军管)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派出军队,对全国或局部地区实行行政管理和控制的特殊措施。它的基本特征是:在实行军事管制的时期和地区内,政府机关的权力职能,全部或部分地交给军事管制机构。

军管有军事接管和军事管制两种形式。

军事接管很多不是暂时性的措施,而是较长期性转隶。是军队对某些与军事建设有关的单位纳入军队系统,不仅接管权力,而且这些被军事接管的单位,后来大部分转隶为军队单位。

军事管制属于临时性措施,是临时接管政府权力。在军事管制期间,军事当局强使遵守军管法,履行必要的义务,以维持社会秩序。军事管制的时间一般较短,完成任务后移交权力。

军事管制的组织机构一般称为军事管制委员会或军事管制小组,部分单位则是以派驻军事代表的形式存在。

文化大革命中军管的主要任务和内容是,除特别指明只负责“文化大革命”运动的,主要一是领导开展“文化大革命”,支持“无产阶级革命派”进行夺权斗争;二是领导业务工作,维持生产、生活秩序。也就是“抓革命,促生产”。被军管的单位,一般在军管会之下设两个工作班子,一个抓“文化大革命”,一个抓业务。

军管人员此时既受地方上级军管单位领导,参加地方活动,又不失原来部队的隶属关系,其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伙食费、工资、差旅费、卫生医疗等,一律由原部队供给。

在文化大革命中,军事接管、支左、支工支农和军事管制许多方面混在一起。军事接管的单位,有些也有工宣队的介入。军事管制里既支且管,与军队支左搅合在一起。许多单位既有军人掌权,又有地方干部掌权,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军事管制。

从徐州军管看军队军事管制的困境

就军事管制而言,军事当局的法令是基本原则,军管权威是第一位的。然而文革中的军事管制涉及到从中央到地方的派性,军管变成了政治斗争的工具,充当了“裁判员”式的中间力量。

支左就是支派,在没有标准区分的情况下,支持一派就意味着打击另一派。造成被支持一的派兴高采烈,被打击的一派把冤气洒向了军队。甚至冲击军事机关,抢夺武器,揪斗军队领导干部。

军管势必要管理地方事务,不仅有业务和管理水平的问题,也很难使地方服气,容易产生军地矛盾。

中央上层的权力之争直接影响了军队支左的方向。同时由于军队内部立场不同,观点不一致,在支持那一派,谁参加权力机构,甚至让谁当正职谁当副职无法达成一致。野战军和地方部队、这一部队和那一部队互相争吵,直接导致权力反复,很大程度延误了政权的产生。使军队深陷“文化大革命”的政治漩涡,严重地损害了军队自身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建设和军队的发展。
江苏徐州市地处苏、鲁、豫、皖四省要冲,历史上以乱著称。1967年初,徐州的造反派夺了徐州市委的权。由于造反派内部发生了分裂,形成了“踢派”组织“工总司”和“支派”组织“淮海八三一”,两派经常发生武斗。

徐州驻军有济南军区序列的第68军、坦克二师、空军29师,有隶属于南京军区的军分区部队,还有归总部直接管理的军队院校。这里面68军(军长张郅秀,后任军长吴怀才)与坦克二师(军委装甲兵,师长杨金山,政委史世屏)、空12师和空军工程兵部队108(师级,军委空军)都没有直接隶属关系。

中国铁路的两条大动脉——津浦铁路和陇海铁路,在徐州交汇。铁路局当时归济南铁路局管辖。

这就带来了复杂的问题。徐州成立革委会需要江苏批准,支左部队和军管由68军负责,归济南军区指挥。也就是行政管理与军事管理机构严重脱节。文革工作一方面要向江苏省革委会负责人南京军区司令许世友负责,支左部队又要受山东省革委会负责人、济南军区杨德志、王效禹、袁升平调谴。

南京军区许世友在江苏支左支的是“保派”,而济南军区支的是“造反派”。虽然1967年3月经过许世友与杨得志协调成立了以68军副政委刘汝贤为主任的市革委会,由于派性激烈,很快形成了支持革委会的“支派”和反对并踢开革委会的“踢派”。造成徐州革委会几次成立和换班,有人称之为“踢得好,支得对,一年一个徐革会,干部乱站队,群众跟着活受罪”。

68军军长张郅秀出身于华野九纵,是许世友的老部下。副军长吴怀才红四方面军出身,也是许世友体系。结果是68军给许司令面子,受到许世友的支持,军队成了“支派”。

济南军区第一政委是王效禹,文革后造反起家成了山东省革委会主任。他以济南铁路局为依托,插手徐州事务,指责68军脚踏两只船。

1967年5月31日,徐州铁路分局实行“军管”。坦克二师五团团长金正新任军管会主任,包括铁路各个段都实行了军事管制。68军则负责德州(不含)至蚌埠(不含)和连云港、郑州(不含)——潼关段的铁路部门军事管制。68军和坦克二师是各管各的。

由于军队支持了保派,“踢派”喊出了“对解放军相信是前提,警惕是关键,斗争是根本”的口号,联合山东枣庄等地造反派把矛头指向六十八军,说张铚秀是徐州的“新沙皇”。

山东革委会王效禹杨得志以省革委会和军区的名义强令驻徐68军思想转弯。7月11日,徐州卫戍区发出支持踢派的通告,从而将“支派”赶出徐州,徐州组成了以踢派为核心的革委会。

这样的结果是形成了济南军区军管与南京军区主导的江苏革委会的对立,也是后来徐州“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运动和深挖清查“五·一六分子”扩大化的原因,有人认为是许世友展开的报复。

1969年,中共中央为解决徐海地区问题,特许在北京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徐海班”(简称“徐海班”)。徐州两派“造反派”组织代表及解放军有关“支左”人员代表计100余人到达北京,其中包括27名山东代表,由周恩来亲自负责。学习班期间,毛泽东针对徐州的“文化大革命”作过几次讲话,批评徐州两派先后各自为政。提出徐州两派都是革命群众组织,要大联合等等。周恩来也批评驻徐部队“支左”态度不端正,变了几次,强调武斗双方都有责任。经过学习,几经反复,徐州地区两派在实现大联合等问题达成协议,历时1年零18天的“徐海班”结业。1969年8月1日,徐州市第三个革委会和江苏省徐州专区革委会同时宣告成立。

王效禹后来虽然下台了,但主持文革的袁升平并没有多大改变。1972年军管干部撤出后,“踢派”占领了徐州市委大楼。铁路运输状况更加恶化,领导班子半瘫痪,调度不灵,站内线路堵塞,影响全国。

1975年3月9日,,刚刚上任不到二个月的铁道部部长的万里带着中央9号文件和工业书记会议精神,会同江苏省委负责人到了徐州。由市委书记汪冰石亲自指挥徐州市公安机关、民兵指挥部,将 “踢派”为首分子顾炳华(铁路工人,徐州“工总司”头头,市革委会常委,后判刑18年)、铁路革委会主任杨正祥(在劳改队呆了十九年)逮捕,押往南京分别关押审讯。万里还点名抓捕山东造反派头头杨坡兰(青岛纺织工人,中央后补委员)和铁路支派头头三中学生张晓阳。铁路基本恢复了秩序。

从徐州文革军管的复杂性可以看出,军管人员可以说无所适从。既有中央开展文化大革命的精神,又有群众运动的推动。既受济南军区的领导,又受南京军区的节制。根本分不清谁是谁非,那个是对的那个是错的,完全处在夹缝中。

由于68军在文革中陷入太深,1975年,为解决徐州问题,中央军委决定68军与沈阳军区46军对调移驻吉林省吉林市。1985年百万大裁军时番号撤销,全军连个建制单位都没有留,是当时五十多个军中最可怜的一个。

支持保皇派正确是一种悖论

在后天的语景里,陈再道的武汉军区支持保皇派是对的。他支持了湖北省委和保皇的“百万雄师”,镇压起来造反的“工总司”。

事实上,军管及其支左,大部分部队都是支持了原党委和保护老干部,对群众组织的造反派进行打击。它的逻辑是原党委是正确的,老干部是好的。

新中国建立以后,无论是军队干部还是地方干部,大部分都来自于军队,许多人都曾在一个战壕里战斗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当时干部布局而言,战争年代的各个系统又集中在一个地方任职,或在军队或在地方,许多人不仅是战友,而且有近亲关系。这种情况下,他们从感情上理所当然的联结在一起。就军队高层而言,在政治与关系的选择上更多倾向于关系。

这样的选择与毛泽东发动群众搞文革的理念形成了冲突。支持保皇派及老干部,违背了毛泽东发动群众进行文化大革命的被衷。支持造反派,则意味着对老干部的打击,感情上过不去。这种矛盾纠结不是某一个单位,而是自上而下全国性的问题。

比如军管最敏感的公安系统。以高干子弟红卫兵为主的北京“西纠”和“联动”最先冲击公安部,受到军管下的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打击。这些被抓起来的红色接班人人都是“天之娇子”,打了孩子爹痛,老干部的抵触是显而易见的。虽然后来由毛泽东下令释放了,这个底火或者说是怨仇却记在了公安军管干部的头上。比如对一些犯错误干部的拘押,虽然是中央专案组办的案件,但具体实施是军管下的公安部门。再比如1976年的“五四纪念碑”事件,清场的主力是民兵和首都公安,这个账也记到了军管干部头上。

正因为此,军管干部后来整肃最重的是公安系统的,很多干部由于军管公安落得可悲下场。最典型的是公安部的李震(原十二军副政委、沈阳军区副政委。任公安部副部长,代理部长,后自杀)、曾威(原黄勇胜的13兵团37军109师政委、北京军区工程兵政委。75年调回部队任天津警备区政委)、施义之(原三野21军政委,军管时担任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文革后被开党籍、军籍,每月生活费150元。留有口述文章《李震之死》)、赵登程(原为三野许世友的九纵改编的空15军师长,后调空八军副军长,公安部革委会副主任。83年被判刑15年)。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副主任刘传新(南京军区27军副政委,文革后受审查时自杀)、王更印(陆军第55军215师政委,1984年2月23日被北京市中级法院判刑10年)。这些在公安系统的军管干部表面上说他们是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捏造事实,制造冤案,诬陷迫害老干部,其实根本原因是文化大革命和公安部长谢富治被否定了,他们只能找军管干部出气。

“后来一翻过来,王更印被判了十年徒刑,太重了,冤枉的。刘传新是一个军的副政委,王更印是一个师的政委。军队“支左”也是波折很多,一开始是不知道群众组织的情况,都支持了。突然间,中央文革小组批评“支左”支错了,让“支左”人员掉屁股。这个掉屁股的过程,军队犯了很多错误。后来又批评把屁股又掉错了。军队那时很难办,没有一个大军区不检讨的。”吴德(时任北京市委书记):《我在北京工作的一些经历》作者:吴德口述·访谈、整理:朱元石等。摘自《风雨十年纪事》。

对公安部领导小组核心成员赵登程的判刑理由是:“积极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制造假案,诬陷党和国家领导人,诬陷迫害干部和群众,已构成阴谋颠覆政府罪、诬告陷害罪。”他诬陷的都是重量级的人物,包括朱德、陈毅、李富春、董必武、叶剑英、李先念、贺龙、刘伯承、徐向前、聂荣臻、谭震林、王震等,如果按照起诉书所言,这位副军级的军管干部可谓能量不小。诬陷罪的最高量刑是三年,他却领刑十五年。

对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副主任王更印的判刑理由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按照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康生、谢富治的授意,捏造事实,提供诬陷材料,致使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务能领导干部受到诬陷迫害,参预制造冤案,诬陷迫害首都广大公安干警,破坏首都公安机关,后果严重。判决书中提出了此京市公安局长冯基平、副局长长吕展(兼任北京公安总队长政委)、闵步瀛、阎塘、张烈、李一平、张锋、焦昆等23名局处级干部被捕一事,其实这些人被捕是1966年5月的事,跟1967年才参加军管的王更印根本没有关系。虽然如此,也领刑十年。

要论诬陷的话,刘少奇诬陷彭德怀,邓小平诬陷刘少奇。叶剑英、杨成武、萧华诬陷罗瑞卿,成钧、廖汉生、许光达诬陷贺龙,周恩来负责的中央专案组诬陷一大批老干部等等文革中的揭发行为都应当判刑。

奇怪的是审判这两位军人的不是军事法庭,而是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事实上这两个人是替死去的谢富治、李震、刘传新和活着的华国锋担责,他们才是文革中公安系统的直接负责人。

后天虽然没有完全否定军管,却选择性的对军管支持造反派预以否定。这是一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逻辑。既不是政治也并非是正义判断。而是以官僚与民众划线,是胜利者对失败者的审判。

军管干部是军人而非政客

其实这些军管干部参加军管是职务行为,是服从命令。他们是军人不是政客,不具备明辩政治优劣的能力。他们作为军人是下级服从上级。文革期间的许多活动是受上级调遣,按命令行事。他们镇压或打击反革命是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执行的是当时的法律《公安六条》。他们即使犯有错误甚至罪行,也是军人履行职责中犯的错误,只能由军事法庭对他们惩处,地方法院无权审判现役军人案件。

就政治环境而言,全面否定文化大革命其实是否定了对中国文化的改造和对官僚阶层的革命。否定军管干部的履职,也否定了军人服从命令的基本要求。

它的问题在于当“联动”冲击国家机关时不能干预,当保皇派组织围剿造反派群众时只能支持,对中央的指示或者军委的命令军人可以选择。如此说来军队不是服从命令,而是按照自己的价值判断行事。这种情况下,当国家出现动乱需要动用军队时,军人是动还是不动?天安门清场时不服从命令的38军军长又算是什么?如果这次事件以后被翻了过来,那些参加平息动乱任务的几十万大军的长官们是否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军管在文革动乱的社会环境下,制止了武斗等激烈行为,保护了一大批老干部和重要单位、设施免遭破坏,减少了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起到了一定的稳定局势作用。

事实上从1966年到1976年间,工农业总产值按可比价格计算,平均每年增长7.1%,虽然潜藏着危机,但总算还是增长的,这些建设成就与军队的作用是分不开的。

军管干部绝大多数是按照中央指示精神办事,执行的是上级命令。违法乱纪者是少数,就像任何地方都有各类不同的人一样,不能因此否定他们在国家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所做出的努力。

参加“三支两军”的干部的结局大部分都不太好。他们参加军管后,军队不得不提拔新干部补缺。“三支两军”结束后,这些干部回到部队失去了位置,只好转业。在转业高峰时,国家实行那里来那里回的政策,很多干部到地方后都不按干部安排,到了厂矿企业。1978年后又落实政策,给他们以干部待遇。

“文化大革命”中的军事管制并不符合毛泽东开展文化大革命的初衷,也与他依靠群众闹革命夺权的思路相悖。由于群众派系分歧较大,权力机构无法产生。国家和社会陷入混乱的危险局面,不得已通过军队的介入帮助建立政权。这是混乱形势下的无奈之举,也是最后最有效的手段。军人参预地方政权终究是暂时性的,他们退出以后,权力仍然交到了原来老干的手中。

1981年5月,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文化大革命”中“派人民解放军实行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在当时的混乱情况下是必要的,对稳定局势起了积极作用,但也带来了一些消极的后果”。这是对“文化大革命”军管的官方评价。

201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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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7 04: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出力不讨好的“三支两军”工作(之一)


“三支两军”是指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央赋于解放军的任务,即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
在我没入伍前,县里已经由军队接管了。当时驻军是第二十六军,政委魏伯庭(文革后担任海军政委,总政副主任)。
驻我县的是一个团,政委孙玉琪(文革后退休,现仍居住在我县,直至今日各方都认为这是个比较公正的人,否则他也不敢退休后留下来)担任县革委会主任。
由于以军队为首的革委会,支持了保皇派“二二0革命造反军”,引起了了极左派“鲁讯兵团”的不满,转而把矛头转向了军队。
街上到外都可以看到“打倒魏二六”(魏伯庭的二十六军)、“打倒六三棍”(驻军代号为6111部队),“油炸丁传京,气死二二0”等标语口号。
山东的情况比较复杂,军区政委袁升平表态支持了极左派的原青岛市副市长王效禹夺取了省委大权,军区司令杨得志还是新成立的革委会负责人。而下面各部队支持的地区和各县造反派又不一致,这就使各派别红卫兵有恃无恐,总之军队人员支持谁都要被攻击。
我入伍后,“三支两军”工作已近尾声,但许多干战仍在地方。
我们连军管的是徐州铁路分局公安分处。副连长张玉珠、台长姜安业和我班一位战士叫满兆云的,都在军管位置上,满兆云负责保管各种枪支和弹药。
有时星期天,我喜欢到他那儿玩,喜欢看那些各式各样的手枪和收缴的敌特器材,听他讲铁路上发生的各种趣事。
徐州铁路分局当年是全市最重的“灾区”,造反派闹的影响了国家的交通运输,所以才下令由我们师实行军事管制。
因为我们师跟驻军第六十八军不是一个序列,没有录属关系。驻军在市军管中的问题跟我们没关系,相对矛盾少一些。
满兆云是河北宝坻县人,说话虽然很慢,但特别健谈,什么事都告诉我,我了解了许多这方面的情况。军管人员直到七三年才逐渐撤回。
由于中国革命是靠武装斗争夺取政权的,所以解放军在国内人民中有较高的威望。从文革时红卫兵的穿着就可以看出,喜欢穿绿军装,戴军帽,挨打了找解放军保护,许多地方老干部也到军队营房寻求保护。
“撼山易,撼解放军难”、“谁反对人民解放军就砸烂他的狗头”这种标语到处可见。
由于文革期间出现了造反派的夺权和反夺权,造反派与“保守派”的战争造成全国性混乱。政府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公检法瘫痪,工业大面积停产,铁路和一些交通受到影响,人民的生活秩序不正常。为了消除这种混乱,毛泽东决定派军队介入文革,重建社会秩序,确保文化大革命进入他设计的轨道。
1967年1月,毛泽东在安徽省造派在召开“批斗省委第一书记李葆华大会”之前,要求军队保护现场,以防对立派冲击徽的报告中批示:“林彪同志:应派军队支持左派广大革命群众。以后凡有真正革命派要求军队支持、援助,都应当这样做。所谓不介入(文化大革命——指文化大革命)是假的,早已介入了。此事似应重新发布命令,以前命令作废。请酌。”
从毛泽东批示可以看出,以前的军队介入是没有命令指示的,而且是不介入。现在要求军队介入的目的是支持左派群众。
按照毛主席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联合发布《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其核心内容就是两条:一,军队要支持左派,镇压反对左派的反革命;二,军队不能成为党内走资权派的防空洞,不能为他们提供庇护。
67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又作出《关于集中力量执行支左、支农、支工、军管、军训任务的决定》,后来统称“三支两军”。
何为左派?中央没有明确的定义。
这种只明确任务和目的,没有原则和具体程序的命令,使军队在具体执行任务无法操作。容易产生偏差,会使社会上极左思潮更加泛滥,致社会矛盾激化。
事实上从1966年到1976年间,工农业总产值按可比价格计算,平均每年增长7.1%,虽然潜藏着危机,但总算还是增长的,这些建设成就不是文化大革命的成果,是亿万人民努力斗争得来的,当然也有军队的一份。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增长像现在的百分之八还是有可能的。
军队支左的直接结果,是军队干部基本接管了地方事务。在1968年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成立时,70%以上的一把手由军区司令员、政委或军长、政委担任。
军队支左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军队奉命的核心是“支左”,支左就是支派,虽然规定了原则是一碗水端平,但执行起来根本做不到。冲突中的那一派都声称自己是坚定的革命左派。
在那个没有原则标准的年代里,支持首先就是保护一派打击另一派。所以后来出现的武汉“七、二0事件”就不足为奇了。
二是支持夺权。中央让军队支持夺权的目的是为了通过他们去抓工农业生产,是恢复社会秩序,保证国家机器的运转,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军队只能支持符合潮流的一派夺取政权,这就不可避免地支持了极左派,因为老干部都靠边站了。
三是军管。让军队管理地方事务,不仅有业务和管理水平的问题,也很难使地方服气,仅仅是从政治因素尊重你,但具体工作总不得法,只能跟时髦地依靠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这就加剧了国家极左思潮的更大动乱。
四是负责地方工作。军队参与地方工作,不可避免地卷入了派系斗争,加之军队内部的一些隔阂,军队人员在思想作风上产生了变化。加深了军地干部之间的矛盾,也损害了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五是中央上层的权力之争直接影响了军队支左的方向。地方被打倒的老干部往往都是从军队发展起来的,他们与中央军委仍在位的老帅老将们都是出生入死的关系。打了孩子爹妈疼,所以势必引起军界与中央文革的冲突。北京的“杨、余、傅事件”是这种后果的体现。
六是军队的态度惹火烧身。被打击的一派把冤气洒向了军队,甚至冲击军事机关,揪斗军队领导。虽然后来中央军委发布了“一、二八命令”,对军队的活动和军队内部的文革工作做出明确规定,但沾上了就很难再脱清身。
七是分化了军队。由于军队内部立场不同,观点不一致,在支持那一派,谁参加权力机构,甚至让谁当正职谁当副职无法达成一致。野战军和地方部队、这一部队和那一部队互相争吵,出现反复夺权的局面,很大程度又延误了政权的产生。



出力不讨好的“三支两军”工作(之二)


军队深陷“文化大革命”的政治漩涡,严重地损害了军队自身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建设和军队的发展。出现了一批犯错误或犯罪的军管干部,有的在文革后还受到刑事追究。
一九六七年二月十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卫戍区司令部公告
奉国务院、中央军委命令,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卫戍区司令部接管北京市公安局,建立军事管制委员会,任命牟立善同志为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刘传新、王更印两同志为副主任,并对市公安局所属机构一律派出军事代表,实行军事管制。
公告第二条:“北京市公安局军事管制委员会坚决支持公安局内部的无产阶级革命派,彻底闹革命,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同群众结合,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彻底肃清彭真、罗瑞卿反革命修正主义的流毒,彻底肃清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影响,彻底改造旧公安局,建立以毛泽东思想统帅一切的非常革命化的无产阶级公安局。”
与此同时,公安部也成立了新的领导小组,包括:谢富治、汪东兴、李震、于桑、曾威、施义之、赵登程。其中李震(原十二军副政委、沈阳军区副政委。任公安部副部长,代理部长,后自杀)、曾威(原黄勇胜的13兵团37军109师政委、北京军区工程兵政委。75年调回部队任天津警备区政委)、施义之(原三野21军政委,军管时担任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文革全被开党籍、军籍,每月生活费150元。留有口述文章《李震之死》)、赵登程(原为三野许世友的九纵改编的空15军师长,后调空八军副军长,公安部革委会副主任。83年被判刑15年)均为军队干部。
军队干部参加军管受多方面领导。第一仍要服从原部队指挥,第二要接受和参加地方革委会工作领导,第三要接受上级系统指示。
参加北京市公安局军管的主要有两个人,一个是刘传新,另一个是王更印。
刘传新,时任南京军区27军副政委(前身是许世友的9纵,属于三野部队,是中国王牌军之一)。参加军管后担任北京市革委会副主任兼公安局长,1977年5月18日,接到第二天要召开声讨刘传新大会后,半夜在一棵树上上吊自杀。
王更印,时任陆军第55军215师政委(由21兵团改编,军长陈明仁)。参加军管时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1984年2月23日被北京市中级法院判刑10年。
运气最好的要算原第38军副军长牟立善,本来是他任北京市革命委员会常委、北京市公安局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后来未到任。此人后来在第二炮兵参谋长任上离休。
最聪明的是沈阳军区23军政委张午奉命参加军管中央广播电视局,到任后一看局面并非自已所能驾驭,当即声称澜尾炎发作,不适应工作。以后提至沈阳军区副政委。
凡是对军管干部追究刑责的主要罪行一般主要包括按照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授意,捏造事实,制造冤案,诬陷迫害老干部。
北京的公安情况比较特殊。
一是首都有国家机关和市机关,许多老干部住在北京,象文革这种人人过关,层层清查的局势下,工作面大,情况复杂。
二是北京公安队伍解放后接收了许多原国民党政权的警察和散兵游勇,清理阶级队伍任务较重。
三是公安部由谢富治掌权。此人虽是二野战将却在文革中充当了反邓的先锋,公安战线基本是听从他的号令。谢富治的倒台必然否定了整个北京公安在文革中的工作。
四是北京是文革几场大的运动发源地,一些老干部的家属子女首当其冲地牵连和卷入。尤其是老红卫兵后来受到打击,许多曾受到公安机关的惩处,老干部怨气较大。
五是军管人员撤出晚。全国“三支两军”工作基本在1972年8月结束,而北京直到1977年11月,才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在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工作的军队干部调回部队的通知》,撤出了军管会时期留下的793名军队干部。而72-77年又发生了“五四”天安门事件和“反击右倾翻案风”,使这些留下的军队干部再次卷入政治漩涡。那些早撤出的干部基本都得以善终。
“后来一翻过来,王更印被判了十年徒刑,太重了,冤枉的。刘传新是一个军的副政委,王更印是一个师的政委。军队“支左”也是波折很多,一开始是不知道群众组织的情况,都支持了。突然间,中央文革小组批评“支左”支错了,让“支左”人员掉屁股。这个掉屁股的过程,军队犯了很多错误。后来又批评把屁股又掉错了。军队那时很难办,没有一个大军区不检讨的。”吴德(时任北京市委书记):《我在北京工作的一些经历》作者:吴德口述·访谈、整理:朱元石等。摘自《风雨十年纪事》。
原上海警备区第二政委、农业部政治部代主任秦化龙秘书许人俊在《清查5.15内幕》(人民网2010年8月17日)一文中写道:“刘传新伤感地对我们诉说:“我在这里抓‘五一六’,我妻子在江苏却被人家当做‘五一六’抓起来,至今还关押审查啊!究竟什么是‘五一六’,我也说不清!”。因为刘传新在上海警备区时是秦化龙的部下。
据统计,至1972年正式取消“三支两军”前,全军进行“三支两军”的人员达到27万人。
由于部队许多干部参加“三支两军”,军队不得不提拔新干部补缺。“三支两军”结束后,这些干部回到部队失去了位置,只好转业。这就是为什么国家进行了几次大的集中军队干部转业的原因。
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派人民解放军实行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在当时混乱情况下是必要的,对稳定局势起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带来了消极后果。”



十五、出力不讨好的“三支两军”工作(之三)


“三支两军”工作在文革动乱的社会环境下,缓和了紧张局面,维护了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制止了武斗等激烈行为,保护了一大批老干部和重要单位、设施免遭破坏,减少了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起到了一定的稳定局势作用。同时,“三支两军”工作在总体上是执行文化大革命的错误方针,助长了极左思潮的,激化了一些社会矛盾,客观上壮大了文革新生派的力量。对军队而言,助长了军队中的派性,破坏了军队内部的团结。伤害了不少干部和民众,损害了军队在民众中的形象,降低了军队的威信。
社会上有些人说军队在文革中站错了队,支错了人,起了“四人帮”想起而起不到的作用。这是对军队功绩的否定,是不公平的。在那种动乱的岁月里,只有军队才能稳住形势。
军队作为特殊团体参预国家政治活动下文革中的各派力量终究不同,事后对军管干部追究刑责有许多不妥之处。
一是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军人对参加“三支两军”工作的任务,个人没有选择权。文化大革命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由执政党的领袖亲自发动和领导的,而且直到今天他的思想还是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同时,它是由党的中央委员会做出的决定,还号召全国人民参加。军队是按军委的命令行事,这是条例条令,是纪律!
二是军人不具备明辩政治优劣的能力。“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这句话曾是文革期间军人的口头禅。军队是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是党的工具,是党指挥的。国家要用你,党叫你去,你能不去?如果可以不去的话,那服从命令听指挥怎么办?今后军队是不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
三是军队的原则是下级服从上级。军队在文革期间的许多活动是受上级调遣,是按命令行事。比如天安门事件,中央和北京市委有指示,作为北京公安局的军管干部不能不执行。
四是军队干部惯彻上级指示坚决,上进心强,自觉性和积极性高。造成了军管干部参加文革积极的印象和事实。就文革本身来说,不管是左倾理论还是左倾实践,也不管是个人专断还是个人崇拜,不管是这个阶级还是那个体系,最终是因为领头的毛泽东死了,力量的对比发生了变化,所以才出现了全盘否定的结论。
那时有几个否定文化大革命的?邓小平不也主动给毛泽东写信表示拥护文化大革命吗?照样喊出打倒刘少奇的口号。
五是当时的政治环境是依靠群众,群众或红卫兵反映的一些问题作为军管干部既无法鉴别又不能置之不理,所谓的捏造或诬陷作为军管干部不存在主观故间,充其量是事实不清或受蒙蔽。
六是迫害老干部不是军管干部的责任,而是文革期间的政治。
七是镇压或打击反革命是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从法律上他们执行的是《公安六条》,执行公安部下达的任务。
八是他们即使有犯罪也是在文革期间,只能用文革期间的《公安六条》进行惩处,不能依照1980年才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来追究刑事责任。即使新的《刑法》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实施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法令、政策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令、政策。如果当时的法律、法令、政策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4章第8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法令、政策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九是他们是军人,是在军人履行职责中犯的错误,只能由军事法庭对他们惩处,地方法院无权审判现役军人案件。
冤!如果按照对军管干部判刑的逻辑,今后军队在执行任务时首先要判断政治方向,只要个人认为不合理的就不执行。
果真如此的话,原38军军长为什么又被判刑呢?
如果有一天,那些参加平息动乱任务的几十万大军的长官们是否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真是既可悲又荒唐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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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7 04: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文革中的军队(之一)


中国人民解放军介入文化大革命始于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三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国务院、中央文革发布的《解放军支持革命左派群众》文件,要求:“我军全体指战员必须坚决执行毛主席的指示。(一)以前关于军队不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以及其他违反上述精神的指示,一律作废。(二)积极支持广大革命左派群众的夺权斗争。凡是真正的无产阶级左派要求军队去援助他们,军队都应当派出部队积极支持他们。(三)坚决镇压反对无产阶级革命左派的反革命分子、反革命组织,如果他们动武,军队应当坚决还击。(四)重申军队不得做一小撮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和坚持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顽固分子防空洞的指示。(五)在全军深入进行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和以刘少奇、邓小平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斗争的教育。这一指示要原原本本地传达到每个解放军战士。”
在此之前,军队是全国唯一组织系统保持健全,没有受到冲击和具有强大战斗力的力量。
虽然文革展开后,许多军队高级将领被打倒或靠边站,但军队建制部队基本保持稳定,除了跟地方同步学习中央文件外,基本置身事外,不参预地方纷争。不管是红卫兵还是造反派,没有敢冲击部队或军事机关的,许多被红卫兵造反的军队或地方领导躲到军营避难。
中央命令的下达,改变了军队的中立地位,面临着政治上的考验,同时对文化大革命的走向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
一.军队支左是一种政治选择。
一是作为党的武装集团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毛泽东和中央军委的命令,坚定不移地执行“三支两军”任务。
二是社会的复杂性和军队高层的态度又使实际工作必然出现倾向性。
三是军队承担的不仅是支左,还要负责生产和社会安定,负责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性,同时还不能忘了保卫国防的主要责任。
四是军队介入本来是为了稳定形势,由于支左中出现了问题,地方的许多矛盾传导到部队,对军队正常的教育训练产生了坏的影响。
五是军队人员到地方,受社会的影响出现了一些违纪问题,降低了军队威信。
六是各省成立革委会后,许多军队主官被结合进入了地方领导班子,长期参与地方事务,军队缺编减员较大,于是就突击提干,许多刚当两年兵就被提拔,干部质量下降。军管人员回来后,又形成了超编。而当时军队干部实行的是那里来那里去,转业后不安排工作,造成军官有后顾之忧,不安心工作。
七是67年没有征兵,68年以后入伍的许多新兵都参加过红卫兵造反,这些人有一定的帮派思想和背景,部队人员思想出现了混乱。72年又没有征兵,这就造成部队战士普遍较老,出现服役八年的战士。
当时部队干部战士非常不均衡,一个班里入伍时间有相差八年的,年龄相差十几岁在同一职位很正常。
记得我被提拔成干部时,连长比我大14岁,连队大部分班长、副班长都是比我老几年的老兵。
二.野战建制部队没有乱。
有一点必须说明,当时军队确实不乱。别的部队不知道,在我们坦克师,教育训练都没有耽误。
虽然是文革政治挂帅的年代,没有出现轻视军事训练的事。我们照样强调军事技能,上级经常组织专业比赛。
我就是因为电台技能在师里考核,连续几年获得第一后被破格提拔为干部的。当然平时表现积极也是一个因素。
那个时期的军民关系相当好,驻地百姓非常支持部队,经常组织团员青年和街道妇女到部队帮助洗被子,每到节日都有慰问活动。
部队也鼓励战士到地方做好事。
记得当时徐州的天桥是架空的,许多拉平板车的人拉着沉重的物资很吃力。我部正处天桥东,每个星期天都有战士专门在天桥下等,看到有拉平车的就帮忙。部队经常收到地方送来的感谢信,而且做好事的战士从来不炫耀。
最让人感动的是拉练中的情况。由于毛泽东“11.24”批示(这样训练好,如不这样训练就要变成老爷兵了),部队每年冬季都要进行途步拉练一个月,包括我们这样的装甲部队也不带车辆,而是全部背背包徒步进行。
部队背着背包,举着红旗,以连为单位唱着歌步行。有时白天行军,有时候是晚上,中途还搞野炊做饭。
行军途中上级经常出一些小情况,比如空袭警报、紧急奔袭、与敌遭遇、迅速展开等等。
每到一地,先头宿营到目的地联系住处。通常是先找到村支部领导,由村领导安排各班排住处。
一般都是在老乡家里,从村里拉来稻草辅在地上,一个班或一个排住一间屋。村里有学校的,遇到学生放假就住学校。
我们每到一地,村民们锣鼓喧天出来欢迎,有时还烧好开水给战士们泡脚。
到了第二天,一般村里会给每个连队送一头猪来,村里的妇女开始抢战士的被子和被单洗,一些臭鞋袜子有时藏起来也能被搜走。
那时的被子是绿色棉面的,特别容易掉色。一般的被子经过一次拉练后都洗成了白色,衣服也是白色的。
我们一到驻地,第一个动作就是扫大街,整个村庄一定要扫一遍。然后就是帮老乡挑水,每家的水缸都要挑满。
晚上要访贫问苦,请村里解放前“苦大仇身”的人讲过去的生活。
结束一个村的驻访离开时,要把住的地方打扫干净,把用的稻草或吃老乡的东西结算留下钱。
这不是个好差使,通常情况下老乡都不收,推来推去的,有时要采取扔下就跑的办法。
现在说这些会有人不相信,因为所有的情况都变了。没有人再拥军,甚至想方设法从部队身上捞好处。
有一次我遇到原来服役的坦克团的副团长,问起以前常去的安徽大五柳靶场情况。
因为那是我们团坦克实弹射击训练的地方,已经四十多年了,在部队时每年都要去,跟附近几个村的百姓有很深的感情。
这一期间我参加了几次大的军事行动。一次是“七、一三演习”,这是协同陆军第68军和海空军在东海地区进行的一次海陆军协同实兵实弹演习,主要演练是反空降,全部是真刀真枪实弹。
第二次是“九、一三”林彪事件,部队接到命令紧急疏散到贾汪地区。
第三次是毛泽东逝世,为防止敌军发动突然袭击,部队进入一级战备,所有装备人员实弹进入临战状态,迅速进入疏散地等候命令。
第四次是79年的“实装拉连”,全团齐装满员先铁路输送到台儿庄,卸载后沿苍山、费县履带行军在临沂北展开。
坦克团实装进行履带行军拉练几百公里在我军很少,主要原因是道路交通问题。部队经过之处,公路桥梁损坏较大。如果不是当时社会的支持,坦克部队是很难完成这种演练。要是现在根本就不可能。
其它一些诸如徒步拉练、东海打靶、抗洪救灾等都是日常工作,几乎年年都有。
这种军事行动要是文革后的话,兜里不装几百万元钱肯定走不动。
谈这些是证明即使在文革期间,真正的野战部队一点儿也没有乱,战斗力并没有削弱。


文革中的军队(之二)


社会上一些人往往道听途说,认为部队在文革期间也象地方一样的乱。
有的听到发生了军管干部男女关系或是一些违纪案件,就放大问题,否定或歪曲部队。那只是个别现象,代表不了整体。
部队为什么没有乱?因为这是只真正有纪律的集体,最听毛泽东指挥。
就象文革闯将后来被打倒的王力说的“毛泽东曾说过不怕乱的秘密:“我们有军队,军队还得听我们的。军队同地方党委不同,它是全国统一指挥的,全国范围内要听我军委主席指挥。”
确实是这样,毛泽东指向那里军队就打向那里。
当时在部队团级指挥官基本都是解放战争时的老兵,个别老一点的是抗日兵。这部分人经历过战争,跟毛泽东打过天下,是军队的基本骨干力量。
他们对毛泽东是真正的忠心,不会跟任何人走。
真正与毛泽东有隔阂的是权力阶层,而军队的调动权在中央军委,这也是中国不容易搞政变的原因。
象我们这样的战备值班部队,师级与军区和军委都有电台联系,任何风吹草动都不可能避开军委。
四人帮倒台后,部队也曾进行过清查“三种人”活动,并非是军队主导,只是地方在清查中牵涉到部队人员,部队要进行配合。
我部二营营长李保海是68年从山东临清县入伍的,入伍前在地方参加了红卫兵派性斗争,可能是造反一派。这位同志比较有能力(文革造反头头都非等闲之辈),入伍不到十年就当上了营长,是团里比较年轻的营职干部,由于地方找来了,部队只好对他采取了转业处理,也没有受处分。
中国的军事指挥机构自建国以来是非常健全的。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演变:军委主席由党的主席担任。
1949年的军委副主席是朱 德 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程 潜、林 彪 、高 岗 。
1954年取消军委,改以国防委员会。副主席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程潜、张治中、傅作义、龙云。
1959年恢复中央军委,副主席是林彪、贺龙、聂荣臻。毛泽东、九位元帅和两位大将(罗瑞卿、谭政)为常委。而国防部副部长则由余下的大将和许世友上将、廖汉生中将担任)。
1969年中央军委副主席:林彪、刘伯承、陈毅、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
新设立的军委办事组组长为黄永胜,副组长为吴法宪,成员有叶群、刘贤权、李天佑、李作鹏、李德生、邱会作
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军委办事组被军委办公会议代替。叶剑英主持日常工作。军委办公会议由叶剑英、谢富治、张春桥、李先念、李德生、纪登奎、汪东兴、陈士榘、张才千、刘贤权等10人组成。
1975年中共中央决定取消军委办公会议,重新成立中央军委常务委员会。叶剑英、王洪文、邓小平、张春桥、刘伯承、陈锡联、汪东兴、苏振华、徐向前、聂荣臻、粟裕等11人为常务委员,后来又增补李先念、王震为常委。
1977年恢复中央军委,副主席:叶剑英、邓小平、刘伯承、徐向前、聂荣臻。
历任国防部长是:彭德怀、林彪、叶剑英。
历任总参谋长是:徐向前、彭德怀、粟裕、黄克诚、罗瑞卿、黄勇胜、邓小平
文革中军队将领被打倒或受到牵边靠边站的主要是彭德怀、贺龙、林彪这三股势力的人员。
文革期间前部分是由林彪主军,后部分是叶剑英主军。
林彪作为军事将领对军队是爱护的。
1967年1月由于部队受到冲击,林彪提出具体要求是:不准随便揪斗军队领导人,不准冲击军事机关,不准泄露军事秘密,不准影响战备和正常工作,不准到基层部队"串连",不准成立跨单位、跨地区的所谓战斗组织,不准搞打、砸、抢等等,最后一条是部队搞"四大"必须加强党委的领导。报送毛泽东批示,毛泽东加了一条:加强对干部女子的教育,并批示:"林彪同志,所拟八条很好,照发。毛泽东 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八日。"这就是林彪“八条命令”的来源。
后来国家机关受到冲击时,开始实行军事管制。国防科委管辖:二机部、七机部。 空军管辖:三机部、民航局 。总参通信部管辖:四机部、电信总局 。总后勤部管辖:五机部。海军管辖:六机部、国家海洋局 。总参谋部管辖:国家测绘局、中央气象局、国家体育局 。还有一些部则由机关与部队抽调人员实行军管。
虽然后来发生了武汉“二、二0”事件和“杨、余、傅”事件,军队的各级指挥机关和野战部队仍然保持完好,乱的只是一些军队院校或省军区部队。
地方之所以认为文革期间部队乱,第一是因为看到军队参预支左形成了派别,第二是军队一些高层军官卷入了政治斗争。
其实支左只是部分人参加,这些人当时基本脱离了军队,他们在军队的位置已经补缺。
军队高层受到冲击的主要是林彪事件,而且包括林彪事件和文革期间被打倒或靠边站的军队高级将领大部分都在文革期间或文革后重新定性。包括跟林彪和四人帮关系较密切的孙玉国(转业)、张积慧(原空军司令,下放到烟台当第八副市长,后以兵团职收回部队)、宋佩璋(军政委,以正军离休)、洗恒汉(原兰州军区司令,恢复党籍,离休)、陈励耘(退伍)、南萍(退伍)、刘丰(降为正师)等都没有作为“敌人”处理。
文革期间中国军费从1966年-1976年历年为83、94、126、145、169、159、145、133、142、134亿元,一直保持占GDP的4.68%-6.99%之间。这个时期需要养活的是660万军队。
中国在文革如此乱的时候,国外敌对势力及台湾蒋介石集团没有敢乘虚而入,很大程度上是看到中国军队仍然稳定的现实。


文革中的军队(之三)


三.军队最乱的时期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
1.军费历年累减。
文革以后,中国军费历年呈累减态势。
军费占GDP比重从1976年的2.14%与降到1998年的1.1%,最低的1997年为1.03%。这个时期的军费,连军队正常的维护费都不够。这也是为什么最近几年提出“补偿性增长军费”的原因,是对过去的还账。
1980年我担任财务股长,当时军费总计为176亿,按600万军人算平均每人不到3000元。现在是230万军队,2010年军费总计是5321亿,平均每人23万多。
2.大裁军造成军队人心不稳。
中国在1982年撤销工程兵和铁道兵减员51万,1985年裁军100万,1997年裁军50万。裁军使部队更精干,更有活力。但是,另一方面却造成了部队思想上的混乱。不安心部队工作,对工作前途担忧思想抬头。
3.军队生活待遇降低使军人生活困难。
此时地方正在进行改革开放,经济活动的放开使生活得到改善。而部队工资仍然很低,部队干部家属普遍是农村妇女或城市职工。下岗失业和找不到工作使部队干部的经济状况恶化,很大一部分农村干部欠债度日。
据1994年有关资料介绍,军队干部的收入在全国20个参加国民收入二次分配的部门中,50年代位居第三,60年代位居第六,80年代位居第八,90年代初退居到第十八位。某部912个干部家庭调查,仅238户有存款,占总户数的26.1%,欠债在千元以上的有225户,占总户数的34.2%,其中欠债在万元以上的87户。
4.军队要“忍耐”使部队涣散。
对军队伤害最大的是邓小平和江泽民的“军队要忍耐”方针。
“军队要忍耐”是邓小平在1985年6月4日召开的军委扩大会议上:“四化总得有先有后。军队装备真正现代化,只有国民经济建立了比较好的基础才有可能。所以,我们要忍耐几年”。
此后时任中央军委主席的江泽民给新疆某部的题词是:“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的革命精神”。
忍耐成了江泽民时代不重视军队建设,降低军人生活水平的借口。
这个时期正是西方从机械化向信息化发展的一个跨越性时期,中国军队建设在“忍耐”主导下处于简单维持状态。我们师1959年定型的苏联T-54A的仿制品“五九”式坦克、“三七”高炮,“五四式”手枪三十年没变。苏式营房,破旧的宿舍,简陋的炊具,一跑就趴窝的解放牌汽车,千篇一律的埋锅做饭。
军队经费除了发官兵的薪金和津贴外,没有新装备的研发,没有兵器生产,没有训练费,生活费不够就由各部队开财来弥补开支缺口。
这个时期军队之所以不受重视与高层有很大关系。
邓小平和江泽民一心想通过经济改革来证明新时期政治的优越性,不搞军队建设和国防投入。虽然卖掉了国家几十年的积累,却把钱都花到其它领域或进入私人腰包。
主政军队的两个“老糊涂”刘华清和张震,都是八十多岁的人,话都说不清楚,根本不关心军队建设。这两个人战争年代就没有多少建树,只是凭借与邓小平的关系而身居高位。
时任总后勤部长的洪学智和赵南起,主要工作不是提高战斗力,而是抓“斤半加四两”,保证军人不饿死可能是他们的主要工作。
这一切都是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不惜一切代价争取GDP的高增长率”的“军队要忍耐”下进行的。
5.军队开展生产经营使军队大乱。
由于军费严重不足,军队开始是以广开财源,安置部队家属,后来发展到军队办实体和进入流通领域进行经商。
尤其是1992年中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目标以后,军队编制了以管理生产为职能的生产管理局,军队生产工作全面展开。军队钻改革的空子,在生产经营的旗号下,走私贩私、倒卖倒买国家紧缺物资。利用军事装备和军队兵力进行揽财。结果是与地方争利,破坏了军民关系。对部队则是私设小金库,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以权谋私、贪污腐化。腐化了军队的肌体,影响了军队内部的团结,削弱了部队战斗力。
6.军队的混乱使军民关系降到低点。
有一年遇到曾经服役的坦克团后任副团长,说起以前曾经常去的部队靶场驻地几位关系特别好的农村熟人。因为这些村庄的人曾经对部队特别关照。
他说:“别提了老首长,早就变样了!”
我问:“怎么了?”。
他说:“举几个例子你听吧。以前你们在的时候都是坦克直接经褚兰开过来,一路畅通无阻。现在连平板车运输都不行(把坦克装在平板车上,因为平板车是轮胎驱动,与坦克履带相比不伤路)。我们每次去打靶都要交“买路钱”。有些老百姓故意在路上放一些私人东西,等我们过去了就说被压坏了,要高价赔钱。有时还在一些沟沟坎坎搭一个小桥,然后以被军车辗坏为名赔钱,不给或者赔少了就闹,躺在那儿赖着不走。还有就是一个连打炮要一个营警戒,本来我们已经通知了开炮时间,进行清场,可有的人故意不走。有的在我们射击还没有结束,就开始向里冲,抢弹壳。他们知道我们不敢打,稍有损伤就算赖上了。”
比比过去,想想现在,简直是天地之别,除非是真正的战争,否则象我们这样的装甲机械化部队真是寸步难行。
四.军队乱的是机关和院校
大部分人接触的是部队机关、院校和地方部队,其实军队的主力军还是野战部队。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首先受到冲击的是军队院校和各级机关及以省军区为代表的地方部队。这些部队与地方联系大,纪律性较差,容易受到地方影响。
各个集团军、各军兵种有作战任务的建制部队,是中央直接控制的生力军。即使在文化大革命最混乱的时候,这些建制部队仍然坚守岗位,照常训练。
部队军管地方后,缺额的干部基本全部补齐。这就是为什么1968年和1969年入伍提干部最多的原因。而70年和71年入伍提干少,是因为军管干部回来后使部队超员,干部饱和。
六.跟军人算旧账是最无赖的政治
世界各国都有不成文的规定,军人凡是按照上级命令进行的任何工作,不论结果如何都不负责任,因为军人以服从为天职,然而在中国有时却不这样。
1984年9月5日广西民政厅曾向国家民政部发请示文:
“今年,我区各地在开展换发、补发《革命烈士证明书》工作中,有的市、县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支左”或执行“七三”布告等命令而死亡的人员,部队已追认为烈士。现在,正在深入学习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问题,要充分认识参加两派都是错误的,解放军支左就是支派等观点,以清除派性,增强党性。据此精神,这些死亡人员是否还继续称烈士?如不称烈士,其烈士资格由部队宣布取销还是由地方宣布取销?如称烈士,其牺牲的原因如何写法?我们对这个问题,曾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写报告,提出意见:属于执行命令而牺牲的人民解放军,已取得烈士称号的,应继续予以承认,烈士证予以换发,其牺牲原因写“×××同志于一九六八年×月×日在××地区执行命令而牺牲”或“×××同志于一九六七年×月×日在南宁执行命令而牺牲”。广西军区同意我们的上述意见,区党委整党办公室“处遗”小组提出:同意民政厅的意见,但全国其他地方可能有类似的问题,建议民政厅请示民政部。现特向部里请示,请批复。”
国家民政部回复“你厅桂民优字[1984]100号请示收悉。 关于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文革”中牺牲的人员是否继续称烈士的问题,经与总政治部研究,原则上同意你厅提出的意见,即:属于执行军队命令而牺牲的革命军人已取得烈士称号的,一般应继续承认其为革命烈士,并给予换发《革命烈士证明书》,牺牲原因可写“×××同志于一九××年×月×日在××地区执行命令而牺牲。”对于个别明显不符合烈士条件而过去错发了《革命军人牺牲证明书》的,则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纠正,并做好家属的工作。”
对于广西民政厅在决定全国有普遍现象的问题向国家民政部报告是正常的,问题是国家民政部的回复,其中“对于个别明显不符合烈士条件而过去错发了《革命军人牺牲证明书》的,则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纠正,并做好家属的工作。”
这句话存在很大问题,什么叫错发?谁来鉴定对错?军人是在部队工作的,他的评价只能来自于部队,如果让地方来鉴别对错岂非儿戏?
军人参加“三支两军”即使支错了其责任也不该由军人来负,无论什么情况下牺牲都是因公,如果是违反了纪律其处罚权也只能在部队,只要部队认定的烈士,地方无权改变!
文化大革命错了,不一定参加文革的人都是罪犯。
“四.五”事件平反了,那些参加除清纪念碑花圈和清场的公安、民兵和工人难道也错了吗?
“六.四事件”军队参加了戒严平乱,如果以后平反了,是不是那些曾经参加平乱立功的人员要收回军功章?
记得当年有一些参加北京戒严的部队干部转业时,要求从档案里撤掉曾经受到的嘉奖,原因是怕到地方后受歧视。
事实上有许多文化大革命参加军管的干部受到了地方刑责。比如时任南京军区27军副政委的刘传新、时任陆军第55军215师政委的王更印,因军管时任北京市公安局的局长、副局长,在文革后被北京市中级法院刑事追究。
“军人无自由!”这是世界性的道理。他们只能服从上级的指挥,没有任何选择权。
假若让军人由自已判断对或错来执行上级的命令,那这个军队肯定是一盘散沙。
别让军人受委屈,他们已经为国家做出了很大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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