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5-1-30 01: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生逢其时——文化大革命亲历记 顾建堂著(12)
, b. a/ m4 T% b: b2 z U* G5 ? a+ `! L* R: ~% u
[ 作者:顾建堂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1548 更新时间:2014/7/3 文章录入:小小少年 ]
5 A/ n* b k* Q2 B" l: L, c
( W. Y' d3 e' R作者简介:顾建棠,1931年出生,江苏省海门市人。1945年小学毕业,同年11月到衣庄当学徒。1949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1950年入团,1956年入党。先后在海门县税务局、工商科、劳动科工作,1954年调到长江下游工程局青龙港护岸工程指挥所,1954年10月调南京长江水利委员会下游工程局,1955年5月调武汉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处劳工科,1956年调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肃反审干办公室,1958年春调共青团长办团委。1959年毕业于共青团中央团校第十期,随即回长办团委工作至文化革命开始。* G0 d" @- B: C2 h8 z9 p [0 \% ~
1966年6、7、8月,为长办“保林(长办党委第一书记林一山)派”领头人。1966年10月上旬组建长办第一个群众造反组织“硬骨头战斗队”, 1966年12月26日“长办联司”成立,任一号勤务员。1967年12月任长办革委会副主任,1968年1月任湖北省革命委员会常委。
- H" S0 m4 E# H6 F& U9 }1976年11月至1978年1月7日,经湖北省委决定被隔离审查。1978年1月8日被捕入狱,1983年1月被判七年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 w& \& U8 n0 L7 W+ Z
3 W7 }. s: b9 [* G6 s第二十章 伪君子叛党发动政变
: I5 h$ m) o( c& ~+ ?4 w0 J6 S 揭批查冤狱遍于神州
/ M, g/ n9 j% V4 c- v4 w J+ b
2 p$ g( f/ M0 u1 x10月9日下午,湖北省革命委员会全委会议结束。这时姜一派秘书通知我到他的住所去一下。姜一招呼我坐下后问:前天我在大会上的发言(主要讲转好弯、扶持新生事物)怎么样?我说:大家都说很好。姜说:好个屁。又问:你看了《人民日报》社论没有?我说:看了啊。姜问:有没有点体会?我回答:北京有可能出了问题。姜问:你有什么根据?我答:社论最后一句说,“谁要搞阴谋诡计,决没有好下场”。姜说:今天散会了,回去说话要按《人民日报》社论说。我问:两位赵书记回来了没有?姜答:回来了,杨得志司令员也回来了,在洪山宾馆,不对外会客,我去见了他们。姜未讲两赵说了些什么,我也不便追问,但根本没有想到江青等被抓捕。+ U1 z* h8 O- z# L+ T k, E' k
第103节 惊闻华国锋抓王张江姚
5 g7 D" o; R0 J/ h/ E1976年10月10日晚大约11点多钟,有人“咚、咚、咚”连连敲打我家窗户,开门只听一个神情激愤的年轻人说:不得了了,北京出了大事,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和姚文元被抓起来了。我说:不可能!毛主席才逝世,江青是毛主席的夫人,谁敢下此毒手?你从哪里听来的马路消息?年轻人说:武汉军区都传开了,军区大院里像炸开了锅,小卖部的酒快卖完了,他们拍手叫好。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和姚文元确实被抓了,是华国锋下的手。说完转身而去。此后再没有见到这位年轻人,如果他看到我这本书,希望能与我见一面。
7 S! [ T: K1 A我当即骑自行车到省委党校找到在那里学习的胡厚民,宿舍里只有他一个人。胡厚民说:我还没有听到这个情况,但极有可能是真的。你看我这个房间里住四个人,他们三人都是省直机关的,今天晚上同时回去了,就剩我一个人,可能他们回去听传达。我与胡厚民商定:他先到潘洪斌家,我到市委党校找到田学群后一起去潘洪斌家再议。我到市委党校向田学群说明来意,田学群跟我一面走一面说:今晚奇怪,我这个宿舍里四个人,他们三个同时回家了,这三个人都是市直机关的老保,看来有问题。
& V( {( @8 L9 w- F在潘洪斌家我们四个人作了短暂的议论。我介绍了有人给我送消息的情况后说:事情不用怀疑了,这是右派发动的一场宫廷政变。孙中山先生逝世两年后,蒋介石搞了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斯大林1953年逝世,赫鲁晓夫1956年抛出反斯大林的秘密报告,时隔三年。可毛主席逝世还不到三十天,尸骨未寒啊,华国锋就发动了政变。打倒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和姚文元,就是打倒文化大革命,而文化大革命是华国锋上台的基石,你华国锋打倒了文化大革命,你那个第一副主席还能站得住吗?可以断定他是短命的,螳螂捕蝉在前,还有黄雀在后等着你呢。田学群说:王洪文、江青、张春桥他们怎么没有一点防备?华国锋这样搞,是对毛主席的背叛。胡厚民说: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应在毛主席追悼会后立即召开三中全会,右派想搞政变也难得逞,现在已经来不及了。华国锋突然把党的副主席、政治局常委和两个政治局委员抓起来就是反党,实质是右派政变,是背叛毛主席。潘洪斌说:这是反革命右派政变,抓江青就是反毛主席,就是反党反革命。今后怎么办?胡厚民说:少说话,少出门,不接触,作最坏的准备。我补充:要讲话,就照《人民日报》和《红旗》杂志的调子讲。
; a2 H/ T; l$ Z. o+ V这是一次特殊情况下的紧急碰头会,大家一致认为,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必将彻底否定文革,对造反派必将血腥镇压,我们无力回击,只好各自善处。第二天即11日清早,我又向郭志伟、严常通报了这个消息。1976年11月后我们都先后被捕入狱。1983年我出狱时,郭志伟、田学群已不在人世了。. ^, a4 s; ^& A5 }* ^
10月12日得到确实消息,这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从未发生过的违纪违宪、叛党窃国的严重事件,是阴谋家、野心家发动的右派政变。; E; Q' O4 I: \
10月7日,即政变后的第二天,冒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一致通过华国锋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并宣告文化大革命结束。同日,华国锋召集三省、市领导人去北京参加中央打招呼会,湖北赵辛初、杨得志、赵修应召上京。10月18日华国锋以中共中央的名义发出了16号文件,宣布王、张、江、姚为反党集团。( C$ F$ W; u! j% a
第104节 华氏对造反派斩草除根
% |' d, A% B- }6 x众所周知,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了文化大革命,有了文化大革命才有王、张、江、姚,才有热烈响应的亿万群众,才有红卫兵,才有造反派,才有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这是一个血肉相连的整体。无论是谁,只要你打击、镇压造反派,就是否定文化大革命,就是否定毛主席和他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1980年意大利记者法拉奇对邓小平说,中国人谈到“四人帮”时却伸出五个手指,示意“四人帮”实际上是包括毛泽东在内的“五人帮”。' `; T7 o3 e/ T9 {& a; ^
华国锋密谋抓捕王、张、江、姚,深为以党内资产阶级为代表的文革反对派叫好,因为在他们眼里,就是这个“整体”摧毁了刘邓资产阶级司令部及其镇压群众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批斗了走资派,并夺了他们手中的党政财文大权,他们对这个“整体”恨之入骨。而今华国锋办了他们久久想办而没办到的事,他们当然弹冠相庆,当然高呼“拥护英明领袖华主席”。- X' w" Z1 z% X8 K( P9 L
10月10日,华氏中央成立了审查王、张、江、姚反党罪行专案组,并在全国展开了“清查与‘四人帮’反党集团有牵连的人和事”的运动。7 m' E& F* L5 d, @2 z+ A
华国锋说:“对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要一查到底,决不能留有死角和漏洞,决不能有丝毫的心慈手软,决不能留下隐患。”(引自河南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郜国荣等2006年5月20日致中共中央的《关于河南省在“两案”清查中出现的冤假错案情况的报告》)
" M$ q% d) m5 ]叶剑英说:对这些造反派,必须除恶务尽,在地球上消灭。(1977年6月长办专案组的王玉成和罗光宇亲口对顾建棠所说)6 Y" P- D0 D! i+ O9 |
聂荣臻说:造反派就是闹事派,要把这些闹事派斩草除根。(原《武汉晚报》总编辑邓国栋从中央文件汇编中看到)& O( }& M2 {- l" ?( @2 ]
陈云说:要他们断子绝孙。(张建成、柳英发回忆)( f, v x" c) M$ i9 O* o$ o
李先念在视察武汉钢铁公司时问:你们这里有个叫周岳来的造反派吗?这个人干了很多坏事。武钢领导说:已抓起来了。李先念很高兴地说:抓得好,抓得好,抓得好。(1981《武钢文艺》)2 B( D$ `6 L( Y6 q; A
媒体应声造势。“如果你检索一下自1976年10月到1983年的《人民日报》,便会发现竟有260篇把‘造反派’作为文革最大的罪孽来批判的社论和理论文章。至于把‘造反’作为一个罪恶的公共贬义词的文章,共有1229篇之多!换句话说,在中共的中央党报上,每天便至少有一篇丑化造反派的文章,更遑论数以千计的地方性的官方报刊、电视电影里对造反派描述的简单化和脸谱化了。”(宋永毅《造反派和“三种人”——一个亟待深入研究的历史课题》)' ], X/ k/ Z/ w u+ m7 `. i
“揭批查”运动迅即掀起,武汉地区的革命造反派又成了镇压对象。这是继“刘邓资反路线”、“二月逆流”、“两清”和邓小平“全面整顿”之后的第五次打击,其残忍性、毁灭性,较前四次有过之无不及,因为大大小小的走资派已经毫无顾忌。6 z9 M' o) I7 `7 X% L
第105节 揭批查万千干群陷绝境
$ w# n# A. K" G" V8 Y% P10月12日,武汉街头开始出现“坚决拥护党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一类大标语,署名“工农兵”,这个“工农兵”是已垮台的百万雄师的变种。百万雄师的中坚分子七二〇后从未停止活动,此时更是毫无顾忌地在武汉三镇大肆抓捕、绑架、游斗、毒打造反派。& v% O# ~6 X6 |& E
10月14日,省委书记、省革命委员会主任赵辛初在广播讲话中说:据我们了解,湖北的造反派与四人帮没有组织上的联系,但在政治思想方面受的影响可能要比我们大些。赵辛初说了符合事实的老实话,但却受到了来自上下的严重压力。0 w3 F( c- U- R6 u; W$ b0 h0 {9 h: a- S8 A
11月8日,省委决定夏邦银、朱鸿霞、胡厚民进“五不准”学习班。11月9日,赵辛初在省直机关声讨王、张、江、姚反党集团罪行大会上讲话,宣布他10月14日的讲话“有缺点错误”。(附录十八)11月11日,省委又决定董明会、谢望春、李想玉、沈复礼进“五不准”学习班。
* U) q+ ]+ |9 c; w" r11月19日至24日,省委赵辛初、赵修、姜一、王克文、韩宁夫和武汉军区司令员杨得志、副政委张玉华奉命上京汇报。李先念听取汇报后讲:很明显,湖北的问题,根子在“四人帮”。现在打倒了“四人帮”,湖北的问题明朗了,好解决了。……集中火力大揭大批“四人帮”,在湖北联系实际,可以揭发批判夏邦银、朱鸿霞、胡厚民这三个人。你们湖北省委要放手发动群众,大张旗鼓,大造声势,大打人民战争,不要小手小脚。“四人帮”祸国殃民,罪行累累,中央己发了16号文件,还要陆续公布他们的罪行材料。他们是党内资产阶级的典型代表,是不肯改悔的正在走的走资派。如果这伙人上了台,我们的党就要变修,国家就要变色,人民就要遭殃。在这场关系到党和国家命运的斗争中,各级领导干部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站在运动的前列,带头学习,带头揭发,带头批判,带领广大群众掀起大学习、大批判的新高潮。要抓住“四人帮”极右实质,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个武器,把他们各种画皮统统剥下来,彻底戳穿这帮资产阶级阴谋家、野心家、极右派的反革命面目。……这次中央请杨得志、张玉华同志来京参加会议,是希望驻武汉部队广大指战员,把支持地方的工作搞得更好,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发展湖北大好形势。杨得志、张玉华同志表示,要继续大力支持省委,大力支持地方,这很好。张玉华同志是湖北省委书记,前一段回去抓部队工作了,现在省委的同志希望他回省委工作,这个建议也很好。(据当时从省委机关流传出来的记录稿,郑军提供)
. C; M9 ]3 j% z/ D3 j' {2 a赵辛初等赴京汇报期间,省委第三次决定进“五不准”学习班的人员,有龙铭鑫、高玉泽、谢华之、方保林、王屏、邓金福、郑军、魏绳武、徐筱芳、田学群、林子忠、潘洪斌、傅廉、赵文成、薛存元、曹承义等六十名省、市和企事业单位革委会成员。4 F, j5 J' Z$ m( e k+ ~( j
经李先念点名,张玉华于1976年11月底重回省委当书记,专事“揭批查”,架空了赵辛初对运动的领导。但张玉华还不敢将在曾思玉主政时期他一手打成五一六、北决扬的六十多万造反派,再次全部打成与四人帮有牵连的反革命,因为曾思玉承认过“湖北清查北决扬、五一六,搞了几十万,这个事情搞错了”,张玉华知道赵辛初知道,他还是有顾忌的。! o3 u4 c9 s7 }, l& w- J
华国锋阴谋政变后,陈丕显出任云南省委书记,他与原省委书记赵健民联手,依靠文革中以赵健民为首的“云南省中上层干部联络站”(后改称“摧毁刘、邓资产阶级司令部造反兵团”,简称“摧资兵团”——云南的当权派变成了“造反派”),以满腔的仇恨向真正的造反派反攻倒算,把150多万人打成四人帮的帮体系,5万多人坐牢,15万人受处分。(据2013年7月22日《云南揭批查幸存者赴京上访情况通报》)
! y% j2 {. u C7 u6 P* |8 j1977年7月,陈丕显从云南调任湖北省委第二书记、湖北省革委会副主任。俞文斌曾当面对我说,陈丕显一到武汉,会见的第一个人就是他,还要他当省总工会副主席,俞文斌接受一位知名人士的意见没有同意。陈丕显在省、市领导干部会上说:造反派没有一个好东西。多年后王克文的秘书高国华告诉李洪荣,王克文当场顶了陈丕显:陈书记的说法太绝对了,比如武汉锅炉厂李洪荣的情况我就比较清楚,他是老劳模、党员,人品很不错的。(参看田力为2006年8月采访李洪荣的记录)! s$ H, F$ Y V8 t
陈丕显随即全面改组省、市委。1977年7月,赵修调任武钢党委第二书记,不久调往吉林。8月,姜一调任陕西省委书记,王克文调任山西省委书记,韩宁夫留下当了陈丕显的打手。至此,名为第一把手的赵辛初已被彻底架空。接着陈丕显升任省委一书记,至此,“两赵一王”的省、市委成为历史。' g3 L9 ~7 O8 d
陈丕显上任后,在全省刮起了“揭批查”的狂风暴雨。当年担任全省“两清”领导小组组长的武汉军区副政委、省委书记张玉华,出任全省“揭批查”专案核心领导小组组长。他接手后,全数恢复1973年11月明撤暗留的各级两清专案组,名称由“两清”换成“揭批查”,把成千上万的造反派关进“五不准”学习班或单独隔离,罪名由“北决扬”、“五一六”换成“四人帮帮派体系”。关押最长的达十三年,最短的三年;被关押年龄最高的七十多岁,最小只有十二岁(长办张贤良的大儿子)。审查中任意挂牌游斗,拳脚相加,疯狂逼供,致使被审查者有的含恨自杀,有的毒打致残,有的逼迫致疯,比如武汉市革委会副主任吴焱金,被逼跳楼,腰椎断裂,大小便失禁,瘫痪难起,正在住院治疗,被警察戴上手铐押解入狱,残忍至极。
+ [8 z* a4 R# G1 t张玉华曾在湖北文革“两清”中一手将六十多万造反派打成“五一六”,在“揭批查”中,还是这位武汉军区副政委、重回省委任书记的张玉华,翻手把这批假“五一六”、假“北决扬”又打成“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代理人、追随者、阴谋分子、黑手、骨干、爪牙和“三种人”,并予以逮捕坐牢、判刑(最高20年、最低4年)、劳教、三开(开除党籍、公职、团籍)、留党察看、留厂察看、降级、降职、撤职、免职等各种处罚,制造了又一起群体大冤案。湖北造反派被栽赃为参加“五一六”阴谋集团、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有牵连的双料反革命,两者相加,蒙冤受害者起码有130万人次(一个蒙冤的造反派至少被两次打成反革命)。* e2 E3 g8 w2 { ]7 x
第106节 从被隔离审查到被逮捕) i# _5 s% W" O5 ]: S E
10月12日以后,我耳闻目睹了党内走资派操纵指挥百万雄师的变种“工农兵”大肆抓捕、绑架、游斗、毒打、关押革命造反派,如武汉钢铁公司工人、中央委员、武汉市委书记董明会,武汉锅炉厂枝术员、市革委会常委沈复礼,被“工农兵”抓去游斗;国棉一厂工人、省革委会常委、国棉一厂革委会副主任王屏,被厂原百万雄师抓捕后打得死去活来;湖北省航运局工人出身的科长、省交通厅航运局革委会副主任傅廉,被交通厅原百万雄师头头抓捕关押。白色恐怖笼罩江城。我不能再呆下去了,为了免受原百万雄师的残害,决定借机逃亡。1976年10月25日,我带上省委为我赴沪治病致上海市委的介绍信,乘船离汉。我没有到上海市委转介绍信,直接到中山医院看病。经检查,确诊为中心性视网膜炎。当时激光治疗还在试验阶段,尚未临床应用,所以未做手术。我随即回海门老家,怕父母担忧,只讲来上海看病,对大哥和三弟讲是回来躲避百万雄师的抓捕,待形势平静一点后返汉。
1 J6 Y# ~& G4 n+ w) P- n2 Q1 D7 k长办党委的丁福五等神气起来了,11月上旬派人到我家抓我扑空,随即抄了我的家。11月底,长办党委致函海门县委,要求协助把我遣回,县委未作答复。12月上旬,长办党委派专案人员王世侨、杨钟岳到海门县委联系,无果而返。海门县委一再不理长办的要求,原因有二,一是我在海门的老同事都了解我,而且有好多同志处于领导岗位;二是我三弟和弟媳为在建的海门棉纺厂发挥着关键作用。12月下旬,湖北省委行文商请江苏省委责令海门县委交人,县委通知我三弟顾敬贤:江苏省委下令要我们交人,县委已让长办派人来接,并向省委报告。你叫顾建棠主动与长办联系回汉。按照海门县委的要求,我与长办党委黄友若书记通了长途电话,决定回去。6 ]: m) W u/ w
12月27日,在我老家与长办派去的王世侨、杨钟岳会面,离家去上海。临走时,我娘紧紧拉着我的手哭着说:娘舍不得你呀,心痛啊!这一去啥辰光回来呀!娘晓得你是一心跟着毛主席、共产党的,决不会做坏事的。我娘调转头对王世侨、杨钟岳说:我家顾建棠是好干部,你们不信到县里打听打听。我热泪盈眶,依依惜别,哪知竟成永别,我出狱时双亲已因悲愤过度而亡故。
, X$ b$ f" T+ E; C6 |' m/ T27日晚宿上海大厦。28日王世桥对我说:我们乘飞机回武汉。当时乘飞机是有级别的,长办的处长都没有资格,我问:怎么能乘飞机呢?王世桥笑着说:还不是因为你,是党委批的,我们是搭香边(武汉方言:借光)。
3 ^. }2 v( I+ ?2 f( O P/ b28日午后抵汉,被押送到长办东湖疗养院。当晚黄友若、丁福五(党委副书记)、李文光(政治部主任)、崔吉礼(秘书长)前来“验明正身”,但神情各异。黄友若平和坦然:就在这里住下,事情以后再谈。丁福五慢条斯理:好好考虑考虑问题。李文光冷笑点头,崔吉礼板着脸一言不发。
Z4 `' v8 \, K+ V0 ~1 x% @7 C林一山指示由丁福五、张魁元、李文光、崔吉礼组成顾建棠专案领导小组,指定罗光宇、王玉成、李维本、刘哲、王世侨、杨钟岳和船舶队的小关、龙哲臣等具体负责,上面是省“揭批查”专案办公室的谢杰民分管。1977年元月上旬,专案组的罗光宇和王玉成对我讲形势,交待政策:你们帮派中的什么委员呀、副主任呀、书记呀,都进了五不准学习班了,现在都缴械投降了。因为他们作恶太多,群众气愤,把他们游斗示众,我们对你还是很客气的。党的政策你比我们清楚,只有竹筒倒豆子,全面、彻底交代与四人帮的关系,才是出路。
7 H$ j" ?3 P4 q+ k我问:什么叫全面、彻底?罗光宇答话:从你们那个一月夺权到批邓都要交待。我又问:按你这个说法,毛主席发动和领导的文化大革命算什么?罗光宇回答:你们是跟着四人帮捣乱,破坏文化大革命,我们才是紧跟毛主席搞文化大革命。你就全面、彻底交代你的问题吧。说罢起身而去。7 m% m. }1 K2 X
我没有按他们的要求写交代,只写了响应毛主席号召参加批林批孔和批邓的情况,对他们要求写的与四人帮关系问题一字未写,因我原本就和四人帮没有任何关系。交出去后他们很不满意。
( E n5 V& }7 u- L/ [, Q# @" C1977年元宵节后的第二天(2月15日),专案组把我从东湖疗养院转到汉口刘家庙水文总站,不几天又把我转到长办大院二食堂楼上一间屋里,窗户全部钉死,用报纸糊住窗玻璃。专案组罗光宇和王玉成向我宣布:经省委批准,对你实行隔离审查。你得老老实实交代你的罪行,丢掉任何幻想,全面彻底交代与四人帮的关系才是出路。
2 Q5 q4 T3 P0 `) v, Q( U |1977年3月16日,在长办职工倶乐部召开了第一次批斗我的职工大会。会后罗光宇、王玉成等要我交代与王海山、李守宪、姜一、钱正英、王(力)关(锋)戚(本禹)、四人帮的关系。日夜轮番穷追。我明确告诉他们:我与王、关、戚没一点关系,与四人帮更无任何牵连。我与王海山、李守宪、姜一、钱正英等人是有联系,可那都是众所周知的,我心中完全有数,你们这样搞,我看白费心机。王玉成三角眼圆睁,指着我的鼻子:你说心中有数,无非想有人保你,这是梦想。告诉你,姜一已经靠边站了,攻击林主任“三重三轻”(重洋轻土、重大轻小、重电轻水)、“挥金如土”的钱正英那个臭婊子也完蛋了。言出王玉成之口,实表林一山之恨。我强压怒火,双目直盯王玉成一言不发。王玉成对着我吼:你桩桩件件罪行都与四人帮有牵连,必须交代清楚。8 y0 }. r. ^: e# m# \
我说:你们真想听,那我就给你们讲一讲。
4 R; ?: B4 T2 j3 J1966年12月1日,把林一山弄到水电部,是钱正英部长主持召开的批林大会。
" `2 z; i7 w$ ~+ b+ E/ r12月3日到9日,我们向省委造反,要求收回11月16日保林信件。13日我们派出由赵枣安带领的赴京控告团,钱正英部长把我们的诉求面呈周恩来总理,总理在21日指示:“湖北省委的信是错误的,长办的同志应当造他们的反。”省委于23日收回了一一一六信件。6 I$ ^0 D4 f1 {7 v, w% u8 u0 M
1967年6月26日长办联司撤离长办大院,准备动用民兵武器突围,向周总理发报请示可否,总理指示“那个东西不能动”。我们遵照执行。
- A/ a% A8 a+ H% L4 c8 D; _1967年10月8日,总理在东湖长天楼宴会上同我碰杯时问:林一山现在怎么样?我说在作检讨,总理点头说“好,好”。
" t" g$ f7 Y& u( X( J9 d- i6 X4 |1967年12月长办成立革委会,向总理写了报告,总理嘱托李富春、李先念副总理代表国务院,授权武汉军区党委批准。6 ^( ~1 C2 u+ \
1968年2月我结合为省革委会常委,是周总理提的名。4 K1 O* l; q- d/ J
1968年3月8日,长办革委会《关于兴建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的请示报告》,是由水电部钱正英部长转呈给周总理,并得到支持。
+ k- y. W( I* R- P# _1968年5月,总理批复同意以毛主席1958年3月30日视察长江三峡十周年纪念日作为葛洲坝工程代号“三三〇”的报告。7 q, @ } r8 _; g! ~9 m+ y$ _$ u% s) h
1968年6月22日,施工总队炸铁路事件我参与调查,是执行周总理的四点指示。. Z. n9 ~* M& ]1 L) v
1969年九大期间,毛主席对曾思玉、张体学说:“林一山历史上有没有问题?如没有问题,解放出来当个古董、参谋之类。”周总理同时说林可当个参谋、顾问。
2 ]9 N; e5 z! }1970年毛主席对葛洲坝工程批示:“赞成兴建此坝”。; ?/ Q" T. G0 T) u2 a
1970年2月,总理指示我在林一山请求“解放’的检讨书上签署意见。
6 S) `) p( i9 a; D7 ?$ D2 b9 Q1973年9月是周总理指示省委恢复我党的组织生活。8 W }' r" A" H
从1966年12月到1973年9月,毛主席和周总理对长办先后讲话、指示、批示十一次,你们不是不知道,王、张、江、姚当时都是党和国家领导人,要是对长办发了话,也是在情理之中,你们敢反对吗?比如林一山到上海治眼病回来后,在职工大会上说:“王(洪文)副主席对我十分关心,他亲自指示医院要尽一切力量。”你们为啥不去“揭批查“一下子呢?除上述事实之外,我顾建棠在文革中没有这种牵连关系。, [$ ` b; J( D5 i5 _6 K
我可以再告诉你们,在武汉地区的文革中,造反派与四人帮也没有什么直接牵连。1967年七二〇事件,是周总理亲自处理的;1967年8月,是总理邀请武汉造反派三钢、三新、三司革联代表上京,签署了“八八纪要”;1967年10月8日,周总理陪同阿尔巴尼亚谢胡总理访问武汉,促进武汉的大联合、三结合;1967年10月到1968年2月,在周总理关怀、指导、审定下省、市革委会成立;是周总理处理了1969年4、5月间发生的“反复旧”问题;是周总理审定朱鸿霞等的四届人大代表资格;1974年批林批孔运动中省、市委允准的“两清”材料外移问题,是周总理发出立即送回的指示;批邓运动中,我参与上报材料,是呈报毛主席和时任第一副主席的华国锋。你们说我与四人帮有牵连,从何而来?连影子都没有。6 i+ L. s6 l# S% q: U' X
我接着反问:你们能举出所谓我与四人帮有牵连的桩桩件件吗?: l7 s9 E- h. ?" H& T) Y4 h" F
他们面面相视,过了一会罗光宇开腔:我们要你交代问题是我们的权利,你交代问题是你不能推托的责任。. e4 {7 p6 }9 h+ o
1977年3月30日在长办职工俱乐部召开“愤怒声讨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及其黑干将顾建棠大会”。批斗会比较文明,台下有人喊“站起来、站起来”,我就站起来,过了一会儿主持人就会要我坐下。此后的批斗会基本上都是如此。
- H" u! @ B& P; y/ j4月1日,罗光宇、王玉成、李维本和船舶队的小关来到隔离室,王玉成嬉皮笑脸地说:你隐瞒了你与四人帮极为重要的牵连,你老实交待吧。我回答:我没什么隐瞒,也没什么交待的。罗光宇说:我们不是无的放矢,有证据在。老实给你讲,这件事对你来说是生死攸关。你现在不想讲,允许你暂时想一想。$ ^# g( u |8 o6 Z+ v. J- Y# k
当天下午,看守我的一位老工人偷偷地告诉我:听说明天要把你弄到蒲圻施工总队去批斗。果然,第二天一早,王世侨、杨钟岳将我押送到陆水施工总队接受批斗。我挨了一天批斗后返回隔离室,罗光宇等又来问:怎么样,想起来了没有?我摇摇头。罗光宇说:给你点一点,四人帮中三点水那个女人,你再不该装傻了吧?我问:江青?罗光宇说:对啦,那你就把秘密讲一讲吧。我哈哈大笑:真是天大的笑话。想当年,你们打我五一六的时候说我是反江青的,怎么今天我反倒成了与江青有重要牵连的人了?我与江青无任何牵连。罗光宇说:那我们只好向你摊牌了。你在毛主席逝世后向江青写了劝进信,拥护江青当党中央主席。* D9 K+ `0 T( j
这一下我才明白他们所说的“极为重要的牵连”是什么了。我笑着说:根本没有的事。你们能拿出真凭实据,可以枪毙我。王玉成吼叫:你还硬,就是没有这个事你也得死,叶帅说了,对这些造反派,必须除恶务尽,在地球上消灭。我说:你也不要抖狠,坐牢我早有准备,杀头还轮不到我。什么劝进江青,绝对没有的事,你们枉费心机。' L/ U. V# p$ }0 M, b- ~& |; r
任凭专案人员再怎么软哄硬吓,我闭目养神。随后又将我押送到丹江批斗,回汉后,罗光宇、王玉成又来不断追问,我还是一言不发。11月冒着大雪,乘长航“东方红”轮二等舱将我押送沙市、宜昌等地进行批斗。
, Q2 V( Q: \4 Z- }/ f6 T% L* j |奇怪的是,1977年8月后专案人员再也不提我劝进江青的事了。直到1983年1月出狱后,才知道向江青写劝进信的是百万雄师长办分站的芦方甫。他是林一山的铁杆保皇派,也是我的专案人员的亲密伙伴。那些“动力”们再也没声息了,只好打掉门牙往肚里咽。他们在“揭批查”中搞了许多冤假错案,就是在这样的逼供下造成的。
9 K% U, n7 ^/ j: M8 v" B5 k隔离期间,专案组指派船舶队的龙哲臣和一位老船工(名字忘记了)看守我。开始时对我态度较严厉,后来渐渐变和气,特别是那位老船工,不但安慰我,见我偏头痛发作还给我按摩。我的偏头痛几乎三两天发一次,只要是他当班,必给我按摩。每次批斗我之前,他总悄悄地送来消息,还对我说要想开些。在逮捕我的前一天,他告诉我:明天要开大会逮捕你,你一不要怕,二不要熊。他还把糊在窗户上的报纸抠个洞,叫我向外看,果然大院里拉起了“打倒现行反革命分子顾建棠”等横幅。我含着泪水问:老师傅,你为啥这样关心我?他说:我知道你是好人。
+ K, F" c$ a& w5 E* O; D第107节 看守所囚禁中见闻点滴
+ P% y c% j# N2 _) R1978年1月8日,周总理逝世两周年。林一山选定这天逮捕我是别有用心的。如果我是个“反周分子”,或是周总理痛恨的人,以抓捕我来祭总理亡灵,无可非议。但林一山明明知道,是周总理支持我们造省委的反,是周总理提名我进省革委会任常委,是周总理指示林一山的书面检查必须经顾建棠同志阅看并签署意见,是周总理关注并指示省委恢复我的组织生活等等,而选定总理逝世纪念日来逮捕我,是不是以此影射“你周恩来赏识抬爱的顾建棠是个反革命”?这实质上是在蓄意羞辱周总理。
& L* C: U" o; q) u2 \. l- B6 s上午9点钟的样子,我被押到长办大院毛主席塑像前的台阶上,只见台上坐着武汉军区副参谋长、省革委会常委王步青和丁福五、李文光等,却不见黄友若。李文光宣布我的“罪行”,王步青代表省委宣布撤销我一切职务,丁福五宣布开除我的党籍和公职,公安人员宣布逮捕我。我被戴上手铐,押上吉普车,直驶宝丰路第一看守所,至此我进入“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案的“两案审理阶段”。在关押期间,耳闻目睹了好多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事情。
0 U1 X( g3 L" l4 _$ m$ x) D8 N一进看守所先要搜身,手表、钢笔、钱包、裤带等都被收去保管,姓名被阿拉伯数字取代,有事先喊“报告”,穿制服的人都要叫“干部”,牢房叫“号子”,吃饭的筷子一律插在号子门外的筷筒里。早上6点起床,7点早餐,8点干活(糊火柴盒),12点至14点午睡,14点至18点干活,晚上还要干两小时活。睡觉时一律脑袋向着号子门,不准蒙着头。不干活时一律面向号子门坐着,不准讲话。王所长规定每周放风一次。+ l/ P9 {" D1 A8 q6 Y* [ X) O" z+ U
看守所的管教干部讲,这个第一看守所是武汉市最好的看守所,监号里有抽水蹲厕。我的预审员贾辉讲,这里是关押国民党将军和共产党犯错误的高干的地方。文革中王盛荣、孟夫唐(湖北省副省长、支持造反派)、李守宪等都在这里关过。七二〇后百万雄师头头俞文斌等也关在这里,关了几年都走了,现在你们造反派来了。
4 e$ \0 k$ X$ U/ g2 s- {我跨进看守所,第一个看到我并喊我的是严常。当时看守所已人满为患,我被关在二楼一间规定住4人的牢房,现在住了7个人,都是造反派。管教干部怕我们串供,经常调号子,调来调去原来不认识的也认识了。我先后与国棉六厂余桂林、武汉重型机床厂戴新江、市法院罗思栋(政法尖兵头头)、六机部汉口办事处副主任唐晓风等同号子。我还见到严常、林子忠、李想玉、沈复礼、曹承义、胡秀娟、傅廉、余明生、吴焱金等同案人。
; t/ o% L/ I: _ f8 F1 q2 j头一天我见牢饭又脏又有刺鼻异味,没有吃给了别人。第二天实在饿得吃不消了,为了活命,还是直着喉咙吃。牢饭一日三餐九两米,米是不洗的,用圆形铝碗蒸饭,打在饭面上的菜是盐水煮的萝卜、白菜、包菜叶。1978年8月间整整吃了三十多天的臭腌菜,许多人大便都拉不出来。要是吃上老豆角或老菜薹,那就是打牙祭了。牢饭是吃不饱的,市福利院的一个三十来岁的司机和我同一号子,他个子大,实在饿得慌,就偷吃糊火柴盒的浆糊。他每次吃的时候问我:你办不办?我摇摇头:不办。他说;你不办,我就办了。后来管教干部发现偷吃浆糊的还不少,就在浆糊里加柴油,那个司机不管这些,还是吃,结果吃得脸发肿眼发绿。经大家劝说并省点饭给他吃,他才停吃浆糊。2 H3 G% N; B. `- ^3 _: B3 q
1979年,调来了一个指导员叫余华山,还调来一个姓孟的所长。有一天孟所长找我谈心,问了我的情况后说:你还是个老同志,应该知道,运动嘛,过些时还不是回单位去。交谈中孟所长也说了他的坎坷,他是解放武汉时第一批进城的解放军,是这个看守所的第一任所长。1957年被打成右派分子,下放到郊区东西湖乡办工厂当工人。他被打成右派时,现在市公安局七处的胡麻子胡处长还是个拿着牢房钥匙的小管教。这个小胡在打他右派时出了力,爬到了处长的位子。不久前老孟平了反,回所恢复原职。( H% r; z9 G* K( H+ P% ]
我乘此机会向孟所长反映:煮饭的米要洗;我们都吃不饱饿得很,能否想些办法多搞些瓜菜代;希望把一周放一次风改为每天放一次风。其他人也反映饿肚子的事,后来这些问题都先后得到改善,特别是解决了大家饿肚子问题。孟所长和余指导员在做火柴盒的羁押人员中开展超指标有奖活动,每人每天的定额是1000个,超额有奖。一个月下来,我能得两斤饼干,武重厂的戴新江可得到4斤,有时还分得苹果。在当时饥饿难耐的情况下,确实是一项善举。
4 J" |% l! O. x5 G1979年初夏,我被调到一个大号子,见到热水器厂的芦小明和国棉六厂的余桂林。我被安排与一位年约七旬、须发斑白的老者并肩而坐,并头而睡。此人整天不与人说话,做火柴盒时只见他嘴唇抖动听不到声音,后来他说是在默念《圣经》。有一天我用新毛巾洗脸后晾在窗户的挡板(为了阻止犯人看窗外,用木板钉死窗子的三分之二)上,他瞄着毛巾上的英文Good morning念出声。我听到后好奇地问:老先生会英文?他微笑着点了点头。同号子的人说,这是他第一次有这样的表情。从此,我与他开始断断续续地简短交谈,时间一长,他对我的戒心似在渐渐消散,信任感有所增强。0 Q3 }7 L9 j2 ]: ]
有一天,他低声问我:你是哪个单位的?文革中犯了么事?我如实相告。从他的神情上看,似乎是在告诉我,他的人格得到了尊重。此后他也陆陆续续讲了他的身世。他是东西湖柏泉人,幼年父母双亡,7岁讨饭到汉口,流浪街头,被天主教孤儿院收养,从小学读到南京金陵神学院毕业。以后又到荷兰进修,还到梵蒂冈见过教皇。解放前任汉口教区辅理主教,1954年受武昌教区花园山总堂“圣母军”事件和上海教区龚品梅事件的影响,被判刑劳改。因他懂拉丁文、法文和英文等,刑释后省公安厅留他当翻译,他担心犯错没有答应。我问为何,他说外文译成中文,其意可有多种,稍有不慎,容易被人误解,招来横祸,就到汉口新生塑料厂当门卫。华国锋政变后的1977年春节,十几个门徒给他拜年,闲谈中门徒们问他对形势的看法,他说:华国锋的行为是反毛,必将向西方转,否则他没得出路,我们也有可能转运。这句话不知哪位门徒传出去,他就进来了。我问他尊姓大名,他说不敢,敝姓刘。直到他临释放时才告诉我他叫刘和德。0 S; Y$ ^6 {( P* c9 X' m" I+ q5 L
我问他能不能教我英语,他作了肯定的回答,但说:没有课本怎么教?我说:你先口头教,从字母教起,我想法搞课本来。他教我学由此开始。恰巧有个管教叫舒明宽,他的大儿子患小儿麻痹症,想去协和医院骨科治疗,没得门路找专家。不知谁给舒管教提供的信息,他找到我帮忙,我二话不说,写条子给我爱人梁丹心。经大教授朱通伯诊治,效果很好。舒管教很感激,主动问我有什么事要他帮忙,我就请他带信要英语课本。监所规定不准带进课本,但英语字典可准许,不久,舒管教送来了一本1978年出版的《英汉小词典》,我如获至宝。刘老先生很高兴指着《英汉小词典》说:我们现在可以从音标起步,同时教单词。学外语一定要做到“三会”,即会说、会听、会写,要说得清,听得准,写得好。: H4 ^( U. q, H) a
糊火柴盒时他低声教我单词,休息时教我认音标。我先是在晚饭后用刷浆糊的小毛刷蘸上水在墙壁上写单词,后来把牙膏皮卷成条状当笔,在废纸片上写字。我自创了一种学习方法,如学“人”这个单词,就把人身上的各部分——头、发、须、脸、耳、嘴、舌、皮肤、眼、手、脚等联在一起学。我把它叫做“连串法”。经九个月学习,到我出狱时能够阅读短文了。0 Y5 G: i1 ?% Z3 D
有时,刘老先生和我们也谈些学英语以外的话。比如谈到造反派受镇压打击时,他说:你们不是真正的造反派,毛泽东、孙中山才是真正的造反派。他们在没有权势人物保护的情况下起来造反,随时可能掉脑袋;你们是在毛主席的保护下造反的。毛主席上了天堂,你们就无回天之力,只好到这儿报到,就倒霉了。
7 Z. W8 L S0 q4 O8 E我问他对毛主席的看法,他毫不迟疑地说:他是个伟人。我不赞同毛主席的阶级斗争,但他让中华民族真正地站立起来了,孙中山没有做到,毛泽东做到了。这位汉口教区辅理主教,在意识形态方面与毛主席、共产党是对立的,他能对毛主席如此评说,不失其良心和良知。
2 R5 v: ?) F0 B4 G1980年后,关在第一看守所的造反派被判刑的、免予起诉的都走了,进来不少惯偷、抢劫犯、杀人犯,有些是二进宫、三进宫的,我得以看到这个小天地中的另一种黑暗。( V3 v7 {' R; k# C, z9 L& a* s' g
牢霸,就是号子里的黑老大,通常是二进宫、三进宫的老油条,拉拢几个人,自封“座山雕”,要其他人称他“三爷”。新进来的人必须口称“三爷”向他跪拜,送上自己最好的袜子、毛巾等,第一顿饭全部、第二顿饭划一半叫“月亮弯”、第三顿划四分之一叫“黑三角”,贡奉“座山雕”。号子里的人都得由他摆布,为他端水洗脸、擦身、洗衣服,稍有怠慢,他的打手就拳脚相加。牢霸所为,所领导和管教都了解,默认其存在,而且利用其控管囚犯。但是一旦牢霸不听管教使唤,就会遭到严惩。
/ Z/ K" m3 ^ I, s7 y+ e管教和牢霸对不守号规或不听指使者,轻者罚站,重者施以各种私刑,有“打对角”(四个打手站在四方,将人打到对面再打过来)、“三点一面”(鼻子和两个膝盖紧贴墙面,下蹲时也不得离开墙面,离开就打)、“骑摩托”(像骑摩托车那样下蹲,管教模仿摩托发声,发一声犯人必须抖一抖,连续发声得连续抖,昏倒为止)。最重者“进零号”,即戴上手铐关进黑湿狭小的洞里,吴焱金就进过零号。
" m' W- J$ H* x- p5 t+ _' \. v第108节 从保外就医到收监判刑1 Y! g4 c) G0 Z; H; {
我在第一看守所被关押6年零27天,其间有1年保外就医。2 s& g) g8 ?+ E/ Z
1978年到1981年底,市公安局七处的贾辉是我的预审员,对我从未恶语辱骂。头一年预审次数较多,估计有三十多次,涉及文革全过程,包括揭批林一山、长办一·二四夺权、反二月逆流、为工总翻案、揪陈再道、组团赴京上告、刘贺春跳楼自杀、六二二炸铁路、揪变色龙、反复旧直到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实际上是对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反攻倒算,而我的供词从头到尾没变过。1979年以后很少提审,我预感即将判刑。" s$ w1 q& i! a( ^+ E" I
1979年夏天,芦小明被判,不久国棉六厂余桂林释放。1980年国庆节前,那位辅理主教刘先生对我说:我快要到岸了,现在告诉你,我叫刘和德。他又说;你也快了,你的船还在青山,我的船已靠武汉关码头。果然国庆节那天下午,管教打开号门指着他说:姓刘的,把东西拿上走。8 L3 O( H" c$ M# F# ?
1981年12月15日,看守所余华山指导员找我说:你赶快写个保外就医的报告。我问为什么,余指导员说:上面有精神。二十年后我才知道,所谓“精神”,就是1981年12月6日至22日,中央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两案”审理工作座谈会认定,对顾建棠作其他组织处理,当时湖北省委是在贯彻这次会议精神。+ g2 A3 c9 H0 S: ~% ^5 S
我写了保外就医申请书。1982年1月15日,余华山指导员笑眯眯地把我从号子叫出,带我到市公安局七处二楼贾辉的办公室。/ b& m2 R8 { ~0 F
贾辉说:你的保外就医批准了,回去后保证随传随到,不要串联,少发牢骚,这里的情况不要对外讲。我说:保外就医还有这个不准那个不行,我不搞了。你们关了我四年也不给我一个结论,回家了有人来看我,我要不要讲话?一讲话难免发牢骚,因为我们是被冤枉的。上街碰到熟人讲两句话,叫不叫串联?还有我回去吃饭怎么办?贾辉说:我是按规定办事,总的精神是要你注意政治影响。余华山说:生活费问题,我们已和长办联系了,由原单位给。你回号子把东西清好再来这里。& M9 H# w$ ^* f
我拿着衣被返回贾辉的办公室时,我爱人梁丹心正在等着我。贾辉送我出门时对我说;保外就医是一种形式,你的问题也就差不多了。4 X" G q; u" O! K
1982年春节后,长办政治部主任李文光派规划处吴泽宗来我家传口信:“好好休息,注意身体,生活费过几天解决。”前八个字是官话,后八个字从未兑现,全是谎言。就是因为这后八个字,协和医院取消了我爱人每月5元的困难补助。我保外就医前,医院领导见梁丹心一人供养三个孩子和老父亲,每月工资只有43元,于是给予困难补助。我保外就医回家后,医院方面听说长办给了我生活费,就停发了困难补助。这一下由保外就医前的48元养五口人,变为43元养六口人。长办之所为,不取决于李文光和丁福五,是林一山听了他们汇报后决定的。
3 w8 f8 o8 {" w1 f2 Z0 r1 W' ~1983年1月6日上午,看守所余华山指导员到我家说:老顾,你跟我们回所。我问:为什么?余华山答:给你做个结论。我问:做结论为什么要回所?不回所难道不能做结论吗?你不如实回答,你就拿枪把我崩了,我也不跟你走。余华山只好告诉我:要对你作刑事处理,不过保证你回来过春节。我立即跟他上车去看守所。
+ c1 {% H& G1 Q4 h* j3 X, b看守所给我安置大号子,还特地把市三医院的一个医生和一个惯偷与我关在一起,让医生给我看病,小偷给我洗衣服。伙食也不错,有鸡蛋肉丝面、馒头、米饭,几乎顿顿有荤菜。
- W( [1 ]9 X2 J% ^# C1月17日,副指导员俞少平找我个别谈话。他开门见山:上面要求我们在春节前把你的案子了结,就是要判你的刑。你有什么要求,只要我能办到的,一定帮忙。我说:我无罪,凭什么判我的刑?我不怕,我要据理力争。俞少平拍着我的肩膀说:你应该懂得,你是个老党员,党要你去死,你就得去死。现在党要判你的刑,你就得承受,这就叫政治需要。我还可以告诉你,你的刑期是关押多长就判多长,你已被关押6年,这就你的刑期。宣判之时,就是你刑满释放之日。判刑后党员当不成了,你的官也没得了,但回原单位工资照发。这是邓小平讲的。他最后说:过两天,检察院还有法院会有人来找你的。' M C+ d& X0 n) b- P
1月18日,在预审室,检察院的两个人向我送交《起诉书》,我正要翻看,他们要我回号子再看,先谈谈想法。我明确表示:文化大革命是谁发动领导的?是毛主席、共产党,不是国民党、蒋匪帮。我在文革中是犯有不符合毛主席指示的错误,请问我贪污盗窃了吗?杀人放火了吗?出卖国家情报了吗?投敌叛变了吗?因为我举手高喊过“打倒刘少奇”、“打倒邓小平”,就要起诉我,请问你们喊过没有?其中一位说:我们知道。我们是奉命而来,按规定办事。5 f$ k/ d; u8 k9 N2 y
1月19日,武汉市中级法院的丁锋送给我《开庭通知书》,并问我有什么要求。我问:能不能请律师?丁锋:可以。我问:要不要钱?丁锋:要的,但你请不要钱。我说:那我请两个律师。% i+ j5 A$ ^- W$ o X
接着我提了以下要求:出庭时不带铐子,囚车不鸣笛,要有医生相随,我无罪所以不脱帽,我陈述时不得阻拦。丁锋全都答应了。(丁锋为什么全都答应,二十年后我才搞清楚。)同时又打了个招呼:希望你在庭审陈述时不要太那个了,按武汉话说叫“来得去得”。7 R7 k" m) l& |+ N
1月20日来了两个律师,他们问:你要我们为你辩护什么?我说:两点。一是我无罪,不是反革命;二是具体事件的申辩。
6 q: [7 d! q9 R律师也很坦率:第一个问题你自己辩,第二个问题我们可以承担。我问为什么,律师说:我们是奉命而为,否则我们还当得成律师吗?你的事天知地知人人皆知,说句实在话,文革中是毛主席保护了你们,毛主席上天了,谁来保护你们呀?
$ Z& P, X/ _: }0 }# R$ j/ q0 P: y1月23日上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检察官起诉,法庭调查,律师辩护,过场走完后,法官问我有什么话要讲的,我想了一下:这是政治需要,再有理也没用,但在宣判前要表明我的态度。我说:我是响应伟大领袖毛主席、共产党的号召投入文化大革命,我与林彪、江青毫无关系,因而是无罪的,是你们把所谓“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以推翻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罪名,强加在我的头上。
% P4 t- x+ I; G0 E# `休庭后开庭,宣判我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我当即质问:原来说好的判六年,怎么现在变成了七年呢?一个法官解释:原定是六年,后来发现你实际羁押六年零二十七天,如果按原定六年判,那等于法院欠了你二十七天,这不行唦,因此改判七年。但还是按刑满释放,明天你就可以回去。第二天,1983年1月30日,我爱人梁丹心和三女儿到看守所门外接我回家,八年来才得以合家团圆过了个年,尽管很寒酸。% u9 h2 m |7 f; X4 ~* n# ]! ^
第109节 一人蒙冤株连老少三代+ |$ I D) H' b( m# z6 j4 e
在我饱受迫害的同时,我家老幼三代也蒙受株连数十年。0 u2 @* d! N/ s) l. I4 h: F, F) S4 [. c
1978年2月19日,协和医院骨科党支部书记史学章找我爱人梁丹心谈话:你父亲梁瑞河是五类分子,在这里没人监管,必须马上回广州。梁丹心哀求:我父亲七十多岁了,身体不好,又没有生活来源,他就靠我这个女儿,叫他回广东,怎么活呀。请求领导能让他在这里监管改造。史书记说:不行,这是规定,明天就得离开。) T! Q. a) S4 b6 M" G( G+ `7 L
梁丹心只得服从。送老人走得给生活费,不然老人家回广州会饿死。当时我已被逮捕,梁丹心每月工资只有四十三元,要是给了父亲,三个女儿就一个月没得饭吃。梁丹心硬着头皮向医院工会哀求,工会开恩暂借了五十元。在沈文清 帮助下,元宵节前一天把老人送上了火车。3月中旬医院发工资,梁丹心分文全无,一问,原来是工会全数扣还,还欠七元钱。眼看就要全家饿肚子了,梁丹心向工会再三恳求:每月扣五元分十个月扣清。工会看梁丹心实在太可怜了,才勉强同意。这十个月中,每月收入只有三十八元,全家四口人赖以艰难度日。
. U! n9 j0 c6 S# G岳父梁瑞河,祖籍广东开平。青年时期考入黄埔军校第六期,参加过抗日战争。因反对内战,1945年底辞去广州沙面区副区长职务当小学教员,并参加民主同盟。1955年春在路上偶遇任副区长时一个姓梅的同事,两人一起喝早茶,此后再没见面。不久梁瑞河突然被捕,说此人是特务,交代与梁瑞河喝过一次早茶,因此把梁瑞河当作同案犯逮捕。捕后一次未审,1955年10月判刑六年,押解黑龙江劳改,1961年释放,监督改造。1985年6月向广州市中级法院申诉,同年11月广州市中级法院撤消原判予以平反,回原来所在学校恢复原级别待遇,办理退休。与此案相关的十几人同时平反。" ?4 t% t* k. b3 l6 S4 E
我的双亲远在千里之外的江苏海门,同样深受株连。1976年12月27日母亲含泪目送我离家返汉时,已是七十一岁的人了。此后,我父母为我担惊受怕,忧郁终日。1977年下半年开始,父亲和大哥顾敬之、三弟顾敬贤受我株连,先后被关进五不准学习班。受此打击,加上我被捕后不知下落,我母亲日夜焦急,不吃饭,不睡觉,终日哭泣,乃至一病不起。病危时,我母亲要家人以全家名义向长办党委发电报,请求让顾建棠回来见最后一面。长办置之不理,在绝望中我老母亲于1981年10月16日悲愤西归。
! J* J' R0 M. `" O1 w; ]我的父亲病魔緾身,又为我日夜担心,本已被折磨得神魂颠倒,加之痛失老伴,风烛残年病弱之躯,难当接二连三的残酷打击,1983年2月15日八十老父抱恨含冤离开人间。
" F/ a" A: d; U# l( P我大哥是小学教师,1977年7月突然被关进学习班,要他交代窝藏四人帮黑干将顾建棠的情况,审查了一年多。我大嫂杨慕蓝十四岁入党,是四十年代入党的老党员,担任小学校长二十多年,时任县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深受当地小教界师生的尊敬。受我的牵连,海门县委在一段时期内不让她主持学校党支部工作。$ x! r; B( D% r3 a3 O
我三弟顾敬贤、弟媳应芸春都是中共党员,六十年代毕业于华东纺织工学院。1963年9月,中纺部点名将两人从华东纺织工学院调入中纺部科技情报研究所,1968年为支援三线建设,在中纺部政治部主任齐绛军带领下,来到湖北襄阳陈家湖兴建亚洲最大的帘子布生产基地——湖北化纤厂。工厂正式投产时,出任棉粕车间主任、党总支书记。1976年9月初调回老家海门县,参与创建海门有史以来最大的纺织企业——海门棉纺厂。. R. v( p. Y0 R: p. r
1977年春夏之交,突然宣布我三弟进学习班审查,当年底升级为“五不准”,1978年1月8日我被捕后,又升级为“隔离”,在县直机关公开批斗,说“抓到了一个进口的四人帮大家伙”,并上报要求批捕。正逢胡耀邦纠正扩大化,才得以幸免。但审查继续,由“隔离”转为下放金工车间监督劳动。1983年1月我已刑满释放,我三弟却仍在监督劳动。
9 t. @9 y# w ?9 _ M7 w* ]7 D1984年,时任江苏省长的顾秀莲 到海门县考察,在海门棉纺厂细纱车间碰见我弟媳应芸春,顾秀莲问:小应,你怎么在这儿?应芸春说:1976年我们从湖北化纤厂调来。顾秀莲又问:那顾敬贤呢?我弟媳回答:在金工车间劳动。顾秀莲要应芸春带她去看望我三弟,应芸春委婉地说:我现在班上。顾秀莲会意,随即要陪同的县委领导一起前去。顾秀莲看见顾敬贤,伸手来握,顾敬贤摆着满是油污的双手,连说“太脏!太脏!”顾秀莲当即要我三弟跟她上车。到县委招待所后,顾秀莲当面问县委领导:顾敬贤同志到底有什么问题?审查完了没有?县委领导说主要是文化大革命中的问题,顾秀莲说:文化大革命时,顾敬贤和我都在中纺部,而且在情报所同一个办公室。我了解顾敬贤,没什么问题。我现在要问县委领导,你们安排不安排他工作?如不想要他,我明天就把顾敬贤带走,在省里安排。县委领导当即表态:我们一定马上安排,一定马上安排。第二天县委宣布撤销对顾敬贤的审查,并任命为海门棉纺厂副总工程师,同时任命应芸春为前纺车间主任。七个年头的审查总算有了个说法。要是顾秀莲不来考察,我三弟何时解脱只有天知道了。
' y) Z# f6 X1 P6 M V# a我爱人梁丹心是广州人,1955年7月护校毕业后分配到武汉协和医院骨科病房。她工作一贯积极肯干,认真负责,有口皆碑,却因我受到严重株连。她很不愿回想当年,每当忆及当年惨景,便心痛不已,泪流难止。为帮助我完成本书,她才诉说了我从未听到过的生死悲情。 T5 E3 f3 @' l
1976年12月我被“五不准”后,长办每月13日把我的工资送给梁丹心。可1977年3月反常,23日仍不见工资送来,梁丹心24日下午冒着狂风大雪去长办拿我的工资,正碰上长办召开职工大会,梁丹心就坐在后排静候。大会宣布休息,梁丹心找到时任长办党委书记的赵奔荆。赵问:你来这里干什么?梁说:来领顾建棠这个月的工资。赵说:不是已发给了吗?梁说:没有。要是给了,还冒着大风顶着大雪来找你,我疯啦?这时站在赵奔荆身边的人问:你是谁?梁回答:我是老梁。这个人误听为“我是老娘”,就瞪着眼喊:你还敢称老娘?打死你!说着上来几个男人又推又打,梁丹心大喊:打人啦!救命呀!你们看哪,几个大男人打我一个女人呀!这种行径引起在场职工的众怒,他们才住手,但还是把梁丹心扣押不放。他们通知协和医院人事科说:梁丹心冲击会场,还自称“老娘”。要求速来人领回医院处理。
; j, h; X2 ^, y8 t7 Q协和医院立马派人把梁丹心押回医院,视为四人帮爪牙破坏“揭批查”的重大事件,立即在骨科、大外科批斗,接着又召开全院批斗梁丹心大会。可怜梁丹心无半点申诉之权,只得低头受辱挨批。此后在骨科三天两头批斗,安排在上班前和下班后批斗,简直成了骨科全体人员的必修课。
0 W1 N. ?1 d$ q# }; ?1978年1月我被逮捕后,梁丹心急焦万分,一个晚上青丝急成了白发。党支部书记史学章还不断找梁丹心个别谈话,胁迫梁丹心交代“顾建棠和他的同伙在家里策划篡党夺权阴谋活动的情况”,要梁丹心“与顾建棠彻底划清界线,否则死路一条”。梁丹心反复表明:顾建棠干的事情从不给我讲,我也从不打听。现在他是他我是我,已经一刀两断,划清界限。史学章说:这不行,还要继续交代,要站稳阶级立场。那时梁丹心精神极度紧张,一听说史书记找,就两手冰冷,双脚颤抖。在政治、生活和精神的三重压力下,梁丹心面容憔悴,骨瘦如柴,实在是生不如死。梁丹心多次想自杀,望着熟睡的三个女儿禁不住泪似泉涌,想到顾建棠在武汉无亲无故,自己死后孩子无依无靠怎么活呀?只好忍辱负重活下来。$ ?; m( q9 W Q! L
折磨不断升级,梁丹心生死两难。死,难舍未成年的三个女儿,小三妹还不到六岁,死后孩子要苦死了。活,没完没了的批斗、交代,每天如坐针毡,什么时候是个头呀?思来想去想到了离婚,心想只有离婚,才能和孩子一起活下去。1978年5月上旬,梁丹心到江汉区法院提出与顾建棠离婚的请求,一位女法官劝说不要离婚:要是个个提出离婚的话,对犯错误的人改造不利,对国家也不好。梁丹心向女法官诉说:无休止的批斗会,没完没了的交代,史书记三天两头找谈话要我“彻底划清界限”,可我再怎么划,总是划不清。我要上班还要带孩子,工作稍有差错,就说是阶级报复。我是在水里淹火中烤,实在受不了啊,撑不住了。你要是不让我离婚,我只好去死。女法官同情地说:是这样的话,我受理,但你必须拿顾建棠的判决书来。
7 _# @3 U( b# ]7 P$ Z梁丹心回医院找到史学章书记说:我决定与顾建棠离婚,现在向你要顾建棠的判决书。江汉区法院说了,有了判决书就受理。史书记说:好,你等着。等了一个星期,不见音信,梁丹心向史书记催要,史书记说你再等几天。后来又多次找史书记:你赶快把顾建棠的判决书给我,你迟迟不给我判决书,我的交代总也交代不完,批斗我总也批斗不完,怎么划也划不清界限,怎么站也站不到你史书记要求的立场。我还要带孩子,还要上班,我受得了吗?求求你把顾建棠的判决书给我吧。只要我一离婚,就说明我彻底划清了界限,彻底站稳了阶级立场。最后一次,史书记想了好一会儿才说:你就再等一等吧。从此以后,史书记再不来找梁丹心了,全院人人皆知的四人帮爪牙梁丹心破坏揭批查的重大事件,就在无声无息中消失了,但株连还在继续。& a( l7 P. Y* w
1978年7月间,骨科门诊一度出现十分混乱的状况,领导决定调梁丹心去骨科门诊当班,同时开展新业务。在同仁的共同努力下,骨科门诊恢复正常,新业务也开展起来了。这个时候有人反映,梁丹心在门诊没有夜班,怪舒服,太便宜了她。领导马上下令把梁丹心调离骨科门诊。此后,白班、中班、夜班都要上,可提职、提级、评先进,项项无缘,就是工资普调也不一视同仁。
2 S8 h. Y* Q0 w" k: `' [. F% E! _- r/ m1980年3月,梁丹心参加全省护师统考,考取护士师职称,随后又以优异成绩考取主管护士师职称。全院开展主管护士师提升副主任护士师的评审时,却不把梁丹心报上去。梁丹心追问时,主管此事的负责人轻描淡写地回答:“把你忘了。”怎么全院恰恰就忘了梁丹心一个人呢?梁丹心升副主任护师的权利就这样被永远剥夺了。
" ^) j9 j f& M- Y9 M3 Y' I我入狱后,三个女儿常被人殴打,不敢上学。医院内放露天电影,我的孩子去看,被别的孩子打骂,梁丹心只好陪女儿去。可那位史学章书记还要教训梁丹心:你倒快活,场场电影都有你。遭受如此欺压歧视,无处诉说,无人诉说。
! F1 c1 k! v& H0 o* Q4 D( |我被逮捕后,大女儿顾慧敏高考权利被无理剥夺,求学无望。此时全家五口吃饭,仅靠梁丹心一人的微薄工资实在艰难,高中毕业才十几岁的顾慧敏不得不找工作,希望能贴补家用。1978年夏天,协和医院招收临时工,顾慧敏应招录取在妇产科当临时护工。不久社会上招工,她参加考试录取了,可一政审,又被刷下来了。梁丹心携大女儿找到江汉区劳动局理论,劳动局说,只有到国棉二厂当纺纱工。慧敏为减轻母亲负担,打算接受分配。正好刘永熹来家,他劝说梁丹心母女:“国棉二厂在武昌,上班要过江,还有夜班,慧敏个子又小,还没有纺纱机高,你们是往火坑里跳。不要去,等一等再说。”母女俩这才放弃了原先的决定。
+ U3 m6 M: m6 ?" ?后来同济医学院招工,顾慧敏以名列前茅的成绩被录取,但经政审,不能到实验室、图书馆等部门工作,只能当炊事员。无奈之下,梁丹心向协和医院领导求助:我女儿顾慧敏录取后被分配到食堂当炊事员,我家里还有两个小的,没有人照顾,而且当炊事员早上四点就摸黑上班,一个女孩子家,我实在放心不下。请求把顾慧敏分配到妇产科,反正都是当工人,再说她在妇产科病房工作已有一定基础。领导这才同意把顾慧敏分到妇产科当了正式护工。
6 q6 S! m& ]6 t1980年,医院领导决定在正式护工中通过考试择优保送黄石护校带薪学习,顾慧敏考试成绩在择优保送之列,并已拿到了黄石护校发给的录取通知书,可领导上不让顾慧敏去报到。梁丹心到人事科问个究竟,人事科说:妇产科不同意同时保送两个人,所以顾慧敏不能去。梁丹心反问:如确有这样规定,那也应择优而定。请领导公布妇产科两个人的成绩单,如果顾慧敏的成绩低于另一位,那我无话可说;要是顾慧敏成绩比那一位高,那为什么不让顾慧敏去报到?是不是又因为她爸的事情受影响?请领导考虑。由于梁丹心的抗争,报到期限最后一天的早上,院方才通知顾慧敏去黄石护校报到。如果梁丹心不去抗争,这次顾慧敏去卫校学习的机会就又被他们剥夺了。
/ t7 V1 ]% z; r. C* R* ~% [0 E' V4 L( g顾慧敏从护工、护士到护士师,三十年如一日,一贯工作积极,勤奋负责,功底扎实,业务娴熟,态度又好,深受病人及其家属称颂。她乐于助人,又不妒能嫉贤;她无职无权,但新老同事都尊称她顾老师。也许有人要问,为什么没有取得主管护师呢?原因是有时领导根本不通知你,有时刚下夜班就要你上考场。顾慧敏上了两次当后,认识到这又是在搞株连,发誓宁愿终身不要这主管护师,也决不再受他人愚弄。5 L0 q, d2 d- n" ]# C# `3 @* D+ H! ?
第110节 无休止的内控隐形监视
& K% Q z' M6 h$ g' P! q' {6 I1 e& G我原以为刑满释放后,等到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期满,就完全恢复自由了。可是事实告诉我什么叫刑满释放,说穿了就是刚出监狱门又入似无还有的监控中,而且无期限地监控至今。
7 L7 i) l9 f }9 T; H [- N1989年六四事件发生时,我正埋头研究“人造皮肤”,全然不问窗外事。7月上旬,新华街派出所突然通知我参加学习班,交代六四前后的活动,谈对六四事件的认识,批判反革命暴乱等。我不想发言,一位民警点名要我表态,我说:我来之前什么都不知道,因为我要为活命埋头苦干,哪有闲功夫关心这些。现在听大家说了,我就表个态,听中央的,中央说的我拥护。
4 i3 g6 z# c: M8 o1 r1997年2月19日邓小平逝世。北京的追悼大会后,派出所民警找我个别谈话:邓小平同志逝世了,你有什么想法?我说:你找我就为这个?民警点点头。我说:人老了总要上西天的。我给你说实话,我现在最关心的是我的肚皮。你们都是知道的,我从牢里出来到今天已经十五年了,可是我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有谁来找过我?你今天找我要是帮助我解决活命问题,我就感谢你。除此以外,我什么想法都没得。
. L( X, b# T7 v) s, C0 a中央决定取缔法轮功,派出所把我请进学习班,一要表态拥护中央决定,二要主动交代参加法轮功的情况,三要填表登记,参加与否都是要登记。我明确表态:我与法轮功没任何关系。他搞活动你要取缔,同我毫无关系。' X2 H4 K5 {" T* }0 }: u
2003年2月,我根据中央1982年9号文件(附录十九)规定,多次上访省委,提出对文革“两案刑释人员应由原单位安排生活出路”的诉求。2004年4月间,我与李家骥、程贻兴(原工造成员)、刘袓平(原公安联司成员)等一起到省委、省政法委、省人大、省信访办、省劳动厅等处上访。6月22日端午节那天,民警徐少白把我传唤到新华街派出所:今天找你是想给你打个招呼,社会上很复杂,不要跟那些人搞在一起去省委。听说你还是五个代表的头头嘞,我劝你不要搞了。我说:为上访的事你找我,正好我向你汇报汇报。我们这些上访的都是因参加文革判了刑的人,也就是所谓两案刑释人员,按照中央1982年9号文件规定,都得由原单位安排生活出路。可是省委没有执行,致使我们二十多年没有单位,没有分文工资收入,是在死亡线上挣扎。徐同志你说说,我们该不该上访?你说的所谓代表,是因为上访时很多人拥在一起,是接待人员随手指定的。我想你也是奉命办事,今天也是个机会,我把有关材料呈上,请你转给市局或江汉分局领导,帮助落实中央政策,免得我们老去上访。这些材料有中央9号文件、省政法委秘书长谢杰民给我写的证明、省劳动厅为夏邦银等回原单位安排所发公函、我们给俞正声书记的诉求信等。徐少白收了,表示一定上送。9 x5 v5 c5 f3 S7 V) D$ s! v
2011年9月15日,湖南省肖茂盛等27位文革老人(其中18名在“揭批查”中被开除出党)在网上发表了《致党中央及全国人民的呼吁书》,要求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政策,解决“揭批查”中的历史问题,他们呼吁各地文革老人和全国人民给予支持。经吴焱金提议,由我执笔写了一篇网文:“诉真情 求生存——武汉地区文革老人支持、响应湖南肖茂盛等同志的《致党中央及全国人民的呼吁书》”,谢望春、杨道远、吴焱金、顾建棠、王屏、郑军、栁英发、魏绳武、谢保安、曹承义、林子忠、傅廉、刘素珍、杜向东、王小青、刘祖清、方景清、彭祖龙、胡秀娟、李江、余明生、朱爱华、徐正全、肖银宝、黄家祥等在上面签名,2011年9月22日发出。' k. W$ [0 H7 p! u s6 X* J- m! \% E
2011年10月下旬的一天,江汉区公安局陈同志在新华街派出所小李同志的陪同下,来到我家。陈问:你们有没有在网上发表支持湖南文革老人的文章?我答:有这回事。陈问:这篇文章是不是你写的?我反问:你怎么知道是我写的?陈答:是吴焱金给我们讲的。我说:是的,没错,是我写的。我想你来找我就是要问个究竟,为什么要写这样的文章。我想先请你看一份材料,标题叫“一案三冤”,是我文化大革命的经历。你看完了就知道我们写支持信的原由了。
3 R$ e" F; q, J- h& p; t陈同志看得很认真,他说:你们被整得那样惨,从未听说过。你这份材料能不能给我,我想代你上送我们领导。我当即深表谢意。 }, ^4 O" K7 v6 G( p7 h
第111节 林一山的倒算不只对我
; Y6 `( b; _# D) {6 y/ r1 j1976年10月到1984年,在党内走资派向文革全面反攻倒算、对造反派大开杀戒的“揭批查”运动中,林一山把在“两清”中欲除未果、欲杀未成的干部群众,都当作四人帮的代理人、阴谋分子、黑手、骨干、爪牙,再次关进五不准学习班和隔离室严加“揭批查”,其中不少人受到党纪、政纪和刑事处罚。对已调离长办的人员,林一山也不放过,还要以长办党委名义,向已调出人员所在单位发文,说其与四人帮有牵连,应予审查。葛洲坝工程局的黄世忠,珠江水利委员会的邱碧谨,福州的郑成炎,广东省水利厅的许耀雄,山东潍坊的王叔善,江苏常熟的黄炳乾,江苏淮阴的王立柱,武汉弹簧厂的何畏之,长江港务局的王志鹄,长江航运局的郑明义,湖北应城的杨立人,武汉五三农场的谢宜曙,宜昌的赵国兴,湖北省电力厅的宋其波,四川的邓文光等,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揭批查”。比如何畏之就被关了一年多,不仅在弹簧厂受到批斗,还被拉到长办和他爱人涂盛兰单位批斗,甚至已上报批准择日逮捕,正巧时任总书记的胡耀邦纠正“揭批查”扩大化的错误,何畏之才得以幸免。
( r& A$ @: F$ m5 }3 S严常、蔡发奋、屠和民、秦公民、刘永熹是林一山欲置死地而后快的重点打击对象。早在“两清”中就把严常等打成了“反革命杀人集团”,要“判一批,杀他一两个”,只因在“批林批孔”中省委向长办发出了鄂发(1974)3号专文,严常等人才获释放。在华国锋发动反革命右派政变后展开的“揭批查”运动中,林一山乘机把严常逮捕判刑,并向蔡发奋等“捅刀子”。1983年12月26日,突然逮捕了蔡发奋、屠和民、秦公民三人,江岸区检察院和江岸区法院完全按照林一山的意志,不顾多年来经多个法医、官方复查组反复认定的刘贺春“跳楼自杀”的结论,硬是把此案伪造成“毒打致死”的假案,于1984年5月10日判处蔡发奋七年、屠和民七年、秦公民四年徒刑。 h7 b& L, P" p6 @: q( W
刘永熹要求长办党委对故意制造的“反革命杀人集团”大冤案作出结论,还蒙冤人清白,坚持数年上访。林一山就把他列入“揭批查”对象,并与四人帮挂钩,开除了刘永熹的公职。
- J+ N( P/ \" E! S9 [在林一山“看你的刀子从哪里捅下去”的思想指导下,精心策划,栽赃诬陷,酷刑逼供,无中生有,编造案情,大开杀戒,长办一个单位就判刑五人、开除一人。这在中央在汉企事业单位、武汉各大单位和省市直机关中是绝无仅有的。
+ V- X, y; Z- F5 @7 m' w在这里,我要特别提一提林一山反攻倒算、打击报复的四宗特例。
/ x) t( q! z9 }5 e第一例。1972年春,水电部长钱正英在省委书记赵修陪同下,来到长办要看一看三峡模型。当时林一山在二楼会议室开会,钱、赵推门而进时,林一山既不起身,也不打招呼。当赵修说明来意后,林仅派秘书安排引领。林一山所以如此,就是因为1966年12月在北京,钱正英主持了林一山的批斗会。他以此当众羞辱,报往日一箭之仇。
5 O! W7 v2 z7 a6 l& C; l3 g4 r, r. l第二例,林一山在麦汝祥背后捅刀子。原驻长办军代表、二炮某师政委麦汝祥,1973年10月回部队。只因在严常学习班刑讯逼供和要置郭志伟、顾建棠于死地问题上发生分歧,林一山利用“揭批查”这个大环境,以长办党委的名义,向麦汝祥所在的确山二炮某师党委发信,状告麦汝祥在长办支派,并包庇四人帮骨干顾建棠、严常等。麦汝祥因此不仅受到严审,而且弄得几乎转业无门。麦汝祥生在广东长在上海,组织上征询他转业何处时,他提出一广州二上海。档案到广州被退回,档案到上海还是退回,原因是档案装有长办发去的文革中“支派”和所谓包庇四人帮骨干的材料。后来他自己写信给时任江苏南通市委书记的老战友,才得以转业到南通市出任市政法委书记,直到离休。, z8 z% J0 @" S+ _, b
第三例,打击、逼走时任长办党委第二书记黄友若。1975年黄友若奉调出任中共长办党委第二书记,林一山当时在北京治病疗养仍全面负责。1976年初,党中央、毛主席发动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黄友若遵照党中央和湖北省委的要肯定文化大革命、扶持社会主义新生事物、在运动中“要转好弯子”、进行“补台”的指示,安排被林一山长期剥夺工作权的郭志伟、顾建棠上班,并在党委会上提议郭、顾进党委班子。但在北京治病的林一山却遥控其他党委成员反对。为此黄友若与林一山通话交换意见无果,就亲赴北京向林一山面陈,林一山与之无理争吵,黄友若明确表示:要么你回汉工作,要么你好好养病,不要遥控。对此林一山怀恨在心,就利用“揭批查”运动,诬陷黄友若支持四人帮帮派骨干夺权,并组织批判,迫使黄友若手提行李箱只身离开,竟无小车送行。正巧给科学院的彭炎生遇见,彭主动上前接过箱子,叫上三轮车相送。黄友若在临走前公开声明:我还要回来的。果然,1981年底,黄友若以水电部副部长兼长办党委第一书记、长办革命委员会主任的身份重返长办。
" ?* w. ]: f+ x; o- T5 \2 h |/ ~第四例,“揭批查”中郭志伟又一次挨整,关进“五不准”,限自由、作交代、写检讨、受批判,职务全免,家人受牵连、受歧视,电话被拆除。这位为中国人民的翻身解放、为新中国的诞生立下赫赫战功的老红军,被折磨得一病不起,忧郁含愤而终。林一山领导下的长办党委不登报发讣告,不向郭志伟当年的首长和战友报丧,致使粟裕大将、万海锋将军、张文璧将军和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彭冲等得不到信息,他们的唁电直到入殓以后才发出。林一山的长办党委把这些唁电压在办公室秘封不宣,郭志伟家属事后好久才知晓。9 G6 W6 n) x- F1 i5 H
我作为革命后来人和被领导者,在我的心目中,林一山和郭志伟对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各有贡献。文化大革命中林一山挨批靠边了三年九个月,其间1967年12月到1968年12月7日是郭志伟主政长办,虽然未能适时解放林一山,那也是形势造成而不是郭志伟一人所为。但他从未故意刁难林一山,相反他多次给我讲,要看护林一山的行政处负责保护好。当他听说长江工大学生把林一山弄到地下室,要我把严常叫到他身边,当面批评了严常,并要他立即放了林一山,送回行政处。而从林一山1970年3月“解放”复出到郭志伟逝世的十一年中,郭志伟就被林一山关在“五不准”中审查了十一年。1972年郭志伟去南京治病,要求开个介绍信,林一山断然拒绝。1976年10月后的“揭批查”中,林一山心更恨,手更辣,郭志伟含悲长逝后连讣告也不发。人们要问,号称共产党员的林一山,你的党性何在?中国人的人性何在?你是毛泽东的共产党员,还是国民党还乡团员?林一山复出后的所作所为,可以借用《红楼梦》里的一句话:“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林一山是有权便猖狂!
9 w- B6 [' H V' }6 |( c+ p. H第112节 被走资派迫害概况一览
, B8 E: r7 w) b% G2 K纵观我在文革和后文革时期的全过程,展现在人们面前的,是一幅党内走资派对造反派疯狂报复的画面。
# t T) R D+ e7 ?& I后文革期间,那些精英们反复诬蔑文化大革命是一场“浩劫”。我认为造成“浩劫”的,不是文化大革命,而是华国锋的“揭批查”运动以及后来的“两案”审理,它对革命造反派来说,是一场真正的浩劫。
% h( Q% l7 e/ D8 B; O. S1 u, l仅就湖北而言,铁的史实证明,走资派们也明明知道,武汉地区文化大革命中出现的问题,从七二〇事件,“八八”纪要,组建大联合的“三代会”,成立三结合的省市革委会,确定党的九大、十大代表,解决“反复旧”,以及朱鸿霞当全国人大代表,包括恢复我的党组织生活等等,都是周恩来总理遵循毛主席的指示处理的。我们在文革中除打派仗、争核心,违背了毛主席教导外,全部活动都是在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和各项指示下进行的。可是华国锋的“揭批查”运动,把与四人帮毫无牵连、并在文革中紧跟毛主席的武汉造反派,全部打成四人帮的帮派体系,在政治上一举歼灭。(王、张、江、姚时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就是向他们汇报请示了,有何过错?)接着查你祖宗三代,(长办专案人员到海门查到我1951年曾与赵建玉谈过恋爱,赵的父亲是商人,曾当几个月的保长。他们如获至宝,由张寅东在批斗我的大会上揭发。)查你海外关系,查你经济问题,查你生活问题,实在查不到什么问题,最后也免不了三开(开除党籍、团籍、公职),二察看(留党察看、留厂察看),一教(劳教),一判(判刑),一断(卡脖子不给活命)。总之,他们为了全面否定文化大革命,复辟资本主义,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z. h0 V4 Y H3 w/ Y5 u9 a9 Q
从下面这张表可以看出走资派在文革和后文革期间制造的造反派的浩劫。, U& d: q& v( m7 }8 \
, Q, y# e2 K* p- u( J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俗话说得多好。这里我只就我遭受迫害的“光阴”即时间,作个统计。走资派把我们生命中无数“寸金难买”的“寸光阴”给断送了。十年文化大革命(1966.6.1—1976.10.6)3801天,后文革时期(1976.10.7—2012.12.30)13223天,两者相加17024天,其间我被“五不准”、下放监控、羁押、判刑、隐形监控15320天,占文革十年、后文革三十六年总天数的90%。15320天相当于42年,2012年底我近82岁,我已有生命的51%被走资派夺走了,而且监控还在继续。/ Y ?# i$ j8 m$ S. P+ ?5 G& D! Y
在文革中我协助郭志伟主持长办工作只有493天(1967.8至1968.12.8),占文革十年总天数的13%。扣除省委工作组进驻长办的时间3%,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的时间4%,文革十年中80%的时间,我是在无情打击、残酷镇压、“五不准”审查、靠边站、“滚”到边远处之中煎熬,左肱骨被打断,两根肋骨被打裂,右眼失明。文革后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离休待遇取消。但我义无反顾,无怨无悔,能在毛主席指引下为实践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理论贡献绵薄,深感无尚荣光。
8 V) h2 M! x' L) `0 `8 x4 n这张“清单”只反映了我个人受到打击迫害的基本情况。其实,我只是武汉地区成千上万遭受刘邓资反路线、华国锋叛党集团残酷镇压群体中的一个,而且不是最严重的一个,如夏邦银、朱鸿霞、胡厚民、杨道远、张立国等同志判刑比我重;吴焱金同志被逼跳楼终身致残,在全身瘫痪、大小便失禁状态下,从病床上逮捕入狱;林子忠家破人亡;田学群同志在审理中身亡;还有杨爱国、汤王莲、武齐华同志被迫跳楼身亡、悬梁自尽;武汉钢铁公司的庞玉来同志被判刑枪毙;戴鹏同志被百万雄师活埋;百万雄师“六二四”攻打工造总司,被打死的有名有姓有单位的就有王明阳、贺志键、朱庆芳、魏东、陈祖忍、胡文斌、徐天山、杜四训、樊安学、廖益福、夏记友、胡崇海、饶有富、普功浩、刘庆安、张海民、白汉卿、曾广大、杨慧斌等28人。(见彭祖龙《六渡桥的黄昏》)
' z2 k1 H0 S# {9 p8 V+ ~- Z4 x# ]9 H1 f' E$ r6 \
第二十一章 灭顶深渊里何以活命
$ {( K) N4 |2 l$ B5 Q6 |: t 昂首战寒冬发愤自救
' L* ?3 m# E, _ R' ~人要生存,吃饭穿衣第一桩,要有饭吃有衣穿,就得有钱,没有钱就无法活,就要你的命。1983年1月22日刑满释放回家时,我老岳父已经平反住在我家,全家六口人吃饭,全靠梁丹心每月四十三元工资,人均每天二角三分八厘。当时我还天真地相信看守所副指导员俞少平对我说的那句话:判刑后党员当不成了,你的官也没得了,但回原单位工资照发。这是邓小平讲的。可是迟迟不见兑现。- g2 p* R3 R, u3 z# K6 L7 F. ?
这年3月中旬,第一看守所的舒明宽与江汉区检察院一位科长来我家告知:奉市公安局之命,多次到长办联系,要求长办按党的政策接收你并安排工作。长办以各种借口拒绝,因为长办级别高,我们也没有办法。现在建议你做个体摊贩。我说:谢谢,我没得本钱。科长说:我们帮你去贷。我说:做个体贩摊,至少要两个人。我家老的老小的小,没人手。
. f+ s, K% o4 U6 W3 o武汉市公安局尽了责,长办的林一山先以隐形手法将我枉判,继而违抗中央1982年9号文件规定,断我生路,杀人不见血,要置我于死地。
/ I( R) c6 k. u r5 Z; ^0 Q我和许多同志一样,穷不失节,身处逆境,不偷,不抢,不骗。从1978年至今的三十四年中,在我爱妻梁丹心的辛勤操持下,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不欠他人一文钱。; ^* T6 p) }% f3 h4 X
原以为刑满释放意味着自由得恢复,生活有安排,但对我们这些“文革案刑释人员”来说,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刑释不如坐牢,在牢中至少每天九两米有保障,一旦刑满出牢房,分文无着,无粮果腹。我们的“刑满释放”,就是在他们设置的条件下,叫我们自己走向不归路——死亡。我不怕,笑迎满天狂雪,昂首何惧寒霜。
( X z( J% l7 H0 t3 ]我刑满释放即坠入深渊底谷,若无我爱人梁丹心夫妻情深,必将毙命街头。回家后得到了梁丹心亲姨(在香港打工)和我同胞手足的热心关怀,又蒙梁丹心所在协和医院和我长办的同事、文革中的战友,以及大女儿的小姐妹雪中送炭,还有我小三妹在幼儿园深受阿姨们的多方照料……我们夫妇常嘱咐三个女儿,一定要铭记心间,永志不忘。在此我向关心支助我家的亲朋好友再表谢意。( E0 R) ?" d1 u U' p& F0 u8 B
第113节 我用穷办法对付穷环境
. y$ d5 E& C1 Q- {工作权被剥夺了,基本生活出路被切断了,我已是一无单位、二无组织、三无工作、四无收入的社会另册人员。怎么办?路在何方?5 E! S& `* f" {6 o: c, m
一是禁嘴巴。除计划供应的必需生活品外,不买任何东西。每天到菜场捡菜根、瓜皮,碰到三分、五分钱一堆的扒堆菜,就会喜出望外。邻居家一个小姑娘经常看到我家切瓜皮晾菜根,一句话脱口而出:梁阿姨真遭孽,菜根瓜皮当菜咽。这是我家生活的真实写照。7 K8 G7 E$ d+ i7 e; T5 a4 x3 Q
二是找零活干。大女儿同学杨翠萍帮助我家接到安装手表带的活,全家老少齐上阵,一天可以搞到两元钱。因为部件十分细小,操作很难,返工又多,这活实在干不下去了。后来胡秀娟介绍糊信封,糊一千个一元钱,糊了三个月,还是难以维持生活。3 i6 Q" V6 }2 x1 p$ |
三是当推销员。我在武汉一家小公司干过没有固定收入的推销员。这家公司转手销售冒牌自行车,与我没任何关系,可武汉市中级法院要我交代问题,经一个多月的审查,才把我解脱。后来在严常胞弟严连帮助下,替浙江长兴县一家乡镇企业——长桥耐火材料厂当推销员,有基本工资还有销售奖励。但同类产品很多,竞争非常激烈,推销成效不大。
% c, J. V7 z, ]3 k7 X) b, \1 Q7 g穷办法终究难以改变穷环境。做推销很难,同时我也感到我们这号人不能做买卖,因为一直有人在监控你,随时随地会遭到盘查、诬告。不久,杨道远、严常、林子忠、孙建春(原工造总司成员)、罗世栋(市法院造反派)等第二次蒙冤,证实了我的预感。我萌发了搞一种“别无分店”的新产品的想法,按现在时髦的说法叫“创新”。越想越感到对头,只有独创,才能图存。# Z' }9 N/ h9 L3 @& _2 P Y7 x
第114节 首闯研发羊毛脂求生路
4 g( D! Y' i, J) ^. a我的想法实际上是幻想,因为一无技术,二无本钱。但困境所迫,只有尽力一试。: D n5 h) X. c. U7 |: d7 R
我开始翻书,在《毛纺织染整手册》第五章上看到,洗羊毛的污水中含有十分宝贵的羊毛脂,这种东西在金属防锈、印刷油墨、塑料增塑、医药、化妆品等方面用途广泛。经市场调查,知道我国从洗羊毛污水中分离粗羊毛脂才起步,但粗羊毛脂还要经科学处理,制成无水羊毛脂(也叫精羊毛脂)才有使用价值,现在国内用的都是进口的无水羊毛脂。3 b; u, [$ P' _+ R2 D& S8 Z; I
1984年夏初,经我三弟顾敬贤介绍,我到华东纺织工学院向我三弟的同学、毛纺系的顾教授请教。他告诉我:洗毛污水中回收羊毛脂是个好项目,不仅变废为宝,而且还净化环境。这个项目国内才起步,可以研发,但投资不小,没有实力难以实施。
4 p; |9 [4 O- w* I$ _/ S1 m0 O$ x羊毛脂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连洗羊毛的污水都没见过。我爱人有个比较亲密的病人叫毛巧云,她的亲姐姐毛满荣在武汉毛条厂(汉口新华路唐家墩)工作。在毛满荣帮助下,得以进入武汉毛条厂,并且结识了王厂长,亲眼看到了洗毛的全过程,见到了漂浮在污水面上含有羊毛脂的黑色黏性物。征得王厂长同意,将这黏性物取回一点,经四个多月的反复实验,不但从中提取出粗羊毛脂,居然还制得十克精羊毛脂。但是要投入工业化生产,难度还很大。我曾向王厂长试探,希望由他投资,王厂长摇头说:耗时长,投资大,我情愿交排污费。我又通过三弟的关系,请新疆石河子毛纺厂厂长、我三弟的同学给我邮寄了五公斤粗羊毛脂。经多次研试,每次都成功制得精羊毛脂。请武汉化工总厂检测,其中两批产品没有完全达到药典标准,后经改进工艺,批批达标。又送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三次,全部达到中国药典标准。1984年11月无水羊毛脂的生产工艺研究成功。在此期间,我又开始研究甲壳素并初见成效。
4 t+ }* |: X8 Q0 g( P% {1985年5月,我偶遇朱光文 和杨逢春 。他们问我现在在干什么,我说:为活命在搞羊毛脂。他们问羊毛脂是什么东西,我向他们作了简要介绍,他们很感兴趣,并要我明天带上资料和样品,到汉口游艺路他们两人创办的武汉科技节能设计处详谈。经商谈,朱、杨很想投资,我也有与他们合作的意向,但我还是建议他们先做市场调查再定。一个多月后,他们的调查结果是,中南、华东和华北地区没有生产无水羊毛脂的厂家。3 M! M W! M! A( y* ]# n. D4 M$ l: w
朱、杨决心与我合作,双方商定,科技节能设计处投资,我负责生产技术、生产管理,不负亏损之责,无分红权利,每月发我六十元工资。在我三弟顾敬贤的帮助下,在武汉科技节能设计处没有付款的情况下,8月上旬新疆石河子毛纺厂发来1000公斤粗羊毛脂,随即试生产,成品经武汉质检所检测合格后开始批量生产。9月初朱光文和我到苏州、扬州、南京、上海、杭州等地推销,效果不错。设计处挂靠在硚口区六角亭街办事处下面,这件事引起街党委的高度重视,又是参观,又是汇报,我也被请去座谈介绍情况。
- _' D a" I& Y, u' Q1986年3月上旬,朱光文、杨逢春找我,但他们久久不开口。后来朱光文总算说话了:你明天就不要来上班了。我惊问:为什么?朱光文说:我们也不知道,我是传达六角街党委的指示。我说:你们不好问,我去街党委问。起身就往街办事处奔去。
5 F* y$ M% i7 E# T六角街党委书记接待了我。我问:为什么你们要朱光文通知我明天不要来上班?他说:我们是根据硚口区委的指示。我又问:指示总要有具体内容啊。他不吭声。我接着说:你在长办的长江医院支过左,我们是老相识了,你多少对我有所了解,你不妨讲实话。你要不讲,我就去找区委。街党委书记终于开腔了:你是不是参加了武汉最大的一家诈骗公司?要是真的参加了,赶紧去交代。弄得我丈二和尚摸不到头:没有这个事。你说那家诈骗公司叫什么名字?街党委书记说:叫什么东湖智力开发总公司。我斩钉截铁地说:向你保证,绝对没有的事,恳请你向硚口区委领导澄清一下。街党委书记摇着头:你的名字上了市委内参。我实话告诉你,像你这样的情况,谁敢为你说话?* ^4 ^8 c/ `7 A, \* X
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恶气,就到武汉市委接待室,他们见我火气很大,就应我的请求找来个负责人。我自报家门后向他讲:六角亭街党委根据硚口区委的指示,说我参加了东湖智力开发总公司这个最大的诈骗公司,把我的饭碗敲了。我来找市委弄个明白。他要我等一下,转身回办公大楼,不久返回对我说:对不起,搞错了。市委内参编写人员编材料时,看到东湖公司有个诈骗团伙,其中有一个是长办造反派头头,就误以为是你顾建棠,实际是严常。这是个误会,实在对不起。4 K4 ?4 S$ {! p
我说:我是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的刑释人员,你们误会一下,就把我靠自己努力搞来的纸饭碗给敲掉了,叫我怎么活?
5 ^+ v1 I- f- @2 t. F! z0 b& ]这哪里是误会?连他们认为没有“误会”的严常、林子忠、孙建春等都是被蓄意诬陷的。这不是什么误会,是统治集团内权利斗争,移祸栽赃报复造反派的奇冤怪案。其背景是:时任党中央总书记胡耀邦的长子胡德平来武汉创办“中国东湖智力开发总公司”,自任总经理,内定将出任中共武汉市委书记。胡德平开办“东湖公司”,作为他进入武汉的桥头堡。湖北历来流行“有市才有省”的观念,就是说谁掌控了武汉市就掌控了全省,而湖北恰恰是李先念的根据地,他焉能容忍。偏偏东湖公司又聘用了严常、林子忠、孙建春等造反派,李先念的湖北帮把柄在握,伺机下手。严常、林子忠、孙建春等代表东湖公司为宜昌电视机厂代购一批显示屏,交易中发生了收款后未如期交货的纠纷,宜昌电视机厂为此状告东湖公司诈骗。湖北省委就认定东湖公司是湖北最大的诈骗公司,但对总经理、法人代表胡德平只能逼走,而把既没有诈骗又没有贪污挪用的经办人严、林、孙等投入大牢处以刑罚,多年后经最高法院任建新院长批示重审才平了反。这不是误会,是阵线分明的阶级斗争,他们就是要把造反派赶尽杀绝。那些违纪违宪篡党夺权的当权者及其精英大喴特喴反对阶级斗争,实际上他们无时无刻不在搞阶级斗争,只不过只许他们斗人民,不准人民斗他们。
# ?/ K: \( U, o) W7 C1986年五一劳动节,“无水羊毛脂”荣获武汉市科技新产品金奖。这项科技新产品的研发人是谁?提供原料的是谁?生产出合格产品的又是谁?是顾建棠,可顾建棠获奖无份。
; {4 c" E5 t+ \% i- \5 ?" r9 p第115节 再闯新路研发了甲壳素
5 P* w) m5 v+ q: r+ c( Y北方不亮南方亮,黑了西方有东方。精羊毛脂成果被夺走,我只得再闯新路——研发“甲壳素”。
6 J" p! D$ v6 s8 B" x2 E& E8 G [活生生的现实告诉我,置我于绝处不仅仅对我个人,林一山的作为不是他的个人行为,武汉市委在“内参”上点我的名也不是什么误会,归结到一点,就是党内走资派向文化大革命进行疯狂反攻倒算的继续,是两条路线斗争的继续。我又一次受到重击,但没有被击倒,反使我意志更坚,决心大搞科研,失败不退却,跌倒再爬起。
5 n. r6 d% L# g# l1 U8 H1984年夏初,也就是研发羊毛脂的同时,我在江苏海门罐头厂看到堆积如山的梭子蟹壳,就问该厂副厂长、我侄儿顾震时:这些蟹壳有没有用?他说:下脚废物,往海里丢,听说可以提取一种叫甲壳素的东西,但没有人去搞。我说:你二伯想研究研究,能不能无偿把蟹壳给我?侄儿爽快答应:随便拿,要多少拿多少。6 u' }+ m Q: g5 _
从甲壳中提取甲壳素决非易事,它涉及生物、化工、物理等知识,对此我一窍不通。我不知蟹甲壳的成分,对甲壳素更是莫名其妙,看着硬邦邦的蟹壳发呆,不知从何下手,只好去图书馆。《动物甲壳》一书中说,动物甲壳中只有节足动物甲壳含有甲壳素,其中蟹甲壳含量最高,虾甲壳次之。蟹甲壳含有碳酸钙、脂肪和色素,经脱除后才可得到甲壳素。甲壳素用途极广,对甲壳素的开发应用尚在起步阶段,科技界极为重视。但书中没有讲脱除的方法,
" S, R. A4 W' s0 _1 C; Z多次失败的教训,促使我改变盲目乱试的做法,甲壳脱色、脱灰、脱钙、脱脂这个问题,粉碎、水浸、加热都不行。我想到了化学方法,我买了《化工辞典》、《精细化工》和《溶剂手册》,就在酸、钠、醇、醚、酯、醛等试剂中反复试验优选,1984年12月终于取得了了乳白色的甲壳素,可是不能溶解。再次到图书馆查资料,原因是乙酰基没脱除。8 O& f) A; s% z; _+ @
1985年2月回到海门,就地取材深化试制,我的老战友仇富能、袁素芳夫妇为我提供了试验场地、器具、能源和我的食宿。1985年5月终于制成可食用的可溶性甲壳素,比日本鸟取大学用高科技方法脱乙酰基得到可食用的可溶性甲壳素早半年多。随即小批量生产出5公斤甲壳素,制成品经华东化工学院生物系翁清清教授检测,其质量可与日本制品媲美。其间,我对甲壳素作了进一步的了解:甲壳素最初叫几丁质,是1811年由法国学者布拉克诺(Braconno)发现,1823年由欧吉尔(dier)从甲壳动物外壳中提取,并命名为CHITIN,译名为几丁质,又叫甲壳质、甲壳素、甲壳糖、壳聚糖、壳多糖,是一种乳白色、无味、无毒的氨基多糖类物质,可应用于食品、医药、保健、化工、纺织、造纸、制币、塑料、皮革、卷烟、农用植保、生物工程等。当时我确实十分高兴,庆幸取得到了成果,准备着手推销,可是合格的甲壳素就是没人要。
; ^, w5 m* G) W! [1986年6月我开始推销甲壳素,从武汉出发到九江、合肥、南京、苏州、上海、杭州、福州,又到郑州、济南、南昌、广州、南宁等地,向二十七个工矿企业单位推销。只有位于上海福州路的上海医药公司的一位业务主任在英国见过甲壳素,其余的人看看样品都摇头说:这个东西还是第一次见到,名字也头一回听说,更谈不上应用了。产品就是卖不出去。我还面访请教了三十多位科技人员,只有武汉的化工专家王大可看了样品说:我听说过甲壳素,但没有见过实物。这一下我发现根本问题是没有人会应用。
8 }, ]* j% D. ?# f$ s' j- i2 D有一天邂逅老干部唐晓风 ,闲谈中说到甲壳素卖不出去的原因是没得人会用,我说,好比有了大米没得人会做饭。唐说:我给你介绍个大专家。他是广州知名的化学专家,解放后他把自己的化学研究所无偿献给国家。我虽没见过他,但知道这个人,叫赵则龙,他住在广州东山头一座小别墅中,你不妨去请教请教。
: f7 V( _# X& C) Z! E- A3 t我抱着真诚求教的心情来到广州,敲响了小别墅的门。一位中年妇女问:你找谁?我说:我想见赵老。中年妇女又问:你认识他吗?我回答:我初次前来。“嘭”一声,中年妇女把门关了。+ Q1 m$ X7 b( a n+ \
第二天又去敲门,开门的还是那位中年妇女,她说:又是你。说罢又是“嘭”一声。隔了两天,第三次敲响别墅的门,开门的是一位满头白发、脸色红润、十分端庄的老夫人:请问您找谁?我说:我想见赵老先生,我从武汉来向赵老求教。“请你稍等。”老夫人把门轻轻掩上,不一会儿她又打开门:请进。她引我上楼,见到赵则龙先生。我快步上前:赵老好,赵老好。赵老虽银丝盖顶,但精神爽健,他直截了当问:你有什么事情要找我?+ g; R1 E9 G. l+ g/ o
我把在研发甲壳素中碰到的问题作了简要陈述,赵老说:甲壳素是用途极为广泛的含氮高分子聚合物,属于生物原材料。你提出如何转化成适合人们日用的产品,这只有靠你自己进行二次开发,因为对甲壳素的实际应用,国内外都处于起步阶段,无成熟的转化技术借鉴。
3 k0 P1 A4 S0 `# e5 k0 }0 l3 t第116节 三闯新路制成人造皮肤7 i2 u# n( u2 y* ]* i1 @
对甲壳素进行二次开发,从何下手?在我爱人提示下,向协和医院外科教授张寿熙求教,张教授建议:搞生物纱布,这种纱布既可覆盖、保护创面,又有治疗修复创面的功能。如研究成功,可取代现在的纯棉纱布,真是利在病患,功在社会。经张教授点拨,我用土办法制成了甲壳素丝状物,但无弹性又易断裂。为此,到我三弟工作过的湖北化纤厂求助。该厂生产的帘子布要经抽丝才能织布,但喷丝头是进口的,个人买不到也买不起。搞生物纱布就此作罢。
& z0 j ?+ V/ u6 ^( ]又向武汉市第二医院眼科鄢烈汉教授求教,他建议我搞生物角膜,临床试用由他负责,结果因试制品透明度和柔性不足而中止。
4 o8 I4 A' ?! O5 Y% _9 R. i2 L我去上海寻求甲壳素转化技术,偶见西宝兴路火灾,被烧伤的人面目全非。我心想要有人发明一种人造皮肤,把烧坏的皮肤换下来有多好啊。第二天《新民晚报》报导了美国用甲壳素研制成医用缝合线,术后可被人体吸收,无须拆线。研发人造皮肤的想法顿生,并立马返汉。 ^$ ^0 @( I ]
我除甲壳素外一无所有,梁丹心问:你能行吗?你一没学过化学,二没学过生物,既不懂医,又不懂药,更不了解烧伤治疗,搞人造皮肤有点异想天开。我对梁丹心说:你说我异想天开,你说对了,世上所有发明家都是异想天开者,而且都不是一出生就是天才。大科学家牛顿中学时代学业平平,爱迪生读小学时老师说他弱智,要他退学。他们后来成为大科学家,全在于求知不倦,善于异想。中国著名数学家华罗庚出身店员,中国的心算家却不是华罗庚,而是不知名的史丰收。有异想才有天开。
* w( g% W% R J& e我无钱购买研试设备,就用煤球炉子和锅碗瓢盆取代,梁丹心全力支持,参与实际操作。人造皮肤的初期试制品好像“千张皮”,我们边试边改,历时六年,经九百一十八次研试,1989年5月,以甲壳素为基本材料,在煤球炉上用水浴法制成了半透明、有不规则密集微小气孔、无毒无味、片状薄膜形的第一张人造皮肤。9 y/ p9 W) h- N {6 m
人造皮肤属医用材料,必须一安全二有效。为了了解其疗效,首先在我自己身上试用,10天创面修复,无疤痕。接着在兔子身上切皮后贴敷试验,术后33天不但创面修复,还长出毛来。当时梁丹心十分困惑,就向协和医院朱通伯教授求教:我在做人造皮肤试验时,将兔子切皮5×8厘米,而且切到肌肉,毛囊全都破坏。贴上人造皮肤33天后,不但创面修复,而且还长出毛来。这是怎么一回事?朱通伯教授很肯定地说:毛囊破坏了,不可能再长出毛来。你在我指导下重新做。在朱教授亲临指导下,梁丹心在兔子身上切皮10×4厘米,切至肌肉,把切下的兔皮放在酒精中保存。给兔子贴上人造皮肤33天后,创面修复了,毛也长出来了。朱教授说: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人造皮肤了不得。
% q5 @! o# `4 F. k+ o2 ~但这仅仅是实验室的试制品,仅仅在动物身上试验有效,还必须在人体上作临床试用和验证。我不敢贸然送试制品到大医院搞临床,我采取先小后大、先少后多的办法进行。武汉毛条厂的毛满荣油炸汤圆时,被溅出的滚油烫得满脸水泡,梁丹心为其清创贴敷人造皮肤,一次治愈;同济医大教师晏炬大腿被滚油烫伤,经自擦“万金油”、盐水湿敷,水泡破裂、伤口红肿渗水、发烧、伤口剧痛,行走困难,经清创贴敷人造皮肤后,第二天好转,换贴一次即愈。随后又经广州药用包装厂医务室梁冰心医师、海门棉纺厂医务室栗风荣医师、海门中医院郭正年医师、协和医院门诊袁彩莲医师、第一冶金建设公司职工医院烧伤科马璋大夫、南通医学院附属医院烧伤科杨宝宏大夫等临床试用100多例,无一失败。2 g& Y& o9 S2 X- ?0 R" O
接着我到武汉第三医院请求临床试用。第一次医院办公室人员听我说到人造皮肤,哈哈大笑说:“江湖骗子,滚!滚!滚!我们三医院都没有搞出人造皮肤,轮得到你来招摇撞骗?”第二次找到院长室,接待人一听说是人造皮肤,二话不说把我推出门外,并说:走方郎中,请吧。
9 f' _! p4 ]) S0 J' p/ C1 n正在此时,我碰到长办长江医院方楚侨大夫,她请我到她家坐坐。闲聊中谈到在武汉第三医院碰壁的情况,她老公周刚强说:“你怎么不早说?我原先邻居的女儿在三医院工作,是烧伤科住院大夫。”方楚侨对我说:“你可以直接找她,她叫杨家璧,就说方阿姨叫来的。”我真是喜出望外,连连感谢方大夫老两口。
; _9 e# Z4 X; I+ x第二天我径直到烧伤科病房,找到杨家璧并向她说明来意。她问我是哪个单位,我说是长办的。她说我舅舅也在长办,叫易卜吉,你认识他吗?我说:啊,易卜吉原来是你娘舅,不仅认识而且还是好战友,他在规划处工作。你打电话问问,就了解我顾建棠了。
+ n r' `- K+ s她说:这人造皮肤第一次见到,我来做临床,你不要告诉别人。(后来才知道,新产品做临床必须经烧伤科主任批准。)一个星期后我打电话你,你就来;要是你没有接到我电话,就不要来了。我当即把协和医院第一宿舍的传呼电话号告诉了她。
3 t# C9 r E1 k$ _0 G- ]第十天,梁丹心接到杨家璧电话,我来到烧伤科。杨家璧大夫微笑说:“效果很好。我是专治儿童烧伤的,这个孩子屁股烧伤,一次贴敷修复,脱痂后屁股光溜了。你再拿点来。”杨大夫自应用人造皮肤后,病人一个个很快治愈出院。别的医生问她:不见你换药,怎么病人那么快出院?杨家璧告诉说:我用一种人造皮肤覆盖创面,一次贴敷即可修复治愈,不必换药。用这人造皮肤既减轻患者的痛苦和经济负担,也减少了我们的劳动,又大大提高了病床周转率。事后李彪、王礼放两位大夫通过杨家璧要我提供人造皮肤。李彪大夫作临床对比,四个人常规治疗,另四人用人造皮肤,结果用人造皮肤的治愈出院时,常规治疗的还需换药,这四人纷纷要求李彪大夫改用人造皮肤。由此,武汉市江汉区科委于1990年元月向我颁发光荣证,授予“先进科技工作者”称号。 K& f {/ T; G. g- O
武汉市第三医院烧伤科在全国烧伤医学界颇有名气,我的人造皮肤在这里临床应用取得优异疗效,使我有了把握。又在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上海瑞金医院烧伤科、第一军医大南方医院烧伤科、广州红十字会医院烧伤科和中国赴阿尔及利亚援外医疗队等处临床验证812例,包括浅2度、深2度、浅3度、切削创面、肉芽创面和供皮区、受皮区,治愈率达97.5%。我研制的人造皮肤命名为“SMGW—918人造皮肤”,1992年更名为“顾氏—918人造皮肤”。
- \8 ~* X) u, t& h$ q! h, Y, c第117节 评审鉴定填空白居领先, K+ D/ x0 M1 D/ q( j+ G
人造皮肤经两次专家评审鉴定,认定其临床应用性能已经达国内先进水平。 z* d; A% N' [( a4 }. M
1990年12月9日至10日,在广东惠州召开了“SMGW—918人造皮肤”第一次科技成果鉴定会,我代表惠州中德工贸有限公司邀请了武汉协和医院朱通伯教授、武汉第二医院闻立斗教授、武汉第三医院李济时教授、第一军医大南方医院周一平教授、暨南大学附属医院王德就副主任医师、南通医学院附属医院杨宝华副主任医师、惠州中心医院陆炳刚主任参加,并协商组成以朱通伯教授为主任委员的评审委员会。$ i1 t( c3 ^* ]; L# A
邀请李济时教授时有点波折。武汉第三医院烧伤科在湖北首屈一指,在全国也颇有影响。李济时是烧伤科主任,性格内向又高傲,据说能请动他很不容易,再加上我在三医院烧伤科找杨家璧大夫做临床没有通过他,而现在已经特邀杨家璧在鉴定会上现身说法、介绍临床应用情况(同时还特邀第一冶金建设公司职工医院马璋大夫),看来李济时难以受邀。经了解李济时与武汉第二医院闻立斗和南方医院周一平交往较深,我向他俩求助,闻立斗与李济时通了电话,我又拿着周一平邀请他参加鉴定会的亲笔信拜访他,向他说明来意,并对贸然找杨家璧做临床一事表示了歉意。李济时说:我确实不知道此事,疗效怎么样?我说做了十五例,都一次贴敷愈合。他笑着说:那好啊,杨家璧就和我一起去。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没有闻、周两教授相帮,肯定请不动李济时教授。; L+ w0 G) T( a! f" [7 M4 S# P
科技成果鉴定会我是第一次参加,第一次作为成果所有人作简要说明并接受质询。- p, e/ ]0 Q t
人造皮肤的主要原料是什么?我答:纯天然的含氮高分子聚合物。
$ v8 `7 t$ y3 D. ]你说人造皮肤在液体中不溶解,能否当场演试?我答:完全可以。当场取皮片分别在不同剂量的乙醇、高锰酸钾、氢氧化钠、清水等液体中浸泡,显示并不溶解。
; [+ F: [: J6 k你是哪个大学毕的?是学医还是学理化?我答:我是小学毕业参加革命,一直搞政治思想工作,没有上过大学。我只在共青团中央团校学习过,是第十期毕业生。8 t/ Y( I3 w( M, X. b
你怎么搞起人造皮肤来了呢?我答:说来话长,一言难尽,逼上梁山,日后详告。
. z, R8 R3 n% K$ w& Q6 L/ V有专家说:你土法上马,白手创新,实在感人。以自身烙伤作试验精神可嘉,但不宜提倡。! [/ e* f& S$ z* m5 ]6 \( T; z
经专家闭门评审后,作出如下鉴定意见:
: A- o3 c' Q: T- lSMGW—918人造皮肤是惠州市中德工贸有限公司化工研究所顾建棠等同志于一九八四年至一九九〇年经反复研究而制成。经理化试验、毒性试验及动物试验,显示其具有使用安全,与创面粘合力强。又经8所医院临床应用100例表明,该人造皮肤对创面无刺激性,且有止血、减轻创面疼痛效果。由于有效地封闭创面,故可防止感染,保护创面,起到加速创面愈合的作用,适用于烧伤创面(特别是二度烧伤)及浅表面外伤创面。本产品除薄膜型外,还有喷浆型,使用方便,适用于不同部位创面。本研究所开发的产品,具有成本低及上述临床效果,已受境外客商欢迎,具有进一步开发生产及应用价值。该项研究在临床上述病例的应用上,达国内先进水平。: X$ n+ F) L, Z8 A4 P
朱通伯(签字)
* j; g( o" A( C# L, J/ {7 H同意鉴定意见' i- _3 R% z* R3 Y
惠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章)$ `& @# @3 Z" S0 l0 E
第二次SMGW—918人造皮肤试产科技鉴定会于1991年7月12日在广州市召开,广东省医药管理局主持,所有评审专家都是由该局邀请的,有暨南大学理工学院院长邹翰教授、第一军医大南方医院烧伤科主任周一平教授、广州红十字会医院烧伤科主任刘锡麟副教授、广东省新技术出口公司顾问陈汀芹高级工程师、广东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副站长罗子分工程师、广东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室主任陈振尧工程师、广州市卫生防疫站毒理科主任诸茂盛主任医师,并组成以邹翰教授为组长的SMGW—918人造皮肤试产鉴定委员会。我简介产品研制应用情况后,接受了专家们的提问和质询。7 u) A6 a* b h- D
评审专家:家用锅碗瓢盆搞试验,你当时就有把握能成功吗?# J. J; _" e" h( A0 z
我答:这是穷办法,毫无把握。不过我想过,在旧器具上研试人间没有的崭新东西,大概是普遍现象,总是先有新产品然后才有与之匹配的新器具。8 W Y1 q% d5 C
评审专家:你这人造皮肤肯定有配方,请问其数据从何而来?+ a( Z& g( d# _% r5 l
我答:没有仪器,用笨办法对付。比如基本原料是固体,必须变成液体,而且要取得最佳配制数据,我就摆上十只有时是二三十只碗,以不同比例的溶液注入各碗,投入固体物,观察其溶解时间和浓度,然后筛选取其优。- h; F4 B; S8 A: l' W" Z* k$ C
我还告诉评审专家:我小学毕业就参加了革命,一直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没上过大学。搞人造皮肤是被逼上梁山,说来话长,日后相告。
5 A5 o* l: z' y散会时,邹翰教授要我留下并问:你有五十开外了吧?我答:已虚度六十。他笑着说:我们是同龄人,你的坚毅精神令人钦佩,我带的研究生要有你一半的精神就好啰。你真的没上过大学?你还说搞人造皮肤是逼上梁山,一言难尽,你能否给我讲一点?我感动非浅,含着泪水向邹翰教授简要诉说了我的身世,诉说参加文革当了造反派,历史上从无错误,且年年先进,却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坐牢判刑,目前生活无着。搞这个项目是为求生。" E0 w! }( ?0 l" D/ \
邹翰教授十分沉静地听完后说:谢谢。当天晚上我听到总经理秘书羊彪说,邹翰教授把“鉴定意见”稿子要去了,他要亲自审查修改。第二天讨论鉴定意见时,邹教授说:鉴定意见我作了修正,现在请各位发表意见。结果全票通过。
; _$ W3 Q6 Z$ S0 ~& W鉴定意见如下:, w/ a4 X8 y/ ~
SMGW—918人造皮肤,是以高分子聚合物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添加剂研制而成。$ F( @) a4 i/ |" t4 K, C
产品经广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和广州市卫生防疫站进行理化试验、生物试验和动物试验证明,各项指标均已达到药典有关规定和符合企业标准,无菌、无毒、无抗原性,对创面无刺激性并有一定疗效。
6 u0 D; n% e; [4 k* B6 n% H该产品经武汉第三医院、广州红十字会医院和第一军医大南方医院等九所医院临床应用132例表明:疗效良好,有安全、使用方便、减少病人疼痛、节省敷料、粘附性强、无毒副作用等优点,并具有止血、止痛、通透性较好、保护创面从而防止感染、促进创面愈合等疗效,它适用于便于暴露的二度烧伤创面、机械损伤和供皮区创面覆盖。经临床应用证明,性能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产品填补了省内空白,受到患者和医务工作者的好评。该产品已具备生产条件,有推广应用价值,建议小批量生产,进一步提高人造皮肤强度。6 y' J2 [* g7 v
鉴定技术负责人 邹翰 周一平
- z, l- S; ?9 E- K, m在评审鉴定中,专家们不仅对人造皮肤的性能和疗效给予了肯定和称颂,而且对我这个无学历的门外汉勇于探索、自强不息的精神更为惊叹和敬佩。在我看来,评审鉴定不仅是对产品,更重要的是对一种精神的评审鉴定。4 P0 Z3 u( E: c* a/ S
我和梁丹心研制的人造皮肤,1991年3月12日广东国际联机检索中心在美国医学索引检索1966年到1991年的资料,结果:无。
& i) p7 x8 _2 F1 Q! p1991年5月,人造皮肤作为中国技术出口展览团广东分团的参展项目,在美国第七届发明新产品展览会上展出。. a# D# g9 i9 |- k% l
1993年5月24日,顾氏—918人造皮肤荣获首届中国专利技术博览会金奖。
/ b5 v' v( f5 ]- r! z2000年1月22日,中国知识产权局向人造皮肤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人顾建棠、梁丹心颁发发明专利证书。
, S$ a- K$ @" | L# E第118节 人造皮肤的漫漫坎坷路
) X: V4 E( O- F: C8 ~尽管人造皮肤是首创,且临床疗效优异,却因我是文革案的刑释人员,屡屡受歧视、受欺受骗。有人要强占我的人造皮肤发明专利权;有的人自己不出资,背着我用我的发明专利向银行不断贷款,做皮包老板。
, b' N( @' H" |. l' p- j1990年6月,我向时任武汉市长的赵宝江报告人造皮肤研制成功并请予支持,等了两个月不见回音,原因是我系文革案刑释人员。9 N' U) f0 o3 d. a
1990年9月,经长办的同事吴泽宗介绍,惠州中德公司与我签约,合作生产SMGW—918人造皮肤。为了真诚合作,在商谈中我将我的真实身份主动相告。同年12月9日,经专家评审,取得了SMGW—918人造皮肤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此时中德公司总经理李中建以协助工作为名给我派了两个助手,实际上是来偷技术的,我当时并不在意。1991年7月12日,广东省医药管理局主持召开SMGW—918人造皮肤试产专家评审会,按照规则,鉴定证书上的“成果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指标”和“推广和应用前景及效益预测”这两项理应由我来填写,却被总经理李中建的秘书羊彪代写了,而且在内容上作了关键性更改,即把第一次成果鉴定会上专家评审意见中确认的“SMGW—918人造皮肤,是惠州市中德工贸有限公司化工研究所顾建棠等同志于1984年—1990年经反复研制而成”,改为“SMGW—918人造皮肤是惠州市中德工贸有限公司与德普技术工程(惠州)有限公司联合研制成的”,“顾建棠等同志于1984年—1990年经反复研制而成”不见了,当时并不存在的“德普技术工程(惠州)有限公司”堂而皇之写上去了,而且不让我过目。直到广东省医药管理局核发了粤医械试字(91)第293004号试产批文后,才给了我一份复印件。; x& l0 o. D' h d% p! Y6 f" _. Q
就在中德公司拿到试产批文的第三天,总经理李中建给我施压,要我向他公开人造皮肤的核心技术。我问为什么,他说:我作为总经理不知道这个核心技术,我怎么管理公司?我断然拒绝并问:试产鉴定书上怎么写成“中德工贸有限公司与德普技术工程(惠州)有限公司联合研制成的”呢?这个德普公司什么时候从天上掉下来的?他说:这你就不必问了,是公司董事会的事。我劝你交出来,对你有好处的。你要是不干,那就把公司交给你来办下去,我退出来。明知我是穷人怎能接办,显然在下逐客令。我决定不等他开赶,主动离开另找出路。9 ?( x) W2 p) p. I( g# ]
为了保护人造皮肤的科研成果,1991年9月9日,我申请了“人造皮肤及其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25日国家专利局核发了“人造皮肤及其制造方法”的受理通知书(申请号:91106811.2)。1993年4月6日中德公司向广州市中级法院诉顾建棠侵害它的“人造皮肤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申请权,并要求国家专利局中止实审程序。1993年4月21日,国家专利局公布了“人造皮肤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公开说明书,同年5月13日国家专利局向我发出了《中止程序请求审批通知书》。$ c9 E- h8 Z0 G& H
关于中德公司诉我所谓侵害其“人造皮肤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申请权案,当时我全然不知,还是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函告我方晓。钱副主席是前水利部长,我的老首长。在国家专利局公布“人造皮肤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说明书后,1993年6月5日我给钱副主席写信,简要汇报了研制人造皮肤以及申请“人造皮肤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的概况。7月12日钱副主席复信:
7 W' q) d+ w2 k" j2 X5 }. h顾建棠同志:2 \/ Y! P5 a4 R
收到六月五日来信,很高兴。3 G3 q, z' E" N# m7 Y9 ?
但据查核,你们的“人造皮肤及其制造方法”所引专利批准文号,实为专利申请号,在“公开程序”过程中,广东一家公司向当地法院提出公诉,认为侵害其技术成果,为此国家专利局已于今年5月13日发出中止程序通知书。6 O9 u+ b3 Z# P N+ ]* @
我出差杭州时,认识浙江省政协副主席、杭州大学校务委员会主任薛艳庄同志,她是生物学教授。如果你有其他项目,想找合作伙伴或技术鉴定,可去杭州持此信找她面谈。
# A# b# P8 a) e | `, l此致, `% ?+ n6 W$ R9 q! C
敬礼
7 h" ^# F' Y" q 钱正英; m- a6 K( f3 } d7 I
1994年9月28日,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审理中德公司诉顾建棠侵害其“人造皮肤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属控辩中,中德公司于法于事实无据,处于被动时竟说:顾建棠是刑满释放的文革造反派。我的律师当即驳斥。广州市中级法院(1993)穗中法经字第48号民事判决书作出了判决:(一)驳回惠州市中德工贸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二)撤消被告顾建棠、梁丹心的专利申请权。
( v* U4 o1 s9 Y3 i, c我不服这个判决,随即向广东省高级法院上诉。1995年4月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1994)粤知终字第9号民事裁定书:4 r G- L+ k% w/ W9 l( z+ \
本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P1 H- U" K5 A
裁定:4 a( D& i; l$ q# G0 L9 \
(1)撤消广州市中级法院(1993)穗中法经字第48号民事判决书。8 G# P& p9 d/ g+ ]
(2)本案发回广州市中级法院重审。! V2 L" A$ N! Z1 `
1997年5月28日,广州市中级法院(1995)穗中法经重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负担。这场历时五年的专利申请权属官司,以我胜诉告终,发明专利证书延滞了四年才颁发。
" ] G! e; i4 S7 x1991年25日国家专利局核发了“人造皮肤及其制造方法”的受理通知书后,经人介绍,港商李家强主动派苏镇钦先生来汉,走访了武汉第三医院烧伤科和患者。1992年11月18日,李家强决定投资800万港币,我以人造皮肤的专利技术投入,在广东汕头筹建华亨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合作生产“顾氏—918人造皮肤”。1993年4月28日,经广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产品质量全部合格,批准批量生产,并开始试销。
i: A1 r' J' | R/ T% R4 ?1994年8月,汕头市审计局和工商局来公司核查投资到账情况,发现港商分文未到。当时公司董事长李家强、总经理苏镇钦都在香港,审计局和工商局的人要我通知李、苏赶快回汕,800万港币必须全部到帐。我与李家强通话如实转告,李说:你放心,我有办法对付。到了1995年9月,审计局和工商局来人查封公司,真巧,李、苏又在香港。我问来人:为什么?查封人说:你们是皮包公司,除人造皮肤技术到位外,号称投资800万港币的港商,实际上一分都没到位,已经三年了。我又问:那我们公司各种开销的钱从何而来?查封人说:你还不清楚,是用人造皮肤专利项目向银行贷款,农业银行的行长在你们公司有干股。我再问:那我现在怎么办?查封人说:查封公司与你无关,但必须从这里离开。3 W5 p" V+ x4 i; o) B6 D/ u
1995年9月17日,我在武汉发航空信给汕头市民权路32号504室苏镇钦总经理,原信退回。同日,我发航空信给香港九龙尖沙嘴柯士甸道130号11楼座承亨贸易公司李家强董事长,结果也是原信退回。1995年10月11日,我又发航空信给李家强董事长,再次原信退回。原来李、苏早已人去楼空,我又上当受骗。此类官商连手、内外勾结的骗术,是邓式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5 j& y6 M1 @1 u& {% E
1996年,“顾氏—918人造皮肤”在江苏南通市斯得福公司落户面市。由于假社会主义天颠覆了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变了医院的服务宗旨,医院成了医店,救死扶伤的医生成了见钱眼开的商人,“顾氏—918人造皮肤”这样质优价廉的产品,没有高额回扣也休想打开销路。有的大夫说:你给我实惠,你的东西就是狗屎,我也给你用了,不然的话你就是灵丹妙药,我也不要。人造皮肤的实际成本每平方米500元,以800元给医院,因我的价格太低医院不要;我们提到1500元/平方米,还是不要;提到每平方米4000至5000元,回扣院方60%(2400至3000元),接受了。但用到患者身上,就得每平方米万元以上,这与我研发人造皮肤为治病救人、造福社会的本意格格不入。我不为所屈,毅然停产歇业,致使人造皮肤未能全面推广,我也未能摆脱穷困。但这丝毫无损我是用甲壳素研制人造皮肤成功的第一人,是获得中国人造皮肤发明专利第一人,是人造皮肤通过省级试产和投产鉴定并获得准字号批文的第一人,是编制并经省级批准颁发人造皮肤企业标准的第一人。
: e1 {& ]; d; {# y8 K% w& h4 q从精羊毛脂到甲壳素再到人造皮肤,我绝路思变,变而有成,发愤苦斗,梦幻成真。尽管未能完全如愿,但给了妖魔化造反派的党内资产阶级有力回击,在一定程度上为文革、为造反派正名。" m, X. f' f1 V* \# c! e' X. w
; j( B; C! O. l) G- ?0 y/ `, b4 Z1 @第二十二章 一案蒙三冤蓄意制造
7 H9 j. r% Q. A8 e* Q7 `. c8 [+ H 申诉五百次受而不理* B9 o" Z# D# d3 P9 h5 I& G3 [
! `3 O' n! b; c4 q. q- D
1983年1月21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所谓“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以推翻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罪名,判我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原判决执行十八年后,我有确凿证据证明:& O* S3 v8 ^/ t* n/ `
第一,原审法院违抗党中央和省委对“顾建棠作其他组织处理”的审理认定,把应不受刑事处罚的我判了刑,蒙受枉判之冤。
g. w9 j( @7 T. L# S7 X第二,枉判后也得按中共中央1982年9号文件规定“应由单位安排生活出路”,却被长办拒绝执行至今,深受生存权被剥夺之冤。
3 P5 z8 ], `! L第三,依法依据向湖北省高级法院申诉,因承办法官索贿不成又被非法驳回。此后,我不断向省委、最高法院直至党中央申诉重审,却无人理睬,再受投诉无门之冤。
% s5 _, X7 y) J& d9 B* O& q0 U这是武汉市中级法院在“揭批查”运动中人为制造的一起人们闻所未闻的错案假案,见所未见的“一案三冤”。
6 q: C }1 L: V3 c w/ Y第119节 违抗中央认定肆意枉判9 \8 ]9 C- m" u! w) d9 ^
我是怎么知道中央对我的认定的呢?1998年6月18日,我在长江大桥汉阳桥头公交车站,碰到二十多年没见面的夏邦银,便问他:你刑满后去了哪里?夏说:我刑满释放后回我原单位汉阳轧钢厂,现在已退休。我问:你判十五年,能回原单位;我判七年,怎么不能回呢?是否有什么文件精神?夏说:听说有文件。我出狱后我厂的厂长亲自到我家,说三个工作岗位由我挑,我挑了当门卫。我要夏给我写个材料,以便我向长办提出要求。6月23日,我收到了夏邦银来信:& p& A8 H' O- k1 E4 I
顾建棠同志:
1 t* x* h" E+ P; K$ w# Z0 d你在六月十八日问我:“你回汉阳钢厂安排工作,是否有什么文件精神”。. S8 P4 O ~5 q3 }
一九九〇年三月,我的单位汉阳钢厂根据当时省市的有关文件,派人(厂长、书记等)到我家了解情况,并说在家休息。不久,厂里向我提出三项工作,可由我选择,其中一项是我原在的检验科,我要求做门卫传达工作。一直工作了八年,后在一九九七年七月,我要求退休,厂部也很快为我办了退休手续。3 `- k3 z$ G0 }- q( i5 U
此致+ F* Y, d O% `& k3 [* q
祝你万事顺心,身体健康+ m! S' N5 G% l; a( e9 F
老朋友 夏邦银1 D! Z G$ {, u7 I
接信后我到汉阳轧钢厂,请夏邦银帮助我在厂里找省、市委的有关文件。结果在劳资科找到了一份文件。
! X7 _* a7 u. d! b. c9 n湖北省劳动厅文件8 @: f- d8 i2 q, N+ Q: o4 i
鄂劳函字(90)第041号
0 P2 Z. M# m( `3 U4 B! M: f& J4 d关于朱鸿霞等“两案”人员刑满释放后安置工作的函6 s3 b. I6 s6 ]# \& `8 y
武汉市劳动局:
* I( q/ W: P1 d( V$ L5 W. a7 \2 F/ _根据省政法委员会政法办(90)3号文件和省委领导同志批示意见,现划拨三名全民所有制合同制工人劳动指标给你们,用于安置朱鸿霞、夏邦银、张立国等三人工作。请你们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认真落实。 K- d0 e7 }# h
湖北省劳动厅(章)3 x6 ~% D; z k( G5 D2 y
一九九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B0 g: [) o) c' t, H& V- O: o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法委员会
6 r- [7 U0 _5 @# t0 y这份文件对我来说至关重要,一是党中央对文革“两案”刑释人员确有明确的政策规定,二是湖北省委还有落实的举措,三是我将也能像夏邦银那样回到原单位享有退休待遇。为此,我决心要把中央、湖北省关于文革“两案”刑释人员的文件弄到手。
& m- J4 ^! C7 D6月下旬,我到省劳动厅核对“鄂劳函字(90)第041号”文件,并请求提供第041号函中提到的“省政法委员会政法办(90)3号文件和省委领导同志批示意见”,省劳动厅以无法提供为由拒绝。
* U( v& e# n, W" ~/ q) ]随后我走访了长办原党委书记丁福五,原政治部主任李文光,原组织部长郭世太、梁华栋、殷欣春,原保卫局局长许鹏程、科长吴保梁和原党委秘书王世侨,他们都推托说:1983年是黄友若同志在主持长办全面工作。1 H! y# x/ X7 i5 ?7 Q/ e
当年11月8日,我发信(挂号0747)黄友若副部长,12月26日收到了黄副部长12月23日给我的复信:
) f* `/ d/ j- A6 o; ]" k2 S8 u5 |顾建棠同志:
# [" |3 J: @0 ]. F/ G, O你好!两封信都收到,请释念。所提问题因时隔近20年了,具体情节我已记忆不清。此事我已将你的两封来信,交水利部人劳司,并请他们与长委人事部门联系,查清情况,按政策予以处理。
, l% X+ Y5 n+ V& @+ d; y5 ^此致
) d1 ~8 Q" x0 h$ F( s3 \近好
7 T, R* b( o( b: N 黄友若
: M7 [& Z) P4 c n: M 98.12.23
/ m4 f* Q& ^. v4 d5 K! g- _1999年3月,我写信给时任湖北省委副秘书长的高凤梧(文革初为省委驻长办工作组成员、副省长王海山的秘书),请求帮助查找有关刑释人员回原单位安排工作的中央文件。几天后高副秘书长电话告知:只找到公安、司法、民政、财政、劳动五部联合发出的一个文件,并告诉了文号,要我去长办查阅。结果在长办人劳局毕苏谊局长帮助下,文件是找到了,该文件规定:判刑三年以内,有一技之长,原单位需要的刑释人员可回原单位工作。显然对不上号。
4 |; s2 y( g7 @- o2 Q9 j" J为了查找省委政法委政法办(90)3号文件和中央相关文件,从1998年7月到2000年1月,先后向武汉市和湖北省的党委、政府、政法委、人大、政协直至国务院、全国政协等十七个机关及其领导人,发出特快专递、挂号信124件,市公安局13件、市中级法院14件、省委书记杨永良1件、省委办公厅5件、省政协8件、省人大1件、省政法委6件、省委组织部8件、省纪检委2件、省劳动人事厅4件、省高级法院16件、全国政协2件、国务院办公厅1件、国家劳动人事部1件、国家水利部15件、长江水利委员会25件、央视“今日说法”栏目组2件,都没有结果。/ N$ D9 i- V1 p
1999年9月22日,我到郑军同志(原团省委干部、省革委会常委)家闲聊,我谈到夏邦银回原单位安置,是根据省政法委1990年3号文件办理的。我现在苦于找不到这个文件,要是能找到,我也可以回长办,不至于像现在这样遭孽。郑军当即告诉我;当时省政法委有个负责同志叫谢杰民,他是专门搞“揭批查”案件的,听说夏邦银、朱鸿霞、胡厚民、张立国都是他经办的。他已经退休,你可以找找他,也许他清楚。+ v& i* D7 Q7 h3 m5 M
第二天,我就向谢杰民同志邮寄请省政法委转交的挂号信,主要询问:省政法委或其他机关在我刑满释放时是否作出了由原单位接收安排的决定?如有这样的文件,是否发给了武汉市公安局和长办?此文件能在何处查到?如省政法委没有发文给武汉市公安局,那么你是否知道,是省里哪个厅局向市公安局发出了相关文件?9 |3 k2 I5 K# o5 Q h ~6 `" h
10月12日上午十时,谢杰民同志打来电话告诉我:你是中央定的不判刑的,是哪里判了你的刑啊?我顿时又惊又喜,回话说:是武汉市中级法院。我请求面谈,他答应了。3 T: l3 j) s# Y8 U# V; P) t
13日,谢杰民在家里接待了我和老伴梁丹心。他平静而又真诚地说:在“两案”清查审理中,我在省委“两案”办公室工作,“两案”工作从上到下都是由纪委牵头的。你的专案审查是由我负责,当时长办还派人协助。在“两案”审理中,中央的政策是宜宽不宜严,坚持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对夏邦银、朱鸿霞、胡厚民、张立国和你顾建棠等要作判刑处理,都要上报中央审理平衡。在中央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两案”审理工作会议上认定:湖北的夏、朱、胡、张四人应受刑事处罚,你顾建棠不作判刑处理,回原单位作内部组织处理,也就是说你是不判刑的,这是因为考虑到你一贯表现比较好。我当时陪同省委领导参加了这个会议。1982年判夏、朱、胡、张四人时,没有你嘛,你判刑的事我不知道。如果是武汉市中级法院判了你,你可以找市委“两案”办的杨世英同志,看他是否知道。如果市里要判你,必经市委“两案”办审理报批。我问:你能不能给我写个书面材料?他说:可以,但你来不行,要请组织上来或者请律师来。我又问:你看我现在怎么办?谢杰民指点我:只有向法院申诉,请求再审。
: F+ b- ^% D1 }1 h& s9 A% q* \从文革的派别来讲,谢杰民同志是我的对立面,在“揭批查”和“两案”审理中又是我的专案组长,我与他素不相识,在我向他询问我的案情时,他能如此坦诚相告,我才得以知道武汉市中级法院违抗中央和省委在第五次全国“两案”审理工作座谈会上对我作出的审理认定,实在难能可贵。7 g# ? W3 ^; P0 H" S9 K
14日上午,我与杨世英通了电话,当时我做了记录。我自报家门后问:你是否知道我被市中级法院于1983年1月判刑的事?杨世英回答:你们长办历来由省里管,你当时又是省革命委员会常委,也不归市管,你是由省“两案”办公室管的,我们市“两案”办从未管过你的案子。你可向省“两案”办的谢杰民了解。. [* W8 D( X0 V& i
谢杰民和杨世英的证言以及我查证的事实表明,武汉市中级法院的审判程序及其市法(83)刑初字第5号刑事判决书,都有极其严重的多方面的错误,且是明知故犯。; ~3 ~ B; w# x* H" A& C2 _( Q
1.公然违抗中央和省委对我的审理认定。中央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两案”审理工作座谈会对我作出了作其他组织处理的审理认定,而市中院在中央认定下达274天后,依然对我判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 |( ~, R- E Q% `4 {& ^6 @( h9 s* J6 [2.政治上不与中央保持一致。湖北省委鄂发(1982)26号文件特别强调:对“两案”的定性处理,是否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是检验我们在政治上是否与中央保持一致的一个标志。原判决却与此背道而驰。 K4 r" }2 G {1 G5 ]' V
3.对我的刑事处罚没事事实根据。判决书确认顾建棠的“犯罪行为”共十起,其中1967年一起,1974年一起,1976年八起。这十起材料正是1981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两案”审理工作座谈会认定顾建棠作其他组织处理所依据的材料(湖北省档案馆“两案”审理原档可证)。武汉中级法院明知中央认定顾建棠不受刑事处罚、作其他组织处理所依据的就是这些材料,而在省委传达中央认定十个月后,竟套用了这些材料,将顾建棠定罪判刑。从中央对我审理认定至原判决宣判之日,即1981年11月22日至1983年1月21日,我仍在押,无任何新罪,为什么被判刑?
h$ H. s% E- l D# `8 p4.我的这起冤案是精心谋划、故意制造的。第一,市中院迟文和院长于1982年3月17日至4月8日出席了省委召开的第四次全省“两案”审理工作座谈会,会上学习了中央1982年9号文件,并听到了第五次全国“两案”审理工作会议认定夏、朱、胡、张四人应受刑事处罚,顾建棠等人由省下放到各地市、各部门作其他组织处理的传达。可迟文和院长在知晓顾建棠作其他组织处理304天后,依然违纪违规违法对我枉判。第二、全省座谈会后,成立了湖北省处理“两案”指导小组和审判夏、朱、胡、张的“审判专班”,迟文和院长是其中的领导成员。他对与夏、朱、胡、张同时经中央审理认定的顾建棠不受刑事处罚、故不设“审判专班”的内情十分清楚,他也知道1982年7月26日对夏、朱、胡、张宣判时,没有顾建棠。可在夏、朱、胡、张宣判175天后,却对我实行枉判。第三,武汉中院精心择日、快速开庭,意在摆脱“两案”审理程序。“两案”清查定性处理中,受审人员应受刑事处罚的,都要先经各级“两案”办“审判专班”审理认定,并有省、市委同意判刑的批文,承办法院才能开庭审判。这是必须遵循的“两案”审理程序,否则就是违规。我顾建棠是经中央审理认定“作其他组织处理”的,若要对我审判,首先要有中央对我的“应受刑亊处罚”的认定,其次要经省委“两案”办的“审判专班”审理,再次要有省委批文,市中院方可对我开庭判决。而原审法院手中既没有“应受刑亊处罚”的中央认定,又无省“两案”办“审判专班”的认定和省委批文,却公然开庭对我实行枉判。第四,市中院精心选择了审判时间。1982年8月15日武汉市委“两案”办公室撤销,同年9月15日湖北省委“两案”办公室撤销,时隔四五个月,1983年1月16日我被收监,两天后即18日检察员吴天起、宋瑞腾向我递送了(83)武检二字第一号起诉书,20日中院的丁锋向我通知了开庭日期,21日开庭、宣判、释放一气完成。从收监到刑满释放,前后只六天,罕见的高速审判,338天余刑也免了。可见其底气不足,心虚理亏。难怪省委“两案”办工作人员谢杰民说:“对顾建棠被判刑的情况,我就不清楚了”;武汉市委“两案”办工作人员杨世英也讲:“你顾建棠判刑的事,我们不知道”。谢、杨两同志哪里知道,这是武汉市中院蓄意制造的冤案。
+ }* k0 n# [+ \& }" D: N( }本案不是常见的“事实不清”、“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量刑过重”的错案,而是知上情而故违,晓程序而故背,明无证而故栽,不惜颠倒乾坤,精心策划,巧妙安排,用区区“本院确认”四个字,把党中央作出的“审理认定”打倒了,把我顾建棠的政治生命扼杀了。这是一起抗中央、欺省委、违党纪、践法律的故意制造的冤假错案,致我蒙冤至今已三十多年。 e. p9 W% l* ^ [: Z3 z
第120节 抗中央文件刑释不安排
) O# u% a: L4 V+ o) `1982年2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批转第五次全国‘两案’审理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中发[1982]9号文件)。该文件第三条第4点说:凡清查运动中罪该判刑的人员,刑满释放后,应由原单位负责,同有关部门商定,安排其生活出路(军队可按有关规定执行)。这个文件,早在我被宣判之前一年已发到地(师)级单位,当然我无缘知道。长办是省部级,林一山能即时看到,但置若罔闻,拒不执行。8 A" S! Y) o4 T: ~4 G
1983年3月中旬,第一看守所的舒明宽与江汉区检察院一位科长来我家告知:奉公安局之命,多次到长办联系,按党的政策,要求长办接回并安排顾建棠工作,长办以各种借口拒绝。
9 G0 L$ K0 ~0 z5 w% T ~1998年6月16日,我偶然碰见舒明宽,他问我后来是否落实政策回到长办,我说:哪有这样的好事,至今还拒之门外,十几年我一无单位、二无组织、三无工作、四无收入,全靠老伴活命。他深表同情,并为我写了证明:
( B( g) d' F* w证明
# t7 n* g. L0 u8 }* H顾建棠同志原在文化大革命的事,在我市公安局七处一所关押期间,之后刑满释放。为此,根据当时有关省的文件精神,应由原单位接收。我们所派人到长办多次联系,请长办组织部门研究接收,但从其言语总是推托。
) o! x/ X( w- g" y: o5 o8 H/ M最近看见顾建棠同志讲后,请长办党委领导同志研究,根据政策,应给予解决为荷。9 ~5 L0 K( J5 M' C9 c1 s) L+ q
市公安局七处已离休舒明宽(印)+ [$ ?+ | b* m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六日 \1 K1 g' e* {3 ?9 ^% P# }7 F
舒明宽说到“根据当时有关省的文件精神,应由原单位接收”,可是我既不知是哪个文件的政策规定,又不好向他打听,这样的文件我无从得到,但又必须弄到这个文件。我想夏邦银等之所以刑释后由原单位安排,是根据省劳动厅的鄂劳函字(90)第041号文,而鄂劳函字(90)第041号文件是根据省政法委政法办(90)3号文件发出的,这个3号文件的后面必有中央文件。为了查到中央对文革“两案”刑释人员回原单位安排的文件,从1998年7月至2000年1月,不断查找,可就是查不到。是一个意外信息,让我找到了中共中央中发(1982)9号文件。9 X& W- e: T" a* ` @- _+ S B
2000年3月初,从我二女婿的一位朋友口中得悉:中南石油公司政治部主任张华庭,因文革中死人问题判了刑。后来他搞到一份中央文件,结果根据这份文件平了反,恢复了离休待遇。
$ i/ ]% X+ g% w* P! f) W/ ?我面见张华庭,他简述了自己根据中央文件撤销原判平反的情况,并告诉我这份文件是1982年中央9号文件。我到湖北省档案馆查找,终于在2000年3月6日得到了9号文件,内容是中央批转的“第五次全国‘两案’审理工作座谈会纪要”,同时得到湖北省委“鄂发(1982)26号”文件(附录二十)。这两个文件,就是我争取像夏邦银那样回原单位安排退休的政策依据。
2 B7 H q- n2 j& t1 `本案审判长吴仲华,2001年3月26日下午在他的住处——汉口江大路129号3单元502室当面告诉我:“在判你之前,我到长办找了一姓李的负责同志(即李文光,时任长办政治部主任),如他还在的话,有八十岁左右。我对他说,顾建棠判刑后,按中央的政策规定,仍由你们长办收回来给予生活出路。当时他满口答应,哪知他说话不算数。”当年4月7日下午,同样的话吴仲华又对我说了一次。
" {1 o, A7 m0 p9 r9 O2002年7月上旬,我向长江水利委员会(长办已更名)人劳局长毕苏谊面呈了中央1982年9号文件、湖北省劳动厅鄂劳函字(90)第041号文件、夏邦银1998年6月21日给我的亲笔信、谢杰民2000年11月27日所写《关于顾建棠的有关情况》(详情见下文)、舒明宽1998年6月16日所写《证明》等五份材料,并提出要求:我是经中央和省委审理认定不判刑、回原单位作其他组织处理的,却被市中级法院判了刑,这是个冤假错案。在宣判前武汉中院曾派审判长吴仲华当面向李文光提出,按中央政策顾建棠判刑后,由长办收回来给予生活出路,当时李文光满口答应,可事后翻脸赖账。其次,我被宣判后,市公安局派舒明宽等多次到长办要求按党的政策接收顾建棠,但总是推托拒绝。事隔二十年后的今天我来麻烦你毕局长,在法院撤销我的原判之前,以中央9号文件为根据,以省委安置夏邦银为参照,让我回长江委办理退休。毕局长说:这件事要认真研究,还要向上请示,因为长办像你这样的人不止一个。我说:是的,还有严常、刘永熹、蔡发奋、屠和民、秦公民等,当然要解决一起解决。我不是要局长你马上解决,今天只希望你能受理,我等候。
`( _* X4 N3 T& f0 ?2 _随后,毕局长对我提供的文件、材料和相关情况作了核实了解,2002年10月以长江水利委员会人劳局的名义,向湖北省委政法委写了请示报告,请求像安置夏邦银那样给长江委下个文。但省政法委不提供书面答复,只以电话答复。 k; F# b, W5 Y; H5 @& B: t) H
电话记录
2 z6 X* [' G1 b0 E2 a+ P2003年1月27日上午9时,综合处吴春兰同志就顾建棠一事,与湖北省政法委魏处长再次进行了联系,请求给予答复。
8 W( V/ v% u i5 b. i7 X魏说:对此事不提供文字答复,口头答复如下:
: g, Y* G; K( b1.关于顾建棠一案的判决,不是错案,这是非常明确的。当时的处理,是根据中央精神办理的,此类政治案件,中央后来也有精神,不予更改。
& I7 D }1 n; D5 V: H) L# ], Z2.现对顾建棠所提要求的处理,建议:* n9 F! x1 G- V* C1 W) z ~
(1)按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费用标准,由长江委内部处理。
4 P: t: {5 W2 S- o* r(2)顾的问题要慎重考虑,必要时可征求一下老干部的意见,以免引起新的矛盾。: G- \" \8 x u& S" m, v
2003年1月27日
$ U) y; X$ `" _! r' D此件在2003年4月4日,经长江委副主任付秀堂批准,由人劳局综合处杨立军处长复印给予,有严常、刘永熹在场。$ M" n7 v& T/ ]/ Q. `, h
2003年3月初,原长办水利工会王志珍科长告诉我:前几天人劳局毕苏谊召集丁福五、崔吉礼、张寅东和我开会,传达了省政法委关于给顾建棠发放最低生活费的指示。丁福五一言不发,崔吉礼不同意,还点了王志珍的名说:顾建棠是你老王家的常客,你能不能给我们透露些什么啊。张寅东说:我要是见到顾建棠,我会与他握手笑谈,但要回来拿低保不行。
' I7 t# s7 T$ l% v2 I3 `3月12日人劳局综合处杨立军向我宣布:你的问题,不能回来安排,只能按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生活费。我问:这是谁家的规定?杨答:这你就不必问了,反正是组织决定。我问:是哪一级的组织决定?是你人劳局,还是长江委?杨答:我们没这个权力。我问:那有这个权力的是哪一家?杨答:那你管不着,我也不能告诉你。我说:你不告诉我,我今天就不走了。我一定要看到东西,你杨处长空口说白话,我怎么能相信呢?杨说:那我要请示一下。! Z7 Q9 y: U+ M/ Q
最后,杨处长叫吴春兰给我看了2003年1月27日湖北省政法委魏处长与吴春兰通话的“电话记录”。我说:这份记录你们把它当圣旨,我看只不过是一份错误的答复而已。我们属于“两案”刑释人员,把我们划为低保对象依据何在?这是魏处长的胡编乱造。所以,第一,我不接受打着省政法委旗号的魏处长指示。第二,今后不找人劳局,你们已为我出了力,我找省政法委。
8 l& c5 ^' k6 F6 W- f+ K长江委人劳局对待我的诉求,是认真负责的,尽了心又尽了职,在这里再次说声谢谢。
% h. B1 J, Y" a' }) v. r" b2 q6 Z省政法委魏处长的口头答复,至少有三点错误:其一,他说“关于顾建棠一案的判决,不是错案”,是针对谢杰民的书证的,这是睁着眼睛说瞎话,谢杰民的书证恰恰很有说服力地证明顾建棠一案是违抗中央和省委认定的枉判。其二,即使按魏处长说的顾案不是错案,中央1982年9号文件明令文革“两案”刑释人员“应由原单位安排生活出路”,魏处长视而不见,拒不执行。其三,既然魏处长把我定为社会低保对象,按规定应由民政部门发放低保费,为何要长江委发放?
e: v& E4 ]2 E( o7 I X) T1983年1月至3月,2002年7月,武汉市中级法院、武汉市公安局和我本人多次要求长办按中央9号文件的政策接收安置顾建棠,前几次被长办拒绝,最后一次被省政法委魏处长阻止。但就是“拿低保”这样的退而求其次的要求,还是遭到为林一山“看家护院”的崔吉礼、张寅东的反对。直至今天,我仍承受生存权被剥夺之冤。+ ?. W% i. t8 K7 o
第121节 高院索贿不成驳回申诉
6 s; T4 v# `! s! r9 v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前,我于2000年3月18日,向市中院邮呈申诉状(挂号0651),并在4月24日(挂号0268)向立案庭、5月7日(挂号1104)向审监庭、7月17日(挂号0997)和9月3日(挂号0873号)向承办法官胡惠发提供重要证人谢杰民的电话和住址。但据谢杰民书面证明,胡法官“曾打电话约我谈顾建棠的情况,后来就没有联系了”。
" H5 i# x/ }0 r! T% n/ _. N10月11日,市中院以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为由,向我下达了(2000)武刑监字第39号《驳回申诉通知书》。胡法官在通知驳回时对我说,你这个案子肯定搞错了,但我无能为力。) Z+ o/ G$ a1 M3 a
从2000年10月至2001年12月,历时十四个月,我委托湖北元文律师事务所胡昌琳律师代理,依法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并经省委书记杨永良批示再审,只因承办法官索贿被拒,竟违纪违法蛮横驳回,足见司法腐败空前,令人发指。
H7 G6 l# I0 C/ ^5 s4 p: i' ?) E8 x5 X通过律师的合法调查,取得了新的重要证据,同时发现了原判决的许多违规违法错误。4 c* d# x" S3 |5 r D3 a4 d1 Q! H
取得谢杰民书证:
7 C! x+ K( ?/ M5 \关于顾建棠的有关情况
: x) u( ~2 G, M$ F* n顾建棠原是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干部,“文化大革命”中参加湖北武汉地区造反组织“新派”,是该派的主要头头之一。一九七一年被省“清查办”列为清查对象进行清查。认定其在“文革”中犯有严重错误。当时我是省“清查办”工作人员,并与国防科工委保卫处长秦松萍负责“新派”的清查工作。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也先后派出李维本、刘哲(已调陕西省农委)两同志参加清查。一九七四年因“批林批孔”出现反复,致使顾建棠等人清理工作停顿下来,而顾建棠在此阶段又犯有错误。
9 U& R) J" N3 o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党中央成立了“两案”(即林彪、江青专案)办公室,组织动员全国上下揭发清查他们的罪行,并布置各省市请查这两个集团在该地区的帮派骨干分子。湖北省委按照中央的布置,相应成立了“两案办公室”,由省委副书记许道琦主管,由省纪委专管,由省纪委书记杨青、林木森、李文明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张思卿负责组织这项工作。我是“两案”办成员。从此省“两案办”对夏邦银、朱鸿霞、胡厚民、顾建棠等几十名帮派头头进行了内外调查。
8 n7 j8 l* R1 k在“两案”审理工作中,党中央非常重视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胡耀邦、王鹤寿等领导同志在中央召开的一至五次“两案审理”工作会上讲话(讲话全文已印发),强调“两案”审理工作必须坚持上下统一,全国平衡,“宜宽不宜严,宜粗不宜细。”要坚持“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批判教育从严,组织处理从宽”和“给出路”的方针政策。强调要考虑“文革”的特定历史条件,允许犯错误,也允许改正错误。
8 P- Z: b9 L, Z& [* ^- M1 {3 C7 q我省“两案”办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经过清查,提出对夏、朱、胡、张、顾等人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意见,报省委同意后,带到全国“两案”审理工作会上进行讨论平衡。经中央审理后,直到第五次全国“两案”审理工作会议认定,我省的帮派分子应受刑事处罚的是夏邦银、朱鸿霞、胡厚民、张立国四人。而顾建棠等人由省下放到各地市、各部门作其他组织处理。顾建棠则由武汉市“两案”办(负责人是市纪委的杨世英同志)和“长办”处理。全国“两案”审理的五次工作会议我都陪许道琦、林木森、张思卿等同志参加,会前事和会后精神都向省委作了汇报,文件材料都存省纪委。
. p- A2 n& U# b2 C一九八二年,我省按照中央审判王、张、江、姚的办法,成立了审判夏、朱、胡、张的审判专班,由张思卿同志牵头,钟澍钦、谢杰民、迟文和、余湘、艾江金参加的审判办公室设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由武汉市中院负责对夏、朱、胡、张的审判。经过数十余人、几个月的审理,最后判处他们的有期徒刑,分别为十七至十九年。从此省里的“两案”审理工作基本完成。此后,我回省委组织部并到中央党校学习。而顾建棠被判刑的情况我就不清楚了。+ n" a* r% t1 U$ h6 t4 t
一九八四年,我被调省政法委工作。随后夏、朱、张也先后刑满释放。按照中央的给出路政策,经省委同意并组织省劳动人事厅,负责对他们的出路进行安排。经过工作,夏邦银回原单位汉阳轧钢厂,朱鸿霞回武汉重型机床厂,张立国回随县齿轮厂当工人(省劳动人事厅为此专门发了文件),除夏邦银服从回原单位外,朱鸿霞和张立国要求自谋职业(胡厚民已死亡)。当时中央和省委坚持给出路的政策,规定对这类刑释人员应一律安排工作,原则是:一、回原单位;二、安排当工人;三、工种可从实际出发。按此精神,顾建棠可以不判刑,即使判了,刑释后也应给出路,安排适当工作。以上情况和建议供武汉中院和省高院参考。此外,前不久武汉市中院的同志曾打电话约我谈顾建棠的情况,后来就没有联系了。9 V. ~& j8 N, B0 t4 y4 Q/ v
谢杰民" ]( F Q: ]+ v! c! E
2000年11月27日0 L: g: F g5 B: T# t
谢杰民同志原任省委政法委秘书长,现退休。“两清”时在“两清办”工作,所写材料供参考。4 n# o+ a& s6 ^1 |* C/ b7 O. e
省委政法委办公室(章) 27/11
1 Y4 r9 C, C; ]0 o取得余华山证言:1 g& x3 H2 h+ I7 x- V3 r/ d8 i
调查笔录, m) q& S; v. \ F% n: |
时间:2001年1月12日下午 V6 ]6 d1 R4 s3 x5 j
地点:宝丰路81号( ?- V" i/ ^9 } S. [! G
调查人:胡昌琳、刘春晓 记录人:刘春晓9 T& e# x) d, U& `
被调查人:余华山,男,72岁,市公安局七处一所干部
7 f* g; V* P# ]. t, s胡:我们是湖北元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受顾建棠委托代理其申诉一案,为此找您了解当年有关情况。$ K) ^6 J8 `, |% B7 Z2 P
余:行。顾建棠是78年元月8日关在我们看守所,他不服,主要是我在做工作。82年2月顾建棠被批准保外就医,是我送出去的,他家里蛮困难。83年元月我们把他收监,法院判了七年,宣判的时间是83年1月21日。判了刑后我又把他送回家。送回去时过春节,他家很困难,我们送了50元到他家里,是我送去的。
* g2 G! Q2 t! F, |0 o& N胡:是否有这个事,由于当时判了刑所以长办不接受?
2 A& ~6 N0 w2 \0 q余:当时单位是不要他,单位说判了刑就不要了,我记得审他这个案子原来是省公安厅段处长、艾副厅长等。
- H' K: j; p, t) m* h胡:您还知道什么情况?: W" G+ I6 Z* n+ F
余:他关在这里就是这些情况。( S3 r" Y" n- {$ f: M0 ]# f( h& X! Q
胡:请您看看记录,如记录无误请签名。
& q ^9 v& ^4 w T7 ?3 V看过不错。- u0 {( U1 e& ?; u
余华山2001.元.12.
0 K# R& h6 ~2 E# r X# S! W 余华山同志系我处退休干部
; R! e) U+ l1 N+ A% X2 A+ \& o3 Z 武汉市公安局监管处政治处(章) 2001.1.12.
! F7 t3 [7 p8 ?5 d8 C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亊诉讼法》第204条规定,根据谢杰民、杨世英、余华山等人的证言,原审判决违反中央和省委关于我不作判刑处理、下放到原单位作内部组织处理的审理认定,是一起错判的冤案,于是我要求再审。; [5 n) e6 M R I/ I' U3 Z
2001年3月22日,我向湖北省高法信访接待室递呈刑事申诉状。接访的是立案庭的赵武建。他反复看了这本95页的刑事申诉状及律师“对顾建棠刑亊申诉案调查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原申诉材料后说:你这样的案子我本来不想收的,但你的申诉状搞得那么规范,我还没见过,我破例收下,但不会受理。最好你能找到省委哪个领导,在你的申诉状上批示交办,那就一定受理。
3 |; X# f+ |+ {" k/ p7 q- G1 p( l Q当天晚上,我与长办同事、时任省政协副主席的张荣国通话,问他能否把我的申诉状转呈省委领导,他答应并让我马上把刑事申诉状送去。他接过申诉状后说:你的申诉材料是否可靠?你的要求就是请省委书记在申诉状上批示一下?5 d2 F, M+ ~' {. @) Z
我说:申诉材料绝对可靠。据省高法立案庭的同志说,只要省委书记批示交办,高院就受理。
7 R: l' A ~. s2 Z+ K- \4月11日上午九点张荣国来电话说:申诉状已经送到杨书记手上,等候消息。
# M! ?' a5 i; L; o: w( y: y! r2 O20日晚上,张荣国夫人电话转告我:老张刚从武昌来电话说,主管政法的杨永良书记当面告诉他:我要省纪委查核后已批给省高法办理。4 j# r( V) v4 n2 t
30日下午三点三十五分,省高法立案庭赵法官电话告知:你的申诉状省领导已批交我院,我们吴院长已批示立案。你这个案子确实是个冤案,受苦几十年,这个案子一定能解决,你的好日子在后头。撤销原判后,你要请客哟。由于我院只有一辆办案车,到市中院调档案没有车子,而且规定调案卷不能乘公交车,请你设法搞一辆小汽车给我们用一下,5月8日上午八点半前在我们大门口等,到中院去调案卷。我说:可以,我想办法借一辆,或者叫一辆的士,行不行?赵说:可以,在五一节后我再给你电话。你是江苏海门人,我是泰州人,我们是老乡。我问赵:能不能告诉你家里电话,住在何处?赵告诉我他家电话和BB机号码,还告诉我家庭住址。
( c6 X8 j% x( u6 r" F+ N我向同济来福康公司总经理任炳发借了小轿车,按与赵法官的约定,来到首义路高法大门口。立案庭的赵武建和谢法官到武汉市中院调出原审档案,交给审监二庭的石日庭法官承办。# X4 `( j8 m6 U; O9 S A2 c* L
我的律师胡昌琳是湖北黄陂人,1932年生,1950年进省高法工作,在省高法工作42年,曾任院审判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等职,1992年退休,1996年受聘于湖北元文律师事务当律师。文革中与我不同观点,原本互不相识,经同济医学院原人事处长任炳发介绍,接受委托当我的代理人。他为人很正派,工作很认真。
6 T3 Y& t: B0 l: I( F( t, b% |3 x2001年5月15日晚上,我打电话给胡昌琳律师:今天上午立案庭赵武建法官打电话给我说,承办法官要找你了解情况,要你的电话号码和住处。我想问一问你,该不该告诉他们?
8 ~. [8 l( S# L. T) o* G: N胡律师说:他已经找了我,他一个人来到我家,他姓石。他问我有没有中央1982年9号文件,我说中央文件的文号,我的调查报告中写清楚了,省高院机要室应该有,可以找到,如果你找不到,我可以提供。石法官还主动告诉我,这个案件从中院调回的档案很多,要花时间看。我对他说:中院的档案不必都看,因为这个案件很简单,中央并没有决定判顾的刑。湖北省委宣布省里只判夏、朱、胡、张四人,没有顾建棠。审理此案的唯一依据,就是中央“两案”座谈会上平衡各地判刑者的决定,没有其他东西。简单说,中央和省委叫不判顾建棠,你武汉中院判了,所以本案不复杂,再审不困难。但石还是说:由于手头上的申诉案很多,顾的案件材料又多,要到明年才能结案。我又对他说:不必看那些,你只查对谢杰民的书证和原审判决就够了。人家已经七十岁的人了,已经三十多年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我请你尽快结案,搞快一点。但他还是说手头案件太多,要到明年才能结案,我还是请他尽快结案。我又问他除结案时间可能要长一点外,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石说:申诉没有什么其他问题,就是结案时间要到明年。我仍请他搞快点。我最后问他:听说这个案子是省委书记杨永良批示交办的?石说,是的,杨永良的批示在我手上。
0 ~, t1 s6 C& q- n! a我问胡律师:既然我的申诉没得问题,为何要拖到明年才结案呢?胡律师说我也弄不懂,他主动找上门来,完全出我意料。+ U# [ n* O5 w# ~& \$ m% b4 {
承办法官石日庭独身一人去见胡律师,后来知道他是在婉转索贿。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三十二条第十二款的规定:法官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八条“法官在审判活动中,不得私自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第十一条“法官审理案件应当保持中立。法官在宣判前,不得通过言语、表情或者行为流露自己对裁判结果的观点或者态度”。
% _9 i: [8 ~/ w! V: w我听了胡律师这一番话想,既然石法官说申诉没有其他问题,为什么要拖到明年才结案呢?16日晚上,我打电话到赵法官家中问:石法官一面说申诉没有问题,一面又说案件要到明年才能结案,这是为什么,我想不通。我想到你家请教,行不行?赵法官爽快答话:欢迎你来。
& Q8 N) h" G, K8 `. C5 i6 S8 M17日上午我到赵武建家拜访,他与我谈了45分钟。我说:今天登门拜访,打扰了。赵说:没关系,我欢迎你。我说:星期五石法官找了胡昌琳律师,石向胡说了以下三点:一、问胡律师手上有没有中央1982年9号文件。二、这个案子的档案材料很多,要花时间看,虽然申诉没有什么其他问题,但要到明年才能结案。三、杨永良书记的批示在他手上。我想不通的是,既然我的申诉没得问题,石法官为何要拖到明年才结案?
6 `6 Z! c v2 b赵法官说:石法官叫石日庭,是审监二庭的。他说要明年才能结案的原因,我实在不好说,叫我怎么说呢?胡律师不懂行,没有领会他的意思,唉!叫我怎么讲呢?你是我老乡,就给你讲实话吧。石法官说结案时间要到明年,实际意思是通过胡律师叫你破费一点,叫你意思意思。我问:怎么个意思法?赵法官说:你这个案子,我也请他抓紧办,石法官那里总要那个一下吧(拇指与食指来回搓)。要是不意思一下,石法官说了,他慢慢看,拖到他退休,叫别人去办好了。现在这个风气是普遍的,我们院内有个顺口溜:“你要立案先请吃饭,你要办案先拿一万”。我说:先拿一万,以后还要拿?赵说:一万元他们三几个人一分,每人只得两至三千元,是小意思,这样的事太多了。所以先拿一万元后还要拿。我说:那不是我行贿,石法官受贿,我们一起进(牢房)去?赵说:三五万元上不了线。我说:我要是不拿呢?赵说:一是维持原判,驳回申诉;二是无限期待办。我说:我没有这个实力,给少了不行,给多了我吃不消。赵说:不管你现在有没有经济实力,要是能够意思一下的话,现在就可以办,而且很快可以结案。我说:我家十分困难,二十三年我无分文收入,一直靠爱人的工资生活,现在我爱人每月只有八百多元,我两个孩子下岗,孙儿也在我家生活,我实在无此能力。如果石法官能早日给我撤销原判,改判我无罪,并回长办落实政策,我只要有收入,一定感谢他。赵说:你的意思就是现在先欠一欠帐,待以后结案回长办后再补办?我说:是的,赵法官你看当前我还能有什么办法?我与爱人商量,是否先请石法官等人吃顿便饭,怎么样?$ a/ y, m& ]7 K
赵说,很好,这个办法可以,但要请胡律师出面搞,你我都不参加,就请他庭里几个人。此亊就请胡律师出面。我说多了,人家以为我得了什么好处。杨书记的批示批得很好,我是第一个看到批示的,石法官心里清楚,原判肯定要撤销。这是十拿九稳的,所以要你意思意思。" c# W0 ]3 j3 p
5月18日,我与任总(炳发)通话,告诉他这些情况。任总告诫说:不能给钱,就是有能力也不能给,万一是个圈套,说你是行贿,不仅案子翻不过来,还要吃苦头。这些法官是坏透了,现在正在搞严打,他还敢明目张胆索贿,党风坏到底了。你再想法摸摸准,是不是那么一回事。如果是真的,可以告诉赵法官,钱是可以想办法的,但我要请示一下杨永良书记,如杨书记说可以,就一定给石法官意思意思。看他们怎么回应。
0 s! y1 z" ]' K" A% t1 a7 I6 \接着我向省政协副主席张荣国汇报,他十分气愤地说:一分钱都不给,他真的硬要一万元,我就告他请他下台。请他吃顿饭可以,你钱不够,请先告诉我,我可以借给你。9 j1 W3 O% p! X) z/ }5 \5 o; A
19日,我又向胡律师通报。胡律师说:我在省高法工作四十年,当法官的怎么如此公开索贿,司法腐败啊!不拿钱也不请客。你要是上了钩,就是无底洞。! R' D: t- C) }
我决定“不拿钱不请客”,6月18日至7月20日向石法官连续发出10件挂号信。在这些信中,我反复向石法官陈述:原判决的错误在于违背了党中央对我作出的不受刑亊处罚、作其他组织处理的认定。将已经中央和省委认定不判刑的顾建棠判了刑,这是我申诉状的核心。务请到谢杰民处核实中央和省委的审理认定,务请到省纪委查阅省“两案”办的原始档案,请他秉公再审。不要因为索贿不成,利用职权对我的申诉强行驳回。可是他还是违法驳回了。5 j* }4 ?$ c% x* [5 u
2001年12月24日上午,承办法官石日庭约我到武汉中级法院二楼见面,我不知道为何不在省高法约见。九点四十五分,我和老伴会见了他。石法官说:你的申诉驳回。随后向我递交了“驳回申诉通知书”。
, o& H( O7 J$ h!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 , a# }# c7 ?% `7 y! j: y
[2001]鄂高法监二刑字第31号0 _% X C8 h# n+ v% B
顾建棠:
$ K. h. v& Y) I Q. d9 f你为颠覆政府、反革命宣传煽动、诬告陷害一案,不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法(83)刑初字第5号刑事判决。以定性不当、不构成犯罪等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 I3 }0 ?: {* }3 F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你犯颠覆政府、反革命宣传煽动、诬告陷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6 p Z# Z o* z$ t
综上,你对该案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亊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原判决应予维持。
# V' E- o/ b( v特此通知。
_1 @2 \/ a6 K# s% Q% d, u2 h8 a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章), \3 _" m) y$ u% m$ O
二〇〇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R8 ~$ ~, e5 X! `; L) w2 B石法官要我签字,我拒绝签字,同时毫不客气地质询石法官:石法官,我问你,我的申诉请求是因为市中院违背当时党中央有关“两案”审理的方针政策,无视党中央审理认定顾建棠不属判刑之列,判了我的刑。因此我要求撤消原判,改判我无罪,并回本单位按党的政策落实善后。这个通知对此没有片言只语,通知驳回的所谓“申诉理由”,我根本设有向高法提出。我的申诉要求在我的申诉状中有,在我给你的多封挂号信中也十分明确报告了你,你是怎样看待的?驳回申诉通知中为什么对此毫无反映?你说。石沉默片刻说:这是集体研究的。
" H' \" h" [2 E% y' a我说:我再问你,谢杰民同志那里你去核查了没有?张思卿同志那里你去了解了没有?有设有到省纪委查阅“两案”审查的原始档案?你去了没有?石又沉默片刻,欲言又止。在我追问下,他微笑着说:我们的门至今没有关,你还有门路可走。
+ l7 B" T4 H, [; _$ @我说:到底谁不符合204条的规定?你说。我有新的证据向高院提出申诉,难道不符合204条的规定吗?你们那个四不象的通知难道反而符合204条?这样的通知出自高级法院之手,实在令人吃惊,你们不怕被人当作笑柄?石还是说:我们的门还敞着的,你可以继续申诉。我说:省高院驳回了,我走哪条门路?到哪里去申诉?石说:你可以继续申诉,在湖北、武汉都可以,总之我们的门没有关。我一定把你的意见带回去,向上反映。你这大年纪了,心情放宽些。9 A% @" ]; p6 W- _
这份“驳回申诉通知书”主要错误有二:第一,“驳非所申”。申诉状的核心是,原判决违抗了党中央和省委对我的审理认定,而“驳回申诉通知”书对此有意回避。第二,“滥用法律”。谢杰民的书证等都是原判决执行十八年后取得的新证据,以此提出申诉,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人民法院当重新审理”的法定条件,然而省高法不执行这条规定,又找不到驳回申诉的法律依据,只好倒打一耙,反称申诉状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真是岂有此理。
/ I6 _7 C8 [& T6 o: M, ^12月26日,我向省政协副主席张荣国汇报了申诉被省高法驳回的情况。张副主席告诉我:你的申诉驳回的亊,11月省高法吴家友院长就给我讲了,因为当时尚未给你下达驳回通知,我不便给你讲。当时我问吴院长,不是中央审理中只认定夏邦银、朱鸿霞、胡厚民、张立国四人应受刑事处罚,顾建棠不在其内,是作其他组织处理的吗?吴院长解释说:是有这回亊。但顾建棠是知名人士,武汉中法有权审判。
0 }2 p& f1 Y1 S- p% b吴家友院长的“解释”表明:武汉中法和湖北高法在对我判刑之前就知道,中央和省委只认定夏邦银、朱鸿霞、胡厚民、张立国四人应受刑事处罚,顾建棠不受刑事处罚作其他组织处理。仅因为顾建棠是“知名人士”,武汉中法就可以无视中央决定而“有权审判”。“知名人士”就该判刑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有这种条款吗?按当时的“两案”审理程序,法院判刑必须有省、市专事“两案”审批的“两案”办公室的交办批文,可省市“两案”办都不知道顾建棠判刑的事,你武汉中法权力从何来?, { Y; U: S* B! R
第122节 枉判错驳申冤十年无果
9 Q) H0 z+ b; m& B/ {我不服武汉中法执法犯法、枉判制冤,不服省高法违法错驳,从1998年6月21日至2011年1月13日,历时13个年头,以特快专递和挂号信发出申诉状493件:武汉市公安局16件,武汉市中级法院17件,武汉市委6件,湖北省委、省府领导70件,省委政法委42件,省委纪检委22件,省委组织部8件,省信访局2件,省人事劳动厅4件,省人大主任9件,省人大代表14件,省政协7件,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21件,湖北省高级人民检察院6件,全国人大常委会11件,全国政协4件,国务院办公厅1件,人事劳动部1件,水利部17件,长江水利委员会25件,中央政治局常委34件,党中央职能部门9件,最高人民法院正、副院长15件,最高法职能部门23件,传媒9件。
* w! e5 A" e+ S7 j+ \8 m% r1 o我的申诉信平均每九天发出一件,从中央总书记到武汉中级法院院长。党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最高法院正副院长,他们握有重权,口称权为民所用,把群众当亲人,可是我发给他们的91件申诉信,都似泥牛入海、风筝断线,无半点回音。同时,我也看到了好多有党性、有正义感、有天良的好人,比如武汉中级法院的胡惠发法官、吴仲华法官,湖北省高级法院的吕忠梅副院长,省政协副主席丁凤英和张荣国,湖北省高检的方院长,省纪委书记黄远志,省委书记俞正声和杨永良等,不愧为人民的好干部。( l( V; R# [1 B: z! ^) [8 V( `
第123节 一案蒙三冤背后的猫腻* ]. @1 G7 H. _
按照他们的政策我不该判,但是判了;按照他们的政策我刑满后长办应该接收,但是长办不接收;按照他们的政策我可以要求重审,但是我的申诉被驳回。为了弄明究竟,我作了一些力所能及的调查。1 U# Y6 J) \' u9 Q* c6 U( ~- I
2000年11月16日,在吴仲华家的院子里,我说明来意,并请他看了谢杰民写的“关于顾建棠的情况”。他告诉我:1982年7月,判了夏邦银等四人后,我们的审理班子就解散了。大约在1983年初,院里突然把我们召集起来,恢复审理班子,我接到案子时才知道要审判你顾建棠。判夏、朱、胡、张,省委下了文件,但判你的刑没有听说有省委的文件,当时都是市委决定的,没有市委文件是不敢判你的。要是中央和省委认定不判你的刑,而武汉市委决定判了你的刑,这确实是个问题。我可以肯定市委一定有文件,否则我们不敢判你的。这种文件我们是看不到的,市“两案”办的杨世英知道内情。 @/ j' K, U! x' `% V
2001年3月26日上午十一点,二访吴仲华。我说:1983年1月是根据什么审判我的?吴说:当时市委肯定有文件,否则我们审判无依据,这个文件法院和检察院的档案里应该有。这个文件肯定有人批准的,我是具体办案人,我没有看到。但院领导肯定看到这个文件。 X" R% J) P' F+ K
下午三点十分,我和夫人梁丹心接着访问吴仲华法官:我想请问两个问题,一,迟文和院长还在不在?二,你审判我时知不知道中央和省委已经对我作出了不受刑亊处罚、作其他组织处理的认定?判我时有无文件根据,你见到没有?吴仲华说:迟文和还在,他已86岁了。可以肯定,根据市委文件才能判你,这种文件我们是看不到的。市里很可能是谢滋群负责。如果中央和省里决定不判你,而市里判了你,看来这是个大问题。我又问:当时中央和省委对我的认定,省、市领导和你们院长都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吴仲华说:我们当时不知道中央对你认定的文件,很可能是长办的某个领导与市里某个领导说了话,所以就下文判你的刑。我又问:如果查到市委的文件,而与中央和省委对我的认定是矛盾的,那该怎么说呢?吴仲华说:市委的文件当然不能超越中央和省委的认定。市委那个文件,哪个批准的哪个负责。我说:原省委政法委秘书长、省委“两案”办的谢杰民说中央审理认定顾建棠作其他组织处理,但由省下放到市和长办后,却被判了刑,市“两案”办的杨世英应该知道。我两次问杨,他说市里从未管过你们,市‘两案’办始终没有办过你的案子,你被判刑我们不知道。吴仲华说:杨世英肯定知道,现在说不知道,涉及到责任的事,都怕负责任。1 m# ^9 p3 {. T# L
2001年4月7日下午三点五十分,找到武汉中级法院迟文和院长家(中院内高干楼4楼),迟院长夫妇俩接待。# c) ?/ q" c B" n# \3 D( u3 ^7 h- d
我说:打扰你老,我是十八年前被你们中级法院判刑的顾建棠。今有一事相问,在你们判我之前,是否知道中央和省委已经认定我不受刑事处罚而作其他组织处理?请你先看一看原省委政法委秘书长谢杰民写的证明材料。迟院长看后说:我记不清了。我说:你当时是审判指导专班的领导成员,怎么记不清了呢?迟问:你判几年?我说: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迟说:我管十年以上的,你的案子不属我管,是副院长管的。我问:当时有没有市委的文件?迟说:记不清了,我现在年老多病。判夏、朱、胡、张都是省里来人,我们法院只是一个门面,借给他们用。当时省里是张思卿、谢杰民负责,你是省管的。现在说中央和省委认定不判你,而市里判了你,这就奇怪了,是个问题呀。
- S" G# x9 K/ {3 [7 D4 z O2001年2月8日、2月23日、3月23日发三封挂号信向谢滋群咨询。4月30日谢滋群秘书打电话给我,转告谢滋群的回话:那时我不在公安局,我也不知道你判刑的事。当时王杰是公安局长,市委领导是王群。8 {+ F2 w' u4 T1 T6 b q
2003年2月12日上访省高检,是该院方院长(女)接待。她听我陈述后说:判你这样的人,一定要有中央、省委或市委的批文,否则法院无权开庭。中央不可能为改变原先对你一人的认定再发文,省委当时有人参加中央认定,不可能再给中央写报告要判你的刑,所以只能是武汉法院有了市委批文后,才有权审判你。如果谢杰民的证言确实,是中央已认定你不受刑事处罚而作其他组织处理,那武汉中法对你判刑肯定是个大问题。我问:省高法在驳回我的申诉时,为什么不把市委的批文作为驳回申诉的根据?方院长说:省高法驳回你的申诉,不好用市委的批文去否定中央的认定,法院也无权公开市委领导的批文,所以你的申诉只能走党委这条线,法院这条线不行。; i2 I2 D k6 ?3 A4 y
2003年2月13日上午,到省档案馆查找武汉市委对我审判的批文。在1982年和1983年的省委文件卷宗中,查到了在我判刑之前对夏、朱、胡、张审判的省委批文,也查到了在我判刑之后,省委对武汉市委关于追究王大宾(文革期间北京地质学院学生、北京五大学生领袖之一)刑事责任的报告的批复。可就是找不到省、市委对我判刑的批文。本案的审判长吴仲华多次强调:根据市委文件才能判你,否则我们审判无依据,没有市委文件我们是不敢判你顾建棠的。现在查不到任何文件,你说奇怪不奇怪?
+ P; z( J) A2 U5 l; L3 }2003年4月5日,我面访林一山复出后得到他重用的一位领导干部,谈到我被冤判的情况,他给我讲了如下一段话:你被判刑的内情我可以给你讲一下,是林老板给市委领导打了招呼:你给我把姓顾的办了他。市里就把你办了。但我不能为你作证,事情是真的,但我手上没有证据,林是口头打的招呼,没有文字报告,市委领导也没有给林批复。你还要保密,你一旦说出去,我可以不认帐,但我说的是真话。我估计你翻不过来,心中有数就行了。/ W# d7 h( R, ^2 J: g' h8 i5 P, c
这位老干部虽称“可以不认帐”,但我相信他的话是真的。如说谎不可能如此坦率,另一方面,从林一山对待郭志伟、黄友若、麦汝祥的作为,以及对严常和蔡发奋等的疯狂劲头来看,他如此对我,合乎其仇恨文化大革命、仇恨造反派的一贯思想逻辑。3 i5 l2 ?7 h) B u+ P1 F$ r
我的“一案三冤”,由邂逅夏邦银时发觉;经郑军提供线索,多亏谢杰民坦诚相告实情,指点诉求方向;幸有热心人任炳发和好律师胡昌琳相助,虽未昭雪,但基本搞清了冤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