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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甲一书生:对毛泽东1949年以后住所的初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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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09:3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毛泽东1949年以后住所,近年来一些毛泽东身边工作人员在回忆录中颇有涉及,也有人专门做过一些考察,还出了书,尤其是网上的讨论十分热烈。但有关它的总体情况以及大多数住所名称、坐落地点至今仍说不清楚。

  其实,搞清楚毛泽东住所的情况,最简单也最保险的办法莫过于查阅相关档案,或实地考察一下绝大部分至今乃保存完好的毛泽东住所就可以了。但问题的复杂性在于,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目前研究者不可能去查阅这些档案,且它们的公布时间也遥遥无期,实地考察毛泽东的住所更不具有现实操作性。杨庆旺先生曾为此做过努力,他考察的150个毛泽东的住所中,属于建国后的仅有21所,远比人们知道的少很多,而且还是通过一些私人关系得以进行的(参见杨庆旺《毛泽东旧居考察记》)。好在近些年写回忆录,写与毛泽东相关的佚闻趣事类书籍颇为流行,一些曾在毛泽东身边的人或知情人都对此有所介绍,各地毛泽东的住所所在单位为了搞旅游,搞经营,也透露出点滴信息。尽管这些资料大多不全面、不系统、不详细,倚之对1949年以后毛泽东住所的情况做一个大致勾勒,大约还可以做到的。需要指出的是,这个勾勒顶多是通往遥遥无期的研究条件成熟之日道路上的一个初步产物,在不掌握相关档案,不进行实地考察之前,谁也无法得出充满自信的结论。

  为了分析方便,本文把毛泽东的住所分成专用住所和临时住所两类,分别加以说明。

  一、毛泽东的专用住所

  毛泽东的专用住所系指从1949年进入北京(时称北平)后直到1976年毛泽东去世前,专门为他修建、改建(也有个别住所最初并非为其修建,因毛泽东需要而改归其使用),供其本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居住的处所。

  先看有关资料。

  (一)北京双清别墅

  曾任北洋政府国务总理的熊希龄在1917年办香山慈幼院时建造的别墅,1949年3月25日毛泽东到北京后的第一个住所。它中间是容纳20多人的会客厅,西边是卫生间、卧室、办公室,东边还有办公室和会客厅,再过去是小餐厅和厨房。毛泽东住正房,家属孩子住院子西头平台上的几间平房,其他房间供工作人员住。警卫班住东门外的另一个小院(参见何虎生《毛泽东初进中南海》,第46—48页)。当年6月以后,毛泽东白天去中南海办公,接见各民主党派代表人物和各界人士,指导政治协商预备会的筹备工作,晚上回双清别墅休息,后来干脆离开香山,入住中南海。政协筹备会安排就绪后,也没有因安全保卫的原因返回香山居住(《峰与谷:师哲回忆录》,第45页)。

  (二)北京中南海丰泽园菊香书屋

  毛泽东1949年9月21日移居此住所(张耀祠《张耀祠回忆录——在毛主席身边的日子》,第66页)。“中南海的红墙内,在南海北岸的西侧,从西数第一个大门即是丰泽园。这是一所古式的大建筑群。在丰泽园的大院内,被小的院落分割成一些较小的建筑群,作为中央部分领导人办公和居住的地方。每个独立建筑或建筑群都有名称,都挂有匾额。”

  “在丰泽园大院的东侧,有一个院落,这个院落出入的门厅上的匾额为‘菊香书屋’。走进这个院落向北,有北房五间,在北方称为正房,是毛泽东的起居室,大门的匾额是紫云轩”。“在菊香书屋的大门口,从挂着菊香书屋匾额的过厅进去,穿过它又是一所院落。这院落是标准的老北京式的四合院的建筑形式,由东、西、南、北房合围成的院子”。“(北房)在双开门的门框上方,也横挂着一块木匾,上面雕刻、彩涂着三个大字:紫云轩”。“从紫云轩大门进去,也是一个过厅。这过厅东西两面的墙上相对着各开一门,东侧的门里就是毛泽东的起居室。在菊香书屋的过厅中,南、北墙上有痕迹表明,它原来是与南、北的西厢房相通的,因为在南、北两侧的墙上尚留有被堵上的、相对称的门的轮廓。被堵上的北侧的两间书屋正是毛泽东书室的一部分。”“通过菊香书屋过厅走到院内,可以看出这院子是南北向的、长方形的结构,是北京标准的旧式四合院的建筑形式。有北房、南房和东、西厢房。北房五间成一明两暗的形式,挂有紫云轩匾额的房子是这五间中的当中一间,是个过厅。东侧的两间是通间,是毛泽东的起居室,成东西向的长方形。西侧的两间有墙相隔,靠过厅的一间曾是江青的寝室,但她在这里住的次数很少,更多的时间是住在本院的南房。西侧的里间与西厢房相通,都是毛泽东的藏书室,是名副其实的书屋。穿过北房的过厅出北门,则是一个小小的院落,可称为后院,与中海岸边上的马路仅一墙之隔了。这个小院内有个简易的防空洞,是进驻后由卫士们挖的,毛泽东从未使用过。这里杂草丛生,只有在防疫搞卫生时才清除一次。这样,过厅的北门也就不开了。南房与北房的结构相同,东侧的两间是江青的起居室,靠近过厅的一间是卧室,东边的一间是盥漱室,中间一间是过厅,南可去南院,北可去菊香书屋的院落。西侧的两间,毛泽东的女儿曾住过,这南房实际上也是北房,因为穿过它的过厅出南门又是一个院子,被称为南院,这样菊香书屋的南房就成了南院的北房了,因为这所房屋的南、北门窗是一样大小、一样格式相对称的。在东厢房的五间中,中间的一间是过厅,靠北侧的两间是通着的,这就是毛泽东的办公室,与过厅相通。靠南侧的两间不与过厅相通,也不在菊香书屋院内开门,而是开在东厢房东面的夹道内。这里是贮藏室,若去这贮藏室,需要走出菊香书屋这所院子。西厢房也是五间。挂菊香书屋匾额的过厅是西厢房中间的一间房子,南北两侧的两间房都不与这过厅相通,北侧两间是毛泽东藏书室的一部分。北房外面的东头有个夹道。夹道西侧的房屋从南往北数,南侧两间是卫士值班室,北侧的两间是厨房。”“南房的东头外侧也有一个夹道,它通往南院,这是毛泽东的孩子们以及毛泽东和身边工作人员经常走的通道。”“南院的东房是毛泽东孩子们的宿舍,准确地说是孩子们的集体宿舍。这里住着江青的姐姐李云露老太太,她是照看李讷的。她的儿子王博文也住在里屋,外屋住的是毛泽东的女儿李敏、李讷和毛泽东的儿媳刘思齐,以后又加进来毛泽东的侄子毛泽东远新。这里又好像是“客栈”。孩子们上中学后,都在学校住宿,只有节假日来这里居住。出了菊香书屋直对面有一处西房,它曾是杨尚昆住过的地方。他乔迁之后,为了工作方便,毛泽东的保健医生王鹤滨住在那里。这里与菊香书屋之间是个青砖铺地的院子。院子的南面是颐年堂的北墙外侧,北面是放外国政府或朋友赠送给毛泽东礼品的房间,相当于一个小小的展览馆。据一些书籍记载这里可能是澄怀堂。靠东头的房子是放乒乓球桌的地方”。“与菊香书屋的西厢房北头相接的一处东房,是叶子龙的住房,在这东房前也是一个院子,南面是礼品室的北墙山,西房和两层楼的北房则是机要室。”“毛泽东要外出开会或接待外宾,都必须步行到丰泽园的门外,或走出紫云轩东侧夹道北头的便门,才能上车,这给毛泽东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大的不方便,因此,负责行政管理部门的人老想将这套古老的房屋加以改建,或进行大的修建,但都遭到了毛泽东的拒绝,他再三表示不要修建,也不同意搬家”(何虎生《毛泽东初进中南海》,第十章“中南海的新主人”)。据参加丰泽园修缮工程的田恒贵工程师介绍,丰泽园在毛泽东入住后经过大大小小的局部或全部修缮。1951年,田恒贵进中南海以后主持的第一个工程,是给毛泽东和江青建卫生间。一年以后他们把院内走廊加高了,并做成了用玻璃和木石材料封闭式的。1956年,又拆了东边的西六所建筑,毛泽东的院子扩大,增建了毛泽东及身边工作人员活动用的乒乓球室。还重修了卫生间,为毛泽东换了个大浴缸。1958年对菊香书屋进行改造(称“06工程”),是当年中南海最大的工程,院内所有建筑的房顶全扒掉了,将墙增加了高度,做了通风道,然后重新做了房顶。房屋外的走廊也全部拓宽了。房间内的地也都改成了硬木地板,还将毛泽东居住的房屋的窗户都扩大了,做了双层的钢窗(田恒贵口述,王凡整理《中南海内修缮工程杂忆》,载《文史参考》杂志2010年第16期)。1966年,毛泽东“7月18日一回到丰泽园,发现园内所有的房子都修茸一新,正房向阳一面还新修了一道双夹道走廊,安上双层玻璃”(香港《文汇报》记者阮纪宏《张玉凤回忆在毛泽东身边的日子》)。

  (三)北京玉泉山一号楼

  修建于1953年。毛泽东的卫士马武义回忆说:“1953年9月的一天……汪东兴同志从后门来到主席身边,满面笑容地说:‘主席,给你盖了栋新房子,今天天很好,去看看吧!’‘哦!那好哇,去看看去。’”(《毛泽东与他的卫士们》下卷,第582页)。这座新房子是高而大的平房。包括摆放着4棵芳香佛手的正厅,正厅左侧的警卫值班室,放着钢琴和乒乓球桌的100多平方米的娱乐室,东西向的长走廊,5套内有卫生间、设备齐全的标准间,两则全为玻璃窗、宽4米、长20余米的花廊,两间高大宽阔、所有家具都是苹果绿色的毛泽东卧室和办公室,屋内所有窗帘都是3层,整个室内都铺着厚实的驼毛泽东地毯。该住所还包括电影厅、会客厅、餐厅以及江青张罗建的一个室内游泳池。“整个游泳室不过百平米,水池只有五六十平方米、齐腰深的水,但有山有流水,有花有草,还有一块双人床大的沙滩(《毛泽东与他的卫士们》下卷,第584页)。毛泽东不喜欢这个游泳池,一次也没用,并用稿费5亿元(指币制改革前的旧币,相当于新币5万元)支付了修建费用。当时还在玉泉山无梁殿内还为毛泽东建了室内电动体育锻练器械,毛泽东不喜欢,也没去过(田恒贵口述,王凡整理《中南海内修缮工程杂忆》,载《文史参考》杂志2010年第16期)。

  (四)北京新六所一号楼

  毛泽东的卫士长李银桥回忆:“1952年春,我跟江青在万寿路新六所打扑克。所谓新六所就是中央在万寿路修建的六栋小楼。中央五大常委毛泽东、刘、周、朱、任,每家住一栋,工作人员住一栋。毛泽东的七律二首(送瘟神)就是在这里写的。1959年以后,毛泽东再不曾来新六所居住(权延赤《走下神坛的毛泽东》)”。故新六所修建时间当在1949年夏秋之际。因为1950年3月毛泽东出访苏联回来,在新六所小厨房里看到了改任毛泽东家生活管理员的原卫士武廷象,说明毛泽东已入住新六所一号楼(《毛泽东与他的卫士们》上册,第355页)。而北京在每年11月至次年2-3月间气温多为零下,不方便进行室外施工。可见在此之前新六所已经盖好了。张耀祠回忆说1953年5月他受命出任中央警卫团团长一职时,其职责之一就包括保卫新六所(张耀祠《张耀祠回忆录——在毛主席身边的日子》,第2页)。

  (五)河北北戴河别墅一号楼

  1954年建成。据毛泽东的保健医生徐涛等人当年记载的跟随毛泽东去北戴河的时间表,1955年8月7日至9月5日、9月14日至9月25日,1956年7月23日至8月20日,1957年8月18日至8月28日,1958年8月16日至9月3日到北戴河休养、办公均住此楼(《历史的真实——评李志绥〈毛泽东私人医生的回忆〉?第二部分》)。届时周围的6、7、8号楼成为1号楼的附属楼,由陪毛泽东来这里办公厅干部及孩子居住,李敏、李讷和毛泽东远新曾住6号楼(王凡《中南海孩子记忆中的北戴河别墅区》,载《党史博览》2002年第5期)。

  (六)北京中南海游泳池

  关于它的修建时间,有两个说法,一个说法来自在中南海负责修缮工作的工程师田恒贵。他说该处原系为方便毛泽东游泳,1955年由中央建筑设计院设计,由北京市第五建筑公司负责施工的室内游泳池(田恒贵口述,王凡整理《中南海内修缮工程杂忆》,载《文史参考》杂志2010年第16期)。另一个说法来自专门负责修建中南海游泳池等建筑的工程师王爱深。他说:“中南海室内游泳池是一九五四年开始修建,一九五五年秋天大约九月或十月完工的。游泳池南端的太阳光室是一九五九年扩建,一九六○年春天才完工。”(《历史的真实——评李志绥〈毛泽东私人医生的回忆〉?第三章》)。建筑内除游泳池外,还有门厅、更衣室、淋浴室,东南角有供毛泽东休息的一间住房,南面有供毛泽东会客的大厅。因毛泽东喜欢这个地方,经常住宿,1966年7月以后长住这个住所(田恒贵口述,王凡整理《中南海内修缮工程杂忆》,载《文史参考》杂志2010年第16期)。

  (七)河北北戴河小别墅

  1959年建成,因条件比1954年所建别墅好,毛泽东以后来北戴河时入住此别墅(杨庆旺《毛泽东旧居考察记》,第584页)。

  (八)湖南韶山宾馆卢家湾一号楼

  1958年冬建成。它距毛泽东旧居西北不到1公里,青松挺拔、修竹滴翠,风景优雅,时称韶山招待所。1959年6月25日毛泽东入住,后来韶山招待所新建了一些楼,并改名韶山宾馆,卢家湾一号楼改名松山一号楼(蒋国平《毛泽东与韶山》,第131—132页)。

  (九)武汉东湖梅岭一号别墅

  1959年年底竣工,次年以后毛泽东来武汉均住这里。包括1号楼,毛泽东住,有会议室、办公室、卧室及内庭院;2号楼,两层楼,警卫、工作人员住,有10多个房间和会议室、餐厅、接待室等;3号楼,毛泽东等人的活动场所,有宽30米,长60米游泳池、舞厅及剧场等(烟波浩淼等《“梅岭一号”》)。

(十)江西庐山芦林一号别墅

  建于1961年7月的单层平顶别墅,主房建筑占地4500平方米,园林面积1万平方米,四合院式主楼中间有340平方米的天井花园。四周是内走廊,面向天井的均为大玻璃窗。大门入口处有宽敞的外廊,连接西边的一个八角亭(江西省庐山旅游局编《游——庐山恋旅游手册》;庐山风景名胜管理局编《庐山历史上的今天》)。

  (十一)湖南韶山滴水洞别墅

  毛泽东1959年亲自向湖南省委书记周小舟建议修的,周在庐山会议后被毛泽东撤职。该工程在新任领导张平化手下于1960年下半年开工,1962年底竣工。包括毛泽东住的一号楼,平房;二号楼,二层楼,有24间客房;三号楼,楼房,供警卫或服务人员居住。毛泽东要修滴水洞的原因是因为1959年他住韶山宾馆松园一号楼时很不安静,在6月26日去韶山水库游泳时对周小舟提出来的。庐山会议后到长沙时专门对张平化指定了韶山那个吊须洞(滴水洞)。一开始,湖南省委对修滴水洞设计了大中小三个方案,因经济困难只好采取小方案,由湖南建工局工程师刘鸿庆设计,参照中南海毛泽东旧居的建筑样式,吸收苏式建筑保暖防寒的优点,其中一号楼供毛泽东专用。1966年6月,毛泽东来这里住了11天(蒋国平《毛泽东与韶山》,第10—12页)。

  (十二)北京官园别墅

  位于西直门南小街98号,原为清代端郡王府所在地,八国联军入侵时期遭焚毁。邢台地震后,周恩来与汪东兴决定在中南海外为毛泽东修住所,但修好后毛泽东不愿意去住(欧阳海燕《未曾公开的轶事》)。1982年3月3日改为中国少年儿童活动中心。

  (十三)浙江金华“512工程”别墅

  1960年3月14日毛泽东到金华,列车曾停在专用线上(吴晓梅《毛泽东视察全国纪实》,第154页)。后来考虑到毛泽东来不能总在列车上休息,遂于1969年在毛泽东专列曾停驻的专用线附近修建“512工程”别墅,准备供毛泽东乘火车到金华时休息用。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两部分,有休息室、容20-30人会议室,没有厨房。但毛泽东并没有用过此别墅(李根荣、慈剑锋《当年接管别墅的铁路离休老干部说出内情,601别墅的真正代号为“512工程”》)。

  (十四)湖北咸宁“131”工程特一号别墅一栋

  1969年在此修建战时指挥枢纽“131”工程。该工程建筑三面环山,南面一条柏油公路通向山外。据参观过此地的网友介绍,院墙围着建筑物四周,“有的地方还拉铁丝网。院内树木参天,枝繁叶茂,主要有毛泽东主席和林彪的别墅,以及原警卫部队的宿舍和有关生活设施。毛泽东主席的别墅称为‘1栋’,布局科学而又迷人。宽敞的窗户,方形的吊灯,高大的书柜,华贵的木质地板,就连靠墙的暖气柜也套着十分精致的木罩。据导游介绍,房内布局是根据毛泽东主席的居住习惯设计的,专供战争间隙毛泽东主席在地面办公。房内舞厅、书房、会议室、健身房等设施一应俱全。房间的东北角与‘131’地下工程的地道口相通,一旦有情况,随时可以转移”。1981年该工程移交咸宁地区,改名‘咸宁地区澄水洞宾馆’,现已部分对外开放。”供游人参观主要是地下工程的一部分,地下工程分上中下三层,现允许参观中层的一部分。‘131’地下工程的中层,是部队首长及战勤人员的工作居住区,地道两旁有大小100多套房间”。“整个‘地下世界’以中央作战部为基地,略呈‘V’型摆开,全长近800米”(《“131”地下工程》)。据该工程说明牌介绍,其地下建筑总面积为3288平方米。

  (十五)广州南湖别墅七号楼和松园

  由汪东兴建议,1971年修建。包括1(江青住)、3(康生住)、5(周恩来住)、7(毛泽东住)、8(警卫及工作人员住)号房子、松园(毛泽东住)及另一套别墅(汪东兴住)。但毛泽东并未住过,周恩来、江青等人曾下榻于此。该别墅后来被说成是为林彪南下另立中央所建,广州军区司令员丁盛等受到牵连(参见丁盛口述,金光整理《丁盛回忆录》)。南湖别墅1970年由周恩来正式命名为“珠岛宾馆”(见广州珠岛宾馆主页)。

  (十六)广州磨刀坑别墅

  与南湖别墅同时修建,也准备供毛泽东居住。

  (十七)中南海“二O二”住所

  修建时间可能在1975年。建成后有关部门几次催毛泽东搬家,他始终不肯。但有关部门是按随时来住的情形管理该住所。每天打扫卫生,形容换气,调节温度,里面的一切设施齐备,只要进来就能住(《走进毛泽东的最后岁月》,第141页)。1976年7月28日唐山地震后,考虑到游泳池住所修建时间较早,不安全,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把毛泽东转移到游泳池南边的“二O二”住所,直到毛泽东去世(亓莉《毛泽东晚年生活琐记》,第142页)。

  (十八)北京密云水库石骆驼别墅毛泽东住所

  据一位网友说,他开车路过密云水库附近的一个院子,“看到了一个很高大的苏式建筑物,我下了车,碰到了一个这里的工作人员,他告诉我,这里是毛泽东主席别墅,地名叫石骆驼,原来,这是在五十年代,因为在夏天北京特别热,当时的北京市政府就给毛泽东主席和周总理在这个气温较低的湖心岛上盖了别墅。当时的专家历经三个月考察,在北京的多个方向选择了十余处侯选位置,最终确定在石骆驼——密云水库中心的小岛。几十年来,此岛一直被作为国家一级森林保护区和国家一级水源保护区,封闭管理,植被和环境没有遭受任何破坏,城市中罕见的野生情趣随处可见,景色如画”(《北京密云水库的回忆》)。这位网友的说法在乐途旅游网上的相关介绍中部分得到证实,而且两份资料的最后一句话差不多一样:“帘青会议度假中心——毛泽东、周恩来的别墅区”,“一代伟人毛泽东、周恩来的郊外歇息地,座落在密云水库湖心岛松林深处,依山环水,秀岭葱茏,负氧离子是市区的七倍。置身山间水畔,但见天高水阔、林深叶茂,但闻鸟鸣鱼跃、风舞林梢。朝露可饮、晚霞能餐,松涛阵阵、波光粼粼。五十年来,此岛被作为国家一级森林保护区和国家一级水源保护区,封闭管理,自然生态、野生情趣随处可见”。航运资讯网的介绍比乐途旅游网信息量有所增加,如说中心“占地面积600余亩,距城区90公里”,“昔日历经三个月考察,确定此处为主席、总理别墅区”,证明那位走访密云水库别墅的网友说法不是空穴来风(见北京帘青会议度假中心主页,又见《自然生态区中的度假村》)。

  (十九)南京依村1号别墅

  “坐落于太平门外312国道边的伊村1号,是专门为毛泽东修建的。因为位于紫金山北麓,山丘树木围绕,辟为军事禁区后,既非常隐蔽,又非常神秘。长期是南京的一个秘密地点。50年代后期,中央出于安全考虑专门规定:毛泽东外出巡视时,一律不乘专机而改乘火车专列。1969年3月珍宝岛事件后,中苏关系急剧恶化,有爆发战争的危险。有关部门为加强毛泽东乘专列来南京时的警卫任务,专门从南京火车站修了一条直通伊村的专用线。专用线尽头是人工挖凿的一个很深很大的山洞。据《南京晨报》的《解密毛泽东巡视南京的三个下榻处》一文讲述,专列可以一直开到洞里隐蔽起来。这样即便是天上的飞机或侦察卫星,也难以发现。山洞既是防空洞,又可作临时指挥所(《毛泽东在南京有几处“秘密行宫”?》)。

  (二十)郑州省委第三招待所(黄河迎宾馆)八号楼

  该所共有“接待楼房11幢(其中8幢为别墅,分别为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南北7号楼、8号楼)”(见黄河迎宾馆主页)。1964年4月毛泽东来河南视察时曾住在八号楼(《河南“国宾馆”走入民间》)。

  (二十一)南昌“八二八”宾馆一号楼

  毛泽东分别于1970年8月17日、9月9日,1971年8月30日;1975年2月4日入住。

  (二十二)长沙蓉园一号楼

  从1950年代开始,毛泽东多次在此下榻。如1955年6月20日,1956年5月30日,1957年9月8日,1958年1月8日,1959年6月接见杨开慧兄嫂、朋友,1971年8月27至30日都住在一号楼。

  (二十三)长沙九所三号楼、六号楼

  位于湖南省委附近的长沙陈家大山,据说是为张平化及其他湖南省委8位书记处书记盖的,共9座楼,1961年竣工。毛泽东先是住三号楼,如1965年他会见胡志明时就住三号楼(《毛泽东生活档案》下册,第832页);1971年以后住六号楼(赵志超《毛泽东十二次南巡》,第166页)。

  (二十四)成都金牛坝宾馆一号楼

  1958年春天,毛泽东住了23天。

  (二十五)广州小岛一号楼、四号楼

  广东省委为接待中央领导人盖了小岛别墅群。其中一号楼建成后,成为毛泽东在广州的主要住处。据介绍,“一号楼其实只有一层,中间为大厅,两侧卧室大致对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的要求,一号楼的设计尊重毛泽东的生活习惯,房子特别高大。因为毛泽东习惯晚间工作、白昼休息,一号楼的窗帘特别厚实,遮光性能良好。毛泽东入住小岛期间,附近珠江水面照常通航。船只往来的声音小岛上清晰可闻,有时还听到汽笛声”(欧初《毛泽东与小岛》)。1958年,卫生部副部长朱链和医生洪敏到毛泽东住的小岛四号楼去谈话(吴晓梅《毛泽东视察全国纪实》,第154页)。

  (二十六)广州白云山鸡颈坑住所

  “上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毛泽东常来广州。初时他的住处只有珠江北岸的中共广东省委小岛招待所1号楼。以后又在白云山的鸡颈坑为他修了一组房子”(《南湖“行宫”修建记》)。

  (二十七)上海西郊宾馆某楼(按理应为一号楼)

  1960年9月由上海市委书记柯庆施下令建造西郊宾馆,对外称“414工程”。从1962年起毛泽东入住。文革前与文革初期与江青一起工作的王力说1966年4月6日,在上海成立了由江青主持的《五.一六通知》起草小组,王力、吴冷西、陈亚丁、尹达等住在锦江饭店,但主持人江青不住在这里,她有别墅。“柯庆施给毛泽东主席搞了个单独的、适合毛泽东主席居住的房子,同时也给江青搞了个相当于毛泽东主席标准的别墅”(《王力反思录》下册第20页),所以每天江青都从别墅到锦江饭店来看他们,谈谈话,看看电影。这里说的就是毛泽东和江青在西郊宾馆的住所。

  (二十八)杭州刘庄宾馆一号楼

  1953年至1975年,毛泽东去杭州40余次,多住刘庄。如1957年毛泽东到杭州,即与江青住在刘庄宾馆。据毛泽东身边工作人员说,后来为改善毛泽东的居住条件,地方政府对招待所进行了装修。毛泽东再到杭州时,发现了这一变化,很不满意,坚持搬到别处去住,从此再也没有住过刘庄。

  (二十九)杭州汪庄宾馆(今西子宾馆)一号楼

  毛泽东到杭州时,除了住刘庄外,其他时间均住于此。

  (三十)上海虹桥“一O一“住所

  修建时间不详,为毛泽东专列途经上海时临时休息使用。性质与浙江金华“512工程”别墅类似。

  (三十一)北京人民大会堂118厅

  该厅原来不是专门为毛泽东居住修建的,但后来毛泽东长年在这里办公、开会、接见外宾和休息,即成为他的专用住所。118厅在大厅内挂了4幅画,摆了一圈沙发,卧室内有一张床、一个三屉桌、一个办公桌(《在毛泽东身边》273页)。

  (三十二)天津第一招待所一号楼

  陈晓农编纂的《陈伯达最后口述回忆》说天津在1958年曾专门为毛泽东盖过一处平房,但毛泽东从来没有在那里住过(第247页)。据曾任中央警卫局副局长的邬吉成说,1974年6月19日,纪登奎陪江青到天津,他负责保卫事宜。当天“江青入住招待所一号楼,这座楼是五十年代为毛泽东建的,卧室、起居室适中,但有一个跟排球场那么大的客厅兼会议室”(《红色警卫——中央警卫局原副局长邬吉成回忆录》,第336页)。

  (三十三)北京钓鱼台国宾馆12号楼

  据吴法宪介绍:钓鱼台国宾馆原来是国务院招待外国元首的地方,一共三十多座小楼,装修极其豪华。其中江青住的十号楼、康生住的八号楼是最华丽、最好的。当时江青一个人独占了三座楼。除了住宿的一座楼以外,她还有一坐专门放电影的楼和一座带舞厅的楼。江青也曾这毛泽东在钓鱼台准备了一座楼,但毛泽东除了去西郊机场接见红卫兵时,曾在里面休息过几小时外,再也没有去住过(吴法宪:《岁月艰难:吴法宪回忆录》下册第679页)。王力说,1966年7月中旬江青从上海回来后,建立文革小组的办公机构和制度,筹办刊物——“快报”,专门开了(钓鱼台的)一个楼——16号楼。当时陈伯达住14号楼,江青自己住11号楼,毛泽东主席要来开会就住12号楼(《王力反思录》下册第33页)。对12号楼情况说的最详细的是当时担任钓鱼台保卫任务的公安部八局工作人员邬吉成。他介绍说:从60年代起,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彭真等人有时会到钓鱼台国宾馆召集会议或小住。毛泽东每次来都住12号楼,但他并不住二层最高级的贵宾大卧室,而是住一层的贵宾随员住的套间。该套间只有一个很小的厅、一个浴室、一个卧室。吴法宪是文革期间才进入中央核心层的,他只知道1966年毛泽东去西郊机场接见红卫兵时在12号楼休息的情况。邬吉成则举了《杨尚昆日记》中毛泽东在1960年4月22日和26日两次在钓鱼台召集他谈话、开会的例子,说明从1960年起,毛泽东已开始入住钓鱼台国宾馆了。在邬吉成的记忆里,毛泽东来钓鱼台或小住几天,或仅住几个小时。在后一种情况下往往是下午到,凌晨时离开。毛泽东在1967年以后再也没有去过钓鱼台,吴法宪、邬吉成对此回忆是一致的。但邬吉成还说,毛泽东住过的那个套间里,始终保持着他住时的布置,直到毛泽东逝世(《红色警卫——中央警卫局原副局长邬吉成回忆录》,第78—79页)。

  (三十五)长春南湖宾馆一号楼

  准备为毛泽东视察长春所使用,但毛泽东并没有住过。

  以上是毛泽东的部分专用住所,但并不是全部。事实上,1950年代末至1960年代初,许多省市自治区都在省会城市国宾馆为中央主要领导人修建了房子。李锐的《庐山会议实录》曾记载,彭德怀在庐山上的发言谈到了各省为毛泽东盖房子的问题,但毛泽东等人并无回应。其实,当时不仅在省会城市,有的非省会城市也出现同样情况(我们前面介绍的毛泽东专用住所即包括其中一部分)。这些在文革中已有披露。只是没人敢把它与毛泽东本人联系在一起,而说成是各省领导人为巴结被打倒的“叛徒”、“内奸”、“工贼”和“党内最大走资派”刘少奇等人搞的腐败行为。大建“楼堂馆所”之风甚至刮到了在当时全国最贫穷和落后的,毛泽东建国后从未涉足的陕西、甘肃、青海、山西、贵州以及内蒙等省区。照此计算,毛泽东在各省会城市的专用住所数量相当可观,算上在非省会城市或著名风景区准备的住所,更多。

  综上所述,毛泽东专用住所可分为各省国宾馆系列、国防战备指挥中心系列、风景区系列及其他四大类。属于各省国宾馆系列的为22处,包括武汉东湖梅岭一号别墅、郑州省委第三招待所八号楼、长沙蓉园一号楼、长沙九所三号楼和六号楼、上海西郊宾馆某楼、杭州刘庄一号楼、杭州汪庄宾一号楼、哈尔滨花园邨宾馆某楼、成都金牛宾馆一号楼、南宁西园饭店、呼和浩特新城宾馆、太原晋祠宾馆、合肥稻香楼宾馆、西宁胜利宾馆、西安丈八沟宾馆、兰州宁卧庄宾馆、长春南湖宾馆、济南南郊宾馆、南昌滨江宾馆、贵阳花溪西舍和东舍、广州南湖别墅七号楼和松园、广州鸡颈坑别墅;属于国防战备指挥中心系列的1处,湖北咸宁特一号别墅一栋;属于风景区系列的7处,包括河北北戴河别墅一号楼、河北北戴河小别墅、江西庐山芦林一号别墅、北京密云水库石骆驼别墅毛泽东住所、辽宁大连棒棰岛宾馆、山东青岛八大关小礼堂、海南鹿回头宾馆;属于其他性质的14处,包括北京双清别墅、北京中南海丰泽园、北京玉泉山一号楼、北京新六所一号楼、北京中南海游泳池、北京人民大会堂118厅、北京钓鱼台12号楼、湖南韶山宾馆卢家湾一号楼、湖南韶山滴水洞别墅、北京官园、浙江金华“512工程”别墅、上海虹桥“一0一”住所、中南海“二O二”住所、南京依村1号别墅,总计44处。按照惯例,毛泽东每到一处住所休息,都要为其随行家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和警卫战士安排住宿,或者供毛泽东娱乐、运动的地方。在有的住所里,事先就建好相应的建筑,如武汉梅岭一号的二号、三号楼,滴水洞的二号、三号楼,广州鸡颈坑是“一组房子”,显然除一号楼外,还有其他建筑。有的则要安排周围的其他建筑供随行人员使用,如北戴河一号楼周围的六、七、八号楼。但在各省国宾馆、毛泽东在北京的各住所、各风景胜地的住所,因为已经形成完整成熟的保障制度和相应住所建设,故不再专门围绕着毛泽东的住所为随行人员修房子。所以如果按栋(或四合院)来统计的话,上述44处毛泽东专用住所总共包括毛泽东本人所住(或准备给他住)的52栋房子(或四合院),明确为毛泽东本人(或家庭)娱乐或游泳用的有2栋(不包括中南海室内游泳池),明确供毛泽东家属或随行警卫人员居住的有10处(各地国宾馆均拥有供领导人家属、随行警卫人员住宿的配套房间,故不用专门修建房子。但在专门为毛泽东修建的一些住所,如滴水洞、梅岭一号等则需修建这些附属住房,相关情况目前尚不清楚),总计为64栋(或四合院)。详见下表:




  还有一些省会所在地国宾馆或重要城市接待毛泽东用房的情况不明,本文暂未列入。如辽宁友谊宾馆据说始建于1931年,却于1970年开业,不知道这个“开业”是什么意思?该宾馆有10幢别墅,修建时间也不清楚。同样情况不明的还有南京紫金山国宾馆(建于1957年)和以龙云公馆(建于1936年)为基础建立的昆明震庄迎宾馆。尚待知情人予以补充。

  如果这些宾馆的情况查明后,可能毛泽东专用住所的数量还会增加。

  应当指出,这些住所中有的毛泽东长期或多次居住,有的只住过短短几天,还有的毛泽东一生中从来没有住过。比如各省会国宾馆中,毛泽东从未住过的有哈尔滨花园邨宾馆、南宁西园饭店、呼和浩特新城宾馆、太原晋祠宾馆、西宁胜利宾馆、西安丈八沟宾馆、长春南湖宾馆、贵阳花溪西舍和东舍(北京密云水库别墅毛泽东住所住宿情况不详,暂时算作未住过)。其他诸如辽宁大连棒棰岛宾馆、山东青岛八大关小礼堂、海南鹿回头宾馆、北京官园、浙江金华“512工程”别墅、广州南湖别墅七号楼和松园以及准备用作战时指挥中心的湖北咸宁特一号别墅一栋,他终生没有踏入半步。但这些住所确确实实是按照他的需要修建起来的,计划他来的时候接待使用的。像哈尔滨花园邨宾馆就是按照广东省委副秘书长欧初送去的广州小岛一号楼的图纸施工的(欧初《毛泽东与小岛》);南湖别墅是毛泽东让汪东兴告诉广州军区修建的,有关人员还专门赴杭州和武汉两地取经,依照刘庄、汪庄和梅岭一号样式进行建筑设计(《南湖“行宫”修建记》)。

  二、毛泽东的临时住所

  系指毛泽东外出时临时路过某地,假如当地没有他的固定住所,本人又不愿意住在火车专列上,由接待方临时安排住宿的某幢住宅或宾馆、招待所的某个房间。这类住宿本来是极为正常的现象,本文不准备详细叙述,略举一些例子以说明情况。

  (一)天津和平宾馆润园楼。1951年入住。

  (二)石家庄白楼宾馆保育院平房。1952年2月4日至4月27日入住。该平房是汪东兴将原来的保育院迁走后修建的。但当地接待方告诉毛泽东的警卫王笃恭的说法却是,这是当地正准备建设的胜利公园。在王的眼里,平房“虽是新房,但活计粗糙,设备简单,与居民住宅没有两样,只是多了个锅炉房”(《毛泽东与他的卫士们》上卷第373页)。

  (三)北戴河章家楼别墅。1954年7月26日至8月20日入住。

  (四)开封河南省军区司令部红楼一号房间。1952年10月30日入住。

  (五)长沙何键旧宅。1953年2月,毛泽东到长沙,当时湖南省委为毛泽东修的蓉园住所还没有修好,将何键住过的一套旧房粉刷一新给毛泽东住。目前搞不清楚的是,这所旧宅是否位于蓉园内。因为蓉园系何健花园,后来捐了出来。除蓉园住所外,何健在当时的长沙市内还有房子。

  (六)南岗区颐园街一号。1950年2月27日毛泽东从苏联返回后入住。

  (七)南京西康宾馆。1953年2月22日至24日入住。

  (八)青岛迎宾馆。1957年7月12日至8月11日,毛泽东携江青、李纳、李敏来青岛避暑入住。

  (九)江西茨坪宾馆(井冈山宾馆)。1965年5月22—29日入住115号房间。

  (十)江西庐山美庐别墅。1959年6月29日入住。

  (十一)江西庐山175号别墅。1970年8月入住。

  (十二)上海兴国宾馆一号楼。1957年毛泽东住该宾馆20多天(注11第230—231页)。

  (十三)上海瑞金宾馆太原别墅。1953年12月26日毛泽东入住,次日下午4时离开(注11第230—231页)。

  (十四)无锡锦园(小箕山招待所)。荣毅仁伯父荣宗敬兴建的私家园林,解放后改建成当地政府的接待宾馆——锦园宾馆。1961年12月13日、1962年5月初毛泽东两次入住(注40)。

  (十五)合肥稻香楼别墅。1958年9月16日毛泽东入住。

  (十六)广西南宁明园饭店一号楼。1958年1月11日至22日举行南宁会议时,毛泽东入住一号楼(注1第568页)。但据时任南宁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梁正的说法,毛泽东住在5号楼。“明园饭店虽然是当时南宁最好的宾馆,但毕竟还相当简陋,只有8座窄小的2层楼房,房间倒比较宽大雅静,并有个小院子和会议室,可供活动的是那座小红楼即5号楼。5号楼只需把窗帘改成双层深色的,卧床改用宽大的硬板床,二楼封闭起来,单用地面一层就比较适合毛泽东主席居住。问题就这样定了。但这座房子有一个很大的不足,距离马路近,车辆行人流量大,噪声也比较大,这样会影响毛泽东主席的工作和休息,警卫工作也有不便之处。于是便设法使车辆分流,以减少噪音,并重新调整了警卫工作。”(《1958年,毛泽东主席在南宁》)

  (十七)安徽芜湖烟岚楼二号楼2101—2105房间。1958年9月19日入住(杨庆旺《毛泽东旧居考察记》,第571—572页)。

  (十八)湖南荼陵县委常委办公室。1965年5月21日入住(杨庆旺《毛泽东旧居考察记》,第605页)。

  (十九)浙江莫干山皇后饭店。1954年3月入住。

  (二十)长春松苑宾馆贵宾楼。原为伪满洲国时期日本关东军司令部司令官邸。毛泽东视察长春时曾在此下榻。目前已改为现名,对外开放。

  ……

  这种临时住所较多,且跟我们所研究的一般意义上的毛泽东住所关系不大,恕不再举。

  三、毛泽东住所的特点

  毛泽东的专用住所体现了他对建筑、环境的审美情趣,以及他个人生活的独特需求,即使是临时安排的住所,接待方也都尽可能考虑到这些因素。

  (一)符合毛泽东对建筑美学的欣赏趣味

  毛泽东对居室建筑美学的看法,体现在1953年2月18日他在武汉游东湖时对王任重说过的一番话里。当时,他批评湖北省委在东湖边所盖招待所的两幢房子“可让真人不敢恭维,像一个乌龟壳,有什么好看?落后的东西都要逐步废除。木船是民族形式,要不要轮船代替?人们为什么不喜欢旧茅厕,要用抽水马桶?飞机、汽车,还有坦克,哪一样是民族形式?我是说要提倡进步,反对保守,反对落后,不管怎么说,还是大洋房比小平房好”。因为这两幢房子为突出古代特色,在两层顶楼上扣着比两层楼还高的屋顶,乌黑瓦从房顶一直爬到房檐,远远望去,活像两只匍匍在湖边的巨龟(章重:《东湖情深—毛泽东与王任重十三年的交往》,第24—25页)。毛泽东喜好的不是大屋顶的楼房,而是古朴庄重的中国传统样式的高大平房,同时要进行改造,吸收外国建筑保暖防寒的特点,安装高大宽敞的玻璃窗,以利于采光。最先发现毛泽东这一偏好的是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副局长王敬先。1957年他陪毛泽东去苏联,发现毛泽东住的房间都是落地大玻璃窗,在这样的房间里心情好像特别好。此后丰泽园改造时即按此设计;后来毛泽东搬去游泳池住也是因为“那里的房间都是落地大玻璃窗,比菊香书屋更敞亮”(田恒贵口述,王凡整理《中南海内修缮工程杂忆》,载《文史参考》杂志2010年第16期)。这类在现代中彰显着朴素与淡然,青砖灰瓦,庄严肃穆的建筑几乎成为毛泽东绝大多数专用住所和常用住所的共同式样,其中以芦林一号、滴水洞住所最为典型。芦林一号为单层平顶,坐东朝西。主楼为四合院式,中间有天井花园。四周是内走廊,面向天井的均为大玻璃窗(江西省庐山旅游局编《游——庐山恋旅游手册》;庐山风景名胜管理局编《庐山历史上的今天》)。“在滴水洞的万绿丛中,有一座青灰色的四屋脊的平房,那就是被称作1号楼的房舍,是毛泽东主席的下榻处”(张耀祠《张耀祠回忆录——在毛主席身边的日子》,第84页)。两处住所都是参照丰泽园毛泽东居房式样,吸取苏式建筑保暖防寒优点设计的。凡是建国后专门为毛泽东修建的专用住住所大都属同一建筑风格。有的建筑则仿效毛泽东家乡韶山住房的样式,如浙江金华“512工程”别墅,“有一个天井,引起不少参观者好奇。沈世元解释,天井是依照毛泽东主席老家韶山的房子造的,天井里有一个缸,缸里养着荷花”(《20军60师前副师长沈世元证实——金华神秘的601别墅是毛主席休息室》)。

  毛泽东的这一建筑美学欣赏趣味不仅体现在他的专用住所上,也是各地领导为毛泽东安排下榻之处首先要考虑的标准。如1952年2月毛泽东住石家庄白楼宾馆,就没有住原来的二层小楼,而是入住该楼旁新建的青砖瓦房;其他各地用于接待毛泽东的常用住所和临时住所中除北戴河章家楼、青岛总督府(迎宾馆)、莫干山别墅、安徽稻香楼、上海太原别墅和兴国宾馆、庐山美庐、无锡锦园、天津和平宾馆等因原建筑为两层(青岛总督府为三层)小楼,茨坪宾馆和茶陵县委常委楼因当地条件不具备外,杭州刘庄和汪庄,长沙蓉园、郑州迎宾馆等皆为单层中国园林式建筑。一度作为毛泽东在广州主要住所的小岛“一号楼其实只有一层,中间为大厅,两侧卧室大致对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的要求,一号楼的设计尊重毛泽东的生活习惯,房子特别高大”。黑龙江省委的花园邨一号楼是根据广州小岛一号楼的图纸建成的,拟供毛泽东到哈尔滨时居住(欧初《毛泽东与小岛》)。专门考察毛泽东旧居的杨庆旺,也注意到松山一号这座平房“风格与中南海的建筑有相仿之处”;蓉园一号“这栋小楼与东湖梅岭一号、刘庄一号大体相似”;郑州三所“八号楼和我见到那个年代修的别墅,如梅岭一号、刘庄一号、蓉园一号、明园饭店五号楼,外表大体相仿”(杨庆旺《毛泽东旧居考察记》,第576、561、602页)。

  (二)符合毛泽东对住所环境的要求,即面朝大片水面,翠林修竹掩映,亭台廊榭点缀以及远离大道闹市,若该环境具有丰富历史文化内涵则更佳。

  广州军区原司令员丁盛说他为毛泽东在广州建南湖住所时曾问过毛泽东的“生活大总管”汪东兴:“汪主任,你说给主席修房子,它有什么样的规格呀?有什么要求啊?我不知道啊!我们也没有去过他住的地方,也不知道什么样的好?你给我们讲个原则。”汪东兴讲:“主席有两个地方最为满意,一个是武汉的东湖,一个是杭州的西湖,主席住的地方。这两个地方,一个是休息得好,一个是玩得好,活动得好”(丁盛口述,金光整理《丁盛回忆录》)。汪是跟随毛泽东几十年的人,对他的心思摸得很透,他总结的三条确实是毛泽东对住所环境的基本要求。

  “休息得好”是指环境幽深,远离闹市,门前一片浩瀚水面,庭院幽深,没有杂音打扰。毛泽东常说:“一到东湖就睡的比别的地方好”。武汉东湖因此成为继杭州西湖外另一个他在最常去的地方。毛泽东并不避讳他对住所环境的要求,1953年2月19日他谈到:你们的东湖不错嘛!昨天,我在船上大致观察了一下,湖的北面,地势平坦开阔,南面层峦叠翠,东西两面,丘陵起伏有致,整个湖区,山水相依,自然条件绝好,是游览休息的好去处,特别是如此浩瀚的湖面,如此清澈的湖水,真是少见啊!王任重告诉毛泽东,东湖面积33平方公里,是杭州西湖的五倍(章重《东湖情深—毛泽东与王任重十三年的交往》,第96页)。

  “玩得好”,“活动得好”是指有亭台楼阁胜景可观,有古迹典故可寻。这方面杭州西湖和武汉东湖都可以满足毛泽东散步,爬山,寻思古之幽情的爱好。

  请看以下资料:

  刘庄杭州西湖畔的刘庄位于丁家山景区,依《红楼梦》大观园设计建造。它面对苏堤“六桥烟柳”(即映波、锁澜、望山、压堤、东浦、跨虹六桥),背仰双峰,一览湖山胜景,是近距离观赏苏堤全景的最佳去处。建国后,经著名园林建筑家戴念慈重新设计,更呈现了楼台隐现、回廊曲折、临湖依山、清新优雅的景观,被誉为“西湖第一名园”。丁家山半山腰处,有一绿色琉璃瓦面、上饰金黄色瓦翅角的楼房,以围廊亭阁相护卫,这就是当年毛泽东住的一号楼(《百度百科·刘庄》)。

  汪庄浙江西子宾馆位于“西湖十景”之一的“雷峰夕照”山簏,东面临海,南于著名古刹净寺为邻,与“苏堤”、“三潭印月”、“柳浪闻莺”等著名风景隔湖相望,还可远眺南北高峰、保俶塔等,湖光山色尽收眼底。它原系安徽茶商、汪裕泰茶庄庄主汪自新建于1927年的别业,故称为汪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据浙江西子宾馆?汪庄网页介绍,它开业于1958年)汪庄新建主楼、配楼、连廊以及宽广草坪、雪松树丛,并改称西子宾馆,对外开放。毛泽东自1959年起住汪庄。他常对工作人员说:“湖南、北京是我的第一、第二故乡,浙江杭州是我的第三个家。”(见西子宾馆主页)

  东湖宾馆武汉东湖宾馆坐落于风景秀丽的东湖之滨。东湖山水秀美,景观别致,风光迷人。东湖风景区共分为五大景区,目前已对外开放的有听涛、磨山、吹笛、落雁四大景区,景观景点100多处。33平方公里的水域浩瀚,12个大小湖泊,120多个岛渚星罗,112公里湖岸线曲折,环湖34座山峰绵延起伏,10000余亩山林林木葱郁,湖水镜映,山体如屏,山色如画。东湖一年四季,景色诱人;春季山青水绿、鸟语花香,夏季水上泛舟,清爽宜人;秋季红叶满山,丹桂飘香;冬季踏雪赏梅,候鸟竞翔(《武汉东湖——中国最大的城中湖》)。

  据章重《东湖情深—毛泽东与王任重十三年的交往》一书披露,1953年2月18日李先念、王任重还向毛泽东介绍了东湖历史悠久的人文景观,如楚王墓、楚王饮马池、九女墩、吴主庙、曹操庙、卓刀泉等。

 上述环境条件在各地为毛泽东准备的专用、常用住所的建设中皆尽可能得以遵循。

  略举网上对部分住所环境的介绍:

  上海最大的花园别墅式国宾馆上海西郊宾馆座落于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创建于1960年,是拥有四十多年历史的上海国宾馆,也是目前上海最大的花园式酒店。集全国最优秀的园林专家之智慧,选全国品质最优秀之花木建成的西郊园林广袤、葱郁,常年披绿,环境优雅。古老的紫藤、五针松、塔松等百余种珍贵树木气宇风姿;樱花、琼花等名花异草争奇斗艳;枇杷、银杏、金桔等硕果满枝,别有一番情趣;牡丹园、桂花园、腊梅园、香榧园、芍药园分领风骚,更有珍稀盆景点缀其间,形成园中之园。全园绿树丛中掩映着8幢不同风格的别墅,既有建于40年代末、被列为市重点保护的传统楼宇,也有融中华建筑精髓和现代装饰风格于一体的“睦如居”、“西郊会议中心”“体育中心”等现代建筑(见上海西郊宾馆主页)。

  江西南昌“八二八宾馆”(现改名为翠林高尔夫度假酒店)面积达1000余亩的私家氧吧。啁啾声声,候鸟成群,栖息着大量的野生白鹭、啄木鸟、黄鹂、斑鸠、杜鹃、麻雀、布谷鸟,可谓南昌本地的鸟类天堂。这里四季绿树常青、风光旖旎,与外界气温反差明显,夏季气温比城区低2-5度,堪称夏日消暑之胜地。自然野果猕猴桃、杨梅、金桔、蜜桃、山楂、柿子遍布其中,传统与现代完美结合,中西文化交融辉映,绿草如茵、鸟语花香的自然景观,浑然天成地构造出一幅江西首屈一指的乡村美景,美仑美奂的“香格里拉”!(江西南昌南郊宾馆发展有限公司南昌翠林高尔夫渡假酒店)

  湖南长沙蓉园宾馆古朴的长廊,清浅的池塘,茂盛如原始森林的参天大树,具有厚重历史感的老派建筑,偌大的园子沉静而舒畅,恍如世外桃源。然而,一墙之隔的园外,却是喧嚣的繁华闹市。正是这长沙市中心的中心,便是见证了百年沧桑的蓉园宾馆(见蓉园宾馆主页)。

  济南南郊宾馆位于济南市区树木葱茏,环境静谧的马鞍山路,东邻风景秀丽的千佛山,西毗苍松覆盖的英雄山,北靠花树锦蔟的泉城公园。馆内园林独具特色,四季青翠-气候怡人,美不胜收。名贵花木牡丹-玫瑰-黑松-银杏等4万余株,点缀在楼间-路旁。50余亩水面的人工湖,6亩水面的玉带河像玉石般镶嵌其中,亭台楼榭,瀑布曲桥,美比西湖,令人神往(见济南南郊宾馆主页)。

  庐山芦林一号别墅座落在芦林湖畔,地理位置极佳,和高山平湖芦林湖、如虹的芦林桥、横亘雄伟的九奇峰等组合成一个令人畅怀的审美大环境(江西省庐山旅游局编:《游——庐山恋旅游手册》;庐山风景名胜管理局编:《庐山历史上的今天》)。

  成都金牛宾馆建筑风格独特、装饰典雅、服务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是省内最大的园林别墅式宾馆(见成都金牛宾馆主页)。

  广州小岛别墅小岛位于珠江河畔,南侧隔一小河道是二沙头岛,再向南是主航道,北侧另有一小河汊与陆地相隔。小岛面积不大,但草木葱茏,清静幽雅,又有江流之胜,很适合辟成高级住宅区(欧初《毛泽东与小岛》)。

  南京东郊国宾馆位于古都南京钟山风景区的紫金山南麓,庭院幽深雅静,环境优美怡人,四季鸟语花香,自然风光旖旎,造就了古都不可多得的天然大氧吧(南京东郊国宾馆)。

  郑州黄河迎宾馆坐落于郑州市北郊,北临黄河,西依邙山,馆内环境优雅,景色宜人(见黄河迎宾馆主页)。

  长春南湖宾馆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之滨,从人民大街进入绿荫叠翠的南湖大路,就可见碧波环绕、林木蔚然深秀、亭台楼榭影影绰绰的南湖宾馆在水一方,与四周林立的高楼漪水相望,成为喧嚣都市中一处清新洞天。有着都市森林宾馆的美誉,秀美的自然景观与东方古典园林及西方特色别墅建筑浑然一体,是中外贵宾馆休憩度假、颐养身心的休闲胜地(见长春南湖宾馆主页)。

  (三)适应毛泽东个人生活习惯的功能要求

  毛泽东与其他人不太一样的个人生活习惯主要有:习惯使用蹲式厕所;常常顾不上穿外衣,就从这边的房间去那边的房间。在春暖之前、秋凉以后,只穿睡衣经过没有封闭的走廊,就容易被风吹到受凉感冒,因此要把走廊封闭起来(毛泽东在南方的住所一般不封闭走廊,只有“芦林一号”除外,这大概与该住所位于山上的缘故);以散步、游泳、跳舞、看电影、打乒乓球为主要休息方式,因此要有宽敞的院落、游泳池(或距离可游泳水域比较近)或舞厅、乒乓球室、电影放映室等。因此为毛泽东安排专用或临时住所的配套建设通常都会努力满足这方面的要求。

  比如,这些住所都要有特别宽阔的绿化植被空间,远离尘嚣,宁静安适。接待方为毛泽东本人准备的专用住所和供毛泽东下榻的临时住所都力求达到这一要求。毛泽东曾下榻的上海太原别墅有12650平米院落;上海兴国宾馆有市内独地无二的70000平米花园;成都金牛宾馆占地630余亩;武汉东湖宾馆庭院面积0.83平方公里;江西庐山“芦林一号”占地面积100000平米;上海西郊宾馆占地1160亩,约732,600平方米,环河内400多亩,环河外700亩;绿地面积700亩,约466,200平方米;哈尔滨花园邨占地80000平米;南京东郊国宾馆占地30余万平方米;济南南郊宾馆占地1160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长春南湖宾馆占地面积8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南昌“八二八”宾馆占地面积1000余亩,等等。

  相当多的住所还要有方便的游泳条件或可打乒乓球。如丰泽园有紫光阁南室外游泳池、乒乓球室;游泳池、玉泉山一号楼有室内游泳池;松山一号楼和滴水洞可在韶山水库游泳;庐山芦林一号可在芦林湖游泳;梅岭一号有室内游泳池;“八二八”宾馆有乒乓球室等。

  四、毛泽东对修建住所的态度

  毛泽东对为他专门修建或改建的如此众多住所是个什么态度?许多人可能都十分关心。根据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毛泽东本人尽管入住香山时就养成了独居一处的习惯,但总的来说,在建国初期还是比较注意在住所修建及维修上力求节俭。1958年,在大跃进热潮中情绪亢奋的毛泽东在思想上发生了很大变化,不仅默认中央及各地有关部门为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修建住所的不良风气,甚至自己亲自张口让人在家乡修房子。1970年代前后,除了因战备或其他正当原因盖的房子外,他对有关领导人主动修建或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修建的住所都予以认可,有时还主动让身边工作人员去告诉有关领导人为他修房子。说明这时他的态度与大跃进期间是一致的。

  (一)从1949年到1958年。

  建国之初因多年战火摧残,满目疮夷,百废待兴,毛泽东的住所也多依托旧宅进行改造维修。1949年3月25日,毛泽东入住香山双清别墅时,它原为慈幼院,毛泽东要来住,因此被迁出。毛泽东入住时只是为它新修了公路,并在旁边挖了一个防空洞。其后入住中南海丰泽园,从1954年以来对菊香书屋进行了多次改造,规模并不太大,如为毛泽东和江青各自修建了蹲式和坐式厕所;对院内房屋走廊加高加宽,用玻璃和木石材料封闭;向东扩展新建了供毛泽东及其身边工作人员活动的乒乓球室;翻修所有建筑的屋顶,屋内装上了硬木地板,安装双层钢窗。对于这些修缮,毛泽东都是同意了的,有时还亲自挑选修缮方案。1954年,江青趁毛泽东离开北京期间提议兴建玉泉山游泳池,引起毛泽东的严厉批评,为此江青于当年4月20日专门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承认错误。毛泽东把江青的信,批转给刘少奇、陈云、邓小平等中共中央几位领导人,罗瑞卿、杨尚昆、汪东兴等几位相关的负责人阅看,并明确提出:“为补救计,建造费五亿由我的稿费中支出,游泳池封闭不用。”1958年菊香书屋进行改造工程时,“本来毛泽东是不同意对自己住的房子进行修葺的,身边的人员做了很多工作。他们解释说房子实在是太旧了,长时间没做过整体修理,房顶渗漏,柱子的漆都脱落了,这样将加快古建筑的损毁,必须进行适当的修理,才有利于古建筑的保护。毛泽东这才被说服了”(田恒贵口述,王凡整理《中南海内修缮工程杂忆》,载《文史参考》杂志2010年第16期)。1966年7月18日,毛泽东从外地回来,“发现园内所有的房子都修茸一新,正房向阳一面还新修了一道双夹道走廊,安上双层玻璃。毛泽东大为不悦,因为这样的修缮未得他同意”(香港《文汇报》记者阮纪宏:《张玉凤回忆在毛泽东身边的日子》)。但张玉凤说毛泽东因未经其同意而修缮菊香书屋,因此搬到游泳池一事,被专门负责修缮中南海房屋的田恒贵工程师否定了。他说自游泳池修好后,毛泽东十分喜欢,因此时常来住,至于1966年正式搬到游泳池的原因,则是“是因那里的房间都是落地大玻璃窗,比菊香书屋更敞亮”。他同时还纠正了张玉凤的另一个错误说法,即毛泽东用自己的稿费修建了中南海室内游泳池(事实上还包括旁边的室外游泳池),说毛泽东从稿费中拿出5亿元(旧币,相当于新币5万元)支付的是玉泉山小游泳池的费用。而中南海游泳池项目是由当时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中办管理局局长邓典桃批准,中央建筑设计院设计,北京市第五建筑公司负责施工的,田本人参加了游泳池外墙的粉刷、装修,游泳池内部的部分配套项目施工及后来的维修工作(田恒贵口述,王凡整理《中南海内修缮工程杂忆》,载《文史参考》杂志2010年第16期)。

  这一时期,各地接待毛泽东多用建筑风格独特、有假山池塘园林之胜的名人旧宅,如天津和平宾馆(即润园,1931年建,安徽寿州孙氏后人孙震方住宅)、北戴河章家楼别墅(1925年建,章瑞亭旧宅)、济南怡静园(原日本驻济南领事馆)、开封河南省军区司令部红楼(1917年建)、长沙蓉园何键旧宅、南岗区颐园街一号(1919年建,波兰籍木材商人葛瓦利斯基私宅)、南京西康宾馆(1946年建,原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旧宅)、青岛迎宾馆(1905年原德国提督府)、庐山美庐别墅(原蒋介石旧宅)、上海兴国宾馆(1934年建,英商太古洋行的大班Swire的私人豪宅)、上海瑞金宾馆东院一号楼、无锡锦园宾馆(荣毅仁伯父荣宗敬1929年建的私家园林)、合肥稻香楼、莫干山别墅、杭州刘庄等。石家庄小白楼所属的平房是新建没几年的建筑,但它原来是保育院,汪东兴看上了它,把孩子们迁走由毛泽东来住,也可算是旧房吧。这些房子虽然格局宏大,环境幽静,毕竟房子老旧,不符合中央领导人居住的需要。如在杭州刘庄,“据当时刘庄警卫汪龙和告诉中新网记者,1953年毛泽东解放后第一次来杭州时就住在刘庄,在汪龙和的记忆里,当时的刘庄按照现在的眼光来看,是破烂不堪的。‘那时候的刘庄只有一层楼,刮风的时候楼板都在响’。”(《81岁少庄主重返杭州刘庄西湖第一名园成国宾馆》)

  毛泽东在这一时期新建的住所比较少,主要有四处,一是新六所,与刘少奇、朱德、周恩来、任弼时四大常委同等待遇,一家一栋楼;二是北京玉泉山一号楼;三是北戴河别墅,1954年中直机关在北戴河的疗养院修好后,毛泽东入住新建的一号楼;四是1955年中南海修建了室内游泳池,毛泽东喜欢,后来就成为他的住所。

  (二)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

  毛泽东反对改建、修缮住所的态度随着“大跃进”的到来发生了明显变化。几年来在杭州刘庄和武汉东湖下榻的经历,使他逐渐形成了固定的住所审美观念。他喜爱古朴庄重的中国传统样式的高大平房,同时还要吸收外国建筑保暖防寒的特点,安装高大宽敞的玻璃窗。他喜爱气势宏大的北方皇家园林气派,即使点缀着掩映在浓荫翠林中的亭台楼台阁,也绝非“螺丝壳里做道场”。如杭州刘庄1954年改建为国宾馆时,“将昔日的韩庄、杨庄、康庄、范庄揽于其内,面积达36万平方米”(《百度百科·刘庄》),更巧借诺大一片西湖浩瀚水面景观,远非昔日刘氏私家园林可比。

  1958年,毛泽东主动要求家乡领导为自己盖房子。中国官场的规则是,高级领导人通常不会对个人生活问题发表意见,多靠家属和工作人员对其想法的领会和揣摩,出面替他张罗,提要求。只要他不明确表示反对,就是赞成。不知什么缘故,毛泽东的家属和工作人员当时并没有领会他的意思,只好自己张口。1959年毛泽东在滴水洞口的韶山水库游泳,对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周小舟说:“小舟,咯个地方很安静,我退休后,在这儿搭个茅棚给我住住好吗?”1960年5月,毛泽东回长沙,与新任省委第一书记张平化再次谈起韶山有个滴水洞,这个地方很好(《毛泽东生活档案》下卷,第817页)。于是张平化去考察滴水洞,“二O三”工程马上开工了。第一位接受请求的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周小舟毕竟是个书呆子,为毛泽东盖的松山一号格局小气,仅有550平米,又吵,毛泽东要在滴水洞盖房子的话,已经是在委婉批评他了。接替他的张平化就很会来事儿,一盖就盖个大的,滴水洞一、二、三号主体建筑面积共3638.62平方米,还仅仅是一期工程,二期、三期工程因为经济困难没有上马。毛泽东对滴水洞别墅很满意。1966年6月18日他回韶山,“抬眼望着葱绿的群山,高兴地说:‘这个洞子天生一半,人工一半,怕是花了不少钱哪!既然修了,就要管理好,不要破坏了’。”(张耀祠《张耀祠回忆录——在毛主席身边的日子》,第86页)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各地领导人在1958年及其后数年间掀起一股“大盖楼堂馆所”之风,纷纷赶建供毛泽东居住的别墅。这里面有毛泽东本人主动要求盖的,如松山一号和滴水洞;有在风景区专门为毛泽东盖的,如庐山芦林一号别墅和北戴河小别墅等;数量最多的是各地纷纷为毛泽东等中央主要领导人在省会城市或风景区城市所建的国宾馆别墅。

  (三)七十年代前后。

  这一时期全国各地的毛泽东住所基本建设完毕,他无论走到哪里都不愁没有符合其要求的住所。此时为他盖新住所的理由也由“巡视”各地的需要变为其他。如为了战备指挥的需要,修建湖北咸宁“131工程”特一号别墅;为毛泽东专列停车时休息的需要,修建浙江金华“601工程”别墅、南昌“八二八”宾馆,上海“一O一”住所;还有的是因为感到原先为毛泽东修的房子已经比较旧了,需要改善条件,升级换代,修新房子,如在北京新修官园住所,在广州新修南湖别墅。修官园住所是在1967年前后,此时毛泽东已移居游泳池,而游泳池刚刚盖了十一二年,应该算是七成新;修广州南湖住所是在1971年,原先供毛泽东使用的广州小岛和鸡颈坑住所都是1950年代中期或更晚些时候修建的,房龄最长不超过15年。如今要“鸟枪换炮”,它们就显得落伍了。以同样的理由,后来又在中南海修建了“二O二”住所。

  毛泽东本人对这时修房子是个什么态度?从有关南昌“八二八”住所、北京官园和广州南湖的材料中不难看出。据程世清回忆,1970年9月6日夜里11时,他去毛泽东的芦林一号办公室见毛泽东,毛泽东说准备与白天发生激烈冲突的林彪谈一谈,程告诉毛泽东,省革委在南昌郊区为毛泽东盖了一所房子,不大,是平房,省军区为林彪也盖了一所,是不是都在南昌休息休息谈一谈再走。毛泽东同意了(马社香《庐山档案——毛泽东与名人在庐山》,第229页)。

  北京官园别墅是由汪东兴与周恩来商议修建的。修好后,毛泽东不愿意去看房子,走到半路又回来了,后来也没有去住。

  修建广州南湖别墅是汪东兴亲自向广州军区司令员丁盛交待的任务。毛泽东事先知不知道此事?迟泽厚认为是知道的。“1971年8月,毛泽东离京乘火车南下,向一些‘诸侯’‘吹风’,挖林彪的‘墙脚’。8月底,在长沙接见广州军区和粤、桂、湘三省区主要领导人丁盛、刘兴元、韦国清、华国锋、卜占亚等人。接见过程中,丁盛曾郑重其事地向毛泽东报告:‘主席,给您新修的房子很快就可以入住了,盼望您到广州过冬。’毛泽东只是简单地说:‘好嘛。’并未感到诧异,更没再往下问。这表明毛泽东是知道此事的”。后来周恩来曾传达毛泽东本人的话:“主席让我给大家打个招呼。主席说:广州的房子,是我叫东兴负责修的。过去,我在广州白云山有一栋房子(按:即鸡颈坑),但是,以后住了外宾,才叫东兴另外选址再修一栋。房子是按我的要求设计施工的。’周恩来接着说:‘主席讲到这里,我还插了一句:那里的房子,我去看过了。我住的房子,也是按我的意见修的’。”(《南湖“行宫”修建记》)

  毛泽东无论是否事前有所暗示或知晓,事后住或者不住,都没有怪罪亲自操办此事的汪东兴,没有让他像1950年代前期的江青一样写检讨,甚至连批评几句的情形都没有,其政治地位反而越来越高,官越做越大,当上了党的副主席。

  毛泽东是个率性而为的人。起码在个人日常生活中,并不是怎么说,自己就怎么做的。就拿吃穿来说,1968至1976年担任毛泽东生活管理员的吴连登说,主席告诉他:“现在的四菜一汤已不错了,还要吃什么山珍海味,我们国家还比较穷,有些贫困地区的人民还吃不饱饭呢,什么时候使全国人民都能吃上四菜一汤,那就好了。”一次吃饭时,有几粒饭掉在桌子上,主席马上捡起来吃,在一边的工作人员说:“主席不要吃了。”主席反问道:“你们知道大米怎么来的?农民们很辛苦,粮食来得不容易呀,我们不能浪费。”(《四菜一汤已不错了》)可实际上,1950年代他的早餐通常为6个菜,中餐和晚餐为6个菜到8个菜一个汤。1960年代末到1970年代为蒜泥、辣椒等小菜加上“六菜一汤”(其中两道为试吃菜)。除了因为健康原因受医生限制,或出于政治原因于1060年9、10月到1961年4月间宣布“不吃肉”以外,平时对红烧肉、鱼、“叫花子”鸡等情有独钟(参见卸甲一书生《毛泽东餐桌上的“四菜一汤”真相》)。毛泽东的卫士周福明曾回忆说:“1963年初夏的一天,我来到中南海服务处取衣服。洗衣房的同志对我讲:‘小周,给主席换换新的吧,你看这件睡衣,洗的时候,睡衣从水里也实在不好往外提,弄不好就被拽坏了。’……几天之后,我陪主席吃晚饭。对面的主席正穿着这件睡衣坐在床上,他手上的木筷子伸向菜盘夹起菜往嘴里放,我趁机对主席说:“主席,这件睡衣今年该换换了吧?”我期待着主席的回答。主席显出漫不经心的样子,他一边吃一边说:“现在国家不是很困难吗?我看再补一补就行了嘛。”我一想到把睡衣拿到洗衣房去洗,洗衣房的同志提的意见时,就小声地嘀咕了一句:“您是主席。”“噢,我是主席,主席的睡衣就不能补一补吗?”(《主席的衣服就不能补吗》)与这番感人至深的话语相对应的事实是:在中南海有关人员在“清理毛泽东遗物时,发现长的、短的、厚的、薄的,好的、破的各色各样的睡衣有20多件,夏天穿薄的,其他时候穿稍厚的,再觉冷时,便套上厚棉毛假袖、护膝套,或披条毛巾”。这些睡衣包括冬天穿的带绒睡衣;春秋穿的苜薯棉夹睡衣(其中补丁最多的是1950年代王子清师傅为毛泽东缝制的,见《毛泽东遗物事典·补了73个补丁的木薯棉睡衣》);夏天穿的仿绸或东方呢睡衣(参见亓莉《毛泽东晚年生活琐记》);白色真丝睡衣,1958年冬由周庆祥缝制(《毛泽东在上海》第242页)。毛泽东喜欢穿打了几十个补丁的旧睡衣,同时也从来没有说过“不要再做新睡衣了”这样的话。于是,他一直在穿带补丁的旧睡衣,有关方面也一直在给他做新睡衣。

  只有在为他盖房子这件事儿上,毛泽东从来没有说过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这样的话。

  真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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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甲一书生:再谈毛泽东1949年以后的住所

卸甲一书生:再谈毛泽东1949年以后的住所

作者:卸甲一书生时间:2013-06-03 来源:共识网

  笔者曾在《对毛泽东1949年以后住所的初步考察》一文中,对其1949年以后的专用住所、临时住所及住所特点、毛泽东本人对修建住所的态度等做过一些分析。唯限于篇幅,还有一些问题未能涉及。今撰此文,侧重对毛泽东住所的造价、使用以及继承等几个问题谈点个人看法,算是前文的续篇吧。

  一、对毛泽东住所造价的初步分析

  关于毛泽东住所的造价,至今还是个谜。有人说耗费巨亿,也有人说造价低廉。例如有人反驳张国生的博文《蒋介石的别墅与毛泽东的行宫》,说该文认为“这个工程(指滴水洞住所)1960年下半年开工,1962年竣工。工程造价从未对外公布过。目前有两种说法:1亿元,和1亿2千万元。注意,这是当时的造价,那时大多数人的工资只有三四十元”的看法是错误的。因为“那时候不但工价低廉,建筑材料同样低廉”(《对反毛言论的批驳【1】个人问题》)。

  笔者认为,想要搞清楚毛泽东住所的造价,最关键的论据当然是相关档案。鉴于其开放前景不明,我们只能借助一些当事人回忆、有关著述或有关住所网页等提供的线索,对一些零星资料进行合理缀合和分析,多少从这一谜团中撕扯出一些有价值的信息来。

  到目前为止,关于毛泽东住所的造价,人们所知信息的情形大体有3种。

  一是大体了解,如玉泉山一号楼旁修建的小室内游泳池、浙江金华“512工程”别墅以及广州南湖别墅等。

  1. 玉泉山一号楼旁修建的小室内游泳池。玉泉山一号楼建造于1953年。当时江青张罗着在楼旁修建一个小室内游泳池,。“整个游泳室不过百平米,水池只有五六十平方米、齐腰深的水,但有山有流水,有花有草,还有一块双人床大的沙滩(《毛泽东与他的卫士们》下卷,第584页)。毛泽东不喜欢,批评了江青,让她写检讨,并用自己的稿费支付了修建费用5亿元(旧币,相当于5万元)。

  2. 浙江金华”512工程“别墅。1969年修建,准备供毛泽东乘火车路过金华时休息用,但毛泽东并没有用过。该别墅于1976年底到1977年初由杭州铁路分局移交给铁路金华地区党委。记者采访当时负责接收的董连津时,他拿出了笔记本上记载的各项工程造价清单:地上建筑580平方米,造价70679元;地下建筑365.5平方米,造价171831元;电力照明暂估3.5万元;附属工程3.05万元。总计30.8万元。据当年建造别墅的负责人,时任20军60师副师长的沈世元介绍,这一造价还另有隐情。因为”钢筋、木头等材料都是营房科提供,工钱也不需发放,只要付砖头、水泥、钢板、门等费用即可,很多建材都没计算在账上。竣工后,建造费用向上级报销,总数不到25万元。估计实际造价要100多万元“(李根荣、慈剑锋《当年接管别墅的铁路离休老干部说出内情,601别墅的真正代号为”512工程“》;《20军60师前副师长沈世元证实--金华神秘的601别墅是毛主席休息室》)。

  3. 广州南湖别墅。1971年修建。包括1(江青住)、3(康生住)、5(周恩来住)、7(毛泽东住)、8(警卫及工作人员住)号房子、松园(毛泽东住)及另一套别墅(汪东兴住),共7套别墅。其中毛泽东有两套。据广州军区司令员丁盛说”在‘九一三’之后,我们把这个情况报告周总理、叶帅,整个花了六千多万元,他给批了这个钱。那个时候,松园这套没有完工,我说:‘总理,那套没有完工怎么办呢?’他问我:‘你说怎么办呢?’我说:‘就这样没有完工,那就害怕浪费了,没有用了,再加点钱把它修起来,今后还可以用!’总理就说:‘好啊,你们就把工程结束吧!搞完吧!’“(丁盛口述,金光整理《丁盛回忆录》)时任广州市革委会办事组副组长(相当于今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文革史研究专家迟泽厚则有不同的说法:“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有:钢材8450吨,木材19750立方米,水泥 3.4万吨,石料8.97万立方米,沙子5.42万立方米,红砖2500万块。动用步兵、工程兵、汽车兵共28个营、1.2万人,运输汽车458台,各种施工机械71台。此外,在工地和外地还雇请民工3000人。整个工程经费开支约4000万元。如果考虑到很多物资、材料都按内部价格结算,还有许多物资设备是无偿调拨以及主要是由部队施工等因素,这几千万元只不过是实际开支一个零头儿。”(迟泽厚《南湖“行宫”修建记》)丁盛所说6000多万与迟泽厚所说4000多万是有差别的,这可能是计算方法不同,也可能是丁盛岁数较大,记错的缘故。

  还有一处可以大体推算出来的毛泽东住所造价--河南郑州原省委第三招待所8号楼。改革开放以后,各省国宾馆的使用功能也相继发生改变,可以有限度地对外开放。在1990年代,“河南省接待办公室经营管理处刘继智处长告诉记者,从接待功能角度来说,接待办下辖的三个宾馆(黄河迎宾馆、中州国际集团、河南饭店)分工各有不同,其中黄河迎宾馆(引者按:即原省委第三招待所)主要负责高级的内事接待,是河南的国宾馆。然而,接待任务占用的时间和空间是有限的。如何避免近3亿元的资产在没有接待任务时闲置造成的浪费,如何让这些资产实现增值?黄河迎宾馆面对的时代已经完全不同于‘三所’了”(《河南“国宾馆”走入民间》)。该所有8栋别墅小楼,毛泽东住所为8号楼,通常应当是建设最精美,费用最高者。姑且按平均数考虑,用总费用3亿除以8,每幢别墅约为0.375亿元。当然,这“近3亿元的资产”未必就是1950年代末至1960年代初建设郑州三所的费用,很可能是1990年代测算出来的存量资产价值,但当年建设费用之巨于此可见一斑。

  二是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其建筑面积,可由此推算造价,如韶山松山一号、韶山滴水洞住所、武汉东湖梅岭一号住所、江西庐山“芦林一号”住所。

  目前开放并允许游客参观的毛泽东住所,大多数都不说明建筑面积是多少,如韶山“滴水洞”住所、武汉“梅岭一号”住所即是如此。了解此项数据相当困难。但只要细心,也不会一无所获。下面是笔者收集到的几组数据:

  武汉梅岭一号住所。一号楼地上一层局部两层,建筑面积3003.11平米;二号楼地上二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6025平米;三号楼地上一层,局部两层,建筑面积4069.42平米(武汉建筑设计院陈焰华、张兵、张再鹏《武汉东湖宾馆一至三号楼空调设计》2006年1-5月设计)。建筑总面积13097.53平米。

  韶山松山一号住所。包括主房、副房、秘书室、会议室、理发室、厨房、娱乐室等,建筑面积550平米(杨庆旺《毛泽东旧居考察记》,第576页)。

  韶山滴水洞住所。包括一、二、三号楼,主体工程建筑面积共3638.62平方米(《纪念毛主席,和他的61座别墅》)。

  庐山“芦林一号”住所。主体建筑面积4500平米(江西省庐山旅游局编《游--庐山恋旅游手册》;庐山风景名胜管理局编《庐山历史上的今天》,2011年11月7日)。

  广州南湖住所。南湖1组共建房15栋,建筑面积9043平方米。南湖2组共建房13栋,建筑面积6280平方米。南湖3组共建房5栋,建筑面积5698平方米。南湖4组共建房7栋,建筑面积6902平方米。松园(亦称南湖5组)共建房15栋,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以上共计建房55栋,建筑面积40923平方米(迟泽厚《南湖“行宫”修建记》)。

  浙江金华“512工程”住所。地上建筑面积580平米, 地下建筑365.5平方米(《20军60师前副师长沈世元证实--金华神秘的601别墅是毛主席休息室》)。

  知道了这些住所的建筑面积数据,是否就能够推算其基本造价呢?目前来说恐怕还不行。因为很多信息还不完全对称。举个例子,1953年,毛泽东为江青力主修建的玉泉山一号楼小室内游泳池支付了5亿(旧币,相当于今5万元)。小室内游泳池整体建筑约100平米左右,水面约50-60平米,算下来每平米建筑费用约为500元。因为游泳池属于特种建筑,其费用肯定比一般民居要高,适合与其他毛泽东住所附设的游泳池费用比对。惟目前中南海室内游泳池(附设一个室外游泳池)、武汉梅岭一号游泳池的面积数据尚未公开,故无从推算二处建筑的费用。只能设想中南海室内游泳池、武汉梅岭一号游泳池都比玉泉山一号楼游泳池大很多,又增加了门厅、大厅、卧室、更衣室等建筑,总的建筑规模当为前者数倍以上,估计所耗费用亦为前者数倍以上,惟具体数额无从得知。

  金华“512工程”别墅和广州南湖别墅是目前既知道建筑面积又知道总造价(当然这个总造价仍有很大的问题,容后说明)的两处毛泽东住所。按此数据推算,“512工程”别墅地面建筑费用为121.86元/平米,地下建筑费用为470.1元/平米。但据主持工程修建的沈世元说,当年负责接收的董连津所说的30.8万总价仅是纸面上的说法,实际造价约百万之巨。那么,按这个数额来推算,别墅的平均造价应为1057.6元/平米。再看广州南湖别墅总造价,笔者在“6000多万”与“4000多万”这两个说法中选取低值,按迟泽厚“4000万”推算,则平均造价应为977.4元/平米。与“512工程”别墅平均造价大体接近。笔者认为这代表了毛泽东时代作为特种建筑的大体标准,达到当年上海市中心繁华地段民房造价标准的10倍以上(据近年披露出来的档案,上海1976年-1985年的“十年规划”,其市中心房屋造价为90-95元,见《当年市中心房屋每平方米造价90元》)。按977.4元/平米的标准推算,已知建筑面积的几处毛泽东住所建筑的总造价分别为:武汉梅岭一号,1279.5769万元;韶山松山一号,53.7350万元;韶山滴水洞,355.4326万元;庐山“芦林一号”,439.6500万元。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上述推算即使大体“靠谱”,也仅仅是实际造价的一部分,甚至只是很小一部分。理由是:

  其一,许多住所的建筑材料都采取各方面无偿支援或内部低价拨付的方式,节省了大笔开支。比如沈世元说过,“512工程”使用的钢筋、木头等都由营房科提供,很多建材并没计算在账上。迟泽厚说广州南湖别墅工程的很多物资、材料都按内部价格结算,还有许多物资设备是无偿调拨的。

  其二,许多住所由部队进行施工,节省了大笔劳务、机械开销及施工人员的生活保障费用。“512工程”负责人沈世元特意说明施工时“工钱也不需发放”这个事实。迟泽厚则告诉大家广州南湖别墅工程动用步兵、工程兵、汽车兵共28个营、1.2万人,运输汽车458台,各种施工机械71台。在工地和外地还雇请民工3000人。修建韶山滴水洞别墅时,施工人员都是作为特种兵征招入伍的。若是一般工人参加施工则需付出可观的劳务费用(参见蒋国平《毛泽东与韶山》,第132页)。

  其三,以上推算的住所造价在大多数情况下仅指主体建筑本身,并不包括其他附属设施,而这些附属设施的费用在总造价中占据着不小的比例。如“512工程”别墅于1976年底到1977年初移交时,电力照明工程作价暂估3.5万元,附属工程作价为3.05万元。占总造价20%以上。况且该别墅本身就是个特例。它仅供毛泽东临时路过时短暂休息时使用,许多相应的生活设施都不必建设,如没有厨房,就不用专修上下水道;没有供散步用的花园式风景区,便可省去大笔绿化费用。广州南湖别墅就不同了,除住房外,另建成350米的防护坑道1条,大型隐蔽部3个,半地下电站1个,各种电缆196公里,道路25公里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庐山芦林一号在修建主体建筑的同时,还修建了配套工程,如吼虎岭上形似巨轮的邮电通信大楼,楼内装有当时最先进的通讯设备;高压专用电线、变压器、配电房;环湖公路;主房后山两侧长达几百米的防洪排水沟;猪圆山的圆形蓄水池;芦林湖的整修,等等(李国强等《毛泽东与庐山》,第225-227页),加上这些,整个工程费用可能要翻几番。可见迟泽厚说修建广州南湖别墅所花的4000多万元只不过是实际开支一个“零头儿”,这话绝非空谷来风!

  其四,住所占据土地价格。其实它在毛泽东时代并不存在,当时所有的建筑用地都由国家无偿划拨,谈不上什么土地交易。笔者只是想借此提醒读者,那个时代还有这么大一笔按今天的规矩应该交纳的经费没有交纳。而居今天,它几乎成为房价节节攀升的罪魁祸首。

  三是对造价和建筑面积情况都不清楚。

  主要是指各省在国宾馆或一些风景区为毛泽东建造的住所。目前无论是查阅相关档案还是实地考察,对于一般研究者来说都不具备条件。但有一个现象值得指出,即1950年代末各省建造毛泽东居所时,大都参照了广州小岛、杭州刘庄和汪庄、武汉梅岭一号住所的样式、格局和规模,有的甚至直接借用原有图纸施工。从目前见到的一些住所图片来看,河南黄河宾馆8号楼、北京密云水库石骆驼别墅,其外型大小都与武汉梅岭一号、韶山滴水洞别墅差不多。由此及彼,对各省在国宾馆或风景区为毛泽东建造的住所造价,大体上还是可以推算的。

  二、毛泽东住所的使用

  为了研究方便,笔者曾将毛泽东1949年以后的住所分成专用住所和临时住所两类。前者是指从1949年进入北京城(时称北平)后直到1976年去世前,专门为他修建、改建(也有个别住所最初并非为其修建,因毛泽东需要而改归其使用),供其本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居住的处所。不过“新中国第一家庭”的关系太为复杂。作为毛泽东妻子,江青通常不是以夫人的身份与他同宿于一个屋檐下,而是另有住所,如以中央文革的名义使用钓鱼台的几座楼;华东局第一书记柯庆施还在上海为她盖了一幢与毛泽东同等规格的别墅,同时在天津、武汉、郑州、广州、海南岛、杭州、青岛、北戴河、长沙等地也都有住房。不知它们是否也应计入毛泽东住所的总数之内?至于毛泽东的临时住所,是指其外出时临时路过某地,假若当地没有其专用住所,毛本人又不愿意宿于火车专列上,由接待方临时安排住宿的某幢住宅或宾馆、招待所的某个房间。有关情况请参见拙文《对毛泽东1949年以后住所的初步考察》,恕不再列举。

  笔者在这里想要说明的是,这些住所平时是怎样使用的,毛泽东不住的时候别人可以住进来吗,还是一直空关着?

  例如,一篇名为《毛泽东的“行宫”问题》文章谈到,毛主席别墅(“行宫”)的情况包括:1.很早以前就建好的,只是军管下来以后,为毛主席居住和开会方便而使用,而这部分别墅大由于房间较多,所以是毛主席和其他领导人共同使用的。比如香山双清别墅、杭州刘庄宾馆等。2.宾馆饭店一类。由于毛主席短暂停留过,而后人为了怀念及宣传旅游的目的而说成毛主席别墅。如浙江皇后饭店和福建汀州别墅等。3.解放后各省委为了接待中央首长和外宾所建的宾馆。这类宾馆里的别墅区并不是为主席一人修建,而是为整个中央领导人往来方便考虑而建。还有一篇《五毛所谓毛主席61处行宫的无耻谎言》的文章则认为,“行宫者,实招待所也”,虽然有接待级别的不同,但别人也是可以下榻的。没有因为毛没来就空关在那里。网名杨虎的一篇文章《对反毛言论的批驳(1)个人问题》也说,“毛主席住过或没住过的招待所,以后也招待各种人员,没有是属于毛主席个人财产的,结果都被反毛者称之为毛主席的‘行宫’了”。

  以上看法大多是毫无根据的臆想。

  下面按照毛泽东专用住所或临时住所,分为毛泽东在世时和去世后两个阶段,就其相关使用问题予以说明。

  (一)毛泽东在世时的专用住所使用

  笔者曾核实过,毛泽东专用住所中属于1949年以前修建的,有北京香山双清别墅、中南海菊香书屋,杭州刘庄、汪庄4处(其实汪庄的主体建筑也是1949年以后建的,参见《对毛泽东1949年以后住所的初步考察》)。毛泽东在双清别墅住的时间不长,1949年6月以后,他白天去中南海办公,接见各民主党派代表人物和各界人士,指导政治协商预备会的筹备工作,晚上回双清别墅休息,后来干脆离开香山,入住中南海。政协筹备会安排就绪后,也没有因安全保卫的原因返回香山居住(《峰与谷:师哲回忆录》,第45页)。至于说香山双清别墅“由于房间较多,所以是毛主席和其他领导人共同使用的”(《毛泽东的“行宫”问题》)这话的人,确属“很傻很天真”。1949年毛泽东进城,住在香山时,便自己独居双清别墅,其他四大领袖(朱、刘、周、任)带头家属住在距双清别墅二三百米远的一个大院子里(何虎生《毛泽东初进中南海》,第48页),没人敢钻进双清别墅找房间住。1949年以后在全国各地开会,除非当地条件不具备,他总是独自住一幢小楼。如1958年开南宁会议时,他一人住招待国宾的五号别墅,其他中央领导人集体住二、三、四号别墅(杨庆旺《毛泽东旧居考察记》,第568页)。除了双清别墅,中南海菊香书屋,杭州的刘庄、汪庄都经历过大规模修缮,也完全不是旧时模样了。

  毛泽东入住中南海丰泽园菊香书屋以后,在北京又修建了其他几处住所:新六所一号楼、玉泉山一号楼、中南海游泳池、官园、密云水库石骆驼别墅、中南海“二O二”住所。新六所一号楼建于1949年夏秋时,毛泽东访苏回来入住,1950年代末后不再去住。玉泉山一号楼建成于1953年,后经常入住。游泳池建于1954-1955年间,1966年毛泽东由丰泽园搬到游泳池去住,他的书籍什物仍留在那里,游泳池没有厨房,每天在丰泽园把饭做好后提到游泳池用餐。官园住所系邢台大地震后所建,但毛泽东不喜欢,没有去看,一直空关着,直到1980年代改成少儿活动中心。中南海“二O二”住所建于唐山大地震之前,毛泽东没有去住的意愿,但屋内卫生一直在打扫,生活用品按毛泽东随时入住的标准管理。唐山地震后,毛被紧急转移至此,直到去世。

  毛泽东在外地的专用住所,他不住时,通常外人是不能入住的。据长期担任高级将领秘书和广东省革委会办事组副组长的广州军区动员部原部长迟泽厚说:“上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毛泽东常来广州。初时他的住处只有珠江北岸的中共广东省委小岛招待所1号楼。以后又在白云山的鸡颈坑为他修了一组房子。从1962年后,连续多年毛泽东未来广州。……省委小岛的房子一直空着”(《南湖“行宫”修建记》)。根据笔者所见资料,各省国宾馆别墅区大多建有四五座到十座不等的别墅小楼,供毛泽东与其他主要领导人住宿。毛本人则在其间固定有一、两栋房子(如杭州刘庄一号楼、汪庄一号楼,长沙蓉园一号楼、九所六号楼和三号楼,郑州三所八号楼,长春南湖宾馆一号楼等)。他在世时,其他中央或地方领导人、外宾即使入住别墅区,通常也不会入住毛的小楼。一位网友曾为此提供了一个有趣细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将为彭德怀、陶铸和‘六十一个人’平反,悼念陶铸的文章由新华社记者李耐因、赵淮青搜集材料撰写,由时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四川省委第一书记的与陶铸曾共事多年的赵紫阳署名发表。李、赵写好初稿专赴成都请赵紫阳审定,赵就特请他们去老人家住过的成都别墅居住。晚上洗澡,那水管流进浴盆的竟是黑锈汤,不知换了多少盆,最后流出来的还有一点锈色,他们只好凑合着抹一把”(大横刀《毛泽东的别墅》)。可见这座别墅已经多年没有使用过了。

  对于中央主要领导人入住各地国宾馆别墅的规矩,迟泽厚曾经对汪东兴的一段话有个解释,当为真正谙悉内情之言。他说为毛泽东修建南湖住所时,“汪东兴还对南湖4组房子的编号问题作了指示,认为现在的编法不妥。他说:一个办法是不编号,以地名命名;也可以把1、2、3、4的顺序颠倒过来,或者把现在的编号打乱重编。将来房子都修好了,不要说哪套房子是为哪位首长修的,首长愿意住哪儿就住哪儿。汪东兴对房子编号的意见,大概主要是着眼于安全警卫。至于说‘首长愿意住哪儿就住哪儿’,恐怕此话只适用于毛泽东和江青,周恩来和康生绝不会住进计划给毛泽东和江青住的房子里去”(《南湖“行宫”修建记》)。

  在毛泽东的家乡韶山或风景区为他盖的专用住所,如韶山松山一号、滴水洞,庐山庐林一号,南昌“八二八”住所,他在世时别人不能入住。

  任何事情都有例外。毛泽东在世时也确有其他中央、地方领导人或外宾入住其住所的少数例子。情形有三:一是因工作原因入住毛泽东专用住所的配属建筑。如周恩来一次到武汉梅岭一号向毛泽东汇报,被安排在工作人员住的二号楼过夜。二是因为当地已经为毛泽东另外修建(或准备)了住所,所以这个住所从其专用住所行列中“退役”,允许接待其他领导人或外宾。如1962年以后,毛泽东多年不来广州,所以曾用白云山鸡颈坑别墅接待过柬埔寨外宾。毛泽东从杭州刘庄搬到汪庄后,他住过的刘庄一号楼也用于接待美国客人。“西湖国宾馆副总经理张建雄告诉记者,1972年2月26日尼克松访问杭州就住在现在一号楼的甲部,基辛格和随行人员则住在一号楼乙部”(《81岁少庄主重返杭州刘庄 西湖第一名园成国宾馆》)。1974年12月23日,周恩来从北京飞到长沙,向毛汇报四届人大筹备情况,被安排在蓉园一号楼住了4个晚上(赵志超《毛泽东十二次南巡》,第377-385页),这时毛已搬到九所居住,中央领导人周恩来、邓小平、江青等人也都在蓉园一号楼住过。在天津,第一招待所一号楼是1958年为毛泽东修建的,但毛一次也没有住过。据曾任中央警卫局副局长的邬吉成说,1974年6月19日,纪登奎陪江青到天津,他负责保卫事宜。当天“江青入住招待所一号楼,这座楼是五十年代为毛泽东建的,卧室、起居室适中,但有一个跟排球场那么大的客厅兼会议室”(《红色警卫--中央警卫局原副局长邬吉成回忆录》,第336页)。作为毛泽东的妻子,江青入住也算外人入住,这在一般读者看来不可思议。但在“新中国第一家庭”中确是如此。1950年代,毛泽东曾与江青一起外出并同宿一处,进入1960年代以后,再也没有两人一同外出并同宿一处的记载了。毛泽东对他人入住自己的住所不是没有想法。他让汪东兴交待广州军区修南湖居所,就是因为鸡颈坑的房子住过外宾。三是房子盖好或维修之后,中央相关部门或地方负责人为检查工程质量而先期试住。1971年12月29日中办警卫局副局长毛维忠奉汪东兴之命专程来广州检查南湖工程的施工质量。先后在新建的南湖毛泽东居所和刚刚装修过的鸡颈坑居所各住一夜,亲身体验房子是否适用合格。据说韶山滴水洞别墅建好后,时任湘潭地委书记的胡耀邦首先进洞。但他是否住过滴水洞,是住在毛泽东专用的一号楼,还是供客人、工作人员用的二号、三号楼,不得而知(蒋国平《毛泽东与韶山》,第12页)。

  (二)毛泽东在世时,他的临时居所别人能不能住?

  一般来说,临时住所因条件所限,毛不会单独住一栋小楼。如毛泽东在茨坪宾馆住115房间,在茶陵常委楼住办公室,在芜湖烟岚楼驻2101-2105房间,其他领导人也同毛泽东住在一栋楼内。但按当时的通行做法,接待方往往会把毛泽东住过的房间辟为陈列室,视为莫大荣誉。其他客人来,接待方不敢安排住,客人本人也不敢去住。这种情况在文革时期,个人崇拜搞得如日中天之际,尤为严重。

  (三)毛去世后,他住过或从未住过的专用住所别人能不能住?

  个中情况很复杂,需分别说明。一方面,从大的形势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国宾馆、旅游地中央领导人专用住所的管理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1979年2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消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北戴河休养区拨给旅游部门接待外宾使用。1982年,中央书记处决定将一直空着的官园居所改为中国少年儿童活动中心。19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许多省市的国宾馆经费不再由政府全部包起来,开始部分地走向市场,昔日神秘的园林式别墅区逐渐对外开放,其中也涉及到毛泽东专用住所的管理和使用。另一方面,大多数毛泽东专用住所的开放方式并非是发挥本身固有的住宿功能,仅为供游客参观而已。如北京中南海菊香书屋,一度开放可以参观(现已关闭);湖南韶山滴水洞,可以购票参观;庐山芦林一号,可以购票参观;南昌“八二八”住所,可以购票参观;武汉梅岭一号,可以参观;湖北咸宁“301”工程,可以购票参观;北京香山双清别墅,可以参观;郑州三所八号楼,可以参观;北戴河别墅(1959年建),封闭,特殊来宾可参观。其他毛泽东专用住所如杭州刘庄一号楼、汪庄一号楼、长沙蓉园一号楼、南宁明园五号楼依然封闭。

  在毛泽东的专用住所中,可以入住者大都有较高的限制门槛,如韶山滴水洞,领导或外宾可入住;北戴河别墅(1954年建),中央领导人可以入住;武汉梅岭一号,中央领导人可以入住。北京密云水库石骆驼别墅则是个例外,大概毛泽东本人从未入住过该别墅,而现在为了招徕生意,普通客人也可以入住了。

  (四)毛去世后,他住过的临时住所别人能不能住?

  毛泽东临时住所的管理不像专用住所那样严格。目前可以入住的毛泽东临时住所有芜湖烟岚楼2101-2105房间;浙江皇后饭店;福建汀州别墅;江西茨坪宾馆115号房间(毛泽东于1965年5月22-29日入住,现可住客人,我的一位朋友曾住过,拍有照片);庐山175号别墅等(毛泽东于1970年8月入住,2012年笔者曾通过朋友的关系住过两天,别墅内有住房8间,大会议室一间,据服务员说,每天房费约万元左右)。

  不过,还有一些临时住所因为已开辟为旅游景点,仅供游客参观,如山东青岛迎宾馆、江西庐山美芦别墅均可以购票参观;江西茶陵县委常委楼办公室也可以参观;开封红楼一号房间虽然封闭,特殊来宾还是可以参观的。

  看来,某些网友所说的,毛泽东1949年以后的住所就是招待所,“是毛主席和其他领导人共同使用的”,“以后也招待各种人员”的说法,直到现在仍只是好事者个人的臆想。

  行文至此,顺便回应一下杨虎网友的另一个说法--“毛主席下去视察,通常不住宾馆而只住在专列上”(《对反毛言论的批驳【1】个人问题》)。这是瞎说。1950年代毛泽东“出巡”河南、湖南、湖北、江西等地,因当地住所的新建和改建尚未就绪,确有住在专列上的情况。他乘飞机“出巡”,则必须入住住所。据考察,毛泽东坐专列出行较为集中的两个时间段是1958-1959年和1971年,而在此期间夜宿专列的时间仍然有限。如1958年他先后6次离开北京,举行杭州会议、南宁会议、成都会议、汉口会议、广州会议、北戴河会议、郑州会议、武昌会议,开会当然不能住在专列上。从1959年12月23日到1960年3月6日,毛泽东乘专列“巡视”各地达5个月零3天。下面是对这几次“出巡”夜宿专列、居所情况的统计:1959年10月23至26日住宿专列,27日住宿住所,28至30日住宿专列,31日住宿住所,1959年11月1日至1960年1月4日住宿住所,1960年1月5日至17日住宿专列, 18至23日住宿住所, 24至26日住宿专列, 27至3月8日住宿住所, 3月9日至13日住宿专列, 14日住宿住所, 15至16日住宿专列, 17至18日住宿住所, 19日至26日住宿专列。总之,在这次长达157天的“出巡”活动中,住宿专列为40天,住宿住所为117天,住宿专列连三分之一的时间都不到(参见《毛泽东生活档案》下卷,第819-第821页)。1971年8月14日到9月12日,毛泽东“南巡”。由于怀疑林彪谋害他,又开始夜宿专列,但途经湖北、湖南等地仍多住宾馆。据当时带领全副武装的一中队100余名官兵沿途保卫的中央警卫团团长张耀祠统计,此行32天中,毛泽东“武汉住10天,长沙、南昌各住3天,杭州住5天”(《张耀祠回忆录》,第186页),住宾馆的时间为21天。可见因特殊情况夜宿专列最多的情况下,仍有差不多一半甚至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入住宾馆别墅。如果在平时,更多。

  杨虎所谓“毛主席下去视察,通常不住宾馆而只住在专列上”,只是其个人的猜测。

  三、毛泽东住所的所有权、使用权及继承问题

  有的网友提出:“中国有多少别墅?那么中国的领导人可以不可以去住下?去过的就是他的别墅?至于别墅管理单位写毛泽东浴室之类,与历代皇帝登的泰山有什么区别?泰山是哪个皇帝的私产?德清莫干山上有个别墅,说是老蒋住过的,也写这样的字样,难不成这产权是台北小马政府的?……陈希同几个别墅之类,北京市政府的别墅,当年的北京市书记去住下有什么不可?居然说是陈希同的别墅,产权证是陈希同的吗?”(《纪念毛主席,和他的61座别墅》网上跟帖)

  笔者不得不指出,这位网友真的很无知。本文在前面曾对这些专用住所在毛泽东生前的使用情况予以说明,可见这些住所决不仅仅是“去过”那么简单。说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更是令人笑掉大牙,只有毫不了解毛泽东时代住房政策和住房状况的人才会提出这种问题。

  1949年以后,国家先是对官僚资本、封建资本房产实行代管,对公共房产实施征收。1956年,在对城镇工商手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又对以往允许房主私人出租的房屋,除自住外,一律改由国家经营,称之为“经租房”,一开始从收取的房租中返还20-40%给房主,至1966年则将房屋全部没收,返还房主的那部分房租全部取消(参见卸甲一书生《毛泽东时代的“房主”、“房奴”与“房爷”》)。与国家先后实行“代管”、“经租”政策相应的背景是,中国城镇先后两次面临外来人口大量涌入,住房资源极为紧缺。1949-1950年党政机关大量迁入城市和几千万农民流入城镇;1958年大跃进,2000多万农民进入城镇就业。为了解决其住房需求,国家每次采取的办法都是征收私房为公产。据称,从1956到1965年有1亿平方米的私有住房被公有化,到1978年中国城镇住房中74.8%为公有化住房。“新中国建立初期的1950年,全国城市住房面积只有4亿平方米,当时城市化比率低,为11.18%,城市人口仅为6169万,人均住房面积5.5平方米。由于长期实行无偿分配和低租金的福利住房体制,资金只有投入没有回收,住房的投融资机制被严重扭曲。1950-1978年中国包括农村住房在内的住房总投资累计只有362.5亿元,年均住房建设投资13.1亿元,仅占同期累计基本建设投资的7.5%(1958-1960和1966-1971都低于5.5%),和仅占GDP的0.7%(1952-1978年期间)”(参见陈杰《中国住房事业六十年:回顾与反思》)。毛泽东时代住房投资占基本建设投资的比例一直就没有超过8%。而同期日本、苏联、美国和法国等住房方面的投资占到期总得基本建设资金的15%-30%(参见黄家杨《毛泽东时代老百姓不愁住房?》)。在国家完成对大部分私人住房的征收之后,房屋所有权成为话题禁区。对那些胆敢以人口增加,住房不够为理由提出退还“经租房”的房主,有关部门甚至上纲上线到“私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着尖锐的两条道路的斗争”高度,谁还敢去捋虎须?1964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经租房屋的业主实际上已丧失所有权》的批复说,“国家经租房屋的业主实际上已丧失了所有权”,干脆从法律层面宣布对“经租房”房主所有权的剥夺。以至于房主们每每谈起“经租房”归宿,大都以“捐献给国家”这类话语含混带过。

  在那个时代,有没有房子住才是中国绝大多数老百姓最堵心的事儿。

  经济学家茅于轼说,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30年后的1979年,房子盖得很少。因为政府奉行先生产后生活的方针。何况盖房子是很花钱的。那时候连吃饱都成问题,哪来钱盖房!新中国成立到1979年,中国人口增加了几乎一倍,而房子盖得极少,结果是人们的居住条件越来越差。结婚只能并铺,根本没有房子可供分配。一家三代同堂,挤在一间屋里不是稀奇的事。另外就是搞违章建筑。在走道上盖一小间做厨房,后来升级变成住房。或者在公共楼道里烧饭,在办公室里搭铺,铺上再加铺,充分利用空间(茅于轼《三十年前的中国百姓》,《读者》2008年第14期)。确实,当时中国的绝大多数房屋都是公产房,属紧缺资源,凡有幸入住者只能获得使用权,死后,子孙仍可以继续住,继承的也只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住房条件相当简陋、拥挤却拥有公产房使用权的幸运儿们也只能这样“痛,并快乐着”。

  与之成鲜明对照的是毛泽东的住房,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与享受福利分房待遇的普通百姓都天悬地隔。建造时间更是令人感慨。

  毛泽东的大多数住所都是什么时间建造的?以下是相关数据:

  郑州省委第三招待所,1959年修建;长沙九所,1959年修建,1961年竣工;上海西郊宾馆,1960年修建;杭州汪庄宾馆,1958年修建,1959年开业;天津第一招待所,1958年修建;哈尔滨花园邨宾馆,1959年修建;南宁西园饭店,1958年修建;呼和浩特新城宾馆,1957年修建,1959年10月建成;西宁胜利宾馆,1958年修建;西安丈八沟宾馆,1958年修建;兰州宁卧庄宾馆,1958年修建;长春南湖宾馆,1958年修建;济南南郊宾馆,1961年开业;南昌滨江宾馆,1959年修建;密云水库石骆驼别墅,50年代末修建;花溪西舍、东舍,1958年修建;武汉东湖宾馆梅岭一号别墅,1959年底修建;韶山松山一号楼,1958年冬修建;北戴河小别墅,1959年修建;韶山滴水洞别墅,1960年修建,1962年底竣工;庐山芦林一号别墅,1959年修建,1961年建成。

  上述别墅大多是在1959 至1960年间建成。有的始建时间为1958年。根据当时的施工能力,这种规模的工程一般不会在年内完成,而要转入1959年继续施工。有的工程则因为投资遇到困难,甚至要拖上好几年才完工。据一位曾参加韶山滴水洞工程的人说,他于1959年到滴水洞搞建设,到1960年时,上级说国家经济困难,暂时不搞了,大部分人回家去种田,留下的人继续修建。这个来自湖南常宁的青年人留下了,1962年底工程建好后,他被分配到韶山宾馆当锅炉工(蒋国平《毛泽东与韶山》,第132页)。其他类似工程还有很多,如庐山芦林一号别墅、呼和浩特新城宾馆等。

  那么,在上述住所工程修建最为集中的1959至1960年,中国是一个什么状况?仅以修建毛泽东住所最积极的河南、山东、湖南、湖北、江西为例。

  “河南全省死亡人口在二百万以上,死亡牲畜七十四万多头,荒芜土地四百四十余万亩,扒毁农民房屋一百六十多万间”(《1959年“信阳事件” 饿死上百万河南百姓》)。


  新华社记者张广友说,1960年冬,他在山东参加五级干部大会,会上山东省农村工作部部长张新村检讨说,山东全省去冬今春非正常死亡达69万多人。大会的一位领导说,山东省57年是5500万人口,60年有5000万,减少了500万,如果算上这几年的正常生育率,非正常死亡率应当更多。

  在毛泽东的家乡湖南,“三年困难”时期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始终没有个明确说法。有人说湖南全省14个地(市、州)“饿死”人数累加,1959、1960、1961年三年达138.27万人(《大跃进湖南省全省饿死人数考》)。这个数字准确与否还无法认定。那么具体来看看毛泽东家乡湘乡具体情况吧。1961年4月14日胡乔木曾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毛泽东作为中央文件下发,信中讲到“昨天我和王力同志、毛华初同志、省农业办公室贺炳贤同志等人去了一起湘乡县委。我们原听说邻近韶山的原东郊公社现龙洞公社死人情况严重(从一九五八年十月到一九六一年三月,三个大队死七百零七人,占现有人口百分之十三点五),拟去该处调查。结果因为道路不便,临时到原东郊公社现陈赓公社的楠香大队、七星大队、水底大队、石匠大队的几个生产队看了一下,发现这几个大队的情况也很严重,楠香和石匠两大队三年来死亡率都达百分之二十左右。据县委说,全县三年约死三万人,去年约死二万人,而以去年年底最为严重。全县病人在去年年底达七万人,现已减至一万余,但我们去的地方,有些生产队病情尚未停止”(《胡乔木笔下的韶山大饥荒》)。

  关于“三年灾害”时期湖北非正常死亡的总数,至今仍不清楚。但可以把当时湖北最富庶的荆州地区人口死亡作个例子来说明。据《荆州地区志》,全区人口1959年为629.19万。1960年降为628.11万,一年之中人口不仅未增长反而减少10800人;其中1960年死亡人数高达115844人,按照荆州地区1955年至1959年每年死亡43857-67190人的平均数,1960年比正常年景多死亡约7万余人,死亡率达18.67%,比1959年的10.87%加大了七点八个百分点;而全荆州地区1960年的人口增长数只有3521人,比1958年减少159372人,196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59年的18%降为0.57%。

  据披露,江西省当时的非正常死亡人口总数为18.1万。有研究者认为,如此之低的非正常死亡率,是与江西省委第一书记杨尚奎、省长邵式平、省委书记刘俊秀和副省长方志纯较为温和的政策是分不开的(陈意新《安徽和江西两省“大跃进”及饥荒的比较研究》)。

  毛泽东自己是怎么看待1958-1961年到处为自己盖房子这种现象的?笔者无从知晓。因为彭德怀在庐山会议上曾提及此事,但包括毛泽东在内的高级干部们无人回应。平心而论,1950年代前、中期,尽管中央领导人生活保障的支出缺乏有效监督机制,但毛泽东个人对享受欲望的节制与身边工作人员的冲动事实上形成了一种制约关系。惟这种制约的平衡是极为脆弱的,个人欲望稍有膨胀,立即出现严重失衡。历史证明,完全依赖个人自律往往极不可靠,缺少监督和制约的权力一旦失去束缚便将无限扩张。1953年,毛泽东徒步走上武汉蛇山,被一个小学生发现了,一声呼喊“毛主席来了”,成千上万的人马上就拥了过来,短短时间就聚集了几万人,把他围在中间,一片喜悦欢呼之声。1956年6月,毛泽东在长江武汉段游泳,两岸有几万人在观看,“毛主席万岁”之声不断。正是受人民群众的欢呼声和随后掀起的大跃进狂热气氛的感染,此时的毛泽东不仅没有制止各地大盖楼堂馆所的不正风气,反而张口要求家乡的省委书记在韶山为自己盖房子。“吴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这是毛泽东自己也说过的话--在各地领导人和身边工作人员身上充分体现出来。滴水洞和芦林一号工程本来都有极为庞大的施工计划,要不是碰上“三年困难时期”,因财政拮据而被迫放弃后续工程,不知还要盖出多么辉煌的建筑来!在大盖楼堂馆所之风的驱使下,原先本来已建有毛泽东专用住所的省份也纷纷掀起改善接待条件,新建、改建国宾馆和毛泽东住所的“升级换代”热潮。于是杭州出现了汪庄,长沙出现了九所(尽管其初衷可能不是专为毛泽东盖的),南京在已有西康招待所的情况下新建了依村居所、紫金山国宾馆,广州在小岛宾馆之后又建了鸡颈坑居所。毛泽东入住后仍然没有提反对意见。1970年代前后,除了根据国防需要新建战时指挥所之外,其他新建房子或是为了满足居所继续“升级换代”的需要(如北京的官园、二O二、广州的南湖),或是为了解决专列停车时毛泽东休息的舒适问题(如浙江金华“512工程”工程、江西“八二八”宾馆、上海“一O一”)。对这些,毛泽东本人或者知道,欣然入住(如“八二八”宾馆);或者知道,表示不去住(如官园住所),或者可能根本就不知道(如浙江金华“512工程”),但从未表示过反对,没有批评过什么人。甚至广州南湖别墅干脆就是他本人嘱咐汪东兴叫人去盖的。几十年以后,当年张罗着为毛泽东盖房子的各级领导人们写下了诸多回忆录,对反右、大跃进、人民公社化以及文革进行了反思和总结,唯独对给毛泽东盖房子这件事,只字不提,仿佛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更没有人将其与当时中国农村饿殍遍野、父女相食的悲惨景象联系起来。

  最后,还是回到毛泽东住所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继承上来。毛泽东的住所皆为公产,子女不能继承其所有权,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大背景下,使用权的继承同样被视为巨大的经济利益让渡。1950年代初,有别于往昔的“公-私物权”模式形成之初,使用权的继承尚未提上日程。20多年后,诸如父母去世后,由哪位子女继续承租住房?父母退休了,由哪位子女享用“顶替招工”的资历,到工厂上班?已经成为每个家庭成员们都非常关心的利益焦点。

  目前尚无任何资料证明“新中国第一家庭”中出现了使用权继承的问题。但伴随着“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开始,一些重要成员确实发生了耐人寻味的地位变化。

  夫人江青一跃成为中央文革副组长(毛泽东说过,中央文革就相当于书记处),晋升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以其特殊身份和胡搅蛮缠的行事方式,几乎干预了“文革”10年间的所有重大政治活动。连身为政治局常委的组长陈伯达在她面前连气都不敢喘大了,后来竟因为江青骂他而闹着要自杀。

  女儿李讷年仅26岁就主持《解放军报》新的总编辑组的工作(相当于总编辑。但有的网友说她此时为中将军衔。这是误解。文革前军队就取消了军衔制。李讷确实有一段时间主持了军级单位《解放军报》的工作,但干部级别并没有提升,其他文革中“火箭式”的干部也漠不如此);旋出任“中央文革”办事组长,后因个人原因不再从事具体工作,仍挂有北京平谷县委书记和北京市委副书记等头衔。

  1965年大学毕业的侄子毛远新,于1967年1月担任黑龙江省临时权力机构“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的负责人,1968年5月任辽宁省革委会副主任,1973年任沈阳军区空军政委、沈阳军区政委。

  与毛泽东有亲缘关系的王季范孙女王海容1965年从北京师范学院毕业后进入外交部工作,1971年被任命为外交部礼宾司副司长,1972年为外交部部长助理,1973年为外交部副部长。

  毛泽东的表侄女王曼恬在“文革”中担任天津市委主管文教的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后兼任国务院文化组(即文化部)党组成员。

  在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社会里,普通百姓对财产使用权的继承范围十分有限,也就是继续承租现有住房,顶替退休的父母到工厂上班等,这还是城镇居民,广大农民甚至连这个资格都没有。在社会高层,它则体现为另一种路线图:不是继承某项具体的财产使用权,而是继承权力。只要有了权力,随之而来的就是对财产支配的权力以及特别保障体制。它不需要诸如房产证等任何契约来担保,一切都来自权力的背书。通过这一途径,财产使用权以特殊的方式延及家属子孙。以江青为例,她于1967年从中南海搬到钓鱼台国宾馆另行居住,所住10号楼和11号楼环境安静优雅。她在北京、上海、天津、武汉、郑州、广州、海南岛、杭州、青岛、北戴河、长沙等地都有住房,她春天到上海,夏天到青岛、北戴河,秋天在北京,冬天去广州、海南岛、杭州。1971年2月,她在广州休养,要穿一件小大衣,就叫跟随她一同到广州的吴法宪用空军的一架专机从北京运到广州。同年9月,她住在北京时,非要她在青岛时用过的一个卧榻。吴法宪叫空军派了一架大型运输机,从北京起飞到青岛把那个卧榻运了回来(参见《江青有“四怕”》)。如果不算毛泽东的话,江青的生活待遇在全国是没有人能比得上的,就连一度身为“二把手”林彪的夫人叶群也无法望其项背。

  1976年,一切可能皆化为泡影。

  确有成功例子。请侧过脸去看一看朝鲜的金日成、金正日、金正恩“三世”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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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31 11: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毛泽东的住所谁都可以住吗?

卸甲一书生 于 2013-5-7 2:08:01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史海钩沉


    笔者在《对毛泽东1949年以后住所的初步考察》一文中,曾将毛泽东1949年以后的住所分成专用住所和临时住所两类。前者是指从1949年进入北京城(时称北平)后直到1976年去世前,专门为他修建、改建(也有个别住所最初并非为其修建,因毛泽东需要而改归其使用),供其本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居住的处所。不过毛泽东时代的“中国第一家庭”关系太为复杂。作为毛泽东妻子的江青,通常不是以夫人的身份与他住在一个屋檐下,而是以文革小组的名义控制着钓鱼台的几座楼;各地拍马屁者也不少。如华东局第一书记柯庆施,在上海为江青盖了一幢与毛同等规格的别墅。这些目前尚无法计入毛泽东住所数量之内。即便如此,可以逐一核实的毛泽东专用住所仍有武汉东湖梅岭一号别墅、郑州省委第三招待所八号楼、长沙蓉园一号楼、长沙九所三号楼和六号楼、上海西郊宾馆某楼、杭州刘庄一号楼、杭州汪庄宾一号楼、哈尔滨花园邨宾馆某楼、成都金牛宾馆一号楼、南宁西园饭店、呼和浩特新城宾馆、太原晋祠宾馆、合肥稻香楼宾馆、西宁胜利宾馆、西安丈八沟宾馆、兰州宁卧庄宾馆、长春南湖宾馆一号楼、济南南郊宾馆、南昌滨江宾馆、贵阳花溪西舍和东舍、广州南湖别墅七号楼和松园、广州鸡颈坑别墅、湖北咸宁特一号别墅一栋、河北北戴河别墅一号楼、河北北戴河小别墅、江西庐山芦林一号别墅、北京密云水库石骆驼别墅毛泽东住所、辽宁大连棒棰岛宾馆、山东青岛八大关小礼堂、海南鹿回头宾馆、北京双清别墅、北京中南海丰泽园、北京玉泉山一号楼、北京新六所一号楼、北京中南海游泳池、北京人民大会堂118厅、北京钓鱼台12号楼、湖南韶山宾馆卢家湾一号楼、湖南韶山滴水洞别墅、北京官园、浙江金华“512工程”别墅、上海虹桥“一0一”住所、中南海“二O二”住所、南京依村1号别墅,总计44处。按照惯例,毛泽东每到一处住所休息,都要为其随行家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和警卫战士安排住宿,或者供毛泽东娱乐、运动的地方。在有的住所里,事先就建好相应的建筑,如武汉梅岭一号的二号、三号楼,滴水洞的二号、三号楼,广州鸡颈坑是“一组房子”,显然除一号楼外,还有其他建筑。有的则要安排周围的其他建筑供随行人员使用,如北戴河一号楼周围的六、七、八号楼。但在各省国宾馆、毛泽东在北京的各住所、各风景胜地的住所,因为已经形成完整成熟的保障制度和相应住所建设,故不再专门围绕着毛泽东的住所为随行人员修房子。所以如果按栋(或四合院)来统计的话,上述44处毛泽东专用住所总共包括毛泽东本人所住(或准备给他住)的52栋房子(或四合院),明确为毛泽东本人(或家庭)娱乐或游泳用的有2栋(不包括中南海室内游泳池),明确供毛泽东家属或随行警卫人员居住的有10处(各地国宾馆均拥有供领导人家属、随行警卫人员住宿的配套房间,故不用专门修建房子。但在专门为毛泽东修建的一些住所,如滴水洞、梅岭一号等则需修建这些附属住房,相关情况目前尚不清楚),总计为64栋(或四合院)。

    毛泽东的临时住所,系指毛泽东外出时临时路过某地,假如当地没有他的固定住所,本人又不愿意住在火车专列上,由接待方临时安排住宿的某幢住宅或宾馆、招待所的某个房间。因内容过于枯躁,恕不一一列举。

    这些住所在平时是怎样使用的,毛泽东不住的时候别人可以住进来吗,还是一直空关着?一篇名为《毛泽东的“行宫”问题》文章谈到,毛主席别墅(“行宫”)的情况包括:1.很早以前就建好的,只是军管下来以后,为毛主席居住和开会方便而使用,而这部分别墅大由于房间较多,所以是毛主席和其他领导人共同使用的。比如香山双清别墅、杭州刘庄宾馆等。2.宾馆饭店一类。由于毛主席短暂停留过,而后人为了怀念及宣传旅游的目的而说成毛主席别墅。如浙江皇后饭店和福建汀州别墅等。3.解放后各省委为了接待中央首长和外宾所建的宾馆。这类宾馆里的别墅区并不是为主席一人修建,而是为整个中央领导人往来方便考虑而建。还有一篇《五毛所谓毛主席61处行宫的无耻谎言》的文章则认为,“行宫者,实招待所也”,虽然有接待级别的不同,但别人也是可以下榻的。没有因为毛没来就空关在那里。署名杨虎的一篇文章《对反毛言论的批驳(1)个人问题》也说,“毛主席住过或没住过的招待所,以后也招待各种人员,没有是属于毛主席个人财产的,结果都被反毛者称之为毛主席的‘行宫’了”。

    笔者宁愿把说这些话的人当成涉世不深、天真烂漫的青、中、老年“愤青”,而不是狂热到崇拜要到“迷信的程度”的某类教徒,所以愿意说明一下关于毛泽东住所使用情况的真相。

    为了回答方便,本文分毛泽东在世时的住所使用和去世后住所使用两个阶段,而住所又分为专用住所和临时住所两类,分别加以说明。

    一、毛泽东在世时的专用住所使用。

    从笔者在《对毛泽东1949年以后住所的初步考察》一文中所核实的情况看,毛泽东的几十处专用住所中,属于1949年以前盖的,主要有北京香山双清别墅、中南海丰泽园,杭州刘庄、汪庄4处。但毛泽东在双清别墅住的时间并不长。1949年6月以后,他白天去中南海办公,接见各民主党派代表人物和各界人士,指导政治协商预备会的筹备工作,晚上回双清别墅休息,后来干脆离开香山,入住中南海。政协筹备会安排就绪后,也没有因安全保卫的原因返回香山居住(《峰与谷:师哲回忆录》,第45页)。至于说香山双清别墅“由于房间较多,所以是毛主席和其他领导人共同使用的”(《毛泽东的“行宫”问题》)这话的人,确属“很傻很天真”。1949年毛泽东进城,住在香山时,便自己独居双清别墅,其他四大领袖(朱、刘、周、任)住在距双清别墅二三百米远的一个大院子里(何虎生《毛泽东初进中南海》,第48页),没人敢钻进双清别墅找房间住。1949年以后在全国各地开会,除非当地条件不具备,他总是独自住一幢小楼。如1958年开南宁会议时,他一人住招待国宾的五号别墅,其他中央领导人集体住二、三、四号别墅(杨庆旺《毛泽东旧居考察记》,第568页)。除了双清别墅,中南海丰泽园的菊香书屋,杭州的刘庄、汪庄都经历过大规模修缮,完全不是旧时模样了。

    毛泽东入住中南海丰泽园菊香书屋以后,在北京又修建了其他几处住所:新六所一号楼、玉泉山一号楼、中南海游泳池、官园、密云水库石骆驼别墅、中南海“二O二”住所。其中新六所一号楼建于1949年夏秋时,毛泽东访苏回来入住,1950年代末后不再去住。玉泉山一号楼建成于1953年,后经常入住。游泳池建于1954—1955年间。1966年毛泽东由丰泽园搬到游泳池去住,他的书籍什物仍留在那里,游泳池没有厨房,每天在丰泽园把饭做好后提到游泳池用餐。官园住所系邢台大地震后所建,但毛泽东不喜欢,没有去看,一直空关着,直到1980年代改做少儿活动中心。中南海“二O二”住所建于唐山大地震之前,毛泽东没有去住的意愿,但屋内卫生一直在打扫,生活用品按毛泽东随时入住的标准管理。唐山地震后,毛被紧急转移至此,直到去世。

    毛泽东在外地的专用住所,他不住时,通常外人是不能入住的。据长期担任高级将领秘书和广东省革委会办事组副组长的广州军区动员部原部长迟泽厚说:“上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毛泽东常来广州。初时他的住处只有珠江北岸的中共广东省委小岛招待所1号楼。以后又在白云山的鸡颈坑为他修了一组房子。从1962年后,连续多年毛泽东未来广州。……省委小岛的房子一直空着”(《南湖“行宫”修建记》)。根据我们所见到的资料,各省国宾馆别墅区大多建有四五座到十座不等的别墅小楼,供毛泽东与其他主要领导人住宿。毛本人则在其间固定有一、两栋房子(如杭州刘庄一号楼、汪庄一号楼,长沙蓉园一号楼、九所六号楼和三号楼,郑州三所八号楼,长春宾馆一号楼等)。他在世时,其他中央或地方领导人、外宾即使入住别墅区,通常也不会入住毛的小楼。一位网友曾为此提供了一个有趣细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将为彭德怀、陶铸和‘六十一个人’平反,悼念陶铸的文章由新华社记者李耐因、赵淮青搜集材料撰写,由时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四川省委第一书记的与陶铸曾共事多年的赵紫阳署名发表。李、赵写好初稿专赴成都请赵紫阳审定,赵就特请他们去老人家住过的成都别墅居住。晚上洗澡,那水管流进浴盆的竟是黑锈汤,不知换了多少盆,最后流出来的还有一点锈色,他们只好凑合着抹一把”(大横刀《毛泽东的别墅》)。可见这座别墅已经多年没有使用过了。

    对于中央主要领导人入住各地国宾馆的规矩,迟泽厚曾经对汪东兴的一段话有个解释,当为真正谙悉内情之言。他说为毛泽东修建南湖住所时,“汪东兴还对南湖4组房子的编号问题作了指示,认为现在的编法不妥。他说:一个办法是不编号,以地名命名;也可以把1、2、3、4的顺序颠倒过来,或者把现在的编号打乱重编。将来房子都修好了,不要说哪套房子是为哪位首长修的,首长愿意住哪儿就住哪儿。汪东兴对房子编号的意见,大概主要是着眼于安全警卫。至于说‘首长愿意住哪儿就住哪儿’,恐怕此话只适用于毛泽东和江青,周恩来和康生绝不会住进计划给毛泽东和江青住的房子里去”(《南湖“行宫”修建记》)。

    在毛泽东的家乡韶山或风景区为他盖的专用住所,如韶山松山一号、滴水洞,庐山庐林一号,南昌“八二八”住所,他在世时别人不能入住。

    任何事情都有例外。毛泽东在世时也确有其他中央、地方领导人或外宾入住其住所的少数例子。原因有三:一是因工作原因入住毛泽东专用住所的配属建筑。如周恩来一次到武汉梅岭一号向毛泽东汇报,被安排在工作人员住的二号楼过夜。二是因为当地已经为毛泽东另外准备了住所,所以这个居所从毛泽东的专用居所行列中“退役”,用来接待其他领导人或外宾。如1962年以后,毛泽东多年不来广州,且为他专用的小岛一号楼一直空关着,所以曾用白云山鸡颈坑别墅接待过西哈努克亲王。毛泽东从杭州刘庄搬到汪庄后,他住过的刘庄一号楼也用于接待美国客人。“西湖国宾馆副总经理张建雄告诉记者,1972年2月26日尼克松访问杭州就住在现在一号楼的甲部,基辛格和随行人员则住在一号楼乙部”(《81岁少庄主重返杭州刘庄 西湖第一名园成国宾馆》)。1974年12月23日,周恩来从北京飞到长沙,向毛汇报四届人大筹备情况,被安排在蓉园一号楼住了4个晚上(赵志超《毛泽东十二次南巡》,第377-385页),这时毛已搬到九所居住,蓉园改为接待其他中央领导人,除周以外,邓小平、江青等人也在此住过。同样的情形在天津也发生过,天津第一招待所一号楼系1958年为毛泽东所修,但毛一次也没入住过。据曾任中央警卫局副局长的邬吉成说,1974年6月19日,纪登奎陪江青到天津,他负责保卫事宜。当天“江青入住招待所一号楼,这座楼是五十年代为毛泽东建的,卧室、起居室适中,但有一个跟排球场那么大的客厅兼会议室”(《红色警卫——中央警卫局原副局长邬吉成回忆录》,第336页)。毛泽东对他人入住自己的住所不是没有想法。他让汪东兴交待广州军区修南湖居所,就是因为鸡颈坑的房子住过外宾。三是房子盖好或维修之后,中央相关部门或地方负责人为检查工程质量而先期试住。1971年12月29日中办警卫局副局长毛维忠奉汪东兴之命专程来广州检查南湖工程的施工质量。先后在新建的南湖毛泽东居所和刚刚装修过的鸡颈坑居所各住一夜,亲身体验房子是否适用合格。据说韶山滴水洞别墅建好后,时任湘潭地委书记的胡耀邦首先进洞。但他是否住过滴水洞,是住在毛泽东专用的一号楼,还是供客人、工作人员用的二号、三号楼,不得而知(蒋国平《毛泽东与韶山》,第12页)。

    二、毛泽东在世时,他的临时居所别人能不能住?

    一般来说,临时住所因条件所限,毛不会单独住一栋小楼。如毛泽东在茨坪宾馆住115房间,在茶陵常委楼住办公室,在芜湖烟岚楼驻2101—2105房间,其他领导人也同毛住在一栋楼内。但按当时的通行做法,接待方往往会把毛的房间辟为陈列室,视为莫大荣誉。其他客人来,接待方不敢安排住,客人本人也不敢去住。这种情况在文革时期,个人崇拜搞得如日中天之际,尤为严重。

    三、毛去世后,他住过或从未住过的专用住所别人能不能住?

    个中情况很复杂,需分别说明。一方面,从大的形势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国宾馆、旅游地中央领导人专用住所的管理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1979年2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消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北戴河休养区拨给旅游部门接待外宾使用。1982年,中央书记处决定将一直空闲着的官园居所改为中国少年儿童活动中心。19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许多省市的国宾馆经费不再由政府全部包起来,开始部分地走向市场,昔日神秘的园林式别墅区逐渐对外开放,其中也涉及到毛泽东的专用居所管理和使用。另一方面,大多数毛泽东专用住所的开放方式并非是发挥本身固有的住宿功能,仅仅是供游客参观而已。如北京中南海丰泽园菊香书屋,一度开放可以参观(现已关闭);湖南韶山滴水洞,可以购票参观;南昌庐山芦林一号,可以购票参观;南昌“八二八”住所,可以购票参观;湖北武汉梅岭一号,可以参观;湖北咸宁“301”工程,可以购票参观;北京香山双清别墅,可以参观;郑州三所八号楼,可以参观;北戴河别墅(1959年建),封闭,特殊来宾可参观。

    其他的毛泽东专用住所仍闭门不纳客。如杭州刘庄一号楼、汪庄一号楼、长沙蓉园一号楼、南宁明园五号楼,封闭。

    在毛泽东的专用住所中,可以入住的有韶山滴水洞,领导或外宾可入住;北戴河别墅(1954年建),中央领导人可以入住;武汉梅岭一号,中央领导人可以入住;北京密云水库石骆驼别墅,普通客人可以入住。

    四、毛去世后,他住过的临时住所别人能不能住?

    先说能不能住。对于毛泽东的临时住所,管理起来不像专用住所那样严格。目前可以入住的毛泽东临时住所有芜湖烟岚楼2101—2105房间;浙江皇后饭店;福建汀州别墅;江西茨坪宾馆115号房间(毛泽东于1965年5月22—29日入住,现可住客人,我的一位朋友曾住过,拍有照片);庐山175号别墅(毛泽东于1970年8月入住,去年笔者曾靠朋友的关系住过两天,别墅内有住房8间,大会议室一间,据服务员说,每天房费约万元左右)

    不过,还有一些临时住所因为已开辟为旅游景点,仅供游客参观,如山东青岛迎宾馆可购票参观;江西庐山美芦别墅可以购票参观;江西茶陵县委常委楼办公室可以参观;开封红楼一号房间虽然封闭,特殊来宾还是可以参观的。

    看来,某些网友所说的,毛泽东1949年以后的住所就是招待所,“是毛主席和其他领导人共同使用的”,“以后也招待各种人员”的说法,直到现在仍然只是好事者意淫的产物。不信,你试试怀揣100张百元大钞,到那些尚未对你开放的毛泽东专用或临时住所门前,说想住一晚上。回答必然是:威风凛凛的武警战士首先向你笑逐颜开的脸上猛击一重拳,打翻在地,并踏上一只脚。然后才问,是从哪家精神病院跑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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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3 21:4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卸甲一书生:再谈毛泽东1949年以后的住所

   
  笔者曾在《对毛泽东1949年以后住所的初步考察》一文中,对其1949年以后的专用住所、临时住所及住所特点、毛泽东本人对修建住所的态度等做过一些分析。唯限于篇幅,还有一些问题未能涉及。今撰此文,侧重对毛泽东住所的造价、使用以及继承等几个问题谈点个人看法,算是前文的续篇吧。

  一、对毛泽东住所造价的初步分析

  关于毛泽东住所的造价,至今还是个谜。有人说耗费巨亿,也有人说造价低廉。例如有人反驳张国生的博文《蒋介石的别墅与毛泽东的行宫》,说该文认为“这个工程(指滴水洞住所)1960年下半年开工,1962年竣工。工程造价从未对外公布过。目前有两种说法:1亿元,和1亿2千万元。注意,这是当时的造价,那时大多数人的工资只有三四十元”的看法是错误的。因为“那时候不但工价低廉,建筑材料同样低廉”(《对反毛言论的批驳【1】个人问题》)。

  笔者认为,想要搞清楚毛泽东住所的造价,最关键的论据当然是相关档案。鉴于其开放前景不明,我们只能借助一些当事人回忆、有关著述或有关住所网页等提供的线索,对一些零星资料进行合理缀合和分析,多少从这一谜团中撕扯出一些有价值的信息来。

  到目前为止,关于毛泽东住所的造价,人们所知信息的情形大体有3种。

  一是大体了解,如玉泉山一号楼旁修建的小室内游泳池、浙江金华“512工程”别墅以及广州南湖别墅等。

  1. 玉泉山一号楼旁修建的小室内游泳池。玉泉山一号楼建造于1953年。当时江青张罗着在楼旁修建一个小室内游泳池,。“整个游泳室不过百平米,水池只有五六十平方米、齐腰深的水,但有山有流水,有花有草,还有一块双人床大的沙滩(《毛泽东与他的卫士们》下卷,第584页)。毛泽东不喜欢,批评了江青,让她写检讨,并用自己的稿费支付了修建费用5亿元(旧币,相当于5万元)。

  2. 浙江金华”512工程“别墅。1969年修建,准备供毛泽东乘火车路过金华时休息用,但毛泽东并没有用过。该别墅于1976年底到1977年初由杭州铁路分局移交给铁路金华地区党委。记者采访当时负责接收的董连津时,他拿出了笔记本上记载的各项工程造价清单:地上建筑580平方米,造价70679元;地下建筑365.5平方米,造价171831元;电力照明暂估3.5万元;附属工程3.05万元。总计30.8万元。据当年建造别墅的负责人,时任20军60师副师长的沈世元介绍,这一造价还另有隐情。因为”钢筋、木头等材料都是营房科提供,工钱也不需发放,只要付砖头、水泥、钢板、门等费用即可,很多建材都没计算在账上。竣工后,建造费用向上级报销,总数不到25万元。估计实际造价要100多万元“(李根荣、慈剑锋《当年接管别墅的铁路离休老干部说出内情,601别墅的真正代号为”512工程“》;《20军60师前副师长沈世元证实--金华神秘的601别墅是毛主席休息室》)。

  3. 广州南湖别墅。1971年修建。包括1(江青住)、3(康生住)、5(周恩来住)、7(毛泽东住)、8(警卫及工作人员住)号房子、松园(毛泽东住)及另一套别墅(汪东兴住),共7套别墅。其中毛泽东有两套。据广州军区司令员丁盛说”在‘九一三’之后,我们把这个情况报告周总理、叶帅,整个花了六千多万元,他给批了这个钱。那个时候,松园这套没有完工,我说:‘总理,那套没有完工怎么办呢?’他问我:‘你说怎么办呢?’我说:‘就这样没有完工,那就害怕浪费了,没有用了,再加点钱把它修起来,今后还可以用!’总理就说:‘好啊,你们就把工程结束吧!搞完吧!’“(丁盛口述,金光整理《丁盛回忆录》)时任广州市革委会办事组副组长(相当于今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文革史研究专家迟泽厚则有不同的说法:“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有:钢材8450吨,木材19750立方米,水泥 3.4万吨,石料8.97万立方米,沙子5.42万立方米,红砖2500万块。动用步兵、工程兵、汽车兵共28个营、1.2万人,运输汽车458台,各种施工机械71台。此外,在工地和外地还雇请民工3000人。整个工程经费开支约4000万元。如果考虑到很多物资、材料都按内部价格结算,还有许多物资设备是无偿调拨以及主要是由部队施工等因素,这几千万元只不过是实际开支一个零头儿。”(迟泽厚《南湖“行宫”修建记》)丁盛所说6000多万与迟泽厚所说4000多万是有差别的,这可能是计算方法不同,也可能是丁盛岁数较大,记错的缘故。

  还有一处可以大体推算出来的毛泽东住所造价--河南郑州原省委第三招待所8号楼。改革开放以后,各省国宾馆的使用功能也相继发生改变,可以有限度地对外开放。在1990年代,“河南省接待办公室经营管理处刘继智处长告诉记者,从接待功能角度来说,接待办下辖的三个宾馆(黄河迎宾馆、中州国际集团、河南饭店)分工各有不同,其中黄河迎宾馆(引者按:即原省委第三招待所)主要负责高级的内事接待,是河南的国宾馆。然而,接待任务占用的时间和空间是有限的。如何避免近3亿元的资产在没有接待任务时闲置造成的浪费,如何让这些资产实现增值?黄河迎宾馆面对的时代已经完全不同于‘三所’了”(《河南“国宾馆”走入民间》)。该所有8栋别墅小楼,毛泽东住所为8号楼,通常应当是建设最精美,费用最高者。姑且按平均数考虑,用总费用3亿除以8,每幢别墅约为0.375亿元。当然,这“近3亿元的资产”未必就是1950年代末至1960年代初建设郑州三所的费用,很可能是1990年代测算出来的存量资产价值,但当年建设费用之巨于此可见一斑。

  二是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其建筑面积,可由此推算造价,如韶山松山一号、韶山滴水洞住所、武汉东湖梅岭一号住所、江西庐山“芦林一号”住所。

  目前开放并允许游客参观的毛泽东住所,大多数都不说明建筑面积是多少,如韶山“滴水洞”住所、武汉“梅岭一号”住所即是如此。了解此项数据相当困难。但只要细心,也不会一无所获。下面是笔者收集到的几组数据:

  武汉梅岭一号住所。一号楼地上一层局部两层,建筑面积3003.11平米;二号楼地上二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6025平米;三号楼地上一层,局部两层,建筑面积4069.42平米(武汉建筑设计院陈焰华、张兵、张再鹏《武汉东湖宾馆一至三号楼空调设计》2006年1-5月设计)。建筑总面积13097.53平米。

  韶山松山一号住所。包括主房、副房、秘书室、会议室、理发室、厨房、娱乐室等,建筑面积550平米(杨庆旺《毛泽东旧居考察记》,第576页)。

  韶山滴水洞住所。包括一、二、三号楼,主体工程建筑面积共3638.62平方米(《纪念毛主席,和他的61座别墅》)。

  庐山“芦林一号”住所。主体建筑面积4500平米(江西省庐山旅游局编《游--庐山恋旅游手册》;庐山风景名胜管理局编《庐山历史上的今天》,2011年11月7日)。

  广州南湖住所。南湖1组共建房15栋,建筑面积9043平方米。南湖2组共建房13栋,建筑面积6280平方米。南湖3组共建房5栋,建筑面积5698平方米。南湖4组共建房7栋,建筑面积6902平方米。松园(亦称南湖5组)共建房15栋,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以上共计建房55栋,建筑面积40923平方米(迟泽厚《南湖“行宫”修建记》)。

  浙江金华“512工程”住所。地上建筑面积580平米, 地下建筑365.5平方米(《20军60师前副师长沈世元证实--金华神秘的601别墅是毛主席休息室》)。

  知道了这些住所的建筑面积数据,是否就能够推算其基本造价呢?目前来说恐怕还不行。因为很多信息还不完全对称。举个例子,1953年,毛泽东为江青力主修建的玉泉山一号楼小室内游泳池支付了5亿(旧币,相当于今5万元)。小室内游泳池整体建筑约100平米左右,水面约50-60平米,算下来每平米建筑费用约为500元。因为游泳池属于特种建筑,其费用肯定比一般民居要高,适合与其他毛泽东住所附设的游泳池费用比对。惟目前中南海室内游泳池(附设一个室外游泳池)、武汉梅岭一号游泳池的面积数据尚未公开,故无从推算二处建筑的费用。只能设想中南海室内游泳池、武汉梅岭一号游泳池都比玉泉山一号楼游泳池大很多,又增加了门厅、大厅、卧室、更衣室等建筑,总的建筑规模当为前者数倍以上,估计所耗费用亦为前者数倍以上,惟具体数额无从得知。

  金华“512工程”别墅和广州南湖别墅是目前既知道建筑面积又知道总造价(当然这个总造价仍有很大的问题,容后说明)的两处毛泽东住所。按此数据推算,“512工程”别墅地面建筑费用为121.86元/平米,地下建筑费用为470.1元/平米。但据主持工程修建的沈世元说,当年负责接收的董连津所说的30.8万总价仅是纸面上的说法,实际造价约百万之巨。那么,按这个数额来推算,别墅的平均造价应为1057.6元/平米。再看广州南湖别墅总造价,笔者在“6000多万”与“4000多万”这两个说法中选取低值,按迟泽厚“4000万”推算,则平均造价应为977.4元/平米。与“512工程”别墅平均造价大体接近。笔者认为这代表了毛泽东时代作为特种建筑的大体标准,达到当年上海市中心繁华地段民房造价标准的10倍以上(据近年披露出来的档案,上海1976年-1985年的“十年规划”,其市中心房屋造价为90-95元,见《当年市中心房屋每平方米造价90元》)。按977.4元/平米的标准推算,已知建筑面积的几处毛泽东住所建筑的总造价分别为:武汉梅岭一号,1279.5769万元;韶山松山一号,53.7350万元;韶山滴水洞,355.4326万元;庐山“芦林一号”,439.6500万元。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上述推算即使大体“靠谱”,也仅仅是实际造价的一部分,甚至只是很小一部分。理由是:

  其一,许多住所的建筑材料都采取各方面无偿支援或内部低价拨付的方式,节省了大笔开支。比如沈世元说过,“512工程”使用的钢筋、木头等都由营房科提供,很多建材并没计算在账上。迟泽厚说广州南湖别墅工程的很多物资、材料都按内部价格结算,还有许多物资设备是无偿调拨的。

  其二,许多住所由部队进行施工,节省了大笔劳务、机械开销及施工人员的生活保障费用。“512工程”负责人沈世元特意说明施工时“工钱也不需发放”这个事实。迟泽厚则告诉大家广州南湖别墅工程动用步兵、工程兵、汽车兵共28个营、1.2万人,运输汽车458台,各种施工机械71台。在工地和外地还雇请民工3000人。修建韶山滴水洞别墅时,施工人员都是作为特种兵征招入伍的。若是一般工人参加施工则需付出可观的劳务费用(参见蒋国平《毛泽东与韶山》,第132页)。

  其三,以上推算的住所造价在大多数情况下仅指主体建筑本身,并不包括其他附属设施,而这些附属设施的费用在总造价中占据着不小的比例。如“512工程”别墅于1976年底到1977年初移交时,电力照明工程作价暂估3.5万元,附属工程作价为3.05万元。占总造价20%以上。况且该别墅本身就是个特例。它仅供毛泽东临时路过时短暂休息时使用,许多相应的生活设施都不必建设,如没有厨房,就不用专修上下水道;没有供散步用的花园式风景区,便可省去大笔绿化费用。广州南湖别墅就不同了,除住房外,另建成350米的防护坑道1条,大型隐蔽部3个,半地下电站1个,各种电缆196公里,道路25公里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庐山芦林一号在修建主体建筑的同时,还修建了配套工程,如吼虎岭上形似巨轮的邮电通信大楼,楼内装有当时最先进的通讯设备;高压专用电线、变压器、配电房;环湖公路;主房后山两侧长达几百米的防洪排水沟;猪圆山的圆形蓄水池;芦林湖的整修,等等(李国强等《毛泽东与庐山》,第225-227页),加上这些,整个工程费用可能要翻几番。可见迟泽厚说修建广州南湖别墅所花的4000多万元只不过是实际开支一个“零头儿”,这话绝非空谷来风!

  其四,住所占据土地价格。其实它在毛泽东时代并不存在,当时所有的建筑用地都由国家无偿划拨,谈不上什么土地交易。笔者只是想借此提醒读者,那个时代还有这么大一笔按今天的规矩应该交纳的经费没有交纳。而居今天,它几乎成为房价节节攀升的罪魁祸首。
  三是对造价和建筑面积情况都不清楚。

  主要是指各省在国宾馆或一些风景区为毛泽东建造的住所。目前无论是查阅相关档案还是实地考察,对于一般研究者来说都不具备条件。但有一个现象值得指出,即1950年代末各省建造毛泽东居所时,大都参照了广州小岛、杭州刘庄和汪庄、武汉梅岭一号住所的样式、格局和规模,有的甚至直接借用原有图纸施工。从目前见到的一些住所图片来看,河南黄河宾馆8号楼、北京密云水库石骆驼别墅,其外型大小都与武汉梅岭一号、韶山滴水洞别墅差不多。由此及彼,对各省在国宾馆或风景区为毛泽东建造的住所造价,大体上还是可以推算的。

  二、毛泽东住所的使用

  为了研究方便,笔者曾将毛泽东1949年以后的住所分成专用住所和临时住所两类。前者是指从1949年进入北京城(时称北平)后直到1976年去世前,专门为他修建、改建(也有个别住所最初并非为其修建,因毛泽东需要而改归其使用),供其本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居住的处所。不过“新中国第一家庭”的关系太为复杂。作为毛泽东妻子,江青通常不是以夫人的身份与他同宿于一个屋檐下,而是另有住所,如以中央文革的名义使用钓鱼台的几座楼;华东局第一书记柯庆施还在上海为她盖了一幢与毛泽东同等规格的别墅,同时在天津、武汉、郑州、广州、海南岛、杭州、青岛、北戴河、长沙等地也都有住房。不知它们是否也应计入毛泽东住所的总数之内?至于毛泽东的临时住所,是指其外出时临时路过某地,假若当地没有其专用住所,毛本人又不愿意宿于火车专列上,由接待方临时安排住宿的某幢住宅或宾馆、招待所的某个房间。有关情况请参见拙文《对毛泽东1949年以后住所的初步考察》,恕不再列举。

  笔者在这里想要说明的是,这些住所平时是怎样使用的,毛泽东不住的时候别人可以住进来吗,还是一直空关着?

  例如,一篇名为《毛泽东的“行宫”问题》文章谈到,毛主席别墅(“行宫”)的情况包括:1.很早以前就建好的,只是军管下来以后,为毛主席居住和开会方便而使用,而这部分别墅大由于房间较多,所以是毛主席和其他领导人共同使用的。比如香山双清别墅、杭州刘庄宾馆等。2.宾馆饭店一类。由于毛主席短暂停留过,而后人为了怀念及宣传旅游的目的而说成毛主席别墅。如浙江皇后饭店和福建汀州别墅等。3.解放后各省委为了接待中央首长和外宾所建的宾馆。这类宾馆里的别墅区并不是为主席一人修建,而是为整个中央领导人往来方便考虑而建。还有一篇《五毛所谓毛主席61处行宫的无耻谎言》的文章则认为,“行宫者,实招待所也”,虽然有接待级别的不同,但别人也是可以下榻的。没有因为毛没来就空关在那里。网名杨虎的一篇文章《对反毛言论的批驳(1)个人问题》也说,“毛主席住过或没住过的招待所,以后也招待各种人员,没有是属于毛主席个人财产的,结果都被反毛者称之为毛主席的‘行宫’了”。

  以上看法大多是毫无根据的臆想。

  下面按照毛泽东专用住所或临时住所,分为毛泽东在世时和去世后两个阶段,就其相关使用问题予以说明。

  (一)毛泽东在世时的专用住所使用

  笔者曾核实过,毛泽东专用住所中属于1949年以前修建的,有北京香山双清别墅、中南海菊香书屋,杭州刘庄、汪庄4处(其实汪庄的主体建筑也是1949年以后建的,参见《对毛泽东1949年以后住所的初步考察》)。毛泽东在双清别墅住的时间不长,1949年6月以后,他白天去中南海办公,接见各民主党派代表人物和各界人士,指导政治协商预备会的筹备工作,晚上回双清别墅休息,后来干脆离开香山,入住中南海。政协筹备会安排就绪后,也没有因安全保卫的原因返回香山居住(《峰与谷:师哲回忆录》,第45页)。至于说香山双清别墅“由于房间较多,所以是毛主席和其他领导人共同使用的”(《毛泽东的“行宫”问题》)这话的人,确属“很傻很天真”。1949年毛泽东进城,住在香山时,便自己独居双清别墅,其他四大领袖(朱、刘、周、任)带头家属住在距双清别墅二三百米远的一个大院子里(何虎生《毛泽东初进中南海》,第48页),没人敢钻进双清别墅找房间住。1949年以后在全国各地开会,除非当地条件不具备,他总是独自住一幢小楼。如1958年开南宁会议时,他一人住招待国宾的五号别墅,其他中央领导人集体住二、三、四号别墅(杨庆旺《毛泽东旧居考察记》,第568页)。除了双清别墅,中南海菊香书屋,杭州的刘庄、汪庄都经历过大规模修缮,也完全不是旧时模样了。

  毛泽东入住中南海丰泽园菊香书屋以后,在北京又修建了其他几处住所:新六所一号楼、玉泉山一号楼、中南海游泳池、官园、密云水库石骆驼别墅、中南海“二O二”住所。新六所一号楼建于1949年夏秋时,毛泽东访苏回来入住,1950年代末后不再去住。玉泉山一号楼建成于1953年,后经常入住。游泳池建于1954-1955年间,1966年毛泽东由丰泽园搬到游泳池去住,他的书籍什物仍留在那里,游泳池没有厨房,每天在丰泽园把饭做好后提到游泳池用餐。官园住所系邢台大地震后所建,但毛泽东不喜欢,没有去看,一直空关着,直到1980年代改成少儿活动中心。中南海“二O二”住所建于唐山大地震之前,毛泽东没有去住的意愿,但屋内卫生一直在打扫,生活用品按毛泽东随时入住的标准管理。唐山地震后,毛被紧急转移至此,直到去世。

  毛泽东在外地的专用住所,他不住时,通常外人是不能入住的。据长期担任高级将领秘书和广东省革委会办事组副组长的广州军区动员部原部长迟泽厚说:“上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毛泽东常来广州。初时他的住处只有珠江北岸的中共广东省委小岛招待所1号楼。以后又在白云山的鸡颈坑为他修了一组房子。从1962年后,连续多年毛泽东未来广州。……省委小岛的房子一直空着”(《南湖“行宫”修建记》)。根据笔者所见资料,各省国宾馆别墅区大多建有四五座到十座不等的别墅小楼,供毛泽东与其他主要领导人住宿。毛本人则在其间固定有一、两栋房子(如杭州刘庄一号楼、汪庄一号楼,长沙蓉园一号楼、九所六号楼和三号楼,郑州三所八号楼,长春南湖宾馆一号楼等)。他在世时,其他中央或地方领导人、外宾即使入住别墅区,通常也不会入住毛的小楼。一位网友曾为此提供了一个有趣细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将为彭德怀、陶铸和‘六十一个人’平反,悼念陶铸的文章由新华社记者李耐因、赵淮青搜集材料撰写,由时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四川省委第一书记的与陶铸曾共事多年的赵紫阳署名发表。李、赵写好初稿专赴成都请赵紫阳审定,赵就特请他们去老人家住过的成都别墅居住。晚上洗澡,那水管流进浴盆的竟是黑锈汤,不知换了多少盆,最后流出来的还有一点锈色,他们只好凑合着抹一把”(大横刀《毛泽东的别墅》)。可见这座别墅已经多年没有使用过了。

  对于中央主要领导人入住各地国宾馆别墅的规矩,迟泽厚曾经对汪东兴的一段话有个解释,当为真正谙悉内情之言。他说为毛泽东修建南湖住所时,“汪东兴还对南湖4组房子的编号问题作了指示,认为现在的编法不妥。他说:一个办法是不编号,以地名命名;也可以把1、2、3、4的顺序颠倒过来,或者把现在的编号打乱重编。将来房子都修好了,不要说哪套房子是为哪位首长修的,首长愿意住哪儿就住哪儿。汪东兴对房子编号的意见,大概主要是着眼于安全警卫。至于说‘首长愿意住哪儿就住哪儿’,恐怕此话只适用于毛泽东和江青,周恩来和康生绝不会住进计划给毛泽东和江青住的房子里去”(《南湖“行宫”修建记》)。

  在毛泽东的家乡韶山或风景区为他盖的专用住所,如韶山松山一号、滴水洞,庐山庐林一号,南昌“八二八”住所,他在世时别人不能入住。

  任何事情都有例外。毛泽东在世时也确有其他中央、地方领导人或外宾入住其住所的少数例子。情形有三:一是因工作原因入住毛泽东专用住所的配属建筑。如周恩来一次到武汉梅岭一号向毛泽东汇报,被安排在工作人员住的二号楼过夜。二是因为当地已经为毛泽东另外修建(或准备)了住所,所以这个住所从其专用住所行列中“退役”,允许接待其他领导人或外宾。如1962年以后,毛泽东多年不来广州,所以曾用白云山鸡颈坑别墅接待过柬埔寨外宾。毛泽东从杭州刘庄搬到汪庄后,他住过的刘庄一号楼也用于接待美国客人。“西湖国宾馆副总经理张建雄告诉记者,1972年2月26日尼克松访问杭州就住在现在一号楼的甲部,基辛格和随行人员则住在一号楼乙部”(《81岁少庄主重返杭州刘庄 西湖第一名园成国宾馆》)。1974年12月23日,周恩来从北京飞到长沙,向毛汇报四届人大筹备情况,被安排在蓉园一号楼住了4个晚上(赵志超《毛泽东十二次南巡》,第377-385页),这时毛已搬到九所居住,中央领导人周恩来、邓小平、江青等人也都在蓉园一号楼住过。在天津,第一招待所一号楼是1958年为毛泽东修建的,但毛一次也没有住过。据曾任中央警卫局副局长的邬吉成说,1974年6月19日,纪登奎陪江青到天津,他负责保卫事宜。当天“江青入住招待所一号楼,这座楼是五十年代为毛泽东建的,卧室、起居室适中,但有一个跟排球场那么大的客厅兼会议室”(《红色警卫--中央警卫局原副局长邬吉成回忆录》,第336页)。作为毛泽东的妻子,江青入住也算外人入住,这在一般读者看来不可思议。但在“新中国第一家庭”中确是如此。1950年代,毛泽东曾与江青一起外出并同宿一处,进入1960年代以后,再也没有两人一同外出并同宿一处的记载了。毛泽东对他人入住自己的住所不是没有想法。他让汪东兴交待广州军区修南湖居所,就是因为鸡颈坑的房子住过外宾。三是房子盖好或维修之后,中央相关部门或地方负责人为检查工程质量而先期试住。1971年12月29日中办警卫局副局长毛维忠奉汪东兴之命专程来广州检查南湖工程的施工质量。先后在新建的南湖毛泽东居所和刚刚装修过的鸡颈坑居所各住一夜,亲身体验房子是否适用合格。据说韶山滴水洞别墅建好后,时任湘潭地委书记的胡耀邦首先进洞。但他是否住过滴水洞,是住在毛泽东专用的一号楼,还是供客人、工作人员用的二号、三号楼,不得而知(蒋国平《毛泽东与韶山》,第12页)。

  (二)毛泽东在世时,他的临时居所别人能不能住?

  一般来说,临时住所因条件所限,毛不会单独住一栋小楼。如毛泽东在茨坪宾馆住115房间,在茶陵常委楼住办公室,在芜湖烟岚楼驻2101-2105房间,其他领导人也同毛泽东住在一栋楼内。但按当时的通行做法,接待方往往会把毛泽东住过的房间辟为陈列室,视为莫大荣誉。其他客人来,接待方不敢安排住,客人本人也不敢去住。这种情况在文革时期,个人崇拜搞得如日中天之际,尤为严重。

  (三)毛去世后,他住过或从未住过的专用住所别人能不能住?

  个中情况很复杂,需分别说明。一方面,从大的形势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国宾馆、旅游地中央领导人专用住所的管理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1979年2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消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北戴河休养区拨给旅游部门接待外宾使用。1982年,中央书记处决定将一直空着的官园居所改为中国少年儿童活动中心。19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许多省市的国宾馆经费不再由政府全部包起来,开始部分地走向市场,昔日神秘的园林式别墅区逐渐对外开放,其中也涉及到毛泽东专用住所的管理和使用。另一方面,大多数毛泽东专用住所的开放方式并非是发挥本身固有的住宿功能,仅为供游客参观而已。如北京中南海菊香书屋,一度开放可以参观(现已关闭);湖南韶山滴水洞,可以购票参观;庐山芦林一号,可以购票参观;南昌“八二八”住所,可以购票参观;武汉梅岭一号,可以参观;湖北咸宁“301”工程,可以购票参观;北京香山双清别墅,可以参观;郑州三所八号楼,可以参观;北戴河别墅(1959年建),封闭,特殊来宾可参观。其他毛泽东专用住所如杭州刘庄一号楼、汪庄一号楼、长沙蓉园一号楼、南宁明园五号楼依然封闭。

  在毛泽东的专用住所中,可以入住者大都有较高的限制门槛,如韶山滴水洞,领导或外宾可入住;北戴河别墅(1954年建),中央领导人可以入住;武汉梅岭一号,中央领导人可以入住。北京密云水库石骆驼别墅则是个例外,大概毛泽东本人从未入住过该别墅,而现在为了招徕生意,普通客人也可以入住了。
  (四)毛去世后,他住过的临时住所别人能不能住?

  毛泽东临时住所的管理不像专用住所那样严格。目前可以入住的毛泽东临时住所有芜湖烟岚楼2101-2105房间;浙江皇后饭店;福建汀州别墅;江西茨坪宾馆115号房间(毛泽东于1965年5月22-29日入住,现可住客人,我的一位朋友曾住过,拍有照片);庐山175号别墅等(毛泽东于1970年8月入住,2012年笔者曾通过朋友的关系住过两天,别墅内有住房8间,大会议室一间,据服务员说,每天房费约万元左右)。

  不过,还有一些临时住所因为已开辟为旅游景点,仅供游客参观,如山东青岛迎宾馆、江西庐山美芦别墅均可以购票参观;江西茶陵县委常委楼办公室也可以参观;开封红楼一号房间虽然封闭,特殊来宾还是可以参观的。

  看来,某些网友所说的,毛泽东1949年以后的住所就是招待所,“是毛主席和其他领导人共同使用的”,“以后也招待各种人员”的说法,直到现在仍只是好事者个人的臆想。

  行文至此,顺便回应一下杨虎网友的另一个说法--“毛主席下去视察,通常不住宾馆而只住在专列上”(《对反毛言论的批驳【1】个人问题》)。这是瞎说。1950年代毛泽东“出巡”河南、湖南、湖北、江西等地,因当地住所的新建和改建尚未就绪,确有住在专列上的情况。他乘飞机“出巡”,则必须入住住所。据考察,毛泽东坐专列出行较为集中的两个时间段是1958-1959年和1971年,而在此期间夜宿专列的时间仍然有限。如1958年他先后6次离开北京,举行杭州会议、南宁会议、成都会议、汉口会议、广州会议、北戴河会议、郑州会议、武昌会议,开会当然不能住在专列上。从1959年12月23日到1960年3月6日,毛泽东乘专列“巡视”各地达5个月零3天。下面是对这几次“出巡”夜宿专列、居所情况的统计:1959年10月23至26日住宿专列,27日住宿住所,28至30日住宿专列,31日住宿住所,1959年11月1日至1960年1月4日住宿住所,1960年1月5日至17日住宿专列, 18至23日住宿住所, 24至26日住宿专列, 27至3月8日住宿住所, 3月9日至13日住宿专列, 14日住宿住所, 15至16日住宿专列, 17至18日住宿住所, 19日至26日住宿专列。总之,在这次长达157天的“出巡”活动中,住宿专列为40天,住宿住所为117天,住宿专列连三分之一的时间都不到(参见《毛泽东生活档案》下卷,第819-第821页)。1971年8月14日到9月12日,毛泽东“南巡”。由于怀疑林彪谋害他,又开始夜宿专列,但途经湖北、湖南等地仍多住宾馆。据当时带领全副武装的一中队100余名官兵沿途保卫的中央警卫团团长张耀祠统计,此行32天中,毛泽东“武汉住10天,长沙、南昌各住3天,杭州住5天”(《张耀祠回忆录》,第186页),住宾馆的时间为21天。可见因特殊情况夜宿专列最多的情况下,仍有差不多一半甚至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入住宾馆别墅。如果在平时,更多。

  杨虎所谓“毛主席下去视察,通常不住宾馆而只住在专列上”,只是其个人的猜测。

  三、毛泽东住所的所有权、使用权及继承问题

  有的网友提出:“中国有多少别墅?那么中国的领导人可以不可以去住下?去过的就是他的别墅?至于别墅管理单位写毛泽东浴室之类,与历代皇帝登的泰山有什么区别?泰山是哪个皇帝的私产?德清莫干山上有个别墅,说是老蒋住过的,也写这样的字样,难不成这产权是台北小马政府的?……陈希同几个别墅之类,北京市政府的别墅,当年的北京市书记去住下有什么不可?居然说是陈希同的别墅,产权证是陈希同的吗?”(《纪念毛主席,和他的61座别墅》网上跟帖)

  笔者不得不指出,这位网友真的很无知。本文在前面曾对这些专用住所在毛泽东生前的使用情况予以说明,可见这些住所决不仅仅是“去过”那么简单。说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更是令人笑掉大牙,只有毫不了解毛泽东时代住房政策和住房状况的人才会提出这种问题。

  1949年以后,国家先是对官僚资本、封建资本房产实行代管,对公共房产实施征收。1956年,在对城镇工商手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又对以往允许房主私人出租的房屋,除自住外,一律改由国家经营,称之为“经租房”,一开始从收取的房租中返还20-40%给房主,至1966年则将房屋全部没收,返还房主的那部分房租全部取消(参见卸甲一书生《毛泽东时代的“房主”、“房奴”与“房爷”》)。与国家先后实行“代管”、“经租”政策相应的背景是,中国城镇先后两次面临外来人口大量涌入,住房资源极为紧缺。1949-1950年党政机关大量迁入城市和几千万农民流入城镇;1958年大跃进,2000多万农民进入城镇就业。为了解决其住房需求,国家每次采取的办法都是征收私房为公产。据称,从1956到1965年有1亿平方米的私有住房被公有化,到1978年中国城镇住房中74.8%为公有化住房。“新中国建立初期的1950年,全国城市住房面积只有4亿平方米,当时城市化比率低,为11.18%,城市人口仅为6169万,人均住房面积5.5平方米。由于长期实行无偿分配和低租金的福利住房体制,资金只有投入没有回收,住房的投融资机制被严重扭曲。1950-1978年中国包括农村住房在内的住房总投资累计只有362.5亿元,年均住房建设投资13.1亿元,仅占同期累计基本建设投资的7.5%(1958-1960和1966-1971都低于5.5%),和仅占GDP的0.7%(1952-1978年期间)”(参见陈杰《中国住房事业六十年:回顾与反思》)。毛泽东时代住房投资占基本建设投资的比例一直就没有超过8%。而同期日本、苏联、美国和法国等住房方面的投资占到期总得基本建设资金的15%-30%(参见黄家杨《毛泽东时代老百姓不愁住房?》)。在国家完成对大部分私人住房的征收之后,房屋所有权成为话题禁区。对那些胆敢以人口增加,住房不够为理由提出退还“经租房”的房主,有关部门甚至上纲上线到“私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着尖锐的两条道路的斗争”高度,谁还敢去捋虎须?1964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经租房屋的业主实际上已丧失所有权》的批复说,“国家经租房屋的业主实际上已丧失了所有权”,干脆从法律层面宣布对“经租房”房主所有权的剥夺。以至于房主们每每谈起“经租房”归宿,大都以“捐献给国家”这类话语含混带过。

  在那个时代,有没有房子住才是中国绝大多数老百姓最堵心的事儿。

  经济学家茅于轼说,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30年后的1979年,房子盖得很少。因为政府奉行先生产后生活的方针。何况盖房子是很花钱的。那时候连吃饱都成问题,哪来钱盖房!新中国成立到1979年,中国人口增加了几乎一倍,而房子盖得极少,结果是人们的居住条件越来越差。结婚只能并铺,根本没有房子可供分配。一家三代同堂,挤在一间屋里不是稀奇的事。另外就是搞违章建筑。在走道上盖一小间做厨房,后来升级变成住房。或者在公共楼道里烧饭,在办公室里搭铺,铺上再加铺,充分利用空间(茅于轼《三十年前的中国百姓》,《读者》2008年第14期)。确实,当时中国的绝大多数房屋都是公产房,属紧缺资源,凡有幸入住者只能获得使用权,死后,子孙仍可以继续住,继承的也只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住房条件相当简陋、拥挤却拥有公产房使用权的幸运儿们也只能这样“痛,并快乐着”。

  与之成鲜明对照的是毛泽东的住房,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与享受福利分房待遇的普通百姓都天悬地隔。建造时间更是令人感慨。

  毛泽东的大多数住所都是什么时间建造的?以下是相关数据:

  郑州省委第三招待所,1959年修建;长沙九所,1959年修建,1961年竣工;上海西郊宾馆,1960年修建;杭州汪庄宾馆,1958年修建,1959年开业;天津第一招待所,1958年修建;哈尔滨花园邨宾馆,1959年修建;南宁西园饭店,1958年修建;呼和浩特新城宾馆,1957年修建,1959年10月建成;西宁胜利宾馆,1958年修建;西安丈八沟宾馆,1958年修建;兰州宁卧庄宾馆,1958年修建;长春南湖宾馆,1958年修建;济南南郊宾馆,1961年开业;南昌滨江宾馆,1959年修建;密云水库石骆驼别墅,50年代末修建;花溪西舍、东舍,1958年修建;武汉东湖宾馆梅岭一号别墅,1959年底修建;韶山松山一号楼,1958年冬修建;北戴河小别墅,1959年修建;韶山滴水洞别墅,1960年修建,1962年底竣工;庐山芦林一号别墅,1959年修建,1961年建成。

  上述别墅大多是在1959 至1960年间建成。有的始建时间为1958年。根据当时的施工能力,这种规模的工程一般不会在年内完成,而要转入1959年继续施工。有的工程则因为投资遇到困难,甚至要拖上好几年才完工。据一位曾参加韶山滴水洞工程的人说,他于1959年到滴水洞搞建设,到1960年时,上级说国家经济困难,暂时不搞了,大部分人回家去种田,留下的人继续修建。这个来自湖南常宁的青年人留下了,1962年底工程建好后,他被分配到韶山宾馆当锅炉工(蒋国平《毛泽东与韶山》,第132页)。其他类似工程还有很多,如庐山芦林一号别墅、呼和浩特新城宾馆等。

  那么,在上述住所工程修建最为集中的1959至1960年,中国是一个什么状况?仅以修建毛泽东住所最积极的河南、山东、湖南、湖北、江西为例。

  “河南全省死亡人口在二百万以上,死亡牲畜七十四万多头,荒芜土地四百四十余万亩,扒毁农民房屋一百六十多万间”(《1959年“信阳事件” 饿死上百万河南百姓》)。

  新华社记者张广友说,1960年冬,他在山东参加五级干部大会,会上山东省农村工作部部长张新村检讨说,山东全省去冬今春非正常死亡达69万多人。大会的一位领导说,山东省57年是5500万人口,60年有5000万,减少了500万,如果算上这几年的正常生育率,非正常死亡率应当更多。

  在毛泽东的家乡湖南,“三年困难”时期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始终没有个明确说法。有人说湖南全省14个地(市、州)“饿死”人数累加,1959、1960、1961年三年达138.27万人(《大跃进湖南省全省饿死人数考》)。这个数字准确与否还无法认定。那么具体来看看毛泽东家乡湘乡具体情况吧。1961年4月14日胡乔木曾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毛泽东作为中央文件下发,信中讲到“昨天我和王力同志、毛华初同志、省农业办公室贺炳贤同志等人去了一起湘乡县委。我们原听说邻近韶山的原东郊公社现龙洞公社死人情况严重(从一九五八年十月到一九六一年三月,三个大队死七百零七人,占现有人口百分之十三点五),拟去该处调查。结果因为道路不便,临时到原东郊公社现陈赓公社的楠香大队、七星大队、水底大队、石匠大队的几个生产队看了一下,发现这几个大队的情况也很严重,楠香和石匠两大队三年来死亡率都达百分之二十左右。据县委说,全县三年约死三万人,去年约死二万人,而以去年年底最为严重。全县病人在去年年底达七万人,现已减至一万余,但我们去的地方,有些生产队病情尚未停止”(《胡乔木笔下的韶山大饥荒》)。

  关于“三年灾害”时期湖北非正常死亡的总数,至今仍不清楚。但可以把当时湖北最富庶的荆州地区人口死亡作个例子来说明。据《荆州地区志》,全区人口1959年为629.19万。1960年降为628.11万,一年之中人口不仅未增长反而减少10800人;其中1960年死亡人数高达115844人,按照荆州地区1955年至1959年每年死亡43857-67190人的平均数,1960年比正常年景多死亡约7万余人,死亡率达18.67%,比1959年的10.87%加大了七点八个百分点;而全荆州地区1960年的人口增长数只有3521人,比1958年减少159372人,196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59年的18%降为0.57%。

  据披露,江西省当时的非正常死亡人口总数为18.1万。有研究者认为,如此之低的非正常死亡率,是与江西省委第一书记杨尚奎、省长邵式平、省委书记刘俊秀和副省长方志纯较为温和的政策是分不开的(陈意新《安徽和江西两省“大跃进”及饥荒的比较研究》)。

  毛泽东自己是怎么看待1958-1961年到处为自己盖房子这种现象的?笔者无从知晓。因为彭德怀在庐山会议上曾提及此事,但包括毛泽东在内的高级干部们无人回应。平心而论,1950年代前、中期,尽管中央领导人生活保障的支出缺乏有效监督机制,但毛泽东个人对享受欲望的节制与身边工作人员的冲动事实上形成了一种制约关系。惟这种制约的平衡是极为脆弱的,个人欲望稍有膨胀,立即出现严重失衡。历史证明,完全依赖个人自律往往极不可靠,缺少监督和制约的权力一旦失去束缚便将无限扩张。1953年,毛泽东徒步走上武汉蛇山,被一个小学生发现了,一声呼喊“毛主席来了”,成千上万的人马上就拥了过来,短短时间就聚集了几万人,把他围在中间,一片喜悦欢呼之声。1956年6月,毛泽东在长江武汉段游泳,两岸有几万人在观看,“毛主席万岁”之声不断。正是受人民群众的欢呼声和随后掀起的大跃进狂热气氛的感染,此时的毛泽东不仅没有制止各地大盖楼堂馆所的不正风气,反而张口要求家乡的省委书记在韶山为自己盖房子。“吴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这是毛泽东自己也说过的话--在各地领导人和身边工作人员身上充分体现出来。滴水洞和芦林一号工程本来都有极为庞大的施工计划,要不是碰上“三年困难时期”,因财政拮据而被迫放弃后续工程,不知还要盖出多么辉煌的建筑来!在大盖楼堂馆所之风的驱使下,原先本来已建有毛泽东专用住所的省份也纷纷掀起改善接待条件,新建、改建国宾馆和毛泽东住所的“升级换代”热潮。于是杭州出现了汪庄,长沙出现了九所(尽管其初衷可能不是专为毛泽东盖的),南京在已有西康招待所的情况下新建了依村居所、紫金山国宾馆,广州在小岛宾馆之后又建了鸡颈坑居所。毛泽东入住后仍然没有提反对意见。1970年代前后,除了根据国防需要新建战时指挥所之外,其他新建房子或是为了满足居所继续“升级换代”的需要(如北京的官园、二O二、广州的南湖),或是为了解决专列停车时毛泽东休息的舒适问题(如浙江金华“512工程”工程、江西“八二八”宾馆、上海“一O一”)。对这些,毛泽东本人或者知道,欣然入住(如“八二八”宾馆);或者知道,表示不去住(如官园住所),或者可能根本就不知道(如浙江金华“512工程”),但从未表示过反对,没有批评过什么人。甚至广州南湖别墅干脆就是他本人嘱咐汪东兴叫人去盖的。几十年以后,当年张罗着为毛泽东盖房子的各级领导人们写下了诸多回忆录,对反右、大跃进、人民公社化以及文革进行了反思和总结,唯独对给毛泽东盖房子这件事,只字不提,仿佛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更没有人将其与当时中国农村饿殍遍野、父女相食的悲惨景象联系起来。
  最后,还是回到毛泽东住所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继承上来。毛泽东的住所皆为公产,子女不能继承其所有权,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大背景下,使用权的继承同样被视为巨大的经济利益让渡。1950年代初,有别于往昔的“公-私物权”模式形成之初,使用权的继承尚未提上日程。20多年后,诸如父母去世后,由哪位子女继续承租住房?父母退休了,由哪位子女享用“顶替招工”的资历,到工厂上班?已经成为每个家庭成员们都非常关心的利益焦点。

  目前尚无任何资料证明“新中国第一家庭”中出现了使用权继承的问题。但伴随着“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开始,一些重要成员确实发生了耐人寻味的地位变化。

  夫人江青一跃成为中央文革副组长(毛泽东说过,中央文革就相当于书记处),晋升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以其特殊身份和胡搅蛮缠的行事方式,几乎干预了“文革”10年间的所有重大政治活动。连身为政治局常委的组长陈伯达在她面前连气都不敢喘大了,后来竟因为江青骂他而闹着要自杀。

  女儿李讷年仅26岁就主持《解放军报》新的总编辑组的工作(相当于总编辑。但有的网友说她此时为中将军衔。这是误解。文革前军队就取消了军衔制。李讷确实有一段时间主持了军级单位《解放军报》的工作,但干部级别并没有提升,其他文革中“火箭式”的干部也漠不如此);旋出任“中央文革”办事组长,后因个人原因不再从事具体工作,仍挂有北京平谷县委书记和北京市委副书记等头衔。

  1965年大学毕业的侄子毛远新,于1967年1月担任黑龙江省临时权力机构“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的负责人,1968年5月任辽宁省革委会副主任,1973年任沈阳军区空军政委、沈阳军区政委。

  与毛泽东有亲缘关系的王季范孙女王海容1965年从北京师范学院毕业后进入外交部工作,1971年被任命为外交部礼宾司副司长,1972年为外交部部长助理,1973年为外交部副部长。

  毛泽东的表侄女王曼恬在“文革”中担任天津市委主管文教的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后兼任国务院文化组(即文化部)党组成员。

  在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社会里,普通百姓对财产使用权的继承范围十分有限,也就是继续承租现有住房,顶替退休的父母到工厂上班等,这还是城镇居民,广大农民甚至连这个资格都没有。在社会高层,它则体现为另一种路线图:不是继承某项具体的财产使用权,而是继承权力。只要有了权力,随之而来的就是对财产支配的权力以及特别保障体制。它不需要诸如房产证等任何契约来担保,一切都来自权力的背书。通过这一途径,财产使用权以特殊的方式延及家属子孙。以江青为例,她于1967年从中南海搬到钓鱼台国宾馆另行居住,所住10号楼和11号楼环境安静优雅。她在北京、上海、天津、武汉、郑州、广州、海南岛、杭州、青岛、北戴河、长沙等地都有住房,她春天到上海,夏天到青岛、北戴河,秋天在北京,冬天去广州、海南岛、杭州。1971年2月,她在广州休养,要穿一件小大衣,就叫跟随她一同到广州的吴法宪用空军的一架专机从北京运到广州。同年9月,她住在北京时,非要她在青岛时用过的一个卧榻。吴法宪叫空军派了一架大型运输机,从北京起飞到青岛把那个卧榻运了回来(参见《江青有“四怕”》)。如果不算毛泽东的话,江青的生活待遇在全国是没有人能比得上的,就连一度身为“二把手”林彪的夫人叶群也无法望其项背。

  1976年,一切可能皆化为泡影。

  确有成功例子。请侧过脸去看一看朝鲜的金日成、金正日、金正恩“三世”政权。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e421d5f0101n4h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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