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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4 1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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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贵阳当时的杨八块案
我之所以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得感谢有个同监号的囚徒给大家摆谈的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是真实的,发生在1965年底的贵阳市,轰动一时,一个把人砍成了八大块的情杀碎尸案。那时发生这类的案件很少,只要有一个,足可以轰动整个城市。
凶手名叫杨一郎,杀死了他热恋中的女朋友,可能是那女朋友变心了吧。从各方面的证据都显示,是杨一郎干的,公安人员把杨一郎抓了。但是,分尸,埋尸,均是杨一郎一个人所为。无论公安人员怎么审讯,他就是不开口,公安人员无法找到尸体,就定不下案。于是,另外换了几个富有经验的预审人员,在半夜一两点钟的时候,将杨一郎提了出去。据说,人在这个时候,刚睡着不久又被叫醒,大脑是昏迷的,防线也最薄弱。预审人员并没有与杨一郎谈案子,完全谈的是与案件毫不相干的事,扯家常,天南海北,还哥儿兄弟的叫了起来,并递过烟给他抽。杨一郎的防线松驰了,抽了几支烟。好久不抽烟的人,突然抽了几支烟,头脑会昏的,人也是睡得昏昏迷迷的时候叫来的,现在又想睡了,开始打盹了。突然,一个审讯员大叫一声:“杨一郎,头在哪里?”他当然来不及考虑,惊了起来,答道:“头在××水塘里。”因为他脑子里一直想到的都是那些问题,平时只考虑的是如何不说出来而已。这下失去了防备了,脱口而出了。案情自此有了突破,公安人员抽干了那个小水塘,布袋子里装着的头和增加重量的石头找到了。杨一郎再拒不交待也没用了,遂一交待了其余的几个埋尸地点。
杨一郎被枪毙前给同监的囚徒摆谈过这件事,这故事就在监号里流传下来,流传中肯定还会被加了工。不过有一点那倒是真的,有很多人在半夜起身小便后又倒头睡去,第二天早上醒来都不知道自己曾经起夜小便过。这故事当然不是专门讲给我听的,我无意中听到了,却给我了很大的启发,我无论如何在半夜一、二点钟提审的时候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我就在这样高度警觉的情况下又渡过了两个月的时间,经历了三十几次对这一个问题的提审。我那时还不会抽烟,递烟给我起不了作用,要打盹时我就给审讯员说,我要上厕所,尿急啦,他们不得不派一个人跟着我去旁边那小厕所,撒了尿,在水管边用凉水冲一冲头。我始终坚持一句话:我是响应毛主席的伟大号召,去帮助他们发展组织,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十一,一个面恶心善的好人
当时的贵阳市看守所只有五个看守。所长姓江,另四个姓向,姓雷,姓包,还有一个女看守,姓曾。囚徒们按规定称他们为“干部”。据囚徒们说,这姓包的干部是最凶的一个了。是的,我看他那样,中等身材,结实有力,满脸横肉,一看就知道是个当兵的出身,他吼声如雷,只要他大吼一声,整个看守所都会震动,再加上环眼一睁,胆小的人真会被吓得浑身打颤,很多人都害怕,但没听说过他打过人。
有一天,我们监号关进来一个农民装束的人。他一进来,就在门边又唱又跳,边唱边骂,谁也不明白他在骂什么,大家觉得他好象有点疯癫。监号里犯人大声唱骂是绝对不允许的,送他来的包干部打开了风窗,大声地喝斥他,叫他住口。他好象完全没听见,继续又跳又骂,还指名道姓地骂起了包干部:“包干部,我的儿呀!我日你娘……”,这当然不得了,在监号里犯人侮骂干部,那更是绝对不允许的。包干部一再喝止,他都不听。一些被看守们喝斥过的囚徒在窃窃叽笑,好象这个农民给他们出了一口气,一些好心的囚徒为他捏了一把汗,这种情况干部是有权利打他或用刑具处分他的。
只见包干部哐当一声,把铁门打开,怒气冲冲,提起那穿着军用反邦皮鞋的脚,向那农民踢去,那农民瘦小的个子,蹬在墙边。我心头一惊,完了,这一脚不说要他的命,也会被踢断几条肋骨。我两眼不眨地盯着,只见包干部狠狠地提起脚,却轻轻地放在那个农民身上,很轻微地揉了几揉,口中却在大声喝骂:“老子今天非打死你不可!”这举动没逃过我的双眼,我内心很快明白,这是一个面恶心善的好人。后来知道,他的名字叫包东臣。
1967年9月的一天清早,我们象往常一样放出去,洗脸,漱口,倒马桶。那天是包东臣值班,回监号时,他把我叫住:“十三号,过来。”他递给我一包东西:一条还湿润的毛巾,一支牙刷,半块香皂,半管牙膏,一个漱口缸。我心中纳闷,今天不是家属送日用品的日子,而且是这么早。就是送来,我妈妈也不会送半支牙膏,半块香皂呀。
我不禁问道:“包干部,谁送来的?”
他板着脸说:“杨爽秋给你的,快进去!”
我心中一阵惊喜,杨爽秋放了?人,求知的欲望也是贪心的。杨爽秋要不是放了,她会把这些最基本的生活日用品给我吗?毛巾还是湿的啊,她这是用这些给我传递信息。明知如此,我并不知足,仍然问道:“包干部,杨爽秋是不是放了?”
谁知,包干部却大吼一声:“啰啰嗦嗦!问这么多干什么?进去!”
我虽然被他大声地喝斥着进了监号,心中却充满了喜悦:杨爽秋释放了!
那时的看守所干警是绝对不允许给同一个案件的犯人传递任何信息的啊,尤其是同一个案件的未结犯。包干部这是担了风险的,上级知道了,他是要受处分的。
再次证实了,这个包干部真的是一个面恶心善的好人。
(1988年,我到香港定居已经6年了,一次回贵阳到贵阳市公安局外事办去办点事,在门岗那儿登记时,碰上了我们的这个包干部,他一直都没有升官,现在反而是来给公安局守大门了。他也认出了我,我还是叫他包干部,他笑着说,你现在是港澳同胞了,还叫我包干部?我说叫你啥?他说,叫我老包吧。啊,老包,包大人。他问我有什么事,我说,找你们局长。他开玩笑地给其他同事说,这个是当年的阶下囚,现在的座上宾了。我当然现在是抽烟了,好烟马上拿出来请他们抽了。)
十二,杨爽秋释放了
过了几天,我算是最后一次提审了。这次是白天了,审讯员第一句话就说:“萧碧璜,我们今天是来告诉你,杨爽秋已经释放了。”审讯员真这么好心,杨爽秋释放了,还特地来告诉我。我内心一阵高兴,也很激动,已经关了半年了,可能都要陆续释放了吧。我问道:“那我们呢?什么时候放?”
审讯员说:“什么时候放?那就看你的了。党的政策历来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杨爽秋坦白得好,我们就放了她。她已经如实交待了你在西山会议上提出到红河和大理的真实目的,是想搞武装叛乱,对抗中央,失败了就偷越国境,敌国投敌。党再给最后一个次机会给你,顽抗到底,死路一条。党的政策摆在你面前,要从宽,从严,你自己选择了。”
杨爽秋,就是我刚走进这个组织接待我的那个女孩子。贵阳国营绵纺织厂的纺织女工,正式工,共青团员,和我同年同月生,只比我大几天,当时是这个组织联络接待部的负责人。当我问道她既然不是临时工,却参加这样一个专门为临时合同工争取权益的组织干什么。她振振有词态度激昂地对我说:
“毛主席教导我们,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临时工合同工都是工人阶级,我们为什么要容忍走资派们用不合理的临时合同工制度来分化我们工人阶级队伍呢?我虽然现在是正式工,但我也曾经当过临时工,我了解他们所受到的那种屈辱和欺压,他们没有任何保障,没有劳保和福利,同工不同酬,甚至毫无半点政治权利。正式工响应毛主席的号召起来造反,走资派们不敢把他们怎么样。可是临时合同工们别说起来造反,要成立自己的组织了,在单位上只要被当权派看不顺眼,或者一点小事得罪了领导,就要被开除,解雇,让他们失去了生活的来源,只能在饥饿和死亡的边缘上挣扎,你说,这合理吗?而且文化大革命以来,正式工们都去闹革命了,只有临时合同工们不敢去闹革命,只能坚守工作岗位。可是,为了减轻工资发放的负担过重,却把他们大量解雇,全国解雇了上千万的临时合同工,他们都在饿饭了。有不少人卖儿卖女,跳河上吊。这更不合理!如果我们连自己身边的这些临时合同工阶级弟兄姐妹都不能解放,那我们还要去空谈什么解放全人类呢?”
我当时惊奇地两眼望着她,啊,她长得美极了,应该是我那时能看到的最美的一个女孩子。雪白的皮肤,美丽的面庞,还有两个明显动人的酒窝,看着她的微笑,听着她悦耳动人的声音,足可以令人陶醉,
我简直不敢相信,如此慷慨激昂的言辞会出自这样一个斯文秀丽的女孩子的嘴里,我被感动了。我本来就是一个临时合同工,她还是一个正式工呢,都这样为临时合同工鸣不平,为临时合同工争权利,争利益,我们还不能为自己去争取我们应有和合法权利吗?在她的感召下,我参加了这个专门为临时合同工争取权利的组织。
她是当时我们组织里最受老师傅们和工人们喜欢的一个人了。自从我参加这个组织后,我们就在一个办公室里工作,从早到晚,每天都工作到晚上十点过钟,接待来访的群众,聆听临时合同工们控诉他们受到的欺压和迫害。我们共同一起粉碎了我组织的叛徒宣传部长邓德礼,内政部长叶文竹,宣传部的罗懋良,组织部的王颖忠一起的篡权行动。组织改组后,原来组织的全部负责人只剩下了我们两个,重新由一批老工人和共产党员组成了新的领导层。我当选为该组织的第一负责人,她成了我的秘书。我们一起上北京,共同确定在中央和国务院要全部销毁《联合通告》的时候,飞速南下,将《联合通告》的原件带走,一起到昆明,翻印《联合通告》,重新发到全国,为解决全国上千万的被解雇了的临时合同工的复工复职而奋斗。在昆明同时被云南省的副省长派人暗杀。在“西山会议”上,她是支持我的观点的,她说:“老萧到哪里,我就跟他到那里。”后来又一起第二次到北京,历经广西,湖南,江西,浙江,杭州,上海,江苏,武汉,在武汉知道了中央对我们的通缉令,她的名字也会在通缉名单上。去不了北京了,我们只能倒回贵阳,准备再到云南。火车上我问过她:“小秋,我被通缉,这很正常,想不到你一个女孩子,你的名字也会在通缉名单上。我准备到昆明,然后再去红河大理,你怎么办?”
她说:“老萧,为了临时工合同工们能有碗饭吃,不要去卖儿卖女,上吊自杀,我是不怕坐牢的。要是怕,当初我就不会参加这个组织,我也不会和你一起翻印那份《联合通知》。你到哪里,我就跟你到那里。就是坐牢,我也会跟你在一起。”
当晚,我们为了避开贵州省公安部门在贵阳火车站安排的抓捕我们的行动,我与她提前一站下车了,在黑夜中步行了二十多公里山路,回到贵阳,去到了我们组织在贵阳市甘荫塘工矿区的一个纵队部,找到了纵队长,也就是那个工矿区的共青团委书记谢朝锡,叫他带着我们进城了。去到了那个我们要通知的朋友家里,我们全部同时被捕了。
参加这个组织三个月来,我与她每天都在一起,不分白天黑夜,寸步不离,在外地时,由于住宿的不便,经常还不得不同睡在一间屋子里。我们跑遍了大半个中国,真正的是为了临时合同工的事,奋斗在全国各地了。当然,我的理想只有她最清楚,我的思想只要她最了解了。她发誓要与我一起为争取临时合同工的权益,为他们争平等去奋斗到底,坐牢也会陪我一起坐。现在却突然“坦白交待”了,这难道是真的吗?
审讯员见我沉默了,继续说道:“我们都听说了,你和杨爽秋的关系很好嘛,是谈恋爱了吧?是啊,多漂亮的一个女孩子,又有一个正式工作单位。只要你坦白交待,我们也会放你,你就会和杨爽秋在一起了。你们可以结婚,在一起生活,那不是很好吗?”
啊!我和杨爽秋是不是谈恋爱了,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们天天在一起,从来没有说过半句有关情和爱的话,都是谈论有关工作和奋斗的事。他对我的一切决定都是支持的,因此整个组织很多人都猜测我们可能是一对情侣了。在从昆明坐那个我们戏称的“全红总专列”回贵阳的途中,我们都很尊敬的老师傅潘汉发,一个老共产党员,趁有空了,专门找我谈。他说:“小萧,你和小秋的关系应该明确了吧?”
我说:“潘师傅,我和她有什么关系?我们的关系不是组织明确了的吗?她是秘书,她责任协助我的工作。”
他笑了:“我不是说这个,我是组织的第二负责人,你们的组织关系,我难道会不知道?我是说你们的私人关系。”
“我与她还有什么私人关系?”
“哎,小萧,我象你们的父亲一样了,难道我还看不出来?而且大家都看在眼里了,说你们已经是谈恋爱了,应该明确了吧?大家都想喝你们的喜酒呢。”
我说:“潘师傅,你们大家都误会了,我和她虽然天天在一起,那都是工作,我们从来没有谈过私人的问题,更不可能谈恋爱了。”
他说:“不可能?你们也应该谈谈呀!小萧,这样的女孩子去哪儿找呀?大家都说,只有你才配得上她。大家都说,你们两个是天生的一对,也是我们组织最受大家喜爱的两个人。你向她明白表示就行了,只要一句话,就确定了关系了。她是百分之百会同意的。”
“潘师傅,我们不谈这个事好吗?下一步,我们组织将面临更严峻的考验,不知道中央会不会真的要撤销我们组织,我带着小秋,老石去北京了,贵州的组织你要担起重担了。……”
回到贵阳,还没有回家,当天晚上我就召集开了全组织负责人的大会,散会后,已经是十一点过钟了,我叫杨爽秋回家去准备,明天我就要带着她和石应宽再次去北京了。我也正准备回家看看我的母亲。可是,谢朝锡却把我叫住了:“老萧,我有事要和你谈谈,随便送你回家。”
谢朝锡,当年37岁了,是我们组织的一个纵队长,也是分部几个最主要的负责人之一。除几个上了四五十岁的老师傅叫我小萧而外,虽然我的年纪在组织里是最小的一个,但所有的人都是叫我“老萧”,谢朝锡也不例外。
我与他向我回家的路上走去,我问他还有什么事要找我谈。
他说:“老萧,我今天找你谈是受大家的委托,也是我的责任。”
我说:“老谢,到底是什么事?是不是我有什么问题没有给大家交待清楚?”
“不是,是谈你的私事,谈你和小秋的私人关系。”
我一听这话,就想到了潘师傅谈的那事儿了。我说“老谢,我与杨爽秋确实没有任何私人关系。”
“老萧,老潘已经给我说了。我想,你可能是不好意思说吧?你知道,我是甘荫塘工矿区共青团委书记,关心年青人的个人问题也是我应该做的事,小秋也是共青团员,我更应该关心她,虽然你不是,但我把你们俩人当自己的亲弟弟妹妹一样。你和她明天就要再次去北京了,如果给你们确定了关系,这一路上,她就可能会更好地关心和照顾你的生活了。”
“我和她?这怎么可能?”
“为什么?难道你有妻子或未婚妻了?”
“没有,我连恋爱都没谈过。”
“那就好了,你看小秋,多好的一个女孩子,我给你介绍她吧。”
“那怎么可能?别人是正式工,共青团员,我是什么?临时工,一个社会地位最低下的泥水匠。而且……”
“而且什么?”
“老谢,我今天坦白告诉你吧,我是一个黑五类出身的黑狗崽子,我爸爸是国民党的旧军官。我没有资格与一个家庭出身红五类而且还是共青团员的人谈恋爱的。”
“啊,这个,不用你告诉我,你公司参加我们组织的那些老工人早就告诉我了。老曹,老钟早就给我们大家说了。可是,你看我们每一个人都对你是这样好,一至公推你当了我们的头头。就是因为你的人品,你为工人的利益去忘我奋斗的这颗心。毛主席教导说,出身不由已,道路可以选择。以家庭出身定一个人的好坏,那是刘少奇的工作队干的。小萧,你别自卑,大家都说,你与小秋是天生的一对,只有你才配得上她。“
曹绍忠和钟明生是我们公司的两个老工人,共产党员,而且都清楚知道我在文革一开始时就被工作队打成了牛鬼蛇神,坏分子,被批斗,而且我父亲的历史问题被他们以大字报的形式写了出来,贴到各个工地,人人皆知,说明了我是货真价实的牛鬼蛇神。可是,这一批老工人和共产党员却在我回公司发展组织时首先加入,他们说,小萧参加的,绝对没错,我们就相信他。李炳华也是这样问了她那当解放军团长的丈夫后,得到丈夫的同意加入的。那解放军团长说,那小老弟不错,现在所有的工人都参加组织了,你就参加你那弟弟的吧。他们与邬光顺,王秉忠,潘汉发这几个老工人共产党和谢朝锡这个团委书记一起组成了组织的领导班子,却一至公推我这一个黑五类的狗崽子,工作队打成的牛鬼蛇神作为组织的第一负责人。又给我安排了一个身材魁梧的欧阳林作为我的贴身保镖,因那时斗争形势复杂,害怕我受到暗杀和伤害。啊,他们确实没有歧视过我,相反对我非常的喜爱。可是,这长期以来形成的自卑感怎么会一下子消除啊!况且,我想到了我最好的女同学张晓云,我们不就是因为家庭出身的截然不同而不得不分开的吗?我高中时非常要好的朋友们不都是因为我们家庭出身不好而与我断绝了朋友关系的吗?尤其象杨爽秋这样各方面都优秀的女孩子怎么可能会喜欢我这样一个黑五类出身的临时工,泥水匠啊!可能吗?一切都是不可能的!
他触到了我的伤心之处,我也还只是一个孩子啊,我不禁放声地痛哭起来,口中喃喃自语地念着“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
他说了:“老萧,你怎么象个小孩子一样的哭了起来?你是我们整个组织的负责人了,在昆明时上千人来杀你,你无动于衷,勇敢地面对,冷静地处理,现在是怎么啦?你一定有什么最伤心的事,告诉我吧。我是团委书记,虽然你不是团员,你就把我当你的大哥哥吧。”
几年来对晓云的思念一直蒇在我心头,一刻也没有减弱,我没有,也找不到任何一个可以倾诉的人。几句关心,提到这伤心之事,我更加哭得厉害了。在他的一再追问下,我边哭边把这段感情告诉了他。他听完后,说:“是很珍贵,不过,已经快过去了,她在不同的环境下成长了,毕业后,也不知分到什么地方工作,再见的机会都很少了,永远记住她吧。不过,你要重新振作起来,最主要的是不要自卑,杨爽秋是真的很喜欢你的,现在你别辜负她了。”
“老谢,杨爽秋这么好的一个女孩,怎么可能会喜欢我呢?”
“她如果不喜欢你,别人一个女孩子,哪会你走一处,她跟一处吗?你就看不出来?”他的语气已经带有一点愠怒了。他见我没说什么, 又继续说了:“老萧,听我的,你这次与杨爽秋再上北京,虽说主要是为了组织的事,但也要心中明白杨爽秋对你的感情,别辜负她,这也是大家委托我来找你谈的。”
直到凌晨三点,我们才分手各自回家。第二天,我与杨爽秋又踏上了去北京的征途,沿途一路受阻,辗转半个月,我们历经了七省市,最后回到贵阳时,两人连家都没回,父母都没看上一眼,就同时被捕了。路途中,我们除了观察分析当时的形势和思考商量下一步的打算外,也确实没有谈过一句有关情和爱的话。这叫不叫谈恋爱啊!我自己都不知道。
审讯员见我一直沉默,只好又开口说了:“考虑清楚了吗?这可是党给你的最后一次机会了。你只要坦白承认了,我们也会象释放杨爽秋一样释放你,你出去后就可以和她很快结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否则,你将会永远被关在这里面!”
啊!不可能!不可能!杨爽秋决不可能为了所谓的宽大,自己得到释放,不考虑组织的安危,乱说一通。可是,审讯员却说她说了,这不可能是真的。是对我的再一次诱惑加讹诈。我很快从回忆和思念中清醒过来,恢复了思想上的高度警觉,不管杨爽秋是真的还根本就没有“坦白交待”,我作为这个组织的第一负责人,我都不能乱说,更要将所谓“杨爽秋的话”全部否定,我乱说了,那我们整个组织的性质将因此而改变。于是,我回答道:“我绝对没有那种想法,杨爽秋是乱说的。我提出到红河和大理的目的是为了协助那两个分团发展我们《全红总》的基层组织,更是为了响应毛主席的伟大号召,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你们要永远把我关在这里,那就随你们关吧。”
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提审过我了。
十三,查我们组织的经济问题
半个月后,来了两个我从未见过的审讯人员来追问我有关我们组织的经济问题。我反过来问他们:“我们组织的经济开支全部由李炳华负责,只要是我审核应该的开支,批准了,都到李炳华那儿提钱或报销,我从来不过问经济。你们应该去李炳华那儿了解。来问我干什么?”
他们说:“这几个月来,我们都已经调查清楚了,但有一笔59元的开支是你拿走的,没有发票入账,这是怎么回事?”
我想了半天,终于想起了。“啊,是有这么回事。当时,纸张供应已经非常紧张,我组织刚巧那时要印很多传单出去散发,宣传部给我说,买不到纸了。我就叫李炳华取了59元给我,去到贵阳市工人战斗团,找熟人给他们组织退了两令纸,他们说,没有发票给我,我也不在意,急用就拿走了。纸是29元5角一令,两令刚好59元,李炳华也曾说过,这59元,还没入账。你们如果认为是我私人用了,那就从我的工资里面扣吧。我还有一个月的工资没领,我的工资是工人联络站发的。”
(工人联络站是中共贵州省委下设的一个机构,专门负责解决群众组织的经费问题,办公地点问题,脱产人员的工资发放问题,因为我是报经贵州省委批准确定的脱产人员,我的工资关系已经由我们单位转到了工人联络站发放。)
他们说:“那两令纸,确实有多人证实已经收到,马上印了传单,但是没有发票入账,你现在应该补签一个,证实59元钱是由你这儿开支的。”
他们拿出了一份叫我签字的书面材料,我在上面签了字。最后,我问他们:“请问,我们《全红总》贵州分部,你们有没有查到什么经济问题?有没有任何人贪污和挪用公款?”
“没有,没有任何经济问题,没有任何人贪污,一切账目都很清楚。”
我们组织从成立的那一天起,是当时贵州省委副书记张一樵批准的,给我们的流动经费是1500元,用多少,实报实销,也就是永远用不完的了。只要是组织的第一负责人签字该用的就行。后来我觉得1500元的流动经费不够周转,又找到了贵州省委,吵着叫他们给我增加流动经费。当时主持贵州省委工作的张健民被我缠了他整整一天一夜,签字同意了,增加到2500元。后来组织改组,所有的工人群众和共产党员们一至公推我当了组织和第一负责人。我任命李炳华当了财务组的组长,专门管理我组织的经济。
李炳华是一个农村女孩,初中毕业,当年二十五岁,嫁给了解放军的一个团长,与我一起参加了贵阳市建筑公司,都是临时工。她在第五工程处的食堂卖饭菜票,有一次,我去买饭菜票时,她多退给了我钱,我倒回去还给她,她认为我诚实,不贪小便宜,对我产生了好感,我们就这样认识了。后来我们亲如姐弟,她象大姐姐一样,在生活上照料我,就连我第一次与杨爽秋上北京的御寒大衣也是她用家里的缝纫机连夜给我赶做的,这件大衣我一直穿进了监狱。
她管理了组织的经济以后,严格规定,任何人因工作需要出差到外地,每天的出差伙食津贴费是一元二角,多一分钱都不给,在市内工作特殊需要误餐费每餐是四角,包括我都不能例外。所买的任何东西必须是组织工作确实需要的,经我的签字同意才能报销。我受总部的委派从贵州组团到昆明,带去了七个骨干力量,我们每人每天只有一元二角的伙食补贴,李炳华是决不会给你多报销一分钱,我们每天在昆明吃饭,都是几角钱一餐,用多了的,自己掏腰包。在昆明整整一个月,我们从来没进过一次馆子。我们的住宿和办公地点那倒是免费的,是《全红总》昆明分团给我们安排的,在昆明市工人文化宫里。我们没有叫昆明分团的人请我们吃过一餐饭,而且这还是我亲口下的严格规定:“到昆明后,除请他们给我们安排住宿办公地点外,不准叫昆明分团的人请我们吃一餐饭,不准挪用昆明分团一分钱的公款,不准探亲访友,不准玩公园。”
感谢李炳华,在经济上为我们组织料理得清清楚楚,使我们任何一个人都没有犯下半点经济上的错误。那时,贪污公款几百元都要判刑坐牢的。我虽然年轻,但是我也很清楚,从事政治活动,你的对手,如果是在政治上治不了你的话,他们也会在经济问题上,个人作风问题上治你。我在昆明召开了若干次大会,我决不允许对这些当权派有任何粗鲁的行为,连骂都不准。更别说给他们掛黑牌,戴高帽了。只要他们同意签字给被解雇了的临时合同工们复工复职以后,我一定要叫人用车把他们安全地送回家,交到他们的家属手中。我与杨爽秋三个月时间,不分白天黑夜,都在一起,甚至于同处一室睡觉,从没有半点轻浮的言词和举动,在外地时,我们最奢侈的就是在杭州吃过一碗馄饨,我到西湖灵隐寺里去请和尚泡了一杯龙井茶给我喝。在个人作风上,他们也钻不了我的空子。
现在的人,在文人们蓄意的歪曲宣传下,文化大革命中的工人群众组织都是一些不讲道理,在毛泽东的煽动下,狂热地进行野蛮的打砸抡抄的一伙暴徒。事实并不是这样。是有疯狂地进行着打砸抡抄抓的一伙人,但那些不是群众组织,不是工人群众,是另一伙人干的,是什么人?不是我这小说要谈的事。
我组织在贵州的被判刑五人。最轻的是我组织的保卫组长兼任我的贴身保镖欧阳林,判七年,三年后无罪释放;毛胜年判十五年,三年后无罪释放;石应宽判十五年,四年后无罪释放;我是判十年,七年后无罪释放,周牧判二十年,因他除参加我们这个组织外,还有一些其它的与组织无关的问题,所以判得最重,是关了十一年才释放的。
我是这组织的第一把手,从我的判决书上就可以看出,我们没有任何经济问题和打砸抡等刑事问题,如果有,我们就永远翻不了这个案了。我们都不可能无罪释放了。我们虽然没有经济问题,却是在为全国几千万的临时合同工们去解决他们的经济问题去奋斗。
中央当时的文件是把我当时在全国掀起的那一股临时合同工要复工复职,要求补发被解雇期间的工资,要求同工同酬,要平等,要生活保障的热潮定性为“反革命经济主义妖风”,多次下文件要“抵制”“反击”和“粉碎”这股“反革命经济主义妖风”。但都没有办法抵制,也粉碎不了,不得不在1968年10月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了一份“关于三工转正定级的通知”,这三工,是指临时工,合同工和外包工,正是我判刑的前夕。我们的斗争取得了胜利,中央不得不正式同意了。给全国数千万的临时合同工外包工转正定级了。包括我们贵阳市建筑公司的三千多临时合同工也全部转正了,可是我付出了坐牢七年的代价。所以我出狱后回到了单位会受到全体工人的英雄式欢迎,党委书记也对我宣布,我是从我还坐在监狱里的时候就转正成为了正式工的。而且给我连升三级。由单位一次性给我补发了坐牢七年的全部工资,又要给我提干,动员我入党。让我当班长,给二十几个青年学徒工当师傅,在我申请到香港时党委给我的政治鉴定又是最好。那时我们那党委书记,他可以请你到他家吃饭,你要是提一只鸡到他家给他,他会把那只鸡摔到大街上,把你赶走的。现在当官的素质根本无法与他们相比。
这点,我必须说的是,毛主席一直都是赞同我们的意见的,是国务院那时不同意,意见一直僵持了近两年。他能够直接认真地听取我们这样一个社会最下层的临时合同工要求改革临时合同工制度的意见,而且是在那斗争复杂,风云万变的文化大革命中,作为当时他的地位,是任何人都不会否认的最高权威,从这一点来说,是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当然我们的被捕,被判刑是由当时很复杂的斗争因素决定的,也不是我想在这里谈的,我内心没有怪他老人家。
当时那份《联合通告》毛主席的态度也不是否定的,只是叫缓一缓。邵一海(解放军报的总编辑)到我们组织来传达江青代表毛主席的指示是说:“暂缓发出,这时发,主席会很被动。”国务院叫全部销毁时,是我不顾一切带走原件到昆明去重新翻印发到全国的。我死了,这些真相就会长埋泥土了。
十四,狱中诗的由来
自从最后一次到看守所询问了我关于那59元钱的去向之后,就再也没有提审过我了。一直都是拘留,我就这样一直被拘留了22个月。在那暗无天日的看守所的监号里呆了长达660天的时间。
我人生真正品尝到了坐牢的滋味,比我想象中的,在文学书中,在电影中看到的要痛苦若干倍。我想到若干名人的诗,是裴多芬的那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让我真的感受到了自由的可贵。可是,我转念一想,我之所以失去自由,并不是为了我个人的什么,本来,我已经在单位工作得好好的了,小小年纪,才十九岁,就提为了管理一百多人的泥工排的排长,我不会被解雇,还可能提干,入党,党委书记对我非常喜爱,公司人人都说,我是他看中和特意要培养的苗子。我不单不会失去自由,还可能会青云直上,我是为了千千万万的人都能得到自由,都不再当奴隶,为了那些已经被解雇了的临时工合同工能得到公平的对待,给他们复工,让他们也能有碗饭吃。进看守所一个月后,我想着裴多芬的那首诗,写出了那首《忆江南》“自由”,曾发在我的小说“初恋”里:
《 自由 》
——寄调“忆江南”
何为苦?
失却自由奴。
古来豪杰丢妻小,
中外英雄抛头颅,
皆为自由故。
乐最甚?
莫如自由人。
九州若无监与役,
四海摆脱奴隶魂,
吾将自由扔。
作于1967年4月,于贵阳市公安局看守所。
是的,虽然自由是如此的可贵,丢掉一切都是为了得到自由,可是,我为了“九州若无监与役,四海摆脱奴隶魂”,我愿意扔掉我的个人自由!
由于我读书时是学的俄语,为了锻炼自己的俄语阅读能力,所以常看一些俄罗斯文学家的俄文原著的文章和诗歌,那些当然都是现代诗了。所以我后来的诗歌受这些诗人的影响比较大,象普希金,莱蒙托夫,西蒙诺夫等等。我在看守所的第二首向往自由的诗“星星”就是在普希金的狱中诗和莱蒙托夫的那首诗“帆”的影响下写出来的。
《 星星 》
铁栏外一颗明亮的星星,
象宝石般闪烁迷人。
它每夜都对我亲切招手,
想唤我和它一道前行。
多少个痛苦的不眠之夜,
伴着我的只有这颗星星。
它常常在我耳边低语,
那声音亲切而又知情:
“飞吧,展开你矫健的翅膀,
飞出那黑暗而恐怖的牢房。
让我们一同去寻找光明,
寻找那充满自由和善良的地方。”
作于1967年5月,于贵阳市公安局看守所
是的,每夜都对着那只有20公分高,50公分长的铁窗,连月亮都看不到,只能偶尔看到一两颗星星。那颗星星所代表的自由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整整有六百六十多天啊!是否能获得释放我已经快失去信心了。但我仍然对自由充满着向往,即使在这里已经没有自由了,我也要到世界上去寻找,这世界上没有,我要到宇宙中去寻找,宇宙中都没有,我也要创造一个自由的天地出来。把自由和善良带给全人类,带给宇宙中的一切生灵。于是,在68年我写出了这首诗:
《自由》
如果这儿没有自由,
我就要到世界各地去寻求。
如果这世界上也没有自由,
我就要到宇宙中去飘游。
据说在数不清的星系中,
有十亿颗有生命的星球。
万分之一有高等动物存在,
就是有十万个这样的地球。
就算万分之九九九九都是暴类,
也还有十来颗会有自由。
如果全部都是一片黑暗,
我就要飞到宇宙的尽头。
做一颗生命的胚芽,
造一片原始生命的绿洲。
由于我没有暴戾和专制的基因,
数十亿年后,
那里将充满善良和自由。
作于1968年6月,于贵阳市公安局看守所。
是的,我狱中的诗相当多,诗真的是在情景交融下的思想的闪光,特地去填,去寻找词汇造出来的诗,不会是好诗。我那首叙事长诗《梦境》是用了海捏的那首长诗的开头一段作为引子,而一气哈成的。海捏的那首诗的开头四句是:“这是一个极端凶恶的梦境,使我又快乐又心惊。我眼前还浮泛着那可怕的幻影,我的心儿在跳过不停。”
小学四年级时我就看了“达尔文日记”和达尔文的“物种进化”,思想就随着他的书旅游了全世界,了解了世界各地方一些典型风光。在中学看儒勒•凡尔纳的科幻小说后,更加深了对各地的了解,从内心暴发出要旅游全世界的想法,这在那个年代完全是非分之想,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更何况是进了监狱,成为了一个几乎不可能释放的在押犯和最后判刑劳改以后,但我仍我坚定不移地认为,我要旅游全世界。当时知道我这种思想的人都认为我是一个疯子,是在做白日梦。我认为没有任何人和任何势力可以阻挡得了我实现自己理想的决心,任何残酷的现实都摧毁不了我的意志。就因为我是流浪儿出身,任何苦我都受过了。除了想念我爱的人,任何事情都不会给我造成痛苦了,我对于痛苦已经麻木了。我的肉体虽然是关在那暗无天日的监号里,但我的心却飞到了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我已经预感到,我与我爱的人会永远分离了,我要在幻想中带着她去旅游全世界,把她象征成幸福自由女神的化身,我要去追求她,把她从恶魔的手中夺回到人民的手里来。这就是我那首监狱长诗《梦境》的创作思想。(可看小说“初恋”里我在狱中的诗)
是的,我的诗,任何一首都没有发表过,我知道也没有任何一间报刊杂志会给我刊登。我的诗不会得到任何我国文人的认同。在地球村发了上几十首,只是与村民们共享。以下是我个人认为那首长诗中比较得意的片段:
《梦境》
………
我轻轻地对她说道:
“晓云,让我牵着你的手,
我要和你一同去旅行,
我们要走遍海角天涯。
“从冰雪覆盖的南极大陆,
到森林茂密的西伯利亚。
找企鹅交个朋友,
和白熊一道玩耍。
“从美丽的东海之滨,
到陡峭的内达华。
到海滨去拾贝壳,
从远洋眺望红杉。
“看火鸟舞蹈到南墨西哥,
观草原林蟒到哥伦比亚。
乘木筏旅行密西西比河,
坐汽轮经亚玛逊河到拉巴拉他。
“穿越过炎热无比的撒哈拉大沙漠,
我俩歇息在莱茵河畔的葡萄园下。
我们带着法兰西的香槟美酒,
到美洲去寻找那失落的部族——玛雅。
“我们在蒙古高原上骏马奔驰,
追寻着成吉思汗铁蹄的足迹。
我们拉着那热带雨林的蔓藤,
互相追逐和嘻戏在西双版纳。
“刚离开那苍山耳海腾冲瑞丽,
又去观赏那丽江古城的优雅。
我牵着你的手攀越横断山脉,
来到你想往已久的香格里拉。
“我们在佛祖的面前许下心愿:
我愿你你愿我都永远的幸福,
今生我们是至死相依的恋人,
来世我们要双双投生在一家。
“饱赏过亚平宁半岛巍峨的教堂,
我俩留影和尼罗河畔的金字塔。
曙光映照着我俩在长城上散步,
晚霞伴随着我俩密语在泰姬陵下。”——
我狂热地对你倾吐,
我宏伟远大的理想。
我轻轻地给你讲述,
印度古希腊的神话。
最后也谈到了我们,
我的声音变得高亢:
“晓云,我们是自由之神,
我们要自由地走遍天下。
“从世界的最高峰珠穆朗玛,
直到最深的海沟玛丽亚纳,
东起桀日列夫,
西到阿拉斯加,
北起挪威森林,
南到麦哲伦海峡,
都要留下我们的足迹,
撒下幸福的自由之花...”………
作于1968年,于贵阳市公安局看守所
十五,在看守所的反思(一)
——我的第一条罪状的由来
轰轰烈烈的时刻对我来说,已经过去了,现在我需要的是冷静地回忆我在文化大革命中所干的一切,分析我们被捕的原因以及我们释放的可能,分析我的哪一次行动可能会成其为罪状。
当然,公安人员是具有长期审讯和法律意识的人,他们审讯我时最后强调的那三个问题当然应该是要害问题。我也就顺着这三个问题去思考。
一,我翻印《联合通告》,并把《联合通告》从昆明又发向全国。这个问题可能会成为我的罪状。
《联合通告》的内容是与在1966年12月26日晚她所提出的三点建议是基本相符的。当晚,正是毛主席他老人家七十三岁大寿的时刻,江青带领着当时中央的全部大员在人民大会堂东会议二厅接见我们临时工的十五个代表。虽然毛主席没有亲自到场,但是,江青亲口说,她是代表毛主席来对我们表示慰问和支持的。中央领导当晚会见我们的代表的所有谈话不会没有记录,不会不很快就把会见我们的情况向毛主席汇报。如果毛不同意,那他一个指示就可以撤销。当晚的会议记录我们是用大字铅印,发向了全国。并于1967年元月2日我们组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正式签署成了那份《联合通告》,三方都在《联合通告》上盖上了公章,劳动部长郗占元和全国总工会的书记王志杰都亲笔签上了名。劳动部长和总工会书记签字的文件,就算是在迫于我们的压力下签字的,也不可能不立刻向中央汇报,我们并没有限制他们的行动自由,对他们都是以礼相待的。这都是发生在北京毛主席他老人家眼皮底下的事,他不会不知道,如果我们假传圣旨,一个命令就可以把我们全部抓捕,那时我们在全国各地都还没有成气候。在北京的总部也仅仅是三百多人,我们的北京分团也只有五万人。地方的分团很多都没有实力,有的还在筹建之中,不少的分团仅仅是一个虚名。
当天下午,我们就把签署的《联合通告》送到北京工人印刷厂去准备印三十万份。得厂长和工人们的全力支持,除了免费,还把其它一切都停了,工人们自动加班加点地工作,因为这文件牵涉到全国几千万临时合同工的命运,这文件可以把那些在死亡边缘上挣扎的人从鬼门关拉回来。可是当时的印刷技术不象现在这样先进,三十万份,还要套红(公章印成红色),最快速度也是在四号才能印好。可是,就在这时,国务院出动了解放军包围并接管了北京工人印刷厂,传达了周恩来的指示:《联合通告》一件不能外传,全部就地封存,由荷枪实弹的解放军看守,如有人强抢,当现行反革命处理,格杀无论。
周恩来并通知了我们总部,那份《联合通告》不能发出,叫我们要配合解放军的工作,不要与解放军发生冲突,等待中央的下一步决定。江青也派了解放军报的总编辑邵一海到了我们总部,我们当然追问国务院不准我们发出《联合通告》的原因,邵一海在我们的苦苦追问下,不得不说出:“首长(当时说首长是指江青)叫你们缓一缓,这时发,主席会很被动。”当我们再继续追问,为什么主席会被动时?他只好说了,“常委会上没有通过。”
是的,当时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是没有通过。据我们的了解,当时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除了被打倒和靠边站了的,有权力还在主持工作的只剩下了四个人:毛泽东,林彪,周恩来,李富春,出现了不应该有的偶数。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地位在文化大革命中已经被江青,陈伯达主持的“中央文革”所取代。当我们的《联合通告》被国务院送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去讨论时,这个不应该有的偶数就成为了很大问题。毛泽东同意,林彪自然同意,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反对,主管国务院经济工作的副总理李富春当然也跟着反对,二对二的票数,怎么通过?但也不能否定。这就是当时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出现的僵局。而且这个僵局是由我们这些社会地位最低,很多还是处于失业阶段的临时合同工给他们造成的。
是的,不能通过。通过了,全国各地的劳动部门将执行这一文件,给被解雇的临时合同工复工复职,补发他们被解雇期间的工资。国务院为此要增加很大一笔经济开支。而且这中央一级的文件由《全红总》我们这样一个自发的工人组织来签署和执行的话,那也等于是由中央否定了它的劳动部和总工会了,由中央正式肯定让我们取代劳动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了。虽然这之前我们已经进驻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劳动部,接管了它们的一切权力,但是中央并没有正式承认,仅仅是毛泽东叫江青来向我们组织表示过支持。如果这文件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通过了,就表示中央已经正式承认了。周恩来是具有了五十多年政治斗争经验的政治家,他考虑得是相当周详的。
但是,也不能否定。因为这是毛主席他老人家表态支持过的,是他叫江青去代他说的话,如果否定了,他老人家的面子往哪儿搁?他的威信和尊严,他的绝对权威那不受到影响了吗?周恩来这个时候怎么也不敢与毛泽东硬干啊!所以,不能否定!但又不能让它执行,不能在下面造成影响,怎么办?当然,这小小的问题难不到总理,从印刷厂直接押送到纸浆厂销毁那不就完了?而且,文件虽然签署了,但都没有发下去,各省市地方的劳动部门当然也就不知道,也就不存在否定的问题了。出文件否定,那反而是多此一举。要给毛面子,也给江面子,所以决定,元月五号上午,由三方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一起押送三十万份《联合通告》到纸浆厂销毁。这三方是:国务院,中央文革,《全红总》。
在当时,任何想公开对抗的举动都是徒劳无益的,只会招来杀身之祸。我身上还保存着一份,而且还是原件。怎么办?难道我们的斗争就白费了?全国广大的临时合同工们对我们寄予了多大的希望啊!已经到手了的成果就这样拱手让出去了,我们这是背叛!对不起工人们对我们的期望。
……“我在想,如果下面的劳动厅,劳动局,单位领导们,看到这个中央文件,还有部长和总工会书记的亲笔签字,他们敢违抗吗?敢不执行吗?临时合同工们将不会被无理解雇了。解雇了的,将会复工复职了。很快就要过年了,他们也能象正式工一样,过一个年了。中国人几千年的习俗,把过年看得比什么都重要。难道过年了,他们还要流浪在街头?还要到处去乞讨?卖儿卖女?或者挨不过这个年关,而去自杀?可惜呀,可惜,那三十万份已经印好了的文件,就是在此刻,正在运往纸浆厂销毁,可能现在已经销毁了吧?这一份,就是我留下来的唯一见证了。我难道只能保存下来作为一种历史欣赏的见证吗?这么多临时工合同工们忍饥挨饿地流浪在街头,如果被冻饿而死,历史的见证有个屁用?多少年后,历史学家们,文人们还不是只会根据自己的主观喜恶,打打笔墨官司,发发叹息而已。历史学家们评论中国的历史只是以宫廷的斗争,皇帝的圣旨,作为中国古代史的根据。现在又只是以中央的文件,中央最上层的权力斗争,毛刘周朱陈林邓等等那几个人的动向,说话,结果,下场作为现代历史的唯一合法依据,有哪一个历史学家是根据人民群众的真正生活,人民群众的思想和动态来评写中国的历史的啊?没有!没有!连司马迁都做不到,现在的历史学家和文人们更不可能乞望他们做到啊!
是的,见证没有屁用,我要把它变成可能的现实!让它给现在生活在饥饿和死亡的边缘上的被解雇的临时工合同工们带来真正的实惠。今后的文人们和历史学家们随他们怎么说吧,就把我当成众矢之的也行。那已经销毁了的三十万份不就是这一份印出来的吗?突然,一个大胆的想法涌上了我的心头:他们能印,我为什么不能印?有了这一份,难道还愁不会有几千份几万份吗?我必须马上离开北京,神不知鬼不觉地把这份《联合通告》带到地方上去,带到云贵那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对,我必须这么做,现在也只能这么做了。”
上述这段话是我另一本书中写到的当时我带走《联合通知》到昆明去重新翻印,从昆明发向全国的思想动态。当然,我在元月十三号在昆明翻印后,发到全国,正如王年一先生(中共党史教官,正师级干部),在他的巨著“大动乱的年代”一书中154页——158页用整整一个段落来叙述这桩事的:(我这里只摘录一点点):
.....
仗着江青一伙的支持,“全红总”强迫当时全国总工会的负责人于1967年1月2日签发了一个《联合通告》,主要内容是:“经全国红色劳动者造反总团提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协商,联合作出以下紧急决定:1,为了保证‘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等参加文化大革命、参加生产的权利,一律不得解雇。2,1966年6月1日以后被解雇的‘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等,必须立即召回本单位,参加生产,参加运动,补发解雇期间的工资。3,凡遭受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迫害的‘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等,必须当众恢复名誉,赔偿损失,妥善安排,认真处理。以上决定,通报全国。”这三条,来源于江青1966年12月26日晚口授的三条,又有发展。
元月初,我在昆明翻印发到全国后,王年一先生说:
顷刻之间,在全国许多地方刮起经济主义歪风。不少工人闹转正,闹定级,闹福利待遇。一些人以江青的话为“尚方宝剑”,掐着领导的脖子强令发款。一些单位,摄于江青一伙的淫威,把合同工,临时工一律转正,甚至把1961年至1963年下放到农村的工人也恢复工作,同时补发几个月,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工资、夜班费、加班费等。
海外当然有不少学者和文革研究家也发表了不同的看法,比如一个在美国纽约的中国学者名叫刘国凯的在他的《文化革命简析》一书中记述到这件事时,是这样说的:
“六七年一月份,一股来势极为迅猛的风暴倾刻间席卷全国,这就是所谓“反革命经济主义”。……积郁在广大群众胸中多年不敢讲的话,不敢提的合理要求,此时都如开了闸的洪水汹涌而出。……多年的积愤如堆积已久的干柴,一点火星即成熊熊之势。……六、七月被资反路线整的人毕竟只占少数,而多年来在经济待遇上,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受到的不合理对待的人相当多,因此这个行动比单纯的批资反路线要猛烈得多,这才是真的群众运动,它发自群众的内心,是千百万人不约而同的呼喊!”
再比如在美国2009年,决定参加竞选弗吉尼亚州议会的议员的龚小夏女士(她是1987年到美国留学的中国留学生,也是那批在89后全部拿到绿卡定居美国的中国留学生,现在早已是学者了),在1996年在一本海外的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文革及毛泽东的伪激进主义意识形态》的文章,其中有一段是评论我们的,尤其是官方说我在全国刮起了一股“反革命经济主义妖风”,龚小夏女士是这样评论的:
“一九六六年秋冬之季,有一个名为《全国红色劳动者造反总团》的组织活跃在全国各地,这个组织发动了一场名符其实的工人运动:它组织起大批在工矿企业中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待遇的临时工与合同工,争取同工同酬,争取享有与正式工人平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中央文革曾经鼓动这一组织去冲击劳动人事部门,但在发现它并不热衷于去揪斗‘走资派’而是试图争取工人的利益之后,就对它进行了残酷的镇压。”
也是在美国的两个中国博士杨小凯和杨建利先生在他们的一篇名为《身体自由脑袋不自由的自由》的文章中这样评价我们组织:
“之所以如此众多的人民群众起来造反是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社会原因的,事实上,他们是对中共维持暴政十七年的各级官僚的政治迫害、经济剥削的反抗和报复,其发端是具有相当的正义性的。而且,迅速出现的群众组织里有一些类似于工会的鲜明代表一个社会群体利益的组织。例如:《全国红色劳动者造反总团》(简称《全红总》),就是鲜明地为临时工、合同工争取经济利益的造反组织,套用民主政治的术语,它们是明明白白的利益集团!”
当然,海外的评论相当多,可惜国内的群众在听到一个当事人的叙述时还以为是天方夜谭,不可能想象的事,还不知是从什么地方编造出来的。其实,我们还在北京召开过五大洲记者座谈会,组织过三十万人在天安门广场大游行,连意大利和法国的工人都成立过《全红总》的组织。当然,海外那些评论我们组织的人,我一个都没有见过。
我的罪状是两点,第一点就是“私自翻印中央宣布作废的文件《联合通告》,大刮反革命经济主义妖风,严重干扰了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疯狂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这已经被我估计到了,会用这一条来治我的,因为这些都是事实。
十六,在看守所的反思(二)
——我的第二条罪状的实际情况
(二)正式列入我判决书的第二条罪状是:大肆网罗社会上的牛鬼蛇神,妄图颠覆无产阶级专政,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原文)
这条罪状的真实情况是怎样的呢?这应该是指我到昆明后发展组织的情况。
在贵州,由于我们是成立得比较晚的组织,群众们早已参加了“红卫军”“赤卫队”“工人战斗团”“工人纠察队”等等。《全红总贵阳分部》是于1966年11月27日经贵州省委副书记张一樵批准成立的,我是于12月1日参加这个组织的,参加时只是组织部里的一个工作人员。当时贵阳市最大的工人造反组织“工人红卫军”已经发展到33万人了,第二大组织“工人赤卫队”已经发展到13万人,“工人纠察队”也有7万人。1966年的6,7,8整整三个月的时间,全国处于白色恐怖时期,所有的单位都按照刘少奇的指示,进驻了工作队,他们的权力凌驾于原单位的领导之上,全国掀起了一股群众斗群众的高潮。文革结束后,贵阳街头有一幅对联是这么写的,
上联是:群众斗,斗群众,群众斗群众(这是指文革初期),
下联是:当权派,派当权,当权派当权(这是指文革后期),文革后期,被打倒的当权派全部复辟了,重新当权了。
横批是:原来如此。
微妙形象地总结了文化大革命。
社会上,那当然是干部子女和红五类的子女组成的红卫兵横行街头。砸文物,毁古迹,抄家,抓人,纠斗经典的阶级敌人地富反坏右分子,把他们游街示众,批老师斗学者。
在冲破了1966年6、7、8三个月由刘少奇的工作队以及干部子女和红五类子女成立的红卫兵在全国造成的白色恐怖后,从9月份开始,全国的局势开始扭转了,工人们都成立了自己的组织,普通老百姓的子女也成立了红卫兵组织,经过了9、10、11、这三个月的发展,几乎每一个群众都参加了一个组织了。而且,那时的群众都没有脚踏两只船的情况,即是说,只参加一个组织,不会同时挂名在两个或多个组织里面。当逍遥派的有,但不多。
我们的组织在11月底成立,这已经是很晚了,我在12月1日那天加入这个组织的时候,连我就只有八个人。近一个月的时间,只发展到三千多人参加我们组织,还由于我的尽量宣传和走了兼并单位上成立的小组织的路线。说服他们的头头,他们加入,就等于是他们的那个小组织全体加入。例如,贵州汽车修配厂的机修工人共产党员潘汉发加入了,他的那个只有几百人的小组织就全体加入我们了。邬光顺,王秉忠两个都是共产党员,是贵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的,他们在我的说服下加入了,他们的那个在单位上的组织也就全部加入了,谢朝锡也是,他是贵阳市甘荫塘工矿区共青团委书记,他的加入,也代表了他的手下一千多人全体加入我的组织。就是这样坚苦的发展,成立了一个月了,到12月25号左右,我们也才有三千多人,在贵州根本就算不上有力量的组织。所以说我“大肆网罗社会上的牛鬼蛇神”,应该不是指我在贵州12月份以前的事,应该是指我1967年1月份在昆明的事。看看我在从北京南下到昆明的时刻表:
1月5号中午,国务院,中央文革,《全红总》三方组成的监督小组到北京工人印刷厂去押着那三十万份《联合通告》到纸浆厂去销毁了。同时,总部任命我为《全红总西南区总指挥部》的总指挥,负责处理云贵川三省的临时合同工复工复职的事,和发展三省的《全红总》组织。因云南省解雇临时合同工的事情最猖獗,我《全红总昆明分团》也只有三千人不到,却被单位无理解雇了一千多人,很多人都在饿饭了。组织不能帮助他们的话,他们对《全红总》都会失去信心,《全红总昆明分团》面临着被迫自动解散的命运。我奉命第一站先解决云南的问题。总部只给我一个月的时间,要让云南被无理解雇的工人们全部复工复职,同时成立《全红总云南省指挥部》。第二站才是到成都,解决四川的问题。
1月5号下午6:40分,即《联合通告》刚销毁后不到五个小时,我与杨爽秋带着那一份《联合通告》坐火车飞速南下了。那时的火车,能三天赶回贵阳就算很快的了。
8号下午5:30到贵阳。我与杨爽秋连家都没回。
8号晚上7:30至晚上11:30,我立刻召集贵州分部的所有负责人六十几人在成都路小学开会,汇报了我与杨爽秋此行北京见到的总部情况,传达了总部的指示,作出了去昆明的布置,成立了《全红总西南区总指挥部》的筹备组,并确定了《全红总西南区总指挥部》驻云南代表队的七个成员,大家选举我以《全红总西南区总指挥部》总指挥的身份兼任代表队队长。
9号白天,大家赶印袖套,找刊刻社刻公章三枚,买火车票,取出经费等一切事务性工作。
9号晚上8:40,我就带上六个人坐火车去昆明,这六个人都是贵州分部的主力。
10号下午4:50到达昆明。《全红总昆明分团》的第一负责人金翠莲(昆明酱菜厂女工,正式工),带领着其它负责同志黄茂林,李春林(云南省汽车修理厂的工人,也是正式工)等等在火车站接到了我们,带我们到昆明市工人文化宫给我们安排好的住宿与办公地点。为了节省时间,与他们很快去每人吃了一碗“炒耳块”当晚餐。
当晚7:30去拜会“昆明地区毛泽东思想巴黎公社工人战斗兵团”(简称“昆明巴黎公社”)的总部,与他们的头头搓商,我到云南解决被解雇的临时合同工的复工复职问题,争取他们的支持。这也叫做初到一地“拜码头”,因为“巴黎公社”是昆明最大最有实力的工人组织,人数有50多万。他们的头头表示一定支持我们的工作。
11号晚7:30在昆明红旗剧场召开了“争取昆明酱菜厂被解雇工人的复工复职大会”,当晚,昆明市劳动局的副局长在我出示了《联合通告》的威压下,签字给被解雇的酱菜厂800多工人复工复职了。这八百多人大部分是我昆明分团的成员,因参加我组织被单位解雇。
12号,我又在云南省小汽车修理厂召开了大会,给被解雇了的200多工人复工复职了。
13号,“昆明地区毛泽东思想巴黎公社工人战斗兵团”全体参入了《全红总》,改名为《全红总昆明地区巴黎公社兵团》,他们是云南省成立最早,力量最强大,人数最多(有五十多万人)的一个工人组织。他们的加入是先斩后奏,先把旗号都改成《全红总昆明地区巴黎公社战斗兵团》,再开着十几辆大卡车,站满工人,挥舞着那改名了的几十面大旗,来通知我们他们已经全体加入了,愿意归属我们的领导,我们不承认都不行了。
13号,我与《全红总》昆明分团的负责人金翠莲到昆明市工人印刷厂找到了该厂的“红色工人战斗团”的负责人,提出翻印《联合通告》,他不但一分钱不收,反而给我说,要印多少都行,我印了四千份,他们自己也多印了两千份。
14号,取出翻印的《联合通告》,叫昆明分团的人从昆明市寄向全国。
17号,拥有一万余人的“云南省临时工合同工造反联合总部”全体加入《全红总》。同日,昆明“毛泽东思想东风工人战斗队革命造反司令部”宣布全体加入《全红总》。
18号,拥有十万人昆明第二大的组织“昆明市临时工合同工革命造反司令部”全体加入《全红总》。
19号,云南人民印刷厂“红色工人造反队”宣布全休加入《全红总》。
23号,《全红总红河彝族哈尼族自治州分团》(简称《全红总红河分团》)和《全红总大理白族自治州分团》(简称《全红总大理分团》)同时派了联络员到昆明找到了我,这两个分团都各有十万人,是当地最大的工人组织。他们的成立我并不知道,他们是在元月初仅仅是看到我们铅印发向全国的那份传单“中央文革首长在1966年12月26晚接见《全红总》代表的谈话纪要”而自发成立了《全红总》的地方组织,并没有与总部取得任何联系,也没有得到总部的承认。这次他们是听说总部派人到了昆明,他们是来寻求正式批准的。
看了他们的介绍信,听了他们的简介,我立刻写出正式公函,并盖上《全红总西南区总指挥部》公章正式表态承认了这两个少数民族分团,并从组织上划分为《全红总西南区总指挥部》直属领导下的分团。并以《全红总》西南区部总指挥的身份当场给他们两个分团写了贺信,同时下达了我的三点指示:
1,过年以前,必须全部解决这两个州被解雇的临时合同工的复工复职问题,让被解雇了的临时工合同工们都能回单位去过年,我不准有一个工人冻饿街头。
2,夺取州委大权,
3,夺取劳动局和工会的全部权力。
可是他们回去后,他们的头头脑筋一热,却连武装部和公安局的大权都全部夺了,控制了这两个州的武装和公安部门。这两个州全部在《全红总》的控制之下。
这就是说,我1月10号到达昆明,到23号,只有短短13天的时间,云南已经有80多万群众参加《全红总》了。这些,我现在仍然有当时的传单在我身边的,如果不是有这些当时的实物作证,我还不敢写出来,因为这真的象天方夜谭了。13天时间,有80万人参加我的组织,这可能吗?我有这种能力吗?的确没有,我没有这种能力,我手下的那六个人也都没有这种能力。别人加入了,我们连承受的能力都没有。
根本的原因是那份《联合通告》,因为那份通告解决了工人们的实际生活问题。我刚到昆明,并没有想到发展组织,只想的是运用《联合通告》解决云南被解雇了的几十万临时合同工的复工复职问题,让他们能回到工作单位上,能有碗饭吃,我要让他们不再冻饿街头,让他们不再受歧视,不再受欺压,工人们都能平等,同工同酬,同样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祖国去工作。我们每天都去被解雇了工人的单位,找到了当权者,要求给工人们复工,由于我带着的是《联合通告》,那是有劳动部长全国总工会书记亲笔签字在上面的中央文件,而且盖有三枚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红色劳动者造反总团。别说单位领导了,就是劳动局长,见了那三颗公章都得乖乖签字给被解雇的工人复工。甚至于把我当成了中央派到地方来执行这个文件的特派员,我在昆明期间,我与杨爽秋一直被工人们称呼为“首长”或“领导同志”,我作了多少次的解释都没用。我给他们解释说,我与你们完全一样,是一个工人,而且还是一个临时工,也可能随时被解雇。可是他们总不相信,说:“你代表了劳动部,总工会和《全红总》到地方来执行这个中央文件,任何当权派见到你后都乖乖签字给我们复工复职了,你不是首长是什么?”
劳动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乖乖签字给解雇的工人们复工复职,真的,不是我们的能力,是那份《联合通告》。我们到昆明后,十几天时间,直接或间接地就给十几万被解雇的工人们复了工,补发了被解雇期间的工资。13天时间,云南80多万人参加《全红总》也不是我们的能力,也是那份《联合通告》。
这么短的时间内这么多人加入了我们组织,这超乎了我的想象和承受能力。我真的没有那种能力去领导他们,我当时才十九岁啊。
20号,《全红总云南省指挥部》筹备组宣布成立。《全红总云南省指挥部》是我在贵阳就考虑到昆明后要成立的,公章也是在贵阳就给他们刻好了的。我把新加入的那几个大组织与原有的《全红总昆明分团》平行,并入在《全红总云南省指挥部》里,由那几个组织共同民主选举出云南省指挥部的负责人,不由我任命,我带去的七个人不在里面担任任何职务。让他们自己管理自己,我只任命潘汉发当筹备组长,监督这个民主选举的过程,当他们民主选举出自己的负责人后,潘汉发也就退出。
在筹备组开的第一次会议上我以全红总西南区总指挥的身份去讲了话,我说:“当前,我们《全红总》各地方分团面临的任务是,坚决贯彻执行《联合通告》,制止各单位的走资派用各种借口解雇临时工合同工,要切实解决已经被解雇了的临时合同工的复工复职问题,要让他们和正式工一样,能过好这个年,各分团要配合行动,互相支持,争取在元月底,二月初把云南省被解雇的临时工合同工全部复工复职。”其实他们不知道,《全红总西南区总指挥部》还只是一个空架子,我应该只是一个光杆司令,我真正的手下只有那六个人。
是的,群众是现实的,任何动人的演说和宣传都没有实际的行动对群众更有号召力。当一个组织为群众解决了他们的实际的切身利益的时候,无需宣传,不用号召,他们都会蜂拥加入,你想拒绝都不可能。
所以很多学者和文革研究家们都评论说,“《全红总》成立较晚,但能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工人组织,各分团遍布全国各省,这与它能解决工人的实际问题有关。”“《全红总》这个潘多拉魔鬼是江青在毛泽东的授意下放出来的,可是它却不按毛泽东的旨意办事,不是去打倒地方当权派,不为党内的路线斗争服务,而是去为工人们争取他们的经济利益社会地位和合法权利,迅速发展为全国最大,力量最强的工人组织,最高当局不得不首先对它进行镇压。出动北京卫戍区部队去抓捕它的领袖们,而不是公安部门,这在文革中是罕见的。”
当然我在云南省的组织发展情况就成为了我的第二条罪状:“大肆网罗社会上的牛鬼蛇神,妄图颠覆无产阶级专政,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我的判决书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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