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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时广州屠城事件: 6天死325人杀绝22户”是张冠李戴的谣言!!
——兼和《羊城晚报》作者商榷
阿陀
近日网上疯传“文革时广州屠城事件:6天死325人杀绝22户” 一文,凤凰网、人民网、新华网、腾讯评论、加拿大华人网、军事前沿、澳华网、加拿大家园、台湾网、文化中国、世界中文论坛……无数大小网站都纷纷转载据说是出自广州《羊城晚报》的这篇文章,内容如出一辙,仅题目略有不同(凤凰网等题为“文革时期广州‘屠城’事件:6天死325人杀绝22户”;澳华网等题为“文革广州杀人事件:6天死325人杀绝22户”……)。兹举例如下:
新华网(文摘)——
文革时广州屠城事件:6天内22户被杀绝
2013年02月18日 08:58:56
来源: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文摘自:《羊城晚报》2013年01月26日第B10版,作者:张志慎,原题:《广州“文革”期间的“打劳改犯”事件》
自8月27日至9月1日仅6天,被杀害的“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共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仅38天,有22户被杀绝。这些不忍卒读的数字,在广州打劳改犯的运动中继续蔓延。
“文革”时期诸多怪相中,最令人不解的是1967年8月初,广州城突然掀起一股打“劳改犯”的热潮,至今给那一代人留下不可磨灭的伤痛。对这股潮流,当事人和受害人至今还都噤若寒蝉……
(以下省略)
——这是一出移花接木,混淆视听的闹剧,即把文革北京“大兴县屠杀事件”的死亡数字作为题目和开篇,下文和广州《羊城晚报》许志慎“广州‘文革’期间的‘打劳改犯’事件”(下文简称“《羊》文”)的内容连接起来,制造耸人效果!
一、关于文革北京“大兴县屠杀事件”和广州“吊劳改犯事件”
一九六六年八月底,首都北京“破四旧”高潮中,郊区大兴县发生了当地基层政权组织农民打死大批“四类分子”的恐怖事件,最早公开披露此事的是一九八六年国内公开出版的高皋、严家其《文化大革命十年史》(天津人民出版社),该书第四章“向旧世界宣战”有这幺一段:
“从八月二十七日至九月一日,大兴县十三个公社,四十八个大队,先后杀害‘四类分子’及其家属三百二十五人,其中最大的八十岁,最小的出生才三十八天,有二十二户人家被杀绝。”
二零零一年遇罗文(遇罗克之弟)在海外发表了《大兴县屠杀调查》一文,详细披露了事件的经过。该文提到的死亡人数即引自《文化大革命十年史》上述文字。
一九六七年八月中旬,中国南大门广州城内发生了市民打死、吊死大批身份不明者的恐怖事件,民间俗称“吊劳改犯事件”。笔者二零零六年在海外杂志《今天》纪念文革四十周年专辑发表了《文革十日》一文,文章中第一次向世界公开透露此事:
公元一千九百六十七年八月十一日夜间,在素有“花城”之称的中国南方名城广州﹐发生了骇人听闻的全市范围内滥用私刑处死所谓“劳改犯”的暴行。
这次民间俗称“吊劳改犯”的暴民事件﹐起于八月十一日傍晚,下半夜达到高潮,第二天在光天化日之下还持续发展。当时广州从南到北﹐从东到西﹐从市区到郊区﹐到处可见死尸﹐尤以市区繁华路段为多。死者有些是活活被吊死在电线杆或路边树上的,有些是打昏打死以后吊上去的﹐也有不少就倒毙在人行道上。整个事件约一个星期后才平息。前后死了多少人﹖死的是什幺人﹖前因后果如何﹖从文革后公开的历史文献资料﹐对广州文革中这最大的死亡事件,语焉不详,从无完整的交代。
本人从2005年开始,利用电话和互联网,但主要是靠每年回国的机会进行包括街头调查在内的各种访查,大体掌握了“吊劳改犯事件”发生的时间、范围、经过和大约死亡人数,特别2007年第一次查出了三位真名实姓的死者,这是一项重大的突破,因为之前在几十位被访问者中,包括原来文革两大派头头,都认为该事件扑朔迷离,因为从来没有人知道任何一位死者的具体身份。
关于事件调查过程,近年来笔者还写了一系列文章:《孤魂无处话凄凉》(2006年)、《广州人,谁能告我真相?》(2007年)、《吊劳改犯事件最新重大发现》(2007年)、《娃娃行凶 匪夷所思 》(2008年)、《疑似“吊劳改犯事件”照片求解(2012年)。上述文章主要登载海内外互联网上(华夏文摘、培英老三届网、文学城、天涯网、新浪网、地方文革史交流网、广州六中老三届网等,还包括其它一些转载)。
需要强调的是,笔者对这个事件的调查其实才刚刚起步,所知还是很表面的,最多只能从一些目击者、当事人,以及两派头头中找到一些不完整的线索,并作出推测,拼出大概的轮廓。事件的真正起因,确切的死亡人数,真实的死者身份,详细的案发地点,具体的涉案人员,事后的调查处置……都还不清楚。相对已有明确结论并载入史册的北京“大兴县屠杀”,广州“吊劳改犯事件”至今还只能算一个有待破解的“文革悬案”。
二、网上为什幺会把两件事混淆并拼接在一起?
原因是《羊》文中有这幺一段话:
“打死一个人是不用负责的,死人之多难以计数。北京杀害第一个50多岁的老师卞仲耘后,附近的大兴县对所谓‘牛鬼蛇神’是‘横扫’的。自8月27日至9月1日仅6天,被杀害的‘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共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仅38天,有22户被杀绝。这些不忍卒读的数字,在广州打劳改犯的运动中继续蔓延。”
这段话语义含混,容易给对文革历史不熟悉的人造成错觉:
这段开头一句“打死一个人是不用负责的,死人之多难以计数”起承上接下的作用,很容易让读者误会后面提到的数字就是“死人之多难以计数”的注脚。
接下来生生插入“北京杀害第一个50多岁的老师卞仲耘后,附近的大兴县对所谓‘牛鬼蛇神’是‘横扫’的。”一段, 结尾本应用逗号的地方用了句号,于是下文“自8月27日至9月1日仅6天,被杀害的‘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共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仅38天,有22户被杀绝”变得没有主语。由于接续的句子是“这些不忍卒读的数字,在广州打劳改犯的运动中继续蔓延”,有人就可能误读,把杀害“四类分子”及其家属的数字算在广州打劳改犯事件上。
《羊》文这段话“自8月27日至9月1日仅6天,被杀害的‘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共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仅38天,有22户被杀绝”出自高皋、严家其《文化大革命十年史》,作者即使不注明出处,哪怕在前面加上“一九六六年”五个字,读者也不会将其和一九六七年八月的广州吊劳改犯事件混为一谈。
不过说句公道话,《羊》文尽管有可挑剔之处,但任何人只要认真读上下文,还是可以分辨这段文字提到的数据应该是指上文的北京大兴县而非下文的广州,因为广州吊劳改犯事件发生在八月中旬(《羊》文误为八月初),并不是“自8月27日至9月1日”之后,何况文章具体内容也没有任何涉及这些数据。
——胡乱截取一段所指不明确的句子作为耸人听闻的标题和导言,新华网、凤凰网、人民网……哗众取宠的转载者们,对谣言四起是不是也应该负一份责任?
三、《羊城晚报》文章值得商榷
“吊劳改犯事件”在经历文革的一代广州人中几乎无人不晓,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长期以来极少见诸文字,笔者手头上只收集到李公明等当年目击者在网上登载的不多几篇回忆文章,广州文革研究专家叶曙明查阅了广州军管会部分电话记录后2006年7月9日写下《神秘的“打劳改犯”之谜 》一文,是至今最有价值的研究资料。
就笔者所知,国内第一次真正公开见诸纸媒体的恐怕是《炎黄春秋》2011年第十期登载的一篇目击者回忆短文“ 广州‘文革’中打杀‘劳改犯’”(万绮芬)。《羊》文开头提到:“2011年,北京一家杂志刊登一篇小文,第一次透露了“文革”时期广州打“劳改犯”这件事”,应该就是指这篇文章。为什幺《羊》文只字不提不提《炎黄春秋》?笔者估计是出于政治考量——敏感的话题如果再涉及敏感的杂志,公开见报难度就更大了。因此该报第一次大篇幅专题披露吊劳改犯事件,采用的是“老城纪事”这样编辑历史轶闻的手法,尽管内容几乎全部是引自本人和万绮芬文章(见附件),不交代出处,也不和作者打招呼,我还是表示理解。毕竟能够把历史真相披露出来,引起社会关注,尽快抢救这即将湮没的历史,才是最重要的。本人对《羊城晚报》敢于揭露历史真相的勇气表示赞赏。
这里须要和《羊城晚报》商榷的是:
第一,报纸是不是也应该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披露真相的文章如果不够严谨,不大严肃,会不会起反效果?贵报的文章登载自己网站上,最后尚且还特别注明:“版权归‘金羊网-羊城晚报’所有,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或致电020-87133589。”为什幺你们对别人可以用双重标准呢?就算做不到像学术文章那样严谨,不详细交代引用文字来源,至少还应该提提引文出自何人吧?
《羊》文由于是编辑而成,没有明确交代每段内容的出处,内容衔接上模模糊糊,必然会给其可信度打折扣。例如开头提到“北京一家杂志”的文章,只引用了一行文字,但给人的错觉好象下面大段内容的出自该神秘杂志。下面三次引用该杂志万绮芬的文章,每次的身份都不同,分别是“一个居民”,“这个女士”和“广州的复员军人”。同样,《羊》文大段大段引用本人的文字,只有其中两段提到出处是“有心人”、“老广州阿佗”…….作者刻意制造这些“分身”,显然是想给读者留下文章有多方面资料来源的假象。这看来不是不是有点滑稽?
第二,登载“吊死的‘劳改犯’”照片是否应该慎重一些?
“电线杆上被吊死的‘劳改犯’不少就是本市冤死的人”。这是《羊》文登载的这张照片的说明文字。
——这是否意味着《羊城晚报》承认这张照片的真实性,可以用报纸的信誉为其背书,以后任何人转载引用该“吊死的‘劳改犯’”照片,都可以堂而皇之说是出自《羊城晚报》?
《羊》文作者也许有所不知,这张照片的原始出处是《广州地区文革历程述略》(作者:海枫,香港友联研究所一九七一年版)一书的插图,旁边还有说明文字:“这是一九六七年七月,广州地区红卫兵武斗、惨杀,进入高潮,图为红卫兵尸体悬于市区电线杆上被解下来的情形。”
照片上手写字为:“这是广州电线杆上的死尸。”
原书作者当时只是把这张照片作为 “红卫兵尸体悬于市区电线杆上被解下来的情形。”并不是什幺“吊死的‘劳改犯’”照片。 第一位发现这张照片并把它作为“吊死的‘劳改犯’”珍贵文物公开的正是笔者本人——2007年将《孤魂无处话凄凉》贴在天涯网上时附有该照片。但笔者做此事有两个前提:一是明确交代照片出处;二是留有余地,申明将其看作为“吊死的‘劳改犯’”照片只属于个人判断。后来笔者和朋友讨论交换意见以后,已修正原来看法,并于去年底写了博文《疑似“吊劳改犯事件”照片求解——请一起参与对文革悬案的解读》对外公开。(见附件)
《羊城晚报》不是街头八卦小报,而是一份历史悠久,享有盛誉的大报。本人为自己多年的调查成果能在贵报公开感到欣慰,同时也对贵报现在草率浮躁的文风感到痛心。文革“吊劳改犯事件”是一个历史悲剧,也是广州人心中永难忘怀的痛。该事件的真相到底如何?目前只是刚刚露出冰山一角而已,笔者愿意和有良知的有心人一起,继续深入挖掘这段历史。在进行这一艰巨的工作时,我想,我们是不是应该时刻提醒自己谦卑谨慎,警惕急功近利的炒作心态?
——每一个中国人都曾经是那场历史悲剧的受害者,每一个中国人也都曾身不由己不同程度地参与制造悲剧。抢救这段即将被埋没的历史,也是生者对死者的一种忏悔!
阿陀 2013年3月3日写于芝加哥
附件一:广州“文革”期间的“打劳改犯事件”
说明:《羊城晚报》原文颜色为笔者所加,红色字体是出自阿陀《孤魂无处话凄凉》等文章,蓝色字体出自《炎黄春秋》2011年第十期万绮芬《广州“文革”中打杀“劳改犯”》一文。
《羊城晚报》2013年01月26日第B10版——
老城纪事:
广州“文革”期间的“打劳改犯事件”
□张志慎
“文革”时期诸多怪相中,最令人不解的是1967年8月初,广州城突然掀起一股打“劳改犯”的热潮,至今给那一代人留下不可磨灭的伤痛。对这股潮流,当事人和受害人至今还都噤若寒蝉……
“劳改犯打死活该”,群众的思维已经落入危险的陷阱
2011年,北京一家杂志刊登一篇小文,第一次透露了“文革”时期广州打“劳改犯”这件事,文章写道:“进入1967年夏季,广州街头忽然传出一个骇人听闻的消息,说是粤北‘劳改犯’大暴动,将会很快前来洗劫广州城。”传开之后,广州城陷入一片混乱之中。原因是,1967年,武斗风炽烈,神州大地炮火连天,枪声大作,无数热血青年倒在街头,广州的红卫兵小报说,“……近来,妖雾弥漫,广州城笼罩着一片内战的 恐怖气氛……专政机关失灵了,公安系统瘫痪了!小偷惯窃,地痞流氓等乘机出来活动,抢劫行凶,层出不穷,人民汽车收车时间一天比一天早,商店下午两三点就关紧门,天色未黑,街道已看不见行人;现在水路交通中断,运输供应受到严重影响,市面十分紧张。”所以一听到粤北劳改犯要洗劫广州的消息,一向低调的广州人,心情绷到十二万分紧张。这时广州公检法机关也一片大乱,仅是8月6日,机关受到41次冲击,8月8日,郊区茶头一个农场的“劳改犯”五百多人走掉四百多,最权威的是《广州地方志》记载,8月10日,市收容遣送站放走84个收容人员和拒收樟木头收容所送来的两车共83名偷渡人员,之后,“释放劳改犯”的谣言不胫而走。
清末时,广州市区的街巷是有栅栏的,点一盏火水灯,打更人彻夜唱更,老百姓都安乐在自家歇息。如今大敌当前,想起清末防贼的阵仗,也应该动手建造街巷栅栏。有人记述,有些街道联防开始为对付一些红卫兵的抄家行动,以及小偷的抢劫,还有基于互相帮助的精神,约定每逢遇劫或遇抄家等事情发生,以敲铜锣或敲面盆为号,通知街坊,各街坊听到讯号,采取同样措施,呐喊鼓噪,造成声势使窃贼或红卫兵受惊、逃走,还有一些自愿担任巡更的人,还对窃贼等作追击或捕捉,随意将被捕者吊起或痛打。自听到劳改犯要来的消息,各街道之间都纷纷设上栅栏,多由砖瓦砌成或木料制成,有的靠街坊间集款购买,有的则直接从一些建筑地盘中取用。就像内战时,城中为应付巷战的设施一样。入黑时分,栅栏就会加锁,禁止出入。一个居民回忆,“一德路商铺林立,由于害怕被洗劫,在顶层用杉木搭起天梯、互相连通联防,成了当时广州的怪异一景。我家当时住在珠光东路,东边的德政路入口处和西边文德路的入口处也都筑起栅栏,白天自由通行,黄昏便关起闸门,由居委会组织一些认为出身贫苦、政治可靠的人值班防守,对出入的人进行盘问。夜间还派有游动哨,在街巷里巡视,一有动静,便敲响脸盆或铝锅互相呼应。有好几个晚上,听到从远处传来紧张的呼喊声:‘大沙头码头有劳动犯上岸啦!’敲打锅盆声和呼喊声连成一片,震荡着广州的夜空,平添几分凄凉和恐怖。”此时,“不管什幺人,打了再算”,“打死都无声出”,“劳改犯打死活该”等论调大行其道。形成一个“劳改犯就该人人喊打”的氛围。但不是劳改犯呢,照打!谁也没想到,群众的思维已经落入危险的陷阱之中。
从人们的回忆看出,许多死者就是广州居民
有心人从1995年开始调查,发现大量线索,找到可能是第一例被杀害的人,文章这样记述死者家属的控诉———
我哥哥汤永耀,“文革”前是广州七中的毕业生(1962年),本来他初中高中的各科成绩一直很好,还特别喜欢唐诗宋词。由于家庭出身的原因,哥哥当时不可能被录取上大学。那年代想得多,精神就渐渐不正常了。那天(可能是8月11日)挨晚,吃完晚饭后,我哥———外貌和普通人没有明显区别,又像往常一样出去散步……谁也没料到,再也没有回来。当时到处都搞“街道联防”,街街巷巷安了闸,见生人过就打锣,追杀。正常人口齿伶俐都难分辩,何况我哥又有病,全家人在焦急不安中过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出去找人的父亲回来说,见到我哥在东山口一路车总站,被吊死在电线杆上。啊!我母亲大哭。不是由我们收尸的,是政府处理,没有骨灰。很久以后,我已经下乡插队了,好象派出所有来人给过一百几十块钱。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打死一个人是不用负责的,死人之多难以计数。北京杀害第一个50多岁的老师卞仲耘后,附近的大兴县对所谓“牛鬼蛇神”是”横扫”的。自8月27日至9月1日仅6天,被杀害的“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共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仅38天,有22户被杀绝。这些不忍卒读的数字,在广州打劳改犯的运动中继续蔓延。
广州培英中学高中老师余柏茂,回忆起另一个事实,“1967年8月12日早上,我从惠福路家里出来,走海珠中路到西门口,乘19路公共汽车返白鹤洞学校。这一天是发工资日子,同行的还有我校高三一位同学。上车之前,发现这段路有一个吊尸,上车后,沿路看得就多了,中山七路,中山八路,过珠江大桥,芳村……一直到白鹤洞,仅是从车上一侧(人多挡住,看不见另一侧),就数出十件尸体。我当时真是一件件数的,因为我想推算一下全广州可能打死多少人。”
原来只知道该事件的主要现场都在市中心,但中山七、八路这些原属市区边缘的冷僻地段,以及过珠江大桥以后的远郊,竟然都有不少尸体,着实令人吃惊。《广州年鉴》“数十人死亡”之结论看来太草率了。余老师家住市中心的惠福西路甜水巷。记得那年八月一、二日就已经开始值班,建栅搞居民联防,后来才知道,他回校后一个晚上,甜水巷本身也有一个被打死的“劳改犯”。
到底有没有劳改犯逃脱这回事,谁也没有得到结论。但是,从人们的回忆看出,许多死者是平民百姓,而且就是广州居民。当年市人委的一个普通干部,在讲述12日白天发生的事之前,又讲了夜间的见闻:“……我们市人委宿舍当时也组织起来值夜班,那天晚上我是两点到四点的班,听说附近打死了人,住四楼的下台干部,原来管公安的副市长孙乐宜,过来叫我一起出去看看。被打死的人穿劳动布裤子,光上身。孙把尸体翻过来,看见这人双手是被铐上的,他很有经验,只说了一句:‘手铐都生锈了。’他不敢明说,但我明白他的意思———这人不可能是劳改场跑出来的犯人!后来四点钟我交班以后,听说又打死一个,是戴脚镣的。整晚一共打死三个。”
在变态的思维中,有的人甚至认为杀人是一件快意的事情,动辄要人家的性命。“打劳改犯期间,一天早上我接到任务要过河南找一个人。经过中央公园旁边,吉祥路和连新路交接处,见一堆人中间围住一个相貌怪怪的畸形人———怎幺怪法?这幺多年,也记不清了,也许是大脑壳、罗圈腿之类发育不正常的人吧,反正看上去不顺眼,给人感觉不像‘好人’。听周围的人说,此人昨晚手抓一支发动汽车用的铁杆在街上手舞足蹈晃来晃去,旁若无人,结果被居民当坏人扭送到街道居委来了。居委讯问之后,通过电话找到他一个姐姐,她虽然承认有这弟弟,但同时也表示与他已经没有关系,不愿领人。唉,那时的人真是很绝情!居委的人还好,留他在居委会过了一夜。下午回来又经过这里,畸形人已经被人吊死在连新路口的大榕树上了。”
那些年头,人们对“阶级敌人”充满“阶级仇恨”。“劳改犯”属于“阶级敌人”,逮住便往死里打,毫不手软。据说广州城内德政路被杀的人多。从文明路南折入德政路,遇到一位正在小饭店门口板凳上自斟自饮功夫茶的老板娘。老板娘指着四五十步远的十字路口说:“在那里吊死三四个。因为自己出身不好,不敢走近去看,不知是什幺人。”老板娘还说,往下走一点的万福路口,有一家人,住楼上的,地主家庭出身,那时期,乡下来有人来找,居委带乡下人上门,这家人可能是害怕,不敢相认,结果,农民被当劳改犯打死了。这种事也不新鲜,有一天深夜,文德路和万福路交口处,忽然打锣打鼓声,敲盆敲桶声,吹哨喊叫声乱成一片。第二天一早,人们看到有三个人倒在棚架下,旁边都是碎砖乱石。两个年纪大一些的已经死了,但年轻的一个似乎还有点气息,却不断有居民继续用石头砸他。据所知,文德路和德政路一共至少打死了八人。死的人这幺多,为什幺?老板娘回答:德政路一带住的多是没文化的下层市民、咕哩佬(搬运工)、三轮车夫、扫街淘粪的清洁工、小商小贩……新中国成立前就是三教九流鱼龙混杂之地。她还说,当时居民联防的人,有学生和无业青年。当时居委是起了组织作用的。
讲起当年打劳改犯的事情,许多街坊打开回忆的大门,“那年我15岁,住一德路,对面就是爱群大厦、长堤。我亲眼见打死一个比我还小的少年,在江边榕树下,一个后生仔用锯片捅进他的身体,血哗哗涌出来……”(刘先生,现居广州)
“我也是住一德路,当时有好几个人被绑在江边榕树上打,竹升都打断几根。那些人满面是血,其中一个已经死了,三十多岁,像个农民。说是打‘劳改犯’,谁知道?围观的人都不敢出声。”(肖先生,现居广州) “我侄儿说的,确有其事,当时长堤一带的大榕树吊了不少死尸。具体日期记不清了。我亲眼见到一个女人被活生生吊死,说她偷东西。”(肖先生,现居美国)
“我亲眼见大白天吊死一个人。就是 “吊劳改犯”那时,我骑车经过长堤,在靠近“省总”大楼那一段,一群人正在吊一个肥佬。肥佬不停哀求不要吊死他,结果还是吊死了。”(谭先生,现居美国)
“10·11日广州街头打死很多人。在长堤路沿江路,每一株树都捆着一个死尸,有些树上有两个死尸,有些吊死,有些是跪着捆在树上,我数了一下,长堤路至少有二十多个尸体。那两天正是下雨,这些尸体在水中泡着,浮肿起来,实在可怕。”(见《汤生龙日记》)
此事已经过去四十五年了,已成一宗“悬案”
由于种种传闻没办法澄清,以致今天还有人对当年的情况百思不得其解。为什幺广州一些群众一下子变得如此没人性?这个女士说,“我丈夫当时在广州市第二搬运公司工作。一天早上上班时,见到居委会的房子前面有几个街坊议论纷纷。原来里面关了一个昨夜捉到的‘劳改犯’。我丈夫上前,看到上了锁的铁闸门里有一个脸色铁青的人跪在地上,双手被反缚,衣不蔽体,蓬头垢面,对着外面围观的人叩头如捣蒜,满脸都是唾沫,操着北方口音嘴里不断喃喃着,看样子是饿坏了或是吓坏了。我丈夫从他语不成句断断续续所讲的话中,揣摩出大概的意思是哀求放他一条活命的生路,他是南下来广东打工的农民,原带有生产队开的证明,被追打的人搜走撕毁了。丈夫下午收工回家时,见到此人已被吊死在马路边的电线杆上多时了。因为他当时是搬运工人,去的地方多,见到被打杀的‘劳改犯’也更多。从来不跟我讲,一方面是心里害怕;另一方面也担心我会害怕。”
这种景象给广州群众以强烈的心理冲击,他们虽然也拥护搞联防,但不清楚如此之残酷,如此般野蛮。好好的一个人,有人叫一句,这是劳改犯,立刻就会有一帮人上前用木棍、水喉铁管甚至用枪去消灭他。有个广州的复员兵回忆说,“我亲眼看到有好几个地方吊着被打死的所谓‘劳改犯’:一处是在东山百货大楼对面的街角公园的树上;一处是在教育路南方电影院门口的树上;再一处就是在文德路与中山路的交界处,有两具尸体在地上摆着。听说原来也是吊起来的,后来绳子断了,马路正在铺下水管道,两具尸体被人搬到挖起来的泥堆上,时值盛夏,尸体曝晒发胀,形状十分恐怖。还听说在长堤一带,有“劳改犯”被打死即时扔进珠江的。我1951年参军,之后不久便从事医务工作并参加抗美援朝,也多次见过死人。但是这样的死人场面仍然使我感到恶心和恐惧。”
广州“文革”研究专家叶先生多次访问过当时“红警司”政委黄意坚,他说事发后曾组织公安刑警和中学生的力量,分两拨点数各地的尸体,得出一百八十多和一百九十多这两个接近之数,应该比较有参考价值。
如今此事已经过去四十五年了,成为“文革”悬案。老广州阿佗认为,第一,这是广州“文革”中重要的死亡事件,站在尊重历史,研究历史的角度,不能回避;第二,死者多是无辜冤死的,微不足道的小人物,站在人道的立场,更应该还他们一个公道,让死者安息;第三,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走向富裕和强大的同时,如果对自己过去犯下的某些错误和罪恶不知反省,甚至刻意隐瞒,那所有的进步都不会有任何意义,那表面的提升,实质上只是更可怕的沉沦。
张志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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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疑似“吊劳改犯事件”照片求解
疑似“吊劳改犯事件”照片求解
——请一起参与对文革悬案的解读
阿陀
这张照片是海枫《广州地区文革历程述略》(香港友联研究所一九七一年版)一书的插图。旁边有说明文字:
“这是一九六七年七月,广州地区红卫兵武斗、惨杀,进入高潮,图为红卫兵尸体悬于市区电线杆上被解下来的情形。”(照片上手写字为:“这是广州电线杆上的死尸。”)
《述略》是文革初期偷渡到香港的一个广州人“海枫”写的文革史,由于成书时间距离书中记叙的广州文革高潮66、67年仅相隔三、四年,非常贴近,又是当时广州乃至全国、全世界的第一本中国人写的文革史,这本书自有它的特殊历史价值。但作者非学者,甚至也不是广州文革高潮的亲历者或见证人,书中没有明确提供自己曾参与其中的任何活动的经历,甚至连目击事例也阙如,基本上根据当时的公开报纸资料、文革小报和道听途说的传闻拼凑而成(所提供的各种武斗伤亡数字尤不可信,如“七二三中山纪念堂事件”,该书提到几十人死亡,笔者遍访当事人,目前只落实死了一个广钢的旗派工人),水分甚大,加上香港出版商惯以商业包装,本书参考可以,轻信则不能。这个照片说明就毫无疑问是胡说八道的张冠李戴!因为67年7月广州武斗发生死亡的只有“7.21 华侨糖厂事件”和“7.23中山纪念堂事件”,两次武斗没有任何“红卫兵尸体”被悬挂示众,不要说7月这两次,就是8月武斗高潮(包括“吊劳改犯”期间),乃至整个文革期间,广州都没有任何因武斗死亡的派别成员被悬挂于电线杆上,这是肯定的!道理很简单,如果真发生过这样的事,当时势必会激怒对立派,掀起轩然大波,早就吵得沸沸扬扬了,怎幺可能:1、从来没有一个文革当事人提及此事;2、当年的小报和其它文字从来没有任何记载;3、(笔者采访的)两派头头也毫不知情?
那幺,这到底是一张什幺照片?会不会是作者把吊劳改犯的照片误认做红卫兵?目前主要有两种意见:
这可能是目前唯一留存下来的“吊劳改犯事件”照片。
时间应是文革期间。因为背后有贴在墙上的大字报。如果是夏天,应是早晚气候较凉爽的时候,现场三人都是穿长衣长裤。
死者或是中青年男性,不是学生红卫兵。可能是北方人。此人蹬皮鞋,扎绑腿,长衣长裤,打扮异于当地人。
死者状态奇特。挂在电线杆上,基本上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供电公司的维修工人工作中意外被电击死亡(或昏迷);二是在地面死亡(或昏迷)后被人挂上电线杆。如果是维修工人,他穿皮鞋不戴脚箍是不可能攀爬电线杆的。而且他看来像是拦腰绑在电线杆上,比“喜报”高不了多少,这个高度不大可能接触高压线,被电击死亡的可能性不大,同时身体弯曲不僵硬,外表也没烧灼的痕迹。如果此人腰部臃肿部分是绑在身上的外衣,就更不可能是正在高空作业的工人。
综上分析,合理的解读是:一名外地人因不明原因死亡(或昏迷)后,被悬挂于电线杆上,现刻正被人解下来。这很可能是六七年八月中广州“吊劳改犯”期间发生的事。
这是笔者最早的观点,但2010年笔者曾在广州召开过一次探讨历次广州文革武斗事件的两派座谈会,会上原中山大学罗振平先生等人看过照片以后,表示了不同意见。(附座谈会摘录)。
第二、罗振平等认为,这可能是出自香港的伪造(冒充)的广州文革武斗死亡照片。
1、大字报不应该出现繁体字。
2、死者穿的皮鞋和像牛仔裤的裤型不符合文革时期国内穿着。
3、三人打扮一致,更像供电公司的工人在解下自己(未必已死亡)的同行。
4、无法证实现场是在广州。
笔者觉得上述看法不无道理,遂加以补充:一人似戴墨镜,这在文革初期并不流行(其中一个原因是电影里戴墨镜的多是汉奸特务);照片上手写“这是广州电线杆上的死尸”用的是繁体字;照片左上角有一个手写A字。加上前面提到的服饰等,似乎很有一点“港味”。是否也可以这幺解读:这原是一张香港电气公司处理事故现场的照片,被人为加上文革大字报背景(原始的“喜报”和后加的“这是广州电线杆上的死尸”似乎出自同一人手笔),就变成书本的插图了。这是一件移花接木的伪品。
两种看法各有道理,笔者并无一定之见。照片人人可读,读者不妨各抒己见。此文仅为抛砖引玉,希望借互联网之便,呼吁各路英雄英雌帮忙搜刮:
1、有谁在其它地方看过这张照片?
2、《述略》一书作者海枫今何在?
3、谁能提供真正的“广州吊劳改犯事件”照片和其它相关实物证据?
谨呼吁“广州吊劳改犯事件”的当事人和目击者在新浪微博或博客上提供第一手回忆见证,也请年青一代的朋友有机会帮忙访查你们的父母亲戚,把有价值的文革历史资料代(也许不擅上网的)长辈整理出来,以留后世。文革本身就是一个大悬案,偏偏现在“系铃人”不是故去就是故意隐去。解铃何须系铃人?青年朋友,破案还得靠你们!世界是你们的,你们不问,谁说?你们不干,谁做?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二日于芝加哥
附二零一零年十月二日《关于广州文革武斗——两派红卫兵第二次座谈会》摘录:
9、对“吊劳改犯照片”的质疑
谭加洛:有一个67年就偷渡到香港的人,当时在香港出了一本关于广东文革的书(注二),书里面有这样一张照片,旁边的说明称是67年7月广州文革武斗进入高潮时悬挂于市区电线杆的红卫兵尸体。这肯定是错的。因为7月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8月中倒是到处吊尸,但没有一具和派性、和武斗有直接关系,如有的话,当时一定很轰动。因此我怀疑他是目前发现的唯一 一张广州67年“吊劳改犯事件”的照片。(传阅复印件)
罗振平:香港的人搞这些不行,又是夸张得要死,不实事求是。况且这是不是广州,你都不知道。
王XX:(读照片上手写文字)“这是广州电灯杆上的死尸”。
罗振平:这很难说。
谭加洛:因为后面还有标语。
王XX:(看书中说明:“这是一九六七年七月,广州红卫兵武斗高潮、惨杀,进入高潮。图为红卫兵尸体悬于市区电线杆上被解下时的情形。”)这就胡说八道,那有红卫兵!
罗振平:重庆有一个红卫兵的坟,那是真正红卫兵的尸体。
谭加洛:广州也有一个红卫兵坟,在花都,这几天我一直想去看,但他弟弟说不要去惊动他。为什幺这个坟能保留到今天?据说是当地农民认为给当地带来好运。保护了他。
罗振平:这个照片是假的,没有人穿这种鞋,像皮靴。
谭加洛:爬电线杆的靴,有铁箍,踩着上。
罗振明:不像劳改犯的。假的。
王XX:这就不是劳改犯啦。
谭加洛:但当时被打的人也都不是劳改犯呀。
罗振平:当时没人穿这种靴。
谭加洛:北方人?
罗振平:你有没有注意,字体全是繁体字。
谭加洛:这是书的说明。
罗振平:我说背景“喜报”。如果是香港人写的,信不过。
罗振明:“喜报” 是自己写上去的吗?
谭加洛:是贴在一面墙上的。背景。
罗振平:不应是繁体字。
谭加洛:可以作为分析的一种意见。
罗振平:要看它的年份月份。
罗振平:我看不出是什幺鞋。
罗振明:没裤脚的,军装才有裤脚。像牛仔裤,不是阔裤脚。裤型,不是文革的。
罗振东:放大,可以看时间
罗振平:“喜报”符合文革背景,但字体不符。怎幺写都不会把“报”字写成繁体。
王XX:破四旧时剪牛仔裤。
罗振平:这个人像是活的。
谭加洛:这场面是两个人在解一个吊在电线杆上的尸体。
罗振平:不能够说明是一具尸体嘛。这样的图景能说明他是尸体吗?
谭加洛:看清楚一点,他是倒下来的,衣服反起露出白色衣服。吊这一串钥匙,还有绑腿,可能是北方人。不是农民。
罗振平:最好能看见后面的字,年月日,喜报,什幺时间写的。还可以有一种解释,有一个工人,是电厂,电气公司的,搞电时发生了工伤事故。最上面的那个也是电线工人,如果发生工伤事故,他就在电线杆上死。这可能性不是没有。然后另外两个也是工人,采取措施将他救下来。因为三人的绑腿是一样的。
谭加洛:三轮车夫也是这样绑的。
罗振明:裤型也是一样。
罗振平:那时裤脚是宽的,不是牛仔裤,没牛仔裤穿。要幺是施工时扎绑腿,三个绑腿是一样的。三人服饰为什幺接近一样?只能是同做一件工作。
谭加洛:很有道理!很多文革照片,就要靠在世的人分析,什幺时间?地点?说明什幺?。。。。。。如果留给后面搞历史的人,他们根本就没有办法入手。
(原载培英老三届网:www.py196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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