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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广锠:往事杂忆--亲历石河子“126”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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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2 01: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图:“126”事件现场示意图

往事杂忆
--亲历石河子“126”事件

作者:方广锠
  

谈到文革武斗,人们常把首开第一枪的时间定为1967年2月23日发生在青海西宁的“二·二三”事件。其实,第一枪在新疆石河子打响,时间是1967年1月26日,故称石河子“126”事件。
长期以来,“126”事件一直被埋在迷雾中,不少人至今对此若明若暗。如财经网“贺卫方的个人空间”,依据《落难英雄--丁盛将军回忆录》一书叙述“126”事件,把该事件定性为双方的“武装冲突”与“枪战”①。贺卫方先生前不久在石河子大学工作过两年,石河子大学由兵团农学院升级而来,而兵团农学院正是“126”事件的漩涡中心之一。由此看来,几十年后,即使生活在当年漩涡中心的人们,对该事件也已不甚了了。时间正在冲刷着真相,不亦悲夫!
笔者耳目所及,余习广先生的《“文革”第一枪:新疆石河子“一·二六”血案》(以下简称《余文》,http://blog.ifeng.com/article/1757313.html)对该事件叙述的最为详尽,与笔者在现场的经历基本吻合。《余文》虽然对整个事件的发生、发展、结果作了详尽的叙述,但余先生当时毕竟不在现场,有些叙述还嫌粗略,这当然不能苛责余先生。此外,《余文》仅介绍兵团的情况,没有涉及地方,其实当时地方的群众,具体地讲,我们沙湾县的群众也被牵涉进来,并在“126”事件中死2人,伤1人。
1月26日下午,我在枪击现场--农八师师部北门亲历了这一事件。在此谨以我的现场经历,对《余文》做一些补充。

这里先要对沙湾县与农八师的关系及当时的背景作一点介绍。
沙湾县隶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下属之塔城专区。这一行政区划的设定,是当年伊犁、塔城、阿尔泰三区革命的遗产。当年的三区革命军一直向东打到沙湾,最后以玛纳斯河为界与国民党军队相持。新疆和平解放后,特意成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下设伊犁、塔城、阿尔泰三个专区。这一设置表达了对三区革命的尊重。按照这一区划,沙湾县东起玛纳斯河,南到天山深处,西接乌苏县,北入通古特沙漠,地广人稀。后来实行军垦,农八师屯垦的地域,如石河子、莫索湾等等,都在沙湾县境内。当时的政策,凡是军垦区域,一律归兵团管辖,不再属于地方。石河子紧挨着玛纳斯河西岸,得玛纳斯河水利之便,加上乌(乌鲁木齐)伊(伊犁)公路交通之便,自然少不了军垦战士的努力,很快发展起来。《余文》提到:“石河子原为一个只有几十户人家的小村庄,经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几十万军垦战士的开垦,到‘文革’前夕,已成为拥有30万人、城乡结合的城市。”说得基本准确,但有一个细节没有交代清楚:石河子原来是一个只有几十户人口的小村庄,整个石河子地区划归兵团后,这个小村庄,即所谓“石河子老街”依然归属地方,成为在兵团包围中的由沙湾县管辖的一块飞地,也是我们沙湾县人去石河子时落脚的地方。沙湾县城原设在位于通古特沙漠边缘的老沙湾,乌伊公路开通以后,县治向南迁移到天山北麓乌伊公路边的三道河子镇,该镇在石河子以西35公里处。
文革开始不久,中央即有明文规定,兵团的文革与地方的文革分开进行,两者不得串联,不得成立联合组织。所以,虽然沙湾县城距离石河子只有35公里,我们也多次到当时闹得最厉害的兵团农学院去看大字报,但双方的群众组织没有任何往来。

1967年1月25日,沙湾县手工业联社群众闹绝食,请我们分部红卫兵去调停,直到26日天快亮才回学校。上午10点多,我正在宿舍酣睡,一个外号叫张呆呆的同学“砰砰砰”地敲门,说县广播站广播,有重要事情,让每个群众组织派一个负责人到县公安局去开会。我昏头昏脑赶到公安局,会议室已经挤满了人。据公安局的人讲,石河子发生了武斗,兵团的群众组织“八野”开枪打死了兵团造反派的人。现在兵团来人希望我们去制止武斗。接着兵团来的人介绍了情况,就是《余文》中提到的26日半夜毛纺厂的血案。经过短暂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虽然中央规定兵团、地方各自搞文化革命,但既然发生了武斗,死了人,我们就不能视而不见。应该按照毛主席“要文斗,不要武斗”的最高指示,去制止武斗。这里需要说明:兵团来的人只是希望我们去制止武斗,而不是要求我们支持他们,参加武斗。公安局会议室的决议,也是去制止武斗。会议决定由公安局负责调车,沙湾县每个战斗队派一个人,中午12点到公安局集合,一同前往。现在想来,当时只是想去制止武斗,没有想到怎样去制止武斗。这一决定实在草率。群众组织,很多事情都是鸡一嘴、鸭一嘴,草率决定,不计后果。
我回到学校,匆匆吃了点东西,按时来到公安局。公安局调来三辆卡车,每辆车上都挤得满满腾腾。按照一车40到50人计算,大约聚集了150人左右。快要出发时,县宣传队的田蕊兰赶来。她原是我校高66级的学生,后被抽调到县宣传队。她的弟弟田新生是我校高68级的学生,与我是好朋友。我们说车上挤不下,不要去了。她说是县宣传队的代表,一定要去。于是,我和我班同学,我校另一战斗队负责人许培玲各拉她一只手,把她拽上车。上车以后,田蕊兰就挤在我前面。我们一路高唱毛主席语录歌来到石河子老街。
这里有一个小插曲。临出发时,不知是谁提出:我们这么多人,乱哄哄的,这不行,得选个总指挥。有人提议:就选分部的方广锠。杂然相许。于是我成了沙湾县这次行动的总指挥。但因为我们的车落在后边,等我们到达时,前边下车的人已经在县委干部丁洪的指挥下在老街街道上排好队。我们下车后,大家说:站队!站队!我也忘了自己是总指挥,便站到队里。丁洪指着手表说:现在是1点半。我们刚到,什么情况也不了解。大家先分头了解情况,3点半回到老街集合,商议怎样制止武斗。于是众人一哄而散。

我和许培玲、田蕊兰,还有高66级的苗兆华、林朝云五人同行,从石河子老街到农八师师部,大约有1公里多路。1967年冬天北疆雪比较大,路上的雪已经被行人踏实了,走起来一步一滑。我们走到通向农八师师部的拐弯口(示意图中的①号位),有人在发传单,一伙人挤着要,苗兆华、林朝云也挤过去。我和许培玲、田蕊兰三人则沿着八师师部围墙外的人行道继续向东走。
农八师师部大院占地很大,四周有围墙。北面围墙的下半截是拦腰高的土墙,上半截是木栅栏。围墙中部有一个大门,即农八师师部正门--北门。北门是两根水泥门柱中间加上栅栏门,是铁栅栏还是木栅栏,记不清了。西侧门柱前有个哨兵岗楼,记得是木制的。北门前是一条与围墙平行的东西向马路,马路两侧有人行道,马路与人行道之间是林荫带,栽种着一排排白杨树。隔着马路与北门脸对脸的,是路北的农八师综合商店。当时,这个综合商店相当于石河子的王府井百货大楼,近邻四乡都到这里购买稀缺商品。商店门前的空地上左右各有一个大型毛主席语录牌。因为当年雪大,语录牌下、路边的林荫道上都堆着大堆大堆的雪堆。
当时马路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我们三人则沿着师部大院围墙外的人行道从西向东走,人行道上人也不少。走到示意图上②号位,看到师部北门一带大约聚集了几百人。无论是当时的印象,还是现在的回忆,北门外的这些人都不是有组织的人群,起码绝大多数不是有组织的人群,看来这些人与我们一样是来看热闹的,用现在的网络语言,是来打酱油的。他们既没有标语、横幅,也没有人呼喊口号。这些人有的一堆一堆,就好比蜂房中的蜜蜂,不断接近,又不断散开,互相打听与传递各种消息。也有的摇头晃脑,东看西看。②号位没有房子阻挡,可以看到八师大院里有十几个穿灰蓝衣服背枪的人。因为平时与兵团不打交道,我甚至不知道这就是所谓的“兵团的值班部队”。当时心里还奇怪:老百姓怎么也背枪?这就是“八野”吗?当时气氛很平静,背枪的人在里面聊天,没有显示丝毫敌意。围墙外的人议论纷纷,有人说上午又打死一个孩子。也就是《余文》中提到的兵团子女一校13岁的王万东。也有人说师部大楼的楼顶上架有机枪。
听说楼顶架着机枪,打动了我的好奇心。我就从②号位来到③号位,就是八师北门正中去观察。从②号位到③号位,也就是10米左右。所以没有向许培玲、田蕊兰打招呼。当时哪里想到会出事呢!
站在③号位,也就是八师大院北门前,贴着栅栏门向里看,那些值班部队的人还在聊天,八师师部大楼则约在百米开外,我是高度近视,观察了一会,也没有看到什么架在楼顶上的机枪。有点扫兴,回头打算招呼许培玲他们,正在这时,枪响了。北门外的人如惊弓之鸟,“哗”地散开。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等我反应过来,人都跑了,不过都没跑远。有的躲在示意图上C线,即林荫道的雪堆后面。来不及跑开的就沿着八师北门就地蹲下,东西两排,呈八字排开,见示意图上A、B两条粗线。只有我一个人傻瓜一样孤零零站在八师北门。我不知道当时有没有人照相,如果有,相片上那个当时还站在八师北门正中的人就是我。最初开的枪,肯定没有朝北门人群打,否则现在就没有我了。就我当时的想法,哪里会真的朝人打,最多朝天鸣枪示警吧。
但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场面,当时的确是毫无主张。人在那种情况下,大概也就是从众吧,于是我也蹲下。当然不是就地蹲在大门中间,而是蹲到东边一排,即示意图上的A线。因为我是最后一个蹲下的,所以排在A线南边顶头第一个,靠近门柱,示意图上的④号位。
不知怎么搞的,东边的这排人的蹲姿,个个是头朝北,背朝南。我刚蹲下,自然学样。忽然一想,这不是打着屁股了吗?于是倒过身,头朝南,背朝北。现在想起来,倒过身,不是打着脑袋了吗?但当时完全没有想到脑袋,似乎屁股更重要。头朝南,就可以探头看大院,只见刚才背枪的人都不见了,大院里空荡荡。枪声稀一阵、紧一阵,也不知道在哪里打,向哪里打。可以肯定,这时即使已经向北门打,枪口也比较高,不是对着人群打。
过了一会,东边A线的这排人,一个一个逐渐往示意图上的C线,即林荫道的雪堆后面撤。当时自己无非看样学样,跟着也撤到雪堆后,趴在⑤号位。撤下不多久,子弹开始打低了,眼看着子弹打到师部院门的门柱上,溅起闪亮的火花。枪声紧一阵,稀一阵。趁枪声稀疏时,我又跟着人群撤退,趴到⑥号位。⑥号位在综合商店一侧的人行道上,我的背后就是综合商店的窗户。一扇扇木护窗已经关闭。
北门东边A线的人撤退时,西边B线的那排人一个没动。不知道是因为没人带头,还是依仗有岗楼掩护。这时只见他们个个一动不动,不知死活。
又过了一会,枪声停了。不知从哪里跑出来一个中年男子,只见他站在马路中央示意图上五星的位置,跨马步,挥舞着红旗,大声呼喊:“救人!救人!”随后,上来一些人,两人抬一个,把西边的那排人,大约有十来、二十个,一个个都抬走了。原来B线那些人都动不了了。现在想来,真是鬼使神差,我当时不知怎么没有蹲到西边去。如果蹲到西边那一排,大概今天就不会在这里写这篇回忆了。
我只看到那个挥旗人的侧面,没有正面看到他的脸。但那马步挥旗的形象,深深刻在我脑子里,至今鲜明活跳。那人喊叫时,我也有上去救人的冲动,但最终趴着没敢动,现在想起,依然羞愧。
枪声依然稀一阵,稠一阵。又过一会儿,从八师北门跑出几批穿灰衣拿枪的人,有的从大门出来,有的翻墙出来,一路向东跑去。我趴着的⑥号位,距离他们不到10米,看的清清楚楚。路边趴着躲枪的人中,一个人喊:“抓住他们。”喊喊而已,没人敢动。
过了一会儿,趁枪声又稀了,我便转移到综合商店门前语录牌的大雪堆后面,即⑦号位。商店大门早已关上,商店西边有个照相馆,门还开着。我在那里照过相,知道它有个后门通综合商店后院,可以回到老街,所以一点一点向那个方向移动,打算找机会躲进去。雪堆后面还趴了几个人,其中一人把上身藏在雪堆后,但故意把大腿露在外面,还尽量向外伸。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想挨一枪,好当英雄?
这时,看见许培玲弯着腰从师部岗楼那边跑过来。我连忙叫住她,把她拉到雪堆后面。她趴在我身边,脸向雪地,手捂着脸。我拍拍她的背,安慰她,发现她浑身簌簌发抖,真是那种浑身不间断的“簌簌发抖”。我问她:田蕊兰呢?她答:不知道。原来枪一响,她与田蕊兰便一起躲在岗楼后面。后来田蕊兰说害怕,要走。许培玲叫她不要走。但田蕊兰还是走了。许培玲自己一直躲在岗楼后面,岗楼救了她。
渐渐的,枪声静寂了,趴着的人仍不敢随便走动。瞅个机会,我拉着许培玲跑进照相馆,然后从照相馆的后门跑到石河子老街。这时将近下午5点,天已开始黑下来。
在老街,听说从沙湾来的三车人中死了两人。一个叫迟金荣,是我校高66级的学生。另一个就是田蕊兰。我真后悔为什么要把她拉上车。为这事,我后悔了一辈子。还有一个石河子老街的,姓名已经忘了,被打伤腿。后来去老街,经常看到他一瘸一拐地走。
我搭了一辆便车回到沙湾。站在县委花坛上,向等待的群众介绍了情况,然后回到学校,回到同学中。
那是我终生难忘的一天。

《余文》说:“下午2点40分,带兵守卫办公楼的武装处副科长王世昌打电话给坐镇武器库的副处长张俊义,请示办法,张指示部队突围。10分钟后,奉徐国贤副司令命令,23团副团长高庆森打电话给武装处:值班部队立即撤出师部大院。王世昌电话通知总机房和东西楼部队,15点15分从北门强行突围,如遇包围,可鸣枪警告,驱散群众。”
我们下午1点半到石河子老街,然后步行到八师大院。虽然只有1公里多路,因为路滑,加上一边走,一边看,一边了解情况,所以走得比较慢。到八师北门,大约是不到14点半,所以,15点15分突围前,值班部队已经开枪。但最初的确没有朝人群开枪,很可能是向天示警。
《余文》说:“15点13分,守东西楼的部队撤出。一出楼,看到那么多人堵住去路,23团副营长李可志朝天就是一枪。顿时,部队指挥员全部开火,有的冲天打,有的朝人群射击。守卫北门的部队立即成战斗队形散开,卧倒后用步枪、机枪、冲锋枪朝密集的人群开火。大批部队朝北门、东便门和翻过土墙,朝八师武器库撤退。密集的人群,在密集的枪声中,像打飞的鸭子,跑的、跳的、滚的、爬的、哭的、喊的,四散逃去。直到17点,部队撤完。”
对照我在现场的经历,上述的叙述有点粗略。
第一,如前所述,最早开枪,应该是14点多钟。但没有直接向北门人群打。
第二,15点13分左右开始向人群开枪,这一点与我现场经历吻合。
第三,值班部队突围前,群衆已经被火力压制散开,趴在地上。不但已经有了死伤,死伤的人已经被救走。值班部队实际突围时,没有向两边的人群开枪。\n第四,突围的具体时间,是开了一会枪以后,大约16点左右的事情,当时天还没有黑,光线还很亮。如前所说,我趴在雪地上,对面前跑过的人,看的清清楚楚。新疆的冬天,天黑得早。如上所说,我们逃到老街,将近17点,天已经黑下来了,几步以外的人就看不太清了。
第五,至于《余文》说“直到17点,部队撤完”,这我无法判断。因为17点时,我已经离开那里。
《余文》提到:“密集的人群,在密集的枪声中,像打飞的鸭子,跑的、跳的、滚的、爬的、哭的、喊的,四散逃去。”
这里想象多于事实。最初枪一响,人像潮水一样散开。由于没有朝人群打,所以不存在“跑的、跳的、滚的、爬的、哭的、喊的”,现场既没有鸡飞狗跳,也没有哭爹喊娘。后来现场除了枪声,就是寂静。即使互相讲话,也是压低声音,没有大声喊叫的。北门西侧B线被打死、打伤的人,按理应该发出呼喊,但我的确没有听到呼喊的记忆。我的记忆是:他们蹲着、趴着,一动不动,也没有声响,不知是死是活。大概伤者压抑着自己的呻吟吧?所以,那位勇士大声呼喊救人,那位莽汉大声喊叫“抓住他们”,倒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值班部队真正突围时,并没有开枪,所以也不存在群衆“跑的、跳的、滚的”之类。\n《余文》说:“白雪皑皑,红血片片。八师大院内和北门外躺下了十几具尸体,有的中了十几枪。受枪伤的二十多人,被送往医院抢救。”
大院内的死伤,下文再说。北门外的死伤,大部分是蹲在北门西边B线的那批。也就是那位勇士呼喊以后,被人抬下去的那批。

从下午2点多到4点多,我在北门现场的雪地里趴了2个多小时。目睹了兵团值班部队从开枪到突围。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北门聚集的群众赤手空拳,没有武器。也没有人从北门方向朝八师师部开枪。“126”事件以后,兵团在石河子举办“真相展览”,说当时综合商店方向有人向八师师部开枪,值班部队不得不自卫。这完全是谎言。上面讲过,我躲的⑥号位、⑦号位都在综合商店前面。综合商店中如有人向八师师部开枪,我不可能不觉察。
但《余文》提到,“八师大院内”也有死伤,这就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了。大院内死伤的是谁?是值班部队?还是兵团造反派?如果是兵团造反派,这好理解,是值班部队打的。如果是值班部队,那是谁打的?这里记录一段当时听来的流言:当时有人说,“126”是值班部队内讧。值班部队突围之后,有人进八师师部,看到不少拿枪的值班部队从地上爬起来,很悠闲的样子。这段流言是听谁说的,已经记不起来了,录以备考。
不管怎样,就八师北门而言,绝对不存在什么“武装冲突”或“枪战”,有的是拿枪的一方对手无寸铁的群众的屠杀。

《余文》记叙:
撤至八师武器库的部队,经过短暂休整和训话,并分两路,撤出石河子。一路乘车向老沙湾撤去,一路步行经总场向23团撤退。
乘车撤退的部队杀红了眼。当路经石河子汽车站时,正好一辆客车进站,车站门口人很多。部队以为遇上了造反派,3辆卡车车顶的机枪和战士手中的冲锋枪一起开会,当场打伤9人,卡车疾驰而去。
3辆满载战士的卡车驶上乌伊公路,刚一转弯,迎面碰上高举红旗,手捧毛主席像的塔城地区托里县反修中学哈萨克红卫兵长征队,他们路经石河子,早晨刚去总场为职工进行“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演出”归来。
车上有人大喊:“什么人?”
手举红旗的帕利莎答:“红卫兵!”
“打死你们!”
第一辆车上的机枪立即开火,当场打死1人,重伤3人。
据红卫兵小报称:死伤者都是十六七岁非常漂亮的哈萨克姑娘。帕利莎面部中弹,倒在雪地上,手中还握着那杆“毛泽东思想红卫兵长征队”的红旗。
上面的记叙完全是事实。
因“老沙湾”属于沙湾县。故“向老沙湾撤去”的一路,实际是到莫索湾农场。23团距石河子15公里,在乌伊公路上,紧挨着我后来再教育所在的乌拉乌苏公社。
过了一段时间,一次我有事去石河子,在汽车站下车,弹孔依然历历在目。石河子老街一个朋友,带我到乌伊公路指认帕利莎中弹的地方,我们良久无语。
如果说,值班部队不知道八师北门实际都是一些手无寸铁打酱油的,以为是造反派在包围他们,那么杀出一条血路以突围,这倒可以理解。如果说,看到汽车站涌出一堆人,慌乱之下没想到这些人都是乘客,当做是对方埋伏的杀手,于是先下手为强,这也可以理解。但朝手持红旗的长征红卫兵开枪,这叫人怎么都难以理解,这已经是公然的屠杀!
是什么样的人,在什么样的疯狂环境下,才能做出这样的事?
2012年8月30日
①该文称:“农八师武装处将部分值班部队调进师部,对师机关进行保护,与要进入师部的造反派发生武装冲突,造成多人死伤。在公共汽车站等处,双方又进行枪战。”(http://blog.caijing.com.cn/expert_article-151302-4793.shtml)上述说法,完全失实。


原文地址:http://mjlsh.usc.cuhk.edu.hk/Book.aspx?cid=4&tid=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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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3 08: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方先生下笔对贺卫方还算客气。根据简历,方当时是沙湾中学学生,估计是高67届或高68届。
方广锠,江苏邗江人。1948年生于上海,1962年随家支边新疆,在新疆沙湾中学求学。1969年到农村插队,1972年起在新疆塔城师范任教。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南亚系,获哲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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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3 16:3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楼(hachen) 的帖子

1967年1月25日、26日,石河子地区连续发生武装冲突事件。25日下午,毛纺厂等单位造反派约2000人冲入汽车二团,配合该团造反派夺权。汽车二团掌权一派请求独立团支援。当独立团几十名干部战士赶至时,被造反派抢去枪弹一批。当日傍晚,造反派增至4000余人。26日零时,在夺枪与反夺枪中,双方开枪造成多人伤亡。当日,农八师武装处将部分值班部队调进师部,对师机关进行保护,与要进入师部的造反派发生武装冲突,造成多人死伤。在公共汽车站等处,双方又进行枪战。当日,共打死27人,伤78人。关于石河子事件的性质,新疆军区事后给军委报告称,事件“是部队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镇压了歹徒”,毛泽东支持了军区的意见。文革结束后的1978年12月27日,中共新疆区委却又称其“完全是丁盛阴谋篡党夺权,调动兵团值班部队血腥镇压革命群众的反革命事件”。其实,石河子武装冲突是一次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与远在北京的丁盛完全无关。

  《落难英雄——丁盛将军回忆录》,余光记录,余汝信整理,星克尔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8年,页178,注释。

原文出处:http://blog.caijing.com.cn/expert_article-151302-4793.shtml  贺卫方博客
P.S:贺卫方哪个地方需要不客气对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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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1 14: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查了下丁盛回忆录,贺确实只是转帖而非为“一·二六”血案定性。既如此,也确实要客气对待,虽然他转的内容与实情相距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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