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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7 1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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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关于科尔研究中的重大错误
前面我们已经指出,国际著名人口学家科尔先生关于我国超线性死亡2680万人的研究,在国际和我国国内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支持“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这一说法的两个主要学术研究之一(另一个研究是蒋正华先生的研究)。
科尔是一位美国人口学家,他不了解中国的具体国情,不了解中国的户籍管理制度及其变化情况,不了解我国在20世纪50—60年代出现的空前的人口大迁移运动。这就导致了他的研究出现了重大错误。
科尔的第一个重大错误在于:他在研究中使用了一个基本假定:国内户籍迁移对户籍人口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我们前面已经指出,这一基本假定是完全错误的。
他的第二个重大错误在于:他利用死亡漏报解释我国户籍人口的异常减少。我们前面已经指出,这在理论上是完全错误的。
为了指出科尔研究中的另外两个重大错误,我们需要把科尔研究的基本思路介绍如下:
科尔首先依据我国1982年进行的1‰生育率抽样调查中所提供的各年度生育率,计算出1953年到1964年期间我国各年的出生人数,然后根据公式
“1953年到1964年期间出生人数总和”-“同一期间死亡人数总和”=“1964年人口总数”-“1953年人口总数”
计算出同一期间死亡人口总数,然后估算出我国1958至1963年超线性死亡人口约为2680万。
这一思路在理论上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这一思路的基本前提是要求我国1982年进行的1‰生育率抽样调查中所提供的各年度生育率必须是准确的。
我国1982年进行的1‰生育率抽样调查,通过对30万余名15—67岁的妇女生育史进行回顾性调查,获取了1940年到1981年共四十二个年度不同年龄妇女的生育率。
我们利用数理统计学的基本原则对这次抽样调查的方案进行了分析,发现这一方案存在重大的缺陷。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另外的文章中予以评述。
利用1982年抽样调查的结果,我们可以计算出1981年育龄妇女按年龄的生育情况,并把它和1982年同时进行的全国人口普查得到的数据比较一下。
1981年育龄妇女生育婴儿个数
妇女年龄
普查数据
抽样调查数据
相对误差
15—19
377150
724138
92.0%
20—24
5276210
7336945
39.1%
25—29
10565740
9564531
9.5%
30—34
2994050
2311330
22.8%
35—39
841970
760591
9.7%
40—44
320480
285714
10.8%
45—49
69330
43350
37.5%
由此可以知道,如果以1982年人口普查数据为基准,这次抽样调查所获得的妇女按年龄的生育率,在15—19、20—24、30—34、45—49这些年龄段中,其误差都超过了20%,最高达到92%。而在25—29、25—39、40—44这些年龄段中,误差也达到了10%左右。这样高的误差无论如何也是无法让人满意的。
这是在1982年,通过30万名余育龄妇女对上一年的生育情况进行回顾性调查得到的误差。那么通过同一批妇女对二三十年以前的生育情况进行回顾性调查得到的误差显然会大大高于上述数字。
利用误差这样高的生育率数据,显然无法准确的计算出1953年到1964年的出生人数。我们可以指出,生育率数据每差10%,按照科尔的方法计算出的死亡人数,就会差2600万人!这样高的误差显然是令人无法接受的。这是科尔的第三个重大错误。
按照我们前面的研究结果,我国在1960年至1964年期间出现的人口大迁移中有1510万人漏报了户籍。由于这些人口漏报户籍,他们就没有被计入到1964年的户籍统计人口数据中,这就导致了1964年的户籍统计人口总数减少了1510万。换句话说,我国1964年的真实人口总数,应当比统计数据多1510万。由上面科尔所使用的公式可以看出,由于这一原因,科尔把我国1953至 1964年期间的死亡人数多计算了大约1500万。这是科尔的第四个重大错误。
由于上述这些重大错误。这一研究都没有,也不可能反映我国这一时期人口变动的真实情况。
还是法国人口学家卡洛说的比较客观,他说:中国的问题最好由中国人自己来回答。
§7 关于蒋正华先生研究中的重大错误
蒋正华先生关于我国非正常死亡1700万人的研究,是我国唯一被某些官方部门正式认可的研究。他的这一研究,和科尔先生的研究一起,是支持“我国在困难时期有1700万到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这一说法的两个主要的学术研究。
蒋正华这一研究的核心部分是利用数学方法建立了一个数学模型,然后利用这一数学模型“计算出”我国非正常死亡1700万人。
我们作为专职的数学工作者,对蒋正华所建立的数学模型进行了仔细分析。正像我们在《蒋正华先生关于“非正常死亡1700万人”研究中的重大学术错误》中所指出那样:他所建立的数学模型存在着一系列重大的学术错误和问题。由于这些错误,他根据这一数学模型所得到的我国“在困难时期非正常死亡人数约为1700万人”的结论,是没有任何学术依据的。
我们必须指出,蒋正华先生的上述学术错误不是偶然的个别的错误,而是系统的、全面的错误。利用他的模型,根本无法得到我国困难时期人口变动问题的真实情况。由于说明这一点需要较多的数学专业知识,这里就不进一步说明了,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看一下我们的上述文章。
蒋正华是利用数学方法“计算出”我国困难时期的死亡率、出生率和“非正常死亡1700万人”结论的。但是,他没有在学术刊物上公布他赖以计算的原始数据和计算过程。据他本人讲,直到2005年10月17为止,他关于非正常死亡1700万人这一重要结论的“许多计算结果都压在手稿等资料堆中,”还要待他“有机会再来整理”。对于这样一个直到2005年还没有整理,更没有公布其计算过程的 “非正常死亡1700万人的结论”,在1987年就被我国某些官方部门认可,并产生了重大影响。从学术的角度讲,这是一个极其反常的现象。
我们从学术的角度,对蒋正华先生的研究进行了公开的学术批评。我们的批评已经公开几个月了,但是蒋正华先生并没有对我们的批评做出回应。我国在困难时期是否有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的一个重大历史公案。蒋正华先生本人也承认,这是一件应当在历史上讲清的问题。我们希望蒋正华先生能够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对我们的学术批评作出公开的回应,并且讲清这一件应当在历史上讲清楚的重大问题。
科尔先生和蒋正华先生的研究,是支持“1700万人到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这一说法的两个主要的学术研究,这两个研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我们上面的叙述说明了这两个研究都是错误的。
§8 关于金辉“研究”中的重大错误
在我国还有其他一些“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的所谓“研究”,其中主要有金辉、曹树基、王维志、丁抒、杨继绳、彭西哲、李若建等。
下面我们以金辉为例,说明这些研究的荒谬性。
金辉既不是人口学家,也不是数学工作者,他只是一位作家。从他的文章可以看出,他连人口统计学的基本知识都没有。但是他却利用“不超出小学程度的数学知识”(这是他的原话)“推导出了”中国1959年到1961年期间非正常死亡(饿死)的人数为4060万人,成为“饿死数千万人”这一重大谣言的主要来源之一。
我们仔细分析了金辉的所谓“研究”,发现金辉所说的我国在1959到1961年非正常死亡人数为4060万人的数字中,包含了以下数字:
1. 1960年由于户籍迁移原因造成的户籍统计人口减少的695万人;
2. 1961年由于户籍迁移原因造成的户籍统计人口减少的348万人(实际减少598万,金辉少计算了250万);
3. 1960年由于新生婴儿漏报出生造成的户籍统计人口减少的305万人;
4. 1962年到1964年由于户籍迁移原因造成的户籍统计人口减少的1270万人(实际减少1361万,金辉少计算了91万。)尽管这些减少是在1962年到1964年发生的,但是金辉仍然把他们计入到1959年到1961年非正常死亡的人数之中;
以上共计减少2618万,这些减少没有一个是因为死亡原因造成的。
5. 1953年到1958年期间已经正常死亡,但因为户籍管理制度的不健全,没有在当时进行死亡登记,而在1959年—1961年被注销户籍的人口,这一人数估计至少在500万以上(参见本文下一节)。
以上大约3100万人根本与1959年到1961年的人口死亡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却都被金辉列入了1959年到1961年饿死的人数之中。
金辉以上“计算”饿死人数的“方法”具有代表性,它反映了一些人是如何把由于其他各种原因造成的人口统计数据的减少都“计算”成为我国那一时期饿死人的人数的。
在去掉以上人数之后,金辉的所谓饿死4060万人,就只剩下大约900万人了。
金辉在文章中提出了一个计算饿死人口的计算公式。对于这一公式的荒谬性,我们将在另一篇文章中仔细评述。由于这一公式的荒谬性,上述这900万人也是缺乏依据的。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金辉的“研究”是完全错误的。
对于其他人的研究,限于本文的篇幅,我们就不再一一评述了
§9 1954年到1961年期间死亡率的调整
为了搞清这一时期我国人口死亡的真实情况.
我们需要对这一时期的户籍人口死亡率进行调整。
从户籍管理的角度讲,由于1958年以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当时中国绝大多数人口在农村)户籍管理制度并没有建立起来,许多人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户籍登记的观念是非常淡薄的。在这种情况下,从1953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到1958年期间,就会出现一定数量的人口已经死亡而没有到及时到户籍管理部门申报死亡登记。随着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发布和真正落实(这一条例的真正落实是在1960年前后),这些漏报死亡人口的户籍在1960年前后被注销,就是一件自然地事情。
这种情况对1959年—1961年,特别是1960年的户籍死亡率呈偏高态势,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这一点,被几乎所有的关于这一时期我国人口变动问题的研究所忽视。
按照上述原则,我们暂且以1953年—1958年期间死亡漏报率为12%,调整这些年的人口死亡率,并认为这些死亡漏报的人口的户籍是在1960年前后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过程中被注销的,就可以给出了1954年—1961年期间我国人口死亡率的初步估计值如下:
年度
死亡率(‰)
1954
14.98
1955
13.95
1956
12.95
1957
12.27
1958
13.61
1959
14.59
1960
17.85
1961
14.24
以调整以后的1954年到1958年期间的平均死亡率(13.55‰)为基准,1959年到1961年三年的超线性死亡人数为400万人左右。
我们认为关于这一期间的上述人口死亡率和超线性死亡人数还应该继续进行调整,但由上表可以看出,可供继续调整的空间是已经不大了。因此可以初步认为上述人口死亡率和超线性死亡人数比较接近于这一时期我国人口变动的真实情况。
作为专业的数学工作者,我们必须向读者指出,超线性死亡是利用数学方法研究人口死亡问题时的一个专门的人口统计学的学术术语,它有着特定的数学含义(向专业之外的人讲清这一概念的准确含义是不容易的)。超线性死亡人数不表示非正常死亡人数,更不表示饿死人数。
杨继绳、金辉(他们都不是人口学家,更不是数学工作者)等一些人在“研究”中,把超线性死亡人数错误的解释为非正常死亡人数,又把非正常死亡人数荒谬的解释为“饿死”的人数,在这一问题上制造了极大的混乱。如果他们懂得超线性死亡的真正含义,他们这样做就只能说明他们是蓄意欺骗;如果他们不懂得超线性死亡的真正含义,他们这样做就只能说明他们在数学和人口统计学上的无知。
在1960年前后几年中,我国遇到重大的经济困难,同时又遭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在这种情况下,人口死亡率比正常年景偏高一些,是一件正常的事情。上面我们所说的这几年人口超线性死亡400万人,正是这种死亡率偏高的反映,它并不代表这几年有400万人非正常死亡了。在这400万人中,属于非正常死亡的只能是其中一部分。而“饿死”的人数,又只能是非正常死亡人数的一部分。
有比较才有鉴别,让我们做几个比较。
与我国1950年至1953年期间比较:我国1950年至1953年期间的死亡率为14‰—18‰。从上表可以看出,我国在1958年—1961年期间的人口死亡情况大致与1950年到1953年相当。
与民国时期比较:在我国整个民国时期的平均死亡率为25‰—35‰。由上表可以看出,我国在1958年到1961年期间的人口死亡率远远低于民国时期的最低水平。
与同期发展中国家比较:1950—1955期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死亡率平均为24.2‰左右。由上表可以看出,我国在1958年到1961年期间的人口死亡率远远低于同期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
与二十一世纪的俄罗斯比较:2002年到2005年期间俄罗斯的人口死亡率为16‰—16.4‰ 。由上表可以看出,我国在1958年到1961年期间的人口死亡率与俄罗斯在2002年—2005年的死亡率基本相当。
在上表所显示的死亡率下,是不可能出现数百万人以上的饿死人的现象的。
国家统计局,国家民政部编写的《中国灾情报告》曾经指出:我国1959年—1961年期间非正常死亡人数为104万,其中1959年1.8万人,1960年37.5万,1961年64.7万。该书特别说明:“非正常死亡”1959年以前多是冻、饿、自杀等死亡的,1960年以后多是肿病死亡的。
这一数据可供关心这一问题的读者们参考。
§10 破解1960年户籍人口减少1000万的历史之谜
在我国六十年代人口变动问题上,1960年是最引人注目的一年。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这一年我国户籍统计人口净减1000万人。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1960年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为-695万人。
正像我们前面已经指出的那样。
这一人数的减少是由于户籍迁移原因造成的,与人口死亡无关。
在扣除了人口异常变化数之后,1960年户籍人口比1959年的减少的数目只有305万。我们还必须考虑出生漏报和死亡漏报的影响。
先讨论出生漏报的影响。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960年我国人口出生率计算,1960年我国户籍出生人数为1392万人。但是按照我国2000年人口普查的数据,我国1960年出生并且2000年仍然生存在国内的人数为1468万。这表明1960年有严重的出生漏报现象。按照有关数据可以初步估计出1960年漏报出生人数为420万。如果考虑到这一影响,那么我国1960年人口数比1959年就不是减少305万,而是增加了115万!
我们在前面对1960年的人口死亡率进行了初步调整。按照这一调整,1960年的死亡人数应该减少500万左右。如果考虑到这一因素,那么我国1960年实际人口数比1959年要增加大约600万左右。
当然,这只是一个初步的估计数,更准确的数字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附注:本文是作者在乌有之乡举办的《关于我国六十年代人口变动的真相研讨会》上的讲稿。这次发表前又做了某些文字上的修改。这次研讨会的视频见:戳穿一个政治大谎言——关于我国六十年代人口变动的真相研讨会,主讲人:孙经先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4/201110/268526.html
关于本文§2到§5所述内容的更详细的讨论,见
孙经先(笔名孙景泽):破解国家统计局户籍统计数据矛盾之谜——关于我国六十年代人口变动问题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4/201103/224127.html
孙经先; 关于我国20世纪60年代人口变动问题的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2011年第6期。该文可在以下网址下载
http://wuxizazhi.cnki.net/Article/STUD201106010.html
关于本文§6所述内容,作者将在另一篇文章中予以详细论述。
关于本文§7所述内容的更详细的讨论,见
孙经先:蒋正华先生关于“非正常死亡1700万人”研究中的重大学术错误 http://www.wyzxsx.com/ebook/1700.htm
孙经先,关于“非正常死亡1700万人”与蒋正华先生商榷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4/201107/251758.html
也可见
齐景润:蒋正华在国家重大研究课题中的中小学生错误
http://www.wyzxsx.com/ebook/jzh.htm
齐景润:六千五百万中国人是怎样“被死亡”的?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4/201109/259395.html
齐劲松:蒋正华的一段话揭开一个重大秘密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4/201108/251972.html
齐劲松:蒋正华的“非正常死亡1700万”与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1108/252324.html
关于蒋正华研究的原文,可见
蒋正华 李南:《中国人口动态估计的方法与结果》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4/201107/251764.html
关于本文§8所述内容,作者将在另一篇文章中详细论述。也见
齐景润:几千万中国人是怎样“被”金辉“饿死”的?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4/201108/256787.html
关于本文§9和§10所述内容,见
孙经先; 关于我国20世纪60年代人口变动问题的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2011年第6期。该文可在以下网址下载
http://wuxizazhi.cnki.net/Article/STUD201106010.html
此外,作者将在另一篇文章中对这一问题予以更详细论述。
关于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的更多的文章,可见
专题:60年代人口变动真相,见
http://www.wyzxsx.com/Article/Special/sqwhy/Index.html
野叟论史:综述最近热炒的“饿死三千万”事件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1110/268611.html
党史二卷中一处重大学术的错误
孙经先
§1
引言
在2011年一月出版的,由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所著的《中国GCD历史》第二卷中,出现了一处重大的学术错误。
在该书下册第563页上写有这样一段话:“由于出生率大幅度大面积降低,死亡率显著增高。据正式统计,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
该书在这一段话的注释中给出了“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的出处是:1、国家统计局编:《1983年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83年版,第103页 ;2、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编:《新中国统计资料汇编》,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年版,第6页。
我们必须严肃的指出:党史二卷在这里出现了重大的学术错误。从今天起,我们将陆续发表文章,对党史二卷的这一处重大的学术错误进行系统的全面的分析。
§2
党史二卷没有完整的引用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
党史二卷在这里引用了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我们首先看一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数据究竟是怎样的。在党史二卷所引用的国家统计局编写的《1983年统计年鉴》第103页公布了以下两个数据:1959年年底全国人口总数为67207万,1960年年底全国人口总数为66207万。
就在同一本书的第105页上,国家统计局同时还公布了以下三个数据:1960年全国人口出生率为20.86‰,死亡率为25.43‰,自然增长率为-4.57‰。
以上这一组五个数据是国家统计局关于1960年我国人口状况的完整数据,它们是同时公布的,具有同样的“正式性”和“权威性”。
最基本的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在引用有关学术资料时,必须完整的引用,而不能只根据自己的需要片面的引用其中一部分。
因此,党史二卷在引用国家统计局的这些人口数据时,应当完整的同时引用这全部五个数据,才能正确的反映国家统计局关于这一问题的真实统计资料。
但是,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不是这样做的。
该书在我们上面所引述的那一段话中提到了1960年的出生率,但是却不引用国家统计局关于1960年出生率的统计数据20.86‰。该书那一段话中提到了1960年的死亡率,但是同样不引用国家统计局关于1960年死亡率的统计数据25.43‰。
对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这一组完整的统计数据中的三个数据(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党史二卷都不引用,而只片面的引用这组数据的另外两个数字计算得到的结果,这显然不是严肃的和科学的态度,也不符合最基本的学术道德规范。
下面我们将在§4指出,完整的引用国家统计局关于1960年人口状况的全部五个数据得到的结论,与只引用其中两个数据得到的结论,是完全不一样的!
§3
党史二卷应当解释国家统计局人口
数据中的重大矛盾
党史二卷在我们上面所引述的那一段话“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的注释中说这一数据是引自国家统计局编写的《1983年统计年鉴》。但是,中国家统计局编写的《1983年统计年鉴》并没有直接给出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的数字。
这一数字人们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计算得到:
第一种方法:这一数字等于1960年年底全国人口总数减去1959年年底全国人口总数。按照这种方法计算,这一数字等于-1000万。
第二种方法:这一数字也可以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以下公式(这一公式是国家统计局规定的)计算得到:
(1960年年底人口总数+1959年年底人口总数)
÷2×196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
按照这种方法计算,这一数字等于-305万。
在不考虑国际移民影响的前提下,从理论上讲,以上这两种计算方法都同样是有效的,这两种方法计算得到的数字应当是相等的。
但是对1960年来说,这两个在理论上应当相等的数字却出现了巨大的差异。这就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960年人口数据中出现的重大矛盾。
国内外关注这一问题的学者们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就都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重大矛盾,但是近三十多年来,这一重大矛盾始终没有得到科学的解释。
党史二卷如果要引用上述第一个方法所得到的人口减少1000万的数字,作为严肃的和科学的态度,就必须对1960年人口数据中出现的重大矛盾给出科学的解释,并说明为什么采用第一种方法,而不采用第二种方法。
但是,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不是这样做的。
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并没有对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出现的上述重大矛盾做出科学的解释。也没有说明他们为什么采用第一种方法,而不采用第二种方法。
在没有对这一重大矛盾给出科学解释的情况下,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片面的、不加任何说明只叙述用第一种方法计算得到的“人口减少1000万”的数字,不说明1960年人口数据中出现的重大矛盾,也不说明同时还存在另外一种方法计算得到的另外一个数字(305万)。
这就是说,国家统计局编写的《1983年统计年鉴》没有“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这一数字。按照《1983年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人们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计算方法,得到两个完全不同的结果。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按照自己的需要选择了对自己预先设定的观点有利的“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这一数字,而向读者隐瞒了另外一个对自己预先设定的观点不利的,同样是由《1983年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计算所得到的“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305万”这一数字。
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这样做,在学术上显然不是一种科学的和严肃的态度,也有悖于最基本的学术道德规范。
§4
如何看待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的重大矛盾?
1983年国家统计局公布了1949年—1982年期间我国经户口登记的每个年度人口数据。这些数据中存在着重大的矛盾。为了说明党史二卷中的这一处重大学术错误,我们必须用对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的重大矛盾做一个简要的分析。
从理论上讲,在不考虑国际移民的情况下,“某年当年岁末人口数”减去“上一年岁末人口数”应当等于“当年出生人口数”减去“当年死亡人口数”。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数据中出现的令人难以解释的重大矛盾就是:在1960年前后几年中,上述这两个应当相等的数字之间出现了巨大的差异。
正是出于这一考虑,我们把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得到的数字称为某一年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以下所有公式中的数据均为户籍统计数据):
某年人口异常变化数=
(“全国当年岁末人口数”-“全国上一年岁末人口数”)
-(“全国当年出生人数-全国当年死亡人数”)
(1)
那么,“人口异常变化数”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呢?我们对这一问题进行一下分析。
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是通过户籍登记的办法取得的。在我国,每一个户籍登记的基层单位,每年都要依据户籍登记的资料,统计出本辖区当年出生人数、死亡人数、迁出本地区人数和迁入本地区人数,并根据公式(下一公式中的数据都是本辖区的数据)
“当年岁末人口数”=“上一年岁末人口数”+
(“当年出生人口数”-“当年死亡人口数”)
+(“当年迁入人口数”-“当年迁出人口数”)
(2)
计算出本辖区当年岁末人口数,然后将以上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最后由国家统计部门汇总全国所有地区的以上资料,并计算出每个年度全国岁末人口数字、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等数据,在适当的时候加以公布。这就是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的来源。
在不考虑国际移民的前提下,各个户籍登记的基层单位按照公式(2)计算出本辖区当年岁末人口数。我们把公式(2)对全国所有的地区求和,得到
∑“当年岁末人口数”=∑“上一年岁末人口数”
+(∑“当年出生人口数”-∑“当年死亡人口数”)
+∑(“当年迁入人口数”-“当年迁出人口数”)。
所以:
“全国当年岁末人口数”=“全国上一年岁末人口数”
+(“全国当年出生人数”-“全国当年死亡人数”)
+∑(“当年迁入人口数”-“当年迁出人口数”)。
于是利用人口异常变化数的定义(公式(1)),我们可以得到下列公式:
某年人口异常变化数=
∑(“当年迁入人口数”-“当年迁出人口数”)。
(3)
这一公式中的“当年迁入人口数”和“当年迁出人口数”是指每一个户籍登记的基层单位所辖地区的迁出和迁入人数。
我们仔细分析一下上述基本公式(3)。在实践中这个公式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四种:
第一种情况(迁移重报):设某一年有a人在迁移中重报了户籍,即这些人在原居住地没有办理户籍迁出手续的情况下,在另外的地方办理了户籍迁入手续。那么由上述公式(3)可知,由此产生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为a。显然这些人拥有双重户籍。
第二种情况(迁移重报注销):设某一年有b个拥有双重户籍(双重户籍是在这一年之前因迁移原因取得的)的人的两个户籍之一被注销(显然是以迁出的形式注销)。那么由上述公式(3)可知,由此产生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为-b。
第三种情况(迁移漏报):设某一年有c人在迁移中漏报了户籍,即在原居住地已经办理了户籍迁出手续的情况下,在当年没有在新居住地办理了户籍迁入手续。那么由上述公式(3)可知,由此产生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为-c;
第四种情况(迁移补报):设某一年有d个在迁移中漏报户籍的人(他们是在这一年之前迁移漏报了户籍的)补办了户籍迁入手续。那么由上述公式(3)可知,由此产生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为d。
由此可以看出:
“某年人口异常变化数”=
(“全国当年迁移重报人数”-“全国当年迁移重报注销人数”)
-(“全国当年迁移漏报人数”-“全国当年迁移补报人数”)
这一公式回答了“人口异常变化数”产生的根本原因。这一原因只与迁移活动中产生的登记错误(迁移重报、迁移漏报)及其对错误的纠正(迁移重报注销、迁移补报)有关,与人口的出生和死亡及其登记活动没有任何关系。
利用上述观点,我们对国家统计局1983年的人口数据,进行了理论分析,并通过对上个世纪从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的人口迁移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分析。由此我们得出以下重要结论:
在1960年到1964年,我国因为户籍迁移原因造成了这一期间户籍统计人口减少2654万,这一减少不是人口的真实减少,与人口死亡无关。
我们的这一结论,对国家统计局1983年人口数据中的重大矛盾给出了合理的解释。这一结论从根本上推翻了国内外关于我国这一期间有数千万人非死亡的所有“研究”。
关于上述结论的详细论述见我们的以下三篇文章,其中第一篇文章已经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马克思主义研究》上公开发表:
孙经先; 《关于我国20世纪60年代人口变动问题的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2011年第6期,62页——75页。该文可在以下网址下载
http://wuxizazhi.cnki.net/Article/STUD201106010.html
孙经先:《彻底揭露“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的重大谣言》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4/201110/269285.html
孙经先(笔名孙景泽):《破解国家统计局户籍统计数据矛盾之谜——关于我国六十年代人口变动问题》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4/201103/224127.html
§5
由国家统计局1960年完整的人口数据得到的结论
国家统计局关于1960年的完整的人口数据是:1959年年底全国人口总数67207万,1960年年底全国人口总数66207万,1960年全国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为:20.86‰ 、25.43‰ 和-4.57‰。利用这一完整的数据,我们可以计算出1960年的“人口异常变化数”为-695万。
正像我们上一节指出的那样,1960年户籍统计人口减少的这695万,完全是由户籍迁移原因造成的,这一减少与人口的真实减少无关,特别是与人口死亡无关。这一数字包含在上面所述的“在1960年到1964年,我国因为户籍迁移原因造成在这一期间户籍统计人口减少2654万”的数字之中。
这就是说,在党史二卷中所说的“1960年全国总人口(应改为户籍统计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的数字中,有695万是由于户籍迁移的原因造成的,与人口的真实减少无关。
以上论述表明:完整的引用国家统计局关于1960年我国人口状况的全部五个数据所得到的结论,与只片面引用其中两个数据得到的结论,是完全不一样的!!!
这就是说,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在这里没有完整的引用并且用正确的方法对待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而是按照自己的需要选择了对自己预先设定的观点有利的“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这一数字(这一数字恰恰是错误的),并且向读者隐瞒了另外一个对自己预先设定的观点不利的,同样是由《1983年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计算所得到的“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305万”这一数字(这一数字比1000万更接近于事实)。
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这样做,有悖于最基本的学术道德规范,造成了党史二卷在这里出现了重大的学术错误。
在1960年前后的一个时期内,我国是否有数千万人口非正常死亡,这已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一件重大的历史公案。这一历史事件过去已经整整半个世纪了,这一事件的真相应当在当代解决,我们不应当把它留给历史,留给后人。
我们希望党史二卷的作者们应当本着对党、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修正这一重大错误。
在下一篇文章《二评党史二卷中一处重大的学术错误》中,我们将继续对党史二卷中的这一处重大学术错误进行进一步的评述
破解“1960年人口减少1000万”的重大历史之谜
——二评《党史二卷》中的一处重大错误
孙经先
§1 引言
在2011年1月出版的《中国GCD历史》第二卷下册第563页上写有这样一段话:“由于出生率大幅度大面积降低,死亡率显著增高。据正式统计,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
1960年全国总人口真的像《党史二卷》中所说的那样,比上一年减少了1000万吗?这个问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的一件重大的历史公案。由于这一问题没有解决,在国内外诱发了我国1960年前后饿死数千万人的巨大谣言。
《党史二卷》引用的是国家统计局1983年公布的人口数据。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中存在着重大的矛盾。要破解1960年人口减少1000万历史之谜,首先就必须对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的重大矛盾给予科学的解释。
我们在《党史二卷中一处重大的学术错误》一文(该文见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4/201111/277526.html)中,利用国家统计局完整的人口数据和数学思维方法,对这一数据中的重大矛盾给予了合理的解释。我们论证了在《党史二卷》中所说的“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这一数字中,有695万是由于户籍迁移的原因造成的,这一减少不是实际人口的真实减少。这是破解1960年人口减少1000万重大历史之谜的第一个关键问题。
在本文中,我们将指出破解1960年人口减少1000万重大历史之谜的第二个关键问题,并对《党史二卷》中出现的这一重大错误继续进行评述。
§2 党史二卷应当说明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是户籍统计数据
《党史二卷》引用的是国家统计局《1983年统计年鉴》中公布的人口数据。国家统计局的这一人口数据是户籍统计数据。这一点,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成瑞同志早已明确指出。本文作者也多次见到李成瑞同志,他反复向本文作者强调了这一点。(在这里我们再明确说明一点:在我们的研究取得初步成果后,我们向李成瑞同志多次作了汇报,得到了他的重要支持和帮助。他向我们提供了大量的相关资料,并对我们的进一步研究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性意见,这些在我们的研究中起了重要作用。我们特向李成瑞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史二卷》的作者在我们上面引述的那段话中,没有说明他们所引用的是“户籍统计数据”,而是采用了“据正式统计”这样一种含糊的说法。
“正式统计”是什么含义呢?人口统计有各种方式:例如户籍统计、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也可以是为某一个特定目的进行的专门调查,也可能有其他方式。
不同方式的统计数据遵循不同的规律,其准确性和可信性也是有重大差别的。《党史二卷》在这里不明确说明统计的方式(说明这一点只需要几个字、至多一句话就可以了),而是采用了“据正式统计”这样模糊的语言,显然是在暗示着什么东西,也反映了他们在某种程度上的心虚。否则他们为什么不明确说明这是户籍统计数据呢?
说实话,本文作者在第一次看到《党史二卷》的这段话时,给本文作者造成的第一印象是:国家有关部门曾经就1960年人口减少情况做过专门的正式调查统计,因而是不容置疑的。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采用“据正式统计”这样一种模糊的说法,实际上就是要给读者造成这种印象。后来我们反复查实,才发现除了户籍统计数据之外,无论是国家统计局,还是我国其他部门,都没有就1960年的全国人口总数、出生率、死亡率等问题做过另外的全国性的“正式统计”。
如果《党史二卷》的作者们非要写上我们前面引述的那段话的内容时,他们至少应当把这段话修改为:“根据国家统计局1983年公布的户籍统计数据,1959年年底全国户籍统计人口总数为67207万,1960年年底全国户籍统计人口总数为66207万。1960年全国户籍人口出生率为20.86‰,户籍死亡率为25.43‰,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57‰。国家统计局的上述户籍统计数据存在着重大矛盾。对于这一重大矛盾如何解释,在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只有这样写,才能完整的反映了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的真实面貌。
《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在书中所采用的写法,向读者隐瞒了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是户籍统计数据,隐瞒了1960年的户籍出生率、户籍死亡率,隐瞒了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的重大矛盾,隐瞒了1960年比上一年人口减少1000万仅仅是户籍统计数据的减少,隐瞒了在这一问题上还存在着另一个数字(305万),隐瞒了学术界在这一问题上存在的重大争议,并且把这样一个存在重大争议的问题写成了历史的定论。《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这样做,显然违反了最起码最基本的学术道德规范。
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是不是户籍统计数据,这在我们的研究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因为只有确保这一点,我们才能按照户籍统计数据特有的规律,来研究这一数据(户籍统计数据与人口普查、抽样调查得到的数据有着完全不同的规律)。
§3 人口统计数据的减少真的表示实际人口的真实减少吗?
在许多情况下,人口统计数据并不代表实际人口的真实数据,人口统计数据的减少也不表示实际人口的真实减少。
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看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一例子见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1/09-27/3356823.shtml)
我国2009年国民经济年报显示,我国0~14岁的人口总数为2.58亿。但是,在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中,我国0~14岁的人口总数却变成了2.22亿。换句话说,我国2010年0~14岁的统计人口总数比2009年减少了3600万!!!
产生这一减少的原因人们至今没有搞清楚。但是没有人认为这一统计数据的减少真的表示2010年我国0~14岁的真实人口总数比2009年减少了3600万,更没有人由此就断定我国这一期间有3600万人非正常死亡了。
上述例子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它说明人口统计数据(包括户籍统计数据)的减少并不表明一定出现了真实人口的减少。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如果仅仅凭着人口统计数据的减少,就简单的断定这一减少是实际人口的真实减少,是由人口的非正常死亡引起的,这显然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采取这种态度,往往会导致极为荒谬的结论。
既然上面典型例子中的“2010年0~14岁的统计人口总数比2009年减少3600万”不表示2010年有3600万人“非正常死亡”,那么《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为什么把“1960年户籍统计人口总数比1959年减少1000万”,非要解释成为数量级达到千万人的大量人口非正常死亡呢?!
最近二十多年来,国内外一些人在研究我国那一时期人口变动问题时,存在着一个极其荒谬的错误倾向:那就是不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户籍统计数据中出现了人口数字的减少,就统统把这些减少都归结为是由于非正常死亡引起的,然后再把非正常死亡偷偷地换成“饿死”,于是就好像制造谣言的竞赛一样,一个比一个惊人的饿死人数的谣言就被制造了出来。
《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也存在着这种错误倾向。他们根本没有具体分析可能造成“1960年我国户籍统计人口比上一年减少”的各种原因(这些原因我们将在后文中详细分析),就主观的断定这种户籍统计人口数据的减少就一定是实际人口的真实减少,就一定是由于数量级达到千万人以上的大量人口“非正常死亡”造成的,并且把他们自己主观臆想得到的结论写进了历史,写进了本来应该是十分严谨的中国GCD党史之中。这显然是对党、对人民、对历史的极其不负责任。
§4 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发生的根本性变化
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是“户籍统计数据”,是通过户籍登记的办法取得的。所以户籍管理制度的变化,毫无疑问会对户籍统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为了用科学的方法研究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就必须对那一时期我国户籍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并且按照户籍统计数据所特有的规律,认真分析造成1960年户籍统计人口数据减少的各种可能的原因,从中寻找事情的真相。
回顾历史,我们就会发现,恰恰正是在1960年前后,我国的户籍管理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本来满清王朝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建立了较为系统的户籍管理制度。1851年,太平天国运动爆发,这场席卷全国的运动使原有的户籍管理制度被破坏。从那时开始,直到1949年,在长达近一百年的时间里,我国一直处于战乱之中,全国范围内不存在真正意义下的户籍管理制度。
由于这个原因,我国长期以来甚至不知道全国确切的人口总数。毛泽东主席1949年9月21日在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上的讲话《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中说:“我们的极好条件是有四万万七千五百万的人口。”这表明当时全国公认的说法是我国在1949年有47500万人。但事实上根据1953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倒推,中国1949年的人口已经达到54000万人以上,比人们公认的数字多了6500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才开始了重新逐步建立新的户籍管理制度的过程。
1951年7月,公安部颁布实施了《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这只是一个临时性法规,并且只适用于城市。这一法规使得全国城市户口管理制度初步得到建立。但是在占全国人口90%以上的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户籍管理制度并没有建立起来。
1953年进行了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这次普查第一次真正摸清了我国人口的真实情况。这次普查的目的是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的选民登记做准备的。普查后,户籍管理制度也还没有在广大农村地区建立起来。
1955年6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这个指示要求“争取在几年之内,将经常的户口登记制度逐步地建立和健全起来。” 这表明,在1956年及其随后的几年内,全国范围内经常的户籍登记制度处于一种准备酝酿阶段和初步建立的过程之中,这就是说,这一期间我国全国范围的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也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1958年1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形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该条例确立了一套完善的户籍管理制度,它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等7项人口登记制度。它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全国范围内的户籍管理制度在法律意义上正式形成。
从1851年开始的、在我国长达一百多年的、全国范围内没有统一的严格意义下的户籍管理制度的局面,直到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发布时才宣告结束。
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工作是由公安部长罗瑞卿亲自抓的。因为要做大量的调查和准备工作,这项工作的实施和完成延续了三年多的时间。首都北京是在1959年下半年才开始按《条例》规定的户口登记范围,全部进行了登记、统计。而全国就更晚了。全国范围内建立严格的户籍制度的时间恰恰是在1960年前后的三年自然灾害期间。(这一信息是网友“向太阳201103”提供的,见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4/201103/224127.html中的跟帖)。
杨继绳在《墓碑》一书中也向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信息:1960年初,四川省委下达了关于加强户口管理人口统计工作的指示。这表明,四川省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时间是在1960年。
全国范围内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时间是在1960年前后,这标志着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重大变化。随着《户口登记条例》的落实,就要按照这一条例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人口全部进行户籍登记、统计。
户籍管理制度中的这一重大事件,毫无疑问必定会对1960年前后我国户籍统计人口数据产生重大的影响。但是这一重大事件被所有的研究这一时期我国人口变动问题的学者完全忽视了,也被《党史二卷》的作者们完全忽视了。
户籍管理制度发生的这一根本性变化,为我们彻底破解1960年人口减少1000万的重大历史之谜,提供了一把关键性的钥匙。为此我们需要就研究1960年前后户籍管理制度发生的上述根本性变化对户籍统计数据带来的重大影响。
§5 户籍管理制度的变化对户籍人口死亡率的影响
下面我们讨论户籍管理制度发生的上述重大变化对1953年到1961年期间我国户籍人口死亡率产生的重大影响。
从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之后(这一次人口普查查清了我国的人口状况)到《户口登记条例》得到落实以前的这一期间中,我国(主要是广大农村地区)出现了相当数量的死亡漏报现象。关于这一情况,我们具体分析如下:
1. 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户籍管理制度在长达一百多年的时间内事实上不存在,从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以后到《户口登记条例》得到落实前的这一期间中,广大农村地区户籍管理制度没有真正建立,农村地区的广大居民缺乏户籍登记的意识。这样,在居民去世后不去进行死亡登记,是自然地事情。
2. 1955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存在着法规上的漏洞。这一指示规定:人口死亡,应当在死亡后一个月内,由户主或者其他关系人报告当地乡、镇人民委员会,或者报告当地乡、镇以下行政组织的负责人转报乡、镇人民委员会登入死亡登记册。这就是说,农村居民死亡,可以不直接向户籍登记部门登记,只需向乡、镇以下行政组织的负责人(例如村长)报告一下就可以了。至于这些人是否转报乡、镇人民委员会并登入死亡登记册,就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3. 在农村地区办理户籍登记的机关是乡、镇人民委员会。但是乡、镇人民委员会在当时并没有专职户籍管理人员,往往是由文书、会计或其他人兼管。并且正是在这一期间内,我国农村基层组织发生了剧烈变化,农村地区经历了单干——互助组——合作社——人民公社的急剧变化过程,作为户籍登记机关的乡、镇人民委员会也为人民公社所取代,人民公社也经历了公社为基础(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县级社)——大队为基础——小队为基础的重大变化。我国户籍管理以乡、社为单位,乡、社一般包括十几个或几十个村庄(大队),居民居住分散、距离乡社距离远。所有上面这些情况,都为漏报死亡登记提供了机会。
4. 死亡漏报可以为家庭和基层组织带来各种经济利益,经济利益的驱使也大大增加了死亡漏报的可能性。
由于以上原因,造成了这一时期我国(主要是广大农村地区)产生较大数量的死亡漏报现象,是一件很容易理解的事情了。
这一现象为这一时期的户籍死亡率带来了两个方面的重大影响。
第一方面:它造成了1953年到《户口登记条例》落实前的这一时期内,我国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死亡漏报现象,这一期间的实际死亡率事实上是高于户籍死亡率的。
第二方面:死亡漏报往往要持续到户籍整顿时才能发现。1960年前后户籍管理制度正式建立,《户口登记条例》在全国得到落实,这就要按照这一条例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的人口全部进行户籍登记、统计。由于我国1953年已经进行了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摸清了我国人口状况。在农村每个乡、镇人民委员会都有普查时建立起来的本地居民的登记册。以这个登记册作为依据,在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过程中,死亡漏报是很容易被清理清楚的。这些死亡漏报人口的户籍就要在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过程中被注销,这就必然造成《户口登记条例》落实的这一年的户籍死亡率明显升高。这种情况表明,1960年我国户籍死亡率(25.43‰)是明显高于实际死亡率的。这就是说,我国1960年的人口死亡率应当向下做大幅度的调整。
这就说明1960年前后户籍管理制度发生的根本性变化,对我国这一时期的户籍统计数据产生了重大影响。研究这一重大变化及其产生的重大影响,正是破解我国1960年户籍统计人口减少1000万这一重大历史之谜的第二个关键问题。
§6 我国1960年户籍统计人口减少1000万的原因分析
在了解了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在1960年前后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的事实以后,我们就可以对造成“1960年户籍统计人口总数比1959年减少1000万”的客观原因进行全面的分析了。
户籍统计人口数据的减少,是由两方面的情况造成的:一方面是实际人口的真实减少(例如人口的真实死亡);另一方面是人口的虚假减少。所谓虚假减少,是指这种减少不是由于实际人口的真实减少造成的,而是由于在户籍登记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错误造成的户籍统计数据的减少。
户籍管理制度中与人口数有关的登记项目是死亡登记、出生登记和迁移登记。下面我们从这三方面入手,全面分析可能造成1960年我国人口虚假减少的各种原因。这些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四种情况人口的存在:
第一种情况:在1960年以前已经死亡,但是没有办理死亡登记,而在1960年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过程中被注销了户籍的人口。
正像我们在上一节中已经论证的那样,在1960年,这样的人口相当程度上是大量存在的。这些人口的大量存在对1960年我国人口的虚假减少,起着重大的关键性作用。
第二种情况:在1960年出生,但没有在当年办理出生登记手续的人口。
在1982年及其以后多次进行的人口普查中,都发现了1960年存在着严重的出生漏报现象。这些人口1960年已经出生,但因为没有进行出生登记而没有包括在1960年年底的户籍统计人口总数中。这些人口的存在也导致了1960年人口的虚假减少。
第三种情况:1960年以前在户籍迁移过程中重报(虚报)了户籍,而在1960年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过程中被注销了重报户籍的人口。
我们在《关于我国20世纪60年代人口变动问题的研究》(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11年第6期)中已经指出,在1959年年底以前,全国共有1144万人在从农村到城市的人口大迁移中重报(虚报)了户籍。这些重报了户籍的人口拥有两个户籍。在1960年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过程中,这些人中许多人的重复户籍就要被注销。这一情况也导致了1960年人口的大量虚假减少。
第四种情况:在1960年户籍迁移过程中已经办理了户籍迁出手续,但是没有在当年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人口。
我国在1960年下半年开始了精简市镇人口的工作,大批市镇人口迁移到农村。他们中有一部分人在市镇办理了户籍迁出手续,但是没有在当年办理户籍迁入手续。这一情况也导致了1960年人口的虚假减少。
以上四种情况都造成了1960年我国人口的虚假减少,但是这些减少都仅仅是户籍统计数据的减少,而不是1960年我国实际人口的真实减少,这些减少都与1960年的人口死亡无关。
§7 破解我国1960年人口减少1000万的重大历史之谜
在上一节,我们对造成1960年我国人口虚假减少的各种原因做了分析。有了这种分析以后,就可以破解1960年我国人口减少1000万的重大历史之谜了。
今年,我们连续发表了一系列文章,研究了上述问题,其中四篇是:
【1】孙经先; 关于我国20世纪60年代人口变动问题的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2011年第6期。该文可在以下网址下载
http://wuxizazhi.cnki.net/Article/STUD201106010.html
【2】孙经先:彻底揭露“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的重大谣言,见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4/201110/269285.html
【3】孙经先:党史二卷中一处重大学术的错误,见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4/201111/277526.html
【4】孙经先(笔名孙景泽):破解国家统计局户籍统计数据矛盾之谜——关于我国六十年代人口变动问题,见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4/201103/224127.html
在文章【1】中,我们对上一节第一种情况所述的这一部分人口(在1960年以前已经死亡,但是没有办理死亡登记,而在1960年在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过程中被注销了户籍的人口)的数字作了初步的估计,这一部分人口的人数至少为500万左右(我们认为这是一个保守的估计,这一人数可能还要多)。关于这一点的详细讨论见【1】。
对上一节第二种情况所述的这一部分人口(在1960年出生,但没有在当年办理出生登记手续的人口)的数字,我们在文章【1】【4】作了初步的估计。如果以1959年为基准,我们估计这一部分人口的人数约为400万左右。关于这一点的详细讨论见【1】【4】。这些漏报出生的新生婴儿大都在稍后的1962年到1964年期间补报了出生登记,这也造成了1962年到1964年期间户籍出生率的异常增高。
对上一节第三种情况和第四种情况中所述这两部分人口(1960年以前在户籍迁移过程中重报(虚报)了户籍,而在1960年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过程中被注销了重报户籍的人口;以及在1960年户籍迁移过程中已经办理了户籍迁出手续,但是没有在当年办理户籍迁入手续人口)的数字总和,是可以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完整人口数据用数学方法计算出来的,这一人数为695万。关于这一点的详细讨论见【1】——【4】。
综合以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由于以上原因,造成了我国1960年户籍统计人口数据的大量虚假减少,虚假减少的数字合计约为1600万左右。
这些减少都不是1960年实际人口的真实减少,都与1960年实际人口的真实死亡无关。
在扣除了以上虚假减少的1600万人以后,我们可以知道,我国人口1960年比1959年不是减少了1000万,而是增加了大约600万左右。
当然,以上数字只是我们初步估计的数字。我们也衷心的希望广大关心这一问题的人们来共同研究这一问题,得到更为准确的数字。
我国在1953年全国人口普查之后到《户口登记条例》落实以前的这一时期内,由于户籍管理制度没有完善建立的原因,造成了这一期间出现了大量死亡漏报的人口;同时在这一期间出现的人口大迁移中,又出现了大量人口在迁移中重报了户籍的现象。恰好在1960年前后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就必然造成1960年前后在落实《户口登记条例》的过程中户籍统计人口的大量虚假减少。
正好在1960年前后,我国出现了重大经济困难,在极少数地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非正常死亡现象。
于是,国内外极少数人就把1960年前后在落实《户口登记条例》过程中出现的我国户籍统计人口的大量虚假减少,以及同一年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的人口虚假减少,全部都说成了是由于这一期间我国大量人口“饿死”造成的,制造了一个“饿死数千万人”的骇人听闻的巨大谣言。
在国内外一些人制造“饿死数千万人”这一巨大谣言的时候,《党史二卷》的有关作者们,不去研究1960年前后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发生的重大变化及其对户籍统计数据产生的重大影响,不去具体分析造成“1960年我国户籍统计人口总数比1959年减少”的各种可能的原因,就主观的断定这种户籍统计人口数据的减少都是实际人口的真实减少,都是由大量人口非正常死亡造成的,并把这一具有重大错误的结论写进了《党史二卷》之中。这在为上述巨大谣言的进一步传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我们将在后续的文章中,对《党史二卷》中的这一处重大错误继续进行进一步的评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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