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497|回复: 0

胡尧海  曹本皓被逼致死33周年祭

[复制链接]

0

主题

8173

回帖

13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3
发表于 2010-8-6 22: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自 乌有之乡

33年前的今天,即1977年7月23日中午,对曹本皓同志的妻子陈懋丽和她的四个女儿来说,是一个极其悲痛、刻骨铭心的日子。曹本皓先割腕(估计是实在难忍),后从浙江日报社科技馆高高的三楼跳下。医务室董仙珠等同志很快赶到现场,当他们叫“老曹!老曹”时,曹本皓声音十分微弱“嗯”了一声,大概这时脑还没有死。
陈懋丽同志当时在食堂吃饭,人们纷纷议论时,她预感到老曹出事了(她没有去现场),因为在此之前的一段时间里,老曹的心情十分烦恼。他对陈懋丽说,有天晚上他睡在夜编组的一张简易床上,床有屏风隔着,这时有两位领导进来,他听到两人在议论,“接下去要搞曹本皓了”。那段时间曹本皓天天讲头痛脑胀,根本睡不着觉,但照样看大样、版面,下午还要接受小组批斗。安眠药从2片到4片……董仙珠同志对老曹讲,安眠药不能加了,否则对身体有很大的损伤。但他实在没有办法。曹本皓对妻子说,报纸这时出了问题,双重罪,马上可以拉出去枪毙,还不如把我关牢房好。可见曹本皓当时受到的压力有多重。
曹本皓被送到医院后,主管报社运动的“女人家”(即张雪梅同志)派司机温明辅同志叫陈懋丽到医院去,陈开始拒绝去医院,在温的再三恳求下,看在温的面子上,陈才勉强去了医院。到了医院,陈懋丽一句话也没说。当董仙珠等同志把曹推入太平间时,陈也没有进去。从曹从科学馆三楼跳下到推进太平间,陈懋丽自始至终不讲一句话,不流一滴泪。陈懋丽似乎是麻木的神情,难怪“女人家”讲了一句话:陈懋丽你真坚强!这句话是表扬?是讽刺?人们各自去揣摸、理解!而对陈懋丽而言,“哀莫大于心死”!其实,陈懋丽象一般女同志一样,她的眼泪不比别人少,她的眼泪,一是吞进肚子里,一是在亲朋面前流,但决不在有的人面前流。
曹陈两人,从1949年7月到1977年7月近30年的感情人所共知,当年仅19岁的他俩,充满对即将诞生的新中国的期盼,响应党的号召,报名参加华东“革大”,然后到浙江龙游等地工作。1956年秋季,曹本皓同志凭着意志和毅力,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三年后毕业,被分配到浙江日报社,一来就到夜编组(部)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日日夜夜,夜间工作17年,直至被逼致死的一天,这样一位忠心耿耿为党为人民工作,有着23年党龄(曹1954年入党)的老党员,却在“揭、批、查”运动中,被逼致死,可悲!可叹!有人不认为曹本皓是被逼死的,说“他还在工作”,这真是奇谈怪论、谬论!当时报社整个环境,是个什么样的恐怖气氛!追查所谓“攻击性言论”,抓“现行反革命分子”,天天向上报告“成绩”,向上邀功,介绍浙江日报的“经验”。专案组有人放言,你们的反革命言论,可以拉出去立即枪毙!全报社风声鹤唳,人人自危。“好死不如赖活”,难道曹本皓真象有的人讲的“畏罪自杀”,他有什么罪?他为什么会走绝路?他留下4个女儿,最小的还只有7岁,留下恩爱如初的妻子,如果不是逼得他实在无路可走,他是决不会离开这个世界的。当年曾主持过报社清查工作的董佑勤同志最近说了不少公道话、良心话,说到曹本皓之死时,他说:“完全可以避免。”可惜人死不能复活,悲剧已无可挽回。
更让人痛心的,无法忍受的是,曹本皓这个出身在回族的同志,死后他的骨灰没有留下一小撮。陈懋丽和孩子们都没去火葬场,她托韩保甫同志两件事,一是带去一套曹平时穿的一身旧衣服和一双鞋子,请老韩帮忙穿上;二是要求把曹的骨灰暂存殡仪馆一年。第一项,韩保甫办成了,他和马仁安同志为曹体皓穿上了衣服和鞋子。第二项,殡仪馆明确拒绝,“反革命分子”的骨灰不能暂存。韩保甫同志当然无能为力,陈懋丽对韩保甫、马仁安同志至今心存感激之情;没留一点骨灰,是终生的遗憾和悲痛!
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人的尊严是一样的。大人物、重要人物,在政治运动中屈死,事后平反昭雪开追悼会都应该,而曹本皓虽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但他是个有23年党龄的、干革命近30年的少数民族出身的干部,屈死后不但没有平反昭雪,更没有举行追悼会,而且没有一个领导,不管是当时的领导,以后的历届领导,都没有表示过一点歉意,更不要说安慰家属,给予抚恤,经济上的适当补助。
曹本皓死后,陈懋丽一个人60元的月工资,要养5个人,经济上的困难、生活上的拮据,人们可以想象得到。她一次又一次地提出要求生活补助,但都被拒绝。最后她找了一点关系,由当时的杭州市的“第一夫人”(王平夷同志的妻子)打电话给报社“女人家”,才一次性补助50元。这是否是“人道、良心”?真是天晓得!
堂堂的浙江日报社,有60年的历史。在那场“揭、批、查”运动中整了不少人,许多同志被赶下去监督劳动;象曹本皓这样的好同志被逼致死,应该是报社历史的耻辱、污点,是不能抹杀的。可悲的是,在总结报社60年的历史时,有人不仅没有半点反思和歉疚之心,竟然还要沾沾自喜,企图为“揭批查”运动写上“丰功伟绩”一笔。请这些同志扪心自问:你难道还有一点良心吗?我不是说谁逼死了曹本皓,但我说,你或者你们当时的所作所为,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哪有一点党的政策、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可言!请想一想、再想一想!
曹本皓同志死的时候,还只有47岁,正是壮年,为党、为人民工作正当其时呢!作为一个曾经与他一起在报社上夜班的同事,我一想到他的屈死,内心就感到说不出的痛楚。整整33年以来,一直都是这样。

胡尧海(原为浙江日报社工作人员)  
写于 2010年7月23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文革与当代史研究网

GMT+8, 2024-11-23 16:05 , Processed in 0.031458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