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233|回复: 0

王安忆  《生逢一九六六》讲稿

[复制链接]

0

主题

8173

回帖

13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3
发表于 2010-8-4 21:4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井社会时间的性质与精神状态
——《生逢一九六六》讲稿


王安忆


《生逢一九六六》,长篇小说,作者上海人,名胡廷楣,书由上海文艺出版社二○○五年出版。

顾名思义,小说写一九六六年,是“文化大革命”发轫的一年。这一场大革命,在此小说中,不是发生在政治中心北京,也不是边远的内地农村,比如《芙蓉镇》,而是在上海,在上海的市中心区。这里居住着这城市最普遍的人群,市民阶层。于是,这些寻常的人生都将受到革命的考验,而革命,在这市井社会里,则演化成世俗剧。
我先来描绘《生逢一九六六》里面的市井社会:
一、空间的性质。具体在小说中,便是石库门弄堂的形状。上海著名的旅游点“新天地”,利用的就是石库门的外形,作为上海民居建筑的标志。但事实上,当它被当做观光用途的时候,它的文化内容就已抽空了,这内容就是生活状态。石库门弄堂的生活状态,他归纳为两点:杂和挤。
“杂”是指各种成分混淆于此,比如像陈宝栋这样的小工商业者,勤俭创业,开一爿作坊式的小五金厂,虽然是有产者,但只是小康之富。小说中写红卫兵抄家过后,陈宝栋一怒之下,决定看穿想开,奢侈也不过是汗淋淋的身子不擦不洗直接穿一件一百二十支新汗衫,早起不吃泡饭,而是到扬州点心店来一客“单档”和四个笋肉包。又比如余国桢这样地下党出身的“老革命”。上海的地下党多是在上海本地的居民中发展形成,这些本土的革命者多是小市民阶层。余国桢也是,他原是一名教员,一九四九年以后,在一所中学任校长。他对共产主义理想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实践都谈不上有什么见解,他的忠诚更多是出于自律严明的人格,行动上则是有些事务主义的,所以到了激变的时代,他便无所适从。还比如蔡小妹这样的赤贫,城市无产阶级,一家三口住一间七平方的亭子间。她的父亲是一名洗染工人,无业的母亲揽下了弄堂里倒马桶的活,她有个叔叔,参加抗美援朝志愿军,牺牲在朝鲜长津湖。在“文化大革命”开初,红卫兵流行戎装,蔡小妹腰里系的是一根军用帆布带,是叔叔的遗物。这个用物很好,北京红卫兵,佩戴是正规军的带铜扣的牛皮带,以此可见出,上海市中心区学校红卫兵的平民性质。再比如蓓蓓和她的好婆,由居住香港的父母汇款抚养;比如陈宝栋的二房东,似有着洋务背景,作风西式,靠祖产过活,其子李庄,则是新中国文艺团体的艺术家;比如瞿家伯伯,一个病理学教授,旧日国民党军队的医官,却很侥幸地没有参加国民党,于是尚存生计等等。上海市井何等地混杂,是由于历史短促,不是凭借长时间的演进形成,而是突发性的机遇所致,也是有一些民主的意思吧。
这是“杂”。“挤”就要谈到石库门弄堂的建筑结构了。只要举一个例子,就是小说中写到,房屋大修,住前后排的人家,便可以从脚手架上走来走去,穿堂入户的,陈宝栋之子陈瑞平和蓓蓓,就是这么样开始他们的故事。顺便说一句,空间的建构往往关系到情节的发生,它是剧情所依赖发生的舞台,可为情节制造机会。在这种逼狭的结构里,人们比邻而居,鸡犬之声相闻,没有隐私可言。再举一个例子,余国桢患精神病的儿子余子建,住在蓓蓓楼下,楼上些微动静都可清晰入耳,于是演出了“捉奸”的闹剧。我应当指出,这一笔写得不够好,这个精神病状态的格调不高,事情如此败露也嫌生硬,但它在说明事实上还是有意义的。意义在,这样的居住结构造成的生活状况是:生活是公开的,它为这场革命提供了人身攻击的条件。
二、市井社会时间的性质。从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石库门弄堂里的人,与乡土间有着亲密的联系,他们大多在乡下有着近亲。比如,陈宝栋家和萧山,萧山是他们的原籍,至今那里还生活着兄长一家,其实也是陈瑞平的生身父母。就这样,抱养儿子是从老家乡下抱养,女佣也是从老家乡下带出来。再比如,蓓蓓和黄渡。蓓蓓的身世略要传奇些,是上海解放前夕,解放军攻下郊县时候,黄渡乡下的草堆里的一个弃婴,据推测大约是国民党军官眷属遗下的,然后被人拾起来收养。起名为“蓓蓓”,沪语和“陪陪”谐音,是为陪伴而养大。先是陪黄渡的外婆,等养父母去了香港,便到上海“陪”她的祖母,也就是“好婆”。所以,上海市民其实离开乡村不久,城市生活的历史很短暂,这也是方才说的“杂”的原因,而它造成的还不只是阶层混杂。在小说中,我们可看到,陈瑞平的萧山爹娘是如何教养他的,也看到蓓蓓住在黄渡的外婆如何教养她。地处富饶的江南,这些乡土观念很难说是质朴的,但它们有着简单实用的道德性,其实也成为上海市民价值观的成分之一种,因时间短促,并不足以积养,只够快速地融会变通。于是,我们就进行到了上海市井社会的第三种性质——
三、市井社会的精神状态。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情形,难以描绘,我们还是遵从小说的资料。比如,一九六○年的饥馑时期,陈瑞平的母亲从萧山乡下带了两只鸡回上海,她是如何处理这两只鸡的? 她将鸡杀了,烹制成虾油鸡,然后分送给四下邻里。母亲的说法是,家家都在挨饿,这么鲜美的好东西,是瞒不住耳目的,会引起妒心。结果又是怎样?足有一星期的时间,人们向母亲道谢,然后再有一星期,人们心怀不平地称颂他们家的富有——上海市井对贫富差异特别敏感,“文化大革命”在上海的舞台上往往会演成一出贫富间的仇嫉戏剧。他们不像政治中心北京的居民,有一种臣子之心,换一个说法,即政治的关怀。上海的市民,是现实的人心。当陈宝栋自杀之后,弄堂里的人家对此表现出格外的关切,他们意识到陈家出了大事,内心不由地兴奋起来。但这不能简单地解释为幸灾乐祸,而只是一种肤浅,甚至于儿童气的心理。因为一旦知道真相,他们也乐于表示同情,但必须要获得知情权,也是一种平权主义。所以,当母亲将内情告诉蓓蓓的好婆,好婆立即伸出援手,照料了这个不幸的家庭。上海的市井就是这样的小善小德,没有体解人心的深度,是平庸的心肠。相对于此,上海的市井也有着小恶,也许并不是出于破坏的故意,但事实上,却可造成极大的损伤。这在后面我会具体讲到。
这就是《生逢一九六六》中所描绘的市井社会的基本面目。“文化大革命”这一场大变故落在这个世界里,人们将遭遇什么,将如何对待,最终又如何结局? 我想,在《生逢一九六六》里,大约可有这样几种命运:
一、存身之道。就是以生存计,多少带有苟且,但最大限度地不损失道德。可推两个人物作代表:穆亦可和董品章。穆亦可是陈瑞平的同学,他的出身很可玩味。小说中写他在学生登记表家庭成分一栏填的是“城市贫民”,可是家里却住一套中产阶级式的公寓房屋。祖父,一个扬州老头,总穿一件对襟盘纽的中式衣服,养一只也是说扬州话的八哥,抽着水烟袋。母亲则化浓妆,穿旗袍,抽的是香烟。这两个人物看起来十分戏剧化,但不知是哪一出戏,按书本上教条地规划的社会分析法,不知道该将他们往哪个阶级里归。当陈宝栋告诉儿子陈瑞平,穆亦可的祖父是青红帮,陈瑞平更加困惑,因那老头也不符合概念中的青红帮的形象。在这样家庭中长大的穆亦可,就有一种本领,能够机敏地应对各种局面,左右逢源,这其实暗合了城市中“黑社会”那种善于变通的路数。当有一天,穆亦可从学校回家,远远看见家中挤满了抄家的人群,他转身走进街边的旧货商店,将胯下的自行车卖了五十元钱,因他知道,一旦走入家中,他的自行车再不会属于他。在那年代,自行车可算是一桩财富了。
董品章是陈宝栋的徒弟,也是干儿子,陈宝栋于他,可说是有知遇之恩。公私合营以后,董品章迅速成长为工厂的干部,到了“文化大革命”,他的处境便十分微妙了。一方面,他是纯粹的工人出身,革命的主流,他理应站在他的阶级阵营里,与陈宝栋对峙;但另一方面,陈宝栋是他的恩师。他怎么处理这对立的关系呢? 我们看见,董品章无论是对陈宝栋,还是对陈宝栋的儿子陈瑞平,说话间都点水不漏,没有一点放弃立场的嫌疑。陈宝栋从他那里领受了一番冠冕堂皇的教导,彻底灭了指望,跑去自杀,只能怪他一是软弱,二是听不懂话,因董品章已在话里教他如何对待革命的残酷性,他到底不是董品章那样圆通的人。然而,我们也还是应该承认,董品章在自身安全的保证下,也竭尽全力照顾了他们一家。有一个场面写得很好,就是陈瑞平的母亲,也就是董品章的师娘并干妈病危之际,董品章经常来医院探视,并不说话,只是坐在床边,而母亲似乎也为了避免说话的麻烦,闭眼装睡。当他母亲去世后,董品章和陈瑞平一同去殡葬场领骨灰的一幕也很好。办完事,他带陈瑞平去吃饭,点了两个豆腐菜,算作是一顿豆腐饭吧! 小说中这么写道:“两个男人在一起吃饭,就像是死了父母的两个孤独的兄弟。”于是,董品章在保存自身的前提下,也保存了感情。我们可以相信他立场的坚定性,也相信他感情的诚意,但是,他肯定不是为信仰牺牲一切的烈士,也不是以私人感受为重的温情主义者,或者说人性论者。他是谙熟生存之道,晓得这社会是政治的,又是人际的,两种关系都要维持,对外要能立足,对内则要平衡心理。这种人物在安平世道里会和顺度过,而到了“文化大革命”,政治生活和私人生活如此冲突的当口,人格就面临了重大挑战,他们的存身术也受到挑战,会有精彩的表现。
第二类的命运是沉沦。
余国桢的儿子余子建是一种。他是“文化大革命”前的天之骄子,父母亲都是老革命,本人又有很好的天资,不仅学习好,政治上也很进步,是很少数的学生党员。由于这些先天后天的优势,他得以考得留学苏联的名额,去到列宁格勒一所航空工业学院。他的出场挺有戏剧性,他留学回家,正遇上北京红卫兵到上海中学发动一场蛮横的运动。这个来自共产主义实践的诞生地、十月革命家乡苏联的青年,应该是有机会更深刻来进行认识。可惜以后的情节发展并没有利用这个特殊的条件,而是比较一般化地让他经历了同行间倾轧引起的政治陷害,然后精神分裂,变成了一个带有强烈性欲色彩的迫害狂,其实是错过了一个思想者的命运想象。
表现比较恰如其分的是陈宝栋,他这个小资产者,靠了勤俭和苦做,摇摇晃晃挣得一份小小的产业,在公私合营中虽然归了国家,可是换得的身份地位满足了他的价值感。他在旧政权谈不上有什么得意,对新政权则有几分出自内心的喜欢。他其实是一个简朴的人,遵循着单纯的道德,单纯地相信一个管理工业的中层干部,夏副区长,在他,就是政府的代表,对他所做的允诺。所以,当红卫兵不期然地上门抄家批斗之后,他首先是回溯了自己的生平,也就是自己是如何成为“资本家”的,结论是并没有做亏心事;其次,就是去找夏副区长。他没找到夏副区长的人,先看见了夏副区长的大字报,以及他本人的认罪书,认罪书中将他对陈宝栋的怀柔当做一件罪行来检讨。于是,陈宝栋彻底陷入迷茫,他最后还去找了董品章,希望从他那里得到一点解释,这带着点垂死挣扎的意思。就像方才说的,他听不懂董品章的话,于是感到了幻灭,自杀。这是一个认死理的人,他不会宏观地看世事,只是握住一些具体的是非。他的幻灭也不是什么理想的幻灭,而是像俗话说的,别不过弯来了。他的小道理理不顺了,于是,便去死了,多少带一些负气。和这个大时代负气,终也是不明智。
相比之下,他的妻子,陈瑞平的母亲邵玉清,就要比他清醒。倒不是说她懂政治,她甚至比她男人陈宝栋更不懂,她也不企图去弄懂,但她自有一套判断的标准。不是从意识形态,而是从生活实际出发。陈宝栋死后,她为保护儿子,立刻声明儿子不是他们亲生,是从萧山乡下过继,不惜透露这一个重大的秘密,冒着失去儿子的风险。儿子与她划清界线,她伤心也伤心,讥诮也讥诮,但基本抱认可的态度,因她知道这是儿子立足于世的出路。她感觉到自己有肝脏的病,悄悄去饭店吃猪蹄,证实自己是不是忌荤腥——这一幕是有些惨烈,是一个人孤独地挣扎着活下去的画面——可她最终还是有病,并且是绝症。就在临死前,她还为自己的儿子尽了最后一件义务,就是为他选择未来的妻子,她将藏匿起来的两块金条放在了蔡小妹的口袋里。虽然并无济于局面,可她该做的都做了。她最后是以自然死亡为结局,但这死亡中多少有些人为的用心。一个女人一夜之间死了男人,又一夜之间,受儿子背叛,她是个以相夫教子为人生的人,还有什么理由可继续活下去? 比较陈宝栋,她所遭受的是更为具体的丧失,她一直在鼎力挽救,可惜生命力太孱弱,还是沉沦了。
这些人物都缺乏深刻的理性,余子建有这条件,可作者错过了,因此他们得不到救赎。
而他们又都是生性不圆通的人,所以也不能像前一类人那样屈抑地活。“沉沦”两个字甚至对于他们都太悲壮了,他们就像幽暗的火熄灭了,泯灭了生命。
第三类的命运,我以为是《生逢一九六六》的主线,我命名为“追求”,这是降落在一批年轻人身上的命运。在如此暧昧的时代里追求上进和幸福,大约是只有年轻人才会蹈入的陷阱。他们的人生才开头,自然是抱了希望和幻想。时代不是由他们选择的,生逢什么就是什么,可不论是什么,总归是他们的时代,他们总是喜欢的。像《生逢一九六六》里的市井社会中的年轻人,是被环境拘泥于局部,无法俯瞰全局,这就是他们的眼界,也是他们的胸怀。他们没有那种超凡脱俗的力量去质疑时代,只有服从和跟随。蔡小妹是其中最单纯的一个,因她和这时代最合拍,这时代就是以她所在阶层的名义安排的。这个时代给予的正面性,又恰是符合了她向善的本性,比如诚实的概念,劳动的概念,利他的概念,以致到了极端的一九六六年,还有牺牲的概念。这些概念其实都缺少内容,无论思想的还是体验的。但年轻人的世界总是空洞的,就总需要概念来充数,蔡小妹且又凭了良好的天性去理解,但她终于有一些更质朴的本能从时代的概念中遗漏出来。当她带领北京红卫兵去陈瑞平家抄家,她悄悄将陈瑞平的书保存起来;当她情感倾向于陈瑞平的时候,她也没有违背,而是率真地与陈瑞平亲近;在这个被唾弃的家庭需要帮助时,她援手帮助。而这时代其实也渐渐从狂飙式的革命中弃下了她那个阶层,另有目的地直取而去,这也成就了她的单纯,她免入歧途,可依本性正直生活。她的单纯不幸在一桩事情上误了她,那就是与陈瑞平的爱情,这就要说到蓓蓓这个人了。
蓓蓓恰好与蔡小妹相反,她天然就与这时代不相符。她的出身十分复杂;面容娇好与工农政权的素朴观念背离;她的心思又很细密纠缠,这也不是新社会的明朗气质。但她不也是这个时代的人吗? 她不也积极地接受这时代的概念吗? 她也有权力加入这时代的主流。但她不能像蔡小妹那样自然而然,她必须要接受格外的考验。她报名去边疆建设兵团,果然就批准了她一个,是这时代宽大地接纳她。但另一方面呢,每一个理性的成年人都知道,那是自毁前程,这就是这时代的虚假性。正面的概念底下,是与生活不相符的实质。蓓蓓很快退下阵来,从新疆回到上海,变成一个没有身份的人,这使她甚至比不去新疆还更落后。幸好她不是有信仰的人,受的欺骗就不算严重。她认命地回到社会边缘,并且找到了慰藉的方法,那就是和陈瑞平的爱情。于是,蔡小妹的单纯遭遇对手。
我不想多说陈瑞平对这两个女性的感情状态,我觉得小说对此所写不够令人信服。这两个女性,包括陈瑞平,着墨很重,但形象却并不鲜明,不如那几位成人,有更生动的表情。但我很感动最终的结局,我觉得是带有青春祭奠的意思。在陈瑞平最虚弱的时候,蓓蓓也正逢危机——为生存计,她决定去香港,与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结婚。他们互相作为慰藉,开始了一段绝望的爱情。这段恋情已不能单纯以感情解释,它肯定不那么纯真,它其实是他们无限缺失的青春的补偿,又预示着破损的人生开始,几乎带有亡命的性质。他们是将蔡小妹的感情践踏掉了,可是他们不也同样将自己的践踏掉了? 陈瑞平再不能和蔡小妹好了,他们原本有着完整无缺的感情。蓓蓓呢,她自己不是说:“你是我的第一个。”她把她的“第一个”赠送给永不聚首的人,陈瑞平还有什么话讲? 他们这段亡命的爱情,也是在同样的亡命的情景下进行,就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没有地方亲热。他们走到哪里,哪里都有监视的窥秘的眼睛。到最后,终于败露,蓓蓓去了香港,陈瑞平一个人蛰伏在家中三天。我想这三天他是在进行一场“殉”,殉他,还有蓓蓓,再有蔡小妹的青春爱恋。这是全书的高潮部分,也是目的地,一九六六年的一个伤疤。三天之后,陈瑞平终于走出家门,走进弄堂,一群孩子跟着他,整齐地唱起了淫秽的童谣,这是一个精神迫害的合唱,来自无人教唆却与生俱来的庸俗人格,促狭地将隐蔽的私人空间揭开,嘲弄个够。这就是我前边讲述的市井社会的精神状态之一,与小善相对而存的小恶,一些劣习而已,但也具有毁灭性的效果。小说中体育教师黄于强因一桩荒唐的公案受监禁,他爬上高楼,对着底下街市上熙攘的人群表白的一幕,很有象征意义,使我想起很多年以后的现在,某一个城市里,一个绝望的青年趴在高楼顶上,犹豫着要不要跳下,在围观人群的浪潮般的讥诮中,终于纵身一跃。这种恶意甚至称不上是恶,只是一种浅薄,但因其量之大,所以足够吞没弱者。“文化大革命”这一政治运动,落实在上海的市井人生中,便具体为道德教养的日常事故,演绎成俗世哀史,离革命的本意甚远。

二○○五年十月十五日—十一月十五日讲于香港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整理于上海



原载:《当代作家评论》2008年第1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文革与当代史研究网

GMT+8, 2024-11-25 09:22 , Processed in 0.025506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