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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红标  从“新思潮”到“新阶级”——文革中青年的社会批判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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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0 13:5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论在1966-1968年群众运动喧嚣的高潮时期,还是在1969年以后万马齐喑的漫漫长夜,中国青年当中都不断有人发出批评“特权阶层”、“官僚特权阶层”或者“干部阶级”的呐喊,形成具有共同思想特征、首尾呼应的社会批判思潮。


  这一思想流派继承马克思主义社会批判的传统,基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概念体系,对现实社会进行分析,认为不仅苏联,并且中国的社会都不是马克思所预言的消灭了人对人的剥削和压迫的社会主义社会,而是存在着高居于社会之上、主宰着整个社会、压迫着全体人民的特殊社会集团的社会。对于这个与资本主义社会有显著差别的特殊集团,有的人称之为“特权阶层”、“官僚特权阶层”,有人称之为“干部阶级”,也有些人认为存在着向特权阶层发展的严重危险性,尽管还没有完全形成。社会批判派的论述不限于社会关系,但这是其核心观点之一。

  这一思想流派深受毛泽东的继续革命思想,特别是毛泽东批判“官僚主义者阶级”、苏联“特权阶层”等思想的影响,却又越出了毛泽东晚年思想的轨道,为中国官方意识形态所不容。这一思潮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托洛茨基、尤其与南斯拉夫前共产党理论家吉拉斯(旧译:德热拉斯〔1〕)的某些观点相近,基本属于马克思主义左派社会批判思潮,具有某些民主社会主义的倾向。1975-1976年,这一批判思潮中出现了借鉴西方政治制度的主张。

  对于这个思想流派,中外学术界的考察和研究尚属薄弱。本文依据文本和口述资料对社会批判思潮关于特权阶层和“新阶级”的观点进行考察和梳理,希望能提供一些新鲜的资料和分析。

一、极左“新思潮”:批判“官僚特权阶级”

  在1966-1968年红卫兵运动之中,有一个被称为“新思潮”的极左思想流派。这派论者以独立思考的精神超越党内两条路线斗争的思维模式,探索中国的社会分层和社会矛盾,以此解释文化大革命的意义,其思想的基本倾向是对1949年以后17年的中国社会进行批判性的论说,提出以群众运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反对“官僚特权阶级”,建立没有官僚的新社会等主张。这一思潮从左的,即伸张人民权利、理想社会主义的立场,对现实进行批判,同时越出了文化大革命官方意识形态的界限,当时被称为“极左派”。

(一)激进造反派的“阶级关系新变动论”

  极左派是从激进造反派发展而来的,所以在考察极左派之前,有必要提及激进造反派关于社会矛盾的观点——“阶级关系新变动论”。激进造反派认为,新中国成立并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我国的阶级关系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变化首先表现在出现了党内走资派。他们说:旧社会的剥削阶级和统治阶级的成员还在,但是已经处于被专政或被改造的地位,同时出现了以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为代表的新生的资产阶级;党内走资派的“特点和那些明显的阶级敌人地、富、反、坏、右有很大的不同。”,由于他们窃据了部分领导权力,形成“暗藏在无产阶级专政内部的资产阶级司令部”,“成为了无产阶级最主要、最危险的敌人”;“他们同广大工农兵、革命干部、革命知识份子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而人民群众与地富反坏右等阶级敌人不再是主要矛盾,不再是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

  激进造反派反对温和造反派否定建国17年阶级关系发生变化的观点,指责这种观点是“否定党内走资派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是无产阶级的主要敌人,以‘地富坏右翻天’的次要危险以及臆造出来的‘狗崽子专政’的危险去掩盖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篡党篡国,实行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也就是否定了文化大革命的意义。〔2〕

  激进造反派批判干部子弟的特权、批判走资派和一些领导干部谋求特权及特权作风,但是在中国是否存在特权阶层的问题上,十分慎重。他们的批判通常止于特权人物,特权现象,特权作风,而一般不提中国存在了特权阶层。他们的议论一般不超越官方意识形态的范围。

(二)新思潮的出现:“革新社会主义制度,改善无产阶级专政”

  与激进造反派的慎重不同,极左派强调反对特权。他们不同程度地认为中国大部分高级领导干部已经或者将近形成特权阶层,并且探讨这个社会现象的政治和经济的制度根源,进而期待文化大革命成为反对官僚特权阶层、进行制度变革的社会革命,目标是建立没有官僚的理想社会。对特权阶层的态度,是极左派与造反派的一个基本区别。

  1966年10月,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李文博贴出大字报《公社早已不是原来意义的国家了》〔3〕,提出文化大革命要“革新社会主义制度,改善无产阶级专政”,这些观点很快被称为“新思潮”〔4〕。李文博大字报说:我们现在的制度是从资产阶级那里来的组织形式,是一个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这仍然是产生资产阶级、修正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温床、社会条件。这种组织形式不能再继续下去了。他赋予文化大革命制度变革的意义:“资产阶级革命已经创造了使地主阶级不能继续存在,也不能再产生的条件、一种制度。无产阶级则要创造一个使一切剥削阶级不能存在,也不能再产生的条件、一种新制度。”大字报认为制度变革的目标是实现马克思提出的巴黎公社原则:“第一,官吏的工资不超过工人的工资;第二,人民有权随时罢免官吏。”〔5〕

  他们不满足于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所强调的打倒党内资产阶级司令部的目标,而是要求进行制度的变革。

  “新思潮”得到一些学生的回应。大约1966年10月下旬,在中国科技大学〔6〕几位学生以“红炮班”的名义贴出大字报《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阶级斗争学说万岁》,提出:根据马列主义的理论,阶级是按照人们在社会上的经济地位划分的,解放后的十七年中,阶级关系发生了变动,以前地主、资本家是剥削阶级,所以是革命的对象,现在压迫和剥削人民的是特权阶层,也就是干部阶层,所以走资派成了革命的对象。文章特别强调了文化大革命同以前反对国民党的革命不同,新社会里有新的阶级关系和新的革命对象。〔7〕

(三)“财产和权力的再分配”

  1967年6月,北京市的两位中学生在他们自办的《四三战报》上发表文章《论新思潮——四三派宣言》,从毛泽东那里借用了“财产和权力的再分配”的概念,试图为社会主义新型社会矛盾构建政治经济学的基础。文章把领导干部的政治和社会优越地位,归因于“不理想”的、但又是不得已的、暂时合理的财产和权力分配制度,赋予文化大革命逐步解决特权人物与人民群众之间社会矛盾的意义。〔8〕

  文章借用毛泽东关于“财产和权力再分配”的概念,认为走资派的产生具有政治经济的制度性根源——现行制度的缺陷。文章说:“社会主义社会脱胎于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分配制度,法权残余不可能一下子消除。所以这些再分配并不理想,仍然使财产和权力暂时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当权派手里。”因此,作者认为:第一,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制度性的缺陷,财产和权力没有直接掌握在人民手里,而是集中在少数人——当权派的手中,没有实现真正的公有。第二,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由领导干部集中掌握社会财产和政治权力的现状应当只是“暂时代替管理”,是不得已而为之,仅具有暂时的合理性。第三,有鉴于此,不仅要由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并且要经过不断的革命化措施和“文化大革命”这样的激烈变革行动,进行和平的“财产和权力的再分配”,即由领导干部逐步交出“暂时代替管理”的财产和权力,最终达到“真正的公有”。

  于是,即使是代表无产阶级和人民利益的当权派也必须承担将手中暂时代替人民掌握的财产的权力逐步交还给人民的义务,更要特别注意防止少数当权派令人民的财产和权力不受人民支配,化公有为私有,为他们自己以及家庭、子女的利益服务,蜕化为特权人物。

  文章把当权者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真正代表无产阶级也就是代表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的当权派”,其所以如此,是因为:其一,“分配在他手里的财产和权力是公有的,他只起一个暂时代替掌管的作用。”其二,“他们将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中通过一次次‘较和平’的再分配——这必须用一系列的革命化措施及强大的无产阶级专政来保证——逐步缩小各种差别。最后达到财产和权力的真正公有。”

  文章称另一类当权派是“蜕化变质的当权派和本来就是投机革命分子”,文章说:“他们手中暂代掌管的财产权力逐渐不受人民支配而变为私有,为他们及他们的家庭、子女和反革命复辟集团服务。这样逐渐形成的特权人物,像各个历史时期一样地与广大劳动人民构成了今天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很显然,特权人物竭力避免再分配,再变革,这就是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保’的实质。”“这次文化大革命就是解决一小撮特权人物同人民群众的矛盾”。

  这种从财产和权力关系、从政治和经济制度的角度,说明社会矛盾的根源、解释共产党内斗争和文化大革命深层原因的尝试,是“新思潮”的一个特征,并为以后的思想探索者继承。

(四)“建立没有官僚的中华人民公社”

  1967年7月至9月,毛泽东视察华北、华中、华东地区,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文化大革命进入约束和收缩群众运动,建立新秩序的程式。同一时期,中央和群众中出现了探讨和阐述文化大革命理论的动向。《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在11月6日庆祝俄国十月革命50周年之际发表编辑部重头文章,正式阐述“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在此前后,群众中的理论探索也在发展,出现了一些探讨性的文章,1967年10至1968年1月,湖南“省无联”派〔9〕的《我们的纲领》〔10〕、《“省无联”关于目前湖南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的若干问题的决定》〔11〕、《中国向何处去?》〔12〕等几篇文章相继问世,系统阐述“极左思潮”。湖北“北、决、扬”派〔13〕深受湖南省无联思潮的影响,也提出了类似的主张。到这时,极左“新思潮”已经发展得比较充分,并且在被批判的过程中产生了更广泛的社会影响。

  湖南省无联杨曦光的文章《中国向何处去?》中的一段话可以视为极左“新思潮”的纲领性表述:“引起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基本社会矛盾是新的官僚资产阶级的统治和人民大众的矛盾,这个矛盾的发展和尖锐化就决定了社会需要一个较彻底的变动,这就是推翻新的官僚资产阶级的统治,彻底砸烂旧的国家机器,实现社会革命,实现财产和权力的再分配——建立新的社会——‘中华人民公社’,这也就是第一次文化大革命的根本纲领和终极目的。”

  关于中国的社会矛盾,《中国向何处去》等文章明确地提出:“现在90%的高干已经形成了一个独特的阶级”——“红色”资本家阶级、“官僚特权阶层”或者“新生的腐朽的资产阶级特权阶层”。文章说:“群众揭发出来的事实和暴发的对他们的愤恨初步告诉人们,这个‘红色’资本家阶级已经完全成为阻碍历史前进的一个腐朽的阶级,他们与广大人民的关系已经由领导和被领导变成统治和被统治,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由平等的共同革命的关系变成压迫和被压迫的关系,‘红色’资本家阶级的阶级利益特权和高薪是建筑在广大人民群众受压抑和剥削的基础上。”他们宣称:“引起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基本社会矛盾是新的官僚资产阶级的统治和人民大众的矛盾”。“省无联”的文章说:“文化大革命”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革命,“这个被推翻的阶级就是十七年来在中国形成的‘官僚主义’者阶级”。杨曦光以这样的阶级斗争观审视“文化大革命”,赋予“文化大革命”“推翻新的官僚资产阶级的统治,彻底砸烂旧的国家机器,实现社会革命”的使命。〔14〕“推翻中国新生资产阶级特权阶层和官僚机构的统治——这就是我们现阶段的纲领”。〔15〕

  1968年,湖北“北、决、扬”也持同样的观点:“二十年来,中国社会形成了新的官僚资产阶级,……要彻底让工人阶级获得解放,就必须号召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起来推翻这个阶级。”〔16〕

  极左“新思潮”活跃于1966-1968年群众运动高潮。群众运动结束以后,它所提出的反对中国“特权阶层”、“新的官僚资产阶级”的命题,以及从政治和经济制度角度探索这一阶层或者阶级根源的尝试,在群众运动结束以后的青年思潮中得到继续。

二、“新阶级”

  从1968年红卫兵运动落潮,越来越多的青年逐渐退出政治运动,开始了读书和探讨社会政治问题的活动。不久,随着大批城镇中学毕业生上山下乡到农村、边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农场务农,或者到工厂矿山做工,大学毕业生到工矿和农村基层工作,青年人学习和探讨的活动从学校到城乡基层。上海学者朱学勤称这些从1968年陆续退出红卫兵运动转而读书学习的青年为“六八年人”,把他们的学习和思考的群体称作“思想村落”。〔17〕

  1968年以后,在星星点点分散于各地的“思想村落”中,对中国社会分层的批判性思考仍在继续,其中关于“新阶级”或者“干部阶级”的思考承接红卫兵极左派“官僚特权阶层”的论述,逐渐发展起来,形成上山下乡青年中一个引人注目的思潮。持这种观点的青年,有些是阅读了南斯拉夫吉拉斯(旧译:德热拉斯)的著作《新阶级》〔18〕并受其影响,有些则是体验着社会底层的矛盾,阅读了马克思主义著作,进行独立思考的结果。

(一)老知青的批判性思考

  北京学者徐友渔在回忆录中谈到了他在1968年见到的四川省西昌地区一些知识青年的思想活动。〔19〕这是一些在文革前就从城市到农村落户的知识青年,基本上是1965年高中毕业,在校时都是成绩极好的学生,由于家庭出身问题未考上大学,不得已选择了最艰苦的道路,到四川西昌地区插队落户。在徐友渔印象中,这批老知青极为聪明,勤奋好学,而且表现出巨大的追求真理、追求理想的热情。

  徐友渔阅读这些老知青写的文章,感觉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他们从中国经济建设的实际情况,从对经济基础的分析中,研究文化大革命产生的原因,而不像红卫兵那样,只在政治领域中研究文革,所谓政治就是两个司令部的斗争、为本派别利益服务等。在他们看来,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研究社会历史事件,经济分析比政治分析更为基本。

  第二,他们倾向于认为在中国已经出现了一个压迫人民、并在公有制的掩盖下把国有财产据为私有的官僚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任务就是推翻他们,重建人民的政权。他们认为,这种从生产资料占有关系分析特权阶层的产生,比根据思想是否正确、是否反对毛泽东思想来界定走资派更有说服力。

  第三,他们以毛泽东的“五七指示”为纲领理解文化大革命。毛泽东在著名的“五七指示”中,勾画了每个人全面发展,摆脱了分工和等级制造成的异化这样一幅社会美景,他们认为这种社会理想比仅仅提出“防修反修”来得深刻。

  在这里,有类似极左派杨曦光《中国向何处去》的观点,也有类似南斯拉夫吉拉斯(德热拉斯)《新阶级》的观点。这些青年们阅读了一批马克思列宁主义原著,但是不会有条件读到吉拉斯的《新阶级》。

(二)吉拉斯《新阶级》带来的思想震撼

  南斯拉夫理论家吉拉斯的《新阶级》一书中文版本来是严格局限于高级领导干部阅读的内部读物,但是在动乱中流落到一些热衷读书思考的青年手中,引起强烈的思想震撼,

  魏光奇回忆说:1968年前后,北京一些政治失意的老红兵已经视文化大革命为斯大林对干部“大清洗”的翻版,而四三派〔20〕则试图论证文化大革命反对“特权”的意义。魏光奇和他的四三派朋友认为:“‘文革’之所以能在短时期内将亿万人卷入其中,原因在于它有着现实的社会基础,即‘特权阶层’同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这样,‘文革’就首先被看作是一场社会斗争而并非仅仅是共产党内的一场权力和路线斗争,而所谓‘走资派’也就不是一个政治派别,而是一个社会阶层(特权阶层),如当时《四三战报》上发表的《论新思潮》就反映了这种思想动向。”

  魏光奇说:“由于读书的目的明确,就是想要探讨‘文革’的社会经济根源,所以当时对于马列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理论特别感兴趣。记得自67年5月起,我陆续读了《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哲学笔记》等马、恩、列的著作。此外,还特别注意当时报纸上关于‘苏修’在社会经济领域‘复辟资本主义’的报导,抄录了不少有关的材料,并乘下乡劳动之机进行社会调查,向老乡了解农村生产队工分和口粮分配方式等等。到了1968年,北京中学‘四三派’和‘老红卫兵’中部分人研读社科书籍便形成了一个小气候。”“读书的人多了,书的来源也就广了,大家广泛搜集,互相交流,有些书珍稀难找,甚至出现了手抄本。”

  魏光奇回忆了南斯拉夫前共产党领导人吉拉斯的《新阶级》一书对他和一些中学生的影响。他说,1968年,他们“对于从前一年就反复思考和讨论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分层问题,有了一个自己当时觉得能够信服的答案。这同阅读南斯拉夫德热拉斯(今译吉拉斯)的著作《新阶级》有关系。德热拉斯曾是南共联盟的领导人,他的这本书著于1958年,‘文革’前作为‘灰皮书’的一种有中译本。68年前后,这本书在思想活跃的北京中学生中流传甚广(据说20年后曾又一次在北京高校中流传),我最初看到的是一个手抄的节录本,后来才看到了铅印本。这本书的中心观点,是认为苏联和‘二战’后在一些国家中出现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恩格斯所预言的、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展基础之上的共产主义风马牛不相及,只具有使得东方落后国家以集权的方式完成自己工业化的工具价值;认为这种社会主义同样也是一个阶级社会,‘官僚阶级’是这个社会中的统治阶级、压迫阶级、剥削阶级,同工人阶级、人民群众处于对立地位。一旦这些国家的工业化完成,这种制度将因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集权统治’的腐朽和阶级矛盾的激化而被改变、被推翻。吉拉斯的这种观点同当时毛泽东的‘继续革命’理论有某些合拍之处,对于‘文革’中受到血统论排斥和迫害的非‘红五类’学生来说,以及对于感受到了与干部子弟之间存在巨大社会经济地位差异的那些工农子弟来说,有着极大的吸引力。当时,我和我周围的同学都因接触到这种理论而感到十分兴奋,觉得顿开茅塞,觉得自己一年多来反复思考的‘文革’起源问题似乎得到了解决。当时在北京中学生中流传的与《新阶级》观点相通的书,还有托洛斯基的《被背叛了的革命》、《斯大林评传》〔21〕等。此外,《赫鲁晓夫主义》、《震撼世界的十天》〔22〕、《震撼克里姆林宫的十三天》〔23〕等有关国际共运的著作流传也比较广泛。”

  后来,魏光奇等人到山西插队落户,把他们在1968年形成的反对特权的信念,带到农村,形成一整套农业乌托邦思想,认为要消灭特权阶层,也要靠农村包围城市。不过这种乌托邦式的社会理想,只坚持了大概两年,就彻底破灭了。〔24〕

  毕业于北京师大女附中,到河北白洋淀插队的潘婧回忆“文革”前出版的灰皮书和黄皮书的影响时提到;“经历了一个全面的苦难,我们的精神陷入了一种困惑。而最终使我们冲破十几年教育的灌输给我们的思想模式,得益于两本灰皮书的点拨,一本是托洛斯基的《被背叛的革命》〔25〕,”另一本是“德热拉斯的《新阶级》。”她说,在读了那些书以后,“有关政治和社会的认识,我们终于摆脱了梦餍般的桎梏和愚昧。”〔26〕

(三)理论通讯:“干部是一个阶级”

  1972年,内蒙古、陕西和北京的几个青年在通讯中探讨社会主义理论问题,提出“干部是一个阶级”的观点,被知青管理和公安部门发现,作为“反动思潮”进行批判。当年的批判材料被保留下来,提供了青年当中社会批判派的一个样本。〔27〕

  这些青年在通讯中探讨了以下一些观点:〔28〕

  1,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一个“新阶级——干部阶级”。

  这些青年认为:在苏联、中国等国家都存在一个与资本主义社会各阶级不同的新阶级——“干部阶级”。S写道:“这个阶级的存在是越来越被更多的人注意到了。在今天,在所有的真假社会主义国家,都毫无例外地存在着这个阶级。这个阶级远远地高于和脱离于社会的其他成员,处于一种极其特殊的地位,也有它特殊的利益和权力。它俨然成为社会的主人了。”

  他们以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为出发点,认为苏联和中国存在的不仅仅是具有特权的“阶层”,而是一个“阶级”,一个具有自己独特财产占有方式的、独特经济地位、政治地位的、与其他社会的统治阶级相区别的“新阶级”。他们认为这是一个以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为基础的新的阶级:“社会主义的发展有明显的阶级分化”,产生阶级分化的原因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计划经济本身。”因此,他们不赞同把特权阶层产生的原因归咎于外国帝国主义的和平演变阴谋和国内旧社会剥削阶级思想的腐蚀,他们认为根源在于基本制度。

  他们使用“干部阶级”这个词,而不是“官僚阶级”或“官僚资产阶级”,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个阶级不同于私有制度下本来意义的资产阶级;而“官僚阶级”含贬义,不只是社会主义制度才有,又似乎专指“坏官”。干部阶级则是一个中性词,有助于说明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特殊产物。S对“干部阶级”的概念做了解释:“我所说的干部阶级,主要是指‘高级干部’。至于这个阶级的范围如何划,还是可以商榷的。”在分析的时候,他们着重考察制度和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而有意识地忽略个人、道德、作风等其他因素。

  他们力图从所有制方面解释“干部阶级”的经济基础,提出:现行的所有制“并不是‘全民所有制’而是‘国家所有制’。也就是说,生产资料不是属于全体人民的,而是属于国家的。”掌握国家的人就掌握了生产资料。“其实,现在的工业劳动,丝毫也没有超出雇佣劳动的范围。是国家雇佣制。”“无产阶级和劳动大众是生产关系中处于被剥削和压榨的地位,在工厂,劳动者就变为机器的奴隶。”“一般劳动人民(工人和农民),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权利,实际上已经所剩无几了。”S与Y的通讯中谈到要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搞清楚“社会主义国家与垄断资本主义的区别”,但是没有来得及进行。

  2,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特殊的阶级社会。

  他们不同意当时官方称苏联是资本主义复辟的观点,而依据社会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一致性,把中国、苏联以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看作是同一类社会形态。他们认为苏联的生产力水平高,资本主义关系基本消灭,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及其矛盾发展得比较充分,是比较成熟的、典型的社会主义形态;而中国是初期的社会主义,生产力水平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遗留比较多。他们认为,人们当时所谓的苏联的“资本主义复辟”,实际上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成熟的表现,而不应说是资本主义复辟。也就是说,中国只要不改变制度,就不可避免地要向苏联的方向发展。“如果非说‘复辟’,那么中国就注定甚至可以说已经复辟了。”

  关于社会主义的历史地位,B在通行的五种社会形态说,即原始、奴隶、封建、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依次更替说的基础上,提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新形式,或曰资本主义在落后国家的必要补充呢?还是一种新的社会形态,一种继资本主义之后在本质上有根本差别的新的阶级社会,第四个阶级社会呢?我倾向于后者。”而S似乎倾向前者:“我们目前的生产方式,仍然是资本主义性质,生产关系,仍然是资产阶级法权。”

  3,文化大革命是在社会矛盾发展不成熟的条件下进行的一次不成熟的革命。

  S认为,文化大革命是在社会主义社会新型社会矛盾发生作用而人们对其认识不成熟的情况下进行的革命,B非常赞同这个论点。他们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在中国的建立还很短暂,旧社会遗留的矛盾,包括地主与农民、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旧中国统治者与人民群众的矛盾,还存在;同时,新的社会矛盾,干部阶级与人民群众的矛盾已经产生,但是还没有充分展开,新旧社会矛盾互相交织。人民群众与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斗争实际上是与干部阶级矛盾的表现,但是人们偏偏以为是在反对资产阶级的压迫,反对资本主义复辟。

  这些青年的社会交往面和视野十分狭窄,他们没有读过湖南省无联的《中国向何处去?》,不知道南斯拉夫有个叫德热拉斯的前共产党领导人写过一本题为《新阶级》的书,也没有听说过托洛茨基的观点。他们的观点产生于在社会底层的生活体验、文化大革命形形色色政治表演的刺激,对马克思主义著作的研读。他们以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精神自励,怀着对被压迫者的同情,运用马克思主义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概念、方法分析中国社会的现实,提出了与官方马列主义迥然不同的观点。他们谨慎地称自己的这些观点是“假设”,甚至因为这些观点违背自己以往的信念而感到痛苦。但是他们相信,他们的探索是合乎事实和马克思主义原理的,不会是孤立的。S曾经对B说,他们指出的,是一个基本的事实,他们的探讨是一股思潮,即使他们不说出来,也会有其他人说出来。确实,类似的观点在苏联、南斯拉夫就早已有人提出,在中国,在当时的知青中也有其他人独立地产生了类似的观点。〔29〕

三、探寻“特权”的制度原因

  1973-1975年,在批林批孔运动和理论学习运动中,“特权”问题继续吸引着青年思想者的目光。林彪事件的出现使人们深入思考特权问题。当时发生过比较广泛影响的广州李一哲大字报认为特权是林彪集团的社会基础,而南京徐水良大字报则着重对“特权”问题进行理论分析。

(一)李一哲:林彪集团的社会基础是“特权和新生资产阶级”。

  1974年11月广州李一哲大字报《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轰动羊城,影响及于全国。李一哲对文革中间盛行的左的政策进行了犀利雄辩的揭露批判,提出“民主与科学”的时代强音,同时也在继续使用“特权”和“新生资产阶级”的概念分析林彪集团。

  李一哲指出:林彪集团的社会基础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权和新生的资产阶级,而不是旧的资产阶级:“党内走资派和野心家的社会基础是从特权孵化出来的,新生资产阶级在现代中国的社会条件下,他们只可能搞封建性的社会法西斯专政,而不可能与被打倒的老地主、老买办们平分既得利益。”

  李一哲在大字报的序言里对“新生资产阶级新的占有方式”、“党内走资派和野心家的社会基础是从特权孵化出来的新生资产阶级”一句作了进一步的解释:

  “新的资产阶级占有方式的本质就在于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条件下,‘化公为私’:当国家或事业、企业的领导人将无产阶级的财产和权力按照资产阶级的面貌实行再分配的时候,他便在实际上对这部份财产和权力实行了新的资产阶级私人占有。

  这种按照资产阶级的面貌实行财产和权力再分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常见的是某些领导者将党和人民给予的必要特殊照顾膨胀起来,变为政治和经济的特权并无限地荫及到家族、亲友乃至实行特权的交换,通过‘走后门’之类渠道完成其子弟在政治经济上实际的世袭,并且围绕着他们的私利,改变事业、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实行宗派主义的组织路线,扶植起一批特殊于人民利益并与人民利益相对立的‘新贵’集团和势力来。

  更重要的是,他们为了维护已得的特权和攫取更多的特权,他们必然要打击坚持原则的正直的革命同志,镇压反对他们特权的人民群众,非法地剥夺这些同志和群众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甚至随意杀害他们而不负法律责任。”

  李一哲强调说:“承认不承认这个新生资产阶级(以党内走资派为代表)是资本主义复辟的主要危险,这点,乃是当前无产阶级革命派与保守派之间的分水岭,是肯定或否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基本理论问题。”

  李一哲认为,中国存在着“新生的资产阶级”,“中国正在出现一个如苏联那样的特权阶层”,“这个特权阶层是客观存在的,是我国社会经济条件下所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而产生的。”李一哲强调反对和限制特权的重要意义,但没有像极左“新思潮”或者“新阶级”派那样,将大部分或全部领导干部归于这个特权阶层,而是限于揭示林彪集团是特权的产物,这就是说,认为多数领导人没有成为特权阶层。那么,特权阶层形成的基本原因是制度性的呢,还是个体的蜕变?李一哲没有做进一步的追究。

  李一哲对即将召开的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郑重提出了“限制特权”的要求:“我们不是空想社会主义者,我们承认我们社会现阶段存在着种种差别,它并不是一个法令所能完全消灭的。但是,社会主义革命运动自身发展的规律,不是要扩大这些差别而是要消灭这些差别,更不允许这些差别扩大为经济上和政治上的特权。”“四届人大应当(在宪法中——引者加)明文规定限制特权的条文。”

  李一哲要求用“民主与法制”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的革命监督权利”,防止特权的滋生。

  李一哲继承了文化大革命以来民间激进思潮批判“特权”和“新生资产阶级”的传统思路,从社会主义社会特有的社会关系的角度,考察所谓“新的资产阶级一代一代产生”的问题。李一哲的独特之处是,他们主要针对林彪集团、“文人既得利益的势力”(即张春桥、姚文元等人)等‘新贵’势力的作为,而不仅是对着文革之前和文革初期的现象,从而道出了成千上万曾经抱着反对社会不公正、反对特权、完善社会主义的愿望参加运动的群众,对文化大革命后果的失望与不满。

(二)徐水良论特权制和社会基本矛盾

  1974年至1975年,一位名叫徐水良的青年先后在南京闹市区以大字报形式贴出他从1973年以来撰写的《反对特权》等几篇文章及书信,探讨社会矛盾和社会变革的理论、抨击官方观点,在南京引起震动。徐水良大字报的特点是偏重对特权的制度基础进行理论分析。〔30〕

  徐水良依据自己对马列主义的理解,寻找“特权”存在的制度原因和变革“特权制”的理论依据。徐水良关于特权问题的论述,有以下几个要点:

  1,特权现象的来源是“特权制”,即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不得不“把管理国家,管理生产的任务继续委托给少数人”的制度。

  徐水良对其主要批判对象——“特权”做了这样的界定:“我们这里指的特权,指的是相对于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少数人的特权,指的是少数人在政治、经济和文化各方面拥有特殊的权力和享有特殊的权利”,“少数人对国家权力和社会公职的垄断”。在中国,“特权现象也不同程度上存在着”,特权不仅是表面上的特殊化、官僚主义等现象,更根本的是它具有“合法”的制度形式。

  大字报认为:无产阶级建立了新的政权,却保留了旧的特权制或者官僚制的形式。这种保留,有着社会历史的原因,有着暂时的合理性,却又是资产阶级性质的。这是一个基本的矛盾。

  2,社会主义条件下实行“特权制”原因是经济和文化的落后,因而只具有暂时的合理性。

  徐水良认为,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初期,资本主义大生产和资产阶级民主不发达、群众缺乏民主训练以及教育的落后,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不得不把管理国家,管理生产的任务继续委托给少数人。因此,徐水良强调社会主义条件下“特权制”只具有不得已而为之的暂时合理性,在这样的条件下,无产阶级必须“保留自己对于管理的参与和监督之权,并在监督和参与的过程中逐步学会管理的经验。”

  3,由于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特权制,所以产生了这个社会的基本矛盾:权力的无产阶级内容和它的特权制形式的矛盾。

  徐水良说:“我们的国家权力、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就内容说来,基本上是无产阶级的,是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力,也就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与公有制相适应的。”“但就权力的形式说来,还是资本主义的,还是少数人掌握的权力,还是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特权制或者说‘官僚制’形式,而不是巴黎公社式的无产阶级民主制。还存在一个专门‘管理他人的人’的特殊阶层即干部阶层,并且这个阶层是以相当严格的等级制形式组织起来的”。

  徐水良认为:社会主义国家权力的无产阶级内容和它的特权制形式的矛盾,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以后必须解决的一个主要问题,也是现阶段社会主义社会最突出的基本矛盾。

  4,特权制不可避免地引发社会矛盾,在条件成熟时进行消除特权制的社会变革是历史的必然趋势。

  徐水良认为:在实行特权制的阶段存在着激烈的斗争。其结果,“或者是落后的形式战胜革命的内容,演变为完全的资产阶级的修正主义的特权;或者是革命的内容战胜落后的形式,把社会主义革命推向新的阶段。”苏联的情况是落后的特权制形式战胜革命的权力内容、无产阶级的权力变成修正主义特权阶层的权力的反面事例。毛泽东亲自领导的文化大革命以及近一段时间以来毛泽东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就是为今后进行防止资本主义复辟,消灭旧的特权制形式的革命创造条件。毛泽东关于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有关一系列指示,是反对特权的理论基础。

  徐水良说:随着社会主义革命的深入,必然要提出消灭特权的任务,“消灭生产管理上的和政治管理上的特权制,实现巴黎公社式的无产阶级民主制”。

  5,文化大革命并没有解决修正主义赖以产生的特权制问题。

  徐水良从反对特权,实行社会制度变革角度理解和评论文化大革命和正在进行的批林批孔运动,他反对把运动的意义归结为揪出走资派,改变接班人和领导班子的问题,而认为症结在于走资派赖以产生的制度。

  在民主的问题上,徐水良坚持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观,强调无产阶级的民主和专政的统一,认为代替现存的特权制形式的只能是巴黎公社式的无产阶级民主制,而不能是资产阶级或者修正主义的民主。

  徐水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政治权力、经济权力的无产阶级内容和它的特权制形式的矛盾”的思想,显然是套用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框架,即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是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占有的私有制形式的矛盾,试图为文化大革命中一再被群众提起的反对“特权”、反对“官僚”的要求,建立一个制度批判的理论支点。

  徐水良批判特权制,但是没有象“新阶级”论者那样把领导干部视为一个阶级,而是认为干部有马列主义干部和修正主义干部的分别。

  徐水良关于特权的制度性原因、特权制的暂时合理性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矛盾等论述,与7-8年前北京市中学生的《论新思潮》关于财产和权力的制度性缺陷以及以此解释文化大革命原因的论述有着明显的继承性;而关于在实行特权制的阶段存在着向修正主义或向社会主义发展的激烈斗争的观点、社会主义权力的形式与内容的矛盾的观点,在以后云南青年陈尔晋的文章中或多或少地重现并得到进一步发挥。

四、陈尔晋反对特权和借鉴西方民主制度的主张

  1976年春,在边远的云南省,青年陈尔晋撰写了12万字的长文《特权论》,对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矛盾进行了系统的理论分析和论述,是文化大革命后期青年思潮中最具系统化理论化的制度批判文章,至少就目前所见的资料是这样。尤其引人注目的是,文章在论述制度变革方面,不再推崇巴黎公社,而是主张借鉴西方政治民主体制,实行无产阶级的议会制、两党制,保障无产阶级的人权,反映了当时民间激进左翼思潮的一个重要动向。

  陈尔晋《特权论》的理论要点如下:

  1,苏联的修正主义是一种与以往社会制度不同的新型剥削制度,修正主义制度是从对生产资料实行了公有制改造以后的社会演变出来,决不应简单地归因于所谓“资本主义复辟”,“原因很简单,修正主义的剥削方式和资本主义的剥削方式完全不同。”

  陈尔晋概括了这个“修正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官僚垄断特权阶级所有制”:“名义上为全体劳动人民、整个社会所公有的生产资料、社会财富,实际上统统成了官僚垄断特权阶级的私有物,包括劳动者本身也都变成了官僚垄断特权阶级可以任意支配的工具”

  “这种官僚垄断特权阶级所有制,不是以赤裸裸的私人占有方式出现,而是在‘公有制’的神圣袈裟的掩蔽之下,以官僚垄断特权阶级集体垄断共同占有的方式反映出来。”

  这种制度支配社会资源的方式是将“特权资本化”。“官僚垄断特权阶级通过政治经济一体化,集政治领导和经济支配权力于一身,将整体社会人力物力高度组织、高度集中、高度垄断起来的具有巨大竞争能力的资本积累制度,是典型化、特权化的私有制。”“资本的形态已经由货币资本转化为特权资本。”

  这种制度在生产关系方面表现为“劳动和特权的尖锐对立”,“劳动和特权,劳动人民和官僚垄断特权阶级经常处于白热化矛盾对立状态中”。

  这种制度在政治上实行“社会法西斯主义”。

  他认为:“产生修正主义制度的根本原因,不在于资本主义残余势力在国内的影响,也不在于国际资本主义的包围和压力,”而是“对生产资料实行了公有制改造以后的社会生产方式内在的特点及其基本矛盾的恶向变化。”

  陈尔晋没有一概而论地将中国归入这种修正主义制度,而是认为中国正处在他所谓的“高度组织的政经一体化公有制”或“岔路口社会主义”——可能向社会主义发展,也可能因其基本矛盾的恶向变化,成为修正主义的社会生产方式。为了防止向修正主义制度的演化,陈尔晋以主要篇幅对中国的社会制度进行了批判性的分析。

  2,中国“岔路口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基本矛盾

  陈尔晋提出了对“高度组织的政经一体化公有制社会”或“岔路口社会主义社会”(即中国的社会制度)基本矛盾的看法:“如同生产的社会化和私人占有制的不相容性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那样,高度组织的政经一体化公有制社会生产和权力被少数人强制性固定化垄断之间的不相容性,就是岔路口社会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这里作为负面因素的“权力被少数人强制性固定化垄断”,是陈尔晋对特权的理论概括,是制度的基本特征。

  他说:“这种高度集中垄断、高度组织化的社会生产的主要特点在于:把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全部纳入了一面组织得极为严密的网中,实行政治经济一体化领导,政治权力支配和管理整个国民经济的生产、分配和交换的全过程,这里的所谓‘政治权力’,实质就是党权。”

  陈尔晋肯定这种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和优越性,同时认为它还存在着制度性的隐患——“这就是既能够在政治权力的支配下,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向共产主义方向高速发展,也有可能在政治权力的支配下,背离社会主义性质,改变其方向,不可避免地向修正主义的方向高速度滑下去。”

  3,文化大革命的由来、局限和结论

  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由来,陈尔晋认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决不是个别人的心血来潮的产物,而是中国在1956年对生产资料实行了公有制改造之后的必然发展,是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已经或慢或快地发生了变革的开端,而不是结束。”也就是说,文化大革命反应了社会提出的对不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进行改革的要求。

  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局限,陈尔晋认为主要是两点:“其一是指导思想对社会主义革命第一阶段所形成的新的生产方式内在的基本矛盾认识不清。虽然根据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已经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但没有就特殊性具体指明是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和什么样的上层建筑,什么样的生产力和什么样的生产关系的矛盾。其二是只在既成形式的框子内寻求改变,而没有突破既成形式的框子去进行变革。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没有针对权力为少数人强制性固定化垄断这个上层建筑最根本最主要最致命的弊病。或者说,只是针对了这个弊病的表像而没有针对这个弊病的病根,只针对走资派,而没有针对产生走资派的根本的真正的原因。”

  他说:“这种局限,决定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只是反映了上层建筑发生变革的意向和要求,而根本满足不了这些要求,更为重要的是,不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反而使这些‘革命’、‘改革’、‘限制’等等,弊病横生,造成了旧东西在新形式中复活的方便条件。”

  他从文化大革命的实践得出的结论是:必须进行“无产阶级民主革命”,争取“人权”。

  4,实行“无产阶级民主革命”:借鉴西方,实行三权分立、两党制、保障人权

  陈尔晋从“岔路口社会主义”的局限,引出“无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而他的“无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惊人之处,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理念的同时,借鉴西方政治制度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原则、两党制、保障人权的作法,期望通过这样的道路,建设无产阶级的民主和社会主义制度的高级形态,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为实现共产主义奠定基础。

  陈尔晋为他的“无产阶级革命”提出的任务是:“将高度组织的政经一体化公有制社会生产力的桎梏——权力被少数人强制性固定化垄断的生产关系,予以彻底粉碎”;进行空前的群众运动和空前的社会革命。

  他说:“无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直接目的,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史观,建立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这种无产阶级民主制度,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和‘通过人民自己实现的人民管理制’(马克思:《法兰西内战》)相结合的完全新型的社会主义制度。”

  他说:“无产阶级民主制度,决定性地要打倒官僚主义者阶级,粉碎少数人对多数人强制性固定化专政的特权生产关系;决定性地要将任命制、等级制、国家机关自治化,以及对党的神话,统统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中去;决定性地要建立和健全马克思主义的法制、实行普选制、把奴隶总管党变为奴隶工具党,建立和健全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国家形式;决定性地要保障人权。等等。”

  陈尔晋设想了这个“无产阶级民主制度”的一些特征:

  特征之一:马克思主义成文宪法至高无上。

  特征之二:两党制。陈尔晋说:“为了确保马克思主义的成文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使之成为国家真正的最高主宰,就必须使共产党成为忠实执行宪法的工具,而不能成为任意玩弄和篡改宪法的老爷。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废除共产党一党制,而确立共产党的两党制。”

  他说:“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都充分肯定了无产阶级政党的革命作用;但是,也都没有说过无产阶级只能有一个政党。”“在公有制确立之后的国家里,在执政的共产党内部,都发生了严重的从上至下的派系斗争,并且这种纷争只有越演越烈激化下去使党面临解体的迹象。中国共产党内部近十年来的巨大分歧和殊死搏斗,不但一直存在着两个司令部,而且纯粹从上到下就存在着两大派别。”“与其让宫廷黑幕内的阴谋诡计残杀予夺来毁灭革命完成这种分裂,不如在大庭广众光天化日之下光明磊落地申诉情由发表政见,由公民投票来裁判是非决定谁该在朝谁应下野使革命合法化。”

  特征之三: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

  陈尔晋认为:在无产阶级民主制度下,政府的权力基础是人民,实现的方式是普选。权力机构应当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分属人民代表会议、总统和法院。

  特征之四:保障公民的个人权利 。

  陈尔晋认为,消灭私有制是实现自由平等,保障人权的必要社会条件。然而,他并不认为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改造,就等于消灭了私有制,就具备了保障人权的社会条件,人民还需要努力争取。

  陈尔晋参照西方民主制度,描述了他设想的“无产阶级民主制”下的公民权利。

  陈尔晋说:“当前,历史的发展已经将人权问题提到了显著的地位。”“在特权占有制下,官僚主义者阶级的暴虐、血腥的统治,已经迫使亿万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心声汇成了最强烈的时代召唤:我们要做人我们决不做牲口!还我民主,还我自由,还我平等,还我人权!”

  陈尔晋的文章对“十字路口社会主义”的论述,涉及了文革中后期社会批判派关注的主要概念,包括剖析现行所有制的缺陷、探究“官僚特权阶级”及其制度根源、重提民主和法制等,他的论述较此前几位青年要深入、详尽,对马克思、列宁的观点也更加熟悉。特别值得注意是,他在设想未来的“无产阶级民主制”时,主张不仅要借鉴法国巴黎公社的政治形式、中国文化大革命中消除弊病的一些手段,还要借鉴西方政治体制的三权分立、两党制、保障人权等原则,这为文革青年思潮增加了新的内容,反映了中国打开与西方国家交往以后,中国青年开始注意借鉴西方的思想。陈尔晋的《特权论》成文于文化大革命即将结束的时候,可以说标志着社会和制度批判思潮的高峰。

五、马克思主义社会批判思潮

  从红卫兵运动中极左“新思潮”的“红色”资本家阶级和“官僚特权阶层”、知识青年的“新阶级”论、李一哲的“特权和新生资产阶级”是林彪集团的社会基础、徐水良论“特权制”的制度原因、到陈尔晋从特权入手对“十字路口社会主义”的理论性论述及借鉴西方政治制度的主张,构成了一条社会批判的思潮轨迹。

(一)社会批判派的基本特征是探究特权的制度原因。

  社会批判派一个基本的共同点是强调:新中国的社会关系不同于旧中国,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最重要的是产生了特权阶层或者干部阶级。

  社会批判派始终如一地反对特权。在他们看来,如果这个社会存在特权,就不是理想的社会,就不是马克思所预言的社会主义社会。社会批判派的特点不在于一般地反对特权现象、特权作风,而在于分析特权产生的制度原因,认为这个“干部阶级”、“官僚垄断特权阶级”产生的根源是现行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

  《论新思潮——四三派宣言》的作者,借用毛“财产和权力的再分配”的概念,试图为社会主义社会新的阶级矛盾构建政治经济学的基础。“新阶级”派认为“干部阶级”是一个以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为基础的新的阶级,产生阶级分化的原因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计划经济本身。”徐水良提出:“政治权力、经济权力的无产阶级内容和它的特权制形式的矛盾”是现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特权制的后果。陈尔晋提出:中国正处在有可能向共产主义方向发展、也有可能向修正主义方向发展的“岔路口的社会主义”。他们都是从基本制度(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的角度提出和思考问题,对现行制度进行批判性的分析和论述,而不是从思想文化、权力斗争或者政策的角度考虑问题。

  社会批判派从反对特权的角度不满意文化大革命的实践和理论。极左“新思潮”寄希望于多次的文化大革命,进行财产和权力的逐步再分配。“新阶级”派说:文化大革命是不成熟的革命。徐水良认为:文化大革命并没有解决修正主义赖以产生的特权制问题。陈尔晋说:文化大革命“只针对走资派,而没有针对产生走资派的根本的真正的原因”,在指导思想方面“对社会主义革命第一阶段所形成的新的生产方式内在的基本矛盾认识不清”,在行动方面“没有针对权力为少数人强制性固定化垄断这个上层建筑最根本最主要最致命的弊病。”因而,决定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不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反而使这些‘革命’、‘改革’、‘限制’等等,弊病横生,造成了旧东西在新形式中复活的方便条件。”

  制度批判派的旗帜,一个是“反对特权”,另一个是“民主”。他们认为现行制度是有重大缺陷的,如果说这个制度还具有暂时的合理性,不能马上消灭,就必须保障人民对领导人的监督权利。在他们熟悉的思想资源当中,马克思所赞扬的巴黎公社民主制度最具吸引力。极左“新思潮”推崇巴黎公社式的民主。徐水良将“巴黎公社式的无产阶级民主制”作为制度变革的方向,并拒绝西方的民主制度〔31〕。而陈尔晋则提出借鉴西方的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以保障无产阶级的民主和人权。社会批判派的民主要求,主要指人民监督领导人的权利,是党外民主,而不是党内民主集中制、或者领导层内部个人专权还是集体领导的问题。

(二)社会批判派的思想来源是马克思主义。

  社会批判派的直接思想来源,是毛泽东继续革命理论中揭示社会矛盾的部分,例如关于“官僚主义者阶级”、“走资派”、“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等概念和观点,但是他们并不局限于于此,而是依据自己的观察和独立思考,提出新的观点。他们所说的“干部阶级”、“特权制度”、“官僚垄断特权阶级”等观点都不是毛泽东的观点。

  社会批判派的成员多有造反派的经历。红卫兵运动中的“新思潮”对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寄予希望,湖南省无联已经是借发挥领袖的观点去阐述自己的主张,而红卫兵运动结束以后的社会批判派,在政治上不再以毛泽东的是非为是非,而是发出独立的声音。社会批判派的活动基本限于思想领域,一般不以介入党内斗争为目标。陈尔晋可以说是一个例外,他曾经企图介入党内斗争,但是没有实现的可能性。

  从中国民间思想发展历史的角度观察,“文革”中后期的青年社会批判派继承了1957年鸣放期间青年对特权的批判。在1957年大学生的言论中,可以看到这样言论: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以后,“随着旧阶级的消灭,新的阶级又起来了”,产生了“新的阶级矛盾”;应当“反对特权阶级的存在”,“反对新的变相的阶级压迫”;“管理机构官僚化领导像‘阶级’”;“主要要从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来根除三害(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引者注)”、“建立起足以保障人民自由民主的法制”等。〔32〕“文革”中后期的社会和制度批判的思潮重提这样的观点。

  值得指出的是,“文革”中提出社会和制度批判的青年,大多数并没有接触过1957年的“右派”言论,他们也不知道自己的言论竟像是重弹“右派”的老调。他们主观上是从毛泽东,继而更多地从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中寻找认识现实的武器。

  问题的深刻之处在于,1970年代与1957年的制度没有根本的变化,这些青年的思想武器和观察角度也没有根本的变化,“旧调重弹”来源于社会形态和社会现象的依然如故。并且,只要社会存在不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类似的批判性思潮还会一再出现,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批判的思想理论武器可能会有所变更,例如陈尔晋开始尝试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嫁接西方的政治制度和理念。

  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思想史的角度观察,中国青年社会批判派的“干部阶级”观点、对社会主义国家特权制度的分析,与苏联托洛茨基派、南斯拉夫吉拉斯(德热拉斯)的有关论点可以说是如出一辙。20世纪30年代,托洛茨基在分析苏联制度时有过这样的论述:“苏联是一个介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矛盾社会”,在这个社会里,“生产力还远远不足以使国有财产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社会“保持着资产阶级性质的分配标准,建立在一种新的社会分化的基础上”;“经济的增长一方面使劳动者的景况改善得很慢,另一方面却促进了特权阶层的迅速形成”;“官僚利用社会的对抗把自己改变成一个与社会主义背道而驰的不受监督的阶层”;“日益增长的矛盾的进一步发展,可以走向社会主义,也可以退回到资本主义”;“在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工人阶级将不得不推翻官僚。”〔33〕在这里,似乎可以看到30-40年之后中国青年提出的“官僚特权阶层”、“十字路口社会主义”的思想渊源。然而事实是:不论是徐水良还是陈尔晋都没有条件读到托洛茨基的书。〔34〕

  南斯拉夫共产党前主要领导人之一吉拉斯(德热拉斯)1957年出版的《新阶级》一书说,在共产党取得政权以后,出现了一个握有政治经济绝对权力的,与人民对立的新的阶级。中国“文革”期间,青年社会批判派提出的“干部阶级”观点就像是重复吉拉斯的话。北京的魏光奇等一些青年读过《新阶级》这本书,接受吉拉斯的观点,而知青理论通讯事件中提出并讨论“干部阶级”概念的几位青年,恰恰没有读过吉拉斯。他们是从阅读马克思主义的著作和观察中国社会矛盾的现实得出这个结论的,如果说思想的影响,只有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和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论述。十分有趣的是,1997-1998年期间,中国老资格的、始终如一的托洛茨基派理论家郑超麟出狱以后写的论文中,竟一字不差地称苏联及中国的领导者为“干部阶级”,他说:“斯大林主义的社会阶级基础是官僚干部”,“斯大林苏联实行的是干部主义,统治者是干部阶级。”〔35〕

  苏联和南斯拉夫共产党的主要领导人之中都有一位元老级人物提出对现实社会主义社会的批判,并且与主要领导人发生政治冲突,成为反对派。在苏联,是地位曾经仅次于列宁的托洛茨基;在南斯拉夫,是铁托之下的主要领导人之一,曾经任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执行局书记、南斯拉夫副总统的吉拉斯。在中国,对社会主义社会阴暗面提出尖锐批判的却是最高领袖本人,并且发生最高领袖与党的多数领导人,甚至领导集体的冲突。毛泽东的领袖地位使他的意识形态批判与党内政治权力斗争交织在一起,不可避免地干扰到理论的彻底性。而受他影响的青年,具有批判精神的追随者,却是沿着这个思想的逻辑,把领袖开启的批判推演了下去。领袖的那些模糊的、摇摆不定的、不彻底的概念,在青年思想者那里发展成了尽管幼稚、却是清晰的命题和论述。这样,在中国“文革”中的青年思潮中,就有了与苏联、南斯拉夫发生过的社会主义反对派类似的思想,展现出了学者们感兴趣的、有规律的现象。国际共产主义思潮中的这一规律性的现象,是社会存在的表现。

  以斯大林社会主义模式为榜样建立起来的社会,与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存在显著的差距,包括生产力水平、社会和政治关系上的差距。“新阶级”派的一位成员后来回忆说:我们说“干部是一个阶级”,仅仅是如安徒生童话《皇帝的新衣》中那个孩子一样,不知深浅地说出了皇帝没有穿衣服的简单事实。

  文革中的青年社会批判派应运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念批判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的异端。他们没有提出私有制度的要求,都是在保持公有制的基础上探讨问题,属于社会主义的思想流派。

六、结论

  在1966-1976年文革期间的青年思潮中,社会批判派是一个贯穿始终的流派。社会批判派关注的中心是反对与当政者地位相联系的特权问题。这一派论者强调1949年,特别是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以后的阶级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变化的关键是共产党革命家变为独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力的领导人。有的人认为,领导干部的一部分正在或者已经蜕变成为高居于人民之上的“特权阶层”,有的论者乾脆说已经形成了一个新的压迫人民的阶级——“干部阶级”。他们说:这个“特权阶层”或者“干部阶级”与人民群众的矛盾是新社会的主要社会矛盾。他们力图论证社会主义的政治和经济制度,而不是资产阶级思想影响或者帝国主义“和平演变”政策,是这个“官僚特权阶层”或者“阶级”的基础。他们认为,中国现实中的社会并不是马克思主义所预言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因而更加强调人民群众监督领导人的权利,强调民主和法制。社会批判派的民主观念,从最初普遍向往巴黎公社式的民主,发展到开始有人提出借鉴西方“三权分立”制度、议会制、多党制,强调“人权”。

  文革中青年社会批判派的思想直接来源于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的批评,例如对“官僚主义者阶级”的批评。但是他们没有就此止步,而是更多地从马克思恩格斯等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家的著作中吸取思想营养,将马克思的批判精神和观念延伸到对现实社会的批判。他们是相对于官方的马克思主义异端。

  社会批判派抨击领导人的特权、呼吁民主和法制,但是没有提出实行私有制的要求。他们在经济上主张社会主义,政治上主张民主,可以说具有某种民主社会主义或者社会民主主义的倾向。


  他们的批判最初主要针对文化大革命前的特权现象,后来则主要反对文革中跃升的“新贵”集团,或者将新旧当权者视为同一的阶级予以批判。他们的声音反映了政治和社会利益受损者和弱势集团的利益,反映了曾经抱着反对官僚压迫的愿望参加文化大革命的群众,对运动后果的失望。

  他们对包括中国在内的斯大林模式社会主义社会的批判与苏联的托洛茨基和南斯拉夫的吉拉斯等国际著名思想家的批判有许多相似之处,与国际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潮中的左翼社会批判思想流派似一脉相承。由于至今在中国的领导层和知识份子中未见这一流派的成形论说,因而可以说这些发自底层社会的幼稚而真诚的声音,填补了中国社会主义思想史上一个流派的空白。这个流派的意义在于从共产主义思潮的内部指出了现实社会主义社会与马克思主义原来意义的社会主义的天壤之别。

注释:

1,吉拉斯(Milovan Djilas),旧译:德热拉斯。1948年任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执行局书记。1953年初任南斯拉夫副总统,是当时四位副总统之一。1953年任联邦人民议会主席。1954年,因发表批评南斯拉夫党和国家的文章,被撤销党内外及政府的一切职务,被开除出党。1955年被判处监禁,监外执行。1956年再被判刑入狱。他将《新阶级》一书的手稿送出监狱,于1957年在国外出版。此后又有《同斯大林的谈话》、《没有权力的国家》、《不完美的社会》等著作出版。《新阶级》是吉拉斯最著名的、也是他在中国最有影响的著作。
2,清华大学井冈山兵团天安门纵队:《谁否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我们就和他拼——评〈四一四思潮必胜〉》,红代会清华大学井冈山报编辑部:《井冈山》,1967年8月26日。
3,1998年笔者与宋永毅一起访问了李文博。李文博谈道:他因为这张大字报受到批判、被关押,因而直到1998年都对大字报内容记忆犹新,1998年8月5日他根据回忆写下大字报的内容,并附说明:“我不能保证逐字逐句都是原文,但它的主要东西,基本东西是保证无误的。”
4,属于这个“新思潮”并且与李文博进行过思想交流的,还有北京大学学生乔兼武和杜文革、北京农业大学附中学生“伊林·涤西”(即刘握忠和张立才),乔兼武和杜文革从1966年8月就张贴出大字报,“伊林·涤西”发表了给林彪的公开信。
5,李文博:《公社早已不是原来意义的国家了》(1966年10月17日),此处据写于1998年8月5日回忆文本。关于李文博大字报的论点以及“新思潮”的论点,另见于对“新思潮”的批判文章——《红镖》编辑部:《〈兵团〉“新思潮”的要害是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和地革《扫垃圾》、数革《井冈朝阳》、物革《新战士》、外革《瓦西里》编辑:《把造反兵团“省无联”式的反动思潮拿出来示众》,北京师范大学革命委员会主办:《井冈山》,1968年3月27日。
6,当时,中国科技大学的校址设在北京。
7,华新民:《我所知道的北京“新思潮”》,网上刊物《华夏文摘》增刊“文革博物馆通讯”(http//www.cnd.org/CR),第227期,2004年8月23日出版。华新民在该文中说,他的这个回忆是和倪诗茂等人一起回忆写成的。笔者读到华新民这篇文章后,向他询问了一些事实细节。关于大字报《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阶级斗争学说万岁》的贴出时间,华新民说是在1966年10月底之前,因为他在11月初就与同学到外地徒步串联了。“红炮班“成员7人,大字报起草和定稿的“主要责任人”是华新民和倪诗茂二人,二人目前都在美国。
8,《论新思潮——四三派宣言》,北京:《四三战报》,1967年6月11日。
9,“省无联”是“湖南省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委员会”的简称,是一个人数不多的群众联合组织。

10,《我们的纲领》,见广州八五公社《八五》编辑部:《广印红旗》,1968年2月。据宋永毅:《文化大革命和它的异端思潮》,第304页,此文的作者是中南矿冶学院学生张玉纲。
11,《“省无联”关于目前湖南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的若干问题的决定》(1967年12月21日通过)见湖南省农业厅《韶山战团》编印:《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彻底摧毁反革命大杂烩——省无联》。
12,《中国向何处去?》,作者署名:省无联长沙一中钢三·一九兵团“夺军权”一兵,实为长沙一中高中学生杨曦光,成文时间1968年1月8日,见广州八五公社《八五》编辑部:《广印红旗》,1968年2月。又见湖南省农业厅《韶山战团》编印:《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彻底摧毁反革命大杂烩——省无联》。
13,“北、决、扬”派是武汉地区群众运动中的一个小派别,其名称来自他们先后成立的团体和主办的刊物:北斗星学社、“决心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革命派联络站”和刊物《扬子江评论》。
14,见广州八五公社《八五》编辑部:《广印红旗》,1968年2月。又见湖南省农业厅《韶山战团》编印:《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彻底摧毁反革命大杂烩——省无联》。
15,《关于组织和建立毛泽东主义小组的想法》作者杨曦光,署名:红中会一中夺军权一兵,1967年10月,见湖南省农业厅《韶山战团》编印:《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彻底摧毁反革命大杂烩——省无联》。宋永毅、孙大进的《文化大革命和它的异端思潮》一书收录了此文,依据上海中学《思潮集》,题目为《关于建立毛泽东主义小组的建议》。
16,《怎样认识无产阶级政治革命》(1968年6月12日),原载《扬子江评论》总第10期,此文摘要见宋永毅、孙大进:《文化大革命和它的异端思潮》,香港:田园书屋,1997年,第353-354页。
17,朱学勤:《思想史上的失踪者》,见徐友渔编:《1966:我们那一代的回忆》,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8年,第321-338页。此文应徐友渔之邀撰写,先发表于《读书》杂志1995年第10期。
18,密洛凡·德热拉斯著,陈逸译:《新阶级:对共产主义制度的分析》,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63年2月。这是仅高级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员阅读的“灰皮书”之一,在文革动乱中少量流散到民间。
19,徐友渔:《蓦然回首》,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182-184页。
20,老红卫兵和四三派是北京市中学生的两个对立的派别,四三派是激烈反对“血统论”和干部子弟特权的激进造反派。
21,托洛茨基著,齐干译:《斯大林评传》北京:三联书店,1963年。
22,约翰·里德(ReedJ.)著,郭圣铭译:《震撼世界的十天》,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此书的主题是关于1917年俄国革命,书中对托洛茨基的有比较客观的记述。
23,墨雷·蒂波尔 (MerayTibor)著,何泽施、吴穷译:《震撼克里姆林宫的十三天——纳吉·伊姆雷与匈牙利革命》(供内部参考),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资料室编印,1964年。此书的主题是1956年匈牙利事件,是“灰皮书”的一种。译自英文书: Tibor MerayThirteen days that shook the KremlinTranslated by Howard LKatzanderThames and HudsonLondon
24,1997年4月,笔者与丁东访问魏光奇,谈红卫兵和知青时期的读书和思考。魏光奇将谈话内容整理成文章:《红卫兵与知青时代读书生活漫忆》(手稿),略经删改,以《文革时期读书生活漫忆》为题发表于《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12月增刊“中国近现代史专辑”,第160-164页。
25,中文书名应当是《被背叛了的革命》,北京:三联书店,1963年。
26,潘婧:《心路历程——“文革中的四封信”》,《中国作家》1994年第6期。转载于徐晓主编《民间书信1966-1977》,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68-81页。
27,本文尊重当事人的意原,隐去当事人的姓名,代之以任意英文字母。本节加引号的文字,来自批判资料所摘录的他们的通讯;未加引号者,根据笔者访问时,当事人的回忆。
28,这4位青年的理论通讯,有几封被延安的公安部门发现,其余被收信人在得知出事消息以后,自行销毁。北京B所在的单位,为组织批判,油印了在延安查获的几封通讯的原文和部分言论摘录。本节关于通讯的内容,加引号引用的文字,依据这份批判资料,没有加引号的引文是笔者转述文字资料或者当事人的回忆。
29,杨瑞在自己的英文自传《Spider Eater》里写到了产生“新阶级”观点的经过。相关内容见(美)杨瑞著,叶安宁译:《吃蜘蛛的人》(中文译本),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1999年,第305页。
30,张贴出来的文章有:《南京制药厂锅炉房工人批林批孔小组战斗宣言》(1974年2月)、《关于理论问题的问答》(1975年8月)、《反对特权》(1973年10月初稿,1974年2月和1975年1月修改)以及1975年7月7日和8月14日致《红旗》杂志的两封信。依据是一份封面缺失的53页的批判资料集。资料集的开头是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1975年9月的按语性的文章《徐水良的反动大字报必须批判》,据此推测资料集的编辑者是南京市委宣传部,编辑和印发时间是1975年9月。又据笔者2001年对徐水良的访谈。
31,《南京制药厂锅炉房工人批林批孔小组战斗宣言》,南京市委宣传部1975年9月编印的批判资料,第23-24页。
32,周大觉:《论“阶级”的发展》和《再论“阶级”的发展》,钱如平:《论阶级的发展》,牛汉、邓九平主编:《原上草——记忆中的反右派运动》,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年,第166-173、182-184页。此外,转引自钱理群:《不容许抹煞的思想遗产——重读北大及外校‘右派’的言论》,同上书,第5-6页。
33,列昂·托洛茨基著、柴金如译:《被背叛了的革命》(供内部参考)(内部发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资料室编印,1963年12月,1963年12月,第186页。Leon Trotsky, The Revolution BetrayedWhat is the Soviet Union and Where is it GoingTranslated by Max EastmanDoubledayDoran & Companyinc.,NY.1937。
34,据笔者的访问和邮件询问。
35,郑超麟:《正确认识斯大林主义和斯大林主义社会形态是当前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主要问题》和《中国面临的抉择》,见郑超麟:《史实与回忆——郑超麟晚年文选》,香港:天地图书公司,1998年,第二卷,第442-443页和第三卷,第359页。



200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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