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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文革录(陕西户县)第35-39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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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0 09:4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三十五回
成分补订催生反革命 贫瘠困窘萌发“生活党”

  诗云:
  “民主补课”雾团团,太平河内水潺潺。
  华阳庙中佛尚在,草堂寺内笼轻烟。

  却说在那1974年,批林批孔正当热火朝天之时,户县却发作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中国生活党”反革命案件。
  19741215日,户县公安机关经过一昼夜的工作,破获了“中国生活党”反革命大案,8名案犯除一名回原籍待捕外,其余全部落网。并查获了这个反革命组织的 “中国生活党的诞生与任务”、“中国生活党章程”、“中国生活党思想建设任务”、“中国生活党党员入党自愿书”以及会议记录等反动文件。
  当年的一份《情况反映》这样描述:
  这个现行反革命纠合集团,是以庞光宁家堡大队伪田粮处科长魏俊清的儿子、地主家庭出身的魏解放为首组织策划的。他们从去年开始就产生成立反革命组织的思想,进行串联酝酿,今年十月以来发展反革命成员八名,,涉及我县庞光、甘河两个公社和一个县属工厂。其中地主子弟三人、盗窃犯一人,其他成员四名。最大年龄二十九岁,最小的十九岁,是一伙新生的反革命分子。他们于今年十一月三日晚,在庞光公社宁家堡大队猪场,由首犯魏解放主持,召开了五名案犯参加的“中国生活党筹备工作会议”,决定反革命组织名称为“中国生活党”,研究了反革命党章草案提纲。会后,首犯魏解放起草了反革命纲领和章程。十一月廿七日晚,这伙匪徒又在宁家堡大队猪场召开了“中国生活党第一次代表会议”,由魏解放作了所谓“政治报告”和“中国生活党章程”的报告;确定了“中国生活党”党徽为“火炬”,印章为椭圆形;发展对象是地、富、反、坏、右以及受过我党打击的。方式是单线联系,以化名申请,填写入党自愿书。同时封官委职,首犯魏解放自任“中国生活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案犯杨群弟任“中国生活党中央委员会秘书长”,案犯关双全、王国正、刘小宏、杨小成四人任“中国生活党中央委员”。又确定“中国生活党中央委员会”下设两个区,庞光为第一区,余下为第二区。他们的反革命气焰极为嚣张,恶毒攻击党,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攻击无产阶级专政。狂妄叫嚣要推翻无产阶级专政,污蔑无产阶级专政是“压在人民头上的名义上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而实质上是法西斯独裁专制的特权阶层”,“要释放一切政治犯”,“解放一切被压迫的人民”,建立一个“中华公社”,图谋逃往香港、台湾,投靠苏修,妄图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复辟资本主义。
  时过三十多年,当我们仔细回顾这一案件,就会发现这一案件的发生有着极其深刻的历史、社会背景。
  我们先来看看着个反革命组织的成员情况。这个反革命组织的首犯魏解放,当年只有26岁,户县庞光公社宁家堡人。魏解放自小上学,初中毕业后回家参加农业生产,在大队猪场养猪和管电磨子。说它是地主出身,也对也不对,因为在所谓的“民主补课”之前,其家的成分只是小土地出租,母亲关菊云才被戴上“地主分子”帽子。他的父亲魏俊青旧社会曾当过旧政府田粮处的一个小科长,后来被定为历史反革命份子,家庭补定为地主成分又将地主分子帽子拿在群众手,监督改造,以观后效。魏解放生于1949年,就是这样一个家庭,却以满怀高兴和希望地将这个新生婴儿起名“解放”,说明这个家庭的成员并不是天生的反革命。“民主补课”以后,魏解放的家庭从此被划入“阶级敌人”的行列,老一代的人们只得逆来顺受,接受改造。而魏解放这样的年轻人,从此在参军、工作、婚姻等多方面到受到限制,还要面临遭人歧视的痛苦,魏解放对其家补定为地主成分心中想不通,曾多次寻找公社干部反映,但没有结果,后来果然在婚姻问题上受到挫折,还被人怀疑是他把别人家的鸡、猪打死,这些都给他带来极大的痛苦。魏解放很爱写诗词,他在一首《卜算子 感怀寄社台》的词中写道:
  蒙公怜顾,顷刻不敢忘,
  复岁逐波如沙鸥,处处欲断肠。
悲壮不同人,如何不断肠?
  面对青山复绿水,思绪总惆怅!
处境久衰落,亲朋疏来往,
  婚姻如恶梦,喜望不敢想。
  脱去书生魄,十年着农装。
  手拾撅锄锐,安心事农桑。

  万事容人谋,出身怎选择?
  容或冤孽前生造,终生陷后悔。
  此生不如人,老去将何如?
  刻刻无笑意,宁将心绪昧?
  愁也终生愁,不愁如何好?
  何来美酒千万盏,万事全忘了!
  他被曾经相恋的人所抛弃,他在一首《往昔》的诗里写道:
  地下挖出了潮湿的信件,脑海中又回到三年之前。
  细嚼细咽模糊的字体,多个夜晚时隐时现……。
  农村洼地,下河湾里……。
  农家房后倚偎……。小楼南边徘回。
  曾经激烈地争吵,曾经天真地想象,
  曾经咒天咒地,曾经……。
  那时候是多么热烈、纯真、无邪,好比今天我真不敢相信是真,
  如同神话,却又逼真。
  短短的五个月,今天回想起来,还叫人倍添精神!
日月易往,好景不长。七月七日是天翻地覆的时光!
  它打破了一切幻想,它使你变了心,它使我绝了望!
  黄柏坡上,曾经使人神经失常;太平河滩,你疯我狂!
  在家里撕碎了像片,在家里烧毁了衣裳!
  七月的每一天都紧扣人的心弦,日子是那样地动荡不安!
  神经失常,很少睡眠!
  过一天!过一天!
天对我嘲笑,地闭眼不瞧。
  绝望中的人啊!如何才好?

  在后来的晚上,我常常一个人流浪。
  从桥上公路,河坎转回家。
  全家空空,正村洼月不明。
  黄柏坡风呼啸,太平河水滔滔。
  旧地重游叹人少,多少次与死神打交道!

  朋友挽救了我,
  几次想告诉他们,未开口,脸发烧!
  愿意埋在心里,在阴间,把你找!
  他在一封信中写道:
  政治上的心一松,感情上的在紧张时认为微不足道而搁置起来的东西,便会侵袭人的思维……。从来是这样。以此看来,除了睡觉之外,但凡会思想的人,永远不会没事打搅,思想是人的生活的一部主导机器,它是社会、经济、环境的产物。
  对于令人生气的任何事情,对每个人的考验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挺住,一种便是低头,除此将没有第三种结果。我认为,挺住并不是一种轻松的情趣,它是在舆论、压力、打击之下的种种反抗斗争。是否能够坚持到恢复,这就得看个人的环境所培育起来的意志和最根本的正义所在,当然,这一切不包括懦夫和苟且的人。
  可以看到,政治上的受歧视,婚姻上的受挫折,已使魏解放的心灵受到极度的扭曲,这时的魏解放的思想深处已慢慢地向可怕的深渊走去……
  另一个案犯名叫杨某某,是一个只有21岁的青年,也是庞光公社宁家堡人。和魏解放不同的是,他的家庭是地地道道的贫农成分,父亲还是大队贫协主任。他从小上学。当时高考都已停止,到高中毕业后便不能继续深造学习,只得在队上参加农业劳动,后来被指“不安心农业生产,好逸恶劳,对没有安排工作不满,敌视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与魏犯密谋搞反革命组织”,任“生活党中央委员会秘书长”,两次会议担任记录,参与研究起草反革命文件的提纲,并保管和修改了三个反动文件。
  另一个案犯名叫关某某,是这个反革命组织年龄最大的一个,但也只有29岁,户县庞光公社木家堡人。他和魏解放一样,在“民主补课”之前,家庭也是小土地出租成分, “民主补课”以后才成其为地主的,他的父亲同时被戴上“地主分子”帽子。他的父亲解放前曾任过伪保长,定为反革命分子,文化革命中曾被多次批判。关某某小学毕业后,回家务农。像他这样家庭出身的人,自然和魏解放有思想共鸣,“继承反动父亲的衣钵积极与魏犯一起成立反革命组织“中国生活党” 。
  令人惊诧的是,另一个案犯刘某某,却是一个有着正式工作的青年工人,当年只有21岁,原籍陕西三原县,在户县氮肥厂当工人。刘某某“思想反动,多次收听敌台广播,72年就与魏解放预谋去甘肃,妄图成立反革命组织,叛国投敌,74年10月与魏、杨二犯研究了反革命组织名称,积极参加与反革命活动,任“生活党”中央委员,分管军事联络。
  再一名案犯名叫王某某,当年21岁,却是一个职工子弟,插队知识青年,原籍四川重庆市人,父母都在惠安化工厂当工人。王某某1968年由惠安中学毕业后就被安排在户县甘河公社北板桥大队插队劳动。这时的一些插队知青,已表现的桀骜不驯,不服管理和教育,经常进行盗窃活动。王某某正是随了这股潮流,不好好参加农业劳动,小偷小摸,还经常行凶打人,并有抢劫行为,曾被公安机关拘留教育后释放,但仍继续进行盗窃活动,1974年11月中旬,因怀疑其偷自行车被李家庄派出所审查,趁人们不备戴铐逃跑,却跑到魏解放处,那魏解放帮他打开手铐,他就参加了反革命组织会议,“积极参与反革命活动,任‘中国生活党’中央委员,主管军事”。11月28日,化名王彭(朋)逃往四川重庆,后被追捕归案。
  还有一个案犯名叫杨某某,当年也只有19岁,户县庞光公社宁家堡人,家庭是中农成分,初中文化程度。按说他不是地、富家庭出身的人,却也对社会不满,由魏解放介绍参加“生活党”,参加“生活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任中央委员。
  后来,这些人又发展杜某某、刘某某等加入这个反革命组织。
  大家想必还记得1972年中央公开供批判的林彪一伙炮制的《五七一工程纪要》,这个文件这样评价当时的社会形态:
  他们的社会主义实质是社会法西斯主义。他们把中国的国家机器变成一种互相残杀,互相倾轧的绞肉机式的。把党内和国家政治生活变成封建专制独裁式家长制生活。他滥用中国人民给其信任和地位,历史地走向反面。他们的社会主义实质是社会法西斯主义。他们把中国的国家机器变成一种互相残杀,互相倾轧的绞肉机式的。把党内和国家政治生活变成封建专制独裁式家长制生活。
当然,我们不否定他在统一中国的历史作用,正因为如此,我们革命者在历史上曾给过他应有的地位和支持。但是现在他滥用中国人民给其信任和地位,历史地走向反面。实际上他已成了当代的秦始皇,为了向中国人民负责,向中国历史负责,我们的等待和忍耐是有限度的!他不是一个真正的马列主义者,而是一个行孔孟之道借马列主义之皮、执秦始皇之法的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封建暴君。
国内政治矛盾激化,危机四伏。独裁者越来越不得人心,统治集团内部很不稳定,争权夺利、勾心斗角、几乎白热化。农民生活缺吃少穿。青年知识分子上山下乡,等于变相劳改。——红卫兵初期受骗被利用,已经发现充当炮灰,后期被压制变成了替罪羔羊。机关干部被精简,上五七干校等于变相失业。
他们今天利用这个打击那个;明天利用那个打击这个。今天一小撮,明天一小撮,加起来就是一大批。他利用封建帝王的统治权术,不仅挑动干部斗干部、群众斗群众,而且挑动军队斗军队、党员斗党员,是中国武斗的最大倡导者。他们制造矛盾,制造分裂,以达到他们分而治之、各个击破,巩固维持他们的统治地位的目的。
  他知道同时向所有人进攻,那就等于自取灭亡,所以他今天拉那个打这个,明天拉这个打那个;每个时期都拉一股力量,打另一股力量。今天甜言密语那些拉的人,明天就加以莫须有的罪名置于死地;今天是他的座上宾,明天就成了他阶下囚。
从几十年的历史看,究竟有哪一个人开始被他捧起来的人,到后来不曾被判处政治上死刑?有哪一股政治力量能与他共事始终。他过去的秘书,自杀的自杀、关压的关压,他为数不多的亲密战友和身边亲信也被他送进大牢,甚至连他的亲身儿子也被他逼疯。他是一个怀疑狂、疟待狂,他的整人哲学是一不做、二不休。他每整一个人都要把这个人置于死地而方休,一旦得罪就得罪到底、而且把全部坏事嫁祸于别人。戳穿了说,在他手下一个个象走马灯式垮台的人物,其实都是他的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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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林彪反革命集团多么反动,许多人还是认为这个文件说了当时的实话。这个文件当年是一直传达到基层的,魏解放等想必也是听到这个文件的。他们在组织反革命组织时,在“中国生活党的诞生与任务”的反动文件中,对当时的中国作了和《五七一工程纪要》如出一辙的描述:
  在表面上是空前统一的中国,在口头上自由、民主的中国,实际上和其他帝国主义一样,甚至过之的中国,被统治阶级的法西斯专制与个人独裁的乌烟瘴气笼罩着的黑暗国度里,人民是在怎样一种困境下挣扎的?除了骑在人民头上派差索款的特权阶层,除了在其他国度里领取中国共产党领取汇费的外国哲学家、政治家信口胡道外,凡是生活在这个制度下的广大劳苦民众,是深有感受的,xxx集团从廿五年前开始背弃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只不过还借用这块招牌,对国外进行蒙蔽而已。
  多少年来,马列主义、民主、宪法,只不过是过时的神塑,只剩下一脚踢开,便会一目了然地惊视法西斯xxx主义真面目。现在不说早先信奉的马列主义,在今天实行了怎样的实质,自由民主是怎样被刺刀威胁着,所谓的丰衣足食怎样地被这种越来越穷的日子取代了。监狱几乎成了所有敢为正义呼吁的人民的不可避免周期性环境……难道不是这样吗?而更可做其他解释吗?
  当时的农民被严酷的政策所束缚,除了在生产队挣那10分工外,搞什么都被认为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生活异常困窘,就是所谓的贫下中农,生活也是如此,更不要说那些五类分子家庭了。那时社会经济已到了崩溃的边缘,人民生活十分窘迫。在社会的底层,早已酝酿着火山,人民的愤怒早已暗藏心中,这正是后来打倒“四人帮”的社会基础,打倒“四人帮”那样的顺利,那样的得到人民的支持,那样的得到人民的欢呼,就是顺理成章的了。
  魏解放等几名青年都生长在新中国,他们都不是天生的反革命,极左的政策把他们一步步推向敌对阵营,在1974年“四人帮”极度肆虐的社会背景下,这几个青年聚在一起,以特种的方式,发泄他们的不满和反抗,主旨就是改善人民生活。
  他们的悲剧在于:他们生活在穷乡僻壤,没有信息来源,他们只看到表面现象,他们不了解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久经考验的党,伟大的党。在这个组织内,一大批革命的老干部正在或明或暗地和“四人帮”作着不懈的斗争,黑暗只是暂时的,光明就将到来。他们对共产党加以全盘否定,企图从整体上推翻,这就从根本上错了。
在狱中的魏解放深深忏悔,他在写给弟、妹的词中写道:
  未言先落泪,从此各南北。
  浅缘有始已无终,我先父母归。
  我怎不先归?已经心不随。
  孝养全靠常努力,顺从莫逆为!
  他在《卜算子 给爸爸》一词中写道:
  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
  花落花开虽有时,全凭东道主!
  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
  此生此世缘已尽,诚望莫啼悲。
  其二:
  总是自愚蠢,奈何生后悔?
  蚍蜉撼树不量力,江山何有亏?
纵有重相见,尚有何面归?
  旦夕囹圄寄终生,念此私自愧!
  可以看到,这个反革命组织其实只不过是几个无知青年的一场闹剧,但在当时十分严酷的政治条件下,自是难逃法网。魏解放等人就在“四人帮”被打倒之时,受到最严重的灭顶之灾,那首犯魏解放被判处死刑,主犯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主犯关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5年,主犯刘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2年,主犯王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2年,同案犯杜某某被戴上反革命分子帽子,判处管制3年,同案放刘某某交群众批斗,同案犯杨某某因罪行较轻,教育释放。

  正是:
  当年往事足堪伤,孺子乱步尽荒唐,
  试看秦岭脚下地,已是麦浪野茫茫。
欲知这几个人最后命运如何,请看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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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0 09: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十六回因工分龃龉出人命亮钢刀农家遭祸殃

诗云:
些许工分关尊严,集体个人两相缠。
缘何不能速调解,却遗愤戾在人间?

却说1976年,是一个在历史上十分令人注目的一年。不管国家怎样刀来剑去,农村农民却只有喘气的份儿,农业学大寨和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结合在一起,农民什么都不许作,只能整天被呼来唤去,弯腰在地里劳作,农民已被贫困包围,饥饿之神紧紧掐着他们的脖子……张水娥案件就发生在这一年。
张水娥案件可以说是一个贫穷、愚昧相缠而催生的奇特案件。这一年,户县正铆着劲,要在一年内建成大寨县。那东街大队也住进了以公社书记为首的工作组,每个个小队也都有一—二人,和社员同吃同住、同劳动,,指导学大寨工作。说起农业学大寨,老年人都有许多感慨,要说学大寨人那种艰苦奋斗精神是没说的,但是,学大寨学着学着就走上了极端。户县的集市贸易被全部取缔,农民被限制在地里,作着繁重而又毫无实效的劳动,贫穷不堪。张水娥说:“咱这人不兴作天天活,兴作包工制。”谁知就这句话,竟要了她的命!这“包工制”和“包产到户”等说法在当时可谓是大逆不道,早在六十年代,就有个户县北街人叫杨伟名的,提出农村应实行“单干”,不料竟被大批特批,还在1968年丢掉了性命,已过了七八年了。张水娥又提起这个,真是自寻霉头。她是怎样说起这个话来,听在下慢慢道来……
张水娥,当年24岁,是户县城关公社东街大队一队人,第十九回书中所说的地下黑工厂案件,就是在这个队上发生的。张水娥祖辈都是贫苦农家。解放后才翻了身。家共7口人。父亲张俊岳,64岁,担任生产队副业队长,热爱集体,在队上非常有威信;母亲郑秀兰,60岁,队上社员,还有哥嫂侄儿共7口人。那张水娥1961年开始在东关小学上学,上了五年,还没有毕业,文化革命就开始了,只得回家参加了农村劳动。1970年又在东关中学上学,1971年7月份毕业回家,参加劳动。
6月,正是龙口夺食的时节,社员们起早摸黑,紧张的收割,打碾。到15日,张水娥所在的生产队的小麦大部分收完了。一大早,队长叫队上女青年们去北滩给棉花地套种旱稻,公社书记也一同前去。到北滩后,张水娥和另一个女青年占了一个大棉花行子用钉耙耙地。女孩子们在一起,免不了唧唧咋咋的毛病。那公社书记叫耙稻地的人,在南边开会。叫大家作保证,干活要给好干。会结束后各返各的行子继续耙。队长过来检查,说张水娥和另一个女青年的行子耙的不行。张水娥说,没耙好我们继续给好耙。队长又批评张水娥俩爱说话。张水娥当时没说话,闷着头又返了工,重耙了一遍。
吃过早饭,继续耙稻子。摆摊(指行)以后,张水娥边耙地边说:“咱这人不兴做天天活,兴做包工活。”据后来张水娥解释说这话的原因是“因为忙天割麦是包工,割一亩地麦子18工分,自己也不是贪那工分,而是爱那种自由”。本来这是女孩闲扯,本不碍什么大事,但却被隔了二、三行子的妇女队长听到了,就批评道:“你这人爱走资本主义道路,你这娃犟尽了,别人说你你还不接受。”要说这张水娥不管心服不心服,不言语也就没事了,偏偏这张水娥是个犟脾气,不服这批评。对女队长说道:“你这人是看言语,还是看行动?”妇女队长说:“那当然是行动。”张水娥没吭声,妇女队长又提到早上的事,说:“你现在做活,比干早强多了。”张水娥一听就来气,因为她认为早上队长批评地没耙好不是指她,而是指和她同行的另一个女青年,而自己还又和那个女青年重耙了一回,自己并没有错。便犟嘴说:“你给我交代清楚了,我看还是那个样子。”妇女队长也生了气,又说:“你再还这么犟的,今这工分就不给你。” 谁知那张水娥更倔犟,说:“你再是人的 x ,今这工分就不要给我。”妇女队长气得连说几声:“偏不给你这工分。”
见不可开交,队长便叫停工开会。会上,那妇女队长发言,说张水娥要走资本主义道路,态度不好。不接受批评。张水娥在会上发言说:今这吵嘴,不能纯粹怪我,不是活做瞎了批评我,也不是故意寻着和你吵嘴。你今这工分不给我,为人民义务劳动有的是,你剥夺了我的工分剥夺不了我劳动的权利。队长对张水娥作了批评,又以张水娥父亲热爱集体为例,说:“咱这事情,也不是为了谁个私人。像你爸早晨比谁都起得早,晚上比谁都睡得迟,那为了谁?”教育张水娥要以集体为重。会结束以后,张水娥一天都没有说话,只闷着头干活。
如果不发生下来不给记工的事,也就不会有后来的事。6月17号晚上记工,张水娥16日早晨和上午的工记工员未给记,她就问记工员:“16号的工为啥只给我记了一下午,没记早上和上午?”那记工员说:“队长说的给你不记(队长指妇女队长)。”张水娥说:“你现在记工和以前记工不一样,我做活来,为啥给我不记?”记工员说:“不知道,你去问妇女队长去。”张水娥来了气,说:“我不问,我的工分,我是要要,我不给她下话!”张水娥一边给回走,一边气愤地说,还夹杂着骂:“自己劳动报酬不能要,这是不是社会主义国家?!这比地主还要恶劣,这权力不是你生出来就有,你这权利是贫下中农给的。你不给我工分,应该开个大会叫社员通过。狗日的不是个好的!”
眼看张水娥已经走到巷口,拐过去这事也就完了,但这时那妇女队长的丈夫却从办公室赶出来,如果这位丈夫也是个宽容的人,急忙叫住张水娥,给以解释,也就没有什么事,偏偏这位丈夫却是一位极易来气的人,喊着说:“你再皮干还要打你,你这皮干女子嘴馋的,谁是你骂的!?” 张水娥答话说:“她为啥不给我工分?不给我工分,应开个大会叫社员评论。” 妇女队长丈夫说:“皮干女子为这事还给你开个会?!”张水娥说:“为啥不给张水娥记工分,这是社会主义国家!”二人吵着,那妇女队长的丈夫已经走到张水娥跟前,说:“在办公室你骂,我不知道骂谁,一问才知道骂我老婆,嘴这馋的!还是要打,一打就不馋了。”张水娥说:“你是人你来打来:”那妇女队长的丈夫扑上来拽住张水娥的左手,说:“咱寻你爸走!”张水娥说:“咱寻你老婆走,这和我爸没啥牵连的。”那妇女队长的丈夫拉住张水娥手一直往前拉,张水娥大喊道:“你是流氓,阿飞!你为啥把人给黑处拉?!”那妇女队长的丈夫嫌张水娥骂他流氓,一下就打在张水娥右脸,后来又用手揪住头发,张水娥也不示弱,用手扣掉他的上衣左边口袋。那妇女队长的丈夫用右手抓住张水娥的左手,张水娥想拚命抓他的手,用嘴咬,但没有咬住。那妇女队长的丈夫用他的左手打在张水娥的左脸有三、四下。据后来张水娥说耳朵打的当时听不见了。人们拉开以后,那妇女队长的丈夫不走,说张水娥再骂,还要打。此时,不知谁给张水娥妈说了,她赶来问张水娥为啥打架,张水娥说:“我做了活,她为啥不给记工,我不敢言传,一言传,他就打我!”张水娥妈问那妇女队长的丈夫,说:“你咋这恶劣的,她是个女子娃,为啥要打她?”那妇女队长的丈夫说,:“她就是嘴馋,嘴馋就是要打她!”还说:“她再嘴馋,还是要打她!”张水娥妈没法,扑过来要打张水娥,别人拉没打上。这个时候,一位驻队干部来了,对张水娥妈说,明天一定给你处理。这时那妇女队长从办公室边走边说:“打的对着,她不骂人家,人家就不打她。”
我们不必再纠缠打架细节的描述,却说这次打架,起因却是极小极小之事,双方都有各自的理由,但都陷于不理智之中,只强调自己的对,而对对方的立场没有哪怕一点点的容忍,而队上干部、驻队干部又忙于一年建成大寨县,把这认成了一件小事,没有及时进行化解,致使事件慢慢向悲剧滑去……
事后,没见干部的影子,三、四天内,那张水娥家中的人都没有好好吃饭,生着闷气。一天上午11时,两名驻队干部和队长到张水娥家和张水娥谈话,问张水娥有啥要求,张水娥躺在炕上回答:“狼能吃人就能消化,我现在的要求不能向你提出。你实在要向我要求,我在他脸打两下,事就完了。”如果说,驻队干部能及时将双方叫到一起,做些化解工作,事情也就完了,但结果却不是这样。
七、八天后,队上派张水娥到县革委会招待所服务。工作期间,张水娥脑子里始终盘踞着自己的委屈,憋了一肚子的火,钻进了牛角尖。想队里为啥要把自己派到招待所?认为队里有资产阶级法权;还想为啥前科犯(指妇女队长丈夫,前文打击东街一队黑工厂时曾被拘押)能打人?没人管?又想“自己这人不如人,活到世界上是多余的,从此以后,遗臭万年了,祖祖辈辈说不起话。打了架,别人把你打了,你总不是好的,好的人家咋不打呢?祖祖辈辈在人跟前说不起话。
一直到了8月8号,事情没有得到处理,心里气愤的张水娥一天没吃饭,一直睡到下午三点,也没睡得着,心里难受,觉得自己活到世上是多余的,没一个人同情自己,关心自己。活的不如人,不如早早死了,思想越想越狭隘。
六点以后,张水娥去农机公司寻他认识的一个职工,找了一个原因向他借到一把钢刀。回去以后,家里没人,端了一碗面,吃不下去,又把面放下,取了一片炕的馍,咬了一口,也咽不下去,又把馍吐了,喝了一碗水。在柜里取出花格上衣,灰补钉裤,换了衣服,把刀带在身上出门。约晚上10 点左右,先走到办公室寻找队长,队长没在,又走到队长家,队长在家吃饭,张水娥问6月15日的工给我记不记?”实际上,张水娥的要求也只是一个面子问题,她想队长如果回答的好,事情就不提了,如果答的不好,自己就不活了,准备到XXX家拼命。这时如果这位队长抓住时机,多进行解释化解工作,怎能发生后来那么大的事?但是这位队长可能身上的事情太多,压力太大;也可能认为张水娥这个事根本不能算个事,他简单的说:“不记。”张水娥问:“谁说不记?”这位队长说:“我说不记。”张水娥彻底失望了,出了队长家门往办公室走,想等队长一会来再辩论一下。等了一会没来,却发现妇女队长的丈夫和几位社员在打扑克,还乐得哈哈大笑。张水娥此时气得浑身哆嗦,愤怒情绪全在脸上,一位女社员在办公室记工,见张水娥情绪不对,就把她往回拉。张水娥说:“我不回去,等一下队长。出不了事情,你回去。”这位女社员犹犹豫豫的走了。后来一位女驻队干部过来,看张水娥脸色不对,便问张水娥干啥,张水娥扭头没理睬,心想:“出了事不处理,没资格问我话,不承认是个干部。”那女干部也只得走了。办公室记工的人走完了,那队长还没来。张水娥继续坐在门口等,如果此时队长来了,也就不会有什么事,但队长偏偏没有出现。张水娥看着那边高兴的打牌的妇女队长的丈夫,满肚子都是气,便向他背后头走,抽出刀子,照住他的左肩,猛刺了三下,顿时鲜血涌出。此时张水娥提刀自戕,不知怎么刺了一下,刺到左手上,也是鲜血淋漓。那妇女队长的丈夫跳将起来,喊叫说:“张水娥,狗日的拿个刀子!”把张水娥追了几米,也没追上,众人忙乱的给他止血,竟无人再去追那张水娥。
张水娥向地门北头跑,鬼使神差般的跑到妇女队长的家门口,拐了进去,进了房子,把蚊帐掀开,只见那妇女队长的儿子在里边睡着。张水娥此时已丧失了理智,据后来她说那一阵子就像鬼把心吃了,向下就刺了两下,向外就跑,一直跑到北边城壕,把刀和刀鞘扔在城壕里,跑向县公安局投案自首,从此再没有回到家中。
张水娥8月10日被拘留;8月20日,户县公安局以“报复杀人”,将其正式逮捕。而在9月26日的判决中,张水娥却成了“反革命杀人犯”:
反革命杀人犯张水娥,女,现年二十四岁,贫农家庭出身,学生成份,户县城关公社东街大队人,社员。一九七六年八月十日被依法拘留;8月20日依法逮捕,现在押。
罪犯张水娥,思想反动,对社会主义制度不满,一九七年回队参加农业生产以来,一贯表现不好,企图逃往新疆、青海等地。一九七六年六月十五日早,张犯在生产队劳动中做活质量不好,被共产党员、妇女队长XXX批评教育,令其返工。张犯对XXX极为不满,多次恶毒辱骂。X的丈夫XXX阻止时,张犯又辱骂XXX,企图咬伤,并将X的衣服撕烂,XXX在气愤之下,打了张犯几个耳光,张犯又对XXX怀恨在心,多次预谋杀人,进行阶级报复,于八月八日晚骗得他人三角刮刀一把,趁XXX不防之机,猛扑上去,当众向陈的颈部、左肩连戳三刀,致成重伤。张犯闯入XXX家中,穷凶极恶地向正在熟睡的XXX之子XXX(九岁)腹部猛戳两刀,当即死亡。张犯行凶杀人后,畏罪逃跑,扔掉凶器。归案后,仍不向人民低头认罪,反革命气焰十分嚣张。
罪犯张水娥反革命气焰十分嚣张,竟持刀杀害我坚持维护集体利益的共产党员、生产队长XXX亲属,杀伤其夫,杀死其子,手段残忍,罪行严重,民愤极大。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顺利进行,依法判处反革命杀人犯死刑,立即执行。
这本是从一件极小的事,却造成两个家庭的崩溃与无限的痛苦。事情不断向恶性发展,除了当事人的素养、胸怀等原因外,还与当时的组织、干部忙于一年建成大寨县、不及时作为有关。张水娥的骂人当然不对,但她索要应得的劳动报酬无疑是正当的,无端剥夺人的劳动报酬明显是没有道理的。严重的是,当时普遍的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对立,妇女队长的行为被看作是维护集体利益,而张水娥的行为则被看作是无理取闹,这也是此事迟迟得不到处理而终酿悲剧的原因。而到后来出了人命以后,在极左的思潮下,一个普通刑事案件竟成了反革命案件,张水娥的行为从维护自身利益变成了“破坏农业学大寨”的行为,成了“反革命行为”。这个判决不提张水娥的劳动报酬被剥夺,不提她在索要劳动报酬时的被殴打,难道一个未婚女子竟想凭空行凶?她的行为与破坏农业学大寨没有任何关系,更没有反革命的意图。本来,张水娥杀死无辜少年,应受人们谴责,但这个判决,却在民众中激起对张水娥的广泛同情。
1976年9月30日,正是全国人民悲悼毛主席逝世的日子, 6万多群众参加的公捕、公判大会在县体育场召开,会上对“反革命杀人犯”张水娥,以及前年破获的“中国生活党”8名案犯进行公开宣判。张水娥和“中国生活党”首犯魏解放会后被执行了死刑。对于这两名死刑犯的死,老百姓多不以为然,认为罪不当死,议论纷纷。
放下魏解放不说,张水娥的死,给她家庭的打击不啻晴天霹雳,悲痛欲绝,她的母亲在悲痛中,强撑着叫子女安排张水娥的后事,予以安葬,仍然采取农村迷信做法,给以烧化纸钱。这本是安慰亲属内心痛苦的做法,却引起一连串反应,张水娥母亲被认为是“参与张水娥反革命闹事”,被隔离审查,在全公社范围内巡回批斗达20多次,而且10月10日还被判处刑罚:
郑犯在张水娥反革命闹事过程中,一直站在张水娥的反革命立场上,曾于一九七六年六月十七日晚,六月二十八日等数次去XXX参与张水娥反革命闹事,气焰嚣张,态度蛮横,还造谣说xxx将张水娥“下身”踢坏,将张的耳朵打得流黄水等,为张水娥杀人制造舆论,助长了张犯反革命杀人的气焰,郑犯此种行为受到人民群众的批判教育后,但继续坚持反动立场,不思悔改,竟于九月廿三日教唆其儿媳xxx在张水娥被处决后为张犯“拌碗”烧纸,安排数人安葬张犯,扬幡招魂,自己外出躲避。九月三十日张犯被处决后,受郑犯安排的亲族二十余人,强拉张犯尸体,为张“拌碗”烧纸,做棺更衣,隆重埋葬,为张犯扬幡招魂,助长了阶级敌人的反革命气焰,在群众中影响极坏。
综上所述,郑xx参与反革命闹事,气焰嚣张,虽经批判教育,仍不思悔改,继而为反革命杀人犯张水娥扬幡招魂,在群众影响极坏。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严厉打击现行反革命的破坏活动,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保卫农业学大寨运动的顺利进行,故依法判处郑xx参与反革命闹事罪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二年。
张水娥的一些亲属也受到牵连,他的父亲——老贫农张俊岳被隔离27天,他的哥哥也被隔离,进行批斗,大嫂也被监视、隔离,限制自由。
仅仅过了5天,10月15日,那已60岁的张水娥母亲,突然大喊:“人家又来了!这可咋得了呀!”随即昏迷,当日死亡。一个好好的家庭,陷于破碎之中……
时过两年,那张水娥的父亲,不顾自己年迈,不断向有关部门申述,替女儿和妻子鸣冤,1979年5月29日,户县人民法院经过复查,又下了一份新的判决书:
……
经复查后认为,张水娥一九七六年六月十五日因做活质量不好,受到xxx的批评教育,并令其返了工,但因该张当时态度不好,队干部决定暂不给其记工,张犯便对xxx怀恨在心,多次辱骂,当x的丈夫阻止时,又与xxx辱骂厮打起来,从而又对xxx怀恨在心,竟产生报复杀人恶念,遂于一九七六年八月八日手持三角刮刀向xxx的颈、肩部连戳三刀,致成重伤;又闯入x家将其子xxx杀死。故应将张犯定为报复杀人为宜,而我院当时从保卫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方面考虑得多,没有从张犯杀人的动机、目的上严格判断,将其定为反革命杀人,是不对的。原判中为了说明张犯的反革命杀人性质,曾提到张水娥“思想反动,对社会主义制度不满”、“进行阶级报复”等,均属无限上纲,与实际不符,应予纠正。原判处张水娥死刑,立即执行,是正确的,应予维持。郑xx确参与了张水娥与xxx家闹事的行动,也说过xxx将张水娥下身踢坏,打的耳朵流黄水等不实之话,安排了对张水娥拌碗、烧纸等活动,造成很坏的影响,所以是有一定缺点和错误的,应予批评教育,但本院当时给其定罪判刑,是不妥的,应予纠正。……
综上所述,本院现依法判决如下:
一、将张水娥反革命杀人罪,改为报复杀人罪,对其处刑不变;
二、撤销本院……对郑xx的判决书,宣告郑xx无罪。
非常遗憾,这份判决在一些基本的事实上还是没有完全弄清,如,和妇女队长的矛盾起源于当天上午张水娥“咱这人不兴做天天活,兴做包工活”的这句话,和早上返工没有多大关系;判决说“队干部决定暂不给其记工”,事实上是从头至尾都没有人说过是暂时不给记工,而是一直坚持不给记工。但这份判决至少取掉了压在张水娥头上的“反革命”帽子,而且还给了他母亲的清白。

正是:
一件小事起风雷,花季生命频折摧。
乡老漫说当年事,悲恸早已化烟飞。
请看下回。

张水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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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张水娥母亲郑某某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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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建成大寨县时,东街大队驻进这么多干部,发生张水娥这个案件,他们似乎没有任何责任,又似乎……我找不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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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0 10: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七回  北京爆发“天安门事件”  小县又出“自由生活党”

    诗云:
    欲悲闹鬼叫,我哭豺狼笑,
    洒血祭雄杰,扬眉剑出鞘!

    却说这首诗乃1976年4月5日,在人民英雄纪念碑南面贴出的一首五言诗,把“四人帮”比做“闹鬼”、“豺狼”,自是代表当时人们对“四人帮”的严重不满,代表了人民的心声。
    却说1976年是多事之年,1月8日,人们敬爱的周恩来总理与世长辞,1月14日,在周恩来追悼大会的前一天,《人民日报》在头版发表《大辩论带来大变化》一文,说:“近来,全国人民都在关心清华大学关于教育革命的大辩论。”2月13日,《光明日报》在头版刊登《孔丘之忧》一文,把悼念周恩来的人民群众污蔑为“哭丧妇”,说:“让旧制度的‘哭丧妇’抱着孔丘的骷髅去忧心如焚,呼天号地吧”。“四人帮”的倒行逆施激起全国人民的极大愤慨。
        1976年2月2日,经毛泽东提议和中央政治局通过,中共中央正式发出一号文件,任命华国锋任国务院代总理并主持中央日常工作。
  对于毛泽东的决定,“四人帮”十分不满。没有实现当国务院总理野心的张春桥,立即写下充满怨恨的《1976年2月3日有感》:
  又是一个一号文件。
  去年发了一个一号文件。
  真是得志更猖狂。
  来得快,来得凶,垮得也快。
        2月25日 党中央召集各省、市、自治区和各大军区负责人会议,传达《毛主席重要指示》,即由毛远新整理的毛泽东多次关于“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讲话。这份《毛主席重要指示》说:
    社会主义社会有没有阶级斗争?什么“三项指示为纲”,安定团结不是不要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纲,其余都是目。
    文化大革命是干什么的?是阶级斗争嘛。
    一些同志,主要是老同志思想还停止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阶段,对社会主义革命不理解、有抵触,甚至反对。对文化大革命两种态度,一是不满意,二是要算账,算文化大革命的账。
   搞社会主义革命,不知道资产阶级在哪里,就在共产党内,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走资派还在走。
   会上,华国锋代表中央讲话,指出:
   当前,就是要搞好批邓,批邓小平同志的修正主义错误路线,在这个总目标下把广大干部、群众团结起来,对邓小平同志的问题,可以点名批判。
    它表明,一场新的政治风暴——“反击右倾翻案风”开始了。
  却说深受“文化大革命”苦难的干部群众,经过十年动乱,何能再去相信这些“高论”?他们从邓小平主持的卓有成效的整顿工作里,普遍认识到“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不仅违背事理,而且也不得人心。因之,运动一开始就受到广泛的抵制。
    邓小平主持的整顿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得到人们广泛拥护。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既违背事理,又违背人心。这场运动破坏了刚刚出现的比较稳定的局势,否定了整顿中提出的许多正确的政策和措施,一批坚决执行正确政策的干部受到打击,帮派人物和造反的人们头子又被任用,国民经济形势急剧恶化,使全国局势再度陷于混乱。由于这场运动完全违背了广大人民的意愿,因而一开始就受到广泛的抵制。经过这场运动,人们更加认清了“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和“四人帮”祸国殃民的真面目,一股长期蕴藏在心中的憎恶和愤恨的情绪即将迸发出来。 “四人帮”的丑恶表演,已在广大人民群众激起极大的义愤,他们已坐在了火山之巅。
    却说周总理逝世后,广大群众以各种方式寄托自己的哀思。从3月底开始,自发地集合到首都天安门广场,在人民英雄纪念碑前敬献花圈、花篮,张贴传单,发表演说,朗诵诗词,抒发对周总理的悼念之情,痛斥“四人帮”的倒行逆施。在南京、杭州、郑州、太原等地也爆发了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的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 4月4日是清明节,首都人民的悼念活动达到高潮。数十万群众不顾当时的重重禁令,涌向天安门广场,声讨“四人帮”,革命义愤愈益高涨。群众的自发行动却被认为“是有计划、有组织的“反革命性质的反扑”,“是反革命煽动群众借此反对主席,反对中央,干扰、破坏斗争的大方向”。群众摆放的花圈被连夜移走,布置工人民兵和公安人员围住纪念碑,阻止群众去送花圈和集会。 4月5日,广大群众继续涌向天安门广场。当群众发现他们献的花圈被收走了,听说还有人被抓,异常气愤,于是要求“还我花圈”、“还我战友”,同一部分民兵、警察和战士发生了严重冲突。公安部门出动的“广播宣传车”和几辆汽车在混乱中受到损坏,天安门广场东南角的“工人民兵指挥部”着火,群众和民兵、警察都有受伤的。政治局一部分人在人民大会堂注视着广场事态的变化。晚上6时半,由中共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吴德出面发表广播讲话,声言“在天安门广场有坏人进行破坏捣乱,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我们要认清这一政治事件的反动性,戳穿他们的阴谋诡计”,“革命群众应立即离开广场,不要受他们的蒙蔽”。晚上9时半,1万多民兵、3000名警察和5个营的卫戍部队,带着木棍,封锁了天安门广场,对留在广场的群众进行殴打,并逮捕了一些人。群众悼念周总理的行动被强行镇压,这就是1976年著名的天安门事件。
    以天安门事件为代表的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的强大抗议运动,实质上是拥护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的正确领导,为后来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奠定了伟大的群众基础。
    却说户县这个小城,就在那“中国生活党”的一干人犯还在待决之时,又一个“中国自由生活党”的“反革命组织”又冒了出来。
    1976年5月22日,户县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在县委和210所党核心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县公安局一名副局长挂帅指挥,经过调查审讯工作,终于破获了《中国自由生活党》反革命纠合集团案。
    这个案件的总结报告这样说:(涉及案犯均为化名)
    1976年3月份,正当全国人民批判邓小平“三项指示为纲”的反革命修正主义纲领时,以户县九中高二级学生郑友谊为首,因对现实生活不满,认为“在农村实在没有出路”,“社会主义制度不自由”说“邓小平的作法、路线是符合我的心愿”而不满批判邓小平。于是拢络同班同学冉求麟、王爱民、宋经辉共四人,借去庞光照相为名,回来在太平口商店买了三瓶罐头,两盒纸烟,一瓶葡萄酒。聚集在王爱民家里大吃大喝,议论国家形势,发泄不满情绪,咒骂毛主席“把××咋还不死了呢”,诋毁中央领导同志“没有本事”。叫嚣“中国肯定要乱”,企图“上山打游击”。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宣布成立了所谓《中国自由生活党》。由郑友谊当“中国自由生活党”第一秘书长,冉求麟当经济委员,宋经辉当军事委员,王爱民当联络部长。
    为了投取反革命靠山,学得反革命经验,痴心寻找反革命组织挂勾。1976年4月初的一天晚上,王爱民在郑友谊家睡。把他1974年认识当时的太平公社农具厂工作的赵胜一叫他参加反革命组织一事向郑友谊说了,郑友谊听了这话很感兴趣的说:“不知道说话是真是假?咱啥时候把他叫来问一下,摸摸他的底”。为了急于求成,郑友谊、冉求麟、王爱民三个人第二天以上山砍柴为借口,与赵胜一约定当天晚上210所看电影会面。赵胜一晚上下来在郑友谊家里,几个人如苍蝇“嗅腥”的嗡嗡乱嚷。郑友谊说:“当前形势不妙,邓小平的问题,闹的全国人心慌慌。人家都组织呢你没看,你能不能在其他地方找到组织联系一下”。赵胜一听了郑友谊的话,感到和自己“心同意合”,便借向乘机说:“我知道西安市有一两千人,我已与这个组织挂上了,咱们的组织弄成后,与西安这个组织合了,人多时机一到,咱们就暴乱了,等成功后就是咱们的天下”。从此以后,赵胜一便成了“中国自由生活党”的座上“军师”。积极研究提出发展革命党徙的四个条件,规定反革命组织必须遵守的四项纪律,确定了单线联络的暗号。
    赵胜一为了教唆青年进行反革命活动,竟然制造谣言,捏造事实,骗取郑友谊等人对他的信任。1976年4月下旬,210所演节目的一天晚上,赵胜一在广场寻见郑友谊说:“西安来人要和你接头。这个组织不小,有两千多人。咱到你屋说去”。两人从广场走到郑友谊的家,赵胜一接着说:“西安5月23日来人带25万元,25只手表,40支枪,两箱子弹。这人姓肖,是组织里的联络部长。他胸前带一个铁路徽,右眼眉上有个黑痣。我现在给你一把钥匙,那人拿个锁子,你用钥匙能开了他的锁子就可以接头”。郑友谊收了赵胜一给他的华山牌钥匙,记了联络接头的暗号。真是“喜出望外”的获得了进行反革命活动的“经费枪牌”。便死心踏地的和赵胜一先后六次共谋划、研究发展反革命党徙,壮大反革命组织力量。积极制造谣言,以钱引诱,谈话入手,鼓吹劝入参加他们反革命组织的就有十多人。因多数人不同意,而实际参加活动的仅有七人。1976年5月上旬,郑友谊拢络了六名学生,以结拜兄弟为名,组织“六虎”兄弟开会说:“等第三次世界大战开始后,中国就乱了,到那时,我们兄弟几个人,一人弄一支枪,上山打游击……”。这不仅看出郑友谊在发展党徙上的手法变换,而且道破了决心反革命的狼子野心。
    从审查案犯的口供材料看,反革命组织——“中国自由生活党”虽未来及制定统一的文字纲领,但思想行动一致,指向目的明确。他们都因资产阶级思想特别严重,经常好吃讲穿,生活腐化,行为放荡。当个人主义私欲达不到自己的满足时,又产生了政治上的不满思想。因而反对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企图“推翻社会主义制度,颠覆无产阶级专政”。
    却说这户县东南乡的庞光、宋村等地,正是解放前我地下党组织活动频繁地区,1927年3月,中共户县特支,就在王寨、西焦将、大良村成立三个支部,发动群众,组织农会和农民自卫军,反对贪官污吏、土豪劣绅,深受贫苦农民欢迎。烈士宋裕光、地下工作者杨世豪都是东南乡的人。而在文化大革命的后期,却连续在这一地区发生两起所谓《生活党》的反革命案件,岂不令人深思?
    我们来看一看着几个案犯的情况:
    却说这个反革命纠合集团案主犯郑友谊,当年只有19岁,是户县太平公社家福堂大队家福堂生产队人。当时还是户县九中高二级学生。郑友谊的家庭是中农成份,父亲还是一名老共产党员,生产队队长。但就是这样一个革命家庭,据材料说,“郑犯,资产阶级思想严重。好吃讲穿,好逸恶劳,一贯表现不好。”就是这个高二学生,却对当时铺天盖地的批判邓小平十分不满:
    公开说“我不满批判邓小平!”说“邓小平的作法、路线是符合我的心愿。”吹捧“邓小平有本事。”骂“社会主义制度把人限制的太死了!”,积极成立反革命组织——“中国自由生活党”,任第一秘书长(总领导),企图与外地反革命组织挂勾,取得反革命靠山,积极制造传播反革命谣言,发展反革命党徙,扩大反革命组织力量。计先后鼓吹劝入的十人多,实际参加的7人;大造反革命舆论,咒骂毛主席,诋毁中央领导同志,妄想“中国肯定要乱”企图“推翻社会主义制度,颠覆无产阶级专政”。 郑犯,品质恶劣,思想反动,积极制造传播反革命谣言,蛊惑人心,罪行严重,且在审查中,态度顽固,拒不老实交待问题.
    却说那个年龄较大的案犯赵胜一,又名兔娃,当年也只有27岁,是户县太平公社煤场大队牛槽子生产队人,家庭是地地道道的贫农成份。赵胜一家庭虽说是贫农成份,但据说:
    资产阶级思想严重。在农村一贯好逸恶劳,不务正业。1976年4月份以来,与反革命主犯郑有利相互勾结,共同谋划,研究制定以展反革命党徙条件,规定反革命组织纪律,充当反革命组织——中国自由生活党的座上“军师”,竟然制造谣言,捏造事实,教唆青年与反革命组织挂勾,进行反革命活动,发展反革命党徙;更为严重的是,谩骂毛主席是“殷纣王”,说“共产党领导好x呢”。污蔑“社会主义制度把人治的死死的”说一在是“河里打墙,没鳖走的路了”。因此“想拉扯一帮人”推翻“社会主义制度,颠覆无产阶级专政”。案犯赵生义,思想反动,罪行严重,且在审查中态度巩固,拒不彻底交待自己的问题.
    案犯冉求麟,当年只有19岁,也是户县太平公社家福堂大队家福堂生产队人。家庭下中农出身,
   冉犯,资产阶级思想严重。在校辱骂老师,欧打同学,一贯表现不好。嫌农村生活苦,咒骂毛主席“把人给的扎”。
    案犯宋经辉,当年也只有17岁,是户县大王公社龙台坊生产队人。家庭贫农出身,也是户县九中高二级学生。是一名职工子弟,随父母住地质八队生活。像他这样家庭出生的人,却也对现实不满,据说“宋犯,资产阶级思想严重。经常好吃讲穿,在校表现不好。”1976年3月在王建民家参加反革命组织——中国自由生活党,被任军事委员。
    那案犯王某某,当年也是17岁,咸阳市人,现住地质八队随父母生活。本人系户县九中高二级学生,“资产阶级思想严重,表现不好,在校顶撞老师欧打同学。1976年5月份,与郑有利等人结拜弟兄,加入反革命接头活动”,但6月份投案自首。
还有一个案犯李某某,当年也只有18岁,是户县太平公社太平口生产队人。家庭地主出身,也是户县九中高二级学生。随出身地主家庭,却是一名共青团员。
    1976年4月伙同李文忠、王建民先后加入了反革命集团。并参与反革命集团研究制度会议记录一次,积极表示反革命决心:“愿意跟着干”。
    却说这个《中国自由生活党》与前年的《中国生活党》有很大的不同,《中国生活党》中的魏解放等人都是出身于地主家庭,虽说这个地主成份是在“民主补课》中补划的,但一旦补划,他们就被划入敌对阶级,他们的任何行为都可划上“阶级烙印”,动辄就可说是“继承了地主阶级的衣钵”,是由“地主阶级”的本性决定的。但《中国自由生活党》的成员,没有一个出身于“地主家庭”,他们都是响当当的“贫下中农子弟”,以阶级分析的方法来解释这几个青年的动机完全解释不通;另外,《中国自由生活党》的成员除过那个赵胜一外,都是在校学生,这些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还是莘莘学子的青年,竟然要成立“组织”,说明他们都已被“四人帮”的倒行逆施激怒了;更重要的是,《中国自由生活党》的成员都同情邓小平,赞成邓小平的政策,而对“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怀着极大的不满。
    郑友谊等《中国自由生活党》成员在严格审查中,度过了唐山大地震,迎来了毛泽东主席的逝世。在余下公安机关关押时期,郑友谊还曾脱逃,在逃跑两天后,又被抓了起来。他和其他成员都受到严厉的惩罚,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他成员也被判处刑期不等的刑罚。   
    转瞬到了1978年,9月的一天,户县人民法院收到一封申诉信,是郑友谊的哥哥为其弟的申诉。
    我是郑友谊的大哥,我想谈一下关于对郑友谊案件的看法及意见。
郑友谊是在1976年以现行反革命被法院判刑十年,当时自己对郑友谊的犯罪材料了解不多,在“四人帮”棍子遍地批、帽子满天飞的横行的日子里,我弟郑友谊的问题是不敢过问的,弄不好还怕被扣为反革命翻案的大耗子,所以只好凭天由命。
    以英明领袖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 后明确指出了要把在“四人帮”横行时期造成的冤案、错案,一律纠正过来,据我所知郑友谊当时的所谓反动言论有些是针对“四人帮”,并且对“四人帮”批判邓小平为不满,像那些问题在当时可能成了他主要的罪行材料了。
    根据华主席的指示及中央文件精神我认以郑友谊问题有必要进行重新审查,如果有弄错的地方应本着毛主席“有错必改”的方针给以平反。
    由于郑友谊的问题给我们家庭成员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及精神负担,如我父亲他本人是个入党多年的老党员,解放前一直担任农村干部,因郑友谊的问题不能再继续工作了,只好调离到公社农场。还有我二伯因说了一句错话就被公社派民兵关押到地下室,后又进行多次批判,并把他的事和郑友谊联系起来,登在户县“公安简报”上影响甚广。
我个人认为上述作法是错误的是不符合中央文件精神的应该给于澄清作妥善处理。
    户县人民法院经过复查,1978年11月9日,重新作出判决:
    被告:郑友谊,男,现年二十岁,中农出身,学生成份,户县太平公社家富堂大队人。一九七七年四月二十二日经本院以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一九七六年十月二十七日起计算),现在陕西省土畛子农场劳改。
    原判认定郑友谊思想反动,制造反革命谣言,恶毒攻击诬蔑社会主义制度,予谋成立反革命组织“中国自由生活党”,分工委职,发展案犯,并勾结反革命犯赵胜一企图与外地反革命组织持勾,妄图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复辟资本主义,进行反革命活动;另外,还与他人合谋进行盗窃及流氓罪犯活动。
    本院根据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对该案进行了复查。现认为原判郑友谊反革命罪,主要是该郑在一九七六年春,对“四人帮”横行时诬陷邓付主席和践踏党在社会主义阶段各项政策不满,和同学王爱民等人一起谈论国家形势,为邓付主席鸣不平。同时由于其对“四人帮”往往盗用毛主席的名义胡作非为认识不清,说了一些政治性错话,更为错误的是竟提倡成立“中国自由生活党”,虽未成立起来,但政治影响不好,后来又听信赵胜一的谎言,企图与外地“反革命组织”挂勾虽未成为事实,但亦属严重的政治性错误,考虑到该郑当时主要是为邓付主席鸣不平,加之尚年轻无知,对其错误应予批评教育,而原判以郑友谊反革命定罪科刑,是不对的。原判认定该郑偷盗、流氓犯罪,经查,事实具在,但情节轻微,属于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故本院现依法判决如下:
    撤销本院一九七七年四月二十二日(77)户法刑第29号刑事判决书,对郑有利予以平反,宣告无罪释放。

    正是:
    少年不忿批邓事,自成组织惹祸灾。
    却喜10月10日后,实事求是又重来。
    且看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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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0 10: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八章 伟人辞世举国悲痛侮辱领袖农夫蒙冤

诗云:
伟人辞世举国悲,江山失色水呜咽。
案发九月风声起,涝河曲曲流潺潺。

却说1976年──是毛泽东发动“文革”的最后一年,也是中国政坛的多事之年。这一年中国政坛发生的桩桩大事,都在人们的脑海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其中,印象最为深刻的,莫过于“中国人民心中永远不落的红太阳”毛泽东的逝世。

1976年9月9日下午4点,人们突然从广播里听到了毛主席逝世的惊人消息,广播里反复播出《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毛泽东主席治丧委员会名单》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告》,人们屏住气息全神倾听着广播里传来的一字一句,悲痛的气氛笼罩着整个社会。

广播在播发毛逝世消息的同时,还播发了悼念活动期间全国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的通知。当时全中国不停地反复播放的唯一音乐,就是低沉的哀乐。悼念活动期间,民间所有的婚庆活动也都停止了,且长达一个月之久──从9月9日到10月9日。

追悼大会于9月18下午3时举行,主会场设在北京的天安门广场,全国各个省、市、县甚至更低一级的行政单位包括部队、厂矿、学校、医院,都设立了分会场,很多中国人都都痛哭流泪。

却说毛主席在世之时,个人崇拜盛行,报纸上多处印有他老人家的画像,文革之初,那陕西日报正面印有他老人家的画像,背面印有打倒xxx的大标题,谁知打倒两字刚好印在毛主席头上,从正面看得很清楚,由此引发革命造反的人们大闹陕西日报社的事件,导致报社关门。文革中,也经常发生在厕所里,有人用报纸揩屁股的案件,公安机关也当作一件大事,立案、照相,忙得一塌糊涂,但这样的案件很少能够侦破。毛主席逝世后,户县却发生了一件侮辱毛主席的大案,被一举侦破。
却说1976 年9月12日下午,在玉蝉公社水寨大队村东北角第一生产队玉米套种乌药地内,社员们正在挖乌药,两名妇女在挖乌药时突然发现一堆大便,旁边有人用毛主席画像和五星红旗作手纸用。她们吃了一惊,就想把这件事报告,这时队长宣布休息,他们就急忙往回跑,把这事忘了。
13日上午,社员们在干活时,那两名妇女就议论开了,说:“哪个坏人,竟干了这事情!”有人就问:“啥事情?”那妇女就说:“谁拿毛主席像当手纸用!”小队干部下午在大队开会,便将这事向大队治安主任反映,那治安主任政治敏感性很强,立即就指示:“谁给你说来,你就叫谁把你引去找一找,一定要查出来!”那小队干部便叫上人一同去北岸子大白杨树下的玉米地里找了一气,但没有找到。便又回村,寻到见到的人,又一起去找,终于找到现场。那现场已被挖乌药的妇女破坏,大便已被土掩埋,只剩下那毛主席像和红旗被大便污染丢弃在地上。干部便用纸妥善地抱起来,作为证据。当天下午,便向大队党支部汇报。9月14日上午,玉蝉公社举行隆重的悼念毛主席逝世大会,大会结束后,大队干部便向公社领导汇报了案情,当天下午,公社就派民兵小反对和公安人员来到这个大队进行调查。
经过分析,公安人员和队干部认定是本村人作案,那毛主席像是从1975年版的小学一年级课本上撕下来的,便从找寻小学二年级课本入手,布置学校老师向学生索要一年级课本,要求凡是家有小学学生的,都要交出小学一年级课本。还安排民兵小分队到每家每户布置上交。这一招,果然灵验,很快发现了端倪,那水寨大队第二生产队社员王东山有重大嫌疑。
却说这王东山却不是本生本土人,原籍在山西省长治县后北庄公社暴马大队,1968 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之初,经调查王东山的父亲历史上竟有重大问题,解放后隐瞒富农成份冒充贫农落户到水寨。审查中王东山父亲跳井自杀,王东山之母因包庇王东山的父亲,也受到批判,并收回了土改时分给其家的房屋。9月19日,民兵小分队挨家挨户收书,来到王东山的家,王东山的母亲说:“我家娃的书找不见了,一屋子都找了几遍,就没寻见,不知娃丢到哪里去了,只剩下仰棚上没有寻,等东山回来搬个梯子在仰棚上给你寻。”在学校老师的严厉布置下,那1975年上了一年级的学生都纷纷把书交了上来,但王东山的儿子在家却寻不到书,便向王东山哭闹,王东山无法,只得到县上孩子他姨家借到一本一年级的书。便和儿子把书拿到了小分队领导家。那领导发现,书确是一年级的书,但却是1976年版的。当指出这点时,王东山神色有些紧张,匆匆走了。公安机关就把王东山作为重点,进行反复盘问,王东山在重重压力之下,只得交待在玉米地里大便时,用一年级书本上的毛主席像作手纸用的犯罪事实。
1976年11月12日,户县人民法院对王东山做出判决:
现行反革命犯王东山,男,现年三十三岁,富农家庭出身,学生成份原籍山西省长治县暴马大队,现在户县玉蝉公社水寨大队第二生产队。一九七六年九月三十日因现行反革命的罪被依法逮捕。前来社员,现在押。
罪犯王东山之父王xx解放前系日为汉奸,负有血债,一九四九年夏逃来户县,隐瞒历史身份,化名王孔昭,冒充贫农,落户于水寨大队,王东山随母朱xx即来水寨大队生活至今。一九六八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革命群众发现王xx来路可疑,审查中王xx负罪自杀。朱xx因包庇王xx罪行,私藏王xx反动证件,受到革命群众的审查和批判。在调查得知其家系富农成份,从而收回了其家在水寨大队土改时分得的瓦房一间。对此,王犯一直心怀不满,长期为其家庭富农成份翻案。更为严重的是,一九七六年九月九日下午中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送了伟大领袖和导毛主席逝世的的消息后,全国亿万人民怀着无限崇敬的心情,悼念我们的伟大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的时候,王犯丧心病狂,竟在九月十日上午恶毒污辱毛主席画像和五星红旗,进行反革命活动。破案中,王犯制造假像,后经教育,并交代了犯罪事实,并一直供认不讳。
罪犯王东山,坚持反动阶级立场,对我党怀有刻骨的仇恨,当我们敬爱的伟大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逝世后,迫不及待地跳了出来,送行反革命活动,罪行严重,民愤较大。为了坚决镇压反革命活动,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故依法判处王东山现行反革命罪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一九七六年三十日起至一九八一年九月二十九日止)。
判决一下,那王东山即被押送马栏监狱服刑。
时间到了1978年,那正在监狱服刑的王东山,8月14日,他也提笔向咸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自己申诉:
当前国内外形势一派大好,……党的方针政策逐步落实,特别是对过去的一些冤案都正在查对落实,在这样大好形势下,自己想让政府对我的案情明查落实,我考虑认为有必要提出申诉,因为自己案情属实错案、冤案之类,望咸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将我案情重新调查落实以下,自己确感自己的案情有出入,自己没有作案,实属冤案,望中级人民法院明查。
……
一九七六年七月中旬,在我大队村东北角第一生产队玉米套种乌药地内妇女在挖乌药时发现有人用毛主席画象和五星红旗画作手纸用,城关派出所到我大队来了解调查这件事,当时本村小学的教师叫正在上一年级的学生找念过的那本一册书,我在家中找不到孩子的那本书,我当时也没在意,孩子平时最爱打角纸折成的方块,我想可能早都把书弄不见了,再到那里去找?孩子在家哭闹不止,要他的一册书,到底没有找到。……我说:天佑那本书长不到,不如到县上他姨家借一本一册去学校交了,她姨的孩子和我孩子念的是一样的书。……到十八日我大孩子到县上给毛主席开追悼会,我女人叫我把东街他姨家孩子的一册书借回来了,写上我孩子的名字。到第二天(十九日)吃早饭时,我跟孩子拿着书到治安委员家去,看后问我,天佑留过级没有,我说:没有。他说:那这本书就不是你孩子的书,发现的这本书毛主席万岁是黑字,这本书是红字,我当时也没说啥就回去了。第二天,民兵把我叫去,派出所问我的情况,我说:这件事不是光搞的。……我在心中产生了胆切,自己认为成份不好,事情又发生在自己家门后,人家又怀疑是我,更重要的是孩子的书又找不见,……当时自己人家给自己认定,从严处理,后果有多大,自己又一想承认了顶多判一下就完了,所以也就没有把真实情况说明。九月三十日大会公捕之后。我也向风号的几个人说了真实情况,但风号人犯说你被逮捕了,不是拘留,逮捕了就非判刑不可,况且你在外边已经承认了,如果再把实际情况说明,政府也不会相信,要是再把公安局惹燥了,人家会把你关好多年,不管你。号内也有一个人因为问题落不实,押了六年之久,还没处理,有的还要轻刑重判。……在文化大革命后这八年中在生产队表现较好,为队上管理机器中致我的右手致残,造成了终生痛苦,但我在日常工作中一直为队上的事竞竞业业,私毫没有损害过公共利益。由于在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前几年物资供应贤紧张,但我千方百计托同学(尽管手续不合法)上买了一台手扶拖拉机,电磨,电动机多台,以上事实说明,我对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有刻骨仇恨,能干出以上这些事吗?我家庭负担这么重,我不会和有些人一样的整天为个人谋取私利,而对本事情不闻不问,一天光图挣工分养家糊口,又何常不可呢?当然以上我不是摆我的功劳,这些事情我队上广大群众是有目共睹的,政府可调查我以上是否是事实。从我逮捕到判刑这一个时期我的思想包袱很重,由其是对我的案情不否,但我能够正确对待,我认为这不能怪政府,只怪我欺哄政府,政府才给我判刑,如果我能从实际去作,那政府就会处理得当的,所以当前这样大好形势下,我恳求政府对我本人的案情作一明查处理,党的政策历来是不冤枉好人,但也不放过一个坏人,我想政策是会把这件事澄清,以下线索可供查对时参考。
脚印具说是军用鞋,那么鞋有多大,什么花纹,可查我的鞋,毛主席画像和五星红旗事是一册书上的,若是我孩子的书必有我孩子的手纹,如果是我当手纸用必须会有我的手纹,若是和我和我孩子的指纹一样就表示我作的,若不一样,查到是谁就是谁。自己决不会找一本与作案不一样字的书去冒顶,自己会慎重去处理这件事的,这足以证明这个案不是我作的,我孩子的书找不到是事实,但不能因我孩子的书找不见去作为怀疑作案的依据,更不能以成份作为怀疑作案的依据。根据党历来的政策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所以我恳切希望政策对这一案重新调查处理认真落实,若是自己胡闹,想推托罪责那么查清后给我严加处理,毫无怨言,现提出,希中级人民法院给以明查处理。
陕西省户县人民法院经过重新调查,1978年12月29日做出新的判决:
经审查:原判认定,一九六八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时,该村群众发现王东山之父王xx系日伪汉奸,负有血债,解放后隐瞒富农成份冒充贫农落户该村,审查中王xx畏罪自杀,王东山之母因包庇王丙南罪行,受到批判,并收回了土改时分给其家的房屋,对此王东山心怀不满,一九七六年九月九日伟大领袖毛主席逝世,全国人民极其悲痛悼念的时候,王东山丧心病狂,竟在九月十日上午,恶毒污辱毛主席画象和五星红旗,进行反革命活动。破案中,王东山制造假象,后经教育,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一直供认不讳。本院遂于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二日以(76)户法刑字第74号刑事判决,判处王东山反革命罪,有期徒刑五年。宣判后,王东山服判。
现王东山申诉称,他没有作案,当时在破案人员的逼供下,他被迫供认。经查,原破案人员无违法行为,审理中王东山一直供认不讳。但因原定案证据不足,王东山现已翻供,故本院依法判决如下:
撤销户县人民法院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二日(76)户法刑字第74号刑事判决书,将王东山予以释放。
此案终于画上句号,那王东山在服刑两年多以后,又回到了自己的家。

正是:
五谷轮回酿奇祸,大案发作田禾间,
借书交差成现反,至今乡闾作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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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0 10: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九回四贼殃民好了歌十年乱像近尾声

歌曰:
受审公堂,当年趾气扬;今日惶惶,曾醉歌舞场;横行十载露锋芒,栅栏今却在铁窗上。说什么人正红、屁正香,为何炎日又降霜?昨日四人聚谋藏密室,今朝万民声讨遍城乡。
钢满箱,帽满箱,到处扣人人遭殃;整人嫌人命太长,那知自己归来丧。巧伪装,原是叛徒装贤良。厌膏粱,听不见怨言在城街巷。因嫌纱帽小,致使铁枷扛;能绕三寸舌,却断九回肠。乱哄哄你吹我捧闹登场,反诬他人野心狼。甚荒唐,撕下来只有一层马列外衣裳。

此歌乃赵朴老《红楼梦旧曲新编》之“好了歌”,形容那螃蟹四个,甚为得当。却说1976年10月,人们还沉浸在领袖逝世的悲痛之中之时,突地传来消息,西安到处敲锣打鼓,燃放鞭炮,大幅标语写着“打倒四人帮”,小县城的人们心头为之一振,争相传告,个个喜笑颜开。很快正式文件传达,从大约10日开始,大街小巷一扫前多天的无不洋溢着欢乐的气氛,人们争相走向街头,纷纷参加到游行的队伍,莫不欢欣鼓舞,人民终于扬眉吐气,兴高采烈。

当时处闲的胡耀邦曾向中央提出三策:
一、停止批邓,人心大顺;
  二、冤狱一理,人心大喜;
  三、生产狠狠抓,人心乐开花。
“耀邦三策”反映了胡耀邦的真知灼见和高瞻远瞩。在全党全国沉浸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胜利的喜悦之中时,胡耀邦敏锐地认识到,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仅仅是为中国进行伟大历史性转折准备了条件,后面还有许多更重要的事情等待解决:
  第一是停止批邓,人心大顺。江青集团在1976年发起的“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弄得天怒人怨,全党全国人民心中都憋了一肚子气。因此,仅仅粉碎江青集团还很不够,只有“停止批邓”,才能“人心大顺”。只有邓小平恢复工作,才能实现现代中国的历史性转折。
  第二是冤案一理,人心大喜。“十年内乱”,冤案如山。平反冤假错案,是粉碎江青集团以后的当务之急。没有蒙受过冤假错案的人,很难理解蒙受冤假错案的人遭受的心理磨难和种种无法述说的苦难。他们渴望平反冤假错案,犹如久旱之渴望云霓。据胡耀邦后来在一个会议上说,当时蒙受冤假错案的有上千万人,牵涉到一亿人。胡耀邦在“十年内乱”中两度蒙冤、两度被打倒,这种“蒙冤实践”,使他深深地理解平反冤假错案的重要性、紧迫性、不可等待性。只有“冤案一理”,才能“人心大喜”。
  第三是生产狠狠抓,人心乐开花。“十年内乱”时期,江青集团狠批“唯生产力论”,高叫什么“只要革命抓好了,生产就自然而然上去了”,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搞得火车不行,铁路不通,停工停产,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人们的生活用品、生产用品极度匮乏,广大人民群众怨声载道。而江青集团却过着穷奢极欲、腐化堕落的生活,根本不管广大人民群众的死活。因此,粉碎江青集团后,必须狠抓生产,尽快把国民经济搞上去,创造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只有“生产狠狠抓”,才能“人心乐开花”。这实质上是体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 西户区,西安
  粉碎江青集团以后,华国锋提出的指导思想是“继续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和“抓纲治国”。“继续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意味着继续坚持毛泽东晚年的错误。“抓纲治国”,即仍然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合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两相对照,一个是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一个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真是泾渭分明。
一九七七年,正是“抓纲治国”口号喊得最响的时候,在这种政治形势下,户县开始了对农村集市的大整顿,为了打击投机倒把活动,堵死资本主义的路,掀起农业学大寨的新高潮,为建设高标准大寨县而奋斗,要坚决割掉资本主义尾把,任何农副产品都不准上市,任何买卖活动不准进行!
这里说一个小故事,户县涝店三八收购站在3月27日配合涝店市管会管理市场,站里派出6名女工作人员,在涝店至机场一段路上巡查。中午10点左右,在太平村南面发现三过四队社员王奈德(化名)和他的儿子王引夫(化名,户县农械厂工人)拿一只鸡赶集,这6名女工作人员即上前拦住,给作思想工作,要他把这只鸡卖给国家。但王引夫和其父根本不听,硬要将鸡拿走,王奈德并强辩说他儿子在县里工作,鸡是给儿子拿的。那女工作人员说:“你如果确属送人的,回去开证明来,将你的鸡拿走。”王引夫推车子叫其父走,并说:“自己养的鸡不由自己了,我愿意把它拿到哪里就拿到那里!”。当那些女工作人员拿出市管证件时,王引夫说:“别拿那个吓唬人,我见过那个!”便拉他父亲就走,一名女子上前去拦其父时,王引夫便向她胸部打了一拳,那女子喊道:“你为什么打人!”几人纠缠一起,围观的群众赶忙把他们拉开。王奈德就要溜走,一名女工作员就上前阻拦,王抓住她的手指就折,致这名女工作人员手指伤损。被群众拖开后,那些女工作人员叫王和其父一同到市管会解决,可是,王奈德拿着鸡向北走去,王引夫骑车向南走,同时破口大骂那女工作人员:“你这个泼妇就恶劣极了,你妈的!”以后等见你再说,非叫你吃饱不行,我要叫你认得我是谁!等等。后来骑着车子就跑,当这些女工作人员追赶时,王奈德极力逃跑了。
涝店三八收购站是当时才成立的,基本上都是女同志,由于在管理中吃了亏,便向公社汇报,涝店公社领导十分重视,对王奈德作了严肃批评教育。同时认为,王引夫身为国家职工,不但不教育其父走社会主义道路,反而打骂市管人员,破坏社会秩序,群众反映极坏,因之向上反映,要求严肃查处。县市场管理委员会也十分重视,将情况上报县革委会并当时的刘锋书记,要求查处,后来此事却不了了之。
9月21日,山西省财贸检查团来户县,要参观太平河治理工程,县委指示县市管会通知庞光市管所,对李家庄自由市场进行管理。当日早上,庞光市管所全体人员前往李家庄,对市场进行管理。发现有人在卖豆芽,便进行管理,要求买卖方将豆芽交给六一八蔬菜门市部收购,但买豆芽的六一八所的一个职工却不服管理,说:“我用钱买的,你们管不着!”不同意将给蔬菜门市部,这些市管人员反复向其讲政策,指出豆芽是粮食复制品,是禁止上市的,不许买卖。但这个职工却说:“不知道,没文件”。市管人员就叫他一同到庞光市管所看文件。当走到六一八所大门口时,围观人越来越多,一些人从中煽动,大肆吵嚷,买豆芽的那个职工硬了起来,不去庞光市管所,声称要找领导批准,还将买来的几斤豆芽撇到大路上。双方争执不休。这时,市管所一工作人员便走进六一八所找所领导人,要求出面解决此事,而此时,刚才参与哄闹的六一八所保卫干事喊叫值班员说:“市管会有何证件?我们的地方,在我们门口,不准他们进去,他们管不了!”
一些工人相继对市管所的市管员以及赶来的李家庄派出所干警和庞光公社副主任进行围斗,这时围观的人很多,造成交通堵塞,车辆无法通行。市管人员一再说:“今天有检查团来参观,不要堵塞交通。”而围着的人们大喊:“你们为什么弄虚作假!”等。
在值班室里的市管员给六一八所保卫干事讲市场管理政策,对方根本不听,反说:“国家粮食都开放,何况豆芽!”市管员重申中央文件说明政策和县委批示关闭李家庄自由市场,而对方却说:“没有中央文件,县委没给我指示,没见布告!”
后来,李家庄派出所所长赶来走进值班室,问六一八所保卫干事为什么不制止工人围斗市管干部,而将给所领导反映情况的市管员拦在值班室呢?六一八所保卫干事说:“是我们厂,我们坚持门禁制度。”派出所所长接着问:“你们是坚持门禁制度,还是故意刁难市管干部?作为保卫干部是协助管理市场,还是聚众闹事,堵塞交通,阻止关闭市场?”这时,六一八所保卫干事发火道:“关闭市场我不知道,县上没给我指示!”市管员说:“县委三令五申除四大镇外,其他一律不开放集市贸易,县委领导在群英会上专门讲过此事。”这时围观的人更多了,双方争执不休,六一八所保卫干事提出找所里领导,使馆人员、派出所干警等随同一同找到六一八所办公室陈副主任,给陈讲了事件经过,明确指出“这是利用特权,煽动群众围斗公安干警、市管干部的事件。是煽动群众,聚众闹事。”而那位六一八所保卫干事却说:“是你们搞特权,你们披共产党外衣,实际是国民党,是你们耍两面派,搞阴谋…….。”在这种情况下,陈副主任说:“以后再谈。”公安干警和市管干部只好走了,外面群众才逐渐散去。
事件平息后,庞光市管所专就此事向县市管会作了汇报,县市管会认为那位六一八所保卫干事:“在我们和资本主义倾向作斗争中,在严肃的两条路线斗争中,站在错误的立场上,有意煽动群众,聚众闹事,无理围斗公社干部,公安干警和市管人员的问题是严重的,应给予严肃处理。”因此,专门向六一八所致函,要求查处。但函发后,却似泥牛如海,再无消息,此事最后不了了之。
这两件小故事反映了群众对当时僵化的政策的强烈不满。
1977年8月12日中共十一大宣布文化大革命结束,但对“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未加否定,反而对“文化大革命”加以肯定。在“抓纲治国”的治国方略下, 11月,中央又搞起了一个大的运动,这也是中国最后的一个运动,叫做“一批双打”运动(即揭批"四人帮"、打击阶级敌人现行破坏活动、打击资本主义势力)。这个运动对“四人帮”的基础进行了彻底的清除,但这个运动和过去所有的运动一样,靠大轰大嗡开展,其中所谓的打击资本主义势力,就把许多正当的买卖活动当作投机倒把加以打击。
1978年,在户县大地刮起了一股“全购全销”之风,乱像继续,集市贸易继推行“哈尔套大集”之后又遭另一次劫难。
这股风之风源是山西运城地区在七七年大规模地推行了以全购全销代替集市贸易的运动。所谓“全购全销”就是凡是集体和社员需要出售的农副产品,统统由国家全部收购,集体和社会生产、生活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统一全部由国家包下来负责供给,以此来取消和代替集市贸易,在这种政策下,不许社员上集赶会,集体和社员需出售的农副产品必须向供销社交售。在“全购全销”的口号下,集市被当作旧社会遗留下的痕迹,产生资本主义的土壤和条件。他们宣扬集市自由价容易诱发资本主义倾向,也给社会上新老资产阶级分子和投机倒把分子造成可乘之机,如果放任自流,就会严重破坏农业学大寨运动,瓦解集体经济,冲击国家计划,破坏无产阶级专政。按照当时的政策,就是要对集市贸易“加强管理,严格限制,做好工作,逐步代替。”他们鼓吹“全购全销”有很大好处:“一是可以节省劳力,原来每逢集日赶集人成千上万,‘全购全销’后群众就可一心一意参加农业生产;二是可以促进农副产业和壮大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三是通过“全购全销”堵死了资本主义路;四是可以改造小生产,有利于引导农民坚定地走社会主义道路。”
在这种政策指导下,运城地区对集市严厉地实行了关、卡、压,很快地就取得了效果,整治得集市“自茫茫一片真干净”很快以农业学大寨先走一步,“全购全销”工作有成绩而闻名。
陕西省委在1978年初,也发出4号文件,强调“积极下伸商业网点,巩固和发展农村“双代店”,组织发展生产,扩大经营范围,逐步做到“全购全销”,用社会主义商业代替集市贸易。”
咸阳地区也确定在户县试点。先行开展“全购全销”工作。当时咸阳地委书记批示:“可先在户县试办,待有些眉目,就在那里开会向全国推广。”
户县县委在1978年2月16日决定成立全购全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发了通知,通知要求“各公社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把全购全销工作列为建设标准大寨县的一项任务认真抓好。”并组织县商业、供销、市管等部门约40余人,于78年2月21日至3月2日到山西运城地区参观学习所谓“全购全销”的经验。
中共户县县委在78年3月22日发出《关于取缔自由市场,代替市贸易,开展“全购全销”工作的通知》,通知认为:
当前城乡市场上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仍然是十分激烈的,一小撮新、老资产阶级分子和投机倒把分子,利用市场阵地,大搞资本主义活动,不仅使大量劳力耗费于流通渠道,而且助长了集体经济内部资本主义倾向的发展,诱惑小生产背离社会主义道路,腐蚀人们的思想,冲击和破坏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为此,县委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双全”工作,奋战两年,完成对集市贸易的代替任务,基本实现“全购全销。
通知规定:
坚决取缔粮、棉、油等黑市交易,严禁社队参与集市贸易活动,严禁机关、学校、工厂、部队等单位到农村采购、换购农副产品。
通知下发以后,在公社统一领导下,组织民兵,开展了长达数月的围、堵、赶、抓的取缔集市、代之为“全购全销”的活动。在此期间,各集镇“双全”组织把街守口,到处设卡,把群众上市商品,强行交供销社收购,反蔬菜、蛋、禽、竹器、木器、粮食等等,统统在强行收购之列,有的群众反抗或态度不好的,物品则予没收。一时间,赶集卖物的,个个象做了贼,到处乱钻。供销部门在收购时,价格自定,不容商议,好的低价收购,难买或不好的,则不收。说到供应,根本满足不了要求。城里摊位杀净赶光,而实际上城里没了集市,城外到处都是集市,有的绵延十几里,一些人乘机抬价,弄得群众怨声载道。
春节时期,各集镇集市都赶到了城外,肉架子等在外边公然摆放,群众上市场成千上万,管理人员也管不了,群众问也解释不了,只能一只眼睁一只眼闭,集市贸易被彻底搞乱了。
同时,在深入农村调查出来的一些所谓投机违法案件,处理也十分严厉。再说一个小故事,1978年8月份,“双全”组织对曹金财等投机倒卖西瓜问题进行了查处。
曹金财是涝店公社东曹大队三小队人,8月23日同队长曹志发、曹铁合等人到县农场,同农场负责人魏克发商定以300元价购买农场100余亩西瓜,7户共凑300元交县农场,拉回西瓜3600余斤,25日在县上零售,还联系单位到地头拉瓜,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县革委会还买去110斤,付款5元。共计出售了17780斤西瓜,获款841元。本来这是有利于双方的好事,却被认为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双全”组织作出以下处理:
一、县农场正当抗旱保秋之际,私下交易个体贩运西瓜,支持贩运之车费30元予以没收。”
二、对惯犯曹金财贩瓜本钱100元予以没收。
三、对干部曹金发、曹金升、曹铁合,社员曹志科、曹志茂、马排排等人的资本主义思想应给公社大队写书面检讨,并进行大会批评教育,经济上免于处理。
四、对曹金财等7户贩瓜牟取暴利511元全部予以没收。
从以上案例可看出当时极左现象之一斑。
“全购全销”和“哈尔套大集”一样,是在极左路线下产生的两个怪胎,都是在集市贸易上大做文章,打个“资本主义尾巴。”“哈尔套大集”还有一个“集”而“全购全销”则企图全部代替,连“集”都不要了。令人可笑的是“全购全销”运动是在不断批判“哈尔套大集”情况下进行的。不论是“哈尔套大集”,还是“全购全销”,在理论上是极端错误的,在实践中是有极端危害的,它破坏农村经济政策,破坏党和群众关系,堵死了物资交流渠道,直接影响经济的发展。
但是,文化大革命的乱像已是强弩之末,各项政策也在逐步调整,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在逐步开展,人们欣喜地看到,县委老书记曹文青被平反;户县余下波及三省、十四县、五十多个单位,共株连了360多人的“卫国救义军”大案被平反,一系列的安民措施都在逐渐进行中……
到了1979年初,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逐步传达下来,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组成部分,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接着,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指出:“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农村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附属和补充,不能当作所谓资本主义尾巴去批判。相反地,在保证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的同时,应当鼓励和扶持农民经营家庭副业,增加个人收入,活跃农村经济。”至此不得人心的“全购全销”运动才悄然降下帷幕。集市贸易从此也彻底走上正轨。进入八十年代,户县农民哲人杨伟名早在18年前倡导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全面实行,只一、两年,人们就彻底拜别过去长年挨饿的局面。人们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去实现人生的最大价值,再也不怕被批为走“资本主义道路,“铝箔热”、“铆焊热”、“锅巴热”相继在户县兴起,一些万元户相继出现,户县的民营工商业开始兴旺发达起来。人民安居乐业,经济繁荣的时代悄然到来,在下的《小城文革乱像录》也该乐而收场。

正是:
小县文革夜沉沉,也随时代历风云,
是非沉浮如蝼蚁,功过隐现似粉尘。
终南蒙蒙雨涕泪,涝河汩汩水呜咽。
往事历历如烟去,睁眼已是隔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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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0 10: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后 记

    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支持,这部长达23万字的《天鉴—小城文革乱像录》终于写完了,我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这部纪实小说用去了我五六年时间。这期间,我曾多次趴在有关部门的档案室里,翻着积满尘土的档案袋,在翻看的过程中,我不止一次地受到强烈震撼,那些在荒唐年月里发生的荒唐事件竟然都发生了。这些事件大多都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湮没,许多青年人对此已一无所知,把他整理出来,我认为是自己的一种天职——公之于众,作为鉴戒,但愿今后再也不要发生像文革这类运动了。
         2008年12月18日,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的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作重要讲话强调:+
    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不折腾”三个字,虽然这是一句极为通俗的语言,但是,在这种特别庄重的场合,由党的最高领导人提出,就被赋予了特别重大的意义,就升华为博大精深的执政兴国理念。
    我们曾经吃“折腾”的苦太久太惨了!凡是亲历新中国前30年的人,都不能不承认,此间除了有过短暂的断续的相对的稍微平静一些的时日外,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折腾”的煎熬中度过的。虽然新中国成立了,但是最高领导者的思想理念和管理方式却延续战争年代思维模式和韬略战术,依然沉溺和追求“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的造反和斗争的精神亢奋,向全民强制灌输“阶级斗争为纲”意识,“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没完没了地制造阶级敌人,无休无止掀起运动。诸如三反五反运动、肃清胡风反革命集团运动、反右派运动、大跃进运动、大炼钢铁运动、人民公社化运动、农村社教运动、反右倾运动,以至1966年夏爆发了十年浩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蔓延不断的运动制造了无可数计的冤案,伤害了无可数计的国民身心,剥夺了无可数计的无辜生命。文化大革命中,户县并不是重灾区,在文化大革命中却也祸害甚烈,本书所记仅万分之一、二而已!读者可从本书中看出,他的祸乱、对人民的戕害有多么严重,现在有人借改革开放中的某些失误和腐败的久治不愈,竟提出要重新进行文化大革命,本书对这种想法是一个否定,想用文化大革命的来治理国家,无疑是一条死路。
    文化大革命是国家最大的折腾,文革十年,照叶剑英1978年12月13日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式上的说法,整了一亿人,死了两千万人,浪费了八千亿人民币。这是多么惊人的数字!
    如此折腾来折腾去,无休无止,没完没了,人性都被折腾没了,人心都被折腾死了,道德都被折腾光了,精神都被折腾空了,惟有现代迷信登峰造极,政治口号歇斯底里,经济停滞不前,以至达到崩溃边缘就是必然的结局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堪称共和国历史的“光辉拐点”,从此终止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极左路线,“全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全会公报),结束了“折腾”的历史,开始聚精会神抓经济,全心全意谋发展,党中央又把“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执政理念,切实践行。改革开放30年,中国经济和社会事业之所以飞速发展,应该说都是“不折腾”的结果!
    “不折腾”,又是党对未来的郑重承诺。即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搞“斗争哲学”,都不循“运动逻辑”。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和谐理念,把“亲民、爱民、为民、惠民”摆在第一位。这个“第一位”确立了,自然就不会发生折腾百姓的现象。再者就是要以史为鉴,经常反思反省共和国的“折腾史”,尤其是文革浩劫的危害,警钟长鸣,不走“回头路”,永远不让悲剧重演。
    本书的写作目的将户县在文化大革命中所发生的一些事实作为鉴戒,没有丝毫地暴露隐私、挟嫌报复等情。笔者一直认为,文革期间发生的整人事件中,被迫害者自然是文革的受害者,但那整人者又何尝不是文革的受害者?他们往往都是在“革命”口号的鼓动下,做认为是“革命”的举动,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所以,本书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对一些在文革中伤害别人的人,除特别严重的,一般都采用化名。就这样,本书也可能在非作者所愿的情况下,伤害到一些人,他们的子女会心中很不舒服。如果发生此类事,本书作者心中会很不安,因为这不是此书的本意,在这里特别致歉。
    本书对户县文革时期的一些建设,也有涉及,如“0702工程”、“园田化”等,作者对这些工程的评价是:工程非常伟大,劳动人民群众非常伟大,领导的初衷也无可非议,但建设这些工程的形式和方法是不科学的。请读者通过本书对之回味,如认为评价错误,请提出批评。
    本书在写作的过程中,曾得到许多老干部、老领导、老同志的鼓励、指导,对本书出现的一些错误给于了及时地纠正,对文字的梳理、题材的编排都作了详尽的指导,在此表示诚挚的感谢。
    由于赶时间,本书的文字错误甚多,错字、别字、错句层出不穷,加之本人功底欠佳,文字干糙乏味;更甚者,本书所记的事实也可能在局部出现错误;在叙述事件的过程中所表述的评论也可能失之公允。这些,深切希望朋友们继续给我积极的支持,不断地予以指出,从而,使这本书在与公众见面时,能够极大地避免这些错误。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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