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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国性“揭批查”运动严重扩大化造成的冤、假、错案的揭露和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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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0 20: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对全国性“揭批查”运动严重扩大化
造成的冤、假、错案的揭露倡议

注: 当时只30万城镇人口的四川省自贡市,据不完全统计,在“揭批查”运动中就有260多人被无辜判刑,还不包括被株连批判及隔离审查者。就连当时的四川省革委副主任、32111钻井队的灭火英雄,党中央号召全国人民学习的英雄模范彭家治,也被弄到全国石油系统进行残酷游斗,将他打伤致残,再强加莫须有的罪名判刑十年,且屡经申诉,多年上访,均不闻不问,置诸不理。更多的冤屈者,受制于上访费用的拮据,或者贫病交迫的无奈,或者老态垂危的绝望,或者行将就木的孤寂,已经无力上访甚至连基本的口述笔援能力也失去了。有的甚至在30年上访渴求中,早已抑郁而终,甚而愤懣身亡,含冤而死。乌乎,人权乎,公理乎,孰能哀莫胜于此耶。



为此,四川省自贡市的受害者向全国所有在“揭批查”运动中,由于严重扩大化被错打成“反革命”、“帮派骨干”、“打砸抢份子”以及任意罗织各种罪名被劳教、错判、冤判的同志们发出倡议:1977年以来到80年代初,在借粉碎“四人帮”和清查“资产阶级帮派体系”旗号下,在持续多年的政治报复与政治打击运动中,各级司法部门,有违历史公正的把斗争矛头单方指向积极参加了文革的亿万人民群众,尤其是作为其中代表的造反派“积极分子”(含数以千万计的工人、农民、知识份子、机关干部和当年的红卫兵小将),制造了亘古及今的历史大冤案,并且至今死捂盖子,稳住内情,遮蔽真象,试图在政治需要中,永远的撕去和抹掉这难以自圆其说的历史一页。这无论从马克思主义的正确对待“群众运动观”及自由派政治家的“民主人权观”,甚至封建王朝的“罪己詔”精神,都不敢如此无耻的对着这样大批量的“奉旨造反”的民众,进行毫无道义的镇压。

须知,文革是共产党发动的,人民是在拥护共产党,紧跟共产党的前提下积极参加文革的,造反派也是为文革时期所肯定和表彰的,也是为党和国家领导人所赞扬和支持的,因此,在这一过程中的人民行为和造反行动(包括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毫无疑义,是符合当时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是不但不违宪不违法,甚至为党的九大、十大所明文阐明是“革命”的,而且还是属于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甚至连邓小平先生也当时白纸黑字的肯定这一伟大史事,并庄严向全国人民宣告:对文化大革命保证“永不翻案”。这是任何经历过那段历史时期的人们都无法抹杀的。而今,同一个共产党,也是同一个邓小平,现在说文革搞错了,是一场浩劫,那么,浩劫也罢,灾难也罢,试问,这个“错误”及“灾难”和“尊旨”参加文革的亿万人民群众(包括他们的积极分子造反派)又有多大的政治关连呢?历史责任(如果说有“责任”的话),执政党、发动党不去承担,却推委或转嫁在当时就要求对他们“要高抬贵手”的造反派身上,这在历史逻辑和政治逻辑上,说得过去吗?从政治操守和政党道德上经得起历史的考量吗?我叫人民大干,出了屁漏打人民(是否“屁漏”史界仍有争论),进了局子还说应该,甚至亲自把他们一批一批的抓进局子,就从常人交往和梁山义气上,古往今来,找得到这样的宋公明吗?

对一个起源于草根民众的群体性的大派别,不无赤子之心的党国子民,竟然进行了长达多年之久的政治剿灭,用了近30多年时间进行歧视性渲染,时间持续之长,司法无据之滑稽,受害人众之巨大,直接间接恶果之惨烈,公理和道义之如此乖谬,可以说是建党、建国以来的第一笑话,第一闹剧。也是亘古及今第一冤案,第一奇案。如果说对毛泽东的妖魔化,还不足以、也不敢从根本上渲仇泄愤,而对手无寸铁的造反派,可以说数十年来动员了所有政治资源和媒舆力量,以尽鞑伐,反复鞭笞,把官仇和私怨通通的一股脑儿的砸在了他们身上,甚至砸向和株连到他们的亲属儿女上(不准入党提干,不准参军入伍,不能进入国家某些公职部门),真是黄天在上,公理何求?是可忍,孰不可忍!

然而,历史真象果能如此不知羞耻的掩饰下去吗?果能象一位任人打拌的小姑娘而可以随意亵渎和奸污得了的吗?州官放大火,百姓小点灯,就真的如此大义不道吗?好在还是执政党发动,造反派仅仅是遵命冲了一下“人上人”,碰了一下“官老爷”,批了一下“走资派”,出了一点“百姓气”,就果真是如此十恶不赦吗?东方“法”,西方“法”,古今中外“千部法”,哪有紧跟中央就犯法?千种错,万种错,哪有执行“命令”,响应“号召”,反而弄得下面全是错?天下“理”,地上“理”,世界“理”,古今中外“千般理”,岂有此理!


为此,我们对全国的受害者严肃倡议:

一、加强革命意志,保持人格晚节,战胜疾病,战胜贫困,珍惜余生,拼却生命的最后时刻,将各自亲身经历的揭批查实况及艰难的牢狱生涯,加快整理成文;将各自的判决书、申诉书、上访、拒访等原始材料妥为保存复印;将亲友株连,老、贫、病、残现状如实记录在案,以便相互沟通,集中成册,并上报中央;必要时,我们还将分期、分批的专辑公布当年的《判决书》及终审《裁定书》等原件,一则,供之史考,为子孙后代留下真实;二则,请现在的党中央依事裁夺,请人大政协依案公议,请社会法贤,依律究评,请国家人权委员会,依情下断,并就全国范围作出翔实的司法统计,以辨污白,以明真象。

二、联名吁请中央尽快协调,对所有被错关、错判、冤判的揭批查受害者,责成他们的原地区、原单位迅速给予社保和医保等生存救助措施,以保障这样一大批风烛残年的老人,得以继续苟延他们的不幸人生及最后生命。因此而家破人亡,致其造成鳏、寡、孤、独或重病垂危的老人,因该着速给予必要而妥善的处置。道理很简单:便是真正的罪犯还得给予人道呵护,何况他们都是一些备受折磨,可歌可泣的这样一大批历史老人。

三、为了减少中央压力,维护社会稳定,避免不断上访和反复群访,同时兼顾到我们这批老同志年岁太大,已经无体力、无精力,甚至无基本生活费再继续上访的客观现实,根据《宪法》、《信访条例》及有关法规精神,是否就这一历史大案,各省、市、地区推出各自的实名代表,相互沟通,相互交流,相互核对,然后行文上网,通过互联网集中阐述和反映我们的情况,集中表明我们的立场和要求,以裨有关方面准确复原历史真实,准确定论该案性质。必要时,我们还建议恭请有关学者、专家及国内外著名法学家参与质评,便于从法学理论和历史高度廓清这一重大历史是非。

四、揭批查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桩绝无仅有的社会大事件,也是在全国范围内公然动用专政工具,在时空纵横度和波及人数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政治思想“清洗”运动。也是建国以来,捕、判、监、审规模最大一次的镇压行动,比之“反右”,其声势波涛和残酷程度,实有过之而无不及。有一个不同点是,“反右”是针对剑指“执政党”及其领袖的“反对份子”,且多为知识文化界人士,而“揭批查”对象则是当时历史条件下,几乎虔诚般拥戴党和领袖的普通民众和一般干部。有不少甚至是工、农劳模和优秀党、团员以及功勋卓著的解放军官兵。可以说是尊命造反的亿万顺民,是无权无势的小老百姓和小公务员们。是不少反对“血统论”或反对工作组的造反型红卫兵。于是这便成了不得了,捅了马蜂窝,犯了“官本位”,“使由之”成了由使之。57年“反右”,错了,犹可一说,其中多是饱学之士,是夫子,本来就应该“刑不上大夫”,何况其时另有玄机;而对文革中的“芸芸众生”,这些“三教九流”,这些“巫医百工”,这些“贩夫走卒”,这些“塾师农叟”,这些只佩从来都得唯唯诺诺的“升斗小民”,这些只能做小伏低的“卑职小吏 ”,居然也敢太岁头上动土,居然也想来沾沾“衙门气”,居然也敢于学着“洋人”造反,居然也敢于儼然姓起“赵”来,这不才是真正的“天下大乱”,天下大反了吗?!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礼”、“理”同义,“礼不下庶人”,不就是随便一番罗织,随便一顿梢棒,就庶几而横扫万千“刁民”了吗!

公器之滥用,简直到了无所顾忌地步。

而现在,历史终于又轮回到“民可使知之”的时代了,终于又轮回到“民可告官”,“民可诘官”,甚至“民可鸣冤”的时代了。因此,我们将率先向同志们建议,根据《信访条例》,为了公平、公正的揭示这一历史沉冤的本来面目,也为了表明我们襟怀坦当的磊落之风,我们将庄严要求:恳请国家有关当局就揭批查大冤案在全国范围内召开大型“听证会”,届时,我们将依法推出有关全权代表,公开接受司、法、侦、检及各界贤达的质询。同时,根据各省、市、地的不同情况亦可一并召开各级“听证会”,以便公开、公正、透明的化解这一重大历史纠结,消除历史冤气,落实人权到人,求得社会和谐。

以上倡议当否,请大家悉心酌定。

并诚挚欢迎各界朋友批评、指正。



联系人:布衣山人

Q Q号:1023726255

邮  箱:yyx43yang@qq.com
200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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